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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省高招计划一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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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6-28
■计划总体安排情况

今年共有1577所普通高校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298637人(不含各类单独招生计划),占明年正式计划的预科生招生计划688人,总计划数比去年的273729人增加了25596人,增长幅度为9.4%。其中,需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招生计划为276031人,比去年的250231人增加了25800人,增长幅度为10.3%;参加我省对口招生考试的招生计划为23294人,比去年的23498人减少了204人,减少幅度为0.9%。在我省招生的1577所高校中,省属院校104所,部委属院校151所,外省属院校1322所。我省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包括教育部网上下达的计划和通过文件下达的军校、民族预科班、三校生等计划,但不包括各类单独招生计划。

■招生来源计划

包括部委属高校、省属高校和外省属高校三部分计划组成。今年部委属高校共在我省安排招生来源计划16207人,其中本科计划14907人,专科计划1237人,本科预科计划63人;省属高校今年在我省安排的招生来源计划229542人,其中本科计划81856人,专科计划147156人,本科预科计划530人;外省属高校今年在我省安排招生来源计划53576人,其中本科计划29333人,专科计划24148人,本科预科计划65人,专科预科计划30人。

■教育部直属高校招生计划

今年教育部77所直属高校共在我省安排招生10846人,比去年的10016人增加了830人,增长幅度为8.3%(其中,中国农业大学(烟台分校)去年在我省安排了118个本科计划,今年教育部还未批准该校招生)。其中,本科及其以上层次10636人,比去年的9740人增加了896人,增长幅度为9.2%;本科预科21人,比去年的15人增长了6人;专科层次189人,比去年的261人减少了72人。

■分层次、科类、隶属关系和批次计划

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按培养层次分,本科以上(含本硕连读和本硕博连读)126096人,本科预科计划658人,专科计划172541人,专科预科计划30人。

2、按科类分,文科99036人,理科176995人,对口招生23294人。

3、按招生院校的隶属关系分,省属高校计划总数为229542人,部委属高校16207人,外省属高校53576人。

4、按录取批次分,本科提前批计划总数为12483人,本科一批A为10892人,本科一批B为14690人,本科二批A为25911人,本科二批B为19295人,本科三批为43483人,专科提前批为35341人,专科一批为51478人,专科二批为85752人。其中专科二批中面向各市招生的计划数为7603人。

■不存在公布计划外的“内部指标”

近年来高校招生录取期间,一些招生中介诈骗活动猖獗,根据从去年全国查获的十余起招生诈骗案件看,上当受骗的考生和家长上千名,无一人办成入学。

为此省考试院再次提醒考生和家长,勿信中介或个人的招生承诺,辨别招生诈骗要注意把握几个关键点:一是高校招生不会委托任何中介和个人;二是高校招生不会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三是所有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等各种特殊类型的考生资格事先须经公示,录取后均会在省招办和高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四是不存在公布计划以外的所谓“内部指标”;五是没有经省招办和招生院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属于虚假录取。考生和家长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要及时通过省招办公布的咨询渠道确认核实。考生和家长要擦亮眼睛,密切关注所在省招办录取动态,不给任何中介诈骗分子以可乘之机。

■普通高校录取情况

按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要严格执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在招生录取中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高等学校必须按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工作规程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高校必须要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德智体美、统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特别对报考第一志愿的分数相对较高的考生,应特别慎重,没有充足的理由一般不应退档。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录取期间需要调整招生计划,或因生源关系需对专业间计划进行增减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与省招生委员会协商,征得认可,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调整并实施。

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不应限制统考外语语种。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统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残疾而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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