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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小说《北京少女激情档案》作者:安妮姐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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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7-09-12
感动



一个小小的动作,让她感动地接受了他的求婚


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感动,它贯穿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有时可能是很细微的一个动作,你觉察不到。但或许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因为感动无处不在。


女孩和他青梅竹马,相识10年,相恋5载。她理应顺理成章的成为他的妻子,可是女孩一直不甘心,她总觉得两个人相处的时间太久了,从无话不说到无话可说,没有女孩子所渴望的浪漫与激情。在女孩的记忆中他甚至不曾对她温柔地说过“我爱你”。最主要的是对他,女孩始终找不到感动的理由。他总是沉默着,无言地呵护她。这让女孩总认为缺少点什么,具体是什么,女孩也说不清楚。


直至有一天,男孩郑重地向女孩说“嫁给我吧!我会让你幸福的”。女孩找不出拒绝的理由,但也找不出立即回应的感觉。女孩说要考虑一下。她想让男孩给她一个答应的理由,男孩竟然点点头,没有表示任何的异议。


两个人一起上街并肩走着,走到一个拐角处,街道变得很窄,本来在他右边的女孩轻巧向前一跳,跑到他的前边,继而走到了他的左边。他忽然慌了,急忙跑步赶上,将女孩拉到他的右边,说了声“危险”,一辆大卡车就在这个时候呼啸而过,并没有事故发生。卡车将地上的泥土溅了男孩一身。他没有责怪女孩,“不是告诉过你吗?走路的时候要在我的右边,为什么你不听?”


只是一瞬间,女孩却掂出了一生的感动和幸福。他一直对她呵护有加,即使走路也要让她走在右边的那侧,用他的身体为她遮挡左边的外侧人流与一切。


女孩才想起,他一直以来都是这么做的,从不说明也从未间断,而她一直未曾留意,这真实而珍贵的爱的细节,走过男孩右侧的女孩此刻找到了一个感动的理由。这理由让她发现自己其实一直是幸福着的。


其实,轰轰烈烈的爱在现实生活中是少数,年轻时海誓山盟,而真正要做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却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点滴之中,细微之处,这就需要我们去发现。有一颗常被感动的心,就会发现生活的美,要发现生活的美,就需要用眼去观察,用心去感受。



别等到花儿都谢了



他们彼此钟情于对方,由于矜持,都没有开口,《爱的艺术》告诉他们……


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你在干什么?我在等人呢!你在等谁?谁又在等你?等到了吗?是不是你梦中的那个他(她)。


不知从哪一年起,似乎已是很久,他和她一直在等待着,企盼着。


读中学时,他是班长,她是学习委员。他是个英俊的少年,绰号叫“御猫”,包清天的侍卫展昭,高高的个,白皙的脸,挺拔的鼻,她却是个丑小鸭,小小的眼,倔强而微翘的嘴。每学期年级考试总分张榜,他俩总名列前茅,不是他第一,就是她第一。可他们彼此只记住了对方的名字,却从没说过一句话。每当他的身影出现在她的教室门口时,她总感觉到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向她投来深深的一瞥。有一次,当她惊恐却又情不自禁地向站在教室门口的他望去时,他正注视着她,友好而纯真地朝她微笑,她看呆了。


中学毕业,他和她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在物理系,她在中文系。在图书馆和食堂不期而遇时,他依然向她投来亲切而迷人的微笑,她则腼腆地向他点点头。他没有问她住在哪幢宿舍,她亦不知道他住在几号楼。他们企求校园里的偶遇,等待对方主动地和自己攀谈。每次走过物理实验楼,她都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心里暗暗盼望着能出现他矫健的身影,而他,却常常冷不防出现在中文系的阅览室,心不在焉地翻阅着过期的书刊杂志。


在一次圣诞晚会上,他和她擦肩而过。他英俊、潇洒的绅士风度赢得众多女生的青睐。


她优雅、清秀,由昔日的“丑小鸭”变成了“白雪公主”。每支舞曲,她总被男士们抢着邀请。他只是静静地、默默地在远处看着她,露出那迷人的微笑。


她期待着他走向她,邀她翩翩起舞,他则静候着她和一个个舞伴跳至曲终。


三年级时,他写过一封长长的信,决意在和她再度相遇时塞给她,但他终于没有做出如此唐突的举动。而她的日记里却记载着他们每次相遇时兴奋、激动的心态。一晃四年就要过去了,他和她始终保持着一等奖的奖学金,始终保持着似曾相识却又陌生的距离。


大学毕业时,他没有“女朋友”,她亦没有“男朋友”,他的“哥儿们”和她“姐儿们”都感到不可思议。


一个读哲学的中学校友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听到他们的消息,便给两个人分别寄去了一本《爱的艺术》,并在两本书序言的同一段话下划上红杠。


那段话是说,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把爱的问题看成主要是“被爱”的问题,其实,爱的本质是主动的给予,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他和她都如饥似渴地读完那本书,都为之失眠。新年的第一天,他和她都意外而惊喜地收到对方同样的一张贺卡。那别致的卡片上,一只叩门的手中飘落下一片纸,上面写着:我喜欢默默地被你注视着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


再见面的时候,俩人都笑了……




美丽的错



由不爱到爱,她爱上了一个美丽的错




没有认识罗威之前,雪儿只是活在自诩的甜蜜中,盲目而没有自我。


认识罗威,是在新生报到几个月后的老乡聚会上。他们分坐在两桌,椅子背靠背。雪儿偷偷呼吸着身后的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蓦地有阵迷醉。雪儿咬了一下嘴唇,告诫自己不可乱想……


两个月前的第一场大雪,雪儿在病床上度过。躲在被窝里的雪儿企盼着她的他能突然出现,可以像小说中那样带给她意外的惊喜,哪怕一句体贴的安慰,一个焦急的眼神也好。雪儿傻傻地等着,希望再病得久一些,因为他除了一个责怪自己不小心的长途电话外,就像蒸发掉了一样,无声无息。雪儿有点心疼,但还是告诉自己不许瞎想,他说过喜欢自己的,或许他太忙了——毕竟,两个城市是个不近的距离。


尽管他从没给过雪儿什么承诺;尽管雪儿从没体验过和他有幻想中的灵犀相通;尽管最亲密的接触也只是他们从朋友变成“朋友”时,他替雪儿戴上那只好看的手表,但是几年来雪儿都虚荣地接受着友人的艳羡,自欺欺人地扮演着“幸福女孩”的角色,只因为他太出色,太抢眼,雪儿觉得自己太平凡。他的光环和对雪儿的特别关爱使雪儿迷失着自己。“也许时间会使我爱上他的”雪儿有时对自己说。


他偶尔也会打电话过来,倾诉烦恼——从来都是烦恼,没有快乐。不,应该说他快乐时没有过电话。雪儿偶尔也会打电话过去,告诉他她得奖了,她有作品发表了……她只是不想让他为她担心。可是他没有和雪儿一起快乐起来,只是敷衍地岔开话题。雪儿有点想不明白这种变化意味着什么,她不喜欢想得脑子疼,也许她压根就不想太明白。她以为这就是恋爱了,只不过恋爱中的距离是一种忧伤的美,雪儿很专业地安慰自己——大学里雪儿学的是中文。


从回忆中醒来,雪儿呷了一口红酒,脸有些热起来。玻璃樽中忽然碰到了罗威那双深邃的眸子,使她微微一颤。他正在给雪儿这一桌敬酒。“在下罗威数学系,来,为异乡情缘干杯!”罗威明快地说着一饮而尽。忽然转向雪儿,轻轻说,少喝点酒,要爱惜自己。雪儿瞥了他一眼——桌上只有两个女生,另一个却滴酒不沾。不知是赌气还是顺从,雪儿放下了酒杯。罗威淡淡地笑了一下,走开了。


平时,偌大的校园里很难见到罗威他们,对于聚会的记忆也淡漠了许多。雪儿依然等着异乡的他,每每落日飞花时都憧憬着小说中的浪漫经典。


最后一场雪时,老乡们相约踏雪。雪儿天性爱玩,自然欣然前往。一阵寒暄过后,罗威递给雪儿一个大大的雪球。雪儿开心地发现罗威竟有一双和自己那双十分相似的手套,罗威只调皮地耸了耸肩,雪儿也仰头望着他回敬了一下,就忙着偷袭别人去了。整个上午,雪儿都是战争的胜利者,惟独在罗威面前她败得一塌糊涂。说不清缘由,也许罗威的“时间差”正好选在雪儿得意忘形上,也许是雪儿太想看清罗威抛雪球时有点酷有点坏的样子,竟忘了提防他手中的武器……那天,大家似乎都熟识了许多。


于是雪儿常和朋友一起爬山,钓鱼,看夕阳,跟罗威他们快乐地“疯”着,快乐地在不经意间找寻着从前那个率真的自己。虽然她不知道,每一次别出心裁的聚会都是罗威操办的,但是她渐渐发觉,每一次当她想冲过马路时,罗威都在她身边,轻轻拉着她的胳膊,然后再松开……不知什么时候起,雪儿已习惯了这样走路,很安全,很浪漫……浪漫?怎么会有这个念头?雪儿心一颤。或许每次都那么贴近罗威,那种几乎可以倚在他肩头的温暖,雪儿从来没有体会过。


朋友说雪儿和罗威似乎永远都是冤家,每次见面总是互相调侃互相攻击。但雪儿的能言善辩总被罗威跳跃性极强的思维打败,他们又似乎永远都很默契,可以在不经意间吐出同一个词,同一句话,甚至猜得出对方下一个恶作剧。这种默契让雪儿有点感动,也有了一丝不安。


一生之中对的时间里遇到对的人,是一生幸福;一生之中对的时间里遇到错的人,是一场心伤;一生之中错的时间里遇到错的人,是一段荒唐;一生之中错的时间里遇到对的人,是一声叹息。


雪儿忽然有种冲动,恍惚中想到了他也想到了罗威,有点茫然无措。罗威其实是有一点狡猾的,被雪儿特有的敏感发觉了,因为他说还有一句不知该放在哪儿,让雪儿帮忙“修改”:


“如果,两个人在一起一个月还不爱对方的话,那么,他们这辈子也不可能相爱。”


雪儿一时木然,只觉得这句话有点残忍,眼睛里热乎乎的,心却有种痛痛的感觉。


时间在快乐中流逝,转眼已能听到夏虫啁啾了。晚上罗威和雪儿都喜欢坐在学校高大的舞台中央望星。这夜,雪儿无意中提起了下学期中文系要搬离本校区的消息,罗威忽然沉默了,摆弄着手中的火柴,擦着又熄灭,灿烂的小火花迸跃着,惹得雪儿鼻子有点酸酸的。望着天幕中最亮的那颗星,雪儿忽然觉得好似罗威那深邃的目光,竟生出一股淡淡的感伤。雪儿说:“会记得我么?真怕自己什么都没有……”罗威擦着了最后一根火柴,映着他的脸,沉默依然。阵风拂过,罗威轻轻拨开雪儿额前的几缕碎发,注视着雪儿好久,末了,有些生涩地说:“不会的,我会去看你……”雪儿忽然有种迷醉,在他的瞳孔中,雪儿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和一些亮晶晶的东西。


雪儿发觉自己长大了,开始在不经意地反省自己的感情。不经意间总将他和罗威做着对比,在有些近乎自私的比较中,雪儿越来越深地感到了心悸,越来越深地感到了老天刻意的嘲弄。为什么偏让她在这时认识罗威,为什么心甘情愿地接受着罗威付出的一切,又为什么会无所顾忌地在罗威面前闯下一点点小祸后逃之夭夭……可是,她有他,怎么可能再拥有罗威!


一次次地想痛了脑袋,一次次地泪湿枕巾,雪儿在“对”与“错”的交错中茫然无措。终于,她疯狂地在键盘上敲出了自己的心情,自己的恐慌,又神经质地伊妹儿给了罗威,雪儿发觉心碎得连自己都不敢碰。她告诉罗威,自己有“他”,尽管不是爱却不忍心伤害,那样太自私——尽管她不敢说这就真的是自私;她也告诉罗威,不该对她那么好,她不配,她真的有些怕——尽管她说不清究竟怕什么;她也问罗威,他们的邂逅究竟是对是错……雪儿觉得自己的思维有些短路了。


罗威很快回复了:如果爱你是错的话,我不想对;如果对是等于没有你的话,我宁可错。雪儿有点醉了,真的醉了,在一丝眩晕中忽然明白了幸福的含义。雪儿偷偷抹了一下眼角,她知道,在泪水幻化中,她又寻回了丢失许久的自我和一份真正涌动的心情。沐浴着暖暖的阳光,雪儿尽情的让自己的思绪伸展开来,她要告诉罗威好多好多……



谁说青春不伤感



青春是美丽的,同时又是伤感的


自从罗威离开我,确切地说是他甩了我。我现在已经不忌讳说这个字了。我每晚都做噩梦,每次都哭喊着惊醒。妈妈就会摸摸我的头说:菲儿,乖,不怕,妈妈在。我就蜷缩着把头深深地埋进妈妈的怀里。妈妈说,最害怕我睡过去,因为每次醒来我都惊恐万分。她看不下去。


第一次遇见罗威。那时我参加一次野营。某天早晨,我刷牙。妈妈总说:“丫头你刷牙的姿势能不能像点人样?我和你爸也没见过谁刷牙这么惊天动地的,你在哪儿学的呀?”我就嘿嘿傻笑继续刷。什么惊天动地啊?不就边刷牙边摇滚一下嘛!就是旁边的音响声音响了点,我的动作幅度大了点,刷完牙之后的脸有点惨不忍睹嘛!我这叫抓紧时间享受生活的每一刻。那天我正在享受生活的时候,有个人站在我旁边直盯盯地看完了全过程,他心里想,这孩子真有个性。这是后来罗威告诉我的,他说的时候笑的前仰后合,我都有点怀疑,他心里想的其实是,这孩子真有毛病。我低着头摇头晃脑,突然晃过一双很破的“狼”。我抬头,罗威笑笑地看着我,他的眉毛弯弯的,眼睛那么明亮,阳光照在他微微上扬的嘴角,我竟有点呆了。突然想到自己的脸,赶快低下头。他当时说了一句话,我差点没晕过去。他神定气闲的说:做我女朋友吧!好吗?


我晕了半天,磕磕巴巴问:“你…你…是和…和我说…说话吗?”他还是用那种微笑迷死人的表情,“这里好像没别人了吧?”我紧张地一口气说完:“我不漂亮不能让你很有面子,我不温柔不小鸟依人,我脾气很坏有时很怪,还有我身体不好。你想好了吗?”他定定地看着我说:“好。”“我是菲儿。”“我是罗威”。我们在一个城市——北京。


当我们手挽手在马路上遇到妈妈时,我亲爱的母亲一点面子也不给地大叫:“你也有人要?!不要害人吧!”我看到他在旁边忍不住笑出声来,赶快把妈妈拉到一个小角落:“亲爱的妈妈,好不容易一个大帅哥看上你女儿,你就积积口德吧!难不成…你想我在家里陪你?”妈妈一听,打了个激灵,好像看到了我祸害家中双亲的未来,马上换副表情站出去,大声说:“菲儿,早点回家啊,阿枫总打电话来找你。”我当时就想随便找个地缝让我钻下去吧!这是一个什么母亲啊?哪里来的什么阿枫啊?罗威就一直站在我旁边看着我们母女。等我妈妈走远了,他就蹲在地上起不来了,边笑边喘着气说:“菲儿…真…真…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啊!哈哈哈哈!”


罗威喜欢打球,他打球的样子很好看,冲儿看着我花痴一样的表情大喊救命,说从来没见过我这样。冲儿是我最好的朋友,就是那种有福不同享,有难要同当的铁姐们儿。她经常把脸拉到下巴上说:上辈子没烧高香,遇人不淑啊!眼睛顺便还瞟我两眼。然后呢?基本上你就会听到惨叫了。那是我用暴力解决了。听说她还背地里找罗威谈过话,基本上是警告他吧!要他提高警惕,遇我这么一主儿,够他受的。


你说我这人怎么这么倒霉呢?就没人能说两句好话吗?我招你们惹你们了?哎!遇人不淑啊!


我爱睡懒觉,每天妈妈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丫头,起床了,午饭好了。”罗威会每天把早饭送到我家门口,尽管妈妈每次都把它扔掉还会顺便说一句:“你说谁尽把垃圾扔咱家门口啊?”


罗威常常摸着我的脑袋,爱怜地说:“菲儿,开心点,我希望你开心。”


我知道,我应该开心的。


我习惯坐在罗威的机动车后面趴在他的背上,让他开得飞快,我喜欢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冲儿总是说,其实你喜欢的是靠在他背上的感觉。我极力否认。人,总是在被别人看穿心事的时候逃避。


我以为,我以为我可以就这样和罗威终老。一厢情愿地以为。


罗威被派往一个沿海城市工作,我知道消息后趴在床上哭了整整一天,任罗威怎么劝我都不肯出来,我觉得世界末日来了。直到罗威给我写下“保证书”我才肯钻出来。保证书:罗威郑重向菲儿保证:罗威心里一直有菲儿,一直爱菲儿。每天一个电话,每周一封信。如不遵守,任菲儿处置。我破涕为笑。


我们开始为电信事业做贡献,每天一个电话,他和我说工作中遇到的人和事,我给他讲遇到的开心事。


每次我都被他逗的哈哈大笑。甚至还想着一直就这样多好啊!


日子一天天过去……


不知不觉间,罗威的电话少了,他解释工作压力大,他很累。我说,好,你注意身体。信减少到一个月一封,他说公司有意提拔他,最近比较忙。我说,好,我会照顾自己。


一天,我穷极无聊乱拨电话玩,响一声就挂掉,把通讯录上所有的号码拨了一遍后,妈妈喊了:“菲儿,别玩了,吃饭了!”我扭头喊:“好,最后一个!”我拨了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号码。在我挂断之前,有人接了起来。我拿着话筒的手颤抖,我小心翼翼:“罗威,是你吗?”那边没有说话,挂断了。我又坚持不懈地拨过去,再没有人接。妈妈催得紧,我就去吃饭了。我很疑惑,或许是我的幻觉吧?我太想念他。今天又是工作日,罗威不会在家的。呵呵,自己怎么了?想想,罗威大概有半年没有音信了吧?没有一个电话,没有只字片语。我固执地不去找他。


我依旧和冲儿出去疯玩。泡吧,的吧,网吧,酒吧,连水吧都不放过。冲儿说:“菲儿,心情不好说出来,看你这样我难受。”我笑:冲,罗威好久没联系我了。他不要我了。冲睁大眼睛问:“什么?多久了?”我说:大概半年了吧!我没有他的一点消息。冲儿说:“菲儿,你先回家休息啊。有什么事儿我扛着。你可千万别想不开。”我点点头,转身,沙子落进我眼睛里了吧?我苦笑,我可真的没流泪。


一个星期过去了,我还是没有他的消息。每天守在电话旁,不吃不睡。妈妈没办法,买了无绳电话。我抱着话筒,睡着。睡醒。


冲儿来找我,表情异样。我追问。她说:“菲儿,你要好好的。答应我。”我点头。她说:“别等那小子了,他有女朋友了。我他妈的真想宰了他!”冲儿恨恨地说。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真的动不了啊。


冲儿用力抱着我:“菲儿,哭出来,别憋着。”


我想哭啊!我这是怎么了?怎么没有一点悲伤的感觉?我该哭啊!罗威不要我了。可是,可是,我哭不出来。


冲儿和妈妈就这样一直抱着我,摇着我。我看到妈妈慈祥的脸,还看到冲儿笑着说是骗我的,还有罗威,他说:“菲儿,不要相信她,我怎么会不要你?我可是写了保证的啊!对吧?他还用那种迷死人的眼神一直对我笑……”


当我醒来后,已经是第三天早晨。妈妈守在床边。她仿佛老了许多。眼睛红肿,手里端着粥,巴巴地问我:“菲儿,吃点东西吧……”说完低下头哽咽。一下子所有的悲伤席卷而来,我放声大哭,仿佛要这样把眼泪流干:妈妈你告诉我,罗威是不是不要我了?他不要我了是不是?他给我写了保证书的对不对?他说一直爱我一直疼我一直宠着我对不对?妈妈你说,你告诉我!妈妈不说话,一直哭。我知道,是真的了。


我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该做什么。接连几天一言不发,仍然像从前一样吃饭睡觉和冲儿出去泡吧。我让自己置身于满满的人群中,看别人笑,看别人交谈,我总觉得罗威似乎随时随地会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再紧紧地抱着我亲切地叫我小坏蛋。


但是他不再需要我,不再给我感情,不再想起我。


我知道他永远在我心底最深最隐蔽的地方。



朦胧初恋



一种幼稚的初恋情结


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在哪一个班上。对于她,我一无所知,这让我开始慌张起来。其实,要知道这些,也并不是很难。如果你不知道哪一个是她,只要看人群里哪一个最忧郁就行了。


我站在窗台上,用望远镜注视着她们。罗威和其他兄弟又去喝酒了,我不想去。在我的监视下,她进入中文系的教室。然后,我看见,她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了下来,取出一袋话梅,递给她的同桌,然后,读一本小说。


我知道了这些,但仍然不知道她的名字。这一点,以前让我觉得很有诗意,但现在却让我十分沮丧。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看了一下手表,十二点过五分,我溜了出来。伸手不见五指,我走到二楼,然后,把床单系在柱子上,爬了下去。然后,上了中文系的那幢楼,掏出身份证,插到门缝里。


我的呼吸急促,浑身都在不停地颤抖,不停地朝背后看。所有的声音,都变成了脚步声,包括我自己的心跳。身份证因为开过几次门,有点软,使不上力。我将门把拉紧,几次听到锁舌的碰撞声,就是用不上力。我的额上已经冒汗了。我嘘了一口气,眼睛一闭,狠狠一捅,清脆的咔哒声过后,门开了,迎面扑来一阵粉笔与菊花混合在一起的气息。


我轻轻掩上门,用手电筒迅速扫了一眼。顺着桌子,摸到了南边第四排左侧的位置。我在她的座位上坐了下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的心突然平静了下来。这时,月亮出来了,像一枚软糖,月光像轻纱一样弥漫,想起梦里抱她的场景,那体温,那气味,那肉体与肉体碰撞时发出的轻微的战栗……打开她的书,娟秀的字迹写着“任飞儿”,和她的人一样美的名字。我将头埋在书本上,贴着她的名字,仿佛贴着她的脸蛋。


门开了,将我吓了一跳,我将头缩在桌子下面。良久,没有人,才肯定只是风。不知道在她的位置上坐了多久,直到天边开始微微泛白时,才离开。离开时,将我给她买的零食、话梅、薯条等放在了抽屉里。轻轻地扣上门,然后,回到宿舍。


第二天,阳光普照,心情格外好。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7-09-13
想你的天空



一、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


说好相聚在这家电影院的,现在只有我自己回来了,回来的时候我脸上带笑。因为影院里放的是一部喜剧,我笑得流出了泪。


街上的一家音像店里在放一首歌,我突然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了,一个女声空灵的唱说:思念是一种很悬的东西,如影随形。今天是阴天,我没有看见自己的影子,所以也不会有思念了。


那家医院有一个很凶的保安,我初次进去的时候他盘问了我半小时,最后慢慢熟了老远就对着我笑。呵,人从陌生到熟悉就是这样开始的,可到最后还是离开了呀,也许现在他已经不认识我了吧。陌生到熟悉,相聚到离开,就如地球自转一样正常。


那部电影说好要一起看的,那篇文章说好要一起写的,那些绿茶说好要一起喝的,那家影楼说好要一起去的。原来说过的话可以这样一笔勾销,让我连个申诉的地方都没有,原来就是这样错过,从此再不相见。ザ、情书


第一次收到他的情书时,被我撕得粉碎,轻笑了声说句:无聊!转身离开。他愣在我身后。我无法想象他当时的心情,我知道深深伤了他。因为有了这件事,以后的日子我的目光总是追随着他的身影,不自禁的希望他好。于是收到了他的第二封信,然后是第三封,第四封……


我们走得不是很近,但也并不远,他时时关心我。如果我没吃饭,五分钟就会看到他;如果我喜欢哪样小东西,第二天就会到我手上;如果我想到哪去玩,他准会在身边。我想慢慢的就习惯了吧,习惯这样被人宠着,我只是个小女人。不知道他看见这些字,是生气还是伤心,或者是高兴。


那时候我们一起去看电影,一起去音像店挑CD,渐渐地他了解了我喜欢的歌和电影,了解了我的脾气性格。他就像我的影子,时时跟着,却并不打扰,我开始依赖。


那天他突然跟我求婚,我震惊得脑子空白。他是个很好的人,可我还没有想到婚姻。他笑,他说开玩笑的别当真,我只是随便说说,就要离开了,你以后多保重。我再次震惊!离开?去哪?我问。他说去一个干净的地方呆一段日子。干净的地方?我摇头,不明白。他说你不用明白。


他走得很彻底,我再没见到。


思念让人疼痛。


三、我愿意


走进这个城市,一切都好陌生,和想象中的完全不同。街边传来年糕的香味,我静静走过去,这是我从没吃过的食物,我一下子买了好多,心想吃不了还有他呢。隔壁音像店传来王菲的《我愿意》,她唱: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我笑,放逐到天际是什么感觉,如我这样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吗?或者,比这还要辛苦千万倍?毕竟,那需要很大的勇气。这是我和他都喜欢的一首歌,他当时静静地在我耳边说:我愿意。我的心扑通跳了一下,笑着打趣,愿意什么,请我吃饭吗?他凝视着我:被放逐天际。我沉默。他拉起我,那就先请你吃饭吧。


原来每段记忆都有个故事,或长或短,或快乐或悲伤,它总是随时会冒出来。能找到他并不容易,我那段时间天天去他的朋友那,恳求他们告诉我他在哪里。他们打趣,当时你不是拒绝他了吗,怎么现在又想他了,是寂寞、孤独,还是发觉没有比他更好的了?我点头,我说我很想他,想见到他。不记得多少次了,终于有一天,他们给了我一个地址,那是个很小的城市,就是我现在脚踏着的这个城市。


我终于敲开了那扇门,开门的是个女孩,他就在她身后。我一下子明白了许多,我说对不起,我走错门了。转身,离开。我想是我多情了,原来一直在回忆的,是我。而他,已开始了另一段生活。下楼时,我看到他忧伤的眼睛,我笑,他还是那么善良。我不该出现的,那个女孩该怎么想我,还有他满腹的心事。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突然不知何去何从,我在街上游荡,把年糕狠狠砸在地上,可突然觉得这是不道德的,于是缓缓蹲下身捡起,丢进了垃圾箱。我听到手机的铃声响起,是他的朋友,他说你回来这个城市吧,他并不放心你。我苦笑,他放心与否已与我无关,而我们之间,已经结束了吧。他说你并不了解事情的真相,就离开吧。我说为什么?我想在这呆几天,不行吗?他叹气,你并不甘心,对吗?我沉默,也许就是默认。他说好吧,有件事我要告诉你,他住进了医院,就在今天,就在给我电话之前。他不放心你,要我劝你回来。可我实在不忍看见你们如此,我想不管怎样,你们都应该有个结局,好或者坏,都不会是遗憾。我惊讶,我说他得了什么病?他说你去看了就知道了,于是给了我一个医院地址。


我在想这个结局的好坏,我做了最坏的打算。


四、我没有将来,如何给你幸福


在医院住院部的门口,我被一个保安拦下,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是哪的人,要探的病人是谁,是什么病?我一时说不上来,他一直没让我进去。最后我真的发了火,我说我是在探病人又不是探监,不可以吗?他傻笑,把我让了进去。


我是真的心情不好,我需要强忍着不让泪滴下,我已经问过医生他的病,我知道有些事已经太迟了,可我坚持。


推开房门,他惊讶地看着我,我手里提着年糕,我说这东西真好吃,我从来都没吃过,然后放到他手上。我笑得很无邪,无邪到眼睛晶莹。他看着,他说你都知道了,是吗?我点头,眼里有泪,我说不管怎样,有我在你身边,一直一直。他笑,他说年糕真香啊,我到这一直都吃的,吃的时候一直想起你,想你一定也喜欢吃,没想到你真的喜欢吃。当然当然,我嘴里说着,手开始跟他争抢。


我们如往常一样听歌看电影,一起讨论哪些好看哪些好听,说好病好后再到那家电影院看电影,我喜欢《诗集》,他说陪我去看。想听田震的歌,他说陪我去买她的CD。我喜欢没事写点小东西,他说把我们的爱情写出来吧,我们一起写。我喜欢夏天喝绿茶,他的床边一直都摆着碧螺春,我不让他喝,可每次泡上他都会偷偷喝几口,他说,我们要一起喝。每次我都会瞪着他,大声的在他耳边说不可以,他惊得一愣一愣,连连摇头说不喝了不喝了。终于谈到了婚姻,我自顾自地说着,我挑选影楼,挑选婚纱,挑选时日,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终于他苦涩的声音响起,他说你这是何苦?你明知我不会有婚姻的,你想让我要你离开吗?我第一次在他面前掉泪,我说你从前不是要娶我吗,难道我已经不值得你娶了,或者我已经不配了?他抱住我,他说我没有将来,又如何给你幸福?我的泪水滴到嘴里,咸咸的,我说我只要现在。


五、我愿意为你被逐无际


他被送进手术室,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他时时吼着要我离开,直到看到我眼角流出的泪,那段时间流泪总是比喝水多,神经总是高度紧张着,我被深深的恐惧笼罩着。


那天他的床边放着王菲的专辑,还是那首《我愿意》,我轻轻和着,他笑,他说记得我跟你说过,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现在也是,以后都会是。看着他越发苍白的脸,我说我知道,一直都知道,所以你要一直在我身边。他点头,会的,我要你快乐。


他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我知道有些东西必须要面对了。他时时小心地照顾着我的情绪,他说你要注意身体,我不想看到你辛苦。我摇头,我说只要你好起来,我做什么都可以。他轻抚我头,傻丫头。


我以为我会崩溃,然后有一天真的崩溃了。我看到床上空白一片,他留信给我说,有一段日子可以回忆,对我或他,已经够了,剩余的时间他自己过,他不想让我看到他临走时的样子,我会害怕。终会结束,只是早或晚,他最大的愿望,就是以后的日子,我过得开心快乐。


我终于还是没有陪他走到终点,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没有亲眼看着他离开,我的心里总有梦想,也许有一天,他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跟我说:“我没有死。”也许真的会这样呢。


六、想你的天空


我不知道该不该有这段回忆,对他来说,他可以枕着这段回忆离去。而对我,却是一种残忍。我要用多大的勇气,才能走出去?也许可以,也许永远也不可能。


我去到那家电影院看电影,去挑自己喜欢的CD,写完我们之间的故事,喝完剩下的绿茶,去了那家影楼看婚纱,我做了我们之间约定的所有的事,他在或不在,都不会有遗憾。


我们之间真的就像一部电影,这样错过之后,永远都不可能再回来。我只希望他在以后的有限的日子里,过得平淡、快乐,离开的时候,平静、从容,我祝福他。


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这句话,他再听不到。


我想说,我想你。想你的那片天空。



爱情就在身边



用心发现,其实爱情就在身边……


北京这是座繁华的都市,干净的街道,长龙似的人群,还有就是——永不停息的爱情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我身上。我是一家网络公司的技术顾问,每日的工作都很繁忙。即便是这样,我每天都会去离家很近的一家咖啡厅喝咖啡。我就在这家咖啡厅认识她的。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去那喝咖啡,在一个很暗的角落里我发现了她。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她,不小心弄洒了咖啡,去洗手间回来之后发现她已经走了。就这样我平白无故地爱上了一个陌生的女孩,我开始每天在那呆很长时间。“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经常会问别人,因为我是相信的。我相信这种只有初中小女生才相信的东西,或许这就是我与别人不同的地方。不管怎么说,在茫茫人海中能认识一个她是百万分之一甚至是千万分之一,是“缘”把我们联系在一起的,真是妙不可言。


我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等待她的出现,终于她出现了,可是她身旁的是——男友?我要跳楼!可是我跳了那又怎样?他们还坐在那,可是她好像不高兴似的,一句话也没说,只是盯着天花板。她身旁的男孩好像很难受似的,坐立不安。一位很有气质的女生走了过去,坐在了那个男孩子的身边,然后跟她讲了几句话,再然后她就——跑出去了。瞎子都看得出那个男的另结新欢,可是她…她…或许应该让她静静,可是半夜三更,一个女孩子会很危险的。


看着她的背影,我踌躇了,我们又不熟,这样会不会吓着她。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追了出去。我追到了前面的巷口拐弯处发现了她,可是她的前面——她的前面有三个人!我迟疑了,我能救她吗?“你们别过来!我可是柔道高手!”她用力地喊着。我可是一个男人,就是十个八个也得上,再说了,这救的可是个美女哎!说不定她还会以身相许呢!哎!不管怎么说还是救人要紧。“别怕!有我呢!”我的声音好像有些颤,幸好我长的很魁梧,要不然我真的会怕。那三个小子不怀好意地看着我,然后很大声地说:“你小子等着,有本事别走!”然后就溜没影了。真是很佩服他们的,打架不是一流,可逃却是一流。“你没事吧!”我很关切地问她,可她一下子扑到我的怀中。在那之后,她哭了2小时又20分钟,再以后就是安全地送她回家。


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我知道了她的电话和住址。于是我经常和她一起去那家咖啡厅。她很喜欢这儿的咖啡,我们总是边喝边聊,讲一讲这几天发生的事。她本来喜欢喝加糖的咖啡,可是被我带坏了,她现在开始喝苦咖啡了。


可能是我说苦咖啡能唤起你内心的思想。刚开始她还说:“啊!好苦啊!你这个骗子,害我喝这么苦的咖啡,还说什么能唤起内心的思想,真是被你害死了!”可喝到第三口的时候——“仔细品来还不错!”她低着头,好像在自言自语,真拿她没辙了。


跟她在一起的时间总是很快,一转眼我已在这个城市工作5年了,记得老总说过,你在这干5年,5年之后我会调你到别的城市去干。现在5年已到,真不知该怎么跟老板说。我很想留下,目的只是为了她。タ墒歉美吹乃也躲不掉。我将被调到离这很远的城市。可是我…我不想去。我走的前一天,我约她在那家咖啡厅一起喝咖啡。“我明天就走,今天向你辞行。跟你在一起的时光很美好,或许我再也见不到你了,可我会永远记住你。”她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已经听了我这堆没头没脑的废话。她很含蓄地低下头,说:“其实我知道,我也会好好珍惜的!其实我…我…”我没听清楚她说了什么。


可我知道,她已经明白我的意思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出发了,在去机场的路上,我发现老板还是很舍不得我的。他给我派了辆车,还亲自送我,真是感动的我一把鼻涕一把泪!老板还说,我可以工作一年后回来。这么说我不是被公司赶走的,而是去出差,只是时间长了一点。我当时就发短信告诉她这个好消息,或许只是对我来说。她什么也没回,她不理我了!我就要这样绝望的离开这里吗?我还能做什么?我拼命地打电话,可是…可是她把手机关了!我绝望了!也对,由始至终都是自己的一相情愿,她也许只当你是朋友。


我对自己彻底地失去信心了。就这样胡思乱想,很快就到了机场,与老板挥手作别才发现,原来电视的演员水平那么差,应该让老板去演就好了。让老板这么一哭,本来我很坚强的,也让他搞得的掉眼泪。哎!真是能煽情,倪萍恐怕也望尘莫及。真是佩服。


迈着沉重的步伐登上了飞机,可是…可是…她…“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没经过大脑就脱口而出了。“你是猪呀!我不是告诉你了吗?就是昨天!”啊!原来昨天她说…她会和我一起去!“可是你为什么不回话,还关机!”我一股脑全说出来了!她没说话,掏出手机,然后打开!啊,原来没电了!“这么说你…你不讨厌我!”我说出这句话时才发现我像个猪头!我抬头挺胸放开了喉咙“我很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吧!”她没回答,伸出了一只手。


我紧紧的抓住了它……一生的幸福。



想说爱你不容易



喜欢上一个人很容易,但想说爱你却并不容易,理想和现实终会有距离


在感情的道路上,经过多少风和雨。而立之年的今天,反反复复反省自己的人生与情感,明白了自己对人生及情感的追求在哪里。于是在平淡中苦苦追寻,就在这平实的相识中,我发现了自己真实的情感目标,原来是你。就在我真正明白了爱情是什么的时候,(理解、宽容、信任、关怀、交流)我找到了我的真爱。虽然,我们生活的环境背景、生活习性及性格不一样,可我们都能理解彼此的心,能交流彼此的经历与心得,能彼此吐露自己的喜与忧。知道吗?这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默契感,它不是你能培养出来的,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感觉,多少婚恋的破灭,不就是缺少这种感觉吗?


我庆幸自己找到了自己的情感坐标,在交流中发现现实阻力很大,开始也很小心,把感情压在心底,怕感情放纵以后收不回来。


菲儿,还记得吗?在第一次请任聪吃饭时,我很看重这次聚会,是你第一次介绍我给你的好朋友认识,我也当众吐露了我的心声(真得很喜欢你)。这次聚会我有种多少年没有的感觉,是那样的坦诚,没有利益冲突,没有私心杂念,感觉就像家人团聚,多年的朋友重逢时,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感,真是酒逢知己千杯少!


还记得任聪夫妻俩请我们吃饭后,任聪非要我去开房间,在那里我差点打起架来,这是我一生中从来没有过的,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不想别人把你看做是随便的女人,同时也想你知道我对你的真心。从来不在人前流泪的我,没想到我会在你面前哭。我知道自己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了,所以每次我们谈论彼此的感情时,我总是带着一种忐忑不安的心态:自己百分之一百的投入会被你接受吗?你又会投入多少呢?也能理解你的心态,感情上受过伤的人是不会轻易投入,我也希望你在完全了解我后再完全接受我,爱一个人不容易,因此我们彼此要慢慢地好好地相处下去,终会有结果。可我没想到你会轻意践踏彼此的感情,爱情与亲情并不矛盾,时间和真心会化解一切。我说过我只在乎你的感觉,所谓爱屋及乌,喜欢你我就会接受你的一切,包括你的优缺点你的朋友和家人,我不在乎别人怎样说我,可我很在乎别人对你不好,我喜欢你,所以怕别人伤害你。那天晚上在棋牌室门口的中年人,我有种直觉,他是来找你的。本来我能理解你的处境也相信你的为人,为什么欺骗我?


第二天,你没解释我也原谅你了,真的,因为我喜欢你。我回到南京以后,几次打你手机都不接,我的心也慢慢变冷,知道出事了。知道吗?我已经习惯在我睡觉前打电话给你,你不接我心就乱如麻整晚睡不着,可你竟关机,你这样折磨我,肉体的痛不如心里痛,我只想听听你的声音,你太残酷了。我也是直到现在才知道自己在感情上已经完全投入了不能自拔。


每次到茶社聊天,总感觉有说不完的话,总感觉时间过得真快,彼此谈人生经历,情感挫折,生活细节。这种交流让我们有种相遇恨晚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每次送你回家的路上,我总希望北京市的街再长点,我有太多的话没对你讲完,就怕你在我眼中消失,看着你家越来越近,我就想越走越慢。记得有几次我们到你家楼下,我们又折回到大街上谈论我们的话题,彼此都不觉得累。这就是大家常说的恋爱的感觉吧!


你的落落大方,善解人意彻底把我击倒了,我理智地反驳自己,你不是我心目中的形象,我了解你什么?反击是如此的苍白,你的身影总在我脑海中飘荡挥之不去。总想把你的笑容深深地刻在心中,我更没想到能对你说出平生从不对人说的心里话,说得那样坦诚。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在南京时,总想知道你的一举一动,总希望你快乐,总怕你受到伤害,只因为喜欢你,就总是牵挂着你,关注着你,愿意为你付出、为你解忧,可又怕你无心对待我,这种心痛的感觉真的很苦,爱一个人真的很难吗?


在我们相识后的这两个月里,有快乐也有悲伤。只是一切都太快了都没有真正地完全了解彼此内心,我想这对谁都是不责任的,也是对自己的情感对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不责任,丫头,我真的很喜欢你,但这不是一时冲动,是我内心情感的流露,是我成熟人生的反映,时间能证明一切,丫头,我不会要求你什么,只想你好好把握,我不怨你,只能说自己的实力不强,因为我希望你和我在一起,能无忧无虑地生活,谁也别想伤害你。但我能做到这点,你能等我吗?大约五年吧!将来不管你怎样变化,我对你的真心是不变的,我永远会关注你的,只希望你能幸福快乐,也许一直以来你对我的感觉就一般,可我知道原因,


只是你的阻力与选择太多,让你看不到自己内心的真实需要,只好暂时逃避这一切,可事情总要发展,机会也是会流走的,世上没有完美的事,值得就努力把握,不要放弃。


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与交流,发现你不少优点与缺点,人缘好、热情大方、胆大心细、内心善良等,可你最大的缺点也是优点,就看你怎样应用,在酒桌上喝酒,我以前跟你说过,把握事情的主题,不要让自己喝醉误事,你是女孩,男人让你喝醉是别有用心的。最后吃苦的是你,我不想你受到伤害,真的,很怕你被人伤害。只想你离开这样的环境,无忧无愁地过日子。


有太多的话要说,思绪太乱,无从说起,千万句汇成一句,我真的很爱你!希望你幸福快乐!我将永远关心你的苦与乐!


〖JY〗永远爱你的伟



善待爱情



给热恋中的人们提个醒




同一天同一时间收到两位朋友将要结婚的消息,心里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羡慕?茫然?还是无趣?总之,是一种很复杂的感觉就对了。记得有人说过:当女孩子过了26岁就要把自己打折似的嫁出去了,听起来好怕人的感觉啊。但是如果只是为了躲避这样的结果,就不管自己怎样的感觉而刻意去做的话,似乎对自己也太不公平了。但是看看身边的朋友又有几个是因为相爱而结合,又有几个是因为还有那份爱的感觉而走到一起?


心中不由的想知道,到底什么是所谓的爱情?科学家给了我们答案:爱情就是一种神经中枢反应,与脑部基底核有关,由多巴胺等三种化学物质决定,这些化学物质使成熟的男女陷入一种“迷狂”,而且有自己的周期,长则30个月,短则几十天,必然消亡。


一个很多人憧憬的爱情本质却是这样的冷酷和乏味,似乎就注定了本来就不存在什么天长地久的爱情。这样看来对于很多把自己一生的爱情寄托于先结婚再恋爱模式的人似乎也无可厚非了,因为本来就没有什么永远。也许有的人会说那种从激情到亲人的感觉才是更长久的相守,但是爱情是可以培养出来的吗?即便你相信它可以,但是你就一定会和与你走进婚姻的那个人擦出那份感觉吗?我想这个问题谁也无法笃定,这个问题也许就是无解的。


这么看来,爱情的幸福永远也不会如不熄的明灯,可能在更多的时候是痛苦。其实爱情的痛苦无非两种:相爱的不能相守;相守的不能相爱。但是这似乎又太过于绝对和静止了。相爱的相守了,但是就能相爱一辈子吗?相守的不能相爱,倒简单了,起码双方都没有痛苦,大家只是守着那一纸婚姻,但是要是再爱上了别人,就制造出了新的“相爱不能相守”,况且那个相守的人因为不爱你,岂肯放了你。这样不断的往复永远没有了尽头。所以,现在很多的人选择独身似乎是很好的选择,起码不会有痛苦。这样的结果也许是一种追求的生活,也许是很不小心走到了这步田地,不论原因是什么,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一个人走人生的路了。没有牵挂、没有伤心、没有无爱的苦痛,有的只是在无人的夜晚那份偶尔的孤寂而已,但是这样的人似乎总能让自己不孤单。当没有了承诺,可能两个人可以更自在地相处,好像不会有厌倦的那一天,也许这样才是对自己好一点的证明。


看来无论是选择婚姻还是选择独身,其中只有一点是应该永记的: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委屈自己的爱情。



情动情人节



他爱上了最美丽的她,可情人节之际,他却想放弃……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岁月可以倒流,我最愿意将它定格到20岁,愿意无数次体味当时那种荡气回肠的滋味,因为岁月的流逝而很多东西都已经忘却,坚强的记忆被冲刷为齑粉,能够把握的只是那逐渐模糊的感动,我是那样的陶醉。


于是,于是就一次次在梦里回到过去。


20岁的那年冬天,我满怀惆怅地站在紫藤园里。夏天的长廊被疯长的有碗口粗的蔓藤遮盖住,犹如女人浓厚的披肩发,在长廊里行走犹如在原始森林里跋涉,绿色的枝叶为你遮住的不只是阳光甚至是声音,即使有一场倾盆大雨也无法穿透绿色的屋顶。所以白天那里坐满了苦读的人们,晚上成为情人的雅座。只是到了冬季,没有了叶子,就好像是博物馆里陈列的恐龙骨骸,站在其中向上望,天空也陷入了罗网。


那时候我不知所措地站在长廊里,抬头看见晦暗的天际,在春天快开始的时候,雪纷纷地从天而降,在我印象中,恐怕是最大的一场。我手里紧紧攥着一根木头,冰凉的颤抖从另一头无声地袭来。为什么来到这里,我无法回答,因为我受不了拥挤而热气腾腾的宿舍里的烟雾,还是想为自己寻找一个安静的角落?似乎只有来到这里我才能得到平静,这片土地所散发的气息让我情不自禁。


天渐渐的暗下来,可雪依然在无情地飘落,灯火通明的映照中可以看见他们从容飞行的身影,荧荧发光好像亿万只萤火虫。我能够听见身体里面有什么东西在破碎,犹缥薹ǔ惺芎冷的玻璃杯,点点滴滴溢满了往事。?


我闭上双眼,任往日如一滴滴的冰凉纷纷落在肩头,凝结成冰。一片黑暗中我看见20岁的我坐在教室里,坐在她的身后。如果我那一天没有传出那个字条,问老师那个问题,如果我没有经过她而是别人,如果真的有如果,我宁愿还坐在她的后面,拥有那个与她相识的机会,只为了她那一瞬的会心微笑与回眸。当时的教室里挤满了人,所有能伸出脑袋的地方,都被超载地利用上了,上这种课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哄堂大笑了,平常读书时的悠然心得只在唇边流露的浅笑,被放大为最自由的声音,一个球迷是不会喜欢只在家里看转播的,他会需要一起分享一起波动。我艰难地站在过道,等着上课,然而脑子里回想着上次那个给我赞同微笑的女孩时,我眼前又出现了她的笑脸。她的同伴没有来,于是我就幸福地摆脱了苦海坐在她身边。


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孩,即使你老态龙钟见到后仍要禁不住回头;她是我见过的向我招手的最美的女孩,你左右上下到处乱看就是不敢相信是招呼自己;在缤纷的杏黄色的树叶的飘扬中,她向我招手并且大声叫我的名字,终于当近视的双眼看见她笑脸的时候,我已经把她的笑脸铭刻在心的磁带上,不时地现诸眼前,时时让我迷失现实与幻境的分野。


然后就是像狂欢节一样备受憧憬的每周一次的期待,期待着那次短暂的选修课,并且为之坐立不安,好梦连连。我们总是“碰巧”坐在一起,“碰巧”多了就成为规律,不可违背的定理。我第一次感觉到课程的短暂,铃声的残忍。如果一定要诉诸语言的话,那恐怕又要用很多最高级形容。当我全神贯注地投入进去的时候,我好像真的能够游离于躯壳之外,忘却拥挤的人群,污浊的空气,只有我与她,驾一叶轻舟,在转瞬之间,就能穿越两岸猿啼的万重青山,把深情的缆绳抛在她会意而笑的眼眸深处。


然后就是争吵,像是五四青年一样为宏观民族的命运而战斗,有时候我们会惊异于对方的妙语连珠,一方面又为自己的精彩辩词得意洋洋。短短的不足2000米的放学路上,我们走得很艰难,后来干脆就在漆黑的校园里漫无目的标乱转,当然,在最后的终点上我们停留的时间最长久。在紫藤园里,任月色汹涌,挟着无法抵抗的冰冷,从所有树叶的缝隙冲决而下,留给我的是她幽幽暗暗在月光下闪动的眼波。


就这样我们几乎要站到熄灯的时候,浑身冻得发僵的时候才会分手,有时候往往还要聆听看门大爷的教诲,只是一直到了上床睡觉的时候……黑暗中,我脑中还在回响着我们激烈的论争,心中想着下次见面如何反驳,如何措辞。即使在被兄弟们发现,并为我欢呼的时候,我仍然没有什么想法,我更珍惜这样一种无拘无束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我看见她从一辆奔驰中走出,才明白心中究竟隐藏些什么。那天,我也是来到这里,从纠结不休的藤叶下细数膝前的微光。至今我也不敢触及和体味那时的感受,再现昔日意味着一场心灵的风暴。


是校园名流,甚至也兼职着电视台主持,不知道有多少热切的眼光追随着她的脚步,对她而言,我不过是个无关风月的清谈者。然而,这还不够吗?我反复问自己,一直问到我不能在冷风中坚持,我还是无法回答自己。


放假的时候,我没有回家,因为没有路费。老家远在千里之外,可是孤单的感觉却近在眼前,最痛苦的是春节的时候,打工的地方已经关门歇业,我只能坐在空荡荡的宿舍里看书,风一阵阵敲着窗棂,似乎是寂寞得想请我这个朋友,阳光漂白了屋中的空气,所有的灰尘都追求着自己的旋律。就是在这时我开始了雕刻,或许只是因为无聊,小时候跟木匠学的那点手艺根本无法跟得上我心中的意念,终于我完成了一个女孩的头像,年龄大约在18到80岁之间,虽然出奇的丑陋,但是从有些神化的微笑的面孔中我感觉到了她的存在。


2月14日,情人节,我决定用挣来的钱买上一束玫瑰,再送她这个偶像。可是,我却不得不去邮局取电,母亲病倒了,是中风偏瘫,这意味着失去了健康的母亲的同时,我也失去了家里的生活费,也许我需要中断学业,支撑这个家。


我来到这里,问自己,我到底有没有权利谈爱情,我两个月的血汗钱也许都抵不上她一只鞋的价钱;我连返家的路费都无法凑齐却在食不果腹的夜晚想入非非。早晨,我踌躇满志起床的时候,我的母亲却在寒冷的病榻上呻吟,我困窘得连返乡一次都不可能,我有什么理由奢谈爱情?我无法不责备自己,直到来到这里,因为寒冷而没有人迹的地方,却成为封存妄念的最佳地点。


我满怀惆怅地站在长廊里,手里紧紧攥着那个头,像为往日举行一场葬礼。


终于结束了追问,并且完成了人生的一个段落。我在想……“你在想什么?”我猛一回头,她举着一束花朵,在夕阳之中奔放地燃烧,她轻轻地走近,握住我的手说:“无论发生什么事,请不要拒绝爱情。”那根木头掉落在地上,我没有去拣,只觉得金黄色的光辉掀起巨浪,冲破了一切抵抗。刹那间,我完成了感情的又一次轮回。
[ 此贴被清风明月001在2007-09-13 00:07重新编 ]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7-09-13
永不言悔



网上相识、相恋、相爱,虽然贫穷,却永不言悔


年轻的我始终保持着对爱情的幻想,可当真的遭遇一段浪漫而又坎坷的爱情时,我才知道爱情的坎坷路实在太难走了。


他的真名叫罗威,网名叫NOVER,大我五岁。他和我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我单纯,开朗,像个十足的小孩,他成熟,稳重,非常严肃的样子。认识他是在前年的6月,在广州的一个聊天室里。说来你可能不信,我和他在网上只聊了两次,两次都只有几分钟而已,没想到第三次见他时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那天我刚进那个聊天室,他便跟我说,霏儿,做我的网上情人吧。我问他真的吗?他说真的。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他。看得出来他非常吃惊,他问我是不是真的答应了?我说是的。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快就答应他,那时甚至连他真名都还不知道,我想这就是缘分吧。那晚我和他下了网,用电话从晚上九点一直聊到第二天早上七点。


第三天一大早,他就给我打电话,他说他很开心,当别人问他有没有女朋友时,他可以很骄傲地说有了。他说他的生活因为有了我,而变得多姿多彩。过了几天,我收到他寄给我的玫瑰花,我把最漂亮的那一朵花瓣摘下来,夹在日记本当中。不管结果如何,我希望等我老了的时候,可以拿出来回味一下陈年旧事,也是一种幸福吧。


接下来的日子,虽然未曾谋面,但是每晚八点至十二点,聊天室里总是有他和我的名字。每天他都会给我打电话,或者给我发E-mail。


那段时间我被那份浓浓的爱包围着。以至于连过年这么重大的事都忘了。直至他说他要放假了,想来北京看我,我这才恍然时间的流逝。


记得去机场接他时的心情,异常激动。我告诉他,我长得并不漂亮,他说他长得也很一般。我要求他见到我的第一面,一定要抱抱我,以免我和他尴尬。很多朋友都说网络上的人在网上和网下是不一样的,也许在网络上你们很谈得来,可是到了现实当中,就并不一定谈得来,也许你还会讨厌他。可是我和他并没有这样。他对我就像网上对我一样好,没有任何的陌生感。


我带他见了我父母,父母的不同意是我意料中的事。因为父母始终希望我不要嫁得太远,而广州距离北京很远。跟了罗威,也就意味着父母一年也只能见我一两次而已。何况罗威比我大了五岁。父母怕我和他相处久了,会没有共同语言,毕竟是生活在两个年代的人。


我不顾家人的反对,坚持跟着罗威去了他家。他母亲是个很典型的家庭主妇,她一眼就看出我的性格,她也否决了我,原因是我太小,无法照顾罗威。假期很快就过去了。一切的一切又回到了原位。分开的日子我非常想他,想他的一切一切。


在家里,我的生活因为对罗威的坚持而变得异常尴尬。我知道我伤害了父母。我无法在家里停留。那晚我给罗威打电话,我说:我去广州找你好吗?


他问我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我没有告诉他为什么要去广州,只问他同意还是不同意。最终他说,你来吧。我回家告诉父母,我说我想去广州工作一阵子,父母知道我要去找罗威,坚决反对,甚至把我的行李藏了起来。我知道如果我这次不去广州,我和罗威面对的将只有分手这条路。于是我没经父母的同意便去买了车票。在走之前,我给家里打了电话,我请求我妈原谅我。我妈希望用哭来劝我回去,她说,你回来吧,如果你想结婚,我可以帮你找一个,为什么非要跟罗威呢。


我无语,挂了电话,踏上了南下的列车。48个小时的火车并没有把我累倒。一下火车,我便飞奔到他的怀里。对眼前的男人,我不了解他的任何背景,也许他不值得我放弃家,可是我终究还是在家和他之间选择了他,原因只是因为我相信自己的直觉。我的直觉告诉我,他是一个值得我爱的男人。他在赤岗的一个小区里租了房子,是个单间,我到的前一天他才拿到钥匙,拿到钥匙后匆匆忙忙去商场购置了一些生活必需品。放下行李,他搂着我,没有说话,只听到他的叹息声。我知道他在叹息我为他放弃的一切,而我实在不愿看到他眼中的自责。我说,别这样。


他说,对不起,我带给你这么多的麻烦,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好好对你的,只是我们以后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浪漫了,我要工作,要赚钱,以后不可能天天陪你。我不知道平淡的生活你是不是过得惯。


接下来的生活是幸福也是平淡的,每天我都翻《广州日报》的招聘启事。适合我的很少,又都因为我不能说广州话而被否决。所以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在家里洗洗衣服,做完饭等他下班回来吃饭。每次我都会站在阳台上看着马路,希望马路上会有他的身影。后来,他笑称阳台为“望夫台”。晚饭后的时间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间。可以让他一直抱着我,一起看电视,或者和他出去散步。偶尔也会跟广州的网友一起出去吃顿饭。我是个玩心很重的女人,每晚他回来,我都要躲起来让他找,每次都能让他找着,他说他能闻出我的味道来。有一次,我心血来潮,我把行李收拾了一下,躲到了楼顶,然后给他留了一封短信,我说生活太过于平淡了,这不是我想象中的爱情,我决定跟随另一个男人。我以为他会想得出我是跟他开玩笑的,因为我身上有多少钱,他最清楚,根本出不了广州。没想到在我偷偷回家看看他在干什么时,我看到他在我的短信后面留了一句话:我会等你回来的。我知道他去火车站找我了。等我以熊的力量、豹的速度跑到公话亭给他打电话时,电话那头传来他的哭泣声。他说你在哪儿呢,我说我在家里,跟你闹着玩呢。我知道他生气了,因为他看到我时,没有理我,一个人坐那里哭。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哭,而且哭得那么伤心,于是我也跟着哭起来。可是不管我怎么哭,眼泪始终不肯出来,终于又把他逗笑了。一场对我来说很大的灾难终于过去了,不能幸免的是他罚我洗了一星期的碗。


三个月后,母亲打来电话,她说家里开了一个店,希望我回去帮忙,我想了很久,不知去和留。罗威说,你回去吧,你还小,虽然我可以养你,可是这样会害了你的。你老待在家里,也实在太闷了。你放心好了,你会是我的最后一个女人,除了你,我不会跟第二个女人说‘我爱你’这三个字了。是呀,我不能生活在他的庇护下,我留下来,只会让他担心而已。我又踏上了回北京的列车。


父亲并没有如我愿让我开公司。我一直在他的公司帮他管理。有一部分亲戚知道我去广州找罗威的事,于是便会有一些闲言闲语。在对北京失去信心时,我又踏上了南下的列车。跟上次不同的是,这次是父母送我上车的。他们知道如果我想走,他们是留不住的。


到了广州,生活一如既往的开心。我想我和罗威是合适的。他是一个很优秀的丈夫,每次他都会帮我洗碗。他在家里的时候也都是他做饭,有时衣服也是他洗的。


对我的生活起居他更是呵护备至。记得有一次,他的口袋里只有五元钱,他把那五元钱为我买了我喜欢吃的喜之郎。幸亏第二天他发了工资,否则他只能走着回家了。


这一件小事都让我感动不已。


我以为我就可以这样和他白头到老了,直至房租到期,我和他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原因是他没有更多的钱支付房租,广州的房租一交就是半年。我知道要是结婚的话,我和他必须要有一套房子,广州昂贵的房租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生活的拮据让他感到内疚,我不忍看他那么辛苦。而且他还有家人,母亲的生活费,妹妹的学费他要负担。而我的存在给他的压力太大。所以我再一次离开了广州,回了老家北京。他说,霏儿,等我,给我五年时间,我会用这一段时间好好赚钱的。


有他的这句承诺,我就已经知足了。


又是6月了,是那个我和他相识的季节。但愿明年的这个时候,亲爱的,你会在我身边。


无论何时,永不言悔!



我和春天有个约



火红的心随着春天的约会而变得躁动不安




远方的你一再给我讯息,在未来的那个三月你会来这个有我的城市。想像相见的每一分、每一秒,我知道,从这日起,我的整个心都将只为那个火红的三月而跳动了。


相识而从未谋面,相知而仅笔端耳畔,却仿佛相盼已久,怎奈相隔又何止万水千山。不敢看,不敢想,看着地图上远远南方那座美丽的城市,看着脚下坚实凝重的北方厚土,一条黄河,一带长江。与君相知恍如前世所系,今生再续。这缘分悄然而来,一点一滴地占据整个心迹,再容不下任何牵绊。于是在时空的某个点上,我享尽这有你的幸福。


何尝不想爱得简单一点,现实一点。不要这样千万里的思念。思念如陈年的酒,尝尽辛辣方得香醇,却怕自己终究不是一个品酒、知酒的人。


想要一杯水,一份如水的感情,时刻陪在身边,牵着我的手,走过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


一次次的尝试,退出这个心结,让我们的故事,在未尽时划上美丽的惊叹号,点上无休的结局。一次次地放弃,陷得太深,理智的心总束缚不了感情的弦,幻想的美丽总让人习惯闭上现实的双眼。于是,不敢放弃,只能更用心地继续。


这是梦,等了许久的人就在身边,那颗心就在身边,那爱无处不在,躲不掉也舍不得躲。一个人走在热闹的街头,阳光暖暖的,一片叶子落在肩上,我知道那是你在提醒我的思念,在深秋的晨、昏里飘落一地的思念。你的南国,我的北疆,不同的一切,却有两颗心为彼此牵挂,在那整整长长的一季。


冬来了,秋去了,春尽了……只因你一句承诺,我让心事沉睡,只等那个三月。这一季,下一季,相见时让最好的自己复活。


怎么会不知道,所有的幸福感觉,不过在电脑里一闪而过,是那些冰冷的方块文字所构造的温情空间。


怎么会不知道,在一个又一个午夜深深的寂寞里,独自留一盏灯,一杯茶,是为谁守候。直到电话铃声如约响起,那是你的讯息,踏着月色,穿越千万里而来,在我的耳边,淡淡倾诉思念。


每每盼你的电话,又怕你的电话。我活在你的声音里,在每次的分分秒秒里握紧幸福的心。


在生日那天,你用歌声为我祝福。是的,就是从那一刻起,我那颗已经放得很淡的心突然感动得流泪。于是,也就注定了我这许许多多的思念。


不敢告诉你,放下电话时有多心痛,不敢把一丝一毫的悲伤用声音告诉你,每次以最快乐的声音挂断电话后,要独自面对的是多么漫长的寂寞。


读了太多别人的故事,在他们的情节里找属于我们的片段。他们的喜乐悲欢,他们的聚聚散散,他们的理由无法说服自己仍在做梦的心。


一千个理由写着没有结果,写着放弃,写着一生的心痛。却只因心里仍有那个爱字,而放任自己去继续,继续向往那个未来。


没有人告诉我未来究竟是怎样的,惟有思念,似波涛汹涌,一浪高过一浪。更不知为什么,只是信你、信自己、信缘份、更信未来,这份因你而来的信任让我勇敢,勇敢去面对今天、明天。


因为我和春天有个约……



有一种爱不离不弃



她倾心爱恋了他四年,他全然不知,但当他觉察时,却发现为时已晚……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他是个高大帅气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她在心里问自己,我……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她小心地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他不停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


“祝你前途无量!”


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


“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泪倾泻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地想。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愤愤地说,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奖金。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每天CALL你才行。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他释然了,好,谢谢。


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开始,她只是简单地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MORNINGCALL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地躲开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MORNINGCALL,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就这样,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她病了。老是头痛。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


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他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


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气渐旺。俨然成了中关村的知识英雄了。人们说他是个敬业守时的人。只有他的第一个老板知道,他爱迟到;只有他的同学知道,他是个懒鬼。他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因为他分明是一个新贵!他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其实他自己还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尽管他早就不需要那个MORNINGCALL,但他没说,每天早上,他等着那个电话响起。他会问自己:我爱她吗?会娶她吗?不,他摇摇头,她实在太平凡了,没有一丝的眩目,我不要……


但他也知道,他习惯了她,他不能过没有她的日子。可能,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他这样安慰自己。可是,这样的手机联络并不能持续很久。因为,因为,因为她必须走了。她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MORNINGCALL。他有些奇怪,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他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男孩,都这么粗心吗?


她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她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大量的同学来医院看她。他,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MORNINGCALL


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他认定她是急病。匆匆的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他在心里认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


他去开自己的车。手机又响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她。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他的信息:一颗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他收到了无数的心,但,没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个从不说爱的女孩。他很轻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机号码,每天都看一遍的数字:138*****521。他念了一遍。一种眩晕的感觉在他的头顶铺开。她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她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她都会说521。想清楚这些,他几乎站不住了。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每天,每天,每天……在那个固定的时刻。她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传到他的耳边——


“起床吧,别耽误了。”


“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


“今天天冷,当心点。”


后来胆子大了,她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


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他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她。对,不能失去,这种不能失去的感觉,这种害怕失去的痛苦,原来就是爱。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了。自己可以编出最简洁的程序,可以疏忽世界上任何一个网站,但却看不透一个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吗?不,不,我要她!他没有办法自己开车了,他叫了TAXI。他要赶到她的身边去,对,带着爱去!在一家花店门口,他叫车停住。他扔下了黄玫瑰。“快,我要红玫瑰,999支!”


一个小店,哪有这么多。殷勤的小姐配了99支。


99支火红的热烈的玫瑰终于随着他来到了病房。她,在昏迷。几台机器在她身边,发出奇怪的声音,闪着奇怪的图像。他在门外,他和99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苏醒。她一定会活着。“有我爱她,她会活着!”他轻声的呼唤她,我在等你!她终于苏醒过来了。他冲了进来,还有,99朵玫瑰。他趴在了她的耳边,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样,让自己的声音轻轻的传入她的耳朵:我爱你。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对一个不好看的女孩比较客气的评价。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了。可对他来说,他需要什么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只要一个全心爱他的头脑!他爱她。


脑瘤一直在压迫视神经,她实际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了。他抓住了她的手,温柔地说:我现在没有钻戒,但我真诚地向你求婚。相信我!我只有99朵玫瑰。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你会喜欢玫瑰吗?我怕你不喜欢他们,但……在他眼里,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她会喜欢俗气的玫瑰吗?而他,曾经送给过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不是怜悯不是同情。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了,他知道其实自己早就爱上了她。她小小的柔软的手被握在了他纤细的冰冷的手中。


“傻瓜,哪个女孩不喜欢玫瑰?”她颤抖着,说了一句。他把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喃喃地说:“我们结婚时,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她微笑着,又是昏迷。


几天了,他一直陪在医院。他拒听了一切来电,他的手机只等着一个号码:138*****521。她有时清醒,有时沉睡。


而清醒时她就说:真抱歉,我没有一直守约。


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说我真的爱你,一直爱你,我等你。


“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有你,我才幸福。”


他不信这是最后的时光,他要把她唤回,他要她守约,他要她一辈子叫他起床。


这天她清醒的时间特长,似乎她又能看见东西了。但她几乎已经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给了他一个微笑,一个最美的笑。但接着,就是剧烈的头痛和呕吐。仪器上显示她的颅内压已经相当高了。她快走了。而这种情形下,只有她,只有她自己可以体会这种痛苦。医生在诊断书上写下:


“安乐死比较人道。”


当然不会,这是最幸福的时光,有他,好静。周围好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从枝头落下,铺满了小路。这是他们初相遇的季节。她望着他,想他们的故事。校园里的心跳,毕业时热烈的拥抱,看似无意的承诺,每天清晨让人又恨又怜的电话铃声,还有那玫瑰。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从她的枕头下拿出了她的手机。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每天叫他的手机——小巧的蓝色的手机,


138*****521,他最喜欢的颜色,也是他最喜欢的型号——诺基亚。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一颗心,他郑重地传递给她一颗心。她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静,只能听到手机键盘拨号的声音。她,第一次,为他打上了一颗心。


她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了他的面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他拿过了两个手机,把他们挨在一起。屏幕上,那两颗心也靠在了一起。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7-09-13
——忍受不正常的位置。


——忍受分离的痛苦。


——忍受嫉妒的煎熬。


——忍受内心的矛盾挣扎。
今天我的心,对昨天的眼泪微笑,仿佛潮湿的树木,在雨后的阳光里,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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