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公司:人类文明的产物——保险,本来是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的必须商品,然而,中国特色的保险,却成了骗子的代名词。保险发展到现在的样子,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国的保险业起步较晚,最早的官办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本没有把服务当一回事,把中国的保险做成了过街老鼠。保险市场放开之后,人保公司产寿分家、股份制改造,官僚作风依然没多大改变。之后,平安保险把个人营销引入中国,保险开始了快速发展,保险公司的服务有素改善,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开始显现。因为个人营销制度规定,代理人没有底薪,收入来源于业务佣金,所以,代理人为了业绩,为了收入开始了各种各样的误导、忽悠,各显其能,利用三寸不烂之舌把客户的钱掏出来。保险公司为了尽快抢占市场、快速发展业务,不仅不去禁止,反而丛恿、引导业务员去欺骗、误导客户。所以,中国的保险,可以说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字:骗。保险公司为了降低营销成本,最大限度的榨取利润,机构设置上也颇费心思。一般来说,在县一级只设立一个不伦不类的营销服务部,这个所谓的营销服务部,他自身的合法性都存在质疑。因为营销服务部只是一个营销团队,它的法律地位都不符合工商条例的规定。而且每一个县级营销服务部一般仅有两三名真正属于保险公司的员工,其他人员一律是代理人。机构负责人的收入很大程度上也依赖机构的业务。所以,这些本来的管理者,也成了代理人的帮凶,不择手段的丛恿。引导代理人去欺骗、误导客户。举一个例子,现在市场上比较热门的所谓万能险,被好多不良的保险代理人说成了是高收益、稳赚不赔的投资工具。有的公司甚至告诉客户,只要交费五年,十年之后就会有双倍的收入!而实际情况是,如果客户真的听从了业务人员的忽悠,最终的结果是,你交的保费会血本无归!保险,本来就是保障,硬要把它说成投资、还是高收益的投资,硬生生的欺骗啊! 4eH:eCZze
即使这样,一旦出了问题,保险公司也会把自己说的清清白白,欺骗误导那是业务员自己的事,不关公司的责任。因为代理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代理人的行为和公司没关系!而且你买保险的时候是亲笔签字的,所以,倒霉的 也只能是客户自己。 x7\b-EC
不管怎么样吧,买了一份保险,对于客户来说终归是一份保障。然而,一旦出险,你的麻烦事就又来了。客户买保险的时候只要你签个字就行了。涉及到理赔了,保险公司要查你的档案了。平安保险有句宣传口号叫做 为你寻找理赔的理由 呵呵,其实这句话应该这样说:**保险,为你寻找拒赔的理由! 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只要你报案理赔,第一反应就是:是不是骗保啊。不管你是否符合理赔条件,先做不符合条件或者骗保推定。接下来,理赔部的人员就开始了不辞辛苦的拒赔理由寻找。只要有一点能贴得上边的问题,好的,拒赔。 客户交了钱、保了险,最终的结果是拒赔!或许你会说不符合条件不理赔很正常,但是,看看那些理赔条件是什么?意外伤害理赔,沿用的仍然是八十年代由当时的保险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意外伤害理赔办法。重大疾病保险是很多客户的选择,但是,你未必知道,保险公司的所谓的重大疾病保险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和医学定义的重大疾病根本不是一回事,更惶论一般人脑子里所认为合判别的标准了。其实,中国特色的所谓重大疾病险,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临终关怀保险。还有一类保险产品比较受欢迎,那就是住院医疗类的报销医疗费的险种,同样也是陷阱重重。先说报销比例,有公费理疗的和没有公费医疗的不一样,既然买了你的医疗保险,我又没有公费医疗和你有鸟关系啊?在看报销范围,医保用药可以报销,非医保药不可以报销。又一个中国特色。社会医疗保险为了降低报销比例、扩大覆盖范围,弄了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医保用药,好吗,保险公司也把这个当做了报销标准。既然要参照社保,为什么投保条件、保费厘定又不参照了呢?总之,对保险公司有利的,就拿来用,对客户有利的,一脚踹一边去! ]!CMo+
这就是保险!保险吗?你还敢买吗?(未完待续) vZM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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