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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小说《北京少女激情档案》作者:安妮姐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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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7-09-12
爱,徘徊



他的爱在两个女人之间徘徊


秋天的风很大,头发被吹散了,遮住了眼睛。我又来到了这棵梧桐树下,它好像长高了一截。你说过秋天你会回来,回到这个向我道别的树下。这已经是第4个秋天过去了,你始终没有来过……


电话的铃声把我从睡梦中吵醒,接起来原来是菲儿打来的。


“喂,起床吧,我请你吃早饭。”


“现在几点了?”


“9点了,你不是还要睡吧。”


“不睡了,你在哪啊?”


“你家楼下的这个馄饨店啊。”


“又是馄饨,好吧,你等我吧。”


听到馄饨就头疼,每天都喝豆浆,谁叫我住的地方就这一家买早点呢。没办法,人家一片好心,也还是得去。


“你不会找我就为了请我吃早点吧?”


“你上次拿去的几副效果图,岳总决定采用了。所以让你做样品出来。”


“我又不是裁缝,干吗叫我做样品啊。”


“我也没办法啊,可打版还是应该你来打啊。你一会儿去公司拿效果图的报酬吧,像你们这种自由职业者真好,又不用每天上班这么累,10副画就能卖8000。中午你可是要请客啊”


“没问题,你说去哪吧。”


菲儿是一个同学的妹妹,她是一个服装公司业务部的,很多挣钱的事也都是她帮我找的,所以我们走的也很近。


中午和菲儿还有好友们聚了聚,菲儿是个很开朗,活泼的女孩,和谁都是自然熟。饭后,朋友问我从哪找了个这么好的女孩,也不提前说一声。我和菲儿的脸都红了,但我知道我的心里还是有一个无法替代的位置。


下午天气很好,菲儿正好也没有事,便和我一起散步,聊一些天南海北的话题。我平时也不爱说话,一旦聊起来便是长江之水,滔滔不绝。我敢说如来佛也能让我这一顿神侃侃晕了。菲儿也就做一个聆听者,静静地听着我的长篇大论。


不知不觉的我们竟来到了那棵梧桐树下,地上堆满了从树上落下的叶子,走过去一阵沙沙的响声。让我想起了她离开时,踩过树叶的声音,也是这种“沙沙”声。我甚至还想寻找她那时的足迹,好像一切都是发生在昨天一样。


“你还是没有忘记她么?”


菲儿的声音把我从回忆中拽了回来。


“忘记?怎么去忘记呢?”


“你还觉得她会回来么?”


“不知道。”


“根本就是有,何必说不知道呢?其实在你身边有很多关心你的人,你为什么总是想着这不可能的事情?她要回来早就回来了,一家都搬去英国了,你说她还会回来么?”


我没有说话,低着头继续向前走着。


“你这算一种逃避啊!”


“我的事不用你操心。”


“你……我……你……”


菲儿气地说不出话来,转身走了。


我觉得自己有些过分,我想叫住她,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也许菲儿说地对,她不可能回来了。可我真的放不下,我不相信,我宁愿守着这份希望,守着这句承诺。


让自己傻傻地等下去,她不想也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她不会回来的这个现实。


我知道我无法承受,难道她真的不会回来了么?不可能,不可能的,她说过,她和我说过她会回来,回到这棵树下,回到我的身边。


菲儿又回来了,满脸的委屈,还带着点悲伤的感觉。


“罗威,我告诉你,我……我……我……”


菲儿竟哭了出来。


“我是多管闲事,我还不是为了你好么?谁都知道她是一去不回,就你还在这像个傻瓜一样。好心劝你,你……你也太伤人心了吧。”


我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她。


“难道你就是铁做的么?你就没有感觉么?你身边关心你的人,你都是这样对他们么?我对你不好么?你就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么?”


“菲儿,你是个好女孩,我知道你对我很好。”


“你知道什么啊?你就知道等她等她。你知不知道啊,我从很早以前就……就喜欢你了,我长这么大可没喜欢过别的男孩啊。”


“我不知道该怎么样来对你,在我的心里没有人能代替她。”


“你太无情了,你会后悔的。”


“也许吧,但我不可能忘记她。”


看着菲儿再一次地伤心地离去,我心里也很不是滋味。我不忍心这样做,但是我不能不忍心。望着寂寞的蓝天,我的心,无人能懂。


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盼不到,我爱的人。我知道我愿意再等;


疼不了爱我的人,片刻柔情它骗不了人;


我不是无情的人,却将你伤的最深;


我不忍我不能别再认真,忘了我的人;


离不开我爱的人,我知道爱需要缘份;


放不下爱我的人,因为了解他多么认真;


为什么最真的心碰不到最好的人?


酒真的是灵魂的杀手,能让你现在在这个世界上只知道再喝一杯。忘记了什么过去,从前。也不会去想什么烦恼,忧愁。


不知不觉中自己竟喝了很多,只看见朋友的嘴不再动,却也听不清楚到底在说什么,脑子里也没有了去英国的她和流泪而去的菲儿。


一个朋友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知道是要和我说话了,灌注了12分的精神倾听。


“哎!我说,我们可都是高兴来聚在一起喝酒,你怎么愁眉苦脸的?”


“我有么?”


“怎么没有?满脸写的是‘天下我最可怜’,到底怎么了?说一说。”


我把事情的原委和朋友们说了一遍,大家都沉默了。


“罗威,其实我觉得吧,等一个等不到的人不如去选择一个爱你的人。如果说她会回来,我们都支持你等下去。毕竟爱情是要经受时间的考验的。但是她音信全无,也没有写信,也没有电话,等下去的希望很渺茫。菲儿这个女孩我觉得不错,而且有一个这样对你的人很不容易,你应该好好珍惜,不能辜负她啊……”


朋友还在滔滔不绝地开导我,而我心里好像有两个影子一上一下。我放不下我爱的人,却也放不下爱我的人。唉,为什么最苦的事偏偏叫我遇到。


而我又不能什么都不去想,现在最好的还是酒,再来一杯吧。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10点了,发现自己躺在家里的床上。隐约记得是两个人把我抬进房门的。现在,我觉得,我很想念菲儿。


拨了菲儿的号码,而通话键却迟迟没有按。我还是在犹豫,尽管昨天已经想得很清楚。我叹了口气,暗暗的对自己说:我不是没有等,等了4年了。你没有信也没有电话,我甚至都不知道你是否还活着。我知道爱的滋味,我不可能去伤爱我的人。对不起了……


我约了菲儿吃午饭,还带了1束玫瑰。


后来事情发展的很自然也很顺利。


约会,逛街,看电影,去海边,看流星雨,做了很多情人在一起最浪漫的事。时间过的很快,不知不觉过了两年。我们在一起相处得很和谐,没有怎么吵过架。菲儿也离开了公司来帮我,我们开了一个做服装的手工作坊,生意也很不错。


慢慢地我接纳了菲儿。发现,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爱的回味



一段模糊的爱,感觉就像做梦オ


那一段清涩岁月里,和她有一段不知道可否称为初恋的日子,连她的手都没有牵过,却记得她写给我的每一个字。她是全校最美的女孩子,当然也是最难追的,用她好朋友的一句句话来形容:她是个心若止水的人。


仍然记得那种灵魂间完完全全亲密无间及那种不可思议的默契,只可惜,我们太年轻……


四年过去了,她大学毕业去了南京一家报社,我则留在了北京,换了几家外企,身边女朋友不一定一任比一任更好,恋爱的技巧却一定是一次比一次好了。只可惜对爱情越发不以为然了。爱情,成了一项技术活。因了工作的关系,也常常被客户请去繁华之地,见多了用钱砸出来的温柔与美丽。对女孩子也就越发的轻视起来了。


滑稽的是,你越不把女孩子当回事,她越觉得你好有原则,好正派。


直到今天,在复兴路看见了一个女孩,长的极像她,心莫名的狂跳起来,四年了,我也不能肯定是她,看着她的眼睛,突然想起黄蓓佳的小说《像目光一样透明》,一起上了车,那个女孩子挑了一个后面的座位坐下,静静的看着地面,而我多年来仍然保持了腼腆的优点,只是不时的偷偷瞟上一眼,心里还是很不确定,只可惜,我只坐一站就必须下了。


回到办公室,一直心里都在翻江倒海,那是种很难描述的感觉,我只知道,这种感觉,只为她。


此情可待成追忆。前几天,通过了一家世界500强的美国公司的招聘,在外漂泊了8个月,又可以回公司上班了。当初面试的时候,被用英语一口气问了很多个问题,其中之一是:你的自我动力是什么,我回答:对成功的渴望。每每此时,都想起她当年在信中说:两个人,都有一份普通的工作,有一份普通的生活,这样不是很好吗?又想起在最后一封信中,她说:我知道你是不甘于平淡的人。回想过去的日子,感觉就像做了一场梦,睡一觉,明天早上起来我们就会忘了这个梦的。


其实终有一天,我也会累,我愿意与相爱的人一起朝九晚五平淡厮守,执子之手,与子同老,死生契阔,与子成说。可是,我和她没办法一起等来这一天,是我太无私怕拖累了她,还是我太自私想多看一些路上的风景,天知道。


想念那个美丽,聪慧,淡泊的她。



因为你爱我



流浪的心何时能停下来,因为缺少爱

多年以前为了一段忘不了的记忆,远离了故乡、远离了亲人、远离了朋友来到遥远的北方,只为了忘却。一晃已五年过去了,昔日的音容笑貌已随着时间淡漠,一草一木已渐渐远去,我以为我可以坦然面对了。不经意的,她说要来看我,看看我是否还像当初那么傻。我说我去接你,还早,就去朋友的酒馆喝酒。朋友说你今天怎么那么高兴,我说我有朋友来看我,朋友诡秘的一笑,是不是……

去了首都机场等着,心里像有一种按捺不住的焦躁。飘然而至,曾经如此熟悉的她一如往日的轻盈。我们和以前一样谈笑喝酒仿佛什么事情也不曾发生过,至少我感觉她是这样。她谈现在的生活、男友、家庭,用她一贯的语气和眼神。而我一如既往耐心地像个长者一般听她倾诉。她显得很高兴,但她显然不太想知道我这些年过的如何,她不知道其实我有更多的话要对她说,可我不愿意在她的面前表露出我的脆弱,她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已经打算向她求婚。

过了很久,夜深了。我终于失望了,虽然表情如一,但不知不觉从轻叩桌面的手指流露出来,我开始不停地抽烟。我已经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我的口腔已渐渐地苦涩,我的表情在慢慢的僵硬,我的笑容越来越模式化。我有点坐立不安,不停地重复着抽烟喝酒,于是去点放了音乐。天!“因为你爱我”音乐的第一支曲子就是这首,我们曾经最喜欢曾经听了无数遍的曲子,她眉尖挑了挑,“你还是这么喜欢这首曲子,经常听吗?”,我淡淡的笑了一声,不置可否。“我已经好久没有听这首歌了,挺好听的”,她说。

哦!我终于明白了,过去的终究要过去,而我这么多年来竟仍然生活在她的阴影之中,虽然时间教我忘却记忆,但心中依然有一处不可触摸的痛在伴随着我。我在随着自己的思绪游荡,而她依然在说着……


走了,就像她告诉我要来一样。我的心里在最初知道她要来或要走都是一片空白,好像这是一个我从来不认识的人。她一如以前的分别一样抱了抱我,说她不愿意离开我。我说走吧终究是要走的,你的男朋友在等着你呢,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她点了点头说,你太好了,好的让人承受不了。我苦笑了一声,就是对你不好不起来。她贴了贴我的脸颊,走了,带走了我残存的一点儿坚强与勇气。

来到朋友的酒馆一口气喝了一瓶,然后望着窗外,天空居然飘起了北方少有的蒙蒙细雨如清酒般的缠绵多情,朋友问我怎么了,昨天还挺高兴的。我说没什么,有点儿累,我想回家。朋友无语,两个人默默地喝着酒,看着窗外的细雨。隔壁的音响店不知什么时候又响起了“因为你爱我”,熟悉的旋律震撼着我的心灵,可能我又要开始流浪了。

心却不甘心……



爱,若即若离



他曾是她的偶像,她觉得他高不可攀,多年以后方明白,爱原本并不是这样……オ

三年前,她还是他的学生。

在她的印象中,他总是一副不修边幅,甚至是有点吊儿郎当的样子。在那偌大的校园里,在那众目睽睽的眼光下,一头半长头发的他就那么若无其事地夹着他的画夹,在学生中穿梭而行。她觉得,他很特别。

他是教美术的。不知是否搞美术的都有着那么一股艺术家气质,总之,许多女学生都迷上了他那不羁的神情,还有,那些许忧郁而孤傲的脾性,包括她在内。他给大家放幻灯,漆黑的课室里只留下着幻灯图片的光芒与他那若明若暗的身影。她总是喜欢托着腮望着这奇异的搭配,心想,他可真炫;他让大家写粉笔字来分析性格,面对着不同的字型他的讲解也让大家着了迷,而她,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那时的她总在想,一间应试教育的重点中学,怎么会出了这等人物?

她离他实在太远了。虽然她自觉并不平凡,但总觉得无法靠近他。他那种超脱于凡世的孤立把他俩隔开,她只能遥遥地望着他。“他只是我的老师”她心里一直念叨着,“他只是我少不更事的一个梦罢了。”就这样,她把他从心里不着痕迹地抹去了。直至那天的重遇。

她没想到他会认出自己。在那间旅游爱好者聚居的吧里,他竟然问她:“你以前是不是二中的?”然后她拼命从记忆中搜索这个陌生人的名字,但一切,都恍如隔世,她竟然忘了他是谁。他那头飘逸的长发已剪去了,拉碴的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她印象中他常穿着的另类衣服也被一身简单的服饰所代替。她认得的,只是那双眼睛、那双清澈如水,总若有所思的眼睛。“哦,你教过我画画。”她终于想起来了。他不做声,只是拘谨地微微一笑。难道他并不善于言谈?望着他静坐的样子,她竟有些恍惚。到后来,他把自己的call机号和手机号给了她,说“有空联络吧”,她也笑了,但她又怎敢联络他,他在她心里,一直都是那么高不可攀,她是——敬慕他的。

再后来,她在某本杂志上看了他写的一篇关于在2004年的前一晚怎样过的文章。她有些触动,因为他也喜欢独自漫步。刹那间,她竟有种冲动——那天晚上邀他同行。可是自己又怎有资格呢?她想,他希望邂逅的,应该是一个长发飘飘,温柔如水的女孩子,而非敏感又任性的她。最重要的,她有个极疼她的男朋友,她不敢做什么伤害那个脆弱的男孩子。人总是这么矛盾,以为自己爱着,却又后悔爱着。其实单身也好,没有束缚,没有所谓的责任,可以简简单单,随心所欲地过着。但此时此刻的她,却身不由己。


毕竟过了三年了,再执著的感情也会慢慢褪色。现在的她只不过想告诉他她曾是那么的尊敬他,她希望他能用心地祝福他那有点傻气的学生,祝福她幸福直至永远。这样,这段少时的感情,就可以划上句号了……



心灵有约



她很喜欢他写的文章,他很喜欢她的节目和人,在他看到她幸福的那一刹那,他悄然离去……

我喜欢夜,夜会让我美丽。

白天,我在北京郊区的一所学校教中文,晚间我在这座城市的一家著名的立体声商业电台做节目主持人,我选择的依然是我钟爱的夜间时段,22点至午夜零点最后一档的情感倾诉节目《心灵有约》。

我在两个小时里很轻松自如地播送一些经典音乐,接听众打来的电话,他们告诉我又遇到什么烦心事,需要我帮忙做什么,我便总是很耐心很安静地听着,偶尔插一两句话,我清楚其实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份温暖的呵护和关怀,他们需要的,只是漫漫长夜里有一个很美丽的女子能够听他们的心声,便够了。

“亲爱的朋友,当您在这拥挤的世界感到疲倦的时候,当您在这忙忙碌碌的生活中找不到可以倾诉的朋友,找不到可依可靠的时候,欢迎您加入小雨的‘清心时刻’。‘清’是‘清静’的‘清’;‘心’是‘心情’的心;一杯茶,一首曲子,一盏小灯,亲爱的朋友,让我们在这漫漫的人生路上一起清心。”这是《心灵有约》每星期一晚上固定的单元“清心时刻”。

今天的“清心时刻”里,我又选播了丹枫的散文《无人倾诉》。

丹枫的文字很优美,总是透着一股淡淡的忧伤,但意境却很向上。

几年来丹枫一直是我节目的忠实听众,不停有他很好的文章寄来,我却从未见过他。丹枫让我总是要想起肖邦,总觉得他该是活得很流浪的那种人,且已是老者,否则怎会有如此深刻的思想?

节目最后我接电话。“你好,《心灵有约》。”

“小雨吗?我是丹枫。”一个很深沉的声音飘来,“刚听到你播我的文章,谢谢你。”

我惊喜,“哎,你好。”惊讶的是他打进电话来,丹枫——他的声音也极好听。

“我想见你!我在云雾茶座等你来!”他说完,收了线。

我一怔。还从没有听友这样打电话进直播间和我说话。丹枫,他很特别。

我赴约。“云雾”是我常去的地方,我总在那里见一些很重要的朋友。丹枫——怎么知道?看来,他已知我许多。

他坐在靠门的位置上对我伸出手,“你好,小雨。”丹枫笑起来的样子很动人,在灯下。

天!他居然如此年轻!我压根儿也没有想到他只有22岁!!

白衣黑裤的丹枫坐在我面前,讲他了解我的一切一切,他知道我白天给学生如何上课,我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用的发夹是什么颜色,我都习惯喝什么牌子的咖啡包括我曾经养过几只小猫叫什么名字。“

你是平安夜22点出生的,你出生的时候下小雨,后来你便给自己起了这个名字。”丹枫一眼平静地看着我。他很沉着。

我点头,“对”。心里突然冷飕飕的,有种“敌人在暗处,我在明处”的感觉。我不喜欢旁人了解我太多的隐私。丹枫让我不习惯。

“想告诉你,我要娶你。”他笑。

我一口茶喷出来,“你说什么?”怀疑失聪。

他认真,“我要娶你。”他说那些文章都是专门写给我的,从第一次听到我的声音他就认定他是我的惟一,他说他马上就要从音乐学院毕业了,他决心要成为罗大佑似的音乐人,也只有我能让他一生有意义,只有我能读懂他的文字和心,经过很久很久极周密谨慎的调查后他决定来见我,他相信我会同意的。

我又好笑又好气,“你只凭电台里的声音和一点点情况就决定要娶谁?你真是个孩子。”我不想伤他但又不想让他着迷,想不到丹枫这样不经人事。“你心目中的我,只是一个梦。”我说。

“你会答应的!”他居然固执。“不管你是怎么样的人,我肯定不放手的!”

我以为丹枫只是一个简单的孩子做几天梦便罢了,却未曾想他继续缠我不放。每天夜里下节目出来,他白衣黑裤站在电台门口等我,风雨不误。

我想逃,但丹枫总能找到我。

无奈,我只好在那夜下节目与他好好谈,“丹枫,我做你的姐姐好不好?我不可能接受你的,你该选择的是另一种女孩子。”

他望着我,笑,“不,不行。”

“我有男朋友了,在国外留学呢。”我甩出最后一张王牌。

“你骗我!不过我想也可以竞争嘛。”丹枫突然低下头,很悲伤,

“我是真喜欢你,为你我愿意付出一切”。他的声音很低。

“你说吧,我必须怎样才能赢到你?”

“你——”我动容。怎样坚持的丹枫?!

“好吧,你必须认真完成最后两个月的学业,做最好的毕业生。另外,你最好别来接我,我被你缠得什么事也做不了。”我说。

“两个月之后呢?”他逼着我。

“我会见你的——但首先,你必须拿出最优秀的毕业作品来!”我必须当机立断。

“好!”丹枫说完,扭身而去。

我松了一口气。两个月,小孩子会变的。

但生活秩序一旦被打破,很难回到从前。我突然很想了解丹枫,或许他可以成为我很好很好的一个小弟弟的。他那种特殊让我喜欢。

音乐学院里的朋友在电话里告诉我丹枫是很优秀的学生,人品也很好,他创作的交响乐曾在香港获过奖,这次毕业生里,丹枫是出类拔萃的。在校内,他是众多女生心中的┡枷瘛*

我笑。等着丹枫的毕业作品汇演吧,我会去听的。我开始很焦虑地等他毕业了。

白衣黑裤的丹枫把我领进音乐厅,让我坐在前排,然后他上台。我第一次看到丹枫如此肃穆深沉。

他的毕业作品是交响乐诗《春天的畅想》。

如华美的天鹅绒慢慢地铺来,丹枫的音乐温柔而强劲地包围了在座的每个人。

掌声雷动。这是音乐学院最好的毕业作品。

我握着丹枫的手,“祝贺你!”

他笑。灯光下,丹枫的样子很动人。

我等着丹枫来找我,我想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无论怎样,我珍惜这份缘。

但丹枫却不再出现。他怎么啦?我竟然有了几分失落。丹枫——开始让我思念。

晚上进直播间前,桌上有一封信,是丹枫的笔迹,我匆忙打开——

小雨: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去北京了。其实我是真的喜欢你,但你的话是对的,凡事该顺其自然。我太苛求。

那两个月里,因为你,我很努力,是从来没有过的拼搏,我想了许多也成熟了许多,该谢你。

昨天又跟踪你,看到你去邮局取国外寄来的邮件,脸上的那种幸福是我从未见过的。我忽然觉得你该生活得很完美很幸福,我目前无法给你这种生活。于是,我必须告一段落。

那部《春天的畅想》是给你的。你和你曾经奉献给我们的美丽,是我们永远的春天。

别了,小雨,别了,玫瑰般的心灵之约……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7-09-12
玫瑰,在情人节枯萎



他有家庭,却喜欢在外拈花惹草,她有男友,却不喜欢那种枯燥的生活,两人相识了……

傍晚街市,灯火摇曳,一派繁华的都市景象。我踽踽独行,不知不觉中竟来到他家住的小区,直到了他的楼下我才意识到。我苦笑了一下,今晚并没有相约,他会在家吗?还有他的妻儿,这样冒失闯入,是不是太唐突了?我脑子里不停地想着这些,但想见到他的渴望愈来愈强烈。今天是情人节,那我与他该是什么关系呢?我不想正视这个问题,尽管理智告诉我,这是一个无言的结局,可是鬼使神差,我还是到公用电话亭拨了他家的号码。

我抓住听筒时有些心跳,听到的是持续忙音。我怅然若失,漫无边际地走着,他去了哪里,在干什么?路边的花店、精品屋绽放着一枝枝绚丽的鲜花,“情人节大奉送”的招贴夺人眼目,整个街市充满了撩人的情丝。我不想回去,可又能去哪儿呢?

他是一家公司的小职员。他父亲是我们厂退休职工,他有时替父亲来领取退休金。记得那是一个午后,同室的出纳员王小姐临时外出,将剩余的几个尚未领取的退休工人工资放在我这儿,并要我代发。他约莫1.70米的个头,棱角分明的脸庞深藏着一丝秀气,额前幼黑的头发打着漂亮的卷儿,是那种天然的卷儿,绝非人工烫炬而成。他自报家门,说与王小姐很熟,并问了王小姐的去向后便与我攀谈起来。不知怎的,我有些不敢正视他的眼睛,并且有一种极不自然的感觉。他很健谈,并说早就认识我,每次来王小姐这儿都很注意我。我实在想不起以前对他有什么印象,并且如何注意我。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这以后,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他都到我这儿聊上一阵,我发现与他交谈很开心,共同的话题很多,而且每次都有点意犹未尽。以至他由每月一次至两次、三次,最后隔三差五地出现在我的办公桌前,直到风闻有同事对此有微词时,我才意识到与其接触的确过于频繁了。

我明白,25岁出头的我不再是春情萌动的少女,可与他相识后却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微妙感。我便时时与男友相比,不断思索着自己的爱情。说起来男友也是身材伟岸,相貌堂堂。回想当初拒绝了那么多的优秀入选,而独独选中了他,这与其挺拔的外表不无关联。如今看来确也有些少不更事。男友在一家工厂做工,近年来企业效益下滑,工资拖欠,家里经济状况每况愈下,而他却全然不顾,酗酒、麻将充斥了全部生活。

当一个周末他约我跳舞时,我丝毫没有犹豫地便与之步入了舞池。在缤纷的灯光中,伴随着优雅的乐声,我们相拥缓缓地旋动,久违了这份浪漫,这是从男友那儿不可能得到的。我简直有点心旌摇荡了。他说自从见到我的第一刻起就断定这是一个出色的女性。我报以莞尔,他说绝非恭维,你有一种特殊的魅力,仅从外在条件看,也许并非数一数二,比如你们科的刘小姐,她固然青春亮丽,但你的美是与内在气质相辅相成、浑然一体的完美结合,一个女人只有外形与内涵的相融才会产生质的飞跃。我双眸微扬,面颊发烫,虽然知道这里边掺了水分,可谁有多大的毅力拒绝这种善意的恭维呢?

从那个心驿不安的夜晚之后,我产生了盼着再一次相会的意愿。这期间对男友,极力用勤快、温情来弥补心中的歉疚,似乎从中找到一点心理的平衡。可惜,我发现这些努力完全是徒劳的,粗线条的男友既不可能觉察我情绪的宕荡起伏,也根本无暇于我的热忱与冷淡,对这一切视而不见,依然故我,我的心便禁不住有些凄凉。

元旦过后的一个周日,他电话约我。在一家精雅的餐厅我们坐在了情侣套间。他点了几样精致的菜肴,并且要了啤酒。我本来不沾酒,可此时禁不住也打开了一罐。他出差回来,说是谈成了一笔生意。他说着拿出一个漂亮的盒子递到我面前。是一种贵重的化妆品,这东西对一个女人太有诱惑力了,我曾多次流连于商场的女士用品柜前,总也不能如愿。这几年来一方面收入不多,另一方面男友也没有这情趣,所以今天突然接受到这样的馈赠,心里涌动着一汪热流。我的嘴唇有些嗫嚅,刚要有所表示,他马上阻拦说,千万不要客气,更不要拒绝……于是我没有拒绝这份馈赠,也同样没有拒绝他的邀请,来到了他的家。

他家没人。其妻上夜班,儿子住长托。他略显孤独的样子,谈起家庭,表情有些戚然。我注意到他此刻情绪的变化。心想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人都有不顺意的事,并婉言开导。我惊讶我会有这样的才思与口才,娓娓道来,发自肺腑。他极耐心地倾听,末了问我怎样?也过得快活吗?我戛然而止,是啊,我快活吗?我真不知道。他起身打开音响,随着轻柔的乐声,他伸出了双臂,咱们跳舞吧。我好像沉吟了一下,便站了起来。他使劲攥着我的手,并且紧紧拥着我,我的心急切地跳着,异样之情,难以言状。预感到要发生什么,我不敢再想了,任凭他搂着我……终于他说出了请我留下的请求——就在我这儿,我们在一起。不要拒绝……

仿佛是天意,仿佛是事先的安排,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于这夜晚显得那么刺耳,惊悸了我的神经,一颗骚动的心渐趋舒缓。我好像是在猛然间发现这是在别人的家,而且又是将近深夜。残存的一点理智最终驱使我走出了他家门。

和男友枯燥的生活已使我感受不到情爱和温馨。其实,对于经济的拮据我并不太看重的,我始终向往的那种精神高于物质的情趣在他那里是不可能寻觅到了。冥冥中,那善解人意又趣味高雅的他与男友有如此之大的反差。我算不上红颜,但也够薄命。我已无法否认,他已不知不觉中占据了我的心……

当日历定格于2月14日,我便幻想着出现一幅浪漫的情景。我从来没有比任何时候更看重这个日子。便早早地出了门。此刻我踌躇不定,踯躅街头。就在迷惘之际,蓦然发现路旁灯火通明的一家夜总会门前那一排车子里有一辆熟悉的摩托车。我眼睛一亮,这不是他的车吗?为了确实,我来到跟前,我太熟悉了,湛蓝色的车身,流线型的造型,还有他不止一次夸耀过的吉祥牌号。我先是激动,即刻疑惑,他会在这儿,那么他和谁在一起呢?一种不祥之感油然而生。我不愿往下想,为此做着种种假设,或许他到此有事找人,或许是别人借用他的车……然而我同样清楚这样的可能性毕竟太小,更大的可能是他此刻必定在里面翩翩起舞,也必定有那么一个女人在他的怀中,就如同自己曾经的那样。我就这样矛盾重重,心绪不定,在临近的一个书摊前装作买书的样子,心不在焉地翻着杂志,眼睛却不停地盯着舞厅的大门。

时间流逝。正月里的夜色,寒气袭人。我突然好笑自己,我在干什么?盯梢吗?我有这个必要吗?我在这料峭的寒风中到底想看到什么!我狠狠地甩掉手中的杂志,转身离去。

可是我始终无法排遣心中的疑窦,随着无奈的脚步,不尽的思绪欲理还乱。我不得不承认,我还是想着他的,并且急切地证明他并没有与别的女人在一起,如果真是那样,尽管今天没有相约,却也一块石头落了地——我真恨自己,如何这般割舍不断,魂牵梦绕?

然而我终于还是见到了他,的确不是一人。当我顺着原路返回经过他家的楼前时,伴随着一阵发动机声,一束灯光将夜划破。那个骑着摩托车的分明是他,而紧抱着他的腰贴在他身后的果然是一个窈窕女孩,而且我非常熟悉,她是王小姐。

我一直目视着他们依偎着上了楼,并且关了灯。。

情人节的夜色渐渐阑珊,花店里最后的玫瑰也不再绚丽,夜风吹到身上,还是刺骨的。我的心更是凉到了冰点。



问世间,情为何物?



男孩执著地爱上一个女孩,而女孩却对他不感兴趣,在男孩离开人世的时候,女孩明白了很多……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女孩在北京市南边的一所大学里读书,每逢周末都要回到她位于市北的家,周日晚就踩着单车匆匆赶回学校。同班有一个男孩,喜欢她已经多年,却从不敢向她表白,爱像一泓温柔的水,充溢在男孩的心中。

快要毕业了,面临着各奔东西的危险。男孩急了,他要向女孩说出久贮的爱意。但害羞的他却不敢在公开场合表白,就在周日的晚上,经过很远很远的路,到女孩家门口等候。第一次,女孩很惊讶,在和男孩一同返校的路上,两个人说了很多很多的话。男孩心中荡漾着欢乐,整整一个星期,他都抹不去脸上的笑意。

周日又到了。男孩早早就出发了。穿过一条又一条马路,他来到了女孩家门前,虔诚地等。很晚很晚,女孩出现了,男孩喜悦地迎上去,女孩一怔,而后对他点点头,就径直出发了。一路,男孩不停地逗着女孩说话,女孩始终淡淡的,言语像冷寂的夜风,男孩的心渐渐凉了。他开始沉默,只是用车护着女孩,怕她被拥挤的车流碰着。

第三次,第四次……希望之火在男孩心中一次次燃起,又一次次地熄灭了。男孩的话越来越少,一双忧郁的眼睛像路灯一样,发出迷离而清寂的光。一次,他突然对女孩说:“我总是想,如果有一天……我在路上被车撞了,你会不会知道我是来接你呢?”女孩沉默了半晌,说:“你不会的。以后,别再来了好吗——这么远。”言语轻轻的,像柔柔的夜风一样。但男孩只觉得心中空荡荡的。

日子水一般流去,毕业日益临近了。又一个周日,女孩忽然收到了一封信。信是男孩写的,短短的,只几句话:

我也不知道这样下去,能不能感动你,但我只知道,如果有一天,你能爱上我,每一天,我都会在你的楼下接你,一如既往。

女孩突然莫名其妙地心跳起来。这天晚上,她老早就站在了窗边。已经早过了平时出发的时间,还没见到男孩的身影。猛地,女孩意识到什么,她匆匆忙忙地赶回了学校。果然,传来了男孩出事的消息。女孩飞快地赶到了医院,在急诊室里,她找到了垂危的男孩。

女孩的眼泪哗哗地流下来,她握住男孩的手,喃喃地说:“你真傻……”男孩却微笑着,轻轻擦去女孩的泪水。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眶外溢出两颗大大的泪珠,在那张微笑的脸上,久久停留。

他就这样去了……而女孩……



思念的痛



都说距离产生美,而思念所带来的痛又有谁知


枫临走的时候,没有留下过多的语言,只是从他嘴角间淡淡吐出的那一句话,倒是令我至今仍记忆犹新:“当我离开这个城市有1000公里距离的时候,我会把一切都忘掉”。我相信这是真的,也相信他可以做到,因为枫一直以薄情寡欲而自居,并且,他也时常提醒我能始终记住这一点,然而这一次,我们都错了……


自从那日送走了枫,我一直在注视着腕间的手表,计算着1000公里换算成时间的距离,计算着我们之间的旧日感情,将随着火车的声声呼トザ不返,心中涌动的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回想那日告别的时候,我只是和他握了握手,似在履行一种常规的商务礼仪,没有泪水,没有寒暄,更没有留念的赠品,有的只是那紧握而不舍松开的手,有的也只是那至今仍感怀的温存。


站在冬夜寂静的车站上,我们无语等待离别的来临,寒风凛冽却未感一丝凉意,遥望远处街角慢慢转过的公车,我心里企盼的却是和此刻等待截然相反的心情:多么希望驶来的,不是我们等待的那一个车号。然而,我又错了。


松开紧握的双手,看他坦然踏上了公车,我以为,离别就从这一刻开始了,然而,他轻叹的语中,却吐露了和我一样的想法:“如果,这不是那一班车该有多好”,隐约的话语中,让我似乎觉得故事还远未截止。


两天后,一切似乎又回到了事情没有开始之前的境况,我继续忙碌我未完的学业,而他,或许也已经到达了他所企盼的热土之上了吧。焦头烂额的毕业设计、永无止境的求职历程终于填补了我因为失落而甚感空虚的大脑,忙碌似乎成为了我每日必修的课程,而闲暇的时候,我还是避免不了想起那个遥在1000公里外的生命。


就在当晚,疲惫不堪早早入睡的我被耳畔的手机声惊醒,看看身旁的闹钟,整整指向了3点,一脸的倦意加上无名的怨火,恨不得将手机远远的抛掷到墙壁上,然而好奇心最终战胜了怨愤,我还是按动了手机上面的按钮。


手机上显示的那几排字,同样是我至今仍记忆犹新的:“我现在已到达了目的地,然而,离开了1000公里,我发现,一样没有用处”。那夜,我没有感到孤寂,因为滂沱的泪水伴随着我直到天明。


牵挂从这一刻开始,往来的电话日渐频繁,而我与他之间似乎也在履行着什么约定,寒暄永远停留在工作与学习的问候之上,风冷雨寒都不敢轻言问候,而至于我们过去的感情,更是绝口不谈,当然,也从未提及那夜的短信留言,对于未来的感情,我想,或许他比我更迷茫。回想当初,俯首于他的肩上,感怀因分别而轻淌泪水,听他悄悄的问我:“你知道女人眼角流淌下来的是什么吗?”我无助地摇着头,想那答案一定不是泪水。他说:“女人眼角流淌下来的,是她们点点滴滴破碎的心,尤其是此刻,我想你应该体味得最为真切”。我无语,不知道是不是该默许,然而却已然默许了,只是这破碎的滋味又怎是泪水可以言尽的,况且我不知道,此刻除了泪水,我还能用什么来表达这种复杂的心情。


离别的时日久了,渐渐地,彼此间似乎对于这种两地的牵挂也慢慢的熟识了,往来日渐稀疏,他忙他的生意,我忙我的工作,每日的寒暄转为隔周的问候,继而是隔月、逢年……但是我始终很清楚地明白,尽管工作的压力不能赋予我更多的时间用来想念,但是我的内心,却从未停止过想念。


想想目前的这种景况,完全拜托于我们最终的选择,或许该说,是我的最终选择。当初,记得他问我,你今后嫁给我的可能性有多少,我一时竟被这突兀的语言惊诧得有些语塞,羞涩慌乱中,竟然将这种可能性降低为自己都不敢相信的0%。怪我当时只顾及用手背掩饰泛红的面颊而忽略了从我双肩上慢慢滑落的手臂;怪我只顾及用双眼搜寻晃动的脚尖而忽略了你轻轻抖动的双唇;怪只怪我,只顾及了自己那并不真实的感受,而忽略了站在我眼前的一个活生生的你。然而,此刻我已追悔莫及……


曾经,我以为他离开我是因为他更需要事业;曾经,我以为我离开他是因为我需要认同他的寡情。直至当日,我还以为这种分别,这种牵挂,用于我的身上,是一种奢侈。


恍恍惚惚间,落瓣覆地已有两重了,直到春节后的一次小聚,我才发现曾经的一切竟在恍惚间悄然的改变。谈笑间,热情依然,只是还多了一重客套;凝望处,风采依旧,只是眉宇间略显沧桑。那一时,彼此间平静的言语令我有种心如刀割的疼痛,然而此刻,我却不想也无力挽回此时的败局。


无奈间,想起一首歌词,想读给他听,却如芒刺在喉,只得将其吞于腹中,反复对自己吟唱:你知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像喝了一杯冰冷的水,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一颗一颗流成热泪;你知不知道忘记一个人的滋味,就像欣赏一种残酷的美,然后用很小很小的声音,告诉自己坚强面对;你知不知道寂寞的滋味,寂寞是因为思念谁,你知不知道痛苦的滋味,痛苦是因为想忘记谁;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寂寞是因为思念谁……


都说距离可以产生美,只是这种美得来的未免有些残酷,都说心如止水是一种意境,只是这种意境修养得缺乏了生气。是我忘了曾经凝于掌间的热度,还是他忘了1000公里外的感怀,或许是我们都忘了,曾经的寂寞是因为思念谁,痛苦的滋味因为想忘记谁……



我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幸福



由于自己经不起诱惑,我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幸福……オ


和女友雪儿热恋了三年,本来计划国庆节就结婚,然后再抓紧时间要个孩子。但不久我们就分手了。


雪儿走的时候,我无话可说,我知道无论我怎么做,都留不住她了。她恨我,任何一个恋爱了3年、正准备结婚的女人都会恨那个背叛她的男人。我是爱雪儿的,她是我这么多年苦苦追求的结果。失去她,是我自己一手造成的。我再怎么哀求她,她也不会回来了。在她眼里,在所有人的眼里,我只是一个变了心、不值得留恋的男人罢了。


艳是我偶尔结识的,她和雪儿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女人。雪儿有良好的家庭教育,按部就班地读完名牌大学,有一份让人尊敬且收入丰厚的职业。她说话温和,举止斯文,同时她也是傲气的。也正是这种傲气让我苦苦追求了多年。但艳不是这样的,她属于那种非常出位的街头女孩,衣服穿得很少很性感,她从你身边走过的时候,你会感到一股张扬和青春的气息。那天朋友介绍我们认识后,她就主动约我去跳迪斯科。说真的,我和雪儿拍拖的时候,很少去那种地方,她嫌吵,只肯去有落地玻璃的地方喝红酒。


艳很能喝啤酒,一杯接一杯的。见到她的朋友,介绍说我是她的男朋友,是个很有学问的人。音乐一起,他们就冲了出去,跳得很疯狂。艳过来拉我一起跳,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大笨熊,一扭一扭的,艳见我的模样就和同伴一起笑我。也许是被人取笑了,我本来打算走的,但不知为啥就是不想走,坐在一旁喝闷酒。艳跳累了,就过来抱住我。她的身体贴我很紧,让我有些喘不过气来。


那天晚上从迪厅出来时已经很晚,艳拉着我的手一直不肯放,说她喜欢我,她从来就没有认识像我这么文质彬彬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她看我的眼神是雪儿从来没有过的。她紧偎着我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更像一个大男人。


虽然艳很不想和我分开,但是想到雪儿,我还是找个借口回家了。分手的时候,艳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后来几天,我老想起艳的露脐装和细腰。我照着买了一套送给雪儿,她觉得我莫名其妙。她是绝不会那样穿衣服的。


我是不会爱上艳的。雪儿才是我的真命天子,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但是,当艳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还是鬼使神差地和她约会了。


和艳激情澎湃地约完会之后,我很后悔,我们没有感情,只是彼此的好奇而已。我还自欺欺人地想,一个快要结婚的男人偶尔犯一次错是可以原谅的,并对自己说,结婚后一定要全心全意地对雪儿。可是当艳再找我的时候,我就抵挡不住她的诱惑。一次一次发誓,却一次一次失败。我也知道她有其他的男朋友,也许是因为我并不真的爱她,所以我一点都不在意,我只希望有一天,有一个人可以强行把我从她的身边拉走——那个人是雪儿,她最后终于发现我和艳的事,她没有拉我,她走了。


至今还是想着雪儿。想着国庆节的那个已逝的婚礼……



青春,随同居走远



她因为热恋而同居,但爱变质了,生活所面临的尴尬都是同居惹的祸オ


肖薇是北京一家报社的编辑,青春靓丽的她还是某电视台情感热线栏目的主持。令人羡慕的职业,高薪的收入,姣好的容颜,造就了白领丽人落落大方的气质,谁能想到在她坚强和美丽的外表之下,有着不少不为人知的故事。与同居男友的感情陷入了危机。她曾经一度认为目前这个结果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难道真是这样吗?


其实,早在大学时代,肖薇的浪漫天性就在同学中有口皆碑,一袭宽松时尚的休闲服饰,一头蓬松的秀发,老是一付慵懒的模样,让人不由生出一份既怜又爱的非分之想,再加上不怎么努力还那么优秀的成绩,这些都令追求她的男生激动不已。小文成了诸多追求中的幸运儿,那时的小文高大英俊,帅气十足,学校文学系的高材生,思辨的口才,博学的知识,浪漫的情怀,让他在校际辩论赛中光彩夺目。于是他们相爱了,同居了,因为有爱,所以同居,肖薇如是说。


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太匆匆,随着毕业的临近,他们也像许多真心相爱的人们一样,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蓝图;一家好的单位,积累原始资本,两个人结婚,过那种快快乐乐的生活。可令肖薇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小文移情别恋了,在离校前夕。而女友竟是他平时最不看好的姑娘——一位颇有实权的副校长的女儿。尽管他不爱她,只是为了留校。


肖薇病倒了,她是被小文现实到不能再现实的做法击倒的。昨天的山盟海势犹在耳。可今天,可今天,这时的她才体味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疼,她想找他问个究竟,但转念一想,罢了,为什么还要去翻寻一个逝去的梦呢?伤心之余的肖薇,不顾家人的反对,决然地登上了北京的火车,离开了她为之付出感情和伤心的故土。


凭着深厚的文学功底和自身的优异条件,肖薇进了北京一家当地颇有影响的报社任编辑,虽然工作繁忙,但她是快乐的,与同事之间相处得还算融洽,渐渐的,肖薇忘掉了伤痛和小文,并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这时阿彬出现了,这是一个很沉默的男人,他不乏睿智,且才华横溢,统领着一家电视台。因为工作的关系,肖薇写的几篇稿子很受观众的欢迎。阿彬哪里知道,稿子的创作来源于肖薇初恋真情实感的流露,出于赏识,阿彬亲自接见了肖薇。那一天,天空瓦蓝瓦蓝的,空气中飘浮着一丝清新的气息,让人舒畅很多。这与深圳平时的闷热形成了很大的反差。他们愉快地交谈着:工作、理想、人生。后来阿彬问她,到电视台来吧,工资翻倍。最重要的是有许多扬名立万的机会,她拒绝了,她有她的生活。她不想靠助男人,不想,永远都不。


再后来,他不断地约她,当她知道他还是个钻石王老五时,久违地激情重又写在了她的脸上。


就这样,在他的撮合下,她在电视台做了一名兼职主持,在不影响报社工作的前提下,主持午夜的“情感热线”,随着事业的迅猛发展,他们的爱情也成熟了,她住进了他的寓所,像妻子一样细心照顾着这个男人,这个家,有时她甚至想,家的感觉真好!这就是我的家。


时间长了,肖薇提出了结婚。阿彬却总是推却,这多少让她有点奇怪。既然两个人真心相爱,为什么不能走向完满,这个问题有一天终于有了答案,原来阿彬曾偷偷地调查了她的过去,知道肖薇在大学时和小文同居的事,自然就成了他的心病,从此肖薇明白了,阿彬是不会和她结婚的,他只能给她物质上的享受,却不能给她骨子里想要的幸福,于是在一个余晖薄暮的黄昏,肖薇走出了那段感情,那个家。


再后来,肖薇又有了几段难忘的恋情,却都无疾而终,究其实,都是同居惹的祸!肖薇的青春岁月,就这样一步步一步步随同居走远。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7-09-12
透析婚外恋



婚外恋,一个古老的话题,谈论却盛行不衰……オ


婚外恋,一个古老的话题,谈论却盛行不衰。不是人赋予了它神秘的面纱。而是其独特的所谓“魅力”及揭示的社会意义,令世人乐此不疲,流连忘返。


婚外恋大潮一涌现,便被盲目追随的国人所推崇。《廊桥遗梦》的热播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将婚外恋这种现象发挥到了极至,国人几千年来的民族劣根性暴露无遗。于是婚外恋成了人们街头巷尾的谈资,且津津乐道。


请看看婚外恋给我们社会和生活带来了什么?


一、离婚率上升。没有稳定的婚姻家庭是不符合社会和人民生活需要的。任何一个社会都希望家庭的稳定性,然而性观念混乱的婚外情现象不断冲击着那些情感破裂、同床异梦的家庭,它的演变将导致离婚的泛滥。


二、社会不安全因素增加,是由离婚率上升所产生的必然现象,它一样固定执拗地否定着人们的价值判断,究竟人活在世上为了什么?人的价值的衡量标准是什么?通过什么体现?如此一来,很容易使人产生一种失衡而增加社会不安全因素。


三、婚外恋一连串连锁反应加重了社会负担,从而给社会和家庭套上了沉重的枷锁。虽然,迫于形形色色的压力,婚外恋的男女双方采取了自觉或不自觉的约束行为,但结果必然呈现出两种结果:结束婚外情或原来的家庭解体面重新组合。无形之中,将婚外遗留抛给了社会,增加了社会负担。


究其实,外遇之所以发生,表面上是由于婚姻生活的不美满及两性接触范围和机会增大增多,根源于夫妻自身人格的不独立以及对自身能力的不自信。学者们的理由明摆着,婚姻的不够理想或配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欠缺,原本都是很正常的,同样正常的是,将自己的活动范围仅仅封闭在婚姻家庭的小圈子里很不现实。与异性相处并不必然导致外遇和影响婚姻的牢固与相互忠贞,关键在与异性的相交和相处的过程中,坚守自己的一份独立价值。始终没有失去对自己婚姻的一份信心。


日益增多的女子期望嫁个好老公的现实。表明女人对自己的未来缺乏信心。有关专家认为:如果这种人生观念不扭转,很可能出现更多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女生相对较容易陷入婚外恋。常常只是因为一点好处,一点帮助或仅仅是一句花言巧语的奉承,而投其怀抱。原因莫过于看不到自己独立人格的价值,总是以为只有用自己的身体,才能回报对方,与对方保持一种互对等的关系。


其实,性的“提供”根本就得不偿失。从男性心理上来说,他们往往难以认同和轻视只会用“性”说话的女性,反而更看重女性独立人格的魅力。真正现代的女性不必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而是与男性共同分享工作的乐趣与成功的喜悦。一个人既维护家庭,又想享受浪漫激情的婚外恋,根本是不可能的,最后深受其害的只能是自己和自己的家。


远离婚外情,好好爱自己的家吧!阿门!



爱情只停三秒钟



网恋与现实爱情之间差距,使得原本美好的爱情只停三秒钟オ


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了,每逢一段感情的结束,我都会给自己买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再把自己关在屋里,细细地品味,看鲜红的玫瑰在无边的黑夜中慢慢枯萎。


自从结束这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后,我开始把网络当作自己精神上的家,几乎每天都玩到很晚,看小说、听歌曲和陌生人聊天,来消除一天工作疲劳和落寞的心情。我丝毫不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也不在意对方的谎言,只是整夜整夜都在QQ上混日子,靠着QQ上那些陌生人点滴虚无的温情苦苦熬过生命中最寒冷的冬天,因为我怕孤独。


他出现了。在网的那一头,于是我们聊了起来,而且很投机,他说他不是一个随随便便的人。这样持续了很久,白天是正常的生活,晚上期待他的到来,期待的感觉很强烈,让人充满着希望。


像许多网恋的人们一样,感情酝酿了那么久,互相渴盼着见面,在精心打扮了一番后,我应约到了一家规模不大却很精致的西式餐厅,他已经到了。高高大大的帅气男人,成熟而稳重,我们只互相对视了几分钟,便心有灵犀地坐在了一块,空气中流动着一股明快的气息,此时的我们都有些微醉了。


接下来的交谈无疑是愉快的,他的谈吐、睿智和幽默都忍不住让我流连,这是否是我的又一段感情的开始?我不敢肯定。从他的谈话中才知道,他还是一个小男生,年龄比我小了很多,是个律师,就职于一家不错的律师事务所。


他是个很细心的人,和他的外形形成鲜明的对比,也许是做律师的缘故吧!一丁点的蛛丝马迹都可能导致一件事的另一种走向,这是他说的,生活也一样,于是我在他的关怀和爱恋下,渐渐地忘却了从前的伤痛。每天都被一种幸福所包围。


他每天回来得很晚,在习惯等他的同时也拾起了荒废多日的笔,灵感竟如涌泉般至笔尖流淌,有爱的感觉真是不同。


他回来了。满身的酒气,与往日不同的是,脸上竟有伤痕,青紫一块,我连忙上去扶他,却被他推了个趔趄,尖锐的语气让然而吃一惊:“走,你给我走,我再也不要看到你,你走呀!你走。”那一刻,委屈的泪水夺眶而出,没有分辨,我夺门而出。


走在寒冷的大街,北风呼出,撕心裂肺的疼痛盖过了严冬的冰冷,“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及至后来我才知道,他找人调查了我的过去,对我以往的恋情耿耿于怀。


为了维护这段来之不易恋情,我放弃了我的自尊,主动与他沟通。不再和朋友聚会,不再上网,甚至也不写被他称之为狗屁小说的东西。总之,那时我的生活糟透了。


而他,也渐渐变得猜疑起来,他怕我与别人接触,怀疑我的同学同事,甚至搜集一些线索来质问我,如屋里的一支烟头,足以成为让他怀疑我的证据。


我累了,不想再解释什么,彼此失去了起码的信任,还有什么爱而言?我放弃了我的自尊,这还不够吗?


于是,我提出了分手,没想到他像个孩子似的痛哭流涕,坚决不同意,我告诉他,我不再是原来的我,我不快乐。


我们就这样分手了,这次我并没有买玫瑰给自己。而是在路边移栽了一株冬青,在屋内,在路边,散发出勃勃的生机,绿意盎然。



痛并快乐着



分手了,我为什么还恋他?虽然心痛,但很快乐

我和阿威真是一对冤家,从相爱到如今,分分合合已不知多少次了。谁都不肯服软,尤其是阿威,真不知自己怎么会爱上这么个犟主,为自己的幸福,还真得找他长谈一次,不行的话,该撒手的还真得撒手,长痛不如短痛。

当我赶到他的住处时,他正往外扔我的东西,这个阿威呀,我只是说谈谈,又没说分手,发什么神经,还围着那么多人,耍猴似的。我一个箭步上去,冲着他大嚷:“阿威,你干什么,发什么神经,干吗扔我的东西,谁又惹你了。”阿威阴沉着脸,嘴里嘟囔着:“分手就分手,了不起啊,我还真不高攀,就不信还找不到比你好的。我扔,我扔。”我可真急了,分手就分手。

世间男女十次分手,难得有一次外表平和,内心平静,如今演变成这般局面。其实我也不太意外,朋友得知后,谩骂他没有风度,还大老爷们呢。不,他并不是没有风度的人,平时极为注重形象。绝不允许自己被冠上恶劣的标记。朋友问:那他为何会这样呢?我想应该是受伤太深,满腔愤怒无处可泄,又没有时间护理伤口,只好在最后交接的时候,竭力回应自己无力承受的打击。

看着他狂怒似猛兽的暴烈举动,分明已失去理智和控制,但我并不害怕,心却是一阵阵的绞痛。

他不是没有风度的人,在我眼里,他始终有礼有节。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无关风度,是成熟度不够,面对分手,只得任由情绪主宰自我,任由脾气切割情分。这个时刻,他肯定是恨我的。

我低头望着散了一地的书籍、衣服以及摔碎的玻璃饰品。好不伤心,这些曾经见证了我们所有爱的东西,现在统统被爱抛弃。还有我破碎的心。那一刻,我能说什么呢,这个阿威。

因为曾经爱的深,所以现在才伤得重吧。也只好自己安慰自己了。他把门用力摔上,只留下我一个人在黄昏暮色里,拾捡残破不全的感情灰烬。

分手了,不知为什么,还真的挺想他,怎么也快乐不起来。心里却又因为他的浓厚情爱而带有一丝甜蜜。



我就是我



我就是我,不要做别人的影子

因为年少无知,在这场恋情里,我做了一次别人的影子。两年了,我活得很累,很不快乐。

于是我想做回我自己,再也不要做爱情的影子……

当我真的和阿威分手的时候,同事们竟都没有惊奇的表情,这一切,好像在意料之中一样。

和阿威认识两年多了,因为我们在同一个公司上班,所以我们有共同的朋友圈。

当初和阿威恋爱的时候,朋友们都对这份恋情非常的吃惊,他们认为我和阿威是两个世界的人,怎么可能会有共同语言。

我自己也说不清喜欢阿威什么,他温柔起来,像个小弟弟;坏起来又像个小痞子,我也劝过他不要老是说脏话,他当时会答应我,不过,很快就忘了。因为他年纪比我小一点,在一些小事上,我总是持忍让的态度。

开始的几个月,两个人倒也相安无事。阿威的工作比较繁重,每天都是早出晚归。我下了班,就会呆在宿舍里听听音乐,或者看看书,等他来叫我,然后两个人就到外面走走,聊聊天。日子过得也蛮幸福的。

当然,他也对我说起过以前的感情经历,那个叫阿梅的女孩,他曾经深深的爱过她,现在已嫁做他人妇了,我当时只是笑笑,劝他以后不要总是提她,否则我会生气。

有一次,一个同事约我去逛街,那天,我们玩得很开心,十点多才回来。第二天,阿威就对我发了脾气。他说我就知道玩,不关心他的感受,还说阿梅从不会这个样子,她很温柔很体贴,她如果不在,一定会打电话对他说。最后,我只好向他道歉,并说下不为例,这场风波才算结束。

以后的日子,几乎没有一天是顺心的,我们总是为一点点小事就磕磕ss。常常挂在他嘴边的一句话就是:阿梅从不像你一样,她对我很好的。

阿威反对我和男孩子聊天,也反对我和他们打球,他总会说:你可不可以安静一些,人家阿梅从来不这样.

有一天,我终于忍无可忍了,我大声对他说:“阿梅那么好,你为什么还要离开她?”

阿威愣住了,他第一次看到我发这么大的脾气。他没有说话,转身走了。我一个人气呼呼的回到宿舍,倒头就睡了。

后来,我被人叫醒了,说阿威喝醉了,在楼下等我。我穿好衣服下了楼,看到他正在那里吐得昏天昏地。一种心痛和怜惜的感觉涌上心头,我的气也消了。

我发现那天的月光很好,很有诗意,我在想,如果他没有醉,我们可以谈谈心的。

我去倒了杯水给他,他抓住我的手,叫了声:阿梅,不要离开我。

手里的杯子忽然掉在地上,水打湿了我的衣服,也打湿了我的情绪。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呵,我一心一意去爱的那个男人,他心里最牵挂竟然不是我。

好像有泪滑过,又好像我根本没有哭。那晚的月色很迷人,如水的月光洒在我们的身上,可是我们都没有任何感觉了。我的影子在月光里显得特别的孤单。

从此,我和阿威开始不快乐。隔几天,我们总会吵一次。他经常去舞厅买醉,去同事家打通宵麻将。对于我的劝说,他除了不耐烦,还是不耐烦。

情人节快到的时候,他对我说,他要离开我。他心里放不下阿梅,这两年来他也很爱我,但所有的爱,只是因为我长得像极了阿梅。

我笑了,我说,分手也好,我太累了,我不想做爱情的影子,我长得像阿梅,可我不是她。我有我的思想和感受。

阿威对我说了很多声对不起,然后便回家了。

开始的几个月,我还真有些难过,后来,我渐渐有些麻木了。

有时候,我想回忆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可脑子里竟象空了一样,除了那晚的月光,还有月光里我的影子,我就什么也想不起了。

这段感情就这样稀里糊涂的结束了,虽然结局有些伤感,但我喜欢,我想,就是我和他结了婚,我也只是别人的影子。

做影子是没有快乐可言的。

朋友们对我深表同情,都说是阿威负了我。问我是不是很恨他,我什么也没有说,过去的事情,我不想再提,时间已经让我学会了如何遗忘和宽容。

20岁,一个美妙的年龄,还会遇到爱情。但这次,我要想做回我自己,我就是我。



爱随风远逝



一段短暂的爱随风远逝……

离开了北京,我的心却丢给了那个女孩。

可能是性格使然的缘故吧。我习惯一个人拖长着影子去上学,放学又一个人在落日的余晖下细数斑驳的树影默默行走。

我的朋友不多,一个人觉得很自由,没有人在乎我的存在,永远不会成为别人的话题,我只是一个外地人,这个城市只是我流浪的一个驿站。惟一熟悉的只有自己的影子,于是上网成了我惟一的乐趣。聊以打发独处异乡的孤寂。

第一次进去时,里面空空荡荡地,只有一个年龄与我相仿打扮素雅的女孩坐在电脑前,我在离她很远的一个角落坐下,我不习惯与女孩近距离相处,确切说这个城市所有的人我都有抵触情绪。

我正悠闲地浏览网站,一阵轻盈的脚步走到我身后,接着一杯热茶轻轻地放在我面前。笑语盈盈,亭亭玉立的她让我心里微微一颤。忍不住偷偷看了她几眼,她嘴角浮着浅浅的笑容,像一朵素雅的玉兰,清新可人。第一次,心里有种温暖的感觉。

那段日子,我的心情好了许多。一如她温暖的笑容。角落那个位置我进去时总是空着。抬眼望着她熟悉的笑脸,我一脸狐疑地在那个座位坐下。

“请问你是二中的吗?在得到明确的答复后,她打开了话匣,她叫雪儿,原来也是二中的,因为家境贫寒,弟弟妹妹又多,没有办法只得辍学。靠着平时打工的积蓄和亲戚的资助,毅然开了这家网吧。妹妹还小,不能让她失去学习的机会。说到伤心处泣不成声。我看着她瘦弱的身子,心情颇为沉重,仿佛看见一颗金子般闪光的心。就这样两颗孤寂的心走到了一起。我和雪儿总有说不完的话,再后来我们相爱了,在异乡的小城。尽管我们还小,尽管我们还不懂爱,但我们爱了这个城市总有下不完的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心情也想这秋雨般愁闷。父母催促我起程的电话,随着行程的临近,越来越急切。我焦头烂额地忙着整理行李,行李被捆成一包又一包。我的心却像被掏空般的绝望,好像那些东西是一件一件从我心里取出来一样,每一件都有不忍割舍的痛。我不敢去见她,虽然我很想。

最后一夜,忘记是第几个痛苦的夜晚了,走出门外,惊喜发现天空收住了泪水,月明星稀,清风徐来,护城河的水,波光粼粼,像一个恬静的少女,默默注视桥上的行人。走在熟悉的桥面,摸着熟悉的桥栏,有些感觉已开始淡忘,就像这见证了悲欢离合的石桥,只剩下回忆。

不知不觉走到桥头,不期然与一个柔软的身体相撞,只听见哽咽一声,我还没回过神来,肩头猛地一沉,一个温软的身体倒在我怀里,是她,我的雪儿,她抬起头,泪眼婆娑,你是不是要走了?干吗这么多天也不来找我。我不敢看她的脸,心很痛,只把目光投向静静流动的河水。她从我沉默的眼神中找到了答案。慢慢地松开手,脱出我的怀抱,脸上又恢复了一丝温暖的笑容,“我以为再见不到你,还是……,”我的脸痛苦的抽搐了一下.“我每晚都在这等你,从第一次你来,我就注意你回家的路线。你喜欢墙角那个位置,那台机子你未来前我一直不开机,特意留给你。”我的眼泪不可抑制地流了出来。她朝我伸出手,说:“离别了,握握手吧!我会永远记住你,还有我们那些美好的回忆。”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握紧了她的小手,她又温暖的笑了,让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她,我的眼泪又快要下来了,她的微笑也闪烁了一下,我们同时松开了五指紧扣的手,不让对方看到眼中的悲痛,没有说一句再见,各自走开了。那时风无声的吹,泪无止地流,夜静悄悄。

我回来了。我的心却留在了那儿,留给了我的雪儿。那里有我的思念我的爱,却再也找不回来了,永远。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7-09-12
爱情的滋味



爱情的滋味,他品出了酸、甜、苦、辣


阿威在大学即将毕业时认识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叫小梅,恰如一夜春风来,阿威心花怒放,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有人告诉他:”现在都什么时代了,直接问,不成拉倒。“不过考虑来考虑去,阿威还是决定用自己的方式,一种很古典浪漫的方式,首先就是需要解决一下资金问题,因为要买花,待东凑西凑凑够了钱后找到一家批发鲜花的商店,用尽九牛二虎之力总算讲到了八折,买了111只玫瑰,本来想买999只,不过一考虑那需要好几个人抬着,于是作罢,阿威带着111朵玫瑰组成的花束,到了小梅的宿舍楼下:用借来的手机潇洒地拨打了小梅的寝室电话:“喂,你好,小梅在吗?什么?出去了,他家里人来了,今天回不来了?好了,谢谢。”


回寝室时碰到了不少认识的,“哎,哥们,谁送的,这么漂亮一大束,好幸福。”“那当然了,我还真不想要,谁知道人家硬塞给我,我只好先收下了,谁想要谁拿去,现在的女孩,怎么这么想不开呢,我觉得自己很一般啊,没想到,唉,人活着容易吗?”带着羡慕目光的人刚走不远眼神马上变成鄙夷之色“哼,还吹呢,不知又瞄上了谁?”


回寝室却受到了莫大的同情,还没等说明原因呢,老大过来拍了拍肩膀:“兄弟,都‘无妻徒刑20年’了,也不差这两年了。”老二也上来了:“没关系,女人,就像件衣服,也别上火,该来的自然会来的。”老三也上来安慰:“来,兄弟,出去喝点吧,这样能好受些。”阿威眼睛有些湿润了“干吗啊这是,她今天有事儿,不在。”老四语重心长地说:“六弟,我明白,不要太放在心上了,就当她不在,这事儿没发生过得了。”阿威有些啼笑皆非,老五上来了递了只烟,“来抽根儿吧,让你的郁闷随着你的呼吸发泄出去。”不明就里的老七和老八上来了“怎么了怎么了?”老大挥手示意他们别问了。呜呼,阿威这下可赔大了,还没被拒绝呢,现在就弄得这样了。不行,这事儿还得继续。于是洗漱之后回到床上梦会周公去了。


第二天一早,阿威起得特别早,寝室人惊讶“原来爱情的挫折可以使一个人变化这么大,不过还是不够大,人家白发魔女为情所困一瞬间就白了头发。”阿威拿起昨天的玫瑰花就出去了,玫瑰一晚上还是鲜艳如斯,“呵呵,保质期蛮长的。”阿威如是想。走到了小梅的楼下,他大声喊着:“小梅!小梅……”“哗”,一盆水泼了下来,浇了个透心凉,“哪来的流氓,喊我做什么?”阿威抬头一看,哇,整个一张飞,“我喊小梅,你往我身上泼水做什么?”话音刚落,阿威立刻看到一张充满歉意的脸,“对不起,我以为是我男朋友喊我呢,这两天吵架了,我叫小蕊,抱歉听错了。“算了,算了”,阿威挥挥手。


小梅寝室的窗口伸出了个脑袋,似乎刚睁开睡意惺忪的双眼,“什么事儿啊,小梅昨晚出去还没回来呢,今天她直接去上课。”呜呼,可怜的阿威不仅当了落汤鸡,还没见到小梅,回到寝室又被一阵安慰,“唉,老六啊,昨天不是劝你劝得好好的嘛,男子汉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你这是何苦啊,既然她不珍惜,你又何必苦苦相逼呢?看你这次,又成了落汤鸡,下次不得成了火凤凰啊。”阿威知道解释了也没用,哥几个就这样。


上课时,阿威发现许多同学私下里嘀咕,仔细听,好像是说他的,都是关于阿威被女孩子痛掘的不同版本,有的还煞有介事地说在远处看到阿威被一个女孩扇了一耳光,玫瑰散落了一地,然后一阵唏嘘,有的是嘲笑,有的是同情,还有的幸灾乐祸,呜呼,这下臭大了,舆论真害人啊。不过毕竟还有希望,阿威仍然不会放弃。


总算又到了晚上,早晨被水淋了的玫瑰却依然娇艳,这次阿威可打听到了小梅在寝室呢,为了确定些,阿威又拨打了小梅寝室的电话,不过一直没有拨通,于是阿威就等,等了好久终于拨通了,“喂,小梅在吗?”“什么”?“刚才接完电话后出去了,好的”。“见鬼,早知道刚才去楼下等着好了。”


阿威这次算是豁出去了,提着玫瑰在小梅的宿舍楼下等着,确切的说是在宿舍楼下的树后等着,毕竟人言可畏啊,阿威想起了《等待戈多》那部意味深远的舞台剧,时间过得很慢,对于热恋的人来说,时间总是过的很快,但是对现在的阿威来说是那么的漫长与难耐。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远远的,小梅的身影向这边走来了,阿威刚想冲上去,不过他却一下子僵住了,如同在寒冬里给人从头向下泼了一桶冰冷的水,一直凉到心底,寒意渗透全身,原来,小梅的身边竟然有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孩。


阿威想离去,因为心已死,人已呆,大脑已木,他躲在树后,就等着一会儿没人时再偷偷溜回寝室,不过峰回路转,远远的朦胧中似乎听到小梅说:“哥,不用送了,你回去吧,给爸妈带个好,告诉他们我这儿一切都好。”


天哪,原来如此,阿威如同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他又振作了起来,拿起玫瑰,让玫瑰遮住自己的脸,就在小梅刚要迈进寝室的时候叫住了她,“小梅,等一下。”小梅走了过来,惊喜地说:“我就等着这一天的到来呢,我愿意接受你的感情,阿威。”“啊,阿威???”阿威躲闪着,小梅一把抓过了玫瑰……



与天使擦肩而过



天使帮了他很多的忙,而在他醒悟到再也离不开她时,老天却和他开了个玩笑オ


独自踯躅在清冷的小巷里,看着夕阳下孤独的身影,欧阳突然伤感,不明白自己究竟在想些什么,要做些什么,似乎一切都在反转、背离,心中涌动着莫名的郁闷。


咖啡馆的灯光暗淡,散发着苦涩的香味。闻起来味道不错,可喝下去才知最后的苦涩仍在喉头梗着。欧阳不想回味这一年来的情景,却也无力去排遣它。


欧阳很想刷新一下自己的记忆,至少是在此刻。但他却不得不感叹在这个信息时代,人脑却无法复制电脑这一功能,往事似乎偏偏像放电影一般一幕幕地重现。


“欧阳,又有什么麻烦了吗?”


每当刚进公司的欧阳听到这句暖心的话,总是心存感激。


在这家大公司里,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交流很大程度上都通过网络,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让每个人都心存戒心,没有几个好心人愿意手把手地将自己苦心积累的生存之道白白地传授给你,要想在这跨国公司里生存下去,这对在大学里潜心攻读的欧阳来说无疑是个难题,几次三番地差错,让他几乎怀疑自己是否将会被炒鱿鱼。但欧阳很走运,某一天,当欧阳在公司的网上看见ANGEL这个名字,便毫不犹豫地点按了下去,当时他想,也许只有天使才能帮我。


“你好!”


“欧阳?你是新来的吗?有什么事?”


“我想请教一下,行吗?”


“可以,说吧”


…………


欧阳的确遇到了天使,ANGEL给了他无私的帮助,欧阳就像拥有了一盏阿拉丁神灯,ANGEL也总是及时地在网上出现,为他理清思路。当欧阳在主管赞赏的目光中重拾自信时,他明白,他迈出了漂亮的一步,他迫不及待地想告诉ANGEL,也必须见见这位未曾谋面的可爱女孩。如此善良的女孩一定是美丽的,他这么想。


“ANGEL,我想我必须得谢谢你,今晚我想请你吃饭。”


“……”


“不要推辞,好吗?”


“………不行,今晚我没空”


“好吧!那你一定得答应我”


“……嗯”


欧阳并没有感觉到ANGEL的犹豫,毕竟此刻的他仍是兴奋的。在酒吧里,他沉醉了,恍惚中他似乎看见ANGEL的身影,白色的裙裾随着轻风在他脸颊拂过,银质的脚链带在雪白的赤足上,发出叮当作响的声音,秀发随风飘舞,遮住了那张欧阳在梦中刻画了多次的脸,他固执地相信ANGEL的外表将和她的内心一样美丽。在此后的日子里,欧阳很快地适应了工作环境,业绩也蒸蒸日上,在上司的赞赏与提携下,欧阳意气风发,终于升任主管,在随之而来的同事们羡慕的眼光中,欧阳感到骄傲。然而,他却再也在网上找不到ANGEL这个名字了,出于高级主管的矜持,欧阳无法向周围的人打听ANGEL,这一切似乎真像一场梦,他成功了,天使也被上帝收回了。欧阳疯狂地想念ANGEL,他明白自己是爱上她了,于是他选择沉醉,他无数次在半梦半醒之间寻找那个身影,也无数次想拂开秀发,可终究是徒然。


一个美丽而忧伤的结打在心中,却无法解,在每天的沉醉与放纵中,欧阳颓废了。工作的差错,同事们的窃窃私语,上司疑惑的表情让欧阳有种从高处坠落的感觉,他重又陷入困境。然而天使总是在他失意的时候出现,她似乎并未走,而是在默默地关注着他。


“你怎么了?”


欧阳的眼前一亮,他激动地想哭。


“我不好,我想见你,否则我永远都不会好。”“也许并非如你所想的那样。”


“不,我想要一个真实的你。”


“……好吧!等你下个月的项目拿下后,我和你见面。”


欧阳又恢复了最佳状态,并且顺利地拿下了那个项目,在与ANGEL约定日子后,欧阳再一次沉醉了,在醉梦中想象着天使之约,欧阳的兴奋无以复加。


在约会的那天,欧阳特意修饰了一番,虽然这并不是他的初恋,但积蓄半年的情思急需释放,在今天的约会,他将要告诉ANGEL他爱她。


欧阳来到了飘然咖啡馆,是ANGEL选的,他相信人如其名,天使将悠然而至,来到他的面前。欧阳推开了门,他有些紧张,血液在胸中沸腾,然而,他似乎受到了一击,是坐在约定位子上的那个女孩吗?他的血液凝固了,热情被浇灭了,眼前的女孩无论如何也不是自己夜夜梦回的样子,那细小的眼睛甚至让他厌恶。他别过头去,努力装作没有看见,却又用余光看了一眼,那女孩竟然也着白衣,脚踝上竟然也有一条银链,天哪!真是天大的讽刺。难道这就是天使?欧阳逃也似地离开了,出了一身冷汗。


以后,欧阳再也没有与ANGEL联系,而ANGEL也知趣地再也没有出现过,但他明白他仍然感激ANGEL,只是无法与想象中的天使联系,只有在梦中,天使才是完美的。欧阳的公司很适时地将欧阳调往国外的总部进修半年,他带着空落落的心情走了,在新的环境中,欧阳又遇到了新的麻烦,这次比在国内更棘手,也更难以沟通,欧阳无所适从,他又想起了ANGEL,心中有种潮湿的感觉,他突然顿悟,他觉得自己仍然爱她,并且不在乎别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当时的一念之差而懊悔不已,他觉得自己可笑而卑鄙,思念的闸门一经打开,便如潮水般无法遏止,他不停地寻找与ANGEL的联系方式。但愿不要伤害到她,欧阳在心中默默祈祷。


在即将回国的那几天,ANGEL终于有了消息,但对欧阳来说,这将是一辈子的痛。


ANGEL说:“曾经天使也向往爱情,但是翅膀断了,她已经成为凡人,并且已为人妻。”


“再也没有机会了,天使只有一个”,欧阳呢喃着,越发地痛恨自己……



听,犯错的勇气在哭



他们等了很久,只因缺乏勇气,在失去的时候,才备觉珍惜


有些话是说给别人听的


有些话是说给自己听的


而有些话也只能在静悄悄地夜里


静悄悄地说给自己听


有些人以为一生都不会忘的,但是有一天雪儿醒来却发现自己一下子想不起这个名字了,这个曾经让自己哭过笑过的人就这样离自己的生活远去了。她的眼泪悄然而下。


三年的大学生活对于雪儿来说,是一个漫长的等待。两年前的四月一号——愚人节也许是上天对于雪儿开的一个最大的玩笑,雪儿的大学生活由此改写。如果不是那一天的一个误打的电话,也许就不会认识丹枫了。


パ┒常常想是否冥冥之中真的会是命运注定,虽然她不信命,但是有些事的发生让她无从抗拒。认识丹枫只是个偶然,但是此后两个人却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丹枫长得不是很帅但是很健谈,雪儿在不知不觉中被他吸引了。于是每天晚上习惯了等他的电话。习惯了每天睡觉前的那一声晚安。雪儿从来不曾细想过为什么和丹枫在一起会有这么多的话,在他的面前,雪儿就像小孩子一样在宠她的人面前撒娇任性。


时间一天天的过。可是雪儿从来没正视过自己的感情,单纯的她一直当丹枫是朋友,直到有一天晚上因为下过雨,雪儿不小心差一点跌倒,丹枫牵了她的手,那是认识这么久以来和丹枫最亲密的接触了,雪儿的手像一阵电流通过发麻了,第一次被男生这样牵手,雪儿终于明白什么是悸动的感觉了。


那个晚上雪儿失眠了。


那一晚上丹枫也久久不能入睡。他终于正视自己的感情了。和雪儿认识只是一种偶然,第一次在电话中听到雪儿的声音,那是一种很异样的感觉,虽然没见过面,但是通过电话线还是让丹枫感觉到电话那端的雪儿是一个可爱的小女生。认识雪儿之后,丹枫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了点变化,以前尘封的心正慢慢的打开。丹枫总是有意无意的在雪儿经常出现的地方出现。他喜欢雪儿看到他时那惊讶的表情,真是一个单纯的女孩子,丹枫笑了,第一次牵她的手,丹枫感觉到她的颤动,感觉到了他的紧张,于是他还是放开了她的手,对于这样一个女孩子,他真的不忍心去伤害她呀。可是自己快要毕业了,未来自己尚不能把握,又怎能对雪儿负责呢?可是自己还是被雪儿吸引了。


雪儿突然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丹枫了,她下意识地在逃避,但是对丹枫的思念却让她度日如年,接近期末考试了,两个人一直忙得考试也不怎么见面。雪儿回家前的前一天晚上给丹枫打了一个电话,挂下电话她哭了。她还是没有勇气说出心里的话。但是雪儿没想到自己错过了这一次却是错过了永远。


丹枫也觉得雪儿不像以前那样爱笑了,他也知道雪儿在躲避,其实自己又何尝不是呢。那个晚上接到电话,


是雪儿打的。雪儿在电话中笑着说明天要回家了,丹枫就明天早上自己还要考试。等考完试再去送她,雪儿说不用了,家里有人来接她,丹枫说那你自己保重,暑假过得开心点。


挂下电话的丹枫才意识到雪儿今天晚上的不同寻常。以前的雪儿在电话中很爱说笑的,可是今天却没什么话。


回到家的雪儿一直在等丹枫的短信,可是没有。雪儿不是主动的人,她也曾想过发条短信给丹枫,可是到最后的关头又是放弃了,直到有一天终于鼓足勇气发了一条,却没见丹枫的回复,后来打他手机才知道丹枫的手机关机了。想要冷静一下的雪儿也关了手机,。因为她怕自己忍不住又想丹枫。


刚开始工作的丹枫有太多烦心的事,有时候想到去联系雪儿,但是总是因为忙就忘了。他想等过几天稳定下来再好好和雪儿聊聊。可是机会不等人,丹枫的手机被偷了。丹枫打雪儿的手机。手机也是关机的。这时的丹枫才意识到自己竟然除了雪儿的寝室电话,雪儿的手机号码以外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好像也从来没有和雪儿说自己家的电话,。那时总是以为有手机在就不会失去联络的,可是现在却真的把雪儿弄丢了。


重新开学的雪儿寝室调整,换了寝室也换了手机号码。


她不想知道丹枫为什么不联系她,虽然丹枫在他的心里还是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可是丹枫没找他,就说明他已经把她忘掉了。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说明什么呀,也许他只是当自己是朋友吧。


等丹枫想到雪儿开学时,打她原来的寝室电话才知道她们换寝室了,也许是天意吧,也许是雪儿不想再见他了,不然也不会换手机号了。只是偶尔丹枫也会想起雪儿,想起这个傻女孩。


雪儿以为自己这辈子不会再看到丹枫了,但是一年之后竟然看到了丹枫,还有丹枫的女朋友。那一刻雪儿有种快晕的感觉。那天晚上两人在一起聊了很久。丹枫说他的手机被偷了,后来买了手机后打雪儿的手机又关机了。他以为是雪儿不想理他了,丹枫也想到来学校找雪儿,可是——雪儿哭了,为什么上天要这样捉弄人呀,丹枫说雪儿你别哭。看到你哭我也不好受的。其实我知道你喜欢我,我那时对你也是——不然我们也不可能老是这么巧的总会在路上遇到的。可是丹枫说那时自己想的太多了,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呆在这个城市,他不确定能不能给雪儿幸福,


丹枫用力的抱住了雪儿。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雪儿的眼泪又掉下来了。就当是最后的回忆吧。明天我们将从此不再见面了,丹枫说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学校吧,雪儿摇头说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回去的。雪儿对自己说不要回头看丹枫,但是——直到快转弯的时候回头看,丹枫依然站在原处。


再见了,丹枫。从今以后我们不会再见了。雪儿不知道怎么回寝室的。只是整个人都像垮掉了一样。


看到雪儿孤单的身影渐渐远去,丹枫知道,雪儿是不会再见他了,他们之间最起码的友谊也要失去,也许留下的只能是回忆了。真的希望有个人好好爱雪儿,而这个人决不会再是自己。假如当初自己主动一些,假如自己当初勇敢一些,假如雪儿……


想到这里,丹枫的心一阵阵的痛。



网恋不解风情



网上的男人信誓旦旦,而生活中却是不一样的……


这是周末的傍晚。偌大的写字楼里人走得寥寥无几。我守在计算机面前通过因特网与一个素未谋面的网友在聊天室里神侃。


我女扮男装,冒充自己是一个“英俊小生”,对方自称是个美丽可人的小姐,网上芳名为“小龙女”。以己之心度“她”人之心,我当然不能相信“她”的话。


可我害怕寂寞。我早习惯了每个周末和阿雄厮守在一起,我怎么也不能接受他又有了别的女人这个事实。


我们原计划今年五·一结婚,可计划赶不上变化快,就在我为结婚忙着布置新家准备婚纱忙得冲昏了头的时候,我居然发现阿雄除了我还有别的女人。这个发现就像一个定时炸弹湔了我们宁静平和的两人世界。尽管阿雄在挨了我一记耳光过后说他其实是爱我的,那个女人只不过是主动投怀送抱逢场作戏,一夜风流过后各奔东西的情人而已,可我还是不能接受这个现实。?


虽然几乎没有一个男人会拒绝这样的艳遇,但我却希望阿雄能够做到与众不同。否则在这个流行美女傍大款的年代,我干吗要情深意切地爱上一个物质上清贫的人。


我和阿雄的分手是我一再坚持的。通常男人的花心都是女人的宽容惯出来的,我可不能一错再错。阿雄后悔莫及,他没有料到我这回是动了真格的。以往,我们分分合合闹过多次,但每回都超不过一周的时间就又以喜剧收场。这次,我们足足有三个月的时间不曾见面。


没有爱情的日子,所以我寂寞。寂寞了就想找个人随便聊聊,打发一个无人相伴的周末,反正有人陪着自己说话总比一个人胡思乱想要好。哪怕是胡说八道,哪怕聊天的对象是个陌生人更好。特别是在网上,大家相互又不见面,可以无所顾虑地说自己的心里话,反正谁也不知道对方是谁。不负责任的事谁都想做,只要能让自己快乐,难怪有预言家预言下个世纪将是一个数字化的网络时代。


我在网上与“小龙女”探讨爱情。话题是由“她”引出来的。


她说:“你相信爱情吗?我说我不相信爱情因为我失恋了”。我问她,如果你的男朋友在爱你的前提下欺骗了你,你会原谅他吗?


“小龙女”颇有哲理地说:“如果你爱你的男朋友,就应该再给他一次机会让他悔改,因为没有人是不犯错的,知错必改就成。”末了,“她”又补充一了句“你再给他一次机会,其实也是给自己一次寻找幸福的机会。”


我坐在计算机面前思考着小龙女的话。越想越觉得“她”言之有理。这么一想,也就更验证了我猜测“她”是一个男人的可能性。也许“她”也感觉到我是个女人。我匆匆地退出INTERNET聊天室。我在想,是不是该主动地给阿雄打个电话?


办公桌上的电话铃突然响了,刺耳的铃声惊醒了正在沉思苦想的我。我拿起电话,是我的好朋友小雪。她说她正在楼下的车里等我,只有她知道我现在处于情绪低谷期,所以有事没事都来找我陪她疯玩。她是一个典型的享乐主义者,懂得怎样让自己身心快乐。


我下楼发现小雪又换了一辆新车,不知道又是哪个出手大方的男人送的。小雪从不拒绝那些打她主意的男人送给她的礼物,她的理由是不收白不收,等到花容失色青春不再的时候想收都没人给送。这是她的人生哲学。


小雪也经历过一次失恋。那是五年前,她20岁那年被一个有妇之夫给欺骗了。小雪为他怀孕之后才发现这个骗局,她伤心至极切腕自杀差点酿成大错,好在被抢救过来。经历了这一场生死恋后,小雪吸取教训重新做人。只是她再也不相信爱情,她后来频繁地更换男朋友。她说被一个男人欺骗一次,但教会了她去欺骗无数个坏人。


小雪为我打开车门,我懒洋洋地坐在她旁边的副座上一言不发。小雪拍拍我的脸,说:“瞧你,不过是被一个男人给



落花有意



他痴迷着,暗恋着这个女孩,而女孩从来就不给他机会……オ


难得有闲情来沉思。


我的多想似乎总是离不开一个女孩。她是已在我的世界消失的初恋情人,记忆中的她穿着一身蓝布衣裳,扎个马尾,一双丹凤眼,鼻旁有颗小小的痣。曾经她对我一笑,竟使我神情恍惚,好不容易把视线移向一朵花,却发现原来开得正艳的花已经黯淡得不像花了。


我喜欢她,我爱她,她是我的一个誓言,令我值得为她坚守等候。她就像一幅画、一幅雕塑,征服了我的心。


想她的时候,总爱拨动旧时的心弦。她很平凡,极普通的容貌,可是她的那种风情使我震撼和痴迷。我没拉过她的手,没和她走过一条长长的街,没有听她说她的故事,在她过生日的时候也没有对她说句生日快乐。我们算不上恋人,因为我们没有经过那种恋爱的程序。在她眼中,我只是个朋友,普通朋友;而在我眼中,她却是情人,初恋情人。我和她没有勇气、没有机会去做哪怕是第一步,因为她的胆小、单纯和倔强,我无法触摸现实中的她,只是欣赏她的背影。




有人说这是精神恋爱。不对,这不是恋爱,这是我的单恋,一种以受伤为代价的单恋。


我暗恋着她,单恋着她,眷恋着她,迷恋着她。我竭力旁敲侧击地暗示我的感情,她知道,但始终装做不知,让我阵阵伤痛。


那一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对她说,“我爱你,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吗?”她在电话那头笑了一声,沉默了半分钟后,她说,“我都跟你不熟悉呢。”我说,“我们可以慢慢来相熟相知的,可以慢慢培养感情的。”她又一笑说,“以后再说好吗?”在未知的等候里,我沉浸在幻想的幸福之中。一周后我打电话给她,她说以后不要再打电话给她了,我背上一凉,问为什么,她冷冷地说看到我好烦。而后就在我的沉默中挂了。那一瞬间,我的心碎成四瓣。




半年之后我仍然没忘记她。她是个烙印,抹不去的。在高考的压力中,我淡化了她的印象,然而在对进入大学之后,不可避免地又联系上她。她就像是忘记了一切过去的事,仍跟我在网上交往。虽然每一次和她聊天都不过是三言两语,却叫我未成灰的心火重燃。于是依旧因为她而高兴或愁闷或伤感。




不见她的面,只听声音,竟然不知不觉地依恋上了她的声音。在孤独寂寞的时候,听与跟她的声音相似的田震的歌,就有一种安慰。从来都喜欢听张信哲的情歌,他的声音和歌曲的搭配让我曾受伤的心麻醉,以至于上了瘾,却不在乎,只为听他的歌能找回一些过去的痕迹,能让我有些感动。


什么情感都只为她而生,我从不动心于任何女子,就跟我对她的誓言:爱,就是一个字,我只对她说这一次,以后不会再对任何女子说。说“爱你”于我是种奢侈的仿佛得做巨大牺牲的行动,一旦说出第一次,便如处子成为真正的成人,宁愿后悔也不再轻言,因为我害怕我的心是在说谎。我一直是近乎顽固地执著守候,明知她不爱自己,却始终不甘心承认那是真的。


三八节那一天,她说她失恋了。我安慰她,我是多么想分担她的痛苦,同时我又是多么兴奋,我想我终于等到机会了,等候她有四年了,今天终于将要等到她了。之后的几天我都心情愉悦,做什么事情都有精神。我把一朵百合花的两片花瓣和一封炽热的表达我的爱恋的信一同寄给她,这朵百合花是我的生日那天,我自己买的,我把它送给了自己,并夹进书页中风干。它象征着纯洁与尊重,她又是喜欢百合的,我把这朵花的六片花瓣中的两片送给她,希望他能够好好保存它,也希望她能够开心。四天后,她说她不能够回信给我。我早已预料到会有这样的结果的,但是仍不失冷静地听她说下去。她又说,她不能够接受我,她和我只能做朋友。那一刻,我失去了冷静,终于对她说,你走吧!以后再也不管你了。她说了句“谢谢”之后,就绝情飘然远去,连诀别的话也没有一句。


那天晚上我呆坐在床上,先是平静,继而不自然,随后失落,终于润湿眼底。


近来老是下雨,很压抑,在空虚与麻木中找个时间凝思,不知不觉就想起了她。


想她,又想起了她,还是忘不了她,也许永远忘不了她。


最真的心,最难的情,我多想好好地珍惜,然而终究不能。


这时,我想起了那句诗: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 此贴被清风明月001在2007-09-12 23:45重新编 ]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7-09-12
缘由心生



一切让缘来决定吧


一直相信,两个人的相遇,一定带着某种必然性。缘由心生,心诚则灵。


也许,南方的丝雨太惆怅了,紫荆花在雨中飘落的轨迹,化成落花点点,总让我忍不住伤感。我本来就是来寻找雨的精灵,还有什么可以抱怨的呢。在漫天花雨中掬起一池清水,几瓣花瓣飘落其中,总会令我无端的欢喜。有时候,也一个人在雨中漫步,看雨飘飘洒洒地落在伞上地上,我就在雨里静默着,寻觅着千年以来的点点滴滴。但是,很少遇见你,就是遇上了,也只是匆匆而过罢了。有时候,也会一个人跑到教室里静静的发呆。在校园,最喜欢做的事莫过于在黄昏时坐在椰林的某一个角落,看蓝天白云,听清风徐吟。风吹过叶梢的声音,仿佛在跟自己诉说,诉说着远古的梵音。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笑对人生,是最好的选择。


我喜欢用自己的影子演绎自己的故事。但是,我从没想到,有一天我会成为别人故事中的主角。在这个争演主角的年代,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我宿舍今天晚上包饺子,很多的,你要不要……


远处仿佛还幽幽的传来这句话。尘封的记忆再一次却上了心头:那夜的月明星稀啊,还带着淡淡的哀愁,因为,你好像不是很开心……


我一直认为,你是一个很倔强的人。有时候,倔强得不可理喻。但是,我本来就不会处理各种各样的关系,总是跟人保持着距离。每次见到,都只是报以淡淡的微笑。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也学会了处理人际关系了,也包括和你。喜欢读你的文章,感受那种细腻,忧伤,又惆怅的感情,带着淡淡的忧郁,有种心情在河水中慢慢流过的感觉。我知道,我是读得懂你的,只是我不说而已。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我也不例外。我很少介入其他人的生活。但是,我喜欢关心我身边的人。因为,生命中我错过得太多了,不想再后悔。我希望,我经历过的一切不要再降临在其他人身上。自从那件事后,我学会了珍惜,也学会了关怀和坚强。但是每回半夜梦醒,我总会泪湿枕巾。梦中模糊的影子,还在心里徘徊。思念一个人的感觉,竟如此的强烈。


同样,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追逐的影子。你不例外,我也是。也许,前世的我是江南烟雨小弄中的一个普通女子,在迷蒙的细雨中失了魂。所以今生要在雨中苦苦寻觅,寻觅自己丢失的灵魂。


偶然,看到你的文章,里面竟然有我,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那时秋也在一旁。你叫我能说什么呢?我总觉得,我们是同一类人,站在对面,有时候觉得对着的好像是一面镜子。镜子里的人,亦真亦幻,仿佛从不存在于世间。所以,我喜欢读你的文章,它细腻得让人惆怅。或许,你说得对,彼此都是寻梦人,寻梦着自己心中的倒影。什么时候,我们的历程才会结束呢?我不知道。我与你的相遇,是冥冥中的定数?还是随风掠过的偶然?我也不知道。但是,在你的身上,我有时候会发现亲人的感觉。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戏,总会有曲终人散的那一刻。亲情,好像已经是很遥远的事了。我渴望亲情,也害怕亲情。家里的人,我知道他们都很爱我。但是,我却越来越怕去面对,面对一切。我会步母亲的后尘吗?我会是另一个在人生长河中随波逐流的女子吗?我不知道。也许,我会选择平庸,但是,我想活出自己的年华。也许,我会变成另一个周渔,去寻找着自己梦中的仙湖。“仙湖/陶醉的青瓷/在我手中/柔软得如同你的皮肤。”谁是我梦中的陈清呢?


今天,在图书馆见到你,我竟然有一种想逃的感觉。如果说世上还有人可以看透我的话,也许就是你了。我从没想到,人生中可以做知己的人竟然是你。我有很多好朋友,但是,好像没一个像你如此的清楚我。也许,你也不完全看透我,我也看不透自己。


我一直想问你,是什么冲动让你想写我,写一个曾经出现在自己身边的人。我从不写身边的人或事,我怕被别人看透,赤裸裸的解剖。但是你却让我有一种想动笔的冲动。也许,你的生日礼物真的可以拿到了。


现实的距离拉远了,心的距离却近了。


相遇本是偶然,离别也是必然的定数。几年后,天各一方了。那时,也许你早忘了那个曾经为你送饺子的人……


缘有心生。就让缘来决定吧!



逝去的恋情,你还好吗?



向逝去的恋人和恋情问好オ


一、


入夜,灯下,思绪如麻。


手中的笔千重,提起又落下,落下又提起,洁白的稿纸上依然一片空旷。窗外月光皎洁如雾,刚过中秋,月亮却已缺了一块。我心在这寂寞的夜空里涌起阵阵酸楚。


刚挂上电话,看着手机屏幕上来自遥远南国的号码久久不语。休病假的几个月来,我接到许多关切的问候电话,而这份来自遥远南国都市的问候让我无法心平如镜而起伏不定。不仅仅是出乎意料,更是为了一个叫婉仪的女孩,而我们也已八年未曾见面。


二、


八年前,也是这样一个清爽的秋天。我离开家去京城求学。凭着发表过几篇文章的资历,我荣幸的入选校报编辑,负责文学版面。婉仪是文学版的美术编辑。她的画总是和她的人一样让人赏心悦目。为了每期报纸能按时完成,我们常一起工作到深夜。而婉仪又和我的老乡梅在一个班一个宿舍,并很要好,所以很快我们就熟识了。


每赶完一期报纸,她都会要我请她去校园一角的小摊上吃2毛钱一碗的酸汤面。虽然很便宜,但每次吃完后看着对方汗流浃背的样子都会开心的大笑。那里留下了我们许多纯真的笑声。


渐渐我们在一起单独相处的日子多了。虽不在同一个班,但每次吃饭时,都会在饭堂一角相互等待对方到来,然后分头买好饭菜。一起吃完后,碗都是婉仪来洗。还经常在校园教学楼顶,相互谈心到深夜。每次我都会绕道送她到女生楼下,替她叫开早已锁上的大门,在传达室值班老师严厉的目光中相互一笑,各自跑开。


年少的我当时并不明白什么是爱情,更不曾想过去涉这条让许多人伤怀的河流。只是相互默默的关心着,惦念着。而梅常戏称我们是才子佳人,天生一对。


三、


那年冬天的一个晚上,我们来到教学楼顶。婉仪屈膝坐下,双手抱着双肩,左脸枕着双臂,望着漫天繁星对我说:“虽然我们常在一起,可我心里总感觉我们离得很远。”我站在不远处笑道:“你该不是听歌走火入魔了吧!”当时我们都很喜欢那首歌《最远的你是我最近的爱》。她却又甜甜一笑改口说:“我奶奶做的腊肉很好吃的,下次回家我给你带点。”这是她惟一一次在我面前提起她的亲人和家庭。


此后不久,入学的第一个寒假就要到来。为了期末考试,我通宵大战,好几天未见婉仪,总以为她和我一样在复习功课,没有太在意。


考试前一天晚上,很少找我的梅却找到我说:“明天要考试了,婉仪前几天回家,到现在还没回来。”我心里一惊,预感到有事要发生。立刻和梅想尽办法联系玲,都失望而归。那一夜,我彻夜未眠,恨不得飞到婉仪的家,秦岭深处的小山村。也就在那一夜,我才发现已经离不开她了。


第二天,我很早起床,很早来到饭堂门口,希望看到她熟悉的身影,可是没有。又跑到她们教室,梅望着我失望的神情安慰着:“别着急,她一定会回来的。”整整一天,我都恍恍惚惚,不知道自己在试卷上写下了什么。


直到傍晚,宿舍传呼器里传来婉仪很柔弱的声音。我飞奔下楼,在操场上找到她,委屈十足地朝她喊到:“你不知道今天考试吗?你知道我多为你担心。”婉仪低头不做声,许久才抬起头,很吃力地笑笑说:“我知道你会担心的,所以刚到就来找你。我没事的,你一定要好好考试,记住了。”说着递过来一包东西:“给你带的腊肉,尝尝吧。”我这才发现她双眼通红,以为坐火车累的,就让她早点回去休息。并安慰她说,我会去找教务处熟悉的老师说情,替她安排新学期开学后的补考。


以后的几天,我考的非常顺利。在舍友们的羡慕中,婉仪每天都陪在我身边。放假了,婉仪送我去车站。临别,一路无语的婉仪说:“下学期会见到你吗?”我笑道:“怕我一去不回头啊,我还没领毕业证,我们也刚开始呀!”说着又做着鬼脸。她笑了,笑的很勉强,美丽的眼睛里布满哀怨,举起拳头想打我,却只是停在空中,直到我上车离去都没有落在我的身上。


四、


整个寒假,我一想到婉仪,心头就不时掠过一种莫名的担忧。开学后,不顾父母的催促,我在报道的最后一天下午才回到学校,想刚到就能见到她。


可我失望了。


梅交给我婉仪放寒假临走时留下的一封信,她没有考试,而是办了退学手续,为了不影响我,一直闭口不提。临走前,她在教学楼顶哭了一夜,走时拿走了我留在编辑部惟一的一张单身照片。


推开编辑部的门,在我们都很熟悉的桌边坐下,却不敢撕开信。我害怕无法接受的现实,不敢去想的事情发生,害怕以后再见不到她,可一切还是发生了。婉仪在信中说:“……那晚你在楼顶说我是听那首歌着迷了,可我觉得它就是为我所写,为我所唱。在你上车离去后,我哭了,因为我们以后可能不会再见了。我不会忘记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不会忘记我在你写的文章旁配的插画,不会忘记那一碗碗的酸汤面,虽然很便宜,可是让我心里很温暖,也很感动。我却不能不离开,照顾好自己,不要让我担心,也不要问为什么……”


我终于明白,在婉仪通红的双眼,哀怨的目光,勉强的微笑背后掩盖着极大的忧伤,她是多么想告诉我,而我竟粗心的没有觉察,她内心深处是多么脆弱,却又是多么坚强。我骂自己是混蛋,连她的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真希望分别时她举起的拳头能狠狠地打在我身上,她强忍的泪水能流下来,或许我会清醒。


开学后,考试成绩公布了,我拿到了最高奖学金。而此后整整一个学期,我都无法振作精神,每次板报也是草草了事。长我半岁的梅以姐姐的身份时时关心着我,我也想尽力找到婉仪忧伤的原因,却找不到答案。


转眼暑假又到了,我收到一封来自南国的信,信封上是我很熟悉的笔迹,是婉仪的,却没有详细的寄信地址。里面是一张婉仪亲手做的塑封卡片:一张白纸中央剪成的心形图案上,两片叶茎相连的红色枫叶,旁边有一行字“悄悄地告诉你,我很想你。”捏着信泪水顺颊而下。独自一遍又一遍听着那首《最远的你是我最近的爱》,失声哭泣……


婉仪终于来电话了,她一句句地询问着我的境况,一句句地安慰我,鼓励我。听着她涓涓溪流般温柔的声音,我一直沉默着。直到挂上电话,我才发现在长达30分钟的通话里,我竟没有询问一下她的生活,竟然忘了问一句:“你还好吗?”


事过境迁,转眼,我们已八年未曾相见。在为自己生活的奔波中,我们在一点点地改变着自己身上的某些东西。有些事情已经被忘记或正在被遗忘。而我们也都已经走过了那个年少痴狂的年代,在相互深深的祝福中,我希望婉仪现在过的比我好。让我们都来珍藏那个纯真年代留下的美好回忆,永不开启,即使偶尔不经意间翻动一下,就像我今晚突然接到婉仪的电话一样,会发现竟如此凄美和感动。


让我也轻声问一句:“你还好吗?”



错过的过错



他和她的初恋在一场误会中被错过,这种情况该追究谁的过错


雅子是我前不久在一个聚会上偶然认识的朋友。用她的话说参加这个活动最大的受益是结识了对方。我也有相同的感觉。


雅子是一个漂亮的河南姑娘,刚来北京不久,个头长得高挑。如果美女可以分类的话,一类是属于只有漂亮脸蛋型的美女,另一类是既有姣好的容颜又有良好的气质型的美女。那么,雅子应该属于后一种,也是我最欣赏的一种类型的女孩子。最难能可贵的是我们两个自我感觉都非常良好的女孩子能够做到相互欣赏对方,这就难怪我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


坦率地说,我喜欢和相貌长得漂亮又有内容的女孩子交往,因为这样的女孩子一般都自我感觉很好不会轻易妒忌别人。如果能遇上一个长相漂亮又有内容的女孩子,那我一定要和她成为朋友。只是这种类型的朋友一般很难遇到。所以在茫茫的人海中能够遇见雅子,我很珍视像她这样的朋友。


整整一个晚上,我和雅子坐在麦当劳里谈论女孩子们在一起最感兴趣的话题——爱情。听一位男性朋友说如今男人们在一起最感兴趣的话题是——挣钱。


雅子向我讲起了她的初恋。是一段发生在北京的感情。那时她和那个男孩子都在北京同一所大学读书。她和他倾心地相爱。关于初恋最美好的回忆是放学后,一同哼唱着田震的《离别》。


我看见雅子说到这里眼睛有些泛红。不知远在北京的那个男孩能否体会到雅子这颗思念他的心。


那是五年前的事,雅子和男孩子因为一场误会引发了争吵,两个年轻人怄气,谁也不理会谁。这种僵局持续了有一个月之久。雅子一直希望男孩子能主动来找她和好。可一等再等,男孩那边都没有举动。无数个不眠的夜里,面对就在身边的电话,雅子有些忍耐不住,好几次想拿起电话主动向他问声好,但每次都是电话号码拨到最后一个数字就又放下。


这种局面拖了一段日子,很快就面临大学毕业,雅子和男孩再也没有见过面。


参加工作后,雅子认识了现在的男友,从此留在了北京,事隔三年后,雅子再度和初恋的男友重逢,男孩子已成长为男人,但仍是单身一人。岁月的变迁使得两个人都成熟了。当他们轻松地回忆曾有的过去,雅子说三年前与他闹矛盾的那段日子,她曾经无数次地想给他打电话求和,但碍于面子,所以电话一直没有打。男孩子也坦率地说,如果能够接到她打来的电话,所有伤害和心痛他都会原谅的,可是没有。


于是,两个人都在笑谈过去的同时,不禁又重新往原本美好的回忆上抹了淡淡的一缕新愁。


我和雅子走出麦当劳已是很冷的冬夜了,并排着走在北京的大马路上,我问她,假如当初你接通那人电话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形。雅子说也许她和那个男孩子早已拥有了一个共同的家。末了,她又感叹地说,可还是因为年轻错过了。


雅子说到这时显然还是后悔。接下来,我们都陷入了沉默。我在想,假如当初男孩子和女孩子都主动一些,给对方打一个问候的电话,珍惜生命中的一份情缘,那么所有的误解和矛盾不就化成乌有了吗?而后面所发生的一切变故也不会存在了。


因为年轻,我们常常错失了一些生命中最值得珍惜的东西,犯下一些不该犯的错误。然而当往事已成事实,再追忆年轻时候的旧事,是否会为自己犯下的错而追悔莫及?


错过的东西永远都变成了一种伤心的追忆,这份过错只有自己知道它带给自己的伤害会有多重。


有时候,错过也是一种过错。



为了忘却的记忆



曾经相恋,几度分手,还是有一点点依恋


偶然中,从一个间接的朋友那里得来了你单位的电话号码。3年了,整整3年,我把你锁在记忆深处,轻易不去触动。我以为我已经成功锁住了记忆,把你摒弃在我的生活之外,可是没有想到,3年的矜持,3年的沉默,竟是如此的脆弱与不堪一击。望着那一串长长的阿拉伯数字,我的心不停地颤动。几经迟疑,我终于拨动了电话。电话通了,传来的是一个陌生的声音,这让我失望之余又有一丝轻松。原来你已于去年调走了,没有你新单位的电话号码。我装作随意地问你是否结婚了,听筒那边一阵爽朗的大笑:“结婚?孩子都会跑了嘛!”


放下电话,一阵突如其来的软弱使我眩晕,酸楚中却又有卸去包袱般的轻松与解脱。


和你相识是在2000年的寒假。你告别了南方的校园,经过两天的颠簸后,与从北京返家的我踏上了同一列火车。那时你是毕业班的老前辈,我是才入学一个学期的新生。火车上一夜不眠的畅谈,让我们彼此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下车时心照不宣地留了地址。之后,你来我往,书信不断,默契越来越深,心越走越近。每周两封信是我们不成文的规定,也是我快乐的源泉。沉浸在幸福之中的我感到恋爱是如此的美丽。


有了牵挂的日子过得飞快,很快你就毕业了。为了离我离北京近一些,你去了河北,因此我们经常能有一些见面的机会。可是,离得近了,接触多了,以前没有想到的问题也暴露出来了。你自小生长在农村,淳朴、能吃苦,但也有一些生长在城市的我无法容忍的缺点。


我喜欢浪漫,喜欢你宠着我,哄着我,可你却认为我可笑得像个小孩子;我对你说我想要一只玩具猴,80元的售价的确不便宜,但你已经挣钱了,我的要求并不过分,可你却置之不理;再有那次我们出去玩,回来后你请我吃涮羊肉。我们玩得很开心,吃得也很好,结账后一出餐厅的门,你拉着我的手飞快地跑,原来是小姐少算了一串……诸如此类的生活习性是我所无法认同也无法容忍的。


我开始反思。我想我们可能真的不是同类,也许更适合你的应该是比我更勤劳朴素的姑娘,但我们在火车上相识相恋这是多么值得珍惜的缘分啊!可是接下来的一件事让我下定了决心,割舍掉这份难得的缘分。那是个周六,你来看我。寒冷的冬日,你凌晨6点就把我叫了出来,这本已令我不快,而你看到我新买的大衣流露出的责备,更增加了我的不满与反感。于是我当即做出分手的决定。你以为我是在开玩笑,根本不去听我在说些什么,只是摘下帽子露出一头黑如漆墨的头发,对我说,因为我取笑你白头发,你把头发染了。望着你深情的眼睛,我有一丝动摇。可是一想到将来,我又坚定起来。我蛮横无理地要求你从此不得再来北京,更不许再来北大找我!你拒绝了。在我的泪水中,你又违心地答应了我的要求。


没有你的日子寂寞了很多。我开始和同学出去疯玩,也认识了很多出身家庭生活条件都很优越的男孩子。但我总忍不住拿他们和你来比较,总觉得在他们身上多了一些浮华,少了你所特有的朴实和真诚!


一个心里空落落的女孩子,外表上和过去相比,更加沉默,也更加骄傲和不可接近了!临近毕业,你没有信守诺言赶来看我。我本以为经过了这么久,我已经把你从我心中摒弃出去了,可面对你的时候才发现,要淡漠一个曾经爱过的人是不可能的。


强忍着将要流出的泪水,我跑了,因为我发现自己连对你表示过多的关切的权利也不再拥有了。


毕业后,我先是回了家乡,几经周折又回到北京,漂泊中我们失去了联系。事隔多年,终于又得到了你的消息,即使不能亲眼看一下你的生活,但得知你已为人夫,已为人父的消息,还是令负疚的我心中有了一丝酸楚的欣慰——你又有了属于你的好姑娘,我相信她一定是一位非常好的姑娘,那么,阿威,让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让我将最好的祝愿送给你吧,属于我们的,无论悲喜,都已成为过去。


试着忘掉过去,以一种平和的心境去面对接下来的人生,让我们都为各自的人生更好地努力吧!




玫瑰飘香



青涩的暗恋给了他无限的憧憬,孰不知她的玫瑰也给了其他人……


上高中时,我同桌是个长发女孩儿,叫阿娇。


阿娇家门前屋后都种满了玫瑰。花开的季节,阿娇家便成为一个蜂飞蝶舞的世界。


每天上学,阿娇都要采摘些玫瑰到学校,分赠给班里的同学。那时,我们明净的教室总有暗香浮动,就像童话里的天堂。


一个夕阳将至的黄昏,我回到教室刚坐下来,便有丝丝缕缕的芬芳淡淡地萦绕着我,怪温馨的,这定是阿娇抽屉里的玫瑰在飘香,我想。阿娇正埋头写作业,长长的秀发遮住了她的脸。她似乎没有注意到我的出现。


我无聊地笑笑,便开始整理课本。拉开抽屉,一枝妩媚的黄玫瑰风情万种地展现在我眼前,“送你一颗玫瑰的心。阿娇”淡色花底的信笺上这么纤纤细细地写着。那一刻,我的脸热热的,慌忙关上抽屉,那慌乱而幸福的心跳不可抗拒地├戳恕*


原来,游游荡荡孤独如风的我的身边,还有一双澄澈的明眸在为我守望,还有一颗玲珑的素心在为我跳跃啊!


后来,我抽屉里每天都有一枝玫瑰,像美丽的火焰灿烂着我阴郁的心。在那些玫瑰的鼓励下,我终于慢慢地走出了孤独,向生命中第一个送花给我的女孩伸出了手,至今都记着那次相握,颤颤的、轻轻的,有甜美于心的感觉。


和阿娇在一起的日子,天从来都是这样的蓝,阳光也那么灿烂。


我幸福得像春天里翩翩的彩蝶。我和阿娇在黄昏的草坪读书,在雨后的湖畔畅谈前程。阿娇是个快乐而善良的女孩。在她的关爱下,我的成绩直线上升,身边的朋友也越来越多。


其实,在一个人的生命中,如果有一双温暖的手无怨地在你的心空中托举苍穹,有一颗真诚的心无悔地悲伤着你的悲伤,幸福着你的幸福,你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地活着?


转眼便是冰清雪舞的季节了,阿娇家里的玫瑰也繁华尽败成一地瘦瘦的宋词。但在我的抽屉里,依旧还有阿娇送的一小包冷冷香香的玫瑰花瓣。


这些玫瑰后面,定然隐藏着一颗初恋的心,和一片纯得透明美得炫目的爱。那时,青涩的我痴痴地想。


遗憾的是,最终我俩谁也没有开口说出那句美丽的话。


毕业后,我离开大连回到北京念书,就再也没有得到阿娇的消息了。


去年冬天,正在北京大学读三年级的我随父母去大连探亲。有一天我在一家商场邂逅了几位高中时的好友。


那夜,在音乐流淌的咖啡屋,我们闲闲散散地聊起了那些精致考究的闪亮往事,就说到了阿娇,还有她温馨的玫瑰。原来,他们和我一样,曾经都收到过阿娇的玫瑰,都有过一段与阿娇有关的至洁至纯刻骨铭心的美丽记忆。


我先是惘然,暗笑自己多情,竟把那些平淡如水的细节视为生命里的纯情经典。而后我又释然,深深地感谢起那份羞涩的好心情来。


只不知,远方的阿娇是否依然美丽,是否依然记得送我的那些玫瑰,以及那张小小的信笺。因为,她真诚的祝愿如今已成了灿烂的现实:我已真的拥有了一颗玫瑰的心,美丽永驻,温馨永驻。而且,我也像阳光里的玫瑰一样,用心尽己所能为身边的每一个人飘溢着爱的芬芳。


感谢玫瑰!感谢阿娇!感谢阿娇那玫瑰般真诚的心!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7-09-12
前方,风和日丽



花季少年迷失在人生的雨季里……


17岁的日子原本风和日丽,17岁的天空原本辽阔无际。曾几何时,一个女孩闯进了枫的成长岁月,无绪的内心默默地呼叫,他迷失了,迷失在人生的雨季。


风起的日子,是元旦的前几天。


枫要为元旦晚会献上自编的节目,可还缺一名扮演浪漫情人的女同学。同演的几个男生推荐玫,枫没多时间考虑便答应了。


一个傍晚,枫进行有了玫后的第一次排练。玫的热情和恰到好处的开朗让枫吃了一惊,枫这才想到,班里为啥经常有几个男生在玫的周围。


枫的心跳得很快,在他单调的生活里,飘来了一朵五彩的云。经过枫、玫等几个同学的努力,他们自创话剧《别再爱我》,轰动空前。从那以后,枫越加地注意玫。即使是班主任讲课枫也要朝玫那儿看十几次,每次都愣愣地,像久别的情人见面一样。下课了,枫很少去玩,因为玫在教室看书。当然,若有玫当观众,枫的篮球一出手便是3分。


漫长的寒假甚至变得有些可怕,面对父母的枫经常走神,爸爸笑着以为他在思考问题。精彩的电视节目和可口的食物并没有驱走枫心中难以名状的情j。枫只想着回学校,回到有玫存在的教室。


终于考试的成绩下来了。枫很惨,同学们都不明白,包括玫,只觉得枫忧郁的眼神后面还有些什么东西,只有枫心里清楚发生了什么。


一个飘着细雨的晚上,枫终于鼓足勇气写了一封短笺,他几乎像弹簧一样走到玫的桌边,把那个包着火一样的句子的纸团夹在了玫的一本书里。记忆中,玫当时的眼神很奇怪,话没来得及从她那洁白的牙齿后流出口,枫就已离开了。


出乎枫的意料,玫的“反应”很快,他邀他放学后到教学楼谈点事。就是在那个飘雨的夜晚,整个的晚自习,伴着激烈的心跳,枫的整个身子都在抖动,显得十分激动。


枫早已忘记了。不,也许根本没有听进玫在那个迷人的难忘夜说了些什么,只有一团五彩的云回荡在他的心间:“我们还年轻,何不在这耕耘的季节里多埋下几颗理想的种子,多抛下几滴辛勤的汗水,等到将来的某一天,我们长大了,比一比谁收获多,你说好吗?……”


羞愧、悔恨淹没了高大的枫……!


后来,在玫的鼓励下,枫顺利地考入了北京大学,那一刻他想到了玫和玫的那些话。


枫心中一直压着一句话:玫,谢谢!谢谢你在我心灵撒播的理想种子!她必将随着我的成长而根深叶茂。




天意



天意捉弄一对倾心相爱的恋人……


在一次聚会上,男孩遇见了一个女孩。第一眼,他就被她的美丽的容貌和高贵的气质所征服了。于是,他鼓起勇气对女孩说,交个朋友吧!女孩甜甜地笑了,顺手在一张纸上写了一行字,递给了男孩儿。是她的地址,男孩接过,顿时,幸福的感觉包围了他。


回到家,男孩立刻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寄给了女孩。接下来的日子里,男孩每天怀着企盼去看信箱。终于,有一天当男孩打开信箱门的时候,一封粉红色的信静静地躺在那儿。信很薄。男孩小心翼翼的用小刀裁开信封,却失望的发现里面居然空无一物。男孩很诧异,立刻又写了一封信去问女孩,很快的,他又收到了那粉红色的信封,打开一看,仍旧什么都没有。男孩明白了,女孩是在试探他。于是,往后,他还是给女孩去信,女孩也还是给他回一无所有的粉红色的信封。


几个礼拜后,男孩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女孩托朋友打来约男孩见面的。男孩兴高采烈的去赴约,一切顺利,他们谈得很投机,发现彼此的兴趣爱好都很相同。兴奋的男孩觉得对这份感情更有信心了。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男孩家里的粉红色信封数数已经有80张了,可是每张都还是空的。同时,男孩身边又出现了另一个女孩,她是男孩的中学同学,刚从国外回来,她找到男孩,告诉他,自己喜欢他很久了,她同样很优秀,可男孩对她却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他继续写信把每天自己身边发生的事,告诉女孩,包括那个她的出现。女孩也仍旧回给他什么都没有的粉红色信封。而男孩身边的那个她与他走的越来越近,在各方面都无微不止的照顾关心着男孩。男孩已经二十七八了,父母都催着他快点结婚,男孩也很急,他写信去询问女孩的看法,女孩却还是回给他空空的粉红色信封。


慢慢的,男孩的心中越来越没有底了,他不知道这份感情最后究竟有没有结果。而粉红色信封也已经累积到了98封了,怀着最后一丝希望的男孩又寄出了一封信,他企盼着奇迹会出现。收到信的那一刻,男孩的心里很激动,他知道决定自己命运的时刻到了,怀着复杂的心情,男孩拿起了那封信,他立刻失望的发现,和以往的98封信一样,这封信依旧是很簿,很簿,完全没有一点手感的。绝望透了的男孩并没有拆开信,但终于决定与身边的那个她步上红毯的那一端。


婚后他们处的很融洽,男孩也在心中慢慢的淡忘了女孩。直到有一天,在街上,两人再一次相遇,擦肩而过的那一刹那,男孩分明看见了女孩眼中有着深深的幽怨。


某天,男孩和他的妻子闲聊的时候,他的妻子忽然提到了女孩。一阵沉默之后,他的妻子猜测说,会不会那第99封没拆的信中有些什么?于是,信被取了出来,裁开了封口,轻轻地,从缺口处飘出了一张同样是粉红色的纸条,那一刻的男孩如被电击,用颤抖的手拈了起来,上面清秀的笔迹写着这么一行字:


“我已准备好嫁衣,等你第100封信到来的时候,就做你的新娘!”


唉,天意弄人!男孩喃喃道。



爱,过期清盘



有一种爱过期了,就应该清盘,不要再给他任何希望


四年前,我是个刚刚踏入大学校门的小女孩,我曾经是那样的迷恋过他,他的冷峻,他的潇洒,他在球场上的英姿。我当时总在想,要是他喜欢我该有多好啊。


可是,我们连一米的近距离都不曾有过。遥遥地,我望着他。他是高我一级的师兄,我们一直都没有相识的机会。


直到有一天,我亲眼看着他与他的女朋友走过校园的林阴道时,我才有了一些清醒,我不能再活在梦境中,我必须走出幻想。


三年后,我们在火车上相遇,起初我与他的同班同学聊天,后来他过来拿行李时,我们才算认识了。我们开始聊天。旁边都是我们的校友,我们这一群年轻人嘻嘻哈哈地说笑。


开学了,这是他们大四的最后的一个学期,我也已经是大三的学生了。在校园里,他和他的女友迎面走过来,他停下来与我打了个招呼,又继续走自己的路。


偶尔会接到他的几个电话,像老朋友一样地交谈。


一天,他约我,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赴了约。在一个饮吧,我们只是聊些学校里的人和事,后来我们无意间提起他的女友,他说他们分手了,我也没再多问。


他毕业了,工作了,这时我已经是大四的女生了,他经常打来电话,我们就像老朋友一样说些工作和学习上的事。平时发E-mail时,他会流露出对我的爱怜。那时,我才知道,大一的时候,他就在关注我了。


转眼半年过去了,情人节的那天,他对我表白了他对我的四年来的爱。从推算的时间来看,从我喜欢他的那一刻起,他也已经喜欢上我了。他说如果重新给他一次大学生活,他一定不会错过我。


可是如今的我早已没有了当年对他的那种感觉,他对我来说只是一个仿佛已经熟悉了的朋友,我委婉地拒绝了。


他仍然经常打来电话,有时还会提起,但我已经无法被他的真情感动了。


后来又从朋友处得知他在与一个女孩同居,但他还在告诉我他是一个人。


他仍然在追求我,我仍像老友一样接他的电话,但我没有给他留过任何的希望,也没有去提起他同居的事情。


日子,走过去就不再是从前,爱,过期就应该清盘。你说呢?



语言的双刃剑



语言的双刃剑——伤人又伤己,还有那美好的


从一切不设防的万般柔情化做一声千肠百结奶鞠,也许只需要短短几秒。?


心里挺苦。这种滋味无法拒绝,只好慢慢去品尝。也许要很多时间。那种沉淀在心里的悲伤,时常被成功地隐藏。可在不经意的时候,就像是洪水覆顶,人被这种力量不可抗拒地湮没。


很累,像个风筝,线在他手中,而我难以挣脱。


讨厌,每天坐在电脑前等待那个人的出现。熬到深夜,也不见他的影。


刚才,终于在线上碰到了他。我亮在那里,他也亮在那里,我们,谁也不说话。我等着,好久。


盯着他的头像看,是一张英俊而温和的脸谱,怎么也看不出隐在背后的那个人的冷傲。


然后,我离线再上线,上线再离线,听着砰砰的敲门声,看到自己的头像闪了又闪,闪了再闪。觉得像个傻瓜,他要是想说话,还需我的提醒么?


平素傲气得紧,近来却总是软弱得叫人鄙夷。


女人做到我这份儿上,恐怕已经不能仅用“可怜”二字来形容了。


于是,我想,好吧,我投降。还是让我来开口吧。不是男女平等吗?


苦苦一笑,在我先问了声好后,开始一来一往地例行公事般聊着,说着一些莫名的话题,及哲学味极浓的不知所云的东西。好郁闷。非常地郁闷。越来越感到受伤。什么时候起,我们开始像陌生人一样了呢?什么时候起,我们不再说彼此的心情了呢?什么时候起,我们开始戴起伪装的面具了呢?如果只是因为不爱我,我接受啊,但是,他说过,我们还是朋友。还可以做好朋友的。


陌生,看着QQ上他的头像,再看看生硬晦涩的词句,觉得无比不可置信,怎么就走到这样一步了呢?


身体阵阵发冷,我说,好陌生,我以前觉得很了解你,现在发现你让我不了解的地方更多。他懒懒地说,是这样?那就不要去了解。“反正也不再有交际了。”我淡然地点出这项事实,这是他的潜台词吗,我代他说吧。没有迟疑,他说:对。


我知道他说的是实情。可是,我就这样被他的话击中了……


好吧,来回味一下这句话,真的,真的是这样的。他的话那么有逻辑,那么冷。我想,我是太脆弱了,只是这样的一句话,就把我在他面前所伪装出的快乐与坚强打破了。原来,伤人的,可以只是一种语气!


寒意越来越盛,彻骨入髓,冷得我身体起了轻颤。他是真的远离了。


原来,只需一种语气就足以伤人到彻底。


岁月的流失非但没有抹去记忆,反而把某些情节清晰的记忆起来,像浮雕一样,抛去了那些可忘的,留下的便成了刻骨铭心。




只因找寻真爱



他一年要换好多女朋友,原因何在?


“你会不会觉得,像我这样一年换好几个女朋友,很烂?”


当我正专心咬着药炖排骨上的肉时,突然听到他的这番话,差一点不知该豪迈的继续咬下去,还是斯文点,像个贴心的女朋友,深情款款地回望着他。


“很烂?不会吧,要不然,我怎么会愿意当你现任的女朋友?”


夜市上的药炖排骨摊,天热归热,一堆人还是挤在一起,大口咬着排骨上的肉,吸吮汤汁,然后自动丢进桌上的小洞中。


我和男友选定了经常来的那家摊子,挤在左边一对年轻夫妻、右边三个中学生的中间。正在毫无形象的享受着美食时,突然男友这么问着,让我不知如何接下去。


“喂,在吃排骨时谈这个,很冷耶。”


刚认识罗威不久,他便向我坦白,我是今年他第二个女朋友。


“今年?”


“去年、前年的就不要算了。”


不知为何,罗威的恋爱缘很差,不,应该说他的桃花很旺但不持久,不是遇错人,就是使力不对。每段恋情长则维持一年,短则两个月就拜拜。


总之,他从17岁开始就一直在爱着一个人——失去一个人的过程中轮回上演。


“这样的生活真累,我是不是跟女人有代沟问题啊?你干脆快点嫁给我,让我一刀了断……不是啦,是救我脱离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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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7-09-12
不要爱我



不要爱我,因为我还没准备好


“不要爱我,我会伤了你的心!”听着梁朝伟的歌,发现自己并不是爱着自己的人眼中的那个好女孩,觉得自己好坏好坏,可能是初恋的缘故吧。在昨天我残忍地伤了一个男孩子的心,一颗炽热而诚挚的心。不知道自己当初为什么要答应和他交往,其实那时候自己就很清楚地知道和他不会长久,所以一直逼着他不可以公开我们之间的关系,那个男孩为了爱我也硬着头皮接受了,可是我不知道他会来真的,不知道他会把我当成他以后要结婚的女朋友,不知道他已经把我告诉了他的父母,这些都是他在以前的感情中不曾有过的爱不释手。曾经的我一直都以为他是个浪子,以为他不会很认真地对待一份感情,在网络中他放荡不羁,在现实中他也有着很多的女朋友,可是不知道他为什么遇见我就一切都变了,他不可救药地喜欢上我,他甚至不了解我,他说过我是他命中的克星。也许这份爱是盲目的,可是他愿意为爱赌上一回,他以为这次他是真正碰到了可以使他安定下来的女孩,他认为我可以和他一辈子,决定和他分手是在一刹那,是我第一次同意和他最好的朋友吃饭,也是第一次答应把我们的关系公开,但是就是因为那次,也让我产生了离开他的想法。我觉得自己不可能给他一生,他也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种男生,在桌上他们谈生意,讲股票,说各种社会上的纷繁复杂的事情,而我竟然觉得自己一点都插不上话,他虽然时不时地来照顾我,而那时的我根本都不想理他,也一点都不想说话,就像个木头人一样的听着,一点激情,一点感觉都没有。那时我觉得自己真的和他有差距,以前我并不认为年龄会是问题,可是今天我才感觉到自己真的像个小孩子,他比我大五岁,现在的我大学毕业即将踏上工作岗位,对于很多事我都是懵懂而无知的,而他已经在社交场上滚打了这么多年,觉得自己好像和他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种感觉很强烈,强烈到我决定和他分手!


终于我不再接他的任何电话,不再赴他的任何一次约会,一切都来的那么突然,连我自己都觉得诧异,也许我是个太感性的女生,一旦决定我就很难回头。可是我万万没想到,那次请我们吃饭的那个人,居然是他父亲派来看看他未来儿媳的,来看看究竟是怎样的女孩让他那所谓不开窍的儿子迷失了魂。当我把分手的话说出了口,当他告诉我这一切时,我真是惊呆了,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带给他这样大的伤害,他请我不要离开他,他告诉我他是真的爱我,我才是他惟一的挚爱,他说他会等到我认为自己成熟的那天,可是我能够让他等吗?不可以!!那样太自私了,也许我并不是个好女孩,也许对待感情上我很幼稚,也许我犯过很多这样的错误,可是我真的不能勉强自己,虽然对于他我还有稍许喜欢,但我知道那种程度绝对不可能达到爱情,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我只有选择离开他!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恨我,但是我只能告诉他:“不要爱我,我会伤了你的心!”


怀着深深的歉意,我离开了他。


心里真的很难受,是从来没有过的感觉,有点糊涂自己这次的决定,不知道它是对还是错……


也许,初恋时真的不懂得爱情。




你、我、爱情都没错



你、我、爱情都没错,错的是离开的别无选择


我对着电脑,你坐在身边,你说着说着,我的思绪却渐渐觉得模糊。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回头了,决定一旦成形,它的轮廓就越来越清楚。


窗纱外面,是明亮的晴空。


是的,你没有错。你绝对是传统意义中的好男孩。我信你可以让我过得安逸,可以让我不再遭受风吹雨打。长辈们都喜欢你的踏实稳重聪敏,同样,你并不是个书虫,你爱运动,你会在夏天的夜晚骑着摩托带我去长城兜风、看露天电影。你会在很深的夜晚骑一个多小时的车从你的学院把我送回来,再返回。


有些瞬间,我真想放弃自己那些天真的幻想,就这样,和你静静地过一辈子,体味那种幸福。


可是,每个黄昏,当我坐在公交车的最后,浏览着窗外来来往往的车水马龙,我心里的不甘就潮起潮落。总觉得我们之间缺少太多太多,是什么?我也不清楚。也许是那种让我怦然心动的感觉,也许是那种我可以为你放弃一切的激情,也许,我根本就从来没有喜欢过你,只是想努力地尝试接受命运的安排。然而,我无法说服自己,除了离开,我别无选择。


你没有错,是我在飘。


看着你生气地离开,你留下一句:“希望你可以找到自己心动的感情。”你关门的声音很重很重,而我,只有装作什么也没有听见。


对不起,我知道你的优秀。可是,即使我留在你身边,心也永远在漂流,这样,对我们双方都是更大的伤害。


但愿时间可以磨平你的伤痕,我所能为你做的,也就是写下这些文字。


就算你当我是游戏感情的女子,就算你恨我一辈子……。只要相信我真的曾经很努力地希望在你这里尘埃落定。


但我还是辜负了你!辜负了你的情意!尽管不是我的错。



我们不曾恋爱



在别人的眼里,我们恋爱了,说实话,我们真的不曾恋爱


我和罗威的相识是在高中的二年级,那时的高考还分文理,于是我从二二班调到了他的二四班,


刚到罗威的班级时,我不爱说话,虽然以前我很活跃,可是这个班级对我来说太陌生了。他坐在我旁边,长的有些瘦弱,高高的个子,脸上总挂着笑,还带了一副眼镜,有时摘掉眼镜,就会看到很深的一道勒痕,可见带了很多年了。我开始不知道他是学委,因为他绝对不是一个好学生。他气老师的本领是一流的。上课不注意听讲,和同学说话,下课更是一个好战分子,经常惹得女生抛开淑女形象对他非打即骂。可就是这样的表现,却可以在课堂上面对老师的问题对答如流,测试中还能拿个满分,真是天才。


罗威对我一直很关心,那种关心和对别的女同学是不一样的。我知道为什么,却从不理会。谁不喜欢形象好的呢,而且能有个才子,帮着搞搞学习还是好事。因此我并没有疏远他,相反我们还越来越近了,班里的姐妹没事就拿我寻开心,都以为我对他有意思呢。


很快就放寒假了,我每天都会接到一首别人为我点的歌。当时就认为是谁点错了呢,根本没想到会是他。开学后就进入总复习了,晚上还要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课,每天都放学很晚。那时我们班有很多同学参加,而且大部分都顺路,男男女女的可热闹了。


有一天,罗威突然变得好奇怪,我心里就预感要发生什么事。果然在放学时,他当着大家的面表示对我有兴趣,而且语言轻浮,让我无法接受。我甩开他的手,和好友一起跑掉了。他知道把我惹生气了,第二天就写信向我道歉。我知道他不是故意那样的,第一次表白,不知道怎么做罢了。说实话,由于女孩子虚荣心在作怪,我当时心里挺美的,不知道是拒绝好,还是接受好,竟然说要考虑。就是这句“考虑”让他充满了希望,不管以后我怎样拒绝,他都不死心。不知道为什么,我讨厌被人追求,这个毛病从初中就有了。为的就是要让他死心。可他真的很傻,为了和我在一起,他帮我制定学习计划。那时因为一些原因,我不爱学习。他看了特别着急,找我谈话,对我说,别的什么也别想,先把升学试考好。现在想想,他真的对我很好,他那么无私地帮我,不管会不会有回报。


不过我还是不争气,由于数学考得不好,一出考场我就知道没戏了。我不想看见他,也不想说什么,我也没什么可说的。就这样,考完试我们再也没见面。


我没有上大学,而是去了一家技校,开始了新的学习。有时真的后悔自己的任性,不上大学是我今生最大的,也是无法弥补的遗憾。本想今生我们不会再有什么,一切都过去了。可是一天,我却收到了他的来信。当时心里面的感觉真是惊喜交加,本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理我了。从此我们开始通信,他不再提感情的事,只是强调要我做他最好的朋友。


转眼,我该实习了,他大学也毕业了。我们的关系好的就差一句话了。这时,志雄出现了。他是我在技校暗恋两年的人,选谁呢?是志雄先开的口,我无法拒绝,我和志雄恋爱了。我不知道怎么和他说,虽然他知道我和志雄的事,可我不想再伤害他,像两年前那样再让他失望。


在我过生日的前一天,罗威送了我好多东西。一本相册,还有他用一晚上写的回忆录和一封装满爱意的信。读着信,我痛哭起来。原来他这么爱我。可我已经无法选择了,只能说我们无缘吧!


如今他在北京上大学,女友也在北京,比我有出息。他们很恩爱,也很般配。我前不久才和他联系上,彼此已经对过去看的很淡,现在是真正的朋友了。他祝福我和男友幸福,我也希望他早些结婚。他曾问我:“你后悔放弃我吗?”我说:“不曾恋爱,何来后悔。”说着说着我们都笑了。



惟一的理由



他和她彼此心仪,且真心相爱,但谁也没有捅破那层纸,由于一次别离而道出了真情オ


起风了。我下意识地竖起了衣领。三月的北京依然雾蒙蒙的,天阴得出奇。凉风不时地吹过,有一种冰冷的感觉。我拖着行李,就这样站在候车室的门外,不时地看表,阿惠会来的,一定会来的。


阿惠是我在北京认识的一位姑娘。刁钻任性,精灵古怪。天知道她是不是喜欢我。我们彼此欣赏,互相心仪也就够了,况且北京又不是我的家,也不敢奢求阿惠嫁给我,只是觉得心好疼。离开阿惠,离开京城。


ピ诨鸪导唇开动的时候,阿惠来了。一脸的汗,想必是堵车,心急火燎的。我赶快上去,接过她手中的包:“哎呀,总是堵车,没办法,急死人了,我跑了足有两站地,不晚吧!”这小女人,看来这回是真的。バ恍荒悖阿惠,谢谢你能来送我,还以为你来不了呢。咦,你包里是什么?”“噢,我给买了点路上吃的东西,另外,还有我给你写的一封信,到车上再看吧!到了上海来电话。结婚的时候言语一声,否则我饶不了你,就冲咱哥们这交情。グィ好了,好了,走吧!走吧!别婆婆妈妈的……”フ庑∨人,说话竟是这样又快又刻薄。不容人说话,我一把拉过阿惠,急切地说:“阿惠,我很喜欢你,嫁给我好吗?”阿惠一把推开我:“别傻了,阿威,你有大好的前程,我不能拖累你,再说……再说……回到上海再说吧!”


在过检票口的时候,我看到了阿惠充满了泪的眼。再见了,阿惠,再见了北京。


几乎是被人硬挤上车去,坐定之后,打开了阿惠送我的包,里面可真丰富。苹果、香蕉、饼干、鸡蛋,这小女人啥时学得这么细心,在和我的交往中不曾有过的。我无暇所及这些,拆开了阿惠写给我的信:


阿威:


你好!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爱上你,只是不敢告诉你。这下好了,你要回上海了,如果再不告诉你,恐怕这一生就没有机会了,也许我会后悔一辈子。阿威,还记得你初到北京吗?那时的你英气勃发,自见你的那一天起,我便深深地爱上了你,并因此失去自我,需要声明的是,我以前不是那种刁钻任性的女孩,只是遇到了你之后才如此。两年的时间我爱的好辛苦,你知道吗?还记得那时在一起打牌的情景吗?我们坐对家,当时我问你:阿威,你要不要“7”(妻),那时的你只顾打牌,随口说了一句:“不要,我有”。你知道我那时的感受吗?我的心沉到了最低点。再至后来,我们朦朦胧胧地有了点感情,但我不敢肯定那是不是爱情。我长得不漂亮,又老爱冲人,比起我们公司的阿微差多了,你知道吗?阿微也喜欢你,她亲口告诉我的,只是你不喜欢她,而我,还不如阿微……阿威,回到上海,好好的发展,少喝酒,多吃饭,你胃不好,我给你买了四瓶胃药,放在包的夹层内……祝你一路顺风。


永远爱你的阿惠


04/3/6


看着阿惠的信和那胃药,我百感交集,原来我的阿惠也是那种重情重意、知冷知暖的性情中人。


故事的结局你可能意想不到:当失落的阿惠沮丧地回到家时,一个男人的身影被拉长了,映照在西山上,被定格成永恒。




两个人的天意



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两个人的爱恋


书生拿着书在打瞌睡,欣赏他的人说:“你瞧,他多用功,睡着了还拿着书;”不欣赏他的人说:“你瞧,他多懒惰,一拿上书就睡着了。”


看的人不同,书生就不是那个书生了。


你爱他的时候,他的缺点成了优点,你不爱了,他的优点也成了缺点。


看的眼光不同了,他就不是他了。


好想和一个人牵手,好想感受美妙的感觉,那种一生一世的相守。等到隔着太长的一段心路往回望,才惊讶地发现,虽然彼此地熟稔,却连相互所说的欲望都没有了。


记得从前听过一个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故事,从前有一个书生和相爱的女子相约在某天结婚。到那一天,她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最后魂飞异度空间,逢人便问,情为何物,却这般难得易逝,这时路过一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


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看了看,摇摇头,走了。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地把尸体埋葬了。


僧人解释说:那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女友的前身,你是第二人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一个情,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她现在的丈夫。


书生大悟。前世究竟是谁埋的你?


金岳霖找到了林徽音,他用一生的孤独来回报这位前世埋了他的人。


徐志摩找到了谁?“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访我一生一世的恋人。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这位冠绝一世的文豪轻轻地从林徽音身边走了,轻轻地他走了,正如他轻轻地来,轻轻地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终于他遇到了前世埋他的陆小曼,倾其一生的感情。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乏像书生和徐志摩那样的人,他们执著地寻找那个前世埋他的人,对匆匆而过的路客漠然置之,当携起他的手时,就是前世残存的记忆在提醒你了,前世埋你的人,就是你身边与你相濡以沫的爱人啊。


欣赏那个打瞌睡的书生吧!他真的很用功。


你瞧,他睡着了,还拿着书呢。再细瞧,嘴角竟露出一丝笑容,很满足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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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7-09-12
善意的谎言



有时为了爱,你还真得去欺骗她(他)


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恋人和相爱的夫妇都会不厌其烦地反复问着这样几个问题,有时是心存多疑,有时则明知故问:


你爱我吗?我爱,(现在只能爱你,你只爱我吗?是的,只有你一个,如果不算以前,也不考虑以后的话)


你会一直爱我吗?我爱你一辈子(你的一辈子不等于我的一辈子。)


你说我漂亮吗?漂亮(在不和别人相比的情况下)


我比以前漂亮吗,当然了。(从认识我以后)


到底我哪儿漂亮,你哪儿都漂亮(与一群丑人相比)


以上的几个小测验,男人总是这样回答,女人听来也很受用,孰不知道这样的回答,男人多多少少有些脸红,有些违心。


我不是为普天下所有撒谎的男人找可以堕落的借口。我只是觉得普天下想要爱情的男人都很堕落。


我可以很拗口地说,这个世界,“真诚”这个美好的字眼只能在字典里找到。


因为真诚伴随着伤害,而甜言蜜语才是爱情滋养的温床。


究其实,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只有在他们分手的时候,真话才能出现,不知你有何感想,切莫对号入座,所以聪明的女人总是装作很好骗的样子,她们比男人明白。笨的男人总是装作很忠诚的样子,他们比女人还笨。离婚的女人不信真诚,因为男人欺骗了她。结婚的男人不会忠诚,因为他们认为女人都是好骗的。假如给爱情中的男人一颗真诚的药丸,100%的男人不会吃。假如给爱情中的女人一颗忠诚的药丸,100%的女人都会吃。


女人总想,要骗就骗我一辈子,这高估了男人的忠诚。


男人总想要爱就爱我一辈子,这高估了女人的真诚。


天底下,也有骗男人的女人,骗了男人的女人不好受。


天底下,也有不骗女人的男人,不被骗的女人自己也不好受。


天底下,也有忠心不二的男人,还是会被女人怀疑。


天底下,也有忠心不二的女人,总是要被男人伤害。


但愿天底下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能从出于爱对方的心理出发,多一些善意的谎言,少一些恶意的欺骗,你的爱情才会越来越动人,不信你试试!



你就像一个小孩



爱一个人的感觉真的很美妙


阿威:


你好!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你的生日,我在邮箱里给你发了邮件,不知你看到没有,上海的日子还过的惯吗?很奇怪吧!我怎么知道你的生日,其实不用意外,你不是常说,如果你真的想去找一件东西,那么你一定会找到的。


我真的很用心地去找了,找了很久,真找到了。阿威,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吗?那时你多么调皮,像个快乐的小男孩,殊不知你已是大学生了,在迎新辞旧的联欢会上,你作为新生代表发言,激情的脸上写满了青春的快乐。那一刻,我便深深地喜欢上你——快乐的小男孩。我坐在一边,看着你,心里竟涌出一些甜蜜。


刻意地喜欢一个人,总会有刻意的追求。那时食堂内、操场边、图书馆,总会有我们巧遇的身影,以至于后来你说:怎么那么巧,老是相遇。但女孩内心的秘密是从不肯示人的,除非亲密无间,除非心已所属。因此,我只能以笑来回答“巧合”。对的,是巧合使我们走到了一起,记得那晚月光真好,一片耀眼,以至于看不清你的表情。


回去的路前所未有的短。你问我喜欢什么,我说我喜欢琼瑶的诗,因为自然,因为清新。你说你也喜欢,因为细胞,因为伤感。说这话时,月光如水的脸上有一丝忧郁。你还说,喜欢广袤的银河宇宙夜空,浩瀚无边的大海和北国的冰雪世界,还有现代都市的繁华上海。


就这样,我们彼此地欣赏着,但谁也没有捅破那层纸,不是不想只是不愿,惟恐说出,友情便若即若离。


直到有一天,你毕业去了上海,去寻找精神上的另一种爱。我们才相约去了那片桦树林。当时你问我舍得吗?我要走了,走之前就不想说点什么的。我微微一笑,“说什么呢?欢乐的时光易逝,祝你快乐!永远!”说这话时,我像已经中了罂粟的毒,美丽但备受煎熬。阿威,为什么当时你不说呢?


如果当初,如果我说爱你,只是如果,如果而已。


你说你不相信,是的,你不会相信,就像我也不相信居然有一天会爱上你……


阿威,嗦了这么多,不知你懂否我的心意?


如果不懂得,就去翻圣经,问一问亚当和夏娃吧!


祝工作顺利!


小梅


04/5/18写于北京



偶遇,春暖花开



在她答应做我女朋友的那一刻,我听到了全世界花开的声音……


认识“Rose”——中文读起来是非常玫瑰的女孩,不能不说是相缘巧合。


我是北大中文系大三学生,思想钤荆性格开朗,用时下流行的话说就是很前卫的那种男孩,从穿着这一点你也能看出,一条发白的牛仔裤到处洞天,告诉你,还有我的精心破坏呢,上身一特警衫,平增几多英气,用同室哥们的话:酷毙了!?


也许听我的描述,你可能会多多少少不屑一顾:哼,臭美,整个一校园垃圾,如果你这样想,你可是大错特错了,本人不光时尚前卫,学习更是一流,特别是流利的英语更让外语系的同学都自叹弗如,而这一切得益于我的女友——Rose。


Rose是女友的英文名,猜想是希望自己像玫瑰一样娇艳可人吧!我不太喜欢这个名字,玫瑰那样娇艳,多情,摆明了不是用情不专吗,每当这时,女友便嗤嗤地笑,既然不喜欢,还是听我的中文名字:雅子,温文尔雅,清新可人,我喜欢。


和雅子的相识是颇为浪漫的,忘了介绍,雅子,也就是Rose,是首都师大外语系大二学生,一口纯正的伦敦英语,姣好的容颜,和迷人的蛮腰,成了众多校友追逐的目标,当然也包括其他院系的,一来雅子喜欢交际,别想歪了,很正常的那种朋友聚会;二来多增加对社会的了解和实践。为以后的工作打基础,其实我认为根本没必要,这么好的英语;还愁找不到工作。那时,只是听说,我们并不熟悉。


暑假的一天,我放弃了和家人团聚的机会,去到一家单位应聘,为将来的工作积累经验,我比雅子早到几分钟,在等着召见的时候,雅子看着我正襟危坐的样子,忍不住嗤嗤地笑,我递过去一个轻蔑的微笑,斜睨着眼问:“小姐,我有什么好笑的吗?你知不知道一个女孩子,这样的笑不好吗?当心嫁不出去噢!”雅子笑的更厉害了,前合后仰,我大窘,可能是觉得太冒昧了,或是笑够了,雅子一指我,你的领带,随即走上前,很自然地为我整了整,那一刻,真的好感动,细心的女孩。


那一天的感觉真好,面试很好,心情也不错,出得门来,情不自禁地哼起了歌,“对面的女孩你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我们的世界很精彩”,又是一阵嗤嗤地笑,不用说,还是那个小妖女,“嗳、嗳、嗳,前面的那位帅哥,不要糟蹋了好歌和我的耳朵,好吗?拜托啦!”望着漂亮的女孩,我笑了,坏坏的。


上班的那天,我早早地到了公司,这是一家颇具规模的翻译出版发行公司,“你好,帅哥,我叫雅子,英文Rose,从今天我们就是同事了,请多多关照!”我一看乐了,又是小妖女,仔细一问,我们两个都被录取了。


说实话,雅子的翻译工作做的相当不错,毕竟有着深厚的功底,咱也不赖,同样受到领导的器重,雅子好像故意跟我较劲似的,很努力的工作,咱也不能输给小女子吧,上进心陡增,就这样,相互在竞争中彼此倾慕。


北京的七月热浪灼人,办公室里虽有空调,凉爽但稍感沉闷,每人的案头材料堆积如山,雅子穿着一件白底碎花的连衣裙,乌黑的秀发挽成了一个高高的云髻,俊美脱俗,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望过去,我不禁心里一动。


“雅子,听说过这儿一句话吗?搁伙计如同夫妻。”我涎着脸说,“今生如果有你小妖女陪伴,朝闻夕死,有何遗憾?不知像我这种人,还有没有这个福气。”我越来越贫了,反正就这么着了,你爱理不理,随她去。


嗳、嗳、嗳,帅哥,有你这么追女孩子的吗?没有一点情调,不懂一点浪漫,还学文学的呢!什么时候懂得爱情再来吧?啊,可不是伤你自尊啊。


这一次不成,没关系,我还就不信追不到手,投其所好,她不是喜欢玫瑰吗?买,再贵也买,她不是喜欢浪漫吗?午夜给她煲电话粥,约她去烛光晚餐,而每每她都准时赴约,看得出,对我也有好感。


离假期还有两天的时间,我们回到各自的学校,相约去了一趟北海,不用说,你也知道,雅子成了我的女友。


在雅子答应我的那一刻,我听到了全世界花开的声音……



爱情绝杀令



女友的一招绝杀,令我束手就擒


相恋五年的女友提出了分手。我慌了手脚,细心寻思其中的缘由,想不出是哪一环节出了差错,是我冷落了她吗?没有呀,每天都嘘寒问暖的,是昨天的衣服没洗熨吗?再说这衣服一直不都归她管吗?是前天当她面夸赞女同事惹的祸?差不多,我得问清楚了,那也没什么呀!不就是一女同事吗?犯得上吗?百思不得其解之下,一溜小跑回了家,一看,不得了,女友正收拾衣服要走,我连忙上去阻碍:“干吗呀!干吗呀!我咋得罪你啦!好了好了,我给你赔不是,还不行吗?你抬抬手,放我一马吧,啊,以后我全听你的还不行吗?”我努力地耐着性子说。“走开!走开。姓罗的,我是看透你啦!人模狗样的,背后还给我来阴的,我要和你掰。”“就是死也得让我做个明白鬼不是,你说我怎么了?”“死,你有那么勇敢吗?我怎么五年都没有发现你这血性,得,冲你这血性,还不枉我这五年,现在我觉悟了,不想和你纠缠了,让开,你——让——开。”


看女友决绝的样子,我思量陈年旧词恐怕说服不了她,于是收起笑容,换上另一张皮:小梅,以前是我不好,我没有认识到你对我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可我们……


别说从头来过,就算从头,也不是和你。哦,感情是你有了他人而喜新厌旧吧!这话还没有说完,啪一个嘴巴子差点扇在我脸上。


“不像你,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没有你那么多闲情逸致。”


“噢,症结在这里,吃女同事醋了,我和同事没什么的,只是说笑而已。”


“谁吃醋了,你不要自作多情啊,你的同事有我漂亮吗?你说,你说,我会吃她的醋,笑话。”


一时间我是真的没辙了。“那要不你洗了衣服再走。”我尽量多挽留她一会,“自己洗去吧,我再也不想闻你浑身的脚气味。”说完下了楼,我紧追不舍,“那要不,你提出来分手,赔偿我五年的青春损失费什么的?”女友一下子愣住了,“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要脸啊。”及至门外,我彻底泄了气,前方停着一辆奥迪,一个帅气高大的男人迎面走来,连招呼也不打,接走了小梅——我的女友。我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寓所,仰天躺下,这是怎么了,五年的感情还比不上一辆破奥迪吗?好端端的分什么手?甜言蜜语每天不都在灌吗?一捧一捧的玫瑰没少送呀?以前的网友不也在她的干预下断了,哪出错了呢?


我打女友电话,她不接,去公司接她,见不到人影,去她家,她妈说出去了,这分明是不见我呀!


几天没有见到女友了,我心神憔悴回想以往的甜蜜,我追悔莫及,从前她老是缠着我,像根藤似的,束的我透不过气,这时才明白,女友属于藤类女孩给予我的爱也是缠缠绕绕的。我总是被她纠缠得嚎叫:“小梅同志,请你尊重一下人权,目前我还不是你丈夫,给我点自由,否则我要休你。”“没门”,上来就拧我耳朵,又一个野蛮女友。摸着被拧过的耳朵,这时竟拥起阵阵甜蜜。


一个人孤单地走在大街上,远处飘来忧郁的歌:想要把你忘记真的好难,思念的痛在我心里纠缠,朝朝暮暮的期盼永远没有答案,为何当初你不选择一刀两断……


听着苏永康的《爱一个人好难》,我怅然若失地走进了我和女友常去的那家餐厅,这里是我俩爱情的见证地,触景生情,徒添惆怅,我径直走向17号桌,咦,已有一个人,是小梅,我兴奋的差点跳起来,一把搂住她,这时的小梅幽幽地说:“你还记得17号桌?我在这里已等你好几天,怎么不见你来,我都快绝望了。”17号,17号,要妻,要妻,我捧起她的脸:“小梅,嫁给我吧!我不能没有你”……


再后来,我问她为什么这样做,逼婚,就这样,女友把我拿下了。



没钱也爱



爱一个人,不一定有钱,没钱也爱


不同的年代有着不同的爱情观、价值观,在这样一个充满物欲的时代,金钱轻而易举,颠覆爱情的例子比比皆是,但是否就因此而获得了幸福?是否得到了满足恐怕外人就不得而知了。


我是那种典型的重爱情,轻物质的女人,之所以选择他,主要是放弃不了大学时代那段美丽的感情,因为是初恋,我们彼此都非常珍惜,虽然他并没有钱,但我们在一起非常快乐,其实我觉得人的感情挺奇怪的,在没有遇到他之前,我想像中的恋人完全不是他那样的,可是真正爱上他之后,我才发现我是因为他而等待的。


可能许多人以为人的一生会遇到许多次爱情,不必对其中一次没有结果的爱情伤心,我却不这样认为,我认为人的一生只有一次最美的爱情,错过了,就不会有激情再爱第二次,我不敢想象失去了他,还能不能再碰到像他这样令我心动的男子,我想他也和我一样的感受,所以到毕业时,许多恋人分手了,我们却仍相守在一起。


其实,我们两个人的家都在外地,在北京这个陌生的城市想要争取自己的幸福,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当然,任何女人在金钱面前都会有虚荣心,我也不例外,比如有时候我也渴望和他享受浪漫的晚餐。买衣服时,只要看到自己喜欢的,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就买了它,可是这对囊中羞涩的我们来说简直是一件奢侈的事,许多时候我会觉得失落,为没钱的感情感到悲哀,没来由地冲他发火,心里真的感到很委屈,我知道没钱不是他的错,但女人的情绪就是这么坏,尤其是在你喜欢一样东西又无法满足时,值得欣慰的是,细心的他总是在我不悦的时候,讨我开心,让我忘记那些不愉快。


确实金钱在爱情中占一定的位置,尽管不是最重要的,没有金钱的爱情,会在贫困中因为琐事的争吵而变得伤痕累累,只有钱而没有爱情的生活更可悲,至于贫穷会不会影响恋人们的生活质量,我觉得客观地说会影响,但绝不会动摇人们纯真的爱情。


也许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有得必有失,只要你用心去感受,用爱去把握,我相信好日子一定会苦尽甘来。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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