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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玄幻小说《仙恋红尘》作者:西风残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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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八章 经纪人风波

 

  在其他人热烈讨论如何捧红沈信时,沈信却事不关己般在室中逛来逛去,拿起这件乐器摆弄一番,拿起那件乐器端详半天,看他的神情,仿佛一个贪玩的小孩子进了大型玩具店一样。

  众人讨论半天,才发现主角居然没有参加意见,刘德华连忙叫了他一声。沈信抬头看过来,好像还不明白为什么叫他。

  “你愿不愿意跟我们公司签约?”刘德华问道。

  张林连连示意沈信答应,沈信却是一愣:“什么叫签约?”

  这个问题一下子把所有人问住了,张林连忙对刘德华道:“我说过,他有点失忆,不过这并不影响他成为一名优秀的艺人,对吧?”

  刘德华看了张林半天,这才说道:“你是他什么人?”

  “我是他的监护人。”张林这句话说得理直气壮,如果这时有人要否认他有此资格,恐怕他会拼命。

  “什么关系?”

  这下张林不知如何回答了,半天方道:“其实我是在海边碰到他的,他什么也不记得,我就带他回家,一直是我养活他的。我偶然发现他有音乐才华,这才带他出来碰运气。”

  刘德华的眉头顿时皱了起来:“也就是说,其实你和他没什么关系了?”

  “你说什么?我怎么会跟他没关系?如果他要进娱乐圈的话,我就是他的经纪人。”

  刘德华一笑:“这恐怕不能由你做主。”

  “不信你问他。”

  刘德华转向沈信:“你是什么地方人?”

  沈信马上以标准答案回答:“除了我叫沈信以外,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而且我相信这世界上也没有什么人记得我。”

  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绝不像失忆者的口吻,顿时让所有人都沉默了,沈信的意思就是说他是一个没有身份的人,这在现代社会可是一件严重的事情。

  刘德华紧盯着沈信,想从沈信眼中看出些什么,但沈信只是坦然中带点顽皮的神色看着他。

  沈信的眼神如同水晶一般清澈,立刻让刘德华打消了所有疑虑,有这样眼神的人绝对不会有坏念头,在娱乐圈混迹二十年,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不会错。而且,沈信的外表以及表现出的才华让他隐隐产生了一个念头,这念头一开始让他觉得荒唐,但却不由得一直去想。

  “没有身份?或许这样更好。”刘德华断然下定决心。

  “你愿意让张林当你的经纪人吗?”

  沈信不在意耸耸肩,动作说不出的潇洒:“如果他想当,就让他当吧。”

  这轻松的神态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张林欣喜中也是讶异莫名,没有人可以这么随便地将自己的一切财政交给另一个人。

  刘德华不得不进行确认:“你知道经纪人是什么意思吗?以后你的一切有关活动,财务等都交由他来处理。你放心他的才干人品吗?”这句话说得很是明显,刘德华不相信张林,他也接触过这类小人物,并不是很有好感。

  “随便他去折腾吧。”沈信这句话也很明显,并不觉得张林有什么才干,但他还是愿意让张林来当经纪人。

  张林脸涨得通红,大声道:“你们不要看不起人。”

  这句话一出,除了沈信外,其他人的目光都很不以为然。

  “请问,你对经济方面的了解有多少呢?法律是不是精通呢?这些都是一个经济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刘德华本来不是这么多事和刻薄的人,但既然他另有意图,对沈信的前途很是关心,不得不直接泼张林冷水。

  张林一愣,支吾半天,忽然大声道:“我不懂,但有人懂。”

  “什么人?”刘德华紧逼道。

  “我妹妹,她可是大学毕业,有律师资格,经纪人的职位只是小菜一碟。”

  “哦?你好像是准备搞家族事业啊。”刘德华讥讽道。

  张林很气愤,刚要大声抗议,沈信点头道:“凤仙不错,我也觉得她合适。”

  刘德华还想说什么,沈信微笑道:“我也什么都不懂,她来比较好一点。”这一来刘德华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张林掏出手机,拨通凤仙的号码,先叫了一句:“马上到我这边来。”

  “什么事?我现在正在上班。”

  “不用干了,你马上辞职。”

  “你疯了?”

  “我没有疯,有一个更合适的位置等着你,沈信现在要做签约艺人了,但还少一个经纪人,你来好了。”

  “真的吗?那可是一个好消息。”凤仙兴奋不已,不过马上犹豫道:“不是有你吗?”

  “我能行还用得着你?废话少说,你快点来。”清楚地说明地点,张林收线了。

  在凤仙到来之前,任务和沈信已经打成一片,都是年轻人,很自然就亲近起来,而且任务是一个喜欢玩闹的人,对乐器很是精通,看着他拿着一件乐器滔滔不绝讲起来,其他人都避而远之,看出来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这种演说,但沈信却听得津津有味,不时说道:“是这样吗?好神奇啊。”更是让任务谈兴大发,将沈信当作平生知己。

  凤仙很快赶到,一进门先一声惊呼,自然是因为看到刘德华的缘故,这可是她曾经最喜欢的明星。

  “张小姐是吧?沈信想要你当他的经纪人,你觉得如何?”刘德华上前说道。

  凤仙很快恢复镇定,严肃道:“我想先和他谈谈。”

  沈信一挥手道:“没什么好谈的,你决定就好了。反正我也不懂。”

  这一来刘德华不得不重新估计沈信和张林兄妹的关系了,他当然看得出张林只是想利用沈信,不过沈信既然自己不在乎,他也难说什么,而且凤仙看来十分可靠,倒让他颇有好感,于是就跟凤仙谈了起来。

  本着对沈信负责的态度,凤仙虽然不是很懂经纪人这一行,还是想尽力为他争取优惠,不过她很快便发现刘德华的条件已经是最好,也就很爽快地不再讨价还价,双方顺利达成一致。

  “希望沈信能够大红大紫,这样我们双方都有好处。”刘德华最后笑道。

  “当然了,我一定尽全力帮他。”凤仙很认真地说道。

  “那样最好,我们合作愉快。”刘德华和凤仙握了握手。

  “能不能提个要求?”凤仙怯生生道。

  “但说无妨。”刘德华笑道。

  “我想要你一个签名,你一直是我的偶像。”凤仙说完,刘德华哭笑不得,自然很快满足了凤仙的要求。

  一切谈妥,沈信爽快地在合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虽然他用不惯钢笔,但靠着原先的书法功底,签名也是引起一片轰动,那龙飞凤舞的两个字简直可以做临摹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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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九章 市场策略

 

  签约一完,刘德华马上开始考虑对沈信的培训和市场推广,仔细询问沈信的状况之后,刘德华发现很多方面沈信近乎白痴,有点不知该如何着手的感觉,最后只好指派好几个人专门负责沈信,自行决定应该教沈信什么,这其中就包括任务和那个乐师。

  任务对现代流行音乐的发展了如指掌,乐师对西方古典音乐也是颇有造诣,两个人合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音乐老师,而沈信也是每一个音乐老师最喜欢的学生,什么东西一点就通,一教就会。白天是各种乐器课,晚上沈信则借来各种有关音乐的书籍来看,在任务和乐师的指点下,他没有一本书是白看的,比以前抓到就看效率不知提高多少。短短数天,沈信的音乐素养就有了飞跃,当然这是指对于西方音乐,在中国古典音乐方面沈信早就是大师了,在他的脑中记忆的有很多根本没有流传下来的古曲,那都是无价瑰宝。

  很快乐师和任务就成了类似顾问的角色了,他们不用再专门教沈信什么,只要帮沈信解答他不懂的难题就行了。

  在任务的推荐下,沈信先配备了一台MP3,自有任务负责下载歌曲音乐给他,晚上看书的时候正好欣赏,沈信对这样的安排很是享受。而乐师则指出,音乐只有听唱片才是最好的,所以他有空就放西方古典乐曲给沈信听。在这样的轰炸下,沈信即使是半仙之体,也不禁时时有错觉产生。不过效果也是明显的,本来对现代音乐一无所知,沈信很快已经可以跟他们一起讨论某音乐大师的某作品,或者某明星的成名曲。不可否认,一方面是沈信对音乐确实是天赋过人,另一方面他电脑般的记忆力更是重要。

  而作为一个歌手,沈信的唱功也专门找人辅导。这一方面沈信以前可以说全是凭天赋,很多基础的东西都不懂,即使他懂得某种技巧,也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现在既然有了专人指导,其进境可谓一日千里。不要忘了,沈信现在已经是仙人之体,对全身上下某块肌肉的控制都可以达到随心所欲,对嗓子的控制自然更是不在话下。所以沈信演唱课的结果就是世界上又多了一个觉得自己以前完全不了解世界的人,沈信的表现完全推翻了那个辅导者对世界的看法。什么技巧沈信都是一点即通,而且只要试过两三次后就更有着几十年苦功一般娴熟,也难怪那辅导老师瞠目结舌。

  而其他方面,如礼仪,形象设计,都各有专人负责,这样下来沈信一天忙得不得了,不过却丝毫不觉吃力。而且刘德华特别声明,此人非常重要,一定要给他最好的服务和培训,令不少人私下猜测是什么大人物的儿子,能得刘德华如此重视,但多方打听,却是无功而返,更增沈信的神秘感。

  几天下来,每天的课程连指导的人也感吃不消时,沈信却越来越轻松,甚至有时间跑去参加演员培训班,对电影电视的拍摄他的兴趣一直很大,对于这个意外,刘德华倒是暗自欣喜,尤其在知道沈信在音乐方面的进步后,更是如此。

  而另一方面,刘德华也在积极筹备将沈信推向市场,在综合各方面因素后,他决定采取一个颇为冒险的做法。在娱乐圈混迹多年,刘德华见过很多沉浮,更知道现在竞争激烈,成名很难,既然想要沈信一炮而红,自然需要采取特别甚至是冒险的方法。

  在刘德华确定对沈信的市场策略之后不久,不知从什么地方传出了一个风声,说是刘德华正准备不惜血本推出一名新人,但是此人姓甚名谁,什么样子都没人知道。传言越传越盛,各大娱乐媒体都大肆报道,公众也表现出极大兴趣,刘德华提携的年轻人是不少,但从来没有这么大张旗鼓的。在看到刘德华对此报道没有任何反应之后,敏感的媒体大觉蹊跷,各出法宝,想探听出一些内幕消息,却没有任何结果。有和刘德华关系好的记者私下询问,刘德华既不否认也不承认,更让媒体心痒难熬,想进一步了解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媒体不遗余力的挖掘下,终于有一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天与地公司”的职员透露说,现在公司旗下的确有这么一个人,年纪很轻,相貌英俊,刘德华的目的是培养他成为天皇巨星。这一下更是引起媒体兴趣,倒像是解侦探谜题,发出了最大的疑问:刘德华为什么不承认这一点呢?

  这个话题越来越热门,最后连张林最先带沈信去的那家音乐公司的女职员也作为重要证人出现了,她指天发誓,那天她曾经看到一个有史以来最帅的年轻人去找他们老板,而后来刘德华在跟他们老板交谈后才把那个年轻人带走。更有不知名人士说,刘德华为了得到这个年轻人,是和那老板有幕后交易,付出不小代价。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年轻人太优秀。这些谣言越传越厉害,更是增加了这位不知名的明日之星的神秘感。更有一个媒体专门设了一个倒计时的栏目:神秘年轻人还有几天现身?

  媒体炒得轰轰烈烈,刘德华方面反应却是冷淡,这个话题渐渐冷却下去了。而这时,却传出刘德华要举办演唱会了。

  一反以前的轰轰烈烈,刘德华这次演唱会的宣传很是低调,宣传画也很简单,只是刘德华一身白色西装的肖像,比较奇怪的是,在其身后的背景是一架钢琴,弹奏着只有一个侧影,完全看不清长相。这一奇怪的举动自然又引起各方面的猜测,但同样没有结果。

  在媒体一片疑惑当中,刘德华的演唱会在香港红馆举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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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章 演唱会

 

  香港红馆。

  台下人山人海,无数歌迷挥舞着手中的荧光棒,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而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更是气势惊人。只是,台上却只是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到。

  这就是刘德华演唱会的开场景象。

  在歌迷的欢呼声稍稍降低,开始疑惑刘德华为什么还不出现之际,舞台上黑暗依旧,却有钢琴弹奏的声音响起。

  乐声轻柔,仿佛是烟雾,又像是香味,在舞台深处飘出,渐渐弥漫全场。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那音乐分外空灵,如梦如幻,令歌迷们顿时有一种在音乐中漂浮的感觉。

  钢琴继续鸣响着,舞台上灯光乍亮,刘德华一身雪白西装,慢步走上前台。在这样的氛围下,歌迷仿佛是在梦中与心中偶像见面,顿时发出阵阵尖叫。

  刘德华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举起手中话筒,开始演唱:“走过岁月我才发现世界多不完美,成功或失败,总有一些错觉,沧海有多广,江湖有多深,局中人才了解。……”

  脍炙人口的《今天》,再一次回响在红馆会场。这首歌刘德华的歌迷不知听过多少次,也有多个版本,但歌迷们忽然发现,从来没有一次想今天这么让人感动,那种好像刘德华的歌声不是从耳朵里传入,而是刘德华在自己心中演唱一般的感觉,简直快要歌迷疯狂了。“这是我和偶像直接的心灵交流,我才是偶像最知音的人。”每个歌迷心中突然都有这种感觉。

  没有人再注意到那钢琴,但钢琴却在歌迷们不注意中深深打动歌迷的心弦,并将刘德华的歌声烘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感染高度,而更有一个若有若无的声音在一直低低地伴唱,歌迷并不是能很清晰地辨别,但这和音却完美地与刘德华的歌声融为一体,造成梦幻般的效果。

  “从昨天到今天,我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所有歌迷的支持和鼓励,这首《今天》就是我对歌迷们厚爱的回答。前路茫茫,我们一起去闯,风霜满途,只要有你们在我身边。”一曲终了,刘德华的一番真心告白又引起一阵地动山摇,掀起演唱会的第一个高潮。

  “刘德华,我们爱你!”无数的声音这样喊着。

  谁也没有注意到钢琴声并没有消失,只是变得低沉,隐隐响应着歌迷们的叫喊,混合出来的声音居然也是充满乐感,红馆变成一个音乐的海洋,所有的声音现在都是音乐。在完全没有察觉这种情形的情况下,歌迷的狂热持续高昂。

  刘德华在现场气氛的刺激下也是情绪高涨,这样的演唱会他自己也不知道开过多少次了,但这一次,却让他有第一次开演唱会的感觉,那种新鲜感是他久已忘怀的。他知道,这种感觉是由于钢琴弹奏着神鬼莫测的技巧造成的,更对其充满信心。

  说起来这次刘德华的演唱会在形式上也是最独特的,从头到尾,没有特殊灯光,没有伴舞,伴奏的乐器也只是一架钢琴,只有刘德华一个人在演唱,但歌迷却一点不觉得单调,反而觉得这是刘德华最好的演唱会,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即使是很久以后,观看这场演唱会的歌迷还在津津乐道。无论哪个人说起,都是这样的口吻:“虽然我不吸毒,但那感觉应该跟吸毒差不多,而且没有后遗症。建议吸毒者戒毒选听刘德华演唱会,效果很好。”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刘德华连续演唱了快两个小时,却依然没有疲倦的感觉,他自己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他却知道,他苦心经营的高潮,应该是时候出现了。

  “接下来请听由我和特邀嘉宾合唱的一曲:《友谊地久天长》。愿你我情谊长存。”刘德华这样宣布。

  歌迷们骚动起来:特邀嘉宾?没听说这次演唱会有什么重要歌星要来呀?而且刘德华这样说过之后,也不见有人出现,而刘德华也自顾自开始演唱,伴奏还是只有钢琴。歌迷们虽然不解,但刘德华一开始演唱,他们也就不再多想。

  歌曲前面部分唱完,要到高潮了,刘德华忽然大声道:“有请嘉宾!”

  随着这一句话,刘德华潇洒向舞台一个角落挥手,本来只照着刘德华的灯光顿时照亮了舞台那一角,那里是一架钢琴,钢琴前一个年轻人正在倾情演奏。

  看到灯光照过来,年轻人并没有不适,反而适时地转过头来,对着台下一笑。

  这一下突如其来的变化,顿时把全场观众的注意力都吸引到这年轻人身上,在最前排的少女们已经开始尖叫:“大帅哥,我们爱你!”不知道这年轻人的名字,少女们用了个通称,而之所以脱口而出就叫帅哥,是因为这年轻人的确不是一般得帅,精致的相貌,深邃的眼神,迷人的微笑,什么也没说已经令众多歌迷感到喘不过气来:“天!人间竟有如此美男子?”这一部分也要归功于现场气氛,在音乐的迷梦中飘荡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歌迷们的情绪已经达到最高潮。

  后排的歌迷听到前面歌迷的叫声,禁不住开始哄抢望远镜,而抢到望远镜的人都迫不及待地向舞台上望去,这样,在前排歌迷的叫声告一段落之后,后排的歌迷又开始尖叫。

  而这时,那年轻人开始演唱了,他的声音一响起,马上引起更多的尖叫声,那些看不清他面孔的人这时也忍不住叫了起来,同时心底也在呼喊:“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歌声,竟然会真的出现。”

  说到这一点,其实是沈信巧妙地利用了一点心理暗示。在一开始刘德华的演唱中,沈信一直在低低地作着和音,这声音并不是很清晰,却在歌迷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在他们脑海中留下了强烈的印象,而当沈信大声唱出的时候,那模糊的印象就开始发挥作用,觉得这歌声似曾相识,而一直以来听刘德华歌曲的快乐感受也同时告诉他们,这就是最好的歌声。

  正是由于这样,但沈信唱完最后一节后,全场欢腾,简直像翻山倒海般惊人。

  沈信这时也不坐着了,站起身来,取过放在一旁的吉他弹着走向前台。在歌迷的眼中,却像自己梦中的偶像踩着五色祥云向自己飘来。而乐器的转换丝毫不让歌迷觉得突兀,反而有一种衔接得很完美的感觉,沈信弹着吉他走向刘德华,两人相视一笑,同时面对歌迷,开始再次合唱《友谊地久天长》的高潮部分,两个人的配合简直是天衣无缝,听得歌迷如痴如醉。

  而尽管没有任何灯光效果,但沈信和刘德华还是给人以半真半幻的感觉,似乎是身处云端的仙人悠然对着凡尘,那种奇妙的感觉令歌迷飘然若仙。

  “这就是沈信。”没有任何前缀,刘德华最后高声向歌迷介绍道。

  也不需要多说了,到场的歌迷都忽然记起前段时间所谓的谣传,现在当然谁也明白了,那并不是谣传,而是真的,刘德华要力捧的新人就在眼前,就是这个俊美潇洒的沈信。

  “虽说是我的演唱会,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最后请大家聆听一首沈信演唱的《爱你一万年》。”

  即使是吉他,沈信依然弹奏得出神入化,一阵前奏已经让歌迷们陶醉无限,甚至没有想到要挽留刘德华再唱一曲。刘德华很是满意这个结果,微笑着在一旁拍着手掌为沈信伴奏。

  同一首情歌,由不同人来唱,会有不同的效果,沈信演绎出来的是一种很淡的韵味,淡到几乎没有味道,却又回味悠长。到最后沈信深情地反复吟唱“爱你一万年”的时候,全场静寂,只有沈信的声音在回荡。这情形出现在演唱会上,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但这情形却真的出现了。

  灯光渐渐熄灭,舞台重归黑暗,沈信的呢喃也只剩余音缭绕,在场歌迷却没有一个人出声,他们都陷入了自己的幻梦不能自拔。当然,都是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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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一章 轰动

 

  演唱会大获成功,引起了巨大反响。首先,作为演唱会的后果之一,第二天刘德华的天与地娱乐公司接到了无数个歌迷打来的电话。在电话里,歌迷们强烈要求马上让沈信出唱片,因为他们听过沈信的声音之后,就一直沉迷,只觉得那声音时时萦绕在自己耳边,却又不可捉摸。这种感觉既美好又难熬,他们已经无法忍受听不到沈信声音的生活,一定要买张唱片回去慢慢欣赏。

  在接听超过五十个这样的电话后,秘书小姐已经受不了了,因为那些狂热的歌迷非要强迫她认真聆听对沈信天花乱坠的赞美和肉麻的崇拜,对她不是很脆弱的神经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所以当她要求换其他人来听电话时,甚至觉得自己有必要去见见心理医生了。

  当然,刘德华对这个结果满意极了,这本来就是他要的效果,不过效果竟然如此之好,也颇出他的所料。作为一名新人,沈信只是在自己的演唱会上唱了一首半歌,已然有红透半边天的声势,这说明沈信不仅有才,而且有运。欣喜之余,刘得华更是信心爆涨。

  而对这次演唱会,媒体也是大肆赞美,称之为“纯粹唯美的音乐盛会”,在当今动辄灯光特效,一味追求场面宏大的演唱会大战中,刘德华这个演唱会就如一阵清爽的风,让人重新思考是包装重要,还是音乐重要的问题。

  由于刘得华这场演唱会一开始就笼罩着神秘的气氛,居然吸引了不少音评家的注意,而看过这场演唱会的音评人,对刘德华都不吝赞美之词,也算是意外之喜。在评论中,音评人众口一词,对刘得华敢举办如此一场堪称简陋的演唱会的勇气表示了赞赏,但同时又都不约而同地认为,这场演唱会的成功只能算是奇迹,绝不能作为范例来推广。

  只有一个一向以观点敏锐著称的音评家陈辉指出了重点,演唱会的成功在于那种怀旧的气氛和音乐新人沈信出色的钢琴演奏,因此,他的评论重点完全放在沈信身上,指出虽然他无从判断沈信创作方面的才华,但就凭他乐器方面的造诣以及唱功上的表现,还有那堪称完美的台风,这个年轻人绝对是未来最具现场煽动力的表演型歌手。陈辉的评论一贯如此别辟蹊径,所以这篇评论当时并没有多少人给予重视,只是当很多年后其他人再看到这篇评论时,才发现陈辉的嗅觉确是高人一等。

  “接下来该怎么办?”当相关人等聚集在刘德华的会议室,众人都提出这个问题。从事娱乐业多年,众人还没见过这种情形,一个新人还什么也没做,已经红的一塌糊涂。信心爆棚下,所有人都对未来充满信心,准备大干一场。

  刘德华沉吟不语。先放出风声,说出刘德华准备捧一名新人,以此来引起媒体和歌迷的兴趣,却不让这种兴趣达到最高,这是伏笔。接着演唱会先不让沈信出面,而是在幕后用梦幻般的技法征服歌迷,到最后真正走到台前,造成轰动,这就是刘德华构思的推出沈信的策略。到目前为止,对沈信的造势计划完成得堪称完美,不过这种时候却正是关键,接下来继续成功的话可以一举将沈信捧成一线红星,但如果失败后果也将是灾难性的。究竟该怎么走下一步?他同样在考虑着这个问题。

  “专辑筹备得怎么样了?”刘德华先问任务道。

  “完全没有问题。”任务打个响指,得意洋洋道:“我已经有了二三十首完成的曲目了,接下来就看是选择哪些作为专辑选用了。”

  完成也笑道:“歌词方面也已经完成。”

  “二三十首?那么多?”刘德华诧异不已。

  “咳,艺术家嘛,最重要是灵感,有了灵感就有了一切,没什么希奇的。”任务说着望向沈信:“沈信就是我的灵感之源,不管怎么样,我以后跟定他了。”说话声中居然带着一股嗲劲。

  沈信忽然全身一抖:“好冷啊,你们有没有觉得?”

  众人大笑。

  “我的意思是先推出一首单曲,看看市场反应,然后再决定专辑的问题。”完成说道。

  刘德华沉吟道:“这个想法不错,不过推什么曲目呢?有没有想好?”

  完成一笑:“当然是《迷惘》了。我作词这么多年,只有这一首词作得最是完美,觉得混在一张专辑中太委屈了,正好单独发行。”

  “哈,少臭美了,你有那么伟大吗?”任务讽刺一句,接着说道:“不过我也同意你的看法。这首曲子的风格太特异,根本没有和其他曲子共处的余地,可是不用又实在可惜,完成这个想法正好两全其美。”

  刘德华最后拍板:“好,就这样吧。争取一个星期内让所有电台都有这首歌曲。”

  事情一决定,众人马上就开始忙碌了。刘德华对这件事的重视非同一般,录音一完成,他先试听。当沈信的声音从唱片中传出,所有人都觉得震撼,那种效果,尽管是他们一手完成,此刻也是难以置信。不得不承认任务在编曲方面确实是有真才实料的,本来很深沉的主题,经过他的编曲,变成一种淡淡的味道,只是音乐带点引人深思的味道。不过也正是这样才更能打动人,完全符合通俗音乐的特点。

  “这首歌如果不红,实在是太没有道理了。我宁愿相信太阳是方的。”任务由衷说道。

  于是,在万众期待的情况下,沈信的第一首歌曲开始送交电台播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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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二章 一炮打响

 

  “听说你在刘德华的演唱会上大出风头?”凤仙问道。自从担任了沈信的经纪人,她就忙得不得了,经纪人这个角色她并不熟悉,所以忙得焦头烂额,演唱会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她才有机会向沈信问起情况。不过尽管忙得厉害,她心中却是高兴不已,觉得充实得多。

  “我也不知道啦,反正那些歌迷就是一直在狂呼乱叫,最后我只好用催眠的曲调让他们安静下来。”沈信想起演唱会的情形,不由笑了起来,他根本不考虑什么商业因素,只是单纯地觉得好玩。

  “听说歌迷现在强烈要求你出专辑,想听你唱歌呢。”凤仙笑道。对于沈信的成功,她打心底高兴。

  “催眠嘛,是有点后遗症的。”沈信沉吟道。无论他是伴奏,还是唱歌,都不自觉地有一种蛊惑力,那是来自于他修练的功法,对于普通人自然能让他们神魂颠倒,而后遗症就是听过歌曲之后,会上瘾。

  说这些话的时候,沈信的《迷惘》已经送交各大电台了。沈信自己也听过,发现那种蛊惑力不仅是在现场才能发挥最大的效力,灌成唱片依然有效力,虽然没有现场听起来那么强烈,但更像是发自他嗓音的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分外具有感染力,连他自己听过都觉得很有韵味。

  “嗯,我发现我自己都开始喜欢听我唱的歌了。”以前沈信都是对着大自然歌唱,听到的声音自是自我感觉的声音,灌制唱片对他是一个新的体验,而听自己的歌也同样新鲜得不得了。

  “听起来不错。”这是沈信自我的评价,他还是不太明白唱片公司的运作,也懒得理会,他只想听音乐或者演奏音乐,并不考虑太多。

  沈信的《迷惘》第一次在电台播出的时候,除了沈信,相关人员都紧张得不得了,虽然对这首歌充满信心,但关心则乱,没有人能坦然处之。不过这个疑虑马上就被打消了,从第二天开始,各大排行榜上《迷惘》的排名就节节上升,一周后已经排到首位了。

  之所以会有这么好的成效,不能不归功于刘德华的歌迷,尤其是在刘德华演唱会后打电话到公司的那些人,他们不遗余力地为沈信大力宣传,人长得如何帅,歌又唱得如何好,其状有如信奉邪教之人,谁要是不相信,他们甚至摆出拼命的架势。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论信或者不信,反正都对沈信这个人大有兴趣,而当沈信要推出单曲的风声传出,为了第一时间听到这首歌,受在收音机旁等候的歌迷已经不知有多少。而沈信的歌曲确实也没有让他们失望,别的不说,光是听沈信的声音已经是一种享受了,更何况音乐更是超凡脱俗,令人一听难忘。所以在沈信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帮铁杆崇拜者已经形成了,甚至在各个学校已经有“沈信歌迷会”开始筹建了。

  这么好的结果不能说是出乎意料,但还是让众人欣喜不已,只有沈信自己不明白,不过看到所有人都喜气洋洋,他的心情自然也不会太坏。

  “是不是该推出唱片了?”一周之后,众人开始提出这个问题。

  “再等等。”刘德华沉思半天,最后这么说道。本来趁着歌曲登上排行榜首位发行唱片是最好的,但综合各方面情况之后,刘德华决定暂不发行。这是一个很冒险的决定,因为现在歌迷的情绪已经完全被调动起来了,到处打听哪里能够买到《迷惘》的唱片,如果这股热潮降温之后,发行的效果可能就会差不少。而且说不定更会造成逆反心理,对沈信抵制起来。但刘德华还是觉得再等等好,因为沈信的歌曲是如此的具有魔力,他相信歌迷的情绪还有上升空间。他要趁机将沈信打造成巨星。就像一个炒股者,刘德华不想稍有盈利就将股票出手,他要等股票升至最高再出手。这种心态,已经是标准的赌徒心态了。但刘德华却充满信心,因为他手里的沈信,是大小通杀的天牌。

  事实证明刘德华的决策是正确的,在到处都买不到沈信唱片的情况下,歌迷并没有放弃,反而更狂热地追寻。更多的电话打到公司,措词激烈之极,甚至有人破口大骂,还有人发出死亡通牒。这时歌迷的情绪已经疯狂。

  一个月后,当局势已经快要控制不住,开始有歌迷到唱片公司示威的时候,刘德华终于发出发行的决定。在这期间,唱片早已制作完成,刘德华一声令下,顿时全港的音像店都有沈信这首名为《迷惘》的单曲出售。

  不过饶是如此,刘德华还是小看了沈信造成的影响,各大音像店前排出的长龙一时成为一大奇观。而很快各大音像店都打电话到公司,要求更多的唱片,因为即使已经将唱片销售一空,还是有大量的歌迷要求购买。

  对此情况欣喜之余,刘德华等也不由面面相觑,究竟潜在的购买群到底有多大?本来刘德华已经是按当红歌星的标准出片了,居然还是供不应求,当时觉得刘德华的决定冒险的人现在又觉得刘德华的决策太小心翼翼了。

  一时想不明白,但也不需要想太多,马上发行更多的唱片才是正理。加班加点地工作,终于新的一批唱片马上送出,接着也是被守候的歌迷一扫而光。

  这个销售热潮持续很久,而当港内热潮降温之后,从东南亚和大陆发来的信息又让刘德华等一喜,那里的音像经销商也同样要求得到这张单曲的发行权。

  事实上这一现象正好说明刘德华决策的英明,本来对沈信这首单曲期待的只有刘德华的歌迷,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少男少女,这也是通俗音乐最大的消费群。在遍寻不到沈信唱片的情况下,本来不知道沈信其人,或者知道而不屑一顾的人也都对沈信有了兴趣,而每天广播的音乐排行榜播放的《迷惘》片断让他们疯狂不已,这个群体的数目滚雪团般壮大起来。刘德华的估计并没错,他预计的发行量和这一部分歌迷的数量相差无几,不过刘德华没有估计到的是另一部分歌迷,他们并不是发烧友,也过了追星的年龄,但同样也被沈信的歌曲给打动了。

  这一部分人就是广大的白领阶层。在社会上,这是一个很普遍的阶层,他们一般受过高等教育,眼光都比较高,喜欢的是西方音乐,对于一般的华语通俗音乐一般都不屑一顾。在沈信风潮刚起的时候,他们自然都是一笑了之,不过又是一个被包装出来的明星而已。但是,沈信的唱片迟迟不出,少年歌迷们的疯狂最后还是勾动了他们的好奇心,想听听什么歌曲能有这么大的魔力。而一听之下,顿时一发不可收拾。这首《迷惘》表达的情绪,正好与他们的心态吻合,顿时打动了他们。于是才会有供不应求的情况出现。

  对于跟一般追星的少年一样喜欢一个歌星,对于他们说来倒是比较丢脸的事,一个被采访的男青年的话颇能表现这一点,他对着镜头不屑一顾地评价少年歌迷道:“这些人根本不懂音乐,只是盲目追星,只有我们这个阶层的人才真正懂得沈信的音乐,他和我们的心灵是相通的,他表达的东西正是我们想要说的。”一时间白领阶层颇有点将沈信当作自己代言人的意思。

  对此情况,各大媒体自然是众说纷纭,其中又是以陈辉的评论最为精彩。在评论的一开始,陈辉大肆抨击刘德华的营销手段,认为这种吊人胃口的手法太过分,对广大歌迷完全不负责。但接着文笔一转,他有哀叹的口气说道:“遗憾的是,我不得不承认,这种手法极其成功,而且听过这首歌曲,我更不得不承认,它确实有吊大家胃口的实力,这么长时间的等待,完全是值得的。在这个问题上,我相信我和广大歌迷的心态是一致的。”

  接下来是从音乐的角度分析,陈辉再次发挥出他敏锐的感受力,他说道:“我曾说过沈信会成为一个最成功的表演型歌手,我现在还是这么说,而且要加上一句,他将是未来最成功的集创作和表演于一体的天皇巨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不是我的预言,而是肯定会出现的事实。从音乐来看,沈信其实不是一个通俗音乐人,更倾向于严肃音乐,但有了任务这个编曲者之后,沈信的音乐就可以为大众接受,他们将成为黄金搭档。正是由于任务天才的编曲水平,沈信的音乐才有这么大的魅力。沈信是大雅,任务是大俗,但他们却能找到一个契合点,共同完成一首歌曲。所以,不用再讨论沈信这首歌曲应该归属通俗音乐还是什么,一句话,他是雅俗共赏的。当然还有沈信本身的嗓音条件和唱功,对于这一点,我只能说,那具有魔鬼般的诱惑力。可惜的是,我已经完全被这个魔鬼迷住了。”

  这个评论倒是赢得了所有人的赞同,没有人否认刘德华营销策略的成功和沈信音乐的魔力。

  沈信看到这个评论,是因为任务。当他看完这个评论后,任务笑道:“看到没有?人家都说了,我们将会成为黄金搭档,你可不能抛弃我。”

  沈信很奇怪地问道:“你为什么一副非我不嫁的模样呢?搭档并不是夫妻,只要我们合作得好,自然一直合作下去。难道我会对你始乱终弃吗?”

  任务先是笑骂一番,接着很认真道:“我入音乐这一行,完全是兴趣,我自己也知道永远成不了大音乐家。但是,认识你之后,我觉得你可以,我希望能作为大音乐家的助手而名留青史,你能收下我这个忠实地仆人吗?”

  沈信哭笑不得,说道:“既然你这么热心,我当然不能拒绝,好了,去把我的皮鞋擦干净。”

  众人哄堂大笑。在半开玩笑的情况下,一个为后世称道的音乐合作团体就这样诞生了。

  看着各地来的要求获得《迷惘》发行权的公函,刘德华又一次沉思起来。是现在发行《快乐》的专辑呢?还是趁热打铁,发行一张MTV呢?

  这个时候,各大媒体都要求能够采访沈信,却被刘德华拒绝了。沈信对于这一点倒是很高兴,他虽然入行时间不长,并没有发觉媒体的恐怖,但想想如果媒体问起自己以前的生活,那倒是不容易回答的。所以他依旧每天和乐师以及任务在一起,忙着进行《快乐》这张专辑的后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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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车缘

 

  在刘德华的策划下,沈信虽然名胜大噪,却还没有受到盛名之累。原因很简单,虽然沈信现在的名气之大无从估量,但除了曾观看过刘德华演唱会的人之外,再没有人知道他长什么样。而那场刘德华的演唱会虽然有录影,但在刘德华的要求下,没有人有权将它发行,歌迷们也只能凭想象来估计沈信是个什么样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有沈信是个丑八怪的传言,否则怎么解释这反常的情形?说反常,是因为普通艺人如果成名后,自然是露面越多越好,这样才能赢得更多的知名度和好感度。但在沈信身上,刘德华已经下决心反其道而行之,即使沈信已经红透半边天,他还是拒绝了很多邀请沈信出席各种活动的请帖。没有人知道刘德华在想什么。

  至于沈信是个丑八怪的传言,很快也就销声匿迹了,首先没有一个歌迷愿意这样想,那简直是对自己偶像的亵渎,更不要说见过沈信的人信誓旦旦地说那是一个美男子了。做出这个猜测的媒体,其电话马上就被愤怒的歌迷的声讨占满了全天时间,根本没法做事了。

  而这个时候,沈信对此一无所知,他甚至还可以悠闲地逛书店。只是当他漫步街头,忽然听到某家店面的音响中传出自己的歌声,那种感觉倒颇为奇妙。

  在沈信的唱片大卖特卖之后,沈信也得到了自己的第一笔薪水,他理也没理,反正有张林兄妹打理,什么也不用他操心。凤仙还好说,她现在只在乎沈信的感受,对钱也不如何看重。但张林就不同了,钱一到手,他的心就发热,不知道该干什么好。没钱时自然可以随意想象有钱后的状况,但真的有了钱,却有点不知所措的感觉。

  首先,现在应该有辆车了。张林最后决定先买车。沈信一签约,刘德华马上就给他派了一辆车,不过对于张林来说,别人的车再好,也不如自己的车。

  所以,这天早上,沈信还在看书之际,却发现张林难得地起个大早。

  “莫非有什么大灾难要发生?居然连你都可以这么大早?”沈信疑惑不已。

  张林得意洋洋道:“没钱的时候需要做梦,所以我才贪睡。现在我们有钱了,还用得着做梦吗?我们要去花钱,这才有乐趣。”

  “花钱?去哪里花钱?”沈信问道。

  “问得好,钱到处都可以花,但要花得好,这可是一门学问。”张林洋洋自得。

  “听你的意思,你好像就是花钱专家?”沈信讥讽道。

  “当然,花钱找我那是找对人了。”张林很骄傲的模样。

  沈信扑嗤一声笑了出来,张林大怒:“你不相信?”

  “相信,当然相信。所谓的花钱专家,其实还有一个名称,我觉得你绝对符合。”沈信勉强不笑。

  “什么名称?”

  “败家子。”沈信一本正经说道,接着大笑不已。

  “你?”张林大不忿。

  “好了,要花钱就去吧,我不管你。”沈信不想跟他多纠缠。

  “不,一起去,凤仙也去。”

  “为什么?”

  “我们是一家人嘛,好久没有在一起了。我们先去买车,接着去大吃一顿,这样才像话嘛。”张林的表情倒是真挚无比,令沈信觉得心中一暖。

  “好。”沈信答应一声。

  叫起凤仙,三人在楼下的大排挡吃了点早点,这才上路。沈信只是喝了碗粥,并没有吃东西。他一开始自称素食者,后来知识丰富了,干脆自称是瑜伽高手,索性很少吃东西,张林兄妹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反正问多了沈信就很苦恼地拍着头,说一句“记不得了”,这是对付一切问题最好的回答,张林兄妹也没有办法。

  张林自己是有驾照的,所以刘德华派来的司机一来就被张林赶走了,既然连经纪人也当不上,张林可不想连司机这个位置也被抢走。所以沈信需要用车的时候总是张林来驾驶。不过如果有人问起张林的职位,他还是很傲然地回答:“我是沈信的经纪人。”对张林这种言行,既然沈信不在意,凤仙劝说也无效,其他人也就只好睁眼闭眼了。

  说是去买车,张林还是开着车去了,当然是刘德华派来的车。一边开着车,张林一边大声抱怨,市区太限制他的驾驶才华,同时眉飞色舞地吹嘘自己的驾技如何高超,简直就是车神在世。只是这情形在凤仙看来颇为不可思议,如果自己哥哥在考驾照的过程中也如此喋喋不休的话,他是如何通过考试的?

  沈信现在也知道这种他原先称之为“大号甲壳虫”的东西叫汽车,不过一直以来也只是乘坐而已,并没有太多关注。但这天听着张林吹嘘着开车如何过瘾,他忽然对这东西产生了极大兴趣。

  “有没有关于驾驶的书?”沈信忽然问道。

  “没有,我哪里还用得着看书,天生就是车王,用不着那东西。要说驾驶呢,那可真是要说天赋的。”张林继续吹嘘。

  “我有。”凤仙忽然说道,很快递过一本驾驶手册。

  “你怎么会带着这东西?”沈信有些奇怪。

  凤仙的脸微微一红:“前一段时间有个同事学开车,拉我一起去,我也有点兴趣,就买了本书。不过最近太忙了,根本顾不上看。”

  沈信点点头,接过了书。接下来沈信也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书,时不时点头微笑,喃喃道:“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你在干什么?”凤仙闭目养神,沈信只顾看书,张林自己吹嘘也没意思,问沈信道。

  沈信一本正经道:“我在学开车。”

  “哈哈哈!”张林忍不住狂笑起来:“你那样就想学会开车吗?别开玩笑了。哈哈哈。”

  “注意驾驶。”沈信淡淡说道:“不是想,我现在已经会开车了。”

  张林虽然再没有那么夸张,但还是继续笑着。

  车行很快到了,本来张林的意思是要买新车,但凤仙坚持说一辆二手车也好。张林嗤之以鼻:“沈信也是明星了,买二手车太掉份了。”凤仙则说不宜太张扬,沈信毕竟是刚入行,还是低调些好,这关系到形象和以后的发展,张林最后也只好答应。

  不过二手车也分档次,很多名牌车都应有尽有。

  对着面前数十上百辆车,沈信不禁有眼花缭乱之感。他信步向前走去,忽然看到角落处有一辆黑色的轿车,说不上是什么感觉,沈信一眼就看上它了。

  “我要这一辆。”沈信肯定地说道。

  “什么?那太老土了。你开这样的车会被人笑话的。”张林根本看不上眼,那是一辆老爷车,几十年前或许很拉风,现在嘛,跟废铁差不多。

  “我就要这辆。”沈信固执得跟个小孩子似的。

  “哥,又不是你买车,你就听沈信的吧。”凤仙完全站在沈信一边。

  张林无奈点头,向车行老板走去。

  “那辆车多少钱?”张林趾高气扬地问道,心中有点羞愧感,觉得要买这样一辆车实在是丢人。

  “你可真是有眼光,那可是历史名车,1966年的奔驰,俗名伊琳娜,现在可是汽车狂热者的宠儿呢。”老板喜笑颜开。

  “别废话了,多少钱?”张林打断老板的话。

  老板依旧滔滔不绝地细数了此车的不凡之处,这才报了个数字。本来很不耐烦的张林在听过这个数字后嘴张得老大,本来要冲口而出的一句脏话也咽回了肚里。

  “多少钱?”张林怀疑自己听错了,不得不确认一下。

  老板笑容可掬地重复了一遍,张林马上像霜打的茄子一般蔫了,嘟囔了一句:“天哪,新车才多少钱?”这辆他看不上眼的破车,居然值一个天文数字。

  “我们再商量商量。”张林无精打采地挥退了老板。

  “喂,兄弟,那辆车不适合我们,你还是另挑一辆吧。或者我来挑一辆。”张林对沈信道。

  沈信一皱眉:“为什么?”

  “因为,我们买不起。”张林好不容易才抑制住不仰天长叹。

  “你不是说我现在是明星了吗?我们不是有钱了吗?”沈信对金钱没有概念,这句话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兄弟,你现在只是明星,并不是大明星,知道吗?我们只是有点小钱,还说不上富有。”这个时候,张林倒是谦虚得可以。

  “这样啊。”沈信依依不舍地看着那辆车,最后叹气道:“那就算了,你随便买一辆吧,我不参考意见了。”

  怏怏走回车里,沈信难得地对身外之物有一种占有欲望。

  “为什么非要那辆车呢?那是一款四十年前的车型了。现在有很多更好的车。”凤仙看到沈信不高兴,连忙安慰道。

  “唉,我也不知道,我只觉得她好像是在等一个人,而那个人就是我。我不能得到她,她一定会很伤心。”沈信这样说道。

  凤仙不由愣住了,沈信这么说话,好像当那车是人一样。不过她很快说道:“我们现在买不起,不等于永远买不起。你不是有一盘专辑在筹备吗?只要发行完专辑,销售足够好的话,我们一定就有足够的钱来买它了。”

  “真的吗?”沈信马上露出纯真的笑容。

  “当然了。”凤仙肯定地点头,想了一下,问道:“你难道一点也不关心你究竟能挣多少钱吗?”

  “不是有你吗?我懒得想。再说我也不知道有了钱该干什么,只要有书看,有音乐听,我就满足了。”沈信这样回答。

  “不,还要有烟抽,有酒喝,最好还有成堆的美女,这才是一个男人的生活。”随着张林的话,一辆橘黄色的轿车停在沈信和凤仙身旁。

  “怎么样?漂亮吧?”张林洋洋自得,浑不顾凤仙和沈信不敢恭维的眼神。

  “现在有两辆车,你怎么办?”凤仙先对张林泼冷水。

  “对呀。”张林一拍脑门:“我忘了这一点了。”

  “没关系,你开你的新车吧,旧车我来开好了。”沈信忽然说道。

  “你?”张林一脸讶异,凤仙也是不胜惊奇。张林忽然大笑:“对,我忘了你刚才已经学会开车了。”

  张林的语气中全是嘲讽,沈信却浑不在意,只是微微一笑:“正是。”

  随着这一句说话,沈信已经坐进车里,将汽车发动起来。

  看到沈信真的要开车,张林和凤仙都叫了起来:“别胡来。”

  “没事的。”沈信说着,那车猛然向前冲去。

  张林和凤仙同时大声叫了起来,正前方一侧的小巷中忽然有一辆摩托车窜出来,眼看正好跟沈信的车撞在一起。

  张林和凤仙都有点不敢看下去了,沈信却猛然一打方向盘,一个漂亮的回转将汽车调过头来,而那辆摩托车也同时急速跑了开去。

  张林大声骂了起来,凤仙连连拍着胸脯,沈信却若无其事地将车开到他们面前,对凤仙一笑道:“我已经出师了,要不要上来兜兜风。”

  张林自然不放心,连连劝阻,不仅不让凤仙上车,也叫沈信不要再胡来。沈信微笑不语,凤仙犹豫半晌,忽然拉开车门,上了沈信的车。

  “凤仙,沈信发疯,你不要也不正常。”张林大声说道。但眼前的事实是,沈信熟练地在车行前掉过头去,径自驾着轿车远去。

  “我和凤仙去酒店吃午饭,然后等你一起来吃晚饭。”沈信大笑,对张林嘲讽道。

  “好小子,半瓶子醋也敢挑衅车王,让你知道我的厉害。”大声叫嚣着,张林飞快地赶了上去。

  尽管张林不服气,但沈信却是真的会开车,而且车技也很高,虽说比他起步早,但至少沈信比他早到达酒店也是事实。凤仙一开始上车只是一种与沈信同患难的感情驱使,但沈信驾驶的车又快又稳,倒让她这番心事白费了。

  三人来到酒店坐下,张林盯着沈信看了足有五分钟,沈信忍不住道:“别不服气了,有什么话说出来比较好。”

  “你以前是不是学过开车?”张林问道,这个问题非问清楚不可,如果沈信真的是第一次开车就超过他,那对他的自信是致命的打击。

  “如果要说实话呢,我的回答是没有。不过看你那个样子,这个回答会让你难受。”沈信先唠叨半天,这才最后说道:“所以,我的回答是,我不记得了。”

  “靠!说了等于没说。”张林说道,神情沮丧得不得了。

  “算了,你也不用太伤心。你也说开车是要天赋的,而天赋这东西不能强求。”沈信安慰道。

  “去,谁要你来安慰我?即使我伤心,我也有办法不伤心。”

  “什么办法?”

  “酒,当然是酒了。”张林一瞪眼,接着大喊道:“给我拿酒来,要最烈的。”

  “喂,酒后可是不能驾车的。”

  张林一瞪眼:“我可以不开车。你不是牛吗?不是有天赋吗?你一个人开两辆车给我看。”

  “小肚鸡肠,你也叫男人?”沈信不屑道。

  说了半天,最后的结果是光吃饭不喝酒,但临走时却带了一箱酒回去。按张林的说法,这是为了应付一时之需,而沈信的说法却是,一个脆弱的男人,自信心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只有酒精才能让他感到一丝丝安慰,在幻想中找回自己的自尊。

  这件事的后续发展是,此后一天,在结束上午的课程后,沈信要求请假。

  “什么事?”沈信从来没有什么应酬,其他人都很奇怪。

  “我刚知道驾车还需要有驾照,我要去考驾照。”

  下巴顿时掉落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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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四章 MTV的故事

 

  沈信轻松通过考试,获得了驾照,不过他自己还是不常开车,因为他不喜欢在市区限速的规定,这让他丝毫感受不到开车的乐趣。

  看过多部与赛车有关的影片之后,他对开车自然很有兴趣,不过不是普通的驾驶,而是各种特技,不过深入了解以后,沈信才知道在现实中是不能这么自由的,没有警察会喜欢一个标新立异的司机,在现实中玩车技的下场就是被吊销执照。沈信对开车很有点意兴索然。

  而当沈信知道有替身演员这个职业之后,很是向往,恨不得马上就转行,以便享受这种难得的乐趣。当这个念头稍稍向张林提起,马上就吓了张林一跳,苦口婆心地劝他打消这个想法,替身演员又危险又没有钱赚,张林实在想不通沈信为什么有这个行业会有兴趣。

  好不容易让沈信不提这个话题,张林下定决心不再和沈信谈论任何有关车的话题,免得沈信又胡思乱想。开玩笑,好不容易将沈信培养成一个未来之星,张林还准备靠沈信继续发达,若让他转行,以后怎么混?且不说其危险性,报酬方面也没有保障。当然他不知道沈信几乎是不死之身,但也知道沈信并不在乎钱。沈信不在乎,他自己可在乎。

  沈信的梦想被张林无情地打破之后,开车继续让张林来。不过张林选的那辆车除了他自己喜欢,别人都看着别扭,沈信日常还是用刘德华派的车。张林对此又埋怨好久,怪别人没有品位,不懂得欣赏。不过说起来他选的那辆车等于是他自己的私家车了,倒也让他欣喜不已。

  偶然一个机会,沈信知道有地下赛车的事,马上向张林提起,看到沈信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张林不得不花了很多时间来劝说沈信。沈信最后并没有被张林说服,但既然张林不同意,他自己也没有门路,只好作罢。不过沈信问起是不是有人能够改造汽车,将车的速度提升到最高,张林倒是回答是,而且傲然宣布他有这样的朋友,只是当沈信的兴趣上来时,张林却冷冷回答:“但我绝对不会让你认识他。”于是沈信的另一个梦想也破灭了。

  “我怎么会遇见你这样的朋友?”沈信哀叹道。

  “我这是为你好,男人嘛,做事要专心,你这也想做,那也想做,怎么能成大事?等你成了大明星以后再为所欲为,至于现在,没门。”张林倒是很严格的一个监护人。

  沈信摇头,碰到张林这样的人,实在是没办法。不过沈信的兴趣广泛,现代社会到处是他不懂的东西,他很快也就将这个事情跑在脑后。

  在《迷惘》发行后不久,刘德华决定让沈信先拍MTV。本来他想请一个有名的导演,但想想还是作罢,首先成名的大导演,没有人愿做这么掉份的事,而且相熟的几个导演现在也各自有事要忙,只好找了一个新出道,还没有任何作品的年轻导演,这个年轻导演叫方令强。

  方令强是一个唯美主义的导演,其偶像是王佳卫,这也是他一直没有机会导演的原因之一,艺术片的市场太狭窄了,没有人愿意投资,连刘德华也不愿意。不过这个人的确有才华,刘德华也很清楚,反正就是一个MTV,倒是可以任由他去折腾。这样也可给沈信一个面对镜头的机会,理解一下拍摄的过程,为以后进军影坛打基础。

  刘德华的心意现在完全清楚了,他简直把沈信当作自己的接班人,希望沈信能够一圆他自己难圆的梦,同时成为影坛和歌坛的领军人物。这个想法有点理想色彩,但一看到沈信,刘德华心中就产生了这样的念头,而且随着沈信一步步成功,他的这个想法更强烈了。虽然从来没有对人说,但刘德华已经用行动来实现这个梦想了。

  方令强接到这个任务简直是欣喜若狂,好像他可以借此一举跨入名导演行列。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MTV,方令强还是很认真地开始筹备了。从整个的构思到每一个画面的细节,方令强都考虑得很细致。

  而等见到主角沈信,方令强更有信心令这部MTV成为一个经典了。

  “天,你这个样子简直就是为电影事业而生,如果你不去拍电影简直是对上帝的侮辱。”这是方令强见到沈信说得第一句话。

  “是吗?”沈信忍不住想笑,但看看方令强认真的神态,还是忍住了。他虽然是一个比较散漫的人,但对认真工作的人还是抱有很大的敬意,而一眼就可以看出,方令强正是这种对待工作异常严肃的人。

  “当然。如果你和我合作,我们将是最好的搭档,你将是最佳男主角,我则是最佳导演。”方令强很认真地说道。

  沈信笑笑:“那也得我有机会拍电影才行。现在我们好像拍得只是一部MTV吧?”

  方令强也笑了:“当然,任何伟大的事业,都是从最基础的事情做起的,这部MTV就是你我的起点。我要让这部MTV成为经典。”

  “那就让它成为经典吧。”沈信半开玩笑地说道。他根本没想到,这个预言真的成为现实,很多年以后居然被当作他影视方面的处女作。

  简单地互相了解了一下,方令强开始向沈信讲解他的构思。本来沈信很担心自己完全没有演戏的经验,怕不能应付太高难度的场面,但方令强的构思却完全打消了他的疑虑。方令强也早就知道沈信是一个新人,这个MTV本来就没有什么需要太高演技的场面,原先还有点担心新人的形象,现在则是信心极度爆棚。所以两个的第一次会面双方都完全满意。沈信还是稍有保留地喜欢这个唯美认真的年轻导演,方令强则是完全地将沈信视为好友,满心想着的是如何说服他来主演自己未来的影片。

  说到摄影师,倒不用刘德华费心,方令强自己拍胸脯接了下来。虽然落魄,方令强却还是有自己的班底的,都是些不得志的年轻人,在电影理论上颇有相合之处。这次的拍摄完全是室外作业,所以方令强只需要找一个摄影师,根本就不成问题。

  接下来一周沈信完全是和方令强以及那个叫常飞的摄影师一起度过的。拍摄任务很简单,要求也不高,沈信轻松应付过去。而闲暇时间,沈信就聆听方令强阐述他自己的电影理念,虽然沈信并不是完全理解和赞同,但对于电影的了解却更深化了。尤其方令强对于演技方面的介绍,更是让沈信获益匪浅,他自己后来也承认,如果不是方令强对他进行这种全方位的教导的话,他不可能那么快在银幕上成熟起来。

  虽然任务简单,但刘德华为了沈信的未来,可是完全不顾血本的,所以方令强的工作环境极为宽松,待遇也是高到难以想象。在士为知己者的心态下,方令强更是卖力,竭力将这部MTV按电影的模式来做。虽然演员只有一人,助手也只有一个摄影师,但那种指挥一切的感觉,倒让方令强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万人敬仰的大导演了。

  在合作愉快地气氛下,一周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结束了整个拍摄过程,沈信不禁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方令强笑着拍着他的肩膀道:“别心急,相信我们很快就可以再次合作。你不仅外貌出色,演技方面也很有天赋,相信我,你是为电影而生的,正如我一样。”

  沈信微微一笑,暗自思忖:“别的不说,这方令强的自信倒是强得很,几乎偏执。不过好像这倒是成功必须的条件,说不定方令强真的会成为大导演也说不定。”

  而当完成的MTV放在刘德华桌上的时候,刘德华也完全确定了随后的营销策略。

  这个MTV是与沈信想关的所有人等在一起看的,看过之后,所有人都拍案叫绝。

  在一开始,沈信是坐在山颠,环顾四周,一片茫然,和沈信初到贵境的形态颇为相似。画面没有什么特别,但气势颇为宏大,一开始就将整个MTV的意境提升到了一个不同凡俗的高度。当镜头由四周的云山雾海转到沈信面部的时候,沈信迷惘的眼神分外有震撼力。这也是方令强所说的根本不需要演技的原因,沈信根本什么也不用说,什么也不用作,只要坐着就行了。

  而紧接下来的镜头是沈信抬头向天,蓝天上飘着几朵白云。接着沈信开始在林间穿越,停留在一棵树下,看到两只鸣唱的小鸟,依然茫然。

  顺着山间小溪,沈信一路前行,几乎是一部旅行片。最后,沈信到达海边,漫步沙滩,身影说不出的寂寥。而当最后,沈信停住脚步,望向海上即将西沉的夕阳时,整个MTV达到高潮,MTV最后的画面就是沈信凝视夕阳的背影。

  整个MTV就像讲述一个故事,描写一个追求某种答案的人的旅程,最后的画面更是让人感受到迷惘的主题。这可以说是一个和歌曲本身完全契合的创意,经过方令强的处理,更是达到了完美的境界。即使没有配音,这个MTV本身也可以作为一个完整的以《迷惘》主题的小影片。

  不得不承认方令强唯美主义的思想在这个MTV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所有的画面都是那么纯美,看着绝对是视觉上的享受。而沈信的表现也很出色,若不是他深邃的眼神,相信很难表现出那么抽象意义的迷惘来,而他漫步在各种场景的时候,那种灵气和周围的环境完全与环境融为一体,形成一个完美的画面。方令强喜欢沈信也正是由于这一点,沈信天生就具有一种与一切美好东西吻合的气质。

  默默地看完这一段完全没有声音的短片,所有人都被震撼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刘德华良久才喃喃道:“方令强,你的确有拍艺术片的天分,如果有合适的影片的话,我一定找你。只是希望你不要像某位前辈一样把钱当废纸般挥霍就好了。”

  方令强笑道:“我同时也进修过工商管理,这一点你倒是可以放心,我绝对不会超标。不过,如果我拍电影的话,我希望沈信来做我的男主角。”

  刘德华看看沈信,说道:“那要他有点名气后才行,我可不想一开始就让他陷入艺术片的泥潭。票房毒药,想翻身可太难了。”

  方令强这下没说什么,因为有太多的前车之鉴了。

  其他人这下也开始七嘴八舌地发表其意见来,任务开玩笑说:“说不定这部MTV会成为思春少女每天睡前必看,只要看过之后就能在梦中见到白马王子。”

  其他人连连点头,任务又道:“不过沈信可就惨了,很可能每天晚上都会梦到一大群恐龙流着口水在追他。”

  众人哈哈大笑,沈信自己道:“那我只好不睡觉。”众人把这句话只当玩笑,却想不到沈信真的可以不睡觉。

  看过MTV之后,刘德华自然对前途更有信心,立即宣布马上将发行沈信第一张个人专辑《快乐》提上日程。这次的计划就简单多了,什么也不用作,只要发布一条消息说沈信的新专辑要发行就行了。

  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后,刘德华忽然又有新想法,决定给沈信出一本写真集。

  “不会吧?真的要培养沈信作幽怨少妇的深闺梦里人?”任务开玩笑道。

  刘德华一笑:“虽然我一眼就看出沈信是可造之材,但他居然能这么迅速征服广大歌迷,却是我完全始料不及的。既然机会这么好,我们当然要借风驶尽船,绝对不能浪费一点点有利条件。我的目标很明确,沈信就是我未来最大的赌注,怎能不借机做最大程度的力捧?”

  众人愕然,没想到刘德华对沈信如此厚爱。不过想想自己对沈信的观感,也就释然,不觉得有任何奇怪。刘德华如果见到沈信而不尽力培养力捧,那才是不可思议。

  沈信虽然还是不能完全理解娱乐业的操作,但刘德华话里的深厚感情却让他感动不已,作为半仙之体,他当然分辨得出一个人情绪的真伪。心中感叹不已,还以为师傅得道成仙之后自己从此飘零,却不料意外来到一千年后,却遇到了这么多朋友,使自己的生活完全改变。

  想到这里,沈信的语声都有点哽咽:“刘总,这怎么可以?”

  刘德华爽快地一挥手:“不要见外了,如果你愿意让我高兴的话,就叫我一声大哥吧。”

  “刘大哥。”沈信爽快答应。

  经此一事,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什么不同,但刘德华和沈信的关系,在两个人心中,却和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

  关于沈信的写真集,摄影工作还是常飞来做,深受方令强的唯美标准影响,每张照片拍得都是艺术之极。沈信对搔首弄姿颇感不耐,不过还是很配合地完成了整个拍摄过程。对于他来说,这并没有多大不便。

  看过写真集,刘德华对沈信笑道:“你的逍遥日子结束了,接下来有得你忙了。”

  “什么事?”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盛名之累,你慢慢会明白的。”

  沈信的确很快就体会到了,不过那对他来说好像也没有多大影响。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五章 新偶像

 

  专辑一发售,正如人们预料,很快就销售一空,相对于《迷惘》来说,基本上销量持平。这已经是一个很令人吃惊的成绩了,因为在日新月异的现代乐坛,能够持久保持影响力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先前《迷惘》的成功还可以说是媒体炒作以及刘德华的营销策略起了很大功劳,但《快乐》继续走红,就不得不让所有人重视。而且还有一点,这一切成绩都是在沈信几乎没有在大众面前露面的情况下取得的,更不得不让人重新估计沈信的潜力。在当前乐坛,这一点尤其难以想象,不靠形象,单纯依靠音乐就征服了歌迷,这已经相当于是神话。

  虽然当时并不是人人都看到这一点,但多年以后回头来看,正是通过《快乐》这张专辑,沈信才奠定自己在歌坛的地位,为日后的巨大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

  而刘德华却依然没有让沈信露面的打算,凤仙和刘德华沟通之后,对刘德华心悦诚服,完全赞同了他的下一步构想,加上沈信毫无意见,虽然歌迷千呼万唤,却始终不见沈信出来。

  不过饶是如此,歌迷对沈信的狂热已经达到痴迷的境界。即使没有见过沈信,多个“沈信歌迷会”已经成立,而且通过曾观看过刘德华演唱会的人口里挖掘出了很多资料,于是有关沈信的话题在民间迅速流传。

  对于沈信的第一张专辑,最先做出反应的音评人仍然是陈辉。他在评论中直言不讳:“我从来不是一个盲目崇拜的人,更早已过了追星的年龄,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对于沈信,我有着巨大的兴趣,其程度和追星族很是类似。”这对沈信来说绝对是一个值得欣喜的事情,因为这证明了他音乐的魅力之大。

  在纯音乐的角度,陈辉是这样评价的:“一首《迷惘》,一张《快乐》,反映了截然不同的情绪和主题,但同样一下子就可以听出来,这绝对是同一个人的音乐。在对沈信的音乐心悦诚服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深思,这两个主题的关系是什么?是不是说人生总会有迷惘,而快乐就是简单?我们不能确定。但至少通过这两张风格不同的唱片,我们可以有这样的结论,迷惘和快乐并不是对立的,至少有沈信这个例子。所以,无论生活有多少不如意,请让我们快乐每一天。”

  看到这个评论,沈信有点不知该说什么好,也许他的音乐中真的有这样的意思,不过他却根本没想过,他只是凭着一时之好来作曲,再由刘德华以及专业人士来确定如何推广,倒没想到会有这么深刻的思想在里面。至于其他相关人等,倒是很感谢陈辉不遗余力地替沈信宣传。

  不管怎么说,这张唱片绝对是成功的,如果说先前的《迷惘》还只是营销的成功的话,这张专辑则普遍赢得了歌迷的心。虽然有任务天才的编曲,《迷惘》仍然是一首严肃的歌曲,其思想和风格并不是青少年最喜欢的,如果不是沈信嗓音的魔力和音乐的动听,相信很快就会被遗忘。而《快乐》则完全不同,可以说是典型的流行音乐,极大地迎合了青少年的心态,使他们完全将沈信当作新的偶像。同样,在意外加入沈信歌迷群的白领阶层之中,也没有人因为风格的变化而排斥这张唱片。或者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一个人喜欢另外一个人,那么他就会从好的一方面来考虑所有问题,没有人指责沈信媚俗,白领们欣然为沈信的专辑打开自己的腰包。用他们的话说,这是一个怀旧的好项目,让他们有昔日重现的美好感觉。

  总之,沈信一开始就没有将自己的形象定死,而是保留了很大的弹性,为以后的发展做出保障。多少人成名后转型失败,结果黯然退出娱乐圈,但对于沈信来说,这个障碍并不存在,后面的成功证明,这一点极其重要。沈信一开始就以自己的风格影响了歌迷,而不是在歌迷心目中形象的局限下跳舞,地位完全主动。

  而在沈信久呼不出的情况下,某少年杂志的编辑忽然异想天开,发起了题为《我心目中的沈信》的征文活动,特等奖的获得者将有与偶像沈信单独见面的机会,其下分一二三等奖,分别可以得到与沈信相关的各种纪念品。这个想法一开始颇有点玩笑的意味,但广大青少年却群起响应,一时间该杂志社收到了数以万计的信件。出乎意料之外,编辑们不得不考虑玩笑是不是开得太大了。

  骑虎难下,编辑们最后还是决定活动继续。而几经筛选,最后特等奖获奖者是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她的文章简直就是一篇优美的散文,文笔优美之至,想象更是完美。她这样写道:“他高大,英俊,相貌是典型的东方人,五官精致而且有着完美的比例,是上帝能够做出的最完美的杰作。永远文质彬彬,但他却有着运动员一样的身材,充满了年轻的活力。他的眼神深邃而动人,微笑的时候,就像全世界的花儿同时绽放,而当他忧郁的时候,却能让顽石也感伤感。对待情人,他是温柔的,亲切的,是世界上最完美的情人典范。”此后还有大段不吝赞美的称颂,看得出来,写这篇文章的少女多情而想象力丰富,用梦幻一般的色彩勾画出了一个最完美的梦中情人的形象。

  不过到获奖者名单公布后,编辑们遇到了最大的难题,他们想要用某些奖品来替代承诺的约会,却遭到了女孩的断然拒绝。这个女孩明显是沈信最狂热的崇拜者之一,即使编辑们的承诺已经可以满足所有人的愿望,她还是固执地要求见到沈信。

  最后编辑们实在没辙了,只好向刘德华公司打电话求救。接电话的秘书倒是很有敏锐的洞察力,很快发现这是一个好机会,连忙报告了刘德华。刘德华听过之后,也是喜出望外,无心插柳下,这是一个很好的与歌迷沟通的机会,也正好解决了刘德华正在头疼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刘德华现在还是觉得没有到沈信抛头露面的最佳时机,但歌迷方面的反应也渐渐过烈,再下去可能就会有不满大幅度滋生。而这个突发的事件,却正好让刘德华可以缓冲。

  所以,刘德华稍作沉思,马上决定同意该杂志的要求,安排时间让沈信和那女孩见面,同时还对其他获奖者做出奖励,分别赠送沈信写真集中照片若干。这本来不是什么稀罕奖品,但在万众期待却仍难见沈信身影的情况下,却是对歌迷最好的奖励。

  沈信当天就接到通知,让他第二天和那女孩见面。沈信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重要,也没有多想。刘德华本来想找个人教教沈信如何应付,但看看沈信随意洒脱的形象,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

  “也许,不用任何人教,沈信自己会应付得很好。”刘德华这样想着,脸上露出了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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