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b`=rd 4cpU
第三条 人民警察依法履行的职责 ,+{ 43;a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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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8i"fhN3?Y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sk/Mh8z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Rh^$0Q*2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 bZJiubBRI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dqXG$v `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dD!SgK [Jv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o)DKP>IM#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N9Vcp~;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JJa?"82FXZ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ABf#!G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i[lH@fJm_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fW`F^G1R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O%{>Zo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