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会吸烟的老师要考虑戒烟了。今年1月1日起,《云南省创建无烟学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将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学校的任何场所不得出现与使用烟草有关的用品,例如烟灰缸、水烟筒等;学校领导和教师不在学校内吸烟,也不向他人传烟或接受传烟。 &~VWh}=r
eAKK uML
学校不得出现烟草用品 q}gj.@Q"
S-V)!6\cK
《细则》要求学校首先应当对教职员工的吸烟情况、学生的吸烟情况、学生被动吸烟情况、师生对吸烟与被动吸烟的认知程度、对创建无烟学校的支持程度等进行调查。调查报告应当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在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本校控烟制度和实施计划,并在公告栏、校园网等适当的地方公布或张贴学校的控烟制度、监督机构及监督电话。 dzJ\+
@4
3Z=OUhn9
在无烟校园环境建设中,学校被要求有以下动作:学校各入口处或大门口应当设置告示牌,清晰告知禁烟要求。在所有办公室(包括一人使用的办公室)、各科室、会议室、实验室、教室、体育场馆、学生活动中心、食堂、教师和学生宿舍、大厅、楼道、电梯、卫生间、宣传栏等地方设置或张贴禁烟标识。 CA%p^ 4Q
[SGt ~bRJ
同时,校内的便利店、小卖部等经营场所不得出售任何烟草制品。学校的任何场所不得出现与使用烟草有关的用品,例如烟灰缸、水烟筒等。 rI34K~ P
$MD|YW5
大学可设置吸烟区 c&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