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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在线读-《琼瑶全集》之《幸运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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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6-29
— 本帖被 垂阳紫陌1314 从 文学沙龙 移动到本区(2007-07-28) —
一、陌生人



  那个陌生人第一次出现在我窗外是星期六的晚上。那是个月亮很好的夜晚,我和爸爸妈妈在客厅里听了一阵我所喜欢的古典乐,然后退回到我的卧室里。习惯性的,我先开亮了桌上的台灯,再从抽屉里拿出了日记本,坐在桌前,用手支著颐,开始思索这一天有什么值得记载的事。这是个平淡的日子,太平淡了,我发了许久的呆,日记本上仍然没有记下一个字。我本能的凝视著窗帘,窗帘是淡绿色的,我爱绿色,室内所有的布置几乎都是绿,绿灯罩,绿床单,绿桌布,窗台上还放著一盆小小的绿色的万年青。窗帘在微风中拂动,月光透过窗帘,使那窗帘变得像烟雾般透明,绿得莹洁,绿得轻软。我走过去,拉开窗帘,只为了想看月亮,可是,第一眼,我就看到了他!他笔直的挺立在窗外不远处的一盏街灯下面,静静的凝视著我的房间。街灯把他照得很清楚,他的个子颀长,背脊挺直。虽然这是春天,他却只穿著一件白衬衫,底下是条藏青色的裤子。我无法看清他的面貌,事实上,猛然发现窗外站著这么个人,已经让我吓了一跳,尤其他那种若有所思的宁静,和围绕在他身边的阴沉气氛,使我更加不安。我迅速的把窗帘拉上,回到桌前坐下,但却不能平静。十分钟后,我再走到窗前,从窗帘的隙缝里向外窥视,那个陌生人已经不见了。这是一个开始,三天后的夜晚,那个陌生人再度出现在我窗前。当我拉开窗帘的一刹那,惊恐使我血液凝住,他依然站在那盏街灯下面,注视著我的窗子。两次相同的情况,使我断定这不是偶然。几乎出于反射动作,我立即拉拢了窗帘,但我没有退开,却在窗缝中窥视著他。他似乎有点失望,轻轻的摇了一下头,靠在街灯的柱子上,低头望著地下,地下,他颀长的影子正被街灯长长的投在柏油路面上。大约过了五分钟,他又抬头望了我的窗子一眼,就转过身子,双手插在口袋里,慢慢的向巷子的尽头走去。我目送他的影子在巷头消失。奇怪,心里竟浮起一种苍凉的感觉。

  又过了几天,那是个雨夜,雨滴在窗玻璃上滑落,街灯上的电线上挂了许多水珠,晶莹透明得像一串项炼。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来了。我正在书桌前记日记,窗帘是拉开的。偶然一抬头,我看到了他,与以前不同的,他披了一件雨衣,并没有戴雨帽,我几乎可以看到他的头发上的雨珠。我放下笔,用手托住下巴,静静的望著他,下意识的感到他也在望著我。就这样,我们彼此望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雨下大了,大滴的雨点叮叮咚咚的敲著窗子,透过窗玻璃上的雨水,他的身子变成个模糊的影子,但他仍然没有走。雨越下越大,看著他伫立在雨中,使人惶惑而不安。我拉起窗帘,再度把他关在我的视线之外。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把这个困扰著我的陌生人事件告诉爸爸妈妈。每天晚上,我们一家三人照例是聚集在客厅里,唱机上播放著一张我所爱听的唱片。爸爸叼著他的烟斗,坐在沙发里,膝上堆满了他的设计图。有时,我会跑过去,把他的设计图抢过来抛在茶几上,警告的说:

  “你应该把你的晚上给我们,爸爸,这不是工作的时间!”

  爸爸会一把拉住我,故意板起脸来说:

  “告诉我,珮容,你今年几岁?”

  “十八!”我说。“胡扯!十九啦,腊月二十八日的生日,忘了吗?一辈子十八岁,是不是?你看,你离开顽皮的年龄已经很远了!再过两年,也该找个男朋友结婚了……”

  “别说!爸爸!”我喊,挤在他身边坐下,用手勾住他的脖子,撒赖的说:“我不交男朋友,爸爸,我嫁给你好么?”

  “胡说八道!”爸爸拉下我的手来,在我脸颊上拧一下,把我推开说:“永远长不大!赶快去听你的莫……模特儿吧!”

  “莫札特!”我抗议的喊:“爸爸,你不尊敬音乐家!”

  “好好,莫札特!”爸爸笑著说,望了望妈妈:“静如,我们太惯这个女儿了!”妈妈从她的编织上抬起头来,悄悄的微笑,她那美好的眼睛明亮而生动。哦,我真爱我的家,我真爱我的妈妈和爸爸!他们是我的一切,爸爸学的是建筑,但他的绘画造诣也很深,他有科学家冷静的头脑,也有艺术家的风趣和热情。我想,我至今没有男朋友,也和爸爸有关,他使我轻视全天下的男孩子。虽然爸爸已经四十五岁,但他仍然是个极漂亮的男人,他的浓眉,他的眼睛、鼻子都漂亮,他那宽阔结实的胸膛使人有安全感,我真喜欢把头埋在他的胸前,不管我已经超过了撒娇的年龄。妈妈呢,她是个美人儿,我真庆幸自己遗传了她那对大而黑的眼睛。每当有人夸我的眼睛长得好,我就想带他去见见妈妈,妈妈不但把她的眼睛遗传给了我,而且把她的音乐兴趣也遗传给了我。她学的是钢琴,而我学了小提琴,不过,我的小提琴远不如妈妈的钢琴。我的脾气急,耐心不够,很容易出错。妈妈则恬静温柔,清丽得像一潭水。只是,妈妈比较多愁善感,也很容易受惊。爸爸和妈妈,好像天生就一个是保护者,一个是被保护者。

  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我是幸福的,幸福得不知道世界上有忧愁,我尽我的全力去享受著人生,享受著父母的爱。我没有一般少女们的什么春愁秋怨,也不想恋爱和交友,我只要我的爸爸妈妈和我的音乐。但是,这个陌生人的出现扰乱了我的平静,我不想把这事告诉爸爸妈妈。每到晚上,我退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总会拉开窗帘看看。雨夜之后一星期,他又出现了。那夜,他出现得很晚,我已经记完了日记,正在练小提琴。对于正规的琴谱,我的兴趣不大,总喜欢拉一些曲子,尤其是一些小曲子,像梦幻曲、冥想曲、罗曼史、小夜曲等。这天,我爱上了莎拉沙特的吉普赛流浪者之歌,一连拉了好几遍,拉第三遍的时候,偶尔回头对窗外看去,不禁吃了一惊。他站在那儿,这次,并不在街灯底下,而是就在我的窗子外面,距离窗子这么近,我可以完全看清他。他依然穿著件白衬衫,看起来破旧,可是很整洁,他的脸庞瘦削,两眼深凹,但却炯炯有神。我无法看出他的年龄,可能三十几,也可能四十几,也可能五十几。他的眉头微锁,眼睛深邃,当我中辍演奏而注视他的时候,他也凝视著我。一刹那间,我觉得像中了催眠术,这张陌生的脸上有什么东西撼动了我,我拿著提琴,呆呆的望著他。他的眼睛像在对我说话,我渴切的想知道他在说什么。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我迅速的转过身子,妈妈正走了进来。她望著我,温柔的说:

  “为什么一个曲子拉了一半就不拉了?我喜欢听你拉这支流浪者之歌,再拉一遍吧!”

  “好的,妈妈。”我说,很快的回头再对窗子看一眼,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那个陌生人已经不见了。

  我再度拉起流浪者之歌,但,我的情绪如此不安定,脑子里像奔马飞驰似的闪著好几个问题:他是谁?他为什么要站在我的窗外?看他的样子并无恶意,也像受过高等教育,但怎会如此的落拓潦倒?我心不在焉的拉著琴,一连错了好几个音,只得停下来。妈妈诧异的看著我问:

  “怎么了?”“没什么,”我懊恼的说:“今天晚上拉不好琴,不拉了!”

  我收起提琴,妈妈审视著我。我扣起了提琴盒,妈妈走过来,牵住我的手让我坐在床上,她站在我面前,用手抚平我的头发,沉吟的说:“有什么事要告诉我吗?珮容?”

  “没有。”我很快的回答。

  “没有什么属于女儿要对妈妈讲的话吗?”妈妈说,紧紧的注视我:“在大学里,有没有比较要好的男同学?”

  “哦,妈妈!”我说:“你知道不会有的!”

  妈妈微微的皱了一下眉,她的眼睛看起来很忧愁。

  “珮容,”她说:“你大了,有许多事,你是应该关心的,这个星期天,爸爸公司里新进来的一个年轻人要来吃饭,你也学著招待招待客人!”“哦,妈妈!”我叫:“我不要长大,我也不要你们给我安排这些事,我讨厌这些!我宁愿比现在再小十岁!”

  “不要说傻话!”妈妈拍拍我的肩膀,慈爱的说:“早点睡吧!记得关窗子,晚上风大!”她转身向门口走去,我目送她走到门口,突然跳起来叫:

  “妈妈!”妈妈回过头来,我扑上去,像个孩子般抱住她,把头靠在她怀里:“妈妈,我愿意永远跟你和爸爸在一起,”我激动的说:“直到死,直到死,妈妈,别急著要我出嫁!”

  妈妈摸著我的头,微笑的说:

  “傻孩子!真的长不大!”

  妈妈走出房间,我关上房门,刚转过身子,就大大的吓了一跳,那个人!又站在窗外了!因为事先毫无防备,这次真的使我心魂俱碎,他的忽隐忽现使我想起幽灵和鬼怪。事实上,他那憔悴的面容,深沉忧郁的眼光也真像个幽灵。我用手抓住自己的衣领,一连退后了好几步,嘴里不禁颤颤抖抖的问:“你……你是谁?”他望著我,眼光变得非常柔和,然后,他对我点了点头,似乎在叫我不要怕。我鼓足勇气,向窗口走了两三步,他又对我点点头,同时微微笑了一下。我的恐惧心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强烈的好奇,我问:

  “你要什么?”“我不要什么,”他说话了,是北方口音,声调低沉而富磁性。“你的琴拉得很好,只是,莎拉沙特作这曲子的时候是带著浓厚的感伤意味的,假若你能去体会一个流浪者的心情,然后把你的感情奏进琴里去,那就更动人了!”

  “莎拉沙特!”我轻轻的叫著,靠近了窗口,奇怪这个陌生人对音乐竟是内行。而且,他说这几句话,显然是故意要使我明白他是个行家。“你是谁?”我问。

  “一个流浪者!”他说,笑笑,笑得十分凄凉。

  “你为什么要站在我的窗口?”我率直的问。

  他无所置答的笑笑,然后说:

  “明天你下了课在校门口等我,我们谈谈好吗?”

  “你知道我明天有课?你知道我在哪个大学?”

  “明天是星期四,下午一点半到三点半的课,对吗?你是×大音乐系二年级的学生,主修管弦乐!”他笑著说。

  “你是谁?”我悚然而惊。睁大眼睛望著他。

  “不要怕!”他收起了笑容,脸色显得很严肃很诚恳。“我对你没有一点点恶意和企图,请你相信我!”

  我能相信他吗?但是,我相信了,他的脸色使我相信,他的眼神使我震动,我觉得他有一种特殊的力量,使我迷惑,也使我信任。我点了点头,轻声说:

  “好,明天三点半钟在校门口见。”

  “还有一个请求,”他说,“能够不让你家里的人知道这件事吗?”我很犹豫,活了十九岁,我从没有什么事是瞒著爸爸妈妈的。但,他那恳切的声调使我软化了,我点了点头,很快的关上窗子说:“你快走吧!”同时我听到有脚步声在走廊里响了起来,爸爸的声音在门外说:“珮容,是不是你在说话?”

  “没有,”我慌乱的说,一把拉上了窗帘,“我在背诗呢,爸爸。”“背诗?”爸爸推开房门,衔著他的烟斗,含笑站在门口,对我眨眨眼睛说:“什么时候你对诗又感到兴趣的?念出来让我听听是首什么诗?”要命!我就从来记不住一首诗,这个谎撒得实在太不高明,迫不得已,我只好把临时想起来的两个乱七八糟的句子念了出来:“山前有个崔粗腿,山后有个粗腿崔……”

  爸爸“噗”的一声笑了起来,烟斗差点滚到地下,他忍住笑说:“你这是一首什么诗呀?”

  我也想起来了,这原是个急口令,我竟把它念出来了。没办法,只得也望著爸爸发笑。爸爸笑得摇摇头说:

  “你怎么越大越顽皮了?深更半夜不睡觉,在这儿念什么粗腿腿粗的?快睡吧!”他一只脚跨出房门,又回过头来说:“哦,忘了告诉你,我们公司里新聘了一个成大建筑系毕业的学生,名字叫唐国本,星期天我们请他吃饭,你别出去,在家里招呼一下。”“糖果盆?”我说:“爸爸,你是不是准备把这个糖果盆介绍给我做男朋友呀?我对糖果盆不感兴趣,你还不如找个盐罐子来!”“好了,别说笑话了吧,快睡觉!”爸爸说,跨出房门,眼角却堆满了笑。关好了门,我立即上床睡了。但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失眠之夜。我眼前始终浮著那个清癯的陌生人的面貌,和那对深邃忧郁的眼睛。何况,从不撒谎的我竟撒了谎,我欺骗了我所挚爱的爸爸,只为了这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我该不该这样做?我会不会做错了事?

  第二天,准三点半钟,我在校门口看到了他。这次,他的衬衫烫得很平,头发也梳得很整齐,他眼睛中有著喜悦的光辉,嘴角带著微笑,这一切使他看起来年轻了许多。他走过来,从我手中接过提琴盒子,说:

  “我们到哪里坐坐?”“随便!”我说。“植物园,怎样?”他问。

  植物园!那是个阴森森暗沉沉的地方,但是,现在是个大白天,阳光正和煦的照著大地。而且,这个陌生的男人眼光正直坦白,我不相信会出什么事。于是,我点了点头,跟他到了植物园。在植物园的一棵椰子树下,我们坐了下来。奇怪,我,竟会跟一个陌生的男人——我甚至不知道他姓什么,来自何方——在植物园中单独约会!他坐著,沉思的望著前面,一只手腕搭在椅背上。他的服饰虽简单破旧,但却另有一种高贵洒脱的气质。我看看他,等他开口,但他一直没有说话。在我们前面,有一棵矮小的植物,叶子扁而长。过了许久,他忽然指著那棵小树说:“这种植物叫作印度松香,在三、四月间会开一种白色的花,香味浓烈,好远就能闻到。”

  我奇怪的看著他。“你怎么知道?”“我跑过许多地方,看过许多东西。”他笑笑说,然后望著我,眼睛里带著几丝令人难解的伤感。“你问过我为什么常到你窗外去,你想知道吗?”

  “当然!”我说。“在一个月前,我一次从你的校门口走过,刚好你从学校里出来,我一直跟著你到你的家门口,望著你走进去,同时也发现你的房间有个靠街的窗口,以后,我就无法自已,只得常常去探望你!”“哦,这理由并不好!”我说,心里有点气愤,无法自已,这个无法自已是什么意思?

  “是的,这理由并不充足,”他说,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又低声说:“主要是,你长得像极了我的女儿!”

  “你的女儿?”我诧异的问。

  “嗯。”他点点头,神色有点凄惶。“如果我和她不失散,她该也有你这么大了!”“你——”我望著他,他那忧郁的眼睛使我心折。“你怎么会和她失散的呢?”“这个——”他苦笑了一下。“这说来太复杂了,你不会懂的,别说了!”“你说吧,我会懂的!”我热切的说。

  “不,还是不谈的好,简单说起来,是她母亲离开了我,把她也带走了。”“她母亲不要你了,是吗?她母亲很坏吗?”

  “不!不!她母亲很好,你不会懂的,不要说了,许多事——”他困难的望著前面那棵印度松香,有点儿语无伦次。“我们不能解释的,那时候,我太年轻,把她带走是对的,她母亲是好的,我的过失比她大。”他望望我,又苦笑了一下。“我告诉你这些,只是要你明白我对你并无恶意,不要再追问了,再问下去,你就是在割我的旧伤口了。”

  我同情的看著他,一刹那间,觉得自己和他很亲近了。我点点头说:“你很想你的女儿吧?”

  “是的,很想,十分想。你不会了解这种渴想的。人,年纪越大,对于家的渴望就越深切。”

  “你现在没有家吗?”他笑笑。“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他说,然后挺了挺身子。“来,我们谈点别的吧,例如,谈谈你的音乐!”他打开我的提琴盒子,拿出了琴,微笑的望著我。“那天晚上,我听到你拉的琴,你的技术已经很纯熟了,但是情感不够,要做一个好的音乐家,一定要把你的情感和音乐揉在一起。”他站起身来,十分内行的把琴夹在下巴下,试了试音。然后紧了紧弓上的马尾,又重新调了调琴弦。接著,就轻缓的奏出那首莎拉沙特的吉普赛流浪者之歌。我眩惑的望著他,琴声像奇迹般从他的弓下泻了出来,那熟悉的调子在他的演奏下变得那么哀伤凄凉。他的脸色凝重,眼光迷蒙,我觉得自己像置身梦中,完全被他的脸色和琴声所震慑住。一直等到他奏完,我仍然怔怔的望著他。他对我笑笑,在琴上拨了两下,放下琴说:“这和你拉的有没有一些不同?”“你——”我迷惑的说:“你是谁?”

  “别管我是谁!来,让我更正一下你的指法,拉拉看!”他把琴递给我。“不,”我说:“我不能拉,告诉我你是谁?你是个音乐家吗?”“我不是!我永远不会成为一个音乐家!”他说,把琴放在椅子上,“我曾经学过几年音乐。你好好练习,你是有天才的。你现在缺乏的只是经验。来,你不愿意拉给我听听吗?”

  我不能抗拒他,他的话对我有著魔力。站起身来,我奏了几个练习曲,他认真的听著,也认真的指正了我的几个错误。我发现他所说的都比我的教授更内行,这使我对他更感到茫然和眩惑。春天的天短,只一会儿,太阳已经偏西了,椰子树瘦长的影子在地下伸展著。他帮我收起琴,像个长辈般拍拍我的肩膀,说:“不早了,快点回去吧,免得你妈妈爸爸著急。”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说。

  “我没有名字。”他回避的说,调开话题问:“你每天在灯底下写些什么?”“记日记!”“提起过我吗?”“是的,我常写‘那个陌生人又来了’!”

  他笑笑,提起我的琴。

  “走!我送你去搭公共汽车!”我们向植物园门口走,我觉得有满腹的疑问,却无法问出口。走了一段他说:“你就叫我作‘陌生人’吧!我对你本就是个‘陌生人’,不是吗?”

  “以前是,现在不是了!”我说。

  “现在也是。你了解了我多少?你知道我多少?可是,我知道你名叫沈珮容,是不是?”

  “你怎么知道的?”“这太简单了,随便问问人就知道了!”

  我们走出了植物园,向三路公共汽车停车站走,他沉默了一段时间,然后严肃的说:

  “我有一个要求!”“什么?”我问。“你决不能把我们认识的事告诉任何一个人,包括你的父母!行不行?”“为什么?”“不为什么,我不愿意任何人知道我!你愿不愿意和我做个忘年之交,有时间的时候和我散散步,谈谈音乐?相信我,我没有任何企图,只想做你一个‘老’朋友!”他特别强调那个老字。“你并不老!”我说,热切的望著他:“我愿意!很愿意!你可以到我家来,我爸爸妈妈一定会欢迎你!”

  “不!绝不!”他坚定的说:“如果你把这事告诉了你的父母,那我们的交情就到此而止,以后你再也见不到我了。”

  “好吧,我同意保密!”我说,猜测的看著他,“我知道了,你一定是个有名的音乐家,但是现在落泊了,所以你不愿意别人知道你!”他笑了笑。“随你怎么猜吧!”他说。

  公共汽车来了,我接过提琴盒子,上了车,他微笑的站在下面看我。我对他挥挥手说:

  “星期天上午九点钟,还在植物园见!”

  他点点头。车子开走了,我才想起星期天还有个什么糖果盆呢!但是,管他呢,我的心已经被这段奇遇所涨满了,再也没有空余的地方可以容纳什么糖果盆盐罐子了!

  星期天,我和他又在植物园碰头了。他看来精神很好,我们谈了许多话,我告诉了他很多我自己的故事,他耐心的倾听,鼓励的微笑著,我说得多,但他说得很少。到中午,我们才勉强的分手,我说勉强,是因为我多么希望继续留在他身边!他照旧送我到车站,当我上了车,他说:

  “再见,小朋友!”“我不是你的小朋友!”我从车窗里伸出头去说:“我已经十八岁,不,十九岁了!”

  “我可以做你的父亲,你还不是我的小朋友吗?”他笑著说,亲切而温柔。车开了。我带著迷茫而温暖的心跨进家里。客厅中,妈妈爸爸正在款待一个青年,看到我进去,那青年从沙发里站了起来,我望著他,他有宽宽的肩膀和高高的个子,一对坦白而澄清的眼睛,薄薄的嘴唇,宽阔的上额和英挺的眉毛。怪不得爸爸妈妈会看上他呢,实在漂亮!但是,我不会爱上他的,我自己知道得很清楚。爸爸对我责备的看了一眼,大概是怪我一清早就跑了出去。一面对那个唐国本说:

  “这是我的女儿,沈珮容。来,珮容,见见这位……”

  “我知道。”我抢著说,对那青年眨眨眼睛:“你就是糖果盆吧?”“糖果盆?”他说,挑了挑眉毛:“看样子我这名字取得不大好!”他洒脱的笑了起来,毫无拘束及难堪的样子。糟糕,这正是我所欣赏的典型,爸爸的眼光真厉害!我必须筑起坚固的防御工事,不让这个男孩子攻进我的心中来,因为从他的眼睛中,我已经看出他对我的欣赏和好奇了。这是个危险人物!“我这个女儿是从小骄纵得不像样子的!”妈妈说,对我皱皱眉,但嘴角却带著笑。

  “你不知道,我们就这么一个女孩子,”爸爸说:“又顽皮成性,从小就是……”“哦,好了!”我叫,对唐国本说:“赶快设法打断他的话,要不然你就必须听上一大堆我小时候的故事,那些真没意思!”唐国本又笑了,爸爸妈妈也笑了,我呢,也跟著笑了。我们吃了一顿愉快的午餐,午餐后,妈妈似乎特别高兴,居然破例的弹了一段钢琴。由于妈妈的演奏在先,我的小提琴也无法逃避,只得奏了一段小步舞曲。但听众并不放松,我只好再奏,这次,我奏了流浪者之歌,这曲子使我想起那“陌生人”,我贯注了我的情感,专注了我的精神。一曲既终,唐国本疯狂的鼓著掌,妈妈有点诧异的说:

  “你好像进步了很多!”

  “我最近得到名师指导嘛!”得意之余,我差一点儿泄露天机,幸好大家都没有注意。只有妈妈沉思的凝视了我好一会儿。唐国本一直在我们家玩到了五点钟才告辞。这之后,他就成了我们家的常客,每隔一两天,总要在我们家吃一顿饭。爸爸欣赏他,妈妈喜欢他。我呢,说不出所以然来,但,我坚定的不让自己走进他细心布置的陷阱里去。因此,直到夏天来临,我没有跟他出游过一次,我利用各种藉口,推掉了他每一个约会。而另一方面,我和那个“陌生人”却频频见面,现在,已不限制于植物园。碧潭、乌来、银河洞,我们都同游过。这天,我们相约在碧潭游泳,太阳灼热的照著,我穿著件大红的游泳衣,戴著一顶大草帽。我们并坐在茶棚里喝汽水。最近,他显得沉默而憔悴,似乎有著沉重的心事。我用吸管敲著他的手背说:“你不快乐,为什么?”

  “我很快乐。”他笑著说,然后突然问:“你那个糖果盆还常来吗?”“是的,”我迅速的看了他一眼,他的脸上有著关切,除此以外,看不出别的东西。“他常来,而且越来越勤了。”

  “你为什么不喜欢他?”他追问。

  “我很喜欢他呀!”我辩解的说。

  他深深的凝视我,我站起来说:

  “划船好吗?”我们租了一条小船,他划,我坐在船头玩水。烈日把水都晒温了。只一会儿,他的额上已布满汗珠,他把船搁浅在沙滩上,我们相对静静的坐著。这是个十分炎热的下午,风是静止的,天上的浮云好像都不移动。我觉得脸颊发烧,脑中膨胀。过了许久,他说:

  “再过不久,我要走了。”

  “走?走到哪里去?”我问,诧异的看看他。

  “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他说,避开我的眼光。

  “什么时候去?”我问,呼吸急促,我的手抓紧了船舷。

  “还没有一定,也许五、六个月以后,也可能几星期以后。”他说,淡淡的,好像在讲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我忽然对他萌出一股强烈的恨意,他说得那么轻松,轻松得可恶!这个陌生人,是的,陌生人!我了解他多少?相交半年,连他的姓名都不知道!我恨恨的瞪著他,说:

  “反正你是要走的,你惹我干什么?”

  他像受到针刺一样猛的跳了一下,立刻瞪住我的脸,严肃的望著我说:“你在说什么?”“我说,你为什么要到我窗口去招惹我?为什么要和我一次又一次的约会?你是什么鬼存心?”

  他的脸色变得苍白了,好半天没说话,然后叹口气,显得十分懊丧。“是的,我错了!”他无力的说:“珮容,相信我,我是把你当女儿看的,你是——你——”他困难的咬咬嘴唇,又叹了口气:“你长得太像我的女儿,我一直有个幻觉,以为我是带著我的女儿散步,带著我的女儿玩,我在给我的女儿讲音乐家的故事,教她拉小提琴……我忘了你可能没有把我当作父亲看。是的,我——错了,我不该招惹你!”

  他的声音苍凉忧伤,我注视著他,他似乎在一刹那间变得苍老了。我坐近他,激动的抓住他的手:

  “好吧,”我说,“你把我当女儿看好了,但是,不要走,行吗?”他对我苦笑,用手抚弄我的头发,就像爸爸常做的一样,他轻声说:“不行,珮容,许多事我们是不能自己做主的。”

  我默然不语,第一次领略了人生的哀愁。他拍拍我的手背,鼓励的笑笑说:“高兴起来!珮容!”我勉强的笑了笑,他的笑容也和我同样勉强。我觉得心中充满了激情和哀伤,泪水悄悄的升进了我的眼眶里,在我眼眶中打转。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努力抑制著,不让泪水滚下来。他握住了我的手,低声说:

  “别难过,在你这一生,这种分离总会有的。你有一个很幸福的家,有很光明的未来,你是个值得人羡慕的孩子,还有什么事值得流泪呢?我是流浪惯了的,从不会在一个地方久住,你问过我为什么和我的女儿分开,这也和我的流浪生活有关。那时候,我很年轻,而且很苦,我半工半读的进了音乐学院,同时我和一个富家名媛恋爱了。她的父亲反对我,甚至囚禁起她来,但,她私自来找我。为了她,我没有毕业,我们逃到远方,没有一点积蓄,也没有工作能力,我只得参加一个巡回乐队,到各地表演,这是我流浪生活的开始。她也跟著我到处流浪,一年后,孩子落地了,娇生惯养的她,实在吃不了这种苦,而我又无力改善这种生活,于是,争吵发生了。我没办法请佣人帮忙带孩子,她又要带孩子,又要洗衣烧饭,而且三两天就转换环境,这些,把她折磨得瘦骨支离。她开始责备我没有用,骂我连家都养不好,发誓不愿再过流浪的日子,甚至于骂我不是个男子汉!我在她的责备下几乎要发疯,看到她吃苦受累我又难过得想自杀。在苦闷了的时候,我就喝酒求醉,结果,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恶劣,我酗酒,她骂街,孩子哭叫不停,整日几乎没有片刻宁静。一天,我醉了,她又叨叨不休的骂了起来,趁著三分酒意,我叫她滚,告诉她,如果不是因为她跑到我家里来找我,我就不会拿不到毕业文凭,更不会找不到一个正经的工作,也不必吃这许多苦。这些话伤了她的心,第二天,我表演了节目回来,发现她已经走了,把孩子也带走了!从此,我失去了她和女儿,我在灯前发誓,跑遍天涯海角,我要把她们找回来,到现在,我已经找了十七年了。”他看著我,感伤的笑笑。“珮容,你是个快乐的孩子,你不会明白人生也有苦的。”

  “我知道了,”我说,“你又要去找你的女儿了?”

  他摇摇头。“不,我已经放弃了,这次,我要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定居。很久很久之后,她们或者也会到那个地方来找我的。”

  他抬头看著天边,眼睛中闪著奇异的光。我被他的神情所震慑,也呆呆的望著他。好久之后,他突然说:“走吧!该回去了!”他拿起了桨,向回程划去。

  在公共汽车站,我向他说:

  “我喜欢你,真喜欢你,但愿你永远不走!”

  车来了,我跳上了车,从窗口看著他,他伫立在那儿,脸色显得出奇的感动,眼睛里有著泪光。

  回到家里,给我开门的竟是唐国本,他用手撑在门上,拦住门不让我进去,瞪著我的脸说:

  “哪里去了?我等了你一个下午!”

  “让开路!你管不著!”我没好气的说,但他仍然拦在门上,微笑的看著我,好像我是个供人观赏的小动物似的。我跺了一下脚,对他狠命的推了一把,趁他身子一歪的时候,从他胳膊底下钻进了房里。进房后一抬头,才发现爸爸正站在我面前,他抬抬眉毛又皱皱眉毛,说:

  “怎么了?永远长不大!你今年十几岁了?”

  “十八岁!”我说,向自己的卧室冲去。

  “又变成十八岁了!”爸爸在我身后嘀咕了一声。

  我从卧室门口回过头来,对唐国本作了个鬼脸。

  “再见,糖果盆!我累了,要睡一会儿!”我溜进房里,带上了房门。夏天过去了,秋天来了,太阳收敛了它的威力,人们也披上了夹衫。我和“陌生人”更加熟稔,也更加亲密了。山边泽畔,我蹦跳的影子常伴著平静的他。他和我谈萧邦和李斯特的故事,讲星星的位置,讲北国及各地的风俗,讲他的流浪经历。他不再说他要远行的话,我们相处的每个时间都充满了愉悦,我常戏呼他作“老爸爸”,因为他总以老爸爸自居,他也常玩笑的叫我作“女儿”,甚至“宝宝”,说我是他女儿的化身。我们真成了一对忘年之交,听他轻哼著世界名曲,才真是人生的至乐。他有一副磁性的歌喉,嗓音柔美,感情丰富,我实在奇怪他以前的爱人怎会舍得离开他!

  那天,我们在碧山岩玩,因为不是星期天,游人非常稀少。在那小小的瀑布旁边,他唱起一支我从没有听过的歌,歌词不是中文,无法听懂,调子却婉转缠绵,回肠荡气。我问:

  “这是首什么歌?”“一首意大利的情歌,”他说,眼睛闪亮,脸上有一种奇异的光辉。“许多年前,我常唱这一支歌,这是她最喜欢听的一首歌。她常靠在我的肩膀上,要我再唱一遍。有了孩子后,冬夜,我们守在炉边,每当她不高兴了,我就唱起这首歌,她会溜到我的膝前来,把头放在我的膝上,我们的小女儿躺在摇篮里,瞪著大而黑的眼睛向我们凝视。”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人,到中年之后,竟会这样渴望一个家!”

  “歌词的意思是什么?”我问。

  “我们曾试著把它译成中文,”他说,忧郁的笑笑。“事实上,大部分是她译的,我对诗歌的领略力没有她高。让我念给你听吧。”他柔声的念出一首十分美的小诗:

  “春花初绽,看万紫千红怒放,

  山前水畔,听小鸟枝头歌唱,

  江南春早,莺飞柳长,

  啊,莫负这,大好时光!

  我心已许,两情缱绻,

  愿今生相守,恳再世不离,

  啊,任时光流逝,任物换星移,请信我莫疑!

  啊,任云飞雨断,任海枯石烂,此情永不移!”

  他念完了,又用中文轻轻将这首歌再唱了一遍,我阖目凝神,为之神往。等他唱完后,我热切的说:

  “教我唱!好吗?”他教了我,十分细心的教了我。然后,他说:

  “这是我教你的最后一样东西了!”

  “怎么?”我诧异的问。

  “要走了!以后,”他顿了一顿:“不知道要什么时候再见面了!”“啊!”我叫,抓住他的手。“不!你不要走!我们相处得不是很快乐吗?难道你对于我没有一点留恋!”

  “我留恋,太留恋了。”他说,神色凄然。“但是,我必须走,这是——不得已的。”他拍拍我的手背,“我走了,你要安安定定的生活,你有一个很幸福的家!”

  “告诉我,你到哪里去?离开台湾吗?”

  “是的,离开台湾。”他轻声说。

  “到哪里?告诉我,有一天我或者会去找你的!”

  他笑笑,没有说话。“你什么时候走?”“快了,下星期,或者再下一个星期。”“我要去送你。”我说,想让自己坚强起来,我向来自认为是个坚强的孩子的。但是,泪水升到我眼眶里来了,我抓牢他的手,哽塞的重复了一句:“我要去送你。”

  他突然揽住了我,把我的头拥在他的胸前,他的嘴唇轻碰我的前额。他喃喃的说:

  “好孩子,别流泪!宝宝!”

  听他叫“宝宝”,我哭了。始终,我弄不清楚自己对他的感情,对他有一份强烈的依恋和崇拜。听他用亲密的声音叫宝宝,使我肠为之折,我像孩子般攀住他,近乎撒赖似的说:

  “不要走!不要走!”“别哭,珮容,”他说,“我还会再见你一次,下星期天在植物园见!”“你一定要走吗?你是个狠心肠的人!”我叫。

  他叹息了一声。“下星期天,我等你!”

  这一天,我失去了欢乐,我们变得非常沉默,当他照例在公共汽车站和我道别的时候,我觉得他似乎离我已经很遥远了。他的眼睛迷离如梦,神色憔悴,脸颊分外消瘦。我们在车站握手道别。他依然目送我跨上公共汽车,我把脸贴在窗玻璃上望他,他孤独的伫立著,夕阳把他瘦长的影子投在地下,显得那样寂寞凄凉。忽然,我觉得心中一阵痛楚,我有个预感:我已经失去他了。

  星期天,我迫不及待的等著星期天,等著那个见最后一次的日子。星期六晚上,唐国本又来了,他技巧的想约我出去跳舞,我拒绝了。于是,我们一家三口伴著他坐在客厅里,他的谈锋收敛了许多,我看得出来,他那漂亮的眼睛里有著忧愁。我,一直自认为还是孩子的我,难道已经使这个男孩子痛苦了?我觉得有点儿于心不忍,于是,我自动的为他拉了一两段小提琴。然后,只为了一时的兴致,我说:

  “我唱一个最近学会的歌给你们听吧!”

  放下小提琴,我走到钢琴前面坐下,打开琴盖,开始以不十分纯熟的手法弹起“陌生人”教我的那一首意大利情歌。一面弹,一面唱了起来:

  “春花初绽,看万紫千红怒放,

  山前水畔,听小鸟枝头歌唱,

  江南春早,莺飞柳长,啊,莫负这,大好时光!”

  我从钢琴上看过去,唐国本正欣赏的倾听著。我继续唱了下去:

  “我心已许,两情缱绻,

  愿今生相守,愿再世不离,

  啊,任时光流逝,任物换星移,请信我莫疑

  啊,任云飞雨断,任海枯石烂,此情永不移!”

  我唱完了,十分得意的站起身子,阖上钢琴盖,回过头来说:“怎么样?好不好听?”

  可是,我的笑容顿时凝结了。我看到妈妈靠在沙发里,脸色惨白,眼睛一瞬也不瞬的盯著我,她拿著茶杯的手剧烈的颤抖著,茶都溢出了杯子。她的嘴唇毫无血色,面如死灰。我跑了过去,叫著说:“妈妈,你怎么了?”爸爸也跑过来,焦急的摇著妈妈的手问:

  “静如,什么事?”妈妈看了爸爸一眼,神智似乎回复了一些,她软弱而无力的说:“没什么,我突然有点头晕。”

  “我去请医生!”唐国本热心的说,向门外冲去。

  “静如,你去躺一躺吧!”爸爸说。

  我和爸爸把妈妈扶进屋里,让妈妈躺下。爸爸著急的跑出跑进,问妈妈要什么东西。一会儿,医生来了,诊察结果,说是心脏衰弱,要静养。医生走了之后,唐国本也告辞了。妈妈对爸爸说:“我想休息一下,你到外面坐坐吧,让珮容在这儿陪我。”

  爸爸温存的在妈妈额上吻了一下,要我好好侍候妈妈,就带上房门出去了。爸爸刚走,妈妈就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她的手指是冰冷的。她紧张的注视著我,迫切的问:

  “珮容,刚才你唱的那一支歌,是从哪儿学来的?”

  我望著她,她那大而黑的眼睛灼热而紧张,一个思想迅速的在我心中成形,我觉得心脏沉进了地底下,手指变得和妈妈的同样冰冷了。“妈妈,”我困难的说:“你知道这首歌的,是吗?”“你从哪里学来的?谁教你唱的?”妈妈仍然问。

  “一个男人教我唱的,”我说,残忍的盯著妈妈变得更加苍白的脸。“一个小提琴手,一个流浪的艺人。他面貌清癯憔悴,个子瘦削修长,有一对忧郁而深邃的眼睛。”妈妈的脸色已白得像一块蜡,我继续说:“他年约四十三、四岁,他说他在找远离他而去的妻子和女儿,已经找了十七年了!”

  妈妈从床上坐了起来,紧紧拉著我,喘息的说:

  “他在哪里?带我去!”

  “我不知道他是谁,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我说,挣脱了妈妈的手。我所归纳到的事实使我震惊,我茫然的向门外跑去。但,妈妈死命的拉住了我的衣服,用近乎哀求的口吻说:“告诉我一切,珮容,不要走!他把一切都告诉了你,是吗?你知道你的身世了,是不?”

  “不!”我站定身子,回过头来看著母亲,母亲的脸在我的泪光中显得模糊不清。“他从没有告诉我,直到今天晚上,我才知道他是我父亲!他从没有对我说过,从没有!”我用手蒙住脸,哭了起来:“如果我知道就好了,他那么孤独寂寞,而又贫困!妈妈,你不该离开他!”

  “我折回去找过他,”妈妈说,眼光如梦:“但是,他已经离开了!我贫病交迫,你爸爸收留了我,为我治病,一年后,我改嫁了他。珮容,我只是个弱者,我无力扶养你,也无脸回到娘家去,而且,你爸爸确实好,他待你就像亲生女儿一样。”这是实情,不是吗?但我另外那个亲生父亲呢?那个孤独而寂寞的父亲呢?我扑到妈妈怀里,断断续续的说出了整个经过情形,然后,我抬起头来,坚定的说:

  “妈妈,让我回到他身边去吧!你不知道他多么渴望一个家!哦,妈妈,我喜欢他!你不会再回到他身边了,我知道,你离不开这个爸爸,而且,这样对爸爸也太不公平。但是,让我走吧!我要给他一个家。哦,妈妈,假若你看到他那种忧伤的样子啊!他早已知道我是他的女儿,他早已知道你在这儿,但他不想破坏我们,反而宁愿自己独自离去!妈妈,我要跟他去了,我要我的父亲!”

  我哭了,妈妈也哭了,直到爸爸闻声而来的时候。爸爸急急的走进来,诧异的看著哭作一团的我们,然后,他搂住我说:“别哭,珮容,妈妈的病没关系,马上就会好的!”然后,又吻著妈妈的脸颊说:“静如,只要休息休息就会好的,千万别担心,珮容是小孩,不懂事!”

  我挣脱开了爸爸的怀抱,迅速的跑出了房间,跑到我自己的卧室里。我把房门锁上,冲到窗子前面。拉开了窗帘,窗外,没有一个人影,只有街灯光秃秃的站在街边。我扑倒在床上,静静的哭泣起来,我为我自己哭,也为妈妈哭,也为我那个可怜的爸爸哭。我一夜不眠,睁著眼睛等天亮,终于,星期天的黎明来临了,我悄悄的下了床,梳洗过后,就溜出了大门。踏著清晨的朝露,我来到植物园。距离我们约定的时间还有三小时。我在那棵印度松香后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开始计划看见到他后要讲的一切话。我要告诉他,妈妈对他的思念和我对他的爱,我要跟他到任何地方,安慰他,也陪伴他。

  时间一小时一小时的过去,九点钟已经到了,我变得十分焦灼和不安,他却毫无踪影。一个工人模样的人走了过来,对我不住打量著,更增加了我的不安。那工人终于站定在我面前,问:“你是不是沈珮容小姐?”

  我大吃一惊。“是的,你是谁?”“这里有一封给你的信。”

  他递了一个信封给我,我接过来,迅速的抽出信笺,于是,我看到几行简单的字。

  “珮容:

  请原谅我等不及再见你一面了,我走了!

  人生,有许多事不能由我们自己安排,能够遇到你,是我这生最大的幸福,可见命运对我依然是宽大的。你给过我许多快乐和安慰,不是你自己所能预料的,小珮容,谢谢你,我能再叫你一声宝宝吗?若干年前,我曾叫我那襁褓中的小女儿作‘宝宝’。

  你有个幸福的家,但愿你能珍惜你的幸福,爱你的妈妈和爸爸!他们是世界上最好的父母!

  祝福你

  陌生人”

  我看完信笺,那个工人模样的人依然站在那儿没有走,我急急的问:“你认得这个写信的人吗?”

  “是的,”那人说:“不但认得,而且我们同住在一起,他是个好人!”“他现在到哪里去了?”我迫不及待的问。

  “他去了!”他肃穆的站著,用手指指天。

  “你是说——”我两眼发黑,不得不抓住椅背。

  “他死了!”那工人简洁的重复了一遍。“他早就有肝癌,一年前,医生就宣布他顶多活六个月,但他奇迹似的还超出了六个月。星期一晚上去的,临死前,他叫我把这封信在今天到这儿来交给你!”星期一!正是他教我唱歌的第三天!我呆呆的坐著,这打击来得太快,使我几乎没有招架之力,好半天,那工人犹豫的说:“如果没有什么事,我就走了!”

  “他——”我急忙说:“葬了吗?”

  “是的,依他的意思,我们几个伙伴出钱把他火葬了,把他的骨灰丢进了海里,他真是个好人,对朋友真够慷慨,临死的时候,他还含笑说他无牵无挂了,他说,他最关心的两个人,都生活得很好。他,唉!真是个好人!”

  我靠在椅子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那人和我点点头,就自顾自走了。我茫然的抓著椅子和信笺,心中空空洞洞的,好像灵魂和思想都已经脱出了我的躯体,我不能想,也不能做什么,这两天来的遭遇使我失魂。过了许久许久,我才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望著那棵印度松香,自言自语的说:

  “这种植物叫作印度松香,在三、四月间会开一种白色的小花,香味浓烈,好远就能闻到。”

  这是第一次约会时,“陌生人”,不,我的父亲说过的话,我依稀记得他怎样站在那椰子树下,调整琴弦,教我拉那首莎拉沙特的吉普赛流浪者之歌。

  我不稳定的迈著步子,走出了植物园。完全不明白自己怎样会走到了家门口,我机械化的按了铃,有人给我开门,我像个梦游病患者一样晃进了家门。一只有力的手攫住了我的手腕,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问:

  “珮容,你怎么样了?发生了什么事?”

  我茫然的瞪著他——那个年轻而漂亮的男人。不能明白他在说什么,也不明白他是谁。然后,我又晃进了妈妈的房间,接触到妈妈那对大而黑的眼睛,听到她惊恐的叫声:

  “珮容!你怎么了?”我站住,仿佛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说:

  “妈妈,他已经走了,我们再也找不到他了!”

  然后,我就像个石膏像般仆倒了下去。

  我病了两个月,病中,似乎曾经呓语著叫爸爸,每当此时,爸爸的脸一定会出现在我的床前,用他大而清凉的手放在我灼热的额上,安慰的说:

  “珮容,爸爸在这里!”

  “爸爸,我要爸爸!”我叫著,心中想的是另一个爸爸。

  当我神智恢复时,已经是冬天了。我的身体逐渐复元,妈妈爸爸小心呵护著我,爸爸每天给我买各种水果点心,妈妈呢,在这儿,我看出一个女人的忍耐力,她曾经倒下去过,但她迅速的站起来了。现在,她全心都在我的身上,她谨慎的避免在我面前提到那个“陌生人”。每当我们单独相处时,她握住我的手,我们静静的不发一语,心中都在想著那同一个人。唐国本,他成了我病床前的常客,他带来各种书籍和说不完的笑话,还带来属于青年的一份活力,他小心的想把那份活力灌输到我身上来,鼓舞起我以前那种兴致和欢笑。他每次来了,总高声的叫著:

  “糖果盆又来了!欢不欢迎?”

  我想笑,但是笑不出来。

  两个月的卧病,我该是一个最幸福的病人,周围全是爱我和关心我的人,但,我却寂寞的怀念著那自称“陌生人”的父亲,是的,他是个陌生人,直到他死,我何曾知道自己是他唯一的亲人!“我要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定居,很久很久之后,她们或者也会到那个地方来找我的!”这是他说过的话,不错,总有一天,我会和他在另一个世界里见面,但愿那个世界里,不会有贫穷、矛盾和命运的播弄。

  在我又满屋子里走动时,已是腊岁将残,新年快开始的时候了。爸爸始终不知道我致病的原因,只有妈妈明白。那天,我们在客厅中生了火,唐国本也来了。我仍然苍白瘦削,安静的蜷缩在沙发椅中。爸爸想提起我的兴致,要我拉一下小提琴,卧病以来,好久没有碰琴了。拿起了琴,我奏了一曲莎拉沙特的吉普赛流浪者之歌,一曲未终,已经热泪盈盈了,爸爸把我拉过去,审视著我说:

  “怎么了,小珮容?”“没什么,”我笑笑,泪珠在眼眶中转动。“我爱你,爸爸。”我说,这是真的,我多爱我的两个父亲!我开始明白我的幸福了。“哦,”爸爸揉揉鼻子,故作欢笑说:“你还想撒娇吗?珮容,你今年几岁了?”“二十岁。”我说。“哦?”爸爸诧异的望著我。

  “你忘了,腊月二十八是我的生日。”我说。

  “嗯,不错,你长大了!”

  不是吗?二十岁是成人的年龄了,我确实长大了。唐国本在望著我微笑,我走过去说:

  “国本,陪我去看场电影吧,我闷了。”

  “喔,”唐国本有些吃惊的看著我,然后笑著说:“好,我们去看《出水芙蓉》吧,这是旧片新演。”

  我们走出房子,我把手插在他的手腕中。门在我们身后阖拢了,关起一个未成年的我,也关起我的天真和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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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六、幸运草



  一

  他们一共是八个人,五个男人,三个女人。

  诗苹默默的坐在美嘉的旁边,望著那五个男人彼此忙碌的在帮对方系紧背上的行囊,一面大声的、嘈杂的互相取笑著。克文,她的丈夫正卷著袖子,曲著胳膊在显示手臂上的肌肉给那夏氏三兄弟看,同时高声的嚷著:

  “你们别看我都四十了,身体可比你们这些年轻的小老弟强得多呢!尤其你们这三只猴子,把袖子卷起来让我看看,可有这样凸起来的肌肉没有?”

  克文那略嫌矮胖的身子,又背著那么大的一个行囊,看起来有点儿滑稽相。夏氏三兄弟中的老大一面系著腰带,一面轻蔑的看了克文一眼,撇撇嘴说:

  “你哪里有什么鸡肉?不过有点鸡油罢啦!”

  “得了,”站在一棵松树边的江浩回头来笑著说:“老赵还有点鸡油,你们三兄弟就只有几根鸡骨头!”

  “什么话!”三兄弟哗然的叫了起来。江浩、克文、美嘉,以及美嘉那个同学燕珍都大笑了起来。连诗苹也不由自主的笑了。这些人虽然都是克文的熟朋友,但对诗苹而言却全是陌生的,因此她也显得特别的沉默。本来,这次爬大雪山的计划并没有包括诗苹,可是,克文临时却极力劝诗苹参加,诗苹也破例的参加了,主要因为她实在厌倦了家里那份宁静得出奇的生活。刚刚在这天清晨,她才认识了这小爬山团中的每一个人,在火车站,她首先看到江浩和他的未婚妻李美嘉,江浩是个身材略高的漂亮的青年,有微褐的皮肤和一对闪烁有神的黑眼睛。美嘉更是个美丽得出奇的少女,白晰的皮肤和长而微卷的睫毛使人觉得她像个混血儿。然后,美嘉的同学何燕珍来了,那是个有点喜欢做作的女孩子。接著,三个瘦长的青年喧闹著跑了过来,叫嚣的拍著江浩的肩膀,其中一个顺手也拍了美嘉一下,引起美嘉一声尖叫,克文拉著他们的一个说:“诗苹,让我给你介绍一下夏氏三兄弟……”

  “不是这样介绍的,”江浩跑过来说:“赵太太,让我来介绍,这是夏氏三猴。”然后挨次的指著说:“瘦猴夏人豪,油猴夏人杰,毛猴夏人雄。”

  一口气认识了这么多人,使诗苹有点头昏脑胀,至于江浩的这个猴那个猴她根本就闹不清楚,但她颇欣赏这夏氏三兄弟,他们看起来都是洒脱不羁的青年,浑身散发著用不完的精力。他们转了好几次车,又步行了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才到达了大雪山林场,林场管理员热情的招待了他们,并且参观了他们的爬山用品后,又坚持要借给他们八个睡袋,因为山上的夜很冷,认为他们仅带毛毯是不够的。然后,林场又用车子把他们送到这儿,再上去,就要开始爬山了。

  三位女性被允许不背东西,除了各人一只水壶,每个人一个手提包——其中装著她们自己的换洗衣服,和一部分干粮,而男人们背的东西就复杂了,包括两个帐篷,八只睡袋,五天的干粮和少数几件烹饪用具。夏氏三猴还额外带著两管猎枪。一切结束停当,江浩大声说:

  “我们必须立即出发,无论如何,要在天黑以前找到有水的地方扎营。如果我们的行动太慢,很可能走到半夜都到不了水边。我们这里,除了三位小姐之外,每个人对爬山多少有点经验。赵太太就归赵先生招呼,美嘉既然是我的未婚妻,当然由我管。何小姐呢?就交给你们三只猴子了。可是——”他调侃的望了夏氏三兄弟一眼,又加了一句:“你们可别打架呀!”听出这话的言外之意,燕珍不依的扭了一下身子,摇著美嘉的手臂说:“你听他这是什么话,你也不管管!”

  “他叫他们三兄弟别打架,干你什么事?”美嘉格格的笑著说,同时对三兄弟远远的做了个鬼脸。

  诗苹站了起来,大家纷纷准备出发,江浩又叮咛了一句:

  “山上绝对没有什么凶猛的野兽,顶多有几只鹿。我们最要小心的是蛇和蚂蟥,给毒蛇咬一口可不是玩的。蚂蟥那玩意更讨厌,碰到肉就往里钻,扯都扯不出来,大家可要小心。来,开步走!”七个人走了一条直线,夏氏三兄弟把燕珍夹在中间走在最前,诗苹和克文居中,美嘉和江浩殿后。路很狭窄,但并不十分难走,这是大雪山林场伐木的栈道。但前两天似乎下过雨,路非常滑,大家纷纷折断树枝用来当手杖,三位女士也每人拿了一根。三兄弟开始在向燕珍解释两管猎枪的用法,两管猎枪的扳机一直在咔嗒咔嗒的响。走在后面的美嘉不知在和江浩说什么,一直在格格的笑。克文望了诗苹一眼,问:

  “怎么样?累吗?”诗苹摇摇头,笑笑说:

  “才开始就累了还行!”一面望望后面说:“他们真是漂亮的一对!”“可不是,名副其实的郎才女貌!订婚两年了,想出了国再结婚,江浩是个满有志气的孩子!”

  诗苹不再说话,太阳渐渐移到头顶,山路也越来越难走了,汗从每个人头上滴了下来。前面夏氏三兄弟中不知道谁领先高歌了起来:

  努力,努力,努力向上跑!我头也不回呀,汗也不

  擦,拚命的爬上山去……

  接著,后面的江浩也高声的加入:

  半山了,努力,努力向上跑!上面已没有路,我手

  攀著石上的青藤,脚尖抵住岩石缝里的小树,一步,一

  步的爬上山去……然后,除了克文夫妇之外,大家都加入了合唱,歌声响彻云霄,似乎连天地都被震动了。诗苹知道他们唱的是胡适早期的一首白话诗《上山》,但这首诗被谱成歌她却不会唱。克文更不用说了,对唱歌完全是门外汉,生平只会唱一首国歌,唱起来还会让人笑破肚子。一曲既终,大家停下来乱拍著掌,同时一面笑一面胡乱的喊著再来一个。克文望了望诗苹耸耸肩:“年轻人!”“难道你就是老年人了吗?”诗苹微笑的问。

  “胡说!你要不要看我的肌肉!”克文玩笑的说。

  “算了,留著你的肌肉去向那些猴子神气吧!”

  队伍继续向前走,太阳的威力更大了,大家的脚步都滞重了许多,汗开始湿透了衣服。男人们的行囊显然成了一大负担,累极了就用棍子支著后面的背包略事休息。小姐们也显得无精打采了,燕珍首先提议休息,但江浩否决了,因为按林场的山高指示牌来看,他们还没有走到第一天预定行程的一小半。大家继续向前走,江浩不住的提醒著大家节省一点水喝,因为按照地图,他们要到天黑时才能走到有水的地方。克文抬头看了看参天的树木,突然大声的叫前面的三兄弟说:“看哪,那儿有不少你们的同类呢!”

  大家抬起头来看,树梢正有好几只猴子在对他们探头探脑的窥视著。夏人豪举起了猎枪,江浩立即抢上去按住枪管说:“不要打它们,第一,严禁同类相残。第二,它们都是些没有恶意的小东西。”美嘉又格格的笑了起来。诗苹不禁看了她一眼,她实在很美,有一对伊丽莎白泰勒似的大眼睛,高高的鼻子和厚厚的、性感的嘴唇。身段略嫌矮了一些,但并不损于她的美丽。和她比起来,燕珍显得黯然失色,燕珍正是那种最平凡的,找不出特点来的女孩,只是身材还不错。和她们在一起,诗苹觉得自己很老似的,虽然她今年也不过刚满二十六岁。

  夏人豪对江浩做了个滑稽的鬼脸,收了枪。大家继续向前走,夏氏兄弟一直东张西望的找寻有没有野兽的踪迹。山路窄而陡,好几次要翻过几块高大的岩石。山耸然直立,从下向上看,只见青黑色的树木和蓝天,山似乎高不可测。人走在山里,听著风声,给人一种渺小空虚的感觉。美嘉开始大声的抱怨天热,并且叽里咕噜的后悔没有带把檀香扇来,又埋怨长裤不如裙子舒服,胶布鞋穿起来不习惯……江浩不耐的说:“小姐,忍耐点吧,你现在怪天气热,到夜里就会冻得你浑身发抖了!”“我真想吃冰淇淋!”美嘉噘著嘴撒娇似的说。

  “哼!”江浩嘲弄的冷笑了一声,“可惜这儿没有冰店,早知道李美嘉小姐要爬山啊,冰店、饭馆、咖啡厅、电影院都该搬到这山上来的!”说著,他拍了克文肩膀一下。说:“老赵,你知道美嘉准备怎么一副打扮来爬山?白尼龙纱的大裙子,里面还硬绷绷的穿了两条衬裙,白高跟鞋,足足有三寸高!我逼著她换长裤,她还不高兴呢!好像这山上的树和石头都会欣赏她似的!”“哼,我怎么知道是这样子爬山,我还以为像爬观音山、仙公庙似的,哪里像这样一个劲的在大太阳底下走!早知如此我才不来呢!”美嘉没好气的说。

  “又不是我请你来的,还不是你自己一定要来!才开始就抱怨,这以后还要走好几天呢,要打退堂鼓趁早,最好现在就回头!”江浩大声说。“回头就回头,你以为我希奇跟你走,神气些什么?”美嘉一跺脚,真的往回就走。

  “喂喂喂,这算怎么回事!”克文跳过去,一把拉住美嘉,对江浩说:“老弟,不是我说你,对小姐要温柔点,到底年纪轻,火气大。大家出来玩,吵吵闹闹的多杀风景!来,李小姐,我们到前面去,看看那三只猴子能不能打到什么东西!”

  原来夏人豪声称找到了动物的足迹,并打赌说亲眼看到有东西在树丛里动,所以三兄弟簇拥著一个何燕珍,都跑到树林里去了。克文拉著美嘉,也追踪而去。诗苹看了江浩一眼,微微一笑说:“原谅她!她年纪轻!”

  “她不是年纪轻,她根本是无知、胡闹!”江浩愤愤的说。

  诗苹又微微一笑,轻声说:

  “你不能说错误都在她,你也真的火气太大了一些!”

  “你不知道,我早就叫她不要来,她一定要来,来了又抱怨!她哪里想爬什么山,不过想凑热闹罢了!”

  诗苹看著脚底下陡峻的山路,很吃力的向上走著。江浩默然的望了她一会儿,问:

  “你第一次爬山?”“是的。”“很吃力?”“是的。”“可是你并不抱怨,也不表示。”

  诗苹站住了,望了望山下,眼前是一片的绿。绿的山,绿的树,绿的草。山风猛烈的吹了过来,她的头发全被风吹起了。她深深的吸了口气说:

  “这大自然真使人眩惑,站得这么高,迎著风,给人一种遗世独立的感觉。我从来不知道世界是这么神奇的。我很高兴我参加了爬山,什么事需要我抱怨呢!这儿,连风和城市里的都不同,草和泥土都是香的!”她以新奇而迷惑的眼光环视著四周,像是才从一个长眠中醒来。

  “噢!”江浩兴奋的说:“你现在才刚刚开始爬而已,如果你爬到山顶,从山的最高峰看下去,好像全世界都在你的脚底下。天和你只是一臂之隔,星星仿佛都可以伸手摘到,那种感觉才真使人透不过气来呢!”

  诗苹看看江浩,他的黑眼睛里焕发著光辉,微褐色的脸颊泛出了一片红润。诗苹点点头说:

  “我想我能了解那种感觉!”

  一阵嘻嘻哈哈的声音从树丛中传来,克文和美嘉首先穿出树丛,接著燕珍和夏人杰也走了出来,燕珍正抱怨著草太深,满衣服都沾了许多榭衣——那是一种靠粘在其他动物身上而传种的植物。夏人杰在一边帮她耐心的摘取著,江浩对身边的诗苹说:“你看过这样的打猎没有?这么一大群嘻嘻哈哈的人,真有动物也给他们吓跑了,跑到这么深的草里了,没有被蛇咬一口算他们的运气!”夏人雄和夏人豪最后走出来,沮丧的提著两管猎枪。

  “怎么样?”江浩扬著声问:“猎到了什么?大象还是狮子?”

  “这儿什么动物都没有,”夏人雄说:“除了蚱蜢以外。”

  “还有你们的家族!”燕珍说,指指树上的猴子。

  大家都笑了。向前又走了半小时,他们发现了一个比较平坦的斜坡,上面长满绿茸茸的草,美嘉首先找了一个树荫,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往下一躺,把手中的手提包扔得远远的说:

  “我要休息了,天塌下来我也不管了!”

  于是,大队人马都停了下来,男人们卸下了沉重的行囊,一个个坐了下来。克文靠在一棵树上直喘气,汗把衣服湿得透透的,像才从水里爬起来一样。夏人杰走到克文身边,调侃的说:“怎么,你的肌肉好像并不太帮你忙嘛,我们比赛一下,别休息,再一口气爬他两小时怎样?”

  克文拱了拱手说:“谢谢,老弟,我实在不敢和猴子比爬山!”

  大家都打开行囊,开始吃午餐——罗宋面包、罐头牛肉是主要的食品。每个人都吃得狼吞虎咽,连美嘉都一口气吃了三个面包。江浩开了一个凤梨罐头,送到诗苹面前,诗苹拿了一块,对江浩笑笑说:

  “别侍候我,去侍候她吧,年轻人吵吵架是常事,不要把别扭闹大了!”她指了指美嘉,后者正和燕珍坐在三个兄弟的中间,三兄弟在争著给她们的面包抹牛油。

  “她正在享受她的生活,我不想打搅她!”江浩冷冷的说,把凤梨罐头送到克文面前去。

  休息了四十分钟,江浩第一个站起来,鼓著掌催促大家动身,美嘉躺在地上假寐,脸上盖了一条手帕。听到江浩的声音立即翻了个身,叽咕著说:

  “我才不高兴走呢!”大家都站起来整理行装,只有美嘉仍然赖在地上。诗苹走了过去,轻轻揭起她脸上的手帕,温柔的一笑说:

  “起来,我们一块儿走吧!”

  美嘉不好意思的红著脸,一翻身坐了起来。

  队伍又向前开动,夏人杰扛著一管枪走在最前面,又扯开了喉咙开始高歌了:

  努力,努力,努力向上跑!我头也不回呀,汗也不擦,拚命的爬上山去!

  二

  黄昏的时候,他们终于来到了水边。美嘉欢呼了一声,把手提包一抛,就对著小溪跑去,一面跑一面把鞋子也脱了下来,一脚踩进水里,高声叫著说:

  “燕珍,来呀,这水凉极了,舒服极了!”

  燕珍也跑了过去。男人们放下行囊,立即开始觅取架营帐的地方。因为离天黑已经很快了,他们必须在天黑以前把营帐竖起来。找好了地点,大家就匆匆忙忙打开背包,开始扎营。诗苹站在一边问:“需要我帮忙吗?”“不,”江浩说:“如果你想洗洗手脸,最好赶快去,天一黑溪水就变得冰一样冷了!”

  诗苹走到水边,美嘉正和燕珍在彼此泼著水,两人身上都湿淋淋的。诗苹洗了手脸,把脚也泡进水里,走了一天山路的脚,泡进水中真有说不出的舒服。太阳很快的落了山,黑暗几乎立即接踵而至。诗苹穿上了鞋,溪水已经变得很冷了。美嘉和燕珍也匆匆上岸,拭干了水,穿鞋子。忽然,燕珍发出了一声尖叫,美嘉下意识的大喊著:

  “蛇!蛇!”男人们冲了过来,夏人豪和夏人杰举著两管猎枪,江浩拿著一根大木桩。克文跟在后面跑,拚命追著问什么事。燕珍直起了腰,惨白著脸,举起了右手。右手的小指上,不知被什么咬了一口,立刻红肿了起来。夏人豪问:

  “你看到蛇了吗?”“我什么都没看到,刚俯身穿鞋子,就给咬了一口。”

  夏人杰拿枪管在附近的草里乱扫了一顿,什么都没有。江浩走过去,对燕珍的伤口仔细看了看,低下头在草堆里寻找,不一会儿,他小心的摘下一片叶子,举起来说:

  “就是这个!”那是一个长形的叶片,上面密布细小的针尖形的东西。江浩笑著说:“求生的一种,它靠这种方式来攫取食物,”他把叶子丢得远远的,对燕珍说:“没关系,明天就好了!”

  一场虚惊就此过去。大家来到帐篷边,两个帐篷都已经竖好了,底下垫著油布,江浩找出一罐黄色的粉末,围著帐篷撒了一圈,诗苹问:“这是什么?”“硫磺粉,防蛇的。”天气骤然的凉了起来,山风呼啸而来,四周全是树木的沙沙声,大家都找出预先带来的毛衣,但仍然冷得发抖,美嘉又在喃喃的抱怨了。夏人杰找来一堆干的树枝,没多久,帐篷前的空地上已生起了一堆熊熊的火。克文提了水来。用石头架了一个炉子,诗苹在自己的手提包里找出一罐咖啡,用带来的水壶煮了起来。咖啡香味弥漫四处,从水边洗了手脸回来的江浩和夏氏兄弟不禁发出一阵欢呼。

  围著营火,饱餐了一顿之后,疲劳似乎恢复了不少。夏人雄摸出了一只口琴,悠哉游哉的吹著小夜曲。火光跳跃著,映照得每个人脸上都是红的。诗苹用双手抱住膝,沉思的凝视著那堆猛烈燃烧著的柴火,这种夜色、这呼啸的风声、这帐篷,都带著另一种奇异的味道,使人感觉是置身在一个梦里,而不像在现实中。克文首先打了个大哈欠,声称他必须睡觉了。江浩发给每人一个睡袋,劝大家连毛衣都别脱,就这样睡在睡袋里,因为夜里会非常冷的。五个男人睡一个帐篷,三个女人睡另一个。美嘉伸头到帐篷里看了一眼,就叫著说:

  “天呀,这样也能睡觉的吗?”“小姐,你将就点好不好?”江浩皱著眉说。

  美嘉叹息了一声,打了个哈欠,火光照著她水汪汪的眼睛,美丽得出奇。她睡意朦胧的注视了江浩一会儿,低声说:

  “浩,你今天怎么专找我闹别扭!”

  “没有呀,别多心!去好好睡一觉,希望你有个好梦!”

  美嘉和燕珍先后钻进了营房,男人们也纷纷的去睡了。只有江浩仍然望著营火发怔。诗苹钻进帐篷,美嘉正在对燕珍说:“爱情,就是这么回事,你必须抓住它,要不然它就会飞跑了!”她发现了诗苹,突然问:“赵太太,你为什么嫁给赵先生?”诗苹一愣,接著笑笑说:“你以为我为什么要嫁给他?”

  “我不知道,我想你不会爱他的,他比你大那么多,而且——而且你又那么美,你应该嫁一个年轻的——像江浩那样的男人!”“可是年轻的人是浮的,情感热烈却不可靠,克文那种人很稳重笃实,最起码可以给你安全感。”她想起自己的初恋,那个拿走了自己的整个心又将她轻轻抛掷的年轻人,感到那旧日的创痕仍然在流血。“你又为什么要和江浩订婚呢?”她问。“怎么,我爱他呀!”美嘉坦率的说:“他很漂亮,不是吗?大家都说他是美男子!”再度打了个哈欠,她翻了个身:“哦,我睏极了。”阖上眼睛,她又叹了口气:“唉,我真想念家里的席梦思床。”诗苹望著她,她很快的睡著了。再看看燕珍,也早已入了梦乡。用手抱住膝,诗苹感到毫无睡意,美嘉的几句话勾起她许多回忆,思潮起伏,越来越乱。又披了一件衣服,她悄悄的走出帐篷。迎接她的是一阵扑面而来的冷风,她不禁打了个寒噤。火边,她诧异的发现江浩仍然坐在那儿,正默默的在火上添著树枝。她走了过去,江浩惊觉的回头来看著她:“怎么还没睡?”他问。

  “睡不著,想出来看看!”她打量著四周,月光很好,到处都朦朦胧胧的,树木是一幢幢的黑影,远处溪水反映著银白色的光芒。她深深的呼吸了一下,脱口而出的念:“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很美,是不?”江浩问:“有一个画家能把这景致画出来吗?”他望著远处,低声说:“我本来对绘画和文艺有兴趣,可是我却念了森林系!”“为什么?”她问。“出路问题,像做生意一样,这是投机!”他对自己冷冷的嘲笑了一声,又接著说:“我的出身是孤儿院,从小我为自己的生活奋斗,我怕透了贫穷,我不能学一门无法谋生的东西,再去受喝西北风的滋味!”

  诗苹默默不语,这使她想起嫁给克文的另一个原因——

  贫穷。他有钱,这是张长期饭票。

  “你觉得美嘉怎样?”江浩忽然问。

  “美丽、善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诗苹说。

  江浩注视著诗苹,黑眼睛里闪著一丝奇异的光。

  “我以前追求美嘉的时候,追她的人起码有一打,能够打败这些人而获得成功,我认为自己简直是个英雄。而且,和她订婚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她家庭富有,而她又是独生女,她父母准备送我们出国。我久已想出去念书,也出去淘金,我渴望金钱和名誉,我渴望成功!”他看著火,双手握拳,诗苹可以从他的拳头里看出属于一个青年的壮志和野心。他抬头对诗苹惘然一笑说:“你可以认清我了,一个庸俗的、平凡的人!”“未见得如此,你的想法并没有错,青年不追求金钱和名誉又追求什么呢?从小,我们的父母和师长教育我们都是要有远大的志向。我一直到二十岁,还幻想著有一天能拿到诺贝尔的文学奖金!”“你写作吗?”他问。“二十岁以前我写作,二十岁之后我的志向是做一个最平凡的人——我不再追求任何东西。”

  “为什么?”“我认为人生只有‘现在’是最真实的,其他全是虚幻,为了渺不可知的未来,我们常常会付出过多的代价,到头来仍然是一场空的!二十岁我遭遇了一场变故,一个我可以为他生也可以为他死的男孩子和另一个女孩结婚了,这使我看穿了一切,名、利、爱情!”

  江浩深深的望著她。“你好像给我上了一课!”

  “不!”诗苹有点慌乱的说:“别听我胡说八道,这月光、这夜色,以及这营火使我迷惑,我讲了许多不该说的话!青年人应该有点抱负的!”“你说‘青年人’,仿佛你已经很老了!”他笑著说。

  “我常觉得自己很老了!”

  “你多少岁?”“二十六!”“比我还小两岁,那我成了老头子了!”

  他们相视而笑。夜并不宁静,山风在树林中穿梭呼啸,附近有不知名的虫在此鸣彼应。但月色是柔和的,那闪烁的星星也是柔和的。江浩抬头看了看天,沉思的说:

  “只有在山里,只有在这种晚上,和大自然距离得如此之近,我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我总觉得有两个不同的我,一个我拚命孜孜于名利的追求,另一个我却渴望著一份安宁、和平而淡泊的生活。”“或者每个人都有两个不同的我!”诗苹说,感到一阵凄惶,她的一个我已嫁给了赵克文,另一个我却失落在何方呢?

  夜深了,凉气袭人,诗苹站起身来:

  “我要去睡了!”江浩望著她,说:“我们好像已经认识很久了!”

  诗苹笑了笑,轻声说:

  “晚安!”转过身子,她走到营帐里去了。

  第二天一清早,天不过微微有些亮,大家都纷纷起身,一面吃早餐,一面拔营准备开路。他们必须在太阳上升之前多赶一些路,因为太阳一升起来,爬山就会很热了。美嘉一面不情愿的起身,一面叽里咕噜的说:“鬼迷了心窃才跑来参加这种要命的爬山,我每根骨头都是痛的!”“应该让你锻炼锻炼!”江浩说。一面拔营。美嘉才跨出营门,帐篷就“呼”的倒了下去。美嘉大叫著说:

  “你想砸死我呀!”“死不了的,小姐!”江浩冷冷的说,和夏氏兄弟卷起了营帐,打好背包。队伍又开动了,清晨的空气出奇的美好,凉爽而清新。克文声称夜里吹了风,肩膀上的风湿要发作了。夏人豪打趣的问他,有那么厚的肌肉,怎么还会害风湿?燕珍和夏人杰走在一起,正谈论不久前发生的一件情杀案——一个电影明星刺伤了一个武侠小说的作者。美嘉一直在噘著嘴,不知为什么事生气。夏人雄在一边哄著她,给她说笑话。

  这一段路比昨天的更形艰巨,道路越来越陡峻,树木渐渐稀少,都是参天的针叶树。好几次他们经过的地方是峭壁上的窄路,一面就是山谷。男人们不住停下来帮小姐们的忙,燕珍不住口的叫“我的妈”。美嘉则怕得发抖,又怨声载道。诗苹虽然害怕,却一直保持沉默,然后轻声的向帮助她的人道谢。走了没多久,每个人都已汗流浃背,再没心情和精力来高谈阔论了。中午,他们找到一个比较平坦的草地,卸下背包,开始休息和吃午饭。美嘉瘫痪的倒在地下说:

  “我真想回去!我真希望现在是坐在家里的沙发里,听音乐,吃冰淇淋!”诗苹坐在一个斜坡上,脚下全是绿油油的草。克文在另一边,躺在地下喘息。江浩拿了一个沙丁鱼罐头,走到诗苹身边坐下,把罐头递给她:

  “要吗?”诗苹点点头,接了过去。山上的风奇大,只一会儿,大家被汗湿透的衣服又吹干了,反而感到一丝凉意。江浩从诗苹的脚边摘下一片草,奇异的望著,然后抬头看看诗苹,微笑的把草递过去说:“幸运草!十万片里才可能有一片!”

  诗苹接过了草,那是一种极普通的植物,由三瓣心形的叶片合成的一片叶子,心尖都向里连在叶梗上。但这片叶子却由四个心形叶片合成。江浩解释的说:

  “这种草学名叫酢浆草,都是三瓣心形叶片合成的。有人说,假如能找到一片四瓣的,就叫作幸运草,得到的人能获得幸福!现在,我把它献给你,希望你能获得幸福,真正的幸福!”诗苹看了看草,又看看江浩,后者的眼睛深沉而明亮。诗苹感到一阵迷茫,这漂亮的男孩子是谁?是才认识一天的江浩?她收起了草,低低的说:

  “谢谢你,希望你也获得幸福!”

  “我有一种感觉,”江浩说:“那另一个‘我’在慢慢抬头了,或者这是受你昨夜一篇话的影响。我的血管里有一种新的力量在流动,这使我觉得自己是个新人!”

  诗苹笑了笑,想说话,却不知道说什么好。美嘉在那边叫了:“浩,给我一个凤梨罐头!”“去吧,”诗苹说,指了指美嘉:“那儿是你的幸运草,她将带给你许多东西:爱情和前途!”

  “你在讽刺我吗?”江浩站起身来说,声音里带著几分鲁莽:“我现在不关心前途。”

  “这是因为在山上。”诗苹微笑的说,目送江浩走去给美嘉开罐头。这一天,他们比昨天早一些来到河边,扎了营之后,太阳还没有落山。洗了手脸,大家在营帐前散乱的坐著,美嘉和燕珍坐在一起,两人都显得疲倦而无精打采。美嘉一再宣称她再也不要吃罗宋面包了,她要吃白米饭,又埋怨江浩不预先带一点米。燕珍则脱了鞋子,用手揉著脚,不住的叫:“我的妈呀,这两只脚不是我的了!”夏人杰站在她身边问:“要不要我帮你按摩?”说著,真的去抓她的脚,燕珍立即夸大的发出一声尖叫,一面跳著躲开。

  诗苹独自坐在较远的一块石头上,克文因为刚刚突然想起忘了有一个公司里的董事会议,所以在帐篷前懊恼著。江浩和夏人杰抱了许多树枝来准备取火,经过诗苹面前时,江浩对诗苹微笑了一下。猛然,他停住了,笑容冻结在嘴唇上,眼光紧紧的盯著诗苹所坐的石头。诗苹诧异的顺著他的眼光一看,血液立即凝固了。一条青色的小蛇正在距离她不及两尺的地方,对她高高的昂著头,吐著红而长的舌头。诗苹第一个冲动是想跳起来,江浩立即低沉的说:

  “你不要动,千万不要动!”

  “可惜我的猎枪不在身边,”夏人豪低低的说。

  “诗苹!”克文不知想起什么,叫著走了过来,江浩紧张的对他做了个手势,克文一看到这局面,马上呆住了,苍白著脸说了一句:“我的天!”就站在那儿呆呆的发愣。燕珍、美嘉和夏人雄也好奇的围了过来,立即响起了一片紧张的“啊,呀,我的妈!”的声音。江浩轻轻的把手里的木柴移交到夏人雄的手里,在其中选了一根较粗而没有枝桠的树枝。然后小心的、轻轻的、一步一步挨近诗苹。围观的人都屏住呼吸,没有一个人敢出气。江浩走到诗苹面前,伸出一只手给诗苹,诗苹本能的伸手拉住江浩的手,江浩立刻猛然一拉,诗苹借势向前冲去。同时,那条蛇跳了起来直扑诗苹,江浩另一只手的棍子已当著蛇头打下去,一连打了十几下,那条蛇终于偃卧不动,蛇头已经打得血肉模糊。江浩丢掉了木棍,脸色苍白的走开。美嘉发出一声欢呼,跳过去拉住江浩的手,带著一种崇拜而骄傲的神情喊:

  “啊,浩,你打死了它!你打死了它!”立刻,她变了脸,诧异的说:“怎么,你在发抖,你害怕!”

  “这不过是条小蛇罢了!”夏人雄说。

  “小蛇?”江浩愤愤的说:“你知道这是什么蛇?这种蛇和竹叶青同类,比竹叶青更毒,而且动作灵敏,被咬到的人顶多活两小时!我能打到它只能说是奇迹!想想看可能有什么结果!”他对诗苹看了一眼,打了一个冷战,默默的走开了。

  克文向诗苹走过去。“你没有怎么样吧?”他急急的问。

  “没有。”她说,呆呆的望著江浩的背影。

  火燃了起来,天已经全黑了。火光把四周照得亮亮的,有一种电影里描写的吉普赛人的味道,蛇所引起的恐惧很快消除,瞌睡悄悄的爬到每一个人身上。大家纷纷钻进帐篷,只有江浩仍然和昨夜一样对著火出神。诗苹看到大家都进了帐篷之后,对江浩轻声说:“谢谢你,谢谢你今天帮我的忙。”

  江浩迷惑的望著她,文不对题的说:

  “你真美,美得奇异,美得清新,你的眼睛像个梦……我从没有见过像你这样的女人,纤弱得像一株草,优美得像一首诗。”“晚安,江先生!”诗苹说,转身对帐篷走去。江浩没有移动,却低低的说了一句:

  “不要躲开我,我并不比那条蛇更可怕。”

  “你并不比那条蛇更可怕,”诗苹站住说:“但比那条蛇更危险!”转过身子,她隐进了帐篷里。

  三

  山上第三天。午后,天空突然被一阵厚密的乌云布满,天马上黑了下来,山风狂啸怒卷著,一刹那间飞沙走石,天地变色。燕珍大叫著:“我的妈呀!好像山要崩了呢!”

  江浩抬头看看天,静静的说:

  “要下大雨了!”话还没有说完,一道耀目的电光划空而过,紧接著一声霹雳,震耳欲聋。美嘉发出一声尖叫,燕珍用手掩住了耳朵。顷刻之间,雨点“刷”的洒了下来,雷声不断的响著,每响一次,似乎整个的山都在震动。夏人豪高声叫大家向一块突出的岩石下躲去,但狂风怒卷之下,每个人都步履维艰。克文搀住诗苹,防止她跌倒,可是一阵风卷来,克文自己都不禁踉跄了一下,诗苹对他摇摇头说:

  “我可以照顾自己,你小心,背的东西那么重!”

  夏人豪首先到达岩石下,解下了背上的行囊,他立即跑过来接应后面的人。江浩把背包递给他,然后返身抱起美嘉,跨过一条深沟,把她送到夏人豪那儿。回过身子,他又依样把燕珍送了过去。诗苹摇著头说:

  “我自己可以走!”话刚说完,一阵风迎面扑来,她往旁边侧了一下,脚底下既陡且滑,她立足不稳,立刻倒了下去,她伸手想抓住一枝矮小的树枝,但没有抓牢,她的身子就迅速的向山下滚去。克文努力想赶过去抢救,却没法胜过那强暴有力的风雨,每迈一步,都有失足的危险。江浩对诗苹窜过去,身手矫捷得像一只猩猩,连滑带滚,他扑向诗苹,刚好在诗苹对一块大石头撞去的当儿抓住了她的手,诗苹也一把拉住了地上的草,阻止了向下冲的趋势。好不容易,她站了起来,倚在树干上喘息,手臂上全是石块割破的伤口,衣服头发,和脸上是一片泥泞。她喘著气说:“谢谢你,第二次救了我!”

  江浩出神的望著她,一句话都不说,握住她的手也没有放松。诗苹拂了拂散乱的头发,雨水从他们的头上一直流下来,两人都湿得像才从水里爬起来的鸭子。她勉强的笑了一下说:“我的样子一定很狼狈……”接触到了他的目光,她猛然停住了口,他的眼睛定定的望著她,里面燃烧著火焰。

  克文终于跌跌撞撞的赶了过来,一路的喊著诗苹,诗苹抽回了自己的手,高声的说:

  “我很好,我没有受伤!”

  克文喘著气,站在诗苹面前,头发湿淋淋的贴在额角上,看起来有几分滑稽相。他抓住了诗苹,急急的问:

  “你确信没有受伤?”“没有!真的没有!”诗苹说。

  “我真懊悔让你来爬山,你已经两度遭遇危险了!”

  “我并不懊悔参加爬山,真的,克文,我很高兴我来了!这山……”她仰头向上望,大雨中的山显得无比的神秘、壮伟和高不可测。人在山中,渺小得像一粒沙尘。她叹息的说:“这山是这么高,这么伟大!”

  雨势来得快也收得快,没多久雨停了,太阳又穿出了云层,灼热的照著山头。除了从山顶向下直泻的水可以看出下过雨外,其他地方已找不出雨的痕迹了。山路变得更加难走,泥泞而陡峻。美嘉滑了一下,弄得满身泥浆,因为江浩正在默默出神,根本没有注意她,她开始对江浩大肆攻击:

  “你是怎么回事,看到我摔跤也不拉一把,跟你出来爬山简直是倒透了楣!风吹,日晒,雨淋,以后我再爬山就不是人!”江浩望著美嘉,那眼色就像她是一个他从不认识的人。这使美嘉更形愤怒,她跳著脚说:

  “你听到了没有?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又怎样?”江浩冷冷的问,干脆转身离得美嘉远远的。美嘉在他身后一个劲儿喊:

  “我告诉你,我们解除婚约,解除婚约!”

  “哎,你们这一对是怎么回事?从上山就闹别扭!”克文说,一面拉了美嘉说:“别和他吵,过一会儿他就会来向你道歉了。”这天夜里,诗苹在帐篷里辗转反侧,按照行程,明天清早八点钟就可以到达山顶了。到了,旅程的终点就快到了!诗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有一种惘然若失的感觉。正像一桌丰盛的筵席,现在就等著上最后一道菜,然后就该散席了,那些坐在一个桌子上互相恭维的客人马上就将各走各的路,又漠不相关了。她翻了一个身,三天来的疲倦袭击著她,她感到浑身酸痛,下午摔跤跌破的地方也隐隐作痛,连头里都是昏昏沉沉的。身边的燕珍发出模糊的呓语,但她可以听清夏人杰三个字。她转头看了燕珍一眼,黑暗中无法辨识她的脸,这个少女显然在捕捉著爱情,但她能捉到吗?

  诗苹开始感到燥热,虽然气温很低,冷风正从帐幕的缝里灌进来。她觉得口渴,渴望有一口水喝。爬出了睡袋,她穿上厚厚的毛衣,悄悄的溜到帐篷外面。冷风扑向她来,她不禁打了个寒噤。在黑暗里,一只手突然抓住了她,她几乎惊叫了起来,立即,她听到江浩的声音:

  “是我,请跟我来!”她茫然的跟著他走到一块大山石底下,气温低得惊人,她在发著抖。“我在你帐篷外面站了两小时,我猜想你或者会出来。”他说,声音低低的。她不说话,仍然在发抖。猛然间,他强而有力的手臂拥抱住了她,她不由自主的倒进了他的怀里,他乌黑的眼睛在月光下闪烁,带著一抹狂野的光芒。他的嘴唇在她脸上滑动,额角、眼睛、鼻子,最后落在嘴唇上。

  “不要,”她模糊的、软弱的说:“请不要!”

  他的回答是把她挽得更紧,紧得她透不过气来,他的嘴唇压著她的唇,他的手环抱著她的腰和背。她闭上眼睛,感到恐惧,感到甜蜜,感到说不出的各种复杂的情绪。但,接著,一切思想离开她,她也紧紧的抱住了他的腰,不顾一切的,疯狂的回吻了他。那个失落的“我”回来了,那一直埋藏在冰山的外表下,热情如火的“我”又觉醒了!她觉得呼吸急促,心脏在剧烈的撞击著胸膛。

  “诗苹,这是你的名字,是吗?我听到他这样叫你!”

  “不要提到他,请不要!”她说。

  他们继续吻著,他解开自己那件晴雨两用的风衣,把她包了进去,她小小的身子紧贴著他的……两条软软的胳膊勾著他的脖子。“诗苹,离开他,你是我的!”他说:“我小小的诗苹,像一株小草,一株幸运草!”他又吻她,然后审视著她的脸,她的眼睛。“不!”她挣扎的说:“我不是你的,你的幸运草在那边,那边帐篷里!她会带给你金钱和名誉!我却空无所有!”“你带给我心灵的宁静与和平,你使我找回即将消灭的真‘我’!我要你,诗苹,我从没有这样强烈的要一样东西,世界上其他任何的东西我都不要了!”

  “你会要的,当你下了山,又走到‘人’的世界里去的时候,你会要其他那些东西的。”

  他凝视她,她轻轻的说:

  “我说过,我只相信‘现在’,我不相信‘未来’,现在我在你怀里,你可以吻我,但不要去追求渺小不可知的未来。下了山,你将是李美嘉的未婚夫,我是赵克文的妻子,我们所有的只是‘现在’!”他继续凝视她,用手指轻轻的抚摸她的面颊,然后盯住她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的说:

  “我要你!我告诉你我要你!”

  她不再说话,只把面颊紧紧的贴在他那宽阔而结实的胸膛上。他搂住她,感到她在剧烈的颤抖,他把她裹得更紧,问:

  “你冷吗?”“不。”“你在发抖!”她搂紧了他的腰,内心有一个小声音在警告的叫她回去,叫她摆脱这个男孩子,但那声音是太小了,太弱了,她叹息了一声说:“我害怕!”“你怕什么?”“我不知道!”他托起了她的下巴,于是,他们又接吻了,她闭上眼睛,感到天地都在摇动,她晕眩,她也快乐。“这山是神奇的。”她模糊的想,“这夜也是神奇的。”她想。把自己全身都倚在江浩身上,心底那个警告的小声音迅速的隐没了。

  清晨,大家都起得很早,奋斗了三天,终于要到达山顶了,每个人都有种无法抑制的兴奋。他们把行囊收拾好,仍然放在营地,除了水壶以外,他们随身不带任何东西。因为,按计划他们八时就可以到达山顶、十时就可返回营地,然后就该动身下山了。这一段上去是没有路的,他们必须从一条泉水沟里走上去。水很浅,只齐足踝,但坡度极陡,而且水里的岩石其滑无比,水又冰冷彻骨,每走一步,比以前走十步还艰难。美嘉紧紧抓住江浩的手,几乎每步路都要颠踬一下。燕珍在走这一段路的时间内,所叫“我的妈”的次数大概比她一生所叫的还要多,有一次几乎整个身子溜进了水里,夏人杰拉了她一把,她又几乎全身倒进了夏人杰的怀里。克文一面吃力的支持著自己的体重,一面扶持著诗苹。诗苹已经栽倒了好几次,整个裤管都是湿漉漉的,汗珠沿著额角滚下来。每当克文来扶她的时候,她总是情不自已的避开了眼光。“我并不适宜做个坏女人,我不懂得欺骗和掩饰。”她想:“良心,这也是一个人的负担,人活在世界上,负担大多了。”

  终于,他们走到了这条水沟的尽头,几乎一步就跨上了山顶。夏氏兄弟跳跃著,彼此拍打著肩膀,然后欢呼著向那最高点的三角标记跑去。燕珍拉住美嘉的手,也跟著跑了过去。克文慢慢的走著,一面走一面喘气,诗苹望著他,一刹那间,一丝似乎怜悯的感情在她心头悸动。“到底他已经四十岁了,不管他如何努力,他仍然斗不过自己的年龄。”她想,同时她看出克文也有相同的思想,他的眼光追随著那三兄弟,脸上有几分惆怅的神情。山上的风奇大,美嘉拿出一条手帕,顺著风一抛,手帕立即被风卷得无影无踪。夏人雄不知从哪儿摸出了一面红旗子,把它插在那三角架上,高声的大喊:

  “我们征服了大雪山!”

  接著,三兄弟就手臂搭著手臂的跳了起来,一面跳一面喊:“啦啦啦,啦啦啦,大雪山在我们的脚底下!啦啦啦,啦啦啦……”“看这三只猴子!”燕珍笑著说,莫名其妙的笑得喘不过气来。“这是他们的定例,那怕他们爬上了一个三尺高的土坡儿,他们也会表演这一手!”克文笑著说。

  诗苹迎风而立,远处许多山顶都在他们的脚下,有好几朵云彩从下面飘过。诗苹开始领悟到江浩以前说全世界都在脚下的滋味。她一瞬也不瞬凝视著前方,眼睛里竟没来由的充满了泪水。她觉得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所震撼,想哭也想笑。

  江浩高高的站在那儿,脸上有种崇高的、严肃的神情,他眺望四周,自言自语的说:

  “现在是我最纯洁的时候,没有野心,没有奢求,但愿‘人’的欲望再也不要来烦扰我!”

  “你在说些什么?”美嘉诧异的望著江浩,但江浩太专心了,并没有听到。诗苹看著远远的天,太阳刚刚上升,又红又圆又大,四周的天边被染成一片绯红色,蔚为奇观。诗苹深呼吸了一口气说:“我真想大叫一声!”“叫吧,为什么不叫呢?”克文说,深深的注视著诗苹。

  诗苹用手在嘴边围了一个圆形,高声的叫:

  “啊——嗬——啊——嗬——啊!”

  声音向四周散开去。“啊,我觉得我的声音一直跑到了世界的尽头!”诗苹说,眼睛又湿润了。在山顶上停留了约半小时,大家都渐渐感到奇寒彻骨,山风像刀子一样凛冽,吹得肌肤发痛,刚刚上山时的汗早已被风吹干了。因为是夏季,山头没有雪,但气温约在零度左右。半小时后,他们开始依原路下山。美嘉叹了口气,不满的说:

  “我真不懂,我们这样千辛万苦的跑到山顶,费了整整三天的时间,只为了停留半小时,又要下山了,这到底是为了什么?”“本来就是这样。”江浩说,他脸上有一种新的领悟的神情。“我们已经爬到了最高峰,只有往下走,因为没有再高的地方可以爬了!”他的眼光追寻著诗苹的,后者立即把眼光调开了,她小小的手臂吊在克文的胳膊上。

  下山并不比上山容易多少,但速度却快了许多。在营地,他们略事休息,就背上行囊向山下走去。预计只要住一夜,就可以到大雪山林场。不知为什么,下山时大家的情绪都比上山时低落,半天都没有人说话。江浩的脸上开始显出一种奇异的表情:好像他在患牙痛。诗苹始终拉著克文的胳膊,像个畏怯的小女孩依附著她父亲一般。克文望望她,温柔的问:

  “你累吗?”“不,但我希望快点到山下。”她轻轻的说。

  克文迷惑的望著她,不解她脸上那个近乎求助的表情。

  四

  黄昏的时候,他们在水边扎了营。

  诗苹拿了毛巾,独自到水边去洗手脸,她渴望有一个单独思索的时间,因此她一直走到水的上游。洗完了脸,她站起身来,江浩像个石像般站在她身后,脸上一无表情,只定定的注视著她的脸。“啊!”诗苹轻轻的叫了一声。

  “为什么要躲避我?”他逼视著她:“为什么连说一句话的机会都不给我?”她垂下了头,注视著手里的湿毛巾。他轻轻的拉住了她的手腕,她毫无反抗的,做梦似的让他牵著走。他们隐进了旁边的树林里。落日的光芒斜照在水上,反映著水红色的霞光。半个天空都被晚霞染红了,连那绿的草、绿的树似乎都带著红色。“诗苹!”他托起她的下巴,注视她的眼睛。

  她想转开头去,挣扎著说:

  “让我们回去,他们会找寻我们,他们会疑心的!”“让他们疑心去!”他说,把她拉近了自己。

  “不,请你!”她无力的转开了头:“我们不能这样做,我们不能对不起良心!”“诗苹,”他望著她:“我们不是为了他们而活著,生命是我们自己的,为什么要顾虑那么多?”

  “但是我们却生活在他们中间!”她低低的、无奈的说。

  她凝视了她一段很长的时间。

  “诗苹,和他离婚,请你答应我。嫁给我!”

  “你不是真心的,你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我不是真心的,你是什么意思?”他愤愤的问。

  “我是说,等下了山,你会觉得自己糊涂了,到了山下,又在人群中生活的时候,你会发现没有金钱和名誉,人的世界并不容易混,那时候,你会懊悔。”

  “有了你,我不要金钱和名誉。”他鲁莽的说,声音中夹著愤怒和烦躁。“你要的,你会要的,”诗苹固执的说:“我们都是些最平凡的人,我们不能脱离这个社会而生活。你贫穷过,也奋斗过,才会有今天的成就,我也一样。假如我们结合,我们又将和生活挣扎,于是,有一天我们会彼此不满,彼此怨恨,爱情在生活的担子下被磨得黯然无光,你的那个有野心的‘我’又将抬头……”“不要再说了!”他大声打断了她,猛然拥紧了她,低下头去吻住她的嘴唇,她想挣扎,但却浑身无力。于是她的手环抱住了他的脖子,闭上了眼睛,时间、空间、山和水都不存在了。“诗苹,”他低声说,眼睛对著她的眼睛,鼻子对著她的鼻子。“诗苹,认识你以前,我不知道什么叫恋爱,我一直以为爱著美嘉,现在我才知道我对美嘉只有野心,没有爱意。这以前,我并不晓得爱情会使人像害疟疾似的发冷发热,会使整个心和身子都悬在半空里一般,会每一根纤维都去注意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看到你把手放在他的胳膊上,我觉得自己被妒忌燃烧得要爆炸。哦,诗苹……”他狂热的吻她,吻了又吻,她喘息著,努力试著把头转开。

  “放开我,请你!”她说,但却更紧的靠著他。“他们一定在找我们了。放开我,我不会和你结合,但我会记住你,永远记住你,你和那枚幸运草……”她的眼光模糊,内心掠过一抹刺痛。幸运草,它将带给人幸福,但,幸福在哪儿?

  “我要你,随你怎么说,我要你!”他的嘴唇继续在她的嘴唇上移动。忽然,一声尖锐的叫声使他们迅速的抬起了头来。美嘉苍白著脸站在树林边,紧紧的盯著他们。落日的光照在她脸上,她眼光里的神色就像看到一个可怕的野兽一般,双手握紧了拳,嘴巴诧异的张成了一个O形。

  在一刹那间,三个人之间弥漫著一种难堪的沉默,然后,美嘉的眼珠转动了,突然,她爆发的对诗苹大叫了起来,一连串的话像流水般使人吃惊的倾倒了出来:

  “好!赵太太,你这条毒蛇,你这个阴险的狐狸!赵克文还不能满足你,你还要来勾引别人的未婚夫!你这个卑鄙的、下流的、无耻的女人,你嫁给赵克文的金钱,再来诱惑别的男人!天下有个大傻瓜赵克文娶你,又有个大傻瓜江浩来接受你的诱惑!你怎么会不害羞?你怎么这样不要脸?赵克文对你那么好,你的良心呢?你简直是条毒蛇!毒蛇!”她剧烈的喘著气,眼睛里充满了泪水,转过头对江浩喊:“江浩,你不要再来骗我,你说过有了我,天下的女人全不在你的眼里,记得吗?现在……现在……”她的嘴唇颤抖著,泪珠涌了出来,嘶哑的说:“我恨你,江浩,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转过身子,她对著森林乱草中狂奔而去,一面跑一面喊:“我再也不要看到你们!我再也不要看到你们!”

  好半天,诗苹无法恢复神志,只呆呆的站在那儿,江浩也一样。过了好久,她才突然抬起头来,急急的对江浩说:“你还不去把她追回来!”一句话提醒了江浩,他看了诗苹一眼,就对著美嘉跑走的地方追了过去。诗苹望著江浩的身影消失,乏力的在地上坐了下来,把头埋在手心里。就这样,她一直坐著,脑子里像是一片空白,没有意识,也没有思想。她不知道坐了多久,直到她听到一片人声在呼喊,其中夹著克文的声音,在焦灼的叫著她的名字。她惊醒了过来,发现天已经全黑了,她正孤零零的坐在黑暗的森林中。“赵太太!赵太太!”“江浩,美嘉!”“诗苹!你们在哪里?”

  诗苹听著这些呼声,努力支持自己站了起来,她觉得头晕目眩,有些站立不稳。扶著树木,她走出了树林,克文很快的发现了她,他向她跑过来,一把拉住她的手说:“你们在干什么?大家都在找你们呢!”诗苹默然不语,克文诧异的望著她。“怎么?诗苹,你没有不舒服吧?你的脸白得像一张纸,江浩和李美嘉呢?他们不和你在一起?”

  “李美嘉跑了,江浩追她去了!”诗苹疲乏的说。

  “怎么一回事?发生了什么?”克文追问。

  “李美嘉跑了,”诗苹重复的说:“克文,你还不懂吗?江浩去追她了!”说完,她向帐篷走去,三兄弟和燕珍都围了过来,但诗苹一语不发的钻进了帐篷。克文追过去,扶住营门问:“到底是怎么回事?诗苹?”

  “请你让我安静一下,我要好好的想一想!请你!”

  克文木立著,咬紧了嘴唇,手指几乎握碎了帐篷的帆布。

  一小时后,江浩跑回了营地,他的脸色惨白,黑眼珠显得特别的黑。“我找不到美嘉,”他说:“夏人豪,我们必须燃上火把,分头到山里去找!”克文对江浩走过来,把他拉到一边说:

  “我很想揍你一顿,但我要帮你先把美嘉找回来!”

  江浩直望著克文的脸,坦率的说:

  “你可以揍我,我是情不自已。”然后又轻轻加了一句:“她怎样,她好吗?”克文望著江浩,他的眼睛愤怒的燃烧著。但,他终于克制了自己的情绪,只冷淡而简短的说:

  “江浩,你错了,美嘉和你才是一对!我告诉你,你不要再去招惹诗苹!”江浩望著克文,然后返身去点火把说:

  “我要先去找美嘉!”诗苹钻出了帐篷,她仍然苍白,但却显得坚决。她迅速的走到克文身边说:“我要和你们一起去找美嘉!”

  “你最好去睡一下,你看起来像是生病了!”克文温柔的说。“不!”诗苹说:“我要去!”

  夏氏兄弟诧异的望了望诗苹、克文和江浩,奇怪著发生了什么事情。燕珍却以她女性最敏锐的感觉猜到了事情的真相,脸上带著领悟的神情,注视著诗苹。

  大家很快的燃上了火把,夜已经深了,月亮和星星俯视著大地,带著点嘲弄的味道。他们分散开向山的每一个角落里搜寻,一面高声呼唤著,摇晃著火把。在这样的深山里,想找寻一个人,正像大海捞针般的艰难。山上草深没胫,他们钻了进去,忘了对蛇的恐惧。到处此起彼应的响著呼叫声:

  “美嘉!”“美嘉!”“美嘉!”最后,他们在森林里碰了头,每个人都显得垂头丧气。江浩抬头望著山,这山是如此的高,如此的大,第一次,他慑服于山的力量之下了。夏氏兄弟用火把无意识的在附近照著,克文仍在高声的叫著美嘉。忽然,他们听到一个轻微的、近乎呻吟的声音,大家都向著声音的发源搜过去,江浩高声的喊:“美嘉,你在哪儿?”那声音又响了一次,这次已经很清楚的可以辨出是一声啜泣。大家跑了过去,于是,在火把照耀下,他们发现了美嘉。她瑟缩在一棵大树底下,衣服都撕破了,头发零乱的披在额际,大眼珠里有眼泪,还有恐惧。她双手抱著肩膀,正在发著抖,那样子显得无比的孤独无助,也无比的美丽。

  “美嘉,”江浩冲了过去,激动的握住她的手,重复的喊:“美嘉,美嘉!”“在那树叶后面,”美嘉颤抖的抓住江浩说:“有一对眼睛在看我!”每一个人都紧张了起来,夏人豪本能的伸手到肩膀上去拿猎枪,这才想起来猎枪并没有带在身边,他喃喃的自语著说:“奇怪,每次需要猎枪的时候,它总是不在身边!”

  夏人雄和夏人杰同时举起火把,向树叶后面搜寻,但,什么东西都没有。燕珍眼尖,高声的叫了起来:

  “啊,鹿!”大家看过去,一只美丽的公鹿正向森林里逃走了。

  “没事了!美嘉,我们到营地去吧!”江浩说,搀著美嘉站起来,声音出奇的温柔。

  他们回到营地,大家都不说话。夜很深了,营火噼啪的响著,这是山里最后的一个夜。诗苹坐得离火很近,注视著火焰,她心里有一百种情绪在交织著,有一刹那,她竟想到死,想到解脱。她的目光如梦,神情显得茫然若失。半天之后,她感到有人在拍她的肩膀,抬起头来,克文正深深的注视著她。“去睡吧!夜深了,明天还要走一天山路呢!”他说。

  她站起身来,顺从的钻进了帐篷。帐篷里,美嘉还没有睡,正双手抱膝坐在那儿,对营外的星光出神。诗苹望著她,轻轻的说:“请原谅我!”美嘉有点吃惊,脸立即红了,也轻轻的说:“也请原谅我,我说了许多没教养的话。”

  诗苹钻进睡袋。但,这是个无眠之夜,美嘉却依然很快的睡著了,燕珍整夜说著呓语,叫著夏人杰的名字。

  天亮了,他们拔了营,向山下走去。最后一天的山路比起以前的是好走得多,下山的速度非常的快。一路上,美嘉始终拉著江浩的手,对江浩问东问西,经过这一次事件,她对江浩似乎反而柔顺了。江浩则相反的十分沉默。诗苹一路上几乎没有讲过话,克文小心的照顾著她,但也默默不言。只有燕珍在三兄弟中谈论不休,可是,三兄弟却显然不大感兴趣。黄昏又来临了,他们已经距离林场不远,到了林场,他们预料可以受到很丰盛的招待,然后可以搭车子直驶山下,今夜,他们将可以在城里过了。诗苹默默走著,一直若有所思的,当克文伸手帮她下一个山坡的时候,她忽然抬头望著克文,摇摇头说:“你不要再对我这么好,在发生这一切之后,我不可能再和你一起生活了,我要离开你,独自去过日子。”

  克文握紧了她的手说:

  “一切都会好转的,相信我。这一切都过去了,我们已快到山下了。”“你为什么不生气?为什么不骂我?”她问。

  “我爱你!”他简单的回答,诗苹愕然的望著他,他把她的手握得更紧了。天黑了,林场的灯光已隐约可见,美嘉深深的叹口气说:

  “看到了灯光真好,我多希望躺在沙发里,喝一碗好汤。”

  “我只想洗个热水澡!”燕珍说,又加了一句:“我的妈,这几天总算捱过去了!”江浩脸色憔悴,始终在深思著,美嘉望著他说:

  “你在想什么?”“我在想,又回到人的世界了!”

  他惨然一笑,笑得很无奈,很凄惶。习惯的搜寻著诗苹的眼光,后者正紧倚著克文,眼睛依然望著远方。

  “那有什么不好,快到家了,妈一定早就惦记著了!”美嘉说。诗苹机械的移动著步子,“再会了!山!”她想,心中掠过一抹刺痛。莫名其妙的眼泪充塞在眼眶里。“有时候,”她默默的想:“我们对许多事情是无可奈何的,看那些灯光,那儿是人的世界,我讨厌它,但我还是要回到那儿去,没有人能逃开这个世界!”她伸手去拿手帕,一样东西落了下来,她俯身拾起它,是那片枯黄的幸运草,她审视著它,嘲讽的微笑著。“我们怎么知道世界上有多少幸运草?”她想。“或者遍地皆是,只是我们忽略了它,没有去把它摘下来!也可能这世界上根本没有幸运草,这只是片变态的叶子而已。”

  “哦,”夏人杰打了个哈欠,对夏人豪说:“我想起了,星期六晚上还有个舞会,我要去请周小姐!”

  “今天星期几?”美嘉问。

  “大概是星期三。”夏人豪说。

  “对了,星期五你要到美国大使馆去办签证,别忘了!”美嘉对江浩说。“没有忘。”江浩无力的说,声音低得只有自己听得到。

  灯光已近在眼前了,在那儿,迎接著他们的有饭菜、有热水、有文明,还有一份无奈的人生。

  山很快的被抛在后面了。

  (全文完)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五、旭琴



  一

  窗外,飘著几丝细雨。

  天已经黑了,只要再过几分钟,窗外那些朦胧的树木都将看不清楚了。旭琴握著笔,抬头对窗外灰暗的天空沉思的看了一会儿,又俯下头去,迅速的在稿纸上写了下去。

  这篇小说正写到了高潮的阶段,每次都是这样,一写到高潮的地方,旭琴就感到像有一百只小鹿在她胸中冲撞,成串的辞句拥挤在她脑海里,使她喘不过气来。于是,她会忘掉了周围的一切,只想拚命写,快点写,以使她的手追得上她飞驰著的思想。天更黑了一些,旭琴不经心的伸手开亮了桌上的台灯,仍然在稿纸上写著。台灯昏黄的光线笼罩著她:一个瘦小的女人,有著披拂的长发和一张略显苍白的面孔。

  木板门被“呀”的一声拉开了,旭琴吃惊的直起了身子,像被谁打了一棍似的。回过头去,她看到季文瘦长的身影站在门口,正在慢吞吞的脱掉雨衣和鞋子。“是你吗?季文?吓了我一跳!”旭琴说,闪动著一对显得深奥的眼睛,这对眼睛是她脸上最美丽的一部分。

  “吓了你一跳?我希望你不是在写恐怖小说!”季文走上榻榻米,跨进屋子里,疲乏的伸了一个懒腰,在椅子中坐了下来。他年约三十四、五岁,但看起来还要苍老一些,鬓边已经有了几根白发。他不是一个漂亮的男人,但他却很有“男性”的气概。他有一张瘦长的脸,嘴角上有两条深深的皱纹,眼睛很有神采,但却常常带著点忧郁气息。两道眉毛很黑很浓,但在眉心间,却有无数直线条的皱纹,证明了他的眉毛并不是经常展开的。旭琴常说他有点像美国电影明星亨弗莱褒嘉。他望著旭琴说:“写完了吗?”

  “啊,还没有!你要是饿了的话,碗橱里有面包和果子酱,今天晚饭马虎点吧,就吃面包抹果子酱好了。我今晚必须赶完这篇小说,妇女周刊已经来催了三次了。”旭琴说,一面转过身子去望著面前的稿纸。

  屋子里有一股阴暗而潮湿的味道。季文伸直了腿,把头枕在椅背上,默默的望著窗外的天空,雨仍然在下著,天空是一片暗淡的灰黑色。旭琴让自己的思想跟著小说的角色跑,这故事中的女主角有一个悲惨的身世和遭遇,虽然故事是虚构的,但,旭琴觉得自己已经被自己的小说所感动了。她以一种近乎沉迷的情绪去写这篇小说,直到季文喊她,她才惊醒的抬起头来。季文正站在她身边说:“已经快九点了,你不想吃点东西吗?”

  “不!等下我自己会去吃的,你吃过了?”“早吃过了!”旭琴又埋头在她的小说里,屋子中充满了寂静。季文在旭琴身边站了一会儿,然后默默的走开,开始给他的学生改练习本。夜深了,风从窗子中吹了进来,旭琴感到一阵凉意,她拉了拉毛衣的衣襟,在稿纸上写下了最后的几个字。然后满足的,长长的叹了口气。把散乱的稿纸都收集在一起,自己又从头把小说看了一次,才在首页的题目下签上自己的笔名“艾文”。这笔名是她十年前就采用了的,那时她正和季文如醉如痴的恋爱著。把稿子叠好了,封进了信封里,她伸了个懒腰,感到几分疲倦,而且饿了。桌子上还堆著一叠待回的读者的信件,她随手抽出了几封来看了看,都是一些青年们来的信,充满了稚气的、崇拜的句子。她是一个成功的女作家,尤其擅长于写悲剧,许多读者都会在信中写:“看了你的小说,我不能不流泪。”“我真为你故事中的主角而难受,你为什么要给他们这么悲惨的结局呢?”看了这些信,旭琴常会感到一阵虚荣心的满足。手表上已经十二点半了,旭琴站起身来,到厨房里去找了点东西吃了。然后走进卧房,季文已睡了。她走到床前,拉开了帐子,季文正熟睡著。他的睡相像一个孩子,眉毛舒展著,嘴角微微的翘著。旭琴注视著季文,她和他已经结婚八年了,她爱他。虽然他并不漂亮,但他是个吸引人的男人,她常感到他浑身都带著一种磁性,这是她不会描写的,也就是由于这一点,她会摆脱了许多其他的男人的追求而嫁了他。

  季文在睡梦中翻了一个身,眉毛微微的蹙了起来,嘴里喃喃的不知道在说什么。旭琴把耳朵凑近了他的嘴,倾听他的呓语,她听到断续的几个字:

  “旭琴……不……不要再写了!”

  她笑了笑,和衣躺了下去,睡在他的身边。

  二

  “旭琴,你看,窗外的天气这么好,难得今天又是星期天,我们老待在家里,人都要发霉了,你赞不赞成到郊外去走走?”季文从镜子里望著旭琴说,一面在刮著胡子。

  “到哪儿去呢?”旭琴不大起劲的问。

  “碧潭怎么样?可以划划船,要不然到乌来去看瀑布!”

  “都是去过的地方,也没有什么好玩。而且,我还要写一篇东西给……”“不要一天到晚写吧!你难道不会厌倦吗?”

  “厌倦?写作永远不会厌的,你听说过画家对于画画厌倦的吗?这是一种兴趣,一种爱好,就好像你教了十年书,仍然对教书感兴趣一样!”旭琴加重语气的说。

  “那么,你不想出去走走吗?”

  “等下星期吧!好不好?季文?下星期一定去!”

  季文笑了起来,但笑得有点儿勉强:

  “你这语气真像在哄一个孩子:哦,不要闹,乖,妈妈下次带你去!”

  旭琴也笑了。早餐之后,旭琴又开始动笔写一篇小说,室内显得非常的安静。季文坐在一边的椅子上,给学生们改著考卷,或者由于学生们的成绩不合理想,他不时摇摇头,轻轻的叹息一声。旭琴迅速的在稿纸上奋笔疾书著,她又沉迷在自己的小说里了。安静并没有维持多久,一阵轻轻的敲门声打破了寂静。季文站起身来,脸上掠过一个近乎喜悦的笑容,似乎高兴著有客人来拜访。他把考卷放在桌子上说:

  “猜猜谁来了?”旭琴摇摇头,表示无从猜起。季文走到门边,打开了门。旭琴伸出头去,看到一个陌生的少女站在门口,正畏羞著的、嗫嗫嚅嚅的在问:“请问,艾文先生是不是住在这里?”

  旭琴突然想起来了,这是她的一个读者,姓什么,她已记不清了。但确实有这么一个女孩子,曾写信说要来拜访她。于是,她站起身来,走到门口,用清脆而愉快的声调说:

  “我就是艾文!你请上来坐吧!”

  那少女的眼睛中流露出一种天真的光彩,但脸庞却由于腼腆而羞红了,她低低的、轻轻的说:

  “我是方晓琳,我写过信来……”

  “喔,我知道。”旭琴微笑著说。

  方晓琳脱掉了鞋子,走上榻榻米,在旭琴那间书房兼客厅的屋子里坐了下来。旭琴一面把季文介绍给她,一面禁不住的打量著她。她很美,美的并不是她的脸庞,而是她那种天真纯洁的神情,和那腼腆娇羞的韵致。她有一对大大的、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面好像永远包藏不住丝毫的秘密。鼻子小小的,鼻尖微微的向上翘,嘴唇的轮廓很分明,不大也不小。头发是烫过的,但很短,随意的披在耳际。穿著一件浅绿的毛衣,底下是一条绿色的大花的裙子。看样子,年龄不过只有十七、八岁,而且显然没有参加过社交的场合。

  旭琴倒了一杯茶给她,她站起身来接过了。季文燃起一支烟,望著她问:“方小姐在读书?”“没有,高中毕业之后就没有读了。”

  “也没有做事吗?”旭琴问,很想设法使空气轻松一点儿,因为晓琳好像在回答老师的口试似的。

  “没有。”晓琳摇摇头。

  “方小姐对写作很有兴趣?”季文又问。

  “啊,是的,我很想和艾……艾……文先生学习一下写作。”晓琳有点紧张的说,显然她不知道如何称呼旭琴,也不知道自己的请求会不会遭受拒绝。

  “喔,我的名字叫李旭琴,艾文是笔名,假如你不认为我托大的话,就叫我一声琴姐吧!”旭琴轻松的说,一面又笑著说:“我真不敢说在写作上能帮你忙,但如果你对它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在一起研究研究。关于写作技巧,只要是我知道的,一定都告诉你,但,写作最主要的还是要多看和多写。”

  很快的,晓琳摆脱了她的拘谨和畏羞,她天真活泼的个性逐渐显露了出来。不一会儿,她已经很愉快的把自己的家世都和盘的托出来了。她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爸爸在港务局做事,家庭经济情形很好,她有三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她是家里的小女儿,去年才在二女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因为每天在家里没有什么事,所以想学习一下写作。她说话非常的生动和天真,当她说她父亲是矮矮胖胖的个子,冬天穿上大衣就活像一只熊的时候,季文和旭琴都禁不住大笑了起来。好久以来,他们家里没有这种活泼而愉快的空气了。旭琴笑著说:“听你的谈话,就知道你是可以写小说的!”

  晓琳对于旭琴这句话非常认真,立即问旭琴她可不可以把她写的东西拿来给旭琴看,并问旭琴愿不愿意帮她改。当旭琴答应了之后,她高兴得眉毛都飞舞了起来。继而,当她知道季文在学校里教的是英文的时候,又兴奋的嚷著说:

  “啊!我早就想找一个老师给我补习英文,你愿意吗?我每星期来三次,每个月付四百块钱薪水!”

  季文大笑起来,眼睛里闪耀著亮光:

  “补习是可以的,但决不收费,收费就不教了!”

  “那么从下星期就开始好吗?”

  “当然可以。”晓琳一直谈到中午才走,季文和旭琴把她送到门口,目送她那绿色的影子逐渐走远,旭琴回头对季文说:

  “她真可爱,我真想写篇文章,题目就叫作绿衣的少女。”

  季文没有说话,只默默的望著前面的道路,眼睛里显出深思的神情。

  三

  “喔,真奇怪,晓琳最近怎么不常来了?”旭琴望著季文说,她刚刚完成一个中篇,心情显得非常愉快。

  “我看你对晓琳著迷了,几天看不到就要问,她也总有她的事,那能老待在我们家里?”季文一面批改著作业一面说,并没有从学生的作业本上抬头来。

  “不过,她最近确实不常来了,这个月来,我大概只看到她三四次。告诉你,我猜她有了男朋友了!”

  “嗯?”季文抬起头来,注视著旭琴,接著又俯下头去,继续改著作业本。旭琴一面整理著文稿,一面又不经心的说:

  “昨天隔壁老陈说,看到晓琳和一个男人一起看电影,个子和你差不多,高高瘦瘦的,可惜老陈只看到背影,不知道他长得怎么样。你看,晓琳对我们越来越疏远了,以前她收到了情书什么的,都要拿来给我看,现在有了男朋友都不告诉我了,下次非问问她不可!”

  季文瞪著面前的作业本,手上的红墨水笔在作业本上滴下了一大滴墨水,像是一滴殷红的血点。

  旭琴收拾好了文稿,轻快的说:

  “季文,这次我决定休息一个礼拜不写东西了,我们到狮头山或者日月潭去玩玩怎么样?你可以向学校请几天假。本来我还想约晓琳一块儿去,但她有了男朋友,大概不会再和我们这对老夫妻一起出去玩了!”

  季文仍然注视著面前的作业本。“喂!季文,你听见我说的没有?”

  “嗯?”季文像大梦初醒似的抬起头来,眼睛里有一种旭琴不常见的迷茫的神情。“我说出去玩几天,你的意见怎么样?”

  “我恐怕不能请假,学校里正在月考。”

  旭琴望著季文,她不了解,每次都是季文约她出去玩,而她忙著写稿子,没有时间。现在她有了时间了,他怎么反倒推三阻四的起来了?她深思的看著季文,忽然,她发现季文近来憔悴了很多,鬓边的白发似乎也更多了,其实他还年轻,不应该这样的。于是,她有几分怜惜的说:

  “季文,近来你的气色不太好,我看你把那个家庭教师的工作辞了吧!每星期要有三个晚上在外面教书,也太累了一点,何况我们又不是要靠那点儿钱……”

  季文突然把红笔往桌上一丢,站了起来说:

  “我有点头昏,我要出去走走!”

  “季文,你怎么了?头昏就在床上躺躺吧!又跑出去干嘛?等下给风一吹,更得病了!”旭琴皱著眉头说。

  季文站定了脚,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盯著旭琴的脸,里面燃著一种野性的火焰。嘴角抿得紧紧的,一脸的倔强、坚决,和某种说不出来的奇特表情。旭琴诧异的看著他,他这种脸色使她想起关在笼子里的狮子,她有点惊慌的喊:

  “你怎么了?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已经知道了?是吗?”季文低沉的说,声调里含著点威胁的味道:“你已经知道一切了,是不是?”

  “知道了什么?”旭琴恐慌的问。“不要装蒜了,知道了也好,免得大家闷著。我是爱晓琳,我们相爱了半年了,昨天和她看电影的是我,每星期三次的家教也是假的,我们一直在来往,我爱她!这就是一切!”

  旭琴呆呆的站著,一开始她不知道季文在讲些什么,但,慢慢的,她明白了过来,她缓缓的坐进了椅子里,手放在膝上,眼睛凝视著前面的空间。

  “晓琳……晓琳……晓……琳……”她喃喃的念著这个名字,好像这名字是完全陌生的一般。

  “旭琴,”季文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腕,握得紧紧的:“旭琴,你一向是宽大的,你向来并不太看重儿女之情,你有你的事业、名誉,和成千成万的崇拜者。你向来把事业看得比家庭更重要,这不见得会打击你,但,晓琳没有你那么富有,如果我抛弃她,她只有死。旭琴,我们离婚吧!你不会很在意的,我相信你是乐于成全我和晓琳的。……”

  旭琴坐在那儿,一动也不动,季文每一个字都像是讽刺和指责,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根鞭子。她张开嘴,想说话,但却说不出来。季文又继续说了下去:

  “这许多年以来,我们都是貌合神离的生活著,不是吗?每天我下课回家,你总是埋在你的小说里,我们各人过著各人的生活,好像彼此都不相干似的。我曾经想挽回这种局面,但我并没有成功……晓琳原是你的读者,但她太引诱我……你会了解的,是不是?我不能抗拒她,她来的第一天,我就被注定了要去爱她的!……我没有办法,她是那么好!那么美……”旭琴心里像燃烧一盆火,但却说不出一句话来,她从不知道自己忽略了这个家,她是爱季文的,发狂般的爱著,她从没有爱任何一样东西胜过爱季文。但是,她太忙于写作,她忽略了他,她忘了他是在寂寞的生活著……而现在,难道一切都晚了吗?她觉得眼泪开始向眼眶里涌了进去,不!她不愿流泪,她不愿表现得像个弱者!

  “你同意离婚吗?旭琴?你并不很爱我,是不是?你还有你的小说和你的读者,这些会马上使你忘掉我的,但,晓琳只有我……你懂吗?”她想告诉他,她是多么爱他,她想说他的一切判断都是错误了,但她说不出口,她不愿求她的丈夫施舍爱情。

  “你同意离婚吗?”季文紧紧的望著她。

  “不!”她咬著嘴唇说:“我不同意!”

  四

  旭琴坐在方家的客厅里,她的心中充满了乱七八糟的、紊乱的思绪。她不知道自己来这儿的目的是什么?想抢白晓琳一顿?骂她是狐狸精?还是想哀求晓琳把季文还给她?但,无论如何,她要见见晓琳,见见这个一年多以来她把她当作亲妹妹看待的晓琳。纸门拉开了,晓琳从里面屋子里轻轻的溜了出来,她的脸色苍白,一对大而美丽的眼睛显得无神而憔悴。她一直走到旭琴的身边,以一种惊惶而畏怯的神情望著旭琴,旭琴还没有开口,她就一把拉住旭琴的手,在旭琴脚前的榻榻米上坐了下来,啜泣著对旭琴说:“不要骂我,琴姐!不要骂我!”她把头俯在旭琴的膝上,像一只受惊的小鸟。旭琴望著她那乌黑的头,心里涌上一股说不出来的恨意。但,虽然她恨她,却仍然抵不住另一种怜爱的情绪。她还记得晓琳第一次的出现,年轻、美丽而纯洁。后来她和季文学英文,他们常坐在一起,头碰著头的在灯下研究著问题,但自己却没有丝毫的怀疑过。于是,有一天,晓琳说不学英文了,而季文也开始给另外一个学生当家教,她却做梦也想不到他们在来往著。而现在,这个女孩却夺去了她的丈夫!

  “琴姐,我没有办法不爱他……琴姐……”

  “晓琳,你错了!你并不爱他!”旭琴喃喃的说,诧异著自己的声调竟如此平静:“你那么年轻,他比你大了十六、七岁,你们不可能会真正恋爱的!”

  晓琳抬起头来,仰著脸儿望著旭琴,眼睛里流露出恐惧和紧张:“我爱他!我是真真正正的爱他!琴姐!你并不是想要我和他离开吧?不要让我离开他!求求你,琴姐,你并不太爱他的……”“你怎么知道我不爱他?”旭琴问,她觉得心里烧起了一股怒火。“你对他很冷淡,不是吗?我一开始就觉得的。”

  旭琴咬紧了嘴唇,感到内心在绞痛著。晓琳仍然在仰著头看她,她勉强挣扎著说:

  “你只是一时的迷惑,晓琳!在你这种年龄,是很容易自以为恋爱了的,但是,你马上就会发现你错了!”“不!我一辈子都不会发现我错了。你有一篇小说中也写过,一个少女爱上比她大二十岁的男人,却一辈子都没有变心,为什么你认为我是一时的迷惑呢?”晓琳急促的说,脸色显得更加的苍白了。“可是,小说到底是小说,这根本不写实……我现在才晓得我的小说是多么的幼稚!”旭琴觉得自己要崩溃了,她猛然抓住晓琳说:“晓琳!放开他!算是我求你!你不知道,我一直在爱他,我不能没有他!你还年轻,你还可以找到你的幸福,但是我……”晓琳的脸色像一张白纸,从她毫无血色的嘴唇里,轻轻的吐出几个字:“不!太晚了……我已经有了孩子!”

  旭琴握紧了沙发的扶手。

  “他也知道?”她问。“不!他不知道,我不敢告诉他。”晓琳垂下头去,有两滴眼泪滴在裙褶上。旭琴像做梦一样的回到了家里,季文正坐在椅子上,似乎在等著她回来。他望著她的脸,低低的问:

  “你去看过她了?”旭琴点点头,一句话也不说,向卧室里走去,走到了卧室门口,她又回过头来,季文正茫然的望著窗外,两道浓眉微微的蹙著。又一次,旭琴感到他身上那种特有的磁性。她轻轻的说:“你可以告诉她,我同意离婚了!”

  “啊!旭琴!”

  季文喊了一声,立刻转过头来看著她,她迈进了卧室,关上了卧房的门,把背靠在门上,让眼泪沿著面颊滚了下来。

  听到大门的开阖声,她立即冲到窗口,窗外,季文正沿著一年前晓琳来时的那条大路走远了。

  她低下头来,桌上放著她初完稿的那个中篇,半年以来,她曾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花费在这个中篇上。她拿起了那厚厚的一叠稿纸,开始机械化的、一页一页的把它撕成两半。

  窗外,季文的影子已经消失在路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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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四、芭蕉叶下



  芭蕉叶,茂盛的芭蕉叶,阔大的芭蕉叶,如云覆盖的芭蕉叶。思虹倚著窗子站著,从那垂著的空纱窗帘的隙缝里向外凝视。芭蕉叶在院子中伸张舒展著,像一个张开的大伞,宽而长的叶片在微风中摆动,发出簌簌的响声。芭蕉叶,没想到,当日手植的那一株芭蕉幼苗竟已长成了大树,多快!好像不过一眨眼而已。她眩惑的望著这棵芭蕉,用一种近乎惶惑的心情去计算它的年龄。于是,她的眼光由叶片上向下移,落在芭蕉叶下那阴凉的树荫下,树荫下有两张躺椅,而今,躺椅上正有一对年轻男女在喁喁私语著。

  “多快!”思虹重复的想著,迷茫的望著树荫下的少女,种这棵芭蕉的时候,美婷还和一些孩子们在一边帮忙搬水壶,帮忙挖坑。思虹还记得美婷和那些孩子们手拍著手唱著那支毫无意义的童谣:

  “小皮球,香蕉梨,满地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

  二八、二九、三十一!”

  而今,美婷居然这么大了,大得叫人心慌,成熟得令做母亲的忙乱。约会、跳舞、交际……纷至沓来。一下子,她好像就失去了美婷了。就像现在,长长的午后,恹恹的时光里,她被关在屋里,而她那唯一的女儿,亲爱的女儿,正和男友忘我的陶醉在芭蕉叶下。

  那个男孩子,思虹知道他。高高瘦瘦的个子,有棱角的面颊和额头,充满智慧的一对大眼睛,和一张宽阔而簿的嘴。——说不出是漂亮还是不漂亮,但是,思虹一眼就断定了,这是个吸引人的男孩子。他浑身都充满了一种男性的吸引力,这引力支配著美婷。思虹不必问美婷,就可以在她的眼底找出恋爱的供词。这使思虹更加心谎,更加忙乱,更加失措和张皇。为什么会这样?她自己也说不出所以然来。

  芭蕉叶下的两颗头颅靠近了,其中一颗——属于女性的那一颗——忽然把头甩了一下,用眼光搜索的看著思虹所站立的窗子。于是,男的也把眼光调过来了。女的嘴唇在蠕动,思虹几乎可以断定她在对她的朋友说:

  “别太亲热,我妈在偷看我们呢!”

  思虹的脸突然热了,她的身子向后一缩,好像自己是个被抓到的小偷,不由自主的想找地方隐藏起来。离开了窗子,她才觉得自己的腿已站得发酸。在沙发椅里,她乏力的坐了下来,顺手拿起沙发上的一本画报——这是美婷和她的男朋友曾看过的一本——这时,正摊开著的一页上,画的是沙滩边的一对男女,半裸的穿著游泳衣,在浪潮翻卷中紧紧的拥吻。思虹不知道美婷和那个男孩子是不是也表演过这一手,不过,她猜想,这是难免的。于是,她感到胸口中一阵翻搅,好像有无数的小虫子,正沿著血管在她体内爬行。

  室内沉静得使人窒息,窗外那一对青年人连一点儿声音都没有。思虹靠在沙发里,脑中模糊的想著美婷,美婷的男友和阔大的芭蕉叶……芭蕉叶,谁也不知道芭蕉叶与美婷的关系,如果二十年前,那个夏日的午后不那么闷热,芭蕉叶下的天地不那么凉阴阴的让人醺然欲醉……还有那些蜜蜂,绕在花丛里的蜜蜂,那样嗡嗡的飞来飞去,看得人眼花撩乱,听得人神思恍惚……还有,那个他!

  那个他!思虹在二十年中,常想起那个他,他的脸在她脑海里又清晰又模糊。大而野性的眼睛,落拓不羁的举止,豪放而大胆的谈话。他是镇上著名的流氓,而她是全镇闻名的闺秀,谁也不会把他和她并在一起谈。可是,他们相遇了,他挑逗性的微笑使她心动,他那流气的耸肩、招手和各种姿态都使她感到刺激。她知道他是个坏蛋,是个混混,是个流氓。但是,她的脑子里开始镌上了他,他带著一种全新的刺激和压力压迫著她,使她无法挣扎,也无法透气。

  于是,芭蕉叶下的那天来临了。他带著她跑到那寂无人迹的花园里,从那砖墙的缺口中翻进去。然后,在半个人高的羊齿植物的掩护下,在芭蕉阔大的叶片下,他那样粗野的把她拥在怀里,他的嘴唇灼热的压著她的。于是,她只能在自己狂跳的心脏声中,听到蜜蜂的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还有,就是当她卧倒在那草地上,张开眼睛来所看到的芭蕉叶,阔大的叶片上的脉络成羽状的散布开来。

  人,就是这样的奇怪和难以解释。平常,她在完全旧式的教育下长大,她的母亲是个严肃而有板有眼的女人。思虹自幼被教育成一个淑女,走路时,腰肢不能摆动,讲话时,目光不能斜视。对男人,看一眼就是罪大恶极!可是,那天她在芭蕉叶下所表现的却像另一个女人。至今,思虹对那天仍有种不真实感。但,事情发生了,奇怪的是,事后她并不懊悔。当那男人用灼灼的眼光望著她,沉著声音说:

  “如果你要我负责任,我可以负起来,你跟我走!”

  “不!”她说,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样说,她只觉得他不是那种人,不是一个女人拴得住的男人。而且,她分析不出自己对他的情绪,面对著他,他那种过分的男性化总使她感到压迫。他没有多说什么,一星期后,他就离开了小镇。

  当她发觉怀孕的时候,惊恐超过了一切,经过几个不眠的夜,她作了最明确的决定——结婚。她嫁给一个她一点都不爱的男人,生下了美婷。没有人对这个提前出世的婴儿感到怀疑,没有人揣测到她会有越轨的行动,因为,她是淑女,规规矩矩的淑女,目不斜视的大家闺秀!

  一眨眼间,美婷长大了。睁著一对朦朦胧胧的眼睛,在芭蕉叶下找寻著爱情。思虹每看到她和那男孩子躺在芭蕉叶下,就感到由心底发出痉挛。奇怪,自己做错事的时候并不会觉得太严重,但是,到了女儿的身上就又不同了。她不了解自己为什么这样紧张和不安!

  “妈!”美婷的一声喊使她惊醒的抬起头来,美婷正亭亭玉立的站在门口,屋外的阳光衬著她,她的面颊红扑扑的,眼睛水汪汪的。思虹迅速的用眼睛搜寻的望著她的衣服,正像她所意料,是遍布皱褶的。思虹皱了一下眉,张开嘴,要说什么又没说。美婷跑了进来,用低低的、抱歉似的口气说:

  “妈,我要出去!”“和——”“是的,和小林!”美婷说著,眼睛里的醉意在流转。“晚上不回来吃饭了。”“美婷,你和小林未免太亲热了吧?”思虹不安的说:“你知道,一个女孩子——”“哦,妈妈!”美婷不耐的喊,甩了甩头:“我知道你又要搬那些大道理出来了。妈,现在不是你年轻的时代呀!妈,你的思想已经过时了,太保守了!”

  太保守了?思虹瞪著眼睛,不知该说什么好。保守,美婷就是保守的产物!是的,女儿总认为母亲的话是过时的、讨厌的和古板的!自己年轻时何尝不讨厌母亲那些话,可是,自己做了母亲,却免不了要把那些讨厌的话对女儿再重述一遍!

  “哦,妈,再见哦!”“噢。等一下,美婷!”

  女儿站住,微昂著头,不耐的神情遍布在整个的脸上和眼睛里。“美婷,要——要——”思虹吞吞吐吐的说:“要早些回来哦,和男朋友出去玩,别玩得太晚。还有……在人烟稀少的地方,尽量少停留。还有,黑暗的地方也少去,再有……不要过分接近……”“妈妈!”美婷皱著眉喊。

  “好吧,去吧!”思虹说,又加了一句:“美婷,处处小心点,越早回来越好,一个女孩子……”

  “妈妈!”美婷再喊,走到母亲身边,低低的说:“小林不是老虎,你放心,他不会吃掉我!”

  说完,她转过身子,轻快的向门口跑去,到了门口,她又回头对母亲挥挥手,带笑的喊了一声“拜拜!”就消失在门外了。思虹望著美婷的影子消失在落日的余晖里,心情更加沉重了起来,倚著窗子,她呆呆的看著外面的芭蕉树。落日很快的沉进地平线,暮色四合。芭蕉伸展的叶子在暮色中看起来是片耸立的黑色阴影,她感到这阴影正笼罩在她的心灵上,跟著越来越黑暗的天色,在她心中不断的增加著压力。

  晚饭后,她的不安更深了。手中握著的针线工作,几乎就没有动过一针,反而三番两次的到门口去伸头探脑。她那中年后变成痴肥一团的丈夫,把身子塞满了一张沙发椅,打著呵欠说:“你别担心美婷,她是个好女孩,和男朋友约会约会,有什么了不起?你随她去吧!”

  好女孩!好女孩?多刺耳的三个字!谁能担保好女孩就不出事?怎么样就叫做一个好女孩?凭那循规蹈矩的态度?凭那敛眉端庄的仪表?好女孩!好女孩也有抵制不了的东西!

  “哦,思虹,你走来走去,弄得我的头发昏!”丈夫又说话了:“你为什么不坐下来?”

  她坐了下来,坐在临窗的位置。从窗口,可以看到那棵芭蕉,风把芭蕉叶子吹得直响。

  时间一分一秒慢慢的爬过去。丈夫在左一个呵欠,右一个呵欠之后,踱进了卧室,思虹可以听到他笨重的身子压在弹簧床上的声响,几乎是立刻,震耳的鼾声就从卧室里传了出来。思虹把针线放在膝上,开始全心全意的等起迟归的女儿来。夜,逐渐的深了。凭经验,思虹也知道不过十一点,美婷决不会回家。但,她依然希望她会早归。忐忑不宁的心境使她无片刻的安静,思想像个野马般奔驰著。小美婷,好像还只是她怀里一个小婴儿,怎么会这么快就长大了呢?如果她一直不长大多好!假如她仍然是在襁褓中多好!她就不必为她的成长而担心。门口有了响动,思虹直跳了起来,走到大门口去,从门上玻璃窗上向外看,顿时,她缩回头来。是的,美婷回家了,可是她正在门口的台阶上,和那个男孩子热烈的拥吻著。思虹像挨了一鞭,她的小美婷,小小的美婷,对于接吻居然如此老练而成熟。思虹软软的在门口的椅子中坐著,等待著,心中茫然若失,在茫然中更充满了惶惑、紧张和各种错综复杂而难言的情绪。仿佛等待了一个世纪那样长久,终于听到了敲门的声音。思虹打开了门,美婷斜靠在门框上,依然醉意醺然的凝视著远去的那个男孩子。思虹又等了一会儿,才忍不住的说:

  “该进来了吧,美婷?”

  “哦,妈!”女儿受惊的回过头来,红著脸笑笑。笑容里有著羞怯、兴奋和薄薄的一层歉意。

  思虹看著女儿跨进门来,在室内明亮的灯光下,她敏锐的审视著美婷,从她的眉梢,一直到她的衣角。一面关切的问:“到哪里去玩的?”“看电影。”“看电影看到这么晚?”思虹狐疑的说。

  “哦,妈。”美婷把面颊对她靠了过来,像个小女孩撒娇般的说:“每一次我回家你都要审我!”

  思虹注视著美婷的肩头,在她肩上的衣服上面,正沾著一根青草,思虹心中一震,轻轻的拿下了这根草,沉思的站著。美婷浑然不觉母亲的异样。她吻了吻母亲的面颊,用一种沉浸在幸福里的声调,叹了口气说:

  “唔,我睏了,妈妈,再见!”

  她向自己的卧室走去,思虹目送她隐进卧室的门里,依然执著那根青草发愣。卧室门又开了,美婷换了睡衣走了出来,倚在门上,看著母亲说:

  “妈,你觉得小林怎么样?”

  “很好呀!”思虹说。“如果,如果,”美婷吞吞吐吐的说:“我和他结婚,你不反对吗?”“怎么?”思虹吃了一惊:“他——”

  “他今天向我求婚了。”

  “哦。”思虹拉长了声音哦了一声。忽然间,她感到浑身的紧张松懈了下来,而在松懈之中,另一种伤感中混杂著喜悦的情绪又油然而生。她呆呆的木立著,无法思想也不能行动。美婷不安的说:“妈,你不赞成吗?”“哦,不,”思虹大梦初觉的说:“很好,我是说,那很好。”

  女儿一阵风似的卷了过来,拥抱了她一下,低低的、羞涩的说:“谢谢你,妈妈,好妈妈。”

  说完,她转身跑进了卧室,关上了房门,自己去独自享受她的喜悦了。思虹全身无力的走到窗前坐下。手中还握著那根青草,心里恍恍惚惚、朦朦胧胧的,像置身于梦中。

  她又听到风吹蕉叶的声音了,簌簌的,潇潇的,扰乱了人的心境。像带来了什么,又像带走了什么。她想起了前人的一阕词:

  “是谁多事种芭蕉?早也潇潇,晚也潇潇。

  是君心绪太无聊,种了芭蕉,又怨芭蕉!”

  夜,更深了。芭蕉叶仍然在簌簌的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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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三、蜃楼



  一

  午后下了一阵急雨,正像海边所常有的暴雨一样,匆遽、杂乱、而急骤。但,几分钟之后,雨停了,炽烈的太阳重新穿过了云层,照射在海面和沙滩上,一切又恢复了宁静,和没下雨以前似乎没有什么分别,只在远远的海天相接的地方,弯弯的挂著一个半圆形的彩虹。

  翠姑站在井边,手里握著水桶和绳索,对天边那五色缤纷的彩虹看了几秒钟。“虹”,她思索著那个字是怎么写好,但是却记不起来了。她对自己摇摇头,把水桶抛进井里,用力的拉起满满的一桶水来,然后一只手提著水桶,另一只手拉著裙子,向家里走去。地上的沙子还是湿的,太阳晒在上面热热的,赤脚走在上面非常的不舒服。

  穿过了那间在夏天用来作冰室的大厅,她一直把水提进了厨房里,在灶前面烧火的母亲慈爱的看了她一眼:

  “累了吧,把水倒在缸里去歇一下吧!还有好久才吃饭呢。”

  翠姑走到屋子外面,用来作冰室的大厅空空的,椅子和桌子都叠在一起,上面厚厚的积了一层灰尘。现在还不到冰店开张的季节,等到六月里,台北的一些学校里放了暑假,这儿又要热闹了起来。海滨浴场会挤满了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穿著花花绿绿的游泳衣,带著帐篷在海滩上过夜。那时候,他们冰店里也会热闹了起来,挤满了年轻的学生和城里来的少女们。六月,翠姑默默的计算著日子,到那时候,住在那边别墅里的沈少爷也该回来了吧。

  翠姑沿著门口宽宽的街道向前进,其实,这根本不算是街道,路上全是黄色的沙子,只因为两边有著几家店铺,所以这也就算是“街”了。在几年前,这儿还是一片荒凉的不毛之地,只因为后来有投机的商人在这儿辟了一个海滨浴场,所以顿时热闹了许多。水果店、冰店、吃食店,都陆陆续续的建造了起来。翠姑的父亲李阿三也拿著从大陆带出来还剩下的一点积蓄,开了这家冰店,勉强的维持著一家三口的生活。翠姑穿过了那几家店铺,向海边上走去,只有在海滩上,她才能看到那建筑在高地上的白色房子,那俯瞰著整个海面的别墅。翠姑走向海边,海水有节拍的涌向沙滩,又有节拍的退了回去。翠姑站在水中,让那些白色的泡沫淹过她的脚背,那微温的海水带给她一阵舒适的快感。她仰起头,望著那沐浴在阳光中的白色楼房,那白色的建筑物高高的站在那儿,带著几分倨傲的神态。翠姑低下了头,风吹起了她的裙子和头发,她用一只手拉住裙子,用脚趾在沙滩上划出“隐庐”两个字。这两个字的笔划都这么复杂,翠姑不知道自己写错了没有。但,她猜想是不会错的,因为她曾经好几次看过那刻在水泥大门上的金色字体。她又抬头看了看那所别墅,在沙子上缓缓的再写下三个字“沈其昌”,字迹歪歪倒倒的,不大好看,翠姑正想用脚抹掉它,一阵海浪涌了上来,把那些字迹都带走了。

  太阳逐渐的偏向了西方,几抹彩霞从海的那一面升到了空中,海水都被染成淡淡的粉红色了。翠姑向岸上走去,在一棵大树底下坐了下来。随手捡了一根枯枝,在沙上乱划著,划来划去,总是“沈其昌”三个字。半天之后,她抬头看看天,用手枕著头靠在树上,微笑著低低的说:

  “六月底,他就会回来了,去年,他不是也六月底回来的吗?”她眯著眼睛,似乎又看到了那个漂亮而英俊的青年。

  二

  第一次见到沈其昌正是去年六月底,天气燠热得像一个大火炉。翠姑在桌子之间来往穿梭著,汗水湿透了她那件花麻纱的衫裙。她忙碌的递著碟子杯子,柠檬水、橘子汁、刨冰、西瓜……虽然她自己渴得要命,却没有时间喝一点东西。小冰店里挤满了人,充满了喧嚣和笑闹的声音。

  “喂!四杯橘子汁。”翠站正在转动著刨冰的机器,一个男性的、柔和的声调在她耳边响著。她抬起头,四个青年正跨进了冰店,刚才对她说话的青年个子高高的,皮肤很白,一对黑眼珠亮得出奇。翠姑像触电似的微微呆了一阵,这人的脸庞好熟悉,似乎在那儿见过。她拿著四杯橘子汁的托盘,走到那四个青年的桌子前面,把橘子汁一杯杯的放在他们面前,这时,她看到其中一个推了推那起先向她说话的青年说:

  “喂,沈其昌,这儿居然会有这样出色的姑娘,想来你假期中不会寂寞了!”翠姑并不太懂这几句话,但她看到他们四个人的眼睛都盯著自己看,就知道他们是在说自己了。她不禁微微的红了脸,拿起托盘正想走开,另一个青年笑著拉住她说:

  “喂,你叫什么名字?和我们一起喝一杯吧?我们付钱!”

  翠姑迷惑而又惊讶的望著他们,她从没有应付过这种局面,有点儿不知所措了。这时,那被他们叫作沈其昌的青年却微笑的对那拉她的人说:

  “别胡闹,小朱!人家的样子满正经的,别为难她!”

  小朱松了手,翠姑急急的拿著托盘走回柜台来,她脸上热热的,心一直在跳。偷偷的斜过眼睛去看他们,却正好看到沈其昌懒洋洋的靠在椅子上,握著杯子,嘴里衔著吸管,眼光温柔的望著她。他们很快的就喝完了杯里的橘子汁,高声的叫闹著要去比赛游泳,只有沈其昌一直文静的微笑著。翠姑猜想他一定不大会游泳,因为他的皮肤那么白,像个女孩子似的,决不是常在太阳底下晒的人所能有的。像刘阿婆家的荣生,就黑得像锅底子一样。翠姑正在想著,他们已经喧闹著跑来付账,钱是沈其昌付的,翠姑在忙乱中竟多找了一块钱给他。沈其昌微笑的还给她一块钱,温柔的说:

  “你算错了,小姐。”翠姑目送他们走开,“小姐”的称呼,使她好半天都觉得晕陶陶的。第二天黄昏的时候,冰店里的生意比较清谈了些,翠姑就习惯性的到海滩上来走走。通常来游泳的游客,多半是一清早从台北或别的地方坐火车来,黄昏的时候就回去了。但也有一些人带著帐篷来露营。翠姑最喜欢看那些人穿著鲜艳的游泳衣,在水里荡来荡去的样子,她羡慕他们的安适愉快。在她,虽然守著海边,却很少游泳。她只有一件黑色的游泳衣,还是母亲好多年以前给她缝的,而现在,由于她的体型有了大大的改变,那件游泳衣是早已不能穿的了。她站在海滩上,羡慕的望著几个少女在水中尖叫的拍著水,和她们的男朋友们笑闹著。她有点失意的沿著水走,低垂著头,数著自己的步子。猛然,她停住了脚步,睁大了眼睛,她差一点走到一个男人的身上!那男人正仰卧在沙滩上面,闭著眼睛,显然在享受著那黄昏时和煦的日光。当她发现这人就是昨天在冰店里给她解围的沈其昌时,禁不住“啊”的惊呼了一声。沈其昌也吃惊的睁开了眼睛,看到了翠姑,就从地上坐了起来,微笑的说:“也来游泳吗?”翠姑羞涩的摇了摇头,望著面前这英俊的青年。大概由于太阳晒了的关系,他今天不像昨天那样白,皮肤红红的,赤裸的上身有著亮晶晶的水珠。

  “店里不忙了吗?”沈其昌继续问,声调非常温和。

  “现在不忙了,中午最忙。”翠姑克服了自己的羞涩,轻轻的回答,又疑惑的望著他问:“你晚上睡在那边帐篷里的吗?”“不!”沈其昌摇摇头,指著高处的那座白色的楼房:“我家在那边,我在台北读书,暑假里回来!”

  “喔!”翠姑恍然的说:“你是沈少爷!怪不得我觉得脸很熟,你们搬来那天我也看到过你的!”

  “算了!什么沈少爷,我叫沈其昌,其他的其,昌隆的昌,”说著,他用手指在沙上写下了沈其昌三个字,又笑著问她:“你呢?”“李翠姑。”翠姑说著,脸又红了,因为她根本不认得沙上那三个字,她死死的盯著沙上的字,想记住它的笔划。

  “你没有念过书吗?”沈其昌问,声音里带著点怜惜。

  “没有。”她摇了摇头,脸更红了。

  “没关系,以后我教你,”沈其昌轻松的说,从地上站了起来,望了望海水,忽然说:“一起去游泳怎么样?”

  “好……不过……”翠姑嗫嚅著,她不能说没有游泳衣。

  “没有游泳衣吗?走,先去租一件来用,明年暑假我从台北带一件来送你!”沈其昌说,有点怜悯的望著她。

  翠站从更衣室里走了出来,那件大红色的游泳衣紧紧的裹著她那健康的、丰满的身体。她有点不好意思的望了望沈其昌,羞涩的垂下了眼睛。沈其昌望了她一眼,眼睛里充满了赞美和诧异,然后说:“走!让我们游泳去!”当他们并肩走进水里的时候,他又轻轻的加了一句:“翠姑,你很美!”

  那晚,翠姑一夜都没有睡著。这是她有生十七年间的第一次。沈其昌在家中足足待了三个月,这三个月中,翠姑几乎天天和沈其昌在一起,她发狂般的依恋著他。虽然,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连握她的手都没有握过。但,翠姑觉得他的一言一语,一个笑容,一声叹息,都和她那么亲切。她并不了解他,但却极单纯,而极热烈的爱上了他。

  翠姑认为沈其昌的知识和学问是无边的,她知道他在台大读外文系,至于什么是“外文”她却茫然不知。一次,她鼓起勇气来问他,他却怜悯的对她笑笑,摇著头说:

  “你这个可怜的小东西!”

  沈其昌平日说的许多话,都是翠姑理解能力以外的,但她依然喜欢听他说。他会告诉她一些小故事,这些故事都是她从来没有听过的,什么英国的诗人啦,美国的作家啦,有时他还会吟诵一些她所听不懂的诗句,当她惶惑而敬佩的望著他背诵时,他就会哑然失笑的说:

  “啊,你是不懂这些的。走!我们游泳去!”

  他真的开始教她写字,但是教得毫无系统,他想起什么字就教她什么字。例如一天雨后,他向她解释“虹”的成因,就教她写“虹”字。一天他告诉她他住的白屋叫“隐庐”,就教她写“隐庐”两个字。翠姑竭力想学会一切他教她的东西,常常深夜不睡觉的在纸上练习著那些字。

  一天午后,翠姑和沈其昌一起坐在沙滩上,海面有许多人在载沉载浮的游著泳。一个瘦瘦的男人在教一个胖女人游泳,那胖女人拚命用手抓著那男人,嘴里发出尖锐的怪叫声。翠姑笑著看了一会儿,把眼光调到天上,天空是明朗的蔚蓝色,几朵白云在游移著。“云是会变的,是不是?”翠姑说:“以前我常常坐在那边大树底下,看著云变,有的时候变一只狗,有时变一只猫,还有时会变成一座房子,或一个城。”

  “嗯,云是会变的,”沈其昌很有趣味的望著她:“你看著云的时候想些什么呢?”“啊,想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都是不会发生的。有时我想我会变成一个公主,住在那个像城市一样的云里面。”翠姑红著脸说。“哦,是的,每人都有幻想,一些海市蜃楼的幻想。”沈其昌低低的说,这几句话是对他自己说的。

  “海什么?”翠姑问,“海市蜃楼”四个字中,她只听懂了一个海字。于是,沈其昌向她解释什么叫“海市蜃楼”,同时把这四个字写在沙滩上教她。翠姑睁大了眼睛,半天都弄不明白到底什么是海市蜃楼。最后,沈其昌不耐的站起身说:

  “哎,你这个笨蛋,你一辈子也不会懂什么是海市蜃楼的,还是快点回去帮你妈卖冰吧!”

  那天晚上,翠姑为这几句话饮泣了大半夜,她是苯蛋!她什么都不懂!她不知道蜃楼是什么!于是,她明白,在她和那“隐庐”的小主人之间,有著那么大的一段距离,这段距离是永远不可能缩短的。

  翠姑的伤心一直延长了好几天,因为,第二天她发现沈其昌已经到台北去了,他寒假要留在台北。于是,又要等待漫长的一年,她才能重新见到那隐庐的小主人。

  三

  海边的夜似乎来得特别早,太阳落山没有多久,那些绚烂的晚霞也转变了颜色,连那白色的浪花好像也变成灰色了。翠姑用手抱住膝,仍然靠在那棵大树上。风大了,海浪喧嚣著奔向岸上,又怒吼著退回去。翠姑低声唱起沈其昌常常哼著的一个歌曲:月色昏昏,涛头滚滚,恍闻万马,齐奔腾。

  澎湃怒吼,震撼山林,后涌前推,到海滨。

  翠姑并不了解那歌词,但沈其昌给她解释过,她知道这是描写夜晚的大海的。所以,每到夜晚,她就会不由自主的低唱起这个歌来。“翠姑!翠姑!”母亲的呼唤声划破长空传了过来,翠姑惊跳了起来,一面高声答应著,一面向家里跑去。才走到浴场出口处,就看到母亲皱著眉头站在那儿,不高兴的说:

  “你每天下午跑到海边做什么呀?吃晚饭了都不回来!快回去,荣生来了,又给你带了块花布来!”

  “谁希罕他的花布,干脆叫他带回去算啦!”翠姑噘著嘴说,一脸的不高兴。“你别鬼迷了心吧,荣生那孩子可不错呀!实心实眼的,我们这样人家,能和他们攀了亲……”

  “算了吧,鬼才看得上他呢!锅灰似的……”翠姑诅咒似的说,脸涨得通红。才走进了大门,翠姑就看到荣生站在那冰室的大厅里,傻头傻脑的冲著她笑,咧著一张大嘴,露出白白的牙齿,皮肤黑得发亮,和他那身土里土气的黑褂儿似乎差不多少,胖胖的脸上堆满了笑,看起来不知怎么就是那么不顺眼。

  “喂,翠姑,昨天我跟爹到台北给人家铺草皮,顺便帮你买了块料子,你看看可喜欢。”

  “哼!”翠姑打鼻子哼了一声,瞪瞪眼睛没说话。

  “还有,上回你说喜欢那种大朵儿的白玫瑰花,我给你摘了一大把来了,都放在你屋里花瓶里养著呢!”

  翠姑看了他一眼,仍然没说话。其实,荣生倒真是个没心眼的好人,他父亲和翠姑家里是同乡,以前两家也是结伴儿到台湾来的,所以翠姑和荣生始终是青梅竹马的小伴侣,两家的父母也都有心促成这件事。荣生的父亲现在有一个小小的花圃,靠卖花儿草儿过日子,倒也混得不错。荣生很肯苦干,每天天一亮就施肥锄草,花草都比别家的肥。他对翠站是死心塌地的爱著,两家虽然隔了足足八里路,他一有工夫仍然徒步到李家来看翠姑。翠姑起先也很喜欢他,只是,自从去年暑假之后,翠姑却再也看不上他那张黑黑的脸庞和那傻气的态度。看到翠姑一直不说话,荣生有点不知所措的摸了摸脑袋,小心翼翼的对翠姑看了两眼说:

  “你不去看看那块料子吗?我不知道要买多少,布店老板说,四码布足够了,我就买了四码半。你上次说喜欢黄颜色,所以我买了件黄花儿的,你不看看吗?”

  “先吃饭吧,吃了饭再看好啦!”翠姑的妈嚷著说。

  在饭桌上,翠姑依然像在赌气似的不说话,荣生那副茫然失措的样子使她尤其不高兴。但,一想起他徒步八里路来看她,等会儿还要徒步八里路回去,就看在小时一块儿踢毽子的份儿上,也不该不理人呀!想到这儿,不禁把板著的脸儿,放柔和了一点儿,望著他说:

  “你妈好么?”“好,好,好。”荣生一叠连声的说,看到翠姑开了口,如获至宝般的笑著,一面拚命用手摸著脑袋。翠姑望著他那副傻头傻脑的样子,禁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荣生看到她笑了,也莫名其妙的跟著笑了。

  晚上,当荣生走了之后,翠姑的妈在灯下缝著衣服,一面望著翠姑说:“不是我说,荣生还真是个好孩子,心眼好,肯努力,我们还求什么呢!哪一种的人配哪一种的人,像我们这样的人和荣生他们攀亲是最好的了。假如你嫁到有钱人家里去,那才有得是气要受呢!唉,翠姑,你可别糊涂呀!”

  翠姑垂著眼帘,靠著桌子站著。桌子上那瓶白玫瑰,在灯下显得朦朦胧胧的。她摘了一朵下来,凑到鼻尖上去闻著,一股香气直冲到她鼻子里去。她眯起眼睛,又想起那白皙的、清秀的、漂亮的青年来。

  四

  盼望中的六月终于来了,跟著它一起来的是燠热、忙碌和喧嚣的人群。翠站靠著柜台站著,她那长长头发扎著两条辫子垂在胸前。眼睛茫然的望著门口的黄沙大路。按她的计算,沈其昌早就该回来了,可是她还没有见到他。她不能不把自己打扮得清清爽爽,因为他很可能在任何一分钟里出现。

  “喂!拿七根雪糕!”这是一群学生,有男有女。翠姑把雪糕递给了他们,望著他们嘻嘻哈哈的向海滩走去。有点失落的叹了口气,在板凳上坐了下来。午后的阳光使人昏昏欲睡。

  “喂!翠姑,给我们两瓶汽水!”

  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了起来,她惊觉的张大了眼睛,不错,正是沈其昌!她盼望了一年的沈其昌!他依然那么漂亮,声音还是那么温柔,他正微笑的看著她,那是她所熟悉的微笑。“翠姑,你好吗?我们要两瓶汽水!”

  翠姑像做梦似的微笑著点了点头,然后把眼光调向他身边站著的人。立即,她呆住了!她的目光接触到一个容光焕发的少女,那少女有一对明亮的眼睛,长长的眼睫毛,搽著口红的小巧的嘴。那是一张非常非常美丽的脸庞。翠姑抽了一口冷气,半天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沈其昌已经拉著那少女的手,在一张桌子旁坐了下来。那少女微倾著身子,脸上带著一个甜蜜的笑容,在低低的对沈其昌说著什么。沈其昌也在专心的倾听著,脸上有一种专注的表情,好像除了那少女之外,世界上已经没有其他的东西一样。

  好久之后,翠姑才能使自己稍稍镇定下来。她拿了汽水和杯子,走到沈其昌的桌子前面,颤抖的把杯子放在桌上,当她转身走开的时候,她听到了一段对白:

  “你认识她?”那少女问。

  “嗯,去年暑假还和她一起玩过呢,怪可惜的,是一块未经雕琢过的璞玉。”“长得倒很不错,你喜欢她吗?”少女问,声音里带点嘲弄和揶揄的味道。“我喜欢雕琢过的美玉,”沈其昌说,深深的望著眼前的少女:“像你!”少女的脸红了,头低垂了下去。翠姑可以看见她脑后束成一个马尾巴的浓发。翠姑走回到柜台后面,眼睛空洞的望著天上的浮云。她又想起去年那个下午,她因为不了解“蜃楼”是什么,他骂她是个笨蛋!是的,她是个笨蛋,什么都不懂!她又望了望那束著马尾巴的美丽的头。她,那可爱的少女,应该是聪明的,她该会懂得什么是海市,什么是蜃楼吧!

  晚上,翠姑习惯性的徘徊在海边,仰望著那高高在上的白色楼房。那座白色的建筑物倨傲的站著,是那么的崇高,那么的可望而不可即。翠姑叹息了一声,让海风高高的撩起她的裙子,她深深呼吸著那凉爽的空气,沿著沙滩漫无目的的走著。

  走到一块岩石前面,她停住了步子,侧耳倾听著。在岩石后面,她听到有人在谈话,那是一男一女的声音,翠姑能确定那声音是属于谁的。她听到了几句话的片段,那些句子都是她所不能了解的,她猜想他们正在谈著一些类似“海市蜃楼”的话,或者,是英国的诗,中国的词……

  她把前额靠在岩石上,心中静止得像清晨的海面,没有一点儿波浪。“翠姑!翠姑!”忽然,她听到了一阵呼唤,这是一个男性的、鲁莽的、有力的叫声。她站直了身子,静静的站了几秒钟,然后大步的向前跑去,跑到浴场的出口处,她看到一个粗壮的、结实的男人的身子笔直的站在那儿,对她嚷著说:

  “你看,翠姑!我又给你带了一把白玫瑰来!”

  她回头对海面望望,海面是一片黑暗,什么东西都看不见。她甩了一甩头,把所有的“海市”“蜃楼”都甩在脑后,毅然的向前面那个男人奔去。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二、黑茧



 
  夜半,我又被那个噩梦所惊醒。梦里,是妈妈苍白的脸,瞪著大大的恐怖的眼睛,和零乱披散的长发。她捉住了我的手臂,强迫我看我的蚕匣。蚕匣里,在那些架好的麦秆中,一个个白色的,金黄的,鹅黄的蚕茧正像城堡般林立著。妈妈把我的头按在匣子的旁边,嚷著说:

  “看哪!看哪!一个黑茧!黑色的茧!咬不破的茧!那是我的茧呀!我的茧呀!我织成的茧呀!”

  我挣扎著,摇著我的头,想从妈妈的掌握中逃出去,但妈妈把我的头压得那么紧,我简直无法动弹,她的声音反复的、凄厉的在我耳边狂喊:

  “一个黑茧!一个黑茧!一个黑茧!……”

  我的头几乎已被塞进蚕匣子里去了,我的颈骨被压得僵硬而疼痛,那些蚕茧全在我眼前跳动了起来。

  于是,我爆发了一声恐怖的尖叫……

  二

  梦醒了,我正躺在床上,浑身都是冷汗,四肢瘫软无力。我坐了起来,拂去了额上的汗,伸手开亮了床头柜上的小台灯。灯光使我一时睁不开眼睛,然后,我看到一苇在沉睡中因灯光的刺激而蹙了蹙眉头,翻了一个身,又呼呼大睡了起来。梦中的余悸犹存,我无法再睡了。用手抱著膝,我审视著睡在我身边的一苇,他那安详自如的睡态忽然使我产生一种强烈的不满。我用手推推他,他嘟囔著喃喃的哼了句什么,一翻身,又睡了。我再推他,推得又猛又急,他连翻了两个身,终于给我弄醒了。他揉揉眼睛,睡眼惺忪的望著我,皱著眉不耐的说:“你做什么?”“我不能睡,我做恶梦。”我噘著嘴说。

  “噢,”他的眉毛皱得更紧了:“现在醒了没有?”

  “醒了。”“那么,再睡吧!”他简明扼要的说,翻身过去,裹紧了棉被,又准备入睡了。我扳住他的肩膀,摇摇他,不满的说:

  “我告诉你,我睡不著嘛!”

  “睡不著?”他不耐的说:“那么,你要我怎么办?思筠,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关上灯,睡吧!别吵了。”

  说完这几句,他把棉被拉在下巴上,背对著我,一声也不响了。我仍然坐在那儿,凝视著窗玻璃上朦朦胧胧的树影,忽然觉得一股寒意正沿著我的脊椎骨爬上我的背脊。我再看看一苇,只这么一会儿工夫,他已经又打起鼾来了。在他起伏的鼾声中,我感到被遗弃在一个荒漠中那样孤独惶恐,我耸耸鼻子,突来的委屈感使我想哭。但是,我毕竟把那已经涌进眼眶里的眼泪又逼了回去。是的,我已不是孩子了,在超越过孩子的年龄之后,哭与笑就都不能任意而发了。我关上台灯,平躺在床上,瞪视著黑暗中模糊的屋顶,我知道,这又将是个不眠之夜。我必须这样静卧著,在一苇的鼾声里,等著窗外晓色的来临。拂晓时分,我蹑手蹑脚的下了床,披著晨褛,穿著拖鞋,我走到晓雾蒙蒙的花园里。我们的小下女还没有起床,厨房顶上的烟囱冷冰冰的耸立在雾色之中。我踏著柔软的草坪,在扶桑花丛中徜徉。清晨那带著凉意的空气软软的包围著我,驱尽了夜来恶梦的阴影。我在一棵茶花树下的石头上坐下、静静的聆听著那早起的鸟儿的鼓噪之声,和微风在树梢穿梭的轻响。天渐渐亮了,远远的东方,朝霞已经成堆成堆的堆积了起来。接著、那轮红而大的太阳就爬上了屋脊和椰子树的顶梢,开始驱散那些红云,而变得越来越刺目了。我调开眼光,厨房顶上,浓烟正从烟囱里涌出,袅袅的升向云天深处。显然,小下女已经起身给我们弄早餐了。

  我继续隐匿在茶花树下,一动也不动,仿佛我已变成化石。一只小鸟落在我的脚前,肆无忌惮的跳蹦著找寻食物,它曾一度抬头对我怀疑的凝视,然后又自顾自的跳跃著,相信它一定以为我只是个塑像。直到我头顶的树上飘落了一片叶子,小鸟才受惊的扑扑翅膀,飞了。我摘下茶花的一串嫩叶,送到鼻尖,去嗅著那股清香。太阳已增强了热力,草地上的露珠逐渐蒸发而消失,我站起身,茫然四顾,深呼吸了一下,我开始准备来迎接这无可奈何的新的一天。

  当我轻悄悄的走进房间,一苇已经在餐桌上享受他的早餐,一份刚送来的晨报遮住了他整个的脸,我只能看到他的胳膊和握著报纸的手。我轻轻的拉开椅子,坐在他的对面,暗中好奇的等待著,看他过多久可以发现我。他放下了报纸,端起面前的稀饭,一面盯著报纸,一面挟著菜,眼光始终没有对我投过来。我不耐的轻咳了一声,他仍然恍如未觉。我发出一声叹息,开始默默的吃我的早餐。

  他终于吃完了饭,一份报纸也看完了,抬起头来,他总算看到了我。我停住筷子,望著他,等著他开口。但他什么都没说,好像我生来就是坐在他对面的,就像墙上挂著的水彩画一样自然。摸出一支烟来,他燃著了烟,头靠在椅背上,瞪视著天花板,像个哲学家般沉思,同时慢条斯理的吐著烟圈。一支烟抽完,他站起身来,问:

  “几点了?”“差十分八点。”我说。并没有看表,他的行动比钟表更准确可靠。“我去上班了,再见。”

  “再见。”我轻声说。听著他的脚步声穿过房间,听著一连几道门的开阖声响,听著皮鞋踩在花园的碎石子小径上,再听著大门被带上时那最后的“砰”然一声,留下的就是无边无际的寂静,和胶冻得牢牢的冲割不破的冷漠的空气。我端起饭碗,毫无食欲的望著那热气腾腾的稀饭,一直到热气涣散而全碗冰冷,才废然的放下碗,走进客厅里。

  蜷缩在一张对我而言太大了的沙发中,用椅垫塞住背脊后的空隙,拿起一本看了几百次的葛莱齐拉,我静静的斜倚著,像只怕冷的小猫。小下女悄悄的走进来,把一杯香片放在我身边的小几上。“太太,今天吃什么菜?”

  “随便。”小下女走开了。随便!无论什么事都随便,何况是吃什么菜?管他吃什么菜,吃到嘴里还不是同一的味道!

  就这样斜倚著,让时间缓缓流去,让空气凝结。微微的眯起眼睛,希望自己陷入半睡半醒昏昏沉沉的境界。无知比有知幸福,无情比有情快乐,而真正幸福快乐的境界却难以追寻。我似乎是睡著了,一夜失眠使我容易困倦,我眼睛酸涩沉重,而脑子混沌昏蒙。隐隐中,我又看到了那个黑色的棺木,黑色,长形,他们正用绳子把它坠入那暗沉沉的坑穴里去。黑色的棺木,黑色的茧!咬不破的茧!我发狂的冲过去,大声的哭叫:“不要!不要!不要把妈妈钉死在那个黑茧里面!不要!不要!妈妈咬不破它,就再也出不来了!”

  有人把我拦腰抱起,用一床毛毯裹住我,我闭著眼睛在毯子里颤抖啜泣。睁开眼睛,我接触到爸爸憔悴而凄凉的眼光。他低头望著我。“别哭,思筠,妈妈已经死了,她死去比活著幸福。”“不要那个黑茧!不要那个黑茧!”我仍然狂叫著。

  爸爸把我抱离墓地,有几个亲戚们接走了我,她们拍我,摇我,哄我,然后又彼此窃窃私议:

  “看吧!这孩子八成有她母亲疯狂的遗传,你听她嘴里嚷些什么?大概已经疯了。”

  疯了?已经疯了?我坐正了身子,甩甩头,把坐垫放平。那杯香片茶已经冷了,我啜了一口,冷冷的茶冰凉的滑进肚子里,使我颤栗了一下。疯了?或者疯狂的人比不疯狂的人快乐,因为他已没有思想和欲望。对不对?谁知道呢?

  时间过得那么慢,一个上午还没有溜走三分之一。我站起身来,走进了花园里。花园中阳光明亮的在树叶上反射,我眨了眨眼睛,迎著太阳光望过去,只几秒钟,就眼花缭乱了。人的眼睛真奇怪,能习惯于黑暗,却不能习惯于光明。大门响了,小下女提著菜篮气急败坏的跑进来,看到了我,她喘息的拉住我,上气不接下气的说:

  “太太,有一个男人在我们家门口,已经三天了。他每天看著我,我一出门就可以看到他,总是盯著我。刚刚我去买菜的时候他就在,现在他还在那儿,就在门外的电线杆底下!”

  我注视著小下女,难道她已经足以吸引男人了?我冷眼打量她,扁脸,塌鼻子,满脸雀斑,一张合不拢的阔嘴,永远露在嘴外的黄板牙。再加上那瘦瘦小小尚未发育的身子。我有些失笑了,摇摇头说:“没关系,大概是过路的,别理他!”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那敞著的大门口就出现了一个男人,穿著件白色尼龙夹克,一条咖啡色的西服裤。一对锐利的眼光从披挂在额前的乱发下阴鸷的射过来。小下女发出一声夸张的惊呼,嚷著说:“就是他!太太,就是他!”

  那个男人跨进门里来了,背靠著门框,用手拂了拂额前的头发,静静的凝视著我。我浑身一震,心脏迅速的往下沉,似乎一直沉进了地底。不由自主的,我深吸了口气,向后退了一步。小下女躲在我的身后发抖。终于,我能克制自己了,我回转身,推开了小下女,说:

  “走开!没有事,这是先生的朋友。”

  然后,我走近他,竭力遏制自己说:

  “我不知道你已经回来了。”

  他苦笑了一下,说:“回来一星期了。”“今天才来看我?”我问,尽量把空气放松。“进客厅里来坐,好吗?门口总不是谈话的地方。”

  我叫小下女关好大门,领先向客厅走。他耸耸肩,无可无不可的跟著我。走进了客厅,他站在屋子中央,四面审视,然后坐进沙发里,扬扬眉毛说:

  “唔,好像很不坏。”“这幢房子是一苇的父亲送给我们的结婚礼物。”我说。

  他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我把香烟盒子递过去,他望著烟盒,并不拿烟,只幽幽的说:

  “你冷吗?你的手在发抖。”

  我震动了一下,把烟盒放在桌上,瑟缩的坐进沙发中。他从椅子里拿起一本书,是那本葛莱齐拉,他看看封面,又看看我。“还是这本书?依然爱看吗?记得后面那首诗?‘旧时往日,我欲重寻!’人,永远在失去的时候才会去想‘重寻’,是吗?还有那最后一句话:‘她的灵魂已原谅了我,你们,也原谅我吧,我哭过了!’是的,一滴眼泪可以弥补任何的过失,那么,你哭过没有?”“没有事需要我哭。”我低低的说。

  “是吗?”他盯著我,嘴边带著一丝冷笑。然后,他注视了我一段长时间。“为什么婚姻生活没有使你的面颊红润?为什么你越来越瘦骨嶙嶙了?”他咄咄逼人的问。

  “健群,你——”“健群?”他站了起来,走近我、低头望著我:“终于听到你喊出我的名字了,我以为你已经忘记我叫什么了。”

  我跳了起来,神经紧张的说:

  “健群,你到底来做什么?你想要怎么样?”

  “我吗?”他逼视著我的眼睛:“我在你门外等了二天,希望你能出去,但是,你把自己关得真严密呀!好几次我都想破门而入了。”他忽然一把抓住了我,在我还没有弄清他的来意之前,他的嘴唇已经紧压在我的嘴唇上面了。我没有挣扎,也没有移动。一吻之后,他抬起头来,他的眼睛血红,沙哑著声音说:“这就是我的来意。”接著,他就用力把我一摔,摔倒在沙发中,他举起手来,似乎想打我。但,他的手又无力的垂了下去,他咬著牙说:“思筠,你怎么会做出这样的傻事?”说完这一句,他掉转头,迈开大步,径自的走了出去。马上,我就听到大门碰上的声响。

  我瘫软在椅子里,无法动弹。小下女端著一杯茶走出来,惊异的说:“咦,客人呢?”“走了。”我说。走了,真的,这次是不会再回来了。人,反正有聚则有散,有合则有分。傻事!谁能评定什么是真正的傻事,什么又是真正聪明的事呢?我闭上眼睛,笑了。虽然眼泪正泛滥的冲出眼眶,毫无阻碍的沿颊奔流。

  三

  故事应该从妈妈死后说起。

  “思筠,你知道你母亲怎么会疯?怎么会死的吗?”姨妈牵著我的手,忿忿不平的问。

  我摇摇头,九岁的我不会懂得太多的事情。

  “我告诉你。”姨妈的嘴凑近了我的耳边:“因为你爸爸姘上了一个寡妇,你妈妈完全是受刺激才疯的。现在,你妈死了,我打包票,不出两年,这个女人会进门的,你看著吧!”然后,她突然揽住我,把我的小脑袋挤压在她扩大的胸脯上,用悲天悯人的口气,凄惨的喊:“我小小的思筠哩,你怎么得了呀,才这么点大就要受后娘的虐待了!想你小时候,你妈多疼你呀,可怜她后来疯了,连你都认不清!我的小思筠,你怎办才好呢?那狐狸一进门,还会带个小杂种进来,你看著吧!”我傻傻的倚著姨妈,让她播弄著,听著她哭哭啼啼的喊叫,我是那样紧张和心慌意乱。爸爸和另外一个女人,那是什么意思?我真希望姨妈赶快放掉我,不要这样眼泪鼻涕的揉搓我。终于,她结束了对我的访问和照顾。但是,她眼泪婆娑的样子却深深的印在我脑中。

  姨妈的话说准了,妈妈死后的第二年,萱姨——我的继母——进了门,和她一起来的,是她和前夫所生的儿子,比我大三岁的健群。萱姨进门的那一天,对我是多么可怕的日子!我畏怯的躲在我的小屋内,无论是谁来叫我都不肯出去,尽管外面宾客盈门的大张酒席,我却在小屋内瑟缩颤抖。直到夜深人静,客人都已散去,爸爸推开了我的房门,犹如我还是个小女孩一般,把我拦腰抱进客厅,放在一张紫擅木的圈椅中,微笑的说:“这是我们家的一颗小珍珠,也是一个最柔弱和可爱的小动物。”说完,他轻轻的吻我的额角,退到一边。于是,我看到一个纤细苗条的中年妇人,带著个亲切的微笑俯向我,我怯怯的望著她,她高贵儒雅,温柔细致,没有一丝一毫像姨妈嘴中描写的恶妇,但我却喊不出那声“妈”来。她蹲在我的面前审视我,把我瘦骨嶙峋的小手合在她温暖柔软的双手中,安详的说:“叫我一声萱姨?”我注视她,无法抗拒,于是我轻声的叫了。她又拉过一个瘦高个的男孩子来,说:

  “这是健群。你的哥哥。”

  健群,那有一对桀骜不驯的眼睛,和执拗顽固的性格的男孩,竟成为我生命中的毁星。那天晚上,他以一副冷漠的神情望著我,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只对我轻蔑的皱了皱眉头。萱姨进门没多久,由于时局不定和战火蔓延,我们举家南迁台湾,定居于高雄爱河之畔。

  我承认萱姨待我无懈可击,可是,我们之间的生疏和隔阂却无论怎样都无法消除。自从妈妈死后,我就有做恶梦的习惯。每次从梦中狂叫而醒,萱姨总会从她的屋里奔向我的屋中,为我打开电灯,拍我,安慰我。但,每当灯光一亮,我看到她披垂著一肩柔发,盈盈的立在我的床前,都会使我一阵寒凛:梦里是疯子妈妈,梦外却是杀死妈妈的刽子手!这念头使我周身震颤,而蜷缩在棉被里啜泣到天亮。

  我从没有勇气去问爸爸,关于妈妈的疯,和妈妈的死,我也从没有把妈妈对我提过的“黑茧”告诉任何人。我让我稚弱的心灵去盛载过多的秘密和疑惑。但我相信姨妈的话,相信萱姨是妈妈致死的最大原因。因而,我对萱姨是畏惧和仇恨兼而有之,却又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模糊的好感,只因为她高贵儒雅,使人难以把她和罪恶连在一起。

  健群,那个沉默寡言而坏脾气的男孩子,从他踏入我家的大门,我们就很少接近,足足有三年的时间,我们见了面只是彼此瞪一眼,仿佛我们有著几百年的宿怨和深仇大恨。直到我读初中一年级那年的夏天,一件小事却扭转了整个的局面。那个夏季里,爸爸和萱姨曾作日月潭之游,家中留下了我和健群,还有一个雇了多年的下女。那是暑假,我整日躲在自己的屋内,只有吃饭时才出来和健群见面。爸爸出门的第三天,寄回来了一封信,是我先收到信,封面上写的是健群的名字,但却是父亲的笔迹。我略微迟疑了一下,健群正在吃早餐,我拆开信,走进餐厅里,谁知这封信一个字都没有写给我,完全是写给健群一个人的,全信叮嘱他照顾家和照顾我。由于信里对我没有一丝温情,使我觉得感情和自尊都受了伤。我把信扔到他的面前,信在到达桌子之前落在地上,他低头看了看信封,顿时冷冷的抬起头来,盯著我说:

  “你没有权拆这封信!”

  “是我的父亲写来的,不是你的父亲!”我生气的说。

  “你以为我希奇他做我的父亲!”他对我嗤之以鼻:“不过,你没有资格拆我的信。”他侮辱了爸爸,使我非常气愤。

  “我高兴拆就拆,你不是我们家的人,你妈妈也不是,你是个杂种。”他用怒目瞪我,双手握著拳,欲伸又止。

  “你是个小疯子!”他叫。

  “我不是!”我喊。“你妈妈是疯子,你也是疯子!”

  我站著,我不大会吵架,委屈一来,我最大的武器就是眼泪,于是,我开始抽抽噎噎的哭起来,一面哭,一面越想越气,越气就越说不出话,而眼泪就越多了。我的眼泪显然收了效,健群放开了握著的拳头,开始不安起来,他耸耸肩,想装著对我的哭满不在乎,但是失败了。他对我瞪瞪眼,粗暴中却透著忍耐的喊:“好了好了,我又没有说什么,只会哭,一来就哭,读中学了还哭!”我仍然抽抽搭搭不止,然后,我终于憋出一句话来:

  “我妈妈就是因为你妈妈的原因才疯的,你们都是刽子手!”说完,我掉转头,走回我的房里,关上了门。

  那天晚上有大雷雨。我躲在我的屋内,没有出去吃晚餐,而是下女送到屋里来吃的。窗外,雷雨一直不断,电光在黑暗的河面闪烁,不到晚上九点,电路就出了毛病而全屋黑暗,我蜷缩在床角,凝视著窗外的闪电,和那倾盆而下的雨滴。下女给我送了一支蜡烛来,灯光如豆,在穿过窗隙的风中摇曳。我躺著,许久都无法成眠,听著风雨的喧嚣,想著我那疯狂而死的妈妈,我心情不定,精神恍惚,一直到午夜,我才朦胧睡去。我立即受到恶梦的困扰,我那疯子妈妈正披著头发,瞪著死鱼一样的眼睛,掐住我的脖子,叫我看她的黑茧。我狂喊了起来,挣扎著,大叫著……于是,我听到一声门响,接著,有两只手抱住了我,粗鲁的摇我,我醒了。睁开眼睛,我发现我正躺在健群的臂弯中。他用棉被裹住我,黑眼睛迫切的盯著我,不停的拍著我的背脊:

  “没事了,思筠,没事了,思筠。”他反复的说著。

  我不叫了,新奇的看著他,于是,他也停止了说话,呆呆的望著我,他的眼睛看来出奇的温柔和平静,还混合了一种特殊的感情。然后,他把我平放在床上,把棉被拉在我的下巴上。站在床边,低头凝视我。电还没有来,桌上的蜡烛只剩了小小的一截,他的脸隐显在烛光的阴影下,神情看来奇异而莫测。接著,他忽然对我微笑了,俯头吻吻我的额角,像爸爸常做的那样,轻声的说:

  “没事了,睡吧。雨已经停了。”

  可不是吗?雨已经停了。我阖上眼睛,他为我吹掉了蜡烛,轻悄的走出去,关上了房门。

  这以后,我和他的关系忽然变了,他开始像一个哥哥般待我,但他也会嘲谑或戏弄我。时间飞逝,转瞬间,我已长成,而他也踏入了大学之门。

  他考上了台大,到北部去读书了,我仍然留在高雄家中,我十七岁那年,认识了一苇。

  一苇,那是爸爸一个朋友的儿子,家庭殷富。那时,他刚刚大学毕业,在他父亲的公司中做事,卜居于高雄。由于我正困扰于大代数和物理化学等沉重的功课,他被请来做我的义务家庭教师。他和健群有一点相似,都是瘦高条的个子,但健群固执倔强,他却温文秀气,戴著副近视眼镜,不苟言笑。每日准时而来,对我督责之严,宛若我的父兄。他恂恂儒雅,极为书卷气,和健群的暴躁易怒成了鲜明的对比。不过,我从来没有把我少女的梦系在他的身上,因为他太严正不阿,缺乏罗曼蒂克的味道。十八岁,那是丰富的一年。暑假中,健群由台北归来,那天我正巧不在家。回来的时候,爸爸告诉我:

  “健群来了,在你的屋里等你呢!”

  我跑进屋内,健群正坐在我的书桌前面,偷看我的日记。我喊了一声,冲过去抢下日记本来,嚷著说:

  “你不许偷看别人的东西。”

  他站起来,拉开我的双手,上上下下的望著我,然后把我拉近他,凝视著我的脸,说:

  “你就是心事太多,所以长不胖。”

  说完,他又笑了起来:

  “还做不做恶梦?”“有的时候。”“是吗?”他注视我,吸了口气说:“你好像永远是个孩子,那样怯生生,弱兮兮的。但,我等不及你长大了。”于是,他忽然吻住了我。这一切,发生得那么自然,我一点都不惊讶,因为我早有预感。可是,当他和我分开后,我一眼看到悄然从门口退开的萱姨,和她脸上所带著的微笑,我竟然莫名其妙的寒栗了。我开始明白,我和健群的事,爸爸和萱姨间已有了默契,而早就在等待著了。这使我微微的不安,至于不安的确切原因,我也说不出来。可是,当夜,那恐怖的梦境又捉住了我,妈妈的脸,妈妈的眼睛,妈妈的狂叫……

  从梦中醒来,我坐在床上沉思,在浸身的冷汗和毛骨悚然的感觉里,我觉得我那死去的妈妈正在阻止这件婚事,我仿佛已听到她凄厉的声音:

  “思筠!你不能嫁给仇人的儿子!思筠!你不能接近那个男人!”于是,在那段时期里,我迷迷茫茫的陷在一种情绪的低潮中,我提不起兴致,我高兴不起来,整日整夜,我都和那份抓住我的惶恐作战。也因为这惶恐的感觉,使我无法接近健群,每当和他在一起,我就会模模糊糊的感到一种恐怖的阴影,罩在我们的头上,使我昏乱,使我窒息。

  我的冷淡曾那么严重的激发了健群的怒气,他胡思乱想的猜测我冷淡他的原因,而莫名其妙的发我的脾气。他个性执拗而脾气暴躁,一点小小的不如意就会使他暴跳如雷。一天,他坚邀我去大贝湖玩,我不肯,他竟抓住我的两只手臂,把我像拨浪鼓似的乱摇,一直摇得我的头发昏,他才突然停止,而用嘴唇堵住我的嘴,喃喃的说:

  “对不起,思筠,对不起。”

  整个的暑假,我们就在这种易怒的,紧张的气氛中度过。在这段时期,一苇仍然天天来教我的功课,健群和他谈不来,背地里给他取了个外号,叫他“钟摆”。说他的一举一动,都和钟摆一样的规律。暑假结束,健群又束装准备北上。奇怪的是,我非但没有离情之苦,反而有种类似解脱的快乐。他临行的前一天晚上,在我的房间中,他猛烈的吻我,我被动而忍耐的让他吻,但,却隐隐的有犯罪的感觉。下意识中,我觉得我那疯子妈妈正藏匿在室内的一个角落,监视著我的一举一动。这使我对接吻厌恶,仿佛这是个刑罚。于是,忽然间,健群推开我,望著我说:

  “你是怎么回事?”“没有什么嘛。”我说。

  他凝视我,研究的在我的脸上搜索。

  “有时,我觉得你是个毫无热情的小东西,”他说:“你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我瞠目不语。“思筠!”他把我的手压在他的心脏上。“你知道我爱你吗?”我点点头。“那么,你爱我吗?”我张大了眼睛望著他,半天都没有表示。他显得不耐烦了,他一把拖过我,用两只手捧住我的脸说:

  “如果你弄不清楚,就让我来告诉你吧!让我来教你如何恋爱,如何接吻。”他的头对我俯过来,狂热而猛烈的吻住了我,那窒息的热力使我瘫软无力,我不由自主的反应著他,不由自主的用手环住他的脖子。我感到心境一阵空灵,仿佛正置身于飘然的云端……但是,我忽然打了个寒战,推开了他,我环顾著室内,我又觉得妈妈正在室内,恐怖使我汗毛直立。

  “你怎么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健群问。

  “我不知道,”我喃喃的说:“我真的不知道。”

  健群凝视我,然后说:

  “你同意我们先订婚吗?”

  “我们是兄妹。”我随手抓来一个藉口。

  “我姓罗,你姓徐,算什么兄妹,我已经查过了,我们是绝对可以结婚的。”“等——我大学毕业!”

  他望著我,皱拢了眉头,接著,他就放掉了我,回头向门外走,一面说:“希望我寒假回来的时候,情况能够变好一点。”

  寒假很快就来临了,我们的情况并没有变好,相反的,那种紧张的情形却更严重,他变成了对我的压力,他越对我热情,我就越想逃避。而在内心深处,我又渴望著接近他。我自觉像个精神分裂的患者,当他疏远我时我想念他,当他接近我时我又逃避他。这种情况造成的结果是他性情恶劣,脾气暴躁,随时他都要发脾气,事后再向我道歉。我则神经紧张,衷心痛苦。我无法解除和他在一起时的那种犯罪感。妈妈那苍白的脸,和突出的眼睛飘荡在任何地方,监视著我与他。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成大。四年大学生活,一纵即逝。我依然经常回高雄和健群见面,依然维持那种紧张而胶冻的状态。健群已经毕业,为了我,他放弃了北部很好的工作,而在南部一个公营机构中当了小职员。一苇也常常来我们家,他不再教我功课,却常常坐在我们的客厅中,看报纸,听唱片,一坐三四小时闷声不响。谁也不知他的来意,他也不要人陪他,仿佛坐在我们的客厅中很能自得其乐。有一次,健群狐疑的说:“这家伙八成是在转思筠的念头!”

  我失声笑了,因为我怎么都无法把一苇和恋爱联想在一起。可是,健群却留了心,下次一苇再来的时候,健群就故意在他面前表示对我亲热,甚至于揽我的腰,牵我的手。但,一苇却神色自若,恍如未觉。于是,我们就都不在意他了。

  一晃眼,我已大学毕业。那天,我们全家开了一个圆桌会议,讨论的中心,是关于我和健群的婚事。看他们那种理所当然的态度,我又强烈的不安起来。我缩在沙发椅里,垂著头,咬著大拇指的手指甲,一声也不响。他们谈得越高兴,我就越惶惑。最后,萱姨说:

  “我看,就今年秋天结婚算了,把健群现在住的那间房子改做新房,反正房子大,小夫妇还是和我们这老夫妇住在一起吧,大家热闹点儿。”“我想到一个问题。”爸爸笑著说:“添了孙子,叫我们爷爷奶奶呢?还是外公外婆呢?”

  于是,他们都大笑了起来,似乎这问题非常之好笑。我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那种惶恐的感觉愈加强烈。忽然间,一股寒气爬上了我的背脊。我茫然四顾,又感到妈妈的眼睛!冷汗从我发根中冒出,我的手变冷了。于是,我猛的跳了起来,狂喊了一声:“不!”所有的人都被我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我领略到自己的失态,嗫嚅著说:“我——我——暂时不想谈婚姻。”

  健群盯著我,问:“思筠,你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不想结婚。”我勉强的说。

  健群的脸色变白了,他的坏脾气迅速发作,咬著牙,他冷冷的望著我说:“你不是不想结婚,你只是不想嫁给我,是不是?我知道了,你在大学里已经有了称心如意的男朋友了,是不是?你不愿嫁给我!是不是?”我头上冷汗涔涔,心中隐痛,我挣扎著说:

  “不,不,不是……”“思筠,”爸爸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萱姨一直以研究的神情冷静的望著我,这时,她忽然温和的说:“思筠,你的脸色真苍白,你不舒服吗?如果我建议你去看看医生,你反不反对?”

  “医生?”我皱著眉问。

  “是的,我有一个新认识的朋友,是个心理医生,如果你去和他谈谈,把你心中的问题告诉他,我想,他一定会对你有点帮助。”我望著萱姨,突然爆发了一股强烈的怒气,我站起身,直视著她的脸,心中翻涌著十几年来积压已久的仇恨,这仇恨被萱姨一句话引动,如决堤的洪水,一发而不可止,我大声的叫了起来:“我知道,你们以为我有神经病!以为我和妈妈一样疯了!我不嫁健群,就是我有病,是吗?我为什么该一定嫁给他?你们认为我是疯子,是吗?你们错了,我不会嫁给健群,我永不嫁给他!我恨你们!你们三个人中的每一个!我恨透了!恨透了!恨透了!”我蒙住脸,大哭了起来,返身向我的房间跑,跑了一半,我又回过头来,指著萱姨说:“你不用逼我,你和爸爸使妈妈受刺激而疯狂,而死亡,你们是一群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我恨了你们十几年了!你现在想再逼疯我?我不会疯!我永不会疯!”我跑进屋内,关上房门,眼前金星乱迸,脑中轰然乱响。扶著门把,我的身子倚著门往下溜,终于躺倒在地板上,昏昏然失去了知觉。

  我病了一段时期,发高烧,说呓语。在医院里,我度过了整整一个秋天。当我恢复知觉之后,我是那样期望能见到健群,但是他从没有到医院里来看我,失望和伤心使我背著人悄悄流泪。可是,爸爸来看我时,我却绝口不提健群。爸爸常到医院来,萱姨却一次也没来过。对于我上次的那番话和健群与我的婚事,爸爸都小心的避免谈及。当爸爸不来的时候,我就寂寞的躺在白色的被单中,瞪视那单调而凄凉的白色屋顶。于是,一天,一苇来了。他坐在我的床前达三小时,说不足五句话。但,我正那么空虚寂寞,他的来访仍然使我感动得热泪盈眶。然后,当他起身告辞时,却突然冒出一句意外的话来:“思筠,你病好了,我们结婚吧。”

  我一愣,他的神色安静而诚恳,斯文儒雅的面貌像个忠厚长者。我愣愣的说:“你是在向我求婚吗?”

  “不错,”他点点头:“怎样?”

  我呆呆的望著他,这个求婚完全出乎我的意外。可是,想起健群居然不来看我,想起萱姨的仇恨,想起那个我极欲逃避的“家”。我流泪了,在泪眼婆娑中,我默默的点了头。

  我的病好了,形销骨立。我原本就太瘦弱,如今更是身轻如燕,走起路来都轻飘飘的。出了院,我回到家里,竟然没有看到健群,萱姨仍然用一贯的温和来待我,也不再提起健群。冬天,我和一苇结了婚,健群没有参加婚礼。直到我婚后,爸爸才透示我,自从我发脾气大骂的那一天起,健群就离家远走,一直没有消息。

  婚后的一天,爸爸来看我,在我的客厅中,他执著我的手,诚挚的说:“思筠,你母亲不是因为萱姨而疯的,她是为了一个男人。”“爸爸!”我叫:“你说谎!”

  爸爸摇摇头,深深的望著我说:

  “那是真的。思筠,你母亲不应该嫁给我,那是一桩错误的婚姻,她一点也不爱我。她原有个青梅竹马的情人,但她的父亲却做主让她嫁了我,我们婚后没有一丝一毫的乐趣,只是双方痛苦。你母亲是个好人,是个有教养的女人,教养和道义观使她不能做出对不起我的事,而她又无法抗拒那个男人……思筠,你慢慢会了解的,她把自己禁制得太严了,她思念那个人,又觉得对不起我,长期的痛苦造成了精神的分裂。至于萱姨,那是你母亲精神失常之后,我才接近的。”

  我震动,我叹息。我相信这是真的,妈妈,可怜的妈妈!她,和她的黑茧!咬不破的黑茧!但,我为什么该在她的黑茧的阴影下失去健群?健群!那桀骜不驯的男孩子!那个被我所爱著的男孩子!

  四

  时间慢慢的拖过去,我结婚三个月了。而健群却像地底的伏流般突然的冒了出来。一切的平静,冬眠著的岁月又猛的觉醒了。蜷缩在那沙发中,我一动也不想动,健群关上大门的那声门响依然震荡著我,他在我唇上留下的吻痕似乎余韵犹存。我睁开眼睛,窗外的阳光刺眼,春天,这正是春天,不是吗?一切生物欣欣向荣的季节,但,我心如此之沉坠!重新阖上眼睛,我感受著眼泪滑下面颊的痒酥酥的感觉。“原谅我吧,我已经哭过了!”这是葛莱齐拉中的句子,那么,原谅我吧!健群。小下女来请我去吃午饭,已经是吃午饭的时间了吗?也好,午饭完了是晚饭,晚饭完了就又过去了一天。勉强咽下了几粒坚硬的饭粒。我又回到客厅里,继续蜷伏在沙发中。望著窗外的日影西移,望著室内由明亮而转为暗淡,望著迷迷蒙蒙的暮色由窗隙中涌入。我睁著眼睛,凝著神,但没有思想,也无意识,似乎已睡著了。

  “为什么不开灯?”突来的声浪使我一惊,接著,电灯大放光明。我眨眨眼,一苇正脱掉皮鞋,换上拖鞋,在我对面的沙发中懒散的坐下来。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竟没有听到他开门的声音。我坐正身子,凝视著他,他燃起一支烟,慢吞吞的从公事包里拿出一本美国的地理杂志,我本能的痉挛了一下,又是地理杂志,除了书籍之外,他还会有别的兴趣吗?

  “喂!”我说。“嗯?”他皱皱眉,不情愿的把眼光从书上调到我的脸上。

  急切中,我必须找出一句话来,无论如何,我已经被冰冻的空气“冷”够了。“今天,健群来了。”我说。

  “哦,是吗?”他不经心的问,眼睛又回到书本上去了。

  我有点难堪,却有更多的愤懑。一段沉默之后,我说:“你知道,我曾经和健群恋爱过。”

  大概我的声音太低了,他根本没有听到,我提高声音,重说了一遍,他才猛悟似的说:

  “唔,你说什么?”“我说,健群曾经是我的爱人。”

  “哦,”他望望我,点点头:“是吗?”然后,他又全神贯注在书本上了。我弓起膝,双手抱著腿,把下巴放在膝盖上。室内真静,静得让人困倦。半晌,我抬起头来,他的近视眼镜架在鼻梁上,书凑著脸,看得那样出神。我突然恶意的,冲口而出的说了一句:“我现在还爱他。”“唔,唔,什么?”他推推眼镜,忍耐的看著我。

  “我说,我现在还爱他。”我抬高声调。

  “爱谁?”他傻傻的问。

  “健群。”“哦,”他眨眨眼睛,笑笑。哄孩子似的说:“好了,别开玩笑了,让我看点书。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眼看著他的头又埋进了书本里,我废然的靠在沙发上,仰著头,呆呆的凝视著天花板,天花板上,一条壁虎正沿著墙角而行,摇摆著尾巴,找寻食物。

  吃过晚饭,一苇又回到客厅,专心一致的看起书来。我坐在他的对面,用小锉刀修著指甲,一小时,又一小时……时间那样沉滞的拖过去。终于,我不耐的跳了起来:

  “我要出去一下。”“嗯。”他头也不抬的哼了一声。

  我走进卧室,换了一身最刺目的衣服,黑底红花的旗袍,金色的滚边,既艳又俗!再夸张的用唇膏把嘴唇加大,画上浓浓的两道黑眉毛,对著镜子,镜里的人使我自己恶心。不管!再把长发盘在头顶,梳成一个髻,找了一串项炼,绕著发髻盘上两圈。不敢再看镜子,抓了一件红毛衣,我“冲”进客厅里,在一苇面前一站。

  “我出去了。”大概因为我挡住了他的光线,他抬头看看我,我等著看他大吃一惊,但他只不经意的扫我一眼,又低下了头,简简单单的说:“好。”我握著毛衣,垂著头,走出了大门。门外春寒仍重,风从爱河的河面吹来,使人寒凛。我顺著脚步,走到河边,两岸的灯光在黑幽幽的水中动荡,像两串珠炼。沿著河岸,我缓缓的踱著步子,隔著一条河,高雄闹区的霓虹灯在夜色中闪耀。黑人牙膏的电灯广告耸立在黑暗的空中,刺目的一明一灭。到何处去?我有些迟疑。但是,既然出来了,就应该晚一点回家,如果我彻夜不归,不知一苇会不会紧张?想像里,他一定不会,在他的生活中,从没有紧张两个字。我走上了桥,沿著中正路,走进高雄的闹区,大公路,大勇路,大仁路……我在最热闹的盐埕区中兜圈子,走完一条街,再走一条街,在大新公司的首饰部,我倚著橱窗,休息一下我走得太疲倦的脚。店员小姐立即迎了过来,对我展开一个阿谀的微笑。“小姐,要什么?”我随意的在橱上那个半身模特的胸前拉下了一条项炼。

  “多少钱?”“八十块。”八十元!不贵!就用那八十元买她的微笑,也是划得来的,无论如何,她是整个一天中对我最亲切的人。我用手指挑著项炼,望著那珠粒映著日光灯所反射的光芒。

  “要戴上试试吗?”“哦,不用了,包起来吧!”我打开皮包,拿出八十元,放在柜台上。项炼放进了皮包,店员们已经开始鞠躬送客,表示打烊时间已到。看著他们搬门板准备关店门,看著那铁栅门已拉上了三分之一,我只得跨出了大新公司。沿著新乐街,我一家一家的逛寄卖行,肆意的买著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买尽了店员们的微笑。然后,一下子,我发现街道空旷起来了,车辆已逐渐减少,店门一家家的关闭,霓虹灯一盏盏的暗灭,只剩下翦翦寒风在冷落的街头随意徜徉。我的腿已疲乏无力,我的眼皮酸涩沉重。但是,我不敢回家,家里的一苇想必已呼呼大睡,他会为我的迟归而焦急吗?

  漫无目的的在黑暗的街头闲荡,脑中思绪纷杂零乱,健群回来了,我已嫁人了!生命如斯,日月迁逝,世界上何事为真?何事为假?人,生存的目的何在?一日三餐,浑浑噩噩,任那岁月从指缝中穿过,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等到捱过了数十寒暑,然后呢?就像妈妈的结局一样,那黑色的棺木,黑色的茧!

  踱过了桥,我又回到爱河河边,站在萤光灯下,我斜倚著灯柱,凝视著水中的灯光倒影,那微微荡漾的水使我眼睛昏花而脑中昏沉,我闭上眼睛,深深呼吸,夜风拂面而过,单衣寒冽,我颤栗了。

  “恻恻轻寒翦翦风,杏花飘雪小桃红,夜深斜搭秋千索,楼阁朦胧细雨中。”

  多么美丽的诗的韵致!为什么真正的生活中却找不到这样的境界?谁能告诉我,那些诗人是如何去发掘到这份美的?我惨然微笑,默默的流泪了。

  一只手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臂,我吃惊的张开眼睛,健群正挺立在我的面前。萤光灯下,他的脸色青白如鬼,双目炯炯,妖异的盯著我。“你在做什么?”他冷冰冰的问:“我跟踪了你整个晚上,走遍了高雄市。”我默然无语,他捉住我的下巴,托起我的头:

  “你为什么这样做?”他的眉头蹙起了:“为什么要葬送我们两个人的幸福?”他用双手摸索著我的脖子。然后勒紧我:“我真想杀了你,毁了你!我恨你,恨诱了你!恨死了你!你死了我才能解脱!”他的手加重了压力,我呼吸紧迫了。“你这么轻易的决定你的终身?然后把每晚的时光耗费在街头闲荡上?你,你怎么这样傻?”

  他的手更重了,我已经感到窒息和耳鸣,闭上眼睛,我把头仰靠在灯柱上,好吧!掐死我!我愿意,而且衷心渴望著。扼死我吧,那对我是幸而不是不幸。但是,他的手指放松了,然后,他的嘴唇炙热的压住了我的。他呻吟的,颤栗的低喊:“思筠,思筠,你要毁掉我们两个了!思筠,思筠!”

  我流泪不语。妈妈!你把你的黑茧留给我了。

  “思筠,”他的嘴唇在我的面颊上蠕动,他的手摸到了我的发髻,轻轻一拉,那盘在发髻上的项炼断了。“你打扮得像个小妖妇。但是,这样的打扮使你看来更加可怜。思筠,你说一句强烈的话,让我绝了望吧。”

  我依然不语,低下头,我看到那散了的珠串正迸落在地上,纷纷乱乱的滚进爱河之中,搅起了数不清的涟漪,大的,小的,整的,破的……

  五

  又是一个难捱的晚上。

  我坐在沙发中,百无聊赖的用小锉子修指甲。每一个指甲都已经被锉子锉得光秃秃了。一苇仍然在看他的书,书,多丰富而吸引人的东西呀!我把锉子对准了玻璃桌面扔过去,清脆的“叮”然一声,终于使他抬起了头来,看看我,又看看锉子,他哼了一声,再度抱起了书本。“喂,喂!”我喊。“嗯?”他向来是最会节省语言的人。

  “一苇,”我用双手托著下巴凝视他:“你为什么娶我?”

  “唔,”他皱皱眉:“傻话!”

  “喂,喂,”我及时的呼唤,使他不至于又埋进书本中,“一苇,我有话要和你谈。”

  “嗯?”他忍耐的望著我。

  “我,我提议——我们离婚。”我吞吞吐吐的说。

  “唔?”他看来毫不惊讶:“别孩子气了!”低下头,他推推眼镜,又准备看书了。“我不是孩子气!”我叫了起来:“我要离婚!”

  他皱眉,望著我:“你在闹些什么?”“我要和你离婚!”我喊:“你不懂吗?我说的是中国话,为什么你总听不懂?”他看看墙上的日历,困惑的说:

  “今天不是愚人节吧?为什么要开玩笑?你又不是小孩子了!”我跳了起来,所有的忍耐力都离开了我,我迫近他,一把抢下他手里的书,顺手对窗外丢去,一面神经质的对他大喊大叫起来:“我不是小孩子了,我比你更清楚我不是小孩子了!所以我没有说孩子话!我要和你离婚,你懂不懂?你根本就不该娶我!你应该和你的书结婚!不应该和我!我已经被你冰冻得快死掉了,我无法和你一起生活,你懂不懂?你这个木头人,木头心脏,木头脑袋!”

  他被我迫得向后退,一直靠在墙上。但是,他总算明白了。他瞪著我,愣愣的说:

  “哦,你是不愿意我看书?可是,不看书,干什么呢?”

  “谈话,你会不会?”“好好,”他说,坐回到沙发里,严肃的眨了眨眼睛,望著我说:“谈什么题目?”我凝视他,气得浑身发抖。随手握住茶几上的一个小花瓶,我举起来,真想对他头上砸过去。可是,他一唬就跳了起来,一面夺门而逃,一面哆哆嗦嗦的说:

  “天哪,你你……你是不是神经出了毛病?他们早就告诉我,你有精神病的遗传……现在,可不是……就,就发作了……”我举起花瓶,“哐嘟”一声砸在玻璃窗上,花瓶破窗而出,落在窗下的水泥地上,碎了。一苇在门外抖衣而战,嗫嗫嚅嚅的说著:“我要打电话去请医生,我要去请医生……”

  我摇摇头,想哭。走进卧室,我拿了手提包,走出大门,投身在夜雾蒙蒙的街道上。

  顺著脚步,我向我的“娘家”走去,事实上,两家都在爱河之畔,不过相隔数十□之遥而已。走著走著,故居的灯光在望,我停了下来,隐在河畔的树丛中,凝视著我的故居。我昔日所住的房里已没有灯光,但客厅中却灯烛辉煌,人声嘈杂。我靠在树上,目不转瞬的凝视著玻璃窗上人影幢幢,笑语之声隐隐传来,难道今日是什么喜庆的日子?我思索著,却丝毫都想不起来。我站了很久很久,风露侵衣,夜寒袭人,我手足都已冰冷,而客厅里依然喧哗如故。终于,我轻轻的走了过去,花园门敞开著,我走进去,跨上台阶,站在客厅的门外。隔著门上的玻璃,我看到门里宾客盈门,而健群正和一个浓妆的少女并坐在一张沙发上,那少女看来丰满艳丽,而笑容满面。健群却依旧衣著简单而容颜憔悴,那对失神的眼睛落寞的瞪视著窗子。我顿时明白了,爸爸和萱姨又在为健群介绍女友,这是第几个了?但是,总有一个会成功的。然后,健群就会和我一样挣扎于一个咬不破的茧中。

  再注视那少女,我为她的美丽折倒。下意识的,我看看自己瘦骨支离的身子和手臂,不禁惨然而笑。下了台阶,我想悄然离去,但是,门里发出健群的一声惊呼。

  “思筠!别走!”我不愿进去,不想进去,拔起脚来,我跑出花园,沿著爱河跑,健群在后面喊我,我下意识的狂奔著。终于听不到健群的声音了,我站在爱河的桥头,又泛上一股酸楚和凄恻,还混合了一种凄惶无措的感觉。走过了桥,像往常一样,我又开始了街头的夜游。我累极了,也困极了。我不知道自己在街头到底走了多久,手表忘记上发条,早已停摆了。沿著爱河,我一步一步的向前挨著,拖著。脚步是越来越沉重了。我累了,累极了,在这条人生的道路上,也蹭蹬得太长久了。

  我停在一盏荧光灯下,在这灯下,健群曾经吻我。他曾说我是个没有热情的小东西。没有热情,是吗?我望著黑幽幽的水,那里面有我迸落的珠粒,有我的眼泪和他的眼泪,那些珠粒和眼泪击破过水面,漾开的涟漪是许许多多的圈圈。记得有一首圈圈诗,其中说过:

  “相思欲寄从何寄?画个圈儿替。

  言在圈儿外,心在圈儿里,

  我密密加圈,你需密密知侬意!

  单圈儿是我,双圈儿是你,

  整圈儿是团圆,破圈儿是别离。

  更有那诉不尽的相思,把一路圈儿圈到底。”

  我倚著铁索,把头伸向河面。我又哭了。泪珠在水面画著圈圈,一圈又一圈,一圈又一圈,在这无数的圈圈里,我看到的是健群的脸,一苇的脸,和妈妈的脸。是的,妈妈的脸,妈妈正隐在那黑色的流水中,她瞪得大大的眼睛哀伤的望著我,仿佛在对我说:“你也织成了一个黑茧吗?一个咬不破的黑茧吗?”

  是的,咬不破的黑茧!我凝视著流水,黑色的水面像一块黑色的丝绸。我在寒风中抽搐,水面的圆圈更多了,整的,破的,一连串的,不断的此起彼伏著。

  夜风包围了我,黑暗包围了我,荧光灯熄灭了,四周是一片混混沌沌的黑色。我在这暗夜中举著步子,不辨方向的向前走去。我知道,无论我走向何方,反正走不出这个自织的黑茧。夜雾更重了,我已经看不到任何的东西。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一、芦花



  那是个美丽的下午,太阳暖洋洋的照著大地,晒得人醉醺醺的。爸爸和妈妈在水塘边整理渔具,我在水边的泥地里奔跑,在那些长得和我身子一般高的芦苇里穿出穿进,弄了满脚的烂泥。那天,妈妈穿著件大红色的衬衫,一条咖啡色的、窄窄的西服裤,头上戴著顶宽边大草帽。爸爸的白衬衫敞著领子,卷著袖子,露著两条结实的胳膊,真帅,我以爸爸妈妈为荣,高兴的奔跑著,唱著一些新学会的、乱七八糟的小歌。“小嘉,别跑,当心掉到水塘里去!”妈妈拿著钓鱼竿,回头对我嚷著。“没关系,摔不进去的。”我叫著。

  “野丫头!”爸爸对我挤挤眼睛。

  “坏爸爸!”我也对爸爸挤挤眼睛。

  “一点样子都没有。”爸爸说,抿著嘴角笑。

  “跟你学的。”我说,一溜烟钻进了芦苇里。

  “不要向芦苇里跑,那里面都是烂泥。”妈妈警告的喊,但是来不及了,我已经半个身子陷进了泥里。爸爸赶过来,一把拉住了我的衣领,把我从泥地里拖了出来,放在草地上。妈妈张大眼睛,望著我泥封的两条腿,爸爸把手交叉在胸前,眉毛抬得高高的,打量著我的新长裤。(天呀,这条长裤是特地为这次郊游而换上的。)我皱著眉头,噘著嘴,也俯视著我伟大的裤子。接著,爸爸首先纵声大笑了起来,立即,妈妈也跟著笑了,我也笑了。我们笑成了一团,爸爸用手揉揉我剪得像男孩子一样的短发,对妈妈笑著说:

  “你一定要给她换条新裤子出来,你看,我们这野丫头配穿么?”“嗨,爸爸。”我抗议的喊,用手勾住了他的脖子,一纵身往他的身上爬,两条腿环在他的腰上。他的裤子和我的裤子一起完蛋了!“哦,老天。”妈妈喊。

  “下来吧,小泥猴。”爸爸把我放下来。对我说:“我们大张旗鼓的出来钓鱼,假如一条鱼都钓不回去,岂不是要让隔壁的张伯伯笑话。别捣蛋了,到车子里去把你的《爱丽丝梦游奇境记》拿来,坐在我们旁边,安安静静的看看书,像个大女孩的样子,你已经十二岁了,知道吗?”

  我对爸爸做了个鬼脸,转身向停在不远处的吉普车跑去。在车子里,我找出了我的《爱丽丝梦游奇境记》,也找出了充当点心的三明治。我倒提著书,一边啃著三明治,走回到池塘边来。爸爸已把两根鱼竿都上了饵,甩进水中,一根递给妈妈,一根自己拿著,我跑过去,叫著说:

  “我也要一根。”“嘘。”妈妈把手指头放在嘴唇上,“你把鱼都吓跑了。”

  我吃著三明治,低头望著那浮在水面的三色浮标,半天半天,浮标仍然一动也不动。我不耐烦的转身走开了。那些长长的、浓密的芦苇向我诱惑的摆动著,我走过去,拔了一根起来,芦苇上面,有一枝芦花。白得像云,轻得像烟,柔软得像棉絮。“美丽得很!”我想,小心的把花的部分折下来,把它夹进了我的《爱丽思前游奇境记》里,一只红蜻蜓绕著我飞,停在我面前的芦苇上,我想捉住它,但它立即飞走了,我转身追了过去,它越飞越远,我也越追越远,终于,我失去了它的踪迹。非常懊恼的,我走回到池塘边来,池塘边安静得出奇,听不到爸爸的声音,也听不到妈妈的声音,我悄悄的、蹑手蹑脚的走过去,想出其不意的大叫大声,吓他们一跳。绕过一丛芦苇,我看到他们了。“嗬!”我立即背转了身子,爸爸和妈妈一人手里拿著一根鱼竿,但他们谁也没管那根鱼竿,爸爸用空的一只手托著妈妈的下巴,嘴唇贴著妈妈的嘴唇,妈妈的眼睛阖著,鱼竿都快溜进水里了。

  “不要脸。”我耸耸鼻子,慌忙跑开了。

  黄昏的时候,爸爸妈妈的鱼篓里仍然是空的,但是,鱼饵却早已被鱼吃光了。他们虽一无所获,我却捉住了一只小青蛙,我坚持要把青蛙放进鱼篓里,谁知,青蛙才放进去,就立刻跳出来,而且跳进了水里。我扑过去抢救,“扑通!”一声,就栽进了水塘里。妈妈大声惊呼,爸爸及时抓住了我的一只脚,我被水淋淋的提了出来,头发上挂著水草,衣领上缠著爸爸的鱼丝鱼钩,妈妈哭笑不得的看著我,爸爸笑得弯了腰。还好、我的爱丽思躺在岸上,没有跟著我受这次水灾。

  我们回到家里,张伯伯正在门前锄草,看到我们回来,他停下镰刀,推了推额前的草帽,问:“怎么?钓到几条鱼?送我一条下下酒吧!”

  “这儿,”爸爸把湿淋淋的我推到前面去。“唯一钓到的一条大鱼!”他们都大笑了起来,只有我噘著嘴不笑。

  时光飞逝,我的十二岁生日似乎才过了没多久,十三岁的生日又来了。应该又是芦花盛开的季节了,我有点怀念那个不知名的小池塘,但是,爸爸妈妈并没有再做钓鱼的计划。爸爸的事业日渐成功,在家的时候越来越少了。我也跨进了中学的大门,开始学习沉静、温柔,和一切女孩子的美德。

  十四岁、十五岁,我再也不穿短裤,我的头发整齐的梳在脑后,衣服熨得平平的。爸爸不再揉乱我的短发,也不再叫我野丫头,我很伤心的明白:“我大了。”

  妈妈变得那么安静,她常常望著我默默的发呆。我见到爸爸的时候更少了,每天,我睡觉时他还没有回家,我上学时他却还未起床。我更怀念那小池塘了,和那池塘边的芦苇,芦苇上的芦花。那天,我放学回家的时候,惊异的发现妈妈正在客厅中,做那个池塘边和爸爸做过的动作。但,那拥抱著她的男人不是爸爸,而是隔壁的张伯伯!

  “啊!”我惊叫。妈妈迅速的挣开了张伯伯的怀抱,看到我,她的脸色苍白了。“哦,小嘉。”她喃喃的说。

  我望著她,激动的叫:

  “妈妈,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

  妈妈垂下了头,显得无力而难堪。张伯伯尴尬的看看我,咳了一声,走到我身边来,把他的手放在我肩膀上,试著和我谈话。“小嘉!”他困难的说。

  “滚开!”我对他大叫,摔开了他的手:“你滚出去,滚出去!滚出去!你这个流氓,混蛋,不要脸的恶混!土匪!强盗!”我集中一切我所知道的骂人句子,对他疯狂的叫嚣著:“你滚开,滚出去!”“小嘉,不许这样!”妈妈忽然说了,她跑过来抓住我的手,因为我正想把书包对那个男人头上砸过去。她的脸色苍白,但神情坚定,她说:“不许这样,小嘉,反正你迟早会知道的,小嘉,我和你爸爸……这两年,早就没有什么感情,张伯伯会和你爸爸一样爱你……”

  “啊,妈妈!”我大叫:“不,不,妈妈,赶他走,叫他走,叫他走!”可是,妈妈没有叫他走,反而更坚决的说:

  “你也不小了,小嘉,你知道,有些婚姻不一定会很美满的,我和你爸爸要离婚了。”

  “不,不,不。”我疯狂的叫,向自己的卧室里冲去。我锁上了门,扑在床上痛哭。我不相信这个,我也不能接受这个!妈妈在外面打我的门,但我大声叫她走!她要那个人,甚至不许我骂他!我在床上伤心的痛哭,迫切的等待著爸爸。深夜,爸爸终于回家了,我打开了房门,跑出去扑进爸爸的怀里。我用手勾住他的脖子,把脸贴在他的胸膛上,弄了他满衣服的眼泪鼻涕。“爸爸哦,爸爸哦,爸爸哦!”我哭叫著。

  “怎么了?小嘉?”爸爸抚摸著我的头发问。

  妈妈走了过来,叹口气说:

  “就是那件事,我告诉了她,我们要离婚了。”

  爸爸推开了我,凝视著我的眼睛,他的脸色显得沉重而严肃,他说:“小嘉,你不小了,是不?”

  “爸爸,”我叫,惊恐的看著他:“那不是真的,是不是?那不是真的!”爸爸叹口气,揽住我说:

  “可怜的小嘉,你必须接受事实,那是真的!”

  “哦,”我喊:“为什么?不,不是的,爸爸,你不会真的要离婚的,是不是?那个姓张的是混蛋!我要杀了他,烧死他,把他烧成灰。”“小嘉,”妈妈严厉的说:“你不能说这种话,你以为破坏爸爸和妈妈的就是张伯伯吗?”她抬头望著爸爸,眼光里有著怨恨。“你告诉小嘉吧,把一切告诉小嘉!”

  爸爸看著我,眼光悲哀而歉疚。

  “小嘉,”他说:“做父母的对不起你,”他揽住我的头,吻我的额角。“但是,爸爸妈妈仍然是爱你的,你会由一个家,变成有两个家……”“不不不!”我大声叫,挣脱了爸爸的手,冲回到我的卧室里,重新锁上了房门。窗外的月光柔和的照著窗棂,我茫然的站著,第一次感到那样的孤独,那样的无助,好像整个世界都已经遗弃了我。

  三个月后,家里的一切都变了。那天,爸爸把我叫到身边说:“小嘉,明天我要离开这儿了,你先跟妈妈住,过几个月,我再接你到我那儿去住,好吗?”

  我点点头,立即离开了爸爸,把我自己关在房间里,默默的、无声的哭了一整夜。

  爸爸走了,家,也破碎了。放学回来,我找不到爸爸的东西,闻不到爸爸的香烟气息。我从房子前面跑到后面,看著妈妈细心的妆扮,然后跟张伯伯一起出门。张伯伯!我多恨他,多恨他,多恨他!他对我笑,买了许多绸绸缎缎的衣服送我,我把衣服丢在地下,用脚践踏。妈妈严厉的责备我,那么严厉,那是她以前从没有过的态度。我逃进自己的卧室里,关上房门,轻轻的哭:

  “爸爸啊,爸爸啊!”我低声叫。

  四个月以后,爸爸真的开车来接我了,妈妈为我收拾了一个满满的衣箱和一个书箱,然后,搂住我吻我,含著泪说:

  “我爱你,小嘉,去和爸爸住两个月,我再接你回来。别忘了妈妈。”我漠然的离开了妈妈,跟著爸爸上了车子。爸爸用手揉揉我的头发,仔细的注视我说:

  “我的小嘉,我真想你。”

  车子停在一栋华丽的住宅面前,爸爸跳下车来,帮我提著箱子,我们走进大门,一个下女接去了我们手里的东西。我站在客厅里,打量著这陈设得极讲究的房间。一阵父的衣声传来,然后,一位打扮得非常艳丽的女人出来了,她一直走到我面前,脸上带著个做作而世故的微笑,爸爸拍拍我的肩膀说:“叫阿姨,她也是你的新妈妈。”

  我怔怔的望著她,她俯下身来拉住我的手,一股浓郁的香水味冲进了我的鼻子,她亲热的说:

  “是小嘉吗?长得漂亮极了,让我带你去看看你的房间。”

  我茫然的跟著她走进一间同样华丽的卧室里。床上堆满了许多漂亮的衬衫裙子,包括内衣衬裙,爸爸走过来,指著衣服对我说:“这些都是阿姨送你的,快谢谢阿姨!”

  我望望衣服,又望望爸爸和那位“阿姨”,爸爸的脸上带著笑,眼光柔和的望著“阿姨”,他的手放在“阿姨”的腰上。我跑过去,把衣服全扫到地下,大声说:

  “我不要!”“小嘉!”爸爸厉声喊,笑容冻结在他的嘴唇上。“阿姨”发出一声干笑,做好做歹的说:

  “怎么了,别跟孩子生气,让她休息一下吧。”她拉著爸爸走出了房间。我把门“砰”的关上,眼泪一串串的滚了下来。我打开了书箱,找寻我那本《爱丽思梦游奇境记》,我找到了它,翻了开来,我要看看那枝芦花,是的,芦花仍在,但已成了一堆黄色的碎屑。一阵风从窗外卷来,那些碎屑立即随风而散了。我丢下书,开始静静的哭泣。我失去了爸爸,也失去了妈妈,现在,我又失去了我的芦花。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逃避



  黄昏。天边是红色的,圆而耀目的太阳正迅速的沉下去。室内,所有的家具都染上了一层红色,沙发、桌子、椅子和饭桌上放著的晚餐,都被那朦胧的红色所笼罩著。忆陵把最后一个菜放在桌上的纱罩底下,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望了望窗外的落日和彩霞,她皱了皱眉头,神思不定的解下系在腰上的围裙,把它搭在椅子背上。然后,咬住了自己的下嘴唇,她默默的发了一阵呆,猛然,她摇了摇头,自言自语的说:

  “不行!今晚绝不能去了!绝不能!”

  走到客厅里,她的丈夫郑梦逸正坐在沙发里看画报,看到她进来,他不经心的抬起眼睛看了她一眼:

  “晚饭好了吗?”“是的,”她说:“等小逸和小陵回来就吃饭!”

  “唔。”梦逸应了一声,又回到他的画报里去了。

  那画报就那么好看吗?她想问,但到底忍住了,只望著窗子出神。窗外的落日,已被地平线吞掉了一半,另一半也正迅速的隐进地平线里去。她坐在椅子里,双手抱住膝,感到一阵心烦意乱。把头发掠了掠,身子移了移,那份心烦意乱好像更强烈了。“不行!今晚绝不可去了,绝不可去!”她在内心中反复说著,望著太阳沉落。梦逸突然站起身来,走到她身边把画报拿到面前,指著画报里的一排西式建筑说:

  “你看,我最近设计的房子就想采取这一种,就是经费太高,公司里不同意,怕没有销路,其实大批营造并不会耗费很大,我们台湾的房子一点都不讲究格局、美观,也不要卫生设备、好像马马虎虎能住人就行了!”

  忆陵愣了一下,好不容易才把自己的思想从很远的地方拉回来、又是这样!他的房子,他的建筑,他的设计!什么时候,她才可以不需要听他这些房子啦,建筑啦,什么哥德式啦,这个式那个式呢!她望了那画报一眼,确实,那照片里的建筑非常美丽,但这与她又有什么关系呢!但,望著梦逸那等待答复似的脸色,她知道自己必须说点什么。于是,她不带劲的耸了耸肩说:“本来嘛,公司里考虑得也对,现在一般人都苦,谁有力量购买这样的房子呢!”“可是,这房子的成本不过十二、三万就行了,假若公司肯少赚一点,标价不太高,一般人可以购买的!而且还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办法……”

  哦,什么时候可以不听这些房子的事呢!忆陵懊恼的想著。房子!房子!他脑筋里就只有房子!梦逸把画报抛在桌子上,在室内绕了个圈子,仍然继续在发表著意见。忆陵重新把眼光转向窗外,思想又飞驰了起来。忽然,梦逸站定在她面前,审视著她说:“你在想什么?”忆陵吃了一惊、有点慌乱的说:

  “没什么,在望孩子们怎么还不回来!”

  像是回答她这句话一般,大门“砰”的一声被推开了,十岁的小逸像条小牛般从外面冲了进来。一边肩膀上背著书包,一边肩膀上挂著水壶,满头的汗,衣服湿漉漉的贴在身上,头发被汗水弄湿了,垂在额前,满脸的汗和泥,忆陵皱起了眉头:“你怎么弄得这样脏?”

  “在学校打球嘛!”小逸说,一面跳起来,做了个投篮姿势,然后把书包往地下一扔,嚷著说:“饭好了吗?我饿死了!”

  “看你那个脏样子,不许吃饭!先去洗个澡再来吃!”忆陵喊,一面问:“妹妹呢?”

  “在后面,”小逸说,得意的抬了抬头:“她追不上我!”

  “你们又在大街上追,给汽车撞死就好了!快去洗澡去!一身汗臭!”“我要先吃饭!”小逸说。

  “我说不行!要先洗澡!”

  大门口,小陵的小脑袋从门外伸了来,披著一头散乱的头发,也是满脸的汗和泥。她并不走进来,只伸著头,细声细气的说:“妈妈,我掉到沟里去了!”

  “什么?”忆陵叫了一声。

  小陵慢吞吞的把她满是污泥的小身子挪到客厅里来,忆陵发出一声尖叫:“哦,老天,看上帝份上,不许走进来!赶快到后门口去,我拿水来给你冲一冲!”小陵转过身子从外面绕到后门口去了,忆陵回过头来,一眼看到梦逸悠闲自在的靠在沙发里,正衔著一支烟,在那儿微笑。忆陵没好气的说:“你笑什么?”“他们!”梦逸笑吟吟的说:“真好玩、不是吗?看到那个脏样子就叫人发笑,这是孩子的本色!”

  当然,孩子的脏样子很好玩!忆陵心中狠狠的想著,反正孩子弄脏了不要他来洗,不要他来忙,他尽可以坐在沙发里欣赏孩子的脏样子,而她呢!忙了一整天的家务,到了这个黄昏的时候,筋疲力竭之余,还要给孩子洗阴沟里的污泥,她可没有闲情逸致来对孩子的脏样子发笑!带著一肚子的不高兴,她跑到后面,给小陵洗刷了一番,换上一身干净衣服,又把小陵的乱发扎成两条小辫子,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可是,当她走进饭厅里,一眼看到小逸正据案大嚼,用那只其脏无比的手抓著一个馒头,狼吞虎咽的啃著。而梦逸却抱著手,站在一边,看著小逸笑。她觉得一股怒气冲进了头脑里,走过去,她劈手夺下了小逸手里的馒头,大声说:

  “我说过不洗澡不许吃饭,你怎么这样不听话!”转过身子,她怒冲冲的对梦逸说:“你为什么也不管管他?孩子又不是我一个人的!”“怎么。”梦逸用一种不解的神情望著他:“孩子饿了嘛,先洗澡跟先吃饭不是一样吗?为什么一定要他饿著肚子先去洗澡呢?”“他把细菌一起吃到肚子里去了!”忆陵叫著说。

  梦逸耸耸肩,笑笑。“孩子嘛,”他说:“你不能期望他变成个大人,没有一个孩子会很干净的。好吧,小逸,先去洗洗手再来吃!”小逸站起身,默默的去洗手。忆陵忽然发现,孩子对父亲比对她好得多,他们听梦逸的话,不听她的话。默默的,他们一起吃了饭,桌上沉默得出奇。梦逸不时打量著她,眼睛里有一种使她困惑的深思的表情。

  吃完了饭,忆陵洗净了碗碟,又监视小逸洗了澡。夜来了。窗外的晚霞已经换成了月色,她不安的看看手表,七点十分!在厨房里胡乱的绕著圈子,拧紧水龙头,整理好绳子上的毛巾,排齐碗碟,把炒菜锅挂好……终于,她甩了甩头,走进了卧室里。机械化的,她换上一件橘红色的旗袍,把头发梳好,戴上一副耳环,略略施了脂粉,拿起手提包。一切收拾停当,她转过身子,忽然发现梦逸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正坐在床沿上望著她,眼睛里仍然带著那种使她不安的深思的表情。

  “要出去?”他问。“是的,”她有点不安的说:“到王太太家里去,可能打几圈牌,那就要回家晚一点。”

  “嗯。”他轻轻的应了一声,继续望著她,然后,低声说:“早点回来。”“好。”她说,像逃避什么似的走出了家门。一直走到大街上,她才松了一口气。家!她多么厌倦这个家!丈夫,孩子,做不完的家务……梦逸是不会寂寞的,他不需要她,他只要孩子和他的设计图!孩子们也不需要她,他们爱父亲更胜过了爱母亲!在街角处,她叫了一辆三轮车。告诉了车夫地址,上了车,一种强烈的罪恶感突然攫住了她。她觉得背脊发凉,手心里在冒冷汗。“我不应该去的,我应该回去!”她想著。可是,另一个意识却挣扎著,找出几百种理由来反对她回去。“家给了我什么?烧锅煮饭带孩子!一辈子,我就是烧锅煮饭带孩子!没有一丝一毫自己的生活,没有一丁点儿自己的享受!不行!我已经卖给这个家卖得太久了!青春消磨了,年华即将老去,我要把握我能找到的快乐,我不能再让这个家把我磨损,埋葬!”车子停在一栋小小的洋房前面,她下了车,付了车钱,走到房门口去按了门铃。门几乎立即就打开了,一只强有力的手把她拉了进去,她还没站稳,就感到一份灼热的呼吸吹在自己的脸上,一个声音在她耳边说: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她仰望著这张脸,浓眉,虎视眈眈的眼睛,带著个嘲讽的微笑的嘴角,她不喜欢这个人!真的,一点都不喜欢!她讨厌他那个近乎轻蔑的笑,讨厌他那对似乎洞穿一切的眼睛,更讨厌他身上那种具有魔鬼般邪恶的诱惑力!可是,在他的臂弯里,你就无法挣扎,无法思想。他是一种刺激,一杯烈酒,一针吗啡。明明知道他是有毒的,但是你就无法摆脱。

  “我为你准备了一点酒。”他说,仍然带著那个坏笑,有点像克拉克盖博,但是,比克拉克盖博的笑更加邪恶,她打了个寒噤,挣扎著说:“不!我不喝酒,我马上就要走!”

  “是吗?”他问,给她斟了一杯酒,放在她面前。“你不会马上走,你也要喝一点酒!来,喝吧,你放心,我没有在里面放毒药!”她讨厌他这种说话的语气,更讨厌他那种“我了解你”的神情。她和自己生气,怎么竟会跑到这个人这里来呢?这儿是个深渊,她可以看到自己正堕落下去。但是,她却像催眠般拿起了那个酒杯,啜了一口。

  他的手揽住了她,她的身子陷进了他的怀里,他望著她的眼睛,赞美的说:“你很美,我喜欢像你这种年龄的女人!”

  她感到像一盆冷水浇在背脊上。她想挣扎,想离开这儿,想逃避!但是,她是为了逃避家而跑到这里来的!

  “我喜欢你,”他继续说:“因为你不是个坏女人,看到你挣扎在圣女和荡妇之间是有趣的!”他托起她的下巴,吻她的嘴唇,她感到浑身无力。“今天晚上不要回去,就住在我这儿,怎样?”“不行!”她说:“我马上就要回去!”

  “你不会回去!”他说,继续吻她。

  “你是个魔鬼!”她说。

  “我不否认,我一直是个魔鬼、但是比你那个书呆子是不是强些?”“他不是书呆子!”“管他是什么!”

  她不喜欢他这样说梦逸,这使她代梦逸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梦逸和这个男人是不同的,梦逸有心灵,有品德,这个人只是个流氓!梦逸比他高尚得太多太多了!

  “你在想什么?”他问,抚摸著她的面颊,她讨厌这只手,罪恶的感觉在她心中强烈的焚烧起来。她想摆脱,渴望能走出这间屋子。“不要做出那副受罪的表情来。”他说:“你既然在我这儿,就不许想别人!告诉你,忆陵,你是个道地的荡妇!”

  “不!”她猛然跳了起来,像逃避一条毒蛇般冲到门口,他在后面追了上来,叫著说:

  “怎么了?为什么要跑?”

  她冲出这间屋子,踉跄的向大街上跑去,直到看到了街上闪烁的霓虹灯,她才放慢脚步,疲倦的走进一家冷饮店。叫了一杯冷饮,她茫然的坐著,面孔仍然在发著烧,心脏在胸腔中狂跳。深夜,她回到了家里。家!这个她要逃避的家,仍然是她唯一的归宿!用钥匙开开了门,她走了进去,立即呆了一呆。客厅中是零乱的,沙发垫子满地都是,茶几翻倒在地下,报纸画报散了一地,好像经过一番大战争似的。小心越过了地下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她向小逸和小陵的房间里走去,突然渴望看看他们。推开了门,她看到两个小东西歪七扭八的睡在一张床上,小陵把小脑袋钻在小逸的怀里,小逸用手揽住了她。两个都和衣而卧,衣服零乱而不整,脸上全是泥灰,像两个小丑。可是,他们睡得很香,脸上带著愉快的微笑。忆陵觉得眼眶有点湿润。轻轻的,她拉了一条毯子给他们盖上,关掉了灯,退出了房间。走进卧房,她发现梦逸正坐在床上,正在抽烟,床前的地下,堆满了烟蒂。她诧异的说:

  “你还没有睡?”“我正在等你回来,”他说,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玩得好吗?”她觉得有点狼狈,逃开了他的眼光,她脱下旗袍,换上睡衣,故意调转话题。“客厅里怎么弄的,那么乱?”

  “我和孩子玩官兵捉强盗。”

  忆陵注视著他,和孩子玩官兵捉强盗!兴致真不小。想像里,他们父子一定过了个十分快乐的晚上!而她呢,却逃避出去,挣扎于善恶之间!忍受著煎熬,得到的只是耻辱与罪恶感。“孩子们玩得很开心,”他轻轻说:“可惜你不在,他们笑得房顶都要穿了。”他望望她,又加了一句:“孩子们是非常可爱的!”忆陵觉得如同挨了一鞭,她一语不发的脱去丝袜和高跟鞋。“忆陵!”他忽然柔声叫。

  “嗯,”她应著,有点惶恐、惊慌的望望他,他深思的注视著她,眼睛很温柔。“早点睡吧,”他说:“我很高兴你回来了,我以为——你或者会玩一个通宵的!”她紧紧的盯著他,但他不再说话,只轻轻的揽住了她,非常非常温柔的吻了她,然后,在她耳边低低说:

  “忆陵,我真爱你!”忆陵感到心底一阵激荡,然后猛然松懈了下来。好像卸掉了身上一个无形的枷锁,终于获得了心灵的解脱。她紧倚在梦逸怀里,一刹那间,心中澄明如水,她知道,她正属于这个家,她再也不会逃避了。望著梦逸的脸,她忽然有一个感觉,梦逸是知道一切的,他让她逃开,同时,知道她一定会回来,而耐心的等待著她。

  “梦逸,你真好。”她喃喃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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