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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灵言情小说《肉脚老么万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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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8-17
序by狸狸


  前几天,小狸难得闲来无事在家里走来走去,想说好久没去给老妈请安了,于是就绕到老妈房里探风景,顺便看看百宝抽屉里最近有没有增添什么新的零食可以塞塞牙缝。

  一进老妈房里,就看到老蚂在看电视,哇~~很少看见老妈的萤幕是完全关机状态,因为她就连睡觉也是把电脑开著,让保护萤暮一直很辛苦的跑啊跑,最后跑到电脑挂了,她还批评为什么电脑总是买不到多久就开始急速退化。

  废话!每天早操晚也操的,连周休二日也要上工打拚,当然容易game  over,难得今天她良心发现,终于肯放它一个晚上的假,于是,小狸也躺在床上,跟老妈一起休息。

  这时候,老妈突然说:“你也要看喔?跟我一起看电视要有心理准备喔!”

  啥?

  只见老妈拿起遥控器转啊转,最后转到某一台正在播放《空中监狱》,于是我们两个就开始看,正当小狸看到精采处时,广告刚好插播,然后老妈又拿起遥控器转啊转,转到某一台在播放《绝命终结站》,又看到广告插播后,又转啊转的转到《异形4》,然后,又看到……还没到广告喔!老妈就又转回到《空中监狱》,之后不知她想到什么又转回到《异形4》,然后电视昼面就一直在这三部影片上转来转去,一下跳《绝命终结站》,一下又跳《空中监狱》,偶尔可能又转到别的电视台看看有没有什么其他好片,跳来跳去的,小狸看电视习惯“有始有终”,实在是受不了老妈的“花心”。

  “不要再转了!看个电视干嘛转来转去的?!你到底要看哪一台啦?你怎么跟我明友一样看电视喜欢转来转去的啊?”

  “可是……这些片子我都看过几百次了嘛……”

  “既然都看过了,干嘛又看?”

  “因为好看咩!”

  “既然好看,干嘛一直转来转去的?你不累喔?”

  “不精采的地方就跳过啰!就说过跟我一起看电视,你要有心理准备嘛!不爽滚出去!哼!”

  啊咧~~

  于是,胜利的老妈又拿著遥控器转啊转,总算转……不对!看到三部影片统统都结束了,老妈又突然说:“等等有一部灵异恐怖片听说还不错喔!妹妹也想要看,叫什么《XXXXX》。”

  小狸当然说好啦!因为我们母女三人最爱的就是恐怖片了,妹妹还特别偏好灵异鬼怪,而且,重点是:这部片老妈没看过,这样她就不会一直转来转去的,小狸也可以完整的看完一部片子啦!呵呵~~

  结果,影片进行没多久,一直到快结束,狸妈一直念一直念──

  “厚!那女的怎么这样?好讨厌喔!事情会变成这样都是她害的啦!你们不觉得她很烂吗?”

  “泥看看、泥看看,又来了,她怎么不会想到要去叫警察?一个人跑进去当然会被抓啊!哎哟!怎么笨成这样?要是我啊~~我才不会那么傻呢!”

  小狸看电影都是超专注的,最讨厌旁边有人叽叽喳喳的讲个不停,偏偏……

  “好啦!被打啦,活该!谁教她那么笨,都不会先用大脑思考一下再去做,以为自己很厉害吗?她以为她谁啊?结果还不是被打得很惨!一切都是她自找的,你们不觉得吗?厚~~~”

  天啊……她还在讲……

  好啦!我投降,我滚!

  S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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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08-17
楔子


  有人说,单亲家庭很可怜。

  告诉你们,真的超级可怜!

  有人说,单亲爸爸扶养长大的女儿好悲哀。

  告诉你们,真的超级悲哀!

  有人说,活在出色姊姊们阴影下的肉脚小么妹最凄惨。

  告诉你们,真的超级凄惨!

  特别是当你有个IQ两百的姊姊,加上一个世界级美女的姊姊,还有一个温柔高贵到不行的姊姊时,告诉你们,这真的是地狱,活生生的地狱!

  尤其是有那么一天,当亲爱的姊姊们在你吃早餐吃一半时突然告诉你──

  “我要结婚了!”

  “好莱坞导演找我去拍片!”

  “我要到德国去留学!”

  倘若这样还没有吓得当场噎死你,告诉你们,如果你们真的碰上这种状况,请千万记住,务必预先写好遗嘱,把你老爸每个月给的零用钱、轮流向各位老姊拗来的一百两百、过年A来的红包,以及打工打了一辈子存下来的私房钱,还有最珍惜宝贵的物品都分配好归属之后,再打开房门去迎接你的挑战,因为……

  世界末日终于来临啦!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08-17
第一章


  铃!

  六点整,扰人的闹钟刚响第一声,床上的人便火烧屁股地跳起来按下闹钟,再以奥运竞赛的速度奔去浴室刷牙洗脸,旋即慌慌张张地跑回来更衣拎包包,保证前后不会超过三分钟。

  邵晓笛顶著一头未经梳理的鸡窝头,正想偷偷摸摸地溜他个神不知鬼不觉,岂料才冲到客厅半途……

  “小妹,真没礼貌,不跟大姊打声招呼就要走人了吗?”

  手脚顿时冻结在最佳跑步姿态,晓笛僵了片刻,才僵硬地移动脖子转向厨房,大姊邵晓昙正探出脑袋来不赞同地摇著手指头。

  “小妹,你打算穿这样去上班吗?”

  喀喀喀,僵硬的脖子又转向邵晓丽的房门口,美丽的二姊那双精致描绘的柳眉呈现倒八字型,眉下的眼燃著两簇火焰,再烧旺一点就要把眉毛给烧掉了。同时,隔壁房门,三姊邵晓婕顶了顶金丝边眼镜,对著晓笛那张绝望的脸晃了晃一本厚厚的书──后者差点被那阵风给扫到天边去了。

  “小妹,半个钟头的课你都忍受不了吗?”

  半个钟头?

  让她死了吧!

  砰一下,晓笛笔直地倒在沙发上气绝毙命了!

  然而,邵家人自来不懂得同情为何物,眼见可爱的妹妹倒地身亡,竟然连滴泪水都吝于施舍,邵晓丽若无其事地拖著死尸回到房里,临时客串殡仪馆化妆师,又换衣服又梳头发又化妆的搞了大半个钟头,这才满意的把死尸给一脚踹了出去。

  邵晓昙马上接手将死尸安置在餐厅里,开始孜孜不倦地教导死尸关于死人的基本规矩礼仪和言行举止。

  最后,邵晓婕捧出好几本英文片语总汇、日语基本句型、国贸学、企业管理学、经济学等,高高地叠在晓笛面前,擦亮了眼镜,清了清喉咙,再接棒致力于发扬光大台湾最霹雳无敌的填鸭式教育。

  而从头至尾,那个没用的老爸爸始终躲在中国时报后面见死不救,光顾著啃他的土司,灌他的咖啡。

  呜呜呜……就知道,女儿太多了,折磨死一两个不算什么啦!

  “人家不要穿裙子啦!”晓笛抗议。“以前除了学校规定之外,人家也从来不穿裙子的咩!”

  “女人不穿裙子算什么女人!”邵晓丽嗤之以鼻地驳回抗议。

  “哇咧,没……☆!”话才刚起头,晓笛即捂著被轻轻打了一巴掌的脸颊直瞪眼。“喂!大姊,干嘛打人呀?”不痛,警示意味占绝大部分。

  “女孩子不准讲脏话!”

  “那才不算脏话,那只是口头语而已嘛!”晓笛委屈地咕哝。

  “所以说,要多学点知识才不会言而无物!”邵晓婕马上一本正经地训示过来。

  哇你咧,口头语还要什么言之有物?“可是……☆!”晓笛莫名其妙地缩回被汤匙敲了一下的手。“又干嘛了啦,大姊?”

  “叉子是让你用来叉蛋起来吃的,不要用戳的!”

  用手抓可不可以?“我不吃蛋总行……☆!”晓笛又赶紧收回另一只手,叹著气问:“现在又是怎样了,大姊?”

  “杯子有把手就拿把手端起杯子,不要整只手握住杯子!”

  “哦!拜托,大姊,这么麻烦,你干嘛煮西式早餐嘛?”晓笛真想哭给她看。“吃烧饼油条或稀饭不是方便多了吗?”

  “西式餐桌礼仪是现代女人必备的常识,不过……”

  邵晓昙优雅地浅浅一笑,谁也看不出来在那一副高贵端庄的外表之下包藏著一颗多么残酷无情的心,一句话说得不雅,她就可以语气温柔地碎碎念断你几根脑筋;一个举止不够端庄,她便姿态优美地敲得你头破血流。

  “既然你喜欢中式早餐,明天我就换中式早餐,顺便教教你中餐礼仪吧!”

  欸,不会吧?从小吃到大,她怎么不知道中餐也有礼仪?

  “那……那我自己到7-11买早餐吃!”

  “不准!”

  “咦?为什么?我……”

  “好了,小妹,”邵晓婕不耐烦地推了推眼镜又插进来了。“快点,昨天要你背的日语句型快快背一次来给我听听!”

  “哦!饶了我吧,三姊,我已经不做学生好久了耶!”

  “好久?”邵晓婕正经八百地摇摇头。“小妹,你的国语词汇果然有问题,此刻距离你高中毕业还不到半年,这不叫好久,应该叫不久,懂吗?嗯!看来从明天开始还要再多加一科国文,中国人怎能说不好国语呢?”

  咚!晓笛再次阵亡倒地!

  捺A按呢?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的世界末日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啊!对了,就从三位老姊同时说要出国那一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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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单亲家庭很可怜。

  告诉你们,真的超级可怜,因为大部分亲戚朋友邻居同学等等都会拿那种三分同情,七分优越的眼光注视你,明明还有一个粉可爱的老爹爹,他们却当你是个没父没母、没亲没戚,没人要的小可怜,睡的是马路、吃的是垃圾,然后你就会发现,房间里堆满了一大堆那些同情你的人所送的“礼物”,百分之九十九是中古垃圾货,没啥路用,只会白占空间,害你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了!

  有人说,单亲爸爸扶养长大的女儿好悲哀。

  告诉你们,真的超级悲哀,因为悲怜女儿出世未久即失去了亲亲老娘的关爱,老爸爸通常都会极尽所能地宠爱你,把一切他所喜爱的东西统统传授给你,于是,你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一个只懂得打球、打架、打混,既粗枝大叶又粗鲁更粗壮的男人婆,当你惊觉不对劲时,再回头已是百年身啦!

  有人说,活在出色姊姊们阴影下的肉脚小么妹最凄惨。

  特别是当你有个IQ两百的姊姊,加上一个世界级美女的姊姊,还有一个温柔高贵到不行的姊姊时,告诉你们,这真的是地狱,活生生的地狱!

  因为每个人都会拿你跟她们比,于是,你就被比成了沾黏在她们脚底下的灰尘,即使你的神经线跟你的个性一样粗到不懂得要去在意那种小事,问题是,伟大的姊姊们在意得要命,她们容不得有人污蔑她们最亲爱的小妹妹。

  因此,大姊开始要求你,“站要有站姿、坐要有坐姿、吃要有吃相、睡要有睡相,走路不能外八字,跨步也不能龙行虎步……”总之,先给你一个小小机器人作参考!

  至于二姊则天天客串训导主任,日日抽著藤条守在大门口,不经严格检查过你的服装仪容,绝不允许你踏出家门半步。

  譬如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上必定要夹上一个卡哇伊的小发夹,熨烫得服服贴贴的制服上一定得喷上一点幽淡怡人的香水,除非上体育课,否则不准穿运动鞋,只准穿那双光亮得连蟑螂蚂蚁也站不住脚的皮鞋……诸如此之类的。

  而三姊呢!她最伟大了,耐心简直有天那么高、海那么深。

  明明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妹妹,她偏偏要把阿斗妹妹顶到天上去,今天国文,明天数学,后天地理……历史……英文……

  总之,高三那年,除了上学吃饭睡觉以外的所有时间,晓笛都被锁在书房里困在一大堆英文和数字当中,即使是上厕所撇条,邵晓婕都要给她计算时间,时间到不出来,她就闯进浴室里帮你擦屁股。

  这不是地狱是什么?

  不过,那一整年水深火热的煎熬,起码让她把高中混毕业了,也不再有人嘲笑她身材像金肉人小姐、走路像猩猩、坐姿像青蛙、笑声像老母鸡,男朋友勉强算交过一个──虽然三天就被甩了,这样倒也不算白吃苦了。

  可是当有那么一天,就在她刚毕业过半个多月后,亲爱的姊姊们在她吃早餐吃一半时突然告诉她──

  “我要结婚了!”

  “好莱坞导演找我去拍片!”

  “我要到德国去留学!”

  晓笛不禁狂喜于终于能够脱离苦海,正想跳起来高呼三声万岁,下一刻,姊姊们却又马上反了悔。

  “可是,要是我们都出国了,小妹怎么办?”

  “啊,对喔!小妹怎么办?妈妈把她交给我们三个,我们怎能就这样扔下她不管?”

  哦!求求你们,就这样扔下她不管吧!

  “我说,老姊们,我已经十八岁了好不好,大姊也帮我找到工作了,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所以你们大可……”

  老么就是这点最悲哀,人微言轻,没有人肯听她说话,她说得自信又自大,可是三位老姊们既听不见,也听不到,兀自严肃地面面相对,把老么妹的未来搬上桌面上来又捏又揉。

  “爸爸不可靠,所以不能交给爸爸。”

  “没错,要是交给爸爸,小妹一辈子都嫁不出去了!”

  “喂喂喂!为什么我一定要嫁人?”晓笛大声辩驳。“我就不能做个快快乐乐的单身贵族吗?”

  没有人看她一眼。

  “女人活在这世上有几条出路?”

  “只有两条:结婚,或者闯出一番事业!”

  “小妹闯得出什么事业吗?”

  “凭她那颗浆糊脑袋瓜子,就算有心,也绝对无力。”

  “那就只有结婚啰?”

  “没错!”

  我咧~~请别擅作主张斩断她的光明前途好不好?

  “虽然现在我只不过是个小小的行政助理,但是只要我肯努力向上,说不定几年后就升上课长、经理啦!”晓笛不服气地反驳。

  三位姊姊同声一致地“哈!”了一声给她听。

  “你能保住工作不被炒鱿鱼就算不错啦!”然后又回到她们的讨论上。“不过话说回来,以小妹的条件,又能找到什么好老公呢?”

  说到这儿,三双尖锐的目光同时刺向晓笛身上,戳得她坑坑洞洞满身血流。

  “小妹的长相身材都算不错,但是太邋遢了!”

  “行为举止轻佻随便!”

  “说话内容幼稚乏味!”

  哇塞!她真的有这么差劲吗?

  “这种条件能钓上的对象肯定同样差劲!”

  “所以,我们有必要先行提升她的个人水平!”

  “由我来调教她的淑女礼仪。”

  “由我来传授她女人打扮的技巧和如何表现女人的魅力。”

  “由我来填补她贫乏空洞的内涵。”

  现在是怎样?她是等待调教的马戏团猴子吗?

  “起码得让她攀升至中上水准,这样才有资格挑选对象。”

  “对,要挑个忠实又体贴的男人,最好有自己的房子和车子,年龄差不多二十七、八岁,这样才够成熟,能够容忍小妹的任性,对小妹而言也不会太老……啊!对,绝对不可以是独生子,也不能有恶质的婆婆,或是坏心眼的小姑……”

  她们在挑选国宝吗?

  “……而且太出色的男人不可靠,太富有的男人爱作怪,太聪明的男人小妹十有十成应付不来,所以,这种家伙统统都不要。我们只要那种五官长相不会太出色,但也不会太差;月入不可少于六万,但也不要高于十万;不要太聪明,也不要太愚蠢,总之,就是那种恰到好处的男人!”

  原来她们是在挑选乖宝宝!

  “请给我等一下!”晓笛大声喊停。“我的意愿呢?为什么没有人问问我的意愿?我严正抗议你们忽视我的人权!”

  “你的意愿?你的人权?有那种东西吗?”

  “呃?”

  “总之,就这么说定了,除非能帮小妹找到一个登对的对象,否则我们绝对不出国!”

  轰隆隆隆~~

  耳际忽地传来一阵天崩地裂的毁灭声,晓笛蓦觉眼前乌黑一片。

  肉脚老么的世界末日终于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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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身材高?、衣著高雅的小姐拐著高跟鞋,不顾形象险险地钻进即将合拢的电梯门,斜倚在按钮板旁的男人有趣地打量她。

  “几楼?”

  “七楼,谢谢。”

  男人按下七楼按钮,继续由上而下,再由下而上地打量她,眼底赞赏之色逐渐升扬,后者却一无所觉,兀自频频看表,又焦急地仰眸盯著楼层数字蜗牛也似地慢慢变换。

  “业务部的?”

  小姐这才瞄了他一眼,颔首,无视男人西装笔挺、英俊出色的外表,继续盯住楼层数字,男人两眉一挑,兴味更深了。

  “业务员?”

  这回小姐连看也不看他一眼,只漫不经心地回了四个字。

  “行政助理。”四楼。

  “有男朋友吗?”

  “没有。”五楼。

  “哦!那……下班后有空吗?”

  “没空。”六楼。

  “……有兴趣陪我去喝杯咖啡吗?”

  “没兴趣。”七楼。

  说完,电梯门一开,她即急毛窜火地冲了出去,男人若有所思的神情迅速消失于电梯门后──生平第一次搭讪被如此彻底的拒绝,对他而言还真是难得的经验呢!

  “快,快,剩下不到半分钟了!”

  一出电梯,晓笛便听到一大堆人拚命替她喊加油,本著运动员最后冲刺的毅力精神,更是埋头狂奔,打过卡后一看,嘟嘟好来得及,不由得松了一大口气──终于保住三千元的全勤奖金了,随即转身再跑进盥洗室里。

  好半晌后,出来的是另一位身著宽松衬衫长裤,脚底拖著运动鞋的办公室小妹,高高绾起的头发变成一支马尾,脸上迷人的妆也洗了,清清爽爽的又是另一番景象。

  前一位高雅动人,后一位清新亮眼,只不过动作稍微率性了一点。

  几位看热闹的小姐们窃笑著把脑袋缩回办公室里去,先生们惋惜地叹著气,晓笛则若无其事地进入茶水间开始她第一项工作:泡茶冲咖啡。

  说好听她是行政助理,其实是小妹兼打杂,是这家公司专门安插那种明明没有资格进来,却又靠关系走后门硬挤进来的人的职位。

  茶水间里,另一位行政助理童秀莲早已开始在洗涤自各办公桌收集来的茶杯了,晓笛便灌水准备烧水煮咖啡和红茶,眼角同时注意到童秀莲也在偷笑。

  “有什么办法,那又不是我愿意的!”她不由得开始为自己辩驳。“明明跟她们说我只不过是个行政助理,可是她们偏偏要我穿那样,否则不让我出门,拜托喔!这样根本动弹不得,怎么工作嘛?”

  “你姊姊真的很疼你。”

  “是啦!我承认啦!我爸我姊都好疼我,可是……”晓笛作势擤去一把鼻涕。“这样未免太超过了吧?居然说在我还没有找到呷意的男朋友之前,她们绝对不出国,这样不就等于说我就是那个害她们一个不能结婚、一个不能留学、一个不能去闯事业的罪魁祸首了吗?”

  恨恨地打开红茶罐,她又抱怨,“我也不过才十八岁而已咩!干嘛这么急著要人家交男朋友嘛!二姊、三姊自己不也没有!”

  “可是你二姊早已交过很多男朋友了,只是现在还不想固定下来罢了,至于你三姊……”童秀莲把洗好的杯子放进烘碗机里。“也不是没人追她,是她说一定要拿到博士学位之后才要开始考虑那种事,不是吗?”

  晓笛窒了窒,不禁颓丧地放下红茶罐盖。

  “真是猪头,为什么每个人都要拿我和她们比呢?我是我,她们是她们呀!虽然我是没有她们那么优啦!可是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呀!”

  “差得才多咧!”童秀莲咕哝。“你唯一交过的男朋友三天就分手,原因是跟你交往好像在跟哥儿们打混;高中是补考再补考才勉强毕了业,就连这份工作也是你大姊透过关系为你找来的,否则你现在还在进修家里蹲大学呢!”

  晓笛哼了哼。

  “那又怎样?本小姐大不了去卖汉堡、送披萨,还不照样可以养活我自己!”

  “但是你姊姊们可不是那么想的哟!”

  一提到这,晓笛就忍不住白眼一翻。“真不知道她们是怎么想的,以前只不过是纠正我过于粗俗邋遢的地方,那我还能接受,可是现在……天哪!她们简直就像在训练马戏团里的猩猩猴子一样,每一个动作都有规矩,每一件事都得按照礼仪来,光是吃一顿饭就可以敲我上百次脑袋了!还有啊……”

  她打开烘碗机取出杯子,按照上面的名牌放入红茶包或咖啡,然后一杯杯冲放热水。“说什么要‘改善’我走路的脚步,规定我出门只能穿窄裙,为了增添女性魅力,硬要我穿高跟鞋上班,拜托,我已经够高了说!”

  童秀莲瞄了一下至少高上她大半个头的晓笛。

  “的确。”事实上,174公分高的邵晓笛只要一穿上高跟鞋,公司里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男同事们都要自卑地躲进厕所里去偷哭。

  “最惨的是,我三姊说什么现代男人不喜欢脑袋空空无法沟通的女人,因此,有必要填补我空洞的内涵,以免我言语乏味什么的,所以啊……”晓笛苦著脸在咖啡旁放下奶精和糖精。“她就强行要把与我现在工作上有关的知识统统硬塞到我肚子里,也不管我消化不消化得了!”

  砰一下放下水壶,她哭兮兮地对著童秀莲。“告诉你,从幼稚园到高中毕业加起来,我都没有碰过那么多、那么厚的书本。幸亏我不是在新竹科学园区里做清洁工,否则三姊肯定要我去念个化学物理生物博士了!”

  童秀莲不禁失笑,一边把冲泡好的红茶咖啡一杯杯置放到托盘上。

  “太夸张了啦!”

  “一点也不!”晓笛有气没力地另外冲泡一壶红茶与一壶咖啡。“我真的不想交男朋友,至少现在还不想。可是,如果我不交个男朋友交差,我那三个宝贝姊姊就不肯结婚进修闯事业去,你说我该怎么办?”

  捧起托盘,“找个钟点男友嘛!”随口说完,童秀莲便走出茶水间了。

  晓笛叹了口气,“说得倒容易,我认识的男孩子都嘛不够条件通过她们的审核呀!”她咕哝著拿抹布擦拭?面,把所有的东西归回原位。

  待一切都整理好了,她正准备离开茶水间,门却先一步砰一下撞开来了,童秀莲慌慌张张地跑进来。

  “不好了,你……你大姊来了!”

  晓笛愣了一下,旋即扯开嗓门尖叫,“大姊来了?”不等回答,她就惊慌地抓著头发团团乱转。“完了、完了,她要是看见我这样……不行,不行,绝不能让她看见,否则……”

  话还没说完,门又打开,经过那些“热心”同事们的指点,邵晓昙已然优优雅雅地找上来了,她手上提了一个袋子,一见晓笛就呆了呆,继而慢条斯理地将晓笛从头看到尾,再从尾看到头,然后浅浅一笑,若无其事地把袋子交给晓笛。

  “你忘了拿这个。”

  晓笛的脸早已僵成一片干巴巴的老姜了。“谢谢。”

  “不客气。”点点头,邵晓昙即转身离去了。

  “哇~~好里加在!”童秀莲拍拍胸脯。“我还以为你大姊会大发雷霆呢!”

  晓笛依然僵硬著一张死人脸。

  “你知道何谓暴风雨前的宁静吗?”

  “嗄?”

  没有人知道晓笛这天回家之后究竟承受到什么样的蹂躏,遭遇到什么样的恐吓,只知道自翌日开始,无论她妆扮得如何夸张,都不敢擅做任何变更。

  就算汗水把脸上的妆糊成一团,她也是花著一张鬼脸继续工作,然后回家。

  高跟鞋跟断了,她一瘸一拐的继续为各位大爷们服务,然后回家。

  这样几次后,她的妆终于变淡了──由亮丽一改而为素雅,她的高跟鞋也由细高跟变为矮粗跟──总算让她恢复了一点脚踏实地的感觉。可是,她仍旧穿著紧身的窄裙不变,因为她还没有摔过跤撕裂过裙子。所以……

  为什么她的裙子该死的还不赶快裂开呢?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08-17
第二章


  有人说,单亲家庭很可怜。

  告诉你们,真的超级可怜!

  有人说,单亲妈妈扶养长大的儿子好悲哀。

  告诉你们,真的超级悲哀!

  有人说,活在出色哥哥们阴影下的肉脚小么弟最凄惨。

  告诉你们,真的超级凄惨!

  特别是当你有个奥运游泳选手级的哥哥,加上一个明星赛车选手的哥哥,还有一个太空梭驾驶的哥哥时,告诉你们,这真的是地狱,活生生的地狱!

  尤其是有那么一天,当亲爱的老妈妈突然气势汹汹地跑来对著你的脸拚命喷洒灵芝香露水,“你这小鬼,给我老实招来,到底有多久没有正正经经的吃过一餐了?”

  “自从上次老妈你来过之后。”儿子回答得倒很爽快。

  耶?那不就是四个月前吗?“你……”老妈妈差点脑溢血中风倒地。“那你又是多久没上床去睡过了?”

  “呃……这个就不太记得了,大慨是……唔……二哥来看过我之后吧!”

  “欸?那是三个月前耶!”

  “咦?是吗?”

  “什么咦是吗!你你你……你究竟有多久没踏出这栋房于了?”

  “这个嘛……”儿子粉认真地给他想了一下。“好像是从去年的圣史蒂芬日吧……”

  “去年的圣史蒂芬日?”霹雳无敌的尖叫声。“天哪!一年多了,你这小鬼居然整整一年多没有怡牧踏出这栋房子半步?”

  “耶?”儿子粉惊讶的瞪大了两眼:“真的有一年了吗?”

  一听,老妈妈双手蓦然往前一伸,状似打算当场活活掐死儿子,可是一想到早死的老公可能正在天上瞪大两眼监视她,她还是又忍了下来。

  “你这小鬼,为什么不能学学你哥哥们?他们从来不用我操心,你却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会!”

  “那种事很麻烦嘛!”

  这句话才刚说完,某人便被狠心的老妈妈一脚踢出屋外,顺便扔出来几件子弹型内裤,害他红著脸噘著屁股在来来往往的行人脚底下到处捡,每捡到一件就多一个鞋印。

  “两个月后才准回来!”

  “可是,老妈,那个不可以停……”

  “四个月!”

  “老妈……”

  “半年!”

  哈哈哈,地下道里的乞丐终于轮到你去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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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晚,闹区比平日更热闹,一辆银蓝色喜美平稳地驶至一家PUB前停住,自乘客座下来一位端庄典雅的年轻小姐,她下车后,先绕到驾驶座旁弯下腰。

  “谢了,大姊。”

  “不客气。”邵晓昙微笑。“辛苦了一星期,好好享受一下吧!”

  享受?!

  晓笛苦笑著转身,依然踩著又细又高的高跟鞋进入PUB──非上班时间的正式聚会她仍是逃不脱这种残虐的酷刑,高中时代最爱嘲讽她的副班长迎面而来,挂著一脸欠揍的夸张表情。

  “天哪!哪儿来的巨人国女战士啊!”

  要不是穿著窄裙不方便出脚,邵晓笛早就一腿劈出去踢扁对方了!

  这是她高中毕业后的第一次同学会,主办者将整家PUB都包了下来。其实她根本不想来,特别是被打扮成这么矬的样子,真的好逊,如果不是姊姊逼她来,她宁愿去打打保龄球或桌球。

  “哇塞!邵晓笛,你已经够高了说,干嘛还穿高跟鞋啊?”

  “不过,她这样还真的满漂亮的说!”

  “啧啧!没想到咱们班的男人婆居然也有这么LADY的时候!”

  “你这样还能走路吗?”

  “小心待会儿坐下的时候裙子会裂开喔!”

  够了没有?你们这些八婆!

  晓笛心里暗骂,表面上却还是得皮笑肉不笑地硬勾起两边嘴角,让她们瞧瞧她这只猴子在教导有方的姊姊们严加训练之下的成果。

  “嗨!大家好久不见啦!”转眸一撩。“咦?来的人还不多嘛!”早知道就不必那么准时了。

  “一个移民出国,十一个念中南部的大学或专校,四个白天上班、晚上补习准备重考,所以……”班长一边解释、一边招呼晓笛坐下。“就剩我们这些,十九个念北部大专院校,两个在工作,其中六个有约会,你呢?你是在上班或补习?”

  “我在贸易公司上班。”晓笛说,一面向国、高中时代最好的死党,这会儿急忙跑来挤在她身旁的庄月静露出真诚的笑容。“嗨,阿静,你也来了!”

  虽然是六年的好友死党,但自从庄月静考上交通大学住校之后,庄月静忙著享受大学新鲜生活,晓笛则忙著适应工作环境,两人就较少联络了。

  “你好漂亮喔,阿笛!”庄月静赞叹地上下打量她。“如果是在大学里,一定有很多男生追你,你真的不打算重考吗?”

  说起来,晓笛虽然酷似爸爸多些,才会有那样高挑有力的身材,以及活泼好动的个性,然而,她的容貌其实也是相当出色的,眼神清亮有劲,五官端正俊秀,特别是化过妆之后更抢眼,只不过和邵晓丽一比,就被比到垃圾桶里去了!

  晓笛耸耸肩。“我自己知道自己不是念书的材料,能念完高中已经很了不起了啦!”如果可以让她自己决定的话,她连高中都不想念!

  “你爸爸没有任何意见吗?”

  “他呀?”晓笛哼了哼。“他什么意见也没有,一切都交给我姊姊?定!”

  自从把小女儿调教成一个万人不敢领教的男人婆,因而被其他三个女儿群起而攻之后,邵爸爸惭愧得差点跑到亡妻坟前切腹谢罪,已经没有胆子再插手女儿们的问题了。

  “那你姊姊又是怎么说的?”

  “唉,别提了!”晓笛叹著气把姊姊们的决定告诉庄月静,然后苦著脸征求同情者。“拜托喔!我才刚高中毕业说,她们就急著要我交男朋友,一般人会这样吗?”

  “她们放心不下你嘛!而且,她们或许也考虑到她们都可以出国,你却没有机会出国去走走,所以她们觉得过意不去也说不定。”

  “笑死人了,这有什么好过意不去的?要是我真想出国玩,我不会自己赚旅费出去吗?”晓笛不以为然地猛然灌下大半杯啤酒。“何况我根本不想出国,也不想在那种贸易公司做什么行政助理,更不想交男朋友!”

  “不想出国?”一旁有人插嘴。“少在那边马扁人了,真给你机会出国,你不抢著去才怪!”

  “就是说咩!这边的人至少也有七、八个人以上已经预定好大学毕业后要出国留学了。”

  庄月静当作没听到。“那你自己想干嘛?”

  晓笛同样看也不看那些人一眼,权当她们是一颗颗的爆米花,没加奶油,一点也不好吃,只会哔哔啵啵地爆开来,吵死人了!

  “其实,我本来是希望能跟我爸爸一样……”

  “做大学体育系老师?”

  “对啊!做体育老师,不一定要大学,高中或国中都可以。”晓笛颔首。“可是一想到就算让我考上体育系了,一样要再念一大堆国文、英文、数学什么的,搞不好……”

  “考上了也毕不了业!”旁边又有人发出嘲讽的咕哝。

  庄月静依然置若未闻。“叫你爸爸帮一下忙不可以吗?”

  “我姊姊不准,”晓笛沮丧地说。“事实上,我那三个姊姊都坚决反对我念体育系,甚至不准我再做任何运动了,连打打篮球都不行,说是免得我连动过度变成……”

  “摔角肌肉女!”这声音一听就知道是副班长的。

  庄月静突然起身。“阿笛,陪我上厕所。”

  晓笛会意,两人即先后走向盥洗室,然后嘻嘻哈哈地从后门溜出去了。

  “走,上麦当劳去吧!”

  “OK!”

  “不过,啧啧!你现在走路还真像个小姐ㄋㄟ!”

  “我K你喔!”晓笛作势挥了挥拳头。“告诉你,这是不得已的,过两天我一定要设法让窄裙撑破一次,这样我就可以正式脱离苦海啦!”

  请注意,是过两天,不是现在,在公司里丢脸是一回事,大不了就是让业务部办公室里所有的人看透透,最多不会超过二十个人;可若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穿帮的话,那可就真的糗大了,搞不好恰好有电视街头追击什么的在附近猎取“精采”镜头,一夜之间就可以让她荣登穿帮秀的女主角了。

  “你不会自己撕开它。”

  “我才不敢咧!别看大姊好像很温柔,其实她才厉害呢!要是让她看出来,那样后果更惨的跟你讲!”

  谈笑间,两人已来到PUB后面那条马路上的麦当劳,一看居然满满都是人,于是依照过往的习惯,庄月静立刻直接跑上二楼去占位置,而晓笛则忙著在一楼三、四条长龙中寻找尾巴以便排队。一觑著目标,她马上锁定并窜过去,可是在即将到达正确位置的前一刻,突然……

  也许她应该先去签一下乐透用掉一些运气,此刻连气才不会这么“好”,否则那么小小一颗橡皮球,为什么别人不会踩到,偏偏是她踩到了呢?

  不过,当她高跟鞋一扭,身不由主地跪倒向地上的那一刹那,她仍不知死活地暗忖:万岁,终于有理由拒穿窄裙了,这个世界真是美好啊!

  然而,很快的她就发现情况好像不太对劲,她的两个膝盖头已经撞到地上差点痛出眼泪来了,却依然止不住上半身继续住前扑,瞬间后即一脸扑上某处很奇怪的地方,不但撞歪了自己的鼻子,同时听到一声类似呻吟的闷哼、慌乱飞舞的两手急忙抓住某人的牛仔裤两侧裤袋,并住后挺直上半身把自己的脸拉离那片有点凹凸不平的地方,再定睛一看,旋即抽了口气,终于察觉到自己究竟撞上了什么东东,又为什么会有那样一声古怪的闷哼……

  鸣呜……这个世界好残酷喔!

  涨红了脸,她想立刻起身逃出去让车子撞死也办不到──因为窄裙依然紧紧绑住她的下半身令她动弹不得,又不敢住上看,更不敢朝两旁瞄,可是眼前也是限制级画面,她只好盯住某人T恤上那几个奇怪的字母,哭丧著脸在心中哀嚎。

  救命啊!现在她该怎么办?

  继缕跪在地上膜拜对方的“伟大”?还是抓住对方的牛仔裤像壁虎一样往上爬?或者干脆坐到地上,先学蚯蚓一样爬到柜抬边,再扶著柜抬站起来?

  但是大姊或二姊都还没有教过她,在这种时候究竟应该如何爬才能爬得优雅一点呀!

  鸣呜呜……大姊、二姊、三姊,我恨你们!

  正当她不知该如何是好之际,蓦然两只手探下来稳稳地撑住她腋下,再除徐将她往上提,待她站稳了,对方才放开手。

  她根本不敢看对方,只像只小猫似的喵了一声,“谢谢!”然后在此起彼落的窃笑声中狼狈地逃出去了。

  临出自动门前,她听到一个小鬼叫道:“我的球!”

  死小孩,待会儿她一定要回来掐死他!

  正常来讲,一般女孩子碰上这种事,就算里头有一百个人在等她,她也不敢再踏回去一步,宁愿等对方不耐烦地下来找她,而且,起码在十年之内都不敢再接近这家店一百公尺范围之内了。

  可是晓笛不是一般女孩子,某些地方她就跟大部分男孩子一样──耐心不足、脸皮超厚,当她自尴尬的最高顶点镇定下来之后,便决定要硬起头皮直接进去二楼叫庄月静下来,两人另外换个地方聊聊近况去。

  这,就是悲剧的开始!

  她才刚爬上二楼,便瞧见庄月静正在和另外两个女孩子大吵特吵,她马上忘了一切冲过去助阵──虽然她根本不知道她们在吵些什么,眼见战况愈演愈烈,店长也赶紧冒出来充当和事佬劝架。

  然而,吵著吵著,显然理亏的对方眼见即将吵输这一仗,在万般不甘心之下,毅然决定要遵循小人动手不动口的至理名言,以便赢得这一场纯属女人的战争。

  她蓦然出手猛推晓笛一把。

  要是在平常时候,晓笛根本不会在乎这种小CASE,看是来几百只手再加千只脚她都不怕,可是现在她穿的是窄裙,穿的是高跟鞋,一个不留神就被推得往后踉跄两步跌坐在某人的大腿上,就在那一瞬间──

  惨剧发生了!

  一道长又清脆响亮的裂帛声清清楚楚地传入附近所有人耳内,于是,四周围的人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来,店长呆住了,吵架的人也忘了吵架,推人的人更是一脸“捺A按呢”的表情,每个人都傻眼的盯住她,她则想当场自杀了事!

  那件价格菲薄,坚实牢固,又能将她的健美身材完美地凸显出来的窄裙,终于如她所愿地壮烈成仁了,却好死不死地偏偏选在这种时候。

  它到底跟她有什么仇啊?

  几秒钟后,她耳际突然吹进一丝含著笑意的低语。

  “我们好像很有缘啊!”

  晓笛呆了呆,当下明白,这会儿被她坐在大腿上的人正是刚刚楼下那位无辜的倒楣鬼,心下不禁更是尴尬无比。

  我咧~~她的运气怎么这么好?既中乐透又中对对乐!

  所有的目光依然瞪著她,庄月静一脸无措,那两个和她们吵架的女孩子四条腿不落痕迹的悄悄往后退,其他人则是纯看“表演”──无论她怎么“表演”都很有看头。

  如果可以的话,她真想把那些眼珠子统统挖出来热炒一盘麻辣龙眼,不过,这个可以等一下,现在最优先的问题是──

  究竟是屁股春光外泄比较糗大,还是死赖在一个陌生男人身上打死不起来更丢脸?

  正当她犹豫不决之际,蓦觉身后的人把一件运动外套的袖子拉到她身前在腰际绑了一个结,再替她拉好连动外套,遮住屁股清凉通风的地方,然后把一个百货公司的袋子放在她腿上。

  “这是新买的休闲服,”热气又在她耳际吹拂。“裤子也许有一点长,我想卷两卷应该可以了。”

  呜呜……得救了!

  “谢……谢谢。”又是一声小猫叫后,她立刻窜逃至盥洗室里,待她换好那套又卷袖子又卷裤管的休闲服出来,庄月静正在门外等她。

  “他呢?”

  “走了!”

  举高运动外套,“那这个怎么办?”她脱口问,旋即发现还有许多人觑著她偷笑不已,双颊不禁又热辣辣地赧了起来,连忙拉著庄月静仓皇逃向楼下,逃出麦当劳,逃往天涯海角。

  这晚,邵家爆发了一场世纪大决战,邵晓笛指天画地发下毒咒,坚决这一生要以高跟鞋、窄裙为最大的仇敌,誓言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两方一碰面,便要彻底歼灭“敌人”,杀它个腥风血雨、尸横遍野!

  邵家三位姊姊头一回战至半途便丢盔弃甲遣使求和,毕竟害亲爱的妹妹出糗到没脸见人的罪魁祸首正是她们三个,于是,两方终于签下和平协定。

  一、鞋跟绝不超过三公分高。

  二、所有的窄裙统统回收。

  晓笛满意地回到房里,再次掏出自那件运动外套内袋里摸到的一封信,寄信人是谁看不懂,就跟他那件T恤上的字母一样,不是中文,也不是日文,连英文也不是,但是收信人却清清楚楚的一目了然──

  孟樵先生收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7-08-17
第三章


  又是另一个混乱的星期一,听说有许多国外客户要来开会,业务部必须准备许多资料,一大早开始,晓笛便待在影印室里不停的影印文件,直到童秀莲突然闯进来大喊大叫。

  “晓笛,快,大老板召唤我们到十一楼会议室帮忙,我们快去吧!”

  “十一楼不是也有行政助理吗?”晓笛头也不回地嘟嚷。

  “那不是行政助理,是明朝花瓶!”童秀莲拉著晓笛的手要走。

  “等等!”按下最后一份文件的影印份数,晓笛才由著童秀莲扯住她迅速穿过办公室奔向走廊,途中顺便向课长大吼一声,“课长,都影印好了,麻烦你自己去拿!”

  电梯里,晓笛仍是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情。

  “他们以前是调谁过去帮忙的?”

  “总务部的行政助理,可是他们的行政助理上个月辞职了一个,昨天又请假一个,没啦!”

  “那可以叫公关部的行政助理去啊!”

  “公关部?”重秀莲嘲讽地哈了一声。“你爱说笑,公关部的行政助理更是唐朝超级大花瓶耶!”

  “说的也是。”

  一踏出十一楼电梯门,果然闹烘烘的一团乱,企画部经理急急迎面而来:“业务部的行政助理?”

  “是。”

  企画部经理松了口气,可是转眼一见童秀莲身上的衬衫牛仔裤,即刻又板下脸去。

  “你,去换套衣服,今天来开会的都是外国客人,你这样能见人吗?”

  晓笛与童秀莲俱是一呆。

  耶?他以为现在是模特儿走秀,走一圈就得换一套衣服吗?

  一愣之后,晓笛同样板下脸去,“经理,没问题,”一手指向闲在那儿频频向大头级贵宾们猛抛媚眼的会议室行政助理。“只要您叫那位贤慧的烧饼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保证立刻让您满意。”

  道回轮到企画部经理呆了一呆。“贤慧的烧饼?”

  “闲闲什么都不会的骚包女人!”晓笛一本正经地解释。

  童秀莲噗哧失笑,企画部经理的脸颊抽搐了下,硬憋下笑意。

  “咳咳!我知道了,跟我来吧!”

  片刻后,童秀莲已然换上那位贤慧的烧饼身上那套昂贵的套装,两人即迅速投入工作中,但晓笛仍是不解──为什么是她们被调上来帮忙?

  直到两人各托著一盘咖啡和红茶进入会议室,分别送上与会人上面前,当她把最后一杯咖啡放在总经理面前时,这才偷偷觑了素未谋面的大老板一眼,继而猛然一呆。

  总经理对她挤了挤眼,她更是愕然。

  随后,童秀莲一出会议室便抓著她问:“你认识总经理?”

  “那算认识吗?”晓笛咕哝。“上上星期,就是我差点迟到那天,他在电梯里向我搭讪。”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是她们被调上来帮忙了。

  “欸?”重秀莲惊呼。“总经理向你搭讪?”

  晓笛耸耸肩。“也许他对每一位和他单独在电梯里的女孩子都这样吧!”

  “是吗?”童秀莲怀疑地斜睨著她。“那他为什么特意调我们上来?”

  “谁知道,吃饱饭没事干吧!”

  然而,当会议结束之后,送走了所有贵宾,晓笛正待与童秀莲回到七楼业务部时,又被喊住了。

  “邵晓笛!”

  晓笛讶然回身,总经理急步而来。

  “还记得我吗?”英俊的脸上挂著一抹难掩得意的微笑,心想,对方一定很后每当时没有立刻答应他的邀约了吧?

  晓笛眨了眨眼。“总经理。”

  “我叫邱正伦。”

  “哦!”晓笛撇了撇嘴。“邱大总经理,还有事吗?”

  邱正伦双眉诧异地轻扬,似乎没料到自己的身分揭露之后,对方不仅没有流露出丝毫后悔的神情,甚至仍对还他以如此轻忽的待遇,她不怕被炒鱿鱼吗?

  还是她并不如表面上那样单纯,实际上正在对他施展以退为进的手法?有必要吗?他不是已经对她表示出他的兴趣了吗?或者是她希望能更加深他的印象,以免像他过去的女人那样很快就被甩了?

  微眯双眼注视晓笛片刻后,他才又恢复原来的微笑。

  “下班后有空陪我去喝杯咖啡吗?”

  啊咧~~她已经从办公室小妹变身为酒吧里的陪酒女郎了吗?

  晓笛咧出一抹假笑。“抱歉得很,邱大总经理,我下班后有约会,没空‘陪’您去喝咖啡、喝茶或喝任何东西。”

  终于明白自己为何会被拒绝了。“你不是没有男朋友吗?”但邱正伦仍不认为自己有错,过去他一直是如此,也没有任何女人抱怨过,她一个小小的行政助理凭什么不满?女人不就喜欢像他这种成熟帅气又有点傲慢的男人吗?

  “我不能跟朋友约会吗?”

  邱正伦窒了窒。“这……”

  “我建议您还是去请那位烧饼小姐……”晓笛两眼瞥向十一楼另一支明朝花瓶。“陪您去喝咖啡吧!我相信她一定会很乐意的,油条总经理。”

  烧饼?油条?早餐时间不是已经过去很久了吗?

  邱正伦茫然不解地看著两个女孩子窃笑著进入电梯,在电梯门阖上之前,他只来得及听到一句话。

  “嘻嘻嘻!烧饼油条,骚包加花花公子,果然很速配呢!”

  下班前三分钟,晓笛又跑进盥洗室内换上T恤牛仔裤。

  “咦?你真的有约会啊?”

  “不算约会,”晓笛顺手把换下来的淑女套装塞进背包里,再拎起另一个百货公司的袋子。“我要拿东西去还人家。”

  童秀莲偷瞄了一下。“男人的衣服?你不会是有男朋友了吧?”

  “男朋友?”晓笛两眼一翻。“我连对方长什么模样都不清楚呢!”

  “那你怎么会向对方借衣服?”

  “因为……”晓笛忽地垮下脸去、抽了抽鼻子,又扁了扁嘴:“人家运气太好了嘛!”

  “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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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伫立在安和路上一栋二楼洋房前,手指虚按在门铃上,晓笛犹豫著待会儿见了对方该怎么说?

  是要按照姊姊的交代?

  还是按照她自己的想法?

  虽然她和那个孟樵的确很有“缘”,但截至目前为止,她对他唯一的印象也仅限于他很高,即使踩著6公分高的高跟鞋,他依然高她半个头。而且,他的国语腔调很奇怪,非常标准,却又掺杂了一点异国风味,清澈明朗的声音中隐藏著一份若有似无的热情。

  不知为何,她突然感到有些紧张起来了,这是过去从未发生过的现象,以她那种大剌剌的个性,打从她懂事开始,即使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她都不曾有过紧张害怕的经验,但这会儿,她却真实的有点紧张了。

  是因为她生平最见不得人的两次出糗都是撞在他身上?

  还是因为他用那种亲匿的姿态在她耳际说了那句话?

  或者是因为他是第一个对她表现男性温柔体贴的异性?

  算了,愈想愈紧张,还是赶快把这件事了结了吧!

  于是,她用力按下了门铃……咦?奇怪!她又按了一次门铃……欸?不在吗?她再按了一次门铃……呃,好像真的不在耶,那就只好明天再来啰!

  她正待转身离开,门内及时傅出一个睡意朦胧的声音。

  “来了!来了!”

  门一开,她不得不抬头往上看──绝少的经验,一个高头大马的男人一手扶著门,一手掩口打呵欠,满脸惺忪,显然是被门铃声给吵醒的。

  说他高头大马是因为他真的很高,搞不好有190以上,身材瘦削但很有劲,然而,最奇特的是他的长相,深邃的五官缘是混血儿,仔细一瞧又好像不是。不过,乍眼一看他倒满像基诺李维,很帅,可惜没有基诺李维在骇客任务里那样酷。

  “请问你是孟樵吗?”天都快黑了还在睡,他是睡午觉睡过项了吗?

  对方闻言,这才往下看了她一眼,瞬间的疑惑之后,即冲口而出道:“哎呀!你缩水了。”

  “你才淹水了呢!”晓笛啼笑皆非地回了一句。“我今天没穿高跟鞋啦!”

  闻言,对方更往下瞄向她的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不觉莞尔一笑。

  “不敢穿了?”

  晓笛傲慢地哼了哼。“不是不敢,而是不屑!”

  一听,对方脸上的笑容不知为何更灿烂了,很男性,却又带点纯真的稚气,二者并为一股非常特殊的迷人魅力──纯真的男性魅力,晓笛看得不禁心跳漏了两、三拍。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

  晓笛举了举手上的袋子。“你的外套里有一封信。”

  “哦!”对方眨了一下浓密的睫毛。“要不要进来坐坐?”

  只迟疑了一秒,晓笛就推翻了自己原先要尽快了结这件事的决定。

  “好啊!”

  “请进。”对方退后让晓笛进入再关上门。“你知道我叫孟樵了,你呢?”

  晓笛诧异地打量杂草丛生,看似荒废许久的前院,“嘎?我啊?呃,我叫邵晓笛。”再一进屋内,她更惊讶了。

  孟樵不好意思地赶紧扯掉覆盖在沙发上的白布,“我才刚回台湾不久,又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懒得整理。”说著,他继续扯掉其他家具上的白布:“你要喝咖啡,还是啤酒?”

  “有果汁或汽水吗?我不喝咖啡,也只有在聚餐时才喝啤酒。”

  “我看看……”孟樵进入厨房,片刻后拿了一罐可乐出来:“这个好吗?”

  “谢谢。”晓笛接过来打开喝了一口,然后看著他继绩扯掉白布。“你是从哪里回来?”

  “匈牙利。”

  “匈牙利?你到匈牙利干什么?观光吗?”

  “我住在匈牙利。”

  “欸?你是匈牙利人?”晓笛惊呼。

  “我老妈是,我老爸是台湾人。”

  原来他真的是混血儿呀!

  也难怪这儿好像很久没人住了。“那你这次回来是?”

  “度假,”盂樵拉下最后一块白布。“被我老妈强迫出来度假!”

  晓笛皱眉看著他拉开后阳台的落地门,两三下把一堆白布全扔到后院去,再唰一下关上落地门。

  哇你咧~~她已经够懒了,没想到这家伙比她更懒!

  “为什么?”

  “老实说,”孟樵困惑地抓抓头发。“我也不太明白,她常常在我工作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把我赶出来,命令我出来学习如何过正常生活,真是令人难以理解,我都已经二十六岁了,怎么可能不懂得如何生沽呢?”

  瞥一眼后院里的白布,晓笛有点怀疑他的说法。“你是独生子吗?”

  “不是,我还有三个哥哥。”孟樵屁股一歪,在沙发扶手上坐下,反倒把脚踩在沙发椅面上。“我先去探望过他们了,可是老妈还不准我回去,那我只好到台湾来了。”

  他只手撑著下巴叹了口气。“我想,也许就是因为他们吧!你不知道,我那三个哥哥都很厉害,我怎么都比不上,我老妈就常拿我和他们比,然后把我贬得一文不值,为什么她就不能明白,他们是他们,我是我呢?”

  哎呀,同志!

  “我懂,我懂,我也是,我也有三个超猛的姊姊,大家都拿我和她们比,真是比得我一肚子火!”晓笛心有戚戚焉地拚命点头赞同。“所以,我那些姊姊们就计画要对我来个机器人大改造,害我每天活受罪痛苦得要死!”

  “真可怜!”孟樵面露同情之色。“所以你才会穿那种窄得不能走路的裙子和高跟鞋?”

  “是啊……咦?你怎么知道?”

  用下巴指了指她身上,“你适合这种穿著。”孟樵说。“你打扮起来的确很漂亮,可是穿这样清新又自然,我喜欢这样。”

  晓笛也低眸往自己身上瞄了一下,“这样比较舒适自在嘛!但是她们只准我在家里这样穿,今天还是我骗她们说要出来找高中同学,否则她们又要强迫我穿那种好看不中用的衣服了!”两眼一翻,又说:“SHIT!还化妆咧!”

  “我喜欢你!”孟樵蓦然大笑:“我从来没碰过像你这样说话率直得这么有趣,讲脏话又讲得这么自然的女孩子,真是太可爱了!”

  可爱?!

  晓笛不禁有点感动,过去她最常听到的评语是:男人婆,连老爸都说她够资格做他儿子,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她可爱呢!

  “我也喜欢你,”虽然她并不是很希罕那种评语,但她看得出来孟樵的这句评语是发自内心,所以才令她感动,也让她不由自主地回报以同样真诚的实话。“因为你很体贴的帮了我,而且你的笑容很迷人。”

  “真的吗?”孟樵眉飞色舞地更夸大了笑容。“那你愿不愿意在我留在台湾期间陪我到处走一走?我一个人真的好无聊喔!整天除了睡就是吃,都快变成猪头了。”

  晓笛失笑。“可以啊!不过我白天要上班,只有下班后和周末有空。”

  “没问题、没问题,白天我自己负责,”孟樵忙道。“那就这么说定了?”

  晓笛颔首。“好。”

  “从今天开始?”孟樵两眼期待地瞅住她。

  晓笛耸耸肩。“随便。”

  一声欢呼,孟樵即刻转身跑向房间。“等我一下,我穿件衣服马上出来!”

  望著他的背影,晓笛注意到他那头才刚过肩的黑发比前院里的杂草还杂乱,忍不住喊了进去。

  “你要留长发吗?”

  “没有哇!”孟樵也从房里喊了出来。

  “那你干嘛不剪头发?”

  “麻烦嘛!”孟樵一边套上T恤,一边走出来。“干嘛,很乱吗?”

  “你从不梳头发吗?”

  “从不。”

  “为什么?”

  “麻烦呀!”

  我咧~~这家伙还真是宇宙霹雳超级无敌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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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同他的笑容一样,孟樵是个单纯开朗又天真率直的大男孩,无论晓笛带他去哪里,他都表现出一副非常新奇的模样,特别是时下青少年热门的游乐场所,譬如看电影、撞球、KTV、游乐场,甚至漫画王、网咖,他更是兴致勃勃。

  “你不是没看过吧?”

  “当然看过,不过没玩过。”

  看过,没玩过?

  真是畸形人类!

  相反的,以他的身材标准来看,他的运动应该很好,其实不然、虽然他样样运动都会,却样样都很肉脚,连最简单的保龄球都十有九次在扫水沟,中看不中用,实在令人泄气得很。

  孟樵一眼就看出她的失望,不禁歉然地抓抓脖子。

  “对不起啦!我老妈也老是骂我怎么这么笨拙,除了遗传到我老爸的身材之外,其他什么也没有,不像我三个哥哥那样厉害。”

  “你哥哥运动很好吗?”

  “嗯!我老爸当年是足球国家代表队选手,我三个哥哥多少都有遗传到池的连动天分,三哥是奥运游泳选手,二哥是赛车手,大哥比较特别,他是……”孟樵咧嘴一笑。“太空梭驾驶,因为他喜欢飞行,不过,我想飞行应该也算是连动其中一种吧?若不算的话,他的篮球也是一级棒的哟!”

  “咦?太空梭驾驶?”晓笛惊呼。“好厉害!”

  “我也这么认为,”孟樵沮丧地叹了口气。“就只有我什么运动都不行,难怪我老妈特别爱来找找的麻烦!”

  “那又如何?你哥哥是你哥哥,你是你,做你自己就好了咩,干嘛一定要和他们一样?”晓笛反驳。“像我,我那三个姊姊还不是都比我厉害,可是我从来没想过要学她们,我只想快快乐乐的做我自己就好噜!”

  两眼忽地耀出星光灿烂,“你真这么认为?”孟樵欢喜地想再更确认一下。

  “本来就是嘛!”晓笛先拿了球去还,再跟孟樵一起走向换鞋区。“我那三个姊姊老说我粗鲁得像男孩子,可是我自己觉得舒服就好了咩!”

  “粗鲁?”孟樵困惑地上下打量她。“不会啊!我觉得你这样最好,非常自然,我喜欢,不骗你,真的!”

  “可是我姊姊不喜欢!”晓笛噘著嘴坐下,开始换鞋子。“告诉你喔!要不是我姊姊坚决反对,说不定我早被挑上为篮球国手了,可是她们说我再这样练下去,身材迟早会变成像日本摔角女选手那样,她们不允许!”

  盂樵同样一边换鞋,一边再次上下打量她。“不会吧!你的身材很……呃,正点嘛!”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惹火。

  晓笛吐了一下舌头,“嘿嘿,那是现在,以前啊!我这边全都是货真价实的肌肉喔!”她指指上臂,再指向大腿,“还有这边,粗得跟树干一样,还有这里也是……”又摸摸胸脯下方。“都是一块一块的喔!”

  然而,就因为她的体格很扎实,所以肌肉消失之后,身材便显得非常之火辣,任何男人见了都禁不住要想入非非,女人见了捶心肝,这一点连邵晓丽也要自愧弗如,只不过,她自己完全没有自觉罢了。

  “哇啊~~”孟樵惊叹。“真的假的?”

  “骗你不是人!”晓笛举手发誓。

  “那的确是……”孟樵轻咳两声。“有点惊人!”

  “因为老爸从小就把我当男孩子训练嘛!从小学开始,我的身体就壮得跟牛一样;而且,以前我的头发都超短,简直跟男孩子没两样,所以从高三下学期开始,我姊姊就不准我再剪头发了。”

  孟樵看看她扎在后脑勺上方的马尾,再摸摸自己颈后的马尾,不由得失笑。“那是说现在是我像女孩子啰?”

  晓笛瞄他一眼,也笑了。“谁教你那么懒!”

  孟樵缩了缩脖子。“真的很麻烦嘛!”

  两眼一翻,晓笛不语,起身向柜怡走去,孟樵忙跟上。

  “待会儿要上哪?”

  “喂猪。”

  “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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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分钟后,他们已在一家港式饮茶楼摆了一大桌点心包子,孟樵一手蟹黄包、一手芋酥饺,吃得满脸感动的泪水。

  “太好吃了!”

  “你以前都没吃过吗?”晓笛有点不相信。“你爸爸不是台湾人吗?”

  “我老爸是中国人,并不表示他会做中国料理,吃得比谁都多倒是真的!”

  “可这不是你第一次来台湾吧?”

  “我老爸还在的时候来过一次,那时候我才五岁,没什么印象,”孟樵喝了口茶。“后来大哥也带我来过一次,那一回他都带我去吃麦当劳,所以,之后我自己来的时候,出门买东西就吃麦当劳,不然就叫披萨来吃。”

  出门买东西就吃麦当劳,不然就叫披萨来吃?

  怎么听起来……

  “喂!你不会是来台湾度假的时候,都是躲在家里睡觉跟吃披萨汉堡吧?”

  “咦?你怎么知道?”

  “天哪,真是被你打败了!”晓笛呻吟。“原来你不但不擅长运动,根本是连动都懒得动嘛!”

  “我一个人玩很无趣呀!”

  见他抓筷子好像拿叉子似的戳了半天水晶饺都戳不起来,水晶饺都快被戳成洞洞饺了,晓笛忍不住帮他夹到汤匙里。

  “你根本不会用筷子嘛!”终于明白他为什么到台湾来却不想尝尝中国菜。

  “又没有人教过我。”孟樵咕哝。

  “可是你的中国话说得很好啊!”

  “我老爸还在世的时候,在家里都说中国话,可是家里负责烹饪的是匈牙利佣人,所以我也没机会学用筷子。”

  “原来如此。”又帮他夹了一粒虾饺。“啊!对了,既然你对运动不在行,那你是在做什么工作?”

  孟樵耸耸肩。“世界上最无趣的工作。”

  “嘎?”

  “我老妈说的。”大概是觉得等她一粒一粒夹给他太慢了,孟樵干脆把整座蒸笼都搬到自己面前来用手抓。“世界上最乏味的工作,我大哥说的;世界上最单调的工作,我二哥说的;世界上最枯燥的工作,我三哥说的……”

  “算了,你还是别告诉我吧!”晓笛听得头皮直发麻。“我最怕枯燥乏味和单调无趣了!”那种事等她进棺材之后再来尝试看看吧!

  “可是我觉得很有趣啊!”孟樵不太甘心地嘟嚷。

  “少数服从多数,你认了吧!”晓笛拍下定案槌。

  “那你呢?你才十八岁,为什么不继续念大学?”孟樵反问,同时一手蛋黄饺、一手牛肉饺的抓进嘴里,跟三岁小孩一样,看得晓笛连忙别开脸去,同时决定下次耍带他去吃牛肉面,她倒要看看他怎么用手抓?

  “我不喜欢念书。”晓笛直截了当地坦诚。“我一看到书本就头大,不像我三姊,标准的书呆子,而且是没有书就不知道该怎么活的那种。她呀!从国中就开始跳级,今年才二十岁,就拿到硕士学位,还得到德国柏林大学的奖学金喔!”

  “不错嘛!那你大姊、二姊呢?”

  “我二姊也不是念书的材料,但是她很美,又有演戏天分,已经有好莱坞导演找她去拍戏了。至于我大姊,她是个真正的女人,温柔高贵又贤淑能干,凡是女人该会的事她都会,可以称得上是完美的女人。”

  “听起来好像不是凡人。”孟樵低喃。“这么好的女人怎么还没结婚?”

  “她们不放心我嘛!”晓笛叹道。“所以,她们都各别延后进修、结婚和闯事业的机会,说是非得先帮我找到男朋友不可。现在白天我上班的时候,三姊就继续修博士学位,二姊也到大学去旁听戏剧课程和学英文,大姊则更认真钻研亨饪的精髓,因为我未来的大姊夫是个老饕。”

  “她们真关心你。”

  “是没错,可有时候太多的关心也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呀!”晓笛苦笑。“不过还好,她们只有在早晨上班前为我化妆并打理该穿的衣服,并一再提醒我别忘了女人该具有的风范,然后再由三姊为我上半小时课。因为她们也担心逼得太紧的话,我会反弹……”

  她又吐吐舌头。“嘿嘿!这是一定的。所以,除了每星期一个晚上大姊会指导我烹饪和缝纫,以及正式场合的礼仪,另一个晚上二姊要教我化妆和服饰的选择与搭配,还有如何展露女人的风情与魅力之外,其他时间都是属于我自己的。”

  孟樵啧啧惊叹。“幸好、幸好!”

  “唯一的问题是……”

  “是什么?”

  瞄了一下身旁的背包,那里面是她白天上班时穿的淑女套装和鞋子。“她们只准我穿她们替我挑选的衣服出门,所以,我都得另外带自己的衣服出来换。”只要上班时间不被抓包就好了。

  孟樵似乎仍是不解。“然后?”

  不耐烦地翻了翻白眼,“然后如果我不小心把换下来的衣服搞丢的话……”晓笛哼哼哼冷笑三声。“请猜猜看会有什么结果?”

  孟樵这才恍然大悟。“会很惨?”

  晓笛装了一个恐怖的鬼脸。“何止惨,简直是……听过三娘教子吗?”

  “嘎?”

  “就是我家有三位恶婆娘专门制裁我这个可怜的小女子啦!”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8-17
第四章


  好的不灵坏的灵,一个多月后,当一男一女两个人已经熟到像哥儿们似的可以一起尝尝哈草的滋味时,晓笛还真的不小心把换下来的衣服不晓得忘在哪里了。

  晚上九点多回到自己家里,晓笛已经安装好铜皮铁骨准备好要应付一场三娘教子了,没想到开门一进玄关,迎面即见“大娘”拚命向她使眼色;再进去一步,二一娘”好像也没注意到她穿的是“邋遢没品的破布”,同样拚命向她使眼色,还歪嘴巴;更进去一步,“三娘”不但使眼色、歪嘴巴,而且大拇指不停往肩后指,这时,她终于听见邵爸爸与某个老女人谈话的声音了。

  “哦天!”她不禁猛拍额头呻吟。“不要又是姑妈了!”

  邵家四姊妹的姑妈是邵爸爸仅有的姊姊,她会来造访邵家唯一的目的就是催促邵家三姊妹赶紧出国,以便在国外“接待”她那两个也想出国去念书的儿女,好让她省下一大笔食宿费,因为她负担不起两个儿女同时出国。

  故而,她一得知邵家三姊妹为了么妹延后出国时机之后,便开始绞尽脑汁、想画办法要除去“障碍。

  “把晓笛交给我,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她!”

  三姊妹相觑一眼,同样皮笑肉不笑地婉拒了,全然无法信任说话比万能推销员更缺乏信用的姑吗。于是,姑妈改弦易辙地开始充当起了媒人婆,每次一来就是介绍那个、介绍这个,而且总会找机会把晓笛抓到一旁去碎碎念。

  “晓笛啊!你都十八岁了,晓昙她们三个照顾你也够久啦!应该放她们去寻找自己的幸福了吧?我说你啊!不像晓昙那样温柔能干,也没有晓丽的美貌,更没有晓婕的天才头脑,成天像个男人婆一样,除了年轻之外,你也没什么优点,所以说,不要太挑剔啊!人家看得上你就不错啦!”

  起初,四姊妹还会闲著无聊去瞧瞧热闹,可是几回以后、四姊妹一看见姑妈,就会像见到鬼一样跑得比飞还快,因为姑妈介绍的不是“罔腰”、“罔市”,就是“带衰”,不要说三姊妹这关过不了,连邵爸爸看了都背过身去猛翻白眼。

  但是姑妈不肯死心,她依然一次又一次来邵家送上一张张的名片和照片,邵晓婕一火大,索性把那些人全刊登到网路上去做征婚启事了。

  这回姑妈来,该不会是事情穿帮了,特地跑来兴师问罪的吧?

  那也不应该找她,该去找三姊才对呀!

  “不对,是姨婆和阿明表哥。”邵晓婕小声警告么妹。

  啥米?

  天哪,这两位更是超级恶魔!

  晓笛一听,脸色大变,旋即掉头仓皇而逃,没有人阻止她,临出门前,邵晓昙还把一张金融卡塞进她手里。

  “到朋友家去躲几天,他们没离开之前千万不要回来!”

  天慌慌、夜暗暗,晓笛狼狈地站在马路中间,身上除了腰包之外啥也没有,离家出走的人都没她这么落魄,乞丐身上的东西也比她多,一时之间,她也不晓得该到哪里去才好?

  庄月静住新竹,她不可能去跟庄月静一块儿挤宿舍吧?那样她怎么上班?

  其他朋友也没有好到愿意让她去闲住几天的,至于饭店旅馆她并不排斥,但很排斥一个人单独住在饭店旅馆里。所以……

  她究竟能到哪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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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铃声一响,刚从浴室里出来的孟樵便诧异地瞥了一下时钟。

  快十一点了,会有谁来?

  “咦?晓笛?”

  晓笛苦笑。“可以收留我这个无家可归的人几天吗?”

  “嘎?!啊,可以啊!”孟樵忙退后让她进来,“可是……”他关上大门。“你不会是被赶出来的吧?”

  “要真是被赶出来的那还好,”晓笛没精打采地朝屋里走去。“可偏偏不是才惨啊!”

  盂樵还想再问,见她一脸倦容,忙又合上嘴,转身回房去拿了一套莲动胀钥她。“哪!你先去洗个澡,我去帮你整理一下客房,顺便开窗通风一下,否则里头的霉味会呛死你。”

  等她洗完澡出来,孟樵已经泡好两杯奶茶在看电视了,她迳自在另一张沙发上盘膝坐下,两手抱著热奶茶啜了一口,不禁满足地叹了口气。

  “真好,我以为今天晚上得夜游一整晚了。”

  孟樵也很自在地缩起一腿,曲起另一腿在沙发上。“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叹了口气,晓笛又啜了口奶茶。“是我姨婆啦!就是我过世老妈的姨妈,她们家住中坜,以种田为生,不晓得为什么,李家男丁一直非常单薄又早逝,直到我这一代,姨婆只剩下一个孙子阿明表哥在身边,一个无赖又好色的家伙,成天只会无所事事的到处乱晃,干古第一,说要做事,就马上跑去做炉主!”

  “干古?”

  “吹牛啦!”

  “炉主?”

  “倒数第一啦!”

  “哦!”孟樵低头受教。“无赖好色又爱干古?听起来好像很下流。”

  “不是好像,是的确很下流!”晓笛愤然道。“以前他一看见我就嘲笑我是女金刚,如果不是我姊姊阻止我,我早就海K他一顿了!”

  “这样是很幼稚,不是下流。”孟樵中肯的评论。

  “可是在我高中毕业开始上班,之后,有一回他和姨婆来台北办事借住我家,那小子见了我,不但一句话都不说,甚至还对著我猛流口水,最过分的是,他居然半夜溜到我房里来要强暴我!”

  “啊,这样就真的很下流又无耻了!”孟樵喃喃道。“不过可以理解,以前你的身材如何我是不知道啦!但是现在……咳咳,套句这边的话,你的身材真是超火爆的。”

  “火爆个屁啦!”晓笛口不择言地骂道。“总之,后来他就说一定要娶我,还对姨婆信誓旦旦的说,娶了我之后就会乖乖待在家里种田,不会再到处乱跑;而我姨婆呢!她也很中意我的体格,说我这么健壮,一定可以帮忙很多农事,还有我的屁股够大,保证可以生很多儿子,我咧~~她到底是拿我当牛,还是当猪啊?”

  盂樵不禁爆笑如雷。

  “别笑,这一点也不好笑!”晓笛愤然道。“一想到要驮著犁在田里喘气,躺在猪寮里生猪仔,我就想吐血!”虽然她特别喜欢看他的笑容,但这种时候他笑得再迷人也只会令人更光火而已。

  “现……现代……”孟樵笑得喘不过气来。“没有人用牛……耕田吧?”

  “搞不好姨婆家里还是!”晓笛嘟嚷。“反正姨婆打定主意非要把我娶到她家去做牛做猪不可,不管我们全家如何反对她都不理,没事就带著表哥到我家来闲晃,仗恃著她是长辈,对我老爸又是威胁、又是强迫,后来我老爸干脆说这种事一定要得到我的同意,居然把一切都推到我身上来了!”

  一口喝干了奶茶,把茶杯放到地上,晓笛没力地瘫在沙发上。

  “我又能怎样?能骂她或扁她一顿吗?所以啰!每次她们一来我就落跑,直到她们离开我才能回家。”

  “你才十八岁,结婚还太早嘛!”

  “庄脚所在十五、六岁就结婚的多的是,而且庄稼郎最爱亲上加亲了。”

  “可是现在近亲不能结婚了呀!”

  “六亲等可以。”

  “欸?六亲等可以吗?”笑容消失了,孟樵静默几秒。“不过,你不会想要嫁给那种卑鄙下流无耻好色的人吧?”

  “除非我死!”

  笑容马上又回来了。“那就好。”

  没有人注意到这句话有什么不对。

  “其实,我也有考虑到饭店去住,不过……”晓笛俯向前双掌撑住下巴。“这就要说到我毕业旅行的时候了,那时候我们四个人住一个房间,晚上我抽签抽到要出去买零食,因为当时很热,所以我穿得很凉快,没想到还没走出旅馆,就有十几个男人要请我吃消夜,再去……”

  她不屑地哼了哼。“总之,我每人赏给了他们一个熊猫眼!”

  “好厉害!”孟樵惊呼。“你学过什么防身术吗?”

  晓笛傲然扬起下巴。“跆拳道二段。”

  “跆拳道二段?”孟樵惊叹地吹了一声口哨。“酷!”

  “那当然!”晓笛更得意了,不过只一忽而,她就颓丧地垮下了脸,“可是我姊姊连这个也不准我再练下去了。”随后又装了一个鬼脸,“好,下次我就欢迎大家一起来强暴我,看我姊姊还会不会再禁止我练跆拳!”她赌气地说。

  孟樵再次扬起爆笑声。“你真的好有趣,好可爱,我愈来愈喜欢你了!”

  晓笛恨恨地白他一眼。

  “是吗?可是我愈来愈讨厌你了,人家这么悲惨,你居然笑得这么开心。”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笑了、不笑了!”孟樵硬吞回余下的笑意。“所以你才不想一个人去住饭店?”

  “对啊!女孩子只要单独一个人在旅馆内走动,常常会被怀疑是否想钓凯子,就算我不是,我也不希望人家用那种眼光来看我。”

  “外国倒是不会。”

  “抱歉,这里是台湾,OK?”说著,晓笛打了个呵欠。“所以,你在这儿最好别太随便,小心被人K!”

  孟樵见状忙关掉电视,“你累了,去睡吧!我也要睡了。”然后起身。

  “好。”晓笛也跟著起身。“啊!对了,为了感谢你让我借住,我会帮你整理屋子。”

  “那也不必,反正客房本来就没人住嘛!”

  “我会帮你整理屋子!”晓笛坚持道。“还有,明天先陪我去买衣服,否则我后天上班就没有衣服穿了。”

  “这个绝对没问题,不过,拜托不要叫我帮你挑选衣服,我老妈总是说我是世界上最没有品味的人。”

  “是喔?”这回该轮到晓笛嘲笑他了。“看来你真的是一无是处啊!”

  孟樵悲哀地抽抽鼻子。“呜呜……连你也这么说!”

  晓笛装了个鬼脸,“是你自找的咩!”话落即转身回房。“我要去睡了。”

  孟樵两眼哀怨地瞅著她进房,“那我要去哭,而且要哭得很大声,让你睡不著,”他孩子气地低低咕哝。“然后你只好陪我一起哭……”

  还没说完,房里的人已经先嘲笑过来了!

  “你去哭死吧!看我会不会陪你掉半滴眼泪,蛋白质。”

  “真没同情心!”孟樵嘟哗著回房,恰好电话铃声响,他立刻扑到床上去接位于床另一边的电话,怕吵了晓笛。

  “喂……是你啊!什么事……不,我还不想回去,事实上,我可能有好一阵子都不会想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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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大话绝对不要讲太快!

  当晓笛准备要履行诺言的时候,才发现这栋屋子有点不太对,乍看之下倒不觉得,可是真打算要整理时,戴起眼镜来仔细一看,哇啊~~不得了,恐怖的事实全都暴露出来了。

  “请问孟樵先生,你回台湾来有多久了?”

  “快两个月了。”

  “你整理过吗?”

  “完全没有。”

  啧啧,难怪这么脏!

  “那……垃圾呢?”

  孟樵大拇指往后院一指:“那儿。”

  晓笛疑惑地打开落地窗一看……两秒后砰一下又立刻关上,脸色发青,恶心欲呕。

  哇靠!那是什么?

  难怪他都不开后院的落地窗,虽然只匆促瞄了一眼,但已足够她看清楚一幕继九二一大地震以来最壮烈的惨况。

  一大堆破污白布上是好几大包垃圾,不知是哪位猫小姐或鼠先生在这儿召开了几百场盛况空前的野宴,大垃圾里面的中垃圾跑出来了,中垃圾里的小垃圾更是洒了满地,到处是空罐、卫生纸,半个汉堡,几片披萨,薯条,塑胶杯……

  浩浩荡荡的苍蝇清洁队与蟑螂军团正在分头努力收拾残局,又短又肥的蛆蛆宝宝们更是使尽浑身解数护卫它们温暖的家,十几只饥肠辊辊的小鸟们各自觑中标的物,一个美妙的俯冲,锐利的尖嘴中便夹住一只又白又嫩的“午餐”昂扬而去──真是惨绝人寰啊!

  而且臭死人了!

  听说大部分的男孩子都痛恨做家事──其实她也是,但也不应该会离谱到这种程度吧?

  “垃圾车没有来吗?”

  “有啊!”

  “那你为什么不去扔?”

  “麻烦嘛!”

  差点昏倒!

  这种事能嫌麻烦吗?

  想破口大骂,可是面对孟樵那一脸无辜又无知的表情,晓笛顿时明白,无论她浪费多少口水,冒多大的火,到头来这个少根筋的家伙可能根本就不了她在骂什么。在这一刻,他那种特别纯真的魅力在她眼里已经变成“贤慧”的“吉普赛”──闲闲在家什么都不会的一坨屎了。

  “你……”晓笛咬紧牙根迸出一个字,旋即住声,想到这是她自己许下的承诺,男子汉大丈夫说话要算话,于是她马上就改口了。“很抱歉,这几天我恐怕不能陪你出门去玩了,因为我有一项非常重大而且急迫的‘工程’必须完成!”

  “呃?”望著晓笛僵硬的背影,孟樵一时间丈二金刚摸不著脑袋,不解她到底在说什么。

  不过,他很快就明白晓笛所谓的大工程到底是指什么了,当然也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跷高脚丫子凉凉的看电视,任由晓笛一个人去埋在垃圾山里寻宝,只好学晓笛一样,又口罩、又塑胶手套的全副武装下海去和蟑螂老鼠垃圾大作战。

  这样奋战两、三天后,他们终于把所有垃圾全都清理干净了。下一步,晓笛开始清扫屋内,没想到一整理到孟樵的房间,迎面便是一拖拉库的脏衣物堆积如山地差点崩塌到她身上来。

  “你嘛帮帮忙,不是有洗衣机、烘干机吗,为什么不洗一下?”

  “麻烦嘛!”口头禅马上又出现了。“所以,我都嘛没衣服穿了就去买,这样不是方便多了吗?”

  “方便?”晓笛目瞪口呆。“你家这么富有吗?”竟然有这种生活方式?!

  “富有?”孟樵蹙眉搔搔脑袋。“这个我也不太了解,不过,我老妈说没钱跟她要就行了。”

  啊咧~~他几岁呀他?都这么大了,也有工作,居然还好意思向妈妈伸手要钱?即便是她,自她开始工作之后,都不好意思向爸爸姊姊伸手了说!

  挣扎了许久,晓笛还是忍不住板起脸来,对这个似乎不太理解何谓生活的男人,来上一场义正辞严的教训。

  “我说孟樵先生,即使你真的比不上你哥哥们那么出色厉害,赚的钱也没有他们那么多,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世上每个人都是天才的话,这个世界一定会很无趣。不过,像你这样我就实在不能苟同了,你自己有薪水不是吗?为什么还要向妈妈和哥哥伸手?如果你的薪水不够让你过奢侈的生活,那就省一点用,要习惯节俭的日子并不会有多困难,不要让人家瞧不起你嘛!”

  起初孟樵似乎搞不太清楚她到底在说什么,可听到最后,他的脸色终于微微变了。

  “你是说……这样你会瞧不起我?”

  “废话,你是男人耶!男人就该有男人的样子,这不关能力多寡,而是自尊的问题,你有自尊,人家才会看得起你,否则谁甩你呀!”

  “哦……”孟樵仔细想了一下,然后慎重其事地点点头。“我懂了!”

  晓笛颇感欣慰地吁了口气。“那就好。”

  “可是……”慎重的神情忽又转困惑。“你到底是瞧不起我什么地方呢?”

  险些滑一跤摔倒!

  搞什么呀!原来讲了老半天,他连重点都没搞清楚。

  “你……”晓笛哭笑不得地叹了口气。“我是说,你要用你自己的薪水过活,不要再……”

  “我有薪水吗?”孟樵怔愣地插了一句。

  “呃?”晓笛呆了呆。“可是你……你不是有工作吗?”

  “有啊!”

  白眼一翻。“那就一定有薪水的啦!”

  “哦!这样啊……”孟樵又搔了搔脑袋。“那我回去再问问看好了。”

  晓笛又傻了。简直不敢相信,这种事还要回去问问看才知道?

  虽然就年龄上来讲,他的个性算是相当天真,但以整体而言,他并不笨呀!为什么一碰上这种生活上的琐事,他就比猪还懒、比恐龙还迟钝,而且跟白痴一样无知?

  是因为他是老么,所以被妈妈和哥哥们宠得什么都不懂了吗?

  这怎么行,就因为是老么,而且是最肉脚的老么,所以才愈加应该自立自强,免得更被人看扁了不是吗?

  同样是老么,处境也一样,遭遇却大相迳庭、一个是被过度保护,一个是被强制改造,全然相异的两种待遇,相同的错误,特别是孟樵,连自己有什么问题都不知道,岂不是连纠正的机会都没有?

  思绪至此,晓笛下了决定,基于同是肉脚老么的悲怜处境,同一国的当然要帮同一国的。所以……

  “好,就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教教你最基本的生活常识,还有,什么样才是真正的男人!”也就是说,以后不带他出去玩了。

  “嘎?!”

  于是,另一位肉脚老么的世界末日终于也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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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启田说:爱拚才会羸。

  但若是拚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仍是赢不了,这又该怎么办?

  数日过去,晓笛终于又能回到自己家中,笔直穿过玄关进入客厅,一屁股坐到那张最大的单人沙发上,她开始认真沉思,对三位姊姊的询问充耳不闻。

  她到底该是得意,这是该冒火?

  这几天来,她每天下班回到孟樵家里,一换上便服就开始为孟樵进行生活基本训练,令人得意的是,她有一个非常听话的学生,一个二十六岁的大男人像个六岁的小男孩一样乖乖服从你的所有指示,这样还不够教人得意吗?

  问题是,他只会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地接照人家说的话去做,下一回,若是没有人叫他做,他照样一元散散什么都不给你做。

  如果问他为什么不做了,他还会反驳你,“不是已经做过了吗?”

  我你咧~~洗衣服洗一次就够了,扫地扫一次就够了,他为什么不上一次厕所就拉光一辈子的米田共?

  好几次她都火得差点动手K他满头包,但他总是对她露出满脸无辜又委屈的神情,好像真的不能理解自己到底为什么会挨揍,真是令人又好气又好笑,而且,老实说,那么大个人居然一副小男孩的矬样,看上去也实在可爱得很。

  其实,这也是她第一次和男孩子相处得如此愉快,以往所有的男性在她眼中不是哥儿们,就是无聊又狡猾的生物。然而,不到两个月的相处,孟樵便已打破她过去死板的印象,生平首度觉得原来男人也可以是纯真又有趣的。

  外表暂且不论,他的个性的确单纯到让人怀疑他是否真有二十六岁,两个人一块儿出去玩不到半个月,她就彻底领悟到绝不能把他当成正常的成熟男人看待,只要她愿意,她随时可以拿三百块就把这家伙给卖了。

  然而,却也只有孟樵能使她强烈意识到男与女的分别,这非关身材上的差异或咬熟与否,而是一种特殊的感受。

  她喜欢他!

  打从一开始她就很喜欢他,喜欢他的乐观开朗、喜欢他的率直可爱、喜欢他挨骂时那种困惑的模样、喜欢被他搞得又气又想笑,但不知不觉中,这份单纯的喜欢却逐渐变质了,变得和喜欢其他哥儿们的性质显然有所不同,再由这份异样的喜欢悄然酝酿出这种特殊的感受。

  老实说,这种特殊的感受令她感到不安,因为她搞不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感觉,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处理这种感觉。这种仿佛有所期待,又想逃避的感觉是陌生的,也是今人很不夹的,因为她不喜欢这种摸不清状况的感觉。

  即使如此,她仍然不想错过和孟樵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这又是为什么呢?

  只是因为和他相处很愉快吗?

  “喂喂喂!小妹,你到底是聋子还是哑巴啊?怎么都不理人!”

  晓笛漫不经心地瞥二姊一眼。“干嘛啦?”

  “我在问你,你这几天究竟是住到哪里去了?”

  “朋友家啊!”

  “哪个朋友?”

  “哦!你们到底有完没完呀?”晓笛厌烦地起身。“天天轮流到公司里来检查我的服装仪容还不够,中午休息时间居然也跑来给我上课,现在又要追查我的行踪,你们干脆去当私家侦探好了!”她从来没打算要把孟樵的事情告诉她们,否则,再简单的事都会变得比婆媳关系更复杂了。

  “你怎能这么说,”邵晓昙紧随在后。“我只是担心人家肯不肯再让你多住些时候呀!”

  正待踏入房里的脚步僵了两秒,晓笛疑惑地回身。“为什么?”

  “还问为什么?你根本没在听我们说话是不是?”这回轮到邵晓婕不耐烦地嘀咕了。“我们刚刚才告诉你不是吗?姨婆和阿明表哥都很不甘心不能见到你,所以,姨婆决定先回去烧稻草,之后再让表哥到我们家来住到过年前,好让表哥有时间和你培养感情。”

  “培养感情?”晓笛嗤之以鼻地翻了翻眼,“我听他在说阿嬷的话!”

  “我也这么认为,”邵晓丽颇有同感地频频颔首。“姨婆最后还说了一句:说不定过年前就能让你们结婚了。”

  晓笛抽了口气。“不是吧?姨婆是要表哥……她竟然允许表哥这么做?”

  “我想不是允许,应该是鼓励。”

  “SHIT!”刚说完,晓笛就自己打了自己一巴掌。“这样可以了吧?”

  脸上笑意一闪,邵晓昙唇角轻轻抽搐了下。“我想她也是逼急了,姨婆年纪大了,表哥也年近三十,长得不怎么样,又不肯努力做事,不要说女孩子不喜欢,认识他的人也都不想把女儿嫁给他,所以姨婆才会盯紧你,还说打算在你满二十岁之后,就会把所有地契什么的统统交给你,免得被表哥拿去挥霍掉了。”

  “真是有够TMD,居然都计画好了!”晓笛喃喃道。

  “TMD?”

  “他妈的!”

  啪一声,晓笛又捂住了脸颊,“喂!明明是你自己要问人家的,干嘛又打人嘛!”她不满地咕哝。

  “总之,”邵晓昙若无其事地继椟说。“只要表哥在这里一天,你就不能住家里,如果朋友不愿意让你住那么久,那就住到饭店里去,不管你喜不喜欢。无论如何,不管姨婆有多令人同情,我也绝不同意拿你的终生幸福去安慰她。”

  “那你们怎么办?”

  “我们?”

  三姊妹六道视线不约而同地住下在晓笛健美诱人的身躯上绕了一圈。

  “别担心,表哥对我们……咳咳,没兴趣,不过,我还是会到朋友家去暂住,晓丽要到美国拍支广告,晓婕正好陪德籍指导教授回德国探望亲人,顺便参观柏林大学;至于老爸,就让周阿姨来照显他,我想老爸和周阿姨都会很乐意的。”

  周阿姨是邵爸爸的同事,两人已交往两、三年,邵家四姊妹也不反对老爸找个老来伴,何况周阿姨也确实是个温柔内向的好女人,但邵爸爸坚持要看到四个女儿都能独立之后,他才会考虑自己的事。

  晓笛想了想。“那如果表哥到公司里来找我呢?”

  “那就向你公司请长假。”邵晓昙的回答来得很迅速,显见他们也考虑过这点。“我会请你未来的大姊夫去跟你们的副总经理说一声,他们是老同学,我想应该没问题。”

  两眼一眨,“也就是说,”晓笛慢条斯理地说。“我可能会有一、两个月的时间是‘自由’的啰?”

  邵晓昙莞尔。“没错。”

  一听,“YA!”晓笛忍不住兴奋地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邵晓昙疼爱地摸摸她的脑袋,虽然她比小妹矮。“我知道,你可能有点不满我们强制你不准运动,又逼迫你做一些不喜欢的事,可是,小妹,那是因为我们比你自己更了解你。其实,你会那么喜爱运动,也只不过是因为你太好动了,而事实上,只要能让你发泄过多的精力,是不是运动倒是无所谓,对吧?”

  “呃……”晓笛抓抓脖子。“也许是这样吧!否则我就不会每一种运动都想玩,并不特别想要专注于哪一种,而且,当你们不准我考体育系,也不准我做任何运动时,我应该会强力反弹才对。”

  “所以说,我们的本意只是想把你导入正常生活里,不想看到你自我局限在目的仅是发泄精力的运动中,而希望你能在更宽广的视野中寻找你真正想要做的事。免得将来有一天,当你回过头来正视自己,才发现自己白白浪费了许多生命在那些根本不是你真正想要做的事上,到那时候你一定会懊悔莫及的。”

  “大姊……”晓笛感动的低喃。

  “不用说什么,你只要知道你是我们的宝贝小妹,我们真的很爱你,这样就够了。”邵晓昙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还有,一旦我们觉得你能够为自己的将来作正确的思考,我们也就能够安心地放任你独立了。”

  “咦?让我独立?”晓笛怔了怔。“可是你们不是说……咦!二姊怎么突然跑了?”

  邵晓昙与邵晓婕对视一眼,后者忍俊不住地失笑。“因为是她提议要乘机整整你,所以我们才会告诉你,一定要等你找到男朋友之后才出国。”

  “耶?!”晓笛不敢置信地杏眼圆睁。“你们是说我不一定要……”

  邵晓捷笑得眼镜都滑到鼻头上去了。“这种事还用得著怀疑吗?我们这么疼你,怎么可能勉强你去交不喜欢的男朋友嘛?”

  “欸?!”晓笛顿时傻眼,一把无名火迅速暴炽,随即怒气冲冲地讽向邵晓丽的房间。“该死的二姊,真是番茄炒蛋有够没水准,竟敢这样整我,快给我滚出来让我请你穿HANGTEN!”

  当然,邵晓丽的房门跟钢筋铁板一样动也不动,晓笛忍不住恨恨地往门上踹了一脚,再大吼。

  “还不给我出来!你这4388,没人要的OBS,TMD的BMW……”

  她愈吼愈大声,吼得邵爸爸紧张兮兮地从房里探出头来,手里还抓著无线电话。

  “什么事?什么事?发生什么大事了?”

  “没你的事啦!老爸,”晓笛火气仍冲得很。“回你的房里去抱你的爱人热线啦!”

  邵爸爸双颊微赧,忙又缩回头去,邵晓丽与邵晓婕失笑,晓笛继续大骂。

  “给我滚出来,听到没有?你这PDG的白兰,SBA的IBM,庄孝维的汉奸,我要把你扁到CKK……”

  邵晓昙愈听愈迷糊。“真不晓得她在骂什么?”

  邵晓捷则是有点不胀气,堂堂一个天才硕士居然会听不懂高中毕业的肉脚小妹在骂什么!

  “请暂停,小妹,借问一下……”

  “干嘛啦?”

  “什么是番茄炒蛋?”

  “他妈的混蛋啦!”

  啪!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08-17
第五章


  两位业务部的小妹又得上十一楼报到了。

  不过,这回是业务部的年度会报,整个业务部同仁都得上去,而晓笛和童秀莲依然负责忙得团团转伺候各位大爷。开完会后,其他同仁先行回七楼,只剩下两位小妹继续收拾善后,冷不防地,伟大的总经理大人又莫名其妙地冒出来了。

  “邵晓笛,你不喜欢我,为什么?”

  从第一次被拒之后,他不晓得又邀约了她多少次,然而,她的回答不但千篇一律,而且态度愈来愈差,毫不遮掩地表示出她的厌恶,让他感到非常新鲜,也很不服气──他的条件这么好,她究竟是嫌弃他哪里?她的眼睛脱窗了吗?

  晓笛看也不看他一眼,兀自忙著擦拭会议桌。“要听实话?”

  “当然。”

  叹了口气,晓笛转身面对他。

  “好吧!既然你真的想知道,我就告诉你。你啊!太跩、太花,太自恋,傲慢又自以为是,这种人我只想对他来个KTV,喝咖啡?免了吧!”

  “KTV?”她不喜欢喝咖啡,宁愿上KTV吗?

  “K你一顿、T你一脚,然后……”她比了一个V字形的胜利手势。“了了吗?”

  邱正伦顿时傻眼。未免差太多了吧?

  “还有,我只是个刚出校门半年的小女生,而总经理大人你呢!是个LKK的欧吉桑,我喜欢单纯率直的大男孩,总经理则是个臭烂的老油条,我们的等级实在差太多了,所以,拜托你去找同一国的玩好不好?”

  “可……可是我……”邱正伦生平第一次被人家贬到差点说不出话来。“我才三十二……”而对方还只是个小女生。

  “我连二十都不到,OK?如果你想找援助交际的幼齿,麻烦请到西门町或者东区去。”

  说完,晓笛便迳自转身离开会议室了,独留下LKK的总经理愣在那边计算自己的岁数──他真的那么老了吗?

  至于晓笛,一回到七楼业务部办公室,就收到一封邵晓昙打来的电话留言。

  “紧急疏散。”

  很简单的一个名词,却没有半个人看得懂,只有晓笛心里明白。

  与上回相隔不到半个月,无家可归的人又在下班后直接“疏散”到孟樵家,取出孟樵给她的钥匙自行开门进入,因为“贤慧”的孟樵很有可能还在睡懒觉。

  果然,屋内静悄悄的没半点声音,孟樵的房门是关著的。

  先行至客房里把预先搬来的行李整理好后,晓笛再到客厅去转了一圈,又往后院落地窗外一瞧……唉!真是没救了,那家伙。

  花了整整一个多钟头,她才把屋子里外再次整理干净,垃圾也搬到前院去等待垃圾车。考虑一会儿后,她又悄悄开门进孟樵房里,见孟樵用棉被把自己蜷成一团蛹睡得正舒服,床边地毯上放著一台打开的手提电脑,萤幕上一大堆奇奇怪怪的图,她好奇地凑过去一看……

  看拢呒!以她有限的知识,仅能判断出那大概是化学式或结构式之类的怪物。她耸耸肩,转眸一瞧,白眼一翻,叹著气把一大堆脏衣服拿出去了。

  两个钟头后,孟樵一打开房门便间到一股令人饥肠辘辘的菜香味。

  “哇~~好香!”不是披萨也不是汉堡,更不是便当,是货真价实的菜香味。

  他呢喃地转入餐厅,一眼见到餐桌上已有几盘冒著腾腾热气的菜,口水马上泻了一地,两条腿更是迫不及待地冲向前拈起一块来尝尝味道……好吃!再一块……唔、唔,这个也好吃!还有那个……啊,啊,真是太好吃了……

  啪!

  “用筷子!”

  缩回被打痛的手,孟樵委屈地觑了晓笛一眼,再瞪住那两根竹枝,实在想不通中国人为什么不用刀叉?

  噘著嘴,他满心不愿地拿起筷子在手上摆了大半天,好不容易放好了,一挪到菜肴上就掉了,孟樵叹著气再拿回来摆一次,可是依然一挪到菜肴上就掉了,什么都没有夹到,只泡到一大堆菜汁;舔著筷子上的菜汁,他觉得更饿了,

  “晓笛,我可不可以……”

  “不可以!”

  “呜呜……好残忍喔!”

  晓笛窃笑著来回几次把汤和饭菜都摆好,这才坐下来看著孟樵一次又一次的掉筷子,可怜兮兮的眼神不断往她那边瞟过去,仿佛在祈求她的特赦令。

  “好吧!看你可怜,今天你只要能夹起一块鸡丁就够了。”

  说是很简单,可光是要夹起一块小小的鸡丁,孟樵就奋斗了整整十分钟才办到,仿佛他夹的是一只还在呱呱叫著挣扎的老母鸡,望著夹到眼前又掉在碗里的鸡丁,心酸的泪水差点决堤而下。

  递给他早已准备好的汤匙和叉子,晓笛实在忍不住脸上的笑意。

  “你喔,真的是有够笨拙的耶!”

  不过,一拿起汤匙和叉子,他就灵活得很了,不住拿汤匙舀这盘虾仁,拿叉子叉那盘芥兰菜,吃得跟小孩子一样狼藉。

  “唔、唔……好吃,好吃,真的好好吃!”他边大口吃边赞不绝口地说。“你好厉害喔!不但会整理房子,还会煮好好吃的菜,真的好厉害喔!”

  “我厉害?”晓笛自我解嘲地哈了一声。“才怪!我是被逼的,你以为我喜欢啊?告诉你,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可是我大姊逼著我一定要学,而且要学得精,要是煮的不好吃,她就逼我把整盘菜都吃下去,然后再重煮一次,一盘不好吃就吃一盘,两盘不好吃就吃两盘,三盘不好吃就吃三盘……”

  “我最高的纪录是一个晚上就吃了八盘同样的菜,差点胀死我,吃到后来我都差点吐了!”咽了口唾沫,她一脸恶心欲呕的表情。

  “总之,一定要煮到她满意为止,所以我都嘛不敢随便应付,最好是一次就给她OK,否则我的胃就惨啦!幸好现在我已经抓到诀窍了,如今我只要按照大姊特别为我写的食谱去做,味道保证不会差到哪里去。不过想想……”

  她耸耸肩。“这样对我也不是没好处啦!如果我真的独立了,屋子要自己整理,也不能老是在外面吃吧?那样很浪费的耶!那既然要自己开伙,也不能太虐待自己,对吧?所以说……啊,咦?哇,天哪!你你你……你是猪是不是?喂喂喂!你也留一点给我好不好?”

  这是晓笛第一次做饭给外人吃,因为她不喜欢占人家便宜,而这回她可能要住很久,所以,她打算以帮忙整理屋子和做饭当作回报。当然、她也可以趁此机会多传授孟樵一些正常的生活概念。

  譬如饭后要洗碗。

  很不幸的,她的第一堂课还没开始,电话铃声就响了。听他讲了五分钟匈牙利语后,她就决定这个课程不急,可以延后;等她洗好碗,他仍然在讲电话,而且连手提电脑也搬出来了;令人惊讶的是,她洗完澡出来,他居然还在讲!

  啧啧,没想到他还是个长舌男呢!

  唇畔噙著嘲讪的笑容,她到厨房为自己泡了一杯可可亚,并顺手切了一盘水果放在孟樵前面,这是邵爸爸的老习惯,饭后看电视时总要来上一盘水果,晓笛自然而然就这么做了。然后,她捧著可可亚用遥控器打开电视选了一个想看的节目,便专心一意在萤幕上了。

  两个钟头后,节目终了,转眼一瞟,孟樵已经讲完电话,电脑关机了,水果吃掉一半,正用一种非常奇异的眼神盯著她看得发呆。

  “怎么了?”

  “嘎?啊……没什么,只是……”猝然回神,孟樵露出腼腆的笑容。“其实我自己也不太清楚,只是觉得好喜欢刚刚那种感觉,胸口好像被什么东西胀得满满的,很舒服、很满足,有点像是喝醉酒那种醺醺然的感觉,你知道,就是刚刚那种气氛……”

  “我哪知啊!”晓笛翻了翻眼。“什么气氛?你在讲电话,我在看电视,哪里会有什么气氛?啊!说到电话,刚刚究竟是谁打来的,你怎么讲那么久?”

  “我老妈打来的,她想知道我过得如何。”

  “该不是在催你回去吧?”晓笛脱口问,不知怎地,一颗心也跟著噎到了喉咙口,竟然有点害怕听到他的回答。

  “那是不可能的事,”孟樵毫不犹豫地说。“我老妈希望我在外头玩得愈久愈好,她只是觉得有点奇怪,往常我出来不到两个月就会拚命打电话回去拜托她让我回去,只有这一回,已经超过三个月了,我都没有提到要回去。”

  “那你的工作怎么办?啊!等等……”她摆出暂停的手势,“别告诉我,让我猜猜,不会是……”两眼突然眯了起来。“你的工作是你老妈安排的吧?”如果是在自家公司上班的话,不管他怎么鬼混都不必担心会被炒鱿鱼。

  “猜对了。”

  “你老妈从事什么工作?”

  “她负实一家化妆品公司,是她和我老爸联手创立的。”

  果然!难怪他会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薪水,说不定他根本没有薪水,反正需要用钱,伸手要就有了咩!

  真是肉脚,那种环境待再久也没什么前途,还是不要回去算了!

  “你不想回去?”

  “不想!不想!”孟樵拚命摇头。“我喜欢跟你在一起,才不要回去,除非你跟我一起回去。”

  不知为何,一听他的回答,适才的忐忑不安即刻化为千百只轻盈的蝴蝶在胸口翩翩飞舞,震荡起一波喜悦的涟漪,晓笛不自觉地扬起两边嘴角,有点兴奋、有点得意,又有点紧张,还有点陌生的赧然。

  但她仍嘴硬地说:“你嘛好哇!我怎么可能跟你回去嘛?我看还是你不要回去,干脆在这儿找个工作住下来算了,反正你已经二十六岁了,谁也管不著你,对不对?”长这么大还含著奶嘴的孩子,除非强迫他脱离母亲和哥哥们的护翼之下,否则他永远长不大。

  孟樵无所谓地耸耸肩。“可以啊!”

  “太好了!”晓笛猛拍了一下大腿。“那……你有念大学吧?”

  “有啊!”

  “什么科系毕业的?”

  “什么科系啊?呃,化工……”

  “啊,化工!”晓笛又拍了一下大腿。“我早该猜到了!”果然和运动差了十万八千里,也难怪他的电脑里全都是一些化学程式。“正好,我们公司的化妆品部门最近正在招考研究人员,我叫我大姊帮你去说一声,保证没问题!”

  孟樵怔了怔,“化妆品研究员?”然后搔搔脑袋,“呃,好啊!”眼神却似乎有些困惑,但正兴奋当头的晓笛并没有注意到。

  “那就这么决定了,等你的工作定下来之后,你就打电话去跟你老妈辞职,OK?”

  “呃……O……OK。”孟樵的表情更困惑了。

  向老妈辞职?

  可是……他并不是在老妈公司里工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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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姨婆也来了,她到底想怎样嘛……好好,我知道了,我不会回去,直到你通知我为止……耶?圣诞礼物?好啊、好啊,那……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那家PUB在哪里……好,那八点见,掰掰!”

  一放下电话,转个眼便瞧见孟樵好像一只渴望主人带他出去散步兼撒尿的小狗一样,拿著一双哀怜的眼湿漉漉地瞅著她,讨好的尾巴在背后啪达啪达地拍打,晓笛不禁噗哧失笑。

  “好啦、好啦!带你去就是了啦!唔,对了,顺便叫我大姊帮你找工作。”

  耶诞日不放假,但耶诞夜依然是情人的夜,没有情人也要到街上去拣个男人来应景一下,总之,闹区里满满都是人,而且愈夜愈热闹。

  因为要见的是大姊,晓笛不得不穿上一套高雅的套装,矮跟的淑女鞋,还薄施脂粉。孟樵也好像为了这天而特地去买了一套帅气的西服,还被晓笛硬逼著去理了一头俐落的发型,这样装扮下来,还真有几分潇洒的味道。

  “原来他是个男的啊!还是个很漂亮的帅哥呢!”邵晓昙颇觉意外地上下打量笑吟吟的盂樵。“你怎么没早告诉我们那个帮了你的人是个男的呢?”

  晓笛两肩一耸。“省却麻烦。”

  “你喔……”邵晓昙横她一眼。“那现在为什么又肯让我们知道了?”

  “因为……”晓笛咧嘴转向宋天宇,特地从加拿大赶来与未婚妻共度耶诞夜的未来大姊夫。“想请姊夫帮帮忙,让他在我们公司上班。”

  宋天宇征微一笑。“没问题,他是……”

  “他是化工系毕业的。”

  “好,我知道了。”

  片刻后,趁两位男士去为两位女士端饮料之际,邵晓昙即抓著晓笛严刑拷问,你喜欢他?”

  “喜欢啊!”

  见她一副讲话不经大脑的模样,邵晓昙不由得直叹气。

  “我的意思是说,你是以女孩子喜欢男孩子那样去喜欢他的吗?”

  闻言,晓笛不禁愣了一下,随即若有所悟地拉出一声长长的“啊”!

  “女孩子喜欢男孩子那样的喜欢吗?”她自言自语地沉吟。“嗯……难怪我对他的感觉不一样,原来我是那样喜欢他的啊!”

  邵晓昙不禁愕然。老天,原来她自己都不知道!

  算了,至少她现在知道了,后知后觉总比不知不觉好。“你的眼光很不错,那男孩子让人一眼就喜欢,不过,重点是你喜欢,这才是最重要的。”

  “男孩子?”晓笛拚命眨眼,望住端著两杯饮料朝这儿走来的孟樵,嘴角有点轻微的抽筋。“大姊,孟樵比你大喔!”

  “欸?”邵晓昙吃了一惊。“他比我大?可是他看起来……”

  “他笑起来是挺像个孩子的,不过,他已经二十六岁了哟!”

  “他……”邵晓昙也看住孟樵直发愣。“居然大我两岁?!”

  发现四只眼睛瞪在他身上,孟樵不禁疑惑地低头看了看自己。

  “我……有什么不对吗?”

  “当然有,”晓笛失笑,“你不知道我们两个是威力十足的菲力普吗?”说著,她过去挽住他的手臂,“所以我们最好快快闪人,让我大姊他们好好去诉诉分隔两地的相思衷情。”然后与他一起向后转,同时往后挥挥手。

  “大姊,谢谢你的圣诞礼物啦!”

  宋天宇把一杯饮料放到邵晓昙手上,后者始终若有所思地盯住渐行远去的那一对──孟樵俯首倾听晓笛低语了几句,两人同时大笑了起来,晓笛整个人都洋溢著一股她未曾见过的奕奕神采。

  “在想什么?”宋天宇轻问。

  “我在想,或许我们的婚期可以决定了。”

  未几,晓笛便和孟樵先行离开PUB,那种上流人士聚集的场所实在不适合他们,活泼热闹的地方才适合他们,也只有在热闹的地方,晓笛才特别感受到孟樵也有成熟的另一面。

  在拥挤的人潮中,他总是细心地揽臂护著她;看电影时,他不忘为她买来爆米花和饮料;夜凉如水,他主动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

  如同初见面时那种尴尬的场合里他所表现出的体贴,在纯真爽朗的外表下,他还有一颗温柔细腻为他人著想的心,仔细想想,或许一开始,甚至在她尚未清楚他的长相之前,他的这份体贴便已悄然打动她的芳心了。

  或许很多男孩子都是如此,但只有他对她表现出这份温柔体贴。

  啊!是的,她是喜欢他,以女孩子对男孩子的那种心情喜欢他,所以,当他表示因为想和她在一起而不回匈牙利时,她才会那么高兴。

  那么,他呢?

  他是说过他喜欢她,但究竟是哪一种喜欢呢?

  是普通哥儿们?

  或是男人对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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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曦初起时,两人才回到孟樵的家,正当晓笛要回房休息时,孟樵以不太确定的语气唤住她。

  “呃,晓……晓笛。”

  晓笛回身,只见孟樵捧著一个小礼物,搔著脖子腼腆的笑著。

  “那个……我知道我的品味不好,但我还是想自己挑一样礼物送你……”

  “啊咧,你也要送我圣诞礼物啊?不过,我可没有礼物回送你喔!”抑不住心头的喜悦,她连忙接过来打开一看……差点翻白眼。

  这家伙的品味还真的是有够逊耶!

  “你……呃,喜欢吗?”孟樵紧张又期待地问。

  呃……这个嘛……晓笛在心里对自己吐了一下舌头,然后背过身去。

  “帮我戴上。”

  “好!”紧张消失了,孟樵喜孜孜地替她戴上项炼,待她转过身来,“很漂亮!”他得意地说,然后探手拥住她,在她还没有意会到他想干什么之前,便俯下唇来贴住了她的嘴,自然得好像睡前刷牙一样。

  晓笛猛然抽了口气。

  若是其他任何男人,早在他的唇碰触到她之前,她就把对方摔成一百零八种最佳倒地姿态,再一脚踩在对方身上警告对方永远别再做这种尝试;或者在他吻上她的那一刻将对方踢成七七四十九截,然后送给医学院做解剖研究;抑或是在他不知死活地把舌头伸进她嘴里恣意品尝之际活活掐死对方,再埋到后院里的垃圾山下放火焚烧毁尸灭迹──这才是她最正常的反应。

  然而,此时此刻的她却好像南京板鸭一样全身僵硬,双眼瞪得比金鱼还大,脑袋里塞满了棉花,全然无法做出任何规制上的反应,大大违反了自然的生理循环,舌她连呼吸都忘了。直到他满足地离开她的唇,她依然连睫毛都不曾眨一下,呆然的脸早已胀成紫红色了。

  “Szeretlek!”

  晓笛错愕地捂著自己的嘴,听他说了一句只有他自己懂的匈牙利文,又在她脸颊上啄了一下,之后便扬著一副志得意满的神情,心旷神怡地吹著口哨迳自回房里去了。

  而她仍旧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她的初吻耶!他居然就这样好像上了一趟厕所似的把她打发掉了!

  她是马桶吗?

  慎重考虑片刻后,她终于决定,下回他若是再敢如此胆大妄为,届时非得加倍惩罚他不可。而后,她回到房里趴到床上,把自己烧红的脸埋入冰凉的枕头里。

  原来,这就是亲吻的滋味!

  好……好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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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等得不耐烦了,也或许是因为快过年了,晓笛的姨婆竟然真的堂而皇之地带著孙子阿明跑到公司里来找“孙媳妇”,希望能“确定”一下晓笛究竟打算何时要嫁给阿明。

  哭笑不得的晓笛只好先打电话向大姊求救,再把姨婆和阿明带回家,等大姊回来后,便谎称要上厕所从后门尿遁了,然后回公司火速办好请假手续,随即逃难似的早退回到孟樵家,意外的发现孟樵已经醒了,刚从厨房里出来,手里还抓著一粒咬一半的苹果。

  “你醒了啊?正好,你的工作没问题了,可以去向你老妈辞职了。”

  孟樵脸色一喜。

  “真的?那是说我可以留下来不回去了吗?太好了,Szeretlek  kicsim!”

  一听他又说出那个最近常常听到的匈牙利字眼,晓笛心中立起警觉,可是在她尚未摆好防备姿态之前,孟樵已然冲过来在她唇上重重的啵了一下,随即兴高采烈地跑去打电话了。

  自从圣诞结过后,孟樵便好像赶染上亲吻病毒似的,有事没事脱口便是那句她到现在还弄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意思的匈牙利语,然后把她抓过去东啵一下,西啄一口,没亲个过瘾他绝不放手。

  最可恶的是,明明可以躲开的,她却偏偏闪不过,也许是因为她并不是认真的想要避开吧!否则,他的照片老早就贴到失踪人口第N号档案上头了。不过……

  现在他们到底算是什么关系呢?

  “不过,公司这一波招考的人员要在过年后才开始上班,还有……”她板著脸正色道。“一旦开始上班之后,你可不要给我散散的混日子喔!”

  “OK!”孟樵一口应允,旋即涎著脸问:“那我们今天晚上可以去庆祝一下吗?”

  “庆祝?”晓笛嘲讽地哼了哼。“你知道我今天有多衰吗?”

  孟樵愣了愣。“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姨婆真的跑来公司找我了啦!”晓笛忿忿道。“而且,从公司大门口的服务台一路喊到办公室说我是她的孙媳妇,然后每个同事就用那种很夸张的表情向我恭喜,你知道那样有多糗吗?”

  “那……你得请假了?”

  “废话!”

  “嗯!这样的话嘛……”孟樵小心翼翼地颅著她发烧的脸色。“要不要去发

  泄一下?”

  于是,这晚两人跑到KTV去飙了一整晚,吼到喉咙哑了,啤酒再一桶一桶的拚命灌,然后醉茫茫的继续吼。吼到凌晨,两人究竟是如何回到家里的没有人知道,不过,当两人醒来时,是相互紧紧拥抱住对方的,因为太冷了,而两人就睡在客厅地上。

  两人不约而同地惊讶地分开,再同时呻吟著抱住脑袋,各自踉跄地回到自己房里躲在被窝里继续呻吟。

  整整两天后,两人才从酗酒中完全清醒过来。

  “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两人郑重发誓。

  可惜这个誓言维持仅仅不到三天就宣告冰消瓦解,因为邵晓昙突然打电话来宣布她的婚期己经决定了,晓笛乐得差点没疯掉!

  “你知道这代表什么意义吗?”她狂喜的大叫。“代表我自由了,她们不会再东管西管我了,我不必再屈服在她们的淫威下遭受蹂躏了!这绝对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宣言,快,快,快去买两瓶酒来,我们要好好庆祝一下!”

  所以,他们再次大喝特喝,晓笛的笑声没停过,而孟樵喝至中途之后,却相反的愈来愈沉默,他仍一杯一杯地往肚子里灌,眼神却盯著晓笛迸射出愈来愈炽热的光芒,最后,那光芒几欲焚火燃烧,蓦地,他砰一下放下杯子,杯里剩余的酒洒了满桌,晓笛愕然的望向他。

  “我想跟你做爱。”

  “欸?!”晓笛错愕地拚命眨动醉意蒙眬的眼,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想跟你做爱!”孟樵更大声地说。“你不敢吗?”

  人家说喝醉酒的人是万能运动员,没什么不能做,也没什么不敢做,更没有什么说不出口的话,这点在晓笛身上可以得到最佳印证。

  “开玩笑,为什么不敢?”竟敢说她不敢──管他是什么事不敢,这简直是侮辱她!“来就来!”说完,她还很阿沙力的啪一声扯开自己的衣服。

  两只眼猝然冒出两簇火,“你不会后悔吗?”孟樵沙哑地呢喃。

  “我从不做后悔的事,做了就绝不后侮!”晓笛豪气万千地放言呛声。

  “你确定?”

  “当然确定!”晓笛晃著脑袋傲慢地抬起下巴。“而且,你最好给我认真点做,别让我说你样样都不行,连这个也不行!”

  就某方面而言,“不行”这两个字是属于禁忌的字眼,可能使一个男人再也不能,也可能激起可怕的后窗杀机,最起码,收到这两个字的男人也一定会设法让对方吞回这句话。

  于是,一个不甘示弱,一个要证明自己,两人就给他粉用力的做下去了。

  翌日,两人再一次相互拥抱著对方醒转过来,因为太冷了,而两人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就这一点而言倒是进步了;不过,另一方面却更糟糕,上一回他们还穿著衣服,这一回两人却是光不溜丢的两尊米开朗基罗的石裸雕像,身上只盖了两件外套,沙发上有几许斑斑血迹做点缀。

  同样的,两人不约而同惊叫著滚下沙发,再同时呻吟著抱住脑袋,各自踉跄地回到自己房里躲在被窝里继续呻吟。

  天哪,他们真的“做”了!

  这回他们并没有醉得像上次那么厉害,所以晓笛无法欺骗自己不知道事情怎么会演变成这样。

  她不但明白,而且记得一清二楚,所以,她不能否认这件事有一半的责任在于她,更无法否认她并不是很在意这件事的发生,因为对象是孟樵,即使这事确实非常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她唯一在意的是……

  为什么她所有最见不得人的糗事都是撞在他身上?

  至于孟樵,他想的倒是单纯得很。

  Jesus  Christ,好棒的身材,等他睡饱头不痛了,一定要跟她多来几次!

  可惜多一次也没机会了。

  那天中午,当晓笛把自己蜷成一条毛毛虫睡得依然沉醉,却逐渐被一阵吵骂声给硬拉回现实,她咕哝低咒著把脑袋埋到枕头底下,又在另一阵乒乒乓乓类似打架声中惊坐起身,瞬间清醒过来,一听见孟樵的大骂声,更是毫不犹豫地立刻跳下床,一面用床单包裹住身子,一面冲向门打开,恰好瞧见孟樵被几个大汉挟持出去。

  “去找我老妈,晓笛,快去找我老妈到匈牙利来救我呀!”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08-17
第六章


  全球最美丽的街道──法国香榭丽舍大道,在雄伟的凯旋门辉映下流露出骄傲、时髦又古典的气质,宽广的林荫大道两旁精品高店林立,是引导潮流的先锋,也是时尚精品的汇集区。

  同样的一封信,中文的收信人地址让她找到孟樵,法文的寄信人地址则让她寻到此地来。

  然而很不巧的,寄信人──也就是孟樵的母亲到美国探望二儿子去了,而且,在她探望儿子期间通常都关闭手机不和公司作任何联络,幸好他母规的秘书很亲切,在晓笛谎称是孟樵父亲的台湾亲戚后,便很爽快的把孟樵在匈牙利的联络地址给她了。

  于是,她又匹马单枪地转到匈牙利去,想说先到那边找找看有没有孟樵的其他亲戚可以帮她。

  匈牙利虽以匈牙利语为国语,但德语、英语亦通,在这种时候,晓笛特别庆幸三姊对她的斯巴达式教育,甩著鞭子硬逼她学会基本英语对话,纵然仍不很流利,但起码应付得过去。此时此刻邵晓婕若是在眼跟前,她一定会当场抹两把鼻涕泪水到三姊身上以表感激之意。

  布达佩斯是匈牙利的政治、经济及文化中心,亦是欧洲著名的古老双子城,整个城市因多瑙河而分为两部分,河左岸多山称为布达,右岸是平原称为佩斯,横跨河上的八座大桥和地铁将两个城市紧紧连接。

  在路人的指点下,晓笛自巴提亚广场搭上往北的市郊电车于终点站圣坦德下车,圣坦德是一座小小的城镇,大部分房屋都还保留著中古世纪的原貌,那深红、鹅黄、浅绿或粉白的四壁配著斑驳的屋顶,自有一股掩不住的岁月沧桑,幽幽的诉说著它们长久的历史。

  然而,孟樵的联络处却是位于掉尾,也就是整牌街宅的最后一间,一栋非常壮观的仿巴洛克和亲歌德式的雄伟大宅,不仅外观与其他小型旧式屋宅格格不入,由花岗岩打造的象牙色建筑更是令人望之生畏。

  经路人确定没找错地址之后,晓笛才敢上前敲门。令人意外的是,开门的不是佣人之类的人,而是一个类似警卫的大汉。

  “请问你认识欧尔尼.乔瑟亚吗?”

  欧尔尼.乔瑟亚是孟樵的匈牙利姓名,欧尔尼是姓,乔瑟亚是名,因为匈牙利人名字的称呼方式不像西方人先称名再道姓,而是和中国人一样先姓后名,这大概是因为匈牙利人的祖先正是亚洲游牧民族,因此,不仅是名字,发色、肤色及眼珠的颜色,甚至长相也都很接近亚洲人。

  对方谨慎锐利的眼在晓笛身上打量了一下。

  “请问小姐找欧尔尼博士有什么事?”

  欧尔尼……博士?医生?

  找错人了吗?

  呃!不管了,既然同姓,必定是亲戚,她要找的不就是孟樵的亲戚吗?

  “我是乔瑟亚的父亲在台湾的亲戚。”

  “请等一下。”

  自敞开的门望进去,晓笛见警卫正以电话与某人联络,讲了几句匈牙利语后即转头问她,“请问小姐大名?”

  “邵晓笛。”

  警卫皱眉,对著话筒拗舌地念出她的名字,片刻后,他放下电话。

  “小姐,请跟我来。”

  经过古雅华丽的大厅,在雪花飘飘中走出宽敞的庭园、巴洛克式的雕塑和喷水池,穿过树篱拱门,越过一条仅一辆车宽的小巷道后,直接来到另一座标准现代化钢筋水泥建筑的侧门,门上有监视器,门内还有两位警卫。

  进门之后,再拐了几个弯来到电梯前,警卫正要按下电梯按钮,电梯门却先行开了,晓笛下意识退后一步要让里面的人先出来,不料里面却随即扑出两条手臂将她圈入一副似陌生又似熟悉的胸怀中。

  “晓笛!”

  正待一掌劈死对方的手险差一线愣住了,“孟……孟樵?!”晓笛错愕地惊呼,“你……你不是被人绑走了吗?怎么会在这儿?”

  “我是被他们绑来这儿啊!”孟樵委屈的咕哝,“晓笛,我好想你喔。”一边急切又热情地在晓笛脸上啾啾啾地亲著吻著,就好像小狗在舔猪骨头似的,糊得晓笛满脸亮晶晶的一片水光,警卫见状,窃笑著悄然转身离去。

  “我本来想说要再跟你多做几次的说,没想到那天就被绑来了!”

  “欸?”晓笛啼笑皆非地推开他。她在担心他被绑票,他却只想到要和她做爱做的事?“想都别想,我没……”她正想警告他她今天没有喝醉,所以别肖想那种事,否则她保证会当场把他拆成206块人骨再重新制成骷髅标本,又讶异地发现他身穿白色的实验袍,马上改口问:“你为什么穿这样?”

  “做实验。”孟樵再一次俯下唇,想要封住她的檀口,却又被推开。

  “啊!”晓笛恍然。“化工实验?”

  “生化实验。”孟樵漫不经心地更正道,边又锲而不舍地把嘴唇嘟过去,不料,这回却被她一把捂住尖尖的鸟嘴又推回来。

  “咦?生化?”晓笛诧异地惊呼。“可是你不是学化工的吗?”

  孟樵耸耸肩。“我的化工只有学士学位,是为了替老妈配香水才修的,不过,医学、病理学、生物学和生化工程都有博士学位,这才是我的主修。啊!对了,我还在修生态学硕士学位。”

  晓笛愕然傻住。“你……你在开玩笑?”

  “没有啊!”孟樵用力拉开她的手欲待强行闯关,却又半途停住回头,因为有人在叫他,是另一个穿白袍的中年男人,两人用英文叽哩咕噜地说了一会儿,男人才刚离去,又有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出现,两人呱啦呱啦地讲得更久。

  待那女人终于满意地走开后,孟樵即不耐烦地搂住晓笛循著警卫带她来的路线走回去。

  “可恶,这儿人真多,还是到我的房间去吧!”

  “他们……他们叫你博士。”

  孟樵奇怪地看她一眼。“因为我是博士嘛!”她刚刚都没在听他说话吗?

  “可是你才二十六岁,怎么可能……”晓笛无意识地挥舞著手。“怎么可能修六个学位,其中还包括四个博士?”

  孟樵又耸了耸肩。

  “我十八岁就拿到五个学位了,生态学是三年前才开始修的。”

  “十入岁?!”晓笛蓦然发出足以割破玻璃的刺耳尖叫声,脚步也停了。“你你你……你是说你你你是……比三姊更厉害的天才?!”

  盂樵抓抓脖子想了一下。“大概是吧!”

  晓笛不可思议地瞪住他。难怪在她得意洋洋地说三姊二十岁就拿到硕士学位之后,他却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不错嘛!”这三个字恐怕也只是顺口说说的,而她居然要他这僩天才去屈就一个区区的化妆品研究员!

  “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晓笛以责难的语气问。

  孟樵无辜地两手一摊。“你没问呀!”

  晓笛咬紧牙根忍住把他扔到天涯海角去的冲动。

  “那你老妈又为什么要把你赶去度假?”

  “这个……”孟樵不好意思地打了个哈哈,又将她搂回怀里继续往前走。“因为我一旦认真做起实验来,就会专注到天塌了也不管,整整三个多月睡在实验室里,还啃了四个多月的三明治,甚至一年多没有踏出研究所半步,气得我老妈一脚把我给踢出去了!”

  原来他老妈不是嫌他肉脚,而是怪他过度沉迷于学识研究和实验当中以致失去了正常生活;也难怪他在生活方面会显得如此无知又散漫,更难怪他的个性是这么单纯天真,因为他压根儿就没有深入过真正的现实生活层面。

  真相终于大白,什么被绑架,根本是唬烂嘛!

  “踢得好!”晓笛恨恨道。“那这边的人又为什么要特地跑到台湾去把你绑回来?”

  不过,把他踢出研究所去度假好像也没多大路用,因为他的度假就是窝在某间草寮屋里睡觉养霉菌,大概是准备回研究所时可以顺便带回来做研究实验。

  真搞不懂,念医的人怎会如此呢?

  是因为接触太多反而麻痹了吗?

  “因为有种生技疫苗恰好研发至紧要关头,我就被老妈踢出去了,前几天我老妈又通知他们说我不干了,那他们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所以……”

  “她们不能自己接下去完成吗?”

  “这个……”孟樵蹙眉沉吟了下。“可能不太容易吧!”

  “为什么?”

  “呃,那个……虽然他们也是有尝试过想要自行完成啦!可是这里所有的研究都是由我主持的,各个实验彼此间的微妙关联也只有我最清楚、所以……”

  晓笛受不了地挥挥手,两人一块儿走出研究所,穿过树篱拱门,一进入中庭庭园后路线就不同了,孟樵并非继续直行,而是带著她朝左方的建筑而去。

  “那……这个研究所是哪个……”

  “别问我这种事,我不知道,”孟樵忙道。“人家来找我的时候,我还在修医学博士学位,那时候我尚未成年,而且也不懂那些事,所以就交给我老妈去全权处理了,我只负责主导整个研究所的研究计画而已。”

  而已?!

  真是谦虚哪!

  “到底是什么研究计画?”

  “抗衰老。”孟樵简洁地说,同时与她共同踏上往楼上的楼梯。“不过,在研究过程中必定会衍生出许多附加高价值产品,譬如药品、疫苗、生体高分子之类的,特别是基因治疗技术,我必须同时将它们研发出来给出资成立这个研究所的大老板,以便赚取利润再回投到这个研究计画上。”

  “回投?”晓笛冷笑。“我看他也削翻了吧,所以才死不肯放你走。”

  孟樵想了一下,没说话,但晓笛仍注意到了。

  “你喜欢做这种研究?”

  “爱极了!”孟樵毫不迟疑地承认了。“可是老妈不满我太过沉迷,以致失去正常生活,她呀,最恨的就是这一点,所以老对我唠叨说我那三个哥哥都不用她操心,就只有我让她怎么也放不下心,这点我怎么都比不上我哥哥。”

  “你老妈也是为你好呀!”晓笛没好气地说。

  “我知道嘛!”孟樵低低咕哝。“所以我都嘛很听话,她一来赶我,我就乖乖让她赶,她还不准我回来,我就不敢回来。”

  “可是研究所准许你这样说跑就跑吗?”

  “好像是老妈在跟他们谈聘书合约时都会特别注明这一项条文,我没看过详细内容也不太清楚,不过,我要走的时候都没有人会阻止我。”

  说到这儿,他们已来到二楼尾端的房门前,在纯古典的装潢摆饰中,突兀的冒出一个现代科技的文明产物──一面掌纹辨识器,孟樵先在辫识器下方按下密码,再把右手放上去。

  “总之,他们随便我休假,但可能不会轻易放我走,像这种事非得靠老妈出面和他们沟通不可。”

  “你妈妈到美国去了。”

  “哦!她大概又去看我二哥赛车,顺便去探望我大哥和三哥,这样只好等她回来再说了。”

  孟樵推开门,晓笛才跟进去一步就看呆了眼。

  “SHIT!这简直是……”她惊叹得说不出话来。“这是人住的吗?不是供人参观的吗?睡在那儿不会突然有什么观光客跑来照相吗?”

  孟樵脱掉白袍随手扔在一张华丽典雅的高背椅扶手上,然后一把将她扯入怀中,正忙著赞叹不已的晓笛措不及防地失声惊呼。

  “是我的房间,但是我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个房问如何,不过此刻……”

  旅行袋掉了、外套掉了,她屏息地犹豫现在是否该是时候把他拆成206块人骨了。

  “……我倒觉得这房间里有一样家具的确很合我的意……”

  她的身子悬空浮起,三秒后即被温柔地置放在不晓得几世纪前的古老四柱大床上,软绵绵的枕头几乎将她整个脑袋都埋进去了,她几乎窒息的立刻决定要把他制成骷髅标本!

  “……Szeretlekkicsim,lmadlak……”

  然而,当他的唇瓣火热地触及她时,她的脑袋里却只剩下一件事。

  刚刚那句匈牙利语到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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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铃~~

  绒被里突然冒出几声咒骂,同时伸出一只手来忿然按下闹钟后马上又缩了回去,然而,刺耳的铃声依然鬼叫不休。

  铃~~

  “SHIT!”绒被里的人滚到另一边,同一只手又伸出来摸到电话筒拿进被窝里去。“什么事?用气相色层分析仪试试看……那就用质谱仪和雷曼光谱仪……不,分对照四组,每三个钟头记录一次变化……美丝……好吧!那你跟她说我半个钟头后过去……嗯!就这样。”

  被窝里的人终于冒出来了,他坐起末、皱眉望著身边空位、现在才发现少了一个人,他立刻四处张望寻找她的身影,突然听到愈是传来些微的声响,立刻被子一掀便光溜溜地跳下床冲进浴室里,未几,浴室里傅出一声尖叫。

  “猪头,滚出去!”

  一个钟头后──

  “我去干嘛?”

  “陪我嘛!”

  “我要去买东西啦!”

  “明天我再陪你去嘛!”

  死拉活扯的,孟樵还是把晓笛拉进研究所里去了。

  这所生化研究所是一座非常庞大的建筑物,地上三层,地下四层,守卫严谨监视缜密,光是识别通行证就有六种,白色的可以通行地上三层,黄色的可以至地下一楼,绿色到地下二楼二监色到地下三楼,橘色则可通行整座建筑物,包括禁区。

  至于银灰色的识别通行证仅有一张,就是挂在孟樵胸前那一张,也只有他可以进入电脑中的极密资料库。

  晓笛低眸看了一下胸前的蓝色临时通行证,再望向电梯内其他人,到了地下三楼,便只剩下配戴蓝色或橘色通行证的研究员,而孟樵正神情认真地与他们谈论实验内容,还比手画脚,大概早已忘了电梯内还有一个硬被他拐来的“贤慧”观众了。

  电梯门打开,晓笛正犹豫著要不要原梯上去,孟樵已头也不回地手往后捞住她的柔荑,又一次违背她的意愿地将她硬拉出电梯了。

  原来他并没有忘记她。

  顺著长廊走下去,其他的研究员一个个分别进入各个实验室,最后只剩下晓笛与孟樵,她终于有机会问他一个问题了。

  “这里不是匈牙利吗?为什么大家都说英语?”

  “研究所内只有一半的研究人员是匈牙利人,另一半则是分别由其他各国聘请来的专家,为了工作上的方便、所以研究所内人员统一使用英语沟通。”

  到达走廊底端,孟樵牵著她进入右边的2号实验室,出乎人意料之外的,这问实验室里的研究员赫然全部都是女性,自二十出头至四十多岁不一。室长是一位三十岁上下的金发女人,上等姿色,可惜被一副严肃正经的表情破坏了原有的美貌。

  晓笛对她们的实验实在没兴趣,对那些女人也没兴趣,对他们的讨论内容更加没兴趣,可是孟樵和那位金发室长避到角落去耳语的“题外话”,却让她的女性怀疑因子瞬间爆发出最高潜力。

  “乔瑟亚,今天晚上我会去找你。”

  “抱歉,美丝,恐怕不太方便。”

  “那你来我的房问。”

  “很抱歉,美丝,我不打算再继绩下去了。”

  “你是说,要结束我们之间的关系?”

  “是的。”

  请问这是哪一级对话?A级还是R级?

  “那我们那些孩子们怎么办?”

  “就交给你吧!可是到此为止,你不能再要求我给你更多了。”

  “可是如果……”

  “这是我们当初说好的,美丝。”

  这又是哪一级?辅导级,或是限制级?

  之后,在美丝阴郁目光的注视下,晓笛尾随孟樵离开实验室到走廊底端的办公室,等自动门一关上,她劈头便问:“刚刚你们究竟是在说什么?”

  “啊!你听到了?”孟樵心虚地觑她一眼即移开视线。“呃……如果……如果我告诉你,你可以保证不生气吗?”

  “我可以保证如果你不告诉我,我立刻走人回台湾!”

  孟樵瑟缩了下,“哦!”逃避似的回身到咖啡机那儿倒咖啡。“你要喝咖啡吗?”听说咖啡可以镇定精神,不知道可不可以镇定她的怒气?

  “我不喝咖啡!”晓笛冷冷地说。

  “对喔!”孟樵忙自旁边的小冰箱里取出柳橙汁来倒了一杯,然后转身拿给她,两眼仍是不敢看她。

  “说吧!”晓笛紧紧盯住他。“还是你不想说?那也没关系,我……”

  “好嘛、好嘛,我说嘛!”孟樵叹著气。“那个……美丝是七年前来的,她是大老板的女儿,听说是因为解除婚约才跑到道儿来疗养心情。那时候她在晚上常常一个人在房里喝得烂醉,做实验的时候也不是很认真积极,我觉得那样实在很可惜,因为她再基因工程方面的研究实在相当出色,所以……”

  他啜了一口咖啡。“总之,我觉得这是身为所长的职责,就常常去安慰她,希望她能振作精神,把痛苦转化为力量致力于研究上。然后……”

  偷觑了她一眼,又喝了一大口咖啡,他的表情开始显得有点紧张不安。

  “我并不是喜欢她,可是……该怎么说呢?那年我才二十岁,除了研究之外其他什么也不懂,包括男女方面。而她……她开始诱惑我,她说想证明自己不是像她前未婚夫所说的那样只是个研究机器,那我……我也很好奇,所以……”

  “你就和她上床了!”晓笛声音更冷。

  孟樵低头不敢吭声,晓笛哼了哼。

  “之后呢?”

  “之后她的情况果然开始转好,然后……”孟樵紧张地把咖啡杯放到桌上,双手交握又偷瞟她一眼。“然后,她说下回若是她的心情再度陷入低潮,希望我能够给她同样的安慰,这样她才能保持最佳工作状态。那我想,如果只是那样就……呃,反正是为了研究……”

  “为了研究?”晓笛嘲讽地哈了一声。“我看是在室男终于尝到了肉味,觉得味道实在很不错,所以就上瘾了吧?”

  孟樵的下巴几乎贴到了胸前。“我们……我们也不是常常……常常……”

  “那你们提到的孩子又是怎么一回事?”晓笛不耐烦地打断他,不想再听他谈到和那女人之间的暧昧关系了。“难道你们没有避孕,连孩子都有了?”

  “不是,不是!”孟樵吓得双手乱摇,“即使没有避孕,她也无法怀孕,这也是她会和未婚夫分手的原因之一。事实上……”迟疑地停顿了一下。“她的卵很不正常,即便受精了,也无法分裂成正常胚胎,因此,她才会专攻基因工程,因为问题在于她遗传至她父母的染色体异常基因所导致,所以,她的父母想尽办法也只有她一个孩子,而她……”两手一摊。“可能一个也不会有。”

  “所以?”晓笛的语气稍微缓和了一点。女人不一定会想要孩子,但想要孩子的女人若是生不出孩子,那倒真的是很可悲。

  “所以,她要求我协助她在私底下做实验,呃……”他瞄了她一眼,又垂下脑袋。“她要我提供精子,让她设法培养胚胎,呃……就是说她要尝试以基因替代、基因修复或基因增补等方法来修正她的卵细胞上的基因问题,再直接将精虫注入卵的透明层下让它受倩,然后放入培养箱观察它的分裂状况,可是……

  “有百分之九十的受精卵无法正常分裂至囊胚期胚胎,百分之四分裂至囊胚期就停止继续分裂了,剩下的百分只六则因过度分裂而变成畸型肉瘤,那……”孟樵脸色有点难看,“真的是很可怕。”

  他咽了口唾沫,“每一次失败,她就继续不断另想办法纠正卵细胞的基因问题,然后再一次尝试培养胚胎,但是仍然一再的失败……”

  “说下定你的精子也有问题!”晓笛脱口道,恶意的。

  “不,我的精子在这方面是很正常的,而且……”盂樵犹豫了下。“她也曾经使用其他人──包括她的前未婚夫……的精子来尝试,结果情况完全相同,所以,问题确实是在她的卵,而不是精子。”

  晓笛咬住下唇沉吟片刻。

  “那你要帮她到成功为止吗”

  “不,前天我才帮她完成最后一批受精卵,以后……”孟樵自右边那道门进入1号实验室,晓笛尾随在他身后。“这是我的私人实验室。”他说,继续走向液态氦冷冻库,取出一个小罐子,解冻后将里面的“子子孙孙”用水冲入洗涤槽内去流浪天涯,直至冲洗的干干净净之后,才将小罐子丢入垃圾桶内。

  “这是剩下的精子,以后我不会再帮她了,无论哪方面都不会,我发誓!”

  晓笛望著垃圾桶沉默了一会儿。

  “要多久才知道这次成功了没有?”

  “依照以往的纪录,最慢三个星期。”

  孟樵探臂将她揽入怀中,后者在挣扎与否中犹豫著,身躯有点僵硬。“其实,我一直认为这是为了研究,毕竟如果她成功了的话,不知可以造福多少不孕症的女人,所以我前天才会在她的要求下再替她完成一批受精卵,可是……”

  他抬高她的下巴,与她瞳眸对瞳眸,自眼神中传达他的歉意与求恕。

  “当再见到你之后,我就知道我错了,如果你也为了研究而提供卵子和其他男人的精子共同孕育出孩子的话,我一定会发疯、会狂飙,你只能跟我有孩子,怎能跟别的男人孕育孩子?不,我绝对不能容忍!所以……”

  他更加歉然地瞅住她。“原谅我好吗?”

  原谅他吗?

  双眼冷然盯视他许久后,她轻叹,眼神终于软化了。

  能不原谅他吗?在这方面,他原就是很单纯的,能怪他单就研究那方面来思考这件事吗?他能这么快就开窍,不必她费神卖力去解释,这已经是很值得嘉奖了。

  不过,还不够让她现在就原谅他!

  “三个星期后我再告诉你答案。”

  孟樵明白了,“十九天。”

  晓笛耸耸肩。“十九天。”

  孟樵感激地搂紧了她,“Szeretlek!lmadlak!”他在她耳际呢喃,声音激动又热情。

  “你到底……”

  晓笛正想问他究竟在说什么,他的手机却很不识相地在此刻响起来了。

  “Yes……不,你们先不要动,我马上就到!”他收起手机,歉然道:“对不起,我要到七号实验室一下,你要跟我一起去,还是留在这儿等我?”

  晓笛一声不吭,手指往下指了指。

  “好,那你等我,我会尽快回来。”

  匆匆亲了她一下,他就急急忙忙出去了。

  晓笛摇摇头叹了口气,慢吞吞地回到办公室里,无聊地打开电视……搞屁啊!都是她听不懂的匈牙利语!

  好吧!只好自己看图说故事了。

  不知道看了多久,她饿了,便到冰箱里拿饼乾和水果出来吃,继续看电视;不晓得又过了多久,她困了,两眼眯上不到十秒即在沙发上睡著了,萤幕里的匈牙利民俗舞者仍在跳著令人叹为观止的跳跃舞……

  她猝然醒转──冻醒的,愣了整整十秒才想起自己在什么地方,随即抬腕一看……我咧,清晨五点?!

  而那家伙竟然还没回来,这就是他所谓的会尽快回来吗?

  现在,她好像有点明白孟樵的母亲为什么那么喜欢把小儿子赶离开研究所了。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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