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检测线上的人都穿警服,就是车管所的警察或协警在干这样的差事。道路交通法里有一条“检车实行社会化”,为了应付这条规定,各地把原来车管所下属的检测线承包给内部关系人,搞了一个名义上的“某某检测公司”,说起来是独立法人实际换汤不换药,车管所坐地分成,垄断经营独此一家别无分店旱涝保收,表面是公司实际是官僚衙门。 F@B]et7
举个例子,我去年检车上线好几次都不合格,先是灯光不合格,后是刹车不合格,费了半天劲终于合格了(这里面的细节就不说了),这时候也到下班时间了(我高度怀疑他们是想下班了才让我合格,不然还会继续折腾我),我拿了检车单赶快跑到车管大厅领取年检标签,一位中年女警察接待了我,看了我的车检单然后又确认我的车没有电子警察违章记录,然后他把检车单收走存档,这一点儿我很不理解,检车单为什么不给车主一份?太不合理了!还有个细节他要求我出示检测公司的收费发票,你说我的车是检测公司检的,你车管所的警察关心我的收费发票干啥?所以是车管所和检测公司实际就是一家,那是他们的买卖。 'AS|ZRr/
还是那句话:打破垄断让所有的汽修厂、4s店、保险公司都能提供车检服务,一间门店、有个地沟、有台升降机就能对车辆进行机械安全检查,盖那个占地巨大的检测线劳民伤财,个人非营运小客车上那个大而无用的检测线纯属瞎折腾,车管所只管这辆车是谁的、来源合法、有无违章、入没入交强险、交没交车船税就足够了。 ,wAF:7'
刑法修正案:禁止强迫嫌犯自证其罪。 + @s"zp;F
同样道理:禁止强迫私家车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证明自己的爱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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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私家车上检测线检查车况就是公权侵犯私权,是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