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66楼秋日阳光于2012-03-20 20:05发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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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L 我同意老王和清道夫的观点。但十分不赞同老王这种表达方法。
mTI\,x%<OC 大家意见不一致,说不服对方,那就说不服呗,保留意见也是对方的权利。只是观点不同,又没有私愁,何必率先出言伤人自尊。“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太懂的领域,在你不熟悉的领域,总会有一时看不透,搞的不明白的事情。说难听点,在自己不懂的领域里,谁也都是“白比的货”。这个时候产生错误的认识,发表点错误的言论也是在所难免。相反,在自己熟悉的知识领域恃强凌弱,作为一个老师,教学生搞明白一个问题的同时,总是顺便打击一下这个学生的自尊,学生能佩服这个老师吗?就算你是个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教授,也是一个不让人佩服的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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