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5107阅读
  • 49回复

家中温度低于16℃可以向供热单位申请退费赔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2-12-28
辛集市部分小区暖气不热的原因正在调查中,近期公布调查结果!还原事实真相!
世界靠激情和冲动来改变!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2-12-28
燕山旺园一天就供两次,早晚六点都是温的。每天早上七点出去时还不热。六点回来刚温和。还三天两头坏。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2-12-28
明珠西15度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2-12-28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供热行业服务标准》 [?2,(X0yh1  
+Y>oNX1KN  
]y"=/Nu-Ja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了《供热行业服务标准》,规定供热期间,应保证居民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摄氏度。连续36小时以上停热或室内温度达不到16摄氏度,供热单位应制订相应的退费措施。《标准》从供热行业的服务、供热质量、运行保障、收费等方面作了基本规范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供热单位应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供热起止时间供热和停热,不得延期供热和提前停热。如遇恶劣寒冷天气,可适当提前供热或延期停热,当地政府应制订超出正常供热时限所产生费用的解决办法。《标准》要求,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应公开行业服务承诺以及报修电话,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置发生的各种问题,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gy"<[N .?c  
!;Pp)SRzKG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省市供热主管部门都要公布投诉电话、企业服务范围和服务电话,以便广大群众对供热情况进行监督。达不到服务标准的,群众可以到本市供热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监督,监督电话为0311-87800508(工作时间),0311-87902703(非工作时间)。  C8} ;,  
}gd'pgN"t  
     此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颁布了我省《供热行业服务标准》,《标准》提出,供热期间,应保证居民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连续36小时以上停热或室内温度达不到16℃的,供热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退费措施。 KNOVb=# f_  
*lQa^F  
世界靠激情和冲动来改变!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2-12-28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2-12-28
一建一区,室内温度12度。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2-12-28
明珠东区我家14度。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12-12-29
一建四区,11——12度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