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事情说一下,当初为了孤庄村集市扩建,大队多次找我谈让我搬出去,另找宅基地,村委会答应我在村东口给我一块宅基地,期间大队让我陪(新宅基地影人家地)一年100元,共500元,我应许了,后又办新庄基证花去600元,我又花了冤枉钱,在无其他费用,到如今盖房又遇到难题,又让我出新宅基地的地上损失钱,有没有这样的说法。我老宅基地证村委会支书说作废,新宅基证十三年为什么不给,换宅基证里面有什么阴谋,以上问题。以前说宅基地换宅基地现在村委会不承认,造成我盖房班全部推掉,押金损失5000元,现在无法施工盖房,以上所说均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