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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警花爱民事------记辛集市公安局警花冯倩两三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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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2-07-13
回 14楼(75676952) 的帖子
看来你真没去过,户籍科,就二个民警,偌大一个办公室哦,照片上是里边的办公区,外边还有好大地方办公呢,我看还是别鸡蛋里找骨头了吧,没意思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2-07-13
我投了一票,我认为凡事以鼓励为主,简单看了冯警官的事迹,虽不是太突出,但还是为民所想所急,这样的警察鼓励一下,别的同志学习她,把咱辛集的治安搞好了,不是更值得吗? *L.+w-g&&  
正如市里这一段的治安岗亭,别管花了多少钱,只要是利民的实事,就鼓励就表扬。有句话虽不恰当,但有参考意义,——]好孩子是夸出来的[/对吗,网友们。
[ 此帖被和谐社区在2012-07-13 23:01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2-07-13
回 16楼(克格勃kgb) 的帖子
鸡蛋里不许挑骨头吗?老虎屁股真摸不得吗?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2-07-14
无语无语无语无语无语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2-07-14
这警服好熟悉哦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2-07-14
原来做个好人这么容易……
不想说话,是因为无话可说。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2-07-14
她做的这些都应该是警察份内的事,没必要非得加个荣誉称号吧?否则公务员工资福利都是什么酬劳呢?不可否认,这位人民警察是个非常热心肠有责任感的好警察。这点我绝对赞同!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2-07-14
冯倩的事儿,使我想起【我与公务员的几件事】,是我80年代发生的。 O+iNR9O  
dY=]ES} `  
1983年,束鹿县公安局还在六街的旧址办公,房子都是解放初盖的尖顶瓦房,我从镇政府开了介绍信,要刻 公 章,去公安局备案换信。一进屋,这个办公室有俩警察【那会儿叫公安】,一个正忙着,我就奔另一个而去。 } Xbmb8  
j<"@ Y7  
“同志,俺刻 章” tuT>,BbR  
“信呢” RT+pB{Y  
“给” R;mA2:W)x  
................. W|X=R?*ZK  
5分钟后,警察递给俺画好的图形信件:“拿好,知道到哪儿刻吗?” b |SDg%e  
“俺知道,谢谢!” 5;WESk  
5分钟,总共两句话,办完一件事。俺一辈子忘不了。虽然不知道那位警察的姓名,但是俺记住他们是【人民公安】! B*0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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