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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在线读-《琼瑶全集》之《人在天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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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6-30
— 本帖被 垂阳紫陌1314 从 文学沙龙 移动到本区(2007-07-28) —




  飞机起飞已经好一会儿了。

  窗外,是一层层的云浪,云卷着云,云裹着云,云拥着云。志翔倚窗而坐,呆呆的凝视着窗外那些重叠着的云层。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越洋远行,第一次真正的离开家——离开台湾。心里所充塞着的感觉,就像那些卷拥堆积着的云一样;一片迷茫中却闪耀着太阳的光华。离愁与期待,追寻与兴奋,迷惘与欣慰……都矛盾的、复杂的充满在他胸臆里。他不知道哥哥志远当初出国时,是不是和他现在一样,也满怀有说不出来的滋味?想必,志远比他更增加了几分迷惘吧,因为志远那时是单独扑奔一个人地生疏的地方。而他——志翔,却是奔向哥哥!哥哥!哥哥正在罗马,那神奇的、音乐与艺术之都!哥哥正在等待他的到达,要他去分享他的成功。罗马,对志翔而言,罗马是许多明信画片的堆积——志远陆续寄回家的,他在旅行杂志上看到的,以及电影上看到的;古竞技场,大喷泉,罗马废墟,梵谛冈,米开兰基罗……当然还有那豪华的歌剧院!罗马,他梦寐所求的地方。现在,飞机就往那个方向飞去,每往那边飞近一分钟,就离家更远一分钟!

  家!志翔摇摇头,竭力想用“罗马”来治愈自己的离愁。可是,在那闪熠着阳光的云层深处,也闪熠着老父和老母眼中的泪光。三十二年,多么漫长的岁月,去带大两个儿子,八年前送走志远,现在又送走了志翔。志远能够一去八年,志翔又会去多久?靠在椅子里,志翔闭上眼睛,父亲那萧萧白发的头颅,和那戴着眼镜的眼睛,就浮在他的脑海里。

  “志翔,别记挂你爸爸和妈,你爸和你妈的能力都还强着呢!再教个二十年书绝无问题。你去了,要像你哥哥一样争气。你知道,爸妈不是老古板,并不是要你一定要拿什么学位,而是希望你能真正学一点东西回来!”

  爸爸就是爸爸,当了一辈子教书匠的爸爸!即使送儿子上飞机,说话也像对学生——不忘了鼓励和教训。妈妈就不同了,毕竟是女人,说话就“感性”得多:

  “见着你哥哥,告诉他,八年了。他也算功成名就了,不要野心太大,能回家,就回家看看吧!他三十二岁的人了,也该结婚了!”“嗳,又是妇人之心作祟!”爸爸打断了妈妈。“音乐和艺术都一样,是学无止境的,志远不回来,是觉得自己还没学够,何况志翔去了,他总得留在那儿照顾志翔两年,你催他回来干吗?时间到了,孩子自己会飞回来!”

  “是吗?”妈妈笑得勉强。“只怕长大了的小燕子,飞出去就不认得自己的窝了。”“你这是什么话!咱们的孩子吗?”爸爸揽住妈妈责备的问。老夫老妻了,还是那么亲热。只是,不知怎的,这股“亲热”劲儿,却给志翔一种挺凄凉的感觉。仅有的两个儿子都走了,剩下了老夫老妻,那种“相依为命”的情景就特别加重了。“别忘了,”爸爸盯着妈妈。“咱们的两个儿子,都是不同凡响的!”“当然哪!”妈妈强颜欢笑。“男人都一样,儿子是自己的好,太太是人家的好!”“你总不能跟自己的儿子来吃醋的!”爸爸说。

  一时间,妈妈笑了,爸爸笑了,志翔忍不住,也跟着笑了。只是,这些笑声里仍然有那么股淡淡的无奈与凄凉。在那一刹那,志翔猛的觉得眼眶发热,喉中发哽,就跑了过去,用两手抱住父母的脖子,悄声说:

  “放心,爸爸妈妈,我和哥哥,永远认得自己的家!只要学有所成,就一定回来!”

  “怎样算‘学有所成’呢?你哥哥的声乐,已经学得那么好了,他却迷上了歌剧院……”

  “妈妈,是你的遗传啊!也是你的光荣啊!哥哥能和许许多多国际著名的歌剧家同台演戏,你还不高兴吗?”

  妈妈又笑了,笑容里有欣慰,却也有惆怅。

  “儿子有成就总是好的,只是……”

  “只是你想他罢了!”爸爸又打断她。“这些年来,志远寄来的钱,要还旧债,要支持志翔出国,所以没有剩。再熬过一两年,我们把志翔的新债也清了以后,我们去欧洲看他们!你也偿一偿多年来,想去欧洲的夙愿!”

  “现在,那‘夙愿’早变了质……”

  “别说了,说来说去,你舍不得儿子们!”爸爸忽然低叹一声:“如果他们两个,都是庸庸碌碌,平平凡凡的孩子,倒也算了。可是,他们却都那么优秀!”

  优秀?志翔的眼光又投向了窗外的云层。优秀?依稀仿佛,他又回到了童年,六岁,他第一次捧回全省儿童绘图比赛的冠军银杯,爸爸眼中闪着何等骄傲的光芒!

  “我们家不止有个音乐天才,又出了个小艺术家!”

  那时候,从小有“神童”之誉的哥哥志远已十四岁,志远四岁就参加了儿童合唱团,从小,得的银杯银盾、锦旗奖状早已堆满了一屋子。妈妈常常取笑爸爸:

  “你教美术,我教音乐,看样子,我的遗传比你的强呢!”

  从这次以后,妈妈不再说嘴。志翔也不再让志远专美于前。志远每得到银杯,志翔往往也捧回一个。但是,绘画与歌唱不同,志远那与生俱来的磁性歌喉,和后天的音乐修养,使他在银杯奖状之外,还得到更多的掌声。从小,志翔就习惯被父母带到各种场合去听志远演唱,每次,那如雷的掌声都像魔术般燃亮了父母的眼睛,燃亮了志远整个的脸庞。于是,身为弟弟的志翔,也被那奇妙的兴奋和喜悦感动得浑身发热。他崇拜志远!他由衷的崇拜志远!这个比他大八岁的哥哥,在他看来有如神灵。志远呢?他完全了解弟弟对自这种近乎眩惑的崇拜,他总以一种满不在乎似的宠爱来回报他。他常揉著志翔那满头柔软的乱发,说:

  “志翔!你哥哥是个大天才,你呢?是个小天才!”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是那么亲昵、自信,与骄傲。志翔丝毫不觉得“小天才”是贬低他,在志远面前,他自认永远稍逊一筹,也心甘情愿稍逊一筹。志远本来就那么伟大嘛!伟大,是的,谁能有一个像志远那样的哥哥而能不骄傲呢?他永远记得自己小时候受人欺侮,或是和邻居的孩子打了架,志远挺身而出的那一声大吼:

  “谁敢欺侮我弟弟?”志远声若洪钟,孩子们吓得一哄而散。志远用两手搂着他,像是他的“保护神”。

  童年的时光就是这样过去的,虽然他也常拿奖状银杯,虽然他也被学校誉为“不可多得的奇才”,他却无法超越志远的光芒,也不想超越志远。他像是志远的影子,只要站在志远旁边,让他去揉乱他那生来就有点自然卷的头发,听他用亲昵的声音说:“志翔,将来有一天,你哥哥会培植你!虽然你只有一点儿小天才!”七、八岁,他就懂得仰着头,对志远说:

  “哥,将来你当大音乐家,我只要做个小画家就好了!”

  “没志气!”志远笑着骂,把他的头发揉得更乱。

  志远是二十四岁那年出国的,父母倾囊所有,借了债把他送去罗马。因为有三位教授同时推荐他去读那儿的音乐学院。志远出国时,志翔才十六岁,站在机场,他有说不出来的离愁别绪,要他离开哥哥,比要他离开父母还难受。志远显然了解他的情绪,站在他面前,他用炯炯有神的眼光盯着他,肯定的、坚决的、很有把握的说:

  “等着!小画家,我会把你接出来!”

  说完,他又揉了揉他的头发,就转身走入了验关室。志翔满眶热泪的冲往餐台,遥望他的哥哥走上飞机。志远在飞机舱口回过头来,对他遥遥挥手,他至今记得哥哥那神态:潇洒、漂亮、英气逼人。那一别,就是八年。从那天起,是书信维系著天涯与海角间的关系,志远懒于写信,常用明信片简单扼要的报告一切;毕业了,进了研究院,又毕业了,进了歌剧院。由小演员到小配角,由小配角到大配角,由大配角到重要演员,……他开始寄钱回家,不断的寄钱回家;让咱们家那个大画家准备出国吧!什么时候起小画家升格成了大画家!他可不知道。

  志远没有食言,志翔早就知道,他不会食言。志远就是那种人,说得到!做得到!

  飞机有一阵颠簸,麦克风中呼叫大家系安全带,志翔系好了带子。下意识的伸手到口袋中,摸出一张绉绉的、已看得背都背得出来的明信片,明信片的正面,是半倾圮的圆形古竞技场,反面,是志远那龙飞凤舞般的笔迹:

  “大画家:

  一切都已就绪。××艺术学院对你寄来的画极为叹赏,认为是不可多得的天才,学费等事不劳操心,有兄在此,何需多虑?来信已收到,将准时往机场接你。兄弟阔别八年,即将见面,兴奋之情,难以言表!请告父母,万祈宽心,弟之生活起居,一切一切,都有为兄者代为妥善安排也。

  兄志远”

  志翔郑重的收好了明信片,就是这样,志远的信总是半文半白,简单扼要的。他把眼光又投往窗外,云层仍然堆积着,云拥着云,云绕着云。云叠着云。他对层云深处,极目望去,云的那一边,是泪眼凝注、白发萧然的父母。云的另一边,是光明灿烂的未来,和自己那伟大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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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06-30




  在香港转了BOAC的飞机,飞了将近二十个小时,终于,飞机抵达了罗马机场,是罗马时间的上午八点三十分,跟台北时间,足足相差了七小时。

  志翔看了看机场的大钟,首先校正了自己的手表。放眼望去,满机场的人,都是外国面孔,耳朵里听到的,都是异地语言,一时间,志翔颇有一份不真实的、做梦般的感觉。办好了入境手续,取到了行李——妈妈就是妈妈,给他弄了一皮箱春夏秋冬的衣服,还包括给志远的。提着皮箱和大包小包的行李,跨出了海关,他在人群中搜索着。志远呢?身高一八○公分,漂亮潇洒的志远是不难寻找的,他从人群中逐一望过去,万一哥哥不来接他,他就惨了,初到异国,他还真不知道如何应对呢!“志翔!”一声熟悉的、长久没有听到的、亲切的、热烈的呼喊声骤然传进他的耳鼓。他转过身子,还来不及看清楚面前的人,就被两只有力的手臂一把抱住了。他喜悦的大叫了一声:

  “哥哥!我还以为你没来呢!”

  “没来?”志远喘了一口长气。“我怎么可能不来?我来了三小时了,一直坐在那边的长椅子上,一边抽烟,一边回忆。”他重重的在志翔肩上拍了一下,眼眶有些儿湿漉漉的。“嗨!志翔,你长高了,高得我没办法再揉你的头发了。而且,你变漂亮了,几乎和我当年一样漂亮了!”

  志翔望着志远,这时,才能定睛打量离别了八年的哥哥。噢,二十几岁到三十出头是一段大距离吗?志远依然是个漂亮的男人,只是,他瘦了,眼角眉梢,已有了淡淡的皱纹,他也黑了,想必罗马的太阳比台北的大。他有些憔悴,有些疲倦,那唱歌剧的生涯一定是日夜颠倒的!平常的现在,可能是他的睡眠时间吧!他身上还有浓重的烟草与酒混合的气息,他那些演员朋友们大概生活浪漫……他凝视着志远,同时间,志远也在定定的凝视着他,于是,忽然间,兄弟两人的手,紧紧的握在一起了。“告诉我,”志远说,喉咙有些沙哑:“爸爸和妈妈都好吧!”

  “爸爸的头发白了,妈妈天天怪你……”

  “怪我?”“怪你不写信回家,怪你的信像电报一样短,怪你到现在不讨老婆……嗨!哥,你是不是有了意大利太太,不敢写信回家报告啊?”“你完全猜对了!”志远笑着说,笑得那么开朗,看起来似乎又像当年那样年轻了。

  “真的呀?”志翔张大了眼睛,四面找寻:“她有没有跟你一起来?”“别驴了!”志远一手接过他的皮箱,另一手又在他肩上猛敲了一记。“我永远不可能讨外国老婆,她们有羊骚味!”他扬扬头。“走吧!先回家去休息一下,我再带你参观罗马!”

  走出了机场,迎面而来的,是熏人的暑气,没料到欧洲的夏天,也这样热!志远把箱子放在地上,说:

  “你等在这儿,我去开车来!我的车子在停车场!”

  “你有车子吗?”志翔惊奇的问,在台湾,教中学的父母,是怎样也不会想到拥有私人汽车的。但是,志远——哦,志远是歌剧明星,生活当然豪华!

  “一辆——小破车而已,”志远犹豫了一下,解释什么似的说:“在国外,没车等于没有脚。怎么?我信上没说过吗?”

  “你的信才短呢,什么都没说!”

  志远笑了笑,不知怎的,那笑容显得有些勉强,他走开去开车了。志翔敏感的觉得自己说错了什么,这也不能怪哥哥的!他一定很忙,忙得没有时间写信!或者,他那演员生活,多少有些“糜烂”,所以来信不愿说得太多,思想保守的父母,会无法接受。想通了,他暗暗的点点头,不管哥哥的生活怎样,他永远是他心中的神灵,他会站在哥哥一边。突然一阵喇叭响,他抬起头,志远正从一辆“车”上走下来。他睁大眼睛,望著那辆“车”。天!这也算车吗?哥哥说的竟是实话!这是辆名副其实的小破车!原来的颜色可能是红的,现在却红褐分不清了,因为已被斑斑的铁锈布满了,车头灯是破的,车尾瘪了一大块,车身是东歪西扭的,……小破车!在台北要找这样的小破车也不容易呢!

  “意大利人开车毫无道德,就喜欢乱冲乱撞!”志远说,把志翔的行李放进行李箱。“有好车子也没用!如果不是我住的地方离歌剧院太远,我才不开车呢!”他扶着车门,忽然抬起头来,望着志翔,想说什么,却又咽下去了。“上车吧!车上再谈。”志翔困惑的蹙了一下眉,觉得志远似乎有些神秘。

  上了车,志远发动了马达,那车子像坦克车般鸣叫了起来,然后,一阵颤抖,又一阵叹气,再一阵震动……最后,却熄了火。志远嘴里发出一串希奇古怪的诅咒,大约全是意大利话,志翔一个字也听不懂。志远再发动,又发动……终于,那车子很有个性的,“呼”的一声冲出去了,差点撞到前面一辆车子的尾巴。车子上了路,志远掏出一支烟,燃着了烟,他一面抽烟,一面开车,脸上有种犹疑不定而深思的表情。志翔闻着那绕鼻而来的烟味,情不自禁的说:

  “哥,你抽烟很凶吗?”

  “唔……还好。”“烟不会坏嗓子吗?”“唔……”车子一个急转弯,又差点和迎面而来的车撞上,志远一面猛按喇叭,一面却又低低诅咒,志翔却吓出了一身冷汗。“哥,在意大利开车,我看需要很大技术呢!”

  “如果你能在意大利开车,你就能在世界各地开车!”志远说,望着前面的道路,车子在无数的车群中穿梭。志远深深的吸了一口烟,牙齿咬着烟蒂,他的眼光笔直的瞪视着前面,好半晌,他取下了烟,哑声说:“志翔,我必须告诉你……”

  志翔的眼光正浏览着车窗外面,那些古典的欧洲建筑,那些饰着浮雕的教堂,那些街头的喷泉……他忽然大大的喘口气,就惊呼了起来:“噢,凯旋门!我以为巴黎才有凯旋门!噢,那是什么?竞技场吗?古罗马时代的竞技场吗?噢!马车!这时代还有马车吗?噢!哥,我要发疯了,这些东西会使我发疯!你能停车吗?我要拿纸笔把它画下来”

  “志翔!”志远沉着的说,唇边浮起一个略带萧索的笑容。“你的时间多着呢!先回家休息休息,下午再出来吧,这不过是你来罗马的第一天而已!”

  志翔压制了自己那兴奋的情绪,为自己的失态而有些讪然。他心不在焉的问:“你刚刚说要告诉我什么?”

  “唔……”志远又燃起了一支烟。“回家再说吧!”

  志翔忽然回头望着志远,热烈的说:

  “哥,你现在带我去看一个地方好吗?”

  “什么地方?”“你表演的那家歌剧院!我要看你的海报,你的戏台,你的化妆间……”“哦!”志远唇边的肌肉牵动了一下。“改天吧!为了你要来,我昨晚兴奋得一夜失眠,现在好累好累!而且,也快要吃中饭了。”噢!原来如此,志翔望着他,怪不得他面有倦容,怪不得他猛抽香烟!和哥哥比起来,他未免太“寡情”了。初到异地,对什么都新奇,对什么都有兴趣,而志远呢?显然他最关怀的是弟弟的来到。他有些惭愧了。

  “对不起,哥。”他喃喃的说。

  志远伸过手来,抓住了他的手,安慰而宠爱的紧握了一下,什么话都没说。车子穿过了闹区,那些漂亮的建筑渐渐少了,车子越走越远,志翔狐疑的望着窗外。心想,志远住的地方实在很远,想必,有钱的人才住在郊外吧!可是,这也不算郊外,车子滑进了一条窄巷,巷子两旁,栉比鳞次的盖着一些矮屋,有些像台北的违章建筑。矮屋前,一些意大利妇女挽着裙子,裸露着腿,在门前洗衣晒衣,孩子们在街上追逐叫骂。车子转了一个弯,巷子更窄了,面前出现了一些摇摇欲坠似的危楼,可能盖了有几百年了,可能即将拆除了……车子停了下来,正在一栋危楼的前面。“到了!”志远简单明了的说。“上二楼,左边的一家,别走到右边去,右边住了一个酒鬼,不好惹!”

  志翔拿着行李,跟着志远往二楼爬,没电梯,楼梯是木造的,踩上去咯吱咯吱响,每一步都似乎可能把楼板踩穿。到了二楼,志远取出钥匙开了门,志翔默默的走了进去。门里,是一阵扑鼻的霉味。暗沉沉的光线下,志翔打量着那简单的“客厅”,一张破沙发,上面堆满书报杂志,一张书桌,上面光秃秃的放着一盏没罩的台灯。几把椅子,一张餐桌。墙上,早已油漆斑驳,到处都有水渍。窗帘是陈旧的,旧得像电影中的老布景。他向“卧室”看去,“卧室”门口,触目所及,是一张像对联似的东西,贴在墙上。上面是志远从小就练就的一笔好毛笔字,写着:

  “春去秋来年华渐老天涯海角壮志成灰”

  他愕然的回过头来,怔怔的看着志远,志远也正默默的面对着他。兄弟二人无言的对视着。好一会儿,谁也不说话,室内沉寂得可以听到两人呼吸的声音。然后,志翔终于开了口,他轻声的、小心的问:

  “你并没有在歌剧院演大角色,是吗?”

  “工作并不那么容易找,”志远哑声回答。“尤其,对于东方人。”“你真在歌剧院工作吗?”

  “是的。”“是配角吗?”志远默然。志翔走了过去,一把抓住了志远的手臂。

  “不管你是配角,还是配角的配角!”他激动的、大声的说,脸涨红了。“你是个伟大的声乐家!你是我最敬佩的哥哥!我来了,我们要一起往一个理想上走,爬得再慢,也要往上爬!我会瞒住爸爸妈妈,可是……”他跑到卧室门边去,一把扯下那张纸,撕碎了它。“你还有壮志的,是不是?哥哥?”

  “是的,”志远眼睛里闪着光,热烈的盯着他。“都在你身上,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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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06-30




  志远和志翔终于面面相对的坐下来了,志远又燃起了一支烟,他身边小几上的烟灰缸里,已堆满了烟蒂,室内被烟雾弄得迷迷茫茫的。透过那浓重的烟幕,志远悄悄的审视着志翔;二十四!不再是个十六岁的少年了!和他当年初抵罗马时的年龄一样,也和他当年一样充满了兴奋,雄心,壮志,豪情,与新奇。志翔,那微卷的一头黑发,那年轻的光润的面庞,那发亮的眼睛和宽阔的前额……他多漂亮,像透了八年前的他!是的,志翔原是他的影子!

  “哥哥,”志翔下定决心的抬起头来。“现在我懂了,这些年来,你并不像我们想像中那么得意,而你却不断寄钱回家,不断支持家用,又负担我的旅费……现在,我来了,让我告诉你,我要先去打工……”

  “你下星期一开学,学费已经缴了。”志远简单明了的说,深吸了一口烟。“明天你就带着护照,跟着我去办入学手续,你来罗马,是来念书的,不是来打工的!”他盯着弟弟,语气里充满了命令的味道。“你会住得苦一点,吃得苦一点,可是,我保证,你的学费和生活,我还负担得起!”

  “哥哥,”志翔凝视着他的眼睛。“你听我说……”“你别说了!”志远站起身,在室内兜着圈子,一面努力整理着自己的思绪。“你的一切在你来以前,就都安排好了!到了罗马,你得听我的,不是我听你的!”他忽然停在志翔面前,脸上那份凝重已消失无踪,扬起眉毛,他笑了。“小画家,别把你的天才哥哥想得太窝囊,好不好?是的,我没演上大角色,是的,我只是配角中的配角,是的,我的待遇不高……可是,路是人走出来的,是不是?志翔,你信不信任我?”

  志翔看着志远,后者脸上忽然涌起的那份光彩,和欢乐的气息振作了他,他不由自主的挺直了身子。

  “我当然信任你,哥哥!”

  “那么,振作起来,别愁眉苦脸!”志远笑着嚷,竭力让声调中充满了轻快。“今天是你第一天到罗马,我为你也有点小安排”话没说完,门上传来轻微的敲叩声,志远顿时精神一振,一半喜悦,一半神秘的说:

  “她来了!”“谁?”志翔困惑的问。

  志远没回答,却对他更神秘的笑了笑,笑容里充满了某种难解的期待,和一份压抑不住的兴奋。走到门边,他打开房门,志翔看过去,惊愕的发现一个满脸含笑的东方少女,正亭亭然的站在门口。黑色的,像丝缎般光亮的长发,中间分开,从面颊两旁自自然然的披泻了下来,垂在肩上。一对温柔的,沉静的,笑意盈盈的眸子,正悄然的凝注在志远的脸上,只是一瞬间,这眼光已从志远脸上移开,落到志翔脸上了。志远让开身子,眼睛里闪着光彩,对那女孩说:“忆华,你看,我没吹牛吧!我弟弟是不是很帅?”

  原来这是个中国女孩!志翔站起身子,被哥哥这种介绍的方式弄得有些尴尬。哪有如此“乱捧”弟弟的人!那名叫忆华的少女走进来了,大大方方的,安安详详的,她微笑着对志翔看了看,就又把眼光转回到志远脸上,她的眼珠好黑,好深,好温柔。“这下你该高兴了,”她说,声音轻柔如水,说的竟是一口好国语。“你早也盼,晚也盼,总算把弟弟盼来了。”

  “志翔!”志远对他一招手。“来,你见见忆华,高忆华,意低的高,回忆的忆,中华的华。她父亲说打她一出生起,就想带她回国去,所以取名叫忆华,从小就教她说国语,可是,到现在,她还没回去过,她是在意大利土生土长的华侨!你别轻视这件事,在国外长大的华侨,十个有九个是不会说国语的!是不是?忆华?”忆华仍然微笑着,眼光始终悄然的凝注在志远的脸上。志翔敏感的觉得,她和哥哥之间一定不简单!这样一想,他就情不自禁的、更仔细的打量这高忆华,好年轻!大约只有二十来岁!一件简单的米色麻布衬衫,下面系着条浅蓝色小花的裙子,朴素中流露着自然,端庄中不失清丽,最特殊的,还是她浑身上下带着的那抹恬静与温柔的气质。多好!他模糊的想着,兴奋了起来,哥哥在国外,并没有虚度他的青春!

  忆华在志翔那敏锐的注视下有些不安了,她很快的扫了志翔一眼,两人眼光接触的那一刹那,忆华不知为何的红了红脸,就很快的说:“好了,志远,家里饭菜都准备好了,你们也该过去了吧,别让爸爸老等着!”志远没有忽略忆华的“红脸”。他一手拉住了志翔,一手挽住了忆华,说:“志翔,我是男人,可没办法弄出什么吃的东西来,所以,我麻烦忆华给你做了些菜,为你接风。忆华的中国菜是第一流的,包你在馆子里都吃不到!这也是我不让你在路上停留,急急把你带回家的原因,总不能让人家忆华做了菜等不着人啊!吃完午饭,下午如果你还有精神,我们三个人,可以开着咱们的小破车,去观光罗马市!”

  “哥,你真是……”志翔不知该怎么说,又看了忆华一眼。“这样麻烦人家高小姐……”

  “得了!得了!”志远叫着说:“八年不见,你真成了绅士了,那来这么多客套?忆华就是忆华,什么高小姐,她还有个意大利名字,叫茀兰西丝卡,噜苏极了,就叫她忆华吧,咱们不是意大利人!走吧!我们到忆华家里去。志翔,你别认生,忆华家就和我自己家差不多,你来了,也要把她家当成自己家,用不着客气,也用不着分彼此!”

  话说得很明显了,志翔暗中微笑了一下。自从在飞机场见到志远,还没看到他像现在这样神采飞扬。

  走出了房门,下了楼,他们置身在阳光里了。罗马的阳光,罗马的陋巷!志翔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心里模糊的想着,是不是任何著名的城市里,都有着这样嘈杂零乱的角落!可是,零乱归零乱,那异国的情调仍然浓重,地是石板铺成的,巷尾有古老的小教堂,竖着孤寂的十字架。路边有各种小店,面包、酒吧、小咖啡馆、PIZZA(一种意大利饼)店,一个胖大的意大利女人,正站在饼店门口吃PIZZA,志翔惊奇的看着她把乳酪拉得长长的,再绕在饼上,送进嘴里去吃。

  “意大利人最爱吃乳酪!”志远笑着解释,“乳酪和啤酒!所以,十个意大利人有八个是胖子!”

  他们停在一家小小的皮鞋店门口,门面很小,挂着大张大张的羊皮牛皮,几双鞋子,门上有个招牌,用意大利文和英文写的,翻成中文,是“荷塞鞋店——修理,订做,准时交货”。“到了!”忆华微笑着说。

  志翔惊奇的看着这门面,想不透怎么会到了一个皮鞋店来。“我爸爸从学徒干起,”忆华安静而平稳的说:“做了一辈子的鞋匠,荷塞是他的意大利名字。”

  “你知道,”志远接着说,望着志翔。“意大利皮鞋,是世界闻名的!”世界闻名的意大利皮鞋,中国的鞋匠!志翔有一些迷惘,不知心中在想些什么,犹疑中,忆华已经推开那扇玻璃门,门上有一串铃铛,顿时发出一阵清脆的叮当声。同时,忆华扬着声音喊:“爸爸!客人来啦!”“该罚!”志远咂了一下嘴。

  “怎么?”忆华回头凝视着志远。

  “刚说过是一家人,你就说是客人!客人,客人,谁是你的客人?”他微笑的、抢白的问到她脸上去。

  忆华的脸又红了,眼睛里流转着光华。志翔发现她很容易脸红。望着她和志远间的神情,他不禁看呆了。正出神间,屋里响起一阵热烈的、爽朗的、低哑而略带苍老的嗓音,叫着说:“志远!是志翔来了吗?”

  跟着这声音出现的,是一个中等身材,宽肩膀,满头花白头发的老人。他脸上刻满了皱纹,眼角眉梢,到处都有时间和风霜刻下的痕。可是,他那对眼睛却是炯炯有神的,面颊也是红润而健康的。他看来虽已年老,却依然健壮,而且,是个充满生命活力的人。他腰上还系着一块皮围裙,一走过来,就满身都是皮货的味道。

  “高,”志远对这老人的称呼相当简单。“这就是志翔!”他像献宝般把志翔推上前去。“一个未来的大艺术家!你看看他,是不是很漂亮?”志翔又有那种尴尬的感觉,对老人鞠了一躬,他恭敬的喊了一声:“高伯伯!”“叫我高!”老人爽朗的喊着:“中国人叫我高,外国人叫我荷塞,没有人叫我高伯伯,也没有人叫我真正的名字,我的中文名是高祖荫。当年,只有忆华的妈叫我祖荫,自从她妈去世了,就没有人叫我祖荫了。”

  “爸,别提老事哩!”忆华柔声说,走过去,解下父亲腰上的围裙。“怎么还系着这个呢!”她半埋怨半娇嗔的说,流露出一份自然的亲昵和体贴。老人用爱怜的眼光望了女儿一眼。“好,不提老话!今天是高兴的日子,志远,咱们得喝一杯!忆华这傻孩子,做了一桌子菜,像发疯了似的,她准以为你们家志翔是个大饭袋……”

  “爸爸!”忆华又红了脸,很快的睃了志翔一眼。

  “怎么怎么,”高祖荫说:“今天我一直说错话!好哩!来吧,来吧!我们来吃饭!”他拉着志翔的胳膊,又站住了。仔细的看了他一眼,他抬眼转向志远。“他长得很像你!志远。”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某种感动的情绪。

  “像八年前的我,是吗?”志远问,声音里忽然有了一抹酸涩的味道。“志远!”忆华喊了一声,声音轻柔婉转,婉转得令人心动。她的眼光直视着志远,欲言又止的咬了咬嘴唇,终于说:“你安心要等菜凉了再吃,是吗?”

  “进来进来,到我们的小餐厅里来!”高祖荫很快的嚷着:“志翔,我们的房子虽然又破又小,我们欢迎你的诚意可又真又多!瞧!咱们丫头做了多少菜!”

  穿过那间又是店面、又是工作间的外屋,他们来到了一间小小的餐厅里,由于四面都没有窗,虽是大白天,餐厅里仍然亮着灯。餐厅中间,一张长方形的餐桌上,铺着粉红格子的桌布,四份餐具前面,也放着同色的餐巾。确实,有一桌子的菜,鸡鸭鱼肉几乎都全了,正热腾腾的冒着热气。在那些菜的中间,还放着一瓶未开盖的红葡萄酒。

  “嗨!怎么?丫头!”老人怪叫着。“你越来越小气了,舍不得拿好酒啊?咱们那瓶拿破仑呢?”

  “爸,”忆华对父亲轻轻的摇摇头。“你和志远,都不应该喝烈酒。”“真的!”一直没开口的志翔附议的说。“我根本不会喝酒,哥哥也不该喝酒,会影响他的嗓子。”

  志远轻咳了一声,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一步,缩了缩脖子,似乎房里有冷风吹了他似的。老人和忆华都很快的抬起头,对他望了一眼。志远用舌头舔舔嘴唇,忽然觉得喉咙里又干又涩,他哑声说:“才来第一天,就要管我哦!”

  “你也该有个人管管了。”忆华轻声说。

  “吃饭吃饭!”老人重重的拍了几下手,扬着眉毛,大声喊:“我快要饿死了!丫头,你们坐啊!”

  大家坐下了,志翔抬起头,正好看见志远对忆华使了个眼色,忆华怔怔的坐在那儿,眼睛怔怔的瞅着志远,眼光里仿佛有千言万语似的。他们间有什么事吗?志翔也怔了。而老人呢?浑然未觉的,他笑呵呵的握着酒瓶,“啵”的一声,酒瓶开了盖,那也不知道是种什么酒,像香槟似的有阵泡沫迅速的往上冲,老人慌忙用酒杯接住。

  酒倒进了杯子,红色的,像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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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06-30




  维纳斯广场、埃曼纽纪念馆、罗马之神的雕像、罗马废墟、古竞技场、康斯坦丁拱门、翠菲喷泉……小破车载着三个人,驰过一个又一个历史的遗迹,凯撒大帝和尼罗王、米开兰基罗和贝尼尼……无论是英雄与暴君,无论是艺术家与雕刻家,都已经随时间而俱逝,留下的,只是无数的石柱、雕像、废墟,和凭吊者的惊叹!

  惊叹!真的,志翔是疯狂的迷醉在这一片古迹里了。罗马,谁说它是一座城?它本身就是一个神奇的艺术品!志远驾着车,在每一个地方作片刻的停驻,那车子每次发动都要闹闹脾气,发抖、喘息、叹气的来上一大串,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往前冲去。“今天,你只能走马看花,大致逛逛就可以了。”志远对志翔说。“以后,你有的是时间,像你这种学艺术的人,每件街边的雕像,都值得你去研究上三天三夜!”

  “别忘了去梵谛冈,”忆华静静的说:“那儿有著名的米开兰基罗的壁画,亚当头像,是世界闻名的。”

  志翔惊奇的看了忆华一眼。

  “你也学艺术吗?”他问。

  忆华的脸红得像酒。“你笑我呢!我什么都没学!我太平凡,学什么都没资格!”

  “她读完中学就没念了,”志远接了口。“别听她什么有资格没资格,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只是……”志远轻叹了一声。“高需要她,而且,无论学什么,学费都很可观……”

  “别帮我掩饰了!”忆华笑吟吟的、坦白的说:“是我胸无大志,我不是什么天才,我只是个平平凡凡的女孩子,犯不着让爸爸做牛做马的来栽培我。如果我真有才气,爸爸是死也不肯让我辍学的!爸爸和我都有个相同的长处:我们都有自知之明。”她望望志远,眼里有着感激的光芒。“别把我说得太好,志远,你知道我多么平凡!”

  “肯承认自己平凡的人就不平凡!”志远加重语气说,好像在和谁生气似的。“反正,你在我心目中,永远是个最完美的女孩子!”忆华那红得像酒似的面庞蓦然变白了,她像被针刺般震动了一下,眼光就紧紧的盯在志远脸上。志远似乎也吃了一惊,好像被自己的语气吓住了。下意识的,他加足了油门,车子飞快的向前驰去,他扬了扬头,看着车窗外面,说:

  “志翔,快看!左边就是布希丝公园,里面有个小博物馆,知道拿破仑妹妹的裸体雕像吗?就陈列在这里面。今天太晚了,不能带你参观了,改天,你可以让忆华陪你来看,雇一辆马车,在这公园里慢慢的兜它一圈,是人间最大的乐事!是不是?忆华?”忆华把眼光投向窗外,眼睛迷迷蒙蒙的,湿漉漉的。

  “是的,”她静静的说:“我还记得我小时候,你常常带我来兜风!”“那时候你还叫我陈哥哥呢!”志远对忆华作了个鬼脸。“越大越没样子,现在干脆叫名字了!”

  忆华勉强的笑了笑,望着车窗外面,没再说话。

  志翔狐疑的看看他们,一时间,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微妙,似乎不像他最初想的那么单纯。可是,这毕竟是哥哥的事,他是无权过问的。而且,他的心思正飘浮在别的地方。

  “哥,你演唱的地方叫国家歌剧院吗?今天我们有没有经过那地方?”“唔——经过了。国家歌剧院就在火车站旁边。”

  “为什么不让我看看?”

  志远的眉毛拧了起来。

  “别谈那歌剧院好不好?”他重浊的说。“罗马有几千几万个地方,都比歌剧院值得一看!”

  忆华的眼光从窗外调回来了,悄悄的望着志远。

  “志远,天快黑了,我们回家吧!”她说。

  “哥,你今天不表演了吗?”

  “为了你,请了一天假,明天就要上班。我明天先陪你去注册,我下午还有个兼差,晚上工作的时间,是八点到一点。”

  “白天还有兼差!什么兼差?”志翔吓了一跳。“你晚上表演,白天做事,受得了吗?”

  “下午的工作很轻松,不过是——是——”志远含糊了一下。“在家私立中学教音乐。”

  志翔有些狐疑,教音乐,教音乐需要整个下午吗?

  “哥,歌剧是怎么回事?你每场都有戏吗?”“哈!”志远笑得古怪,耸了耸肩,他轻松的说:“你哥哥是个天才,每场戏都少不了他!”

  一阵疯狂的喇叭声,志远超过了一辆大卡车,迎面一辆漂亮的敞篷车,硬被志远的小破车给逼到马路边缘上去了。那车上的几个青年男女,发疯般的挥拳大骂,志远理也没理,车子“呼”的一声,就掠过了他们,冲往前面去了。忆华长长的抽了口冷气:“志远,你玩命呢!”“玩命?”志远扬了扬眉。“也不是从今天开始的!我就爱开快车,怎样?”“你玩命没关系,”忆华低声说:“车上可还有你弟弟!”

  志远嘴角的肌肉一阵痉挛,车子的速度减低了。晚上,回到了“家”里,兄弟两个都很疲倦了。晚餐是和忆华一起,在一家小咖啡馆吃的,志翔初次领教了意大利通心粉的滋味。饭后,先送忆华回了家,他们才回来。志远推开卧室的门,有些抱歉似的对志翔说:“这见鬼的小公寓只有一间卧室,所以,你没办法有单独的房间,咱们哥儿俩,只好挤在一间里!”

  “哥,我宁愿和你住一间!”志翔说,走了进去。卧室很小,放着两张单人床,上面整齐的铺着雪白的被单、毛毯,和干净的枕头套。床和床中间有一张小书桌,桌上,有台灯、书籍,和一个镜框,镜框里是张照片。志翔本能的走过去,拿起那镜框,他以为,里面可能是忆华的照片,可是,出乎意料之外的,竟是志远和他的一张合照!在台北的院子里照的,站在一棵杜鹃花前面,志远大约是十八、九岁,自己呢?才只有十一、二岁,吊儿郎当的,半倚靠在志远身上,志远挺神勇的样子,一脸调皮的笑,手挽着自己的肩膀。他放下照片,鼻子里有点儿酸酸的。“我都不记得,这是什么时候照的了?”他说。“我也不记得了。”志远说,又燃起了一支烟。“离开家的时候,就忘记多带一点照片,在旧书里发现夹着这一张,像发现宝贝似的……”他勉强的笑了笑,在床上坐了下来。“家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你待在里面的时候并不觉得它好,离开了就会猛想它。”志翔把镜框放好,在桌前的椅子里坐了下来。离开家并没多久,他眼前又浮起父母的面庞。

  “志翔!”志远忽然亲昵的叫了一声。

  “嗯?”他抬眼看着志远。

  “告诉我,”志远有些兴奋地说:“你在台湾,有没有女朋友了?”“女朋友?”志翔摇摇头,坦白的笑了。“我明知道自己会出国,何必弄那个牵累?”

  “你的意思是没有?”“没有。”“真的?”“当然真的!”他诧异的看着志远。“干嘛?”

  “那么,”志远热烈的盯着他,有些急促的说:“你觉得忆华如何?”“忆华?”他吓了一大跳,愕然的说:“哥,你是什么意思?”“我跟你说,志翔!”志远深吸了口烟,迫切的、热心的说:“这女孩是我看着她长大的,不是我胡吹,她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好女孩。华侨女孩子,要不就不中不西,要不就欧化得让人反感。而忆华呢?她比台湾长大的女孩还要规矩和中国化……”“哥哥!”志翔打断了他,困惑的说:“我知道她很好,可是……”“别可是!”志远阻止了他下面的话。“只要你认为她很好,就行了!感情是需要慢慢建立的,你们才见面,我也不能操之过急,我只是要提醒你,错过了像忆华这样的女孩子,你在欧洲,就不可能找到比她更好的中国女孩了!”

  “哥哥!”志翔啼笑皆非的说:“这是怎么回事?我以为她是你的女朋友呢!”志远一震,一大截烟灰落在桌上了。板起脸,他一本正经的说:“少胡说!志翔!别糟蹋人家了!我足足比她大了十岁!我是看着她长大的……”“又怎样呢?”志翔微笑着说。“三十二岁配二十二岁正好!而且,你的年龄,也该结婚了!”

  “胡闹!”志远生气的、大声的说。“志翔!不许拿忆华来开玩笑,你懂吗?人家是规规矩矩的女孩子,你懂吗?你别因为她是个老鞋匠的女儿,就轻视她……”

  “哥哥!”志翔惊愕的蹙起眉头。“我并没有轻视她呀!你不要误会好不好?”“那就好了!”志远熄灭了烟蒂,站起身来。望着弟弟,他又笑了,伸手握了握志翔的肩,他说:“是我不好,我太心急了。慢慢来吧!我们今晚不谈这个。我去煮点咖啡,你要吗?”

  “这么晚喝咖啡?你不怕睡不着?”

  “已经喝惯了。”志远说,走开去煮咖啡。“将来有一天,你也会喝惯的!”志翔往床上一躺,用手枕着头,经过这漫长的一天,他是真的累了。闭上眼睛,他只想休息一下,可是,只一会儿,他就有些神志迷糊了。恍惚中,他觉得志远站在床边,审视着自己,然后,他的鞋子被脱掉了,然后,志远拉开毯子,轻轻的往他身上盖去……这一折腾,他又醒了,睁开眼睛来,他歉然的望着志远,微笑了一下,喃喃的叫了一声:

  “哥!”“睡吧!”志远说,用毯子盖好了他,看到他仍然睁着眼睛,他就欲言又止的叫了一声:“志翔!”

  “嗯?”他模糊的。“答应我一件事好不好?”志远的眼睛,在灯光下闪着光芒。“什么事?”他沉默了一下。半晌,才哑声说:

  “永远别到歌剧院来看我演戏!”

  志翔一震,真的醒了。

  “为什么?”“因为——”他困难的、消沉的说:“我只是个配角的配角!”“哥!”他握住志远的手。“我们是亲兄弟呀!我不在乎你是什么配角不配角……”“我在乎。”志远静静的说。

  志翔愣了片刻,然后,他了解的点点头。

  “好吧!如果你坚持这样……”

  “我坚持。”志翔又点了点头,灯光下,他觉得志远的眼神黯淡而落寞。没关系!他在心里自语:我会治好他的自卑感!我会恢复他的信心!志远拍了拍他的肩,感激的对他笑笑,走开了。

  整夜,他听到志远在床上翻腾,整夜,他闻到香烟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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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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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志翔投身在罗马那个艺术的炼炉里去了。而且,立即,他就觉得自己被那些艺术的光芒和火花给燃烧了起来,使他周身的血液都沸腾着,使他的精神终日在狂喜和兴奋中。他迷住了艺术,迷住了雕刻,迷住了罗马。

  开学之后没多久,他就发现自己进的是一家“贵族学校”,罗马的国家艺术学院收费不高,可是,自己竟念了一家私立的艺术学院。同学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尤其以瑞士和英国人居多。东方面孔的同学,几乎找不到,开学一个月,他才发现两个东方人,却是他最无法接受的日本人。他很难在学校交到朋友,事实上,他也没有交朋友的时间和雅兴。那些日子里,他要应付语言上的困难,要习惯异国的生活,要接受教授的指导,剩下的时间,就发疯般的消磨在国家博物馆、布希丝别墅,以及圣彼得教堂中。

  忙碌使他无法顾及自己的生活,也无力过问志远的生活。志远每日要工作到凌晨一点左右才回家,那时他多半已入睡,等他起床去上课,志远还在熟睡中。他每天搭巴士去上课,中午就在学校或外面随便吃点东西,午后下课回家,志远又去工作了。他的晚餐,是志远安排好的,在高祖荫家里“包伙”,他不知道志远和高家是怎么算的,但是,高氏父女,待他却真的一如己子,变着花样给他弄东西吃。他每日见到高氏父女的时间,比见到志远的时间还要多。因此,他和忆华是真的接近而熟稔了起来。

  晚餐后,他常坐在高家的餐厅中,和忆华随便谈谈。忆华总是煮一壶香喷喷的咖啡,给他一杯,自己就默默的工作着。她总有那么多事要做:收拾碗筷,打扫房间,整理父亲的工具,或在缝衣机前缝缝补补——在这“餐厅”里,事实上还有很多东西,缝衣机,切皮刀,皮革,浸绳子的水盆,和种种高祖荫需要的用具。忆华总是不停的工作着,家事做完了,就帮父亲把皮绳浸入盆子里,或清理皮革,或整理订单,或盘算帐目……而且,志翔发现,连自己兄弟俩的衣服被单枕头套,都是忆华在洗洗烫烫,甚至,连自己的房间,都是忆华每日去收拾整理的。“忆华,你什么时候认识我哥哥的?”一晚,他问。

  忆华悄然的从她工作上抬起头来,她正补缀着一条裙子的花边。她无论多忙,给人的感觉也是那样从从容容、安安详详的。“那年我十四岁,他第一次走进我们店里,手上拎着一双鞋底破了洞的鞋子。”忆华回忆的说,面容平静,眼珠迷蒙。“他靠在柜台上,咧着张嘴,对我嘻嘻直笑,问我是不是中国人?当我用中文告诉他我是,他大叫了一声,跳得有三丈高,他把我一把抱起来……”她羞涩的垂下眼睑:“那时我很瘦很小,虽然已经十四岁,还像个小孩子。”定了定,她继续说:“后来他和爸爸谈了起来,爸爸问他,怎么把鞋子走得破了洞?他回答说:‘你怎么可能在罗马,不把鞋子走得破了洞?’”她轻轻的叹息了一声。“那时,他和你现在一样,对罗马发了疯,发了狂,而且,他快乐、骄傲、充满了自信。”

  志翔动容的望着忆华,他很少听到忆华讲这么多话,一向,她都是沉默而内向的。

  “那是八年前了?”“是的,那时,志远才到罗马三个月,只会说最简单的意大利文,他告诉我,他学会的第一句意大利文是‘妈妈米亚’,第二句是……”她红了脸,微笑的低语:“是一句粗话!那次,他和爸爸谈了好多好多,那时他住得离这儿比较远,后来,他搬了好几次家,越搬越近,我们两家,一直是好朋友,好邻居……”她垂下头,又继续缝缀。“在罗马,很难交到中国朋友。”志翔凝视着她,啜了一口咖啡,他深思了好一会儿。

  “忆华,”他终于说:“哥哥一直不许我去歌剧院,你能不能告诉我,他到底演的是什么角色?我来了一个多月了,从来没有听到他练嗓子!我记得,在他出国以前,每天都要练的,当然,也可能是我上课去之后,他才练唱!”

  忆华的头仍然低俯着,她没说话,也没抬头,手指的动作略略停顿了一下,就更快的缝纫了起来。

  高祖荫走了进来,围着皮裙子,他取了一束皮线,一面往外屋走,一面对志翔说:

  “你对歌剧院了解太少,罗马有两家歌剧院,一家是罗马歌剧院,一家是露天歌剧院,叫卡拉卡拉。歌剧也有季节,并不是每晚都有的。我们东方人,能在歌剧院里的大头戏中唱和声,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他转身走出去了,接着,是那绳子从皮革上拉过去的声音。

  志翔有些迷糊了,两家歌剧院,那么,志远到底在哪一家?他的脑子越来越混乱。

  忆华站起身来,给志翔重新倒了一杯咖啡。她的眼光默默的、祈求似的看着他:“帮个忙好吗?”她低语。

  “什么事?”“别把我们今晚的谈话告诉他!别去问他!什么都不要问他!”他注视着忆华,第一次发现忆华的眼珠又黑又深又楚楚动人。“告诉我,他到底在哪家歌剧院工作?”

  “卡拉卡拉的季节是七月到九月,秋天以后,就在罗马歌剧院。”忆华轻声说:“可是,别去找他!千万别去,你会伤他的自尊。”这晚,他失眠了。躺在床上,他望着天花板,呆呆的发着愣,怎样也无法入睡。直到志远回来了。

  走进卧室,志远有些诧异的看着他。

  “怎么?还没睡吗?”“睡不着。”他闷闷的。

  “想家?”志远脱去外套,罗马的秋季,已经颇有凉意了,尤其深夜,气温是相当低的。“是不是爸爸妈妈有信来?”

  “今天没有。”他望着志远,他的衬衫上有泥土的痕迹,他的面颊上也有,他在扮演什么角色?唱和声?他盯着志远的额。那儿,已经有皱纹了。唱和声?甚至不是配角,不是配角的配角,不是跑龙套,只是一群和声中的一个?那么,他脸上的倦容就是属于精神上的了?八年!八年苦学,只落了一个“和声”?“怎么了?”志远拖了一把椅子,坐到床边来,仔细的审视他。“你看来有心事!”他忽然眉毛一扬,眼睛就发亮了。“让我猜一猜!当一个男人失眠的时候,只能为了一件事……”他燃起一支烟,微笑的盯着他:“是忆华吗?这些日子来,你们总该有点进展了吧?”

  “忆华?”他怔了怔。“忆华是个好女孩。”他喃喃的说。

  “我早告诉你了的!”志远兴奋的捶了一下床垫。“你老哥不会骗你!你老哥的眼光比谁都强!你老哥帮你物色的女孩子准没错!”他喷出一口烟,眯起眼睛,对他打量着,企盼的、热烈的问:“快告诉我,你们进展到什么程度了?”

  “什么程度?”他心不在焉的。“没有什么程度。”

  “怎么讲?”志远蹙了蹙眉。“我告诉你,志翔,对忆华那种女孩子,你得有点耐心,她是很稳重、很内向的典型,不像意大利女孩,第一天见面,第二天就可以热情如火。所以,你要忍耐,带她出去玩玩,罗马是世界上谈恋爱最好的地方……真的,你每晚是不是都带她出去?”

  “从来没有!”“从来没有?”志远惊讶的叫:“你真是个驴蛋!罗马的落日,马车,黄昏,月夜……你完全没有利用吗?你每晚在她家做什么?”“谈天。”“谈什么?”志翔注视着志远。“谈你!”他冲口而出。

  志远一怔,愣愣的望着志翔。志翔对他慢慢的摇摇头。

  “哥哥,你白费力气!坦白说,我从没有追求忆华的企图!否则,我不会辜负罗马的落日和黄昏!”

  “志翔,你别傻!”“我不傻,”志翔翻了一个身,面朝着墙壁,静静的说:“如果我们兄弟当中有傻瓜,决不是我!”

  这一下,轮到志远来失眠了。

  第二天晚上,志翔回到家里,他发现志远在卧室的书桌上给他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志翔:别辜负大好时光,罗马的秋夜别有情趣,帮帮忙,邀她出去坐坐马车,或到路边咖啡馆小憩。桌上有五千里拉,拿去零用。”他望着桌上的五千里拉,望着那张条子。看来,志远以为他不邀忆华出去,是因为缺乏钱的缘故。钱!是的,他的钱不多,可是,也从没有缺过钱用,每次,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志远总会留些钱在他口袋中!钱!一个唱和声的人到底能赚多少钱?他每天午后,又到底在做些什么工作?他呆呆的坐着,沉思着。桌上的钟指到了十点,晚上十点!歌剧院应该很热闹吧?罗马歌剧院总是人潮汹涌的,票价也贵得惊人!他忽然觉得一阵冲动,抓起桌上的五千里拉,他冲出了屋子,跑到大街上去了。

  叫了一辆街车,他直奔罗马歌剧院。

  卖票口已经关闭了,门口的警卫叫他明天再来。明天?明天他或者已经没有勇气来这儿了。他在歌剧院门口徘徊又徘徊。秋天的夜,凉意深深,一弯上弦月,高高的挂在天上,不远处有个广场,维克多王的铜像,伫立在昏暗的夜色里。

  他的腿已踱得又酸又麻,寒风吹在身上,凉气袭人。他绕到了歌剧院后面,无意中,发现那儿是后台的入口。

  “我可以进去找一位演员吗?”7他问。

  居然,他被允许进去了。

  第一次走进歌剧院,后台比他想像中零乱得多,许多人奔来跑去,许多工人在搬动布景,许多演员在等待出场。他从绒幔后面往前看去,那些钻动的人头,那些包厢,那些打扮入时的观众。台上,一位女高音正充满感情的在唱一支他不懂的歌曲,他牵开帘幔一角,看到台上的演员,确实,这是个大型歌剧,人数众多,但在那些戏装和油彩下,他实在无法分辨志远在哪个角落!戏装?油彩?他脑中有些零乱!他从没看过志远脸上有油彩,他卸装一定很仔细。放下帘幔,他站直身子,开始呆呆的出起神来。

  忽然间,他看到志远了!

  是的,那是志远,不在前台,不在台上,却在后台!他正面对着他走过来,背上,打着一块大大的布景石柱,正预备走到堆布景的道具屋里去。当兄弟二人面对面的那一刹那,两人都如此震动,那石柱差点从志远肩上滑下来,他迅速的用两手扶牢了它,他的手指紧扣在那石柱上。虽然那石柱是假的,显然也相当沉重,他的腰被那重负压得弯弯的!他站定了,面色苍白,呼吸急促,怔怔的望着志翔。

  这就是谜底!不是大演员,不是配角,不是配角的配角,不是龙套,不是和声……什么都不是!他是歌剧院的一名工人,一名扛布景、打杂、背东西的工人!这就是谜底,这就是一切!这就是他不允许志翔来歌剧院的原因!

  志翔觉得一股热血从胸口往脑中冲去,顿时间,他觉得无法停留在这儿,无法面对志远,更无法去聆听那场中正好爆发的一阵如雷的掌声……他喉中发出一声痛楚的悲鸣,就迅速的掉转身子,往歌剧院外面狂奔而去。

  志远放下了手中的石柱,叫了一声:

  “志翔!”志翔冲到大街上了,冷风迎面吹来,吹醒了他若干神志,他把双手插在外套口袋中,往前面无目的的走去。然后,他听到身后有追过来的脚步声,志远喘吁吁的追上了他。

  “志翔!”他喊,走到他身边。“对不起,我不该瞒你,事实上,你来的第一天,我就想说,可是,我说不出口!”他大大的喘了口气,声音在夜风中显得虚弱而无力。“我骗了你,骗了爸爸妈妈,我从没拿到文凭,我根本没读毕业……我只是个工人!下午,在营造厂做杂工,晚上在歌剧院!这就是我的真面目!你知道在国外,生活不那么容易……”他越说越低,终于咽住了。营造厂做杂工!歌剧院抬布景!天哪!志翔咬紧了牙关,无法说话,志远伸手拉住了他,把他的脸转向自己。街灯下,志远看两行眼泪,正沿着志翔的面颊上滚落下来。

  “志翔,”他沙嗄的说:“当工人并不像你想像的那么可耻……”“不!不是!”志翔终于大声的嚷了出来,感到有股热浪,正撕裂般从他胸腔中往外迸裂。“不是可耻!不是!我在想的,是你陆续寄回家的那些钱,是我的旅费,我那该死的贵族学校,和你留在桌上的那五千里拉!”

  志远望着他,苍白的面颊上顿时恢复了红润,他的眼睛在街灯下闪亮。“我负担得起,志翔,你放心,我负担得起!你只要好好念书,别的都不要你管!你老哥身体还很结实,你瞧,我的肌肉多有力!”志翔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他伸手扶住身边的一样建筑物,那建筑物冰冰冷冷的,他下意识的仰头往上看,才发现他们已不知不觉走到无名英雄墓的前面,他正扶在一个不知名的雕像上,那雕像是大理石塑造的,白色的头颅庄严的、肃穆的伸向那黑暗的天空,在月光下显出一种幽冷的、悲壮的、凄凉的美丽。他把头靠在那冷冷的塑像上。志远伸手按住他的肩,故作欢快的说:“与其当一个配角的配角,还不如当一个工人好,你说呢?”夜风从空旷的维纳斯广场上吹来,凉飕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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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6-30




  志翔仰躺在床上,眼睛大大的睁着,直勾勾的瞪视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块水渍,像是一个侧面的狮身人面像,他已经盯住这水渍,足足看了三小时了。

  志远坐在床沿上,猛抽着香烟,满屋子都是烟雾腾腾,书桌上有个烟灰缸,已经被烟蒂堆满了。兄弟两个,就这样一个坐着,一个躺着,各想各的心事。

  “志翔,”终于,志远打破了沉寂,喉咙沙哑,情绪激动的说:“你能不能洒脱一点?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我并不以当工人为悲哀,你干吗这样世界末日来临了一样?你给我振作一点,高兴起来,行吗?你再这样阴阳怪气,我要冒火了,我告诉你!我真的要冒火了!”

  志翔从床上一骨碌坐了起来,紧紧的盯着志远。

  “我想通了,哥哥!”“想通什么了?”“我明天就去退学,也找一个工作做,我们两个合力赚钱,寄回家先把债务还清,然后我做工,你继续去修你的声乐,因为我还年轻,有的是时间……”

  “胡闹!”志远的脸涨红了,愤愤然的拍了一下桌子,他真的生气了,他的眼睛燃烧着怒火,眼白发红。“不要再提我的声乐!我如果修得出来,我早就成了声乐家了!我告诉你,志翔,你一定要逼我说出来,我已经完了,不再是八年前那个充满豪情壮志的天才了!我早已一无所有,早已是一块废料!在你来以前,我根本不知道我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自从你来了,年轻,优秀,满怀壮志……我好像看到了八年前的我,我才又活过来了!从小,大家说你是我的影子,你既然是我的影子,我所不能做到的,你该帮我做到,我所失败的,你该去成功,我所半途而废的,你该去完成!只要我能培养你成功,我也不算白活了,我的生命也就有价值了!你懂吗?你了解吗?”志翔愕然的、困惑的看着志远。

  “我不懂,我不了解!”他大声说:“你为什么要放弃你自己的希望?你为什么要把你的希望挪到我的身上来?你根本不通!”“看看我!”志远叫,一把抓住志翔的胳膊:“我已经三十二了!没有从三十二岁开始的声乐家!你还年轻,你的画已经被艺术学院所接受,你会成为一个大艺术家!如果你现在去打工,你就会变得和我一样……”

  “我不管!”志翔拚命的摇头。“我不能用你做工赚来的钱,去读那样昂贵的艺术学院!我宁愿一事无成,也不去念那个鬼书!随你怎么说,我明天就退学……”

  志远用力提起了志翔,死盯着他的眼睛,从齿缝里说:

  “你讲不讲理?”“我当然讲理!就因为讲理,才不能继续念书!”“你要让爸爸妈妈含恨终身吗?”志远的声音,低沉而有力,他的眼睛灼灼然的对着他。“我已经毁了,你也要毁掉吗?志翔,”他深吸了一口气:“用用你的理智,用用你的思想,让爸爸妈妈的两个天才儿子,总有一个能学有所成吧!他们有一个儿子在国外当工人,已经够了,难道两个都去当工人吗?”

  志远的语气,那么沉痛,那么恳挚,这使志翔完全折倒了。他无言的望着哥哥,痛楚的紧锁了眉头。志远慢慢的放开了他,慢慢的站起身来,在室内踱着步子,走了一圈,又走了一圈。志翔用手支着额,脑子里是一团混乱,心里是又酸又痛又苦涩。半晌,他才悲切的说了一句:

  “你做工,我读书,你教我怎么念得下去?”

  志远停在他的面前。“你念得下去!你一定念得下去!”他热切的说。“如果你对我这个哥哥,还像当初一样尊敬和崇拜,如果你不因为我是个工人就轻视了我,那么,你就为我念下去!为我争一口气!志翔,算是你为我做的!”

  志翔抬起眼睛,凝视着志远。

  “哥哥,这是你的期望吗?”

  “我全部的期望!我最大的期望!”他几乎是痛心的喊着。

  志翔低下了头,默然不语,片刻,他终于抬起头来,深思的看着志远,好一会儿,他才肯定的、下决心的说:

  “好吧!我依你!我念下去!但是,我要转到国家艺术学院去,那儿的学费便宜。我还要利用课余时间,找一个兼差!”

  “你可以转到国立艺术学院去,”志远说:“但是,那儿是要考试的,不一定把你安排到几年级,而现在的教授,都欣赏你。这学校又是学分制,你可以提早修完学分,提早毕业。我劝你不要转学,不要因小而失大!至于兼差吗?你就免谈了吧!与其兼差,不如拿那个时间去用功!”

  “哥哥!”志翔咬住牙,不知再说什么好。他沉默了。

  志远重重的在志翔肩上拍了一下,他的眼眶潮湿,嘴角却涌上一个欣慰的笑容。“你答应了,是不是?你不再三心二意了,是不是?到底是我的弟弟!”他说:“我知道你不会辜负我,我知道!你像我,你和我一样倔强,一样好胜!”

  辩论结束,志翔又无可奈何的躺回床上,继续盯着天花板的水渍。激动的情绪已经过去,取而代之的,就是一种深切的悲哀与沉痛。志远也躺上了床,和弟弟一样,他也仰望着天花板上的那块水渍。很长一段时间,室内是静悄悄的,然后,志翔低声的、平静的问:

  “高伯伯和忆华,都帮着你在瞒我,是吗?”

  “是我要他们瞒你的。”

  志翔轻叹了一声。“我像一个傻瓜!一个白痴!”

  志远伸手关了灯。“不要再抱怨,志翔。命运待我们仍然不薄,它给了我一个你,给了你一个我,给了妈妈爸爸我们两个,命运仍然待我们不薄,志翔,别再埋怨了。睡吧,想办法睡一下,一早你还有课!”志翔的眼睛望着窗子,黎明早已染白了玻璃。他躺着,全心在体味着志远这几句话;命运待我们仍然不薄?因为我们有着彼此,而爸妈有着我们两个?越想就觉得越怆恻,越想就觉得自己的肩上,背负着好重好重的担子!他眼前浮起志远扛着石柱的样子,隐约中,觉得那石柱也压在自己肩上;罗马的石柱!凯斯多庙殿的石柱!撒脱诺庙的石柱!也是自己家园的石柱!哥哥的石柱!“我要扛起来,”他喃喃自语。“我要把它扛起来!不管是我的,还是哥哥的!”

  这天晚上,他照常在高家吃晚餐,显然,高氏父女已经知道他所发现的事情,由于他的沉默,高氏父女也很沉默。饭后,忆华照例递给他一杯热咖啡,就在灯下架起烫衣服的架子,开始熨衣服,志翔注意到,那全是他们兄弟两个的衣服。

  高祖荫往日总是在外屋工作,今晚,他却把工作箱放在室内,架起了灯,戴着老花眼镜,他在灯下缝制着皮鞋,那皮线上上下下的从打好的孔中穿上穿下,他用力的拉紧线头,线穿过皮革,发出单调的响声。

  “高伯伯,”他握着咖啡杯,沉吟的开了口。虽然大家都叫老人荷塞或是“高”,他却依然按中国习惯称他为高伯伯。“以后每天晚上,我来跟你学做皮鞋,好吗?”

  老人透过老花眼镜,看了他一眼。

  “志远像是我的儿子,”他答非所问的说。“这许多年来,我看着他奋斗,挣扎,跌倒。我想帮他,可是不知道如何帮起?在你来以前,有好长一段日子,志远不会笑,也没有生趣。然后,有一天,他兴高采烈的来找我们,又笑又跳的说,你要来了。这以后,他就是谈你,从早到晚的谈你,你寄来的每张画,他送到各学校去,找教授,申请入学许可。最后,帮你选了这家艺术学院,学费很贵,但是教授最欣赏你。等你来了,他和以前就完全变了一个人了,他重新有了生活的目的,有了信心,有了期望……”老人把一根线头用力拉紧。“他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你身上,要培养你成为一个艺术家,并不是要你成为一个鞋匠。”

  志翔震动了一下,呆呆的望着老人。那白发萧萧的头,那被皮革染了色的手指,那熟练的动作。一个老鞋匠!那镜片后的眼睛里,有多少智慧,看过多少人生!

  “高伯伯,”他慢吞吞的说:“你认识哥哥已经很久了,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他连学校都没读完?八年前,他离开台湾的时候,是公认的天才!”

  老人低俯着头,一面工作,一面平平静静的,不高不低的,像在述说一个古老的故事一般,慢慢的说:

  “八年前,他确实是个天才!在音乐学院专攻声乐,在学校里,他就演过歌剧,当过主角。可是,听说你们家是借债送他出国留学的,他在上课之余,还要拚命工作,来寄钱给家里。事实上,留学生在国外都很苦,应付功课已经需要全力,一分心工作,就会失掉奖学金,要谋自己的学费,要寄钱回家,他工作得像一只牛。那时候,他身强体健,又要强好胜,每到假期,他常去做别人不肯做的工作,越是苦,赚钱越多。这样,在五年前,他几乎要毕业了,那年冬季,他志愿去山上工作。那年的雪特别大,他们在山上筑路,冒雪进行,山崩了,他被埋在雪里,挖出来的时候,他几乎半死,然后,他害上严重的肺炎和气管炎,休学了,在医院里躺了两个月!”志翔惊愕的张大了眼睛。“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老人抬眼看看他,又继续埋头工作。

  “留学生的习惯,报喜不报忧,他不肯告诉家里,也不肯找‘大使馆”帮忙,那时候,只有我和忆华在照顾他。他身体还算结实,复原得很快,他的身体是好了,但是,他的嗓子完全坏了。”老人放下了针线,慢慢的抬起头来,望着志翔。“你听说过,嗓子坏了的人,还能学声乐吗?别说歌剧,他连一支普通的儿歌都唱不成!”

  志翔咬咬牙,晕眩的把头转开,正好看到忆华在默默的熨着衣服,这时,有两滴水珠,悄然的从忆华眼里,坠落到那衣服上去,忆华迅速的用熨斗熨过去,只发出了一些轻微的“嗤”声,就不落痕迹的收拾掉了那两滴水珠。

  “所以,志翔,”老人把皮革收好,站起身来。“你不用胡思乱想,不用找工作,也不用对志远抱歉,你所能做的,是去把书念好,去把画画好,等你有所成就的时候,志远也就得救了。”他走过来,把手温和的放在志翔手上。低低的再说了句:“帮助他!志翔!他是个最好的孩子!而你所能帮助的,就是努力读书,不是找工作!”

  志翔和老人默然相对,耳边,只有忆华熨衣服的嗤嗤声响。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06-30




  接下来的生活,是忙碌和奋斗堆积起来的。对志远来说,是发疯般的工作,加班再加班,在营造厂中,他从挑土到搬砖,从开卡车到扛石块,只要他能做的,他全做!歌剧院从十一月到三月,是一连串大型剧的演出,也是歌剧的旺季,他更忙了。忙于搭景,忙于整理剧院,忙于挂招牌……他永不休假,永不喘息,工作得像一只架着轭的牛。

  对志翔来说,是疯狂的吞咽着知识,疯狂的学习,疯狂的绘画……当冬季的第一道寒流来临的时候,志翔已迷惑于雕塑,只有在欧洲,你才知道什么叫“雕塑”!他学习雕塑,观摩别人的作品,每个周末和星期天,他背着画架,到一个又一个郊外别墅,去绘下每个雕塑的特点,人像、神像、战士、马匹……绘满了几百几千张纸。家里,也开始堆满了塑像的原料,和他那些未完成的雕塑品。

  志远深夜做完工回家,常看到客厅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速写,和一个个雕塑的粗坯,而志翔则倦极的仰躺在地板上睡着了,手里还紧握着雕刻刀或是炭笔。每当这种时候,志远会站在那儿,对志翔怜惜的看上好几分钟,才轻轻的摇醒他,唤他去床上睡觉。

  而志翔呢,每天清晨醒来,他就会面对着哥哥那张熟睡的、憔悴的、消瘦的脸庞看上好久好久,然后悄悄的披衣下床,去烧上一壶咖啡,让它保温在那儿,再把面包放进烤面包器里,煮好两个连壳蛋,削好一盘苹果,都放在餐桌上,另外再留下一张纸条:“哥哥,别忘了吃早餐!”

  “哥哥,别工作得太苦!”

  志翔下课回家,也常看到志远留下的纸条:

  “明天周末,何不带忆华出去写生?”

  “夜凉如水,可在忆华家烤烤火。”

  “书呆子,用功之余,别忘了终身大事!”

  忆华!志远总是念念不忘的撮合他和忆华,他却很难去告诉哥哥,他与忆华虽然越来越亲密,却决没有志远所希望的那种感情。很奇怪,忆华细致而温存,安详而恬静,虽称不上天仙美女,也是楚楚动人的。但是,她就是无法燃起志翔心里的火苗。他也曾对志远坦白的谈过:

  “哥哥,忆华是我的知己,我的朋友,我的妹妹,就是不能成为我的情侣!你别热心过度,好不好?何况我现在全心都在学业上,根本也没情绪去交女朋友!”

  “慢慢来吧!”志远却充满了信心,他又亲昵的去揉志翔的头发了。“你全心都在学业上倒是真的,但是,不管你有情绪交女朋友,还是没情绪交女朋友,当爱情真正来临的那一天,你会挡也挡不掉的!”

  是吗?爱情会真的突然来临吗?爱情会从天而降吗?爱情是挡也挡不掉的吗?无论如何,这一天,在志翔的生命史上,却是个神奇的日子!这是个星期天,已经十二月了,天气很冷,阳光却很好。一早,志翔就到了布希丝别墅——也就是布希丝博物馆,这别墅位于布希丝公园里,因为有拿破仑妹妹布希丝裸像而闻名。志翔却不是为了这裸像而来,他是为了贝尼尼的另一件作品:掳拐。“掳拐”也是一件世界闻名的艺术品,全部用大理石雕塑而成。塑像本身是塑着一个强而有力的男人,肩上扛着一个惊恐万状的少女。关于“掳拐”,原有一个神话故事,可是,志翔对这神话故事并没有兴趣,他所惊愕眩惑的,只是那男人所表现的“力”,和那少女所表现的“柔”。把“力”与“柔”混合在一起,竟能产生如此惊人的美!他研究这雕塑品已经不止一朝一夕,每次看到它,就不能抑制胸中所沸腾的创作欲,和那份崇拜景仰之心。

  这天,他就站在“掳拐”前面,拿着自己的速写册子,细心绘下那男人的手,那只手紧掐着少女的大腿,手指有力的陷在那“柔软”的肌肉里。“柔软”!你怎么能想像得到,以大理石的硬度,却能给你一份完全柔软的感觉!

  十二月不是游览季节,布希丝别墅中游客稀少。志翔专心在自己的工作里,对于别的游客也漠不关心。可是,忽然间,他耳中传进了一声清脆的,像银铃般悦耳的、女性的声音,用标准的“国语”在喊着:

  “爸爸!妈!快来看这个!一个大力士抱着个好美好美的女孩子!”在异国听到中国话,已经使志翔精神一振,何况这声音如此清脆动人!他本能的抬起头来,顿时,他觉得眼前一亮,那“掳拐”旁边,已经多出了另一件活生生的艺术品!一对灵活的、黑亮的眸子,正从“掳拐”上移到他的脸上来,好奇的、大胆的、肆无忌惮的望着他。

  这是一个少女,一个中国少女,很年轻,不会超过二十岁!穿着件白色狐皮短外衣,戴着顶白色狐皮小帽子,白色外套敞着扣子,里面是一色的橘红色洋装,橘红色的毛衣,橘红色的呢裙,橘红色的靴子,脖子上还系着一条橘红与白色参织的毛线长围巾。志翔对于“颜色”原就有相当的“敏感”,这身打扮已带给他一份好“鲜明”的感觉。再望着那年轻的脸庞,圆圆的脸,秀眉朗目,挺直的小鼻梁,下面是张小小的嘴。东方女孩,脸上一向缺乏“棱角”,却比西方女孩“柔美”。他以一个雕塑家的心情,在“打量”这女孩的面颊轮廓,和那称得上“明媚”的眸子。而那女孩,原是挺大方的,却在他“锐利”的注视下瑟缩了。她把头一扬,小帽子歪到一边,露出剪得短短的头发,她的身子侧开了。转向在一边看另一件雕刻品的中年夫妇——显然也是纯粹的中国人!“爸爸!妈!”那少女带着股调皮的神情,眼角仍然斜睨着他:“这儿有一个‘书呆子’一直对我瞪眼睛,八成是个日本人!我不喜欢小日本,咱们走吧!”

  书呆子?小日本?前者说得很可笑,后者未免太可气!志翔下巴一挺,冲口而出就是一句:

  “小日本?我看你才是个小日本哩!”

  那少女本来已经跑开了,听到这句话,她站定了,回过头来,她扬着眉毛瞪着他,气呼呼的说:

  “你怎么可以骂我是小日本?我最恨小日本,你这是侮辱我!”“那么,你说我是小日本,就不是侮辱了?”他顶了回去,也瞪着她。她张大眼睛,嘴唇微张着,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接着,脸上绷紧的肌肉一松,她就天真的笑了起来。她这一笑,他也跟着笑了。“中国人吗?”她问。“当然哩!”他答。“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陈志翔!”“志气的志,吉祥如意的祥吗?”她摇摇头,颇不欣赏的。“俗里俗气!”“你叫什么名字?”他不分辩,只是反问了一句。

  “朱多丽!”“很多美丽吗?还是英文的Dolly?”他也摇摇头,学她的样子,颇不欣赏的:“很多美丽是土里土气,英文名字就是洋里洋气!”她愤愤然的跺了一下脚。

  “别胡扯!我的名字是朱丹荔,当红颜色讲的丹,荔枝的荔!”“好名字!”他赞美的。“我的名字是志气的志,飞翔的翔!”

  “这也不错!”她点点头。“你是留学生?从台湾来的?还是香港?”“台湾。你呢?”“瑞士。”“瑞士?”“我家住在瑞士,我爸是从香港移民到瑞士的。所以我有双重国籍,我们是来罗马度假的,这是我第一次来罗马!”

  “丹荔!”那个中年绅士在叫了。“咱们走哩!看来看去都是石头雕像,实在没意思。”

  朱丹荔对志翔悄悄的做了个鬼脸,压低声音说:

  “他们没兴趣的东西,偏偏是我最有兴趣的东西!跟爸爸妈妈出来旅行,是天下最扫兴的事情!树有什么好看?花有什么好看?博物馆有什么好看?雕像有什么好看?壁画有什么好看?最后,就坐在暖气十足的大餐馆里吃牛排!”

  听她说得坦白而有趣,志翔就忍不住笑了起来。悄眼看了看那对父母,他低问:“你喜欢雕像?喷泉?怕不怕冷?”

  “笑话!怕冷?”“要不要我当你的向导?我对罗马每一□的土地都好熟悉!”“丹荔!”那个父亲又在叫了。“你在干什么?咱们走哩!”

  朱丹荔犹豫了两秒钟,就很快的对志翔说:

  “你等在这儿,别走开,我去办办交涉!”她跑到父母面前去了。志翔站在那儿,遥望着他们,丹荔指手划脚的,不知在对父母说些什么,那对父母缓缓的摇摇头。丹荔抓住了父亲的胳膊,一阵乱摇,又跺脚又摔头的闹了半天,那父母往志翔这边看看,终于无可奈何似的点头了。丹荔喜悦的笑着,一面往志翔这边跑,一面对父母挥手:

  “拜拜,妈,我吃晚饭时一定会回酒店!”

  那母亲扬着声音叮了句:

  “不要在室外待太久,小心受凉呵!”

  “我知道!”那父母走出了博物馆。丹荔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来。

  “好不容易!”“我看没什么困难!”志翔说:“你父母显然拿你根本没办法!”丹荔笑了。“这倒是真的!因为他们太爱我。每个儿女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利用父母的爱来达到目的!”

  志翔深深的看了丹荔一眼,他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稚气未除的女孩,竟会说出这样一句话。想必,她的内涵比她的外表要深沉得多。“你对你父母说些什么?”

  “我说我碰到熟人哩!”她笑嘻嘻的。

  “刚刚你还大声骂我是小日本,又说是熟人,岂不是自我矛盾?”“我说我看错哩!”“你父母相信吗?”“当然不相信哩!他们又不是傻瓜!”她笑得更甜了。“他们不过是假装相信罢哩!”

  “他们知道你撒谎,还让你跟我一起玩吗?不怕我是坏人,把你拐跑?”“拐跑?你试试看!”她扬扬眉,睁大眼睛,满脸的俏皮相,浑身都绽放着青春的气息。“我爸爸和妈妈都很开明,他们知道把我管得越紧越不好。何况,我跟爸爸说,如果他不让我跟你一起去玩,他就得陪我去逛博物馆,包括圣彼得博物馆、圣保罗博物馆、圣玛丽亚博物馆、圣方达博物馆、马丁路德博物馆……他一听头都炸了,慌忙说:你去吧去吧!让那个呆子陪你去逛这些博物馆吧!”

  志翔怔了怔。“嗨!”他说:“你说的这些博物馆,我可一个也不知道!”

  “你当然不知道哩!”丹荔咧着嘴,她的牙齿又细又白又整齐。“这都是我顺着嘴胡诌出来的,反正我念得唏哩唿噜,来得个快,他也弄不清楚!”

  “你……”志翔惊奇而又愕然的望着她,然后,就忍不住大笑了起来,丹荔也跟着笑,她的笑声像银铃般清脆。在博物馆里,这样笑可实在有点不礼貌,但是,志翔又实在熬不住,就一面笑,一面拉着丹荔的手,跑出了博物馆,站在博物馆外的台阶上,他们笑了个前俯后仰。

  笑完了,志翔望着丹荔。自从来罗马之后,他似乎从没有这样放怀一笑过。丹荔那对灵敏的眼珠在他面前闪动,围巾在迎面而来的寒风中飘荡,她那年轻的面庞,映着阳光,显得红润而光洁。志翔有些迷惑了。

  “你预备在罗马住多久?”

  “一个星期!”“今天是第几天?”“第二天!”“还有六天?”“唔!”“看过《罗马假期》那个电影吗?”

  “我不是公主!”她笑着。“你也不是记者!”

  一辆马车缓缓的驶到他们的面前,那意大利车夫用不熟练的英语招呼他们,问他们要不要坐马车环游布希丝公园?丹荔立即兴奋了,毫无考虑的就往马车上跳,志翔一把拖住她,问那车夫:“多少钱?”“三千里拉!”这是敲竹杠!志翔心里明白,他口袋里一共只有六千里拉,还是早上志远硬塞给他的:“晚上请忆华去看场电影,别老是待在家里清谈!”他想讲价,可是,丹荔已用困惑的眼光望着他。他那男性的自尊封住了他的口,他拉着丹荔跳上了车子。车夫一拉马缰,马蹄得得,清脆的敲在那石板路上,像一支乐曲。丹荔愉快的笑着,那爽朗天真的笑声,像另一支乐曲。志翔抛开了心中那微微的犯罪感,一心一意的陶醉在这两支乐曲声中了。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06-30




  忽然间,罗马的黄昏与落日,变得出奇的美丽。忽然间,罗马的夜晚,充满了缤纷的彩色。忽然间,连那冬季的寒风,都充满了温馨。忽然间,连那路边的枯树,都绽放着生命的光辉。志翔感到自己内心深处,有一种沉睡了二十四年的感情,在一刹那间觉醒了,复苏了。

  一连几日,在下课以后,他都和丹荔在一起。虽然丹荔像一块强而有力的磁铁般吸引他,他却不肯为她放弃自己的功课,因而,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在享受罗马的黄昏与落日,夜色与星光。丹荔是活泼的,是快乐的,是无忧无虑的,她脸上永远带着笑,每晚有几百个希奇古怪的主意来玩。她爱穿红色的衣服,鲜艳得一如她的名字,丹荔,因而,志翔对她说:

  “你那么艳,又那么娇小,我要叫你小荔子。”

  “小荔子?”她微侧着头,月光涂在她的颊上,闪亮在她的眼睛里。“从来没有人叫我小荔子,我喜欢它!”她喜悦的对他笑着:“那么,我叫你小翔子!”

  “很好!”他盯着她。“这是我们之间的专门称呼吗?小荔子?”“只要你高兴,小翔子!”

  “那么,告诉我,你今晚想去干什么?”

  “我不知道,我还没有想出来!”

  他们走在罗马的大街上,这是冬天,罗马的冬季好冷好冷,街上几乎没有什么行人。丹荔穿着件毛绒绒的红大衣。戴着顶白色的毛线帽子,围着白色的长围巾。她娇小玲珑,活泼风趣。她伸手去抓住他的手。

  “你的手好冷,”她说:“你穿得太少了。”

  “不,我一点都不冷。”他回答。“和你在一起,我根本不觉得现在是冬天。”“你的嘴巴太甜,这样的男人最可怕!”

  “在遇到你以前,我是有名的笨嘴笨舌!”

  “别骗人,我不会相信!”她侧头研究他。“你为什么来罗马读书?大部份留学生都去美国。”

  “要学艺术,只有到欧洲,何况,我哥哥在这儿。”

  “你的哥哥在做什么?”

  “他……”志翔沉吟着,半晌,才轻声说:“他在歌剧院工作。”“歌剧院?”她惊呼,兴奋得跳了起来,一把握住了他的手。“我们去歌剧院。我从来没去过歌剧院!”

  “不!”他站住了,脸上变了颜色。“不要!我不去!我不想去!”她凝视他,研究着他的神色。

  “为什么?”“不为什么,”他掩饰着,相当懊恼。“为什么要去那种地方呢?歌剧都是又沉闷又冗长的玩意儿,而且,我们根本听不懂他们在唱什么。而且……”他咬咬牙。“老实说,我很穷,我请不起你。”她上上下下的看他。“不去就不去好哩!”她说:“干嘛又穷啊富啊的!你如果真穷,你就不会来罗马,更不可能念这种贵族学校。”

  他怔了怔,欢愉从他的身上悄悄溜走。

  “丹荔,”他望着脚下的石板路。“你们为什么要移民瑞士?你父亲很有钱,是不是?其实,我问得很傻,你家一定很富有,因为你从没穿过重复的衣服。”

  “我爸爸是个银行家,他被聘来当一家大银行的经理。至于移民吗?爸爸说,全世界没有一个安全的地方,除了瑞士!我老爸又爱钱又爱命!哈!”她笑着。“说实话,所有的人都又爱钱又爱命,只是不肯承认,这世界上多的是自命清高的伪君子!我爸说,他只有我这一个女儿,不愿意我待在香港。”

  “为什么?”“香港人的地位很特殊……”

  “怎么讲?”“这些年来,香港一直受英国政府管辖,我们拿的是香港身份证。”她抬了抬下巴。“爸爸是北京人,早年还在剑桥留学过,大陆解放,我们到了香港……你知道,香港人都说广东话,只有我跟着爸爸妈妈说国语,我们很难和香港人完全打成一片,再加上,香港历年来,又乱又不安定,而且那是个大商港,不是一个住家的地方,也不是个生活的地方,最后,爸爸决定来瑞士,我们来了,我就成了瑞士人。”“瑞士人?”他凝视她。“你是个百分之百的中国人!”

  “是的,可是,我拿香港身份证和瑞士护照,爸爸说,我们这一代的悲哀,是只能寄人篱下!”

  “你爸爸太崇洋,什么叫寄人篱下?为什么你们不去台湾?而要来瑞士?”他忽然激动了起来。“你从香港来,带着一身的欧化打扮!你知道吗?我认识一个老鞋匠的女儿,她是出生在欧洲的,可是,她比你中国化!”

  “哈!”丹荔挑着眉毛。“看样子,你很讨厌我的欧洲化!”

  “不,我并不是讨厌,”他解释着:“事实上,你的打扮又漂亮又出色,我只是反对你父亲的态度……”

  “算了!算了!”她迅速的打断他。“我们不讨论我爸爸好吗?在这样的月光下,这样的城市里,去谈我的老爸,岂不是大杀风景!”她抬头看了看天空,这大约是旧历的十五、六,月亮又圆又大,月光涂在那些雕像、钟楼、教堂,和纪念碑上,把整个罗马渲染得像一幅画。“哦,小翔子,”她喊:“你猜我想干什么?”“我不知道!”“我想骑一匹马,在这月光下飞驰过去!”

  志翔望着她,她的眼睛里闪着光采,月光染在她的面颊上,她的面颊也发着光,她周身都是活力,满脸都是兴奋,志翔不由自主的受她感染了。

  “我可不知道什么地方,可以找到马来给你骑啊!”

  “如果找得到,你会帮我找吗?”她问,好奇的,深刻的看进他眼睛里去。“我会的!”他由衷的说。“只要我高兴做的事,你都会带我去做吗?”

  “事实就是如此!”他说:“这几天,我不是一直在带你做你高兴的事吗?”她歪着头想了想。“是的。可是,你肯为我请两天假,不去上课吗?”

  他沉思了一下,摇摇头。

  “这不行!”“为什么?”“上课对我很重要,”他慎重的、深思的说:“我的前途,不止关系我一个人。我很难对你解释,小荔子,我想,即使我解释,你也很难了解。将来,如果我们有缘份做长久的朋友,或者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将来吗?”丹荔酸酸的说:“谁晓得将来的事呢?再过两天我就走了!而且,”她耸耸肩:“你焉知道我要你做我长久的朋友呢?”他怔了怔。“我是不知道。”他说。

  “那么,明天请假陪我!”她要求的。“我知道一个地方很好玩,可以当天去当天回来,我们去开普利岛!”

  他摇摇头。“去庞贝古城?”他再摇摇头。“去拿坡里?”他还是摇头。“你……”她生气的一跺脚。“你这个书呆子,画呆子,雕刻呆子!你连人生都不会享受!”

  “我不是不会,”他有些沉重的、伤感的说。“我是没资格!”

  她站住了,扶住他的手腕,她仔细的打量他的脸。

  “你真的很穷吗?”她问。

  “那也不一定。”他说。

  “我不懂。穷就穷,不穷就不穷,什么叫不一定?”

  “在金钱上,我或者很穷,”他深沉的说,想着志远,高祖荫,忆华,和自己的艺术生命。“可是,在思想、人格、感情、才气上,我都很富有!”

  “哦!”她眩惑的望着他。“你倒是很有自信呵!”

  他不语,他的眼神相当坚定的对着她,她更眩惑了。

  一阵马蹄声由远处缓缓的驰来。得儿得儿的,很有韵律的,敲碎了那寂静的夜。丹荔迅速的回过身子,一眼看到一辆空马车,正慢慢的往这边走来。那车夫手持着鞭子,坐在驾驶座上打盹。丹荔兴奋的叫了起来:

  “马来了!”“别胡闹!”志翔说:“那车夫不会把马交给你的,而且,驾车的马也不一定能骑!”

  “那么,我就去驾一驾车子!”

  她奔向那马车,志翔叫着:

  “小荔子,你疯了!”“我生来就有一点儿疯的!”她喊着,跑近那马车。车夫被惊醒了,勒住了马,他愕然的望着丹荔。丹荔不知对他说了些什么,那车夫缓缓的摇头,丹荔从口袋里取出一大把钞票,塞进那车夫的手里。车夫呆了呆,对着手里的钞票出神,然后,他们彼此商量了一下,那车夫就把马鞭交给了她。自己坐到后面去遥控着马缰。

  “唷嗬!”丹荔喊,跃上了驾驶座,拉住马缰,她神采飞扬的转头望着志翔。“我是罗马之神!我是女王!我是天使!”她一挥鞭子,马放开蹄子,往前奔去。她控着马缰,笑着,高扬着头,风吹走了她的帽子,她不管,继续奔驰着,月光洒在她身上,洒在马身上,洒在那辆马车上,一切美极了,像梦,像画,像一首绝美的诗!她在街头跑了一圈,绕回来,跳下马车,她把马缰交还给那迷惑的车夫。

  车夫爬回了驾驶座,回头对志翔说:

  “先生,你的爱人像个月光女神!”

  月光女神!他第一次听到这名称,带着种感动的情绪,他望着那激动得满脸发红的丹荔。丹荔还在喘气,眼珠黑幽幽的闪着光芒,含笑的望着他。

  “知道吗?小荔子?你真有一点疯狂!”

  “我知道。”她轻语,仍然含着笑,攀着他的手臂,笑眯眯的仰视着他。他不由自主的抬起手来,托着那尖尖的小下巴。

  “知道吗?”他的声音沙哑。“你好美好美!”

  她笑得更加醉人了。“那么,陪我去开普利岛吗?”

  他费力的和自己挣扎。

  “哦,不行,除非你多留几天,留到耶诞节,我有假期的时候。”“你不能为我请两天假,却要我为你留下来吗?”她仍然在笑。“是的。”她脸上的笑容像变魔术一样,倏然间消失无踪。

  “你以为你是亚兰德伦?还是克林伊斯威特?”她转身就向街上奔去。“小荔子!”他喊。“你最好想想清楚,”丹荔边说边走:“不要把自己的价值估得太高了!”她伸手叫住一辆计程车。

  “小荔子!”他追在后面喊:“明天中午在老地方见!”

  她回过头来,又嫣然一笑。

  “看我高不高兴来!”她钻进车子,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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