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时,俺们一街坊的儿子结婚的日子都定好了,但还是不了,原因是彩礼商量不成,俺街坊是城里原住民,是个小资本家,他儿子不知在那邂逅了一位辛集北乡的农民工,村姑是长的漂亮,所以小伙子愿意的很。小伙子他父亲有钱,母亲是在事业单位退的休,而女的就是一村姑,家里父母都是农民,什么也没有。所以一开始男方父母就不太愿意,男方买了50多万的房和十几万的车。本来日子定好了,结果出岔子了,原因是彩礼,按照辛集市区的钱是1万2 左右,而女方是3万6.女方非愿意让男方按3万6给,男方不同意,认为这就坏了规矩,辛集就给1万2,后来商量不成,就散伙了,喜帖都撒了。喜事也没成,不过也没什么遗憾,经常听见集上的和村里的为彩礼的事谈蹦的,女方真迷糊,你少要彩礼,可住的好房,有车,你能受什么罪呀。毕竟【嫁汉嫁汉。为的是穿衣吃饭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