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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玄幻小说《妮莎克里战记》作者:完颜笑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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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2楼 发表于: 2007-09-08
后记

 

  克里躺在摇椅上,轻轻的晃动着,手中拎着一只笔,重重的在纸上戳出了一个“完”字,旁边一个柔美的声音响起:“过了整整七年了,你终于学会写字了!”

  克里转头望去,笑了,在摇椅上微微弯腰:“亲王阁下您好!椅子在您左手三步……”

  伊莎贝尔微笑,身后的爱丽丝露出头来给克里一个甜笑,年纪大了的她已经不会再钻进克里怀里,大叫“叔叔”了,不过依然对克里很是崇敬。

  “哼,我看不见,但我感觉得到,你不用和我说椅子在哪……对了,白毛老头说药配好了,八成能让星格那个白痴醒过来,回头给你送来,刚好,你那个好朋友大帝让你下个月去看你的儿子,还有,你的小姨子丹茜也让你下个月去看你女儿。”

  克里苦知着捶捶腿,那两条腿麻木快一年了,他现在连洞都出不了,只能每天在洞里听听风声,他刚要接话,却觉后脑一阵钻心的疼,全身的真力不由自主的向后脑奔去,克里捂着头惨呼一声,伊莎贝尔关切的站起身来,而爱丽丝早扑上去紧紧的抱住克里。

  “后悔吗?天天如此,怕是生不如死吧?”伊莎贝尔用手压着克里的身子,不让他滚动,但口中却不肯放弃讥讽。

  克里呲着牙:“不,一点也不后悔,我的生命很精彩!”

  篇外篇双鱼记

  七月七,无名山颠,烈风阵阵。

  一纸红色粉笺。

  无痕用力捏着这张红色粉笺,仿若一不留神这张纸就会凭空飞去一般。

  无痕看着手中的纸笺,心中没有太多的惊讶。昨夜山盟海誓的恋人今日传书相思一点也奇怪,人都是这样的。

  无痕是个土匪,而且是个又穷又不出名的土匪。在某年某月某日一次为了吃饱而打劫的行动中,他和他的伙伴抢到了许员外的女儿。

  就在伙伴们边大嚼边商议要多少赎金时,无痕发现他爱上了许小姐。

  温婉的面容,轻飞的言语,一切尽在不言中的相视,只是一夜。

  他带着她逃出匪窝时,她依在他的怀中,约下了下次见面的时日地点,附带了一个可以让一个男人想念几年的幽幽眼神。

  时日是今日,地点在无痕现在的脚下,许小姐没有来,来的是一个拿着红色粉笺的男人。

  红色粉笺上写着是缠绵的情话,情话背后,是那个送信而突然抽刀扑上的男人。

  无痕低下头看着倒在地上的男人,他自己的刀在他自己的身体里。

  无痕把红色粉笺折好,放在嘴里,吃了下去,味道并不好。他对那个生命正在急速流逝的男人问道:“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那个男人眼睛明亮了一点,微弱的说道:“你能通知我的妻儿,我……”

  无痕打断他的话,哼道:“我是问你许小姐还有没有口信?”

  那个男人死了。

  无痕把那个男人丢下山去,如果有人能在那个男人还算新鲜时找到他,无痕可以担保,那个男人看起绝不会像人。

  情深则会无情,爱的太多则会怕痛,无痕想起这句话,用来形容现在的他真是太恰当了。

  事隔多年后,许小姐问无痕:“当时你只是个小土匪,杀手为什么没能杀掉你?”言语之中恨悔既有。

  无痕笑道:“我早知他是来杀我的。”

  许小姐惊讶道:“你……”

  无痕转身离开,大笑道:“你难道会让一个土匪相信一个娇小姐会约她的爱人在山顶幽会吗?你爬的上那座山吗?你那时根本不想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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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七,岭南,艳阳当天。

  飞霜双足濯在水中,清凉的小溪带走了飞霜的一丝暑气。很美好的感觉,飞霜满足的哼起了歌,没有什么比亲近自然而更让人心情舒畅了。

  远远的有人呼喊着她的名字,飞霜微微的叹了口气,偷懒的时刻过去了。飞快的穿上罗袜,套上绣鞋,虽说是一双天足,但依然非常漂亮,在穿上罗袜的瞬间,飞霜握着自己娇小洁白的玉足,不由痴痴想道,将来会是怎样的一个人来抚摸赞美这一双美玉?

  花园小道,微微福气的小姐迈着一双缠过的小脚,远远骂道:“死丫头,又在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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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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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廿一,江南,杨柳依舞

  飞霜做为陪嫁随小姐嫁来江南后,烦扰一直不断。

  男人都有这样吗?她问自己。家中的男主人们看她的眼神让她怕怕的。

  今天府里来了少爷的一位朋友,具说富的流油。飞霜想到这儿,暗暗的笑了,这位客人一定也胖的快流油了吧。

  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客人年纪很轻,丝毫没有流油的意思。少爷小姐陪客人在花园聊天,飞霜在一边打扇。

  客人用一种直接而凶狠的眼光望着她,凶狠?飞霜是这么认为的,因为她觉得她可以看到这个男人的心里。

  少爷一直想收飞霜入房,但被小姐拦着,野心未得,小姐也不是真的不关心和她一起长大的丫鬟,而是怕开了这个头,她夫君无法无天了。

  此时,少爷看着客人对他的话不搭不理,只是直勾勾的看着自己的丫鬟,心中大怒,若不是有求于此人,一定会拂袖而去。

  一时之间,凉亭之中无人再语,微风吹过,草木沙沙。

  飞霜感到害怕,对未知的事害怕是女人的权利,她抬起头,虽然丫鬟没有骄傲的理由,但她想告诉他,你做梦。

  “我要她。”这句话在飞霜耳中划过,飞霜整个儿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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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廿一,江南,柔风环腰。

  无痕三年来发挥自己的聪明机智,别人认为的阴险狡诈成为了江南最大的盐商,但他怀念过去为了一顿饭而奔劳充实的生活。

  今天一位败家子希望加入自己的商号,以赚钱支撑已快败落的家业,无痕对这种无能的人没兴趣,他不少人用,少的是人才。

  无聊逼他参加这位败家子的宴会,无痕希望能有点有趣的节目。

  宴会结束后,无痕发出感叹,无聊的日子见到无聊的人参加无聊的宴会真是太无聊了,如果说还有比这更无聊的,那就是在这些之后加上和无聊的人在花园商量一件不会有结果的无聊事。

  无痕打算正面拒绝他,无痕并不是个无聊的人。

  此时他看到了一个丫鬟,这个丫鬟改变了这无聊的日子,他打算把这个日子订为记念日,记念第一次看到这个丫鬟。

  他仔细的看着这个十七八岁的小丫鬟,尽量让眼中放出让小丫鬟觉得爱怜的光芒,可惜在别人眼中,这种光芒是绿色的。

  那个小丫鬟并没有在他的注视下不安,至少他看不出,小丫鬟抬起白净的小脸,眼中是不要二字。

  无痕不喜欢别人左右他的思想,他在微风吹过草木的沙沙声中说道:“我要她。”

  无痕看到听到这句话的丫鬟脸上出现痛苦的神情,心中一动:“她有意中人?”

  结果是最终无痕得到了这个丫鬟,无痕很满意,但他发现在他答应败家子加入商号时,那个败家子眼中还是闪过一丝妒忌的神色,无痕暗暗决定要让他家败人亡,无痕不想自己身边有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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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九,无痕府,弯月如牙

  飞霜独坐在环廊之中,面对着鱼池发呆。那个人,她现在的夫君,无痕带她回来很久了,却从没有碰过她,也没有说过话,她对着这个男人很迷惑,也不喜欢他。她心中的爱情不是这样的。

  一条红色的鲤鱼跃水而出,打碎一池月光。月光照在红色的鲤鱼身上,鱼儿仿佛闪着金光。

  飞霜轻启朱唇,唱道:“鱼跃于水浪飞,月碎在天光动。月照红鲤金辉辉,却在池中长叹。”

  无痕无声的站在飞霜身后,他喜欢看她发呆的样子。此时听罢飞霜唱了这半首《西江月》,不由心中一痛。

  他自后抱住飞霜,飞霜一惊,回首见是他,没有反抗。无痕香玉满怀,低声道:“你只知鱼月没有自由会愁苦,何知池水也会因为不得安宁而难过。”

  飞霜转头看着无痕,无痕在她眼中微笑道:“如果给鱼月自由,那么鱼儿多半落为菜肴,明月也找不到表现自己的机会,何苦难为自己?如果害怕失去,不如自己紧握。”

  飞霜第一次认真的看着无痕,轻声道:“哪怕落为菜肴,也胜过毫无自由。”

  无痕讶然失笑,摇摇头道:“你在我这儿会有自由的,因为你不是红鲤,我也不是这个小池塘。”

  飞霜答道:“红鲤不是红鲤,池塘却还是池塘。”

  无痕很早就明白和别人争辩是没有好处的,要用行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他坐到了桥廊上,把飞霜抱在怀里,日光斜照着两人,飞霜一阵心浮,但仍觉得很温暖,这种时刻没有一个女人能真心拒绝的。她安慰自己道,就是老鼠也是有优点的。

  无痕开始讲他的过去,不论飞霜喜不喜欢听,他希望飞霜了解他。

  飞霜很喜欢在这种时刻听一个也许不太讨厌的男人说他的过去,一个从孤儿到土匪到把握盐道的富商的过程。

  鲤鱼沉入池底,夜蛙在吵,众虫在唱,依靠的男人喃喃低语,连蚊子也只咬无痕而不咬她,无霜突然觉的,这个男人也许真的不讨厌。

  无痕说完了,心中很感动,飞霜一直静静的听着,偶尔在他怀中拧动几下,只会让他觉的温馨,他暗暗对自己说,这样的女人才是男人的归宿。男人有时真的很累。

  夜深了,飞霜希望无痕抱她回房,但无痕只是轻轻的把她放回原处,像来时一般沉入黑寂。飞霜心中有一点点失望。

  无痕强忍着把飞霜抱回房的意念消灭掉,只是因为飞霜可能另有情人,他并不肖欺负一个女人,他的耐心很好,也知道他们终有一个结果,只是结果不一定是他希望的。他选择了等待。

  飞霜暗想:“他是个土匪?他为什么要告诉我,不怕我出卖他吗?”但那个男人真诚的语气不容怀疑。飞霜摇摇头,又想道:“土匪和丫鬟,挺配的。”想到这儿,脸红红的。

  飞霜看了看天空中已偏西的月,又打算俯身看一下能否找到刚才的那只鲤鱼,她想感谢它们一下。

  就在飞霜府身时,夜露秋湿,她手儿一滑,头重重撞在栏杆上,昏了过去,身子慢慢溜进了鱼池。

  无痕远远听到一声闷响,停了一下,又听了听,无声,回去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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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初二,城外暮园,阴云满天

  “你为什么要自杀?”无痕对着秋霜的墓碑问道。

  秋风了无痕,飞霜落满天。

  “其实你只要告诉我你想离开,我一定会同意的,真的。”

  “何苦呢?你一直不明白,你是一只鱼,我也是一只鱼,只不过刚好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水池里,鱼必须有水池的,因为鱼追求的就是水池,一个大一点的水池……”

  无痕抚摸着墓碑,低声道:“也许我错了,我应让你自己去喜欢水池而不是强迫你去喜欢……”

  其后,无痕散尽家财加入军伍,做战悍不惧死,历十年军伍生涯,升任国武将军,后领军与蒙古人联手,大破金军,坑战俘四万,克七城,权倾一时,加封定西伯,班师回朝。

  再后,无痕伪造许员外一家通金证据,将其九族全诛,传闻刑前,夜访许员外之女一面。许员外一家行刑时,无痕饮酒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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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无痕辞官归隐,卒于江南某城外墓地,时年七十有三。终身不娶,无子,朝庭加封阴远候,溢智。

  全文完

  人追求的是什么?大点的池子?或是生死相依却在池子里的另一条可爱的鱼儿?什么时候能克服局限?是不是游出这个池子却发现,你现在所处的是一个更大的池子,而且,连另外一条鱼也找不到了……人生的目的何在?追求什么……?

  篇外篇周处传

  周处趴在岸边不停的呕吐,身边是染满血、剑锷上还挂着一块碎肉的长剑。

  海里三百里的沉浮猎杀,在喝饱了一肚子的海水后,龙死了,周处活着,周处本应该庆幸的,但他现在只想吐,不停的吐,把能吐的东西都吐出来。

  龙果然比老虎厉害,周处是这样想的。

  ※※※※※

  “还有一害。”项姿儿冷冷的对周处说道,“再除了那一害,我就实现我的承诺嫁给你。”

  周处的脸儿红了,喃喃道:“你不是一定要嫁我的,只要你记住我为你做的这些就好了。”

  “不,我说过的话一定算数,你去吧。”项姿儿转身要关门了,周处大手一挥撑住门问道:“还有一害在哪里?”眼中满是兴奋的红光。

  项姿儿抬起娇嫩的小脸,冷笑道:“第三害是个人,名字是周处。”

  ※※※※※

  乡外高岗。

  “我这样做值得吗?”周处看着正热闹着庆祝为祸乡间的三害以除的村民,向不远处一个白衣女孩问道。

  “如果你认为值得,那么你所付出的一切都是应该的。”白衣女孩温柔着抚摸着一只小羊洁白的绒毛说道。

  周处想了片刻,回头在白衣女孩面前坐下,看着白衣女神空洞无神的眼睛,笑道:“也许你说的对。”

  白衣女孩微微笑了起来,道:“我以为你会很伤心的……但我感觉到你好像解脱了一样。”

  周处轻轻握住白衣女孩的手,言道:“是有点伤心,不过已经好了,也许我喜欢姿儿只不过想给自己找一个心灵的寄托,现在该付出的都付出了,该尽的力也都尽了,我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但是现在,我可算是真的一无所有了……”

  白衣女孩轻轻回握着周处,说道:“你还有我这个朋友,虽然我是个瞎子,但你介意有一个瞎子朋友吗?”

  周处手一抖:“你是我的朋友,一生的朋友。”

  白衣女孩笑道:“嗯,一生的朋友,只是这朋友两个字就可以抵的上世间千千万万的事物,朋友两个字不是用来说的,是用来做的,那么周处,你的朋友我可以为你做点什么?”

  周处喃喃道:“朋友是用来做的,呵呵,说的真好,我想要你做的是……告诉我,现在我应该为你做点什么……”

  白衣女孩微一迟疑,道:“让我来看看远江方圆三百里内最坏的人长的什么样子……”

  周处脸色一暗,道:“好,不过你怎么看?”

  白衣少女的手温柔的抚上周处的脸庞,手上还有淡淡的羊毛味。

  ※※※※※

  “你会爱上我吗?”白衣少女顽皮的问道。

  周处还沉浸在刚刚小手轻柔的抚摸刚中,听到这句话,笑道:“不如你来告诉我,你会爱我吗?”

  白衣少女摇了摇头:“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我刚刚明白了友谊这种感情……所以我才问你,爱情和友情有什么区别?”

  周处笑道:“在我看来,感情没区别,有区别的只是人罢了。”

  白衣少女也笑了:“是吗?人真的很奇妙,能有你做我的朋友真好。”

  真好两个字让周处有流泪的感觉。

  爱情也许靠不住,但友情对一个男人一但确立,决对是一生一世的诺言。

  白衣少女听了片刻,只听到周处鼻息变的有点迟缓,再等了片刻问道:“你在想什么?”

  周处苦笑道:“没有想什么,我只是不知道我现在应该做点什么?”

  白衣少女从身侧拿起了自己肓竹递给周处,问道:“它能杀人吗?”周处伸手接过肓竹拈了拈,笑道:“可以!”

  白衣少女握住周处的手,顺着手摸到肓竹,然后把它接过,握在自己的手中,问道:“它能杀人吗?”周处看了看,摇头道:“不能!”

  白衣少女把脸仰起,问道:“你应该干点什么?”

  周处沉思半晌,抬起头说道:“我明白了。”

  白衣少女又问道:“你明白了什么?”

  周处沉声道:“任何人都有权力不平凡,而有能力的人更加不能自甘平凡。”

  白衣少女红红的脸儿一瞬间变的苍白,微风吹过带起她耳侧焦黄的发丝。

  周处等了片刻,以为白衣少女默认了他的答案,微微笑道:“朋友,我这就建功立业去了,你自己多多保重,如我不死,十年后当在此相见。”

  言罢,周处头也不回的往北方去了。如果他回头,当可以看到两滴泪水从白衣少女早已干枯的眼睛中流出,而且风也没有把少女的喃喃自语带给他:“记着,任何事情不是想做就能做到的,君请多多保重。”

  ※※※※※

  晋武帝二十七年,北胡犯边,此时晋武帝即需打击孙氏东吴,又需抵挡北胡入侵,于是开始全国范围内大批征兵,此年,周处入伍。

  晋武帝二十九年,周处借过人勇武大挫胡马威风,升北亭郡左牵军使,手下三千铁骑,俱是能征善战之辈。

  晋武帝三十二年,晋武帝崩,北胡再次大举入侵,朝中宦官争权,周处面敌而无援兵一卒,借贺兰山地,与胡马相持三月,最后粮尽草绝之时,周处以三千铁骑趁夜冲击胡兵十九万中军,乱军当中周处斩杀北胡十九部可汗十一人,力尽,死于乱军之中,三千铁骑至死追随,无一人脱阵而逃,尽数战死在胡兵马下。

  役毕,清点战果,北胡战死过四万人,大惊,北胡整部后退,十年间不敢踏贺兰山半步。

  ※※※※※

  晋孝帝六年,江远外高岗,无名衣冠墓前一白衣女子默然撒泪。

  《完》

  我曾花了一整夜的时间来看着月亮升起,然后落下,你觉得无聊吗?我倒没有那么觉得,那晚,月亮真的很美。我想改变历史,让白衣少女和周处同赴沙场,那样也许会让你觉得友情真的比爱情好,更纯真,更值得信赖,但我没有那么写,因为我不舍得,因为写这篇文章时我觉得我和周处如同一个人般,一切都是他告诉我的,我希望,也是他希望,在我,在他死后有个人可以为撒下眼泪,不用很多,一滴就好。

  友情和爱情哪个重要?就好像左手和右手对人哪个重要一样……有些人左手重要,有些人右手重要,而有些人则会说,左手右手一样重要。

  一个男人建功立业是不是正确的选择?周处死了,满怀抱负死在了宦官手中,那么周处是为什么死的?为了不平凡?为了建功立业?为了项姿儿?为了白衣少女的一番话?还是为了他在迷茫中追寻生命的意义?

  有能力的周处死在一群垃圾手里?可悲吗?我想不是的,至少周处在我眼中并不平凡,就如我所写,任何人都有权利不平凡,关键在于你肯不肯做,肯不肯让自己去不平凡。

  还有,周处并不是什么浪子回头的典范,他只是做他想做的,他只是想尽情挥撒他的生命,让这一刻永恒。

  最后我想说,周处对白衣少女来说,是个好人,不是吗?

  ※※※※※

  完颜笑金想说的话:

  周处是抵抗外敌入侵而战死的,史料所记,周处得知无援兵时,仍毫无惧色,言丈夫当守家卫园,死在沙场也是情理之中,如此风范让人佩服。而今,很多人已经忘记当年日本给我们国家,给我们的同胞带来了多大的灾难,搞什么日星崇拜,日流韩流什么,我问你,八年侵华战争中国死了多少人?有多少中国女子被辱?当年我们的同胞所受的耻辱放在你身上你会受得了吗?我猜……这三个问题你一个也答不上来。

  当我看到日本国旗居然穿在一位中国女士身上时,谁又知道我是如何愤恨!

  当我看到海图上的钓鱼岛时,又多么遗憾……

  中国悠久的历史上多少英雄豪杰,现在留下的是什么?我真希望中国多几个周处……

  我不用日货,从军旗事件后,凡那位影星所做广告的产品一概不买……什么?你觉得很可笑?那么请你笑吧,大声笑,我在听!

  ——以上所言由完颜笑金个人负责,与本文章所在网站无任何关系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13楼 发表于: 2007-09-08
篇外篇  不韦史

第一节

 

  呆呆的看着夜空的感觉如何?不韦此时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他喜欢做白日梦,喜欢在自己脑海中把这个世界重新排列,那样很多原本有遗憾的事情都变的完美无缺了。

  房内的呻吟声停了下来,不韦知道他差不多可以进门了,一阵衣料的磨擦声,不久一名壮汉从屋子里溜了出来,不韦厌恶的看了他一眼,然后跨步进了屋子。

  “阿娘……”不韦看着眼着这个脸上春潮还未退去的女人叫道。

  阿娘没有理他,正仔仔细细的数钱,楚国虽富,但富的不是所有的人,楚西的民众只是在今天饿死或是明天给蛮族杀死之间做出一个艰难的选择,不幸的是,不韦和他阿娘就生在楚西,而且不韦的阿娘操持的正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二个只凭自己本身就可以赚钱的职业。

  “今天只有一个半铢,伢崽,够上次你说的那个东西的钱吗?”不韦的阿娘向不韦问道,不韦喉头一阵哽咽,抖着说:“阿娘,那竹册子我都记在脑子里了,不用买了,这钱还是您收好吧。”

  不韦操持晚饭,能吃的东西不多,不过不韦尽力用不多的资源让全家人——他和阿娘吃的美味一点。

  服待阿娘吃过晚饭后,阿娘径去洗澡,不韦去看星星。

  “我好想有钱,你知道吗?白雪。”白雪好似听不懂不韦在说什么,懒洋洋的趴在了不韦的腿上。

  “如果我有钱我就不必让我阿娘那么辛苦的做那种事了,我要让她每天吃香的喝辣的。”不韦眼光投向远方,脸上闪过幸福的神色,白雪眯着眼睛看了不韦一眼,钻进了不韦的怀里。

  白雪在不韦怀里不安份的扭动着,不韦摸着它的头向往的说:“我只要有一万个铢,不,一千个铢就好……”话还没说完,远远传来阿娘呼儿回家的声音,白雪猛的从不韦怀中窜起,一声响亮的长嚎划破天际,月光下,一犬一童追逐的投向无边的阴影处。

  此年,不韦九岁,理想是拥有一万个铢……不,是一千个铢。

第二节

 

  不韦很饿,他倦缩在墙角希望老天掉下一个饼。

  “你很饿吗?”一个脸上有横肉的大汉向不韦问道。不韦自然知道一个人脸上的肌肉长相根平日里出现最多的表情有关,看眼着这个人脸上肌肉的构造,这个人常常狞笑,不是好人,不过不韦真的很饿,于是点了点头。

  大汉看着不韦点头,笑道:“我是好人,所以我喜欢帮助别人。”言罢,从怀里拿出一个大饼,又道:“要吃吗?”

  老天真的掉下了一个饼,不韦心中在感激,相书上说的不对,也许以前这人可能是坏人,但现在变好了,不韦口中称谢,伸手去拿饼。

  大汉微微一笑,道:“不用谢,小兄弟。”手一松,饼掉到了地上。

  不韦一怔,大汉一脸歉意的说道:“不好意思,我眼有点花,我以为你己经拿到了。”不韦听这么一说,心情又好了,人都有出错的时候,饼掉到下地上又不是不能吃。不韦连说没关系没关系,伸手去捡饼,大汉的脚却适时的踩在了饼上。

  相说上说的没错,不韦肯定了,眼前这个人是无聊拿自己取乐的。

  “咳,呸。”一口痰吐在了饼上,大汉哈哈笑道:“不是饿了吗?小兄弟,怎么不吃?”

  不韦默默看着地上已经变的黑乎乎的饼,轻轻握在手里擦拭了一下,卷成一卷,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身边是大汉的哈哈大笑声。

  不远处一辆马车里。

  “那年轻人不错。”一人说道。

  “不过是个懦夫。”另一个不肖的道。

  “不,你仔细看看,这个饼吃的可大有学问,受此侮辱脸上不动声色,而且考虑到自己的需要可以放弃所谓的面子,可以吃的下这么脏的东西,那么你说这是什么样的人?”声音由高到低,说不出的好听。

  “嗯……”另一个声音在迟疑,“一切只从自己的实际需要和可得利益出发?”

  另一个声音笑了:“不错,商人的天赋,做商人最怕的是有感情,他没有,至少没人看的到,而且他能忍,这是成大事的必备条件,海能容百川,只因一个大字。”

  “那就收下他吧……也算是个可造之材,嗯?二哥来了,我们去办正事吧。”

  “好的。”

  此年,不韦十九岁,远离家人独自出外讨生活,没有理想。

  商人在这人年代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职业,风险也很大,路上匪徒多如牛毛,城里官家吃人连皮都不剥。

  楚国少盐,胜布多兵器,不韦的任务就是把自家出售的盐和官家贩的盐价格做出合理的对比,即要使自己赚钱又要使官家不会不满,不韦胜任有余。

  不韦刚刚进入陈氏三兄弟手下做事即得高位,不是没有人妒忌,不过在不韦一方面利用金钱拉拢多数人,利用手中权利陷害打击少数人的处理原则下,很快所有人都认为这个年轻人很合适身处这个位置,而且更有人认为这个年轻人还应该再升一升。

  不韦对陈氏三兄弟多少有一点感激之情,他们把他带了回来,教给不韦很多很多东西,要是平心而论,陈氏三兄弟有对不韦的再造之恩。

  要好好干啊,不韦对自己这么说道。每天早上不韦醒来都会对自己说:“这是我第一天工作,要努力。”,付出总是有回报的,不韦的薪水在加,职位在升,金钱和权利刺激不韦更是努力,他几乎所有的时间都放在了工作上,工作上遇到问题促使他像海绵一样吸收着周围一切知识并把他们转化成可以使用的经验。

  一个新的世界在不韦面前打开了,时间也过的很快,眨眼之间,过了七年。

  不韦二十六岁了,工作使他快乐,他现在的理想是每天都很充实的工作。


第三节

 

  被朋友强拉来踏青的不韦看着平静如镜的湖面心中十分想念阿娘和白雪,不过阿娘前些日子捎信来说,白雪老了,给村里的人摸黑杀了吃狗肉了,这让不韦有点不快,不,是十分不快。

  不韦按老样子捎钱回家,但没有向往常一样弄些城里的东西让阿娘送人。母凭子贵,现在不韦阿娘也算是村里的风云人物之一了。

  一阵轻脆的笑声传入不韦的耳中,不韦一惊回头,惊艳!

  乌黑发亮的长毛,额头一点血红,四只蹄子晶莹剔透,最出神的是一对大眼,斜斜的望着不韦,不韦发誓,他从没有看到过如此漂亮的毛驴。

  不韦想抚摸这只毛驴,坐言立行,不韦马上伸出手温柔的抚向毛驴,手感很好,滑滑的,他一边凝视着这头毛驴那美丽的眼睛,一边一停的摸啊摸啊。

  “感觉不错吧……”一个娇嫩的声音响起在不韦耳边。

  毛驴上有人,不韦头也不抬的道:“多少钱卖?”

  “啪”“啪”两声脆响,不韦吃了两个耳光,不韦蒙了,不卖就不卖吧,打什么人?

  抬起眼来只见一个少女嫣红着脸儿一脸怒意的望着他,一只手因为用力抽了自己两个耳光变的红红的,另一只手……正被自己握在手里不停的摸来摸去。

  这两个耳光值,不韦心里大叫。

  不韦马上放开少女的双手,低头道歉。

  少女迟疑着问道:“你喜欢它?”不韦马上点头如同小鸡吃米。

  少女眼珠又转了一下,道:“那你一定肯帮我洗驴?”不韦马上点头如同几百只小鸡吃米。

  片刻后,不韦和毛驴下水了,少女脱下鞋子坐在岸边两只赤脚浸在水里。

  “我知道你不是坏人。”少女道。

  不韦嗯了一声,道:“何以见得?”

  “我当然知道,奴奴国色天香所以好多人接近我都不安好心,默然儿会保护我的,只要有坏人接近我默然儿就会踢他。”少女嘻嘻笑道,一双白嫩嫩的小脚踢出一串串的波纹。

  不韦又嗯了一声,随口问道:“奴奴是姑娘你吧,默然儿是这只驴?”

  奴奴点头道:“你倒是不笨,我看你不是坏人我被你占便宜才不在乎,要是坏人,现在你可能己经捂着要害在水里泡着了。”言罢脸儿倒是一红。

  不韦绝倒,低头仔细刷驴,默然儿很安静的让不韦帮它洗澡。

  一溜乌黑柔顺的长毛,不韦把水泠在上边,水如同露珠一般滚滚而下,而不韦心中所想的是刚刚那摸在手中的小手。

  不韦用力抓了几下,默然后“昂昂”的叫了几声,好像在说:“轻一点儿,我可是你意中人的毛驴。”

  有时你问,什么是幸福,不韦想说,能和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完成自己的理想就是幸福。

  有时你问,什么是幸福,奴奴想说,能和一个自己爱而且能保护自己的人在一起就是幸福。

  没人能知道别人心中想什么,聪明的人可以去猜测,大多数人呢?选择的是等对方说出来,不韦是聪明人,他观察别人的一举一动然后根据以前所总结出的经验来判断别人接下来会做什么,十有八九中,但不韦却不能也不敢对奴奴猜测什么,对待爱情,不韦是本着顺其自然,所以不韦一直也不知道奴奴在想什么,也不想知道。

  不韦有时也和奴奴谈谈自己的抱负,谈谈自己的理想,和奴奴一起构想着将来美妙的生活,不韦很快乐,奴奴带给不韦的是一种不韦从没有想过的新生活,在不韦眼中,世界又变成了另一个样子,不韦很喜欢。

  时间过的很快,不韦想和奴奴一辈子在一起,目前这么想。


第四节

 

  时间过的很快,这句话真的很厉害,我想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挡的住时间的冲击。爱情也一样,不是吗?

  不韦厌倦了,爱情不是永恒的吗?理论上是……或者说,最好是在爱情最浓时死上一个,那样也许会永恒。

  抬头看看织女六,牛郎四,也许那样的爱情才可以跨越千万世,那是爱情的极致,人世间,也许有,但我没见过,所以我不相信。

  不论一个多好的女孩子要一个男人,而且是一个极有上进心的人男人每天都陪着她,那么无论是多好的男人都会逃跑的,爱情并不是一个男人的全部。

  而且,男人虽不会每天都很累,但总会有很累很累的某一段时间,在这个时间内,男人需要自己舔伤口,而此时要他再享受一个女孩的娇嗔,无法忍受。

  也许你会说天下的男人不一定都这样,但我想说,你不如做一个可以体贴男人的好女孩。

  一个男人不会怕困难,不会怕饿肚子,不会怕暂时不如别人,不会怕受欺负……但他绝对在意他的妻子受挫折,饿肚子,被人欺负,所以他所做的,是很多很多人看不到的,理论上如此,事实……优秀的男人都这样吧……

  享受了多次奴奴的不满,不韦开始厌烦这种时刻不得安宁的生活,开始远离奴奴,由热恋到无声无言的分手只不过过了一年半罢了,这就是爱情。

  唯一留下的是,不韦夜深的时候会心痛。

  “人活着为的是什么?”不韦再一次沉思。

  “活着是为了证明。”不韦有点想肯定。

  不错,人活着不过是为了证明,从生下来一声啼哭证明你活着开始,你所存在的意义只不过在别人眼中。

  人生存的意义很可悲吗?不韦自问,我想是的。不韦自己回答,从根本上来说,人和一只猪有什么区别?没区别吧!

  有一天有人告诉不韦奴奴嫁人了,不韦笑了笑,对那人说应该的。

  生命是由我掌握还是由别人掌握?世界上有神这种东西吗?也许生命或说命运真的是由神来掌握的吧……如果这样,神一定是头猪,不韦很想笑。

  “人活着为的是什么?”不韦还在问自己。

  不韦打了自己一个耳光,人活着不为什么,因为大家都是猪。

  要不要做一只在别的猪眼里面很优秀的猪?不韦在想。

  然后不韦说下了一句可以感动自己的话,折腾吧,猪们。

  二十八岁,不韦立下了一生的宏志……让这个世界混乱吧,那样也许会产生新秩序,我们眼中是这样的,而在他心中的理想是,折腾吧。

 

第五节

 

  闲着也是闲着,有点事做也好,那就折腾吧。

  陈氏三兄弟虽待自己不错,但活着也是难过,不如早早帮他们结束生命好,对不韦来说,这是报恩。

  世界又变了,不韦大笑:“这个世界变的真快啊。”

  在不韦快三十岁,陈氏三兄弟先后去世了,怎么死的你那么聪明一定可以想出一万多种方法,我就不细说了,反正是死了。

  遗嘱嘛,不韦成为当仁不让的财产代管人,陈氏三兄弟的家人自然不乐意,不过先出了几个意外死了两三个,告官的几位被官府放到牢里几年没问一下,都快烂了,余下的人不韦出手大方,每季大笔贡给,生活的逍遥自在,渐渐的也不怎么管了。

  穷光蛋赚钱很难,但如果有了很丰厚的财富加上穷光蛋是个聪明人,那么就很简单了,不韦很聪明。

  做买卖嘛,大钱要赚,小钱不要放过,用干练的人员,然后后边有靠山,不止一个,前边有门路,不止一条,完善的经营策略,仔细的策划,完美无缺的执行,结果不韦发了。

  钱多的花不完了,不韦才四十岁,呵呵……时间真的很快啊。

  不韦的母亲过世了,过世前享受的很好,不韦很满意,他终于让母亲在最后的日子过上了点好日子,总算对得起母亲生他一场。

  他也去看过奴奴,奴奴现在也有三个女儿和两个儿子了,过的很幸福,不韦平平淡淡的见她,她还是和以前一样,嘻嘻笑着和不韦说话,言谈中不韦口称妹子,奴奴乖巧的口中叫大哥,问及默然儿,奴奴神情一暗,言默然儿自个儿下河洗澡,刚好山洪,给淹死了,不韦不由黯然,随口问道:“没捞上来吃驴肉吗?”奴奴大怒,又抽了不韦两个耳光。

  这是不韦和奴奴最后一次相见。

  夜,不韦躺在床上,还是以前的硬木板床,虽然他现在可以用黄金钻石打造一间楼阁,但他还是喜欢睡木板床,而且每天坚持吃一个大饼,当然,现在已经没有人敢在他的大饼上踩上一脚了,而且当年戏耍他的那名汉子也被他找了出来,不韦没有报复他,他找到他是想报恩,不韦命人喂他吃大饼,那名汉子(现在是老头了)吃了四十多个,撑死了,其子其女告官,不韦给了督检史一万铢,那个督检史差点没有马上拿刀去结果了两人,还是不韦好心相劝,才使他们一个被送到南界抵挡蛮人,一个贬入青楼。“没意思,活着还能做什么?”不韦摇头。他连儿子都不想要,那赚的钱这么多了有什么用?

  明天上街上用金砖铺路?不韦好像不会做这种事情。

  没意思啊,就这么躺着吧……到生命结束好了。

  不韦一个人走在赵国国都,赵人武勇天下知闻,且名将倍出,连凶悍如秦人者,也得伙着别人来揍他。

  不错不错,大街上人头涌动,景色繁华。

  不韦信步进入一家酒楼,突闻长歌声:

  夜华兮,看溜连。入坐兮,糠香臭。林枝环环兮,吾乐怪焉。

  待不韦看歌者,却见一三十许人举怀痛饮,四周青楼女子娇笑。

  那人见不韦看他,举怀邀请一起来坐,不韦含笑答礼,过去同坐,入坐时,不韦细看此人,虽满脸酒色之气,但眉圆目星,下颌满,是个忠厚之人,眼角多纹,看人时眼神微微下垂,乃不得志之像,不韦不由想起以前的自己。

  不韦也不多说,酒来便饮,菜上便吃,依红偎翠,好不自在。

  那人更不多说,酒来劝饮,菜来牵手,左拥右抱,长笑连连。

  夜深,二人酒醉相扶而回,微风抚过,不韦最喜酒醉吹风,不由心神茫茫然中。

  “先生当非非常人也。”那人细声道。

  不韦回神道:“何以见得?”

  那人轻笑:“满座当中,首见乃君,当足以为凭。”

  不韦大笑:“满座当中,如有一猪,你当见此猪也。”

  一怔,那人也击掌大笑。

  是,二人相识。

  不过三年,在不韦的帮助之下,那人从原本质子的身份成了虎狼之首。

  不韦也从商贾成了秦国之相,红极一时。

  再过二年半,不韦因恼周礼之人讽刺于他,亲身谋划,结束周朝这个时代,后五国联军,打的秦国狼狈不堪,不韦巧施反奸计,终得保秦国,因此战功,不韦为国中人所接受。

  再后,不韦大力拉拢楚齐,力攻三晋,坐看赵齐燕三国打生打死,觉得十分好玩。

  人生不过是一盘棋,不韦又有了新的思想,死的人越多越好,不韦拼命四处引起挑惹希望大家混战一场死个干净,却不知这种手法却造成七国国力失去平衡,更造出了一个千古一帝。

  没有不韦,何来千古一帝?

  或说……没有奴奴,何来千古一帝?

  更可以说……没有默然儿,何来千古一帝?

  嗯,所以我们可以说,千古一帝等于一头毛驴,理论上。

  历史,不过是个大笑话。

  当然,这些不韦是不知道的,他只希望从鲜血中找出那么一点可以让自己开心的东西。变态?你敢说你不变态?在这儿……你不变态,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你还敢说你不变态?或者我问你,变态是啥?啥是变态?

  不要忘记,你所受的教育只不过是从别人眼中和嘴中看到那个人从别人眼中嘴中看到和听到的事情,一语五传,可以使一头母猪传成一个绝色天骄,何况你所看所学的传了多久了?

  学会用心去看吧——变态?也许你会发现整个世界的人都是变态。

  宫中朝中权力斗争,他也是本着越乱越好,打到头破血流为止,杀起人来毫不手软,慢慢的,投靠他的人越来越多,反对他的人……几乎没了。不韦想杀人也无从杀起了。

  所谓的没了,只是在等不韦弱下来的那一刻,但不韦不在乎,反正我也不想活了,你爱干什么干什么吧。

  再过五月,秦国国君莫明其妙的挂了,不韦发誓,真的不是我杀的啊,但没人信,没人信吗?那就算是我杀的好了,你又拿我怎么样?

  后,王后主政,王子主国,大伙儿又合力给不韦戴上个帽子——仲父,不错不错,我也算你叔叔了,你爹喝醉了还打肿过我的眼睛呢,当然,他常常流鼻血我也是有关系的。

  闲着无事,不韦又想起以前没书看强行背书的事情了,突发其想……写本书吧,于是有了《吕氏春秋》,书是本好书,可惜真本没流传下来。

  游戏人生,不过如此吧。

  时年,不韦五十八岁,没理想。

  结局

  再过八年,不韦无趣,逃官抛财,回到楚国以前的老家,养了很多猪,晚上看星星,白天看猪猪。

  不久,传闻秦相伙同他人谋反,被贬被赐死。不韦大笑摇头,割猪草去了。

  (完)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14楼 发表于: 2007-09-08
闲话

 

  有意思吗?没意思吧……人生是不是这样?你能告诉我,人和猪不同在什么地方?能吗?不能吧……

  世上有光明就是黑暗,好像是这样吧,这就是平淡的人生,或者说是灰色的人生。相反轰轰烈烈的人生,多姿多彩的人生又是什么样的?

  呵呵……写这些,是要你想。

  想到了吗?

  我说,把握人生的色彩在于什么?金钱和权利吧,那么,不韦的一生是灰色,我写的是灰色,而你看呢?轰轰烈烈,不是吗?至少不韦喝过的好酒,你没喝过吧,不韦吃过的奇珍你没吃过吧,不韦杀过的人你没杀过吧……所以离远了看他的生活也算轰轰烈烈了。

  这不就结了,如果一个人只能勉强吃饭,屈居人下,如何可以选择自己的道路,如何把命运握在自己手中?所以,人生是一样的人生,看的人不同了,就有了不同的人生,但无论你走什么样的人生,钱和权利一定要紧紧掌握。

  呵呵,问你个问题,诚实点回答我:

  你现在是不是还在想人和猪有什么不同?

  想到告诉我,真的,呓儿和东嫱子你们两个就不用告诉我了,你们想什么,我很清楚。如果另外有人想的答案和我相同,那我们虽说不上知己,但最少是一种人。

  花了我一个小时二十七分钟写好,我不喜欢吃自己做的菜,因为不吃我也知道什么味道,所以没意思,所以我厨艺很好,也因此,我不看自己写的东西,有错误也是应该有的,不看我也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所以我写的很烂。

  2002年9月9日练笔

  篇外篇妮莎克里战记-完颜笑金的话

  我的朋友用一只手来数……还有两个指头是多余的,因为我不喜欢相信别人的感觉。

  我没有钱,没有权,没有优点……但我有呓儿,我很喜欢呓儿,和她在一起时,我感到我好像回到了我过去开开心心的时候。

  我逗她开心哄她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她……但我还要工作,要喂饱自己,要实现自己的理想,于是……我努力工作,努力学习……于是,我很少有时间陪我的朋友呓儿了……于是制造了这个垃圾,希望呓儿能用来打发时间,本来我是想写开个头请呓儿写下去的,但不料她也工作了,没办法,这件事即然已经做开了,那么就只能做完,我不想给自己留下失败的阴影。

  没想到的是,呓儿她说很喜欢这个垃圾,我想,是真的,因为呓儿不会骗我。

  我想……我会写完的,为了呓儿。

  在这儿,我相信你是白看书的,白看我写给呓儿的书,所以我请你做一件事情,你一定不会介意,因为你也有良心。

  请你,真心诚意的祝福呓儿,好吗?

  最好……写在专栏留言里,能让呓儿看到,笑上一笑……我就心满意足了。

  呓儿的完颜笑金拜上

  篇外篇越忍辱

  公元前497年,吴伐越,吴大败,王阖庐伤足而死(?)。当年,其子夫差继位,誓报父仇。

  公元前494年,夫差率军伐越,大败越军,越王勾践率残兵退守会稽。

  ××××××××××

  勾践默默的看着一队队甲士拖剑而行,只觉心中胸闷异常。

  “非不战,乃战不力……难道当真列祖列宗不再保佑我了吗?”勾践仰首望天,仿若看到了自己的父亲允常正在远远离去。

  “如果您不在照看我,那么……一切就让我自己来吧!”勾践以拳击石,传令道:“凡越之子民,有退敌良策者,与我共掌越国大政!”

  话言末落,大夫文种上前道:“大王,往日之时,虽无四邻进犯,但您却也没有选拔出出谋划策的臣子和争战沙场的勇将,现在您已经落难会稽山上了,现在才寻访谋士和猛将,恐怕太迟了吧……”

  勾践大怒,转视文种,两眼凛凛生光。

  文种低首,虽不回望勾践,但本身气势鼓荡,不弱与人。

  勾践突然大笑:“现在听大夫您的意见,是否太晚了?”

  文种抬首微笑:“当不辱使命!”当即挥袖而去,径直下山去了。

  左右而言:“王,当战,唯一死而已。”

  勾践大笑:“死即不怕,岂怕留一时之耻?”

  左右又言:“王,不可降,降宗庙蒙羞!白留千古骂名!”

  勾践长叹:“不降即死……留下生命,却可以做很多。”

  ×××××××××××

  文种见吴王夫差,即行跪首大礼,顿时举堂哄笑。

  夫差笑着说:“你是使者?难道越国真的完了,居然派你这种没种的人出使?”

  文种嘴角含笑,低声向吴王夫差的近待言:“大王讲的确是实话,我们国君实在没有人才可用,只能派在下来前来了……在下见了大王尊颜,才知什么是虎威,不禁跪了下去。”

  夫差皱眉道:“说这么小声干嘛?有话大声说来!”

  文种惶恐,又低声向吴王夫差的近待言:“我不敢与大王高声对话,还请您转达……”

  近待笑着把文种的话告之夫差,夫差大喜,这个文种比自己养的小丑还会逗乐子……

  看到夫差与大臣指点于他,文种暗笑,骄傲的人是没权利享受最后的胜利的,如越国不亡,终有一天能亡吴,正暗自开心之时,却听一洪亮声音响起在大堂之上。

  “大王,请把这个使者驱逐出去吧……”

  文种大惊,他连尊严都不要了,一意讨好夫差,这是谁从中作梗?

  夫差正高兴,却见伍子胥冒出来扫他的兴致,不禁摇头,不过这个伍员有大功于吴,也不能轻慢了他:“子胥,为何不听听这使者说什么?”

  伍子胥面白无须一头灰发,孔武的身躯立在大堂上,笑道:“大王,吴国和越国是世仇,百余年来互相征战,此时再听使者言论毫无意义,不如把这使者赶了出去,挥军直上,灭了越国才是大事啊。”

  见夫差微微意动,伍子胥又道:“大王,我们吴国以及越国被三条江河围困,想对外发展及难,若想要国家富强,成不世霸业,唯有吞并越国一图……近百年来,从没有像眼前机会这么好过,只是一战,我们便能灭了越国,白得大片土地!”

  文种大怒,却不敢露于面上,有资格露出表情的,那是强者……他现在狗屁都不是!他抢上前去,对吴王道:“大王,现在越国实际上已经完了……不值得您再亲自讨伐了,我们国君愿拿出全国所有的金玉财帛献给大王,愿把越国所有的尊贵女子献给大王做女奴,其中包括我们国君的女儿……以及我的女儿……”

  伍子胥在一边哼道:“早晚都是大王您的……现在他们拿大王您的东西献给您,这……”

  文种不再装作,立起身来,冷笑道:“大王,如果您实在不能饶恕我们,那么……我们也没脸面活在这个世间了,我们将砸了宗庙、把金银玉石都沉入河底、所有的女子全部斩首!我们还有五千精甲剑士,必将拼死作战……那么,也许结局并不像大王想的那样好的。”

  “大王,一个垂手可得,一个什么也得不到……大王,请您选择吧!”

  夫差冷眼看了看文种,像是在考虑他的决心是不是真的有说的那么大……文种直视夫差,明确的表示,一但上了绝路,刚才说的那些必将变成现实!

  太宰在一边附和道:“大王,攻打别国,使其降服为我所用便可以了……您还要怎样?难道真的玉石皆焚?”

  文种心中大叫:“够意思啊,老头!八个美女没白送你!”

  夫差点了点头,挥手止住了还要说话的伍子胥,道:“希望真如你所说……”

  文种不敢接话,低头退下,心中狂喜。

  不久,夫差大军撤离了越国。

  ××××××××

  勾践静静的欢迎文种回来,没有喜悦……用尊严换来的生命是没有开心可言的。

  越国纵横不过百里,算是相当小的国家了……勾践召集民众宣告:“我不知我们力量不足,却又和大国结下仇怨,使得我们的子民暴死的荒野之中,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希望大家能让我改正这一切……”

  百里之地上,一座座坟墓连成一片,细算算,越国民众完好的没有多少了……

  文种告诉勾践:“唯今之计,忍!”

  勾践点头:“先活下去吧……”

  勾践亲送自己的女儿、文种等大夫的女儿、士子的女儿至吴国,更长时间的留在吴国待奉夫差,仅仅是个马夫……

  是的,没有了尊严,生不如死……

  归来时,文种戏问勾践:“当马夫好玩吗?”

  勾践笑笑,没说话。

  ×××××××××

  “听说,贤明的君王能使四面八方的百姓前来归附……是不是我不够贤明?去了这么久回来怎么没添多少人口?”勾践问。

  文种呵呵一笑:“一个马夫,贤明个屁啊……搞搞计划生育吧!”

  勾践大笑:“赞!”

  勾践下令:年轻男子不准娶老妇人,老头子不准娶年轻女子;女子十三岁不出嫁其父母有罪;男子十六岁不娶妻其父母有罪;分娩时需上报,由国家派医生守护;生男者,赏两壶酒、一只狗;生女者,赏两壶酒、一只猪;一胎三个,国家抚养;一胎两个,国家给予口粮;长子为国捐躯者,免整家劳役十年;庶子为国捐躯者,免整家劳役三年。

  磨难能使一个男人成熟,能使一个国家中兴……越国历史上从没有今天这些繁荣过……从国君勾践至门关士人,非自己妻织的布不穿,非自己亲种的粮食不食……十年间,越国从没从百姓那儿收一点税,但公仓中却被百姓填满了足够全国吃三年的粮食。

  国家富强了,民众上书言:吴国夫差曾让我们的国君受辱于诸侯面前,现在越国走上了正轨,请向吴国宣战吧!”

  勾践谢绝:“以前的战争和大家无关,我这样的人根本不明白什么是尊严,何来受辱一说?”

  再过五年。

  国家更加富强,百里之内遍地人烟,民众聚集言:“吴国杀我等父老、淫我等姐妹而却高高在上,如不复仇,我等何颜为人?”

  勾践言:“那都快二十年前的事了……和你们这一代没关系,我们要吴越友好!”

  民众坚持:“复仇!不能让国家受辱、不能让以前父老的血白流、不能让姐妹们白白受欺凌……用吴国的血来洗清耻辱!”

  勾践终应允,集结全国兵力,三万人不到……笑:“夫差皮甲佩剑者十万三千人,不过谁胜谁负我却早知道了!”

  含死志,两万披甲剑士大破吴军于囿,再破吴军于没,数日后一举攻破吴都。

  吴差派人求和,文种接见,二话不言,立马让人把使者拉出去砍了……

  吴国灭亡。

  ××××××××××

  两千五百年后……

  ××××××××××

  日军侵华,血流遍地,耻辱写在中国头上……

  百般磨难,抗日胜利……

  初期建设……

  中日友好……

  经济建设……

  ……将来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希望……

  你也希望……?是吗?

  也许我们现在很弱,只要我们存了这份心,从每个人做起……终有一天,我们可以血债血偿。

  如果有人忘记那份耻辱……那相当于叛国;如果有身居高位者,不能让这十亿数人耻辱得以洗清,那么将遗臭万年!

  PS:我只是喜欢写,别跟我讲什么文笔、语言,同时这只是个故事,别拿历史和它对照。

  中国正在富强,对比以前的历史便能知道,这我很欣慰,但是……

  我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中国的军人站在日本的国土之上,那时我会赞一声:真正的军人!

  我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中国的旗帜能飘扬在东京城上,那时我会说一声:国旗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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