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29358阅读
  • 42回复

汽车牌照上的牌照螺丝由2个改成4个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2-10-17
来一圈铆钉卯上算了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2-10-17
s    b    规定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2-10-17
hujibnao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2-10-17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2-10-17
我办牌照时就给了我俩螺丝啊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2-10-17
办牌照都是给的两个螺丝啊     
海到无边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2-10-17
纯属造谣,国家相关部门还没有这个规定目前。 n\scOM)3  
j W|M)[KJN  
oFJx8XU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2-10-17
看来是真的,查阅了公安部的文件,相关通知如下 DmpD`^?-L  
LT '2446  
?F%,d{^  
:'gX//b):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 ON3~!Q)  
[RUYH5>Ik  
AtlUxFX0S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23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公安部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其中特别指出,号牌固封装置是机动车号牌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固封装置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不允许上路行驶。 k'{Bhi4  
8DJoQl9  
]$WwPDZ  
公安部要求,对现场领取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现场监督安装号牌,规范使用号牌固封装置,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号牌的,不允许上道路行驶;对采用邮寄等方式发送号牌的,公安机关将书面告知号牌固封装置的安装要求以及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的法律责任。同时,规定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每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必须均安装固封装置;对发现安装可拆卸或者可翻转号牌架的,当场予以拆除,未按照规定要求安装号牌前,不允许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在办理定期检验或者需要更换号牌业务时,要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固封装置的机动车换发新的固封装置。 y[:xGf]8@  
}W* q  
.37Jrh0Iv  
据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的规定,机动车可使用牌照架辅助安装号牌,但牌照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mm。此处牌照架应是固定式牌照架,不包括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牌照架,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架和可翻转号牌架。同时,机动车号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否则视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规定,将被罚款200元,同时扣6分。 7pz #%Hf  
>BlF< d`X  
[Gb8o'  
据了解,公安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中,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安装方式全部由原来的“放置”调整为现在的“粘贴”,便于从正面或侧面进行识别。今后载客汽车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由1张调整为2张;对于尚未登记的载客汽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同时粘贴两张临时行驶车号牌,1张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1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窗玻璃左下角。其他类型汽车应当将临时行驶车号牌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以保障驾驶员驾车安全。如果临时行驶车号牌不“粘贴”在挡风玻璃上,警方将对车主进行处罚。 1O;q|p'9  
5F|oNI}$:  
d#3E'8  
    新规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h.h\)>DM@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内容复代表了您的品质,文明回复,做文明辛集人。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