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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玄幻小说《仙恋红尘》作者:西风残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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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2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一七一章 忌讳

 

  看到唐子凡突然之间这么激动,沈信不由觉得好笑,连忙把他的手挥开说道:“小唐,有话好好说,你不要这么没头没脑地好不好?谁知道你想干什么?”

  唐子凡闻言一笑,放开了沈信的衣襟,不过还是警告道:“不要说我不给你面子,如果你不让小娆参加车队,我和你没完。”

  “到底怎么回事?”沈信问道:“你再这么说话,我可就真的不客气了。”

  唐子凡一瞪眼:“谁对谁不客气还说不定呢。我说要小娆,就是看中她在电脑上面的优势了,有了她,我们的技术力量就增强一倍不止,你说我能不能放过她?”

  “小娆有这么厉害吗?”沈信不由笑了,典娆有今天,作为她的监护人,沈信自己也觉得很骄傲。

  “当然了。”唐子凡理所当然地说道:“就说那引擎设计吧,都说小日本的技术不错,都说小日本工作狂人多,浪费了这么长时间,浪费了大量金钱,也不过设计了一个二流的引擎出来。而小娆呢?只不过两天时间,已经设计出一个足以与世界一流引擎生产商的最好产品媲美的引擎。你说,我不找小娆,找谁?”

  唐子凡说得慷慨激昂,沈信却听得有些不对劲,忍不住问道:“你说什么?你原先设计出来的只是二流引擎,那你还骗我说不错了?”

  唐子凡难得地脸一红:“不是怕你不肯来吗?如果不是引擎不够好,其他方面条件也有限,用得着你出马?你看我对你多有信心,即使什么条件也不具备,我也相信你能拿冠军回来。”一开始有点心虚,但说到后来,唐子凡又振振有辞了。

  沈信不由苦笑:“好你个唐子凡,为了拖我下水居然是不择手段。我现在什么也不说了,不过你给我记好了。”

  “那又怎么样?”唐子凡面不改色地说道:“你是答应过我的,要帮我拿一个总冠军回来,如果你不肯帮我,就是食言,就是不守信用。你这样的行径应该如何评价,你自己说吧。”

  “好了,我又没说不行,看你废话那么多。”沈信没好气说道:“我是答应你出马,但小娆的事,我帮不了你,你自己找她去说吧。”

  “我说话要管用还用的着找你?”唐子凡的嗓门比沈信还大:“不就是因为她只听你一个人的话,我才不得不找你吗?你放心,我绝对不亏待她,只要她愿意,多少钱我也给。我有钱,我出的起任何价钱,你有什么不放心的?”

  听唐子凡这么说,沈信不由苦笑,看来典娆爱财是谁也知道了,除了秦歌不肯承认外,倒是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可,看唐子凡的模样,正是要从典娆的这个性格下手。

  就在沈信还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的时候,门口人影一晃,秦歌已经面无表情地站在唐子凡的面前。

  “早,坐。”唐子凡和秦歌关系不错,看到秦歌也很高兴,连忙招呼他坐下。

  “你刚才说什么?”秦歌却一点不给唐子凡好脸色:“你很有钱吗?有钱很了不起吗?信不信我把你的钱全抢光,然后把你扒光丢到下水道里去?”

  唐子凡一听就愣了,今天秦歌是犯什么毛病啊,一大早就给人脸色看。秦歌却还没完了,继续说道:“牛气烘烘,不过是暴发户而已,没水准,没品位,我一脚把你踹出去,看看你钱多有什么用。”说着,秦歌还真的要动手了。

  看到秦歌这么认真,沈信连忙喊住了他。对秦歌的行为,沈信倒是有几分了解,大概是昨天典娆说他没钱,他还记在心里,一听唐子凡说钱,他马上就起了反应。说起来唐子凡还真是无妄之灾啊,沈信想着不由笑了。

  唐子凡却是什么也不了解,看着秦歌直发愣:“我说秦歌,你是不是不认识我了?居然对我这么不客气?”

  “我当然认识你了,你不就是那个叫唐子凡的暴发户吗?”秦歌还是没有好脸色,径自说道:“就是认识你我才给你一点面子,没有把你直接扔出去,不然,哼哼。”话没说完,意思却很明显,如果对方不是唐子凡,只怕现在已经在门外躺着了。

  “这是怎么回事啊?”唐子凡苦着脸问沈信道:“我没做错什么吧?”

  “你当然做错了。”沈信一本正经地说道:“你错在不该提钱,而且还把钱和小娆联系在一起。”

  “为什么?我不过说要给小娆一点钱罢了,这也不行?”唐子凡不解地反问。

  这次沈信连回答也不回答他了,因为秦歌的行动已经告诉唐子凡,他又说错话了。根本没有打什么招呼,秦歌已经把唐子凡一把从沙发上拎起来,然后扔在地上,狠狠道:“小唐,你不要逼我。”

  唐子凡还是不明所以,不过也知道今天的秦歌是不能招惹的,连忙摆手:“好了,秦歌,算我错了,我什么也不说了行不行?”

  “哼!”秦歌冷哼一声,又威胁似地挥挥拳头,这才拉唐子凡起来。

  唐子凡规规矩矩坐好,这次是什么也不敢说了,生怕一说到什么就触到秦歌的禁忌。沈信看着不由好笑,连忙问秦歌道:“你刚才在干什么?怎么知道小唐来了?”

  秦歌没好气道:“谁知道是他?我只是恰好路过,正好听到有人谈钱,于是就进来看看。我最讨厌人张口闭口都是钱了,本来看小唐人不错,没想到居然这么庸俗,哼!”

  唐子凡很想说明自己并不是秦歌说的那样的人,不过还没张口,已经被秦歌一眼瞪回去了:“老大不小的人了,什么也不懂,有钱就什么也能做吗?没见识。”

  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唐子凡和沈信说起来能把白的说成黑的,可一遇上秦歌,他就什么辙也没有了。想了又想,他最后觉得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闭嘴,于是他就什么也不说了。

  看唐子凡老实了,秦歌也觉得没意思,于是起身告辞:“老大,小唐,你们慢慢聊,我先去用功了。”

  “用功?用什么功?”唐子凡实在是好奇不过,又多了一句嘴。话一出口,唐子凡马上后悔了,因为秦歌已经狠狠地望向他说道:“你管那么多干什么?自己没事可做吗?”

  在唐子凡瞠目结舌的当儿,秦歌昂然出了沈信的房间。

  “我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唐子凡百思不解,只好问沈信道。

  沈信微笑说道:“不要问为什么,只要记得我告诉你的话。不要在秦歌面前提钱,更不要问他在用功做什么,尤其一点,千万不要把钱和小娆联系起来。”

  “真是奇怪了。”唐子凡皱着眉头说道:“这两个人怎么这样?一个提到钱就高兴,一个人提到钱就发火,真是搞不懂。”

  还没等唐子凡说完,他就觉得脖子上一紧,已经让一个人给捏着脖子提起来了。一看来者又是秦歌,唐子凡不由暗叫倒霉,这家伙不是走了吗?怎么还在?

  秦歌却是一脸的愤慨:“小唐,你小子刚才又说什么来着?”

  唐子凡求救的目光投向沈信,沈信只是摊摊手表示无奈,意思是说:看,倒霉了吧?谁叫你不听我的。

  唐子凡实在是快发疯了,只能对秦歌低头认错道:“又是我错了,我不该乱说话。你先放开我好不好?我真的怕了你了。”

  “哼!”秦歌又是冷哼一声,转身走人了。

  一直等秦歌走了半天了,唐子凡才吁了口气,问沈信道:“我今天怎么这么倒霉?一出门就被人欺负。”

  “谁知道?”沈信耸耸肩说道:“不过我可以告诉你,如果你不记住我告诉你的话,以后你还会继续倒霉。”

  “记住了。”唐子凡垂头丧气地说道:“秦歌是疯子,不能以常理衡量。”说完这句话,他忽然警觉,连忙四处看看,却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他这才松了一口气。

  看到唐子凡一副惊弓之鸟的模样,沈信不由失笑:“放心吧,你骂他疯子也没有关系,就是不能犯我提到的几条。对了,你今天来就是为小娆的事情吗?”

  “不,还有件事。”沈信这么一说才提醒唐子凡,他其实还另外有事要找沈信,只不过被秦歌一闹,他已经几乎全忘了。现在想起来,唐子凡连忙说道:“昨天回去我和拉赫曼王子以及丁自强都联系过了,拉赫曼那边没什么问题,不过丁自强还要跟你谈谈才肯答应我的要求。我今天来,一是为小娆的事,一是想让你和丁自强沟通一下。”

  “你对丁自强提什么要求了?”沈信奇怪地问道。对唐子凡,沈信现在也是有了深刻认识了,这家伙,绝对是物尽其用,对丁自强不知道有什么奇怪的要求提出。

  “也没什么啊,都是正当要求。”唐子凡似乎看出沈信心思,连忙解释道:“我的意思就是想在中国开一家石油公司,然后把咱们的车队总部扎在中国。丁自强好象是不太相信我的为人,一定要和你谈过才行。”说到这里,唐子凡委屈地说道:“我的为人有那么差吗?为什么他不相信我?”

  看到唐子凡这个表情,沈信不由好笑,耸耸肩说道:“谁知道呢?不过从我个人角度来看,你的为人尚可。”

  “只是尚可吗?”唐子凡不由大叫起来。

  沈信顾不上再理会他,想着丁自强会怎么说,他已经拨通了丁自强的电话。

  丁自强很快就应了电话,一听是沈信,他开口就问道:“我和你的朋友谈过了,现在我只想问你一句,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沈信一听,毫不犹豫回答道:“我们搞石油公司,不是想赚钱,搞F1车队,也不是想赚钱。说得好听一点,我们就是想为国争光,说得不好听,我们就是想做广告,然后把在日本生产的汽车卖到欧美去。你也知道,我们已经放弃了国内这块市场了,不打开欧美市场不行。”

  沈信这么爽快的回答,明显是丁自强没有想到的,因为他马上沉默了。沉思了半天,丁自强又道:“石油公司我们欢迎,不过F1车队在国内很有阻力,怕不是那么容易被接纳。”

  一听丁自强这么说,沈信不由苦笑起来:“不是非要车队总部扎在中国,可是我和我的朋友都是中国人,希望夺冠能够为中国争光。如果我们把车队总部扎在国外,即使夺冠了,我们怕也没有多少光彩,甚至会觉得尴尬。我们这种感情,你能够体会吗?”

  “你们真的有把握夺冠?”丁自强明显很怀疑:“不要忘了,你们的车队到现在都没有成立。”

  “没有金刚钻,怎敢揽瓷器活?”沈信轻松地笑道:“我们既然敢这么说,自然是有把握的。”事实上这时沈信是一点把握也没有,不过事到如今,不硬着头皮上也不行了,他已经没有退路了。如果失败,不仅仅是他自己名声不保,就连杨天和唐子凡也得黯然收场,而这是沈信绝对不愿意看到的。

  “如果是这样,事情也不是不可商量。”丁自强沉吟着道。

  “不是可不可以商量的问题,我们需要的是支持。”沈信断然说道:“我们可以把阿拉伯的油田都交给国家,只要求能给我们车队一个名分,还有必要的支持。”

  沈信这么说,绝对不是一时冲动,事实上正如他所说,油田和车队都不是用来挣钱的,利益根本就不在他考虑之内,而他知道国家很需要石油,油田送给国家,他觉得也是很合适的。如果不是车队的事情有麻烦,他甚至不会用这个来讨价还价,直接送给国家也是很可能的。

  听到沈信这么说,丁自强明显被震撼了,半天没有说出话来。最后,丁自强终于慨然说道:“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不帮忙实在是说不过去。不过国家是不能要你的油田的,只要你们经营的时候能够多想着国家的利益就好。”

  “这个你不用和我说,回头跟唐子凡说就行了。”沈信微笑道:“我已经把油田事务都交给他处理了。”

  丁自强也笑了:“好,那回头我再跟他具体谈。”说到这里,他话题一转,问沈信道:“你的油田是拉赫曼送的?他为什么送你这么贵重的东西?”

  “我们是朋友,很好的朋友。”沈信笑着解释道:“我不是跟你说过吗?”

  丁自强苦笑道:“朋友就送油田?阿拉伯人未免也太大方了。”

  “他们石油多,有什么办法?”沈信继续笑道。和拉赫曼的关系实在是太复杂,他都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只好含混带过。

  “你觉得阿拉伯人的前途怎么样?他们能团结起来吗?”丁自强换个话题,继续问道。

  “对这个问题,我持谨慎的乐观态度。”沈信不敢把话说满,字斟句酌地说道。

  丁自强又沉默了半天,最后说道:“我明白了。”说完这一句后,他又说道:“叫你朋友随后找我,我一定尽力让他的要求满足。”

  和丁自强结束通话,沈信微笑望向唐子凡说道:“怎么样?有什么话要说?”

  “达到目的就好了,反正大家都知道事情是怎样的,废话我也就不多说了。”唐子凡无所谓地说道:“现在我们一起去找小娆吧?”

  “你还要找她?”沈信倒是佩服起唐子凡来:“难道你不怕秦歌找你麻烦?”

  怕,当然怕。”唐子凡一想起刚才的事就心有余悸,不由苦笑,不过他接着又说道:“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现在很明显没有小娆是不行,我只能豁出去了。”

  沈信一听就觉得有问题,板着脸问道:“小唐啊,还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你老这样藏着掖着的,我实在是很难帮你。”

  “不要叫我小唐。”唐子凡先生气地叫了一声,接着叹气道:“还不是引擎的问题。”

  “小娆不是设计好了吗?还有什么问题。”沈信奇怪地问道。

  唐子凡又叹一口气,这才说道:“小娆设计的引擎是不错。我昨天回去一看你给的光盘,马上就把资料传到日本去了。经过那帮日本研究人员鉴定,各方面都很完美。不过他们认为还有改进的余地,因为他们新设计出一种节能的方案,希望能加到引擎上来。而这样的工程如果交给他们,大概又得很长时间,只好来找小娆了。”说到这里,唐子凡看着沈信:“你也希望我们的赛车有一台完美的引擎,不是吗?如果能将小娆设计的引擎和日本人的节能技术结合起来,那我们的引擎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听唐子凡这么说,沈信也实在没有什么话好说了,怎么说唐子凡也是为将来打算,自己不帮忙可就说不过去了。

  “好吧,看你说得那么可怜,我就帮你去找小娆一趟吧。”沈信微笑回应着等待答复的唐子凡,又道:“可怜的小唐,唉,不未雨绸缪,只能临时抱佛脚。”

  “再说一遍,不要叫我小唐,听得酸死了。”唐子凡大声抗议着,跟着沈信出门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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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33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一七二章 加盟

 

  沈信和唐子凡一出门就直奔典娆的房间,还没进门就听见有人在大呼小叫,除了典娆的声音外,还有秦歌的。

  沈信和唐子凡推门进去,典娆和秦歌都没有顾上理会他们,依然各自坐在一台电脑前忙碌着。沈信和唐子凡走进一看,不由哑然失笑,原来两个人在玩游戏。不过这次可不是沈信熟悉的CS或者足球了,而是赛车,而且还是F1赛车。凭着对F1赛车的熟悉,沈信一眼就看出典娆和秦歌操纵的都是F1赛车的款式,秦歌驾驶的是红色的法拉利,而典娆的车却是沈信没有见过的。

  不仅赛车是F1款式,等沈信看过一会儿,更发现那赛道竟然是昨天他们刚一起看过的上海站的赛道。沈信讶然望向唐子凡,唐子凡也发现这个秘密了,那惊讶比沈信更甚,嘴巴张得老大,却说不出话来。

  而这时,秦歌和典娆的较量已经到了最后关头,也不知道是凭着技术还是凭着赛车,秦歌最后比典娆先到达了终点。不过虽然获胜,秦歌却没有丝毫得意,反而是马上问典娆:“怎么回事?还是不行?”

  “嗯。”典娆点头:“引擎的动力不够,但如果再增加动力的话,那稳定性可就差了。”说到这里,她忽然展颜一笑:“不过整部赛车还是不错的,搭配得相当完美,可以说比现在所有的赛车都要稳定。游戏中自然意外情况少,但如果用到实战,这部赛车绝对是能大出风头的。”

  “那是。”秦歌趁机说道:“小娆出品,必是精品。不过就我来说,我觉得你的赛车不够漂亮。”

  “你懂什么?”典娆不满地斜了秦歌一眼:“且不说你的欣赏水平,单就赛车来说,漂亮绝对是第二位,有竞争力才是第一位。”

  秦歌和典娆的对话在继续,沈信微笑着听他们斗嘴,并不着急,唐子凡却耐不住了,忍不住叫了一声。

  “小唐?你还敢来?”秦歌一看到唐子凡,马上摆出戒备的姿势:“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不想干什么。”唐子凡先安抚秦歌:“我只是想就引擎的事情请教小娆点问题。”

  “有什么问题问我就好了,现在我也是行家了。”秦歌昂然挺胸,却被典娆给推到一边:“你不要乱掺乎。”转向唐子凡,典娆皱眉问道:“引擎有什么问题吗?”

  听典娆问起,唐子凡连忙把自己刚才对沈信说的话对典娆又说了一遍。听到说日本人手里有一种新的节能方案,典娆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又问了唐子凡几个问题后,她开始沉思起来。

  “不错。”等典娆再开口,她明显十分高兴地说道:“如果能够成功地将这种技术应用到引擎上,那么在携带相同燃油的情况下,我们的赛车就可以比其他赛车要多跑上一圈,这实在是太有力的优势了。不过,我还得好好想想。”说到这里,她的眼睛望向了秦歌。实际上典娆所谓的想,可能是包含着大量的繁复运算,这同样要消耗很多的功力,她需要秦歌的帮忙。

  秦歌当然看出典娆的意思,连忙上前:“我帮你。”

  唐子凡这时的注意力却集中到了秦歌和典娆刚才玩的游戏上,他指着电脑屏幕问道:“这是什么游戏?我怎么没见过?”

  秦歌忍不住笑道:“你怎么会见过?这是我刚和小娆一起弄出来的。不过还很简陋,赛道只有一条,赛车也就两部。小娆自己设计了一部赛车,想测试一下性能,就想到了这个办法。”

  唐子凡又惊讶地合不拢嘴了,典娆在电脑的能力他也有所了解,可是还是没想到已经达到如此匪夷所思的地步。短短一天时间,不仅设计出一种崭新的赛车,还为测试赛车设计了一个游戏,这实在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不过和沈信在一起久了,其他好处没有,至少是对待匪夷所思的事情的抵抗力是增强了,惊讶过后,唐子凡马上就恢复了正常。

  看到唐子凡对这个游戏很有兴趣,秦歌马上开始为他演示。将游戏退到最开始的界面,分别是有关两种赛车的各种数据。虽然只是游戏,但有关赛车数据的详细程度却绝对不亚于任何车队自己的数据库。

  大概是为了证明他自己现在也是行家,秦歌马上就开始给唐子凡讲解起有关的设计构思和具体的数据。

  这一番讲解倒也似模似样,不过沈信明显地能感觉到秦歌现学现卖的痕迹,不由好笑。不过还别说,秦歌还真是把沈信的话听进去了,就说这些有关数据的东西,以前秦歌是一点兴趣也没有,现在为了典娆,他居然一夜间能了解这么多,也算是难得了,他自己所说的用功,倒不是随便说的。不过可想而知,那过程大概不是太有趣,不然秦歌也不会被唐子凡一问用功做什么就失态的。

  对这个便宜小弟,沈信是越来越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了,不过有一点,他对秦歌的认真和坚持实在是不能不佩服。

  唐子凡既然对F1赛车情有独钟,那了解自然也是深刻,尤其是在他这半年的忙碌中,可是对有关的专业知识下了一番苦功,所以秦歌的讲解他基本上都能理解,而且随着秦歌讲解的深入,他更发现典娆设计的这部赛车确实是有其不凡之处。等秦歌把有关赛车的所有事项一一向唐子凡说明之后,唐子凡连连竖大拇指,对典娆的设计赞不绝口。

  不过让唐子凡惊讶的事情还没有完,看到唐子凡完全被自己的讲解慑服,秦歌更得意了,又开始给他讲解游戏的设计和操作。

  赛道只有一条,不过天气情况却可以选择,那就是晴天和雨天,在这两种情况下,那路面情况是完全不同的。这就设计到比较广泛的知识了,秦歌明显是力有不逮,讲解得很是晦涩。还是典娆懂得多,在他说不清楚的时候,就帮腔解释几句,唐子凡理解起来倒是没有什么困难。

  难得和典娆有这么融洽的时候,而且基本上还他自己在出风头,秦歌那个高兴就不用提了,明显已经忘了唐子凡先前被自己收拾过,对这个表现优异的听众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热情。

  秦歌是越解说越得意,唐子凡却是越听越惊,这个游戏的内容实在是太丰富了,说是对现实完全的模拟自然是太过,但想到这只是典娆一天之内完成的,那结果已经是让人惊讶不已了。设想一下,如果典娆有时间把这个游戏完善一下,那绝对可以作为F1赛车的最佳模拟器。这样的一个模拟器在现实中会有多大用处,唐子凡是完全能够想象得到的,一边听着秦歌的讲解,唐子凡一边想着如果把这个游戏做为实战演习来看,那是怎样一个情形。

  在秦歌对唐子凡讲解赛车和游戏的时候,沈信也和典娆在一边交谈着,终于知道这个游戏是怎么来的了。在昨天下午,典娆已经把赛车设计出来了,不过究竟效果如何,她自己也说不好。她晚上想约温馨出去玩,被拒绝后她就去找秦歌。秦歌对这样的邀约自然是欢迎之至,于是两个人就一起出去了。

  一不留神,两个人就逛到了下午刚去过的上海国际赛车场了。在那里典娆突发奇想,想要完全按照上海赛道的情况来设计一个软件用来测试她设计的赛车。有了这个想法后,在秦歌的帮助下,她很快就付诸实施了。

  而经过软件的设计,在秦歌的提议下,更加入了法拉利赛车的数据,软件从而最终成为了游戏。不过还别说,这游戏的效果确实是不错。

  沈信听完典娆的讲述,也是暗暗点头,早在典娆设计《青春足球》这个游戏的时候,他已经发觉典娆的能力可以用于实地模拟,现在典娆只是把这情况变成了事实而已。

  而在唐子凡那边,他对秦歌的讲解也不是一点怀疑也没有,为了证明这个游戏是不是象秦歌说得那么神,他最后还想实战一把。秦歌和典娆已经玩过了,这次就换沈信和唐子凡来对战。沈信自己的悟性是不用说了,秦歌只是稍稍提点了一下操作,他已经了然于胸。唐子凡要差点,不过经过一会儿的试验,他也终于可以上手了。

  游戏开始,唐子凡驾驶着法拉利赛车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在瞬间动力上,明显法拉利赛车要比典娆设计的赛车优越。不过沈信很快也发现典娆设计的这辆赛车的优点了,那就是完全的得心应手,无论是加速减速还是转向,操作手感都是那么流畅,几乎就是想到就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没多久沈信已经超越了唐子凡。

  而一旦超越了唐子凡,沈信就再也不给他机会,他自己通过前一天的现场观战,对上海赛道的了解绝对不是唐子凡所能匹敌的。而典娆设计的赛道和现实的赛道情况是那么吻合,沈信得以把自己这个优势发挥到极限,所以从这时开始一直到结束,唐子凡只能被动地被沈信套圈,完全没有还手之力。

  等沈信以绝对的优势结束游戏的时候,典娆和秦忍不住歌同时叫了起来。只不过典娆叫的是沈信,而秦歌说话的对象却是唐子凡。

  看到沈信获胜,典娆自然是不吝赞词:“信哥哥好棒哦,这辆赛车真是适合你。”

  而秦歌看着唐子凡却是一脸不屑:“小唐,表现太差了,糟蹋了一辆好车。”

  沈信很高兴,唐子凡却也不生气,笑着说道:“我只是老板,阿信才是车手,如果连我也能赢他,他怎么去争世界冠军?这样的结果才是最好的。”

  说完这句话,唐子凡微笑看着典娆说道:“我现在郑重以未来将要成立的F1车队的老板身份向你发出邀请,希望你能加入我们的行列,为了世界冠军一起努力。”吃过秦歌的苦头之后,唐子凡这次是只字不敢提钱了。

  对唐子凡的邀请,典娆明显很有兴趣,不过看看沈信,她又犹豫了。沈信当然明白她的意思,现在她已经在同时忙着很多事情了,再加上唐子凡这方面的事情,她恐怕是有点忙不过来了。

  不过沈信自己也明白,现在有关F1的事情是头等大事,只能牺牲其他方面了。想到这里,沈信对典娆说道:“小唐真的很需要你,你就帮帮他吧。至于其他方面,比如说基金的事,你就先不用管了。”这样做当然会使基金的事务受到影响,不过沈信也是没有办法想。

  “那怎么行?”典娆先不同意了:“我们好不容易把基金搞成现在这个模样,不能前功尽弃的。”

  沈信苦笑:“事有轻重缓急,基金的事就先放一放吧。也不算是前功尽弃,不是还有凤仙和秋静照顾吗?”沈信说得没错,但典娆还是连连摇头,基金的事务她比沈信清楚,少了她,那事情可就复杂多了。

  沈信和典娆的对话进行不下去了,唐子凡不由看得着急,从他的角度看,典娆的加盟绝对是至关重要的,不过他急也没用,他说不上话。

  就在这时候,秦歌说话了:“我来好了。”

  “你!?”其他三人都是很惊讶。

  “我是说基金方面的事情,赛车还是由小娆负责。”秦歌解释道:“基金的事情我也了解一些,小娆那部分工作我可以暂时负责,保证不出什么问题。”

  秦歌的话实在是太出人意料了,众人一时都不知该说什么好,沈信倒是能猜到秦歌的意思,那就是把自己昨天的提议付诸实施了。不过沈信知道归知道,对秦歌这个提议还是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接受,他同时也知道秦歌对这些事情是没有兴趣的。

  典娆皱着眉头看了秦歌半天,好象是不认识他似的,愣了半天,最后才说道:“可是你什么也不懂。”

  “你可以教我嘛。”秦歌微笑道:“我悟性这么好,又这么勤奋,难道还有我学不会的东西吗?而且即使是只为了你,我也绝对要好好做好这份工作,所以你也不必担心我的工作态度。”

  秦歌此言一出,沈信忍不住摇头,秦歌就是秦歌,实在很难要求他严肃,刚认真了一下,又故态复萌了。

  不过典娆这次倒是没有对秦歌恶言相向,反而是有点不知该说什么好的模样。在秦歌的注视下,典娆最后终于点头:“好吧,这也是一个解决的办法,从现在起,我就教你会计。”

  “没问题,我一定当个好学生。”秦歌一边忙不迭地点头,一边对沈信和唐子凡挤眉弄眼,状极得意。沈信和唐子凡倒是能理解他的心情,现在典娆对待秦歌的态度,和以前可是天壤之别。

  有了秦歌的自告奋勇,典娆加盟车队最大的障碍已经消除,唐子凡很快就和典娆达成了一致。在整件事中,唯一作出牺牲的就是秦歌了,不过看他高兴的神情,他把这当享受也说不定。沈信不由暗自感叹,幸或不幸,果然就在人的一念之间。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34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一七三章 演出开始

 

  看唐子凡和典娆谈得高兴,沈信也把秦歌拉到一旁说道:“看来你最近是要很忙了,我就不好意思浪费你时间你了。即将开始的演唱会,你不用参加了。”

  沈信是一番好意,但一听沈信这么说,秦歌就急了:“那怎么行?广告上可是有着我的名字的,如果看不到我,我忠实的歌迷岂不要伤心?我绝对不能让他们失望的。”

  “可是你的节目到现在都没有落实,到时候你表演什么啊?”沈信无奈地问道。他倒不是不想让秦歌出演,只是秦歌现在的情况他最清楚,让他出演实在是难为他。

  “我当然有节目演了。”秦歌得意地一笑:“昨天晚上我灵感一来,已经把自己的戏份完成了。不多,就一个节目,到时候可还需要你配合一下,不然我的表演没有对手可就太寂寞了。”

  “你真的行吗?”沈信担心地问道:“你要学的东西很复杂的,而且你又没有什么兴趣,再考虑演出的事情,是不是会影响到你的学业?”沈信的心情其实很好,所以顺便开开秦歌的玩笑。

  秦歌一听反而更有理由了,只见他苦着脸说道:“你知道我不喜欢就好,还不都是为了小娆?不过也正因为这样,我才需要娱乐一下,放松一下,找点另外的事情来分解一下我的郁闷。你不让我演出,让我整天对着我不喜欢的东西,那岂不是要我的命?”

  秦歌的话听其实是那么理直气壮,沈信也实在没有理由拒绝他,只能答应他,顺便在精神上对他表示支持。

  和秦歌说好后,沈信马上去找温馨,秦歌没有太多表演,演唱会的重担就都压在他们两个人身上。

  说到伴舞的街舞小子,倒是没有多大问题。虽然没有预料到有这么多意外事情发生,但沈信一开始就把整个巡回演出定位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特意加强了他们在民族舞蹈方面的训练。现在的表演虽然没时间多次排演了,但在沈信的构思里,他们就只是烘托现场气氛,所以准备就让他们即兴发挥了。当然,再即兴也不能超出民族舞蹈的范围。

  说到让街舞小子练习民族舞蹈,那还得说是秦歌的功劳。在沈信一提出这个要求,街舞小子们可就有点不太乐意。而这时候秦歌就来给他们上课了:“现在是什么社会?多元化社会。现在什么最重要?人才。你们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不多学两手伴身的技能,怎么能混下去?别的不说,只要你们如果能多精通几种舞蹈,那就是人才了。不思上进,怎么能成为我们公司的顶梁柱?你看看我,已经这么多才多艺了,还是在不断地挑战自己,超越自己。以我为榜样,你们惭不惭愧?”

  被秦歌一番话唬得一愣一愣地,街舞小子们都说不出话来了。而秦歌接着还卖弄似地展示了一番自己在舞蹈上的造诣,更是让街舞小子们无法反驳秦歌任何的意见,只能乖乖地去练习民族舞蹈了。

  秦歌自从领悟到“以德服人”的乐趣后,一直是乐此不疲,对任何人的要求都是向他看齐。他既然敢这么说,自己自然是有一套,倒是没人能对他提出反驳意见,连自己的本行都比不上秦歌这个业余选手,他们还有什么话好说?

  不仅仅是街舞小子,秦歌教训的人多了,几乎遍及天与地公司的所有成员。不过也还别说,在秦歌无处不在的压迫下,天与地公司的整体风貌都是焕然一新,没有人敢有丝毫懈怠。秦歌和沈信不同,他可不考虑自己各方面都比普通人要强过许多,只是单纯地要求所有人都向他看齐,如果谁要是被他看上,那可就倒霉了,不过如果能挺过秦歌这一关,那水平也是突飞猛进。所以秦歌的形象一直是被恨着同时被爱着。

  通过秦歌短时间的训练,街舞小子的水平虽然难言高超,不过也确实似模似样了。在这样一个仓促的演唱会上,当然不能要求他们多出彩,依沈信的想法,能够看得过去就行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演唱会最弱的一环反而是温馨了,她没有沈信那么强的记忆力和在脑子里模拟表演的特异功能,而她的角色却象沈信一样重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准备好,实在是太难为她了。也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所以沈信才需要她突击准备。

  不过尽管时间仓促,温馨自己反倒一点不觉得有压力,按她的想法,只要有沈信在,她就一定不会有问题。这倒也不是盲目信任,而是因为她和沈信的默契实在非同一般。比如说即使她记不住曲谱,但只要有沈信的伴奏,她一样能即兴演唱出来。

  经过突击,在演唱会终于要召开之前,总算一切事情都准备得差不多了。虽然难言完美,但在各种事件的干扰下取得这样的结果,沈信自己也算是满意。

  早在沈信等到达之前,有关他演唱会的广告已经随处可见,而那门票,在演出前更是一售而空。沈信的演唱会,有温馨和秦歌作为重要佳宾,确实是有着异乎寻常的吸引力。秦歌虽然整天夸口自己的歌迷如何如何,但他在内地的影响力实际上甚微,因为他毕竟是新人,而且专辑发售也没有多长时间。不过温馨就不同了,且不说她和沈信的绯闻是那么得吸引眼球,光说她自己的歌后身份,已经足以吸引到众多歌迷到场。这在她以往的演唱会上已经得到验证,这次的情况也不例外。

  所以,这次演唱会的盛况也是业内罕见,演出的当天,不仅场内人满为患,就连场外也挤满了没有票却依然来捧场的痴心歌迷。只是不知道这里面是不是有秦歌的歌迷,如果有的话,他真的要伤心了。

  在歌迷的欢呼声中,一阵妖异的琴声中,演出开始了。一开场是沈信和温馨合唱的一首叫《问情》的对唱歌曲。整场演出要表现的主题就是中国风格的爱情,这首歌正是为了表达这个主题,就是要作为主旋律贯穿始终。

  沈信和温馨的演唱自然少不了街舞小子的伴舞,虽然舞技只是尚可,但在一阵仙舞缭绕的氛围中,倒也显得仙气逼人。说到现场效果,沈信本来是想让典娆来负责,但事情的发展出乎他原先想象,最后他也只能把自己的老把戏使出来。这在效果上比什么电脑特效更强,不过弊端是事后难以自圆其说。本来沈信也不是没有顾虑,但想到既然有典娆,无法让她来主持,但把功劳推到她头上还是可以的,也就采用了自己原先使用幻境的办法。

  而在幕后伴奏的却是秦歌,虽然他准备不充分导致几乎没有出场机会,但倒是让沈信有机会发挥他在乐器上的特长。对于这次的幕后角色,秦歌倒是没有抱怨什么,典娆现在对他的态度大改,他已经无暇顾及是不是出风头的事情了。

  说到秦歌在乐器上的造诣,那是沈信也觉得望尘莫及的,大概是因为本身就是由琴所幻生,几乎和灵琴就是一体,才能有这样的效果。

  现场的反应也证明了这一点,沈信和温馨还没有开始唱,光是秦歌的一阵琴声,已经足以让所有歌迷失魂落魄了。

  在仙雾缭绕中,在秦歌优美的乐曲的伴奏下,在街舞小子赏心悦目的伴舞下,沈信和温馨简直就是亘古以来的仙侣模范,光是造型已经让众歌迷击节赞赏了。这当然不是全部,演唱才是沈信和温馨的拿手好戏。虽然有秦歌超凡脱俗的伴奏在前,但沈信和温馨的随后的演唱也没有被秦歌比下去,他们一开口,歌声和琴声已经是浑然一体,那种天衣无缝的配合,让所有的人都如痴如醉。

  一首《问情》,似要把千古流传的爱情故事和对情之问责都包含在内,有快乐,有痛苦,有迷惘,有顿悟,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是一首让所有人都听得入迷的情歌。不得不提的是,从歌词到乐曲,那都是绝对的中国风格,没有丝毫的外来气息。很多歌迷事后都说,从来没想到中国本土音乐也能做到这么动听的地步。这大概算是对沈信最大的赞美和祝贺了。

  演出刚开始,只是一首总领整场演出的歌曲唱完,现场气氛已经热烈到了极点,而这仅仅只是序幕。

  在《问情》之后,是本场演出的第一部分,整个故事取材于传统戏曲的《白蛇传》。这个时候,沈信自己制作的幻境就更显得变幻莫测了,无论情节到了什么地方,场景都会马上切换到那里,而且切换过程如行云流水,丝毫不让观众感到突兀。而说到效果,简直就是让人瞠目结舌,别的不说,当西湖绝美的风光突然显现在舞台上时,现场的惊叹声已经是久久不绝。

  场景只是沈信的道具,只是沈信表演的舞台,事实上在对场景的惊叹过后,让歌迷更沉醉更叹服的是沈信和温馨的表演。

  在美丽的西湖畔,沈信和温馨分别作为许仙和白娘子相遇了。在情节上和传统戏曲没有什么区别,但沈信和温馨的表演却是让人耳目一新,从歌词到乐曲,都是现代流行风格。

  沈信和温馨的表演也不仅仅只是歌曲演唱,在场景和秦歌伴奏的配合下,这更多是在讲述一个故事。

  情节一直按着传统戏曲的模式进行着,每个重要的环节都不拉,几乎算是一个全新版的《白蛇传》。沈信和温馨的表演当然不可能涵盖所有情节,但经典情节却是一一再现,而在各经典情节之间,过渡也很自然,通过场景的变幻,所有的冲突和变化都让现场观众一目了然。

  这不仅是演唱会,更象是MTV,甚至说是电影。所有的元素都不缺,在短短的时间内,一个故事已经是很完整了。而且沈信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并没有冲淡演唱会的主题,他和温馨的演唱并没有因为强调故事而变得乏味,事实正相反,正是在整个故事背景的衬托下,他和温馨的演唱才更动情,才更让观众感到感动。可以这么说,整场就象歌剧,有精彩的故事,有不凡的演唱,不过和西方歌剧相比,却在场景上更完美,在风格上更趋向中国特色。最重要的是一点,这里演唱的歌曲都是通俗风格,那娱乐性和大众性比什么歌剧都强,而这一点,作为商业演出是最重要的。

  故事到了最后,当然是水漫金山,然后白娘子被永镇在雷峰塔下。虽然是很老套的故事,但效果还是那么得好,充分说明老套也有老套的好处。在水满金山的场景出现的时候,因为沈信和温馨前面的表演已经完全投入的观众忍不住惊呼出声,几乎是完全进入剧情了。

  作为表演来说,这后面的戏就是温馨一个人的了,成了她一个人的独唱。沈信的作曲和完成的歌词在这一段情节上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温馨的演唱也因此得到了开场以来最热烈的掌声。当然,幻境的作用也可小觑,看到温馨站在大浪顶端,那份震撼已经让所有人都失语了。

  而当最后场景变成雷峰塔,温馨从舞台上消失,只有一阵最后的伤感所化成的歌声从后台飘出的时候,多情的观众已经泣不成声。可以说,沈信和温馨在第一部分的演出是完全成功,不仅象一般演唱会一样调动着现场观众的气氛,同时也用自己的表演感动了观众。

  这样的效果当然不能不提到秦歌的伴奏,不仅在整个过程中都完美得配合了沈信和温馨的演唱,最后部分的演奏更是让现场歌迷闻者伤心,听者流泪。大概也是了解到这个结局部分的重要,他的表演不遗余力,效果当然也是很明显,不夸张地说,他倾情演奏的乐曲即使顽石听了也会恻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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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5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一七四章 继续演出

 

  当白娘子和许仙的故事随着幻境的消失而再次湮没的时候,沈信和温馨第一部分的演出也就结束了。而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的缓冲阶段,是街舞小子的表演时间。

  这个过渡阶段,沈信在总体筹划的时候已经考虑到了,所以这个时候是另有特别的乐曲送上,而沈信对街舞小子的要求是即兴,他们自然也有自己特别的表演。

  在对街舞小子地狱式训练的过程中,秦歌已经和他们很熟悉了,在伴奏中也就特意根据他们的特点,让这段乐配舞配合得很完美。

  秦歌的乐器演奏确实是有一套,在他乐声的伴奏下,街舞小子们感到对节奏的把握是前所未有得好,虽然民族舞蹈他们并不是很熟悉,但在节奏的完美把握下,他们的表演也是美伦美奂,赢得了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

  经过街舞小子表演的缓冲,沈信和温馨表演的第二部分马上开始。这次当然还是一个故事,不过却是取材于《红楼梦》。作为一部宏篇巨著,《红楼梦》那么丰富复杂的情节自然不是沈信和温馨在短短时间能完全表现出来的,事实上那也和整个演唱会的风格不符,他们的表演只集中在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故事上。

  和第一部分的表演不同,这次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故事,而只是一些片段的集合,类似经过剪辑的电影片段。不过即使是如此,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还是得到了最佳的表现。

  这其中最感人的一段当数“黛玉葬花”,歌词就是直接来自于《红楼梦》,不过乐曲却是沈信新作。场景配合得恰到好处,温馨还没有演唱,光是看到那配合情节的幻境,听到秦歌凄凉的乐曲,现场已经是一片寂然,似乎也完全融合到了剧情中。

  而当温馨开口演唱的时候,那份莫名的凄凉更是深入到了每一个人的内心,无论是不是看过《红楼梦》,光凭着温馨这一个片段的表演,已经让所有人记住了林黛玉这个悲情美女。

  “黛玉葬花”是最感人的,最温馨的自然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共读《西厢记》的场面。两个人有情似无情的复杂心理,被沈信和温馨演绎得入木三分,也赢得了观众们的赞赏,在热烈的掌声中,固然有着对沈信和温馨精彩表演的赞赏,但更多的却是因为剧情而情不自禁。这样的效果,即使是一部电影也是足以让表演者感到自豪的,而沈信和温馨所做的仅仅只是演唱,这样的结果更是难得。

  早在预先筹备的时候,沈信就已经把相关的幻境当做一个很重要的部分,而现场反应证明,他的考虑是对的,他的准备也是足够充分。这一点在贾宝玉最后怅然离去的时候表现得特别明显,当已遁入佛门的贾宝玉在漫天大雪中转身而去的时候,那一刻,天地都象是在哭泣。这一场景分外震撼了现场的歌迷,全场静至没有声音,只有沈信似吟似唱的声音在讲述着一个悲凉的故事。

  经过街舞小子的缓冲,第三部分的表演也马上开始。连续两个故事都是悲剧,第三个换口味了,变成了《西厢记》。在沈信稍感夸张的表演下,这个故事更有点喜剧味道,现场也由原先的沉寂变得活跃了,甚至是笑声不断。

  按照剧情和故事风格,沈信的幻境也是变换了风格,所有的场景的格调都是一种很轻松的风格。在这样的场景下,不仅歌迷们看得舒服,沈信和温馨也马上从表演的前两个部分那种悲剧气氛中摆脱出来,整个表演包括演唱和肢体动作,都显得活泼灵动。秦歌也完全把握到了这种变化,那伴奏显得变幻多端,灵气十足。

  虽然这个故事也有沉闷的地方,但总体而言,风格还是很轻松的。尤其是在沈信刻意地搞笑下,这种倾向更是明显。当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时候,现场欢呼声不断,歌迷们分外为最后的结局高兴。戏假情真,沈信和温馨此刻也分外能感受到彼此的心意,在全场歌迷的欢呼声中,他们眼中的情意似乎要将对方完全融化。

  经过《西厢记》的调剂,沈信和温馨最后的表演部分却又回到了悲剧路线。说到这个悲剧,那大概是中国最有名的爱情悲剧了,不是别的,它就是大名鼎鼎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在此之前,这个故事不仅在传统戏曲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连电影电视也多次演绎,甚至还有一部名闻遐迩的小提琴协奏曲也是表现这个故事的,由此就可以想象这个故事的流传是多么深远。

  沈信把这个已经广为人知的故事重新搬上舞台,自然要有点自己的东西出来。而这一点,他也算是做到了。从一开始出场,那场景就是特别得清新,让人看得心旷神怡。

  作为故事的开头部分,风格也是类似刚才的《西厢记》那种轻松风格。如果不是知道这注定是一出悲剧,光看沈信和温馨的表演,怕会得出这是一个很温馨的爱情故事的结论。

  事实上这正是沈信刻意要表达的效果,前面越轻松,越温馨,才越能表现出最后结局的残酷,才能给人最大的震撼。沈信当然不是光为了赚歌迷眼泪,而是迫切地想要证明,中国人自己的故事也可以很感人。这一点,在各种文化碰撞的今天,已经为太多国人所遗忘了。

  通过表演,沈信的目的达到了,在他和温馨浑然忘我的表演中,到最后甚至连他们自己也完全沉浸在他们营造出来的美好氛围中。

  当晴天突然一声霹雳,这段感情遭到意外的打击的时候,那份震撼让所有在场的歌迷都是呆如木鸡。即使是他们早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但这样的结果真的来临的时候,他们还是觉得受不了。

  而达到这样的效果,就不能不说沈信和温馨的表演实在是打动人心。当然,辅助的幻境和秦歌的伴奏也是必不可少的。一句话,在所有人的努力下,在各种手段的综合下,沈信最后利用音乐造成了对歌迷们最大的震撼。

  最后当然就是最浪漫主义的“化蝶”了,这个时候,舞台上已经看不见沈信和温馨。在一片阳光灿烂的景象下,只有两只漂亮的蝴蝶在翩翩起舞。这样的场景,配合上沈信和温馨从后台传来的歌声,恰如一个美丽的迷梦。这也是沈信想要表达的主题之一,在音乐和歌词中,都加入了“庄生梦蝶”的那种迷惘,不仅是对爱情,也是对人生。

  不过只是现场表演,当然不能期望歌迷能第一时间理解到沈信这么多的想法。事实上这时候歌迷的心情都很单纯,只当这是一个爱情故事,不过说到具体的心理,他们其实也很矛盾。在他们心里,既有着对梁山伯和祝英台殉情的怅惘,却也有着对最后神奇化蝶,从此永不分离的向往。在这两种心情的交织下,所有歌迷一时间都沉默了,只是在心中静静回味着这个奇特的故事,回味着这个爱情故事对自己造成的震撼。

  “化蝶”一幕之后,沈信和温馨的表演算是结束了,接下来就是最后一个单元了,那就是秦歌自己设计的表演《厉若海与庞斑之战》。

  这是来自于黄易的武侠巨著《覆雨翻云》中的一个故事。在《覆雨翻云》中,厉若海可谓天下奇男子,虽然有着“天下第一美男子”的美誉,却是终身未娶,一生只以打败天下第一高手“魔师”庞斑为目标。唯一的一段情,也是若隐若现地隐藏于全书庞大的结构中。而即使是他一生唯一的目标,最后也是以他败于庞斑为最后结局。在《覆雨翻云》中,厉若海当是第一悲情人物。

  秦歌的表演,选择的是厉若海在原著中最辉煌,也是最悲情的一段,就是要用他最后败于庞斑手下这一幕来刻画这一悲情形象。

  对于秦歌为什么会看中这个角色,沈信也是百思不解,不过也隐隐能够感到,在厉若海这个角色身上,有着和秦歌性格相似的地方。大概厉若海这样的人物就是秦歌心目中的偶像吧,沈信只能这样想,至于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秦歌选择这个角色,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和沈信完全不同,秦歌的爱好就是另类,这或者也是秦歌喜欢厉若海的一个原因。

  说到秦歌的这个想法,沈信一开始是不同意的,因为他感觉这和整个演唱会的风格相冲突,不过在秦歌的坚持下,他也想通了。如果说另类,他的这个演唱会已经算另类了,在他看来,他这样的演唱会是一个尝试,但秦歌的想法又何尝不是一个尝试呢?各人有各人的爱好和想法,不能以自己的想法否定别人的想法,这是沈信的观点。在对待秦歌的态度上,沈信尤其是这样,因为他认识到,秦歌的想法或许很另类,但确实是对他自己想法的一个有益的补充,有时候甚至很有启发性。

  尽管如此,沈信还是担心秦歌的表演会被骂,所以这一切都是在他和温馨的表演之后才进行的。沈信和温馨的表演已经达到了普通演唱会的表演时间,秦歌的这个演出就算是赠送的额外奖品了,即使是不受欢迎,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不良反应。

  沈信这么多想法,秦歌并不知道,否则他又会大叫沈信没见识,或者大叫沈信对他有歧视了。事实上秦歌自己只是单纯地沉浸在自己构想的这个节目上,一听到沈信终于答应,他高兴得忘乎所以。

  在秦歌表演的一开始,完全就是他的独角戏。这时候沈信反而变成了伴奏者,在幕后为秦歌弹起灵琴。与此相随,场景也是变换万千。

  说起来秦歌算是大肆地篡改原著了,不过在有限的表演时间里,加上他另有表现的主题,也很难要求他完全依照原著。

  秦歌一出场先仰首向天,摆个酷酷的姿势。这一亮相赢得了不少采声,依此推断,秦歌的歌迷虽然不多,但现场却也不是没有。不过沈信看着秦歌的表现,却是有些哭笑不得,说是厉若海,他现在这个样子倒象是浪翻云,就差要朗声吟出“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了。

  秦歌这样的姿态当然不完全是做作,事实上这正是为了配合他表演的目的。在摆出这么一个姿势之后,他的脸上马上显出沉思回忆的神色。在他身后,配合着他的表情,展现的是他追忆中的那段情缘。花前月下,一幕幕回忆令人嗟叹,而那已成往事。

  在这回忆的过程中,秦歌还有几首独唱曲目,更是将这段回忆演绎得令人伤感无限。如果说沈信和温馨的表现是为了展现中国传统文化的话,秦歌的表演就纯粹是个人风格,连厉若海这个他喜欢的形象,也只是他理解中的厉若海,并不等同于原著。很难说那种风格好,但有一点可以说明,因为沈信和秦歌本来就不是同一类人,而他们表演的目的也是各不相同。

  秦歌的表演和演唱自有其特色,经过几首歌唱下来,他赢得的欢呼和掌声也不在少数。而这个时候,他的回忆就告一段落了,接下来就是一段打戏了。

  扮演“魔师”庞斑,自然是沈信的任务了。一想到秦歌一早就说需要他帮忙,而且说没有对手太寂寞,沈信就忍不住要苦笑。

  说起来下面这段表演已经完全脱离了演唱会的范畴,因为那几乎就是武侠片里的镜头。一开始沈信觉得这样做很荒唐,但秦歌说了,只要歌迷喜欢,是不是演唱会的风格有什么关系呢?看秦歌的样子,他似乎觉得他的表演一定能受到欢迎。

  沈信自己想想也是,自古成功在尝试,为了让秦歌高兴,他也不在乎会不会被骂,就答应了秦歌。

  如果不考虑这是什么场合,沈信和秦歌的打斗倒是很精彩。一切符合原著,并没有过多的动作,完全是一招决胜负。不过就是这一招见,沈信和秦歌已经演绎出别样精彩来了。

  完全是幻术,秦歌居然按原著的剧情变幻出一匹马来,沈信屹然屹立在舞台中心,秦歌举着丈二红枪就冲了上去。光是看到秦歌纵马冲向沈信这一幕,已经让歌迷们的尖叫声此起彼伏。当然有人想到演唱会里这么会有这样的场面?不过沈信和温馨前面的表演已经让所有歌迷经历了大喜大悲,倒是一点也不介意多看一出戏剧。

  一冲到沈信面前,秦歌的动作就变成了慢动作,而沈信也配合着以慢动作应付。两个人的交手所有人都看得一清二楚,那激烈和精彩并不因速度的减慢而有所不足。这一场面,如果放在任何一部武侠片里,那都是绝对经典,可惜却被沈信和秦歌就这么滥用了。

  不过倒也值得,看到最后秦歌纵马而去,而沈信还是屹立场中的时候,所有歌迷都为刚才看到的精彩一幕而大声喝彩。

  沈信毕竟只是客串,真正的主角是秦歌。场景忽地一换,变成了秦歌屹立不倒,双目无神地仰首向天,他还不忘来上一句:“花开堪折直须折……”

  诗还没朗诵完,秦歌已经就那么僵立不动,似乎是在告诉观众,他已经挂了。

  秦歌这一煽情的表演还颇有效果,引得现场一片轰动。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幕,但秦歌表现出来的形象还是很让人震撼的。说起来秦歌的表演还真不能说是不符合沈信原先设想的主题,因为他表现的还是一个“情”字。他最后朗诵的那首诗,正是表达了内心对过往一段情感的追忆。不过要说后悔,那是绝对不可能的,那绝对不符合秦歌乃至厉若海的性格,他更要表现的是厉若海不畏强敌,勇于挑战的一面。

  这也就是秦歌最后的露面了。演唱会毕竟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的,当沈信和温馨唱响结尾主题曲《情梦》的时候,所有的表演就要结束了。

  和开头时的《问情》不同,这首《情梦》算是为整场表演画上了句号。如果说开头时的《问情》的意图在于问世间情为何物的话,现在这首《情梦》就是在回答这个问题,所谓情,无非就是一梦千年而不醒的迷梦。

  这不是结论,事实上这个问题永远没有结论,但这是沈信自己的感悟,感情若梦,不是理性能够解释的。

  在如梦如幻的现场气氛中,在沈信和温馨有如来自九天一般优美的歌声中,演出结束了,歌迷们尽兴而归。这样的演唱会自然会引发很多疑问:这还算是演唱会吗?不过沈信自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设想,并且娱乐了歌迷,这样的问题他是不会回答的。而说到歌迷,他们现场看到了自己的偶像,还目睹了一场精彩的演出,这到底算不算是演唱会,在他们心里一点意义也没有。他们只知道,这个晚上他们过得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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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6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一七五章 幻之游

 

  演出结束了,沈信和温馨的心情却还沉浸在刚才的表演中。就象秋真真是沈信在电影上的知己一样,温馨就是沈信在音乐上的知音人,由于这种艺术上的相知,加上两个人现实中的心心相印,虽然只是一场演出,在他们心中也是别有一番滋味。所有表演中的感情交流,都和现实交融在一起,从而使两个人的心更近,恋更深。现在表演结束了,但那情意却已经深深烙印在他们心中,让他们犹自心潮澎湃。

  这个时候,秦歌却忙着向典娆献殷勤。对于刚才表演中的那些特别的场景效果,他的印象尤其深刻,忍不住要问怎么能达到那么神奇的效果。他这个时候还不知道一切都是沈信搞出来的,其实不关典娆的事。

  典娆没好气地看了秦歌一眼,说道:“那不是我的功劳,是信哥哥的作品,你还是问他好了。”

  秦歌虽然一心只想和典娆在一起,但刚才的那些场景实在让他太惊讶了,一听典娆这么说,他马上就跑去问沈信了。在他的眼里,这时可是有点佩服沈信了,不是一向以来的不屑和故作谦卑的模样了。

  看到秦歌这个样子,沈信反而有些不习惯,同时哑然失笑。这其实是很简单的,尤其是秦歌本身已经有着那么高的功力,不过秦歌没有接触过幻境,也难怪他那么惊讶。不过沈信也懒得细细给秦歌解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是就直接把有关幻境制作的东西一股脑全给秦歌通过意识输入过去。

  内容非常丰富,秦歌一时间也顾不上在饶舌,只顾专心地接收沈信传递给他的信息了。一直过了很长时间,秦歌才忽然说道:“原来如此,很简单嘛,老大还搞得这么神秘,哼!”这句话算是彻底恢复了秦歌本色。

  一旦了解到幻境是怎么回事,秦歌就顾不上理会沈信了,马上跑到典娆面前得意地说道:“小娆,我可是刚刚学会一些有趣的东西。现在你说吧,你想到什么样的地方去玩?我马上就可以满足你的要求。”

  对秦歌这么嚣张的姿态,典娆先是习惯性地给他一个白眼。不过说到想到什么地方去玩,典娆倒是有些心动,单手托着下巴想了一会儿,她最后说道:“我想到草原上去骑马。”

  一听典娆肯提要求,秦歌马上就高兴起来,承诺道:“一点问题也没有,你跟我来。”一把拉起典娆的手,秦歌还不忘对沈信招呼一声,然后就急急忙忙地走了。看典娆的神情似乎不太乐意,不过大概去草原骑马对她有着很大的吸引力,她最后虽然不情不愿,还是跟着秦歌去了。

  看到秦歌和典娆的情形,沈信不由失笑,依稀有着很欣慰的意思。转头望向温馨,沈信温柔地问道:“你呢?你现在想去干什么?”

  温馨眼里满是诉不尽的柔情,想也不想就回答道:“我现在很想念我们在日本时候去的那个地方。”

  一听温馨这么说,沈信也忍不住笑意更浓,对他来说,那也是他和温馨交往中一个特别的片段,在他心里有着很重要的地位。经温馨这么一提,顿时勾起沈信对那段时光的温馨回忆。

  “行不行?好不好?”温馨看沈信光笑不说话,忍不住催促道。

  “一点问题也没有,你跟我来。”沈信学着秦歌的腔调,拉着温馨的手转身就走。而他对秦歌故意的模仿,逗得温馨也是一阵大笑。

  进入幻境对沈信来说自然是易如反掌,不过只是不想无谓地引起不知情人的恐慌,所以才需要避人耳目。回到下榻的酒店,沈信很快就让旧事重演,和温馨再一次出现在两个人都念念难忘的那个幻境。

  人依旧,景物也依旧,而两个人的心情,也是和那时一般。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景色,温馨心中忽然生起难言的感动,紧紧地挽住了沈信的手臂。

  “为什么这里还是白天?”温馨心中一片祥和,却忍不住提出了这个疑问。

  “哦,你想要黑夜啊?这容易。”沈信随口应了一声,接着挥了挥手,四周忽然变成一片黑暗。

  “啊!”温馨惊叫起来。虽然习惯了沈信神鬼莫测的表现,温馨对突然来临的黑暗的反应还是和所有普通女孩子一样。

  “不是你说想要黑夜吗?”黑暗中传来沈信的声音,先让温馨觉得心中一暖。不过想到自己刚刚受到的惊吓,温馨接着却是忍不住一阵气恼:“我只是奇怪这里为什么是白天,并不是想要黑夜,你到底听懂了没有?”

  “哦,是我理解错误。”沈信的笑声传来,接着就象刚才突然变得黑暗一样,温馨眼前的一切重现光明。

  “为什么会这样?”被眼前突然变化的光暗所震惊,温馨忍不住喃喃问道。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我就是主宰,我想让它变成什么样,它就会变成什么样。”沈信微笑着,语气却是一本正经。

  沈信的语气让温馨难以怀疑,不过却因此更生对沈信身份的疑惑,忍不住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沈信反问了一句,不由苦笑:“我也不知道我该算是什么人,按照事实来看,我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沈信声音中有着莫名的落寞,让温馨没来由地心中一颤,忍不住把沈信挽得更紧。

  “其实你是什么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觉得和你在一起很快乐,而且我知道,你也是喜欢我的。”温馨望向沈信,深情地这么说道。

  “当然。”沈信微笑迎上温馨的目光:“我当然是喜欢你的,早在我看到你的时候,你就是已经刻在我心上了。”

  “骗人。”温馨忍不住笑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一个花心大少,见一个喜欢一个。不过不管怎样,我还是喜欢你。只要能拥有你,哪怕是只有一刻,我也满足了。”

  听到温馨这么说,沈信不由叹口气,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是很喜欢温馨,不过他还喜欢其他人,他本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有过方容的事后,他发现别的人其实不是这么想。什么也没说,沈信只是紧紧地将温馨拥入怀内。

  沈信突然之间的心情变化,温馨马上感受到了,为了缓和气氛,她忽然笑道:“其实你不说我们也知道,你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普通人是不会象你一样这么多才多艺,更不会有你那么多奇怪的本事。所以,我们早就不用看普通人的眼光看你了。”

  “你们?”沈信不由讶异地问道。

  “是啊,就是我们。”温馨调皮地笑道:“我们的意思,就是包括我,有真真姐,还有凤仙。”

  “那你们到底说了什么这么重要?”沈信想起那次在配唱的时候温馨说的话,忍不住旧事重提。

  “其实也没说什么。”温馨笑道:“就是交流了一下我们对你的看法,而我们的结论是,你不是人。”

  “我不是人?”沈信一听不由吓了一跳。

  “是啊,至少不是普通人。”温馨被沈信的表情逗得咯咯直笑,接着说道:“我们都知道你肯定是喜欢我们的,不过到底你最喜欢谁,那就不知道了。”

  “我到底最喜欢谁?”沈信自己也苦恼起来,想了半天,最后说道:“我也不知道。”

  “哼,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温馨接着说道:“所以我们的决定就是,我们绝对不会因为你伤了我们姐妹的和气,至于你最喜欢谁,这个问题还是等你自己来回答。我们可都是不会放弃的,你自己看着办吧。”

  沈信不由苦笑,自己看来成了她们三个人竞争的目标了,实在是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不过对他来说,温馨三人的决定却是解决了他的一大难题,使他不用在这方面多费什么心思。最喜欢谁?他不知道,他也觉得没什么重要。重要的是他喜欢这些红颜知己,而这些红颜知己也理解他,对他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此时此刻,面对着温馨,沈信突然发现什么也不用说了。通过音乐,通过刚才的表演,他们的心已经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正所谓此处无声胜有声,光是互相看着,他们已经能够体会到彼此浓浓的情意。

  在沈信深情的目光下,温馨忽然变得有些害羞,低垂着头说道:“天气这么好,景色这么美,我们去逛逛吧。”

  “逛?荒山野岭,有什么好逛的?”沈信疑惑地问道。

  抬头望向沈信,温馨突然看出他眼里促狭的笑意,不由更是大羞,狠狠甩开沈信的手叫道:“就知道你满脑子都是坏心思,根本就不理会人家的心情。这么美的景色,不瞧瞧看看,岂不是浪费?要知道都市人可是很难看到这么美的自然景色的。”

  沈信只是想开开玩笑,看到温馨有些着恼,连忙拖着她的手站起来笑道:“逛就逛吧,干嘛发那么大火?走了。”

  随着这一句说话,沈信将一道仙气输入温馨体内,温馨顿时觉得身轻如燕,不由欣喜地又笑又跳。

  轻盈地象一阵风,两个人很快就飘过河流小溪,一时间都沉醉在大自然最美丽的景色里……

  早上出门,沈信发现已经有一个久别的故人的在等着他了。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意外相识,后在唐子凡帮助下进入职业车坛的林晨。看到沈信,林晨只是微笑不语,不过眼里的神色却表示他对重新见到沈信感到很高兴。

  和林晨的稳重不同,沈信是一看到他就高兴得差点跳起来。和林晨虽然相处时间不多,但因为两个人曾一起对付过来自日本的车手野狼,已经让他觉得象两个是老朋友了。而对赛车共同的爱好,更是让两个人都有知己之意,此时意外地见到林晨,沈信的高兴完全溢于言表。而看到沈信真情流露,林晨也是再难掩饰自己的激动,两个人忍不住就抱在一起,互相拍着对方的后背表示着欣喜。

  就在两个人都激动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的时候,从他们身后却传来一个大煞风景的声音:“喂喂喂,你们在干什么?这可有点视觉污染的意思啊。”

  沈信和林晨愕然回头,看到的却是面有得色的秦歌。一看秦歌春风得意的神情,沈信就知道前一晚他和典娆过得很是愉快,不禁也替他高兴。不过想到秦歌刚才那么暧昧的话,沈信忍不住就反击道:“什么叫视觉污染?我们是老友重逢,情不自禁。你怎么这么有空?一日之计在于晨,你怎么不去学习你的会计学?”

  一听沈信这么说,秦歌的得意就全消失了,大声抱怨道:“老大,一大早地你不要败我的兴致好不好?怎么哪壶不开你提那壶啊?好不容易有个好心情,全给你败坏了。”

  对秦歌的抱怨,沈信不由失笑:“又不是我逼你去学的,是你自愿的。看你这个样子,莫非是想打退堂鼓?那样的话连老大我也很没面子哦。”

  秦歌本来是很沮丧,一听到沈信这么说,反而精神起来:“什么话?我是半途而废的人吗?别的不说,就说为了小娆,我也要把这件事做好。哼,你是小看我,我这么优秀,这么出色,能被这么点小事难住吗?拿个棒槌就当针,可笑。”

  “希望吧。”沈信笑道,虽然秦歌嘴上说得硬,但从他神情中完全能够看出,这件事实在是有些难为他了。

  “不说这些了。”秦歌一挥手,象是要把这件让他头疼的事赶走,接着又问沈信道:“这位你久别的老友是什么人?身体蛮结实的嘛。”说着,秦歌就上下打量起林晨来。而林晨也是又惊讶又好笑地看着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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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7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一七六章 谈判

 

  听秦歌这么问起,沈信才想起他认识林晨的时候秦歌还在那灵琴里,连忙替他们互相介绍了一下。

  对林晨,沈信只是简单地介绍说是职业车手,不过效果很明显,这个职业马上激起了秦歌极大的兴趣。而对秦歌,沈信根据他喜欢出风头的性格,着实大大地褒扬了一番,说是演艺界最新最红的新人。对沈信的夸奖,秦歌很是受用,一脸受之无愧的神色,不过那高兴也同样明显。

  虽然根本没有听过秦歌的名字,林晨听完沈信的介绍还是对秦歌表示了很大的赞赏,顿时让秦歌觉得这个人不错,马上就和他热乎起来。

  不过秦歌的高兴没有持续很久,因为很快就传来典娆的声音:“秦歌,你怎么还在这里闲聊?上课时间到了。”一听到典娆的声音,秦歌的脸马上变成了苦瓜,不过还是很快就跟着典娆走了。从秦歌的神情动作,沈信完全能够体会到他现在苦乐参半的心情,也知道是该恭喜他还是该同情他。

  不过秦歌不在了,沈信倒是有机会问起林晨的近况。对于沈信的问题,林晨回答道:“自从我们和那日本人赛完车后,凡哥就送我去参加低级赛事,现在赛季结束了,正好听说你也在上海,就顺便来看看你。若不是碰到你,我是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机会的。”这样说的时候,林晨眼里满是诚挚和感激。

  沈信连忙说只是小事,接着问起林晨在职业车坛的情况。虽然语气谦虚,不过一听沈信问起自己的发展情况,林晨眼里忽然闪过一丝骄傲的神情。沈信的眼光多锐利,一下子就把这瞬间的骄傲看在眼里,联想到唐子凡曾提到林晨很有希望夺冠,他忍不住高兴地问道:“赛季结束了,那么你是不是拿到冠军了呢?”

  林晨看上去很有点不好意思,语气淡淡地说道:“运气不错,最后一站,我跑了个第一,也因此得到了冠军。”

  沈信连忙恭喜林晨,林晨一下高兴起来,接着说道:“凡哥说我有个这个冠军,F1的驾照应该没什么问题了,他的车队也组建得差不多了,我明年可能就有机会参加F1赛车。哈,简直就象是梦一样。”

  看林晨这么高兴,沈信倒是不好意思告诉他唐子凡的车队还只是空中楼阁了。而且从林晨的语气看,他对唐子凡的信心可是很足的,沈信即使这么说他也不会相信。想到这里,沈信忍不住在心里骂起唐子凡来,这简直就是诱拐人口,一句话就把林晨给拐进车队了。

  这些话当然不能当着林晨的面说出口,沈信又问道:“对F1赛车,你有什么看法?”

  林晨感叹道:“以前只在香港,坐井观天,颇感自负,现在经过一年的职业赛车,我才觉得自己欠缺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不过我自己也努力得不错,虽然说不是有多强,但在F1赛车中,我觉得还是能取得一席之地的。凡哥跟我说了,明年让我担任车队的第三车手,如果表现不错的话,后年就可以正式参加比赛了。”

  听林晨这么说,沈信皱皱眉头道:“第三车手?那可是没有多少机会参加正式比赛的。”

  相对于沈信觉得有点委屈林晨的态度,林晨自己却很坦然:“我只是一个新手,是没资格要求那么多的,而且我自己也觉得还不足以完全胜任那么漫长的赛季,凡哥的安排我觉得很合理。现在赛季结束了,我准备先回香港看看,然后就要开始准备新的赛季了,我绝不能让凡哥和你失望。”

  听完林晨的话,沈信也不由佩服起他来,看看林晨比年初时看到的更强壮的身体,沈信完全能够想象到他这一年来的努力和辛苦,忍不住说道:“好好干,我看好你,支持你。”

  “谢谢!”林晨微微一笑:“我本来只是一个混混,能有今天全靠你和凡哥照顾,我怎么能不上进呢?我也只有尽量用好成绩来回报你们的厚爱。”说到这里,他试探地问道:“听说你明年也要参加F1赛车,是真的吗?”

  “嗯。”沈信点点头:“如果驾照的问题能解决的话,我应该会参加。”

  “有凡哥在,应该没什么问题。”林晨对唐子凡信心十足,接着对沈信说道:“你能来太好了,我们就有机会并肩做战,让全世界看看我们中国人在F1赛车上的表现。”

  “一起努力!”沈信也很激动,伸出手去,和林晨重重握在一起。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忽然齐声大笑起来。明年,会是很刺激的一年,这是两个人共同的想法。

  两个人又闲谈了一阵,林晨就起身告辞了,快一年没有回家了,他急着回香港。沈信也没有强留,因为他还有另外一个约会要赴,那就是唐子凡先前说的,和F1掌门人伯尼的会面。

  出门联系上唐子凡,两个人很快就在一间装潢考究的房间里见到了伯尼。三个人互相客套一番之后,马上分宾主坐下,而接下来的话才是正题。

  虽然只是刚见面,也只是短短的几句话时间,沈信已经对伯尼得出了结论,这绝对是一个老奸巨滑的人。事实上也不难理解,如果不是这样的人,也很难成功地把持着F1赛事。不过对上这样一个对手,沈信倒是开始担心唐子凡了,伯尼很明显是一个难对付的人,唐子犯是不是能说服他?

  这样想着,沈信转头向唐子凡望去,唐子凡却笑得很自信,似乎是胸有成竹。沈信和唐子凡一坐下,马上便有人送上热腾腾的咖啡。在没有进入正题前,这场面倒是温馨有加。

  沈信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然后向伯尼望去,伯尼也正好向他看来,微微一笑道:“沈先生的歌唱得非常好,演唱会也很有新意,那场面颇为壮观,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实在是了不起。”一边说,伯尼一边还挑挑大拇指。

  听到伯尼这么说,沈信不由有些愕然,忍不住向唐子凡望去。唐子凡笑着解释道:“你昨天的演唱会,我和伯尼都去看了,他很喜欢。”

  明白是怎么回事后,沈信再度转向伯尼微笑道:“伯尼先生过奖了。”

  “不,不,真的是很出色。”伯尼连声说道:“沈先生果然是了不起的明星。”

  沈信还来不及再说什么,唐子凡已经接口说道:“伯尼先生,你觉得沈信在中国的影响力怎么样?”

  对唐子凡的问题,伯尼明显一愕,不过还是马上说道:“这个我只能说不是很了解。不过从昨天的场面看,沈先生在中国的影响可谓非常大。连演唱会现场外都有那么多没票的歌迷聚集,实在是有国际级明星的风光了。”

  伯尼的语气里似有敷衍之意,沈信听了只是微微一笑,而唐子凡却马上又道:“依伯尼先生看,如果沈信把这种影响力带到F1来,是不是能够帮助F1赛车在中国的推广呢?”

  沈信有点明白唐子凡的意思了,而伯尼更是兴趣大增:“唐先生,此话怎讲?”

  唐子凡微微一笑说道:“伯尼先生,你还记得我对你提起过的有关两个人车手资格的事情吗?林晨已经在低级别赛事中得了一个冠军,资格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只需要伯尼先生尽快颁发驾照给他就好。而我所的另一个人,就是你眼前的沈信,如果你能特别颁发一个驾照给他的话,那么他的影响力可就能够帮助到F1在中国的推广,更能扩大F1在中国的市场。”

  对唐子凡这个提议,伯尼不能说完全不动心,不过却很明显不足以让他下决心。思考了半天,伯尼缓缓摇头道:“唐先生,这个办法可能不好。你也知道的,如果这样办法驾照给沈信先生的话,可能会引起很大争议。”

  口气虽然缓和,但伯尼拒绝的态度却很明显,不过唐子凡却是毫不在意,只见他微笑着继续说道:“伯尼先生,你这么说,明显是不知道沈信先生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哦?”伯尼扬扬眉毛问道:“他不是明星吗?”

  “是,他是明星。”唐子凡点点头,接着说道:“不过他这明星的影响力有多大,你还是不清楚。”

  “说来听听。”伯尼看看沈信,明显兴趣又上来了,问唐子凡道:“我到底有什么不够清楚的地方?”

  忽然站起身来,唐子凡站到了沈信旁边,微笑着对伯尼说道:“是的,沈信先生是一位大明星。而作为明星,他的影响力不仅仅只是中国,在日本他同样有着无数的忠实崇拜者,他的一举一动都完全牵挂着这些人的心,如果沈信能够参加F1赛车,不敢说这些人都会成为F1车迷,但至少他们都绝对会关注这项赛事。而且还不止此,东南亚就不用说了,沈信的地位同样是很高,而最关键的是,沈信对阿拉伯的富豪们也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听唐子凡说到这里,伯尼实在是难以掩饰自己的惊讶,忍不住问道:“阿拉伯的富豪?”

  “对。”唐子凡肯定地点头:“别的不说,阿拉伯世界最近风头甚劲的拉赫曼王子,就是沈信的莫逆之交。为了表达他对沈信的友谊,他甚至送了一块油田给沈信。”

  “是吗?”即使是伯尼城府这么深的人,也是惊讶得合不拢嘴。

  “当然。”唐子凡又笑了:“我是绝对不欺骗我的合作者的,所说的话都是绝对的事实。说了这么多,你当然能够看出来,如果沈信加入到F1中来,将会给F1带来绝对的冲击,亚洲市场将是F1最有潜力的市场。”

  听完唐子凡的话,伯尼不由沉默了,他得好好想想。F1赛车现在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可谓巨大,但正所谓盛极必衰,在现在的繁荣下,在欧美市场已然饱和的情况下,持续繁荣才是他最关心的事,而亚洲市场,正是他构想中重要的一环。正是因为这样,唐子凡的话才给伯尼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不过仔细想后,伯尼还是觉得难以决断。听唐子凡说得这么热闹,但实际上沈信是不是有那么厉害,他难免还是怀疑。

  而唐子凡却是早已料到他的心思,并没有继续在这个话题上纠缠,反而很悠闲地问道:“伯尼先生,你刚才说争议,不知道争议何来?”

  伯尼望着唐子凡,似乎想不通他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不过还是老实回答道:“这对其他车手不公平。你也知道,关于你的新车队,已经是激起很大的争论了,不过毕竟车队对我们的发展影响很大,我还是支持你的。”

  “公平?”唐子凡忽然笑了:“对车手有点不公平,或许。不过你为什么不从大局上考虑呢?如果沈信的加入能够带来巨大的商业收益,是不是非要拘泥于这个虚幻的话题呢?”

  伯尼的思想看来很有些挣扎,沉吟着说道:“可是对于你所说的一切,我觉得还有待考证。沈信先生能不能有那么大影响力,不是空口说白话就可以的。”

  “伯尼先生,你的说话真是让我生气。”唐子凡一摊手说道:“难道我在你眼里就是一个只会夸夸其谈的人吗?”

  看到唐子凡的神情,伯尼连忙道歉,不过说到沈信的驾照,他还是一点不让步。

  唐子凡却是一点也不在意伯尼的坚持,笑道:“我既然敢这么跟你说,就是有把握。说到沈信的影响力,你觉得有待考证。我现在就证明给你看。”

  随着这一句说话,唐子凡从公文包取出一大叠文件给伯尼。伯尼疑惑地接了过去,很快看了起来,而在他看的过程中,他的脸色也越来越严肃。

  唐子凡得意一笑:“伯尼先生,我没有骗你吧?你看到的只是一部分,还有更多的你没有看到。”

  伯尼好象很震惊,先是自我平静了一下情绪,这才向唐子凡看了过去:“实在是太难相信了,这么多人都承诺只要沈信加入F1,他们就肯定赞助你们车队。对了,你说什么?还有更多的?”

  “是啊。”唐子凡悠闲地说道:“你看到只是中国和日本厂家的意向,而且绝对不是全部。在我看来,还有一个更大的赞助者你没有看到,那就是来自阿拉伯的赞助。如果你能颁发驾照给沈信,马上就会有大笔资金赞助到整个F1来。”

  唐子凡的话给了伯尼很大的震撼,他一时间什么也说不出来,还拿出手帕擦擦额头。单是唐子凡的说话当然很难有这样的效果,不过唐子凡拿出的意向书合起来已经是一个巨大的数字,他不能不考虑,如果唐子凡说的是真的,他到底该怎么办?

  沈信一直没有说话,不过也佩服唐子凡装神弄鬼的本事。这么一番做作下来,唐子凡算是把伯尼完全掌握了,想来一个驾照的问题,绝对是没有什么困难了。

  在伯尼沉思中,唐子凡又开口了:“对于我的新车队,其他车队的反对也不外乎是害怕多一个人分奖金,可是如果我的车队带来的赞助高过我自己的分红,那其他人还会有意见吗?”

  唐子凡的声音不高,不过听在伯尼耳内却是一震,他忍不住马上问道:“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唐子凡自信地点点头:“我和拉赫曼王子谈过了,如果实在需要,他个人就可以给F1巨额赞助,不过虽然他也是一个车迷,但这赞助却不是为了这个原因。”

  “那是为什么?”伯尼情不自禁地问道。涉及的事情太重要了,数额也太大了,他实在是难以假装漠不关心。

  “是为了沈信。”唐子凡一字一句说道:“只有沈信加入了F1,他才会这么慷慨,完全不是为了什么其他目的,只是为了友谊。”说到这里,唐子凡微笑起来:“伯尼先生,我觉得我们之间也应该是有友谊的,我能相信这种友谊吗?”

  听唐子凡这么说,伯尼连连点头:“当然,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那么,现在请你来告诉我,我的要求能不能实现。”唐子凡并不为伯尼的客气所动,又逼了一句:“我同时也很遗憾地告诉你,现在这些朋友可都有些不耐烦了,毕竟牵扯到巨额投资,迟迟决定不下来那可是大忌。而这一切,又都和沈信先生有关,我实在是很想听你一句实在话。”

  唐子凡这番话完成了对伯尼最后的冲击,他稍一沉吟,马上抬头说道:“如果你说的一切都能实现,那么沈信先生的驾照完全没有问题,他明年一定能够出现在F1的赛道上。”

  “有伯尼先生这句话,我可就放心了,我们的朋友也可以放心了。”唐子凡笑开了花,上前握住伯尼的手又道:“预祝我们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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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8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一七七章 挑战

 

  伯尼和唐子凡互相握着手,齐声大笑,不过在这笑声背后,却是各自有着自己的想法。

  等这高兴的劲头过了之后,伯尼看着身材似乎单薄的沈信,忽然又生出一个疑问。望向唐子凡,他问道:“唐先生,不要怪我对沈先生没有信心,可是你自己看,沈先生的身体素质适合参加F1赛事吗?”话说得倒是客气,不过那怀疑却是确定无疑的,如果沈信一参加比赛就因为身体不行出问题,简直就是F1历史上最的笑话了。事关F1声誉,伯尼也顾不上这么问是不是够礼貌了。

  对伯尼的疑问,唐子凡只是微微一笑,连话也没说。他的回答是用行动的,猛然转身,他对着沈信胸口就是一拳。为了让伯尼信服,唐子凡这一拳可是下足了力气,那一瞬间,伯尼都在担心沈信要被唐子凡的一拳打倒了。

  不过事情和伯尼预料的完全不同,看似弱不禁风的沈信挨了唐子凡一拳,几乎是纹丝不动,反倒是唐子凡被反震得踉跄后退。看唐子凡这么喜欢卖弄,居然招呼都不打就对自己出拳,沈信是很想让唐子凡吃点苦头的,不过考虑到唐子凡的身体状况,沈信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怎么说也是朋友,弄伤他就不好了。

  因为有着这样的想法,沈信其实就是凭着自己的身体硬挨了唐子凡一拳,不过即使是如此,唐子凡也是尝到了苦头。就象伯尼的观感一样,沈信的身体看上去并不是很结实,但实际上他的肌肉是很发达的,唐子凡全力一击,不仅没有能撼动沈信,反到是自己的手被震得生疼。

  看到唐子凡好不容易站稳了,还不住地挥着手,作出呲牙咧嘴的模样,伯尼是完全被惊呆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经过唐子凡这么一番表演,伯尼对沈信的身体素质倒是没什么怀疑了。

  握住刚才打沈信的那只手,唐子凡好一真揉搓,这才渐渐恢复过来。对沈信瞪了一眼,他对刚才那一幕还是心有余悸。沈信却是又好气又好笑,这难道能怪他?分明是唐子凡下手惟恐不狠才有这样后果的。所以沈信看到唐子凡不满的眼光,也是狠狠地反瞪了回去。

  唐子凡也想明白了这一点,只能自认倒霉,转向伯尼,他微笑道:“伯尼先生,你大概还不知道,沈信还是一个功夫明星,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不够强壮,但实际上他的身体素质绝对可比一流运动员。刚才你也看到了,他只凭肌肉的反弹就让我大吃苦头。这样的身体,参加F1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为了表示诚意,他又对伯尼说道:“伯尼先生,如果你不相信,可以自己来揍他一拳。”

  对唐子凡殷勤的招呼,伯尼连连摇头,开玩笑,唐子凡刚才的惨状他刚看过,怎么会自己去找没趣?微笑一下,伯尼说道:“不用试了,我相信沈先生完全能够胜任F1赛事的要求。好了,沈先生的驾照完全没有什么问题了,我们还是花精力来谈谈其他的事情吧。唐先生,对于你提到的多项赞助,我很有兴趣。”

  伯尼这么一说,算是让唐子凡和沈信彻底放心了。尤其是沈信,他此来本来就是为了驾照的事情,现在这个问题解决,而商业上的事他又没多少兴趣,马上就告辞了。

  唐子凡和伯尼也没有挽留沈信,他们之间还有很多具体的业务要谈,实在是没时间多做闲谈了。

  对于唐子凡的能力,沈信现在是彻底放心了,这家伙别看平时似乎什么时候都不着急,遇到事还是做得很周到的,这一点从他将伯尼的心理完全掌握就可以看出来。所以沈信离开的时候,心情是前所未有的轻松。

  回到酒店,沈信发现到处是冷冷清清,和他一块来的人几乎一个不见。先是觉得奇怪,不过仔细一想,沈信马上释然了,演出结束,没有什么事了,而且马上就要离开上海,这些人大概都是去什么地方游览去了。

  不过虽然大多数人都不在,沈信倒是意外地发现还有一个闲人在,而这个闲人就是秦歌。沈信看到秦歌的时候,秦歌正一个人坐在那里看报纸。这情况显得很是奇怪,因为秦歌这么老实的情形实在是难得一见。

  沈信来得很突然,秦歌一点也没有发现,只是自顾自看着那张报纸在偷笑不已。沈信不由大感奇怪,马上走过去问道:“什么报纸这么有趣?”

  “老大?”秦歌一看到沈信就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想把报纸藏起来。沈信更是奇怪得不得了,笑道:“什么事这么神秘?莫非是有你的绯闻了?”

  “什么话?”秦歌不屑地说道:“我这么正派的人,怎么会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你不要用那色狼之心度我之多情之腹。”

  “少来了。”沈信也没好气地说道:“那为什么一见我就要藏报纸?你以为我没看见吗?不是见不得人的事,你怕什么?”

  “谁怕了?”秦歌被沈信一激,马上就上勾,将自己手中的报纸递给沈信说道:“你自己看吧,看完就知道你自己错得多么厉害了。哼!”

  沈信倒是真的好奇,连忙接过报纸看起来。这一看,沈信马上就了解到是怎么回事了,不由哑然失笑。原来报纸上的一版有一条新闻,说的是新晋演艺红星秦歌主演的《不回头》火暴上映,引起了巨大轰动,算是一举成名云云。秦歌的名气倒是早就有了,不过在电影上,这么风光还是第一次,难怪他会一个人看着报纸偷着乐。

  明白是怎么回事,沈信却还有不明白的,一看那报纸,原来是香港报纸,沈信不由奇怪地问道:“你怎么能有香港报纸?我们可是在上海啊。”也难怪沈信奇怪,这报纸还是当天的,实在让他纳闷。

  而秦歌一听这话就对沈信更不屑了:“谁象你什么也不关心?这可是我第一主演,我不留心点怎么行?说到报纸,难道我自己不会去买吗?”

  一听秦歌的话沈信就明白过来了,原来这家伙实在关心自己第一部影片上映的情况,居然偷偷跑回香港去买报纸了。虽然秦歌平时看着什么也不在乎,但其实他对自己的事业还是很在意的,想到这一点,沈信不由哈哈大笑。

  “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秦歌生气了,大声说道:“我可是事业型的男人,谁象你那么没上进心?”

  看到秦歌认真了,沈信连忙收笑说道:“没什么,我只是为你的电影的火暴感到高兴。你能有这么好的成绩,老大我真的很欣慰啊。”

  “真的吗?”秦歌怀疑地问道。

  沈信肯定地连连点头,秦歌对他的诚意再无疑问,也马上高兴起来,问道:“老大,你刚才干什么去了?那个叫林晨的小子呢?”

  沈信回答道:“林晨回香港了。我刚才和唐子凡一起去见F1的老大了。”

  “是吗?”秦歌显得兴趣十足,问道:“你真的要去参加F1赛车?”

  “是啊,已经确定了。”沈信笑道:“怎么,你也想去参加?”

  “想倒是想,不过我现在的发展还是放在演艺圈的好。”秦歌倒是很认真地在考虑着:“当个业余爱好,赛车其实也不错,不过要当职业车手,我暂时没有兴趣。”

  难得见秦歌这么认真,沈信不由又想笑。而不等沈信笑出来,秦歌已经对着他问道:“老大,你想清楚了?如果你去参加F1赛车,那岂不等于几乎要离开演艺圈整整一年?” 秦歌这话倒是说得没错,整个F1的赛季是从三月中旬到十月下旬,跨度是七八个月,加上赛前准备,差不多就是一年。

  “是啊。”沈信答应着,同时很奇怪,秦歌这家伙这么一下子变得好象很懂F1似的?这样想着,沈信笑道:“是要离开很长一段时间,不过也没有办法,以为这件事是当务之急。不过我可是有点不明白了,你什么时候这么关心赛车了?又懂得这么多?”

  一听沈信这么说,秦歌就得意起来:“以前我是没注意还有赛车这一行,现在我知道了,而且很有兴趣,凭我的能力,还不是马上就是专家了?你当然知道,我的悟性可是在你之上的。”

  看到秦歌得意洋洋的自夸着,沈信不由苦笑,暗想果然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秦歌恐怕永远都不会变得谦虚一点。

  而秦歌自夸一番之后,却又变得很沮丧:“老大,你一去就是一年,我可真是舍不得你啊。”

  秦歌的语气倒是充满了诚挚之情,不过却因此更让沈信感到毛骨悚然,下意识地躲开一点,沈信笑道:“喂,看清楚了,我可不是小娆,你不要这么肉麻好不好?”

  “我是说真的。”秦歌的语气依然诚挚无比:“你看看,我的事业刚刚起步,你就要离开演艺圈,我岂不是没有挑战的对手了?你也知道,没有对手,那是很寂寞的感觉。”

  一听秦歌这么说,沈信才明白秦歌的意思,原来他是怕在娱乐圈没有对手。秦歌这一番话倒是说得真诚,不过也显得很是狂妄,沈信一时间倒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老大,你不要走好不好?娱乐圈要有你在才有意思嘛,你不会让我孤独求败吧?”秦歌可怜巴巴地说道,倒象是沈信一走,他就成老大了,而且他还很不想当这个老大。

  “少来了,你现在很强吗?”沈信好气又好笑地说道:“我不在了,才是给你出头的机会。你不是一直想造反吗?这可是大好机会,如果你把握不好,不要说独孤求败,恐怕只能是败完又败。”

  “可是,和其他人竞争真的没什么意思啊。”秦歌很委屈地说道:“没有了你这样的强劲老大,我造反又有什么意义?”

  沈信又没话说了,原来秦歌造反还看对象的,不是合资格的老大,他连造反的劲也没有。不过这倒也不是什么坏事,有了秦歌这样不甘寂寞的人,娱乐圈的热闹可以想象,而对整个娱乐事业的发展而言,也是很有益处的。沈信这样想着,对秦歌笑道:“你想错了不是?我是要去参加赛车,不过我退出的也只是影视界,我还可以出唱片的。你不会只想在电影方面造反吧?难道你不想在音乐上也胜过我?”

  沈信这么一说,秦歌倒是来了精神:“你的意思是说,在音乐上我还有你这个对手?”

  “废话。”沈信没好气说道:“不要说音乐上,就是在电影方面,你难道就能比所有人都强?我可告诉你,香港电影界可是藏龙卧虎,不是你说没对手就没对手的。”

  “除了老大你,我秦歌惧过谁了?”秦歌傲然说道:“哼,你别看不起我,只要你真的离开一年,等你回来的时候,我可就不是现在的我了。”

  秦歌这个态度倒是让沈信高兴,因为当秦歌有了这样的想法后,他自然会更努力,而他的才华和天赋那么高,倒是很有希望成为一颗巨星。香港乃至中国的娱乐业要发展,当然少不了需要更多的巨星出现,只有群星璀璨,才能保证整个行业的繁荣昌盛,而多一个秦歌,自然是好事。这样一想,沈信倒是对秦歌有了更大的期望。

  看到秦歌信心满满,沈信索性就更给他加一把劲,故意说道:“不要光说大话,实力要用行动来表现的。我肯定要离开一年,而在这一年中,如果你被别的人比下去,那可是很没面子的哦。”

  “怎么会?”秦歌丝毫不为沈信的言辞所动,仍然很傲慢地说道:“我怎么说也是老大你的小弟,更是小娆的老公,怎么会那么没出息?”

  “小娆的老公?”沈信一听到这个称呼就晕了,同时觉得汗毛倒竖。虽然秦歌的胡言乱语他也算习惯了,但这个说法却还是让他感到难以接受。

  “怎么?你好象有什么意见?”秦歌对沈信的反应大大不满,斜着眼对沈信说道。

  “没有,我什么意见也没有。”沈信苦笑道:“不过小娆自己怕是会大大地有意见。”

  “怎么会?”秦歌这时候可是自信得很:“我对她那么好,而且是一心一意地对她一个人好,她怎么会不感动?怎么会不接受?我还没有告诉你,现在我们不知道多恩爱,小娆对我不知道多体贴。”

  看着秦歌说着说着就自我陶醉起来,沈信想想典娆对秦歌的态度,不由苦笑不已,秦歌还真是有自我催眠的本事。而秦歌一旦陶醉起来就是滔滔不绝,沈信实在忍不住了,打断秦歌的话头,怀疑地说道:“有你说得那么美好吗?从我的观点来看,小娆好象对你是很不满意的。而且不管怎么说,你们的情况实在是不象是恩爱的样子啊。”

  “什么话?”对沈信打断自己的话,秦歌很不满意:“难道我们的恩爱也要让你看到吗?哼,打情骂俏是一种情趣,只有我们这些痴情又多情的人才懂,你一个花花公子,不懂就不要乱说。”

  沈信只能苦笑,这个话题他是不敢和秦歌讨论,因为秦歌这方面的理论太丰富了,真要让他打开话匣子,大概三天三夜他连停都不会停。

  沈信不说话了,秦歌却想突然想到了什么,犹豫着对沈信说道:“老大,我突然有个想法。反正你花心的名气也这么大了,为什么不把花心进行到底呢?”

  “把花心进行到底?你什么意思?”秦歌的态度让沈信很是奇怪,因为秦歌在他面前从来是肆无忌惮,象这么犹豫的情况,那是从来没有过的。虽然知道秦歌大概不会有什么好话,沈信还是不由自主地接上他的话。

  “我的意思是说…”秦歌刚说到这里,忽然一挥手:“不,不是这样的。我是想……”说到这里,他忽然顿住了。

  沈信听得莫名其妙,忍不住问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秦歌紧盯着沈信,忽然问道:“难道你一点感觉也没有?”

  “什么感觉?”沈信更是不解。

  看到沈信真的是一头雾水,秦歌忽然叹口气,挥挥手说道:“算了,还是等你自己感悟吧。我一个外人,想帮忙也是有心无力,你想怎样就怎样吧。”这样说着,秦歌看沈信的眼神完全是恨铁不成钢。

  秦歌这么奇怪的表情,倒是让沈信哭笑不得了,因为他实在不知道秦歌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不过不等沈信再有机会发问,秦歌已经转移了话题:“老大,我的《不回头》你看过没有?”

  “废话,刚刚才上映,我在哪里能看过?”看秦歌明显是不想继续刚才的话题,沈信知道是没办法再从他嘴里掏出什么来了,问多了大概只能让他胡说八道,心中可就有些郁闷了,语气也因此很不客气。

  不过对沈信的口气,秦歌倒是一点都不在乎,笑嘻嘻说道:“想不想看?”

  看秦歌得意洋洋的样子,沈信很想说没兴趣,不过对秦歌的这部电影,老实说他还真是很感兴趣,想看看秦歌的表现到底怎么样,所以拒绝的话到嘴边,他就是说不出来。

  “嘿,我就是喜欢老大坦白这一点,从来不说口不对心的话。”秦歌看出沈信心思,一拍大腿大声说道:“一看老大的神色,我就知道你想看。没办法,谁叫我是小弟,而且是最忠心的小弟呢?老大这个愿望我一定满足。”

  在沈信瞠目结舌中,秦歌站起身来,笑嘻嘻说道:“老大,小弟请客,我们一起去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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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39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一七八章 不回头

 

  秦歌这个提议看似荒唐,实际上却也是有他自己的理由的。所谓得志不猖狂,正如锦衣夜行,看到报纸上说得那么热闹,秦歌自己也觉得心痒痒,很想亲自去现场看看。本来他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但看到沈信也有意,顿时觉得理直气壮起来,而且当然不会放过拉沈信下水的机会。

  而在沈信而言,对秦歌这部电影,他也很想看看,既然今天没事,秦歌又这么热心,他也没什么理由好拒绝。所以稍一沉吟,沈信也就答应了。

  对电影的上映时间,秦歌自然是了如指掌,虽然沈信答应一起去让他很高兴,不过一看时间没到,他不由有些急不可耐了。这个事情可就不是沈信能帮忙的了,爱莫能助,沈信也只能看着秦歌急急的模样暗自好笑。

  本来想趁这个时间和秦歌讨论一下下一场演唱会的事,但和秦歌说了两句之后,沈信就放弃了这个念头。秦歌现在全部精神都放在他自己的电影上,根本没心思说及其他。

  在沈信和秦歌各自沉默地想着自己事情的时候,随着一声欢呼,温馨和典娆回来了。一看到典娆,秦歌马上两眼放光,急急迎上前去,他接过典娆和温馨手里大包小包拿着的东西,然后笑道:“小娆,今晚有没有时间?我请你去看电影。”

  “看电影?看什么电影?”典娆没好气道:“不是让你去结算帐目吗?你还有空去看电影?”

  一听典娆的语气,秦歌的兴奋就降低了不少,不过还是笑着说道:“帐目我已经结算得差不多了,我可是工作之余才想到娱乐的。别的不说,现在我可是要去看我自己演的电影,小娆你也一定要去。这可是我的处女作啊,你不捧场怎么行?”

  “处女作?”典娆嗤之以鼻:“你已经演过多少电影怕你自己也记不清,还处女作?”

  “那些小角色小场面怎么算?”秦歌不在意地说道:“这次可不同哦,绝对是我的代表作,你不看会后悔的。”

  典娆还没有说话,温馨已经接口笑道:“是真的吗?我倒是很有兴趣。”

  “馨姐可真是有品位,有眼光。一起去吧,保证你是不虚此行。”秦歌现在最不怕的就是人多,一看温馨有这个意思,马上就把她也拉了过来。

  “好啊。”温馨微笑点头,然后看着典娆。

  在秦歌热切的注视下,在温馨温言劝慰下,典娆终于勉强地点点头:“好吧,我也去。不过我可事先说好啊,如果不好看,我就打破你的头。”最后这句威胁是对秦歌说的,不过看秦歌兴奋得难以自抑的表情,这话他是不是听到实在是个疑问。

  事情就此说定,在当天傍晚时分,某家香港电影院也因此就多了四个不速之客。根本没有买票进场的想法,秦歌带头,四个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就在该电影院找了一个角落来观看秦歌的“处女作”了。用秦歌的话说,他不在乎这么一点点票房收入。

  还别说,秦歌的这部电影的确很热门,四个人没票还真找不到空座位。不过这也难不住沈信,找了一个视角比较好的角落,他平空使个法术,就为四个人用仙法布置了四个很舒服的靠背椅。虽然看不见,但一旦坐上去,那舒服的感觉可是实实在在的。

  秦歌和典娆倒是不如何惊讶,温馨却是讶异无比,直到已经坐上去半天了,还忍不住担心地说道:“会不会掉下去?”

  温馨的话当然只能引得其他三人一阵大笑,而秦歌笑过之后,看看现场人满为患的观众,忍不住感叹起来:“来的人还真是不少啊。”

  秦歌的表情是洋洋自得,沈信却笑道:“看来本公司的广告策划还是很有一套的,一看就知道广告做得不错,效果实在太好了。”

  一听沈信这么说,秦歌可就不乐意了:“什么话?我的电影还需要广告吗?只要把我的名字往出一打,马上是观者如云。我这叫人格魅力,老大你懂不懂什么叫人格魅力?”说到最后,秦歌还生怕沈信不懂,居然这么问沈信。

  沈信都懒得理秦歌了,反是实在看不下去的典娆狠狠敲了秦歌一记:“少臭美了,你当你自己是谁啊?”

  秦歌被打,也不生气,反而继续说道:“不过我的魅力还是不够大,如果这部电影是我和小娆一起演的,我们两个人加起来,肯定要逼得这电影院扩建了。”

  沈信和温馨听了秦歌这话,不由相视一笑,这家伙,还真是能吹。不过典娆可就是另外一种心情了,知道打也没用,她只是没好气瞪了秦歌一眼:“你就做梦吧,我才不会和你演这种虚情假意的电影的。”

  “什么叫虚情假意?我们是真心相爱好不好?”秦歌大大不服,抗议起来。

  这次典娆连话也懒得说了,只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作为回应。

  在秦歌的插科打诨中,电影终于开场了。

  电影的情节大致是这样的:秦歌所扮演的主角,身份本来是一个警察的儿子。他的父亲因为办案公证而被某黑社会老大仇视,并在一次行动中被这个老大手下暗杀。因为这个老大的势力很大,警方也奈何不了他,最后这件案子就不了了之了。

  认为自己的父亲完全是白死了,主角深感世态炎凉,最终决定靠自己来为父亲报仇。为了这个目的,他也加入了黑社会。在黑社会中,他从最底层干起,凭着自己的阴险毒辣,很快就崭露头角。当他的势力最终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终于成功地将杀父仇人乃至对方的整个帮会连根铲除。

  这个连警方也一直奈何不了的黑帮的覆灭自然引得警方弹冠相庆,不过他们高兴得太早了。在报完杀父之仇后,主角并没有因此而歇手,反而趁机一跃成为新的黑帮老大。他可比原先那个老大更黑更狠,一时间让警方大是头疼。

  而在剧中刘德华的角色是主角父亲的同事,在一开始主角为父报仇的过程中,他曾帮主角不少忙。但等主角摇身一变成为黑帮老大时,他又开始为维护警方的信仰而站到了主角的对手位置上。

  在整部影片中,刘德华和秦歌主演的两个角色的对手戏是很大一个看点。而电影的最终结局就是刘德华的角色最终战胜了秦歌的角色,在激烈的枪战中,秦歌扮演的主角最终被击毙。

  除了刘德华,在片中出演女主角的也是沈信的熟人,那就是苏珊。

  秦歌扮演的角色是一个因为父亲惨死而内心充满黑暗的人,所以他心狠手辣,完全不择手段,在为父亲报仇时是如此,成为犯罪头子之后也是如此,算是完全典型的反面角色。不过在苏珊扮演的角色身上,他却难得地还保留了一点温情。在偶然的机会认识到苏珊扮演的歌女之后,两个人就此一直相伴。

  一看到剧中出现苏珊,而很明显是剧中女主角,典娆忍不住嘟囔了一句:“连洋妞也不放过,无耻!”

  听到典娆似乎在吃醋,秦歌不由一阵高兴,还笑嘻嘻说道:“小娆,你是在说花心老大吧?我也早看他不顺眼了,你这句话骂得真好。”

  “少胡扯,我是在说你。”典娆毫不客气地将矛头直指秦歌。

  “只是演戏而已。”秦歌委屈道:“小娆你不会连这点也看不出来吧?你当然知道我心里只有一个人的。”

  “哼!”这又是典娆的回答。

  剧情被秦歌和刘德华演绎得很精彩。刘德华且不说,自从《银河英雄传说》之后,沈信已经觉得他的演技达到反璞归真的境界。在这部影片里,尤其体现了刘德华的这个特点,虽然是一个很正统的角色,虽然并没有太多出彩的机会,但这个角色却被他演绎得入木三分,令人过目难忘。而秦歌的表演只能用妖异来形容,邪到了极点,也坏到了极点,绝对是影片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人。从动作到对白,秦歌的表演都有着自己的特点,将角色极端的性格发挥到了最大。尤其值得提到的一点是,在动作上秦歌是绝对得简练,但又是那么得具有视觉魅力,不单纯是一种华丽的动作表演,更将主角的冷酷和残忍都表现在自己的一举一动中。可以这样说,即使是作为一部哑剧,秦歌的表演也绝对是让人震撼的。

  当然,加上声音秦歌的表演就更完美了。作为全剧的最高潮,也可以说是全剧的点睛之笔,秦歌有一段对白尤其给人最强烈的冲击。

  按照剧情,苏珊扮演的角色最后身患绝症,在全片要结束的时候,这个角色的生命要即将要到尽头。而全场的高潮就是两个主角最后告别的一场戏,警察已经将两个人所在的地方团团围住,喝令男主角投降。女主角已经奄奄一息,却忍不住劝男主角出去投降,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在这个场景下,秦歌的表演很是精彩,对于女主角的要求,他只是淡淡一笑,然后缓缓站起身来说道:“人生总是充满了选择,也因此充满了多变性。但我讨厌选择,因为每一次选择都使自己的人生走向一条不可知的路,而我却喜欢将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所以,我很少选择,一生中只选择了两次,一次是走上黑社会这条路,一次是选择了你。我不否认,我并不知道我的选择是对还是错,但我知道,这是我自己的人生,是我自愿选择这样的人生的。”说到这里,他又是一笑:“我从来都认为现实是黑暗的,是没有光明的,所以我选择了这条黑暗之路,而且从没有想过回头。如果我的选择是对的,就让我一直黑暗下去,即使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在这里他停顿了一下,接着叹息道:“如果我的选择是错误的,那么就让我用自己的错误来照亮光明吧。无论如何,不管我是对是错,这都是我自己选择的,我既然选择了,就会一直走下去。我的格言就是:永不回头,哪怕最后的结果是最惨的,我就是不回头。”

  这段话后,苏珊扮演的女主角只说了一句话:“我没看错你,你真的是一个男子汉。”随着这句话,女主角就此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不过在她嘴角,还带着一丝满足的笑意。

  接下来就是全场最后一个场面,打定主意绝不回头的男主角,在警察的一阵乱枪中被干掉了。不过作为最后的一个镜头,秦歌还留了一个大大的特写,虽然按剧情是被打死了,他的眼睛却依然睁着,脸上还挂着一个诡异却坚定的笑容,似乎是在诠释着影片的主题。

  按照秦歌的角色在剧中的所作所为,他最后的下场可谓是大快人心,但有了秦歌前面的一段话,加上最后这个奇怪的表情,倒让人一时之间难以痛快地叫出死得好了。

  就连典娆也是如此,本来看秦歌得意的样子很不顺眼,但看到最后,她也很难说这个结局是大快人心。虽然主角的所作所为确实是天人共愤,但最后那执拗顽固的态度,却是给了人很强烈的震撼。

  沈信也有着这样的感觉。在电影上放到秦歌大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的时候,他留意到秦歌自己也很沉迷这一段,不由想到,这大概真应该算是秦歌自己的心里话,无论在感情上,还是在事业上,秦歌都表现出同样的执拗和顽固。正如影片中的对白,很难说秦歌这样的态度好还是不好,但他选定一条路就绝不回头的执着,却是人性中的一个亮点,很是让人佩服。

  电影演完了,现场却是一片静寂,充分说明了这部影片给观众们的震撼。而主题曲也在继续,那是秦歌自己演唱的《不回头》,与影片的名字相同。如果说影片的剧情让观众感到震撼的话,那么这首歌就是让这种震撼继续。在秦歌别具特色的演唱风格下,整首歌曲也还是在表达着同一个主题:绝不回头。

  不过看到这个份上,实在也是该离开了。在观众们还没有离场时,沈信他们已经悄悄地离开了,当然,说到心情,他们现在都很复杂。

  回到先前所在的地方,秦歌看看都是沉思模样的其他三个人,得意地问道:“怎么样?我的处女作还不错吧?”

  “很好,真的很好。”沈信由衷地说道,抛开其他不说,秦歌的演技实在是太强了。不过沉吟一下,沈信颇有点惋惜地说道:“不过你的电影的风格太另类了,怕是得不到主流媒体的认可。”

  “我要他们认可干什么?”秦歌毫不在意地说道:“只要能得到观众的认可,觉得好看就好了。甚至观众们说不好看也没关系,只要小娆理解我就行。对了,小娆,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你还真是有当坏蛋的潜力。”典娆还没有从刚才的震撼中清醒过来,喃喃说道:“我毫不怀疑,如果你真处在电影里主角那样的情况,你肯定就会那么做。”

  “那是当然,我的表演完全是本色演出,绝对不象某人只是虚情假意骗人眼泪。”秦歌得意地说道,顺便又讽刺了沈信一句。对此沈信也没有太留意,因为秦歌的表演给他太大的震动了,他还在咀嚼着秦歌的那句话:无论对还是错,我就是绝不回头。虽然和秦歌的人生态度不同,但沈信也接受了秦歌的这个观点,他也同时对自己说,自己的路是自己选的,既然选择了,就绝不回头。这样想着,沈信觉得心情豁然开朗,以前若有若无的心理负担,现在全都烟消云散了。

  而在那边,典娆和秦歌的对话还在继续。一听秦歌说自己是本色演出,典娆马上哼了一声:“我早知道,你就是喜欢苏珊对不对?怪不得在电影里演得那么肉麻。”

  一听典娆这么说,秦歌可就顾不上得意了,马上扑到典娆面前,委屈地说道:“小娆,你又想到哪里去了?我是本色演出没错,不过我喜欢的人是你啊,你如果能把电影里的苏珊当成你自己,你的感觉就完全对了。”

  “关我什么事?”典娆好象不在意地将目光移开,接着说道:“不过你还真就是一个坏蛋。”

  “这倒没错。”秦歌好象很骄傲地说道:“那次你居然要我做好人,现在知道那是多么错误的一件事了吧?”

  “知道了。”典娆点头道:“我真的不该相信你。”

  “你当然应该相信我。”秦歌大叫:“我对你可是一片痴情,一往情深啊,难道你就一点感觉也没有?”

  “感觉?当然有啊。”典娆很认真地说道:“我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

  “莫非你有皮肤病?”秦歌疑神疑鬼地说道:“那可是很麻烦的,你还是尽早治疗得好。”

  “你才有病?”典娆忽地站起身来,气乎乎地说道:“只要让你消失,我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不要啊,小娆,会出人命的。”秦歌大叫着一溜烟不见了,典娆马上追了出去。

  屋里只剩下沈信和温馨,两个人面面相觑,接着相对而笑。秦歌和典娆这么一闹,因为刚才看电影而引起的种种情绪都被滑稽的感觉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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