论坛风格切换
 
  • 2441阅读
  • 3回复

辛集两男子盗窃朋友手机店被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01-22
因为轻信所谓的“熟人”,没有防备之心的店主无意中透露了很多生活信息,导致自己的手机店被盗,一转眼就损失了近5万元。1月9日,辛集市警方对外公布了一起涉嫌盗窃的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竟因一时贪念,把手伸进了朋友的“衣兜”内。 C7m/<  
WQVU 82b*  
1月1日下午,辛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新垒头中队接到市民马先生报案,称其经营的手机店被盗手机28部(价值2万余元)、香烟50条(价值5000元)和现金2万余元。  }E(w@&  
=*ErN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赶到手机店开展侦查。办案民警在调取店内的监控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在进入手机店前先拉断了电闸,导致监控并没有运行,因此也未能录下店内失窃时的情况。 =d5;F`m  
LNk :PD0m  
“我平常都是住在店里,这回赶上元旦去办了点儿事,回来就发现丢了东西,这也太‘寸’了吧?”在了解情况中,马先生的一句话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由此判断可能是熟人作案。随后,民警调取了附近门店的监控信息,逐步搜寻可疑人员。 >T [Y>]  
RXAE jzf   
经过大量的调查工作,民警发现在1月1日上午,有两名同骑一辆摩托车的男子在该路段经过,后座上的男子还抱着一个大纸箱。民警让马先生辨认这两名男子时,马先生当场指出,这两人是他刚刚认识不久的朋友,案发前一天还在一起喝了酒。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和王某列为重点调查对象。 Hc\@{17   
Z*q&^/N  
1月2日18时许,办案民警在辛集市火车站附近将刘某和王某一举抓获,当场查获两人盗窃的手机22部、现金4000余元。经讯问,刘某、王某对盗窃马某手机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GKv7q$x,  
@]~.-(IMh  
两名犯罪嫌疑人称,他们平时好吃懒做,虽各自有工作却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总想发点不义之财。2017年12月31日晚,两人同马先生喝酒喝到深夜,得知其第二天不会在店中,便动了歪心思,决定捞一笔“横财”。 u?SwGXi~8  
;rL1[qwk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和王某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李兵 通讯员徐静)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生活中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8-01-23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8-02-10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8-02-11
呼啸而过打酱油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社区是一个大家庭,请注意文明回复。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