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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大话的斑主怎么了,为什么不让人家说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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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7-25
— 本帖被 幽幽清泉 从 大话辛集 移动到本区(2007-07-25) —
            我在这里发表的文章为什么就这样给抹杀了,在这里没有人权吗?说话不自由了吗?我没有触

犯中国的法律吧,我在任何论坛上发表文章从来没有人反对过,为什么在你们这里发表的文章就犯了

你们的法律了呢?不但给锁定现在还不让发表了,我看你们这是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你们有什么见

不得人的地方呢?这样怕别人给你指出错误吗?像这样下去你们这里恐怕是不会有人来了,我说现在

这里没有实质性的贴子了呢?原来是你们这些人搞的鬼,如果再扼杀会员们的劳动果实,他们会同过

别的论坛给你们叫板的,让你们的臭名远扬的,可是话说回来人们还是爱戴辛集的,尤其是大话辛集

这个栏目,可是让你们这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人管着这个栏目是没有前途的,恐怕是越办越没有人气

了,你看现在这里不是做广告的,就是说一些无聊的东西,好的写手到这里来的少则又少,你们会觉

不出病来吗?以前这里怎样,现在又成了什么样子了,会员们心知肚明,是谁把这里搞成现在这个样

子,和斑主有直接的关系,你想做为一个好的斑主是鼓励人们发表评论而不是抹杀人们的劳动果实

的,只要是没有触犯国家的法律什么言论都可以发表的,可是你们又是怎么做的呢?请你们反思一下

吧,这也是为了“大话辛集”这个栏目,为了辛集人有一个说话的地方,这里不是某个人专横跋扈的

地方,而是辛集人民发表议论的一片净土,请你们不要干涉人们发表议论的自由权,这也法律赋予给

每个公民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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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07-25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07-25
朋友.您好,您那个帖子.我已经和其他几位斑竹.商谈过了.最终的结论.是 您的帖子不该锁定.该转移到嘻嘻哈哈.我就不解释.我为什么给您锁定的原因了.总而言之.我做的不对.

在这里.我给您真诚的的道歉. 对不起.请您原谅!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07-28
既然版主都道歉了,这事就此完了吧
任作白衣卿相,风前月下填词。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7-07-28
“只要是没有触犯国家的法律什么言论都可以发表的”?

那,还要版规吗?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7-28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07-28
多个朋友多条路朋友多了路好走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07-28
引用第0楼来者无意于2007-07-25 07:11发表的 辛集大话的斑主怎么了,为什么不让人家说话。 :
            我在这里发表的文章为什么就这样给抹杀了,在这里没有人权吗?说话不自由了吗?我没有触
犯中国的法律吧,我在任何论坛上发表文章从来没有人反对过,为什么在你们这里发表的文章就犯了
你们的法律了呢?不但给锁定现在还不让发表了,我看你们这是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你们有什么见
.......



[ 此贴被诺诺诺在2007-07-28 14:1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