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辽宁省海城市东四方台温泉管理区东荒自然屯村民,现就海城市东四方台温泉管理区将本管理区西荒村东荒自然屯七天地109亩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集体土地交给辽宁润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占用。我们现在有许多问题向你们反映,一下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觉得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和你们探讨一下,希望你们调查核实能为我们农民讨个说法依法归还我们的土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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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所占土地承包户承包经营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 qU#1i:(F*
法律依据:违反《土地法》第十四条 nQ5n-A&["
《土地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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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腐和县级人民政腐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l)Crc-:}4j
二: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 不 符合法律规定 aX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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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违反《土地法》第十五条 ^pQCNKLBY
《土地法》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P[ _<8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批准。 ~GL]wF2#
三:临时占用土地不符合法律规定 mj9 <%P
法律依据:违反《土地法》第五十七条 第六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 ] 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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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腐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0lf: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 Hzt b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9%B\/&f
《土地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KY51rw.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NF~Ck$#q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wVEm:/;z&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_3TY,l~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AaWs}M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n=y[CKS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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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c*C $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5@+,Xh,H|t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 xn8h9p
四:现在施工不符合法律规定 dwDcR,z?a
法律依据:违反《土地法》第十六条 w8U&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