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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芳华全体业主-----新房验收注意事项(4)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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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11-06
— 本帖被 一切如风 执行置顶操作(2007-11-07) —
房屋交接过程您的责任是什么?
房屋交付是买房过程中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极易出现问题产生纠纷的环节。买房人怎样才能避免在房屋交付时出现麻烦,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业内专家教您在签合同时,特别要注意明确房屋交接时双方的责任。
合同第十一条是讲房屋交接的,它和合同第八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有联系的是:房地产商“交”的条件,即本条提及的出卖人要出示的证明文件,主要为合同第八条中约定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和《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如果房地产商不能出示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文件及本条对住宅交付要求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购房人有权拒绝“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房地产商承担。有区别的是:该条要约定由于购房人原因影响交付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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