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社会舆论突然把攻击的矛头对准了高速公路,政协委员、各类专家、社会名流等一色人及新闻媒体纷纷出面,或抱怨高速公路不应该收费、或曝光收费管理队伍人员过多、或指责收费人员工资过高、或高速公路收费是物价上涨的幕后推手等等,一时间黑云压城,大有将国家收费政策一举踏平之势。 ^U}k
作为一介草民,平时也饱尝高速公路收费之苦,初见这么多社会名流抨击收费政策,顿时感到心中一阵宽慰:这世界上还是有敢说真话的!但最近随着这些报道的逐步深入,渐渐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些社会精英只是高喊要求政府免费通行高速公路,而对高速公路高昂的建设、管理费用从哪里来,要么是只字不提,要么认为应该由国家财政负担,还有一些人提出高速公路收回建设资金后应该立即停止收费。经过认真思考,我发现这些观点,表面上看是为民请命,冠冕堂皇,实则不值一驳,甚至暗藏阴谋。 c2y,zq|H
我们先说国家财政是否应该承担这些费用。众所周知,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是税收,而税收又是全民缴纳的,其中包括我们每个工资超过2000元的劳动者必须缴纳的所得税。大家都知道,当前我国私人汽车虽然增速很快,但拥有汽车的家庭仍然是少数,除了“首先富起来的人外”,有稳定收入且收入水平较高的工薪阶层不少也拥有私人汽车。据2009年统计,全国私人汽车拥有量年均增速20%左右,达3000多万辆,相当于改革开放前全国汽车总量的20多倍。而据近年来高速公路交通量统计,国家高速公路年平均日交通量同比增长10.5%,而在整个高速公路车流量中,增速最快的就是小汽车。而前面提到的政协委员、各类专家、社会名流等应该是都有或绝大多数都有私人汽车。因此,在大多数中国家庭还没有进入汽车时代的今天,这些精英是高速公路的主要使用者,也是高速公路的最大受益者。而现在恰恰是这些富起来的人要求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呼声最高,并且不厌其烦的年年提,人代会、政协会等,不管什么场合,逮着机会就提,这究竟意味着什么?是他们交不起这几个通行费吗?恐怕不是,说到底是这些人打着“保民生”的幌子,以全体人民的旗号,把本应该由自己负担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转嫁给国家,也就是转嫁给全体人民,让全体人民为他们使用高速公路来买单! 2yZr!Rb~*
现在中国修建高速公路都是贷款,高速公路造价是平原区每公里2000——5000万元,山区更高,象重庆市这样山高平地少的城市,高速公路每公里造价恐怕在1亿左右。现在中国高速公路总通车里程已经突破7.4万公里,到“十二五”末将超过10万公里,若按每公里平均造价3000万元计算,总投资应该在几万亿元以上甚至更高,即便除去已经还完贷款的,也应该是一个天文数字,这里还仅仅是建设费用,如果算上后期运营管理费用,那数额将更高。如此巨大的数字,如果高速公路都不收费,这笔钱该让谁出,全部让国家财政出那是不可能的。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83080亿元,而需要办的事情却非常多,国防、教育、医疗、科技等等无一例外都由国家财政支付,2010年国家财政赤字达10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8500亿元,中央代地方发行2000亿元。2010年上半年,审计署组织审计调查了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截至2009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总体情况,政府性债务余额总计2.79万亿元,其中96%用于交通运输等公益性项目,交通运输领域占据了地方债务的大头。而高速公路现在每年到期的贷款和利息也绝对不是个小数,国家根本不可能每年拿出数千亿元用于偿还高速公路建设资金和支付高速公路管理费用,因为这会直接冲击到国家对诸多民生领域本来就欠账的投入。因此,就现阶段而言,由高速公路的主要使用者、也就是那些乘着改革东风先富起来的人以及高薪阶层来支付这笔费用是合理的,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劳动人民的付出成就了今天的他们,现在到了他们回报人民的时候了。就当前我国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而言,与日本、韩国、法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并不算高,他们能够支付,也完全应该支付。 "f,{d}u
当前国家正在酝酿改革收费公路政策,据已经披露的方案是降低公路收费标准,延长收费年限,在此建议国家在制定这项政策时,应首先考虑降低大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收费标准,将来真要免费也要优先考虑这些车辆,因为这些车辆事关国计民生;而对私人汽车最起码要维持现有的收费标准,并将其作为长期的政策来贯彻。 lH}KFFbp
至于有些人提出的高速公路收回建设资金后应该立即停止收费,更是不值一驳,国家的政策是“收费还贷,滚动发展”,怎样滚动?就是以已经建成的路为依托,收取通行费,一方面用于还贷,一方面用于发展,按照这些精英的理解,“收费还贷”就是我修成一条路,收的费用除了人吃马喂,要全部用于这条路的贷款归还,一旦还完,就必须立即停止收费。我国的特点是地区发展差异很大,这也直接影响到了高速公路的收益,打个比方,一个地区修建了甲、乙两条高速公路,甲高速公路投资50亿元人民币,由于沿线经过的都是大城市和省会城市,它的收益一年是10亿元,按照投资额、日常管理维护和投资商合理回报,估计不到10年就会还完贷款。而沿途经过欠发达地区的乙高速公路,假使投资也是50亿元,而年收入不到1亿元,即便考虑到年递增,恐怕还贷时间也会很长,甚至40年也还不完,而国家规定的收费期是20年。如果甲高速公路还完贷款就停止收费,那么乙高速公路的贷款在收费期还不上怎么办?这些情况在目前中国还是很普遍的。那么,这些贷款最终由谁来偿还?是不是就让乙路收上40年的费,或者收费期限一到剩下的贷款由国家财政、也就是全体人民来还?站在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甲、乙两条公路之间是不是应该有个统筹协调、互相补充?甲路是不是需要帮助乙路还些贷款?是不是需要适当拿出一部分收益用于修建其它高速公路?因此,一条路贷款还完就立即停止收费的说法是行不通的,如果按照这个“各自管各自”的思路去发展高速公路,中国的高速公路是绝对发展不到今天这个规模的! c-sjYJXKM*
在这里要告诉某些“精英”,包括那些平时不学无术、胸无点墨、只会在大庭广众之下信口雌黄哗众取宠的政协和人大代表等所谓的社会名流,要真正负起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重任,事事从国家、人民的角度出发,而不要尽想着把自己的负担通过某种“巧妙”的方式转嫁给人民。这里再多说一句,不少政协和人大代表、社会名流家底也不是一般的殷实,你们要是真想为国家做贡献,是不是也成立个支持交通发展的基金会,或者捐点钱,把这些贷款替企业、国家还了?要是做不到,建议你们就不要年年讨论这个话题了,因为这个话题已经陈旧得能闻见棺材板味了! Q?#I{l)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