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再去缴纳养老保险,您可得多掏钱了。昨日,省人社厅公布了2011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度,据此,石市2012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全面调整,您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也将增多。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石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不许再跨年度缴费。 Kz$Ijj
H{yPi7 P
企业职工每月缴费增多 ^,U&v;
t9 &O0tpe
昨日,记者从石市社保局获悉,省人社厅公布了2011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166元,平均工资为3013.83元。按照规定,在岗职工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bpUN8BI[T
%*eZoLDg]
参保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单位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无法核定工资总额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缴费基数。 ;pAkdX&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