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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在线读-《琼瑶全集》之《潮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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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6-29
— 本帖被 垂阳紫陌1314 从 文学沙龙 移动到本区(2007-07-28) —
一、桥



  

  伤心桥下春波绿,

  曾是惊鸿照影来。

  ——陆游

  那一天,早已过去。她知道得非常清楚,那一天,是早已过去了。但是,在她又披着大衣,蹇蹇于寒夜的街头,望着月光下跨水而卧的那条长桥时,依稀彷佛,那一天似乎又在眼前了。

  穿过这条街,走上那条堤,寒风扑面而来,掀起了大衣的下摆,卷起了围巾的一角,拂起了披肩的长发……披肩的长发,披肩的长发,披肩的长发……那时是短短的头发,风一来,就零乱的垂在耳际额前,倚着那桥栏,他说:“我喜欢长头发,不要有那么多波浪。”

  长头发,不要有那么多波浪!像现在这样吗?她站定,吸一口气,领会着风的压力。风掠过河面吹来,带着水的气息,清凉、幽冷。从面颊的边缘上滑过去,从发丝上溜过去,从衣角上向后拉扯……这是风,春天的风。“春风不解吹愁去,春夜偏能惹恨长。”谁的诗句?忘了。想一想吧,专心思想可以“忘我”,这方法曾屡试不爽。可是,现在不行,当眼前有这道桥的时候,“我”是摆脱不掉的。走向前几步,桥上的灯光在水中动荡,和那一天一样。桥上冷清清的,两三个行人,把头缩在大衣领子里,似乎有无形的力量在后面追赶似的向前匆匆而行,这,也和那一天一样。风在桥上肆无忌惮的穿梭,逼得人无法呼吸,这也和那一天一样。站在桥头,灯光一连串的向前延伸,而桥的这头却望不见彼端——还是和那一天一样。而——那一天,却早已过去。

  是个乏味的宴会里,主人自恃是个艺术的欣赏者,却分不清印象派和抽象画,可以胡乱的把一张看不懂的画归之于野兽派,然后打几声哈哈,表示他的内行。在座的几乎是清一色的附庸风雅之流,由梵谷、高更、谈到毕卡索,那么多谈不完的资料,她坐着,可以不用插嘴,因为根本没有插嘴的余地。在大家热烈的讨论中,在此起彼伏的笑声里,她默默的微笑着,静静的体会着自己的无聊和落寞。然后,他来了,对主人微微的弯了弯腰:

  “对不起,有点要事,来晚了。”

  主人站起身,对她介绍说:

  “见过没有?这是罗。”然后转向她说:“这就是赵。”

  那么简单的介绍,但她知道罗,望着他,她不自禁的对自己笑。罗,这就是他?大家称他为艺术的鉴赏家,但她认为他只是个画商,一个精明能干而有眼光的画商。可是,这人与她想像中不同,在他的眉宇间,她找不到那种商人的市侩气息。而四目相投之下,她竟微微一震,这眼光慧黠而深沉。“慧黠”与“深沉”,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特性,头一次,她竟发现一个人的眼睛中能同时包含这两种矛盾的特质。她不再微笑,深深的凝视着这张脸庞,有些眩惑。他对她举起杯子,嘴边带着个含蓄的笑,眼光在她的脸上探索发掘,然后说:“你的人和你的画一样。”

  没有恭维?没有赞美?没有更多的批评?但,够了。一刹那间,她不再觉得无聊,席间的空气变了,“落寞”悄悄的从门边溜去。她也举起了杯子,慢慢的送到嘴边啜了一口,咽下的不是酒,是他的眼光——那了解的、激赏的,和她一样有着的眩惑的眼光。偌大的房间内,没有其他的人了,没有其他的声音了,一种奇异的、懒洋洋的醉意在她体内扩散开来……她又忍不住要微笑,对她自己,也对他。他们是同一种类,她明白了。但他们也不是同一种类,她也明白了。

  宴会持续到深夜,宾主尽欢?或者。最低限度,她知道主人是得意万分,他已主持了一次成功的艺术界的聚会。客人们也都酒足饭饱,得其所哉。她呢?当她向主人告辞的时候,可以清楚的感到自己那种恍惚的喜悦之情,尤其,在主人自作主张的说:“罗,你能不能送送赵?”

  她望着罗,后者也凝视着她。喜悦在她的血管中缓缓的流动——难以解释的情感,几乎是不可能的。她从没有料到会有任何奇迹般的感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因为她在情感上是个太胆怯的动物。可是,这种一瞬间所产生的喜悦,竟使她神智迷惘。本能的,她心中升起一股反叛的逃避的念头,转开了头,避免再和他的眼光接触,她心底有个小声音在低低的说:“不过是个艺术商人而已。”

  这句话能武装自己的感情吗?她不知道。但,当他们并肩踏上寒夜的街头,迎着冷冷的风和凉凉的夜,她又一次觉得内心的激荡。他的目光在她的脸上流连,不大胆,也不畏缩,似亲切,又似疏远。走了一段,他才问:

  “能在此地停留几天?”

  “三天。”他不再说话,沿着人行道,他们向前缓慢的踱着步子,霓虹灯在地上投下许多变幻的光影。红的、绿的、黄的、蓝的……数不清的颜色。他说:

  “我最喜欢三种颜色,白的、黑的、和红的。”

  “最强烈的三种颜色,”她笑了。“是一张刺激的画。”

  “大概不会是张好画。”他也笑了。

  “看你怎么用笔,怎么布局。不过,总之会是张热闹的画,不会太冷。”“你喜欢用冷的颜色,是吗?冷冷的颜色,淡淡的笔触,画出浓浓的情味。”她凝视他,微蹙的眉峰下是对了解一切的眼睛,除了了解之外,还有点什么强烈的东西,正静静的向她射来。她一凛,本能的想防御,但却心慌意乱。可是在他长久的注视下,逐渐的,那份慌乱的感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份难以描述的宁静与和平,喜悦又在血管中流动,和喜悦同时而来的,还有一份淡淡的被了解的酸楚。

  “看你的画,”他说:“可以看出一部份的你,你总像在逃避什么,你怕被伤害吗?”

  “是——的。”她有些犹豫,却终于说出了:“我的‘触角’太多,随时碰到阻碍,就会缩回去。”

  “触角?”“是的,感情的触角,有最敏锐的反应。”

  “于是,就逃避吗?”“经常如此。”他站住,他们停在一个十字街口,汽车已经稀少,红绿灯孤零零的立在寒风穿梭的街头。

  “我从不逃避任何东西。”他说。

  她知道,她也了解,她见他的第一眼就知道了。所以,他们是同一种类,因为都有过多的梦想,和太丰富的情感,以至于不属于这个世界。但又不是同一种类,因为他们采取了两种态度来对付这世界,她是遁避它,而他是面对它。在他眉尖眼底,她可以看出他的坚毅倔强。“他不会失败,”她朦胧的想着:“他太强,太坚定,也——太危险。”

  危险!她想着,感情上的红灯已经竖起来了,遁避的念头又迅速来临。“噢,不早了,我要叫车回去。”她抗拒什么阻力似的说,觉得这话似乎不出于自己的口中。冷冷的街头,却有太多诱人停留的力量。他望了她一会儿,没有多说什么,挥手叫住了一辆出租汽车。车上,两人都出奇的沉默,她在体味着这神奇的相遇,他呢?她不知他在想什么,但那凝思着的眼睛和恍惚的神态令她心动。忽然间,她觉得满腹温情而怆然欲泪。车停了,她机械化的跨下车,他从车内伸出头来说:

  “明天早上来看你!”“我——”想拒绝,但,已来不及说出口,车子绝尘而去,留给她的是朦胧如梦的情绪……三分喜悦,两分迷惘,更加上一分激情。于是,第二天来临了,他们到了海滨。

  海边,没有沙滩,却是大片的岩石,嵯峨耸立,高接入云。她仰首看天,灰蒙蒙的天像一张大网,混混沌沌的连海、岩石、她,和他笼罩在里面。她深吸了口气,用围巾束起了被海风任意吹拂的乱发,对他微微一笑。

  “真喜欢看到你笑。”“是吗?”她问:“我不常笑吗?”

  “有时笑,笑得像梦,不像真的。”他搜寻她的眼睛,看进她的眼底:“大多数时候,你像是有流不完的眼泪。”

  “噢——”她拉长声音“噢”了一声,迅速的把眼光调开,因为莫名其妙的眼泪已经快来了。“别再多说,”她心中在喊:“你已经说得太多了!”是的,说得太多了,被人了解比了解别人可怕!这人已洞穿了你!

  海浪拍击着岩石,涌上来又落下去,翻滚着卷起数不清的白色泡沫。茫茫云天,无尽止的延伸,和无垠的海相吻合。她站在岩石上,迎着风,竭尽目力之所及,望着海天遥接的地方,幽幽的说:“真奇怪,我会选择这个时间到海边来!”收回眼光,她迷惑的望着他:“为什么?我和你才认识一天,为什么会跟你到海边来?”“一天?”他反问,深黑的眼睛盯着她:“只有一天吗?不,我认识你已经很久很久了,否则,昨天我不会参加那个宴会,只因为宴会中有你!你比我想像中更美好。”

  “很单纯吗?”“不,很复杂,很奇异。”

  别再说!她凝视着他,为什么他不是个单纯的商人?为什么他有那么高的颖悟力?为什么他能看穿她?“很复杂,很奇异,”这不是她,是他。梦与现实的混合品,不是吗?他有梦想,却能在现实中作战,朋友们说他是艺术界的“商人,收集家,和鉴赏家。”他击败他的反对者,屹立得像一座摇不动的山。那样坚强,而又那样细致,细致到能了解她心底的纤维,这是怎样一个男人?“很复杂,很奇异,”是她?还是他?

  “哦,看!一个小女孩!”

  他指给她看海边伫立着的一个女孩子,他们向她走过去,走近了,才发现女孩面前陈列着形形色色的珊瑚和贝壳,正等着游人收买。而偌大的海滨,他们是仅有的两个游人。

  她从一大篮小贝壳中取出一粒,问:

  “多少钱?”“一角钱一个。”小女孩的鼻尖冻得红红的,不住的吸着冷气。“买你一个。”她在手提包里找寻一角钱。

  “我这里有。”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五角钱的辅币,递给小女孩。“五角钱五个。”女孩子实事求是,又捧上了四个。

  “噢,”她笑了,忽然觉得很开心:“另外四角钱送给你,我只要这一个!”握着那小贝壳,她拉着他走开,高兴得像个孩子,尤其当那女孩捧着四个贝壳,目瞪口呆的望着她的时候,她几乎想大笑了。走到水边,她摊开手掌,那贝壳躺在她的掌心中,光洁细润。米色的壳面上有着金黄色的徊纹,细细的,环绕在贝壳的背脊上,找不着起点,也找不着终点。在阳光下,它微微反射着光亮,像一颗闪熠的小星星。

  “你送我的,”她笑着说,彷佛是粒钻石,或比钻石更好的无价之宝,“小小的贝壳!”她说。

  “盛着什么?”他问。“一个小小的梦。”他合拢她的手指,让她握紧那枚贝壳:“握牢吧,别让梦飞走了。”“它飞不走,”她说,笑意更深:“它藏在贝壳的里面,永远属于我。”“你傻得像个小娃娃!”

  她笑了,笑得那么高兴,那么开心,似乎再没有更高兴的事了。他也跟着笑,笑开了天,也笑开了地。然后,她收住了笑,愣愣的望着他,他也望着她。好半天,她垂下了头,看着脚下的岩石说:“好久没有这样开心过了。”

  “希望你永远这么开心。”

  她抬起头,又迷惘的笑笑,沿着岩石的岸边向前走,他走在她的身边。风吹起了她的围巾,拂在他的脸上。在一块突起的峭壁前,她站住了,峭壁的石缝里开着一朵小花,她伸手去采撷,他也同时伸出手去,他们的手在到达花朵之前相遇,他握住了她,微一用力,她的身子倒进了他的怀里,他找寻着她的嘴唇。“不。”她轻声的、虚弱的说。

  “或者你会说我庸俗。”他的胳膊绕住她,强而有力。“但是,我愿用一生的幸福,换你的一吻。”

  “不,不,不。”她一连串的说,一声比一声低微。他的力量支配着她,那对热烈的眼睛具有烧灼般的力量,她感到自己在他的注视下逐渐的瘫软融化。然后,他的头俯了下来,云和天在她闭拢的眼帘前消失,岩石在她脚下浮动……一段旋乾转坤,天翻地覆的时刻。再张开眼睛,他的眼珠正深深的望着她,那里面已没有慧黠,只有令人震撼的深情。

  “你使我情不自已,”他喃喃的说:“你是个诗、画,和梦的混合品,勾动起人灵魂深处最美的情操。”

  “但是,这是不该发生的。”她挣扎着说。

  “不过,已经发生了,是不是?昨晚,当我们一见面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不是吗?”

  “或者是,但,依旧是不应该发生。”

  “你不是世俗的女孩子,为什么要用世俗的眼光去评定该与不该?”“世俗不会因为我们活着而不存在。”她凄凉的说:“请告诉我,你爱你的太太吗?”

  “是的,”他点点头,放开了她。“你说得对,世俗不会因我们活着而不存在,但是,面对着你,却无法想得到世俗。”

  “反正,一切会结束,”她用手拨弄着峭壁上的小花,低徊的说:“明天是最后一天,于是,我将回到我的金丝笼里,这一段,只是生命里的外一章,留下的是回忆。人,有回忆总比没有好,是吗?然后就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的金丝笼,”他咬咬嘴唇,眉毛轻蹙了一下。“一定是个精巧而安宁的所在,是吗?”

  她贴着峭壁而立,面对着大海,一阵风吹来,她衣袂翻飞,巾角飘扬。微微仰起头,她恻然而笑,轻轻的念: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她停住了摇摇头,笑笑:“好了,我们该走了。”

  是的,该走了,太阳正在海面沉落。许多时候,时间是停驻的,许多时候,它又快如闪电般消失。假若人有能力控制时间,需要它停驻时它就不走,需要它消失时它就飞跃过去,那么,这会是怎样一个世界?

  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

  他们在黄昏里漫步,风刺刺地刮着人脸,冰凉的手握紧着冰凉的手,但心头始终是暖暖的。她平时走不了十分钟,就会感到疲惫,今天走了那么多路,仍然了无倦容。如果他愿意走到天涯海角的尽头,她想她也一定会陪他走去的。

  他们终于在一家小饭馆歇住了脚。他叫来了烤肉火锅,桌子中间那个炭炉子,虽然有一股淡淡的煤烟,但那跳跃的火舌,美丽极了,也温暖极了。她觉得比在豪华而古板的大餐厅有意义得多。抬起头来,她接触到他关怀而黯然的眼光,不由自主的,她对他微微一笑。奇怪,在这一刻她倒并不觉得伤感,三天!已经够充实,她从不愿对任何东西过分苛求,有这样的三天,有这奇迹般的一份感情的收获,亦复何求?

  “再吃一点?”他问。她摇摇头,微笑着继续凝视他。他们都没有喝过酒,但醉意却在席间流转。“那么,走吧!”走出了那家饭馆,穿过了热闹的街头,顺着脚步,来到的是淡水河边。“桥!”他说。桥,跨水而卧,一盏盏的灯把桥串成一串,那么长,从这头看不到那头。夜雾蒙蒙下,桥影在水面摇晃,像出于幻境般,带着不可思议的诱惑力。

  “到桥上走走吗?”他问。

  没有回答,她跟着他走上了桥,倚着栏杆,桥下有双影并立。转过头来,她望着他,四目相接,都默默无言。她又微笑了;他们虽并立在桥上,事实上却被隔在桥的两端,被桥所沟通的,是幻梦,被桥所隔断的,是真实。

  “想什么?”他问。“什么都不想。”“可能吗?我从不相信人的思想会停顿。”

  “有时也会停顿。”“什么时候?”“当你不能再想的时候。”

  他笑了,凝视她。“好答案,相信你求学的时候,是个顽皮的学生!”

  她也笑了。他注视了她许久,敛住了笑,握住她的手,向前面缓缓走去。“和你在一起,彷佛吃酸梅。”他说。

  “怎么?”“又甜又酸!”走过了一根根的桥柱,越过了一盏盏的灯影,桥的那一头渐渐清晰,继续走下去,终于走过了最后的一根桥柱,她抬起头来,望着他,幽幽一叹,不胜惋惜似的说:

  “我以为这桥很长,没料到却这么短!”

  “再走回去?”“好。”掉回头,再向桥的那一端走去。

  “希望永远在这桥上走来走去,”她微笑着说:“桥的两端是现实,桥上不是。走过了桥,就必须有落定的地方,在桥上,却可以永不落定。”“但是,你一定要通过桥,你不能在桥上停留。”

  她叹息,又习惯性的对自己微笑。

  “我发现了,当你无可奈何的时候,你就微笑。”

  “你已经发现得太多,”她望着黑黝黝的水面:“你三天中所发现的,比和我生活了一生的人更多。”

  他的手揽住了她的腰,倚着栏杆,他们站住了,凝视着河水。他用手指卷起了她的一绺头发。“我喜欢长头发,不要有那么多波浪。”

  “我为你留起来,”她笑着:“等我的头发留长的时候,你在何方?恐怕你永远看不到长头发的我,但是,我仍然要为你留起来。”他静静的望着她,夜色里,他眼中的火焰在跳动,这使她的心脏收缩,绞紧。月色淡淡的涂在河面,涂在桥栏杆上,涂在他和她的身上。河水轻缓的流着,淙淙的水声流走了夜,流走了时间。风越来越大,钻进她的衣服,那件宽宽的大衣被风鼓动得像鸟类的双翼。鸟类的双翼,假若真能变成鸟类,高兴飞到那里就到那里,高兴停下就停下,那又有多好!

  夜深了,月亮偏西,她挽住他。

  “走吧!”一会儿,“桥”就被抛在身后了。

  “重回到人的世界。”她说,望着街灯耸立的街头,寒风在徘徊着,霓虹灯都已熄灭。“明天,你将不再知道我,我也不知道你。”她看了他一眼,靠紧着他,轻声念:“此去何时见也?襟袖上空染啼痕!伤情处,高城望断,灯火已黄昏!”她又笑了。“灯火已黄昏!岂止是灯火黄昏,现在已经是灯火阑珊了!”确实已经是灯火阑珊了,街上已没有行人,夜风正在加强着威力。他们相对凝视,他的脸那么模糊,在她的泪雾中荡漾。他的手紧握了她,低低的说:

  “是三天,也是永恒!”

  是三天,也是永恒?不,三天仅仅是三天,不会变成永恒!当她又独自来到这桥头时,她就更能肯定这一点。二天内拥有的是“情”,永恒的只是“怀念”。三天的甜蜜,永恒的苦楚,这之中有太大的差异,她宁愿要那三天,却不愿要这永恒!走过了堤,跨上了桥,她缓缓的走去,身边少了一个人影,整个桥都如此空荡!倚着桥栏,她不敢看桥下孤独的影子。寒风萧瑟,夜露侵衣,她拂着头发,是的,头发已留长了,他在何方?他在何方?他在何方?她知道。总之,他在这个城市里,一栋小巧精致的房子中。当她凝视着河水,她几乎可以在河面的波纹里,看出他目前的情况:小小的房间,挂满墙头的书画,拉得很严密的紫红色的窗帘,四壁的书橱……还有,一盆烧得旺旺的炉火,他,就坐在火边,捧着一本爱看的书。炉火照红了他的脸,也照红了环绕在他身边的、他的妻子和孩子的脸。她收回了眼光,不想再看。寒风扑面吹来,她打了一个寒噤,真冷!炉火,书房,他,都距离她太远太远了,她拥有的,只是桥上的夜风,和永恒的思念!

  离开了桥栏杆,她试着向桥的那一端走去。朦胧中,她记起一阕词:

  “天涯流落思无穷,

  既相逢,又匆匆,

  携手佳人和泪折残红,

  为问东风余几许?

  春纵在,与谁同?”

  春纵在,与谁同?她直视着前方,一步步的向前走去。她的手在大衣口袋中碰到一样坚硬的小东西,拿出来,是那粒小小的贝壳,小小的贝壳,盛着一个小小的梦!她拥紧了贝壳,怕那个可怜的“小梦”会飞走了。

  桥,那么长,她不相信自己能走到那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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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7-06-29
[ 此贴被清风明月001在2007-06-29 21:12重新编 ]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七、潮声



  一

  冬天,我和靖来到海边那幢白色的别墅里。

  别墅的主人是靖的好友子野,他写信给靖说:

  “在冬天,听潮楼无人愿住,因为盛满了萧瑟和寂寥,假若你不嫌海风的凌厉和午夜涛声的困扰,又忍受得了那份寂寞,就不妨迁去小住,整幢房子可以由你全权处理。”

  那时,我正卧病,整日慵慵懒懒,医生又查不出病源,一口咬定是忧郁“病”。但我日渐枯羸憔悴,精神和心情都十分坏。靖拿着子野的信来找我,坐在我的床边,把信递给我看,说:“去海边住住如何?”“谁陪我?”我说。“我。”“你?”我望着他,不大相信他是在说真的。但他平静而恳挚的看着我,那神情不像是在随便说说。我坐在床上,背靠着床栏,咬着嘴唇深思。他握住我的手,恳切的说:

  “你不是一直希望到一个安静的,没有人打扰的,而且环境幽美的地方去住住吗?现在有这么好的一个机会,听潮楼我去过,那真是个匪夷所思的地方,在那儿休养一下你的身体,让我陪着你,过一段世外的生活,好吗?”

  “可是,你怎么能去?”我迟疑的说:“你的工作呢?你的公司不是一天都离不开你吗?”

  他笑了笑,不知怎么,我觉得他的笑容中满含凄苦。

  “公司!”他说,带着几分轻蔑和无奈:“让它去吧,人不能永远被工作捆着!我已经四十岁,从二十几岁起就埋头在事业中,把一生最好的光阴都给了工作!现在,我也该放自己几天假了。”“可是——”我怔怔的注视着他,听他用这种口气来谈他的工作和事业,使我感到诧异和陌生,他向来是个事业心胜过一切的人。“可是——还有其他的问题呢?”

  “你指秀怡吗?”他直截了当的说:“我可以告诉她,我因为事务的关系,要去一趟日本。反正,她有她的麻将牌,根本就不会在意。”“可是——”我仍然想不通,和他一起去海滨小住?这太像一个梦想,绝不可能成为真的。

  “你怎么有那么多的‘可是’?”他捧住我的脸,深深的凝视着我的眼睛:“从小,你就喜欢说‘可是’,十几年了,习惯仍然不变!”十几年了?我望着他,认识他已经十几年了吗?可不是,那年我才十岁,爸爸推着我说:

  “叫徐叔叔!”徐叔叔!怎样的一个叔叔!我叹了口气。

  “你在想什么?”他摇摇我的手臂。“我们就决定了吧,马上收拾行装,明天就动身,怎样?”

  “明天?”我有些吃惊。“你真能去吗?”

  “当然真的!小瑗,你怎么如此没信心?我什么时候对你说话不算数过?”“可是——”“又是可是!”他打断我,站起身来:“我叫阿珠帮你整理一口箱子,明天早上九点钟开车来接你!”

  “可是,”我有些急促的说:“你的工作不需要做一番安排吗?而且,你连汽车一起失踪,她不会疑心吗?”

  “小瑗,”他俯视我,轻轻托起我的下巴,他的神色看来有些奇怪。“别再去管那些属于现实的事,好不好?让我们快快乐乐的生活几天,好不好?这一段日子里,就当现实是不存在的,好不好?在听潮楼,我们可以使多年的梦想实现,那个天地里只有我和你,想想看,小瑗,那会是怎样的一份生活!”不用想,我体内的血液已经加速运行,兴奋使我呼吸急促。听潮楼,海滨,和他!这会是真的吗?只有我和他!没有他的工作,没有他的事业,没有他的她!这会是真的吗?记得有一天,我曾对他说过:“我希望我能够拥有你三天,完完全全的拥有!这三天,你只属于我,不管工作和事业,不管一切。每一分每一秒都给我。我只要三天,然后死亦瞑目!”

  他曾说我傻,现在他竟要给我这三天了吗?

  “你又在想什么?”他问。

  “你——”我顿了顿:“陪我住几天?”

  “整个冬天!”我屏住气,不能呼吸。

  “怎么了?你?”“你哄我?”我愣愣的问。

  “小——瑗!”他拉长声音喊,把我的头贴在他的胸口,像我小时他常做的一样。他的心跳得多么急促!“我怎么会哄你?我怎么忍心哄你?”“哦!”我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开始相信这是个事实了。“你的公司呢?”“交给子野代管。”“你都已经安排好了?”

  “只等你!”“噢!”我翻身下床,从壁橱里拉出箱子。

  “你别动,等阿珠来吧,你的病还没好!”

  “病?”我望着他,扬着眉毛笑:“现在已经好了!”

  二

  汽车驶到距海边还有相当距离的时候,我就可以嗅出海水和沙和岩石的味道了,我不住的深呼吸,不住的东张西望。靖扶着方向盘,转头看我:

  “你在干什么?”“闻海的味道。”“闻到了没有?”他忍住笑问。

  “闻到了。”“是香的?臭的?”“是咸咸的。唔,我连海藻的味道都闻到了。”

  “恐怕连鲸鱼的味道都闻到了吧!”他笑着说:“咸咸的,你是用鼻子闻的,还是舌头尝的?”

  “真的闻到了。”我一本正经。

  “我们距海还有五公里,你的鼻子真灵呀!”

  他望着我,我噗哧一声笑了。他也笑,可是,一刹那间,他的笑容突然消失,车子差点撞到路边的大树上,他扭正方向盘,眼睛直视着前面,不再看我了。

  “听潮楼”坐落在海边的峭壁上,车子开到山脚下,就不能继续前进了。下了车,我才发现山脚下居然有一间建造得极坚固的车房,子野实在是个会享受的人。把车子锁进车房。靖拉着我的手,后退了几步,指着那耸立在岩石顶上的白色建筑说:“看!那就是听潮楼!”

  海,辽阔无垠,海浪正拍击着岩石,汹涌澎湃。海风卷着我的围巾,扑面吹来。我顺着靖指示的方向看去,那白色建筑精致玲珑的坐落在岩石上,像极了孩子们用积木搭出的宫廷城堡。海水蒸腾,烟雾蒙蒙,那轻烟托着的楼台如虚如幻,我深吸一口气,说:“这真像长恨歌中所描写的几句: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噢,只是没有仙子罢了!”“长恨歌?”他似乎怔了怔,立刻,他笑着说:“怎么没有仙子?马上要住进去一个了。”

  “哼!”我瞪他一眼,但他有些心不在焉。他一只手拉着我的手,另一只手提着我们的箱子,说:

  “我们上去吧!”我们沿着一条小径,向山上走去,山路并不崎岖,只因多日下雨,小道上又久无人迹,处处都长满青苔,而有些滑不留足。走了一段,靖搀住我说:

  “走得动吗?”“没那么娇嫩!”我逞能的说,但确已喘息不止。

  “我们休息一下吧!”他站住,怜惜的看着我,把我飘在胸前的长发拂到后面去,但立即又被海风吹到前面来了。“记得你小时候吗?”他凝视着我,不停的把我被风吹乱的头发拂到后面去。“有一次,你病了,哭着吵着不肯让医生看,你父亲只好打电话叫我去,我去了,把你揽在胸前,你就不哭了,顺从的让医生给你看病,给你打针,然后我把你抱到床上去,给你盖好棉被,坐在床边望着你入睡。”他停住,眼光在我脸上巡视。“哦,小瑗!”小时候的事!我神往的看着他,我们有多少共同的回忆,每一桩,每一件!十岁认识他,孽缘已定!

  “走吧!”他说。

  我们又向前走,没一会儿,听潮楼就在我们眼前了。楼是依山面水而造,是清清爽爽的白色,所有的窗槛也都是白色,大门前有宽宽的石级,石级上是好几条石柱,撑住了上面的一个徊廊。一共只是两层的楼房,但从外表看来,就知道建筑得十分精致。“这儿有一个看门的老太婆,可以侍候我们,帮我们煮饭。每隔两天,有一个特约的送货员送来食物和蔬菜。”

  靖说着,揿了门铃。过了许久,那个看门的老太婆才走来打开大门,看到了我们,她似乎一怔,接着,就笑着对靖说:

  “是徐先生呀,我以为你们明天才来!”

  靖和我走了进去,里面是一间宽敞的大厅,陈设着一套紫红的沙发,窗子也是同色的窗帘,给人一份古朴雅致的感觉。可是,大概由于是冬天,房子空了太久,大厅内出奇的冷,好像比外面更冷。刚刚上山时是背风,而且行动时总不会觉得太冷,现在就有些冷得受不住。老太婆嘀咕着,不胜歉然的说:“不知道今天来,厅里没生火。冬天,这房子是不能住人的!”靖提着箱子,挽着我上楼。到了楼上,他熟悉的推开一间卧房的门,我顿感眼前一亮。这卧室并不大,却小巧精致,有一面是玻璃长窗,垂着紫红窗帘。床倚墙而放,被褥整齐的折着。另外,还有两张小沙发,和一个梳妆台。床头边,却放着一架小小的唱机,我走过去,把唱机边的唱片随便的翻了翻,只有寥寥的几张:一张悲怆交响乐,一张天鹅湖,一张新世界交响乐,一张火鸟组曲,和一张维也纳少年合唱团所唱的圣歌。我愕然的抬起头来,似乎不应该这么巧!靖望着我微笑,走过来,用手臂环住我的肩,面颊贴住我的额,低声说:“你诧异了,是吗?”“真的,为什么——”

  “单单是你爱的那几张唱片吗?”

  “噢,靖!”我恍然的喊:“你早有准备!你来布置过的,是吗?”“不错,”他吻我的额:“整整策划了一星期,本来预定明天搬来,但我迫不及待,又提前了一天。”

  “哦,”我推开他,退后一步去看他的脸:“可是,为什么?现在不是你最忙的一段时间吗?上次你还告诉我,公司的业务是进步还是后退,就看最近推广业务的情形而定,你这样走开……”“别再谈公司,如何?收起你那些可是,如何?”他说,拉着我走到长窗前面,把窗帘一下子拉开,低低的说:“看!这才是世界!”我从玻璃窗里向外看,浩瀚的大海正在我的面前,滔滔滚滚的波浪一层层的翻卷着,白色的浪花此起彼伏,呼啸着打击在岩石上,又汹涌着退回去,卷起数不清的泡沫和涟漪。远处,渺渺轻云揉合了茫茫水雾,成了一片灰蒙蒙混沌沌的雾网。几只不知名的白色海鸟,正轻点水面,扑波而去。我凝视着,倾听着。“听潮楼”!名字不雅致,却很实际,涛声正如万马奔腾,澎湃怒吼,四周似乎无处不响应着潮声。我倚着窗,喉头哽结,而珠泪盈眶了。靖站在我的身后,他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轻响着:

  “你一直梦想着的生活,是不是?这个冬天,我们谁也不许提现实里的东西,也不许去想!让我们尽情享受,尽情欢笑,这世界是我和你的。”

  这会是真的吗?我转过头来,目光定定的凝注在他脸上,他的眼珠微微的动着,搜索的望进我的眼底,一抹惨切之色突然飞上他的眉梢,他拥住我,把我的头紧压在他的胸口,急促而迫切的喊:“小瑗!小瑗!小瑗!高兴起来,欢乐起来,你还那么年轻!你要什么?我全给你!”

  我要什么?不,我什么都不要了,只要这个冬天!

  三

  晚上,意外的竟有月亮。

  卧室内生了一盆火,暖意盎然。唱机上放着一张天鹅湖,乐声轻泻。我们喝了一点点酒,带着些薄醉。海涛在楼下低幽的轻吼,夜风狂而猛的敲击着窗棂。自然的乐声和唱片的乐曲交奏着。他揽着我,倚窗凝视着月光下的海面,黑黝黝的海上荡漾着金光,闪闪烁烁,像有一万条银鱼在水面穿梭。月亮悬在黑得像锦缎似的寒空里,远处,数点寒星在寂寥的闪亮。“想什么?”他问我。“月亮!”我说:“记得张若虚的诗吗?”于是我念: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唔,”他轻轻的哼了一声,似愁非愁,似笑非笑的望着我:“这里不是长江,是海!比江的魄力大多了!”

  “味道则一!”我说,继续念:“谁家今夜孤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哦!”我满足的叹息:“我们多幸福!靖!你不是那个飘泊在外的孤舟之子,我也不是独倚重楼,望尽归帆的女人。我们在一块儿,能共赏海上明月!你看!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我微笑着仰视他,用手攀住他的肩头:“多美的人生!”

  “多苦的人生!”他说,微蹙着眉望着我。

  “怎么了?你?你是从不多愁善感的!”

  “我吗?”他有些嗒然:“幸福之杯装得太满了,我怕它会泼洒出去!”说完,他突然的离开我,去把那张不知何时已播完了的唱片翻了一面。夜,充满了那么多奇异的声音!我们灭掉了灯,也拉拢了那紫红的窗帘,静静的躺在床上。我的头枕着他的胳膊,宁静的望着黑暗的室内,桌椅的轮廓在夜色中依然隐约可见,窗外的月光从帘幕的隙缝中漏入,闪熠着如同一条银色的光带。夜,并不安静,远处的风鸣,近处的涛声,山谷的响应,和窗棂的震动,汇成了一组奇妙的音乐。在这近乎喧嚣的音乐里,我还能清晰的听出靖的心跳,卜!卜!卜!那样平稳,规律,而沉着。虽然他许久都没有说话,也没有移动,但我知道他并没有睡着,他在想什么?还是在体会什么?我转过头去看他,他正睁着大大的眼睛,瞪视着黑暗的天花板。感觉到我在看他,他幽幽的说:

  “记得你小时候最不能忍受寂寞,每次你父亲有远行的时候,都要我来陪伴你。有一次,你父亲说:‘这样离不开徐叔叔怎么办呢?’你说:‘徐叔叔会要我,他不会离开我,永远不会!’”“结果你并没有要我,”我接下去说:“你结婚那天,我关在房里,哭得天翻地覆,爸爸来找我,给我拭干眼泪,叫张嫂给我换上衣服,但我死也不肯去参加你的婚礼,爸爸说:‘徐叔叔结婚是好事,你怎么这样傻,以后不止叔叔,还多了一个婶婶,不更好吗?”但我哭得伤心透顶,说什么也不去,爸爸皱着眉说:‘我绝不相信这么点大的女孩子会懂得爱情!’那年,我还不满十三岁。”

  “我记得很清楚,”他说:“婚礼中我找不到你,喜宴时你也不在,你父亲说:‘小瑗不大舒服,不能来!’我感到心如刀剜,我知道,我的小瑗在伤心,在生气。面对着我的新娘,我竟立即心神不定,我眼前浮起的全是你独自伤心的样子。”

  “于是,那天晚上你就来找我,你把我拥在怀里说:‘小瑗,别哭,我将永远照顾你。’可是,第二天,你就带着你的新娘去度蜜月了。”

  他嘴边浮起一个凄苦的笑。

  “我度完蜜月回来,足足有半个月,你不肯理我,也不肯和我说话,我特地给你买的洋娃娃,你把它丢在地下,看也不看。”我笑了。风势在加大,海涛狂啸着扑打岩石,整个楼彷佛都震动了起来。窗棂格格作响,床畔的炉火也噼啪有声,我伏在床边,给炉火添了一块炭,又枕回到他的手腕上。

  “可是,等你走了之后,我把洋娃娃拾起来,拂去它身上的灰尘,抱到我的屋内,放在我的枕边,每晚上床后,都要对它诉说许多内心的秘密。”

  “后来,我们怎么讲和的?”他转过头来望着我的眼睛。

  “那次台风。”我提醒他。

  “对了,那次台风,你父亲正好远行。张嫂打电话给我,叫着说:‘小姐吓得要死!’我在大风雨中赶去,浑身淋得湿透,你苍白着脸对我跑来,投进我的怀里,躲在我的雨衣中颤抖啜泣。你边哭边嚷:‘徐叔叔,你别走!徐叔叔,你别走!’我陪着你,一直到天亮!”

  我们有一段时间的沉默,海潮在岩石下低吼,夜风掠过海面,呼号着冲进岩石后的山谷。海在夜色中翻腾着、喧嚣着、推攘着。我瞪视着天花板,倾听着潮声,潮水似在诉说,似在叫喊,似在狂歌……我闭上眼睛,那天,他们把爸爸抬回来,一次车祸,结束一切!血,撕碎的衣服,扭曲的肢体……“想什么?”他问。“爸爸!”我说,仍不能抑制颤栗。“都过去了,是吗?”他回过身子抱住我,轻抚我的面颊。血!爸爸!我如石像般站着。张嫂在狂叫狂哭,我却无法吐出一个字的声音。有人包围了我,摇我,劝我,喊我……我呆呆的站着,一动也不动。然后,他来了,排开人群,他向我直奔而来,一声:“小瑗!”我扑向他,“哇”的大哭失声。他把我抱入卧室,彷佛我还是个小女孩,给我盖上棉被轻吻我的耳垂:“安静点,小瑗,有我在这里!”

  那年,我十七岁。“记得我为你开的第一次生日舞会?”他问。

  怎么不记得!十八岁!黄金的时代!豪华的布置,音乐,人影,灯光,纷纷乱乱,乱乱纷纷。白纱的晚礼服,缀在胸前的一朵玫瑰——他帮我别上去的。成群的青年,跳舞、寻乐、快节拍的旋律,史特劳斯的圆舞曲,蓝色多瑙河,充塞着整间大厅的衣香和笑语,……一个又一个的年轻人,李××,成大刚毕业的准工程师,张××,台大外文系高材生,赵××,学森林,即将派往非洲……。

  “跳舞呀,小瑗,去和他们玩呀!”他催促着。

  跳舞,玩,旋转!直到夜深人散,空空的大厅里留下的是成打的脏杯子、纸屑,散乱的东西和彩条,还有我迷惘落寞的心情。回到卧室,舞会里没有东西值得记忆——除了那朵玫瑰!把玫瑰压在枕下,做了一个荒谬的美梦!第二天,他来了,皱着眉问:“那么多出众的青年,你一个都看不上?”

  翻开枕头,我捧上一把压绉的玫瑰花瓣。“小瑗!你怎么那么傻?”

  他抚摩着我的头发问,我笑了。潮声仍然在岩石下喧嚣,穿过窗隙的月影移向枕边。傻!有一点,是吗?能得到的不屑一顾,得不到的却成了系梦之所在!那个月夜,他曾初次吻我:“我们怎么办?小瑗?”

  怎么办?我仰视他。“我不苛求,我所有的,已足以让我快乐!”

  是吗?当他的事业爬至了巅峰,当他的工作和许多其他东西锁住了他。我却躲在我的小屋内,郁郁的害着不知名的病,用高脚的小酒杯一次又一次的去秤量我的寂寞、孤独、和郁闷。“听那潮声!”他说。我在听着,潮水正如万马齐鸣。

  月光爬上我的枕头,他的眼睛里凝着泪。

  “但愿人长久!”他低低的说,拥紧了我,紧得使我无法呼吸。

  四

  清晨,我醒了,炉火已熄灭,但我不觉得寒冷。

  枕边没有靖的影子,我在室内搜寻,一声门响,他推开卧室门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个托盘。把托盘放在床上,里面是我们的早餐。我坐起来,他把一个小小的高脚玻璃杯放在我面前,一小杯葡萄酒!他对我举起杯子:“干了这杯!祝你永远快乐!”

  “也祝你!”我笑着啜着酒。他却一仰而尽,笑容里带着几分令人不解的无奈。“希望老天不嫉妒我们!”他说。

  “你别发愁,老天管不了那么多的闲事!”我说:“何况我又如此渺小,不劳老天来注意!”

  他凝视我,猝然的放下酒杯,转过身子,在唱机上放上一张火鸟组曲。早餐之后,我们携着手来到海边。

  有沙滩,有岩石,有海浪和海风,我在沙滩上印下我的足迹,又拉着他爬上一块岩石,迎风而立,我觉得飘然如仙。我的头发被风吹乱了,他细心的为我整理。清晨的海面一平如镜,夜来的喧嚣已无痕迹,面对着大海,我觉得心胸辽阔而凡念皆消!他问:“快乐吗?”“唔。”我闭闭眼睛,再睁开,海一望无垠。我舍不得跳下岩石,站在那儿,我看海,他看我。

  “嗨,快看!一只海鸥!”我叫着说,指给他看。在距离我们不远的沙滩上,正伫立着一只失群的海鸥。浑身白色的羽毛浴在朝暾之中,长颈向空伸延,似乎在里盼着什么。我说:“它在等待它的伴侣吗?海鸥不是群栖的飞禽吗?为什么这只海鸥孤单单的站在这儿?”

  他望着海鸥,默然不语,我推推他:

  “想什么?你看到那只海鸥了吗?”

  他点点头,轻声的念了一首诗:“黄鹄参天飞,半道郁徘徊;腹中车轮转,君知思忆谁?”顿了顿,他又念:“黄鹄参天飞,半道还后渚,欲飞复不飞,悲鸣觅群侣!”他的感伤传染了我,我的情绪低落了下去。但,接着,他就像突然梦醒了一般,拉住我的手说:

  “去!我们过去看看!”

  跳下了岩石,我们向那只孤独的海鸥走去。走到距它不远的地方,它警觉的回头来望着我们,扑扑翅膀,似乎准备振翅飞去。怕吓走了它,我停住步子,站在那儿凝视它。它也圆睁着一对小眼睛望着我,白色的毛映着日光闪烁,我爱极的说:“如果我们能收服它,带回去养起来多好。”

  “不行,它不能独自生存的,它需要伴侣!”靖说。

  “我真想摸摸它。”我们就依偎着,站在那儿望着海鸥,好一会儿,海鸥和我们都寂然不动。终于,那只海鸥引颈高鸣了一声,拍了拍翅膀,“噗喇”一声向空飞去。我抬头仰望着它,有些儿嗒然若失。“看,小瑗!”靖说:“它还给我们留下一点纪念品呢!”

  真的,半空中飘飘荡荡的落下了一片羽毛,我欢呼了一声,跑过去抓住那正落到眼前的羽毛,白色的毛细而柔软。我高兴的拿到靖的面前:“多么美!多么美!多么美!”我叫着,把羽毛插在靖的上衣口袋里:“帮我保存起来,以后这会是一份最美的记忆!”

  靖微笑的望着我,带着股恻然的柔情。笑什么?笑我的孩子气吗?就让我孩子气一些吧,我是那样的高兴!

  午后,我和靖在听潮楼的贮藏室里找到了两根钓鱼竿,我雀跃着拉住他去钓鱼。在海边,我们绕着海湾走,寻到一个有着大岩石的所在,坐在平坦的岩石上,靖帮我把鱼丝理好,上了饵,把鱼丝抛入海中。

  “你相信会有鱼吗?”我问。

  “或者有,或者没有。”他调皮的回答。

  “我想一定有!”我弓起膝,用手托着下巴,肯定的说。

  “为什么?”“海里没有鱼,什么地方才有鱼?”我也调侃的望着他。

  “哦!”他笑了。“你笑了。”我说:“这是你到海边来第一次开心的笑!”我凝视他:“靖,你很反常,你遭遇了什么困难吗?是不是公司里有什么问题?还是……”

  “别胡思乱想!”他打断我:“什么问题都没有!我非常非常的开心,能和你在一起,我别无所求。”

  “你对我没有秘密吗?”

  “怎么会!”他说,突然叫了起来:“你的鱼竿有鱼上钩了,快拉!”真的,浮标正向水底沉去。我急急的拉起鱼竿,一尾三寸长的小鱼应竿而起,蹦跳着,挣扎着。我高兴得欢呼大叫,却不敢用手去捉住它。靖帮我取下了鱼,问:

  “放在那儿?”噢!我们真糊涂!竟忘了准备装鱼的东西!我皱皱眉头,想出一个办法,跑到沙滩上,我掘了一个坑,把海水引进坑中,再把缺口用沙堵好。靖把鱼放进了我所做的养鱼池里,那尾活泼的小东西在这临时的小天地中活跃的游着,我和靖蹲在旁边看。那小鱼身上有着五彩的花纹,映着日光,闪出各种颜色。我抬起头来,和靖的眼光接了个正着。

  “真美!”我说:“噢,真美!什么都美!”

  回到岩石边,我们继续垂钓,一会儿工夫,我们又毫不费力的钓起了十几条同种的小鱼。鱼池里充满了那五彩斑斓的小东西,穿梭着,匆忙的游来游去。

  太阳向海面沉落,海水被晚霞染成了微红,傍晚的海风又充满了凉意,暮色悄悄的由四处聚拢过来。

  “该回去了吧!”靖说。

  我们收起了鱼竿,走到小鱼池边。

  “如何处置它们?”靖问。

  我凝思的望着那些小生命,然后,一把拨开了那堵起的堤防,海水连着小鱼一起涌回了大海中。我抬起头来,和靖相视而笑。靖挽着我,慢慢的向听潮楼走去,我的心在欢呼着,我是那样高兴!那样快乐!

  五

  冬天,在潮声中流逝。

  我们忘了海滨之外的世界,忘了我们之外的人类。欢乐是无止境的。但是随着日子的消逝,我的情绪又沉落下去,海滨的漫步使我疲倦,一日又一日迅速溜去的光阴让我苍白。靖也愈来愈沉默,常常愣愣的望着我发呆。他在思念那个她吗?他在惦记他抛开已久的工作和事业吗?偷来的快乐还能延续几天?每当我看到他郁郁凝思,我就知道那结束的日子快到了。这使我变得暴躁易怒而情绪不安。

  一天,我正对镜梳妆,他倚着梳妆台,默默的注视着我。我把长发编起,又松开,松开,又编起。我说:

  “你赞成我梳怎样的发式?”

  他的目光定定的凝注在我脸土,不知在思索着什么,那对眼睛看来落寞而萧索。我抛开梳子,正视着他,他在想什么?那个她吗?我突然的愤怒了起来。

  “嗨,你听到了没有?”我抬高声音叫。

  “哦,你说什么?”他如大梦初醒般望着我。

  “你根本没有听我!”我叫:“你在想什么?我知道,你对海边的生活厌倦了,是吗?你在想你的公司,你的事业和你的……”我没有说完,他走过来揽住我,紧紧的拥着我,说:

  “小瑗,不要乱猜,我什么都没想。”

  “你骗我!”我暴怒的叫:“你在想回去!你想离开这里!你想结束这段生活!那么,就结束吧,我们回去吧!有什么关系呢?你总不能陪我在海边过一辈子,迟早还是要结束,那么早结束和晚结束还不是一样……”

  “小瑗,我没有想回去!”他深深的凝视我:“我要陪着你,只要你快乐!我们就在海边生活一辈子也可以,只要你快乐!小瑗,别胡思乱想,好好的生活吧,我陪着你,一直到你对海边厌倦为止,怎样?”“我对海边厌倦?”我怔怔的说,泪水涌进了眼眶:“我永不会厌倦!”“那么,我们就一直住下去!”他允诺似的说,恳切得不容人怀疑,“真的,小瑗,只要你快乐!”

  “可是,你的公司呢?”

  “公司,”他烦躁的说:“管它呢!”

  我凝视他,管它呢!这多不像他的口气!为什么他如此烦躁不安?他躲开了我的视线,握住我的手说:

  “听那潮声!”潮声!那奔腾澎湃的声音,那吆喝呼唤的声音,那挣扎喘息的声音!我寒颤的把身子靠在靖的身上,他的胳膊紧箍住了我,潮声!那似乎来自我的体内,或他的体内,挣扎、喘息、呼号……我的头紧倚着他,可以感到他也在颤栗,他的手抖索而痉挛的抚摸着我的面颊,他的声音渴切的,狂热的,而痛楚的在我耳边低唤:“小瑗!小瑗!小瑗!”

  于是,一场不快在吻和泪中化解。但,随着日子越来越快的飞逝,这种小争吵变得每天发生,甚至一日数起。一次争吵过后,他拉住我的头发,把我的脸向后仰,狂喊着说:

  “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为什么还要这样自我折磨?”

  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这是一个响雷,我一直不愿正面去面对这问题,但他喊出来了,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是的,该结束了,冬天已快过去,春天再来的时候,已不属于我们了。我含泪整理行装,准备到人的世界里去。可是,他赶过来,把我收入行囊里的衣服又都拉了出来:

  “你发什么傻?”他瞪着我问:“去玩去!去快乐去!别离开这儿,这儿是我们的天下!”他的眼睛潮湿,继续喊:“去玩去!去快乐去!你懂吗?你难道不会找快乐?”

  我懂吗?我不懂!如何能拿一个口袋,把快乐收集起来,等你不快乐时再打开口袋,拿出一些快乐来享受?快乐,它时而存在,时而无踪,谁有本领能永远抓住它?靖挽着我,重临海边,我们垂下钓竿,却已钓不起欢笑。快乐,不知在何时已悄悄的离开了我们。冬季快过去的时候,子野成了我们的不速之客。

  子野的到来引起了我的诧异,却引起了靖明显的不安,他望着子野,强作欢容的喊:

  “嗨,我希望你不是来收回房子的!”

  子野劈头就是一句:“你还没有住够吗?假若你再不回……”

  子野下面的话被靖的眼光制止了,他们同时都看了我一眼。我知道子野在想什么,或者他没料到靖会借他的地方金屋藏娇,乐而不返。靖似乎也有一肚子的话,他一定渴于知道外界的情况,却又不愿当我的面谈起。一时间,空气有些尴尬,然后靖说:“子野,你既然来了,而我们正借你的房子住着,那么,你就应该算是我们的客人了,今晚,让我们好好的招待你一下。你是我们的第一个客人。”

  大概也是最后一个客人,把现实带来的客人,我知道这段梦似的生活终于要结束了。不过,那晚,我们确实很开心,最起码,是“仿佛”很开心。靖开了一瓶葡萄酒,老太婆十分卖力,居然弄上了一桌子菜,虽然变来变去的都是腊肉香肠,香肠腊肉,但总算以不同的姿态出现。饭桌上,杯筹交错,大家都喝了一些酒,靖谈锋很健,滔滔不绝的述说着我们在海滨的趣事。钓来了又放走的彩色小鱼,孤独的海鸥留下的纪念品,一次我脱掉鞋子去踩水,被一只小海蟹钳了脚趾,收集了大批的寄居蟹放在口袋里,忘记取出而弄得晚上爬了一床一地……远处天边海际偶尔飘过的船影,我叫它“梦之舟”,傻气的问:“是载了我们的梦来了,还是载了我们的梦走了?”午夜喧嚣的海潮,涌来了无数个诗般的日子,也带走了无数个诗般的日子,清晨的朝暾,黄昏的落日,以及经常一连几天的烟雨迷离……靖述说得非常细致,子野听得也相当的动容。我沉默的坐在一边,在靖的述说里,温暖而酸楚的去体会出他待我的那片深情。于是,在澎湃的潮声里,在震撼山林的风声中,我们都喝下了过量的酒。

  酒使我疲倦,晚餐之后,我们和子野说了晚安,他被安排在另一间卧室里,我和靖回到房中。躺在床上,枕着靖的手腕,我浑身流动着懒洋洋、醉醺醺的情意。海潮低幽的吼声梦般的对我卷来。我们还有几天?我懒得去想,我要睡了。

  午夜起了风,窗棂在狂风中挣扎,海潮怒卷狂吼着拍击岩石,整个楼在大自然的力量下喘息。我醒了。四周暗沉沉的没有一丝光影,我的呼吸在窗棂震撼中显得那样脆弱。下意识的伸手去找寻靖,身边的床上已无人影,冰冷的棉被指出他离去的久暂。我翻身下床,披上一件晨褛,低低的喊:

  “靖,你在那里?”

  我的声音埋在海涛风声里。轻轻的走向门口,推开房门,我向走廊中看去,子野的屋子里透着灯光,那么,靖一定在那儿。他们会谈些什么?在这样的深夜里?当然,谈的一定是不愿我知道的事情。我蹑手蹑脚的走了过去,像一只轻巧的猫。我想我有权知道一切关于靖的事。但是门内寂寂无声,我从隙缝中向里看去,果然,靖和子野相对而坐,子野正沉思的抽着烟,烟雾迷漫中我看不清靖的表情。

  “那么,你决定不管公司了?”是子野在问。

  “在这种情况下,我没有办法管!”靖说,声调十分平稳:“而等一切结束之后,公司对我也等于零。所以,让她去独揽大权吧,我对公司已经一点兴趣也没有了。”

  “她已经在出卖股权了,你知道吗?”

  “让她出卖吧!”靖安详的说。

  “靖!”子野叫:“这是你一手创出来的事业!”

  “是的,是我一手创出来的事业!”靖也叫,他的声调不再平静了:“当我埋头在工作中,在事业的狂热里,你知道我为这事业花了多少时间?整日奔波忙碌!小瑗说:‘你多留五分钟,好吗?’我说:‘不行!’不行,我有事业,就必须忽略小瑗渴切的眼光。小瑗说:‘只要我能拥有你三天,完完全全的三天,我死亦瞑目了!’子野,你了解我和小瑗这份感情的不寻常,她只要我三天,死亦瞑目,我能不让她瞑目吗?三天!我要不止给她三天,我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光了,现在我要她带着最愉快的满足,安安静静的离去,你了解吗?子野?”室内有一阵沉寂,我的腿微微发颤,头中昏昏沉沉,他们在谈些什么?“医生到底怎么说?”好半天后,子野在问。

  “血癌,你懂吗?医生断定她活不过这个冬天,而现在,冬天已经快过去了。”“她的情形怎样?”“你看到的——我想,那日子快到了。”顿了顿,靖继续说,声音喑哑低沉:“她苍白、疲倦、不安而易怒。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知道,那最后的一日也一天天的近了。我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生命从她体内消蚀……唯一能做的,是完完全全的给她——不止几天几月,而是永恒!”

  我不必要再听下去了,我的四肢在寒颤,手脚冰冷。摸索着,我回到我的房里,躺回我的床上,把棉被拉到下巴上,瑟缩的颤抖着。这就是答案,我的“忧郁病”!原来生命的灯竟如此短暂,一刹那间的明灭而已。我什么时候会离去?今天?明天?这一分钟?或下一分钟?

  我又听到了潮声,那样怒吼着,翻滚着。推推攘攘,争先抢后。闭上眼睛,我倾听着,忽然间,我觉得脑中像有金光一闪,然后四肢都放松了,发冷停止,寒颤亦消。我似乎看到了靖的脸,耳边荡着靖的声音:

  “唯一能做的,是完完全全的给她——不止几天几月,而是永恒。”我还有何求呢?当生命的最后一瞬,竟如此的充实丰满!一个男人,为你放弃了事业、家庭和一切!独自吞咽着苦楚,而强扮欢容的给你快乐,我还有何求呢?谁能在生命的尽头,获得比我更多的东西,更多的幸福?我睁开眼睛,泪水在眼眶中旋转,一种深深的快乐,无尽止的快乐,在我每个毛孔中迸放。我觉得自己像一朵盛开的花,绽开了每一片花瓣,欣然的迎接着春天和雨露。门在轻响,有人走进了房里,来到了床边。我转过头去看他,他的手温暖的触摸到了我。

  “你醒了?”他问。“是的。”我轻轻的说。

  “醒了多久?”“好一会儿。”“在做什么?”“听那潮声!”是的,潮声正在岩石下喧嚣。似在诉说,似在叫喊,似在狂歌……大自然最美的音乐!我揽紧了靖,喃喃的喊:

  “我快乐!我真快乐!从来没有过的快乐!”

  海潮在岩石下翻滚,我似乎可以看到那浪花,卷上来又退下去,一朵继一朵,生生息息,无穷无已……“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今夜,有月光吗?但,我不想去看了,闭上眼睛,我倦了,我要睡了。

  全文完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六、谜



  在一条长长的巷子里,高磊终于找到了竹龄所写的门牌号码,那是一栋标准的日式房子,有着小小的院落和矮矮的围墙。从围墙外面一探头就可以窥见房子里的一切。高磊停在门外,犹豫的想伸手按电铃,但,就在这一刹那,他感到一阵莫名的紧张。缩回了手,他向围墙内张望了一下,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正抱着一只小白猫坐在假山石上晒太阳,他轻轻的叩了两下门,小女孩立即从石头上跳下来,抱着猫走过来拉开了门。“你找谁?”小女孩仰着脸,一对灵活的大眼睛中带着怀疑的神情。“请问,程竹龄小姐是不是住在这里?”他问。

  “程竹龄?”小女孩重复着这一个名字,眼睛里闪耀着惊奇和诧异。一瞬间高磊以为自己找错了门,但小女孩紧接着点了两下头,同时转身向屋里跑去,一面跑,一面扬声喊:“妈!有人找二姐!”二姐!高磊有点惊也有点喜,这女孩不过七、八岁,她喊竹龄作二姐,那么这个二姐顶多只有二十岁左右。竹龄的信里从不肯写自己的年龄,每当他问起,她就写:

  “你可以当我七、八十,也可以当我十七、八,这对你我都没有重要性,是吗?”

  没有重要性?何尝没有重要性!高磊诚心希望她不是七、八十。一年半的通信,虽然未谋一面,“程竹龄”却已经占据了他的思想和他的梦了。走进了玄关,一个四十几岁的女人迎了出来,高磊和她迅速的彼此打量了一下。她穿着一件灰色的旗袍,外面罩着件紫红毛衣,头发松松的在脑后挽着一个髻,皮肤很白皙,眼睛很秀气,看起来很高贵儒雅。

  “请问——”她疑惑的望着他说。

  “我姓高,高磊。我来拜访程竹龄小姐。”他自我介绍的说,料定这人是竹龄的母亲。

  “哦——”她彷佛有点犹豫,接着却点点头,“是的,您请进来坐!”脱了鞋,走上“榻榻米”,高磊被让进一间小巧而精致的客厅里,在沙发上坐了下来,那四十几岁的女人对他温和的笑了笑说:“我是竹龄的母亲。”“是的,伯母!”高磊恭敬的喊了一声。

  “你请坐一下,让我去喊她。”竹龄的母亲递给他一杯茶,转身走出了客厅,同时拉上了纸门。

  高磊坐在客厅里,目送竹龄的母亲走出去,立即,一份难言的兴奋和紧张控制了他,终于,他要和她见面了,这一年半以来,他曾不止一百次幻想和她见面,幻想她将是怎样的长相,怎样的声音,怎样的神情,而现在,谜底要揭开了,他马上可以看到她,他不知道,他会不会使她失望?或者,她使他失望?那还是一年以前,他偶然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小说,题目是“昨夜”,作者署名是“蓝天”。他不知道蓝天是谁,在文坛上,这仿佛是一个很陌生的名字。但,这篇小说却撼动了他。小说的情节很简单,描写一个不被人注意的少女,默默的爱上了一个风头很健的青年,却始终只能偷偷的爱,不敢表达自己的爱意。最后青年和另一个女孩结婚了,少女去参加了婚礼,等到宾客和新郎新娘都离开了,她仍然站在空荡荡的礼堂里,呆呆的凝望着窗外的月亮。故事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但描写却极其细腻,写少女的痴情尤其入微,整篇文字都布满了一种淡淡的哀愁,使人看后余味无穷。看完这篇小说,他做了一件生平没有做过的事,写了封信给杂志社,要求和这位作者通信,不久他收到了一封回信,信上只有寥寥数字:

  “高先生:

  你的信是我接到的第一封读者的信,假如你不认为我肤浅,我诚恳的希望获得你这位笔友!

  蓝天(程竹龄)上”

  这是一个开始,从这封信起,他们通了无数次信。由于高磊在台南工作,而竹龄却卜居台北,所以高磊始终没有来拜访过竹龄。可是,他们的信,却由淡淡的应酬变成了深厚的友情,又由友情进入了一种扑朔迷离而玄妙的阶段。所谓扑朔迷离,是因为高磊除了知道竹龄是个女性之外,对于她其他的一切完全不了解。每当他有所询问,她总是徊避正面答覆,一次他问急了,她回信说:

  “别问得太多,保持一些猜测,比揭露谜底来得更有味!

  如果你把一切看得清清楚楚,你将对我们的通信感到索

  然无味了!”一年半以来,竹龄到底是怎样一个人,高磊始终无法知道。但,他却惊讶于她的才华,她的信中常有一份哲人的气息,她的思想深刻而透彻。由于,他曾估计她的年龄在三十岁以上。可是,有时她的信又显得很天真,仿佛出诸一个少女之手。她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包括新旧文艺小说、历史、地理和哲学书籍。他们曾热心的讨论过这些书,有些他看过的,有些他没有看过的。这使他震慑,因为她的阅读能力如此之高,而了解力又如此之强。“除非她在三十岁以上!”高磊想。他并不希望她在三十岁以上,因为他才只有二十九岁,远在通信的半年之后,这个谜样的女人就已经攻进了他的心坎,为他带来了一连串的幻想和美梦。那些或长或短的信,那些时而深刻时而天真的文句捉住了他,他不能制止自己不对她产生另一种友谊之外的感情。也因为有了这份分外的感情,他的信就不再冷静,对她身世和年龄的试探也越来越多,他曾问她要一张照片,她回了一封冷淡而疏远的信:“朋友!别使我们的友情变得庸俗,我相信你不在意我的

  长相!”他也曾表示想去探望她,她回了一封类似警告的信:“假如你想维持我们的友情,最好不要来探望我!”

  他知道这种正面的询问不会获得答覆,于是,他换了一种方式,他热心的问她的兴趣,除了看书之外她还爱什么?电影?旅行?根据他的经验,年轻人多半爱看电影,爱旅行,而中年人则比较刻板和实际,她的回信来了,出手他意料之外的写道:

  “我不看电影,也不旅行,除了看书之外,我最大的娱乐是幻想。我幻想各种不同的故事,然后把它写下来。我有我生活的王国,可能不同于你的,也不同于任何一个人的,我享受我的幻想,享受我的王国!”

  这使高磊糊涂,据他的估计,只有青年才爱幻想,才喜欢在幻想中去寻求快乐。但她的“不”看电影、“不”旅行似乎过分武断和肯定,他不相信有年轻人能不看电影和不旅行的,除非是个老太太!这令他不安而烦躁,他去了一封信,试探的问:“谁和你共享你的幻想和你的王国?”

  回信是:

  “和我共享我的幻想和王国的,白天有窗外的云和天,晚上有星星和月亮,下雨的时候有无边的雨丝和窗前的落叶。”

  他再问:“谁和你共享你的‘生活’?”

  回信只有一句话:“你问得太多了!”就这样,他们在通信里捉迷藏,他越追得紧,她就越躲得快。可是,她越躲得快,他对她越产生出一种更强烈的感情和好奇心。鉴于她近乎顽皮和捉弄的回信,他开始武断的认定她只是个少女,并且,逐渐在脑子里为她塑了一个像。这像是他所喜欢的那种典型:大而清秀的眼睛,小巧的鼻子和小巧的嘴,圆圆的脸,带着一种超俗的美。他一天比一天更崇拜于自己所塑造的这个竹龄的像,每当他收到了她的信,在潜意识里,他总把这个像和信混揉在一起看。他开始在信中透露他的感情,最初是含蓄的、试探的,但她技巧的回避了他。于是,一天,他冲动的写了几句话给她:

  “你对我一直是个谜,我不能责备你过分隐瞒的不公平,在情感上我不敢苛求什么,假如有一天我发现你是一个老丑的女人,请相信我仍然将贡奉我这份片面的感情!”

  这封信终于引出了一封稍带感情色彩的信:

  “你把感情投错了地方,但你令我感动。我自己都不知道你的感情是不是真正‘片面’的,看了你的信使我想流泪,如果想维持我们的友谊,请别再对我要求比友谊更深的感情,我早已丧失可以谈恋爱的资格了!”

  “她结过婚?”这是高磊最大的恐惧和疑问。可是,由她的信看来,她却不像一个结过婚的女人。所谓“丧失谈恋爱的资格”是何所指?看样子谜是越来越猜不透了。他决定要找一个机会去打破这个疑团,他回了一封简短的信:

  “我将不再要求任何分外的感情,但请让那‘片面’的感情继续‘片面’下去!”

  同时,他上了一个签呈给他工作的公司,请求调到北部来工作,他的签呈被批准了,这也是他今天能够置身在这客厅里的原因。事先他没有给竹龄任何通知,存心要给她一个措手不及,免得她避开。而现在,当他坐在这小客厅里,他更加肯定了他的揣测,她只是一个顽皮的少女,一切的“谜”,不过是故意的捉弄他而已。

  纸门被拉开了一条小缝,他紧张的转过身子,以为是竹龄出来了。但,只是给他开门的小女孩,睁着一对好奇的大眼睛望着他。他招了招手,女孩走了进来,他对她友善的笑笑,温和的问:“你几岁?”小女孩用手比了一个七,高磊又问:

  “你有几个姐姐?”“三个。”“你二姐在读书吗?”“不!二姐不读书,三姐读。”小女孩说。

  “你二姐已经毕业了吗?”他不能控制自己的打听着。

  “嗨!这样打听别人的事未免过分吧!”一个清脆的声音突然响起来,高磊吃惊的转过头去,立即觉得眼前一亮,果然是个少女,名副其实的少女,比他预计的更年轻,大概只有十八、九岁。但却完全不同于他为她塑的像,这是个活泼的、明朗的少女,浓浓的眉毛,高而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比他想像中的更美,但没有他想像中那份秀气和脱俗。不知为了什么,这样乍一见面,他竟感到有点失望,这完全不是他心目中的她,他感到似乎被谁欺骗了一般,很迷茫,也很惆怅。站起身来,他近于勉强的笑了一下:

  “你是程——小姐?”他明知故问。

  “是的,你大概就是高磊吧?”她却直呼他的名字,一面毫不掩饰的打量着他。这使他浑身不舒服,他忽然觉得没有什么话好说,那个和他在信中畅谈文艺、诗词和哲学的女孩已经消失了,这个在他身边的大胆而美丽的女孩是那么世故,那么普通,在任何社交场合里他都可以找得到,而他想像中的竹龄却是世间少有的!

  “你不该预先不通知就来!”她直率的说。

  “很抱歉,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出差到台北,所以顺便来看看!”他撒谎,因为他不愿说出是为她而千方百计调到台北来的。“你这样突然的跑来,恐怕很难达到你的目的,我姐姐的脾气很别扭,我想她不会愿意见你的!”

  “甚么?你不是——程竹龄?”他诧异的问道。

  她笑了,笑得很特别。

  “不!当然不是!她是我们家的哲学家。你认为我会有耐心和一个未见过面的人通信到一年半之久?不过,我们全家都知道你,我是受姐姐之托来告诉你,她希望你保持你的梦想,她也愿意保持她的梦想,所以,她不愿意和你见面!”

  高磊沉默的坐在那儿,这样的口气倒像是竹龄的。不过,这未免太过分了,他既然来了,她为甚么还要吝啬这一面?他望着竹龄的妹妹,觉得有点难堪,也有点不满,可是心中那座塑像却又竖起来了,渴望一见的欲望反而更加强烈。他恳切的说:“你能转告她吗?人不能永远生活在幻想里的,希望她不要让我这样失望的回去,我并无所求,只是友谊的拜访,见一面,对她对我都没有损失!”

  “没有用的!”竹龄的妹妹摇了摇头,“如果她不愿意见你,任何人都没有办法说服她。我姐姐——”她咬了咬嘴唇,犹豫了一会儿,接着转变了语气说:“高先生,我劝你,算了吧!不要勉强她,她——”她欲言又止,望着他发了一阵愣,才勉强的接下去说,“她的脾气很固执。”

  高磊的不满扩大了,他站起身子,有点负气的说:

  “好吧,请转告令姐,我专诚从台南到台北,没有料到是这样的局面,她不该把我编织在她的幻想里,派给我一个滑稽的角色!请她继续保持她的幻想,我呢,恐怕再也不敢拥有任何幻想了!”他向门口走去,可是竹龄的妹妹叫住了他:

  “高先生,你不了解我姐姐;高先生,你——”

  他停住了,回头凝视着她。她接着说:

  “我不了解你,你从没有见过我姐姐,你们——似乎都很罗曼蒂克。你怎么会爱上一个没有见过面的女孩子?你爱上的恐怕并不是我姐姐,而是你自己的幻想,如果你真见到了我姐姐,你大概就不会爱她了!我想,这也是我姐姐不愿见你的原因,你是唯一打动了她的男人!但,我很想冒一个险,你愿意跟我来吗?我要带你到竹龄那儿去!”

  他困惑的跟在竹龄妹妹的身后,来到一扇纸门前,门拉开了,高磊的视线立即被一个熟悉的脸孔所吸引,他眩惑了,血管里的血液加速了运行。这就是他梦想中的那张脸,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和小巧的嘴。眼睛里闪烁着一丝梦样的光芒,比他的塑像更飘逸、更清新。只是,她坐在一张特制的轮椅里,腰以下,他看到了两条畸形而瘦小的腿,这和她那张美丽的脸安放在同一个人的身上,看起来是可怜而动人的。被拉门声所惊动,她抬起了她的眼睛,一抹惊惶掠过了她的脸,她责备的喊了一声:

  “三妹!”“二姐,你总有一天要面对现实的!”那个妹妹轻声的说,退出了屋子,纸门在他们身后拉拢了,高磊发现他单独的面对着竹龄,经过了一段尴尬的沉默,竹龄嘴边掠过了一丝凄凉而无奈的微笑,勉强的说:

  “高磊,这就是你追求了许久的谜底,为什么你不保留那份美丽的幻想,而一定要揭穿这丑恶的现实?”

  高磊走近她,注视着她的脸,半晌才说:

  “你很苍白,我想是不常晒太阳的缘故,以后,我要天天推你到郊外走走,晒晒太阳,也呼吸一点新鲜空气!”

  竹龄定定的望着他,然后轻声问:

  “如果天下雨呢?”“我们共同听窗外的雨声,共同编织我们的幻想!”

  她不再说话,他也不再说话,他们互相凝视着。言语,在这一刻是不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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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五、木偶



  星期天,我们全家举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扫除。许多尘封了十几年的书籍、物品、破铜烂铁、瓶瓶罐罐,都被翻了出来。其中包括了我童年时代的一只“百宝箱”。这箱子被从许多破家具中拿出来,由小妹为它启封。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些希奇古怪、零零碎碎的各种物品,什么钮扣啦、铜指环啦、牛角啦、雕刻的石质小动物啦、摺扇的扇骨啦、小喇叭啦……还有好多叫不出名堂来的玩意儿。我用新奇的眼光去打量这些东西,依稀看到我的童年。每一样东西,似乎都代表着一个年龄,和一段回忆。面对着这只百宝箱,我不由自主的沉思了起来。忽然,小妹从箱子里拾起一样东西,叫着说:“看,大姐,多可爱的木头娃娃!”

  我一看,这是个木质的小玩偶,雕刻得十分精致,眉目是用黑漆画上去的,栩栩如生。我从小妹手里夺过那东西,一瞬间,我感到一阵晕眩,握紧了它,我似乎被拉回到了十五年前。在故乡湖南的乡间,我们沈家是数一数二的富有。数代以来,沈家的子弟都是守着祖业,读读书,也做做官。祖父曾一度做过县长,但,四十几岁,就弃官回乡,以花鸟自娱。沈家的田地非常多,拥有上百家的佃农,而且,由于地势好,灌溉足,几乎年年丰收。和沈家财富正相反,是人口稀少。祖父是三房单传一子,父亲又是祖父的独生子。到我这一代,偏偏母亲连着小产了两个孩子,才生了我,我又是个女孩,而我之后,母亲就一直没有生育。(弟弟和小妹是直到台湾才生的。)所以,那时我是沈家三代的唯一的孩子,尽管是个女孩,也成了祖父母和父母心中的宝贝。

  我在极度的娇养下成长,祖父母的宠爱是达于极点,我哼一声,可以使全宅天翻地覆,我哭一下,整个家里就人心惶惶。我自己也深深了解我所具有的力量,而且很会利用它。因此,我是专横跋扈而任性的。有时,母亲想约束一下我的坏脾气,我就会尖声大叫,把祖父母全体引来,祖父会立即沉下脸对母亲说:“家里有长辈,你管孩子也应该问问我们,这样私自管教是不行的,要管她,也得由我来管,她是我的孙女儿呢!”

  母亲只能俯首无言。于是,我的脾气更骄狂、更暴躁,也更专横了。那年我八岁。在距离我们宅子约一里地之遥,是高家的房子,那是两间由泥和竹片砌成的房子。狭小阴暗。老高是我们家的佃农,很能吃苦耐劳,祖父对他十分优厚,但他却拥有十一个孩子,六个男孩,五个女孩,由于人口众多,他们生活十分清苦。

  我,虽然拥有许多东西,但我羡慕高家的孩子,他们追逐嬉戏,笑语喧哗,是那么热闹,那么快乐。而我却一个玩伴都没有,尽管有许多玩具,却没有一个同玩的人。于是,我常常跑到高家附近去,和高家的孩子们玩,他们教我在田里摸泥鳅,到山上摘草莓,到池塘边钓青蛙,爬到树上掏鸟窝……这些实在比任何一样玩具都好玩,更胜过祖父天天强迫我念些“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的生活。可是,祖父最初不愿我和高家的孩子们玩,既怕我爬树摔断了腿,又怕给水蛇咬到,更怕跟着他们吃草莓吃坏了肚子,跌到水塘里淹死,还有,怕高家的孩子们欺侮了我……但,我坚持要跟高家的孩子一起玩。在一次大哭大闹之后,祖父只得依从我。不过,他派了家里的长工老汪保护我。老汪是个大个子,脸上有一道刀疤,有一股凶相,但他是忠心耿耿的。从此,我走到那里,老汪也走到那里,像我的一个影子。只要我和高家的孩子略有争执,老汪就会站了出来,那孩子准被老汪吓得乖乖的,我的势力更大了。

  小翠是高家的第八个女儿,那一年刚满六岁,有一对灵活的大眼睛,和尖尖的小下巴。小小的个子,比我矮了半个头。高家的孩子都不大喜欢跟我玩,一来我脾气坏,动辄就依势欺人,二来他们都怕透了老汪。只有小翠,脾气好,心眼好,只要我一叫她,她就跑来跟我玩。小模小样,怪惹人爱的。但是,我待她的态度是恶劣的,我欺侮她,害她上当。有一次,我和她在池塘边上玩,我教她拍巴掌,一面拍,一面念一个童谣:“巴巴掌,油馅饼,你卖胭脂我卖粉,

  卖到沪州蚀了本,买个猪头大家啃,啃不动,丢在河里乒乒砰!”

  才念完,我就对着她后背心死命一推,她站不住,“卜通”一声掉进了池塘里,水花四溅。我高兴得绕着池塘跑,一面拍手一面喊:“啃不动,丢在河里乒乒砰!”

  小翠在池塘里拚命挣扎,黑发的小脑袋在水面冒呀冒的,我更高兴了。可是,一会儿,就看不到小翠的黑脑袋了,只是弄混了的池塘水,一个劲儿的在冒泡泡,我吓得呆在池塘边不敢出气。幸好老汪及时出现,跳进水里去,把小翠拉上岸来,吐出了许多水,小翠才回过气来,白着一张小脸,“哇”的一声哭了。看到闯了祸,我一溜烟就跑回家去。当天晚上,祖父把我叫到他房里,告诉了我许多做人的大道理,并且罚我背三字经,我哼着背: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底下就变成了蚊子哼哼了。祖父点着头,沉吟着:

  “你记得住这几句,也算不错了,记住,人之初,性本善……苟不教,性乃迁……”他用手摸着下巴,像是突然悟出了个大道理似的,一连重复了好几次,“苟不教,性乃迁,苟不教,性乃迁……”然后,突然沉着脸对我说:

  “小苹,把这两句话解释给我听听!”

  我把身子扭了半天,吞吞吐吐的说:“这个吗?苟不教,性乃迁,苟不教,性乃迁……就是,如果狗没有叫,就是,就是……送信的没有来!”

  祖父的眉毛抬得好高,瞪着眼睛说:

  “你在讲些什么东西?”

  坐在一边的祖母,突然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为了掩饰她的笑,她慌忙站起身来,跑到后面屋里去了。祖父也会过意来,拚命眨着眼睛,忍住笑,故做严肃的说:

  “你看,你这么大了,连个三字经都讲不出来,假如我要你讲千字文,一定笑话更多了!唔!”他沉吟了一会儿,喃喃的念:“养不敬,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他猛然拍了一下桌子说:“好!从今天起,每天晚上,给我念两小时书,每天早上,给我背两小时书,先从三字经,千字文着手,然后念一点千家诗和唐诗三百首,一天都不许缺!”

  从此,我被书本限制了许多时间,这大概才算是我受教育的开始。我讨厌读书,每当祖父摇头晃脑的念着什么“云腾致雨,露结为霜,金生丽水,玉出昆冈……”我就昏昏沉沉的想睡觉。可是,祖父这次是下定决心要教我念书了。因此,不管我怎么不高兴,依然每天要被迫在祖父身边坐上四小时。我为这四小时一肚子不高兴,追踪原因,都因推小翠而起,于是,我把这一笔帐,全记在小翠身上了。从此,也就是小翠倒楣的开始。小翠成了我的出气筒,只要我心里不高兴,我就去找小翠的麻烦。小翠以她一向的柔顺来对待我,她有好玩的东西,我要,她马上给我,她有好吃的,我要,她也马上给我。有时我高兴起来,也会送她许多破旧的玩具,她都视为珍宝,把它收藏得好好的。虽然我待她不好,但她却认为我是天下最好的人。那年夏天,附近另一家大户张家的儿子从长沙回来,我叫他张哥哥,是个二十岁的青年,他在长沙读大学,十分和蔼,又晓得许多城里的东西,因此,整个夏天我就绕在他身边,缠着他讲故事,什么“罗通扫北”、“薛刚反唐”、“薛丁山征西”……听得津津有味。有一天,我和他在后山上玩,小翠来了。他突然拉过小翠,十分仔细的看她,说她长得非常漂亮。小翠高兴得脸发红,我却很生气,因为张哥哥从没有说过我漂亮。第二天,张哥哥就在后山上架了一个画架子、让小翠坐在一块石头上,帮小翠画一张像,小翠乖乖的让他画,这张画,画了一星期才完成。事后,张哥哥很高兴的对小翠说:“你这么乖,我要送一样东西给你!”

  于是,他找了一块木头,用一把小刀雕刻起来,没有几天,他做成了一个小木偶,头、手、和脚都用细铁丝联着,可以动来动去。他又用黑漆给木偶加上了头发和五官。这小玩意儿可爱极了。大眼睛画得像活的一样。小翠爱得要命。我也爱得要命。起先,我要张哥哥也给我做一个,但他马上要回长沙去念书了,没有时间做。于是,我强迫小翠把她的玩偶送给我,小翠对我向来是言听计从的。但是,这一次,她却说什么都不肯放弃这木偶。我威胁利诱全都失效之后,就开始打她,欺侮她,我扭她的手臂,扯她的头发,趁她不注意推她摔跤。她容忍我一切的虐待,不哭也不叫。可是,那木偶却始终不肯给我。一天,我正在山前的小土坡上欺侮小翠,我把她按在地上,撕扯她的头发,突然间,我的身子被人提了起来,我抬头一看,是张哥哥!他盛怒的把我丢在草地上,指着我大声责骂:“你这孩子太可恶了,我从没看过比你更自私,更乖张的孩子,你的父母怎么管教你的!”

  我从没有受过这些,我又哭又骂。老汪突然出现了,我对老汪大叫:“老汪,打死他!他打我!打死他!”

  张哥哥挺然而立,用轻蔑的眼光望着我。老汪一语不发的走过来,把我从地下提起来,扛在肩膀上,然后转头对张哥哥说:“这小姑娘早就该受教训了!”

  我在老汪肩膀上又踢又踹,大骂老汪是奸细,是混蛋,是强盗,土匪!我咬老汪的肩膀,用指甲捏他的肉,但他毫不在意,把我扛进了家里。我的哭叫把祖父母和父母都引了来,老汪把号哭着的我放在地下,向祖父说了事情的经过。当父亲听完张哥哥说的那几句话后,脸色转成了苍白,他对祖父说:“爹,没有孩子,比有一个给父母丢人的孩子总好些!”他满屋子转,找了一根鸡毛帚来。我猜到爸爸要打我了,就杀猪似的尖叫了起来,祖父对父亲厉声说:

  “我活一天,就不许你打她!”

  然后,祖父叫老汪把我扛进他的房间,父亲气得走出家门去了。到了祖父房里,祖父让我坐在书桌前面。拿了一张白纸,在纸上写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八个字,命令我把这八个字写一百遍。我想撒赖,但我觉得祖父的脸色很可怕。于是,咬着牙,我一面呜咽着,一面歪歪倒倒的写着,足足写了三小时,还没有写到一百遍,祖父说:

  “好了,我问你,你懂得这几个字的意思吗?”

  我摇头。于是,祖父对我细心的解释这几个字,解释完了之后,他抚摩着我的头,叹了口长气,低沉的、语重心长的说:“做一个好孩子,你希望别人怎么样待你,你就要怎么样待别人。”可是,这次的教训并没有把我改好,我把这次写字,和险些挨父亲的鞭子的仇恨,也都记在小翠的身上,而刻意计划如何去报复,如何强夺小翠的木偶。

  张哥哥回长沙去了,小翠失去了她的保护神,我又变本加厉的虐待起小翠来,强迫她把木偶送我。但她固执的摇着她的小脑袋,一叠连声的说:

  “不!不!不!不!不!”

  这使我发火,我对她诅咒、打她、推她,但她仍然摇着她的小脑袋说:“不!不!不!不!不!”

  没多久,我们家里油漆房子,我突发奇想,装了一罐子红油漆,拿了一把小刷子,去找小翠。我把她带到没有人的她方,威胁她交出小木偶来,否则我把她漆成一个红人。她十分害怕,但她仍然摇着她的小脑袋说:“不!不!不!不!不!”

  我按住她,真的在她手腕上,脸上,漆起油漆来,她尖叫哭喊,我已经漆了她满脸的红,她连眼睛都睁不开,号叫着跑走。我的恶作剧立刻被老汪发现了,他对我大摇其头,我却嗤之以鼻。可是,第二天,小翠就害起病来,她浑身长满了因油漆而引起的漆疮,脸上也是。乡下没有医生,她只好贴了满身满脸的膏药,看到她那美丽的小脸变成那副怪相使我恐怖。当祖父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他把我叫进他屋里,我第一次看到他那样悲哀,那样沉痛,他对我点点头说:

  “小苹,我们是太爱你了!”

  然后,他对我怒喝:“跪下。”我害怕的跪了下去。祖父拿起了一把鸡毛帚,也就是父亲上次要用来打我的那一把。走到我身边,对我没头没脑的狠抽了十鞭。我生平第一次挨打,恐惧、懊恼、疼痛,使我哭叫不已,当祖父停了鞭打,我仍然大哭,在我心目里,以为祖父永远不会爱我了。祖父打完了,对我说:

  “这是我第一次打你,希望也是最后一次!你要学习做人,更要学习爱人!知道吗?”

  然后,祖父叫老汪来,说:

  “明天你护送小翠到衡阳城里去治病,乡下的膏药治不好这种病的。”第二天早上,我正坐在院子里的台阶上发呆,小翠来了。老汪给她雇了一顶小轿子,看到她满脸膏药,浑身溃烂的样子,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噤,生怕她永远会是这副样子。生平头一次,我在内心做了个小小的祷告,祷告她快些好,快些恢复原来的美丽。小翠上轿子的前一刻,突然跑到我身边,塞了一样东西在我手里,然后上轿子走了。我低下头来,赫然发现手里是那个小木偶!我捧着小木偶,哭了!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流泪,只模糊的想起祖父说的:

  “你要学习做人,更要学习爱人!”

  “大姐,这木偶给我好吗?”小妹打断了我的沉思。

  我怜惜的抚摩这小木偶,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木偶对我的价值,它曾使我从暴戾乖张变成温柔沉静,曾使我认识了“爱”和“被爱”。如今,小翠和祖父母都陷在故乡,生死未卜,这木偶却陪着我远涉重洋,来到台湾。

  “让我们把它放在书桌上,永远看着它!”我严肃的说着,把木偶供奉在桌上。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7-06-29
  四

  晚餐端出来了,是丰盛的一桌,我们这些无用的大学生,只能帮着端端盘子,摆摆碗筷。主人显然没有准备有客光临,盘子饭碗一概不够分配,连茶杯锅盖都拿出来应用。但是,那桌菜确实漂亮,台北最豪华的统一饭店也未见得有这样美味的食品。那只被浣云称作“猫”的东西放在正中间,香味四溢,主人说:“吃吧!可惜没有牛招待你们,但这只‘狸’是你们在城市里不会吃到的。”“这是什么?”浣云没听清楚,追着问。

  “狸。一种山里的动物,台湾人说这是大补之物,我无意间打到的。”我们确实饿慌了,也顾不得客气,就都狼吞虎咽了起来。那只狸真鲜美无比,连洋山芋似乎都是别种味道,吃起来津津有味。我们的主人盛了一碗汤,把鱼肉弄碎了,细心的剔去了刺,拿到他妻子的身边。用一块毛巾,围在他妻子的胸前,开始慢慢的喂她吃东西。我好奇得忘记了吃,望着他那只粗大的手,颤巍巍的盛了一匙汤,送到她的唇边,一点点,一滴滴的把汤“灌”进去。那个女人显然已失去了“吃”的能力,大部份的汤都从嘴角流了出来,他立刻笨手笨脚的用毛巾去擦。我忍不住推开了饭碗,站起身来,走到他们身边,热心的说:“让我试试喂她,好吗?”

  他抬起眼睛来,冷冷的看了我一眼,鲁莽而恼怒的说:

  “不!你去吃你的!”一腔好意,碰了一个钉子,我怏怏然的回到桌边。宗淇安慰的拍拍我的手,在我耳边低声的说:

  “别去打扰他们,润秋。他只有靠喂她吃东西,才能证明她还是活着的。”我看看宗淇,宗淇正深深的望着我。一刹那间,我明白了宗淇的意思,而调回眼光去看我们的男女主人,我心中充满了悲凉的情绪,怎样的一种无可奈何的凄凉!他爱她,那个一无反应、一无知觉的女人!怎样的一种绝望的爱!低下头,我扒着碗里的饭粒,忽然都变得像石子一样难以下咽了。

  晚饭结束之后,我们把一扫而空的碗碟送到厨房去洗干净了。夜色已深,窗外的月光不复可见,浓厚的云层移了过来,星星纷纷隐没。我们的主人倚着窗子,看了看天,就把窗子的木板上上,回头对我们说:

  “天变了,夜里会下雨。”

  我侧耳倾听,风声十分低柔和谐,溪水潺潺的轻泻,有猫头鹰在林梢低鸣,还有若断若续的几阵蛙鼓。如此静谧而安详的夜,听不出丝毫的雨意。但是,气温似乎陡然的降低了,阵阵的寒意袭了过来,我们都找出了行囊中的毛衣,穿上后仍然抵御不了那股寒意。我们的主人穿着件薄薄的夹克,敞开着胸前的拉炼,里面是件整洁的白衬衫,他彷佛对于这突然降低的气温并不在意,只走进一排三间的另一间屋子里,取出了一条毛毯,细心的为他的妻子盖上。又提住他妻子的手臂,把她溜下去的身子抬高了些,设法使她坐得舒服。然后,他抬头望着我们,低低的说:

  “她有个很美丽的名字,叫作雅泉,雅致的雅,泉水的泉。假如你们认得二十年前的她,你们会觉得她和她的名字一样美,是一条雅丽清幽的小泉。”

  “她现在也不辜负她的名字,”我由衷的说:“她看起来仍然优雅可爱。”“是吗?”他灼灼的望着我,带着点研判的味道,好像要研究出我的话中有没有虚伪的成分。“或者你说的也是真情,”他再望望那个“雅泉”:“但,无论如何,她曾有过比现在更好的时光,更美的时光……”他陷进一种沉思之中,深锁着眉头,似乎在回忆那段更好更美的时光。室内有片刻的沉寂,我们如同被催眠般都无法言语,连爱笑爱闹的浣云也成了没嘴的葫芦。半晌,我们的主人蓦的清醒了过来,他振作的扬了一下头,突然的说:“好了,告诉我,你们是怎么迷途的?在什么地点迷途的?”绍圣开始述说我们迷途的地点和经过,怎样从山中的捷径走,怎样穿过树林,到达瀑布,和黄昏时的一段摸索。他仔细的倾听着,然后,他从里间房子里取出了纸笔,画了一个地形简图,指示我们现在的地点,和那条小溪,说:

  “你们兜了一个大圈子,所谓的瀑布,就是这条小溪下游几里路的一个陡坡,如果你们沿着瀑布的岸边向上游走,大概不要一小时,就可以走到我这儿。我这里是一个山谷,小木桥是向外边的唯一通道,如果越过我这座小屋,再向山里深入,就要翻越整个山头才能穿出去,步行的话起码三、四天。林场的蹦蹦车路线是这样的——”他在图上画了出来,又把有招呼站的地方也画出来,下结论的说:“明天,你们只有走过小桥,沿下游折回瀑布,再穿出去。好吧,今晚早些睡,明天我送你们回去!”他站直身子,走到里间屋里,我们以为他在安排睡处,但他走出来时,却拿着纱布药棉和消毒药膏,对绍圣命令似的说:“过来,假如你不想让手臂上的伤口发炎溃烂的话,还是包扎起来吧!”“让我来好了!”浣云本能的说了句。我们的主人看了浣云一眼,没多说什么,就把纱布药棉递给了浣云。他自己却唤来了他那只闷声不响,而惯于突击的狗,仔细的审视着它脚上的伤,喃喃的说:“我们的客人真和善呀!来自城市里的大学生?还是野蛮民族?”我和宗淇交换了一瞥,想起刚刚进来之前,绍圣还说这是个野蛮民族的居处,现在竟被认为是野蛮民族,不禁暗中有种失笑的感觉。他给他的狗也涂上了药膏,拍拍它的头,它就乖乖的伏到桌子底下去了。他站起身,再燃上一支蜡烛,举着烛火说:“来吧,两位小姐睡在里间,我把我们的床让给你们睡,两位先生委屈点儿,用稻草铺在厨房地上将就一夜吧!”

  “噢,先生,”我说:“我们也可以睡在稻草上,不必占据你们的床,尤其你太太正病着。”

  “别多说,”他用决断的、不容人反驳的语气说:“我和雅泉可以睡在躺椅上,她是经常睡在躺椅上的。”说着,他把我和浣云引向了那间卧室,那是间简单而整洁的小房子,有一张小桌子和几把木椅,还有一张简陋的木床。把蜡烛放在桌上,他把窗子都关好了,从床上取走了两条毛毯,对我们深深的看了一眼说:“好了,再见,两位小姐,希望你们睡得舒服。”他走出房间,关上了房门。

  我对浣云看看,整晚上,她都反常的沉默。我在床沿上坐了下来,被单下垫的是稻草,簌簌作声。一层懒洋洋的倦意对我卷了过来,和衣躺在床上,我说:

  “来吧,浣云,早些睡吧,我累极了。”

  浣云走过来坐在床沿上,用手抱住膝,呆呆的不知道在沉思些什么。我问:“想什么,还不睡?”“想我们这个主人——”她愣愣的说:“和他的妻子。他怎能和这样一个已无任何感情思想和意识的人生活在一起?”

  “别想了,”我说:“他似乎生活得很满足,他保护并照顾她,就是他的快乐。”“我想——”浣云慢吞吞的说:“他是个伟大的人!而且,他不是个普通的人——他有学问、思想、和深度。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住在深山里。”

  “为了他的妻子,”我说:“山上的空气对她相宜。”

  吹灭了烛光,我们躺在床上。瞪视着黑暗的屋顶,听着夜色里的松涛和泉声,我有很久没有睡着,虽然倦意遍布四肢,睡意却了然无存。我听到外间屋里有一阵折腾,接着,烛光也灭了,显然,我们的男女主人和两位男伴都已入睡。过了许久,浣云幽幽的说:“润秋,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原来她也没有睡着!我沉思,摇了摇头,有些迷惑。

  “我不知道。”我说。“像你和宗淇吗?”她说:“你们在相爱,是不是?我羡慕你们!而我,说真的,我很喜欢绍圣,但我无法漠视他的缺点。”“人都是有缺点的,”我说,不安的翻了个身。“别羡慕别人,每个人都有你看不到的苦恼,我和宗淇也有我们的矛盾。”叹了口气,我说:“别谈了,睡吧!明天还有的是山路要走呢!”

  我们不再出声。窗外起风了,小屋在风中震撼,窗棂格格有声。夜凉如水,裹紧了毛毯,我听到外间屋里,我们男主人的鼾声如雷。一会儿,鼾声停了,一阵椅子的响动,他在翻身。接着,是阵模糊不清的呓语,喃喃的夹杂着几声能辨识的低唤:“雅泉……雅泉……雅泉……。”

  呓语停止,鼾声又起了。我阖上眼睛,睡意慢慢爬上了我的眼角,我不再去管那风声、泉声、和呓语声,我睡着了。

  一夜雨声喧嚣,如万马奔腾,山谷在风雨中呼号震动,小屋如同飘摇在大海中的一叶扁舟,挣扎摇撼。我数度为风雨所惊醒,又数度昏昏沉沉的再入睡乡。外间屋中寂无所动,大概这种山中风雨对我们的主人而言,已司空见惯。小屋看来简陋不堪,在雨中却表现了坚韧的个性,没有漏雨,也没有破损,我迷迷糊糊的醒来,立即就放放心心的睡去。

  雨,是何时停止的?我不知道。只知道当我醒来时,已经满屋明亮,浣云的一只腿压在我的身上,怀中抱着个枕头睡得正香。我轻轻的移开了她的腿,翻身下床,走到窗子旁边,推开了那两扇木窗。立即,明亮的阳光闪了我的眼睛,一山苍翠,在阳光下炫耀出各式各样的绿。经过一夜雨的洗涤,山谷中绿得分外清亮,所有的树叶小草都反射着绿光。我闭上眼睛,深呼吸了一下,吸进了满胸腔的阳光,满胸腔的绿。

  浣云在床上翻身、转动、打哈欠。接着,像弹簧般跳了起来。“怎么?润秋?天亮了?”

  “岂止亮了?”我说:“太阳都好高好高了!”

  她跑到窗口来,大大的喘了口气。

  “好美好美!”她叫。又转头望着我,问:“昨天夜里怎么了?一夜吵吵闹闹的全是声音。”

  “雨。”我说:“你睡得真死,那么大的雨都不知道。”

  “雨?”她挑挑眉,“山谷里找不出雨的痕迹嘛!”整整衣服,她说:“我们该出去了吧?别让主人笑话我们的迟起。今天还要赶去和小朱他们会合呢,他们一定以为我们失踪了。”

  拉开房门,我们走到外间屋里,一室静悄悄的阳光,窗子大开着。我们的女主人清清爽爽的坐在椅子里,头发梳过了,整齐的垂在脑后。肩上披着件毛衣,下半身盖着床毛毯,那只名叫威利的狗,像个守护神般躺在她的脚前,疑惑的望着我们。桌上,放着好几杯乳汁,还有一锅食物。杯子下压着一张纸条。整个屋子内,没有男主人的踪迹。

  我走到桌子前面,拿起那张纸条,上面写着几行龙飞凤舞的字:

  “你们今天走不成了,木桥已被激流冲毁,只有等水退后涉水过去。杯中是羊乳,锅里是红薯,山中早餐,只得草草如此。餐后请任意在山中走走,或陪伴我妻。我去打猎,中午即返。

  老王于清晨”

  我抬起头来,看着浣云。

  “什么事?”她问。“我们陷在这山谷里了,”我说,把纸条递给她。“桥被水冲毁了。”我走到厨房门口,奇怪着我们那两位男伴在何处?推开厨房的门,我看到屋子的一隅,堆满了稻草,而我们那两位英雄,正七零八落的深陷在稻草堆里,兀自酣睡未醒。

  “嗨!这两条懒虫!”浣云也跑到厨房门口来,用手叉着腰喊:“居然还在睡哩!叫醒他们,大家商量商量怎么办?”

  “还能有什么办法?”我说:“现在只有等待——这真是一次奇异的旅行!”

  五

  早餐之后,我们四个人到溪边去凭吊了一下冲毁的小木桥。一夜豪雨,使一条窄窄的小溪突然变成了浊流奔泻的大河,那条脆弱的小桥,支柱已经折断,木板只有小部分还挂在桥上,大部分已随波而去。看到这样的水势,绝不敢相信这就是昨夜那条浅浅的小清流。我们几个面面相觑,都知道今天想离开这儿,是绝不可能了。浣云瞪了绍圣一眼,说:

  “好吧,都是你带路,带成了这种局面!”

  “别怪我!”绍圣说:“假若不是你逞能要走捷径,又何至于如此?”“总算还好,”我笑着说:“昨夜没有露宿野外,否则,不被淋成落汤鸡才怪呢!”“如果露宿哦,”宗淇说:“恐怕我们的命运也不会比这个小桥好到那儿去。”从桥边折回小屋,面对着那个不言不语不动的女主人,大家都有些百无聊赖。宗淇和绍圣看到了屋角的钓鱼竿,立即动了钓鱼的念头,拿着鱼竿,他们到水边去了。我巡视了一下小屋四周,羊群已经放到山里去了,只有几只母鸡在屋前屋后徘徊。看情形,我们的主人一定完全过着农牧的生活。隐居在这深山里,我奇怪,他会不会也有寂寞的时候?

  在那个瘫痪的病人身边,我试着去触摸她,试着和她说话,但她一无所知,她只是一个还呼吸着的“人体”。我想起宗淇说的“活尸”两个字,心中无限悲凉,这样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呢?连自己“活着”,都无法体会,那不是等于已经死亡了吗?走到我们昨夜的卧房里,浣云正无聊的躺在床上,瞪视着屋顶。我在桌前的椅子里坐下。顺手拉开了桌子的抽屉,完全出于无聊,我随便的翻了翻。

  抽屉中有许多本书,纪德的《窄门》、屠格涅夫的《猎人日记》、拉马丁的《葛莱齐拉》……我深思的用手托住下巴,我们的主人,应该有很丰富的精神生活呀!忽然,我的视线被一个装订得很精致的小册子所吸引住了,拿起了那本册子,我看到封面上有几个娟秀的字迹:

  “雅泉杂记——民国四十五年”

  推算下来,是七年前的东西了。我带着几分好奇,翻开了第一页,跃入眼帘的,是一阕荡气徊肠的词:

  “彤云久绝飞琼宇,人在谁边?人在谁边?

  今夜玉清眠不眠!香销被冷残灯灭,

  静数秋天,静数秋天,

  又误心期到下弦。”

  翻过了这一页,我不由自主的一页页的看了下去。这是一本类似日记的东西,但,并没有记载日期,只是零零碎碎的记了一些杂感。使我惊奇,而吸引我看下去的,是其中那份丰富的感情和浓重的哀怨。一时间,我忘记了记这本东西的人就是外间屋里那具“活尸”,也忘了我们正被困在一个深山的山谷中,而贪婪的捕捉着那些句子和片段:

  “人,如果仅仅为活着而活着,岂不是一项悲哀?最近,我一日比一日发现,我活着的目的已经没有了。步入了中年之后的我,竟还有少女追求爱情的那种梦和憧憬,可羞!但,把这份憧憬抛弃,我就什么都没有了。那么,我还为什么而活着呢?”

  “他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了,不知道正流连何方?我发誓不再对他的行踪关怀,男人,有他自己的世界,不像我必须生活在幻想里。让他去我行我素吧,我不能再过等待、期盼、渴望,而失望、绝望的日子!

  多么长久的等待!从十八岁到今天!世界上还会有比我更耐心的女人吗?等待她的爱人十几年之久!”

  “拉马丁的诗里说:‘我渴望爱情如饥如渴!’在我这样的年龄,还有这种渴望,真太滑稽了!但是,天啊,我有生命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过一天爱情!假如有一天,我能真正的得到爱情了,我死亦瞑目!

  他回来了,酒气、嘻笑,满不在乎。捏捏我的下巴,他调侃的问我又作了几首新诗?我为我自己不争气的眼泪生气,他笑着喊:‘眼泪啊,诗啊,词啊……简直要命!’皱紧眉头,叹口气,他把身子重重的掷在床上,立即呼呼大睡,把一个寂寞的,充满泪的夜抛给我。”

  “他说:‘你知不知道你已进入中年?别再眼泪汪汪作少女姿态,好不好?’真的,我不再哭了!不再为他浪费一滴眼泪!不再期望等待!那怕他十年八年不回来,我决不再想他!决不!”

  “我恨我自己不能不想他,我恨我自己不能不爱他!又是多少天了?我独拥寒衾,在无眠的夜里编织我可悲的梦——或者有一天,他会真正的来关怀我了,会有那么一天吗?”“‘梦魂只在枕头边,几度思量不起!’人啊,你在何处?任何一个女人都比我好吗?还是厌倦我的诗和眼泪?”

  “昏昏沉沉的白天,昏昏沉沉的黑夜,我这样昏昏沉沉的度过十几年了!梦魂颠倒,颠倒梦魂,神思恍惚,恍惚神思……何年何月,我能从这可怕的感情中解脱?”

  “他回来了。我收起了眼泪,满腹凄苦的欢欣,强整笑容,他喜欢带笑的脸!捧上一碗他爱吃的莲子羹,刚尝了一口,他说:‘太甜了,难以下咽,像你的人!’把莲子羹整碗倒掉,我坐在厨房里,笑容消失,眼泪复来。——噢,我恨他!”“我是那样恨他,那样恨他!但是,为什么不回来呢?我将等待到何年何月?何年何月?难道我必须要永远陷在这种煎熬之中吗?”“……”

  整本册子,记载都是类似的东西,我读到了一个闺中怨妇的凄凉史。从头看到底,我说不出来心中是何滋味。我能体会那份无可奈何的感情,而更恨那个薄幸的丈夫。坐在桌子旁边,我捧着册子,默默沉思。直到浣云走来惊动了我:

  “你在看什么?”她问。

  “一本杂记,关于我们的女主人。”我说,把手中的册子递给浣云。然后,我轻轻的走出来,搬了一张凳子,放在我们的女主人身边,我就坐在那儿望着她。她依旧静静的坐着,静静的瞪视着前方。“雅泉。”我喃喃的念她的名字,注视着那张苍白而安详的脸。“雅——泉。”我再重复了一句,用手轻轻的触摸着她的手背。她一无所知,一无所感。我叹息,低声的说:“无论如何,你总算解脱了。而世界上,还有很多解脱不了的人呢!”一刹那间,我不再觉得这条生命的可悲了,可悲的,或者是那个有知有觉的丈夫。浣云走到我身边来,也呆呆的望着面前的女人,然后,她低声的说:“你认为她笔下的那个‘他’是我们的男主人吗?”

  “当然。”我说。“他不像个薄情的人,他看来那么温存而有耐心。说实话,我欣赏那个人,有个性,有涵养,又充满了人情味。”

  “我也欣赏他。”我说,站起身来:“他在赎罪,为以前的疏忽而赎罪。可怜,她竟完全不能体会了。”

  “可怜的不是她,”浣云说:“是她的丈夫。”

  “不错,”我点点头,凝视着浣云。在这一瞬,我忽然觉得浣云变得成熟了。我蹙蹙眉,暗中奇怪她那飞扬浮躁的一团孩子气,是什么时候悄悄的脱离了她?拉住她的手,我说:“我们出去走走吧!阳光那么好!”

  沿着小屋门口的山路,我们向后面耸立着的山野中走去,路边的山坡上,开着无数朵白色的小花,还偶尔点缀着一串粉红色的钟形花朵。我无意识的边走边摘,握了一大束叫不出名字来的野花,红的、白的、蓝的、紫的——还有些卷曲成钩状的羊齿植物。浣云走在我身边,不时帮我采下一枝红叶,或一片奇形怪状的小草,加进我的花束中来。我们都十分沉默,除了采摘花草,和浏览四周景致之外,谁也不开口说话。阳光和煦而闪亮,天空蓝得耀眼,山中树木参差,树梢上垂着云雾。我们走着走着,不知不觉的深入了山中,上了一段山坡,又穿过一片树林,山上由于隔夜的雨,仍然泥泞。我们在一块山石上坐了下来。我玩弄着手里的花草,浣云却没来由的叹了口气。“怎么了?你?”我问。

  “我也不知道怎么,”她闷闷的说:“好像心胸里被什么乱糟糟的东西胀满了,说不出来的一股酸酸涩涩的味道。”

  “因为我们的男女主人吗?”

  “不止他们,还有——”她停住了。

  “绍圣?”我问。“是的,可能是绍圣,”她拔了一把小草,张开手指,让小草从指缝中滑下去,“我们常常会对喜欢的人特别挑剔,是吗?”“可能,”我想起宗淇。“不止挑剔,而且苛求,不止苛求,还会彼此折磨。我们都是这样。”沉思了一会儿,我用牙齿咬住一根细草,又把它吐掉。“或者,我们折磨对方,是因为知道对方爱自己,人常常是这样幼稚的。”

  浣云默然了,靠在身后的大树上,她深思的仰视着山头的云霭,和阳光透过云层的那几道霞光。我也默默不语,把手中的花束送到鼻端去轻嗅着,一股淡淡的幽香,薰人欲醉。模模糊糊的,我想着我们的男女主人,想着绍圣和浣云,宗淇和我……以及人类亘古以来的,复杂不清的感情问题。四周静悄悄的,大地在阳光下沉睡,风在林间轻诉,奔湍的溪流声已不可闻,或者水已经退了很多了。不过,奇怪,我并不十分渴望离开这个山谷了。

  “嗖!”的一声轻响,有个竹片从树丛中飞来,一下子击中了浣云的额角。突来的变故使浣云大吃了一惊,我也吓了一跳。从石头上跳起来,浣云摸着额头说:

  “是什么?蛇吗?”她仰头望着上面浓密的树叶,找寻蛇的踪迹。“哈哈哈哈!”树丛中传来一阵大笑,接着,绍圣和宗淇拿着钓竿,从树林里走了出来,绍圣笑弯了腰,一面说:“看你们那副专心一致,参禅悟道的样子!弹根竹片吓唬你们一下!到底是女孩子,胆子那么小!”

  “又是你!阴魂不散!”浣云气呼呼的破口大骂:“你以为别人喜欢和你开玩笑是不是?看到你这副猴儿崽子的样子就有气!”“有气你就别看!”绍圣说:“不要自以为长得漂亮!我又不要娶你!”“怎么了?”宗淇说:“你们两个见了面就要吵架?”

  “这叫作不是冤家不聚头嘛!”绍圣咧咧嘴,又恢复他嘻笑的态度。“谁和你是冤家!”浣云旧气未平,新的气又来了:“你说话小心点儿,别以为人家欣赏你的嘻皮笑脸,恶心!”

  “你也别太盛气凌人了!”绍圣也勾出了几分真火:“你不欣赏你就滚开!我又不是嘻皮笑脸给你看的,自作多情!”

  “好了好了,”宗淇说:“绍圣,看在别人昨天给你裹伤的份上,也不该说这些伤感情的话!”

  “我给他裹伤!”浣云不知道那儿跑出来的委屈,眼圈陡然红了,眼泪就盈然欲坠。哑着嗓子说:“我瞎了眼睛才会给他裹伤!”宗淇推了绍圣一把,低低的说:

  “傻瓜!还不去道歉!”

  说完,就拉了我一把,退到另一棵大树底下,说:

  “这一对真要命!”我笑笑,没说话。宗淇默默的望着我,也微笑着,我们就这样对视了一段长时间。然后,他伸过手来,用手指绕着我的一绺头发,轻声的说:

  “希望有一天,能和你远离人类,也卜居在这样的山中。”

  我想起小屋里的女主人,陡的打了个冷战。宗淇奇怪的望着我:“怎么了?”“没什么,”我说。“你们不是去钓鱼的吗?怎么又跑到这边山里来了?”“没有鱼,水太急了,我们就到山里来散步。”他抓住我的手,审视我:“还为我表妹生气?”

  我摇摇头,轻声的说:

  “没有。可能我从没有为她生过气。”望着另一棵树底下的绍圣和浣云,我说:“浣云哭了,他们还在吵架吗?”

  “其实,绍圣爱浣云爱得发疯,”宗淇说:“浣云有的时候太不给绍圣面子了!”“浣云也爱绍圣,”我说,“是绍圣太粗心,太疏忽,太不了解女孩子!”拉着宗淇的手,我们向绍圣那边走去:“去劝劝他们吧,这次旅行已经够不顺利了,还要一路吵吵闹闹。”

  我们走了过去,浣云在哭,绍圣皱着眉站在一边,不动也不说话。我们正要开口劝解,山里面突然飘来了一阵歌声,声调粗犷而雄厚,咬字十分清晰。浣云忘了哭泣,抬起头来,愣愣的望着那浓密的树丛,绍圣也出了神,宗淇喃喃的说:

  “听那歌词!是朱敦儒的句子!”

  于是,我听明白了,那句子是:

  “堪笑一场颠倒梦,原来恰似浮云。

  尘劳何事最相亲?

  今朝忙到夜,过腊又逢春。

  流水滔滔无住处,飞光忽忽西沉。

  世间谁是百年人?

  个中须着眼,认取自家身!”

  随着歌声,我们的主人出现了,他肩上扛着猎枪,手里提着三只又肥又大的山鸡。看到了我们,他愉快的举举手里的猎获物,笑着说:“一个早上玩得好吗?我的客人们?你们的运气实在不坏,这山里的山鸡并不多,却给我一下子打到了三只。今天的晚餐又该丰富了!”我望着这衣着随便,而面貌深沉的男人,他脸上有着慧黠的表情,嘴角又带着他那惯有的嘲讽味道。于是,我明白了,他一定早就在这树丛的某个地方,听到了我们全部的谈话和争吵,至于那支歌,他是有意唱给我们听的。

  “好,来吧!我们应该去准备午餐了,你们来帮忙怎样?希望你们的烹饪技术能够比昨天进步一点!”我们的主人愉快的说着,领头走向了山谷的小屋。

  六

  午后,我们的主人把他的妻子搬到小屋外面来,让她晒晒太阳。绍圣和宗淇到溪边去勘察了一下水势,回来报告水已经退了很多。我和浣云搬了凳子,坐在女主人的身边,静静的享受着山里的阳光和下午。厨房中,山鸡已经去了毛,剖了肚子,炖在炉火上,香味四溢。

  “她曾经是个很好的厨子。”我们的主人说,双手抱在胸前,两眼深深的凝视着他的妻子。

  “尤其会做莲子羹,是吗?”浣云冲口而出的问了句,她立即发现了失言,却张着嘴无法把这句话收回去。

  我们的主人锐利的盯着我和浣云,我横了横心,还是招认的好。“抱歉,”我说:“我们无意间看到一本雅泉杂记。”

  他的身子动了动,浓眉微蹙,然后,他低低的说:“是吗?你们看了?写得不坏,是不是?她在文学和艺术方面都有些天才,她最大的错误是嫁给了我。”

  “她怎么会嫁给你的?”浣云问。

  “因为我追求她,她那年只有十八岁。”

  “你追求她,为什么婚后又对她不好呢?”我接口问。

  “我追求她的时候并不爱她,娶了她之后也没有爱她。”

  “那么你为什么要追她?”

  “因为追求她的人太多了,她是沈阳城中著名的闺秀,我好强,认为追不到她不配做英雄。”他苦笑的抬起头来,望着我和浣云:“怎么?你们想探索些什么?”

  “不,没有什么,”我说。“仅仅是好奇。”望着雅泉,我可以想像十八岁的她是副什么样子。她嫁了一个她爱的男人,而那男人却从没有爱过她,多么凄苦的一生!

  我们的男主人把她的妻子的衣服整了整,又细心的拢了拢她的头发,怜惜的望着那张苍白而憔悴的脸庞。他注视得十分长久,接着,却颓然的叹了口气。

  “她一直希望搬到山上来住,没有别人,只有我和她,她一生盲目的追求爱情,天真的认为爱情的领域里应该什么都没有,只有彼此!她不知道人生是复杂的,除了爱情,还有许许多多东西。一直到她瘫痪,丧失神志和一切的时候,她都天真得像个孩子——像个要摘星星的小孩。”

  “你否决了爱情,”我抗议的说:“你的意思是说,人生没有爱情,所有的爱情,都像天上的星星?”

  “我没有否决爱情,”他淡淡的说:“只是,很少有人能了解爱情,爱情不是空空洞洞嘴上喊喊的东西,是一种心灵深处的契合和需求。雅泉,”他摇头,眼光朦胧如雾,蹲伏在他妻子的脚前,他握住了她的手,柔声的说:“感谢天,她已经不再自苦!”我望着他,不十分能了解他的话中的意思,他到底是赞美爱情还是否决爱情?他到底是爱他的妻子,还是不爱他的妻子?沉思片刻,我说:“如果你以前多爱她一些,她不是能快乐幸福很多吗?”

  “你怎么知道?”他站直身子,深深的注视我。“凡是陷在爱情中的人,都会自寻烦恼。你还是个少女,如果我观察得不错,你不是正在自寻烦恼吗?”

  我的脸发热。“你仍旧在否决爱情,”我说:“真正的爱情是快乐、恬静、而幸福的。”他嘲讽的笑笑。“真正的爱情?不错!人,很少能把握住自己手中的东西,在我们得到的时候,我们会轻易的失去它。你看过没有争执,没有烦恼,没有嫉妒和苛求的爱情吗?看过吗?告诉我。”

  我困惑的摇摇头。“对了,就是这样。许多人都有爱情,却苛求、争执、不满、嫉妒……最后,用爱情来折损了爱情!何等可悲!雅泉是个好女孩,但她也惯于用爱情来折损爱情,凡是有情人,都有这个毛病。”我不语,望着远方的云和天,我觉得有些被他的话转昏了头。浣云用牙齿咬着手指甲,脸上显出完全困惑的神情。而我们的两位男伴,是更加迷糊和不解了。宗淇走过来,微笑的看着我们说:“怎么?你们在上课?讲解爱情?”

  我们的男主人笑了,他走过我们的身边,拍了拍宗淇的肩胛,语重心长的说:“把握你手里的东西,年轻人!珍惜它,别磨损它,保护它,别挑剔它!那是最脆弱的东西,而且,它十分容易飞走。”

  说完,他迈直走入了屋里。宗淇咬着嘴唇,注视着他隐进屋内的背影,着魔似的不动也不说话。好半天,他才突然清醒过来,望着我纳闷的说:

  “他是谁?”“我不知道,”我摇摇头。“但是,我们知道他说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黄昏来临了,晚风中开始带着凉意。我们的主人把他的妻子抱回了屋里,用毛毯盖住她的膝,又细心的喂她喝了杯开水。看他如此温柔的待他的病妻,使人无法相信他曾是个薄幸的丈夫。站在窗前,他眺望着窗外的景致,低沉的说:

  “黄昏的天空,千变万化,云的颜色,瞬息间可以幻出无数种。假如你不是生活在山里,你可能一辈子都不了解什么叫黄昏?什么叫清晨?甚至于,什么叫白天?什么叫夜晚?想想看,每个人的一生,会经过多少个黄昏和清晨,但都被我们疏忽过去了,以为它太平凡,就不会明白它有多美?”他回过头来,似有意又似无意的看了我一眼,惘然的一笑说:“我们刚刚讨论过爱情,是不是?这也是一样的道理。人,常常是在幸福中而不知幸福,失去了再加以惋惜。你珍惜过你每一个黄昏和清晨吗?相信你没有。只要你明天还可以再得到,你今天就不会去重视它。如果有一天,你突然间再也得不到了,你就会明白失去的有多美好!”他走到他妻子的身边,凝视她,咬咬牙加了一句:“人是贱的!”

  转过身子,他走到厨房里去了。

  羊群回来了,我们帮主人关好了它们,又饱了鸡。晚餐的时候,我们的主人取出一瓶高粱酒,在山中,这该算是十分名贵的了。举起杯子,他对我们点点头,一仰而尽,豪放的说:“干了你们的杯子!朋友们,明天下山后,你们不会再来了。意外的迷途,一夜的豪雨,造成了短暂的相聚,值得珍惜,也值得庆祝,说实在的,我欢迎你们的拜访。在山里,虽然有山木草石的陪伴,但却非常非常的寂寞,你们使我又回进了人群里。”“如果你觉得寂寞,”浣云说:“为什么不下山?”

  “雅泉一直希望在山上,”他凄凉的笑着,望着他的妻子。“她常说,如果能生活在山谷中,只有我们两个人,她要叫它作梦之谷。我选择了这个山谷,卜居下来,这是我们的梦之谷。我不能离开这里,我要陪着她。”

  “请原谅我问一句,”宗淇说:“如果有一天,你的太太去——去世了,你预备作何打算呢?”

  “我?”他有些迷惘:“我没有想过。或者,我还会住在这里。”“这是不对的!”我忍不住的说,酒使我有些激动。“你实在犯不着如此,你根本在折磨你自己。陪伴着这样一个毫无知觉的人,生活在这荒凉的深山里。你以为这样做就为自己以往的疏忽赎了罪?事实上,你的太太根本就不了解你为她做了些什么,你这样不是完全没有意义吗?”

  “你错了!”我们的主人微笑着说,看来平静而安详,只微微带着几分无可奈何的凄凉。“我没有意思要‘赎罪’,我根本不认为自己有罪,我悲哀的是,当她变成这样之后,我才发现我在爱她,根深蒂固的爱。于是,忽然间,她以前说过的,我认为是傻话的,全成了真理。住到山里来,现在已不是她的愿望,而是我的!”他再度举起杯子:“来吧!别谈得那么沉闷,为我们的梦之谷干杯!”

  “为世界上最难解释的‘爱情’干杯!”宗淇说。

  “为天下有情人干杯!”绍圣说。

  我们喝空了杯子,吃尽了盘子,酒,染红了每个人的脸,大家都有些儿激动和忘形。我们的主人沉坐在他妻子的脚前,把头埋在她的裙褶里久久不动。浣云流了泪,紧紧的靠在绍圣的肩头。我和宗淇相对而视——再没有一个时候,我们的心灵这样的融会交流。我知道,我和他直到此刻,才真正的彼此相爱。夜深了,我们的主人仍然埋头在雅泉的裙褶里。我凝视着他们,雅泉,她渴望的爱情终于来了,只是,何其太迟!没有惊动他们,我们悄悄的撤去了残羹和碗盏。熄了蜡烛,分别回到厨房和卧房里去睡觉。这一夜,我们都睡着得很迟,心中涨满了酸涩而凄苦的感情。

  清晨起来,依旧是那么好的阳光。桌上,我们的主人留了一张地形简图和纸条,上面是潦潦草草的几句话:

  “再见了,年轻的朋友们!水已退,请涉水过去,按地形图去寻路,相信你们不会再‘迷途’了。珍惜你们已有的,则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是梦之谷。是吗?

  祝福你们,恕我不送。”

  我们默默的站了几分钟,然后一一的向我们的女主人告别,虽然她听不见,我们仍然致意殷切。我把昨日的那一束花,放在她的胸前,她看来像个年轻的新娘。

  很快的,我们上了路,涉过了浅浅的小溪,沿着溪边的小路,我们沉默的走着,一小时后,我们来到前日的小瀑布前面。回头凝望,梦之谷早已不复可寻,烟霭腾腾中,绿树青山,重重叠叠。极目望去,云山苍苍茫茫,深不可测。

  “我像做了一个梦。”我说。

  “我也是。”宗淇说。我们手挽着手,慢慢的向前走去。前面几码处,浣云和绍圣正相倚而行,像重叠的两个人影。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四、深山里



  一

  我们在山上迷了路。所谓我们,是两男两女,男的是绍圣和宗淇,女的是浣云和我。说起这次迷路,无论如何,都应该浣云和绍圣负责。本来,我们一大群二十几个同学都走在一起的,海拔一千七百多公尺也没什么了不起,太阳很好,天气凉爽如秋,大家一路走走唱唱都很开心。路,早有前人走出来了,我们不过是踏着前人的足迹向前迈进。和上山前想像的要吊着绳子爬过岩石,拿着刀子砍树枝葛藤开路,在荒烟蔓草里摸索途径的情况大不相同。发起这次旅行的小朱,穿着特制的爬山鞋,一路上嘻嘻哈哈的拿我们这几个女同学取笑。事实上,山路一点儿也不难走,我们一共有六个女同学,没一个落在男同学的后面。浣云还时时刻刻冲得老远的站着,等那些男同学。或者,干脆在树底下一躺,把草帽拉下来盖在脸上,等别人走近了,她才推开草帽,故意打个哈欠,揉揉眼睛说:“怎么?你们才到呀?我已经睡了一大觉了。”

  就因为浣云太淘气,我们才会和大队走散,而迷失在深山的丛林里。事情是这样,早上,大家从林场出发后(这已经是我们在山上的第二天,本来,山上有林场登山的蹦蹦车和缆车,但,我们存心爬山,所以并不乘山上的交通工具,而徒步上山。晚上,就在林场的招呼站投宿。)我们走到中午,吃了野餐,继续前进。由于小朱问了一句:

  “小姐们吃得消吗?”浣云不大服气,昂着头,她大大的发起议论来,批评这条山路简直太好走了,又“不过瘾”,又“不够味儿”,那儿像爬山?和走柏油马路也差不了太远!她一个劲儿的穷发牢骚,信口开河的滥肆批评,图一时口舌之快,结果害我们吃了大苦头!当时,我们正走出一座小树林,眼前的路宽阔而整齐,是林场修的木柴运输道。在这条路的旁边,有一条窄窄的、陡陡的,坎坷不平的羊肠小径,深幽幽的通进一个树林里。也是小朱讨厌,不该指着那小径说:

  “这是条上山的捷径,不过难走极了,许多地方路是断的,又陡又危险。我爬过五次这座山,有一次就走了这条路。浣云,你有种哦,别嘴巴上叫得凶,你要是敢从这条路上去,就算你伟大!”小朱和绍圣都参加过什么登山协会的,对这座山都早爬熟了。浣云被小朱一激,顿时跺跺脚,毫不考虑的说:

  “谁不敢?不敢的人是孙子!我就走这条路上去,到林场招呼站等你们!”“别开玩笑!”小朱看出事态严重,他是领队,出了差错他得负责,立即换了口气,警告的说:“那条路不是你们小姐可以走的,摔死了没人收尸。”

  小朱是个最不会措辞的人,一句话说得浣云火冒十八丈,大跳大叫的说:“我就走这条路给你看!我今天走这条路走定了!包管不要你收尸!”说着,她转头看看我,命令似的说:“润秋,你和我一起去,让他们这群自命不凡的窝囊废看看我们的本领!”我望望那条路,可没这份勇气跟着浣云冒险。但,浣云的牛脾气一发就不可收拾,她愤愤的望着我说:

  “怎么,你不去?好!你不去我就一个人去!别以为我一个人就不敢走!”为了表示她的决心起见,她把大草帽的帽沿狠狠的向下拉了一下,把水壶的带子往肩膀上一甩,大踏步的就跨上那条小路。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跟了过去,绍圣就挺身而出了。他嘻嘻哈哈的往浣云身边一站,满不在乎似的说:

  “看情形,还是让我陪你走这一趟吧,我是识途老马,跟了我没错!”“谁要你陪?”浣云的下巴朝天挺了挺,轻轻的又加了一句:“阴魂不散!”宗淇绕到我身后来,碰了碰我,对我使了一个眼色,我知道他是不放心绍圣和浣云。他们之间的微妙和矛盾只有我和宗淇了解得最清楚,如果真让他们两个一路走的话,谁都无法预料会发生些什么事,两个人都是火爆脾气,又都孩子气十足,假如在路上动起武来,打破了头都不算稀奇。宗淇望着我,低低的问:“怎样?和他们一路走吧?”

  我虽然不愿和大队走散,但,为了浣云,也由于宗淇,他显然很希望我能走那条小路,或者,他也有什么话要和我谈。于是,我点点头,向绍圣说:

  “你真认得路?”“反正不会把你们带到印度去!”绍圣笑嘻嘻说:“走吧!条条大路通罗马!别那么多顾忌!这座山,我闭着眼睛都摸得到那儿是那儿!你担什么心呢?”

  真的,他们登山协会的人根本就不认为这座山有什么了不起,海拔两千二百多公尺,他们看来就像个小土坡一样。我是太信任绍圣的“经验”了。就这样,我们四个人离了群,走进了那原始的莽林和深山里。

  一开始,我们穿过一座小森林,从林木的种类上看,这儿还没有进入针叶林带,树木多属于阔叶树。小路陡而峻峭,全是石块和大树凸出的树根,走来非常艰苦。比起林场修的路,真有天壤之别。但,树林内暗沉沉的,古木参天,而蝉声起伏,除了风声蝉声,和偶尔响起的一两声鸟鸣外,林内就充满了一种原始的,自然的寂静,有股震慑人心的大力量,使人觉得自身出奇的渺小。浣云在一块大岩石上站住,双手叉腰,上下左右的看了看,高兴的叫着说:

  “对呀!这才叫爬山嘛!真过瘾!”

  林内的地上,积满了成年累月没有人清扫的落叶,在那儿自顾自的坠落和萎化。岩石上遍布青苔,证明了长久没有行人经过。宗淇在我耳边低声说:“这种滋味也很特别,好像和人的世界已经隔离了很远很远了。”真的,耳边听到的是风声树声,眼前看到的是绿叶青藤,我已经把城市忘得干干净净了。浣云拾了一根树枝,用来作拐杖,一面爬着山,还一面拿树枝击打着身边的树叶,或者往草丛里乱捅一阵。绍圣说:

  “你这是干嘛?”“赶蛇!”“去你的!”绍圣说:“这山上根本没蛇,到了一千五百公尺以上,蛇都不来了,因为天气太冷。而且,林场修小铁道啦,伐木啦,早就把蛇祖宗、蛇姑奶奶都赶下山去了!”

  “见你的鬼!”浣云不服气的喊:“你以为你懂得多是吧?山上没有蛇,什么地方有蛇?别在这儿混充内行,假如你给蛇咬了一口,我才开心呢!”

  “你开心?”绍圣夸张的耸耸肩:“如果我给蛇咬死了,你嫁给谁去?”浣云回过头来,迅速的用手中的木棍,横着扫向绍圣的腿,绍圣没有防备,被打了个正着,痛得大叫了一声。立即,他跳了过去,抓住浣云手里的木棍,像武侠小说里描写的一般,往怀里一拉一带。浣云站不稳,差点扑倒在地下,幸好一株大树拦住她。她扶着树,站稳了,顿时大骂起来:

  “混蛋!死不要脸!阴魂不散!我告诉你,你少招惹我!你这个三寸丁,小侏儒!也不拿镜子照照,自己是副什么德行!”浣云骂起人来,向来是一大串连一大串的,一点也不留余地,而且专拣别人最忌讳的来骂。刻薄起来比谁都刻薄,不过骂过了也就不再放在心上,脾气发一阵就过去了。但,这几句话却把绍圣说得脸色发白。其实,绍圣并不丑,宽宽的额角,浓眉大眼,也颇有男儿气概。只可惜个子矮小了一点,和细高条的浣云站在一块儿,还矮上一截。个子矮是他的心病,也是他最伤心的一点,别人骂他什么他都不在乎,只要说他是小矮子,他就马上翻脸。浣云的一句“三寸丁”,又一句“小侏儒”,把他所有的火气都勾起来了。他冲到浣云面前,眼睛一翻,气呼呼的说:“你别神气,李浣云!你以为我在追求你是不是?你才该拿镜子照照呢,你有什么了不起?你以为你个子高,呸!瘦竹竿一条!屎磕螂戴花,臭美!天下没女人了,我也不会追求你!李浣云,劝你少自作多情吧!”

  “混蛋!”浣云举起木棍来,就要打过去,绍圣也抡起手腕,准备招架。宗淇抢先一步,一把拉过绍圣来,嚷着说:

  “这算干什么?绍圣?又不是三岁孩子,还打架!别丢人了!”我也走上前去,挽住气愤不已的浣云,拍拍她的肩膀,笑着说:“你老毛病又发了,何苦!幸好不是和那些同学们在一起,否则又要让他们来开玩笑了!来!赶快走吧,顶好赶在小朱他们前面到达,免得给他们笑!”

  浣云跺跺脚,嘴里还在“混蛋、不要脸、阴魂不散……”的乱骂一通。一面跟着我往山上走。后面,宗淇也在劝着绍圣,绍圣像个漏了气的风箱,一个劲的从鼻子里大声的呼着气,就这样,我们穿出了森林,眼前陡然一亮,耀目的太阳光明朗的照射在岩石和青草上,疏落的树木一棵棵伸长了枝桠,点缀在苍绿的山崖上。

  “噢!”浣云高兴的喊:“真美!真美!”

  她把几分钟前的争执和不快已经完全抛到脑后去了。挥着木棍,她向前面连跑带跳的冲去,我也紧跟在后面。绕过一块大岩石,眼前是一片较平坦的山坡,长满了绿油油的草。我们从草丛中走过去,绍圣的气也逐渐平了。摘了一片树叶,他利用树叶来发声,嘬着嘴唇,做出各种不同的声音:鸟叫、鸡啼,甚至小喇叭的慕情主题曲都出来了,竟然惟妙惟肖。浣云好奇的望着他说:“你是怎么弄的?”“想学?”绍圣翻翻眼睛:“先缴学费,我教你作一个猫儿叫春!”“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浣云骂着,却敌不过自己的好奇心,仍然走过去研究那片树叶。宗淇轻轻的拉了我一把,我放慢步子,和宗淇落在后面,让浣云和绍圣在前面两码远走着。宗淇望着我,笑笑,叹了口气。说:

  “看他们两个,使我想起中国一句俗话。”

  “什么话?”我问。“不是冤家不聚头!”他说,握住了我的手,深深的注视着我,轻声说:“润秋,我们也是!”

  我心中一阵激荡,把眼睛望向山谷,和那一片浓郁的绿,我一声不响的抽出了自己的手。他又叹了口气,说:

  “润秋,你还是没有谅解我。”“算了,”我说:“别谈那些,我们只管爬山吧,说起来好没意思。”“你总是这样,”他蹙蹙眉,“避而不谈,让误会永远存在那儿算什么道理?我告诉你几百遍了,那是我的表妹!……”“从香港到台湾来,香港保送她来进台大,她不愿住宿舍,要住在你们家里。”我打断他的话头,接着他说下去。

  “不错,她刚来,对什么都好奇,我陪她逛逛街,看看电影,这是……”“义不容辞的!”我代他说。

  “唔,润秋,”他哼了一声:“你想,我有什么办法?妈派给我的好差事,我又不能不去……”

  “好了!好了!”我不耐的说:“别谈了好不好?你是迫不得已,是不是?我不想谈这件事,一点都不想谈,你陪你表妹去玩,关我什么事呢?你根本犯不着向我解释,我对这件事毫无兴趣!我告诉你,真的毫无兴趣!”

  “你别这样说行不行?”他的眉头锁得更紧了:“你的脾气我还会不了解?你这样跟我生气真是一点道理都没有。你想,那是我表妹,仅仅是个表妹……”

  “而且是从小有婚约的!”我冷冷的说。

  他像受了针刺般直跳了起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腕,他紧紧的盯着我说:“你听谁说的?”“那么紧张干什么?”我挣开他,淡淡的说:“你和你表妹的事现在还有谁不知道,她在香港的中学里就是校花,对不对?你倒真是艳福不浅!”

  “润秋!你存心呕我!”他涨红了脸:“别人不了解,你总该了解……”“算了算了!”我叫:“我不想谈,没意思!”摆脱了他,我向前面跑去,追上了绍圣和浣云。浣云正拿着一片叶子,放在嘴边猛吹,吹来吹去只像皮球泄气,而绍圣在一边笑弯了腰,浣云跺着脚,愤愤的喊:

  “你笑什么嘛?不教人家,只是笑!”

  “笑你呀!”绍圣说,仍然笑。“像你这样学,就学到下个世纪,也学不会!”耳边有着潺潺水声,一条小小的瀑布正从山崖上挂下来,我们走得又热又累,看到了瀑布,都忍不住欢呼。浣云头一个冲过去,用手掬了水,扑在脸上,我也效从。水,沁凉清爽,使人身心一振。绍圣和宗淇干脆伏在溪边,用嘴凑着水,咕嘟咕嘟的大喝特喝,我找出了毛巾,痛痛快快的洗了手脸,然后,坐在溪边的石头上休息,凉风拂面而来,山谷中云霭腾腾,树梢上缀满了云雾,一忽儿,天阴了,云移过来,把人全笼进了云里。再一忽儿,云又轻飘飘的移走了,太阳仍然灿烂的照着。我抬头看了看天,太阳已经偏西了,我下意识的问:“现在几点了?”“下午四点十分。”绍圣说。

  “唔,我们已经离开队伍三个多小时了,”我说:“小朱完全是耸人听闻,他说这条路多危险,又多难走的,我看也没有什么嘛!坡度也不陡,都是草地。”“老实说,”浣云说:“我觉得我们一直在荒草和树丛里走来走去,根本就没‘路’嘛!”

  “喂,绍圣,还有多久可以到林场伐木站?”宗淇问。

  绍圣跳起来,四面张望,我们的话提醒了他。皱着眉,他发了半天呆,然后慢吞吞的说:

  “我想,我们一定走错了路。”

  “什么?”宗淇叫:“走错了路?”

  “真的,我们走错了,”绍圣思索的说:“我们该上去的,但是我们打横里走了。对了,完全错了,从树林里出来就走错了!”“那么,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走了两个多小时的错路?”我问。“你这个向导是怎么当的?”

  “都是浣云跟我吵架吵的!”绍圣说:“全怪浣云!”

  “你还怪我?”浣云把头伸过去,一副吵架的姿态:“我没怪你算好的!你这个混充内行的糊涂蛋!”

  “算了,别再吵了,”宗淇说:“现在赶快找一条对的路走吧,我们现在该怎么走呢?”

  “从这边这个斜坡上去。”绍圣指着说:“我们不过多绕了一段路。”“你有把握?”我怀疑的问。

  “跟了我没有错!”绍圣领先走了过去:“反正,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通罗马!我们跟着绍圣七转八转,上坡下坡,走得浑身大汗,疲倦万分。一个半小时之后,暮色已经四合,树木苍茫,晚风萧瑟。绍圣正式宣布:“我们迷路了!我什么方向都不知道了!”

  “你不是说条条大路通罗马吗?”浣云气呼呼的问。

  “是的,条条大路通罗马,”绍圣有气无力的在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慢吞吞的说:“可是,眼前别说大路,连小路都没有,当然通不到罗马啦!”

  “你说跟了你走没错,怎么走成这样的呢?”我也一肚子气,而且急。“唉!”绍圣叹口气,两手一摊。“我是‘瞎摸’,谁叫你们‘盲从’呢!”“混蛋!死不要脸!活见了你的大头鬼!”浣云破口大骂。但是,又何济于事呢?反正,我们已经迷了路。而暮色,正在那幢幢的树影中逐渐加浓。

  二

  天空还有一抹余霞,橙红中揉合了绛紫。大块大块的云朵,掺杂了几百种不同的颜色;苍灰、粉红、靛青、蓝紫、墨绿……使人诧异大自然的彩笔,能变幻出多少种神奇的彩色!只一会儿,各种颜色都暗淡了。浓浓的、灰黑的云层移了过来,把那些发亮的五颜六色一股脑儿掩盖住。暮色骤然来临了,连那点缀在山崖上的大树的枝桠上,都坠着沉沉的暮色。山凹里更盛满了暮霭,苍苍茫茫,混混沌沌,把山、树、岩石……都弄模糊了。我们拖着疲倦的脚步,一脚高一脚低的在山中走着。事实上,我们已经没有目标,只希望能走到有“人”居住的地方,能够想办法找点东西吃,也找个地方睡。可是,山,黑黝黝暗沉沉的,深不可测。谁也没把握这山里能找到人家,除非能摸到林场的伐木站。而根据我们行走的坡度来看,我们已经越走越不对头了,看样子,我们并没有向山的高处走,反而深入了山的腹部。这样走下去,百分之八十,我们今晚将露宿在这荒郊野地的深山之中了。

  我已经疲倦到极点,疲倦得没有力气说话。浣云起先还一直对绍圣咒骂不停,现在也闷不开腔了,看情形也筋疲力竭。宗淇走在我身边,不时伸手来搀扶我一把,因为我已走得东倒西歪。这样撑持了一段路,我终于靠在一棵大树上,叹了口气说:“唉!我实在走不动了!”

  “休息一下吧!”宗淇说,在树底下的石头上坐了下来。

  “早知如此,”绍圣说:“我们该带帐篷,在这深山里露营一夜,也满有味道!”“还有味道呢!”浣云的火气又上来了:“都是碰到你这个糊涂向导,才倒了这么大的楣!”

  “别说我哦,”绍圣顶了回去:“假若不是你这个鬼丫头要走这条路,我们何至于弄得这么惨,我才碰到你倒了楣呢!”

  “你说你是识途老马,我看你简直是个糊涂老马!”浣云叽咕着。“你也未见得精明!”绍圣跟一句。

  “好了,”宗淇说:“你们两个也真有劲吵架,还不省点精神,不知道还要走多远才能碰到人家呢!”

  “碰到人家!”我叹息的说:“我看根本就不可能碰到人家,你想,谁会跑到这深山里来居住呢?何况,林场的人也说过,这山上是没有山胞的!”“那么,我们真要在这野地里过夜呀?”浣云叫:“又没毯子,又没帐篷,非冻死不可!”

  “天为我庐兮,地为我毯兮!清风明月兮,伴我度此夕……”绍圣仍然保持他嘻皮笑脸的态度,仰头望着天,顺口胡诌的念着打油诗。“你还很得意,是不是?”浣云没好气的问,瞪着眼睛。

  “怎么不得意!”绍圣说,慢条斯理的接下去念:“况有美人兮,在我之旁。貌如桃李兮,冷若冰霜……”

  “啪!”的一声,显然浣云手里的棍子又打中了绍圣的腿,绍圣夸张的大叫了一声,引起了山谷的徊响。宗淇站起身来,嚷着说:“我们还是继续走走看吧,再坐下去你们又要打起来了。看!天都黑了。”天是真的黑了,几点冷幽幽的星光已经穿出了云层,倨傲的挂在辽阔的云空。一弯下弦月,像一条小船,弯弯的泊在天边。深山中并不像想像中那么黑暗,林木、岩石,都清晰的暴露在月光里。只有远处的山峦,一幢幢的耸立着,是些庞大而狰狞的黑影,带给人一份压迫性的恐怖感。我们又继续向前进行,绍圣和浣云走在前面,我和宗淇走在后面。草丛里,飞来了无数的萤火虫,闪闪烁烁,忽高忽低的穿梭不停。宗淇握着我的手,我担忧着今夜如何度过,对于我,这真是从来没有过的经验,在这原始的山林里,迷途于月光之下!“别那么忧愁,”宗淇轻声的说:“真找不着人家,也没什么了不起,这种露宿的经验,花钱都买不着的。洒脱一些,润秋。你不觉得这月光下的山林美得出奇吗?”

  月光下的山林确实美得出奇,每一片树叶都染上了魔幻的色彩。光秃秃的岩石呈现出各种不同的姿态,嵯峨的迎向月光。深可没膝的草上缀着露珠,被萤火燃亮了,反射着莹洁的绿。整个的山谷伸展着,极目望去,深邃辽阔,暗影林然而立,看起来是无边无际的。

  “和整个的宇宙系统比起来,人是多么的渺小!”宗淇抬头向天,望着那点点繁星说。“看那些星星,几千千,几万万,在宇宙中,每一个星球只像一粒沙子,但这些星球可能都比地球还大,我们人类生存在这万万千千星球中的一个上,还彼此倾轧、战争、屠杀,想想看,这样渺小的生命,像一群争食的蚂蚁,而每一个生命,还有属于自己的苦恼和哀愁,这不是很滑稽吗?”真的,把宇宙系统和渺小的“人”相提并论,“人”真是微不足道的!我默默的仰视着云空,一时之间,想得很多很深很远。宇宙、星球、人类,我忘了我们正置身在空旷的深山里,忘了我们已迷失了方向,可能要露宿一夜。忘了一切的一切。直到一块石头绊了我一下,我才惊觉过来,宗淇扶住我,问:“想什么?”“人类。”我说:“人是最小的,但人也是最大的。”

  “怎么说?”“一切宇宙啦、星球啦、观念啦,都是人眼睛里看出去的,是吗?没有人,这些宇宙什么也不存在了!所有外界的事物,跟着人的生命而存在,等生命消失,这些也都跟着消失,不是吗?”“好一篇‘自我观念谈’!”宗淇笑着说,紧握了我的手一下。一瞬间,我忽然觉得和他的心灵接近了许许多多。大学三年,我们同窗。一年相恋,却从没有像这一刻这样接近过。我们在一块儿玩过,跳过舞,看过电影,花前月下,也曾拥抱接吻,但总像隔着一层什么。或者,我从没有去探索过他的思想和心灵。他也从没有走进过我的思想领域。

  “现在,还为那个表妹而生气吗?”他把头靠过来,低低的问。“别谈!”我警告的喊,和他的“距离”一下子又拉远了:“我不要谈这个!”“好吧!”他叹了口气,语调里突然增加了几分生疏和冷漠。“我不了解你是怎么回事!你们女孩子!芝麻绿豆的小事全看得比天还大,胸襟狭小得容纳不下一根针!”

  “别再说!”我皱拢眉头,一股突发的怒气在胸腔里膨胀。“我不想吵架。”“我也不想吵架!”他冷冷的说。

  我沉默了,他也沉默了。只这么一刹那,我们之间的距离又变得那么遥远了。刚才那电光石火般的心灵融会已成过去,这一刻,他对我像个陌生而不可亲近的人。月光下,他的身形机械化的移动着,是个我所看不透的“人体”。我咬住嘴唇,内心在隐隐作痛,我悼念那消失的心灵接近的一瞬,奇怪着我们之间是怎么回事?永远像两个相撞的星球,接触的一刹那,就必须分开。“嗨!我听到了水声!”走在前面的绍圣回过头来叫。

  “水声有什么用!”浣云没好气的接着说:“我还以为你听到了人声呢!”“你知道什么?通常有水的地方就有人!”绍圣说。

  “胡扯八道!那我们下午停留的瀑布旁边怎么没有人呢?”浣云说。“怎么没有?最起码有我们呀!”绍圣强词夺理。

  “呸!去你的!”浣云骂。

  水声,跟着我们颠踬的进行,水声是越来越明显了。一种潺潺的、轻柔的、低喘的声音,一定不是条大河,而是条山中泉水的小溪。月亮仍然明亮而美好,萤火也依旧在草丛里闪烁,但我们都再也没有赏月的情致,疲倦征服了我,双腿已经酸软无力。脚下的石块变得那么坚硬,踩上去使我的脚心疼痛,仿佛我没穿鞋子。浣云疲乏的打了个哈欠,喃喃的说:“噢!我饿得可以吃下一只牛!”

  像是回答浣云的话,夜色中隐隐传来一声“咩”的动物鸣声,浣云高兴的嚷着说:

  “有人家了!我听到牛叫了!”

  “别自作聪明了!”绍圣说:“那大概是狼叫,或者是猫头鹰。你大概想吃牛想疯了,恐怕你没吃到牛,倒饱了狼呢!”

  “这山里有狼?”浣云不信任的说:“骗鬼!”

  “你以为没有狼?我告诉你一个这山里闹狼的传说——”

  绍圣的话说了一半,被宗淇打断了,宗淇望着前面,用手指着,嚷着说:“别吵了!你们看!”我们顺着宗淇的手指看过去,一条如带的小溪流正从山谷中轻泻下去,银白色的水光闪闪熠熠,许多巨大的岩石在水边和水中矗立着。还有条木头支架起来的木板小桥,巍巍然的架在水面。月光下,小桥、流水、岩石,和桥对面的树林,都带着种蒙蒙然的,蓝紫色的夜雾,虚虚幻幻的陈列在我们的眼底,美得使人喘不过气来。

  我们屏息了几秒钟,浣云首先跳了起来,欢呼了一声:

  “桥!”就领头向谷底跑去。是的,桥!有桥必有路,有路必有人家!看情形,我们或者不必露宿山野了。新的一线希望鼓起了我们剩余的勇气,疲倦似乎在无形中消除了大半。振起了精神,我们跟着浣云的身影往谷底走去,这是一段相当难走的下坡路,不过,我们毕竟走到了桥边。

  那是条破破烂烂的小木桥,没有栏杆,也没有桥墩,是用木板铺成的,木板与木板之间,还有着几寸宽的空隙。溪水在桥下面奔流着,声音琳琳朗朗,像一首歌,我们走上了桥,战战兢兢的跨过一块块的木板,桥身似乎承受不住我们四个人的重量,摇摇欲坠的发出吱吱呀呀的轻响,宗淇警告的说:“慢慢来,一个一个的走吧!”

  越过了那座危桥,眼前果然是一条小路,路边是疏疏落落的一座小树林。穿出了树林,我们在路边发现了一片红薯田,宗淇吐了口长气,欢然的说:“终于有一点‘人味’了。”

  不错,“人味”是越来越重了,除了红薯田,我们又陆续发现了卷心菜、白菜,和甘蓝菜的绿叶,在月光下美丽的滋生着。再向前走了一段,静静的夜色中传来了一阵“咩!”的呼叫,这次已清楚的听出是羊群的声音。浣云回过头来,对绍圣狠狠的盯了一眼,说:

  “听到没有?吃人的狼在叫了!”

  再向前走了没多久,浣云吸吸鼻子,大叫着说:

  “菜饭香!我打赌有人在炖鸡汤!”

  “你是饿疯了!”绍圣说。

  不过,真的,有一缕香味正绕鼻而来,引得我们每个人都不自禁的咽着口水。没有香味的时候倒也不觉得,现在一闻到肉味才感到真正的饥饿。同时,绍圣欢呼了起来:

  “房子!房子!好可爱的房子!”

  可爱吗?那只是一排三间泥和石头堆起来的房子,后面还有个茅草棚,旁边有着羊栏和鸡笼,典型的农村建筑,不过,真是可爱的房子,可爱极了!尤其中间那间屋子,窗口正射出昏黄的灯光,那么温暖,那么静谧,那么“可爱”!我从没有看过比这个更可爱的灯光,它象征着人的世界。整个晚上,在荒野中行走,我们似乎被人类所遗弃了,重新看到灯光,这才感到人是地地道道的群居动物!

  “希望我们不至于被拒绝!”我说。

  “没有人能够拒绝我们这群迷途的流浪者!”绍圣说。

  “而且,还是饥饿的一群!”宗淇说。

  浣云已经冲到前面,直趋那间有灯光的屋子,在门口敲起门来,同时大声嚷着:“喂!请开门!有客人来了!”

  “好一群不速之客!一定会把主人吓坏了!”宗淇转过头来,笑着对我说。我也微笑了,停在那间屋子门口,我们都不由自主的松了口气,彼此望望,微笑的等待着屋主的迎接。

  三

  浣云的叫门没有得到预期的回音,我们在门外等待了几秒钟,浣云再度敲着门,加大了声音喊:

  “喂喂!请开门!有人在吗?”

  门内一片岑寂,只有灯光幽幽的亮着,光线微弱而暗淡。浣云对我们看看,皱皱眉头,又耸耸肩。绍圣赶上前去,推开了浣云说:“让我来吧!”就“砰砰砰”的,重重的打着门,一面用他半吊子的台语喊:“乌郎没?乌郎没?”

  答覆着我们的,依旧是一片寂静。我们面面相觑,都有些儿感到意外和不解。浣云说:

  “大概没人在家。”“哼!”绍圣冷笑了一声:“住在这样的山里面,晚上不留在家里,难道还出去看电影了不成?一定是不欢迎我们!”

  “不欢迎我们,也总该开开门呀!”浣云说,又猛打了两下门,提高喉咙喊:“开门!开门!有人在家吗?”

  仍然没有声音。浣云把眼睛凑到门缝上,向里面张望,我问:“有人没有?”“有。”浣云说:“有个人坐在桌子旁边,桌上燃着蜡烛。”抬起头来,她蹙着眉说:“坐在那儿不理我们,这家的人未免太不近人情了!”耸耸鼻子,她又说:“肉味越来越浓了,我们破门而入怎么样?”“那怎么行?”我说,也凑到门缝去看了看,确实门里有一张桌子,桌上燃着一支蜡烛,桌子旁边,有个人坐在一张椅子里,看不清楚是怎样的一个人。室内的布置似乎很简陋,我向上看了看,墙上挂着一把猎枪,还有一条配带着子弹的皮带。我正看着,宗淇忽然摸索着门说:

  “看!好奇怪,这门是从外面扣起来的!”

  我站正了身子,这才发现门外面有个铁绊扣着,并没有上锁。浣云伸手过去一把就打开了铁绊。我叫了一声,把浣云往后面拉,有个念头像闪电似的在我脑中一闪,我喊着说:

  “小心!别进去!那个人可能是疯子!要不然不会被反扣在门里面!”我的喊声迟了一步,门扣已经被浣云松开了,门立即就大大的开开。同时,有个声音低吼了一声,一个黑影从门里直扑而出,浣云恐怖的尖叫,身子向后退。绍圣出于本能,冲上前去抵挡那个黑影,他抢过了浣云手里的木棍,预备和黑影迎战,还没来得及打下去,那影子一口就咬在绍圣的手腕上。我们惊惶之余,也看清那是一只凶悍的猎犬。浣云又冲过去,抢回那根木棍,没头没脸的对那只狗痛击,狗负痛松了口,宗淇也顺手拿起一块大石头,砸中了那只狗的腿,狗狂叫着放开了我们,连奔带窜的向山上的树林里跑去了。

  我们惊魂甫定,浣云抱着绍圣的手臂,紧张的喊:

  “你怎样?绍圣?你流血了!”

  “没关系,”绍圣咬咬牙说:“真是最热情的欢迎法!这家人准是野蛮民族!”浣云拿出手帕来,把绍圣的伤口马马虎虎的系住。我对那房子的门里看去,当然,我最关心的是门里那个人。真的,那人坐在一张靠椅里,静静的望着我们。那绝非一个“野蛮民族”——有一张苍白而秀气的脸,一头美好的头发,一对乌黑而略显呆滞的眼睛,那是个女人!十几年前,这一定是个美丽的女郎,现在,她已度过了她最好的时间,她大约有四十岁。但是,那张脸仍然沉静而姣好。

  “好神秘的小屋!”宗淇在我耳边低低说。

  “是的,有点怪里怪气!”我也低声说。

  浣云不顾一切,一脚就跨进了屋里,我们也跟着走了进去。屋内只有那个女人,就没有其他的人了!桌上的烛光在门口吹进去的风中摇曳。浣云把草帽摘下,对那女人歪着头看了看,愤愤的说:“好吧!太太,这就是你待客之道?”

  那女人闷声不响,仍然呆滞的望着我们。绍圣说:

  “她一定听不懂国语,你还是用台语试试吧,问问她,她的丈夫在那里?”也是,浣云改用台语,问她的“头家”在何处?她依旧没有回答,宗淇把他的第二外国语——日文也搬了出来,还是毫无结果。绍圣说:“八成是个山地人,谁会山地话?”

  “我看——”我沉吟的说:“她可能是个聋子,根本听不到我们的话。”“那——也不应该是这副姿态呀!”宗淇说:“最起码总该打打手势。”绍圣走过去,胡乱的对那女人比着手势,用的是他自己发明的手语。那女人还是无动于衷。浣云吸着鼻子,不住嗅着,阵阵肉香正充满了整间屋子,随着香味,她走向另一间屋子,推开门看了看,嚷着说:

  “这儿是厨房,正炖着肉呢!”

  我对炖的肉兴趣不大,只纳闷的望着眼前这个女人。绍圣的手语既不收效,就诅咒着放弃了再和她“谈话”,跑去和浣云一块儿“探险”了,我走近了那女人,弯腰望着她,她穿着件整洁的碎花的布袍子,套了件毛衣,这服装似乎并不“寒伧”,反正,不像生活在这山中,住在这石头房子里的人所该有的装束。她那一贯的沉默使我怀疑。拿起了桌上的蜡烛,我把烛光凑近了她的脸,在她眼睛前面移动,她还是木然的瞪视着前面,我放好了蜡烛,抬起头来,愕然的看了看站在一边的宗淇,低声说:

  “她是个瞎子,她根本看不见。”

  宗淇点了点头,说:“不止是个瞎子,也是个聋子。想想看,她既听不到我们,也看不到我们……”“可是——”我说:“她应该感觉得到我们!”

  “说不定,她连感觉都没有!”宗淇说着,就伸出手去,轻轻的按在那女人的肩膀上,试着去摇了摇她。谁知,不摇则已,一摇之下,这女人就跟着宗淇的摇撼而瘫软了下去,宗淇赶快住了手,喃喃的说:“她是个瘫子,一个失去一切能力和感觉的人,一具——活尸!”

  我激灵灵的打了个冷战,望着那女人木然的面孔,觉得寒气从心底往外冒。一具活尸!在这深山的小屋内!拉住了宗淇的手臂,我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两步,忽然间,我听到一声大叫,浣云从厨房里逃了进来,颤栗的喊:

  “你们猜炖的是什么东西?太可怕了!”

  “人头?”宗淇冲口而出。

  “是猫!”浣云喊:“想想看,他们把一只猫剥了皮煮了吃!这里一定住着个野人,或者是山魈鬼魅之流,我们还是赶快走吧!逃命要紧,等下把我们也煮了吃了!”

  “别乱叫!”绍圣也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说:“就是你们女孩子欢喜大惊小怪!我看清楚了,不是猫,可能是山里的一种野兽。”“是猫!”浣云坚持的说,“明明是只猫!”一转头,她看到那个椅子里的女人,诧异的说:“怎么她矮了一截?”

  “宗淇一碰她,她就溜下去了。”我说。

  “我们走吧!”浣云拉住我的手,神经质的说:“这儿可怕兮兮的,我们赶快走吧!我宁可露宿在山里面。”

  门口有声音,我们同时转过身子,面向着房门口。于是,我们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正拦门而立,那只一度向我们攻击的狗,跛行着跟在他的身后。那是个大约四十几岁的男人,有一对锐利的眼睛,皮肤黑褐,颞骨和额角都很高,看起来是个桀骜不驯的人物。他手中拿着一根钓鱼竿,另一只手里提着好几条银白色的大鱼。站在那儿,他用冷冰冰的眼光扫视着屋内的我们,看起来颇不友善。

  “先生,对不住——”绍圣用他的半吊子台语开了口,准备办办外交。“谁打伤了我的狗?”那男人冷冷的问,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竟是一口东北口音的国语。

  “是我,”绍圣立即说:“但是,你的狗先伤了我。”他举起手腕,指着那绑着小手帕的伤口给那男人看。

  “谁让你们闯进来的?威利从不无故的攻击别人。”那男人跨进门来,那只狗也跟了进来,用和他的主人同样不友善的眼光望着我们。那男人反手关上了房门,问:“你们从那儿来的?怎么会走到这儿来?”

  “我们在山里迷了路。”宗淇说:“我们都是×大学的学生,组织了一个登山旅行团,接受林场的招待。我们几个想走捷径,结果迷路了,看到这儿有灯光,就找了来,希望能容纳我们投宿一夜。”“投宿一夜?”他蹙紧眉头,四面打量了一下,似乎在考虑有没有地方收容我们,然后,他放开眉毛,问:“你们还没有吃过饭吧?”“是的,”浣云忘了对“野人”的恐惧,迫不及待的接了口:“我们饿得吃得下一条牛!”

  我们的主人挑起了眉梢,对浣云看了几秒钟,又轮流打量了我们一会儿,就把鱼竿靠在屋角,把手里的鱼顺手交给了站在一边的浣云,用一种像是欢迎,又像是满不在乎的语气说:“要吃?可以。别等着吃,把鱼剖了肚子,洗干净,厨房里有水有锅,小姐们应该会做。你们的运气还不坏,锅里还炖着肉,米不够,有红薯,用红薯和米一起煮,来吧!要吃就动手,别尽站在那儿发呆。”

  浣云伸长了脖子,研究着手里的鱼,对我翻翻眼睛,悄悄的说:“你会不会煎鱼?我可从来没做过,就这样放在水里去煮一锅鱼汤好了,免麻烦!”

  “连鱼鳞和鱼肚肠煮在一起?”我说:“还要去鳞,除鳃,破肚子!”“你会做,交给你吧!”浣云急忙把鱼往我手里一塞,如释重负的透了口气。我们的主人已经又燃起了一支蜡烛,领先向厨房里走去,我们都鱼贯的跟随在后。那个坐在椅子里的女人,依旧一动也不动的,静静的望着门口。

  走进了“厨房”,这实在是间很大的屋子,一边是泥糊的灶,有好几个灶孔,其中一个燃着熊熊的柴火,上面,一只铝质的锅正冒着气,扑鼻的肉香直冲出来,诱惑的在我们的鼻端缭绕着。房子的另一边,堆满了木柴,还有些红薯、米缸、洋山芋等,看样子,这些食物都足够吃一个月。

  “水在缸里,油盐酱醋在炉台上,砧板和刀在这儿,来!动手吧!”我们的主人领头动了手,找出锅子淘米,我们也只得七手八脚的跟着乱忙,绍圣泼了一地的水。宗淇削红薯皮削伤了手指。浣云拚命向灶孔里塞木柴,弄了一屋子的烟,火却变小了。我和那几条鱼“奋斗”,它们滑溜溜的毫不着手,不住从我手上溜到地下去。最后,我们的主人在炉子边站住说:

  “好了,你们在大学里都是高材生吧?”

  我红了脸,浣云嘟着嘴说:

  “大学里不教做饭这一行。”

  “教你们许多做人的大道理,许多艰深的科学,许多地理历史和哲学,却不教你们如何去填饱肚子!”我们的主人说,嘴边带着个嘲讽的微笑。炉火映红了他的脸,是张棱角很多,线条突出的脸,那个嘲讽的微笑没有使他的面部柔和,却更增加了一些个性,使人看不透他的智慧和深度。“好了,够了,让我一个人来吧,你们到外间去陪陪我的太太,如何?”

  “那是你的太太吗?”我小心翼翼的问:“她是不是在生病?”“生病?当然。她这副姿态已经两年了,两年前,医生说她活不过一年,而现在,她还是颇有生气……”他把话咽住了,那嘲讽的微笑已经消失,眼睛里浮起了一层朦胧的、柔和的色彩。低低的又说了句:“去吧!去陪陪她去,她曾经是最好客的,虽然她现在已一无所知。”

  我望着我们的主人,有一种怜悯和同情的感觉从我心底油然而生,比怜悯和同情更多的,是一种感动的情绪S。想想看,在这样的深山里,一个男人和他的病妻相依为命的生活着。“颇有生气”,他还认为他的妻子是“颇有生气”的呢!我站在那儿,怔怔的望着他,有些儿不愿意离开。他不再看我,开始忙碌而熟练的准备着食物,好半天,我忍不住的说:

  “你们没有孩子吗?先生?”

  他看了我一眼。“别叫我先生,林场的人都叫我老王,你们也这样叫吧。”顿了顿,他又说:“你问什么?孩子?不错,我们曾经有过,他和你们一样,念书,读大学,然后出国了。”

  他不像是有个读大学的儿子的那种人,我的好奇心更加重了。“为什么你们要住在山里?我的意思是说,为什么你不把你太太送医院?”“医院?”那嘲讽的笑又回到他的嘴边。“医生说医药对她已经没有帮助。而她一生最渴望的事就是住在山里……”笑容顿然消失,他瞪瞪我,带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突发的怒气,不耐烦的说:“好了,好了,小姐!你问得太多了!出去吧!别站在这儿碍手碍脚!”

  我再看了他一眼,他的眉头锁着,眼睛深沉的注视着菜板,专心一致的刮去鱼鳞。这是那种我所不能了解的人物。悄悄的,我退出了那间厨房。浣云他们正坐在外间屋里,低声的讨论着这个家庭。我走过去,站在我们的女主人的面前,凝视着那张毫无表情,却秀气姣好的脸庞,和那对乌黑而无神的眸子。心中溢满了一种难言的、特殊的、迷惑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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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三、终身大事



  “哎,你知道,绮珍今年已经二十二啦,叫名就是二十三了,怎么能够不急呀!我从没有看过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一天到晚埋在书堆子里;你看隔壁家的沈小姐,来来往往的男朋友那么多!绮珍呢,大学都快毕业了,模样儿长得也不错,就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绮珍刚刚走进大门,就听到母亲尖锐的声音,知道母亲又在向父亲唠叨她终身大事的问题,不禁紧紧的皱了一下眉头。走上榻榻米,看见母亲正站在父亲的书桌前面,手里拿着一块抹布,一连串的诉说着。父亲戴着眼镜俯着头在看书,眼睛盯在书本上,显然对于母亲的话有点心不在焉。根据一向的经验,绮珍知道在这种情形下,最好赶快溜进自己的屋子里去,以免母亲转变说话方向。但,母亲已经看见她了,立即转过头来望着她说:“哦,回来啦!”“嗯。”绮珍应了一声,低着头,手里紧握着刚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的一部《大卫·高柏菲尔》,急急的向自己房间里走去。可是,母亲却叫住了她:

  “你今天晚上没有事吗?”“今天晚上?”绮珍站住了脚,不解的望着母亲:“没有呀,怎么,你有事要我办吗?”

  “不是,我的意思是你今天晚上不出去吗?你知道今天是周末,我听隔壁沈小姐说国际学舍有舞会,我以为你也可能要去的。”母亲说,眼睛紧紧的注视着她。

  “哦,你知道我是从来不参加舞会的。”绮珍垂着眼帘,不安的说,把书本抱在胸前。

  “你是怎么的呀,一天到晚只知道看书,你想当女博士吗?也到了年龄了,怎么对自己的事一点也不留意呢!我从没有看过像你这种年龄的女孩子,会连舞会都没有参加过!”母亲比画着说,眉毛挑得高高的。

  绮珍涨红了脸,轻轻的跺了一下脚说:“你不要嚷好不好?这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给人家听到了还以为……”

  “人家听到了怎么样?你长得也不错,为什么……”

  “我说,”一直沉默着的父亲突然开口了:“你算了吧,管她呢,让她自己安排吧,她年龄也不大,你操什么心呢?还是随她……”“随她?”母亲又叫了起来:“二十三啦,你还说不大,要七老八十的才算大呀!哼!只有你这样的老书呆子才会养出这样的小书呆子女儿来!”

  母亲愤愤的挥着抹布去擦桌子,一面嘴里还不住的唠叨着,绮珍抱着书本退到自己的房间里,拉上了纸门,在床上坐了下来,禁不住长长的叹了口气。床对面墙上的一张镜子里,反映出她清秀的脸庞来。她抬起头,在镜子中打量着自己;修长的眉毛,黑白分明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和小小的嘴。正像母亲说的,她长得不错,只是略嫌清瘦了一些。她用手从面颊上抚摩到下巴,深思的注视着镜子。她不了解,为什么母亲总要急于给她找男朋友?其实,在学校里并不是没有人追求她,但她总觉得和他们很隔膜,好像永远不能谈在一起似的。而且,她也从没有考虑过婚姻问题,如今,她大学快毕业了,母亲却一天比一天噜苏了起来,她不懂,为什么天下的母亲都要为女儿操上这份心?

  一星期后的一天,她才从学校里回来,就看到母亲坐在客厅里,聚精会神的翻着一本衣服样本,看到了她,立即带着一种无法掩饰的兴奋喊了起来:

  “绮珍,你猜今天谁来过了?……赵伯母!你还记得赵伯母吗?就是你爸爸的朋友赵一平的太太。”

  “哦,她来有什么事吗?”绮珍不大发生兴趣的问。

  “没什么事,她来看看我。绮珍,你知道她有一个儿子在美国留学的吗?今年春天她这个儿子回来了,名字叫赵振南,你知道不知道?”绮珍摇摇头,竭力按捺住心里的不耐烦。

  “哦,今天赵伯母看到了你房里那张放大的照片,喜欢得什么似的,说你越来越好看了,又听说你大学快毕业了,更高兴得要命,说好说歹的一定要见见你,后来才约定下星期六晚上她请我们吃晚饭。你说,这不是很好吗?”

  绮珍不安的望着母亲那张堆满了笑容的脸孔,心里已经了解到是怎么回事,不禁大大的反感起来。她生平最怕应酬,何况这次赵伯母请客的内容似乎不大简单,如果他们想给她硬拖活拉的凑合上一个男朋友,这该是多么别扭的事!其实,她也不过二十二、三岁,何至于一定嫁不出去了,为什么要他们瞎操心呢?绮珍感到非常的不愉快,皱着眉不说话。母亲又自管自说了下去。“我刚才看了一下你的衣柜,里面全是一些白的蓝的衣服,就没有一件颜色鲜一点的,这些衣服怎么能够穿到人家家里去呢?我想你还是做件新的吧,我箱子里还有一件大红的尼龙纱,就给你吧!来,我们来选一件衣服样子!”

  “哦,妈,”绮珍不耐烦的说:“何必那么费事?我根本就不想去。”“不想去?不去怎么行?人家好意请你吃饭,你怎么能不去呢?哦,你看这件衣服样子怎么样?用大红的尼龙纱做出来一定很漂亮!”绮珍对那件衣服样子看了一眼,那是件大领口窄腰身的裙子,画报上的模特儿有一个曲线玲珑的身材,衣服裹在身上显得非常性感,绮珍恶心的回过头去说:

  “算了吧,我怎么能穿这样的衣服!”

  “我看就是这一件最好,这样吧,今天晚上我就陪你到裁缝店去做,就决定做这个样子好了。”母亲斩钉断铁的说,脸上流露出一股得意非凡的样子来。

  “哦,妈。”绮珍无可奈何的坐倒在沙发椅子里,她无法想像自己那纤瘦的身子穿上那件奇形怪状的衣服会是一副什么样子。但是,母亲似乎并不再需要绮珍的意见,她轻快的收起了衣服样本,就走到卧房里去翻寻那块大红的尼龙衣料去了。约会那一天很快的来临了,虽然赵家请的是晚饭,但,刚吃过中饭,绮珍的母亲就忙碌了起来,她亲自帮绮珍熨衣服,从衬裙到外面的红裙子,都熨得平平的,连一个褶都找不出来。绮珍在旁边看着母亲忙这忙那,抵不住的说:

  “妈,你这是何必呢!”

  于是,母亲长长的叹一口气说:

  “唉!你们这些做儿女的怎么能了解母亲的心哪!”

  下午四点不到,母亲就逼着绮珍换上了新衣服。那件尼龙纱是半透明的,颜色红得像一团火,上面还缀了许多银线,随便一动就是亮光闪闪的。绮珍愁眉苦脸的穿上了它;大大的领口,开得很低,露出绮珍瘦瘦的肩膀,腰和臀部裹得紧紧的,使绮珍本来不太丰满的身材更显得瘦削。绮珍觉得行动都不方便,手和脚都不知道该放在那里。她别扭的望望母亲说:“妈,你不认为这件衣服并不适合我穿吗?”

  “怎么不适合?年纪轻轻的不穿红颜色,难道要老了再来穿红的吗?”绮珍无奈的叹了口气,她简直不敢看镜子里的自己,母亲却又忙碌的在她脸上扑起粉和胭脂来,绮珍徊避的转过头去,嘴里不住的喊:“求求你,妈,我不要这些!”

  但是,母亲却不由分说的帮她打扮着,不但给她擦了粉和胭脂,而且还画了眉毛,涂了口红,又强迫的在她的指甲上涂了猩红的蔻丹,脖子上还系上一条亮晶晶的项炼。一面给她打扮,母亲一面不停的在她耳边说:

  “赵振南不但是留学生,长得也挺漂亮的,你别失去这个机会,假如他请你出去玩,你可别傻里傻气的拒绝他呀!再找这个机会可不容易了!”

  绮珍紧皱着眉头一句话也不讲,镜子里反映出她那张搽得红红白白的脸儿来,活像京戏中的丑旦。

  到了赵家门口,绮珍的母亲又再度的帮绮珍整理了一下脑后的发髻,然后对绮珍左看看右看看的打量了一番,才满意的按了门铃。一个十八、九岁的下女来开了门,对绮珍从头到脚的看了一遍,带着她们走进了客厅。绮珍看到许多男男女女的客人,坐满了一间屋子,在叽叽喳喳的谈笑着。绮珍母女一跨进来,大家都不约而同的停止了谈话,七、八对眼光都像探照灯似的对绮珍射了过来。绮珍下意识的握紧手里的小提包,不安的看着室内陈设的东西。一个打扮得珠光宝气的四、五十岁的女人突然从人堆里跑了出来,一把拉住了绮珍的手,就笑着对绮珍上上下下的看了看,一面用做作的尖锐的声调笑着说:“哟,这就是绮珍吗?你看,大起来我都不认得了。记得以前我看到她的时候,她才十五、六岁呢,现在就出落得那么漂亮了,真是女大十八变。”

  绮珍慌忙叫了声赵伯母,就闭着嘴不再说话。赵伯母和母亲打过了招呼,就拉着绮珍到每个客人面前去介绍了一番,然后又拉着她在一张沙发上坐了下来,亲亲热热的问她什么时候放假,毕业之后打算做些什么。然后又直着喉咙喊:

  “振南!振南!这孩子跑到那儿去了?”

  绮珍看到个高高个儿的青年慢吞吞的走了进来,同时,门背后闪出一两个下女的脸孔,对自己看了一眼,神秘地笑着缩回头去,叽叽咕咕的不知道在议论些什么。赵伯母又大声的嚷了起来:“振南,振南,快过来见宋小姐!”

  绮珍望着走过来的振南,他穿着一件米色的西装,熨得笔挺的,领子上打着一条红领带,看起来非常的刺目。他鼻子非常的挺直,好像里面有根小棍子撑在那儿似的,眼睛很亮,但却总带着对什么都不大在乎的神情。他不经心的打量着绮珍,一面略微弯了弯腰,用生硬而不自然的语调说了一句:“宋小姐,您好。”绮珍慌忙也弯了弯腰,有点失措的不知道该怎么处置这个场面,赵伯母又在直着喉咙喊:

  “振南,还不去给宋小姐倒茶来!”

  其实下女早就倒过茶了,绮珍急忙说有茶,振南也站在那儿没有动,微微的昂着头,眼光漫无目的的望着窗外。绮珍觉得非常的不安,头上的发髻使她感到头重重的,虽然是刚到,已经觉得疲乏而厌倦了。忽然又听到赵伯母在对振南说:“振南,你来陪宋小姐谈谈,我要到厨房去看一下。”

  绮珍清楚的看到赵伯母在对振南递眼色,然后振南在自己的身边坐了下来,绮珍不由自主的坐正了身子,下意识的玩弄着洒着香水的小手绢。振南咳了一声,然后用过分客气的语调问:“宋小姐抽烟?”“不!我不抽。”绮珍说,于是空气中沉寂了一会儿。绮珍暗暗的看过去,只看到振南不住用手摸着裤脚管上的褶痕,眼睛在房间内东看看西看看,脸上充分的带着一股不耐烦的神情。半天之后,才又没话找话讲的问了一句:

  “宋小姐在那儿读书?”

  “台大,中文系。”绮珍轻轻的回答。

  “哦,我以前也是台大毕业的。”

  “是吗?”绮珍漫应了一句,才觉得这句话说得非常不妥当,什么叫“是吗”,难道还不相信人家是台大毕业的?这样一想,就再也没有话说了。振南也默默的坐在一边,一直在无意义的抚摩着裤脚管。绮珍觉得振南显然是被迫的在这儿应付自己,而且非常勉强,就更感到别扭而不安起来。于是两人坐在那儿,谁也没有话说,两人都把眼光朝向别的地方,直到下女来通知吃饭,才算给他们解了围。

  这一顿晚餐是绮珍有生以来吃得最不舒服的一餐,她的位子和振南的排在一起,振南只顾闷了头吃饭,而她也一直不开腔。客人们以母亲为首,谈话的中心都有意无意的集中在她和振南的身上。最使她难堪的,是赵伯母一直在对振南使眼色,而振南却一个劲的皱眉头。绮珍觉得自己虽然没有什么好处,但也不至于让他讨厌到这个地步,心里就暗暗的有了几分气。而且,振南那种好像别人该了他债似的样子,和那种目中无人的傲慢的神情,也实在让人看不顺眼,心想凭你这副样子,又有什么资格对自己皱眉头呢?

  一直到深夜,绮珍和母亲方才从赵家告辞出来,绮珍早已呵欠连天,头痛欲裂,但母亲的精神却一直很好。一到了家,就急急的向父亲报告这次的成绩,得意得好像她征服了全世界似的,一口咬定振南已经对绮珍“一见锺情”了!她尖锐的声音一直打破了深夜的寂静,绮珍相信五里以外都可以听到她的声音,她一再重复的说:

  “我和绮珍一到呀,赵家的客人眼睛全直了,振南那孩子更死盯着绮珍看,后来还和绮珍坐在一张沙发上面,低低的谈了三个多小时;看样子呀,他是完全被绮珍给迷住了。我告诉你,我包他不出三天,就会来请绮珍去玩。哎,这可了了我一件大心事了!”然后又摇摇头叹口气说:“唉!儿女的终身大事也真让人伤脑筋……”

  “哦,妈,”绮珍紧锁着眉头说:“求求你,求求你别说了吧!”父亲点着头,不禁对绮珍投去一个同情的眼光。

  一个多月过去了,振南并没有像母亲预料的那样不到三天就过来,相反的,他却一直没有出现,这期间,绮珍倒觉得宁静了不少,但母亲却经常的问:

  “他到底为什么不来呢?”

  “告诉您,我们彼此都没有好感。”绮珍说。于是,母亲立刻瞅着她,好久好久,像在责备着她。

  这天,母亲出去了,绮珍在家里帮着父亲大扫除,她把裙子挽得高高的,用一块绸巾包着头,在客厅里扫着灰尘。房间里堆得乱七八糟,桌子上堆满了从墙上拆下来的镜框,书架上的书也搬了下来,放在沙发和椅子上,地下到处都放着水桶和抹布。绮珍扫完了墙壁,又把凳子架在椅子上,自己爬了上去扫天花板,正扫了一半,绮珍听到大门响了一声,她以为是母亲回来了,并没有留意。接着,却听到有个声音在问:“有人在家吗?”绮珍俯身看下去,看到一个人影犹疑的站在房门口,她仔细一看,出乎意料的竟是振南,他迟疑的站在那儿,仰着头望着站得高高的绮珍,满脸尴尬的神情,似乎不知道是该进来好还是出去好;发现绮珍在注视着他,他就讷讷的说:

  “大门没有锁,我敲了门,你们没听见,我就进来了!”

  “啊!”绮珍有点惊慌的“啊”了一声,匆忙的想跳下来,偏偏椅子高,她又拿着一把长扫帚,怎么都下不来,振南急忙跑上前去喊:“不要忙,让我来帮你!”

  他扶住了椅子,伸出一只手给绮珍,绮珍不假思索的按住他的手跳了下来,他再腾出了另外一只手去扶住了她。绮珍下了地,发现自己的手还按在振南的手上,不禁绯红了脸,马上缩回手,放下了挽得高高的裙子,一面抽掉了包住头发的绸巾,随便的拢了一下长长的头发,一面招呼着振南坐;这才发现全房间居然没有一个可以坐的地方,她红着脸微微的笑了一下说:“真糟,我们正在大扫除。”

  振南一瞬也不瞬的注视着她,好像从来没有看见过她似的,绮珍忙乱的从椅子上腾出一块地方来给他坐,又倒了一杯茶给他,有点腼腆的说:

  “喝茶吧!”振南接过了茶来,对她笑了笑,笑得很真挚,也很诚恳。绮珍看着他那挺直的鼻子和发亮的眼睛,心想他倒是真的很漂亮,为什么那天晚上自己并不觉得呢?振南握着茶杯,仍然望着绮珍的脸,半天没有开口,绮珍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也怔怔的望着振南;隔了好久,振南彷佛才发现自己的注视未免令人难堪,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

  “我母亲叫我来送个信,请你们明晚到我们家去玩。”

  “啊,好的,不过我恐怕不能去,后天要考试。”绮珍说,歉然的笑了笑。“哦,你不能去吗?”振南说着,语调里带着几分失望的味道。不知道为了什么,绮珍觉得他今天和那天晚上有点不同,脸上的表情始终很真挚,眼睛里也没有了那种不耐烦的神情,谈话也很谦虚自然,不禁对他生出几分好感来,于是又笑了笑,不自觉地温柔地对他说:

  “不过,我看情形吧,假如功课不太忙,我就来。”

  “假如你能来的话,我来接你。”振南立即说。

  “那倒不必,我不会迷路的。”绮珍笑了,举手拂开额上垂下来的几根短发,用发夹把头发都夹到耳后去,振南微笑的看着她弄,一面顺手在身边抽了一本书,正好是绮珍还没有还图书馆的《大卫·高柏菲尔》。

  “你在看这本书吗?”振南问。

  “嗯,好像翻译得不太好,许多地方不大对头。”

  “你可以看原文本。”“我的英文不行,你教我?”绮珍问,后来才觉得这句话问得天真,就又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我不见得能教你,但我们可以一起研究。”振南诚恳的说,一面深深的注视着绮珍。

  他们在客厅里谈了很久,直到母亲回来的时候,母亲一看见了振南,立即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把手中买的大包小包的东西往椅子上一丢,就跑了过来,好像恨不得给振南一个拥抱似的,嘴里乱七八糟的嚷着:

  “啊呀,原来是您啊,我早就知道您要来的,您怎么到现在才来呀?哎,绮珍,你看你怎么穿这样一件破衣服,头也没梳好,脸上也不抹点胭脂,这样子怎么见客人呀!”

  “哦,妈妈,你这是怎么……”绮珍难堪的说,但,一转头,她发现振南以一种了解而同情的眼光看着她,不禁住了口,无可奈何的苦笑了一下,振南也回报的对她笑了笑。忽然,她觉得振南变得非常的可爱了。

  第二天晚上,当绮珍再度出现在赵家的客厅里时,她觉得那房间显得十分舒适;振南微笑的迎接着她,赵伯母依然亲热的拉着她问寒问暖,而且不断的给振南使眼色,下女们照样的探头探脑……但,这一切都使她感到说不出来的亲切和愉快了。当然,最得意的还是绮珍和振南的母亲,当夜风轻拂,年轻的一对依窗细语时,两位母亲已在热烈的计划婚礼和婴儿服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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