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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事故,三个凶手”,剖析“兴华路与育红街交叉口”重大交通事故的背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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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2楼 发表于: 2012-06-04
社会上有社会秩序,单位里有规章制度,工作中有操作规程。可有些人自认为很牛,就是不按这些行事,出各种事故是必然的。最后是损人不利己,害人有害己啊。

只看该作者 33楼 发表于: 2012-06-04
楼主纯属放屁,城管把那看的死死的,路口附近哪有出摊的呀。再说都晚上11点了,说话也不过过脑子,脑残!!!

只看该作者 34楼 发表于: 2012-06-04

只看该作者 35楼 发表于: 2012-06-04
即使影响视线了,慢一点还能出事吗?你用每小时5公里的速度过路口,我不信会出事!十次事故九次快!还是从自身找原因吧!

只看该作者 36楼 发表于: 2012-06-04
回 7楼(tab) 的帖子
支持,有道理!
大美辛集,省直辖城市!

只看该作者 37楼 发表于: 2012-06-04
听回来的人说,西方国家汽车都让人,国内人得让汽车,不知道是否真的?
大美辛集,省直辖城市!

只看该作者 38楼 发表于: 2012-06-04
我也赞成7楼说的
南天边

只看该作者 39楼 发表于: 2012-06-04
七楼说得对,大白话说的“开车有个好技术不如有个好脾气”就很有道理,生命第一安全第一,不管新手老鸟,驾驶技术很重要但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颗爱心,对生命的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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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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