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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玄幻小说《仙恋红尘》作者:西风残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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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六章 少女歌迷

 

  约定的时间到了,沈信来到一间会客室。在会客室里已经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在等着他了,少女长得眉清目秀,不过神情却有点忐忑不安。可以看得出那并不是紧张,而是满心期待的焦躁。

  “你好,我是沈信。”沈信微笑着打个招呼。

  “哇!”少女猛然尖叫一声。

  “什么事?”沈信愕然止步,被少女惊诧的面容惊呆了。他不由自主伸手摸摸自己的脸,难道自己突然变成了某种恐怖的怪物了吗?

  但少女接下来的行动更是让他瞠目结舌,先是被他颇显滑稽的动作逗得嫣然一笑,接着少女就扑到他面前,拉着他的手左看右看。

  “一模一样,居然跟我梦到的一模一样。天!”少女惊呼不断,沈信这才明白过来,他对现代女孩毫不掩饰自己感情的做法有点不习惯。

  “很荣幸能够完全配合你的想象。”沈信笑道。

  “不是想象,是我真的梦到的。”少女认真说道。

  “好,随便你了。坐下说吧,你叫什么名字?”沈信难得有这种接待小女孩的体验,感觉颇为新鲜。

  “我叫万零。沈信哥哥,能不能帮我签个名?”少女小心翼翼问道。

  “当然可以。”沈信爽快答应,在少女递过来的精美笔记本的扉页上写下了“沈信”两个大字。

  “哇!沈信哥哥的字好漂亮啊。”

  “只是一般吧。”沈信一笑,他对自己的字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不,真的很漂亮,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沈信仔细看了看,自己也觉得字好像比以前多了一些韵味。难道,渡过那该死的天劫,虽然没成仙,还是有点好处的吗?唔,这个改变倒是不惹人厌。

  “书法我曾经练过十年之久,也只是勉强看得过去。”沈信笑道。

  “是吗?”万零一脸的倾慕:“能不能告诉我,沈信哥哥,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一。嗯,是虚岁。”

  “生日呢?”

  “七月二十三。阴历。”

  “嘻,沈信哥哥说话好怪啊。”

  沈信苦笑一下,暗想幸好你不是直接我出生年月日,不然可难回答了。

  万零接着问道:“沈信哥哥,你平常喜欢做些什么?”

  “嗯,听听音乐,看看书,练练乐器,唱唱歌,大概就是这样了。还有就是看影碟了。对了,我很想开飞车,不过没有机会。”沈信倒是什么也告诉了万零。

  “开飞车?那可是很危险的,沈信哥哥还是不要冒险得好。不,是我白担心,沈信哥哥做什么也一定是最出色的。”

  “你比我还有信心。“

  “当然了,你是偶像嘛。对了,沈信哥哥,你是不是准备拍电影?什么时候有片出?”

  “唔,这个嘛,暂时只是有兴趣,没有什么计划。”

  “你喜欢什么颜色?”

  “绿色,草绿色。”

  “大自然的颜色啊。”

  “对。”

  “女朋友呢?有没有心上人?”

  “这个问题嘛,其实我认识的女孩子也没有几个,根本没想过这方面的问题。”

  “沈信哥哥好单纯哦。”

  谈话一直这样继续着,足足持续了两个小时。后来有人问起沈信,到底和那女孩说些什么,沈信耸耸肩道:“话家常。”事实也是如此,两个人就像关系很好的兄妹一样闲聊。

  “沈信哥哥,可不可以给你我的电话号码?我有事好找你。”万零最后已经敢提出这样的要求。当他们已经来到门口互相告别时,万零这样说道。

  沈信笑道:“当然可以。”说着掏出一部手机,却忽然愣住了。

  “多少号?”万零已经掏出笔准备记下来。

  “你等等。”沈信尴尬一笑:“我的经纪人只给我手机,却没有告诉我号码。这手机我从来没用过。”

  “嘻。”万零觉得沈信太有趣了。

  大声叫过张林,沈信吩咐他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万零,然后和万零挥手告别。万零此行收获颇丰,不仅见到自己的偶像,而且获赠一张还没有发行的mtv光碟以及配套的写真集一本。

  张林瞪着沈信:“你怎么可以随便告诉人自己的电话号码?”

  “日子太寂寞了行不行?”沈信丝毫不在意。

  这个意外的小插曲最后终于喜剧收场。万零回去之后又在那少年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讲述了自己和沈信见面的过程,文章中盛赞沈信亲和纯真,更是帅哥中的帅哥,算是免费又为沈信作了一番广告。尤其在文章中提到沈信很快将有一张mtv问世,同时还有配套一本写真集,这个消息顿时引起歌迷的兴趣,翘首期盼能够早日等到。

  各大媒体知道这个消息居然从一本少年杂志传出,分外感到尴尬,一时间纷纷打电话到刘德华公司确认。刘德华也趁机确认了这个消息,并且确定了准确地发行时间。本来很小的一个问题,居然在各大媒体都占了不小的版面。

  对沈信来说,与万零会面是他第一次跟歌迷打交道,其过程颇为愉快,也由此奠定了他后来一直与歌迷有着良好沟通的基础。

  会面过后,沈信来到刘德华的办公室。

  “感觉如何?”刘德华笑问。

  “挺可爱的小女孩。”沈信说道。

  “你习惯就好。”刘德华笑道:“对了,过两天我生日,想举办个派对,会邀请一些演艺界的朋友来,你做点准备。”

  “没问题。”沈信不在意道,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准备的。

  看着沈信懒散的模样,刘德华摇摇头,却只是溺爱地一笑,没有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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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七章 “球王”

 

  莫名其妙地渡过天劫之后,虽然没有被仙界接引上天,但沈信各方面却已经跟普通的修真之士颇不相同了。这一点沈信也隐隐约约有所觉察,只是连他自己也很难说清,变化到底有多大,更不知道自己现在的真正实力到底该归于那一个层次。或许称一声“半仙”很是恰当。

  对于自己变化最大的一点感受就是自己的记忆力明显增强了,不仅过目不忘,而且现于脑海的记忆如同立体电影,色彩分明而具有层次感。懂得这一好处之后,在看似睡觉的掩护下,沈信却可以心无旁骛地回味某一本书或者重看某一部有兴趣的电影。所以对沈信来说,从来没有无聊这么一回事,他任何时候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和过目不忘相随,沈信更有时钟一般的能力,凡是和他所说的有关将来某个时间的事情,虽然他并不时时留意,但只要时间一到,他马上就能想起来。

  刘德华的生日派对就是这样一个例子,那天一早上沈信看完书起身,忽然“啊”了一声,说道:“今天是刘大哥生日。”

  沈信平时懵懵懂懂,对日常生活的细节很不在意,这次倒很是让张林和凤仙小吃一惊。对于人情世故分外陌生,有关事务自然是凤仙一首操办。第一次去刘德华家,凤仙很贴心地为刘德华的母亲准备了一份厚礼。刘德华是出名的孝子,能讨得他母亲的欢心可能比他自己喜欢更可贵。不过这只是凤仙的想法,在沈信心里,并没有这样的念头。当然,孝顺也是沈信赞同的美德,只是他没有孝顺的对象就是了。

  沈信提前两个小时到达,刘德华喜出望外,连忙引他去见自己的母亲。沈信本来就有令人一见就生好感的相貌,加上永远挂在脸上的微笑,顿时让刘母喜不自胜,拉着沈信问长问短。

  沈信态度谦和,语气温顺,无论刘母说什么都是一副认真聆听的模样,更是让刘母喜欢得不得了。人一年纪大,就分外喜欢唠叨,刘母自然也不例外,只是这唠叨起来,内容没有什么新意,且反复往来,最是让人头疼。刘德华虽然孝顺,但要让他什么也不做,只是听自己母亲唠叨,在精神上也是一大困扰。不过这一次他不用烦心了,老人家一看沈信就喜欢,破天荒地对他一挥手道:“你自己去忙吧,让沈信陪我就好了。”

  刘德华固然为自己脱身感到欣喜,但更担心沈信会受不了。不过沈信却丝毫不在意,只是对他微微一笑。这倒让刘德华疑惑起来:沈信莫非是超人?

  沈信是不是超人姑且不论,但应付起刘母来却很轻松,实际上刘母也并不需要有人跟她有问有答,只是需要一个人听她说话就好。沈信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好,静静盯着刘母,很专心听她说话的样子,偶尔再说几句感叹的话,更是直达刘母心底。不长时间,刘母已经把这个乖巧的年轻人当成最亲的人了,连亲生儿子也排在第二位。

  如果换作其他人,要认真听完刘母长达两个小时的唠叨,那简直是一件痛苦的事。沈信不同,首先他是第一次听,还有点新鲜感,其次他能感受到刘母心中的慈爱之情,那是他缺乏的,自然也很有感觉,而他的反应也同样的真诚,最主要的是,他是半仙之体,对一般人困扰很大的负面情绪他完全不受影响,这个他人避之不及的工作他倒是完成得轻松愉快。

  看到这一幕,刘德华不由有一个怪异的想法:“沈信其人,如果不进演艺圈的话,大可以成为一名出色的保姆,专门替有钱人家照顾上年纪的双亲,也必然可以赚得盘满钵满。”

  一晃两个小时过去了,外面传来喧闹声,显是宾客已至,刘母也有点疲累,这才放过沈信。

  沈信出门一看,满院都是明星大腕,各自三五成堆地寒暄着,却不见刘德华。沈信为人最能随遇而安,也不着急,只是径自从路过的侍者手里取过一杯酒,慢慢啜饮,信步踱去。

  来到庭院一角,沈信看到五六个人正坐着一组沙发上高谈阔论,最显眼的是一个小眼睛小个子的男人,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听得众人目瞪口呆。

  沈信只是偶尔听到一句,也马上被吸引住,于是就停下来听这人神侃。

  好不容易听得告一段落,附近的人都是哄堂大笑。那小个子洋洋得意地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忽然像感觉到了什么,忽地转过身来对着沈信。

  沈信对他微微一笑,那人却一皱眉不客气道:“你是什么人?谁准你听我说话的?”

  这人口气殊不客气,沈信却也不在意,只是淡然一笑:“对不起。”转身欲行。

  “站住!”那人却忽然对沈信大感兴趣:“看你的样子不像狗仔队,你叫什么名字?”

  “沈信。”沈信回头一笑,停住脚步。后来他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对他不客气,原来是当他是无孔不入的娱乐记者,而且他刚说的话里颇对某些人不敬,心下自然是有些紧张。

  小个子大笑,上前一步拉住沈信的手:“误会误会。”接着上下打量沈信:“果然是一表人才,怪不得华仔这么神秘,至今不肯让你露面。哈,诸位,看到没有,这可是今晚的主要人物啊。”

  沈信来不及说话,已经被小个子推到众人面前。所有人纷纷自我介绍,要不是沈信记忆过人,怕早头昏脑胀了,哪里还记得谁是谁,饶是如此,也让他感到难以应付,只知道频频行礼,恭称“前辈”。

  好不容易听完众人介绍,沈信也将所有人全部记住了,一个个都是娱乐界有名的人物,那小个子则是有“大嘴巴”之称的曾志伟,是个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一番寒喧之后,所有人都对这个俊美和善的年轻人好感大增。

  曾志伟接着当仁不让地将沈信拉到身边走下,开始训导。

  “小伙子身材不错,对运动有没有兴趣?”曾志伟首先问道。

  沈信一听运动这个范围广大的词,不知曾志伟意所何指,含糊应道:“马马虎虎。”

  “足球呢?对足球有没有研究?”

  “足球?”沈信倒是听过这种运动,具体情形却是不甚了了。

  “对,就是足球。真正男子汉的运动,你一定喜欢了?”曾志伟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其他人听到这里都窃笑不已,这是曾志伟的保留话题,一谈起来就滔滔不绝,知道他这习惯的人已经纷纷逃走,怕被殃及。

  只有沈信不懂,老老实实答道:“足球我一点也不懂。”

  “哈!你这可是太落伍了,怎么能这样?”曾志伟一副好为人师的嘴脸:“不懂不要紧,知耻而后勇,如果有兴趣,我来当你的老师好了。”

  沈信还没有说话,旁边走过来一个人,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如果是为自己好,我建议你赶紧逃走,不要再听他胡说八道,否则有你后悔的。”那人是一个年轻人,叫杜文泽,正业是主持人,也参与很多电影的拍摄。

  “什么话?你们愚昧也就罢了,怎么能误导年轻人?来,沈信,我来给你讲第一课。”曾志伟反驳完了杜文泽,继续教育沈信。杜文泽用同情的眼光看看沈信,自己转身走了,一边走一边哀叹:“上帝保佑沈信,这么年轻这么帅,怎么会这么倒霉?”说着还划着十字。

  沈信看到周围的人突然走光,很是感到不理解,不过他很快就明白了,也开始领教曾志伟的恐怖之处。那张嘴实在是厉害,滔滔不绝,什么足球规则,什么球星特点,如滔天巨浪般向沈信袭来,饶是沈信刚才已经经过刘母的考验,此刻也有点经受不起了。具体情况,只要想想突然有病毒侵入电脑的情形就了解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很快就被动地进入了完全接收的状况,根本说不出一个字来。模模糊糊地,他似乎还记得自己好像答应了曾志伟很多事,只是到底是什么事,一时都反应不过来。

  “好了,留下手机号码,有事我联系你。”曾志伟最后说道。

  沈信糊里糊涂地掏出手机,却发现自己还是不知道号码,那天张林告诉万零号码时自己并没有听到。

  还是曾志伟有办法,伸手夺过他的手机,麻利地输入了一串号码,接着他自己的手机响了起来。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号码,曾志伟迅速储存起来,说道:“好了,年轻人有前途,好好加油。我也不多留你了,还有很多人等着认识你呢。”

  将自己手机收起,曾志伟对着路过的一个人大喊一声,快步迎了上去,留下沈信一个人在沙发上。

  沈信好一阵子还是处于当机状态,清醒过来犹自头晕目眩,暗呼厉害。这才明白为什么杜文泽刚才那么说话了。四顾没有人注意,沈信连忙起身躲往一旁。

  此时天色尚早,所有人都聚集在室外,沈信小偷般潜往客厅,想避避风头。刚才曾志伟的一番狂轰滥炸可是让他受够了,他可不想再碰到一个像曾志伟般恐怖的人物。说实话,用惊弓之鸟来形容此时的沈信绝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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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八章 触电

 

  进了厅门,看着空旷的大厅,沈信才算松了一口气,先摸了一把冷汗。然后他缓步向大厅一侧的沙发走去,想歇歇再说。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一个悦耳的声音说道:“酒。”

  这个声音响在沈信耳际,顿时让他一愣,接着看着沙发上的侧影发起呆来。那是一个美女。

  沈信突然想起那天和师傅度劫时被天雷的闪电击中的情形来,此刻这感觉就跟那天是一模一样。平生第一次,沈信被一个异性打动了。这感觉如此突如其来,沈信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付。

  脚步声响起,一个侍者端着酒走过来,沈信定定神,接过侍者手中的酒盘,示意侍者离去。

  沈信来到那美女身旁,优雅地将酒盘放下。那美女伸手取酒,回头一笑道:“谢谢。”

  目睹那美女全貌,沈信心头大震:“人间竟有如斯美女?”其实这种情况也很难说,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沈信的感受不等于所有人的感受,但这美女确是漂亮,那是没有疑问的。

  看到沈信,那美女也是一愣。沈信深吸一口气,说道:“你好。我叫沈信。”这美女沈信曾在电影上见过,叫秋真真,曾得过金像影后,算是大红大紫之人。

  “沈信?”秋真真恍然大悟:“哦,我知道,最近你的名气可是大得很哪。”

  “哪里,比不上秋小姐。我只是新人罢了。”

  “新人?不是所有新人都有这么好的机遇。”

  “但新人毕竟是新人。”

  接下来沈信已经忘了究竟在说些什么了,似乎只是一些客气话和皮毛小事,但他却一直说着,整个人完全沉迷在一个飘飘然的感觉中。

  两个人的谈话不知道持续了多久,刘德华的叫喊才惊动了沈信。沈信连忙起身,这才发现宾客们正陆续进入大厅。依依不舍地向秋真真告别,沈信快步向刘德华走去。

  “阿信,今天我生日,需要你弹首曲子。不会不给面子吧?”刘德华开玩笑道。

  “哪里,这是我的荣幸。”沈信此话发自肺腑,他对刘德华的感激确是不假。

  “去吧。”刘德华指指角落里的钢琴。

  对于要在刘德华的派对上表演,沈信早有准备,他计划的是莫扎特的《土耳其进行曲》,这首欢快的乐曲和当场的气氛很是吻合。

  一开始还有些杂音,当沈信的演奏开始之后,整个大厅全静了下来,只有钢琴声在回荡。在音乐的世界里,没有一个人还记得什么不快,只有单纯的快乐。

  一曲终了,所有人都半天反应不过来,犹自沉浸在那美妙的音符当中。当众人清醒后,顿时发出雷鸣般的掌声,那气势不下于一场正式的演唱会。

  刘德华笑吟吟地拉着沈信来到大厅中心,大声说道:“借此机会,介绍我平生仅见的少年天才和大家认识,希望大家能够多支持。他叫沈信。”沈信优雅地鞠躬。

  刚领教过沈信在音乐上的才华,再看到沈信的形象,所有人都惊呆了,良久才再次发出赞叹声。

  刚才没有见过沈信的人纷纷上前打招呼,预约与沈信合作,沈信一一答礼。这在一般人来说是很辛苦的事,但对于沈信来说根本不成问题,态度一直很谦和,笑容也没有一刻消失过。一番喧扰之后,所有人都对沈信是赞不绝口。

  高潮自然是刘德华切生日蛋糕,是他和沈信一起动手的,而沈信,在切下第一块蛋糕之后,马上把蛋糕恭恭敬敬递给刘母。

  众人都暗赞沈信懂事,刘母更是高兴得合不拢嘴。咬了一口蛋糕,老人家忽然大声说道:“阿华,我要阿信当我的义子。”

  此言一出,众人都是面面相觑,刘德华也不知如何是好。还是沈信乖巧,马上作出反应,亲热地叫了一声“干妈”。这一下所有的尴尬都消失了,更成了一个欢乐的盛会。

  凭着这一声“干妈”,刘德华和沈信的关系更近一层,也更增加了沈信在来宾心目中的分量,对沈信未来的发展大是有利。

  “华仔,沈信现在可是我的弟子,你可不能亏待他啊。”一个人拍着刘德华的肩膀说道,却是让沈信恐怖不已的曾志伟。

  “弟子?你教他什么?”刘德华奇怪地问道。

  “足球啊。”曾志伟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我看他可是百年难遇的天才,绝对可以继承‘球王’曾志伟的衣钵。”

  众人大笑,刘德华也忍俊不禁道:“你也算是‘球王’?即使是也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什么话?当年我可是马拉多纳唯一的竞争对手,即使现在,我也有罗马里奥的能力,‘禁区之王’,绝对不是浪得虚名。沈信有我调教,绝对可以成为娱乐圈中足球第一人。”

  哄笑声更响了,曾志伟却听而不闻,只是摆出师长模样对沈信说道:“我可是娱乐圈中踢足球最好的人,也是踢足球人中最好的演员,这句话可不是谁人都可以说的。”接着对刘德华道:“你说对不对?你敢不敢说自己是唱歌的人中演戏最好的?而在演戏的人中,你歌是唱得最好的?”

  刘德华强忍着笑,连声道:“是,是。不敢,不敢。”

  曾志伟心满意足地看着沈信,犹如看到得意弟子的严师,其他人却是同情的目光,看到沈信有如待宰羔羊。沈信自己的感觉也是心有余悸,却不敢多说什么,怕引起曾志伟的二次轰炸,那种感觉,他可不想再有第二次。

  经过曾志伟这个插曲,气氛更是活跃,只是沈信却再没机会和秋真真单独相会。

  等整个派对结束,沈信心中唯一的形象却是秋真真。不过这时却早不见她的身影,只留下一心茫然的沈信。

  刘德华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却只是叹息一声,什么也没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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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九章 千呼万唤始出来

 

  刘德华的派对在未举行前已被炒得沸沸扬扬,可惜到了那一天,所有的记者都被拒之门外,连很熟的朋友也不例外。这个不近情理的决定惹得怨声一片,却也更激起记者们的兴趣,结果就是第二天,每一个参加刘德华宴会的明星都遇到记者采访,打听前一晚派对的情形。

  这一下刘德华精心安排的情况就出现了,众明星众口一词地力赞沈信,对其作出很高的评价。知道此事又跟神秘的新人沈信有关,媒体惊讶之余,报道更是不遗余力,顿时又将沈信爆炒到一个新的高度。在娱乐界,一个新人要取得信任是很难的,而要众多各领域的资深明星都赞不绝口,简直是梦话。但现在却有一个人做到了,这个人的声誉自然一下高涨。沈信经过连续数月的窜红,这时更是如日中天,没有人不知道沈信这个名字,即使很少人见过沈信。

  至此机会,刘德华终于推出了沈信的MTV以及配套的写真集,将整个造星运动推向最高潮。

  在MTV以及配套的写真集推出当天,沈信终于在公众面前露面,举行了一场新闻发布会,颇有点“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意味。而广大的歌迷在目睹沈信的庐山真面目之后,几月来的怨气顿时消散无形,没有人对唱片公司再有丝毫怨言,纷纷打电话到电视台,唱片公司,声称几个月来的等待绝对是值得的。更有甚者,在电话里痛哭失声,激动得不能自已。

  这时,“沈信现象”也引发了社会工作者的关注,纷纷慨叹现代商业社会太过功利,已经达到无所不用其极的程度。不过对于歌迷来说,这些言谈有如苍蝇般讨厌,没人愿意理会,他们只知道一个完美的偶像出现了,其他什么也不顾得了。

  说来好笑,最感惊讶却是原先自以为准备充分的歌迷。由于沈信迟迟不现身,有为数不少的歌迷已经下意识地将沈信的形象归到“惨不忍睹”的范围,更信誓旦旦即使如此也不改对沈信的崇拜。正由于如此,他们觉得无论沈信是什么样子,也不会让他们觉得吃惊。结果,沈信在电视中一露面,马上就激起这一部分歌迷的尖叫。太意外了,沈信不仅不丑,而且英俊得不带一丝凡俗气,这顿时让这一部分歌迷大脑一片空白。倒是一直坚信沈信是美男子的歌迷经受住了考验,不像另一部分的歌迷般失态,不过情形也好不到哪里去,即使他们相信沈信是美男子,可是也没想到沈信的形象居然完美到超出一切现象。看到沈信的真面目,看过万零那篇“我心目中的沈信”的人,都不约而同地回忆起那些梦幻般的文字。天哪,居然就跟梦一样。这是所有歌迷的心里话。

  刘德华的营销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后来的商业学家更是在其前加了一个修饰:“不可复制的”。

  经过这一戏剧化的亮相,沈信的形象一下子烙印在广大歌迷的心上,沈信在娱乐界历史上神话般的地位由此确立。

  不仅沈信的形象一石激起千层浪,沈信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表现也是无懈可击。举止潇洒,神态自然,比久经战阵的老牌明星更有风度,言谈也是机智无比。刘德华后来在电视上看到录像时也是赞不绝口。最让人叫绝的是沈信遇到难以回答的问题时的反应,他不说“不知道”也不说“无可奉告”,只是单纯地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提问的人,一下子就让对方手足无措起来,不是觉得自己的问题其蠢无比,就是觉得自己的问题很不应该,自己先就另改话题了。

  刘德华大声感叹:“我在娱乐圈也很多年了,却没有见过哪一个人面对这么多记者还有更好的表现的。哈,沈信是名副其实的天才,即使不从事娱乐业,做个新闻发布人也不错嘛,你看他从来不说什么‘无可奉告’,但他不想说的,还是一句也不被人套出来。”

  任务笑道:“我觉得这帮记者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我倒像看看沈信如果碰到吴宗宪会怎么样。”

  刘德华沉吟道:“吴宗宪吗?两个人碰面应该是很有趣的。不过不着急,他们有的是机会。”

  记者们当时还不觉得,只是单纯地觉得沈信的亲和力很强,有问必答,很是高兴。可是回到家后仔细一想,却发现沈信看似什么也说,但真正有内容的却没有多少,如果非要凑篇稿子的话,只能是废话连篇。这时,记者们才发现沈信是一个不好对付的人。他们却没想到这是曾志伟的功劳,经过曾志伟一事,沈信痛定思痛,这才有后来新闻发布会上“舌战群记”的场面出现,只此一项,也证明曾志伟所谓的“老师”头衔并不是盲目自大。

  记者们头疼之际,歌迷们却乐翻了天,整个新闻发布会简直就是机智问答,妙语联珠,更是让广大歌迷打心底接受了这个新的偶像。于是“沈信热”持续高温,而且看不出什么时候会消减。

  歌迷的疯狂简直不可理喻,甚至连新闻发布会的录像都要求购买,在刘德华公司觉得不是很有理由这样做时,有人将其制成数字音像放到了网络上,顿时造成该网站迅速窜红,点击率成倍地上翻。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沈信在社会上造成的轰动到底有多大。

  MTV以及配套的写真集当天就创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后面也持续保持着高销量,为刘德华公司创造了一个新的盈利神话。不过谁也明白,这样的神话是“不可复制的”。

  正是出于这样的想法,沈信自第一次露面之后,就按照一般程序,开始参加各种活动,尤其是各种媒体的采访之类。好不容易有机会接触这近几个月如雷贯耳般听说的人物,一时间各大媒体纷至沓来,沈信的日程表排得满满的,没有丝毫空隙。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出现了,沈信完全没有一般艺人初入行的不适应,各种繁重的应酬活动他一件不拉,还分外地乐在其中,甘之若饴。熟悉沈信的人大惑不解,即使再热衷于名利,也不应该对这么无聊的事情也能这么轻松的,何况,沈信完全看不出对名利有多么热衷。谁也不知道,沈信一来是对这种活动感到新鲜,另外是因为他的体力和神经应付这种场面完全是小菜一碟,并不耗费多少心力。若他们知道沈信一边应付媒体一边在脑中自己给自己放音乐听,只怕他们当即就要晕倒了。

  沈信不仅所有邀约全参加,而且对着每一个人都是同样地和蔼可亲,一时间和他接触的人都有“如沐春风”之感。凭着超人的甚至电脑般可靠的记忆力,甚至只见过一面的人,都会给沈信留下印象,下次见面就可以轻松叫出对方的名字。这对于分外把自己看重的人类来说,可以说是最大的恭维了,试想一个普通的小报记者只是提过一个问题给沈信,而沈信第二次见到他时已经老朋友般叫出他的名字,他岂能不觉得沈信是一个值得深交的人?所以,一时间媒体对沈信都是众口一词的赞扬,看在旁观者眼里怪异莫名,不明白沈信是什么人,居然能让魔鬼一般的狗仔队也觉得亲热。

  当然,在刘德华的计划中,这番活动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沈信的名气更大,声誉也更好,可以说全是市场方面的考虑。不过沈信的表现如此之出色,倒是让刘德华惊喜不已,接着更有点担心,怕沈信太过沉迷于这种表面的繁华。不过沈信在正业音乐方面的成绩,则完全打消了刘德华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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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二十章 意外

 

  一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沈信自然是感触多多,再加上更接触到很多前所未闻的音乐和乐器,一时间各种旋律交替出现在沈信的脑海。就像很多人记日记一般,每有什么想法都会记录下来,沈信也一样,只不过不同的是,沈信写作用的不是文字,而是音符,这么多月下来,沈信积累的素材不是一般得多。

  对于一般的人来说,也会时常有些奇怪的想法或者某种感想,一方面由于现实的顾虑,另一方面由于其他事务的分心,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将自己的想法全部记录下来。比如说在某种发明出现之后,就有很多人哀叹,其实我早有这样的构思。但对于沈信来说,却完全没有这样的事,只要是他曾经想过的事,一定牢牢记在他的脑海里,随时可以调出来。

  闲暇无事,他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将自己某时一时感触得出的旋律一一记录下来,几个月下来已经有厚厚几本了。这几本曲谱沈信只是信手放在一边,可是某一天却被任务发现,顿时如获至宝,更大喊沈信不够意思。沈信解释说这只是一时的感触,并没有完全完成,要任务不要拿走。的确,有不少是完整的曲目,但更多只是一个片断,记录着沈信某一刻突发而来的感受。

  但任务完全不听沈信的解释,坚称即使只是片断,交到他手上也可以变成一首完整的曲目。自从沈信的专辑大卖之后,任务完全以沈信的黄金搭档自居,沈信有什么构思,自然先得经过他,这是他的理论。这个时候,如果刘德华另外找人替代他,他绝对是会拼命的。也是看出这一点,沈信又好气又好笑下,也只得任由任务去折腾了。而任务仍不罢休,直到把沈信的废纸篓也翻遍,确定沈信再无藏私之后,这才欣然而去。

  不过也不得不佩服任务,沈信一大堆混乱的旋律经他之手,马上全部转化成可以出手的曲目。以至任务放出狂言,即使需要三首专辑,他也不用花费很多时间。不过出于市场方面的考虑,还是宁缺勿滥,下一盘专辑还是慎重得好。

  按刘德华的想法,沈信的重点自然还是放在音乐上,不过看到沈信音乐方面的储备如此雄厚,也不得不考虑,沈信在音乐上这么游刃有余,是不是该另外给他找点事了?

  这个时候,刘德华的电影公司出了一点小麻烦。

  事情很简单,按照刘德华的规划,这一年准备拍几部电影年初就有计划,前几部也完全没有差错,但到了最后一部,却出了一大堆低级失误。首先是导演,本来选中的导演突然有些难处理的私事解决不了,先撂了挑子。接着男主角方面因为剧本和报酬的问题也临时变卦,女主角因为男主角离去也借口不愿随便和人搭档而放弃了原先的约定。

  一时间本来应该开始工作的团体分崩离析,只留下一个剧本给刘德华。刘德华看着眼前的剧本,不由有些哭笑不得,在电影圈中,有剧本有导演没有资金很正常,但有资金却没有人手却太过搞笑了。但这却是事实,事出突然,大多数当红明星现在各自有事忙着,想急拉人手也不可得。

  就此放弃?刘德华却不愿意,已近年底,各大院线还有一个约好的档期,如果到时候没有片子上演,那可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沉思中,刘德华忽然想到了方令强,虽然没有什么电影作品,但从给沈信拍得MTV来看,其人还是很有材料的,就是这个剧本明显不太适合他,但事急马行田,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导演一确定,男主角也就呼之欲出了。刘德华脑海中出现了沈信无所事事的悠闲模样,不由轻笑起来:“这小子精力充沛,正好让他有时间消磨一下。”

  如果说沈信无所事事,也不恰当,不过若说每天听音乐,看影碟也算工作,怕也没有人赞同。这样一来,在沈信一无所知下,刘德华已经给他安排好了银幕露面的机会。

  不出刘德华所料,在方令强刚看过剧本后,他已经眉头大皱,要求大方位地修改。刘德华当然不同意,首先时间上不允许,其次他更了解方令强的本性,如果让他全权修改,肯定改成艺术片,虽然艺术片自有其价值,但刘德华并不想为了艺术而血本无归。其实这个剧本也不能说有多出色,只是一个典型的香港搞笑风格的武侠剧,可以预计到不会很红,但也不会太差,中等制作而已,所以刘德华也并不是很看重。

  方令强很是维护自己的风格,看到刘德华的态度坚决,书呆子气一犯,就想放弃。不过刘德华既然找他来,自然吃透了他的脾气,在他有机会拒绝前,刘德华先承诺,可以在大剧情和整体风格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各种艺术化的处理,而且给与他所有导演的权利,拍摄过程当中绝对不会有人来干涉。其次,刘德华顿了一下,这才告诉方令强,男主角是由沈信来演。

  至高无上的导演权利,加上沈信这个男主角,双方面的诱惑顿时超过方令强的抵抗力,他思想上几经挣扎,最后还是决定执导。让他作决定的主要还是沈信的魅力,他不无想当然地认为,只要有他和沈信在,什么片子也可以拍出艺术味道来。

  方令强的导演一确定,其他技术人员就不用操心了,方令强自己有一帮兄弟,而且他也不愿意和不熟悉的人合作,这样就只剩下演员方面的问题了。

  见过方令强之后,刘德华又将正在摆弄萨克斯的沈信找来,告诉他要准备好,很快有一部要他主演的电影要开始拍摄了。沈信先是一愣,接着喜出望外,他对拍电影自然很有兴趣,但却没想到这么快就有机会了。不过他还是有点犹豫,从来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怕是不能胜任。

  刘德华没有多说,只是告诉沈信,这部电影将由方令强执导。沈信这才完全放心,方令强执导的话,两个人已经有过一次合作机会,即使有什么难题,也很好协调解决。于是,在计划之外,沈信的电影处女作就要开拍了。

  这一天,沈信刚接到剧本,正在埋头研究之际,忽然从一边传出一阵手机铃声。

  这手机自沈信到手之后,从来没有想过,以至听到铃声之后,沈信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一边拿起手机,沈信一边想:“什么人打来电话呢?这倒很难猜。”

  手机一通,马上传来一个兴奋的声音:“沈信吗?我是曾志伟。还记得曾答应过我的事吗?”

  沈信手一哆嗦,差点把手机扔了,心中暗想:“我的妈呀,居然是曾志伟,我曾经答应过他什么事呢?希望不要太难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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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二十一章 授艺

 

  “球王,找我什么事?”说话前沈信不得不先定定神,曾志伟上次给他的影响太大了,即使他是半仙,也不由有些心理阴影。

  曾志伟对这个称呼没有丝毫不悦,反而高兴地说道:“既然叫我球王,还不知道我有什么事?不记得上次我跟你提到的慈善义赛啦?”

  沈信略一回想,马上记起来了,当时曾志伟说的是最近有一场香港混合联队对中国国家队的足球赛,曾经要求自己参加,而自己当时已经被曾志伟给侃得晕头转向,自然是没头答应,所以一时没有印象,这一细想便想起来了。

  “当然记得。”沈信回答道:“不过你没有说是什么时候,不会就是今天吧?”

  “当然不是今天,是明天。”

  沈信不由暗自叫苦,只有一天时间,自己根本没有接触过足球,怎么能上场呢?

  曾志伟这时却简洁起来,只说了一句话:“体育场见。”沈信还待要说话,曾志伟已经挂了电话。

  硬着头皮见到刘德华,沈信将事情对刘德华说了一遍。刘德华一脸好笑的神色说道:“曾志伟就是喜欢足球,年轻时曾经当过职业球员,没想到老了之后还是这么爱玩。既然你答应了他,那就去吧,反正也就一两天时间,现在剧组也没完全确定下来,我还得给你找个女主角,还有点空闲。”

  “女主角还没有确定吗?”沈信问道。

  刘德华苦恼地说道:“不用人的时候闲人一大堆,现在用得着人,反而一个有空的也没有。”

  沈信想了一下,犹豫着问道:“秋真真也没空吗?”

  刘德华蓦然一震,望向沈信,沈信的脸不由有点红。

  “天!我居然没有想到她,没听说她有什么活动。”说到这里,刘德华看到沈信忽然一脸喜色,连忙又说道:“不过她现在可是红人,我们这个片子不一定被她看在眼里。你还是不要太过期待的好。”

  沈信略微失望:“怎样也好。”接着转换话题道:“那我就先去找球王去好了。”

  告别刘德华,沈信找到张林,两个人很快来到体育场。曾志伟一身球衣,早就候在门口了。一见他们来,马上把他们接了进去。看到曾志伟神秘兮兮的模样,沈信不由奇怪起来。

  “小心点,被你的歌迷看到你就麻烦了。”

  “怎么会?”

  “怎么不会?这个慈善赛可是打着你的招牌才有这么高人气的。”

  沈信听着不对,连连追问,曾志伟这才说出实情,所谓“香港联队”,其实就是香港队外加几名娱乐界明星组成的,之所以要娱乐界明星参加,不外乎是吸引观众,好能多卖几张门票。至于门票收入,除了各人的出场费外,全部捐给慈善组织。这个事情本来跟沈信没有关系,但曾志伟好热闹,就擅自将沈信的名字透露给举办单位,沈信的名声正是如日中天,举办单位当即就将沈信的名字给放到广告里去了,吸引了不知多少歌迷也来看球赛了,门票一售而光。

  听罢曾志伟介绍之后,沈信不由好笑,不过一来对曾志伟很有好感,另来慈善事业也很合沈信的想法,沈信也就一笑了之。

  “不过,我可是什么也不懂,怎么上场呢?”沈信最担心的是这一点。

  “这就是我要你来的目的,不培训你一下,让你在歌迷面前丢脸事小,若让人们知道你是我曾志伟的弟子可就太糟糕了。”

  “明天就要比赛,你今天才培训我?你以为我是天才吗?”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至少比上了场再培训你强吧?”

  哭笑不得中,沈信换过球衣,随曾志伟来到草坪上。别的不说,踩在草坪上的感觉还真是不错。

  “足球其实很简单。”曾志伟说着踩住一只皮球向后一带,然后任皮球滚上脚面,脚尖向上一挑,将球挑在空中。在皮球下落之后,他轮流用双脚面不停地将球击起,得意地说道:“这叫颠球,你来试试看。”

  沈信看着有趣,也试了一试,不过第一次没有控制好,脚尖一挑,反而将球踢了出去。曾志伟大笑,沈信却不放弃,第二次就成功了,这一次成功之后就再没失误,两脚不停,一直颠了下去。

  “咦!?”曾志伟惊讶了。

  “果然很简单。”沈信笑道。

  “球王马拉多纳可以用全身上下二十多个部位颠球,你再看。”曾志伟见自己的招数已经被沈信学去,马上换花样。

  大腿颠球,头顶颠球,曾志伟不停地变换花样,想要难住沈信,但沈信此时对身体的控制不是凡人可比,只要见过一次,他马上就可以将曾志伟的动作重复出来。

  到最后,曾志伟花样玩尽,任足球落地时,沈信依旧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继续表演着,脚内侧,脚外侧,甚至是脚后跟,沈信都颠得似模似样,看得曾志伟目瞪口呆。张林本身也是足球爱好者,这时看到沈信的脚法,也是惊讶不已,连连说道:“怎么可能?”

  “好,这样才像我曾志伟的徒弟。”曾志伟惊讶过后,马上自吹自擂,好像沈信真的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一样。

  “不过呢,这只是基本功,足球并不是光靠颠球就行的。接下来我教你传球。”曾志伟一本正经道。

  不过说起来传球也的确是足球中很重要的一环,而且易会难精,比如说“万人迷”贝克汉姆,正是凭着一招“传球精准”而享誉足坛。

  在这方面,就像颠球一样,曾志伟很快就发现自己没有什么好夸耀的了。简单地示范完几种传球方式,曾志伟自然发挥了一番精准论,说传球精准如何如何重要,接着又是灵气论,真正的中场灵魂会让球出现在它应该出现的地方,最后还加了一句,那是要靠天赋的,不是苦练能练出来的。

  曾志伟的高论没有持续多久,当他发现沈信经过简单的试脚之后简直是指那打那之后,神色简直像白痴一样。不过这也难不到曾志伟,他很快将这归功于自己教导有方。张林这时候反而镇定了,他已经见识过沈信什么一教就会的神奇表现多次了,这次也就不再惊讶,心想:“这小子说不定是外星人,我还是不要太过探究他的秘密,省得反被他杀人灭口。说起来现在这样挺好,我干嘛那么傻去想那么多?”张林这个想法倒是合乎明哲保身的哲理。

  被沈信的天赋所震惊,曾志伟最后将他的拿手绝活也拿出来了,什么“穿裆过人”,“人球分过”,“踩单车”等等,反正是很多名称,很多花活,全部都教给沈信了。

  到最后,曾志伟实在没有什么新花样了,只好拍拍沈信的肩膀道:“你出师了。不过,真正的比赛和玩球是两回事,到时候你能不能出彩就全看自己悟性了,我也没法再教你什么了。”

  说着这些话,曾志伟可是有点气喘了,他毕竟不再是年轻小伙子了,这一下午折腾得他可够呛。沈信虽然玩兴正浓,可是也不能不考虑曾志伟,只好放弃继续。

  “足球这运动果然很有趣。”沈信由衷说道。

  “当然了。”曾志伟一听又来精神了:“我存着几百部球赛的录像带,你有兴趣可以一起看。”

  “好啊。”沈信也很兴奋。

  不用说,这一晚,当其他人进入梦乡之后,沈信还在一个人观看足球比赛的录像。经过观看比赛,沈信也完全领会了曾志伟的意思,在球场上玩花活的机会少之又少,这是一项团体项目,没有配合,光靠个人赢不了球。不过他马上想到这只是一场表演性质的比赛,实在不需要太过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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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二十二章 上半时

 

  第二天上午,沈信和曾志伟来到球场,和香港区队的球员以及其他应邀的明星见面。这些明星当中就有杜文泽。

  想起那天杜文泽的警告,沈信不由笑了起来,问道:“杜大哥,你不是警告过我不要理会球王吗?怎么你也来参加了?”

  杜文泽一脸苦相:“我就是自己深有体会才劝你的,没有痛苦的经历怎么有资格劝人呢?不过看来我也是白说了,你还是掉进泥坑了。”

  曾志伟白眼一翻:“什么话?足球是一个多么快乐的世界,我拉你进来,你应该感谢我才对,怎么还这么多怨言?”

  杜文泽笑道:“问题是我们应该支持的那支队却太孱弱了,看了实在憋气啊。”

  曾志伟一下子泄了气:“可不是嘛。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沈信看得莫名其妙,刚想问是什么事,杜文泽抢先道:“再提醒你一件事,看球就看外国球队,这样可以感受足球的快乐而不必感受痛苦。”

  沈信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这里面还有很多他不懂的东西。

  上午的训练也就只是互相认识一下,练练传球,只是一场友谊赛,没有多少人在意,而且对手是中国国家队,对付香港队还是很有把握的,既然没希望赢,香港这方面反而放松。

  “你想打什么位置?”比赛开始前,主教练问沈信道。这个时候才确定阵容,也证明了各方面对这场比赛的轻视态度,不过主教练也是明白沈信的号召力,这才破例询问。

  “后腰。”沈信干脆地答道。这倒不是信口开河,他虽然接触足球时间不长,也敏锐地觉察到这个位置的重要性和趣味性,可攻可守,很是合乎他的口味。

  于是沈信在上场名单中就被列为后腰。

  哨声一响,比赛开始了。上半场香港联队出场球员,除了守门员和其中一名前锋外,所有人都是娱乐界明星。而另一名前锋,却是自称球王的曾志伟。

  中国国家队首先开球,球一开出,中国队马上全线压上,而香港联队则本能防线收缩。这也难怪,虽然中国队在国际足联的排名不高,但好歹也算亚洲强队,尽管要加上“二流”这个形容词,还是比一帮演艺界明星要强得多,就像豺狼虽然敌不过虎豹,但对付绵羊还是绰绰有余是一个道理。

  沈信这时可就有点手足无措了,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其他人比他稍强一点,不过也强不到哪里去,虽然看上去防守的人很多,但防线却是处处漏洞。

  不得不说,曾志伟还真是一名进攻型选手,在所有人回防的情况下,他还是一个游荡在锋线上。但是,在香港联队被压制得连球也传不出来的情况下,他尽管大声呼喝,却也起不了什么作用。即使是球王马拉多纳,没有了中后场的支援也是孤掌难鸣,更何况一个曾志伟呢。

  在一边倒的情况下,中国队攻势如潮,很快沈信就有一个致命失误,在禁区前沿一个不小心,他被一个中国队球员一晃而过,接着在其他香港联队球员的补防令得香港联队的防线出现空当之际横传,让另一名中国队球员有机会起脚打门。尽管香港联队的守门员奋力扑救,皮球还是应声入网。

  中国队1:0。

  尽管只是一场表演赛,也没有人责怪自己,沈信还是觉得自己的表现太丢人了。曾志伟这时却大声鼓励他:“没事的,是人就会有失误。要相信自己,我们一定会扳回来的。”

  一个中国队的球员正好听到这句话,不由笑了起来:“是吗?恐怕太难了。”

  沈信迅速吸口气,平定一下心神,决心再不让人轻易晃过自己。

  香港队开球,不过传球两次就被中国队断下,接着发起了攻击。球传边路,中国队的右中场带球快速突破,直插底线。沈信快速回防,卡住禁区关键位置。该右中场边路起球,足球直飞禁区,这次沈信一下就判断出球的落点,并抢在中国队球员前面迎上足球,一个头槌将球击出禁区。

  飞出禁区的皮球落在一个香港联队球员的脚下,看到中国队球员逼上,马上大脚开出。曾志伟在前面大叫一声好,拍马向前飞奔。

  不过他只来得及高兴一半,当他看到皮球径自向边线飞去后,也只得停下脚步,懊恼地大叫一声。

  不过这一来沈信倒是信心大增,将敏锐的感觉发挥到极致,几乎没有人能骗过他,所有其他人的意图都被他一一看破。

  充分发挥出后腰的特点,沈信全场飞奔,拼命抢截,在敏锐感觉和对身体绝对的控制之下,沈信抢断的成功率是百分之百,任何人带球到他面前都只会被他抢断,绝没有人可以过他。而每次抢断之后,沈信都是一脚长传,既然看出自己这方都是乌合之众,沈信也就只有长传冲吊这条路走了。

  当沈信开始长传之后,香港队的处境大有改善,沈信的传球准确无比,直接就交到曾志伟或者另一名前锋脚下。曾志伟的“禁区之王”倒也不是乱吹,至少无论在禁区什么地方得球他都可以射门,当然准确度是另外一回事。而另一名前锋毕竟是职业球员,速度还可以,意识也不错,更是对中国队造成了一定威胁。不过中国队的实力毕竟比香港联队的明星们高得多,这威胁也有限得很。

  而且在香港队开始有进攻之后,中国队的后防线也不像刚开始压得那么靠上了,香港联队的防守反击也没什么效果了。而这时,中国队借着香港队进攻造成的防守空当,反而打了一次漂亮的反击,取得了第二个进球。

  中国队2:0。

  香港联队再次中圈开球,比分变成2:0,又只是一场表演赛,中国队也不再狂轰滥炸,退缩防守,场面变得沉闷无比。不过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却有了更多的得球机会,由于中国队的紧密防守,香港联队变得无所适从,于是纷纷将球交给沈信。沈信的传球精准,这时谁也看出来了。

  沈信一次次将球吊入禁区,曾志伟和另一名前锋一次次被抢断,丝毫没有得分机会。而对中国队来说,沈信也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重闸,数次反击都被沈信洞察先机,抢断成功。

  在胶着的战况中,上半场终场哨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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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二十三章 进球

 

  按照原先的计划,中场休息之后,所有的娱乐界人士都要被替换下场,换上香港区队的成员,虽然和中国国家队的实力还是有差距,但总算是职业球员,好歹有得一拚。这是一场表演赛,换人名额并没有限制。

  这话并没有错,但曾志伟一听就大怒,说什么也不答应:“其他人我不管,反正我是不需要替换的。”

  曾志伟来头极大,而这场比赛也只是表演赛,主教练也不想另起风波,答应了曾志伟的要求。

  但曾志伟并不依此为满足,看到主教练让步,又指着沈信说道:“还有他,他也不能替换。”

  这次主教练连犹豫也没有犹豫,上半场终场前沈信的表现完全被他看在眼里,足以胜任后腰,即使沈信强烈要求退场,他说不定还要挽留一下。曾志伟第二个要求马上被答应下来。至于其他明星,这场球赛只是走个过场,露露面就算,并没有再像曾志伟这么执著的人。

  沈信这时只觉得刚摸到点门路上半场就结束了,实在感到不过瘾,曾志伟的话正合他的心意,自然是举双手赞同。

  一切定下之后,曾志伟拉着沈信到一边说道:“你的传球很准,但是你的传球方式不对,你知道吗?”

  沈信摇头道:“不知道,尽管我也觉得有点问题,却不清楚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曾志伟顿时大为得意:“问题就是,你不能光传球给人,你要传空当。”

  “传空当?”

  “对,且不说我们前锋站的位置不一定能有机会射门,即使有机会,恐怕也会被对方给破坏。你当然看得出来,他们人高马大,身体素质可是比我们好太多了。但是你传空当就不同了,这里比的是意识,而不是身体。比如说,我向后跑,将他们的后卫带出禁区,这时你突然传球到禁区,而我又恰好赶到,面对面对着守门员,你想机会是不是很大?”

  沈信脑中闪过多个画面,都是他昨晚看过的球赛里面的镜头,顿时明白,点头道:“当然,你是‘禁区之王’嘛。”

  曾志伟大笑。

  十五分钟休息结束,比赛进入下半场。哨声一响,香港队开球回传,经过两次传球,球到了沈信脚下。

  沈信一抬头,两个中国队球员已经逼上前来。中国队的意图也很明显,2:0的比分不能确保胜利,所以一开场即全场压上,准备继续扩大比分。沈信瞬间判断出两个中国队球员的逼围有一个漏洞,脚随意动,他并没有浪费时间,突然加速从两人中间穿过。

  沈信的判断完全准确,两个中国队球员没有来得及阻止他,被他轻松抛在身后。而此时,曾志伟已经跑到最前沿,埋伏在中国队的后卫身后,示意沈信往禁区传球,而他则一副随时冲刺的架势。

  沈信没有犹豫,抬脚就是大力一脚,皮球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径自向禁区飞去。

  球的去势很快,而中国队的后防线又压得向上,所以当皮球落在禁区弧附近,跳跳蹦蹦地向球门而去的时候,中国队的后卫完全没有反应过来。不过守门员还是及时做出判断,弃门而出,直奔皮球。

  这时,蓄势已久的曾志伟如脱弦之箭,也拍马向足球追去。看台上球迷静至雅雀无声,开场以来,香港联队第一次有这么好的机会,顿时所有人都紧张起来。

  守门员倒地扑球,曾志伟也同时赶到,右脚外脚背一拨,趟过了守门员。震天动地的欢呼声中,曾志伟带球直扑空门。

  回防的后卫向曾志伟拼命追赶,但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看着曾志伟拔脚怒射。

  这时全场的气氛达至最高,球迷的欢呼声如同雷鸣,但这欢呼声却突然转成叹息,接着嘘声四起。

  原来,在百无一失的情况下,曾志伟的一脚怒射却没有能打进球门,反而击中门柱飞出底线。也难怪球迷们嘘声四起,这球即使是不会踢球的人也不应该射失的。

  曾志伟对全场嘘声大为不满,大声辩解道:“那么大个球门,谁踢不进去?怎能表现出我球王的脚法?看到没有,我说打门柱就打门柱,这才叫技巧。”

  自然没有人附和他,香港联队的球员虽然没有抱怨,却也忍不住好笑。还是沈信比较善良,安慰曾志伟:“其他不说,光看你趟球过人,拔脚怒射的英姿,相信马拉多纳也不过如此。”

  曾志伟顿时老怀大慰:“知我者,沈信也。不愧是我的高徒。”

  中国队开出球门球,比赛继续进行。被曾志伟的一脚激起斗志,加上香港区队也是职业球员组成,其众志成城之后,中国队虽然实力占优,也一时占不了多少便宜。而且中国队现在对沈信的传球也是甚为忌惮,不敢太过压上,一时间场面变成平分秋色之局。

  沈信这时完全成了中场核心,所有人得球后都先找他,渐渐进入角色的沈信也发挥出了超人的水平,盘带过人的场面层出不群,护球更是一绝,没有人能够从他脚下将球抢走。

  曾志伟的体力这时明显出现问题,他不再前后跑动,而是如同他自称的外号一样,赖在禁区不出来,即使不得不出来,他也是像散步般悠闲,看得众人又好气又好笑。既然这样,沈信传球的目标也就多选另一个前锋,香港区队原先的正印前锋。

  尽管中国队这时加强了对沈信的防守,往往沈信一得球就有多人上前紧逼,沈信还是多次传出威胁球。

  比赛进行到六十分钟,中国队进攻当中丢球,得球人快速传球给沈信。沈信带球狂奔,连续两个人球分过,已经逼近禁区。一个假动作晃开防线,沈信一个直塞,将球塞入禁区。前锋快速启动,在其他人反应之前脚弓轻推近角。角度很刁,可惜力量太小,守门员的反应也很快,单手将皮球托出。

  球出底线,香港联队的角球。第一个角球。

  一看到香港联队获得角球,曾志伟忽然又活跃起来,快步来到禁区想要争顶。发角球的自然是沈信,他的脚法已经赢得了香港联队的一致认可。看到小个子的曾志伟也在人群中挤来挤去,沈信不由一阵好笑。

  这时,曾志伟已经被挤到前门柱处,后面还有人紧密防守。对着沈信一阵大叫,曾志伟拼命守住自己最后的防线,不想完全被人挤到禁区外。

  沈信忽然起了一个顽皮的念头,想要开开曾志伟的玩笑。助跑两步,沈信开出角球。

  角球开出之后并不是直飞禁区中央,而是在前门柱前一米处落地,接着一个反弹,正好冲着曾志伟而去。不过这反弹的高度不够,只有一米高左右,很是难以控制,不过这却难不倒曾志伟,只见他猛地一个鱼跃,接着头皮一蹭,皮球顿时变向飞向球门。

  看到沈信发出的角球,球迷先是一阵叹息,这球的质量真是太差了。不过接下来曾志伟漂亮的鱼跃还是赢得了一些掌声。接着,曾志伟的头球攻门居然擦着门柱飞向网底。守门员的反应不能说不快,但是这种半高球是最难防的,而且又是紧擦门柱,尽管守门员已经碰到了皮球,却还是阻止不了皮球进网。

  香港联队扳成了1:2。

  全场先是静止,接着发出海啸般的欢呼声。“沈信,我爱你。”“曾志伟,球王。”的叫声不绝于耳。

  曾志伟落地后先是一动不动,听到欢呼声突然敏捷地跃起,回头确认球确实是进了,这才开始用手不断拍着前额,同时满场飞奔。

  沈信紧随曾志伟之后,猛地将曾志伟抱起,来到球迷看台前。球迷纷纷对两人挥手示意,欢呼不断。

  “球王,你是真正的球王。”不管刚才那球是曾志伟的真本事,还是他瞎猫碰上死老鼠,沈信这句话倒是发自肺腑,那球的确是进得漂亮。

  其他香港联队的球员也纷纷上前祝贺,场面一时如同过节一般热闹。反观中国队方面,却是人人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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