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10437阅读
  • 87回复

难道这样的行为就是爱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56楼 发表于: 2012-09-17
打、砸、抢烧国内日本车和有日资店铺可能适用的刑法 |.yRo_  
b5C #xxIO  
A":x<9   
编选 邱勇 ]~,'[gWb  
;[ojwcK[ZF  
;kA2"c]m  
邱勇按: tzPe*|m<  
邱勇倾向于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主张摆事实讲道理,在遵循中国法律和国际法的基础上,理性解决问题,反对打、砸、抢烧;邱勇赞赏今日很多青年的爱国热情,认为热爱自己的祖国,是一种美德,但同时也认为,真理和荒谬有时就差一步:如果爱国主义堕落成打、砸、抢、烧,实质也就是违法犯罪了,将可能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pTd@i1%Nr  
所以邱勇选编一些法律条文附后,供参考。 1's^W  
$dVjxo  
[rem,i+  
C%h_!z":  
<#i'3TUR  
相关资料: c-{]H8$v  
fN;y\!q5  
晨报讯(记者 韩娜)有记者问,最近在上海发生了几起日本人被打伤事件。中方对此有何评论?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昨天的例行记者会上回应表示,在华日本公民的人身安全依法受到保护,我们也要求中国人民依法、理智表达相关诉求。 u]-$]zIH  
1+zax*gO-  
  “中国是法治国家,在华日本公民的人身安全依法得到保护。”洪磊说,中国人民强烈不满并坚决反对日本政府侵犯中国主权的行动和日右翼势力的挑衅,但这不是针对日本人民的,我们也要求中国人民依法、理智表达相关诉求。 y6\#{   
YTsn;3d]}  
见: BZsxf'eN'  
Zs)9O Ju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3-01/21/content_5679505.htm S7]cF5N  
NK N!X/P  
Ft7l/  
4BX*-t  
打、砸、抢烧国内日本车和有日资店铺可能适用的刑法: &40d J~SQ  
jkd8M;Jw  
57rP@,vj  
>FO=ioNY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n&lLC&dL  
kQtl&{;k?  
&3M He$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vvu33!  
eyOAG4QTV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i4gzak  
R8_qZ;t:z  
GfV9Ox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iZF{ 9@  
es{ 9[RHK  
;+\;^nS3d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myA_So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aW#7  
TDFv\y}yc  
  (一)入户抢劫的; 3/ D fsv  
Z]dc%>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 i,my31  
&x}JC/u]fd  
^;e`ZtcI  
  第二百六十八条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 TM9>r :j'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X^`ld&^*({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Vj1AW<  
6gn|WO=W f  
_eS*e-@O5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AkF3F^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dpS  
%"tf`,d~3  
uxBk7E%6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j"]%6RwM]  
@%K 8 oYK  
D  UeT  
&yuerNK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Oc1ZIIkh\  
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S<44{ oH  
UA^E^$f:  
U]d+iz??b  
6FfDif  
  Sq ,x@  
/V^S)5r  
见: ;:OJQFu%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M&L "yQA  
s<{c?4T  
http://www.dzwww.com/xinwen/guoneixinwen/201209/t20120915_7459280.htm *| 'k  
'5IJ;4 k  
"o`( kYSF  
{u7E)Fdl  
p[RD[&#b  
ZD*>i=S  
只看该作者 57楼 发表于: 2012-09-18
我只能说:砸的好!!!这么多年我一直盼着这一天! 9P]TIV.  
--------------- p47~vgJN  
一条杀猪卖肉的老狗,这几天像打了鸡血一般癫狂,又像吃了巴豆一样每天排泄好几次。
只看该作者 58楼 发表于: 2012-09-18
堤防这些“爱国贼”,它们是打着爱国主义旗做着打家劫舍事。
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12-09-18
    

只看该作者 60楼 发表于: 2012-09-18
缺少政府引导,政府知道在当今天的社会里人们的怨气很大,不能发泄出来,借此来让人发泄一下,转嫁本国当前各种社会矛盾,是一个好的时机。

只看该作者 61楼 发表于: 2012-09-18
砸东西,嘴里喊着爱国。其实是借口。停止砸东西行为!

只看该作者 62楼 发表于: 2012-09-18
消息: 美国与日本已经有资金进入中国,支持中国部分城市动乱,请善良的人民清醒,安定工作,不购日货,我们唯一能做的便是在经济战算上一份子,不要对同胞下手,不要为难同胞,团结起来,一起对外!努力工作便是爱国,动乱胡闹便是害国!请转发..... -,3Ka:  
    恳请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停下匆忙的脚步,花一分钟,看看以下几点倡议吧: >e"1a/2%>&  
  1、恳请诸君共同努力,将今年的“9.18”定为“全球华人抵制日本日”!——不论你是理性还是感性;不论你是爱国还是爱党 ;不论你是赞成还是反对;不论你是国内还是国外;不论你是五毛还是美分,只要是华人,恳请你在“9.18”这一天,为了上对得起死去的同胞,下无愧于我们的子孙,放下口头一切争执,放下内心一切怨念,默默地抵制日本的一切! n(-XI&Kn  
  2、恳请诸君共同努力,在“9.18全球华人抵制日本日”,做到“三不”——不开日系车,不买日本货,不进日资店——诸君啊,是在“9.18”这一天啊,就这一天,只有这一天,恳请诸君共同努力,形成“涉日贸易零交易日”! z$H |8L  
  3、恳请诸君共同努力,将这一条消息转发至所有有华人的群,所有有华人的论坛,所有有华人的地方,也借此告诉日本人,中国人该做的也能做! RVX-3FvP  
在抵制日货的同时,请你冷静,不要破坏已经购买的、属于中国人所有的日货。因为,已经购买的,那是已经属于中国人的财产。 Aln\:1MU  
 如果你看到了这条消息,不管多忙,请转发到你的另外群,谢谢! J1&G1\G|s=  
%;9wToyK>  
TC" mP!1  
怎么听说广州的打带头闹事的是两个日本留学生,他们冒充中国人,国人们,可别被表像冲昏了头脑
[ 此帖被宝贝0207在2012-09-18 11:1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63楼 发表于: 2012-09-18
中国人一定到理性呀!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复代表了您的形象。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