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吴敬初和于雪莉在结婚十五年后终于离婚了。在这十五年间,两个人摩擦不断,离婚二字时常会在两个人的嘴里交替冒出来。但即便如此,他们还是没有真离婚,离婚可能只是向对方宣布不满的一个口号,喊一喊也就过去了。终于离婚的时候,两个人并没有吵架,在相当平和的气氛中,说把事情办了就办了。
那是一个秋日的上午,阳光不错,是个少见的无风天气,他们是打车去办的手续。于雪莉不是一个很在乎钱的女人,但却是一个很节俭的女人,要是在平日,她是不会打车去办一件即使是很重要的事情的,但这一天她很大方,车是她主动打的,吴敬初当然不反对。吴敬初是个敢于为重要事情付出的男人,无论从哪个方面讲,这一天对他来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日子,他不想隆重但也不想马虎。
红色出租车在拐一个弯道时颠簸了几下,这使得于雪莉的身体一再撞到吴敬初的身体上,吴敬初准确地捕捉到了几丝柔软的感觉。吴敬初是个很注重瞬间感觉的人,对于一些转瞬即逝的感觉他采取的是回味、放大、再回味的办法,比如偶遇一个漂亮女人深沉的一瞥,他就会用这个办法把这个瞬间无限延长。当然能够令他采取这个办法的瞬间并不是很多,尤其在于雪莉的身上,长期的不协调已经令他丧失了在于雪莉身上得到这种感觉的能力。此时的几丝柔软令他感慨颇多,他扭头看了一眼即将不是妻子的女人,苦笑着摇了摇头。
吴敬初问,你后悔吗?
于雪莉说,你希望我后悔吗?
吴敬初说,说心里话我不希望,这毕竟是咱们俩得来不易的一个决定。
于雪莉说,我想也是。
这个决定是他们在三天前做出的,准确地说,是三天前他们俩晚上躺在床上做出的。三天前的早上,他们一起去参加了一个葬礼,死者老胡是吴敬初单位里的一个退休老同志,他的七十多岁的老伴在葬礼结束后依然哭得不成样子,有人劝她人死不能复生,还是别太伤心了。老太太抹了把泪水说,我哭的不单单是老胡,还有我自己,你们都知道,我和老胡过一辈子,也打了一辈子,老胡临咽气的时候对我说,他对不起我,我们也许真的不该是两口子,现在一想也真的有道理,这辈子老胡不幸福我也不幸福,可我们醒悟得太晚了,我们都太对不起自己了。老胡老伴的话对吴敬初的触动很深,晚上睡觉时谈及此事,他想不到于雪莉竟然也有如此感触。于是,两个人一拍即合,再一次把离婚两字吐出了口。
这一次,这两个字显然已经不是口号,而是作为一个提案被摆放在面前。吴敬初感到非常奇怪,一向情绪化的于雪莉怎么会在这个晚上如此理智,她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提案,或者说她就是提出这个提案的人更为恰当。她说我不想做那个老太婆,趁我还有一点点残存的资本,我们都重新选择一次吧。吴敬初当然不会不同意,离婚其实是他十五年来一直想做而做不成的事情。
你真的同意?吴敬初侧身卧着,尽管没有开灯,借着窗外投进来的月光,于雪莉的表情他还是看得很清楚,于雪莉仰卧着,一双眼睛亮得有些出奇,说话时异常平静的音调令他几乎不相信这是真的。
只要你同意,我就同意。于雪莉说。
吴敬初清楚地记得,十五年前,于雪莉也是这样回答他的。当时他们是经于雪莉的一位同事介绍而相识的,第一次见面,他们没有选择通常的那种介绍人在场的三方会谈形式,而是由介绍人给约会,由他们俩在某一个指定地点单独见面。那天吴敬初是乘公交车去的,由于中途堵车,他晚到了十分钟。指定的那根电线杆下面没有女孩子的影子,吴敬初一边抿着额头上的汗水,一边四处张望,这个时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再矜持的女孩子也应该赶到了,那么她到哪里去了呢?是见对方迟到赌气走了,还是有意躲到一边,偷偷地先观察他一番呢?一想自己可能正处在对方的观察之中,他就难免紧张起来,落在身上的阳光也成了带刺的东西,令他很难承受。
时间不长,吴敬初注意到有一个女孩匆匆穿过马路,奔他这边走来。尽管是头一次见,他还是瞬间就把她确定为既定目标。这是一个不好看但也不难看的女孩子,身材适中,有一双很大的眼睛和不高不矮的鼻子,鹅蛋型的脸庞,按理说这些硬指标应该使她成为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子,但事实显然并不这样。吴敬初觉得她身上有一种不好形容的东西,也许正是这种东西令他的判断有些模糊。
你是吴敬初?于雪莉开口就问。
吴敬初点了点头,他没有反问于雪莉,他觉得那样做有点多余,就说,我们散散步吧。
两个人沿着那条马路按右侧通行的方向走下去。于雪莉说,要是刚才我也这样问一句就好了。吴敬初不解地看着她,于雪莉的侧脸要比正脸好看一些,眼睛鼻子嘴这条线十分明快,也正是这条线,令吴敬初做出了最初的判断,他断定于雪莉很可能是个很刁蛮的女孩。
于雪莉接着说,不然,我也不会闹出个笑话来。
听于雪莉细讲了一遍吴敬初才明白,原来于雪莉刚来的时候,电线杆下正好也站着一个小伙子,她问人家是等她吗,对方居然说是,于是两个人就沿着这条路走了下去,聊了一阵,于雪莉才觉得不对劲,怎么对方和介绍人说得不一样呀?一细问才弄明白,原来那个小伙子也是在等一个没见过面的姑娘。婚后两个人吵嘴的时候,吴敬初就说,当初你跟那个人走下去就好了,我们现在也就不会吵架了。于雪莉说没错,那也许是上天有意的安排,也许我跟他才是天生的一对。
他们俩的恋爱进展得很快,第三次见面就有了实质性的突破。在市郊的那条小河边,吴敬初握住了于雪莉的手,当时两个人就并肩坐在有些泛黄的草地上,那也是个秋天,空气很爽,但吴敬初却出了一身透汗。那一年吴敬初三十岁,那之前他虽然也谈过几个女孩子,但准确地说,那都算不上恋爱,很短暂就分手了,也根本没碰过人家的身体。此时仅仅一握手,他就几乎受不了,一股热流在身体里乱窜,令他全身颤抖起来。于雪莉就势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吴敬初眼皮斜一斜,就能看见她那张潮乎乎的脸,视线稍稍下移,就能从她的领口滑进去,看见那对乳房的上缘。吴敬初觉得口干得厉害,他突然把自己的身体往后撤了一点,于雪莉就倒到了他的怀里,他低下头,嘴唇很容易地扑在了于雪莉的嘴唇上。
通过了接吻这一关,于雪莉防线大开,吴敬初的手很顺利地伸进了她的衣服里。吴敬初的手一接触于雪莉的皮肤,他的全身就抖得不停,倒是于雪莉要比他从容一些,她闭上眼睛,一副微醺的模样。吴敬初觉得这种感觉真是好极了,一想人到三十才有这种感觉他就觉得赔得慌,几乎悔不当初随便找一个就尽情享受了。间歇期,吴敬初说,我们结婚,你同意吗?于雪莉说,只要你同意,我就同意。正是从这开始,他们的关系进入快车道,恋爱了三个月,然后就结婚了。整个恋爱期间,两个人几乎都是在享受性乐趣,其他的东西则被淡化得不成形状,这辆跑车一路绿灯冲进婚姻。
婚后,新鲜感很快过去了,特别是有了孩子以后,被淡化得不成形状的东西渐渐浮出水面,成了有棱有角的随手可触的东西。比如性格,吴敬初偏静,于雪莉则偏动,吴敬初想安静一些的时候,偏偏就是于雪莉想大说特说的时候。吴敬初淡化生活中的琐事,而于雪莉则喜欢在这些琐事上做足文章,一顿不满意的晚餐可以让她不停嘴地抱怨几个小时。而吴敬初想放大感觉的时候,于雪莉却要淡化和忽略了,床上的于雪莉大大咧咧,和她的碎嘴形成了很鲜明的反差。对于这种不和谐,吴敬初的看法是一分为二的,他不认为正确都属于自己,不和谐是双方的事情,就像对待一双不合适的鞋一样,你无法追究是脚的责任还是鞋的责任。好在他们都醒悟了,对于这双不合适的鞋,他们共同选择了放弃。
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吴敬初伸了个懒腰,于雪莉则迅速地走到了他的前面,几十步外的一扇极普通的门里,将是他们婚姻的终点。吴敬初渴望闯线又不想率先闯线,他抬头望望天空,阳光真的不错,几丝云彩的斜影在远处的楼顶摇曳着,有一种无法言说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