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Z'j[N4%BK
第三条 人民警察依法履行的职责 qEXN}Pq<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eUZk|be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hw.nY]J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mHUo4h1O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q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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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 m7y[Y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De^:9<{jc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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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520!JhZY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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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eNB L[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6Fh"]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M;Pry3J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jd-ccnR l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