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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缥缈录》:一部人族王朝的征战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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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7-11-17
第一章 蛮荒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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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ook.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 16:45 新浪读书 

连载:缥缈录  作者:江南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阿亥苏勒把帐篷的帘子掀开了一线,眺望着西方落日的方向。

  他喜欢看落日时候的云霞,看着阳光为它们镀上一层淡金色,看云间有光如金缕一样迸射出来。风来的时候流云就会变化,其中有雄狮、猛虎和巨龙,还有大群燃烧起来的骏马奔驰在天上,后面有苍红色的云涛追赶它们。往往看着看着,他就自己无声地笑起来,直到太阳落下去,草原上黯淡起来。




  诃伦帖在他身边忙碌着,将一件铁环织成的链甲贴着小袄束在他身上,又在外面披上重锦的大袖,最后则是御风的狐裘。做完了这些,她上上下下地检查着,忽然触到了孩子的眼神。这是她见过的最清澈的眼睛,映着夕阳的颜色,瑰丽又宁静。

  她停下手,呆呆地凝视着那张小脸,犹豫了很久,轻轻上去摸了摸他的脸蛋。

  她把白色的豹尾束在了阿苏勒的手腕上,以红色的丝绳束好,打了一个死结,这才扳过他的头面向自己,凝视着他的眼睛:“世子,你要记住,无论有什么事,都不能解下这条豹尾。若是有人要害你,就举起手给他看。千万不能解下来。记住了么?”

  阿苏勒点了点头,垂眼看着地下。

  他没有笑容,诃伦帖看了出来。这个孩子瞒不住心事,心里所想的都在眼睛里映出来。虽然一直把他关在帐篷里,但是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他早该对外面的事情有所察觉。昨夜要上战场的男人们围坐在火堆前弹起马鬃琴,彻夜都有雄浑苍凉的歌回荡在周围,这个孩子怎么可能听不见?

  “姆妈,是因为我么?”孩子忽然说。

  诃伦帖吃了一惊,紧紧拉住他的手:“不是,不是因为你,世子是个好孩子。”

  “他们说九王的大军就要打到这里来了,”阿苏勒依旧低着头,“我知道的,九王是我的叔叔。他们还说死了很多的人,都是我们青阳的人杀的……”

  诃伦帖心里涌起酸楚,这个孩子就是太聪明又太脆弱了,心里装不下这些沉重的事,这样又怎么能活得长呢。

  “世子不要胡思乱想了,”诃伦帖为他整了整发髻,努力地摆出了一个笑容,“大人们的事情和世子没有关系的,北都城的大君和我们主君都是喜欢世子的,世子是个好孩子。”

  阿苏勒轻轻地摇头:“可是我什么都做不了……我是个没用的人。”

  他又开始呆呆地往帐篷外望去。偌大的营寨如此荒芜,彼此相连的帐篷间不见有什么人走动,放眼看不见一匹马,无人管束的羊啃着帐篷帘子,那面狮子大旗在风里无力地颤着。诃伦帖不知道再说些什么,她拔出腰里勾刃的小刀,在磨石上打磨起来。女人们都已经贴身带着刀了,把刀刃磨得雪亮。真颜部的女人们和男人一样性烈,敌人攻进营寨的时候,挥刀割开自己的喉咙,比活着受辱好。帐篷里被诃伦帖单调的磨刀声充斥着,阿苏勒默默地凝视刀锋上的冷光,低低地咳嗽了几声。

  “冷了吧?天要黑了。”诃伦帖走了过去,想合上帘子。

  帐篷外传来了马嘶声。诃伦帖有些诧异,这时候营寨里应该没有马剩下了。她看出去,看见那匹瘦弱的翻毛母马立在帐篷外,腰里拴着葛袍的老女人半跪半蹲在马腹边挤着奶。她放下心来,走了出去。那是给阿苏勒挤奶的母马,这个孩子的身体很差,晚饭前要饮一杯新鲜温热的马奶。

  “哲甘,我来吧。”诃伦帖站在老女人的背后,“你和其他人去帐篷里休息。”

  “让我把奶挤完,主君有令说,只要我不死,就让我记得挤奶给他喝。”

  哲甘的声音嘶哑虚弱,听得诃伦帖心里发凉。她看着哲甘花白的头发在褐色的老脸边颤着,揪着马奶的一双手无力地重复着,像是落水的人揪着最后的稻草。哲甘本来是个手脚极轻快的女人,家里养的母马产的奶最鲜最好,主君才会命令哲甘每天晚上供奶给世子。

  可是自从开始打仗,哲甘的丈夫和四个儿子都死了,小儿子的尸体拖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了半边,哲甘抱着他母狼一样哭嚎,整夜不绝。现在哲甘在这世上没有亲人,也只剩下这匹老母马。

  洁白温热的奶盛满了铜杯,哲甘佝偻着背,把马奶捧到诃伦帖手里。她仿佛抬不起头来,看也不看诃伦帖,转过去摸着马头,趴在马脖子上,双肩颤动着,像是哭泣,却又听不见一丝声音。

  诃伦帖捧着马奶,犹豫着不敢离去。

  哲甘紧紧地抱住马脖子,浑身颤抖得越来越无法控制。她忽然转身猛地扑向了诃伦帖,狠狠地把那只铜杯夺过去抛在地上。

  洁白的马奶洒了一地。

  “哲甘你这是做什么?”诃伦帖惊慌地大喊。

  “我不要用我的马奶喂养青阳的狼崽子,他们青阳的人都是狼啊!他们杀了我的丈夫,杀了我的儿子,我还用我的马奶喂这些狼心狗肺的畜生!”哲甘像是变了一个人,她发疯地叫喊起来,眼睛红肿,满是泪水。

  “宁愿杀了,我也不要喂他!”哲甘忽然拔出腰背后的刀,不顾一切地在母马身上砍着。吃痛的母马长嘶一声,却不敢踢主人,拖着受伤的马腿闪避在一边。诃伦帖使劲抱住了哲甘,可是哲甘的力量竟然大得像牛。

  “放开!放开!”她嘶哑地喊着,“你们不让我杀他,我杀自己的马,我杀它,我杀它,我杀自己的母马!”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7-11-17
第一章 蛮荒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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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ook.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 16:45 新浪读书 

连载:缥缈录  作者:江南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女人们闻声都跑了出来。几个力量大的努力制住了哲甘,她挣扎不动,只能发疯地大吼,最后声音变成了嗓子里的呜咽。

  诃伦帖看向帐篷那边,帘子边的一道缝隙悄悄地合上了。

  诃伦帖持着一盏灯走进帐篷,外面的人已经散去了。




  孩子贴着帐篷的壁,抱着双腿缩在角落里。以往这时候诃伦帖都要上去把他拉起来,让他在床上睡,可是此时她有一种脱力的感觉,哲甘的嘶叫声回荡在她耳边,令她恍惚失神。

  她贴着孩子坐下,把灯放在两人之间。

  静了许久,诃伦帖低声道:“世子,真的不是你的错。”

  “为什么我生在青阳呢?”

  “跟你生在哪里没有关系。”

  “我还记得哲甘的小儿子……他给我用草编过一只蜻蜓。”

  诃伦帖想起那个脸色红润的大孩子,她抱紧自己的腿,把头埋在膝盖上。

  “我还记得好多好多其他的人,他们都对我很好。虽然你们不让我出去,可是我知道,渐渐地我都看不见他们的脸了。他们没了。我想巴莫鲁,想看见他吹着竹哨带着他的红马从我帐篷前过,可是……”

  巴莫鲁,诃伦帖害怕听见这个名字。她没有看见巴莫鲁的尸体,回来的只有那匹会跳舞的红马。诃伦帖二十四岁了,她想过要嫁给一个像巴莫鲁那样的牧民。而巴莫鲁总是骑在他的红马上,远远地对诃伦帖吹着他自己编的奇怪调子,而后露出雪白的牙齿笑。诃伦帖为他编了两根拴住靴子的皮带,现在还揣在她的怀里,再也没有机会送出去。

  “我想过要是我是青阳的大君该多好,只要我说不打了,大家就都不打了。哲甘的儿子还会给我编蜻蜓,巴莫鲁带着他的红马……”

  “不要再说了,你不要再说了!”诃伦帖忽然喊了起来,她使劲按住了孩子的双肩,“够了!够了!你现在说了又有什么用?你不是青阳的大君,你只是个小孩子,你能做什么?你们青阳的铁骑现在就在战场上杀我们真颜部的人!你救得了谁?”

  她低下头拼命地摇,咬着嘴唇不愿发出声音。眼泪划过了脸庞。

  “不要再说了!我们又能怎么办呢?”她呜咽着抬起头,看见孩子小小的脸上也是泪水,他那么安静,又那么悲哀。

  两人默默地相对,诃伦帖使劲把阿苏勒抱在怀里。

  “姆妈,他们都去了,你不要离开我。”孩子也紧紧抱着她。

  “世子,不要害怕,不管胜利的是谁,你都没事的。也许你家里人就要来接你了,姆妈会和你在一起,可是姆妈不能保护你了。你是青阳的世子啊,你将来会是这片草原的主人,盘鞑天神的祝福加在你的头顶,谁都无法伤害你的。”诃伦帖轻轻抚摸着他的头顶。

  她爱这个孩子,虽然以她卑贱的身份,不配对这个尊贵的孩子说爱。但是她想过如果有一天自己生孩子,就要像这个小小的阿苏勒。

  “姆妈,不要离开我,”孩子喃喃地说,“我会……保护你啊!”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7-11-17
第一章 蛮荒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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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ook.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 16:45 新浪读书 

连载:缥缈录  作者:江南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天空中最后一线光明被暮色吞没。

  火烧一般的云霞黯淡下去,铁灰色的阴影占据了半个天空,黑夜来临。

  铁线河的水已经被染红,战场上狮子旗和豹云旗混杂在一处,放眼处都是尸体。幸存的战士们狂吼着挥舞战刀,刀光中人像砍草般倒下,浓重的血腥味冲天而起,食腐的秃鹰在天


空中盘旋,叫得令人毛骨悚然。战斗在傍晚的时候开始,真颜部的战士们趁夜渡过了铁线河,埋伏在挖好的沟中,等待青阳部的骑兵去河边放牧战马。仓促间青阳的战士们只得提起马刀步战,完全被真颜部的猛攻压制了。双方的兵力不断地投入战场,青阳部失去锐气,战线向着北方推动了一里,双方都留下无数的尸体。

  铁线河南侧山坡上,狮子大旗下,蛮族武士立马眺望,东陆衣甲的年轻武士与他并肩。

  “我部能胜么?”蛮族武士转头看着年轻人。

  “双方都是强弩之末,谁的军心先溃散,谁就输了这场战斗。”

  “把最后一队也压上去吧。”

  “不必,现在再冲锋势必要越过铁线河。河水会阻挡我们,如果青阳部阵后还有埋伏,趁机推进过来,趁我们渡河的时候加以狙杀,结果难以想像。”

  “斥候报告昨天青阳九王的骑军距离这里只有两百里,如果他真的赶来,怎么对付?”

  “如果九王吕豹隐厄鲁带着虎豹骑来的话,没人能挡得住他。不过我们赌的就是他不敢把援军推进到铁线河的战场上,毕竟隔着两百里,他不清楚我们到底有多少兵力。”年轻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远处的战场。

  “东陆人,你不怕么?”

  年轻人笑了起来,转头去看蛮族武士:“真颜部的主君都不怕,我似乎也不必害怕。”

  布衣的蛮族武士就是真颜部的主君龙格真煌,草原上的人敬畏地叫他“狮子王”。只有亲眼看见他的人,才会相信他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牧民,敦实寡言,醉酒之后会起舞放歌,哈哈大笑。他的身上只是一件粗棉布的征衣,已经洗得发白,骑乘的斑毛马尾鬃烧秃了一些,略显得寒酸。惟一的例外是马鞍上露出的半截战刀,古朴沉重,有一股肃杀之气。

  “一直没有问过,为什么帮助我们?”龙格真煌抚摩着刀柄。

  “因为喜欢真颜部的好酒。”年轻人答得痛快。

  年轻人不是真颜部的人,龙格真煌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他决心起事的时候,这个东陆的年轻人骑了一匹瘦马流浪到真颜部的营寨,自愿为真颜部出力。正是借助了他的布阵之术,真颜部才能在弱势的情况下坚守铁线河防线一个月之久,但这也是最后的防线,越过铁线河,平坦的草原上再也无险可守,真颜部的族人将沦为青阳骑兵马刀下的猎物。

  两人沉默了片刻。

  “胡说而已。其实,是因为这个。”年轻人从手甲下亮出拇指,拇指上套着苍青色的阔铁套,表面上隐隐的有一只展翅的飞鹰。

  “拉弓的扳指?”

  “从我老师那里得来的,持有这个标记的人,我们自称为天驱。我的老师,他的一生都在帮助夜北高原上的蛮族抵抗东陆诸侯的威胁,我不过是希望能帮助你的族人,让他们过上和平自由的生活,任何一个天驱都会这样做。”

  “天驱……你们这样的人,有很多么?”

  “有过很多,但是都死了。”

  “那你的老师……”

  “也死了,七年前在陈国,被拉杀。”

  “拉杀?”

  “是诸侯行刑的方式,”年轻人比划着,“他们有一种刑具,绞索套住四肢和脖子,用机括的力量拉开,人被绷得几乎要裂开,游街示众。快死的时候,刽子手上去砍断他的四肢,先是双臂,然后是双腿,最后是砍头。”

  年轻人低着头,像是在回忆。

  他抬起头来:“那时候我就站在人群里,亲眼看着他死去。他临死的时候大喊,说‘我们还会回来’,我知道他是对我说的。”

  “勇敢的武士,可惜我没能见到他……不过看见老师被杀死,你还是愿意接受天驱的扳指?”

  “我不怕被杀死,只希望能死得像他一样。”

  龙格真煌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喝么?”年轻人扯下腰间的白铜酒罐。

  龙格真煌摇了摇头:“我喝不下,我的战士们正在战死。”

  “战死的人死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要喝酒,想起他们跟我们一起喝酒的时候。”年轻人摩挲着那个酒罐,猛地灌了一口。他喝酒像是喝水,蛮族浓烈的美酒辣在他的喉咙里,像是有灼热的小刀在刮着。

  马蹄声传来。

  年轻人猛地放下酒罐,看向北方。一骑黑马的剪影沿着铁线河对面的草坡极快地逼近,而后跃入了铁线河。马蹄上水花飞溅,骑士不顾一切地驱策着战马奔向真颜部的本阵。

  年轻人的心像是被提了起来,抓着酒罐的手不由得颤了颤。龙格真煌带马前进一步,黑马背上的真颜部斥候勒住了战马。那是一个年轻的战士,东陆武士曾经见过他在叼狼会上的身手,他骑着那匹从小一起长大的黑马在小伙子们中驰骋纵横,夺下了凶狠的活狼和少女的心,脸红也不红,只是骄傲而安静地笑笑。

  可是此时他只是以手指着北方,用尽全身力气瞪着龙格真煌,一句话都没有说。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7-11-17
第一章 蛮荒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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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ook.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 16:45 新浪读书 

连载:缥缈录  作者:江南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是青阳九王么?”

  斥候点了点头。

  “是虎豹骑么?”




  斥候再次点头。

  “辛苦你了。”龙格真煌点了点头。

  年轻的斥候脸上透出如释重负的神情。他在马背上摇晃了一下,吐出满口的鲜血,一头栽在草丛里,他的背心并排扎着三支黑羽长箭,流下的血早已干涸发黑。

  “虎豹骑!”白铜酒罐落在地上,东陆武士颤抖着重复了这个名字。全身的血都凉了,他赌输了这场战争。他并不怕死,可是他用来下注的是整个真颜部的战士和后方营寨的妇孺。北都城的大君被激怒了,终于派来了横扫整个草原的虎豹骑,他低估了“青阳之弓”吕豹隐,那是青阳部战功第一的亲王,不知多少次都是险兵出战,一击之内夺旗斩将,奠定胜局。

  一天之内青阳九王的大队奔驰两百里,“青阳之弓”的箭在最后一刻射到了战场上。铁线河完了,再没有防线,剩下的只是青阳铁骑践踏和屠杀的舞台。

  星辰已经升起,夜风吹过草原,一片萧索。

  这是最后的平静,龙格真煌深深吸了口气,看向背后的千人队。这是他仅剩的兵马,一支完全没有受过训练的队伍,有十三四岁的少年,也有五六十岁的老人,真颜部最后的男人们都在这里。他们手持简陋的木柄长枪,列着散乱的队形坐在地上休息,此时一齐站了起来,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

  龙格真煌竟然无声地笑了笑。

  “你疯了!由我带这一队冲上去挡住虎豹骑,你走!看见那颗青色的星了么?追着它的方向走,一直去南方,渡过天拓峡到达东陆你就安全了,将来还有回来的机会!你现在死了,一切都完了!”年轻人回过神来,以自己的战枪压在龙格真煌的马头上拦住了他。

  “我没有疯,我只是不明白,”龙格真煌的声音平静温和,“你给我说了很多东陆的故事,后来我一直想,这世上的人们到底该是互相亲爱,还是你死我活。我们蛮族有首歌,唱的是‘狮子搏狼,狼食麋鹿,麋鹿就草,草也无辜’。大的动物要吃小的,就算麋鹿也要吃草,可是有谁去怜悯那些草呢?难道人也是这样,大的部落就要吃掉小的,小的再去吃更小的?”

  “可是到底为什么呢?我们没有想过去吃掉别人啊?”龙格真煌看着少年,挥手指着自己背后的杂兵,“我们真颜虽然是小部落,难道就不能活下去么?”

  年轻人怔怔地看着龙格真煌。这个牧民一样的草原主君认真地凝视他,眼神像个迷茫的孩子。

  “不……不是这么说的……”年轻人奋力地挥手,可是那个令人疲惫绝望的念头却在心头挥之不去。

  老师的身影在拉杀的刑架上分崩离析的一幕又在眼前浮现,在那之前的一年,夜北散落的蛮族部落终于向陈国的大军低头,他们进贡皮毛骏马和能歌善舞的少女,换取陈国的庇护。老师的鲜血淋漓背后,贫苦的牧民们并没有过上更好的日子。

  “我不能逃走。我姓龙格,我是他们的首领,他们相信我能够带他们富强,无论我带他们去哪里,他们都会追随我。反过来,也是一样。我和他们一起战斗。我想不明白的问题,就留给青阳的大君吧。青阳是狮子,我们真颜是微不足道的杂草,可是就算杂草,也想活在这片草原上!”

  龙格真煌拔出他的刀,缓缓地带动了战马,千人队跟着他无声地前行。

  年轻人要跟上他的时候,龙格真煌忽地回过头来:“能带我的女儿去东陆么?让她代替我活下去吧。告诉她说父亲很爱她。可惜以前对她总是说不出这些,真是愚蠢。”

  年轻人沉默了很久,点了点头。

  龙格真煌笑了笑:“一直想问,你叫什么名字?”

  “谢圭。”

  “很高兴认识你,谢圭。天驱……对么?天驱的武士。”

  龙格真煌举起了沉重的战刀,而后猛地指向前方。那柄震慑人心的利器在夜风中啸鸣起来。吼声冲天而起,老人和少年们高举他们的长枪,追随着主君驰向浩瀚的战场。

  这是谢圭最后一次看见龙格真煌,狮子王留给他的是一个夜幕中的背影。他第一次看见龙格真煌怒吼,像一头真正的狮子一般,再不回头。天地尽头隐约有烟尘滚滚地卷起,虎豹骑终于来了。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7-11-17
第一章 蛮荒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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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ook.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 16:45 新浪读书 

连载:缥缈录  作者:江南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整个营寨都在燃烧,映红了半边夜空。

  青阳九王吕豹隐厄鲁,策马而立,就着火光凝视那颗头颅,玩味他最后的神情,多少年的征战生涯,第一次看见人死的时候能那么安静,他最后一瞬的表情凝在那里,看久了,就觉出一份隐约的哀凉。




  一名虎豹骑百夫长将朱红色的匣子奉上,九王将头颅放进了匣子中:“这是狮子的头,要带给大君看的,小心不要丢了。”

  他转向立马在身边的贵族武士:“比莫干,还没有找到你弟弟么?”

  青阳部吕氏帕苏尔家的长子比莫干摇了摇头:“虎豹骑直冲到营寨里,没有合围,人都被冲散了,没有找到阿苏勒。别是……”

  九王沉默了一会儿,对着百夫长低喝:“传令下去,搜索每一个帐篷。就算是尸体,也要把世子从里面找出来!”

  充耳都是哭嚎声和马蹄声,火光中人影在闪动,黑甲黑马的骑兵在帐篷间穿梭疾驰,他们把火把投向空无一人的帐篷,整个营寨化作了熊熊火海。路途遥远,这些帐篷无法作为战利品带回北都,就要就地焚毁,真颜部已经成为历史了。

  九王望着孤悬在天顶的月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一名虎豹骑扯着一个女人的头发从燃烧的帐篷里策马而出,她的双腿拖在地上,拼命地挣扎。还是个年轻的女人,没穿皮靴,裙子下的小腿白净细腻,在地下拖得都是血丝。也许是她挣扎得太厉害了,虎豹骑手起刀落,斩下了人头,猩红的血在地上泼洒出一摊,虎豹骑提着人头策马而去。女人藏在怀里的手软软地跌出来,握着一柄锋利的短刀。

  九王思索了片刻:“传我的令!男子长过马鞭的杀,女人要留一半,年老的不留。”

  百夫长在马背上躬身:“是!”

  “屠城令?叔叔……这可是七万人啊……”比莫干伸出去阻拦的手停在半空中。

  九王把他的胳膊按下:“遇事不要先想到敌人。比莫干,你想想这一战虎豹骑死了多少人。战士们跟我们上阵,他们要财宝要牛羊也要女人,打胜了,就让他们开开心心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了。”

  “可是屠城令……”

  “比莫干,不要心软。做大事的人,要有做大事的决心。这些人对我们已经没有用了,不要被血蒙住了你的眼睛,要看到将来。灭绝真颜部,你还不知道我们做成了怎样的一件大事。”九王抽动鼻子,像是闻着馥郁的酒香,“这风里的味道,让人想起铁沁王奔驰在这片草原上的年代,蛮族新的辉煌盛世,就要开始了吧。”

  比莫干愣了一下,风里只有浓重的灼烧气息和血腥味。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7-11-17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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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缥缈录  作者:江南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历史上的胤末燮初,是一个悲哀的年代。

  英雄们还未诞生在钢铁的摇篮中,世界在动荡和战火中挣扎。

  北陆瀚州在蛮族七大部落的控制之下,七部的盟主青阳部以北陆大君的身份君临草原。而浩大的东陆属于古老高贵的胤王朝,十六个诸侯国以铁桶的形状拱卫着神圣的帝王之都。




  然而,和平的年代已经过去。无论是东陆的大皇帝还是北陆的大君,都无力去维系庞大的国家。王权已经旁落,怀着野心的人竞相踏入战场,在乱世中夺取自己的一席之地。

  胤朝喜皇帝二年,青阳部世子吕归尘阿苏勒被送往真颜部,在南方温暖湿润的草原上休养。

  区区三年之后,真颜部举旗退出青阳部掌握的草原议会库里格大会,开始了反叛大君统治的战争。于是滚滚铁流从北方而来,青阳的虎豹骑血洗了南方的腾诃阿草原。

  喜帝五年早春四月,青阳九王吕豹隐厄鲁的大军冲破了真颜部最后的阵营,真颜部的主君——“狮子王”龙格真煌伯鲁哈,在乱军中砍下了自己的头。真颜部被灭族,草原七部中最弱小的一支永远地消失了,青阳的主人——吕氏帕苏尔家族——再次用血捍卫了大君的尊严。

  而就在同一个月,在东陆中州,赤潮般的骑军开进了胤朝帝都天启城的城门。东陆的雄狮,来自“南蛮”离国的诸侯赢无翳骑马直趋太清宫,在阶下昂首不跪。七百年来第一次,皇帝在刀剑下屈服,成了臣子掌中的傀儡。

  旧时代被摧枯拉朽地毁去了,而新的时代则建立在战士的尸骨和妇孺的血泪上。

  四十五年之后,大燮的官史《燮河汉书》回头去描述这段乱世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初,帝王失位,风云变作。

  强雄贵功业而贱人命,恃三尺剑,争诸天下,老弱欲偷生而终乱离,漓血荒野,枯骨相藉。

  是时,天地为熔炉,万物为薪炭,血泪并煎于其中。

  是以,英雄有悲世之歌,继而振拔威武,扫荡风云,立南北二朝,握天下之柄。”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7-11-17
第二章 东陆密使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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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缥缈录  作者:江南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阿摩敕,看见了什么?”

  “太阳从天心经过,进入了蝎宫,天球的旋转比以往快了一分五厘,主星的轨迹没有变化,但是入夜的时候,我们应该会看见北辰从山顶上升起。五百年来这样的天相只出现过三次,北辰是战争的星啊,老师,盘鞑天神会保佑我们免受北辰之神的惩罚么?”




  “你问我,我又该去问谁?难道真的要我去问盘鞑天神?”

  “可是……老师你是我们青阳的大合萨啊!”

  “老师已经当了三十六年的合萨,还从没听见过盘鞑天神跟我说过一句话,也许盘鞑天神已经忘记了蛮族,也许他只是在午睡,上一代的大合萨说神每次沉睡是一千年,在这一千年中只睁开三次眼睛,虽然我觉得我身子还算结实,不过估计是顶不到那一天了。”

  “那……老师你从星相看到了什么呢?”

  “什么都没看见!那么多星星,乱七八糟的,在我以前的很多大合萨都想看穿星空的变化,不过没一个成功的。”老人斜倚在马背上,抄起腰间的白铜酒罐喝了一口,睁着惺忪的醉眼,“现在他们都死了,否则我还当不上大合萨呢!”

  七月的正午,阳光有一丝毒辣。

  老师和学生都是一身白麻长衣,跨着两匹骏马,并肩站在北都城外的野地里。年轻的学生聚精会神地仰望天空,他的双目被式样古怪的两枚墨镜透镜遮住了,正是这样,他才可以在炽烈的阳光下观察太阳在天穹中运行的轨道。

  学生名叫阿摩敕,像其他北陆贵族一样,他也有一个雅致的东陆名字,叫做颜静龙,取“沉静之龙”的寓意,全名是颜静龙.阿摩敕。不过北都城上上下下的人都把他叫做“眼镜龙”,因为他效仿河络的技术,磨制了这对可以在白昼观看太阳的墨晶薄镜。

  阿摩敕摘下那对墨晶镜片,转头去看委顿在马鞍上的老师。老头子一边灌着烈酒一边打着哈欠,秃顶的脑袋也被酒熏得通红。阿摩敕无数次地想老师成为青阳的大合萨完全是个错误,如果他真的是盘鞑天神拣选的使者,那么盘鞑天神喝得可并不比老师少。

  他的老师,大合萨厉长川,是整个草原都敬畏的人。“大合萨”是高贵的尊称,意思是“盘鞑天神的信使”,蛮族巫师们的首领,独一无二的大天师。每一代只有一位大天师,只有他才能学习最深奥的星辰古卷,昭示神的旨意。部落里的大事,从出征到祭祀,都要他观看星辰而定,从牧民到贵族,都对他的话奉若神谕。

  阿摩敕跟随他学习星相之前,也把合萨看作了半神,可是第一次跟着合萨主持一年一度烧羔节的大祭祀,合萨就露出了马脚。祭祀在遥远的高坡上举行,周围环绕篝火,包括大君都只能跟牧民们一起在远处遥望。高坡上合萨唱着远古的拜歌,浑身披着银饰,头顶巨大的犀角,手持战刀起舞,冥冥中似乎唤来了天神对人间的垂顾,于是所有人都伏地而拜。

  而惟有跟在合萨身边的阿摩敕知道,那时候合萨脸色通红,醉眼迷茫,嘴里还叼着酒罐,一手持刀,而一手挠着腋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好些天不洗澡生出虱子来。那段神圣的拜歌本来有四节,被他偷偷地砍掉了一节半,因为他说已经忘掉了那一节半是怎么唱的。可怜虔诚的青阳人从此就不会再听到完整的拜歌了,因为这首神圣的歌谣没有纸本,是口口相传的。

  老头子养了一只草原上常见的旅鼠,每当有贵族人家来问他嫁娶和丧葬的吉凶时,他就跑回帐篷里,把那只旅鼠从竹笼子里抓出来,喂它莜麦和黑粟。若是旅鼠选了莜麦,就是吉;若是黑粟,就是凶。

  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还像个真正的合萨,这时他会坐在空旷的草原上仰望星辰,有时一看就是一昼夜。可是有时候阿摩敕小心地坐在他身边想知道他到底在观察哪颗星辰的时候,却又发现合萨根本就是坐在那里睡着了。

  许多年之后阿摩敕被称为五百年来蛮族最伟大的合萨,以星相术独步草原,乃至东陆的星相名师都为之拜伏。可是阿摩敕总是平静地说,我的老师才是真正看穿星空秘密的人,他其实早已知道了一切,只是他不愿把那个残酷的真相说出来。

  “热死了,热死了!”合萨低声嘟哝着。

  不知是因为喝多了酒还是热的,他满脸通红,敞开瘦骨嶙峋的胸口,抖着衣襟不停地忽扇。扇着扇着,老头子一摊稀泥一样从马背上滑了下去,阿摩敕吓了一跳,策马绕着老头子魁梧的白马兜了一圈,才发现老头子是坐在马肚子下面的阴影中躲太阳。

  “合萨,合萨,”阿摩敕赶紧叫他,“大君还在那边看着呢!”

  老头子干脆一翻身,在草地上睡了。

  阿摩敕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是休想把他叫起来了,于是惴惴不安地看向前方的白旗。

  白色的大旗在微风里偶尔招展,上面是豹子般的神兽摩云飞腾的图案。

  剑齿豹,是青阳的图腾。相传这种神兽的两牙如同利剑,它在荒芜的草原上经行,遇见了战败垂死的吕氏祖先吕青阳,它折下双牙作为武器赠送给始祖,然后死去。吕青阳凭借两柄豹牙之剑建立了伟大的青阳部落,而剑齿豹的真正身份,是化身的盘鞑天神,他在最危难的时候来拯救他的孩子。

  大旗下,魁伟的蛮族武士按着剑柄一马当先,静静眺望着南方的地平线,他的双目细长凌厉,右眼的瞳孔中有一块刺眼的白斑。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7-11-17
第二章 东陆密使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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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ook.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 16:45 新浪读书 

连载:缥缈录  作者:江南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青阳大君,吕氏帕苏尔家的主人吕嵩,他年轻时有个绰号叫做“白眼鹰”,就是因为这块白翳,总令人感觉他的目光格外冷厉。

  大君已经五十岁,但仍矫健如昔,坐在战马上腰背笔直。马鞍上斜挂的重剑是他年轻时候的武器。他是当之无愧的武士,曾经以这柄重剑亲手斩下无数敌人的头颅。




  他的马后,数百骑列着队,每一个都是衣饰华贵骏马如龙,北都城里有身份的贵族都在这里了。前日斥候送来飞报,出征的九王吕豹隐将在今日凯旋,大君带着贵族们一直迎候到城门外。

  “父亲,要过午了,九王还没有回来,先回帐用些食物吧。”二王子铁由策马贴近父亲,“铁线河距离这里九百多里,九王带着虎豹骑三万大军兼程赶路,今天未必就能回来。不如儿子派出斥候去路上迎接,一有消息马上回报给父亲。几位大汗王身体不好,让他们在太阳里晒着……”

  大君默默转过头来扫视身后的人,年老的几位王爷已经顶不住日晒,要么委顿在马鞍上,要么已经下马躲在毡伞下,奴隶们从城中的地窖里运来了冰块,用纱布敷了给贵族们擦脸。一群人像是被日光晒蔫的牧草,看上去全没有精神。

  大君摇了摇头:“九王是我们青阳的神弓,箭无虚发。我见过他带兵十几年,从没有在时机上耽误过一次。”

  铁由诺诺地退了下来,不敢再说什么。

  “鬼天气,狗都晒脱皮。九王敢让父亲这么等,胆子未免太大了。”铁由低声嘟哝起来。

  迎候九王凯旋的盛典,贵族们都穿得极其庄重,全身的汗闷在衣甲里透不出去。铁由一身重铠,披着织锦的大氅,现在龇牙咧嘴,恨不得把皮都扒掉。

  马后一个伴当凑了上来:“大君和大汗王们都候在那里,二王子可别抱怨,给人听见了……”

  伴当递了个眼神,铁由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紧跟在父亲身侧的年轻武士昂然端坐在战马上,与父亲并肩眺望远方。他一身重锦的战袍,嵌银的明光重铠,虽然威风,可是这么热的天气绝不好过。可是那个武士挺拔得像一杆长枪,目光凝在远处,一动不动。

  那是大君的三子旭达罕。

  “硬撑!”铁由冷笑,“还不是要讨好父亲。再怎么讨好也是个朔北血的贱种,大哥可是已经跟着九王出征了,立的是战功!还想跟大哥争位,妄想!”

  一旁传来了冷冷的哼声:“废物就不要多话,小心皮被晒脱!”

  “你骂谁?”铁由低吼。

  “谁抱怨就骂谁。”黑马上的少年把目光斜过来,带着挑衅的神情。

  少年不过十五六岁,剽悍得像只小豹子,虽然领巾都被汗浸透了,却一声也不吭,只是拉开半边衣襟裸了右臂散热。那只暴露出来的手臂筋肉虬结着,异常的健硕,手指勾着马鞍皮鞘里的一柄重刀,随着他一拉一合,刀锋反射的刺眼阳光直射到铁由脸上。

  “小崽子!你想怎么样?”铁由直指着少年。

  伴当急忙把铁由的手按下,压低了声音:“二王子,不是发怒的时候,四王子这是故意跟你惹事,别在大君面前中了他的圈套。”

  黑马上的少年是四王子贵木。大王子比莫干和二王子铁由是一个母亲生的,旭达罕和贵木却是第二位大阏氏生的,四个兄弟之间根本没有和睦可言。比莫干和旭达罕都跟着父亲办事,主掌政务,可是出出入入都不在一起,各自都有一拨贵族支持。

  阿摩敕看着王子们之间的一幕,摇了摇头,心里有点隐忧。

  北都城里的贵族,要不投靠大王子,要不投靠三王子,否则势孤力单,北都城虽然大,也未必能找到容身的地方。只有这个大合萨,谁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他的身份或许比大汗王们都尊贵,绝不少人拉拢。大王子比莫干带了好马请他去郊猎,他欣欣然地就去了,郊猎后烤上鹿肉痛饮美酒,看女人们在帐前旋舞,比莫干就小心地提出请大合萨去他帐篷里参议政事。大合萨的胡子边挂着酒水,沉默地凝望身材妖娆的女人们,手持一条鹿腿,很久才回过神来:“我就想还能跟大王子出猎、吃鹿肉,喝大王子带来的好酒。下次大王子换几个更漂亮的女人来跳舞吧!”

  那一刻阿摩敕就坐在一边,看见大王子的笑容僵在脸上,半天才恢复过来,呵呵地赔笑了几声。

  三王子旭达罕内敛得多,很少亲自来合萨的帐篷里拜访。不过隔上几个月,旭达罕总是会派人送上东陆流入的礼物,有时候是观天的墨玉海镜,有时候则是一卷星相经卷,大合萨帐篷里现在还留着一面刻有混天星图的银盘,是旭达罕高价从东陆客商手中买下的,据说是数百年前胤朝钦天监的古物。合萨分明很喜欢旭达罕送来的礼物,每次都如数收下。不过连续三年,他竟然没有去三王子的帐篷回拜过一次。

  阿摩敕年纪小,也明白这里面的用意,小心地提醒老师说三王子这是对老师您有所期待啊。大合萨那时正坐在一堆旭达罕送来的精致玩意儿里,拿着片羔羊皮子擦擦这个,摸摸那个,一本正经地抬起头来说:“这可都是他自己要送给我的,我可没有答应过什么。”

  大君一年一年地老了,总有一个王子会成为新的大君,难道大合萨就没有为自己的将来想过么?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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