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1370阅读
  • 4回复

石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险缴费额及缴费期有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6-05
 月最低缴费基数1808.30元 缴费不能再跨年度 M<ba+Qn$  
  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石市2012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全面调整,在核定2012年参保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时,月缴费基数低于1808.30元的,以1808.30元作为缴费基数;高于9041.50元的,以9041.50元作为缴费基数。而从今年起,石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将开始按自然年度核定当年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能再跨年度缴纳。 sPRs;to-  
  近日,省人社厅公布了2011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166元。据此,石市2012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如下:2011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13.83元,60%为1808.30元,300%为9041.50元。 .=@CF8ArG  
  因此,在核定2012年参保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时,月缴费基数低于1808.30元的,以1808.30元作为缴费基数;高于9041.50元的,以9041.50元作为缴费基数。 7@Xi*Azd  
  按照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为缴费基数,并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12年1月起,石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已开始按照自然年度核定当年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缴费方式可采取按月、季、半年、年度进行,在年底前完成当年度的缴费,不能再跨年度缴费。 &G_XgQsg{  
  因此,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2011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核定月缴费基数,每月应缴纳242元,按60%、100%、200%、300%核定月缴费基数,缴费额分别为362元、603元、1206元、1808元。 BP=<TRp .  
  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为做好缴费期转变的衔接,去年下半年尚未来得及缴费的人员,可在今年6月30日前进行补缴,过期不再补缴。 QxiAC>%K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辛集人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06-05
2011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13.83。我刚到一半
童言无忌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2-06-05
官方的数据太不让人信服了
辛集人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2-06-05
这简直就是流氓政策,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2-06-05
不知道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怎样算出来的?我感觉辛集连一半也到不了。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社区是一个大家庭,请注意文明回复。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