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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张广军,刘帅非法承接教育路路灯改造工程违法违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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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4楼 发表于: 2012-10-26

只看该作者 185楼 发表于: 2012-10-26
辛集纪委看到了吗?为什么辛集纪委没有情况说明会?

只看该作者 186楼 发表于: 2012-10-26
你有证据到政府去告他呀

只看该作者 187楼 发表于: 2012-10-26
哈哈 最毒不过妇人心 哈哈 不应该这样 虽然离婚 也不该 乱咬 你还涉嫌犯罪 人的隐私权 包括姓名 住址 电话 不经人家同意 你有啥权力 公布呀 三思吧

只看该作者 188楼 发表于: 2012-10-26

只看该作者 189楼 发表于: 2012-10-26
   严厉查处,依法严办

只看该作者 190楼 发表于: 2012-10-26
只看该作者 191楼 发表于: 2012-10-26
我只想问一句,如果事实并非诸位所想,诸位会为自己的推波助澜而造成的恶劣影响道歉吗? RYl3txw   =U9*'EFr  
你们的判断力是源自同情弱者?人云亦云?愤世嫉俗?还是事不关己,纯属围观? @>2rz   /)>3Nq4Zx  
如果事实就是有人恶意中伤呢? #0g#W   9wUkh}s  
你们会对无辜的受害者道歉吗?你们会怨恨楼主对广大网民的利用吗? xH_ie   Y;M|D'y+  
应该不会吧……大不了也就是少了一份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u~   q-2Bt,Y  
然后对于当事人的影响大家又考虑过多少呢? `B\KS*Gya#   SYJD?&C;  
扔掉那些所谓卫道士的虚伪面具吧,聪明人只会静观其变,愚蠢的才会被人利用。 ;b?+:L   ] IQ&>z}<  
事实终将大白与天下,就算有人想欲盖弥彰也是不能的。 qTHg[sME   ?pmHFlx  
人在做,天在看!——送这句话与楼主共勉! fslk7RlSKg   YQv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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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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