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6楼明月松间照于2012-03-11 11:05发表的 回 3楼(心情客站) 的帖子 :
5-8]N>/b! 小狗的主人,确实有很大责任:
^uyN v-'F 1、小狗不懂交通规则,只是凭着活泼好动的天性,横穿马路,惨死在人行横道上。小狗的主人应该并且必须用绳、链栓牢它,不能让它在市区乱跑乱闯。
F8{ldzh 2、城市是人们的居住地,不是动物的乐园。人们如果爱护自己的宠物,就应该让它们去大自然中、去广阔的田野奔跑嬉戏,而不应该在市区的街道、公园、广场不加约束的放纵。
VLcyPM@"Q! 3、动物毕竟是动物,还是 人的生命最可贵。
0LWdJ($? 4、撞死小腊肠的司机,希望你以后过人行横道时,一定要慢些,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限速40公里的路段就不要超速行驶。希望你开车注意减速礼让行人和珍爱一切生命,多一份爱心。就让这只可怜的小腊肠永远陪伴你吧,时刻给你提醒,怎样做一个有爱心、有责任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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