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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开发基本谈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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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2楼 发表于: 2012-12-24
自家院里的地不在宅基上的可使用权归自家,难道这部分要廉价充公??具所知,一部分胡同原来也是自家的地,因弟兄分家变为道路,难道也归入集体或开发商?

只看该作者 73楼 发表于: 2012-12-24
祖辈辛辛苦苦建立的家业,别管老幼谁都不会轻易放弃,这可是难点问题呀

只看该作者 74楼 发表于: 2012-12-24
这种情况的不是少数,这也可能是一部分人不同意的原因吧,况且还有若干年前的遗留问题,表面平静,一旦要改造,各种情况都会显现,解决不好,情况可想而知。

只看该作者 75楼 发表于: 2012-12-24
回 73楼(西游记) 的帖子
宅基证上的面积才是真正祖祖辈辈的家业,不在宅基证的有好多是往外占,况且你多占了为什么不去另测量办理新的宅基证。都是沾小便宜吧。有得就有失。有因就有果。

只看该作者 76楼 发表于: 2012-12-24
宅基证和房产证一样。就好比同在一栋楼,房产证是代表你拥有的,难道楼上楼下没卖的也属于你吗?况且又不是白丢掉 ,给予相应的补偿就是了。旧城改造必须按宅基证的面积兑换安置楼房。

只看该作者 77楼 发表于: 2012-12-24
有的宅基证上的面积不是祖辈的家业,是由于遗留问题造成的,你忽视它,不等于它不存在。一些往外占的街道和地的也就算了,人家没有占集体的,自家兄弟的走道,十多年前分家造成,原本就属于个人。凭什么只给予相应的补偿。相应的标准谁来定。你可以定标准,同意与否是人家的问题。

只看该作者 78楼 发表于: 2012-12-24
宅基证和房产证不一样,宅基地上的房子虽不能上市流通,但只是时间的问题。宅基地上的房子可自行翻新,也没有七十年产权的说法。祖祖辈辈可以居住。房产证上买的只是七十年的居住权,没有对土地自行处置的权利。由此看郊区的宅基证优于房产证。

只看该作者 79楼 发表于: 2012-12-24
看看杨方、安古城、支方改造是如何的补偿标准,群众眼睛最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