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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医院副教授遭警察枪击身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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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4
广州珠江医院副教授遭警察枪击身亡(组图)

珠江医院副教授中枪不治身亡



神经科医生尹方明副教授。



尹教授遗体,上图为中枪部位



尹教授中枪处的X光片。


  滚动报道

  今晨近5时,珠江医院神经外科副教授尹方明死在南泰路与宝岗大道交界的轿车内。珠江医院急疹科医生诊断其死于枪伤。同车的王姓男子事后曾向朋友电话求援,其称开枪者为巡警。

  上午11时,珠江医院急诊科外一片混乱,哭泣的家属被采访和安慰的人群包围,随后被医院保安护送离开。上百人围堵在急诊科外狭小过道上。愤怒的医生小声互相传递着消息:下午不上班了,找院长去。此时,尹方明安静的躺在急诊室最里的病床上,白布蒙住了整个身体。一名医生轻轻的掀开白布,在尸体左腋下露出一道弯曲的缝合口,长约4寸。而其肝脏外侧皮肤有明显淤青。尹方明的x光片显示的更加清晰:伤口出现在死者左腋下部位,而在其右侧肝脏皮下,一颗弹头清晰可见。神经外科张世忠教授表示,子弹从左腋下进入,先后穿过左心室、右心房、隔肌,击穿肝脏。

  院方的急诊电话记录显示,今晨5点整,医院接到120电话,要求出车。出车地点是距离医院急诊科1公里左右的南泰路与宝岗大道交界处。5点17分,尹方明被接回医院。参与救治的王姓医生表示,抢救属于无效治疗,因为人到医院时,已没有挽救的可能。院方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赶到现场时,死者仍坐在驾驶座上。同车的男子是尹方明留德归来的同学王燕鸣,当晚2人旧友重逢,尹请客吃饭,近5时回准备回医院拿点东西。事发时两人停车地点实为该院宿舍附近。一名同科室的医生表示,医生们根据现有情况分析,事情可能与尹教授的假军牌有关,大多数医生猜测,警察与尹教授可能因车牌发生了口角。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表示,其为王燕鸣好友,今晨5点58分,王曾向其求援。其转诉,王称“尹方明被警察开枪打中了,快不行了”,又称“我们没有喝酒,我现在要被带到派出所去。”早上8点,其拨打王燕鸣电话,已无法打通。

  昨日下午1时,一名自称掌握真相的男子致电本报,称事发时,2名南石头派出所巡警在南泰路与宝岗大道巡逻发现路边停着一辆轿车,怀疑为假军牌、报废车。警察上前盘问时,司机出示了军官证,并强行启动,将盘问警察拖行数米,警察鸣枪示警无效,朝车内开了第2枪。

  目前,王燕鸣已被带往市公安局,事件真相有待警方调查。(来源:南方都市报)

  死者简介:

  姓名:尹方明

  性别:男

  科室:神经医学研究所(脑外科)

  职称:副教授

  简介: 医学博士,副教授。发表论文40余篇,承担全军“九五”课题1项,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十五”国家医学科技攻关项目2项及广东省团队项目1项的课题研究;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军队医疗成果二等奖1项。

  专业特长:主要致力于颅脑显微解剖、显微神经外科手术,尤其颅底外科手术入路的研究;脑血管病的介入治疗,如:脑动脉瘤、脑动静脉畸形、颈内动脉海绵窦瘘等疾病。《中华神经医学杂志》编辑工作。学术任职:《中华神经医学杂志》编辑,中华医学会会员。

广州珠江医院副教授遭警察枪击身亡(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14:00
山东新闻网



珠江医院副教授中枪不治身亡

神经科医生尹方明副教授。

尹教授遗体,上图为中枪部位

尹教授中枪处的X光片。
  

滚动报道

  今晨近5时,珠江医院神经外科副教授尹方明死在南泰路与宝岗大道交界的轿车内。珠江医院急疹科医生诊断其死于枪伤。同车的王姓男子事后曾向朋友电话求援,其称开枪者为巡警。
  上午11时,珠江医院急诊科外一片混乱,哭泣的家属被采访和安慰的人群包围,随后被医院保安护送离开。上百人围堵在急诊科外狭小过道上。愤怒的医生小声互相传递着消息:下午不上班了,找院长去。此时,尹方明安静的躺在急诊室最里的病床上,白布蒙住了整个身体。一名医生轻轻的掀开白布,在尸体左腋下露出一道弯曲的缝合口,长约4寸。而其肝脏外侧皮肤有明显淤青。尹方明的x光片显示的更加清晰:伤口出现在死者左腋下部位,而在其右侧肝脏皮下,一颗弹头清晰可见。神经外科张世忠教授表示,子弹从左腋下进入,先后穿过左心室、右心房、隔肌,击穿肝脏。
  院方的急诊电话记录显示,今晨5点整,医院接到120电话,要求出车。出车地点是距离医院急诊科1公里左右的南泰路与宝岗大道交界处。5点17分,尹方明被接回医院。参与救治的王姓医生表示,抢救属于无效治疗,因为人到医院时,已没有挽救的可能。院方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赶到现场时,死者仍坐在驾驶座上。同车的男子是尹方明留德归来的同学王燕鸣,当晚2人旧友重逢,尹请客吃饭,近5时回准备回医院拿点东西。事发时两人停车地点实为该院宿舍附近。一名同科室的医生表示,医生们根据现有情况分析,事情可能与尹教授的假军牌有关,大多数医生猜测,警察与尹教授可能因车牌发生了口角。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表示,其为王燕鸣好友,今晨5点58分,王曾向其求援。其转诉,王称“尹方明被警察开枪打中了,快不行了”,又称“我们没有喝酒,我现在要被带到派出所去。”早上8点,其拨打王燕鸣电话,已无法打通。
  昨日下午1时,一名自称掌握真相的男子致电本报,称事发时,2名南石头派出所巡警在南泰路与宝岗大道巡逻发现路边停着一辆轿车,怀疑为假军牌、报废车。警察上前盘问时,司机出示了军官证,并强行启动,将盘问警察拖行数米,警察鸣枪示警无效,朝车内开了第2枪。
  目前,王燕鸣已被带往市公安局,事件真相有待警方调查。(来源:
南方都市报
)
  死者简介:
  姓名:尹方明
  性别:男
  科室:神经医学研究所(脑外科)
  职称:副教授
  简介: 医学博士,副教授。发表论文40余篇,承担全军“九五”课题1项,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十五”国家医学科技攻关项目2项及广东省团队项目1项的课题研究;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军队医疗成果二等奖1项。
  专业特长:主要致力于颅脑显微解剖、显微神经外科手术,尤其颅底外科手术入路的研究;脑血管病的介入治疗,如:脑动脉瘤、脑动静脉畸形、颈内动脉海绵窦瘘等疾病。《中华神经医学杂志》编辑工作。学术任职:《中华神经医学杂志》编辑,中华医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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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11-14
广州日报滚动新闻部记者14时15分报道 今天凌晨4点多钟,珠江医院一位神经外科的 副教授在和朋友吃过饭后返回医院拿东西的途上和附近的巡警发生争执,在经过短暂的争吵过后,巡警开 枪。子弹在穿过车门后从该教授的左侧内骨打入心脏,同时穿过肝脏,导致心脏和肝脏破裂。凌晨5点15 分送到珠江医院急诊室时,被医生证实已经死亡。目前为止,死者的尸体依然停放在珠江医院急诊室里。

  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到,死者是64年出生的,今年年仅43岁,是珠江医院一位神经外科的副教授,于2003年取得了博士学位。事发之前,死者和一位从德国回来的同学一起吃饭,还稍微喝了些酒。饭后返回医院拿东西,途中遇上了值班的巡警,二人发生了发生争执。事发后,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德国同学随即打电话向一位姓张的同学求助。张先生打电话给医院后,医院随即派车将伤者送到急诊室。据负责抢救的王医生表示,伤者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没有呼吸也没有任何心跳。

  出事后,张先生一直手机和从德国回来的同学保持联系,通过几次电话。但是该从德国回来的同学已经被警方控制,今早8点43分后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的状态。截至记者发稿为止,这位事发现场唯一的见证人无法联系上,当时双方争执的内容也无从知晓。

  记者了解到,开枪的巡警是一位新警察,目前警方没有任何消息。据死者的同事介绍,死者生前脾气很好,从不与任何人发生争执。目前死者的家属情绪十分激动,院方正在对家属安抚。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11-14
今天凌晨,广州市珠江医院尹方明被枪击致死。记者采访珠江医院护士和医生,他们都说尹医生很开朗,不相信他会主动挑起事端。尹方明同事证实,他自己的车就是一辆旧的挂军牌的墨绿色小车,但不知牌照真假。

  “他不是容易起事的人”

  珠江医院急救科护士介绍,今天早上四五点钟的时候,事发现场有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珠江医院急救车到达现场后,马上进行了抢救措施,但是那时候尹方明基本上已经没有生命迹象了。急救车将尹方明拉回了急诊室,急诊值班医生马上召集各科室值班医生实施抢救手术,但是仍然没能挽救他的生命。早上大约七八点钟的时候,手术结束。她说,现在上夜班的医生很多都被警察带去录口供了。

  她的同事们都觉得心里很不安。“尹博可能有错在先,但是警察开枪的范围实在是太宽了, 又不是什么严重的刑事案件。警察的职责是维护治安,保护生命。我们为自己生活的社会环境感到不安,”同时她也为尹方明感到可惜,“我同尹博交往不深,他给我的印象是很开朗,笑嘻嘻的一个人。我不觉得他是容易起事的那种人。”

  珠江医院脑外科护士也同意上面的说法。尹方明给她的印象是开朗,经常和大家开玩笑。“平时他对病人也热心,也有很多病人专门找他。对一个医生来说,有没有病人是很说明问题的。有时候病人有事,我们打电话给他,他会从家里赶过来,对病人仍然笑脸相迎。他的态度是很积极的。”

  尹方明开绿色军牌旧车

  和尹方明一个科室的张旺明医生对开军牌车做出了解释。他说,珠江医院原来是军医大学的附属医院,从04年起开始改制成地方医院,现在改制还没有完成,手续也没有办完,所以学校里面有些有关系的医生还是在开有军牌的车。

  “在我的印象里面,尹医生开一辆有军牌的小车,具体颜色和型号我记不清了,好像是绿色的丰田吧。”同在脑外科张新伟医生也证实,尹方明开的是墨绿色的小车,是旧车,是军牌,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现在医院还在开会研究具体怎么处理这个事件。他们正在联系目击证人王先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11-14
资料:在哪些情况下警察才可以开枪
  相关资料:在哪些情况下警察才可以开枪

  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可以使用武器(所称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资料来源:奥一网)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7-11-14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11-16
警察执法,不容侵犯,他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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