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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七夕节偷会各自网友宾馆巧相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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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8-23
8月22日下午,东兰县罗某告诉妻子韦某,称自己要随公司经理前往南宁市出差,可能两三天后才回来。韦某心里暗暗高兴,因为她已经与桂林市的一个男网友相约,当晚要在东兰县城见面,过上一个浪漫的“中国情人节”。丈夫出差给自己留下了的大好机会。 rk$$gXg9/  
当日20时许,韦某的男网友驾车如期而至,两人一起吃了晚饭,然后前往当地一家宾馆开房。就在他们办理登记手续时,韦某突然发现丈夫罗某与一个年轻的女子手挽手从电梯里走出来,样子甚为亲密。原来,该女子是罗某的网友,当天特意从南宁市跑到东兰与其幽会,罗某为其开好房间后,两人就泡在宾馆里聊天,正准备外出就餐时,遇见了妻子与另一个男子前来开房。此时,夫妻两人心照不宣,形同路人。 ZT \=:X*e  
韦某与网友在宾馆里聊了一会儿,便找个借口匆匆回家,气急败坏地打电话给丈夫,要求他立即回家“谈判”。两人一见面,就相互指责对方,继而拳脚相见,韦某被揍得哭爹叫娘,鼻青脸肿。邻居恐怕他们发生什么意外,打了报警电话。当地派出所值班民警来到现场,叫开房门,分别了解事情起因。当得知是因为各自偷会网友引起时,民警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指出双方的过错,分析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教育他们珍惜自己的家庭。 2th>+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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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6楼 发表于: 2012-08-25
真是缘分啊

只看该作者 35楼 发表于: 2012-08-24

只看该作者 34楼 发表于: 2012-08-24
缘分啊啊啊啊
大家好 真的好

只看该作者 33楼 发表于: 2012-08-24
要是真事儿可真是巧了
只看该作者 32楼 发表于: 2012-08-24
社会风气惹的祸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12-08-24
般配!简直天造地设的一对!残花配败柳,野鸡嫁色狼!既然遇到了,就不要遮遮掩掩了,都是同道中人,何不互相切磋?!心动不如行动……嘿嘿……你懂的……
http://anfs.tmall.com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2-08-24
无巧不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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