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赵彤刚 北京报道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昨日发布公告称,自2007年10月8日起,休眠账户将被另库存放、退出交易系统。
休眠账户是指证券账户余额为0、资金账户余额不超过100元,且最近连续3年以上无交易的投资者A股账户及对应的资金账户。
公告指出,休眠账户由各证券公司按照上述标准,并结合其所管理的投资者账户实际情况加以确定。在9月28日前,证券公司在其柜面交易系统对休眠账户实施另库存放、单独管理;并将已在其柜面交易系统另库存放的休眠A股账户明细数据报送登记结算公司。
在10月8日前,登记结算公司将对各证券公司报送的休眠A股账户,以及无指定交易或托管证券公司的休眠A股账户在登记结算系统中实施另库存放,并将另库存放的休眠A股账户数据分别发送给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10月8日起,休眠账户将退出交易所交易系统,投资者只有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激活手续后,休眠账户才能恢复使用。10月8日以后,登记结算公司将另行发文对新增的休眠账户管理做出安排。
10月8日起,投资者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向任意证券公司申请查询其A股账户是否在登记结算系统中被另库存放。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激活手续的具体流程是:自10月8日起,投资者申请激活沪市休眠A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需在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激活沪市无指定交易的休眠A股账户,可在任意证券公司办理。投资者申请激活深市休眠A股账户,可以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也可以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激活深市休眠A股账户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需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申请激活休眠A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等材料。证券账户卡或资金账户卡丢失的,应补办账户卡后再办理申请激活手续。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办理休眠账户激活手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自10月8日起,证券公司激活投资者休眠A股账户,应向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激活申请指令。登记结算公司据此在登记结算系统中激活账户,并通知交易所恢复交易权限,次一交易日该A股账户可正常使用。持有休眠A股账户的投资者也可以选择不办理激活手续,而在有开户代理资格的证券公司申报注销原休眠A股账户,并申请开立一个新的A股账户,新开账户不收取开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