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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大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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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7
 
第一章
 
  
  黄昏,夕阳把最後的余光投到这片美丽的山坡上,小草反射出金黄的阳光,使山坡好象在绿色内衣外穿上一层金色外套。平时无人的山坡上现在却有俩个十二三岁的年轻人在欣赏著难得的美景。
  “好久不见了,美米,最近都没有来这片山坡来玩了,你妈妈一定把你盯的很严。”
  “没办法,妈妈总要我帮她做家务活。今天才有空,我总不能把她也拉到这片山坡上来玩吧!”
  有著一头褐色长发的少女对著前面壮硕的黑发少年微笑
  “这里可是只有我们知道的秘密地方喔”
  “对了,肯呢?,”
  “啊,他上次和我比摔角输了,很不甘心,现在大概正在练习,准备再向我挑战吧!”
  “肯的个性实在太认真了,不过,你的确很厉害。你知道吗,村长说肯绝对是一个好苗子,愿意出钱让他战士学院学习呢!“
  “战士学院吗,说起来,再过上一个月,我们三个就要决定未来了。肯大概会去战士学院,然後会当兵,过一段惊险的生活吧。对了,美米,你有什麽对未来的打算。”
  少女展现一个迷人的微笑,“金,在问别人之前先要说自己的打算才够礼貌喔。”
  “我,我吗,打算去普通的学校学习铁匠的技能,然後成为村子的铁匠,这样一来,村里人要修东西就不要跑到镇子上了。”
  “真是一个现实的理想,不过以你的体格很适合当铁匠呢。大力士!”
  “好了,现在说你的理想吧!”
  少女笑著跑开,“不告诉你!”
  金急了,“竟敢耍我,别跑。”说著追上去。
  俩个人笑著在长满青草的斜坡上滚了下来。
  “啊”少女突然叫了起来,“什麽东西刺到我了,好痛!”
  当俩人停止打闹时,美米的手上已经流出了血。
  “什麽东西,“少女的眼睛盯著挂在金脖子上的一条项链,一条相当奇怪的项链。项链的坠子上是一个圆,圆当中有一个六芒星,六芒星的六个角突出在圆外,正是这六个角划破了少女的手。
  “这个啊,是村口的那个婆婆送给我的。你看,这是一个魔法物品,只要打开它“金一边说一边演示,坠子以六芒星的一个角为连接分成两个面,一个面光滑如镜,另一个面上则刻有几个字,“把光滑的面对准自己,然後念出咒文,里面就会出现自己的影象,只要不念出解除咒文,影像就不会消失,很神奇吧!”
  “真的?让我试试。“
  “对不起,虽然婆婆教了我好几次,但我就是记不住那些拗口的咒文,想试试的话,只有去婆婆那里了。”
  美米失望的把坠子放下,“不,妈妈叫我不可以去村口婆婆那里。”
  “为什麽,婆婆绝对不是一个坏人。“
  “你不知道?妈妈说,村口那个婆婆是一个坏女人!“
  “为什麽?“
  “听说以前她为了钱抛弃了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嫁给了一个有钱的贵族当妾,後来因为争风吃醋被那个贵族抛弃了,所以搬到了乡下,妈妈很看不起她呢!,不过,那种爱慕虚荣的女人,大部分的人都会看不起的。“
  “是这样啊,”金看了一眼脖子上的魔法项链,脸上露出与他年龄有点不相称的表情“不过,婆婆她还真是可怜呢。”
  “别说这个,对了,她为什麽把这条项链送给你呢?魔法项链可是相当值钱的东西。“
  听到这句话,金的脸上突然红起来了,他想起婆婆把项链给他时的情景。
  “这条项链给你,这可是恋人之间的必备品喔,只要把心上人的脸印在上面,无论多远都可以看到爱人的模样,不管分开多久都可以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婆婆,这样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接受。“
  “傻孩子,美米可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而肯,也是一个很强的对手,如果不努力的话,可是会被抢走的,好了,不要脸红,拿著这项链,早点向美米表白,然後把她的像印在上面,再过一个月就没有机会了。……“
  “没为什麽,对了,你的手怎麽样了?”金努力想岔开话题。
  “没事了,你看,血已经止住了。”少女举起手腕。
  “美米!”
  “什麽事?”
  “一个月後,我们就要选择自己的未来,进入不同的学校,也许以後很长的时间都不能再见面了,所以,所以,有一件事现在我就要告诉你。”
  “???”
  “美米,金!”山下传来一串叫声打断了金即将说出的话。
  一个金发的少年正在向俩人跑来。
  “肯,我还以为今天你不来了呢!”
  “哈,哈,哈”,金发少年一边喘气一边说“今天有一点意外的事”
  “什麽事?”两个人异口同声。
  “恭喜我吧,村长刚刚告诉我,我已经被战士学院录取了!”
  “恭喜!”少女高兴的跳了起来。
  “不是还有一个月才考试吗?”金在高兴之余有些疑问。
  “村长以村子的名义推荐了我,免试入学!”
  “太好了,未来的将军大人!”
  “别这样说,我可没有成为将军的野心呢。”金发少年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
  “好了,好了,金,为了庆祝肯进入战士学校,我们今天玩到天黑再回家。”
  “赞成!”
  “赞成!”
  三个人开始在夕阳下奔跑。金跑在最後,在他的心里,有一点点的遗憾----要是肯迟一点到的话,他就可以对美米告白了。
  见习魔法师金从朦胧状态中清醒过来,摇摇头试图把睡魔从头脑中赶出去-----任何见习魔法师在用“风翼”(风系魔法中一个低级飞行法术,只能在施法时确定飞行高度和飞行方向,适合长距离旅行)飞行了三个小时後都会感到疲劳的。
  “离家乡还有多少路程呢,“金心里想,大概还有三到五个小时吧,从上次回家到现在又过了五年,连路的远近都记不清了。现在想来还真是奇怪呢,原来想成为一名铁匠的他现在竟成了一名魔法师。
  一切都起於那一天,在他十三岁那年的某一天,象所有同龄人一样,一个人到了城里,去自由选择自己的未来(迷失大陆的习俗,年轻人到了十三岁必须决定自己的未来),象所有好奇的孩子一样,他到每一个报名点都看了一下。在他原来要去的技能学院报名处人已经相当多了,战士学院报名处更是人满为患,每个学院报名处都有不少人,除了魔法学院。他觉得有些奇怪,忍不住向人打听。
  “魔法师是一个没有前途的行业”,一个在战士学院报名处排队的人向他解释,
  “战士学院从十三岁入学,五年後就可以毕业,毕业後就有资格加入军队了,如果顺利的话,二十二岁就可以从见习剑士晋升到剑士或骑士,三十岁就可以成为剑客或高级骑士,如果能力强的话,四十岁之前就可以成为剑圣或圣骑士(这两个称号在迷失大陆上不是光靠努力就可以获得的,如果没有天赋加名师的话,一辈子也达不到)。而魔法师学院,十三岁入学,毕业时间从八到十五年不等,一旦毕业,只是一个普通的见习魔法师,而魔法师的平均年龄是四十岁,
  没有五十岁几乎成不了大魔法师(大魔法师是一般人的极限,再高的称号除了天赋异禀者外,很少有人能达到),六十岁之前很难成为祭司或神官,想成为大魔导师(这个称号不是由某个组织授予的,当你的力量达到某个让人难以相信的程度时,别人自动会这样称呼你)则是起码八十岁的事了。更何况魔法师要比战士弱,一个学习了十三年的魔法师还打不过一个学了五年剑术的战士呢。“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没有多少人想当魔法师。
  当金正打算到技能学院报名处排队时,正好看到一个人到魔法学院报名处报名,感到奇怪的金忍不住向他提出相同的问题。
  “这个啊,”那个看起来象有钱人家子弟的年轻人回答,“你还真是一个乡巴佬,连这个都不知道,从技能学院毕业的话,一辈子只能是一个手艺人,而成为一个战士的话,想要出人头地太难了‘一将成名万骨枯’,一百个人中才有一个幸运儿可以活下来衣锦还乡,别的人都埋尸他乡了。但魔法师不一样,毕业後不想参军也可以回家,在家可以慢慢研究魔法,不像战士,不参加实战就永远无法提高自己的水平。所以魔法师是最安全的,一旦通过了大魔法师的考试,你就可以马上成为各国争相邀请的人,获得极高的社会地位。万一参加了战争,魔法师也是战场上最受保护的一个兵种,战死的可能性最小。“
  “可是我听说魔法师是相当弱的。“
  “像你这种乡下人当然不知道,“对方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手势。“只要给魔法师足够的时间念咒文,一个魔法师可以干掉十个战士(作者注:在见习魔法师念完咒文前,一个见习剑士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干掉十个见习魔法师)。”
  就在两个人对话时,又有几个人加入了魔法学院的报名队伍,不知不觉间,金成了报名队伍中的一员。
  “好了,帕恩,明天到这儿考试。”那个和金对话的人答应了一声,走了。
  “下一个”,
  “───“
  “下一个“
  “───“
  “喂,你叫什麽名字?“喊话的不耐烦了,大声叫了起来。
  呆呆站著的金被吓了一跳,“金,金*卡利。“
  “本地人吗?“
  “对。“
  “金*卡利,罗尔城人,好了,明天到这里来参加考试,“
  “等一下,我……”
  “下一个”
  “报完名就别拦路,小子”,後面那人不耐烦了,用力把金推开。
  “啊”
  太晚了,就这样,金莫名其妙的在魔法师学院报了名。
  无奈,在到技能学院又报一次名後,金回到了家,连这件事也不敢对父母说。
  “只要不去参加考试就没事了。“金这样对自己说。
  第二天,金告别父母,背上行李,带上学费进了城(根据习俗,金今天如果通过考试的话,就得马上去学院,而他的父母认为儿子通过考试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金刻意躲开魔法师学院考试的地点,但是却躲不开命运的安排(作者的安排)。就在他快要到达目的地时,迎面走来了一个穿著黑色魔法袍的男人,金认出是昨天在魔法学院报名处的人。“你不是金*卡利吗,错了,考试地点在那边,跟我来。“说著,就抓住金的手,在金反应过来,甩开他的手之前,那个魔法师念出了咒文,一道淡淡的烟雾包围了两个人,烟雾消失之後,金绝望的发现自己已经在一群魔法师和即将成为魔法师的人们之间了(这个魔法师施展的是“瞬间移动”,一种快速移动的法术,可携带他人,但只能到施法者熟悉的地方,而且距离极限由施法者本人的魔力水平决定)。
  想躲过考试是不可能的了,金只能考虑如何才能故意通不过考试,以便脱身(他不敢明目张胆的向魔法师要求离开),一个高个子的法师此时开始清点人数“一,二,三,四……”,然後他对同伴说“正好!”接著对等侯考试的孩子们说,“很幸运,学院在这座城只招收二十五名学生,而报名者正好二十五人,因此,”他加重了最後一句话的语气,“你们可以免试入学!”
  “什麽,”金觉得头被人重重的打了一下,在他来得及阻止之前,七个法师都开始念出相同的咒文,金刚刚才听过一次的咒文。
  金和别的人都被那种烟雾包围了,当烟雾散开时,他发现自己已经在一个很大的广场了,周围是一两千和他同龄的人,以及许多穿著魔法袍的魔法师。一个魔法师正在向他们讲话,金从没有见过声音这麽大的人(魔力之音,用魔法来增强声音,不算一种魔法只是一种小把戏而已)。“各位新学员,你们好,欢迎来到魔法学院,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学院的一员了……”金已经无心去听那些欢迎辞了,他向广场入口处跑去,希望在人多混乱时离开这里,赶快去参加技能学院的入学考试。“反正没人会注意多了一个人或少了一个人的,”金一边跑一边对自己说。入口处虽有几个人却没有人阻止他,金很顺利的跑到了外面,但是他马上停住了脚步,看著脚下的万丈深渊发呆。
  魔法师学院处於群山环抱之中,万丈悬崖之上。
  金呆呆的转过身,耳里传来了演讲声“……..魔法学院是一个讲究能力的地方,只要有足够的能力,随时可以毕业。毕业考试很简单,只要能用自己的力量不带任何物品离开魔法学院,也就是说,翻越奇里麦山脉,就算毕业了,就可以获得见习魔法师的资格…….”“…….为了让大家潜心研究魔法,不被外面的事情打搅,学员们不准同外面通讯,如果想回家探亲的话,就等到毕业後再说吧……”“…..最後加一句,为了平等起见,所有没有足够钱交学费的学员,都可以在研究部门当助手打工抵学费。好了,演讲到此结束,各位新学员,请到左面去领取生活用品以及查询自己所分配的寝室…….”。
  就这样,金*卡利,一个以铁匠为理想职业的人,成了魔法学院的一个学生。
  “哎,命运真是会捉弄人啊,”,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过去,连声叹气,为了让头脑不再被睡魔侵入,他只能用回忆过去的方法。离家还要飞三个小时,万一睡著了,虽然“风翼”不念咒文就不会被解除,但撞到什麽东西却也不是闹著玩的。
  金迈著迟钝的步伐,跟著人流逐步领取了各个生活用品,他几乎完全绝望了,刚刚他带著哭腔向几个魔法师解释了所有的情况(他已经顾不上对魔法师的恐惧了),但是那几个魔法师只能表示同情,“抱歉,孩子,这种事你应该在来这儿之前就说,学院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入学後就不许学生离校,别担心,当一个魔法师可比当一个铁匠前途光明多了。”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金也只有接受现实一条路了。
  根据魔法学院的规矩,刚入学的学生前一个星期可以不用上课,先要熟悉学院的环境(习惯高山环境)和同学,同时对学院的规章制度有所了解,最後,看看他们的学长们是如何学习的。在接著的几天里,金惊奇的发现两件事,一是他竟然是所有新生中体质最好的一个,第二天,除了他之外,所有的新学生都躺在床上起不来了(高山反应),而他除了有点不舒服之外,没有其他影响。第二,除了他之外,其他的学生几乎都不用打工(金所带的钱不够交学费的),因为大部分学生都是贵族子弟或有钱人家的少爷(魔法学院的学生中,女生极少),剩下的也都带来了足够的学费,这让别人都用特殊的眼光看他(起码金是这样认为的)。
  虽然经过了一个星期的适应,当第一天开课,还是有大半学生有气无力的靠在桌子上,事实上,能精力充沛的听课的,在F班只有金一个而已(按入学时学生的能力,分成了A、B、C、D、E、F,其中F班学生除了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魔法的技能外,对魔法一无所知,E班则知道一些魔法的基本知识,其他班按此类推)。老师也觉得没意思,三百十四个学生中,只有一个在听他讲话其余三百十三个都是摆设。在言之无物的讲了几分锺後,他觉得应该因材施教,所以对学生们说“今天到此为止,下课!你,对,就是你,留下”,他用手杖指著那个强壮的像小牛的学生。
  “我?”,金很惊讶,因为在他的记忆中,从来不曾得罪过这位老师,事实上,今天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位老师。
  “你的名字叫金,金*卡利,对吧?”
  “对!”,金已经对魔法师过目不忘的能力不觉得吃惊了。
  “我听说你是意外才到魔法学院来的,而且认为当铁匠比当魔法师更好,为了让你能改掉这个错误的想法,我决定专门对你进行补习。”
  “啊!!!”
  在以後的几天里,原来对魔法一无所知的金终於对魔法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全托了一对一教育方法的福)。所谓的魔法,实际上是施展非人之力的技巧,魔法力量的根源来自精灵和诸神,所以,不是念几句话就可以施展魔法的。想施展魔法,首先要有与诸神或精灵(实际上,精灵王也名列诸神之中)的契约。契约是魔法师同神或精灵之间的约定,通过某些仪式,魔法师可以同诸神或精灵进行思想交流,向神要求力量,并且愿意付出代价。一般情况,神会传给魔法师一篇祷文,仪式完成以後,魔法师在心中默念祷文就可以施展这个神的力量了。交换契约并不像有的人想的那样神秘可怕,事实上,很少有神在交换契约时向魔法师要求些什麽实际的东西,通常是要求你别去信仰敌对神,要求你的日常行为要照神的教诲去做等等──你不照做也没有关系,神不会对违反契约的魔法师有所惩罚。
  咒文是魔法力量的转换方法,举例来说,同样使用火神的力量,通过不同的咒文可以施展出火矢、火球、暴炎、火墙、溶解、地狱之火、猛火等等不同的魔法。
  魔法师通常所说的魔力实际上指对魔法力的负荷程度,每个人都有魔法力负荷的极限,如果施展出自己负荷能力以上的魔法量,那对施法者是极度危险的,但魔力的水平可以通过不断的练习来提高。同时,施展魔法时默念祷文是要花一定时间的(特别对魔法的初学者而言)。所以,魔法师虽然能做许多奇妙的事,但是并不是万能的。一个魔法师要施展一个魔法必须按以下步骤进行:一,默念祷文,让自己处於冥想状态。二,在冥想状态中让魔力充满全身,然後恢复正常状态。三,念出咒文,将魔力按自己所需要的方式释放(对於低级魔法师来说,前面两步很花时间,而高级魔法师施法所需时间主要用於第三步)。
  魔法师的强弱主要取决於两个方面──魔力总量的大小和单位时间内释放的魔力大小。前者只能通过反复锻炼予以提高,後者可以通过学习高等的咒文来提高。
  在魔法学院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金也开始觉得当魔法师也许并不是一个很坏的选择。魔法学院是一个相当自由的地方,校方对学生的约束很小。课程分为三部分,冥想课(与诸神或精灵交换契约),咒文课(学习魔法咒语),练习课(提高魔力)。学习很自由,没有点名,没有时间限制,甚至来不来上课都没有关系(作者的一个小小妄想)。每年九月,举行一次毕业考试,任何学生,只要对自己的力量有信心,都可以参加(考试内容前文已经说过)。
  虽然金渐渐淡忘了成为铁匠的念头,他的生活却出现了一些不愉快。大概金要去研究部门打工,没有足够时间与同学们沟通吧,一个叫布来特的家夥成了金的敌人。
  布来特据说出身名门,好象是一个候爵之子,反正家里一定有钱有势,他是带著四个部下一起来读书的。在第一年,在思乡之情的激励下(早点毕业早点回家),几乎每个学生都认真学习,因此金与布来特倒没有什麽交恶,见了面也会点个头致意。但到了第二年,思乡之情淡掉後,一些纨!子弟就不务正业起来了,其中就包括布来特。贵族子弟讲究吃喝玩乐,在魔法学院里,吃喝没有什麽花样可以变的了,只好从玩乐上讲究了。就这样,欺负同学成了这些纨!子弟最大的乐趣。而布来特及其一班朋友在作弄过一些人後,把目标转到了金的身上。
  金开始发现自己的衣服(魔法袍)常常被人弄几个洞,鞋子常常被人掉进一些垃圾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当他忍下所有的事情一言不发时,事件很正常的发展到一个高峰──一天,金回寝室的路上,被六个人拦住去路。
  “那不是有名的穷光蛋金吗,今天又见面了。“
  “像你这种家里连饭都没得吃的家夥来魔法学院干什麽,回家种田吧。”
  “穷光蛋魔法师,哈哈哈!”
  布来特和几个同伴尽情的嘲笑金,但金一句话也不说。
  “叫你穷光蛋看你还不服气,来,教训教训他!”
  一个人开始进入冥想状态,金认出他是高过金五届的学生。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只能赶快逃走,但金不,一年的魔法教育还没有让金养成任何事都靠魔法的习惯。
  金冲上去,一拳把那个还没有开始念咒的家夥打倒,其他几个看出用魔法对付不了金,就一起冲了上来,但金有一副可以成为铁匠的体格,不是从小就接受魔法师教育的他们的力量可以对付的,一场混战後,金终於把所有的人都打倒在地,这时,叫喊声引来了老师。
  这场冲突的最後结果是每个人都被关了一天禁闭,那个高年的家夥少了两个门牙,金的脸上被抓了几条红痕,布来特的一只眼被打青了,其余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纪念。从此,布来特恨死了金,虽然他不敢再找金的麻烦,但在他们一夥的威胁下,没有人敢和金特别接近。也许是托了这件事的福,金在以後几年内除了魔法,没有任何其他的事情可以做,结果在第三年,金就成了同年级中的第一名。金经历了对魔法的抗拒、疑惑、到接受、喜爱、到最後发展成了狂热,成天都在练习场和图书馆之间跑,他已经完全被魔法中的无穷奥秘给吸引住了。
  经过五年的学习,金认为自己的力量已经可以去挑战毕业考试时,他就在当年的毕业考试中报了名,让他吃惊的是,布来特居然也报名参加了毕业考试,而他的成绩并不突出,甚至比较差。
  见习魔法师金想起当年参加的毕业考试,不禁有些骄傲,这是他第一次用魔法来面对挑战,而且,他胜利了。
  正像入学时的演讲所说的那样,毕业考试的内容就是离开魔法学院──用魔法离开。
  金站在悬崖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身後是一名魔法师,他是监考老师,任务是指引方向和危急时救援。在不远处是其他的考生,每个人都像他一样的紧张,除了布来特之外。布来特轻松的样子足以让人误以为他早就进出学院多次了。
  考试开始了,几乎每个考生都用了“风翼”这个魔法,因为这个魔法虽然不能自由的飞行,但只在起飞时消耗魔力。每个人都留著魔力来迎接未知的挑战,而监考老师则紧跟其後。
  大家的预料没有错,出发没有多久,一阵山间的暴风雪吹来,把大家都吹散了。风雪过後,金完全迷失了方向(由於“风翼”只能在出发时控制方向,所以即使由於外力改变了方向,施法者也不能再转向),他向四周看了一下,除了监考老师之外(这些老师施展的魔法是“飞行术”和“跟踪术”),别的考生已经一个也看不到了,那个监考老师向著金的右边一点,金就知道自己已经偏向了左边。没办法,金只能先降落,然後再施展“风翼”。
  金开始明白为什麽翻越奇里麦山脉会是毕业考试了,他已经是第八次使用“风翼”魔法了,每次都被风雪吹歪了方向,而且由於要保持体温,他不得不多次使用“溶解”(冰系魔法的死对头,用於抵御寒冷和解除冰系魔法,但只是一个低级魔法)这个魔法,他开始感到身体里的魔力不足了(作者注:尽管魔力实际上是指魔法师对神之力或精灵力的负荷水平,但一个魔法师的负荷到了极限时,他会感到集中力量越来越困难了,好象是体内的某种力量越来越少了,所以,魔力被称为魔力而不是称为耐力)。而根据监考老师的说法,金现在还没有飞完一半呢。
  金明白再用几次“风翼“自己就到了极限,而据监考老师说,前面还有一段路是多风暴地带。与其把魔力分散到几个“风翼”魔法上面还不如拼一下,金暗暗下定了决心。他又施展了一次“溶解”後,他开始施展一个魔法,一个耗光他所有剩下魔力的魔法,“风的精灵啊,请服从我的命令,请接受我的请求,用你的力量守护我不受敌人的伤害。”这个咒文让监考老师吃了一惊,这个小子竟敢施展这种中级的魔法“守护之风”(这个魔法能让施法者不受风的伤害和影响,是一个通常是用来对抗毒气或风系攻击的持续防御性法术)。监考老师的吃惊不无道理,以金的水平,哪怕是正常状态也只能施展两三次这种魔法(就学生的水平而言,是相当不错了),而在现在使用的话,这个魔法会让金用尽所有的魔力,一旦出现意外的情况,或者当守护之风消失後又碰上一阵暴风雪,金就只得退出考试了。
  靠著守护之风的力量,金在以後的几场暴风雪里都没有让风翼的方向受影响,但随著守护之风力量的消失,金已经把他完全交给命运,再来一点风就可以让他打消今年毕业的念头了。但是非常的幸运,一路平静,他顺利的飞完了剩下的路,到了目的地,一个山脚下的小镇──酒桶镇。几个学院的老师出来欢迎他,他是第十三个到达的人。这时,金意外的发现布来特居然已经在这里了,他显得得意洋洋,因为他是第一个到达的人。
  黄昏,一切都结束了,在这次毕业考试中,总共有四百六十五个学生达到了要求,其余的两百多个人都失败了。大部分的学生都通过绕远路的方法躲过风暴最密集的地方,顺利的通过考试(只有消息不灵通的金采用了直线前进的方法)。入夜,毕业典礼在酒桶镇举行,所有的毕业生都获得了一件合适的魔法袍作为成了一名见习魔法师的礼物,在每个人都沈浸在欢乐中时,一位老师宣布了一件事──布来特作为毕业考试的第一名,将由魔法学院推荐给大魔导师,北方王国迪科的宫廷魔法师,有大陆第一魔法师称号的雷蒙*索尔多当弟子。
  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五年前的事情,不禁有些奇怪,布来特怎麽可能第一个到达呢,现在想来,大概是布来特买通了那个监考老师吧,当时只认为可能他的运气特别好,居然没有碰到暴风雪。不过也没有关系了,反正金又不是第二名。
  在毕业後的第二天,酒桶镇就来了许多人,都是各国军方的说客,各展口才说服这些毕业生加入军队。就魔法师这个职业来说,刚刚毕业的见习魔法师在实战方面实际上是没有任何价值的,随便找一个战士都可以把他轻松的干掉,但是,在战争中,只要给魔法师足够的时间施法(很明显,这一点军队里其他的兵种可以做到),一个魔法常常可以消灭相当数量的敌人,所以魔法师是军队里的重要战力,哪怕是见习魔法师军队也是十分欢迎的。同时,一个刚毕业的见习魔法师无论魔力、技巧还是经验都是不足的,所以他们往往拜一位法力高强的法师为师,进一步增强自己的力量,直到自己能通过魔法师考试,晋升为一个魔法师。而那些法力高强的法师们,如果在家做研究,往往讨厌被人打搅,如果在冒险,则不愿意带上一个累赘(确实是累赘),很少愿意接受一个学徒──除了那些在军队里的魔法师。
  所以,军队是刚毕业的年轻魔法师(那些真正有钱有势的贵族子弟当然不用去当兵,自然有老爸老妈罩著)们的第一选择。
  金并不反对加入军队,但是他想加入他的祖国──加夫特瓦尔王国的军队,但是偏偏他祖国的军队不缺魔法师。虽然金在魔法学院过了五年,但是对当前迷失大陆表面和平下隐藏的战争危机(这也是各国竭力扩军的原因)也有所耳闻,他不愿意参加一支有可能与他的祖国为敌的军队。
  金选择了回家。
  “先回去看看父母,以後的事以後再说”,金这样安慰自己。
  在回家的路上每个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金──一群冒险者里有一个魔法师很常见,但是只有魔法师一个人,而且,很明显是一个见习魔法师(魔法师不同等级之间有明显特征,见习魔法师只能穿魔法袍,魔法师可以戴上魔法帽,大魔法师可手持魔法杖,祭司和神官身上有魔力饰品),这种事可不常见。
  正在飞行中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他刚毕业回家时发生的事,觉得有点好笑,父亲的反应有一点过分激烈了。那天,他满怀这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心情,踏进家门,那个小小的,但是唯一的杂货铺,他已经激动的说不出话了。
  “你好,客人,要点什麽东西吗?”父亲头也不抬,他正在算帐。
  “爸爸!”
  “──”,老店主庞克*卡利慢慢的抬起头,认出了眼前的年轻人。
  “金!!!”父亲激动的忘了他的年纪,一下跳过柜台,一把把金抱在怀里。
  “什麽事啊,这麽吵?”,金的妈妈从里面走出来,但她马上做出了和老庞克相同的动作。
  老夫妻俩高兴的拥抱多年未见的大儿子(他们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但金的弟弟妹妹已经去读书了),不断问寒问暖。但这并没有持续多久。
  “对了,这几年你到哪里去了,我问过人,你并不在技能学院。”
  “我去魔法师学院了。”(金的家乡,加夫特瓦尔王国的罗尔城一带,是一个魔法文化相当落後的地方,人们对魔法师普遍有一种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所以魔法师几乎没有到那里,因此,金的父母不认识金的魔法袍)
  “魔法学院?!”,金的父亲的脸沈了下来,在他的脑海里,魔法师是耍三流把戏的骗子,是一种十恶不赦的职业。
  “没关系,没有学到技能也不要紧,继承爸爸的杂货店就行了”,爸爸的一句话,就抹杀了金五年的努力。
  晚上,金躺在床上无法入睡,父母明确的要求他放弃对魔法的追求,而去当一个杂货店老板。但金已经爱上魔法了,他认为魔法已经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了。经过半个晚上的思考,就在这个晚上,他留下一封信,背上了他刚刚背来的背包,里面有旅行的必须品和一些钱,偷偷的离开了家。
  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自己的卤莽行为时依旧有点後怕,当时他一无所有,没有同伴,没有力量,没有经验却勇敢的走向未知的世界,他当时头脑简单,只想找到那几个传说中的大魔导师,要求成为他们的弟子,好一窥魔法殿堂的奥妙。却没有仔细想一想,凭什麽那些大魔导师要收他做弟子。
  迷失大陆上的人口大约六亿,其中有约莫五十万魔法师。在五十万魔法师中,有四十万是见习魔法师(不思进取的贵族子弟真不少),八万到十万魔法师,一到三千名大魔法师,五十六个祭司和神官,但是只有三个大魔导师。
  第一个是雷蒙*索尔多,迪科的宫廷魔法师。大陆历987年初冬,一支规模庞大的土匪集团入侵迪科,迪科王国虽然派兵进剿,但是由於以步兵为主力的王国军机动性不能与全由骑兵组成的土匪抗衡,所以始终不能追上土匪军。土匪沿路烧杀掠夺,给迪科人民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一个月後,土匪虽然有大量物资拖累却依旧领先王国军一天到达国境的冰雪河(这条河一年有三个季节结冰,由此得名),准备渡过结上厚冰的河面逃到邻国。当土匪们为马蹄扎上稻草准备渡过冰面时,他们看到河对面走来一个魔法师,这个魔法师在众目睽睽之下施法溶解了冰层,在冰雪河近八十米宽的河面上,河水夹杂著大块碎冰奔腾而下,既无法走,也无法坐船。土匪只好改道,结果被王国军追上,全军覆没。这个魔法师就是雷蒙*索尔多,从此,他成了迪科的宫廷魔法师(他就是迪科人),也获得了大魔导师的称号,被认为是大陆第一魔法师。
  第二个是大隐者修*克,石之塔的主人。大陆历979年,一座孤岛突然出现在大陆西方的一个渔业小城附近,两个月後,小岛上出现了一座七层高的孤塔。这事成了整个大陆的新闻。後来,人们才知道这一切都是一个魔法师做的。这个魔法师就是修*克。他用魔法抬高一块海底,形成一个岛,然後用魔法从岩石中拉出一座塔,一座完全按他的要求的塔,一切只是为了有一个能让他安静研究魔法的地方。为此,他获得了大魔导师的称号。
  第三个是大陆东方的雷特帝国的宫廷魔法师约克*雷。在大陆历992年雷特帝国王位争夺战中,他一个人击败了对方整个魔法师部队(包括四十名大魔法师在内),从而获得大魔导师的称号。
  金不想拜雷蒙*索尔多为师,他不愿意再和布来特做同学,而雷特帝国大概也不会允许一个见习魔法师进宫殿,於是,金决定去要求大隐者修*克收他当弟子。
  石之塔并不远,金花了六天时间就到了。他在城里的旅馆过了一夜,第二天,他一大早就起了床,用飞行魔法,轻松的到了石之塔的面前。
  “有人吗?”金大声的说,他昨天晚上就幻想了整个拜师的情景:
  “有人吗?”
  (开门声)“谁呀?”
  “请问大魔导师修*克在吗?”
  “我就是,你找我有什麽事?”
  “我是见习魔法金*卡利,希望能做您的学生!”
  “做我的学生,那你对魔法知道多少呢?”
  (以下是金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
  “看来你相当不错,好吧,进来吧”
  ……..
  现在金就是在照剧本演戏。
  “有人吗?”金有点动摇了,看来对方并不知道金的剧本。
  “有人吗?”
  “…….”
  “有人吗?”
  “…….”
  金忍不住了,既然对方没有照他的剧本,那他也要做出一些超出剧本外的动作了。
  金用力的敲门。
  在金刚敲了第一下,连手还没有来得收回的时候,那扇由魔法改造的光滑无比的花岗岩做的门无声无息的滑开,向不速之客展现了一个未知的空间。
  金被突然打开的门吓了一跳,他立刻照剧本念出“请问…….”但是他马上发现并不是他想象中的老法师开的门。门是自己打开的。
  “有人吗?”,金试探的问,但是一如刚才,没有人回答。
  见习魔法师金发现自己明显已经错了方向了。这里绝对不是他回家的路,他从没有见过这片树林,他念出了解除“风翼”的咒文“风的精灵啊,解放你的力量,放开我的身体,凭远古契约之名,命令汝等离开”,然後他就慢慢的落到地面上。原来打算用回忆过去的方法来让自己保持清醒,没有想到过分的沈浸在回忆中结果不知不觉的被风吹歪了前进的方向也没有注意到。金辨别了一下方向,又施展了风翼魔法。“风的精灵啊,吾凭远古契约之力,召唤汝等前来”马上,他又飞在天上了,虽然打算不再回忆过去,但是马上又因为无聊而想起过去的事了,他和大魔导师修见面的情景。
  金大著胆子走进石之塔,第一层并没有什麽特别的东西,除了一些高大的石头雕像之外,几乎一无所有。“这些是修的雕刻作品吧!”,金自言自语,很难想象一个魔法师会喜欢雕刻。
  金在仔细观察了这些雕像後,小心翼翼的迈步走上二楼,二楼是会客室,或者它看起来像会客室──一张相当大的桌子,一圈精致的椅子,当然,很明显全是用魔法从地板上直接造出来得。桌子中间放著一个非常漂亮的水晶球,把房间照的很明亮,同时散发出强烈的魔力,让闯进来的见习魔法师感到汗毛倒立。“真没有想到世界上有如此强大的魔法师。”金此时已经清楚的知道这里的主人的力量远远的超过任何一个他所见过的魔法师。万一修把他当作一个贼那他可死定了。
  金一边在肚子里筹措著合适的道歉的话,一边向第三层走去。
  第三层是一个图书馆,六排书架看的金眼花缭乱,那麽多魔法书,而且大都是在学院里没有看过的。金忍不住诱惑,拿下一本金边丝质的魔法书。
  金还来不及将魔法书打开,一股巨大的力量从身後传了过来,没有任何前兆,甚至连念咒声都没有,在金做出任何反应之前就把金包围了,金在极度的恐慌中丢下书,转过身体。
  眼前是一个身材高大的魔法师,看起来满脸的怒气,那强大的力量就是由他的魔杖发出的。
  是大魔导师修*克!金赶忙在极度的惊慌中回想刚才准备好的道歉词。
  “对…….”,连“不起”都没有来得及说出,修就发动了咒文。
  金感到不可思议的力量束缚了他的全身,连舌头都被压制的不能动,然後,毛骨悚然的感到全身的感觉正在慢慢的离他而去,眼角的余光看到可怕的景象──他的身体正在慢慢的变成石头(石化魔法,一种高级的攻击魔法,在一对一的战斗中,如果一方先施展出石化魔法,那对方几乎肯定要完蛋,但是,即使是高级魔法师,也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施展。由此可见修的实力深不可测)。
  在金周围的力量正在把他的身体由生命体转化为矿物,而且同时让金全身都不能动弹,无法用任何的魔法,其实,就算能自由的施法,金也无法从变成石头的命运中逃出。
  当金完全绝望时,大魔导师修停止了咒文,他已经确定眼前这个不速之客不会对自己造成任何的危险了,现在可以进行审问了。他满意的看著自己魔法的效果──金只剩下头和上胸部没有变成石头。
  “你是什麽人?”,修发问了。
  “我是见习魔法师金,金*卡利,我不是贼,我是来成为弟子的,因为门没有锁,我只是看一下书,没有偷的意思。”金结结巴巴的,词不达意的,前言不搭後语的说完,虽然石化的效果已经停止,但金很明显的感到那股可怕的力量仍旧在身体周围。
  “胡说!,一个见习魔法师怎麽可能在我不知不觉中打开塔的魔法锁,没有任何困难的躲过一楼的土傀儡卫兵(土傀儡是用魔法造的可活动雕像,虽然战斗力不高,但是感知力很强,同时被破坏时会产生很大的声音),”修做了一个威胁的手势,“竟然敢骗我,我会让你後悔一辈子,快说,你是什麽人?来我这里做什麽?谁派你来的?”
  金马上感到周围的能量又在蠢蠢欲动了。
  “我没有说谎,我只是来拜师的。”金的声音里带上了颤音。
  大魔导师看了看眼前的俘虏,开始施展魔法──一个他独创的感知魔法,通过这个魔法,大魔导师知道周围并没有这个不速之客的同伴。
  “别以为打扮的像一个见习魔法师就可以骗我,我会让你知道我的力量是多麽强大。”大魔导师开始念另一个咒文“读心术”(读心术是一个中级魔法,但是它的效果因使用者而异,一般的法师只能读出对方最明显的意识,所以常常被欺骗,但以修的水平,可以读出对方最深层的意识)。
  “真奇怪,你真的是一个见习魔法师”,修的脸色缓和了下来,“而且是刚刚毕业的。”
  “到底哪里出错了?”,大魔导师陷入沈思,“为什麽我的防御机关没有发生作用,以前从没有这种事。”但他马上又回过神,解除了金所受的魔法。
  金活动了一下身体,他的目标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打击,既然误会已经消除了,那一切就会水到渠成,他丝毫没有想到为什麽修要用土傀儡卫兵来守卫他的塔。
  修正打算把这个初生之犊打发走,就像打发以前来拜师的人一样,突然,他脑里灵光一闪,对了,一定是这样。
  “你身上有什麽魔法物品?”,大魔导师发问。
  “没有。”斩钉截铁的回答。
  “再仔细想想。”
  “这条魔法袍可能有一些附带魔法。”
  “不是它”
  “对了”,金拿出了自获得以来就没有用过的恋人项链。
  “是它!”大魔导师看著项链慢慢的说,脸上变化万千,欢乐、眷恋、幸福、伤心、痛苦,以及许多金无法分辨的表情都一一掠过。
  “没有想到这麽多年後,你还是会回到我身边。”大魔导师喃喃自语,他接过项链,打开它,以不可分辨的声音念了几句咒文,项链那光滑的一面慢慢浮现了一个人像,一个极其美丽的少女,另一面则出现了一行字“送给最爱的洁西卡──修*克”。洁西卡,金依稀记得,村口的那个老婆婆就是叫这个名字的。
  “没有想到由我制造的,送给你,又由你回赠给我,我最後又摔到你的头上的这条项链,会以这种方式回到我手上,你不知道我有多後悔当时的冲动,有多麽的想念你,想念你的一举一动。你不知道当我听说你嫁给那个混蛋时我有多麽的痛苦。我有多少次下定决心去找你,向你道歉,求你原谅我因为那毫无证据的流言而对你恶言相向,离你而去。可我一直没能找到你。你一定是伤透了心才嫁给那个混蛋的。你心里一定只爱我一个,正如同我心里只有你一样。”
  大魔导师的最後几句话已经是大声喊叫了。
  金在旁边吓的目瞪口呆。
  修*克终於回到现实,他轻声问“你是从谁那里得到这条项链的?”
  金吞了一口口水“一个老婆婆给我的。”
  “她现在人呢?”
  “两年前就死了。”这是金回家时从父母那里听到的。
  “死了?”
  “死了。”
  大魔导师叹了一口气,他已经从激动中回复了。长期以来培养的修养使他压下了自己心中的悲伤,让别人完全看不出来他的内心。
  “这大概是命运的安排吧,小子,你知道吗,这条项链是我亲手做的,上面有我的魔力,正是这点魔力让塔的门和一楼的土傀儡卫兵把你误会成我,让你进来的。否则,以你的能力怎麽可能进入我的图书馆。”
  老法师顿了一顿,又继续说
  “从现在开始,我收你为我的弟子。不过,”大魔导师加强了语气,“如果让我发现你资质平庸的话,我会马上把你赶出去的。”
  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拜师的情景,自己都感到幸运,天下闻名的修*克,因为一条项链的缘故,收他当弟子了。他虽然不知道老师和洁西卡婆婆的故事,也可以猜出个大概了。他在石之塔里整整跟老师学习了五年。在昨天晚上,修*克老师对他说“金,你是一个聪明的学生,你已经在魔法的技巧和知识方面和我不相上下了,但你还欠缺魔力和经验,特别是经验。你必须出去冒险来提高这两者。别担心,你的水平已经超出了魔法师的阶段,运气好的话,甚至可以通过大魔法师的考试了。”
  就这样,金在今天早上告别了老师,踏上,更确切的说是飞上回家之路。“哎,都是风太大,否则大概早就到家了,整整比计划推迟了两个小时呢。”他摸了摸自己手上的魔法戒指──修的临别礼物,及不可待的希望自己早一点看到家乡。
  第一章完
  後记:终於写完了第一章,不知大家看了是否会满意。第一章主要介绍了一下金(主角)的过去经历,以及大陆的魔法体系。
  这里解说一下大陆历。大陆历是以圣光王朝崩溃为元年计算的。圣光王朝是迷失大陆的人类在解放战争(人类与以高等妖精为首的其他种族争夺大陆的统治权的战争)後人类魔法师建立的第一个人类的国家,领土包括几乎整个大陆。但後期魔法师之间发生了争夺王位的王朝战争,直接导致了圣光王朝的灭亡。许多国家并存的局面从此开始了。顺便说一下,这个故事发生在大陆历997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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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12-17
第二章
 
 
  “真倒霉。”见习魔法师金诅咒自己的不幸。他是在一个网里发出自己的诅咒的。就在他好不容易弄明白自己家乡的方向之後,只是闭了一下眼(太疲劳了),就一头撞到一张捕鸟网里了。
  “过分相信魔法的力量是一种错误”这是他的老师告诉他的,但现在金才有所体会。今天早晨,他告别了自己的恩师──大魔导师修*克,踏上回家之路。由於对自己力量的信心,他没有按正常的方法回去,而选择了用魔法飞回去。结果就恶运当头,首先由於沈浸在回忆中,被风吹歪了方向,结果原以为只用五六个小时就能回家的路程,现在已经飞了七个小时。当然,原本准备回家吃午餐的他没有准备任何的食物,结果是又累又饿。刚刚因为没有风,他忍不住打了一个盹,可是刚刚闭上眼,就一头撞到一张捕鸟网里了。
  该死,是谁把一张捕鸟网张在树顶上,现在金完全的被困住了。他被捕鸟网从空中拉了下来,掉在大树上,全身都夹在树枝中还缠满捕鸟网,他那与魔法师这个职业不符合的强壮庞大的身体现在成了他被困的主要原因。金想用魔法脱困,但是他实在想不出有哪一个魔法可以除去缠满身体的网,去掉碍手碍脚的小树枝,弄断牢牢夹住他身体的大树叉而不会伤到自己的身体。
  万般无奈之下,金只有乖乖的以这种不舒服的方式躺在树上,等人救援了。
  不过,金实在是太累了,尽管树上不是一个舒服的地方,但是他还是睡著了。
  在金醒来时,已经是黄昏了。他惊喜的发现一个小男孩正在树下看著他,一个约莫十一二岁的小孩。
  “小朋友,帮帮我,让我从这里下去。”
  那个小男孩敏捷的爬上树,用一把小刀去掉了那些讨厌的网,手脚获得自由的金很快就用自己的力量从树叉之间脱身了。
  那个小鬼用模仿大人的口气对金说:“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猎物了,你必须听我的。”
  “猎物???”
  “对,我爸爸告诉我,只要是被我的网抓住的东西都是我的猎物。”
  “网是你张设的?”金差点没有把地上的烂果子踢到这个小鬼的头上。不过他还是忍了下来,今天他肯定是回不去了,只有先到这个臭小子家去过夜了。
  “非让你的父母赔我的衣服不可。”金看了看身上破破烂烂的魔法袍,心想。
  就这样,这个叫托米的小孩把金带回了家。托米的家就在附近,一个叫诺尔的村子里。
  托米的父母倒是不错,他们向金道了歉,招待他吃晚饭,安排他过夜,而且向金保证,只要明天村里的店一开门,就买一套新的魔法袍赔给他。
  就在金还在石之塔时,这个世界已经开始有所改变,战争已不是遥不可及的事了。
  大陆历992年,雷特帝国的帝位争夺战结束。二王子维克多*雷特击败了两个兄弟,成了雷特帝国第十七位皇帝。他一心要恢复雷特帝国昔日的光荣(雷特帝国曾经是大陆霸主,几乎有一统天下之势,但在百余年前的“亡灵战争”中,雷特帝国被极大的削弱了。四十年前,红色联盟宣布独立,脱离雷特帝国。直接导致雷特帝国失去了在迷失大陆中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他鼓励工商业,发展经济,兴修水利,增加农田,广招人才,整顿吏治,同时努力训练军队、制造精良武器,扩军备战。
  大陆历997年,维克多皇帝开始对外扩张,第一个目标就是四十年前脱离帝国的红色联盟(在四十年前,雷特帝国南部大约七十个工商城市无法忍受帝国的苛捐杂税,宣布脱离帝国,并雇佣了大批雇佣兵击败了帝国军。然後为了团结一致,不被帝国各个击破,他们成立了红色联盟。红色联盟商业极其发达,经济力量强大,在受到外部的威胁时,就雇佣雇佣军为他们作战。失去了这片领土,帝国实力下降了一半多)。在陈兵边境之後,他要求在帝国和联盟之间的一些相对中立的村镇向帝国臣服(在帝国与红色联盟之间,有一个以伯瑞克城为首的中立地带,包括近百个村镇,他们既不属於帝国,也不加入联盟)。联盟对此反应强烈。金现在所在的诺尔村就是一个中立的村子。
  金在早上醒来时,发现已经是相当晚了,在桌子上有他的早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在他吃过之後,出门看看时,发现一件怪事,整个村子空荡荡的,连个人影都没有,但村口的了望台上倒有人在放哨。
  到底是怎麽回事呢,金的好奇心又发作了。在仔细寻找後,他发现全村的男女老少都聚集在议事厅里,看来正在讨论大事。
  “大家静一静,”村长在大声的宣布“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雷特帝国送来了最後通牒,要求我们村向他臣服,而红色联盟也送来了通牒,要求我们加入联盟,无论我们选择了哪一方,都会被另一方当作敌人而加以攻击。这是关系到村子的存亡的大事,所以要由大家来讨论。”
  “我建议加入红色联盟,起码红色联盟不会向我们征税,谁知道帝国会向我们要多少钱。”
  “这样不行,红色联盟没有足够的兵力来保护我们,万一帝国军来了,村子毁灭就在眼前了。”
  激烈的辩论就此展开,讨论的重点并不在於以後是不是要交税,而是哪一方会胜利,只有加入胜利者才会保证村子不会被兵火所毁灭。
  在中午时,终於得出一个结论──先看看伯瑞克城的选择再做决定,而报信的村民在下午就会赶回。
  村子里的店主无心开店,所以金的新魔法袍也就没有下落,他只有呆下去。
  下午,会议继续,一个村民飞马赶到,带来了伯瑞克城要加入帝国的消息,“城里的自卫队的旗子都已经改成帝国的军旗了。”带来了消息的村民这样说。
  建议加入帝国的一方马上占了优势。
  正在大家讨论给帝国回信的格式时,放哨的村民传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一支联盟的军队正在接近村子。
  会议上的形势马上逆转。
  就在村民们讨论加入帝国还是联盟时,一支有五十名士兵和十个魔法师的军队抵达了村口,并在村口拄扎下来,他们衣甲明显说明他们是红色联盟的军队。
  村民们停止了讨论,害怕的看著村外的军队。一部分村民都武装起来,但村外的军队并没有进攻的意思。
  黄昏,伯瑞克城的自卫队赶到,他们果然打著帝国的旗子──一张盾牌上交叉放著一把剑和一枝红玫瑰。人数是联盟军的三倍。他们就拄扎在联盟军的对面,现在没有人可以走出村子了。
  第二天,两军都来了一个人,措辞强硬的要求村子做出决定,加入他们那一方。村民们的讨论没有任何结果,虽然帝国的军队较多,但听说联盟的援军在今天就会赶到。
  中午,村长作出了一个决定,得到全村人的拥护──由村子的守护神(村子可以选择一个神明来做自己的守护神,每年都会举行祭祀活动,一般来说,如果神明如果接受了祭祀,守护神会保佑村子不受灾难的危害。大部分城乡都有守护神),火之神来指示村子的未来。
  “可是,村子没有自己的魔法师啊?”一个村民提出疑问。
  的确,要与守护神沟通必须通过魔法师,以前都可以从伯瑞克城找来魔法师,但是现在没有人能肯定伯瑞克城的魔法师会向他们说出神的真正指示。同时去远的地方找魔法师明显来不及了。
  “我知道哪里有魔法师。”一个稚嫩的声音传来,大家都转头看著声音的主人──托米。
  “我前天在树林里抓到了一个魔法师。”
  在大家的惊异目光中,托米的父母向大家解释了情况。
  经过一番讨论,村长认为这个魔法师可以信赖,於是就把向守护神请求指示的任务交给了金,同时向他允诺了100金币的报酬。
  金丝毫没有想到自己会与全村的生死存亡关系起来,他知道村子的处境,处於一个年轻人的正义感,他一口答应了下来。
  金在几个村民的带领下出了村,到达附近的一个小山坡上,这里是村子每年举行祭祀的地方。村民们点燃了祭祀火堆,而金则画了一个魔法圆并坐在当中,开始进入冥想状态。
  与火之神进行精神交流并没有花太多的力气,看来火之神确实接受了村民们每年的祭祀。
  火之神只有一句话“这里将成为红色之地。”
  金从冥想状态中恢复过来,四周已经没有一个人了,再看看天,已经快到黄昏了。他满怀著对神谕的不解(其实大部分神谕都是这样),走下山坡,往诺尔村疾行而去。
  但没有走出多远,几十个魔法师突然从树林里冒出,挡住去路,“是前伯瑞克自卫队的,他们想干什麽?肯定不会是好事,装做没有看见吧。”。金拐了一个弯,向左走去。但这些魔法师的目标明显就是金,他们紧追不放。金快跑起来,他清晰的听到从身後传来的一大串的脚步声。
  金突然停住了脚步,因为在他眼前又出现了一群不怀好意的魔法师拦在前面。是红色联盟的人!後面的脚步声也停了。
  金在两个群体中停了下来,现在金很微妙的被夹在两个敌对的队伍中间──前面是红色联盟的魔法师(他们的数量增加了不少,看来是援兵到了),後面是雷特帝国的魔法师。两批人都隔著金一段距离停了下来。四周一片静默。
  “前面的那一个朋友,”一个看起来像是头领的帝国法师终於打破了沈默,“请告诉我们守护神的神谕。”那个法师顿了顿,见金没有回答,就换了一种别有意味的语气“如果你听错了神谕的话,我们可以帮你改正。”
  金盯著这个魔法师看了一会儿,又回过头:联盟法师们的脸上清楚的写著他们也是同一个目的。
  现在整个情况正处於一种微妙的平衡中,包括金在内的所有魔法师都一动不动。所有的魔法师都有过实战的经验,他们知道这时任何一个闪失都会成为战争的开端──当然,除了金。
  金一动不动,他把这个所有人等候他表态的情况误会作战斗的前兆了,“现在是暴风雨前的寂静,无论哪一边先动手,我都首当其冲……”他估计了一下力量,他根本没有把握与这些魔法师(有好几个是大魔法师)战斗後还能活著,於是他给自己找了一个逃跑的理由“村民们还在等著神谕,我可不能在这里耗时间”(金其实不算一个勇敢的人)。
  金开始念咒文“隐藏在大气里的力量啊,请帮助我蒙蔽敌人的眼睛,让我逃离危险”(金在这里施展的是迷雾术,一种在相当大的空间内发出肉眼无法看透的雾的法术)。
  金丝毫没有考虑到自己这个举动带来的後果,冒冒失失的施展自己的魔法,魔法师们立刻被从虚无中产生的雾气包围了,没有人能看见一米外的东西。前排的法师能看到是金在施展魔法,但後面的魔法师就不行了,纷纷发动了攻击魔法(在对持期间,每个魔法师都准备好了一个魔法以防不测)。
  刹那间,火球、光弹、冰锥、毒气弹、酸弹以及诸如此类的攻击力量在两群魔法师之中你来我往,看到战斗爆发,前排的法师也只有投入战斗。
  在村口的战士们听到了山上的声音,马上就领会到发生了什麽事,立刻就向对方杀去。一时之间,杀声遍野。
  这场战斗就成了著名的伯瑞克拉锯战的开端。
  天黑的时候,战斗结束,不过并没有分出胜负。虽然伯瑞克自卫队的人数比对方多,但是联盟军全是战斗经验丰富的优秀雇佣兵,双方损失都很大。看到无法战胜对方,两边的指挥官为了避免无意义的牺牲,都选择了撤退。
  在山坡上战斗的魔法师部队也撤回来了。魔法师部队的战斗虽然比村口的战士之间更激烈,却没有什麽伤亡,联盟方面一死二伤,帝国方面死了两个。这主要归功於魔法师集团在战斗时会有一部分专门施展防御法术,抵挡对方的进攻。
  这场在村口的战斗并没有影响到诺尔村。村民们站在村子防御围墙上观看这场血腥战斗,很多人都吓的全身发抖。幸好双方彼此牵制,没有进攻村子。
  金──这场战斗的罪魁祸首,却幸运的逃脱了,连一点伤都没有。他在施展迷雾术前就选择了逃跑方向。在迷雾术发挥效果时,他用最快的速度从选定的位置逃走了。在魔法师们第一波攻击前,他就逃到了安全的地方──全靠他那远超过魔法师的行动力。然後他就绕了一个大圈,回到了村口,正好看到战士们的战斗。
  金看了一下战斗的场面,就知道肯定会打很长的时间。帝国的士兵排著整齐的队伍,很有组织的战斗,而联盟的部队使用松散的战线包围敌人。虽然联盟一方的人数少,但联盟士兵的战斗能力明显比对方高出很多。双方的战力半斤八两。
  在双方都撤退後,战场上只有近百具尸体时,金才想明白自己犯了多大的错。因为自己的错误判断,让这麽多的人死去,金恨不得打自己一个耳光。
  回到村子,金把事情说给村长听,向他道歉,由於他的错误,村子被卷入了战争。
  “别自责了,我的孩子,”村长听了神谕和金的道歉说,“其实我们早就有所觉悟了。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之间一定会有战争的,无论你有没有做错事,这些人迟早都会开战的。而无论我们加入哪一方,都不能保证村子不会被消灭。不过,既然我们村子这一带会成为战场,不管神谕怎麽说,我们都必须逃走,逃到安全的地方。只要我们活著,迟早会回来重建诺尔村的。”他的最後一句话是对全体村民说的。
  村民们接受了村长的话,都回去准备了。
  半夜里,在交战双方清理完了尸体後,村民们趁著黑暗,背上行囊,一批批的逃离了诺尔村。到了第二天早上,除了村长一家,全部的村民都已经逃走了,村长坚持身为一村之长必须最後一个离开。
  然而,外面的局势已经变化了。就在第二天一早里,双方的主力都已经赶到。帝国本来要伯瑞克城归顺就是打算找借口与红色联盟开战,而联盟绝对不能允许帝国把伯瑞克归为己有。听说了诺尔村的战斗,双方统帅连夜发兵,在天亮时,帝国的两万五千军队和联盟的一万九千军队都赶到了诺尔村。
  早晨,双方的大军以诺尔村为中心,各自列阵。战斗很快爆发,帝国军首先发起攻击。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凶猛的进攻和如此顽强的抵抗,在中午时,双方战死者已经超过万人。战斗双方在傍晚时才发出撤退命令。留下一个宛如人间地狱的战场。
  金和村长一家躲在一个十分隐蔽的地窖里。他是自愿留下的,因为他知道没有魔法师的帮助,村长一家不可能在双方都提高警惕的战场上逃离(金知道第一天晚上双方的军队太少,无法包围整个村子,村民们有充分的空间可以逃走,但第二天军队的数量一定会大大提高)。同时也有一点负罪感在作怪──毕竟,是由於他的错误才让村子变成战场。
  头顶上的马嘶声、刀剑碰撞声、士兵们嗜血的吼叫声、战鼓声、受伤的人濒死的呻吟声、以及各种魔法发出的声音让下面的五个人全身发抖(很凑巧,村长正是托米的祖父,所以托米也在),托米差点就哭出声了,幸好金及时的制止了他。
  终於,声音慢慢的停止了。金估计了一下时间,现在已经是夜晚了。他对村长一家说:“今天晚上是我们最後的机会,一旦战争结束,胜利者打扫战场时我们是不可能幸免的。”村长和托米的父母(也就是村长的儿子和儿媳妇)都同意了金的意见,决定趁现在逃走。
  五个人从极其隐蔽的地窖入口处爬出来,外面一片漆黑,交战的双方都没有点火,因为火光是对方魔法师最佳的轰击目标。偶尔有一个魔法在战场中央爆开,把很大的一片场地照亮──双方都怕对方的夜袭,但是事实上双方都没有余力去夜袭了。
  金念了一个咒文“古老的精灵啊,借给我你的力量,让我看清敌人的形状”(魔力之眼,可以在暗中视物,也可以查找隐形的敌人,但视力范围有限)。然後他就看清了战场的情况,真是惨不忍睹,如果硬要金来形容的话,金也只有用“修罗杀场”四个字来表达了。
  金带头,五个人都拉住前面人的手,连成一排,在金选出的路上向两军间的空隙前进。一行人在黑暗中悄无声息的前进,如果没有突发事件的话,一定可以安安静静的离开战场而不会被任何人发现的,金这样相信。
  托米走在最後,他牢牢的抓住妈妈的手,紧跟著大人的脚步。
  五个人走过了已经变成战场的诺尔村,进入村口那平坦的广场。这时一个意外发生了。
  一阵风吹过,把一面竖立在旗手尸体上的旗子吹倒了,正好倒在托米的身上。出於人的本能,托米发出了一声尖叫。
  如果这声尖叫发生在一个热闹的集市上,那绝对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但现在是在寂静的,草木皆兵的战场上,这声叫足可以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几个火球立刻向叫声处轰去,虽然没有伤到人,却足以暴露出这群暗夜逃亡者。
  金明白危险到了,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後要求所有人围在他的身边,向选定的目标跑去。
  两军的魔法师都看见一小群人正在战场中移动,而他们接到的命令就是攻击所有在战场中的活人。
  金知道他要面对什麽,他开始念他最强的防御咒文。
  “消失於光明中者,隐藏於黑暗中者,请聆听我的请求,请接受我的祭品,将你们的力量赐予我,守护我的身体,加强我的意志,让我能与万物相抗衡。”(金念的是绝对防护魔法,这个魔法可以产生一个魔力盾,抵消所有的能量攻击。缺点是必须用魔法力来填补被破坏的魔力盾,同时无法抵抗毒气和酸液,当然,也无法抵抗武器。这是一个高级防御魔法,金能一边跑一边念出这个魔法,足以证明他在石之塔里没有偷懒。)
  金的四周刚刚出现一层大小可以包容五个逃亡者的黑色却透明的薄膜状能量,攻击就到了。
  火球、风刃、爆炎球、雷电、光弹…….一个一个在五个人身边爆开、一个一个打在金做的魔法盾上,但是五个人都没有事,绝对防护魔法抵挡了每一发命中的攻击,但这只会招致更多的攻击魔法。隐藏在暗处的魔法师们惊奇的看到在战场中的五个人若无其事的在魔法的汪洋大海中自由前进,他们都加强了攻击。
  金清楚的感到魔力越来越微弱了,他几乎负担不了这个高级的防御魔法了。每一发命中目标的魔法都从金身体里挤出一部分魔力。四个人都发现魔法盾越来越小了,他们不得不更靠近金,从而跑的越来越慢了,但这只会让更多的魔法可以命中他们。
  ………
  虽然只要翻过一道山坡就可以逃离战场了,但金的魔力已经到了极限,他感到全身都像被刀给划伤,痛的要命,眼睛开始模糊了,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疲惫感向他袭来──即使有托米低低的啜泣声在提醒他不能倒下。魔法盾也已经萎缩到最小,四个人都几乎挨著他了,根本跑不快了,偏偏上坡路走起来最慢。
  攻击魔法无情的轰击著这个活靶子。
  在金看不见的一个地方,几个魔法师明白了不击破战场上的那几个可疑分子的魔法护罩就不可能杀死这几个可疑分子,他们就联合起来施展一个大魔法。
  一个带著无数电光的光球(神之雷,混合了闪电和爆炎的强大攻击魔法,只有神官或祭司能单独施展,特点是威力随魔力的增多可无限提高),准确的击向正在爬坡的活靶子,电光无孔不入的攻击魔法盾的每一个点,让金痛苦万分,他的魔力早已经到了极限,现在完全靠体力和精神力支持。
  光球爆开,彻底的击溃了魔法盾。巨大的冲击波席卷了一切!
  大陆历997年四月5日,对於罗尔城来说,是一个春光明媚的好日子。罗尔城卫戎部队指挥官肯*麦得像往常一样,带著一个小队的士兵在城里几条大街以及城外的几个村子里进行晨间巡逻,但这也就是在应付公事而已。战争对这个不大却很美的城市只是一个遥远的梦。一个月前,加夫特瓦尔王国国王下了命令,要求全国的军队加强警戒,然後传来加夫特瓦尔王国的两个邻国──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爆发战争的消息。但是无论那一方获得最後胜利,对於这个远在大後方(罗尔城离伯瑞克城其实不能算很远,坐车只有六天的路。但是其间有很多重兵把守的险要关口)的城市来说,也只是茶余的谈资罢了。
  但国王的命令是一定要执行的,於是肯把原来每天一次的巡逻改为早晚各一次。
  在结束了每天一次的晨间巡逻後,肯回到办公室,一个冒险者工会雇佣的小孩把这周的冒险者工会的“大陆最新消息单”送到他的手上。
  做队长就这点好,肯这样想。他泡上一杯茶,舒舒服服的坐到自己的椅子上,一手端著茶,一手拿著消息单开始看。冒险者工会是大陆上一个相当大的组织,它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无孔不入的消息网,以最快的速度把迷失大陆上发生最新事情汇集,并从中挑选出对冒险者或佣兵们有用的信息(当然特别珍贵的消息例外),做成“大陆最新消息单”,然後以一定的价格卖给冒险者或老百姓(跟报纸差不多)。而本城的冒险者工会的分部为了讨好卫戎部队指挥官,每周都免费送给肯这个消息单,而且还专门雇了一个小孩送到肯的办公室里。
  消息单上第一条清楚的写著“雷特帝国击败红色联盟的大军,攻占伯瑞克”
  “哦?”肯有点奇怪“这麽快就分出胜负来了。”他原来还以为至少还要打上两个月呢。
  这个月,整个迷失大陆的人都在关注,都在讨论伯瑞克之战。毕竟,对於远离战火的人来说,像这种已经十余年没有见过的大规模战争,正好可以满足好奇心。
  大陆历997年三月初,雷特帝国皇帝维克多二世向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之间的伯瑞克城及附近村镇递交了文书,要求他们并入雷特帝国。五天後,伯瑞克城易帜,归顺帝国。第二天,红色联盟派一支军队进入伯瑞克城附近,并於隔天在诺尔村与伯瑞克城自卫队发生冲突。就在发生冲突的第二天,帝国和联盟的大军都赶到诺尔村,双方发生激战,两边都损失惨重,最後双方都选择了撤退。两天後,红色联盟用重金雇佣了八个佣兵团,趁帝国军不备,突袭伯瑞克城得手,将帝国的势力赶出了伯瑞克一带。三月十七日,维克多二世御驾亲征,率领主力部队进攻伯瑞克城。双方在伯瑞克城下激战一日,不分胜负。当天晚上,在大魔导师约克*雷的隐藏魔法掩护下,维克多二世亲自带领精锐部队夜袭敌营,大败红色联盟的雇佣兵团,杀的敌人几乎全军覆没,并且趁胜攻占了伯瑞克城。二十二日,由红色联盟各个城市的自卫队组成的混合兵团赶到伯瑞克地区,并与残余部队汇合,红色联盟将指挥权交给了经验丰富的老雇佣兵,有“黑龙”之称的加里。加里用引蛇出洞之计,用一支小部队将守在伯瑞克城的维克多二世引出城,主力趁虚而入,於二十五日再一次攻占伯瑞克城。这时包括罗尔城再内,大陆上所有的评论都认为这场战争将会变成持久战。
  肯仔细的阅读了手中的消息单。消息单上对战斗的描叙让身为战士的肯感到热血沸腾。
  大陆历997年三月二十九日,维克多皇帝统帅的帝国军与“黑龙”加里统帅的联盟军在伯瑞克城下交战,双方势均力敌。
  三十日,维克多采用了大魔导师约克*雷的计策,大量散布谣言。
  三十一日,成分复杂的联盟军受到谣言影响,军心浮动。
  四月三日,联盟军的军心大乱,加里被迫撤退。遭到帝国军的追击,损失很大,但主力还是撤退到联盟境内。
  四月五日,维克多二世向各国宣布,伯瑞克城归入帝国领土。伯瑞克拉锯战结束。
  肯叹了一口气,心中为这场大战这麽快就结束感到遗憾,但在他内心深处,他为自己不能参加这场大战而感到失落。
  肯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骑士。在他十八岁那年,他从战士学院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接著就加入军队。在经过短短一年军队生活後,他就通过了考试,成了一名骑士(骑士与剑士的区别在於,骑士必须精通骑术,能够使用多种兵器,而且还必须会骑士的礼节,遵守骑士道,而剑士则没有这麽多的要求,成为一个骑士要比成为一名战士麻烦──注:是麻烦不是困难──多了)。两年後,他成功的通过了高级骑士的考试(这一点,肯自认为是幸运,因为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获得一名剑圣级的战士的指导,学会了使用剑风,否则没有十年他绝对不会成为高级骑士),并且晋升为加夫特瓦尔王国的一个军官(如果不是贵族,只有拥有骑士以上的资格才能成为军官)。在一年前,肯在加夫特瓦尔王国军队中举行的比武会上获得骄人战绩,得到国王的赏识,从一名普通的小队长一举跃升为大队长(加夫特瓦尔王国的军队编制是十进的,小队10人,大队1000人),并且成功的调到他的家乡──罗尔城担任卫戎部队指挥官。
  但是在肯的内心深处,他并不满足於目前的平静的生活,他身上战士的血很渴望能战斗,有时他甚至会後悔自己选择了加入军队而不是成为一名雇佣兵或是冒险者。
  肯拿起剑,在看了令他血脉亢张的消息单之後,他觉得应该舞弄一下剑来平息自己沸腾的战士之血(真是一个好战者啊)。
  肯拿著剑走向军营时,他打算找几个人比比剑。正在他走过城里的一个叫“梦猫”的酒馆时,他听见里面传来打架的声音,然後,他看见一个人被从酒馆里扔了出来,他身上不标准化的制服明显显示他是一个雇佣兵。肯停下脚步,转身走向酒馆的大门。
  酒馆里正在爆发一场大战,十余个酒客和醉鬼打成一团,但是当他们注意到一个身穿铠甲,头带头盔,手持利剑的军官走进了酒馆时,连他们那被酒精麻醉了的大脑也明白即将发生什麽,这些人纷纷从窗口或後门逃走。
  肯感到有一些失望,说实话,他倒是很希望这些打架的人之中会有几个冲上来,向他进攻,这样他就可以一展武艺了。可是这些胆小鬼一看到一个军官就误会马上就有一大队的武装士兵冲进来,连架都顾不上打,一溜烟的全跑了。除了被打的站不起来的闹事者,躲在一边看热闹的几个闲人,马上跑来点头哈腰的表示道谢的酒馆老板,外加一个穿著黑色袍子,还在若无其事的喝酒的家夥外,酒馆里没有其他客人了。
  肯没有兴趣去追那些逃走的家夥,他不耐烦的听完老板冗长的感谢词,正打算离开,一队来维持秩序的士兵走了进来。
  士兵们的领队向肯敬礼,肯挥挥手让他们做自己事,然後就迈出梦猫的大门(在迷失大陆,没有警察这种职业,维持治安由军队负责)。
  肯继续向军营走去,但是他还没有走出十步,一个沈闷的声音就让他把头转了回去。
  又一个人被扔出了酒馆,这次是那个领队,他看起来摔的很重,没一会儿是站不起来了。
  在肯冲进酒馆时,士兵们正手拿武器,包围著那个正在喝酒的怪人,老板则站在一边,吓的脚抖个不停。
  肯马上明白了大概发生了什麽事:老板见那几个醉鬼没有足够的钱来赔他的损失,於是就向那个领队诬告这个怪人也是一个破坏者,当领队要这个外乡人跟他们走时,这个家夥就把他扔出了酒馆。
  肯走向前,站在这个怪人的前面,士兵们则在肯的身後形成一个半圆,用他们的武器指向在他们长官面前的危险人物。肯开始仔细的打量面前这个人。
  这个人穿著一身看起来是黑色的魔法袍──也许这件魔法袍曾经是另外一种颜色,但肯无法分辨它曾经是白还是灰。他还在喝酒,因为酒馆里暗淡的光线以及他从没抬起头,肯看不清楚他的脸。从这个人裸露的小臂来看,他是一个很强壮的家夥,他的手和铁匠的手一样结实。
  肯对面前的人大声的宣布“阁下攻击了本城的士兵,犯下妨碍公务罪。我将代表罗尔城来…….”
  面前的人抬起头,他看起来像是一个落魄旅人。但肯却把“逮捕你”三个字吞了下去。
  “金!”,他一下就认出了童年好友,他扑上去,一把抱住了几乎比自己还粗壮的见习魔法师。
  这几天是“罗尔城城郊杂货铺”的老板庞克*卡利最为快乐的日子。在五年前,老庞克的大儿子金在从魔法学院回家的第一个晚上就离家出走了,还留下一封信,宣称自己要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去当一名魔法师,这件事让老庞克耿耿於怀,自觉在邻居面前低人一等。
  就在第二年,他的二儿子约翰从技能学院回来,学到了一手不错的打铁技巧,然後就在村里开了一家铁匠铺(金如果成了铁匠,约翰就会继承父亲的杂货铺),这让庞克的脸上也有了光彩(乡下人的理想,唉)。
  但是,就在三天前,在罗尔城卫戎部队指挥官,西德利科村最大的骄傲,肯*麦得的陪同下,金回来了。这件事成了全村的大新闻。金看起来相当的落魄,一定在外面受到很大的挫折。
  老庞克非常的高兴,他认为既然金在外面认识到现实的残酷,一定会迷途知返,继承他的杂货铺,这样,老庞克的人生目标就达到了一半,再过几年,让自己的孩子们成家,生孙子,老庞克的一生就没有什麽遗憾了。
  金躺在自己家里的床上,若有所想。他在三天前在一家酒馆里碰到自己以前的玩伴肯,然後被肯强行拉到他原来不打算回来的家。
  金已经不是那个刚刚告别的自己的老师,带著年轻人的自信和对未来的希望的刚出师的见习魔法师了。一个月前,由於他卤莽的行为,他挑起了一场战争(这一点不是是他的错,无论有没有金的存在,联盟和帝国一定会打一场),把一个原来可以逃过战火的村子变成了一个战场,最主要的是,由於他的能力不足,他害死了四个无辜的人。
  金真的很希望自己和村长一家一起死在那个山坡上,这样,他就可以不用像现在每天生活在愧疚和悔恨中。金可以活下来完全是运气,他的老师,大魔导师修*克临别时送给他的魔法戒指救了他一命。具体情况金不记得了,因为在那时金的意识就很模糊了,他大概的知道是戒指在最後关头发挥了作用,用一个防御魔法包围了他,让他没有死在神之雷之下。但是在他受到冲击波影响而昏倒之前(神之雷威力确实强大),他看到了让他刻骨铭心的一幕,那个小孩,托米,就在他的眼前化做了一团血雾。
  在第二天下午,金清醒过来,两军都已经撤退了,他看这这片战场,在刹那明白了神谕──整个村子都变成了红色,由鲜血染成的红色。
  可以想象金是多麽的自责,要不是他愚蠢的引起两军的战斗,要不是他提出昨天晚上就逃走,那村长一家就不会死,这些战死者也会活的好好的,全是他的错。
  金不知道自己是怎麽走出战场的,又是怎样回到罗尔城的,他只知道自己在那几天盲目的乱走,晚上则睡不著,一闭上眼睛就看到托米在他眼前变成血雾的那一幕。
  说句老实话,这个打击几乎完全摧毁了金的信心。在他刚从石之塔出来时,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他甚至打算用飞行魔法回到家,然後在父母和乡邻的惊叹的目光中降落,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他,金*卡利,已经成了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了。可是在经历了这个打击後,他怀疑起自己的能力,甚至怀疑自己选择魔法师这个职业是不是正确。
  就是在这种後悔、自责、痛苦的状态下,金回到了罗尔城。他心中的郁闷无法消除,於是到了一个酒馆里借酒浇愁,他只管一杯一杯的喝,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情况,直到被一个军官拉住衣服。
  金愤怒的把那个家夥扔出了酒馆。
  就在金又开始喝酒时,又一个军官走到他的旁边,就在金要把他扔出去时,他却一把抱住金,而且还叫出他的名字,在这时,金才认出,眼前的军官是肯,那个去战士学院的肯,他近十年没有见过的好友肯!
  肯不顾他的抗议,死拉活拽的把他拉回了他认为没有脸回去的家。那天,肯没有去进行他的晚间巡逻,一直陪在金的身边,一边听金述说他的经历,一边安慰金。他努力的想让金重新振作起来。
  在那天,在晚上肯走後,老庞克对金讲了肯的近况,他说肯已经一个高级骑士,是罗尔城卫戎部队的指挥官,而且告诉金,肯是整个村子的骄傲,而金则是一个让他父母脸上无光的魔法师。
  老庞克这麽说,当然是想让金放弃他那没有前途的职业(在老庞克眼里),但是却让金情绪更加低落了。
  金在家一步不出的呆了三天,肯天天都来安慰他,终於让他恢复了一点精神。
  金现在躺在床上,他正在想今天听到的事情──美米已经嫁给了肯。美米是金在少年时暗恋的对象,十年的时间磨淡了他对美米的那种少年特有的青涩的爱情,但毕竟没有把美米彻底的从金的内心深处抹去,金的心灵深处依旧对那个褐色头发的女孩有一点思念,即使在石之塔的时候。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金自言自语,“如果当时我去学习当一个铁匠的话,现在大概美米是我的妻子了吧!”但是,如果这样的话,自己恐怕一辈子都不会与魔法有什麽关系吧,魔法,金马上想起了魔法,对了,即使他永远的失去了美米,即使他不被父母所理解,即使他没有肯那麽成功,即使由於他的错让村长一家四口死了,他依旧爱著魔法,他在进入魔法学院第二年起,他就被这种神秘的技术所吸引,他的一生,已经不能离开魔法了(对魔法的极端著迷是金在以後成功的主要原因)。
  金想起肯,肯这几天仔细的替金分析了他的行为,然後做出了以下的判断──在整个悲剧中,金始终没有犯下任何过错,如果一定要追究悲剧的根源的话,那只能归罪为诸神的作弄(尽管肯有很多的主观的因素,肯的结论还是比较正确的)。
  “也许是自欺欺人吧”金心里想,但只要想起肯的结论,金就会感到心里好受多了。
  “先在家里过一段日子,好好的复习一下魔法,然後再做打算吧”金下了一个“不孝”的决定。
  外面传来金的父亲,庞克*卡利的声音“肯,今天又来看金拉?”,接著,肯走进来了。
  肯这几天也很高兴,就像老庞克一样,不过他高兴的原因却不一样。第一,他的童年好友金回来了,尽管金的情绪非常的低落,但毕竟是回来了。第二,他在昨天接到了通知书,他已经被任命为将军,一个月後就要去王国首都赴任。第三,也就是今天他来的目的,他从冒险者工会那里得到了一个重要得情报,一群土匪,大概是在伯瑞克之战中被打败的雇佣兵团残余,不知怎麽搞的,竟然通过了重重关卡,来到了罗尔城附近,还抢劫了几个村庄。肯打算在离开罗尔城之前,先消灭这群土匪,一想到能为国为民而战,肯就兴奋万分(真是一个好战分子)。他今天来就是要金参加这次的军事行动,因为肯认为打一场胜战一定能让金重新振作起来(骑士的想法),同时,一个魔法师的加盟也会让自己的战力大增(前面说过,由於罗尔城的风俗,在这一带没有其他的魔法师)。
  肯走进房间,对还在床上的金说了他的想法,没想到金拒绝了
  “我不想杀人!”
  “什麽话,你不是去杀人,而是去消灭万恶的土匪!”
  “…….”
  “想想看,要是不去消灭他们,有多少无辜的老百姓会遭殃,有多少村庄会被抢掠一空,会有多少商人会被杀,被抢!”
  “……”
  “他们可是红色联盟的雇佣兵的残党,也就是杀害村长一家的凶手之一!难道你不想为村长一家四口报仇吗?”
  “好吧,我去”金终於被肯的口才说服了。
  大陆历997年四月二十日晚,一支军队在黑夜里出现在丛林茂密的罗尔山上。这支军队大约有三百多人,全军静悄悄的赶路,没有一个人发出一丝声音,从他们身上的衣甲来看,他们是拉夫特瓦尔王国正规军,这支军队正是肯统帅的剿匪部队。
  肯通过冒险者工会,知道了土匪大概有一百到一百五十人,而且知道了土匪的营地位置,所以他打算用优势兵力去夜袭,好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
  肯骑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在他身边,是这支队伍里唯一的魔法师金,金一边走一边用魔力之眼查看周围的情况。
  深夜,终於到达了目标,土匪的营地出现在剿匪部队的面前,金仔细的查看了一番,确定没有危险,然後肯把手一挥,军队静悄悄的散开,把土匪营地整个包围起来,然後静静的等待进攻的信号。
  肯确定全军就位後,一个人悄悄的走向营地,他要先去看一下有没有被绑架的村民,金紧张的看著他,一个火球已经准备就绪,只要有一点意外,他就会发出火球──总攻击的信号。
  肯走近营地,土匪的营地相当的简陋,附近还堆了一些不知道从哪里抢来的杂物,肯走近才发现,这里连一个哨兵也没有,肯查看了一下帐篷,所有的帐篷都差不多,都以相同的方式排列,一般来说,俘虏的帐篷会特别放置,由此看来,这里没有被抓的村民。
  肯悄悄的退回金的身边,向金做了一个手势,金就把准备好的火球(火球是火系魔法中较低等的法术,只比火矢强一点,它有一点爆炸的效果,但主要还是靠火焰来杀伤敌人)向营地轰去。
  刚才还寂静无声的丛林里马上传出一片呐喊声,步骑混合的剿匪军从埋伏的地方冲出来,向乱成一团的土匪杀去。
  肯和金站在一起,不过两人的却做著不同的事,金正在准备一个超大范围的麻痹术(身体系的一个极实用的魔法,让敌人部分或全部的失去行动力),而肯则仔细的找一个比较强的敌人,好亲手干掉他。
  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有几个土匪却逃出包围,向他们两人这里冲来,他们发现了肯和金。两个土匪向肯跑来,另一个则冲向金。
  以肯为目标的两人从左右两边向肯接近,他们看出肯手里的骑枪在近战中不够灵活,如果肯用枪刺中其中一个的话,他就躲不开另一个的攻击。但肯的反应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肯投出骑枪,准确的把冲向金的那个土匪刺倒在地,然後拔剑,策马冲向他们。他隔空向一个敌人挥剑,那个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剑风给斩成两段。然後肯挥剑迎向第二个。
  在肯用他的长剑把那名土匪打倒时,金的麻痹术也已经准备就绪。
  在战场里,战斗已经接近尾声,只有一小批组织起来的土匪还在抵抗,他们娴熟的作战技巧让他们能抵挡优势敌人,但这种抵抗已经是无济於事,最多把剿匪部队获得胜利的时间向後拖延一下罢了。
  肯看著敌人最後的抵抗,感到有一点庆幸,没想到土匪的战斗力这麽强,如果他采用正面作战的话,三百人可能还打不过土匪呢。
  金向还在抵抗的敌人施展麻痹术。
  威力强大的法术让敌人最後的抵抗彻底的瓦解,甚至有一些剿匪军的战士都受到影响,不过,战斗终於因此结束了。
  在第二天清晨,肯结束了搜索残匪的行动,根据俘虏的话,这支土匪由一百四十人,全是雇佣兵。肯清点了一下,土匪有八十五个人战死,五十五人被俘,剿匪军有十四人战死,二十六人受伤,死了三匹马。
  在清理完了战场後,肯正打算发出撤退的命令,这时有士兵报告“长官,又逮住了一个家夥!”,接著,几个士兵押著一个人走了过来。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不同,他没有像别的俘虏那样衣著凌乱,而是穿的很整齐。从他身上穿的皮甲,腰带上的一排小刀插口(刀子已经被没收了),使用的短剑(现在在士兵的手里)来看,他是一个盗贼无疑。
  (作者注:盗贼是迷失大陆上一个职业,一般他们称自己为“财宝探寻者”。盗贼都精通弓箭和暗器,在近战中,他们使用短剑,但他们都尽量避免近战。盗贼精通拆除陷阱,当然他们也能设置陷阱。他们都有一套开锁的本事。虽然普通人看不起盗贼,但在冒险队伍里,盗贼是不可少的。盗贼与冒险者工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虽然外人都认为盗贼都是一样的,但是实际上他们也有等级划分。)
  “怎麽多出一个来了?”,肯有一点奇怪,但是既然在这里,那一定也是土匪的一员,可能是俘虏记错了,或者他们故意说谎,反正都抓住了,先回去再说吧,肯就这样把这件是搁在一边。
  当得胜之师回来时,他们受到罗尔城市民的热烈欢迎,在把俘虏关进大牢後,肯就被连接不断的宴会邀请弄的脱不开身。
  金推掉了所有的邀请,甚至连美米,肯的妻子的邀请也拒绝了(因为心中某种无法表达的感情,金不愿意和美米见面)。他在家静静的思考自己的未来,他终於决定下来,他要到冒险者工会去报道,然後由工会介绍,认识一批同伴,开展冒险之旅来增加自己的经验和见识。
  在胜利回来的第三天,金在趁父母和弟弟不注意,留下一封信後(和上一次没有什麽区别)就背著行李离开了家,向城里的冒险者工会走去。
  金走在罗尔城的街道上,再有两条街就到了冒险者工会了,但随著他每走一步,一个内心深处的阴影就在他的心里变大一些。即使在三天前,金清楚的看到他的魔法在战斗中发挥的作用,这个阴影依旧没有消失,它只是隐藏的更深了。现在,这个阴影爬出它的躲藏之处,正在又一次占据金的内心世界。伴随著阴影的增大,金的脚步变的越来越沈重和缓慢。
  “我真的可以当一名合格的冒险者吗?”金这样问自己,他早就听说过一些有名的冒险者的事迹。在金的心中,冒险者都是既聪明又勇敢,而且实力过人的勇士,不然怎麽可能去古代遗址探险,去猎杀危险的魔物,去危险莫测的迷宫呢?
  “我真的可以承当我在冒险时的义务吗?”金轻声的对自己说,他曾经以为大魔导师的弟子一定会是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但是在诺尔村的失败让他看到了现实──他的能力最多也不过如此而已(失败总让人低估自己)。他不敢想象自己的无能可能带来的後果,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苦和悔恨又一次回到了他的脑海里。
  金无意识的向自己的左面看去,却看到一座与众不同的建筑物。金认出这是罗尔城的大牢。
  金走进了牢房,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麽,如果让金一定要解释一下自己的行为的话,大概是想在去冒险者工会之前先做点什麽来让自己的情绪恢复一点,也可能想看一下那些俘虏的状况,毕竟,他们中相当一部分是由於金的麻痹术才被俘的。
  牢房的看守们认得金,他们客气的让金进来,而且让金自由的去看所有的囚徒。
  牢房里其他的犯人不多,基本上是上次俘虏的土匪。土匪们看起来都十分的沮丧,当然也有例外的。
  金发现土匪们分成两批,大部分的土匪都在一边,他们虽然看见进来的魔法师,但并没有什麽反应,相反,另一边的只有一个人,他看见魔法师马上就向他走来,金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个最後被逮捕的盗贼。
  “嘿”那个盗贼向他打招呼,“我记得你,你是那个随军的魔法师,我到这里已经第三天了,你们也应该调查明白了,该放了我吧?”
  金觉得这个家夥很有意思,随口说“不,我只是来见你们最後一面,明天早上,你们就会被全部绞死。”
  每个人都抬起头看向金,金清楚的看到他们眼中的绝望。
  “不会吧,我可不想死啊,我还年轻,还没有赚够钱,我可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掉,特别是死在别人的错误中。”
  金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大概不是土匪。因为他对被处死的反应太强烈了。无论是雇佣兵还是土匪,大部分都对死看的很淡。因为他们在选择这个行当时,早就已经知道自己的命运──杀人的同时也会被人杀。特别是土匪,一旦决心成为土匪,他们肯定知道自己的未来,土匪们都抱著“豁出去了,最多不过是绞刑架旁轻蔑的一眼、两眼”的心情过日子的。
  这个年轻的盗贼两手抓著铁条门,尽可能的靠近见习魔法师,魔法师的沈默让他更惊慌了。
  “我不是他们一夥的,我只是正好在那里罢了,你们不能把我处死,你们没有权力未经审判就处死犯人。”
  金看著他惊慌失措的样子,觉得有一点好玩,不过,他在脸上依旧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没有必要审判,你们未经允许进入加夫特瓦尔王国,先後洗劫了三个村子,杀死了五十多个村民,一切铁证如山,你们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金看到自己的话发挥了效果,那些土匪都低下头去,不再看他,而眼前的年轻人却更加惊慌了,
  “相信我,我不是他们一夥的,我叫列夫,是一个盗贼,那天晚上我只是偶尔路过,被你们的士兵误会才被抓的
  金在心里已经相信这个年轻的盗贼不是这些土匪的一员,但是他依旧有一个问题没有弄清楚。
  “别用这些蠢话来骗人,你以为我会相信‘偶然路过’这个借口吗?你一定是这些土匪的侦察兵,那天早上正好侦察回来,被我们逮住。”
  “我和他们没有任何的关系,更不是他们的侦察兵”列夫急了,“那天晚上,我只是想去他们的营地去弄点东西,因为我们听冒险者工会的人说,他们抢劫了几个村子,现在很有钱。我干掉了哨兵,才刚刚找到几个金币,你们就开始进攻了。对了”列夫突然说“我那天在树林边看到你和一个骑士在一起,那个骑士一个就杀了三个,可真是厉害。”
  “哦?”金有点奇怪了,“你既然已经到了树林边,那为什麽不赶快逃走,在树林里除了我和肯之外已经没有其他的人了。”
  “我,我”列夫有一点不好意思。“就这麽走掉有一点可惜,我躲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想等你们走掉後再仔细在营地里找找有没有其他的东西。”
  哈,眼前的盗贼竟然是一个要钱不要命的家夥,金开始仔细的打量盗贼列夫。
  列夫看起来大约二十多岁,他的身材不是很高,长的也不是很粗壮,但是非常的匀称,手脚看起来很灵巧。列夫有一头黑色的头发,和他古铜色的皮肤很相配。他的脸不是很英俊,但五官都很搭配,给人一种明快干净的感觉。整体上,他长的并不让人讨厌,反而让人觉得他很精明强干。
  金突然间发现土匪们的变化,他们一改刚才的沮丧的神态,愤怒之情溢於脸上,而愤怒的对象明显就是列夫。
  列夫也已经发现这个情况,他开始大喊大叫。“救命,杀人了,救命!”
  看守们冲进来,迅速压制了囚犯的行动。
  囚犯们愤怒的看著列夫,如果眼光能杀人的话,列夫已经死上一千次了。
  金理解囚犯的举动,要不是列夫杀掉了他们的哨兵的话,也许他们可以有足够的时间逃走。每个囚犯都在诅咒这个臭小子,用最恶毒的话攻击他。
  金要看守们把列夫放出来,看守们也注意到如果不让他们分开的话,这个盗贼迟早会被愤怒的囚徒撕碎的。
  金这时已经彻底的相信这个盗贼不是土匪的一员。
  在列夫走出牢房门时,金突然想到眼前这个人也许是一个有经验的冒险者,也许他可以向列夫请教一些关於冒险的事情。
  看守满足了金的要求,让他和列夫单独的进入会谈室。
  两人出乎意料之外的投机,金认为列夫是一个很直接,很不错的人,因为他丝毫不隐藏自己对金钱的渴望,但却明白的表示自己看不起那些为了钱不择手段的家夥,他说自己最喜欢“君子爱财,取之於无道(之人)”。而列夫则认为金是一个很可靠的人,一个颇有些正义感的家夥。
  金谈起自己打算去当一个冒险者,正要去冒险者工会去报到。列夫马上就告诉他,冒险者中没有几个好人。列夫本人就曾经加入了好几个团体,但是最後他被一起出生入死的夥伴最後分战利品时争吵不休的场面冷了心。最後他过起了一个人的冒险生活。
  “对了!”,列夫突然提议“不如我们两个组成一个冒险组合吧。有一个魔法师加盟我是再欢迎不过的了。”
  “啊!,我忘了,我还是一个囚徒,也许明天就会被处死呢?”
  “放心吧,刚才我只是随便说说,你没事的,更何况你有不是土匪的一员,再说,你帮我们除掉了敌人的哨兵,有功无过,我会尽快让你出狱的。”金决心帮帮这个盗贼。
  一切都很顺利,肯听了金的解释,马上就给了金一纸文书,列夫就被放了出来。
  就在金和列夫一起走出罗尔城时,金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答应了列夫的邀请,和他一起组成了一个小小的冒险团。
  第二章完
  後记这里说一下迷失大陆的世界构成。迷失大陆的面积大约有8900万平方公里。在这个广大的世界里,生活著很多种类的生物。在其中占有最大地位的是人类,迷失大陆的人口有六亿左右。除了普通人类之外,下面介绍几个比较重要的种族:1高等妖精2高山矮人3龙4妖魔5半兽人6蜥蜴人7魔兽,除了妖魔与魔兽之外,其他的种族都是有社会组织的。这里特别讲一下魔兽,魔兽是“能使用魔法的野兽”的总称,但实际上他们只是能用与魔法很相似的力量,他们大都按照野兽的本能生活,但他们有强大的力量(相对於普通人类)。妖魔常常操纵魔兽成为他们的爪牙,对人类构成威胁。但经过人类长年的杀戮,如今魔兽的数量已经相对的少了许多,即使如此,它们还是有对偏远的地方有所威胁。另外,大陆上还有人类分化出来的亡灵巫师族。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12-17
第三章
 

  第01节
  迷失大陆大陆历997年6月,在迷失大陆中一个不知名的沼泽,一头双足飞龙(魔兽之一,外型像龙,前肢演化为双翼,肉食,长著尖锐的剧毒牙齿,和龙一样有收集闪亮物品的嗜好,但是鳞甲较薄,栖息在沼泽,能使用几个风系魔法)正在一棵臭树(沼泽特有的木本植物,有一股浓烈的臭气)上馋涎欲滴的看著脚下走过的一个健壮的人类,在它简单的心里,这正是一顿可口的早餐。
  双足飞龙盯著猎物,它耐心的等到猎物的背部完全的暴露在自己的面前才发动了攻击,它大叫一声,向猎物的背後凶猛的扑去,同时几个由高度压缩的空气形成的气弹向那个看起来毫无防备的人的背後击去。在这只双足飞龙的过往经历中,它用同样的办法不知吃掉了几个受害者。
  压缩空气弹准确的击中了猎物的背部,但是却没有产生意料中的结果,那个人没有被打倒,相反,他转过身,毫不畏惧的面对扑过来的双足飞龙。
  双足飞龙意识到了危险,但是他前扑之势太猛烈了,已经不能停止了。
  猎物发出了一个爆炎球,在双足飞龙的左侧炸开,强大的冲击波让它失去了平衡,同时把它的扑击的方向向右歪曲,双足飞龙一头撞到了地面!
  就在一刹那,地面上一块与沼泽同色的伪装布被揭开,一个人跳了出来,他的右手一挥,两把飞刀准确的命中双足飞龙的双眼。
  猎人和猎物已经完全的交换了位置。
  双足飞龙痛苦的发出呱呱的大叫声,但是它的苦难还没有停止,一道火焰向它喷来,失去视觉的它完全无法躲开,全身都被熊熊烈火包围了。
  它一边发出痛苦的叫声,一边在地上打滚,试图让沼泽泥泞潮湿的地面扑灭火焰,但是这股火焰在魔法效果停止之前是绝对不会熄灭的。
  双足飞龙的挣扎慢慢的变弱了,一个人影冲向前,用短剑刺穿了它的喉咙,把它从痛苦中解脱出来。
  那个人拔出短剑,向後敏捷的跳开,没有让一滴酸性的血液溅到自己。
  “呼,终於干掉了!”,两个人都不约而同的擦擦头上的汗,一个人拿出一个奇怪的哨子,开始用力的吹起来。
  几个蜥蜴人(蜥蜴人是迷失大陆上的智慧种族之一,他们生活在沼泽里,身上长满鳞片,而且有一条长尾,因为与人类的生活地点不同,他们与人类没有什麽本质上的冲突,双方完全的接受彼此的存在。虽然人类在划分国界时把蜥蜴人的领土也做为国土的一部分,但是这些土地是完全脱离在人类的统治范围之外的,蜥蜴人与人类有一定的往来,──通常是与商人)随著哨子声出现在沼泽的迷雾中,他们看到了地上双足飞龙的巨大身体,发出了欢呼。接著出现了更多的蜥蜴人。
  蜥蜴人带著两个冒险者,抬著双足飞龙的尸体,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回到了蜥蜴人的村庄。村子里的蜥蜴人都出来欢迎得胜而归的勇士们。
  蜥蜴人的长老走出人群,用大陆通用语向两个人类冒险者表示感谢,并且拿出100枚金币交给俩人。
  两个冒险者收下报酬,并且接受了长老的邀请,留下参加今天晚上的庆典活动。在他们抬起头和蜥蜴人长老对话时,清楚的可以看到这两个人正是金和列夫。
  在一个月前,金和列夫结成同伴,一起离开罗尔城,开展冒险,两天前,他们来到了这个沼泽附近的一个小城,进冒险者工会找工作。
  “这附近没有什麽好工作,又赚钱,又不困难的那一种?”
  “很抱歉,你要的那一种都已经被人做完了。”里面传出不耐烦的声音。
  “那有没有赚钱,却困难或者不赚钱却容易的工作呢?”
  “也没有。”
  “没办法,那有没有既不赚钱又困难的工作呢?”
  “这里有一个,附近沼泽里的蜥蜴人要求找人除掉多次袭击他们村子的魔兽,报酬是100金币(大陆上金币是通用的货币,金币是一种固定重量的小圆型金质钱币,上面有保护魔法保证它们不会被磨损,在金币之下有银币,铜币,金币之上有由宝石、钻石做成的宝石币,钻石币,大陆上最有价值的钱币是圣光王朝时制造的魔法水晶币。这些货币之间是十进制的关系)。”
  “才100金币就想让人同魔兽拼个死活,太过分了吧?”
  “不想接的话就算了。”
  “我接,我接。”
  (作者注:迷失大陆上的无名冒险者大多会通过冒险者工会来找工作,以提高自己在冒险者中的知名度。一些有钱人或贵族常常直接去找有名的冒险者,但大部分委托人会通过冒险者工会来找人完成自己的委托。)
  从冒险者工会出来时,金忍不住问自己的同伴,“要找一个工作必须说这麽多的废话吗?”
  列夫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著金,“你不认为那个在冒险者工会工作的小姑娘长的相当不错吗?”
  原来如此。
  两个人根据冒险者工会的地图,很轻易的找到了蜥蜴人的村子,蜥蜴人都用怀疑的眼光看著两个人,包括蜥蜴人的长老在内。
  金听到几个蜥蜴人在那里窃窃私语:“这两个冒险者行吗?连我们村子里的勇士都不能杀掉那个双足飞龙,这两个人类冒险者可以办到吗?”
  “没有关系的,反正长老决定在看到双足飞龙的尸体後再付钱,不会对我们有什麽损失,如果他们不行,冒险者工会还会介绍其他的人的。”
  “但是我怕双足飞龙会报复,上次我们攻击双足飞龙失败,结果那畜生跑到村子旁边袭击我们好几次。”
  金把他们的话听了一个一清二楚──金在石之塔里学过了几乎所有智慧生物的语言,虽然不是很精通,但听懂这几个蜥蜴人的话却没有问题。
  长老开始向两个冒险者介绍与魔兽有关的事──当然,用大陆通用语。
  这只双足飞龙是在几个月前突然出现在沼泽里的,在此之前,已经有好几百年没有魔兽出现在这一带了。
  一开始是几个到蜥蜴人村子的做生意的人类商人莫名其妙的没有了消息,但这事没有引起蜥蜴人的重视──人类掉进无底泥潭是常有的。但接著是几个年轻的蜥蜴人出外没有回来,然後在沼泽的一棵臭树下发现了一些残骸。蜥蜴人知道事情有一些不对了。接下来的几天,蜥蜴人终於发现了发生了什麽事──一只双足飞龙在这个沼泽里定居下来了。
  蜥蜴人中的几个勇士决定出发去消灭双足飞龙,可是事後证明正面与双足飞龙较量实在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勇士们没有回来,双足飞龙却来了。受了伤的双足飞龙来到了蜥蜴人村子的周围,一连杀掉了好几个蜥蜴人,在蜥蜴人拿起武器出来作战时,双足飞龙却飞走了,在蜥蜴人松懈下来时,它又飞回来袭击落单的蜥蜴人。
  蜥蜴人没有办法对付这只可恶的魔兽,只好到城里的冒险者工会里去寻求帮助。
  金和列夫听完了蜥蜴人长老的介绍,两个人决定用设陷阱的方法对付这个狡猾的魔兽。
  陷阱的地点设在村子附近的一个地方──这里发生了多次双足飞龙袭击蜥蜴人的事件。列夫用一张与沼泽地面同色的布把自己藏起来,而金则在这里走来走去当诱饵──当然,先给自己施展“守护之风”,同时在手上准备了一个爆炎魔法。
  金在来回走到第三遍时就听到巨大的风声,他知道是双足飞龙来了。可是双足飞龙把他认作和蜥蜴人一样(蜥蜴人的视觉和嗅觉很灵敏,但听觉就相当的差了),自以为是出其不意的突袭呢。
  晚上,金和列夫一起在篝火边欣赏蜥蜴人的庆典,同时也在品尝双足飞龙的肉。
  “喂,我说,金,这只双足飞龙的味道不怎麽样,有点太硬了。”
  “是吗?我觉得还可以。”
  “说实话,今天你的表现太好了,比我想象的还好。你的那两个魔法实在是太棒了。”
  “其实没有你说的那麽好,我本来打算用爆炎球正面打中双足飞龙的,可是由於紧张,打歪了,幸好没有出什麽事。”
  “真是一个坦率的家夥,可惜,蜥蜴人只肯付100金币,其实单是双足飞龙的肉就可以卖的了这麽多的钱。”
  金已经对自己的同伴有了一个了解。列夫自幼失去了父母,年幼的艰苦生活让他养成了对金钱的热爱。但金相信,他的夥伴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
  “列夫,你有没有下一步的打算?”
  “当然有了。“列夫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
  第二天下午,金和列夫出现在双足飞龙的巢穴旁边。
  “天,这一下赚到了!!!”列夫喜不自胜的大声说,“这麽多!!!”
  一边说,列夫一边让手中的大把的钻石和魔法水晶币向金展示。
  “哈,这麽好的工作落到了我们的手上,我们实在是太幸运了。”
  几个小时之後,在城里的冒险者工会外的一家小店里,幸运二人组正在享受著一顿丰富的晚餐。
  “列夫,你昨天说的下一步就是去双足飞龙巢穴里拿宝藏吗?”
  “对!”
  “那我们下一步要做什麽呢?”
  “别急,”列夫向同伴挥了挥手中的“大陆最新消息单”,“反正我们现在很有钱了,去开开眼界怎麽样?”
  金瞄了一下那张消息单,第一条就是“德兰特帝国皇帝召开比武大会,用帝国国库内的六件珍宝做为胜利者的奖品”。
  第02节
  德兰特帝国是迷失大陆上一个举足轻重的强大帝国(德兰特帝国北方与迪科王国接壤,南边与拉夫特瓦尔王国为邻,东边连著雷特帝国,西边是精灵之森,处於大陆的中央),而他的首都德兰特城则充分的体现了德兰特帝国的繁荣与强盛。街道宽广,人口众多,在城市中心的皇宫则金碧辉煌,巧夺天工。然而,就在这个晚上,一个人影悄悄的用一条!索爬过一面宫墙,进入皇宫。
  人影明显对这个宫殿十分熟悉,他准确的在卫兵巡逻的空隙中前进,总是在那一些“死角”中躲开搜查,没有花多少工夫,这条黑影就来到了皇宫深处的某一个院子里。
  “咕!咕!咕!”黑影发出了一连串的鸟叫。
  在离黑影藏身处不远的一个假山後走出了一个窈窕的身影,显然是一位姑娘。
  黑影从藏身处走出来,慢慢的向那个姑娘接近。在两个人都确认了对方的身份後,两个人抱在了一起。
  “抱歉,让你在这花园里等了这麽久。”
  “没有关系,只要能与你见面,在这里等多久都可以。”少女在情人的怀里用甜蜜的语气说。
  “对了,”经过一会儿的拥抱,少女从爱人的怀里挣脱出来,“今天我有一件事要对你说。”
  “说吧,蜜莉亚,我们之间没有什麽可以互相隐瞒了。”
  “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蜜莉亚!!!”
  “我们只能在夜里偷偷摸摸的见面,我受够了这种日子了。你要躲过这麽多的巡逻队才能到这个花园里,而我每次回去都得编造好不同的理由才能下一次到这里而不被人起疑心。你不觉得这样很累吗?”
  “蜜莉亚,我…….”
  “不要打断我,我认为这种关系应该结束了,你如果真的爱我的话,你应该向我的父皇提亲。”
  “蜜莉亚,我不是没有考虑过,可是我们的地位太悬殊了,你是一国的公主,而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雇佣兵,你的父亲绝对不可能答应我们的事的。”
  “那你今晚就带我走,到一个我父亲找不到的地方。”
  “蜜莉亚!”
  “别担心,这件事我已经是经过仔细的考虑了,不是一迟冲动,你看,我连行李都准备好了。”
  “蜜莉亚,你.......你真的肯为了我抛弃公主的地位和荣华,去当一个平凡人的妻子吗?”
  “我愿意!”
  那个男人把少女紧紧的抱住。
  “谢谢你,蜜莉亚,有了你的这一句话,就算是死,我也甘心了。”
  “我们今晚就走!”
  就在男人准备背起公主的行李时,一个破空声传来,那个男人即使在夜里也清楚的分辨出来箭的准头,他向後一跃,轻松的躲过了箭。
  一个光之球(光之球是光明系魔法的一个入门级魔法,几乎没有杀伤力,但用来在晚上照明却很有效)出现在两个情人的头上,接著又有更多的光之球的出现,照亮了整个院子,那个男人手执一把不知何时出现的黑红色的宝剑,站到了公主的身前,在两个情人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头上戴著金冠,看起来满脸怒气的中年男人,他的身後站满了卫兵。
  两个情人望了一望四周,四周已经都是卫兵和魔法师了。至少有100支箭和30个攻击魔法对准了我们,那个男人心里想。
  “你这个混蛋,竟然敢勾引我的女儿,还敢教唆她和你私奔,卫兵!”
  几个弓箭手(弓箭手是战士的一个分支,擅长使用各种远程武器)抬起了弓,皇帝对他部下的箭法有足够的信心,他们保证可以将眼前的混球射成箭猪而不会伤到自己的宝贝女儿。
  但是皇帝的宝贝女儿却张开双手,用自己的身体挡在情人之前。
  “你不能杀了他,如果要杀他,就先把我杀了!”
  “蜜莉亚!你竟然……..竟然袒护这个小子,袒护这个低贱的雇佣兵,他要把你从你父亲身边骗走的!”
  “我爱他,爸爸,我是心甘情愿的跟他走,如果你现在杀了他,我也马上去死!”
  皇帝感到女儿的的威胁可能不是假的,他做了一个手势,弓箭手们把弓放了下来。
  皇帝试图说服自己的女儿。
  “你可是一个公主,怎麽可以跟这个没有任何身份的雇佣兵在一起呢?”
  “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我不当个公主也可以。”
  “什麽!”皇帝咆哮了起来“你宁愿抛弃你的父亲也要和这个家夥在一起吗?”
  蜜莉亚紧紧的咬住嘴唇,没有说话,但是每个人都可以从她的眼神中看到肯定的回答。
  皇帝又做了一个手势,周围的人都明白了他的意思,没有多少时间,在整个花园里只剩下了皇帝和他的贴身护卫,以及两个小情人。
  “别这样,蜜莉亚。”皇帝换了一种温柔的语气“乖乖的过来,爸爸是最疼你的,爸爸答应你,给你盖一座最豪华的别墅给你当礼物。”
  “不,如果你真的最疼我,那你就应该答应让他娶我。”
  “蜜莉亚,你是一个公主,你应该嫁给一个王子,一个贵族或者是一个勇士,而不能是一个低贱的雇佣兵。”
  “爸爸,你不能这麽说他,他很勇敢,我敢说,整个大陆上没有比他更强的战士了。”
  皇帝沈默了,多年来的政治生活告诉他,如果他杀了眼前的男人的话,那蜜莉亚这一辈子大概都不会原谅他,除非他能先改变这个男人在蜜莉亚心中的形象。对了,他脑海里灵光一闪。
  “小子!”皇帝第一次对自己女儿心仪的男人说话,“既然蜜莉亚这麽喜欢(在这里,他刻意不用“爱”这个字)你,那我就给你一次机会,在五天以後,在帝都将有一个比武大会,如果你能在比武大会上展示配的上蜜莉亚的武勇的话,我就可以考虑你们的婚事。现在给我滚!如果在五分锺後我还发现你在这里的话,谁都救不了你!”
  “谢谢爸爸!”蜜莉亚冲了过来,在父亲的脸上吻了一下。
  那个年轻人走向花园的出口,蜜莉亚追了上去,送他出宫。
  在确定蜜莉亚和他的爱人走了以後,皇帝对自己身边的近卫长官说,“这件事由你来处理!”
  对皇帝的心意揣摩的一清二楚的近卫长官鞠了一躬,表示接受了皇帝的命令。
  在一个没有人的走廊,蜜莉亚拉住了她的爱人。
  “答应我,你一定要获得冠军。”
  “我发誓!我一定会赢得冠军,然後风风光光的来娶你。不然,我就去死!”他的最後几个字声音是如此的低,以至蜜莉亚根本就听不见。
  蜜莉亚摘下自己胸口的一个钻石别针,放到了爱人的手上,“这可是我妈妈的遗物,它一直是我最心爱的东西,现在送给你,你一定要记得还给我哦!”
  “我一定会还给你!”
  一个小时以後,在皇宫的某一个地方,近卫长官正在和几个部下说话。
  “这次你做的很好,成功的找到了那个偷偷潜入宫中的家夥,我会好好的赏赐你的,你先下去吧。”
  一个人退了出去。
  “你们几个是宫中最强的人,现在我要你们参加五天後的比武大会,记住,在那个小子被击败之前,你们绝对不能输!”
  “是!”
  等到部下都出去了之後,近卫长官自言自语起来“那个小子确实很厉害,要是一对一的话,我还没什麽必胜的把握,”他突然笑了起来,因为他已经想到了一个好方法“不过我还有王牌,比赛的规则可是我制订的。”
  …….
  帝都的早上,阳光照在整个城市之上,告诉大家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德兰特城热闹非凡,路边的货物摊几乎要排到城门外了,到处都是卖力吆喝的商人,到处都是购买物品的讨价还价声。这一段日子,生意特别好,全托了比武大会的富,城里的商人甚至打算要求德兰特皇帝尼古拉三世年年都举办类似的活动。
  金和列夫是在昨天到的,今天一早,他们就走出旅馆,以悠闲的散步的方式到比武会场,比武会场旁已经是人山人海,除了在兜售货物的小贩外,来报名参赛和预约比赛门票的人足足有万人,把这个地方挤的水泄不通。
  金很有力气,而列夫则非常的敏捷,两个人一路挤进去倒没有碰上太大的麻烦。
  就在门票的购买点附近,金发现人潮有一点骚动,一群人正在挤开人潮前进。
  “滚开,滚开!”吆喝声不停的传来,转眼间,几个人已经到了金和列夫的附近,金清楚的看到几个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正在向这边挤过来,但他们却是用拳头开的路。他们不停的向周围的人挥拳,逼迫人们让开。
  金看著不停的有人被他们打倒觉的很愤慨,他想出面阻止,但是退过来的人潮把他压的动弹不的,就在这时列夫从人群中钻出,躲过了当头一个的拳头,一头和他撞到了一起。
  “瞎眼了,小子!”一个拳头向列夫砸来,但是列夫很敏捷的躲开了攻击,又回到了人潮中。金看到列夫一次又一次的从人堆里钻出,撞到这几个人身上,感到很莫名其妙。
  在把每一个都撞了一次後,列夫向金打了一个手势,金虽然满腹的疑问还是先挤出了这一片人潮。
  列夫已经在外面等金了。
  “怎麽回事?”
  列夫没有回答,而是从衣服里掏出一个钱包,然後又是一个,他一连掏出了六个包(盗贼们与贼没有什麽必然关系,只是他们的职业名称叫盗贼而已,但很明显,列夫对妙手空空的技术很有一套)。
  “啊!”
  列夫翻看著这些钱包,“不错,很有钱。”他这样对金说,“这是给他们的一个教训。”
  金也微笑起来。
  “我们赶紧回旅馆吧,要是那些失主找到我们的话,我们可就糟了。”
  …….
  金和列夫在路上飞快的逃,後面六个全副武装的家夥正在紧紧的追赶。列夫是怎麽也想不到世界上有这麽凑巧的事,竟然会同这帮家夥住同一座旅馆。
  幸好那些家夥身上的盔甲和手中的武器相当的沈重,而列夫身上又没有很重的东西拖累,同时金肌肉也很发达,所以才能先一步从旅馆夺门而出,不然,天知道他们会变成几块。
  “喂,魔法师,赶快施展一个魔法,就像上次对付双足飞龙的那个魔法一样,把追兵都解决掉吧?”
  “你有没有搞错,现在只有六个人在追我们,要是我用了一个爆炎球的话,恐怕就会有一千个人在追我们了。”
  “那你不会用一个让我们逃的快一点的魔法吗?”
  “这个倒还可以。”金开始咏唱咒文。“大气中的力量,化为我的双翼,让我飞向天空”(飞行,一个让魔法师可以自由飞翔的魔法,但会不停的消耗魔法力)。
  金抓住列夫的手,带这他一起飞到天上,留下几个在地面上气急败坏叫骂的追兵。
  …….
  “呼,好累!”金在耗光所有的魔力後才降落下来。
  两个人现在在德兰特城的郊外大道旁的一个小树林里,列夫举目四看,确定没有任何人追来。
  “说真的,和一个魔法师结伴可真好。”列夫一边说一边向树林外走去,“我以前可没有飞行的经历。”
  金也跟在他的身後。
  就在列夫要走出树林时,他突然停住了,满脸的怪异表情。
  金发现同伴的异常,他抢前一步,顺这列夫的目光看去──大路上正走来两男一女三个人。这时列夫紧紧的抓住金的手臂,“你看到没有!!!”
  “看到什麽?”
  “那个女的,”列夫把金的手臂抓的更紧了,他的话里满是迷醉的语气“我列夫*辛德发誓,我一定要娶她为妻!”
  第03节
  路上走来的三个人打扮各异,当头走的是一个骑士打扮的高大男子。他头戴普通的骑士盔,身上穿著全身铠,脚踏铁靴,腰挎宝剑,脸上还戴了一个面具,让人感到有一点怪怪的。他的走路姿势更让人奇怪,他走起路来从不弯膝关节,活象一个大木偶。金深深的感到惊讶,居然会有人能穿这麽重的盔甲走长路的,普通人连走上十分锺都不行(全身铠+头盔+铁靴=60公斤)。
  走在当中的就是迷倒了列夫的美女。她看上去大概18到20岁,确实长的很漂亮。一张无可挑剔的脸上带著永远的微笑,这大概是她最习惯的表情,但是每一个多情的男子都会把她的微笑误认为专为自己而发。金忍不住把她和美米做了一个比较,但他马上就把这个念头排出体外了──美米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他不能再想她了。金注意到这个美女的衣著──她穿著治疗师袍,她是一个治疗师!(作者注:治疗师曾经是魔法师的一支,但现在已经独立出来了。这主要是因为生命和治疗之神逑卡的变态命令,所有的治疗师都不能使用除了逑卡以外的力量,而且也不能使用任何武器和盔甲,否则,逑卡就会拒绝他的祷文,让他永远不能使用治疗的力量。治疗师是迷失大陆上一个很受人尊重的职业,一个城市如果没有几个专有的治疗师,那它就不配称为大都市。在战争时,军队里的治疗师几乎与粮草一样的重要,治疗师的数量直接表现在士兵的士气上,所以在打仗时,治疗师总是第一批被征集的。正因为如此,在突袭时,进攻者第一个进攻的目标就是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的治疗师,尽可能的把他们掳走,或者杀掉,这样的袭击往往会沈重的打击对方的士气和持续作战能力。这种作战曾经一度使治疗师成了珍稀动物,在大陆历781年,各国签定了“战争公约”後,治疗师才又开始增多,不过即使在现在,迷失大陆上的治疗师也只不过有一万左右。另外,虽然不能同治疗师相比,但高级的魔法师也能使用一些治疗的魔法。)金从她身上的黑边治疗师袍辨认出,这个美女是一个初级治疗师(同其他的职业一样,治疗师的等级可以由外观来辨认,穿著黑边白袍的是初级治疗师,穿著纯白袍的是中级治疗师,穿著金边白袍的是高级治疗师)。
  走在最後面的男人一副标准的流浪剑士打扮,颇有几分英俊潇洒的味道。他身上穿著轻兵甲,腰上是一把样式别致的宝剑。
  金发现列夫脸上的表情正在变换不定,很明显,这个盗贼正在考虑要以怎麽样的方式出现在他一见锺情的美女旁边,给他的未来情人一个深刻的印象。
  列夫开始向前移动,金则在原地想看看自己的同伴能想出什麽高招。
  那三个人越来越接近了,金发现列夫正在路旁的灌木丛中向那个美女前进──如果顺利的话,列夫到达大路上时那个美少女正好走到他旁边。
  那个骑士突然停了下来,他做了一个手势,後面的两个人也停了下来,骑士突然拔出挂在腰中的宝剑,剑尖所指的方向正是列夫──以他所处的位置是绝对看不到列夫的。
  就在金纳闷时,骑士有动作了,他对著列夫的方向连挥几剑,数道剑风从他的剑上发出,带著地上被卷起的砂石,凶猛的向列夫扑来。
  好厉害(以金的好友肯的水平,也必须先用一段时间聚力才能发出一道剑风,这个骑士看起来未经任何准备就发出了数道剑风,可见水平之高)!金已经确定他发现了列夫,但现在想阻止也来不及了更何况他已经用完了所有的魔法力。金只能希望列夫能比较完整,例如说,只被分成两块。
  列夫也清楚自己面对的是什麽,幸好多年的冒险生活养成了他敏锐的眼光和反应迅速的身手,他在一刹那就辨认出自己唯一的生路,就在剑风及体前,他向前一扑,在刻不容缓之间从剑风的空隙里钻过,逃过一劫。
  剑风在从灌木中穿过,落到了一块无辜的石头上,石头上被弄的伤痕累累,最强的一道剑风几乎把它劈成两半。
  列夫在前扑之後打了一个滚,现在他也在大路上了。
  後面的两个人跑上来,骑士没有新的动作。金也从树林中跑出来,站到了他的夥伴的身边。
  那个女的和骑士打了几个手势,然後走到了列夫和金的面前。
  “对不起,二位。我的同伴说,他刚刚感到一股浓烈的杀气,所以才发动进攻,可是在你们出来後,杀气就消失了,你们看起来也不象强盗,我想,一定是他的错觉,我为他的卤莽向你们道歉。”
  如果刚才列夫的心里的确有那麽一点的怒气的话,在听了美女那温柔动听的道歉话後也早就飞到爪哇国去了。
  “我来为你治疗吧!”女治疗师注意到半跪半坐的列夫身上的伤痕──刚刚被灌木给划伤的。
  看著绝代佳人靠近自己,蹲下,用手放到自己的脸上的伤口处,列夫已经完全的感受不到自己的小伤口慢慢的变好的感觉,完完全全的心醉神迷了。
  列夫清醒(其实他也就那麽心醉神迷了几秒锺)过来才发现自己脸上的小伤口已经好了,而他的双手却抓著治疗师的左手──多好的感觉啊。
  但接著的感觉就不美好了,那个治疗师用右手抓住列夫的手臂,把它扯离自己的左手。列夫感到自己的手不是被女人的纤纤之手抓住,而是一把铁钳夹住,他不由的乖乖的放开(艾尔娜可是很强的)。
  当双方脱离接触时,列夫注意到自己的手臂上那到青痕──刚刚的感觉绝对不是自己的错觉。
  “我叫金,这个是列夫,我想,刚刚是一场误会。”见习魔法师开口了。
  “谢谢,”治疗师站了起来“我叫艾尔娜,这位是魏”她指著已经收起剑的骑士,“这位是贝汉”她指向另一位同伴,“我们想到德兰特城去参加比武大会。”
  “这条路就是通向德兰特城的路,”列夫也站了起来,“我们也正好到德兰特城里去,我想,我们可以结伴同行。”
  到德兰特城的路不是很远,大概三十分锺的路程。就在这三十分锺的时间内,列夫就对情况有了一个大致上的了解。魏是一个哑巴,可是哑语又说的很差,除了艾尔娜没有其他人弄懂他要表达什麽,这大概就是他们在一起的理由。但贝汉就不同,他的眼神瞒不过抱著同样目的的列夫,简单的说,这个家夥想追求艾尔娜,不过从言谈来看,还没有成功,列夫还很有希望。同样的,贝汉也对这两个人分析了一下,金看起来没有威胁,但是列夫则明显是一个情敌。
  在德兰特城的城门口,五个人被一道告示吸引住了(现在城里已经都是告示了),告示的大致内容如下:
  德兰特帝国皇帝尼古拉三世命令,为了增加比武大会的精彩程度,将比赛的规则作了一点的修改。
  1、比赛必须以小组为最小单位进行,一个小组最少要有五个人,不足五个的小组不得报名参赛。
  2、比赛的方式改为车轮战,每个小组每次派出一名队员比赛,胜利者要迎战对方的下一个队员,不过中间可以休息十分锺。战败者在同场比赛中不得再上场。
  3、选手手昏倒、口头认输、开赛十分锺内未到场、比赛中离开比赛场地、死亡都算战败。
  4、在比赛中,选手可以用任何的方式战斗,但禁止在比武场外以任何方式帮助在比武场内或即将参加比武的同伴,违者全小组都算输。
  之前的报名都做废,报名费请到报名处退回。但是观看门票依旧有效。
  (作者注:从新的比赛规则来看,针对谁是不言而喻的,看来近卫长官把他手中的王牌做了最大的利用)
  五个人的反应各不相同,金和魏是怎样都无所谓模样,列夫则是心中窃喜,艾尔娜则在思考,贝汉则开始自言自语。
  “还要两个人吗?到哪里找呢?”贝汉明显就是想赶他的情敌走。
  “列夫先生,金先生,我有一个冒昧的请求,你们可以和我们一起组队参赛吗?我保证不会让你们上场冒险!”艾尔娜的话打破了贝汉的美梦。
  “我怎麽可以拒绝像你这样的美女的要求呢,”列夫欣喜若狂,不等金回答就抢著说,“更何况我也很喜欢冒险和战斗,而我的同伴虽然只是一个见习魔法师,但是却有著大魔法师的实力,这正是一个证明他实力的好机会。”
  “列夫这家夥,竟然拿我当借口!”金在心里苦笑。
  “还有,请不要叫我列夫先生,叫我列夫就好了,艾尔娜小姐。”列夫接著说。
  “谢谢,列夫,你叫我艾尔娜就可以了,不用加上“小姐”。”
  列夫转过头,正好迎上贝汉的眼光,金觉得几乎可以看到两人眼光中的电火花。
  “既然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同伴了,我看我应该再次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列夫,列夫*辛德,职业是盗贼,是一个冒险者”列夫转过头,向艾尔娜说。
  “我叫艾尔娜,艾尔娜*席德拉,是一名治疗师,请多加指教。”
  除了哑巴魏之外,四个人都重新自我介绍了一番。
  刚成立的五人组在找了一家旅馆後就马上出发,因为列夫提议趁黄昏人较少时去报名处报名。
  黄昏时人果然比上午要少一些,但却不能说人很少。列夫一边走一边担心会不会有个全副武装的家夥会跳出来。
  在报名处附近,人们围成一个大圆圈,很明显,有什麽事正在发生。
  五个人走近报名处时,大家忍不住想看一下是什麽吸引了这麽多人,但在挤进人堆後却看到了一个精彩(恐怖?)的场面。
  一个大汉正在和一个魔兽对峙。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12-17
  第04节
  眼前是一个光头巨汉,他有著一副几乎可以同公牛媲美的肌肉,满脸的胡子,脸上的一道伤痕让他更添加了几分凶恶,看起来很像一个妖怪。他的手上则执者一把很与他的外貌相配的双刃巨斧。
  但在他对面的则确确实实是一个妖怪,满身的鳞甲,巨大的身体,锐利的如同刀片的利爪,巨大的头颅上有一张血盆大口,口里的利牙剑立,口水正在一滴滴的流下。魔兽可怕的外貌几乎让人忽略了它身边的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
  “攻击!”小姑娘说话了。原来她是一个召唤士,这个魔兽是她召唤出来的。
  魔兽咆哮了一声,向大汉冲去,利爪向对方发出一击,如果著一击击中的话,保证可以让这个大汉变成几部分。
  但是大汉用与他巨大身体不相称的灵巧一矮身,躲开了这一次快速却容易看穿的一击,让他的斧头从下方斜著斩上去,从魔兽攻击失败而产生的破绽中切入,一斧砍下了魔兽的脑袋。魔兽倒了下去。
  大汉晃晃斧头,得意的对小姑娘说“小丫头,看你还有什麽本事。”
  但是他没有得意多久,他就从周围旁观者的惊叫声中明白有事发生,他转过头,刚刚身首分家的魔兽已经站起来了。
  现在魔兽没有了头颅,但是在他胸的部位又长出了一个头,看起来更凶恶了。
  魔兽咆哮著再一次扑上,速度比上一次快了许多。
  “老子把你劈成两半,看你还能不能再生!”在怒吼声中,大汉施展出了高超的技巧,他躲过了魔兽每一次的攻击,用手中的战斧逼的魔兽节节後退。大汉很快的找到了一个机会实现自己的话──他把魔兽从中分成了两半。
  但是分成两半的魔兽依旧在蠕动,两边身体突然长出了很多触须,触须连在一起,迅速把分开的两半身体重新组合到了一起。现在它又站了起来,样子变的更可怕了,除了尖牙利爪外,魔兽身上还有数十条的触须可以作战。
  现在轮到大汉步步後退了,无论他的战技有多麽的高超也招架不住几十条触须的一起进攻。但他终於找到了一个机会,把一条触须劈成两半,让他绝望的是分成两半的触须马上变成两条向他继续进攻。
  魔兽向前一个猛冲,用触须把大汉缠住,把他扑倒在地,并且向他的光头咬去,但是大汉用斧头勉强挡住了它的嘴。
  胜负以分,正当人们打算劝小姑娘放过对方时,异变突生!
  一股猛烈的,带著冰冷刻骨仇恨的杀气从人群中发出,人们无不为这股杀气所震撼,纷纷向杀气的源头看去。
  人们都把视线集中到一个全身穿著铠甲,脸上戴著面具的高大男人身上。虽然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从那双充血的双眼中就可以看出他完全的陷入了狂怒中。
  魏的精神处於狂乱中,眼前的魔兽的样子让他回想起过去,这些可恨的魔兽,他的全部鲜血都冲上了大脑,让他忘掉了现在只是一个召唤士和一个战士间的较量,他心中有一个声音在狂野的呐喊“杀了它,杀了它!”。
  魏纵身一跳,从人群中冲出来(其实没有人敢挡在他的面前),他用让人诧异的速度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魔兽冲去,长剑早已握在手中,剑上笼罩著一股朦胧的光芒。
  那只魔兽才刚刚来的及站起来,长剑已经及体。魏把手中的剑化作了一场钢铁的暴风,无情的把魔兽的身体扯成了碎片。
  魔兽的身体被分成了大约30份。
  分散在地上的碎片完全失去了活力,某种力量正在无情的破坏它的细胞,让它根本无法再生,就在几秒锺内,每一个碎片都化为尘埃。
  魏完全不顾地上那个光头大汉,他的眼光又瞄向了下一个目标──那个小姑娘。
  小小的召唤士被魏一瞪,吓的连连後退,在极度的恐怖中,她还是成功的召唤了下一个魔兽。(召唤士也算是魔法师的一个分支,但他们交流的对象不是神,而是生活在高次元或低次元的生物。虽然这些生物也被称做魔兽,但是与生活在迷失大陆上的魔兽可是完全不同的。召唤士可以召唤和操纵这些魔兽来为他们服务,但每次只能召唤一只。召唤士是一个很依赖天赋的职业,只要有天赋的话,可以在很小的时候就操纵很强大的魔兽。现在召唤士这个职业已经没落了,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对付魔兽的最佳方法──杀掉毫无抵抗能力的召唤士本人。)
  地上突然冒出数根麽指粗细的触手,紧紧的缠住魏的两脚。这些触手虽然不算很粗,但即使是体长五十米的巨龙,也没有足够的力气来挣脱它的束缚。
  魏继续前进,他好像根本感觉不到自己脚下的东西,轻而易举的把触手拉成两半。
  小女孩看到这一切,看到可怕的钢铁怪人一步一步的向自己逼近,看到他眼里的疯狂,越来越害怕,当恐怖积累到一定程度时,终於爆发出来。
  小女孩大哭起来,眼泪从她的眼框里倾泻而下。
  “哇………”哭声响起来,让魏的头脑恢复了理智,他现在才发现自己做了什麽事,眼前的小小的召唤士同他不共戴天的敌人没有任何的关系。
  魏的四个同伴已经跑过来,三个男的抱住了魏(其实这没有什麽作用,魏已经冷静下来了),艾尔娜则过去安慰大哭的小女孩。魏突然觉得自己无地自容──他竟然把一个小姑娘欺负哭了。他任自己的夥伴从自己手里夺过长剑。
  那个女孩的眼泪活像河水一样流出,艾尔娜则担任著修河堤的任务,当小姑娘终於安静下来时,艾尔娜的白袍上已经全是眼泪和鼻涕。
  魏接近小女孩,他想道歉──虽然大部分人都不懂他糟糕的哑语,但是小女孩一看到他就躲到了艾尔娜的身後。魏不得不走开。
  当一切都平静下来,周围的围观者都已经散去,而那些报名处也都关了。艾尔娜才开始面对这个新的麻烦──小女孩拉著她的白袍不肯离开。
  “小妹妹,你叫什麽名字?”
  “贝贝。”
  “你家住在哪里呢?姐姐送你回去好吗?”
  “………”
  “为什麽不说话呢?你的妈妈一定在家里等你呢?快点回去吧?”艾尔娜很自然的认为眼前的小女孩是住在德兰特城的,至少是随家里长辈来城里看热闹的。否则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怎麽会一个人在这里呢?
  “我…….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家的地址吗?没有关系,只要告诉我家里附近有些什麽东西,姐姐帮你找!”
  “有…….有…….对了,有很多的水,有鱼,有螃蟹,还有很多的骨头,爸爸说那是大海,我住的是海岛。”
  “海岛???”处於大陆中央的德兰特帝国可与海至少有3000公里的路程,但艾尔娜并没有放弃,毕竟贝贝可能是由长辈带到这里来的。
  “那你是怎麽来这里的呢?”
  “我不知道,今天下午,我去爸爸的图书馆去玩,看见一个圆圆的魔法阵,我站到上面就到了这里了,这儿的人好多,我想找人问路,可那个家夥看我小,欺负我,我就叫出‘大绿鳞’来教训他,然後,然後…..”贝贝用畏惧的眼光看了一下站的远远的魏。
  接下来的问话也类似,贝贝根本讲不出自己父母长辈的名字(她只知道呢称),也讲不出自己家乡的名字,一句话,根本就不知道应该要把她送到哪里。
  但是看了她那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五个人又不忍心将她丢下不管,只好把她带到旅馆去了,至於报名的事吗,只好等到明天再说了。
  晚上,五个人讨论怎麽处理这个小包袱,说来说去,艾尔娜的意见占了上风(很正常,列夫和贝汉肯定支持艾尔娜),他们决定在比武期间带著这个小鬼。比赛完了再做其他打算。
  在晚饭时,金才发现魏的真正面目──一副根本无须面具的英俊面孔。
  饭後,趁著别人不在,金向艾尔娜打听魏的事情。艾尔娜把她知道的都告诉了金。
  在几个月前,艾尔娜和贝汉在雷特帝国的一个港口碰到了魏,当时,由於魏糟糕的哑语,他和船上的水手根本无法沟通,艾尔娜出面帮他当了翻译才替他解了围,然後魏就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听魏说,他从迷失大陆东方的黑暗大陆来的,他想通过旅行增强实力来报仇,因为他的家人都被一个妖魔给杀了。他虽然有一些古怪,但确实是一个好人,也是一个强有力的同伴。
  (作者注:黑暗大陆是在迷失大陆东方的一个神秘的土地,也是迷失大陆人眼里的莽荒之地。很久以前,迷失大陆的人们常常把犯了重罪的人流放到黑暗大陆上。黑暗大陆上约有十到十五万人类,被称为野蛮人。黑暗大陆上到处都是妖魔和魔兽,威胁著人类的生存,还有一些其他的种族与人类为敌。在这种残酷的生存环境下,黑暗大陆的人类养成了极端尚武的风俗。)
  “怪不得魏见了魔兽就像疯了一样”金心里想。
  小孩子真是奇怪,才一个晚上,贝贝就和每一个人混熟了。尤其是魏和金,特别是魏。这不,就在第二天他们去报名时,贝贝就是坐在魏得左肩上和他们一起去的,完全看不出来她在昨天是多麽的怕魏。
  这一次很顺利,列夫灵巧的挤到了报名处前面。
  “是来报名的吗,有五个人了吗?”
  “正好五个。”
  “一个人报名费十枚金币,好了,把名字报过来吧。”
  “金!”
  “列夫!”
  “贝汉!”
  “艾尔娜,还有魏!”
  “还有贝贝!”小女孩突然叫出声。
  “贝……..贝,好了,咦,一共六个吗!干吗刚才说五个?一共六十金币。”
  “等一下,错了,那个小女孩不算。”
  “错了,你是指我要把这张报名单撕了重写吗?也行,再拿五十枚金币来!”
  “不要,贝贝也要参赛!”
  几个人交换了一下视线,他们都想到了比赛的规则,同时他们都不想让这个黑心的工作人员白白的多赚上40枚金币。
  “好了,这是你们的牌子,三天後要在这里举行比赛,凭牌子入场,牌子上写有你们的比赛时间和场次。”
  就这样,六个人的比赛小组组成了。
  第05节
  六人小组出现在比赛场地。这是预赛,但是观众席上照样人山人海。
  根据金的提议,六个人提早半个小时到了比武场地,这样他们也可以顺便看看其他参赛者的水平。
  据德兰特官方发布的消息,这次参加比武大会的有一百六十六个小组,总人数超过九百人。不过从金的角度看来,与其说是盛况空前还不如说是操作不当。因为大部分人都不是来真正参加比武而是贪图便宜。
  由於比赛的门票相当的紧张,所以价格相当贵,一张最前排的票要五十枚金币。精明的人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最前排的门票要五十金币,可更前排(比武的人休息的位置)却只要十枚金币,这可是一笔划算的买卖。结果报名参赛者络绎不绝,等到官方发现其中有诈而采取有效措施,已经有很大的一部分人混入了比武者之中。
  列夫向周围看了一下,足足有一半的人不是来比武的,他们穿著便服,在一边指指点点,怎麽看都不像是冒险者。与此对应,观众席上骂声不止──这种掺水的的比武让每个人都心疼自己的门票钱。
  终於到了六人小组的比赛时间,说起来还真是凑巧──对方也正好是六个人,而且是金和列夫都认识的六个人。
  六个钱包失窃者认出了对手中的两个人,个个都怒气冲天,不过也庆幸──上次被他们用飞行魔法逃走了,这一次可逃不掉了。他们个个都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武器,心里已经打算就在擂台上把对手分尸。
  但是比赛的过程却并不血腥,魏走上了擂台,他在和第一个对手较量时不小心(???)施展了一道剑风,虽然被对手躲过但却足以让对手放弃了比赛。然後,对方剩下的五个人都马上表示认输──就凭他们剑士的水平可不敢在表露出高级剑士战技的魏面前挑战。六个人灰溜溜的离开擂台。
  这种人就是冒险者中最常见的的那一种──他们在比自己弱的对手面前才会非常的勇敢。
  在接下来的几场比赛都没有什麽可以说的──对手都是就近观赏比赛的市民,他们连对手的模样都没有看到,只是在擂台上站了十分锺就被宣布获得了胜利。
  全托了那些精明者的福,怪异小队(这是观众给金他们起的外号,因为他们的成分太奇怪了,连小孩子都有)没有打上一场真正的战斗就杀出了预赛,进入前32强。
  大陆历997年八月15日,德兰特帝国的首都德兰特城万人空巷,以往熙熙攘攘的城市里几乎看不到几个人了。几乎全部的市民都到了城郊的凯歌广场,今天,在这里将进行比武大会正式的开幕式。
  凯歌广场是德兰特城郊的一个可容纳十五万人以上的大会场,是德兰特开国君主威廉所建造的。原本的用途是让皇帝发表演说或举行大规模的阅兵式。但由於要观看的人太多了,皇帝只好在这里召开开幕式。
  早上九点整,皇帝陛下和皇太子以及心神不宁的蜜莉亚公主(尼古拉三世育有五子一女)一起出现在凯歌广场,比武大会的主持人──就是那位近卫长官,宣布开幕式开始。
  然後是皇帝陛下的演说“亲爱的人民……..(以下省略又臭又长的官方文章若干),我的话到此结束。”
  雷鸣般的掌声,不知道是认为皇帝说的好呢,还是庆祝他终於说完了。
  接下来是帝国首相的演讲(在此我就不重复了,相信大家对官样文章没有多少的兴趣)。
  此时,在凯歌广场外,到处都是拿比赛结果来赌博的人。
  “试试你的运气,猜一下最後的冠军,赔率是一比八!”
  “用点钱试一下,第一和第二小队谁会获胜!”
  吆喝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哎呀”受不了官方文章的金走出会场却看到赌博的赔率,“竟然会是一比五,难道在大家的眼里,我们是这样的不堪一击吗?,也难怪,之前都没有碰到稍微强一点的对手。”
  在金转一圈回来时,正好看到首相的演说完了。然後大会的主持人开始再次宣读比武的规则。
  尼古拉三世正在心不在焉的听,这时一个侍卫跑过来向他耳语几句。
  “哦,真奇怪,那个小子没有来报名,不可能?”皇帝看了一眼坐在不远处,好象正在从人群中找什麽人的女儿,“再给我去查一查,有没有在预赛中隐藏真实面目的家夥。”
  “有,陛下,第一小队和第四小队都有一个戴著面具的家夥。”
  “第一和第四吗,小子,就让我来见识一下你对我女儿的真心吧。”皇帝喃喃自语
  台上的近卫长官终於结束了他的讲话,大声说:“现在,比赛开始!,请今天的选手入场。”
  台下的各种声音混合成巨大的音浪,几乎可以把聋子吵死。
  等到观众冷静下来,他开始介绍两支队伍。
  “在我左边的是第一小队,这支队伍的组成很复杂,”他不怀好意的看了一下魏,“什麽职业都有,但是,实力却很坚强。站在我右边的却是一支很纯粹的魔法师队伍,他们全部是大陆第一魔法师雷蒙*索尔多的亲传弟子,是一支夺冠呼声很高的队伍。”
  由於没有购买其他比赛的门票,直到现在金他们才看到对手的长相,幸好对方看起来也好像第一次打量他们。
  “布来特!”金一眼就认出了对方队伍里最年轻的那一个。
  “金!”对方也认出了他,本来同学见面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但眼前两个魔法师却不一样,他们之间的关系虽然没有达到仇恨,但也已经超过了厌恶。
  “现在双方各派一个选手上场。”随著话音,德兰特皇家魔法师们在擂台旁边布下了一个魔法结界,防止在比赛中误伤观众。
  “真奇怪,魔法师为什麽会参加比武大会呢?”列夫百思不得其解,其他人也一样。
  在战士中流传著这样一句话“魔法师不属於擂台”。确实是这样,擂台完全隔绝了魔法师和战士战斗时最大的帮手──距离。魔法师是一个高攻击,低防御,低速度的职业,在同伴们的保护下,魔法师会成为敌人最大的威胁,但是要是单独把魔法师放到肉搏战中,他就像一只瘸腿的兔子一样好对付。魔法师要是和战士战斗,一定要保持一段合适的距离,一段足以在战士冲到身边前完成咒语的距离。但眼前的五个魔法师却毫不顾及这一点,一定有什麽原因。
  布来特第一个迈上擂台,他手上的魔法杖足以说明他大魔法师的地位,他看了一眼连魔法帽都没有的昔日同学,用一种骄傲的语气说:“金,上来,我要和你算算在魔法学院里的旧帐。”
  金虽然知道布来特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家夥但也没有想到他把这些陈年旧事还放在心里,他无法忽视这个挑战,毅然走上了擂台。
  惊呼声从观众席中传出,一个见习魔法师竟然敢接受一个大魔法师的挑战。
  两个魔法师面对面的站著,双方几乎同时开始念咒文,而且是相同的魔法。
  “无所不在的魔法因子,听从我的呼唤而来,守护我的身体。”(星之守护,一个通用性极强的防御魔法。)
  一层淡淡光辉包围了魔法师的身体,完成了防御後,两个魔法师都开始念起了攻击魔法。
  金用的是爆炎球“跳动的火之精灵啊,化为我的愤怒,摧毁我的敌人。”
  布来特则用炎箭“我以火之神伊夫利特之名,呼唤汝等前来,毁灭我面前的万物。”
  以此为开端,两个魔法师开始了看起来又精彩又壮观的魔法战。
  魔法师之间的单挑其实是十分公式化的,两个魔法师先准备好防御魔法,然後用一个魔法试探对手的实力,如果对手的实力比自己弱,就继续用攻击魔法来进攻,如果对手比自己强就改用耗魔力较少的防御魔法进行单纯的防御。等到对手的攻击开始变的软弱无力时,就开始反击,对手就会用防御魔法抵挡,诸如此类,周而复始,直到一方的魔力完全耗尽战败。(当然如果有一方可以使用对方的防御不能抵挡的咒文时,可以一举击败对手)
  由此可以看出,虽然这场魔法战看起来又紧张又刺激,但是实际上却没有多少的风险。在开始的试探攻击中,两人发现他们的力量在伯仲之间。
  金十分的惊奇,眼前的布来特和过去相比好象脱胎换骨一般,居然会这麽强大。在金的记忆里,布来特是一个成绩较差的学生,就连他的毕业考试,大概都是收买了监考老师才通过的。不过金现在改变看法了,如果不是雷蒙*索尔多的教育太出色的话,那布来特在学校里就一直在隐藏实力。
  布来特的惊讶绝对不输给金。在五年前,他成了雷蒙*索尔多的弟子,雷蒙是一个非常严厉的老师,而且又位高权重,布来特的身份丝毫没有让他获得与众不同得待遇,一样要努力得学习,如果哪一天偷懒,老师的惩罚会毫不客气的落到他的身上。在这种压力下,布来特在魔法方面终於有了长足的进步。在不久之前,雷蒙*索尔多让他使用了太古的魔法“魔力增幅”,在一天时间内,布来特获得了其他人要二十年才能获得的魔力。靠这个,布来特通过了大魔法师的考试,一直认为自己是同龄人中最强的魔法师(才23岁,就是一个大魔法师,确实了不起)。但是眼前的这个金,却动摇了他这个想法──金的力量不输给他。
  这个小子怎麽可能这麽强呢,对了,他一定吃了兴奋的药物。金一边安慰自己一边加强了魔法的力度。
  这个穷小子,他没有名师指点(布来特当然不知道金拜大魔导师修*克为师),才是一个见习魔法师,怎麽可能有这麽强的魔法呢?他一定是竭泽而渔,现在已经快不行了。一边带著这种想法,布来特一边加强了魔法。
  火焰和冻气在两人中间碰撞,雷电轰击著防御盾,风刃切开擂台的地面,双方都全力战斗,两个人都有攻有守。观众被这一场精彩的比赛看的鸦雀无声。
  终於擂台上平静了下来,两个人都带这愤怒和不甘心看著依然站在面前的对手。两个魔法师的魔力都已经用完了。
  两个人都努力的想再使用一个魔法,只要能再施展一个,就可以击败面前的对手,但是两人的身体都在抗拒意志强加给它们的要求,祷文一开始,身体就痛的无法忍受。两个人确实已经用完了最後一丝魔力。
  突然间,两个人似乎都想到了什麽,都笑起来,那是确定自己胜利的笑容。
  金向对手冲去,他有百分之一百的自信把布来特扁的满地找牙──在体力方面,金可比对手强大了许多。
  布来特举起了手中的魔法杖,嵌在上面的一个水晶开始发光。
  “金,快躲开,那是储魔水晶!”列夫高声大叫。
  储魔水晶是用力之魔法制造出来的能存储魔法的水晶,价值不菲,一般的魔法师根本买不起。但是以布来特现在的身份,拥有一个储魔水晶魔法杖并不是稀奇的事。
  (作者注:力之魔法是改造物品,使之拥有某些魔法特质的魔法的总称。在古代,几乎所有的魔法师都通晓力之魔法,因此创造出大批魔法物品。但是现在这些物品已经很稀少了。现在的魔法师很少去学习力之魔法,因为他们认为魔法师应该出去冒险或研究,而不是制造魔法物品再拿出去卖,魔法师可不是工匠。会力之魔法的魔法师也很少制造魔法物品,更别提花大量时间去制作精品了。金的老师,修*克是一个例外,他很精通力之魔法,也喜欢花时间制造一些魔法物品,当然,只给自己用。)
  但是列夫的叫声太迟了,布来特的储魔水晶已经发出了一道闪电,足以把金变成一块焦碳的闪电。
  第三章完
  後记
  在这里,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迷失大陆的神。迷失大陆的神有好几个派别。以光之神为首,正义之神,秩序之神、复仇之神、生命和治疗之神等等十五个神组成了正义的派别。以黑暗之神为首,破坏之神、欺诈之神、疾病之神等等十三个神组成了邪恶的派别。各个自然元素的精灵王又组成了中立的派别。以冥王为首的六个死神则是自成一派。另外还有三个完全按自己意愿自由行事的混沌之神。诸神之间并不直接战斗,他们努力的把自己的一套在人间推广,以证明对手的信念是错误的。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7-12-17
第四章
 
 
  第01节
  金无法躲闪,只能眼睁睁的看著闪电越来越接近自己的身体。从台下两队的队友,到在看台上的观众,全都死死的盯著即将改变战局的魔法闪电。刚刚在这场精彩的魔法战前,大家不由得为这位见习魔法师捏了一把冷汗,待到看著两个魔法师打得旗鼓相当时,大家才为这个隐士魔法师松了一口气(在迷失大陆上,人们称那些拥有超过自己的等级之上的实力却不去参加升级考试的人为隐士)。现在眼见他就要败在对手的优势装备下,大家的同情心都不由的向著金。
  无论观众怎麽样希望闪电击歪方向,闪电还是击中了金。布来特在这个魔法里耗尽了储魔水晶的全部力量,他已经决心要置金於死地。
  就在闪电及体的一刹那,金的身体突然被一个防御魔法包围,那道闪电只能无奈的消失在防御魔法构成的障碍壁前。所有的观众都为这个魔法师最後为自己准备的魔法而欢呼起来,就连金的同伴都以为这是金特意为自己留下的最後的魔法。
  对面的四个魔法师脸都变白了。他们认出了这个魔法,他们只看到过自己的老师用过这个魔法,这个传说级的防御魔法“魔法能量场”,这个魔法可以抵挡所有的物理和能量攻击,只要施法者的魔力还没有耗尽,他就是不可战胜的。
  金在心里感谢自己的老师,他送给自己的小小的,没有一个人注意到的魔法戒指又救了自己一命。金冲了上去,一拳就向还在错愕中的布来特脸上打去。
  金在擂台上又一次上演了在魔法学院里曾经出现的一幕,不过,布来特这次可没有部下帮忙了,也不会有老师来阻止,所以布来特的下场比上一次可要惨的多。
  在擂台上的两个魔法师上演了一场肉搏战,金轻而易举的把布来特揍的七荤八素。
  当裁判宣布比赛的胜利者由金获得时,恐怕连布来特的爹娘都认不出他的脸了。
  虽然击败了布来特,但是金也已经无力再战,他乖乖的在下一个对手走上擂台之前就认了输,走下了擂台。
  又一个大魔法师走上了擂台,他怒容满面,看样子是非为自己的师弟报仇不可。来当他对手的是一个穿著全身铠甲,戴著面具的骑士装扮的高大男人。
  魔法师打算速战速决,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时他就马上发出了一连串的火球,打在他和魏之间,防止魏的进攻,就在火球造成的烟雾还没有散去时,他开时念一个咒文“跳动的火之精灵啊,化为我的愤怒,摧毁我的敌人……”
  金在擂台下有一点奇怪,这个魔法师用这麽多的火球就为了有施展一个爆炎球的时间──这种行为太蠢了吧。
  但大魔法师的咒语还没有念完“……由诸神降下的审判之剑,归到我的手中…….籍由万物连通的根源,将力量聚集……”。
  “啊!”就在刹那间,金明白即将要发生什麽事,“魏,快进攻,别让他把咒语完成!”,这个魔法师要把储魔水晶里的力量和他本身的魔法结合,施展出强大的“神之雷”!
  但是火球造成的灰尘和烟雾蒙蔽了擂台上的战士,让他不能准确的找到敌人的位置,在该死的烟雾散去时,魔法师的咒语已经完成了。“……将敌人打入万劫不覆的深渊。”
  站在魏对面的魔法师手上出现了一个缠绕著无数电光的能量球,即使是那些对魔法一无所知的人都能感受到他手中汇集了可怕的力量。
  “完了!”金闭上了眼,神之雷的攻击范围很大,足可以覆盖这个擂台。魏根本没有空间可以逃走,甚至没有时间逃走。他几乎可以看到即将发生的惨像:魏先被电成焦碳,然後被爆开的能量球弄的尸骨无存。
  在特别观众席上的一对父女正在看著这一幕。女儿正在提心吊胆,她正在为这个不知是不是她爱人的男人担心(蜜莉亚公主也已经知道她的情人没有用真正面目参加比赛)。而父亲则希望魔法师快一点释放他的魔法,快一点解决这个不知道是不是抢走他女儿心的混蛋的战士。
  魔法师没有马上释放手中的神之雷,他对面前的战士说“你认不认输?”,当然,用一种胜利者的语气。
  魏的同伴都叫起来“快点认输,魏!”“没有关系,让我来对付他,你先让一让。”“别逞强,你会被杀的。”他们都看出了情况的严重,除了贝贝外。
  “别怕,大哥哥,冲上去,给这个臭屁的魔法师一个教训。”贝贝高声的和别人唱反调。
  偏偏在台上的战士听从了小女孩不负责任的话,拒绝离开擂台,虽然他不能说话,但是他充满战意的眼神已经告诉了对面的魔法师答案。
  魔法师释放出手中的神之雷,金蛇乱舞的电光把战士和观众的视线隔绝开来。每一个观众都看见整个魔法防御壁的里面都是眩目的电光,然後巨大的光芒笼罩了整个擂台,在这巨大的能量冲击下,连布下魔法防御壁的德兰特皇家魔法师都感到有一些吃不消。
  “好厉害!”每一个观众都这样想,“不愧是大陆第一魔法师的亲传弟子。”大家心里都知道那个战士一定已经尸骨无存了。
  神之雷的能量消散,爆炸造成的漫天烟雾和灰尘都散去,每一个观众都对神之雷造成的效果感到非常吃惊──用坚固的石头造成的擂台被魔法剜出了一个凹底的大坑。
  但是有一件事让大家更加的惊奇,那个骑士竟然还站在擂台上,而且,看起来毫发无损。
  刚刚低头向神祷告的蜜莉亚发出了一声惊喜的欢呼,而她的父亲则脸色有一点发白。
  五名魔法师(包括被扁的很惨的不来特)几乎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种事怎麽可能?但是事实就是摆在他们的眼前。
  魏的同伴无不高兴万分,贝贝大声的为魏加油。
  魏向前冲去,那个魔法师慌乱的後退,在战士很接近他的时候才来得及放出一道闪电。现在人们都看的很清楚了,战士在闪电接近时好像发出一股能量,把身边的烟尘都吹开,而闪电,就像被一种无形的手牵引,歪曲了它原来的方向,绕过了战士的身体,最後打在了擂台周围的魔法防御壁上。
  “斗气!!!”
  “剑圣!!!”
  惊呼声从人群中传了出来。
  每个人都看出来,魏用的无疑就是传说中的战士的终极技巧──斗气。
  (作者注:斗气是只有拥有剑圣称号的战士才会的技巧,它的力量来自人的精神力和生命力,表现形式通常是由身体爆发的冲击波。斗气是魔法师们永远的噩梦,因为斗气拥有完全的反魔法属性。当剑圣在发出斗气时,无论任何的魔法都无法伤害到他。不仅如此,斗气还是一个非常强大的武器,在剑圣发出强烈的斗气时,足以将围在身边的敌人(近距离)扯碎。只要能用斗气,战士就可以随意的击穿魔法师布下的防御壁。但是斗气并不是万能的,斗气的持续时间很短,而恢复的时间却很长。如果魔法师想战胜一名剑圣的话,魔法师必须使用持续的攻击魔法,而且保持一段足够让敌人耗尽斗气的距离。)
  在擂台上,魏追上了那个魔法师,用他的剑搁在对方的肩膀上。
  “你认不认输?”现在轮到魏来发话了,当然,他用眼神来发话──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他的行动和眼神看出他要说什麽,包括这个魔法师。
  “我认……输。”那个大魔法师终於屈服了。
  十分锺的休息中,观众纷纷对这个剑圣的来历大加猜测。在迷失大陆上,剑圣可不多,最多也没有超过20个。所以人们对这个掩盖真面目的剑圣来历大感兴趣。
  休息时间过去了,魏又一次踏上擂台,在他对面走上来一个魔法师,五个人中最年长的那一个。从他身上的那一些魔法装饰品就可以看出他要麽是一个祭师要麽是一个神官。
  他先向魏鞠了一躬,然後开口说话:“能与一位剑圣交手,真是我的荣幸。刚才多谢您没有伤害我那个不知深浅的师弟。我和几位师弟都商量过了,如果阁下能战胜我的话,我们就全体认输,所以您可以尽情的发挥力量,不必有所顾忌。”
  魏向他回了一个剑士礼。随著裁判宣布开始,两个人开始正式的打量对手。
  魏首先发动了进攻,他用极快的速度向对手冲去,好象丝毫没有被身上那些沈重的装备拖累。但他的对手早有准备,魔法师发动了飞行魔法,飞到了天上。德兰特皇家魔法师布下的魔法防御壁范围十分大,让魔法师有足够的空间飞翔。
  第02节
  观众中传出一片不满的声音。
  “胆小鬼,有本事下来,飞在天上是什麽意思!”
  “下来,下来,面对面的较量!”
  “这是比武大会,不是耍诈大会!”
  但是飞在天上的魔法师无动於衷,本来让魔法师在擂台上同战士较量就不是一件公平的事情,他这麽做只是让事情变的公平罢了,所以在天上同敌人比试他是非常的心安理得的。
  魏高高的跳起,用他手里的剑向对手砍去,可是对手马上就上升了一段距离,让他绝对砍不到的距离。
  “风的精灵啊,请服从我的命令,请接受我的请求,用你的力量守护我不受敌人的伤害。”魔法师知道在这个距离,对手只能用剑风来攻击,他先一步施展“守护之风”,让对手无机可乘。
  魏一连发出三道剑风,但是在魔法师的防御魔法面前只能是徒劳无功。
  现在轮到魔法师单方面的进攻了,一个又一个的魔法向魏丢过来,但是魏敏捷的躲过了每一次攻击,他连一次都没有用斗气。
  现在的局势似乎势均力敌,魏不能攻击到魔法师,但是对手也不能把魏怎麽样,双方都停止了行动,都在考虑怎麽样才能克敌制胜。
  金这一面人人都脸色凝重,大家都在帮魏考虑破敌之策,但是对手那一方却是面带微笑,他们对师兄能战胜这个剑圣这件事是深信不疑的。
  擂台上的魔法师有了动作,他举起手中的储魔水晶魔法杖,魔法杖开始发光。一道白色的能量从魔法杖中流出,白色的能量逐渐的变成许多的文字和符号,布满了整个擂台。
  “魔法阵!”观众席上传来惊呼声,魔法阵可以让魔法师消耗很少的魔力而产生很强的能量,但是要用很多的时间才会完成,而且很容易就会被破坏,所以在擂台上使用魔法阵是很少的,但是,眼前明显就是一个适合用魔法阵的情况。
  魏发出了一股斗气,把魔法阵冲散,但是不能阻止对方再布一次魔法阵。
  现在情况对魏很不利,魏的斗气不能支持太久,而他的对手离魔力耗光还早著呢,只要魏不能发出斗气,那魔法阵就会完成,魏也只有认输了。
  魏突然高高的跳起,在最高处向对手投出手上的宝剑。
  但是魔法师早就防著这一招,他迅速左移,成功的躲过飞来的宝剑,就在他得意之时右胸部突然一阵发凉,他头一低,看见一把小刀正插在自己的胸口。
  魏在用右手投出宝剑後马上又用左手投出一把小刀。
  “怎麽可能,”魔法师失去了对魔法的控制,从高处掉下来,在下坠途中依旧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一个骑士怎麽会在自己的身上装备暗器。”
  魏的一身打扮欺骗了对手(尽管是无心的),他把魏当成骑士了,骑士是绝对不会在战斗中使用小刀一类的暗器的。
  魔法师重重的摔到了地面上,胸口的伤和摔到的伤让他已经无法比赛了,裁判也看出了这一点,在裁判的招呼下,几个早就准备好的治疗师跑上来,看来魔法师是不会有性命之忧了。
  剩下的两个魔法师遵从他们师兄的话,宣布放弃比赛,裁判宣布第一小队获得比赛的胜利。三个魔法师──除了布来特之外,走上来向金他们致敬,向他们表示祝贺。但是金注意到布来特的眼神──怨毒的眼神。
  观众们也为胜利者欢呼,他们今天看到了一场非常精彩的比赛,一场足可以让他们回去讨论一个月的比赛。
  主持人宣布上午的比赛结束,下午要进行第三队与第四队,第五队和第六队的两场比赛。
  出场时金他们是在观众的注目中走出来的。人们对这个队伍指指点点,纷纷发表自己的猜测,他们的重点则是那个不肯露出自己真面目的剑圣──这个家夥有这麽强的实力,为什麽还要戴上面具,不肯露出自己的真正面目,是不是有什麽难言之隐?
  六个人在德兰特士兵的“保护”下,穿过人群,到了专门给他们休息的旅馆里。总算没有碰上任何的意外。在用午饭时,金再一次仔细打量了魏,他确实没有必要戴上面具,他的脸上没有任何需要掩盖的部分。
  下午,魏表示要在旅馆里休息,金也一样,其他的人则要去凯歌广场观看下一个对手的比赛。在大厅里,金和魏坐在一起。魏坐在窗口处,脸上没有戴面具,眼睛看著窗外,若有所思。金则坐在离他不远的一张椅子上休息。
  金实际上在考虑他新夥伴的问题。艾尔娜只是一个治疗师,出来旅行大概只是增长见识,贝汉也只是一个艾尔娜的追求者,一个流浪剑士,贝贝只是一个迷路的小孩,(虽然是一个强大的召唤士)三个人都没有什麽奇怪之处。惟有魏,金猜不出他的来历。他平时并没有什麽特殊的表现(和贝贝见面时是一个例外),和一个普通的人没有什麽不同,虽然他是一个哑巴,手语又用的很糟糕。
  金睁开眼,魏看起来正在沈思中。他的脸看起来还很年轻,最多也没有超过三十岁。长的相当的英俊,配合他的实力,足以迷倒无数的女性。但是从他只把艾尔娜当作翻译来看,他对女人没有兴趣。这麽年轻就拥有剑圣的实力,为什麽却从没有听过这号人物呢?对了,金的脑海里突然想起一个人,一个年纪轻轻却在佣兵界大名鼎鼎的人物。不会是他,在传说中,他不是一个哑巴,而且他使用的武器也与魏不同,魏使用的只是一把很普通的重剑。金实在想不透魏的来历和他戴面具的原因。
  突然间,金注意到魏的脸,魏很明显正沈浸在回忆中,脸上的表情变化万千。他脸上充满轻松的甜蜜的笑,大概他想起什麽快乐的往事。但是马上,魏的眼里就凶光跳动,仿佛想起什麽痛恨的事情。然後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拳头握的紧紧的。金从来没有想到那张英俊的脸可以扭曲成著样,魏的表情好象是要把人给吃了,他的眼里燃烧著愤怒和憎恨的火焰,足以烧尽一切的火焰。金从他的脸上读出了愤怒,憎恨,怨毒,不甘心,自责,所有这一切心情汇合成仇恨,刻骨铭心的仇恨。然後,魏的脸上又有了变化,他的眼里又有了一种新的神色,如果用语言来表达他眼神的意思,那就是“发誓报仇”。
  金看到这一切,虽然他对魏不了解,但是也能知道魏有一段充满痛苦的过去。既然魏没有向大家说明,那他一定有不说的理由。就在这时,金想起艾尔娜对魏的介绍,魏的全部亲人都被一个妖魔杀害了。他是为了增强实力报仇而来迷失大陆旅行的。原来对这些话还不太相信,但是现在看来,大概是真的了。
  不过,黑暗大陆有剑圣?在金的心里,黑暗大陆是一块蛮荒之地,生活在上面的只是一些野蛮人,野蛮人怎麽可能掌握斗气的奥义?剑圣怎麽会斗不过妖魔,妖魔全靠魔法才强大,斗气正是魔法的克星。
  种种的疑问都随著金的最後一个念头灰飞云散了,“既然是夥伴,就应该互相信任,每一个人都有一些不愿意告诉别人的秘密,何必追根究底呢。”
  想到这里,金就把满脑子的疑问排出脑海,闭上眼睛,开始默念几个规律的字,好让自己的魔力早一点恢复,今天上午,他已经耗光了所有的魔力,现在应该尽快恢复。
  魏丝毫没有注意到金刚刚在注意自己,他正在看著自己的面具发呆。
  黄昏时,四个外出观看比赛的人回来了,贝贝蹦蹦跳跳的跑到魏的面前,大声的说:“大哥哥(贝贝称别人都加上名字,比如称艾尔娜为“艾尔娜姐姐”,就是称魏叫大哥哥),你知不知道,今天我看到有一个人和你打扮的一模一样。也穿著盔甲,戴著面具,我几乎误认做你了呢!”
  “对!”艾尔娜接著说,“没有想到有人会和你一样的装扮,那个人是第四小队的,他可真是厉害,一个人就打败了对方五个,让另外二个乖乖的认了输。真的是好强呢!真不知道你和他比试谁会赢。”
  “肯定是我们会赢,魏好歹是一个剑圣呢!”列夫在一边回答。
  “两个神秘的蒙面武士,这可真是这场比武的大新闻呢!哈哈哈……”贝汉发出一阵笑声。
  五天以後,第一轮比武结束,十六支胜利的队伍将展开下一轮的比试。
  第六天清晨,凯歌广场一早就被人群挤了一个满满,两个蒙面的战士即将在今天展开对决──这个新闻已经成了比武大会最大的热点。第一小队的蒙面战士打败了原来夺冠呼声很高的魔法师队,展现了剑圣的实力。第四小队的蒙面战士也在比赛中展现了很强的实力,而且有谣言传出,说在两个战士中有一个是蜜莉亚公主的爱人。这一切都让人们对今天的比赛特别关注。人们都赶早占一个好位置。
  第03节
  两个小队在观众们等待中出场了。果然两队都有一个战士穿着全身铠甲,戴着面具。但是两个人还是有所不同,魏的铠甲比较老旧,看上去已经穿了好几年,而且是比较旧的样式,而另一个的铠甲上闪闪发亮,而且上面刻着精美的花纹,质地比魏的铠甲好的多。两套铠甲的防御力应该相差不远,但是对方的铠甲可比魏身上的轻上很多。
  皇帝和公主都没有缺席,公主正在努力的想找出哪一个是她的爱人。
  皇帝突然对自己的女儿发出笑声:“哈哈,我早就该想到的,那个小子根本就不会来参加比武大会的,我还在这里瞎担心。”
  “不,爸爸,他一定会参加比赛的,他这样答应过我!”
  “你的意思是这两个蒙面战士中有一个是他?仔细看看,他们身上佩带的都是普通的宝剑,我记的那个臭小子用的剑可不是一般的长剑。”
  “不可能,他是绝对不会欺骗我的!”蜜莉亚转过头去,不再理会她的父亲,而是更努力的想在两个人中找出哪一个才是自己要找的人。
  皇帝舒服的坐好,刚刚的想法让他忧虑全消,那个臭小子根本就不敢来参加比武大会,他根本就是不用担心的,现在,皇帝打算好好的欣赏这一场龙争虎斗。
  在主持人向观众介绍了一下两支队伍,然后宣布比赛开始。刚才一直喧哗的观众马上就安静了下来。
  果然,对方还是那个蒙面骑士(?)第一个走上了擂台,魏正想走上去,但是贝汉却抢先一步走上擂台(擂台已经修好了)。
  不能老让魏一个人出风头,我对我的实力也是很有信心的。贝汉一边这么想,一边瞟了一眼列夫,这个小子想和我争夺艾尔娜,我今天就好好的表现一下,一方面向艾尔娜表现一下自己的本领,一方面也给这个小子一个警告。
  贝汉在擂台上站定,用一种很潇洒的姿态拔出身上的佩剑,引来观众的一阵惊呼。贝汉手里的可不是一把普通的武器,剑上犹如一潭清水,亮的好象从没有用过。整个剑刃上笼罩着一层青气,每一个人都能感到剑上强大的能量,很明显,这把剑是一把魔法剑。
  (作者注:魔法武器是魔法物品中的精品。在古代,为了能从高等妖精的统治下解放,人类的魔法师们有几百年的时间都在制造魔法武器准备用于与高等妖精的战争。在漫长的岁月里,这些武器大都在战争中被破坏了,剩下来的极少数成了人人追求的珍品。在魔法武器上附带的都是很实用的魔法,能成为使用者极大的战力。这些魔法武器都是可恢复型的,剑上的寄居着精灵,即使用尽了力量,只要有时间休息,精灵的力量就会恢复。而且,这些武器都经过强化处理,异常的坚固且削铁如泥。我们不能根据魔法武器上的魔法来判断它的强弱,只能根据它一次能使用魔力的总量来决定它的优劣。人们相信,魔法武器是有灵魂的,它们会自己决定它们的主人。)
  贝汉的对手不为所动,他只是说:“这次是一个魔剑士吗?”
  (作者注:魔剑士可不同与魔法剑士,他是对那些拥有魔法武器的战士的称呼。由于魔法武器的缘故,魔剑士的战斗力可比同级的战士强出很多。一个只有见习剑士等级的魔剑士常常可以同一个高级剑士较量。但是,大概是过分的依赖魔法武器的缘故,魔剑士的等级一般都不是很高,要是失去了魔法武器,他们的力量就会下降很多。普通的战士是看不起魔剑士的,即使他们被魔剑士打败也一样,依靠装备取胜可不是英雄。)
  随着裁判宣布比赛开始,那个蒙面骑士用一种几乎让人来不及反应的速度向贝汉冲了过来。显而易见,他不打算让贝汉有发挥魔法武器的优势的时间。
  贝汉没有打算用剑上精灵的力量,他紧握宝剑,正面迎战。
  呜,好可怕的速度和力量,贝汉一边招架一边想,无数次的单兵格斗和群体战斗的经验告诉贝汉,眼前的敌人是他有生以来碰到的敌人中最强的。
  贝汉的眼睛逐渐跟不上对手的剑影了,在他眼里,越来越多的剑光从不同的角度向他袭来。贝汉被逼的步步后退。但是他越是后退,对手就越是逼的紧,无孔不入的剑光攻击着贝汉每一个破绽。
  刚一开始,每十剑贝汉还能还上两剑,但是他很快发现这样做是纯粹的无用功。他放弃了还手,采取绝对的防御。台下的队友和观众都摒住呼吸看着这场惊心动魄的白刃战。
  坚持住,一定会有机会的,贝汉这样鼓励自己,无论多么强烈的攻势都会有疲软的时候,只要坚持到敌人的攻势结束,就可以反攻。
  对手的第一波攻势终于结束了,但是对手的剑技十分的完美,就在攻势结束时,他发出几道剑风向贝汉斩来,断绝了贝汉反攻的路线,就在贝汉挥剑斩开剑风时,他已经重新调整了姿势,发动了第二波攻击。
  贝汉马上就被剑光的浪潮给吞没了。
  好厉害,贝汉不得不承认,要是与眼前的男人比试剑技的话,他是绝对没有胜利的希望的,无论速度,力量,技巧,还是经验,对手全都强过他。对手手中的剑虽然是一把普通的剑,可也是上好的精钢所铸,每一次同魔法剑相接触都只是出现一个小缺口,根本没有希望靠砍断对手的武器来取胜。贝汉之所以能像礁石一样在剑光的波浪里支撑到现在,全靠他采取完全的守势。不过,照此下去的话,他也是坚持不了多久了。
  ……
  真悲哀,无论怎样自己都要靠手中武器的力量来取胜吗?不过在失败和使用剑上的魔法两者中,我还是会选择后者的。
  ……
  在暴喝声中,贝汉挡住了对手快如闪电的连续三剑,然后胡乱的还击几下,虽然没有给对手造成伤害,但是也把对手逼退几步。虽然对手马上又扑上来,但是贝汉已经获得的足够的时间。
  ……
  魔剑士的剑法通常就是这个水平吧?根本就是差的很远,之所以能支持到现在全部是因为采取了完全的守势。不过没有关系,他的能耐也就是这么多了,只要再来两下就可以准备对付下一个对手了。
  …….
  贝汉把手中的武器插入擂台,丝毫不顾那即将斩来的利剑。
  所有的观战者都大吃一惊。
  就在一刹那间,蒙面骑士(我们姑且就先这么称呼他吧)的眼睛看到了贝汉的嘴角出现了一丝不引人注目的笑,他强行收住了向前冲的脚步,向后跳开。
  一股能量从蒙面骑士刚刚脚所在的地点向上冲出,带起了大量的碎石,如果他刚刚没有跳开的话,会被这股力量打个正着,那时即使没有被打倒,也会负上不轻的伤。
  年幼时所受的严格训练,多年来的实战经验,无数次刀锋擦过喉头肌肉的生死体会,让他拥有了野兽一样的灵敏直觉。蒙面骑士脚一落地,就马上感到危险的降临,他再一次的向旁边跳开。
  又一股能量从刚才的落脚点向上冲出。
  贝汉在一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即使穿上全身铠甲,他的对手依旧象鸟一样的轻盈,像豹一样的迅捷,他用一种从容不迫的优美姿势轻松的躲过自己大地之剑的每一次致命攻击。
  所有的观众都被眼前的一幕所震撼,蒙面骑士好象在擂台上跳一曲与死神共舞的舞蹈,他每一次跳起,一股能量就从他刚刚的落脚点冲上来,带起大量的碎石和灰尘。只要他稍稍有一点的迟疑,他很可能就会落进死神的怀抱。
  看来地冲波无效,贝汉看着对手一边轻盈的躲着在地面下流动的能量,一边再次向自己靠近,对手的反应要远远的超过自己的想象。贝汉从地上拔出他的魔法剑,他的对手马上就停止了跳跃,用一种最快的速度向贝汉冲过来,双手紧握着长剑。
  要是再一次的白刃战自己一定必败无疑,他单手持剑自己就吃不消,更何况双手。只有用这一招了,虽然这会消耗掉大地之剑上很多的力量,但也只能这么做了。
  贝汉就在双方即将可还没有进入白刃战的距离时再次将剑插入地面。
  “危险,危险”直觉在告诉蒙面骑士,虽然只要他再前进半步就可以攻击到毫无防备的贝汉,但是他还是遵从了直觉的警告。
  “破地波!”随着贝汉的一声大吼,强大的能量从地下喷射而出。
  第04节
  以贝汉为中心,一个有三四米宽的圆环状的空间全部被地下冲上来的能量给覆盖了。
  但是贝汉的对手拥有不可思议的反应能力和超凡的敏捷,他用一个后空翻从危险地带脱离,只受到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冲击。灵敏的直觉和一点运气让他躲过这几乎不可能躲过的一击。他落在安全的地方,刚才的情况足以让一向大胆的他出了一点冷汗。
  贝汉在灰尘散去后才发现自己这势在必得的一击被对手躲了过去,他过去只在被人围攻的情况下才用这一招,也从来没有失败过,如果说在刚才贝汉还对自己的胜利有信心的话,那他的信心也已经崩溃了一半了。所幸对手也被这猛烈的一招所震撼,没有乘机进攻。贝汉还有时间准备面对下一次的攻击。
  怎么办,贝汉问自己,他的对手正在小心翼翼的准备发动下一波进攻。无论如何都不能打败眼前的对手吗?魔法剑传来的微鸣已经告诉他的主人,它剩下的力量已经不多了。平时用于克敌制胜的“地冲波”和“破地波”都对这个强敌无效。可是这把大地之剑只有这两种力量,怎么办?
  蒙面骑士正在进行试探,刚刚的破地波让他印象深刻,他自己都没有把握能躲开再一次这样的攻击,不过像这样强大的力量应该不会随随便便就可以使出吧?魔法剑的力量应该是有限的。
  对了,贝汉的脑里浮上来一个念头,还有一种力量,虽然那自己试过,可是从来没有在实战中用过,不过除了这一招之外,他已经没有其他的选择了。不过,大地之剑的力量已经不多了,不知道能不能成功的施展出来。
  决心已定,贝汉不再迟疑,他也用两手持剑,等着对手的下一次进攻。
  蒙面骑士冲上来,不过用的是中等的速度。贝汉再次在他接近白刃战的距离时使用了破地波。但是蒙面骑士早有准备,同时贝汉的破地波的威力比上一次小了很多,冲击的范围比上一次小了很多,蒙面骑士很轻松的又用一个后空翻躲过。
  原来他的剑上已经没有多少的力量了,蒙面骑士在空中这样想,但是这个念头没有持续太久,就在对手跳起躲闪时,贝汉拔出插在擂台上的魔法剑,虽然被由冲击波引起的灰尘给挡住视线,但是他还是准确的向蒙面骑士所在的位置连续虚劈四剑。大地之剑上的能量喷射而出,四道能量流在空中形成“井”字型,全都击中了身在空中不能躲闪的蒙面骑士。
  蒙面骑士在危急中还能有所反应,他用手中长剑挡在自己身前,试图切开能量流,但是这个任务已经超过了长剑的承受能力,长剑在他手中裂成了碎片。
  伴随着观众的惊呼声,蒙面骑士像一个大麻袋一样被打的直飞出去,落在擂台的边缘,整个形势逆转了过来,贝汉站在擂台上,看着被摔到擂台边上的对手,他的对手躺在地上。
  “好厉害,这一招果然有用,对了,应该给它取个名字,以后就管它叫‘光闪斩’吧!”贝汉为自己的新招数兴奋不已,他已经确定了自己的胜利,在这样的打击下,没有人还能再战。
  现在观众的视线都集中在躺在擂台上的蒙面骑士,已经不能再称他为蒙面骑士了,他身上的铠甲和面具都已经破碎,露出了他真正的面目,刚才的打击确实不小,但是他正在努力的想站起来。
  在观众席上的皇帝的脸沉了下来,但是马上就露出笑容,果然是这个小子,他竟然敢来参赛,不过,没有关系了,看来他是输定了,他回头看了一下他的女儿,蜜莉亚公主也已经认出了自己的爱人,“爱德华,你要加油啊?你答应过我要取得胜利的。”公主正在喃喃自语,她的手紧握,连指甲插入肉里都没有感觉。
  爱德华已经坐了起来,他的盔甲、面具都已经从身上掉下去了,那把剑碎了,他现在手无寸铁,他的对手正用打量失败者的眼光看他,观众也已经认定他输了。
  ……
  真是厉害呀,要不是他发出的能量波通过他自己造出来的能量屏障(破地波的能量)要不是刚才几次失败的攻击用掉了大量的魔法能量,要不是我用剑挡了一下,要不是我身上穿的全身铠甲,我就已经站不起来了。不过,我现在不能再轻敌了,我要把眼前的男人当成一个真正的强敌来对付。
  ……
  爱德华站了起来,他在全身铠下已经没有任何的盔甲,只有一身看上去很普通的衣服和一件黑色的披风。
  “还要打。”贝汉有一点吃惊,对手的意志力让他敬佩,他挥剑向那个虚弱不堪的对手冲去(起码他是这样认为的),打算一举解决战斗。
  对方抬起了头,四目相交,贝汉心里一惊,对方的眼神绝对不是无力再战者的眼神,那是窥视猎物的猛兽的眼神。贝汉想后退,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暗风,回到我的手中!”随着一声暴喝,爱德华的手里出现了一道光华,马上就转变成一把暗红的长剑。剑上跳动的精灵力充分说明它是一把极强的魔法剑。他挥剑向冲上来的贝汉迎去,速度比穿着盔甲时快上好几倍。
  “麻痹!”爱德华大叫,剑上的精灵对他的声音有了反应(贝汉只要把思念传给大地之剑,魔法剑就会有反应,但是暗风只对主人的声音有反应,从这一点说,大地之剑比较好,当然,除此之外,暗风都比大地之剑强),既然要把对手当成强敌看待,他就不会手下留情。
  贝汉的神经被一种力量干扰,他无法随心所欲的行动了,他眼睁睁的看到长剑刺来却无能为力,既不能挥剑挡格,也不能后退躲开,他的全身都不能动弹。
  暗风无情的刺入贝汉的腹部,从他身后贯穿而出。
  ……
  怎么回事,明明是我赢了呀?明明他已经被打倒在地了呀?现在他应该已经虚弱无力,不堪一击的。他怎么会像没有事一样又站起来,他的手中怎么又会出现一把魔法剑?真是奇怪。本来应该冰冷的剑怎么会这么的灼热,对了,这一定是幻觉,这一定是一个梦,哈哈,从来没有战败的我也会做被打败的梦,真是好笑。
  ……
  暗风从人体中拔出,血箭跟着喷出来。随着咣的一声,大地之剑从手中落下,然后贝汉整个身体也栽倒在已经被大地之剑的力量弄的残破不堪的擂台上。几个专为选手服务的治疗师不等裁判招呼就冲了上来,给贝汉治疗。
  观众席上,一对父女的脸色都向反方向转换,皇帝的脸色变的铁青,公主露出欣喜的表情。
  观众中传来一声惊呼,“黑羽!”在擂台上的战士的身份被认出来了。他就是绰号叫“黑羽”的著名的雇佣兵战士,他一直穿在身上的黑色披风暴露出他的身份。他被认为是迷失大陆上年轻一辈中最强大的战士,在战场上,那件黑色的披风是人人畏惧的对象,他手中的魔法剑“暗风”不知痛饮了多少对手的鲜血,他也是蜜莉亚公主的恋人——这一点不知是哪一个多嘴的皇宫卫兵传出来的,现在已经路人皆知了。
  在擂台上,贝汉已经被抬下来了,他的出血已经在几个治疗师的努力下被停止了,但是这个伤是一下子好不了的,他还在昏迷中,但是性命是没有危险的了。
  列夫抱着一点庆幸的心情关注着同伴的伤势,他突然发现艾尔娜正在喃喃自语。
  “真是过分,为什么这么残酷,明明已经剥夺了对手的行动自由,为什么还要这样做。用拳头或剑身把对手打昏不就好了?非得杀了对手才甘心吗?”
  列夫觉得有一些不对头(其他的伙伴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受伤的贝汉身上,没有注意到艾尔娜),“艾尔娜….”话还没有说完,艾尔娜就站了起来,任何一个人都来不及阻止艾尔娜走上擂台。
  “黑羽”爱德华已经在擂台上等下一个对手了,但是他没有想到走上擂台的是一个治疗师。就在他疑惑时,艾尔娜脱下穿在外面碍事的治疗师袍,露出一身贴身的劲装。她那惹火的身材足以让观众席上三分之一的男人流口水。
  爱德华马上摆开架势,他的直觉告诉他,眼前的女人是一个绝对不能小看的对手,他能感到危险的气息。虽然在他面前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年轻女子,但是直觉,那不知救了他几次的直觉是不会骗他的。
  第05节
  爱德华在仔细的打量自己的对手,她只是一个女人,而且没有任何的武器,她的身上也没有发出任何的杀气,虽然她看起来很愤怒,但是却实在看不出来她有什么可以值得畏惧,但是自己却从她的身上感到危险的气息。
  她是一个治疗师,从没有想到过要和一个治疗师作战,难道她要用治疗术来攻击吗?那谁都不会躲开的——除非是笨蛋。
  危险的感觉依旧,而且,明确无疑的是从眼前的女人身上感应到的。
  爱德华试着前进一步,但是艾尔娜毫无反应,这反而让爱德华马上又退了回来。这时,艾尔娜的队友都在台下试图让艾尔娜下来(如果他们一上台就算全队输),艾尔娜却毫不理会。
  列夫阻止了金和贝贝的叫声,因为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与艾尔娜初次见面时,艾尔娜只是用手捏了他一下,他的手臂上就出现了青痕,——艾尔娜可能不是普通的治疗师。
  “黑羽”爱德华还在犹豫,台下的观众却已经开始起哄了。
  “小子,快认输,乖乖的向美女投降吧!哈哈哈…..”
  “眼睛可别看其他的地方,这样的美女可不多见……”、
  爱德华的视线向四周看了一圈,在高处的一道关切的视线让他马上精神倍增。
  不管怎么样,先进攻一下试试,爱德华向前冲去,轻盈的动作配上他的黑色披风,确实与“黑羽”的称号相配。
  暗风劈下,艾尔娜挥拳格挡。
  这个女人疯了吗,竟然想用血肉之躯与钢铁较量,爱德华不自觉的减少了攻击的力量。但是随着暗风上传来的震动,他的怜香惜玉之心消失的无影无踪,艾尔娜竟然用她的右拳强行挡住了魔法剑的刀刃。
  “糟了!”爱德华想起一个职业,虽然以前从没有见过,但是眼前的女人无疑就是一个拳斗士(因为生命和治疗的女神逑卡不许治疗师使用任何的武器和魔法,治疗师一直是没有战斗力的,但是这种情况已经有所改变了,一些治疗师发展出了拳斗士这种只有治疗师才能加入的第二职业。拳斗士不用武器,也不穿任何的防护盔甲,他们用自己的身体战斗。在战斗时,拳斗士把由逑卡赐予的强大力量做了最充分的利用。他们的拳头或其他的一些部位,比如手肘,加上了没有任何咒语处理的压缩魔法能量,让任何武器和魔法都不能伤害。被这些部位击中就像被高能魔法弹击中一样的危险。而拳斗士的身体的其他部分则由治疗术保护,让他们不怕任何较小的伤害。拳斗士对身体进行过极其严格的锻炼,他们拥有超凡的体力和敏捷,能支持长时间的战斗。拳斗士的战斗力极强,但是由于这个职业是在“战争公约”后发展起来的,所以知道的人不多,而这个职业的严格要求使成为拳斗士的人极少)。
  暗风用颤动告诉自己的主人,这种与压缩魔法能量的接触对它的伤害极大。但是它的主人没有时间来顾及这一点,它只有再一次的与压缩魔法能量接触,挡下了艾尔娜一记出其不意的侧踢。
  爱德华在一步一步的后退,由于他那超出凡人的速度,他才获得了“黑羽”的绰号,但是,现在他面对的敌手的敏捷和速度都在他之上,把他压的死死的。但是他还是能够用手里的长剑抵挡下令人眼花缭乱的攻击。
  每一次与艾尔娜的拳脚接触,暗风就发出悲鸣声,剑上的精灵正在受到压缩魔法能量的伤害,但是为了抵挡对方狂风暴雨般的攻击,暗风受到的伤害还是要继续。
  台下的众人都在看着这一幕,艾尔娜很明显受过名师指点,她的拳脚快速而凶狠,每一击不是指向对方的要害就是指向对方的破绽,要不是黑羽那密不透风的防守,他早就在这波攻击下被击败。有好几次,爱德华全靠直觉的指引和运气才躲过那些出人意料之外的攻击。
  ……
  这个女人好可怕,如果继续保持这种近身战的距离,我就必败无疑。必须拉开距离,不然我既不能使用暗风的力量也不能发挥武器长的优势。可是怎样才能拉开距离呢,再坚持一下,一定会有机会的。
  ……
  左侧踢,右上钩拳,进身手肘,右腿三连踢,左腿下钩,艾尔娜的动作熟练且一气呵成,让爱德华手忙脚乱。但是,黑羽等待的机会终于来了,艾尔娜施展出了一记漂亮的正面飞腿,爱德华用剑一挡,然后借势后退,并且用一道剑风阻止了艾尔娜的追击。
  黑羽的目标终于达成,两人终于又分开了,他获得了喘息的机会。
  两个人又处于对峙状态,艾尔娜没有主动发起攻击,她在找对手防守的破绽,她的对手也是一样。
  “黑暗”在叫声中,黑羽主动发起了进攻,他确定用剑胜不了这个女人,他决定使用暗风的力量。随着暗风力量的发挥,艾尔娜的视觉失去了作用,她所能看到的只是一片漆黑。刚刚还是上午的阳光现在却什么也看不见,她马上就明白这是对手所为,她清楚的知道对手正在趁着她失去视力的时候挥剑进攻。
  在危急之时,艾尔娜施展出她的绝招“幻分身”,就在暗风击中她的身体之前,凭着身体的高速移动,在擂台上出现了至少五个艾尔娜的影象。
  爱德华停止了进攻,他也无法分辨艾尔娜的真正位置。黑暗持续的时间很有限,他不能冒陷入近身战的险。他看的出来,这个动作会花费很多的体力,在他的对手视力恢复时,一定会耗去不少体力——即使她是拳斗士也一样。多年的经验告诉爱德华,这个对手虽然很强,但是战斗经验却很缺乏,她在战斗中无节制的消耗宝贵的体力就是一个明证,强攻可能行不通,一定要智取。
  视力终于恢复了,艾尔娜发现对手正悠闲的站在一边好象是在看她一个人表演,羞愤交加的她用几乎让肉眼看不清的速度向对手冲去。
  就在一个最合适的距离,爱德华叫了一声“迟缓!”正在前冲的艾尔娜突然觉得四周的空气变成了水泥,她在其中几乎无法行动。连动一下脚也是无能为力。
  趁此良机,爱德华马上扑上,他决心一击得手。但是艾尔娜发挥了她作为治疗师的能力,她向自己的女神献上祷文,在女神的帮助下,她把自己全部的魔力都转换成了体力,现在,即使水泥般的空气也不能阻止她的行动,她轻而易举的向后跳开,让她的对手扑了一个空。
  怎么可能,爱德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停止了进一步的行动。
  “只有一试了,我不能使用更多暗风的力量了,我必须还要对付一个剑圣级的战士,必须保留力量。虽然我的四个朋友都愿意为我两肋插刀,但是我不能指望他们剑士级的实力,如果我打败这个女的要耗尽所有力气的话,那我的蜜莉亚……”
  黑羽突然开口对艾尔娜说:“女士,我们已经耽搁太久了,来吧,让我们用一招决胜负,我不会使用暗风的力量,我赌上身为战士的名誉,要光明正大的打败你?”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12-17
第五章
 
 
  第01节
  艾尔娜看着眼前的对手,他的表情看上去十分的严肃,他正摆出战士最常用的姿势:两手把剑举过头,剑向右斜,剑尖向后,剑柄向前。他正在等待艾尔娜的攻击。
  想要一击决胜负吗?好吧,只要他不用魔法剑的力量,我胜利的可能性就会大增。他现在正打算聚力一击,只要我可以躲过这一击,那胜利就会握在我的手中。
  艾尔娜快速的向前冲去,在旁边的人眼里,她已经是全速冲击,但是她实际上并没有使出全部的力量。这也正是艾尔娜的目的。
  来了!爱德华集中了全部的精神,他把握住了艾尔娜的速度,在最合适的一个时机把暗风斩下。观众们发出了惊叫,在他们看来,艾尔娜是在劫难逃了,在这么快的速度下,她的前冲之势会把她送到对方的剑刃下。
  艾尔娜也在这一击中集中了全部的精神和力量,她看到对手斩下的剑,只要她继续前进,那把剑会正好击中自己。但是她的目的就是让对手攻出这一剑。艾尔娜就在长剑击出之时用一种精妙的步法硬生生的停止了前进,对手的长剑就在她身前划过,没有给她造成任何的伤害。
  赢了!艾尔娜用最快的速度向黑羽攻去,他的剑现在还没有收回来,正是攻击的最佳时刻。艾尔娜的右手击出了全力的一击,其力量加上压缩魔法能量,足以将一头大象打倒,只要挨了这一下,这个男人今天绝对站不起来,也许以后的几天内也站不起来,即使有治疗师的治疗也一样。
  台下所有人都盯着格斗的两个人,谁都没有注意到魏的眼神变的很激动,他试图大叫,但是他的喉咙早就发不出声音了,所以没有引起任何人,哪怕是身边的伙伴的注意。
  暗风从艾尔娜的右下侧腹切入,从左肩划出,用一条优美的弧线完全瓦解了艾尔娜的全力一击,艾尔娜的身体出现了一条从右下腹到左肩的巨大伤口,深达三寸。
  眼尖的人都看到了黑羽这精彩绝伦的一击:他的第一剑因为艾尔娜的突然停止前进而落空,但是他并没有收住剑势,而是用一个很好的角度让暗风和地面碰撞,利用长剑在地面上碰撞所产生的反弹力回砍,剑速度因此增加了一倍,艾尔娜就是伤在这一记“燕回巢”之下。
  早就施展在身体上的治疗术发挥了作用,虽然这是一个足以致命的伤口,但是在治疗术的力量下,并没有喷出血来。不过艾尔娜也知道,就凭现在身上的治疗术,是绝对对付不了这样的重伤的。伤口传来像烙铁一样的灼热,艾尔娜能感到自己的生命力正在一点一滴的离开自己的身体。
  爱德华一边看着面前的对手,一边喘着气,刚刚的一击他花费了大量的精神和体力,在他举起剑开始,他就摒住了呼吸,全力准备战斗。
  在生死关头,本能战胜了一切,艾尔娜向她的女神献上了她最强的祷文,她曾经发誓绝对不再使用的祷文!
  女神接受了她的请求,强大的力量降临到艾尔娜的身上,那道伤口在短短时间内迅速的恢复,就在爱德华惊异的眼神中,伤口完全的愈合了,连一道小小的疤痕也没有留下。
  爱德华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女人难道有不死之身?连这样的伤势都可以不当回事。不过他还是集中精神,等待对手的进攻。
  但是艾尔娜没有进攻,她已经不能再战了,刚才的那一剑,在把她身体给切开的同迟也把她的衣服给划破了,她的衣服几乎被划成两半。在伤口恢复之后,艾尔娜就用她的手臂遮住她的胸口,但是台下的观众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来欣赏她的胸部,一时间,口哨声四起。身为一个女性,艾尔娜已经不可能继续站在台上作战了。
  艾尔娜只有狠狠的瞪一眼她的对手,然后走下擂台,任由裁判宣布对手的胜利。
  列夫调整了一下表情来迎接艾尔娜,刚刚他的口水都几乎要流出来了,但是艾尔娜一走下台,他就走上去,把艾尔娜带到更衣室里,遮住了观众看向艾尔娜的视线。然后列夫向金施了一个眼色。
  金会意,他用一个瞬间转移的魔法来到他们住的旅馆,找到了几件艾尔娜的衣服(艾尔娜原来的治疗师袍掉在充满灰尘的擂台上,已经脏的不能再穿了)然后又用魔法瞬间转移回来。就在金把衣服带回来时发现了一件事情,艾尔娜的一件黑边治疗师袍边上有一点破损,在破损处,金发现了绣在黑边之下的金边。
  爱德华站在擂台上,他现在十分的庆幸,还好现在是在擂台上的公开比武,否则……但是不管怎么说,自己又胜了一盘。就在他要走下擂台休息之时,身后传来一个童声,“站住!”
  黑羽回过身,眼前的是一个小女孩,看起来没有超过十岁,他想起来,这个小孩也是对方的一个队员。
  “你这个坏蛋,竟然弄坏艾尔娜姐姐的衣服!实在太可恶了。那件衣服可是艾尔娜姐姐最喜欢的,也是最新的,我要帮艾尔娜姐姐教训教训你。”贝贝的的心还很单纯,她并不知道艾尔娜所受到的真正打击。她只是认为弄破别人心爱的东西(衣服也是)是不对的。
  空气中突然出现了一种奇怪的凝重,某种让人感到窒息的东西正在出现,一种危险的感觉降临到每个人的心里。贝贝念了几个字,擂台上有了变动。一个巨大的身躯在空气中显现。
  一条巨大的冰蛇出现在擂台上,它的出现带来了一阵严寒。这个低次元的生物在召唤士的召唤下出现在这个空间,它的身体晶莹透明,眼睛呈红色,信子在空气中一伸一吐,这条蛇看起来很漂亮,一种致命的美丽。
  “进攻!”随着贝贝的声音,冰蛇向擂台上的男人发起了攻击,它张开口,尖利如枪的冰锥和足以把人化为冰块的冻气向爱德华倾泻而来。
  黑羽向一边跳开,但是冰蛇的尾巴马上向他撞来,他用手里的剑一格,撞击的力量差一点把暗风折为两半,他被撞的踉跄后退。冰蛇向站立不稳的对手冲来,它张大嘴,想把这个男人一口吞下,它张开的巨口和满口的尖利冰牙证明它完全有这个能力。
  虽然不是很光彩,但是爱德华在地上打了一个滚,从蛇吻下逃了出来。地上已经结上了冰,这让冰蛇行动的更加利落,但是让爱德华的行动却受到限制。
  “好,加油!”受到主人的鼓励,冰蛇发动了又一次的攻击,虽然没有咬到对手,却足以让黑羽从“满天飞”变成“满地滚”。
  好可怕的魔兽!要是现在不是在擂台上的话,我可能就死定了。幸好这是擂台,弱小的召唤士就在强大的魔兽的身边。
  在又一次躲过蛇吻后,爱德华向贝贝冲去,冰蛇用它的尾巴横扫过来,眼看躲不过这一击了,但是爱德华向后躺在地上,不但躲过了这凶猛的一扫,而且由于在冰上,他滑到了贝贝的身边。
  没有必要用剑,爱德华一脚就把贝贝给踢下了擂台。
  随着召唤士的昏迷,那条来自低次元的冰蛇也只好不甘心的回到它自己的世界。
  这场短但是惊心动魄的战斗结束了,观众席上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其中一个年轻女子拍的特别用力,就连她的父亲也为这场精彩的较量鼓掌。
  魏接住了掉下来的贝贝,爱德华的脚力正好,既没有给贝贝造成很大的伤害同时又让她昏了过去。
  在艾尔娜出来的时候,这场战斗已经结束了。
  金看到了贝贝被踢下来的一幕,在十分钟后,下一场战斗就要展开,自己的一方已经有三个人被打败,自己没有信心在擂台上打败一个持有魔法剑的剑客级战士,而让一个盗贼和战士肉搏也太强人所难了,实际上真正还能战斗的只有魏一个人了,而对方还有四个战士还没有动手呢!看来夺冠是没有希望了。
  第02节
  十分钟的休息过去了,黑羽又站在擂台上,正如他所预料的,走上来的是那个蒙着面,拥有剑圣级实力的战士。只要能打败他,剩下的魔法师和盗贼根本不足为惧。
  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后,两个战士开始了一场激烈的搏斗,两把剑在一次又一次的碰撞,双方看起来势均力敌,爱德华的速度比较快,而魏的力量却胜过一筹。
  ……
  真的是好强啊!真不愧是一个剑圣,一只手的力量我就必须要用两只手来应付。虽然我的速度要快一点,但是他还穿着沉重的全身铠甲,如果他脱下那件重的要死的老式铠甲,我能在他的手里坚持几和回合呢?
  ……
  魏手里的宝剑质地不凡,在与暗风的接触中也没有受到多少的损害。魏就像一个稳重的石头,以慢打快,以力破巧,打的非常的沉着,他看上去正在和对手拖时间,等待对手的体力消耗殆尽。
  在经过一轮的白刃战后,爱德华向后跳开,两个人又拉开了距离,爱德华在大口的喘气,但是魏连粗气都没有吐一口(天天穿着60公斤走路的怪物力量果然不凡)。
  “这就是剑圣的力量吗?我已经消耗了很多的体力,但是他好象连热身都没有开始。他的剑法沉着稳重,滴水不漏,而且他看起来根本没有尽全力,要是用剑战斗的话,我是根本无法与他对抗的。”爱德华摸了摸爱剑暗风,他在刚才的战斗里拼命的节约暗风力量的行为终于有回报了。
  “黑暗”随着叫声,爱德华又一次攻上,他的对手现在什么也看不见。在爱德华的预料中,魏要么会用斗气解除魔法影响,要么会向后退,脱离和他的接触,等待魔法效力的过去。如果是前者,那他就会消耗斗气,如果是后者,爱德华有把握追上对手,给他出其不意的一剑。
  但是魏在很久以前就学会了不单独依赖自己的视觉作战,他既没有后退也没有躲避,而是挥动手里的长剑,很准确的挡下了爱德华的斩击,然后回手向对方的胸部刺去。“麻痹!”爱德华扭身躲过魏的突刺,对手没有受暗风力量的影响并没有让他吃很大的惊,毕竟对手是一个剑圣,他在拉开距离后马上施展暗风的下一个力量。
  魏感到一股麻痹感传到全身,他的身体不能随心所欲的活动了,要是别人一定会惊慌失措的用斗气驱赶魔法,但是魏对这种麻痹的感觉很熟悉,甚至有一点怀念,他很清楚怎样使用自己仅剩的一点感觉,虽然有一点迟缓,但是魏很轻松的躲开了对方随之而来的一剑。
  爱德华有一点沉不住气了,难道对手真的是对暗风的魔法免疫?还是另有原因。他停下来,仔细的打量着对手的铠甲,在仔细的观察后,他确定这只是一件普通的旧式全身铠,绝对没有什么魔法附在上面。
  “迟缓!加重!”爱德华大叫,他不相信暗风的力量对眼前的男人无效,一口气就用了两个暗风较强的魔法,虽然同时用两个魔法暗风的力量消耗的较多,但是他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他急需确认对手是不是对魔法免疫。
  魏四周的空气充满了魔法的力量,阻碍他的行动,而且他的的重量突然之间暴增了好几倍,就连魏,也无法保证自己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躲过对手的攻击。他终于发出了斗气。空气和大地对他的束缚马上被斗气吹的无影无踪。
  爱德华确认了他的对手并没有对魔法免疫,信心大涨,他知道持久战对他不利,他决心速战速决,利用暗风的魔法加上自己的剑法一举击败对手。
  “凝固!”爱德华施展出暗风最强大魔法,也是消耗最大的魔法,然后全力准备,他要在对手发出斗气后的那一瞬间发起攻击,在魏防备最弱的时候一击得手。
  一个新的束缚抓住了魏,他周围的空间充满了暗风的力量,这股魔法力量在空间的层次上束缚了他,让他无法行动,不管用多少的力气来挣脱都是枉然。
  只有使用斗气了,魏发出了一股斗气,从空间的牢笼里挣脱出来。但是就在他的斗气刚刚消散,爱德华就扑上来,暗风直接向魏刺来,没有任何的花假,直截了当的一击。
  魏勉强侧身躲过,但是爱德华不会放过这个良机,他趁魏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暗风上,他飞起一脚,正好命中魏的头部。虽然有头盔保护,但是这一脚的冲击力足以让魏的头脑昏眩一下。
  这种感觉,对,就是这样的感觉。魏受到的攻击让他想起他想忘掉却永远记在脑海里的一幕。就在一刹那间,魏的思绪飘向了遥远的过去。
  魏现在不是在擂台上,而是在有“魔王之巢”之名的巨大洞穴里,眼前也不是“黑羽”爱德华,而是那个可恨的八眼魔王。魏和魔王正在对峙。
  八眼魔王正用他剩下的四只眼睛盯着魏,他其余的四只眼睛只剩下四个眼眶正在滴着血——这是魏第一轮攻击的成果。魏之前从不知道知道妖魔血和人类竟然是同样的红色。就在刚才,魏闪过魔王利刃般爪子的攻击,但是被魔王用尾巴击中了头部,虽然是擦过,却足以让他感到一阵的昏眩。当然,魏手里的长剑给魔王的尾巴又加了一条伤痕。
  一人一魔已经生死搏斗了五个小时,现在的局势看起来对魏很有利,魏身上并没有多少的伤口,而魔王身上的大小伤口已经上百个了。但是魔王看起来并不在意他身上的伤口,他发出了一声吼叫,魏全神戒备,因为他知道魔王就要发动下一轮攻击了。爱德华在一脚得手后马上就继续扩大战果,他趁魏昏眩之时又用暗风刺向魏的侧腹,一个昏眩的人最不能防备的部位,爱德华相信暗风可以轻而易举的刺透对手身上的老式全身铠。
  就在爱德华向魏攻去的时候,他突然发现魏的眼睛由于愤怒和仇恨变的充血,呈现危险的红色,他的直觉告诉他危险将临,爱德华放弃了攻击,向后跳开。
  魏的身体发出了一股强烈的斗气,威力之大,就连离擂台比较近的观众都感到脸上像刀刮一样的痛,如果爱德华没有向后远远的离开的话,他一定会被斗气扯成碎片,弄的尸骨无存。早在之前的战斗中就饱受蹂躏的擂台上又添加了一个新的伤口。
  爱德华看到斗气的威力,他对魏的力量有了更高的评价,眼前的对手不是那种刚刚掌握斗气奥义的人,而是能自由控制斗气威力的战士,他可以发出微弱的斗气来对抗魔法,也可以发出强烈的斗气来杀伤敌人。
  ……
  这家伙绝对不是一个默默无名的人。拥有这种力量的人绝对不会是突然冒出来的。他用面具掩盖自己的真面目,用全身铠甲来隐藏自己的身体,到底是为了什么?他和这么一帮伙伴来参加比武一定有他自己的目的。十有八九是哪个国家派来从事某种不可告人的事情的。真想揭开他的面具,看一看他到底是何方神圣。难道是派来专门对付我的……不过只要有暗风在手,我有信心同他一较高低。
  ……
  魏终于回到了现实,如果说之前对眼前的对手没有什么感觉的话,现在魏对爱德华充满了厌恶。要不是他的一脚,自己就不用回想起那一幕。
  魏在愤怒中向对手扑去,他已经改用两手持剑,这是他在这场战斗中第一次主动进攻,他不再保留,要施展出全力了。
  爱德华本来想用暗风的力量,但是刚才受到斗气的冲击,暗风还没有恢复,他只有全力迎战。
  两把宝剑每一次的碰撞都让爱德华的手发麻,他几乎握不住暗风了。同时暗风也在发出哀鸣,魏把斗气凝聚到剑上,每一次都在伤害寄住在暗风上的精灵。爱德华想拖时间等待暗风力量恢复的计划破产了,他只有苦苦支撑。现在场上完全成了魏的天下,他一剑又一剑的进攻,把对手逼的节节后退。魏巨大的腕力让爱德华失去了还手的机会。
  魏用一次猛击强行崩开了对手的防御,在这个强有力的打击下,黑羽两手被震的分开,他完全暴露在对手的剑下。
  爱德华眼睁睁的看着对手的攻击落在自己的身上,魏没有砍对手,为了报复刚才的一脚,他狠狠的用剑柄撞击对手的太阳穴,把爱德华一下打趴在地上。
  这是整个比武大会中,“黑羽”爱德华第一次被真正击倒在地上,也是他自出师以来第一次被对手击倒在地上。
  蜜莉亚公主看着这一幕,她向自己知道的所有神明祈祷。而在一边的尼古拉皇帝脸上也并没有出现多少的喜色,他本来就是一个好武之人,这场精彩的龙争虎斗把他深深的吸引。他忘记了被打倒在地的男人是要抢走他女儿的混蛋。
  头怎么会这么痛,脸上怎么会这样冰呢?这是什么地方?呜,右边的太阳穴痛的要死,到底是怎么回事?眼前开始模糊的出现一些东西,然后变的越来越清晰,这是一双铁靴,一双样式陈旧的靴子,穿在一个男人的脚上。我的脸正趴在地面上,地面上还有一些冰没有融化。太阳穴的剧痛越来越强烈,但是思想开始明晰,记忆也开始恢复。对了,我现在正在比武大会中比武,我刚才被那个怪力对手给打倒在地了。
  魏看着脚下的对手,爱德华开始有点动了。裁判正在从数数,现在正数到20,只要数到一百还站不起来的话,爱德华就被确定昏倒,魏就赢得了这场比赛。在裁判数到50的时候,倒在地上的男人翻身坐起,裁判宣布比赛继续。
  第03节
  ……
  虽然太阳穴上剧痛依旧,但是头脑已经清醒了,刚才对手用自己无法抗拒的力量强行击溃自己的防御,然后又用剑柄把自己击倒在擂台上的情景已经完全记起来了。现在对手正站在那里,正在打量着自己,正在等自己站起来。
  真可恶,难道自己怎么也战胜不了眼前的强敌吗?以前站在一边看着倒在地上的对手的人一直是我啊!难道就这么被打败吗?我几乎已经失去了继续战斗的意志了。
  蜜莉亚,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名字,对了,就是蜜莉亚!手碰到了胸口的一个东西,尖尖的东西,没有去看,我就知道这是什么东西,这是蜜莉亚送给我,不,是借给我的钻石别针。
  这枚别针是蜜莉亚母亲的遗物,有特殊的意义。蜜莉亚把它给了我,她是希望我获得第一名后风光的把这枚钻石别针还给她。勇气重新回到了我的心中,我想起了养父的话“想要获得什么东西,只有靠自己的力量去争取。”
  对了,眼前就是一个用自己的手去抓住幸福的机会,只要获得胜利,蜜莉亚的爸爸尼古拉皇帝就会认可我和她的关系。我紧紧的抓住胸口的别针,勇气和斗志从别针上传来,通过手臂传遍全身。
  为了蜜莉亚,为了获得胜利,为了自己未来的幸福,我决心一战,向眼前这个强大的,几乎不可战胜的剑圣挑战。要么胜利,要么死亡。我面前没有其他的路,如果选择退却,放弃和蜜莉亚结合,苟且偷生,我宁可就战死在这里。
  ……
  “黑羽”爱德华从地上站起来,他像每一个把生命托付在某个东西上的人一样,手中紧紧的抓着爱剑暗风。暗风感觉到主人的决心和力量,它用一种颤动来回应主人的决心。
  “暗风,不要辜负我,”爱德华用一种没有人可以听到的声音对手中的剑说,“我已经把一切都托付在你身上了。”
  暗风的颤动更强烈了,它也在向主人表达自己的决心,人和剑心意相通,都有了决死一战的决心。
  “黑羽”爱德华抬头看自己的对手。他已经抛开一切,无所畏惧了。
  魏向后连退几步,摆开一个全力防守的架势。虽然他面对的只是一个刚刚站起来,虚弱不堪的敌手,但是他一点也不敢轻敌。他太熟悉这种眼神了。
  魏经历过无数的战斗,他见识过这种眼神。这是那些把一切,包括荣誉、生命、幸福都赌在一战的战士的眼神,.魏知道有着这样眼神的对手有多么的危险。虽然这只是一场比赛,但是对手既然露出这样的眼神,那他就一定有不能输的理由。
  但是魏不想退却。他来到迷失大陆的目的就是想提高自己的实力,只有和这样的对手比武才能让自己有进步,只有进步才会提高自己的力量,有了足够的力量才能有希望为全族人报仇,才能有可能战胜八眼魔王。
  爱德华举起剑,他把一切都压在这一击上了,他大喊一声“凝固!”然后向对手冲去。暗风明白主人的心意,它把所有剩下的力量都释放出来。
  魏马上就被空间的力量束缚,他看着对手冲过来,赶紧释放斗气,把自己从束缚中解放。但是这一次不同上一次,在魏周围的魔法力量太强大,魏释放的斗气不足以将魔法驱散,斗气一消失,魔法就重新制约了魏的行动。
  魏马上就释放第二波的斗气,但是已经太迟了,就在魏的斗气从身体里爆发出来时,暗风已经及体,爱德华丝毫不顾会被斗气所伤的危险,用他所能达到的最大的速度把暗风对准魏戴着面具的脸部刺去。
  长剑刺入肉体的时候,斗气正好爆发出来。魏在斗气驱开魔法的一刹那,也就是暗风刺透面具的时候恢复了自由,他在最后的时间内将头一偏,躲过了长剑透颅的危机。
  斗气把爱德华吹开,但是没有给他造成伤害。
  随着一声清脆的碎裂声,魏的面具掉在地上,观众看到了魏的真正面目。这个戴面具的男人不是他们猜想的任何一个人,他年轻的几乎和他剑圣的实力不匹配。
  魏英俊的脸上有一道伤痕正在流血,那是暗风造成的伤害,虽然他躲过了破脑的危机,但是暗风还是给他造成很大的伤害。
  魏的头受到的伤害很强,鲜血从他额头上的伤口一滴一滴的落在擂台上,血也流到他的眼里,妨碍了他的视线。
  掉在地面上的是什么东西,它正在反射太阳光,这是……这是我的面具。
  魏用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脸,当然,脸上现在什么也没有。
  我的面具碎了!我的面具碎了!魏陷入狂怒中,这个看起来普通的铁面具对魏来说有特殊的意义。这是他和被毁灭的故乡最后的几件联系物品。魏现在还记的很清楚他是如何得到这个面具的。
  …….
  “魏,站起来,这一下不是很重,你还是起的来的。”
  “老师,为什么你会看穿我的攻击。我的动作哪里还不熟练。好痛!”
  “你的动作已经很熟练了,你刚才设的圈套很不错,用规律的攻击把我引向固定的反应,然后出其不意的攻击。”
  “可是,老师,这没有用,你还不是轻松的看穿了我的攻击吗?”
  “那是因为你的脸出卖了你!”
  “我的脸出卖了我?”
  “对!你的表情太丰富了,你每一次规律的攻击都流露出狡猾的笑,在发动突然攻击时,脸上满是即将得手的欢喜表情,我才能看透你的陷阱,并且把你打败。”
  ……
  “好了,就到这里吧。魏,现在你变强了,连我都打不赢你了。”
  “老师,我有个问题,为什么我始终无法打败你?”
  “魏,你的速度和力量已经超过我了,你也已经学会了在战斗中观察对手,从对手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和眼神判断他的下一个动作,就是我,你也能把握最小的蛛丝马迹来推断我的下一个动作。你本来是无可挑剔,但是你的表情太丰富了。就算我现在的眼力不济,我还是能轻易的从你的脸上读出你的内心。”
  “但是,老师,我已经尽可能的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了呀?”
  “是吗?看来要在战斗时不露声色确实超出了你的能力范围之外啊!现在它已经成了你最大的弱点。必须想办法补救。对了,我有一个好东西,你跟我来!”
  “这是……面具?”
  “对,这就是老师在年轻时候曾经用过的东西,不过,现在对我来说已经是没有什么用了。现在我就把它送给你。”
  “谢谢老师,以后,我只要在战斗中戴上它,就没有人能看到我的表情了。我的战技就完美了。太好了。”
  “笨蛋,这个东西不是这么用的。你要天天戴着它,这样,在你的生活中,脸上表情就变的没有用了。只有这样,你才能摆脱表情过于丰富的弱点,敌人是不会给你时间来戴上面具的。不过每天都要摘下面具一会儿,免得变得面无表情。知道吗?”
  …….
  可恶,竟然毁坏了我重要的面具,在魏的心里,怒意不可遏止的涌上来,他对这个面具无比的爱惜,这是他最敬爱的老师送给他的礼物,自从获得这面具以后,他就从没有让它离开自己的身边。离开家乡后,每一次抚摩面具就会让他回想起年少时的幸福时光。可是现在,面具被这个该死的家伙给破坏了。
  怒意一波波的上涌,魏发现事情不对头,但是已经太晚了。
  爱德华站在一边,他刚才的一击用尽了暗风和他的几乎全部的力量,他不知道这一击是不是足以打倒对手,现在正在观察对手的反应。
  魏低头站着,可怕的杀气从他的身上传出来,杀气冰冷而且充满了愤怒和刻骨的仇恨,如果不是亲眼看到,真不敢相信人类会释放出这样的杀气。在凯歌广场上的每一个人都被这股杀气弄的心惊肉跳。
  魏抬起头,爱德华以及爱德华身后的观众都可以看到他充血的眼睛里已经没有被称为“理性”的东西。
  第04节
  场上的形势又出现了变化,每一个稍微有一点感觉的观众都知道在赛场中的魏已经疯狂了。刚才,每一个人都以为那直刺眉心的一剑足以打倒魏,但是效果适得其反,这一剑只是完全的把魏给激怒了。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在内心深处不停的发出这样的叫声。魏的理智想控制自己的最后一丝努力在这种叫声中瓦解了。对鲜血的渴求和杀戮的冲动控制了魏的身体。
  在魏面前的“黑羽”爱德华无须直觉也能感到危险的到来,这股杀气是这样的强大,连像他这样过着刀头舔血的雇佣兵生活的人都从没有见过。他知道自己就要面对一个疯狂的猛兽。没有任何的退路了,他的对手已经不是那种一旦他认输就会放他下擂台的人了。他必须为荣誉和生命而战。爱德华深深的吸一口气,把所有的杂念都排出体外。他紧握暗风,摆开架势,准备面对即将来到的攻击狂潮。
  魏冲上来,有先前十倍的速度和百倍的疯狂。魏的双手紧握着长剑,他要将面前这个可恨的家伙碎尸万段。
  只是一次的碰撞,紧握暗风的双手就被震开,但是这一次魏不会再用剑柄,他毫无疑问会把爱德华给一劈两半。
  寂静的观众席上传来一声惊呼,某一个女性无法面对即将来临的场面,她昏了过去。
  她的父亲坐在一边看上去无动于衷。不,他实际上也很激动,他的两手紧握着栏杆,握的是那样的紧,连这些相当结实的雕花装饰栏杆都被他的手抓的有些裂纹了。
  在擂台下,魏的三个同伴也在紧张的观看,几乎没有人注意到昏过去的小女孩已经醒过来了。
  会场上传来贝贝的哭声,哭声在每个人都紧张的透不过气的现在显的特别的响亮。
  哭声入耳,魏的身体一震,手中即将落下的剑也顿了一顿。爱德华把握这个机会向后跳开,同时长剑虚劈几下,阻止对手的追击。
  但是魏并没有追击,哭声让他嗜血的激情冷淡了下来。他已经恢复理智了。
  “我又狂战士化了吗?”魏对自己说,“我还是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啊!老师,要是你还在的话,我一定又要挨骂了。”
  魏举起剑,这场比赛已经拖的太久了,现在是结束的时候了。
  爱德华站在一边,两手痛的几乎握不住剑,狂战士化的魏的力量不能依靠常理来推断。刚才的撞击让他的手腕扭伤了。
  刚刚的一剑的力量好大!虽然自己想用一个合适的角度卸掉这一击,但是即使对手实在是太厉害了!他在劈下的一刻改变了方向,针对自己招架的方向,结果连一点力量也没有卸掉,结结实实的承受了这一击。
  看着魏再一次的冲过来,爱德华也举起了剑“我不能输!”一个声音在他的心里狂叫,“为了蜜莉亚,我绝对不能输!”,他知道这是最后的一击,如果这一剑不能击败对手的话,他的手腕就再也举不起剑了。
  魏冲上来,看起来很缓慢其实却很快,他除了脚在高速前进外其余的部位却保持不动,给人动作缓慢的假象。他敏锐的看出对手的手腕有一点颤抖,他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爱德华停止了呼吸,两人接触的一刻来了,长剑以泰山压顶之势砍下,他装出要抵挡的样子。就在两剑相碰前的一刹那,他的身体向左移,把自己从对方的剑下移开,暗风虽然和魏的剑相接触,但是却无力的向后荡开,魏的剑劈了一个空,而暗风也变成剑柄向前,剑锋向后的架势。爱德华把握对方劈空后的一刹那,用暗风的剑柄撞向魏额头上的伤口。
  这个本来完美的陷阱在魏面前却不起作用,魏早就从对手的脸上识破了整个计划,长剑劈空的时候他就扔掉了剑,他用手轻松的抓住了对方的手腕,稍微一用力,暗风就从爱德华的手中掉下来,魏用一个左勾拳打在对手的脸上(全身铠甲连着铁手套),爱德华被这一击打飞,掉在了擂台外面,昏迷过去。
  在飞出的那一刻,爱德华的脑海里出现当年养父教自己练剑的一幕。
  ……
  “爱德华,你所说的要在今天打败我就是这个样子吗?”
  “呼,呼,呼,还没有结束呢!看剑!”
  养父信手一挥,爱德华手里的练习用长剑就飞离了他的手中,但是爱德华没有认输,他继续冲上来,想用一个下钩脚把养父摔倒,但是他的力气太小,根本就动不了高大健壮的养父。养父只用一只手就抓这爱德华的衣领把他提起来,爱德华只有在空中无效的挥动手脚。
  养父把爱德华摔到地上,然后对他说:“爱德华,我现在要教给你一件事,你给我记住,什么决心啊,拼命啊诸如此类的东西在战斗中是没有多少用的,即使有用,也是在力量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在战斗时,只有速度、力量、技巧和运气才决定了胜负,如果有决心就会获得胜利的话,那世界上就没有失败这个东西了。以后不要有太多的决心,而要有够多的练习,懂了吗!?”
  ……
  啊,果然如此,多少的决心和勇气也填补不了战斗力的差别,这一次我是彻底的战败了。对不起,蜜莉亚,我还是辜负了你,也许我真的是太没有用了,原谅我,蜜莉亚。
  “黑羽”爱德华昏迷了,他的手里紧紧的抓着一个东西,那是他从自己的胸口上扯下来的钻石别针。
  这场最为精彩的较量结束了,在错愕过去后,雷鸣般的掌声覆盖全场,每个人在看了这样的比赛后都不会吝惜自己的掌声。
  魏站在擂台上,他向裁判做了一个手势,表示他可以马上面对下一个挑战者,不需要十分钟的休息。但是这个动作是多余的,因为除了爱德华之外,剩下的四个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参赛者,他们全是爱德华的朋友,实际上只是来凑数的。在目睹了魏的强大后,剩下的人知道双方力量的悬殊,他们都表示认输,放弃了比赛,裁判宣布了六人小队的胜利。
  在观众席上,蜜莉亚已经醒过来,她正好看到自己的爱人被对手一拳打下台,躺在擂台下面一动也不动,她顾不上侍女和卫兵的阻止,用她最快的速度离开皇室专用席位,向爱德华所在的位置跑去。
  在擂台上,裁判宣布今天上午的比赛结束,观众开始离场。到处是对刚才比赛的讨论,在魏露出真正面目后,猜测和谣言非但没有减少,而且明显的增多了。
  观众离场没有花太多的时间,除了一些打扫卫生的人之外,在凯歌广场上很快就没有多少人了。当然也有例外的。在广场的某一处,整整一队的德兰特皇家卫兵正簇拥着一个中年男人走向作为选手休息室的地方。在门口,皇帝做了一个手势,除了他的贴身护卫外,其他的卫兵都留在外面。
  尼古拉走进房间,他最宝贝的女儿正在里面,坐在一个躺着的男人身边,看见这一幕,尼古拉的心里就有气。这个男人算什么东西,他只是一个雇佣兵而已,竟然要自己的女儿服侍,她可是一个公主啊!爱德华还没有醒过来,但是他其实没有受什么严重的伤害,治疗师已经治好了他扭伤的手腕和他头部的小伤(剑柄打的)。魏的那一拳力量很古怪,在没有给他伤害的同时却足以让他昏迷很长的时间。
  “蜜莉亚,走吧!在这里干什么呢?像这样无能的家伙不值得你去喜欢他?他根本就配不上你!他连这样的比赛都赢不了,我已经给他机会了,可是他却没有把握住,真是一个废物!”
  “不,爸爸,他不是废物,要不是这种该死的比赛规则,他本来是可以获胜的,如果不是车轮战的话,谁也不会打败他!”
  皇帝语塞了,这个男人确实是打败三个对手后才被击败的,而且三个对手都是强敌。
  “不管怎么说,既然他没有能获胜,你就不能再和他来往,来人!”
  三个女性士兵走进来,不顾蜜莉亚的反抗,强行把她带走。“只要让蜜莉亚冷静一段时间,她就会忘掉这个混蛋了!”皇帝自欺欺人的安慰自己.。他没敢下令杀掉爱德华。
  第05节
  因为下午要整修擂台,所以没有比赛,今天比赛的胜利者们现在都在旅馆里。但是他们也没有心思庆祝这场来之不易的胜利。
  魏最心爱的面具破了,他现在正在看着面具的碎片,当然,臭着一张脸。贝汉的心情就更差了,被人一剑刺穿肚子可不是一件愉快的经历。艾尔娜的心情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今天的“露光”让她到现在还耿耿于怀。只有贝贝在疼痛消失后马上就变的活蹦乱跳的。
  就这样,六个人度过了一个沉闷的下午,在黄昏时分,为了活跃气氛,列夫提议到酒店去喝酒,其他人勉强同意了这个提议,大家就动身了,连贝贝也一起去了,因为她死缠烂打一定要坐在“大哥哥”的肩膀上一起去。
  德兰特城的人多极了,好象为了弥补白天满城没有人的场景,在傍晚时,到处都是人,除了魏一定要穿着他那身全身铠之外,其他的人都变了装,倒也没有被人认出他们就是白天的比武者。为了照顾贝汉,大家都走的挺慢的,贝汉肚子上的伤虽然愈合了(全亏了他们队伍里有个治疗师),但是还是会有点疼的。
  六个人走进了一间相当普通的小酒馆,小酒馆里已经颇有些客人了,不过,还有几张桌子空着。五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坐下来,贝贝则坐到魏的膝盖上。有时候金真的搞不懂这个小女孩,原来她最怕的就是魏,但是现在却和魏最亲热。
  酒端上来,虽然大家都没有给贝贝喝,但是这个小鬼还是偷偷的喝了好几口。
  酒真是很神奇的东西,在几杯下肚后,大家的心情转好了,连魏的脸色都多云转晴了。心情好了,话也多起来。
  “艾尔娜,你最初是为什么参加这场比武大会的?”趁着酒意,列夫提出了问题。
  “这个吗?说句老实话,我还真的不知道,当初是贝汉突然提出去参加这场比武大会的,因为没有其他的事,我也就同意了,魏也默许了。”
  大家把视线转到魏的脸上,魏也点了点头于是视线就转到贝汉的脸上。
  贝汉的脸上已经有了几分酒意,他说:“参加比武只是我一时兴起罢了。当时相当的无聊,正好看到‘大陆最新消息单’上有德兰特帝国召开比武大会的消息,我就想来试一下,我对自己的本领还是有一点信心的,本来只有我一个人要参赛,没想到这是一场团体比赛,唉,要不是魏,我们今天就栽在那个‘黑羽’的手里了。”
  “哦!这么说,你不是为了那六件宝物参赛的?”
  “宝物?我现在连宝物是哪几件都搞不清楚呢!”
  “你不知道?那六件宝物可是从德兰特的国库里拿出来的,最珍贵的是两件,一个是传说中的大魔导师圣光*魔法(在传说中,圣光*魔法是迷失大陆上人类中一个最伟大的英雄,他一手领导了“解放战争”,联合了全部的人类起来反抗高等妖精的统治,在流传后世的“血湖之战”——得名于在双方的战斗中把附近一个湖泊整个给用血染红了——中击败了高等妖精的军队,从此人类成为迷失大陆上最强大的种族。在解放战争后魔法师建立的政权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本人的魔法书,其次是远古时高等妖精和妖魔战斗时制造的灭魔剑。在‘圣光本人的魔法书’的诱惑下,连魔法师都敢冒险走上擂台同战士拼搏。那把灭魔剑更是战士追求的珍品。要不是有了这两件宝物,根本没有多少人会跑来参加这场比武大会。”
  金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魏也一样,不过他们心里想的可完全不一样。
  圣光*魔法本人的魔法书!!!那个传说中的大魔导师!!!领导人类推翻高等妖精的统治的人!,有史以来最强大的魔法师,被认为拥有仅次于神的力量的男人!!!他亲手写的魔法书!!!仅仅是想,金就感到全身热血沸腾。这可是所有魔法师梦寐以求的珍宝啊!!!决定了,不管怎样,哪怕要上台同剑圣决斗,我也要得到这本书,金暗暗的下定决心。
  高等妖精为了与妖魔战斗而铸造的宝剑!!!那剑上一定有足以消灭妖魔的力量,只要持有它,一定可以击败八眼魔王,可以为亲人们报仇!!!魏的心情就像一个落水的人抓住了一块木板。原本以为遥遥无期的报仇之路突然出现了一道捷径,魏激动的全身都要发抖了。魏默默的念着每一个亲人的名字,他以死去亲人的名字发誓,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得到这把武器,亲手为他们报仇。
  “为什么德兰特帝国要把这些珍贵的东西拿出来做奖品呢?”艾尔娜提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就是,没有人会嫌宝物太多没有地方放吧?”贝汉凑上一句。
  “你们不知道?这些宝物全都是鸡肋!就拿那个魔法书来说,到目前为止,德兰特帝国全部的魔法师都看不懂上面写的是什么。当然也没有办法利用,这样还不如拿出来当奖品呢!那把剑也一样,虽然照理它拥有灭魔的力量,但是却没有人知道这力量要怎么发挥,结果它的威力连人类的魔法剑都比不上。”列夫一副知识渊博的样子。
  但是这桶冷水不足以浇熄魏和金的热情。没有关系,即使我看不懂,我的老师一定能看的懂!只要让他为我翻译就行了。
  没有关系,只要慢慢的试,一定可以找到使用的方法的。
  贝贝在旁边插嘴:“为什么魔法师写的书别人会看不懂呢?难道他不是用文字写的?”
  列夫用教训小孩的语气说:“小鬼,没有人向你讲过大陆上的传说吗?圣光可是人类中最英明的领导者和最伟大的魔法师。像他这样的人物当然会给自己的物品加上点魔法,如果不能解开那个魔法,谁也不知道书上到底有些什么内容。”
  酒馆里的人渐渐的多起来了,现在连最后几张空的桌子都被人坐满了。整个酒馆现在都是人们的讨论声,几乎所有的讨论都是与今天的比赛有关。
  金他们隔壁的那一桌就讲的最大声,两个看起来是冒险者的男人正在为魏的真正身份吵的面红耳赤。
  “那个人一定是迪科王国的圣骑士(圣骑士也能使用斗气)捷克大将军的儿子,只有像捷克大将军那样的人才能培养出那样的虎子。”说话的一定是捷克的拥护者。
  “胡说,迷失大陆上又不只有捷克将军一个人有儿子,为什么一口认定是捷克的儿子呢?而且,我从没有听说有一个这样年轻的人有剑圣的水平,要是他真的是捷克的儿子的话,他早就闻名全大陆了,不需要参加这些比武大会来扬名。”(作者注:在比赛中,人们已经发现魏虽然一身骑士打扮却不是骑士)
  “那你说他是什么身份?”
  …….
  听了这些话,艾尔娜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魏,你是从哪里学会用斗气的呢?”
  “在我的故乡!”魏用手势回答。
  “你的故乡?这么说,在黑暗大陆上会斗气的人很多了?”所有的人都奇怪了,和魏在一起久了,大家都可以看一点懂他糟糕的手语了。
  “不,只有我一个,这种技术是我的老师教给我的,就连其他和我一起学习的人都没有学会。”
  “你的老师是谁?是黑暗大陆的人吗?”
  “他是一个很强,也很和蔼的人,他是迷失大陆的人,在旅行经过我们部落时在我的故乡定居下来,他也是我最敬爱的人可……可是……”魏的拳头紧紧的握起来,他又想起老师最后的样子——老迈的他被八眼魔王撕成了五块,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把剑,头掉在一块石头上,两眼还怒睁着。
  大家从魏眼里跳动的凶光就可以知道大概发生了什么事,赶紧把话题扯开,说一些不痛不痒的事情。
  在喝的差不多的时候,大家就起身回去了,一行人走在路上,艾尔娜走在前面,贝汉和列夫走在她的两边,金走在当中,魏和贝贝则走在最后面。
  金看着两个男人都在对艾尔娜大献殷勤,不过,很明显,艾尔娜对两个人都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不过就献殷勤的本事来说,列夫还逊贝汉一筹,看样子他的誓言要实现可真的要花不少力气啊,金在心里这么想。
  魏走在后面,贝贝坐在他的肩膀上,这个小鬼已经偷喝了不少酒,她已经快醉了。
  “好久没有喝酒了。”对魏来说迷失大陆的酒虽然比较香,但是却不够烈,比不上故乡的酒。在酒的刺激下,魏又回忆起年少时的日子。那是一段多么美好的时光啊……
  魏的思绪回到了他的故乡——黑暗大陆。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12-17
第六章
 
 
  第01节
  黑暗大陆是一块比迷失大陆要小的多的大陆,大小只有2000万平方公里,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着大约20万的人类,全部居住在与迷失大陆相邻的海岸一带。魏的家乡就在这里,在这片美丽富饶的土地上。
  从登上这片土地开始,生活在黑暗大陆的人类一直要面对其他种族的威胁,无数次血与火的较量给予这片土地上的人类两个风俗,极端的尚武和极端的团结。在黑暗大陆上,把女儿嫁给一个没有自己勇猛的男人是作为一个父亲最大的耻辱,只有成为一个勇士才能得到自己心爱的女子。
  黑暗大陆上的人类已经开始有国家的形态,以一个个大部落为基础,人类组成了一个国家。国王是从部落酋长中推选出来的,虽然是终生制但却不能世袭。虽然说是国王,但其实只拥有两个特权:住在城里的皇宫(以迷失大陆人类的眼光来看,只不过是一个比较过的去的大房子罢了)和指挥战争。
  王国只有一支很小的常备军,全部由最勇猛的战士组成,发生较大规模战争时,人们会吹响联络用的号角,听到号角声,所有可以战斗的人都会聚集到王都,组成军队来迎击敌人。所谓的王都实际上是黑暗大陆人类唯一的城市,也是唯一的港口黑云城。
  这个城市虽然小,却是两个大陆唯一的联系点。
  魏就出生在离黑云城北方相当远的一个小部落里。魏的父亲是部落的酋长,也是第一勇士,在魏才五岁时,他就作为一名狂战士在和鼠人的战斗中战死了。(鼠人是黑暗大陆特有的一个种族,身体像人头却像老鼠,还有一条尾巴,鼠人穴居生活,它们在土地里打洞,把原来肥沃的土地变成荒野。鼠人和人类有很强的敌对关系,它们会虽然会制造和使用武器,但是它们更习惯用它们的爪子和利齿作战。鼠人过着有序的群体生活,它们一直是人类的巨大威胁。)
  魏对自己的父亲没有多少的印象,他对父亲的了解全都是从其他人嘴里听说的。不过,因为父亲的关系,他的家庭在部落里很受尊重。魏在家里是老二,他有一个哥哥和两个妹妹。像其他的小孩一样,小时候的魏的理想就是成为一名勇士,最好能像父亲一样成为一名狂战士,光荣的战死沙场。(狂战士是人类为了和其他优势种族战争而发展出来的兵种,他们是军队中的敢死队。每当其他种族大规模入侵时,为了战胜敌人,人类就会选出一批最强壮的战士作为狂战士。被选为狂战士的人会首先在家里举行葬礼,然后走上战场,作为先头部队。在作战之前,狂战士会赤裸上身,并在自己的身上画满象征自己部落的花纹。在开战时他们会喝下用黑暗大陆特有的“醉神草”制作的酒。醉神草的效力很快就会发作,狂战士们再也感受不到痛,也不会有恐怖和理智,他们只会简单判断敌我,然后挥舞手中的武器向敌人冲去。他们狞猛的作战,受伤只会让他们更加的兴奋,只要生命一息尚存,他们就不会停止战斗,同时他们的潜力也会完全的发挥出来,力大无穷,不知疲惫,任何种族面对狂战士都会感到畏惧。正是有了狂战士,人类才能在黑暗大陆上立稳脚跟,在与其他优势种族战斗了千余年而不倒。虽然从没有一个狂战士能在战斗中活下来,可是成为狂战士是所有的年轻人的共同理想。)
  和其他的孩子一样,魏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习使用各种的武器,事实上,魏是部落中最强壮的孩子,没有一个同龄人可以和他较量,甚至比他大上五六岁的都不是他的对手。在魏十岁的那一年,发生了一件改变魏的命运的事,一个异乡人来到了魏所在的部落。
  这个人的年龄已经很大了,花白的胡子和头发暴露了这一点,但是他的眼睛依旧炯炯有神,身体依旧很强壮。他的身上穿着一件盔甲,腰里带这一把剑,这两件东西都不是黑暗大陆的制造风格,部落里的人都看出他是来自其他地方的战士。
  这个骑士(魏后来才知道他是一个骑士)在部落里住了下来,而且他在比武中轻松的击败了村里最强壮的战士——魏的叔叔。(黑暗大陆的习俗,当一个人要搬到另一个部落去生活时,他必须战胜部落里的一个勇士,以证明他的勇武,不会成为这个部落的累赘。)
  这个老人很快就成了部落中的孩子们的偶像,所有的孩子都拜在他的门下学习武艺。
  当然,魏也不例外。
  在所有的孩子中,老师(大家都这么称呼他)独独看中了魏,他在这个孩子身上发现了罕见的天赋,他决心把魏雕刻成一块美玉。他从一开始就用圣骑士的标准来要求这个孩子!魏确实是天赋异秉,他忍受了老师异常严格的训练,在十五岁的时候,魏就掌握了剑风的奥义,成了村里最强的战士。
  从十岁到十九岁,在现在的魏想来,是多么美好的一段时间啊!!!自从上次打败鼠人后(也就是魏的父亲战死的那一次),人类就没有任何大规模的战争,整个部落都充满了欢乐,似乎和平从此不再离去。
  魏在老师严格的训练中长大,十七岁时,魏就是远近知名的勇士,老师也欣慰的看到自己的学生在这个年纪已经可以使用斗气了。魏的名气在老师对他的种种考验中与日俱增,他在夏天不带弓箭,用一把剑就可以搏杀最凶猛的魔兽,冬天穿着六十公斤重的铠甲在水里游泳二十公里去袭击鼠人的巢穴(呜呜,简直是超人)。
  老师对醉神草很好奇,他一直想搞懂喝下这个东西做的酒为什么就会变成狂战士,他甚至拿自己和魏来做试验,当然,只喝极小的一点。
  那是一种很神奇的体验,在喝下一点醉神草酒后,魏就感到全身热血沸腾,全身充满了力量,心里非常渴望着战斗,甚至不能压抑这种冲动,他的老师也一样。不过幸好两个人都还保持着理智,他们用练习用的剑发泄战斗的冲动。经过几分钟的比武,魏又感到另一种感觉,那是一种麻痹感(现在知道为什么暗风的“麻痹”对魏无效了吧),全身的感觉都消失了,空洞洞的,然后极强的兴奋感传来,破坏的冲动和杀戮的欲望占领了大脑,几乎把理智赶出去了,魏突然极端的想闻到血腥味,为了满足这个疯狂的念头,魏在手上刺了一道口子。但是老师却没有行动,他还能和这个欲望搏斗。
  手上的伤口一点也不痛,血腥的味道闻起来真的好甜美,如同一碗美酒对一个酒鬼的吸引力一样,想要更多血的冲动几乎无法克制,幸好老师已经战胜了嗜血的欲望,他用一声大叫让魏清醒过来。
  魏以后还自己偷偷的喝了好几次醉神草酒,他想和老师一样可以战胜嗜血的欲望,但是他每一次都失败,每一次喝下醉神草酒,魏都是在一大堆魔兽的尸体上清醒过来的。
  这些愚蠢的试验留下了一个后果,魏只要情绪极端的冲动就会狂战士化,好几次魏都伤害自己以获得血腥的味道。老师知道后把魏臭骂了一顿,他只好要求魏穿上一件全身铠,免的他发疯自残(他把魏向好的方向想了,谁知道要是魏真的狂战士化的话,他会不会找别人发泄)。当然,他也要求魏严格的控制情绪。
  想起以前的蠢事,魏的脸上不禁露出了笑,那个时候多快乐啊!妹妹、妈妈、哥哥、叔叔、还有老师都会责骂我,可是现在,哪怕想听到他们的骂声也只能在梦中了。肩膀上的贝贝摇晃了一下,酒劲发作,小女孩已经支持不住了,她连坐都坐不稳了,不过,旅馆已经在前面不远了。
  大家都睡了,但是金在入睡前却有一个疑问,他想起艾尔娜的那件治疗师袍,为什么在黑边下会有金边呢?虽然他不知道原因,但是他明白艾尔娜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初级治疗师。
  接下来的比赛实在是乏味的很,魏几乎一个人就通包全部的比赛了(当然,其他的人也有出风头的机会)。只要他站到擂台上,大部分对手是乖乖的认输,剩下的在过了几个回合后不是认输就是被魏给丢下擂台。认真起来的魏简直是所向披靡(他太想得到灭魔剑了)。
  尼古拉皇帝在观众席上欣赏着决赛,他看着魏用一系列的猛攻把对手逼到擂台边上,然后用斗气把那个倒霉的家伙给吹到擂台下。尽管魏还要打败两个人,但是尼古拉不认为有继续看下去的必要了,他挥挥手,一个卫兵就凑过来。
  “就是他们了,”尼古拉用手一指金他们几个,“你去告诉外务大臣,就是他们了。”
  卫兵马上离开了。看着卫兵离去的身影,尼古拉也站起来,他也要离开了,他要去看一下他那个不听话的宝贝女儿。
  ……
  皇宫深处,有一间看上去很普通的房间,但是如果仔细的看,会发现这个房间有点不一样。房间的每一个窗户都装上了青铜的栏杆,除了一扇门之外,其他的门都被堵死了。在那唯一的门外,站着十二个全副武装的卫兵。
  尼古拉皇帝走到这个房间的门口时,一个宫女正从房间里面走出来,她看到了皇帝就赶紧行礼。
  皇帝挥挥手示意她起来,然后就问:“公主现在怎么样?”
  “回陛下,公主现在一切都好,她已经不再哭闹了,也开始正常的吃和睡。一切都很正常。”
  “哦?”皇帝有一点吃惊,他知道自己这个女儿的脾气,他没有想到自己的女儿会这么快就妥协了。
  “你确定她没有什么异常?”
  “陛下,我很确定,我今天彻底的检查过屋子,没有发现任何的东西,公主甚至要求我给她拿口红和其他的化妆品呢?”
  尼古拉大感安慰。“没有想到我的女儿终于开始听话了,今天先不进去,免的再出什么乱子。”他想起两天前蜜莉亚瞪自己的眼神。
  他回头对身边的近卫长官说“看样子可以把门口的卫兵撤掉了,十二个太显眼了。”
  近卫长官连连的点头。
  突然皇帝好象想到什么“不过不要全都撤掉,要留一两个,知道吗?”
  第02节
  魏现在面对的是最后一个对手,他用凶猛的连击把对手逼的节节后退。观众席上的呼声一阵高过一阵,现在比武大会的冠军已经没有悬念了,凯歌广场外拿比赛结果来赌博的人已经开始赌魏的对手可以支持多少回合,而不是他可不可以胜利了。长剑一挑一翻,对手的战锤就脱手而出,魏把剑顶住对方的胸口,胜负已分。
  伴随着观众的掌声,一个裁判走上擂台,宣布金这一组人获得比武大会的冠军,他们将获得作为奖品的六件宝物,而且,将在明天皇宫内,由尼古拉三世亲手给他们。
  当天晚上,六个人都很兴奋,在列夫再一次提议去喝酒时,每一个人都同意了。
  这次他们可是在德兰特城最好的酒店,六个人就在酒席上把还没有到手的宝物给分了,金当然是魔法书,魏铁定是灭魔剑,贝汉要了冰冻玫瑰(用已经失传的魔法加工过的玫瑰,摸上去很冰冷,永不凋谢却永远鲜艳,珍贵的装饰品),列夫拿了魔法水晶长袍(圣光王朝魔法师在祭典上用的袍子,华丽无比),艾尔娜则获得了神圣银项链(用对黑暗魔法——既冥王法——完全免疫的稀有金属神圣银制作的项链,是人类魔法师在亡灵战争时制造的),最小的贝贝得到了最后的一样——龙牙匕首,这还是艾尔娜做的主,她认为贝贝也上过擂台(听到这句话,列夫脸都红了),应该得到一件。
  列夫算完自己那一份的价值,心情大好,这件魔法水晶长袍最少可以值两百个魔法水晶币,这可以说是发了一笔横财。在高兴之余,他提议单单喝酒没有意思,要叫个乐队来演奏才好。
  在这种酒店里乐队总是有好几个的,服务员很快就找了一个四人乐队过来为他们服务。
  这个乐队的技艺不错,在听了一会儿乐曲后,不知道是谁提议唱唱歌。这个意见被两个别有用心的男人充分的利用起来(这可是一个赞美女性的好机会,也是获的芳心的好机会),就在大家心照而不宣的等待艾尔娜的歌声时,贝贝却站起来,宣布自己要唱歌。
  虽然听这个小鬼的歌声没有什么意思,但是也没有理由不让她唱,贝贝就开始和着曲子唱歌。但是从第一个声音发出开始,每个人都马上被这音色给迷住了,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啊!空气中流荡着暖洋洋的气氛,身体中的每一个细胞都感受到这令人舒服到麻痹的声音,这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无情的把脑里原来的想法给赶出去。就在那一刻,你会感到在你面前唱歌的小女孩是那样的高贵和美丽,全身散发着无法抗拒的魅力,让人一心想在她面前下跪,听候她的差遣,哪怕是为她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歌曲产生出强大的诱惑,那是一种满是死亡却甜美异常的诱惑,每个人都感到自己一生最大的目标就在眼前,只要走上去,去听从这个小女孩的吩咐,自己的目标就可以达成,自己的理想就可以实现。
  四个乐手是第一批在诱惑下屈服的人,他们停止了演奏,跪在贝贝的面前,但是贝贝没有因为他们停止演奏而停止歌唱,她自己也已经陷入某种恍惚的状态了,她的歌声越来越优美,越来越响亮,开始从酒店里飘出,传到人山人海的大街上。
  在桌子旁边的五个人是受到诱惑最强的人,即使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冒险者和身经百战的勇士也无法从这样的诱惑中脱离,但是他们多少有一点抵抗的能力,他们现在都在用最后一点的理智抗拒这个强大的诱惑。
  金的思想完全的麻痹了,他只是本能的知道这个声音里有死亡的力量,所以才会抵抗到现在,就要在他向这个诱惑屈服时,一股能量从他手中的戒指里传出,把他包围起来,这股力量形成一个过滤网,把贝贝歌声里的魔力给过滤掉。金现在听到的只是一个小女孩的动听的歌喉,虽然不错,但也就是小姑娘的水平了。
  金看了一下四周,只剩下艾尔娜和魏还在抵抗,前者所侍奉的女神赐给她力量,后者完全依靠自己严格锻炼出来的意志在支持。
  “是冥王法!”金心里一个声音在大叫,只有冥王(当然,也可能是其他五个死神)的力量才能产生这种充满死亡的诱惑。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从没有听说一个活人可以使用冥王法,世界上可以使用冥王的力量的只有一个种族——亡灵巫师族(人类的魔法师为了得到永生,发明了与冥王交换契约的恐怖魔法,施展这个魔法的魔法师会失去生命,但可以得到永远存在于世界上的力量,变成亡灵巫师)。
  “有人在操纵贝贝吗?”金注意到贝贝现在也没有处于正常的状态,她好象也不能控制自己了。
  但是已经没有时间去查探谁在控制贝贝了,诱惑的歌声开始变化,歌声中的魔力开始要求屈服在诱惑下的人去死,金看到贝汉开始拔出大地之剑,列夫也把手伸到腰间的小刀上。
  “怎么办!”金慌了神,自己又不能攻击贝贝,也无法阻止寻死的人,歌声影响的范围太大了(即使能阻止眼前的,街道上的人还多的很呢)。
  “对了!“,金在石之塔里的日子没有白过,他在这危急关头终于想起一个方法,“只要能让人们受到其他声音的干扰就行了,只要干扰的声音足够大,可以覆盖这个歌声,那歌声中的魔力就会失去作用。虽然会让大家的耳朵受点罪,但是顾不得这么多了!”
  金开始使用魔力之音(详情见第一章),可怕的,震耳欲聋的声音爆发出来(金用出全部魔力了),那声音之强,连聋子也能在一百步外被吵死,整个德兰特城没有一个人听不到这声吼叫。金的叫声完全压过了贝贝的歌声,让所有受到歌声控制的人都恢复了理智(但是耳朵也受到可怕的摧残)。贝贝也在金的大吼声中恢复过来,她赶紧用手压住耳朵。
  就在六人小队开始喝酒时,在德兰特城的皇宫里,一个女人也开始行动了。
  在某个原来有十二个士兵守卫的门口,现在只剩下两个人在看守。皇帝并不担心人太少,确实,只要有士兵站在门外,就不怕蜜莉亚公主会跑掉,不管士兵的数量是多少都一样。
  大门无声无息的开了一条缝,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门缝里的一双眼睛在看清楚门口只有两个人后就收了回去,门又被关紧了。
  十分钟后,一声清楚的开门声让两个士兵把身体转了过去,在他们的眼前,站着蜜莉亚公主。她脸上没有化什么妆,却涂了很浓的口红,身上穿着一件普通(对宫廷来说普通,对老百姓来说可相当的华丽了)的衣服。
  “我要出去!”
  “对不起,蜜莉亚公主,皇帝陛下命令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您离开这个房间,否则就会砍掉我们的脑袋。公主,请不要为难我们!”
  “你们无论如何也不肯让我离开吗?”
  “请原谅,这正是我们接受的命令!”
  “真的不让我离开吗……”蜜莉亚一边说一边接近两个卫兵,突然她趁一个卫兵不注意,抓住他的脸,在他的嘴上吻了一下。尽管是轻轻一吻,但是已经留下足够的口红。
  “公主,你干什么!”卫兵把蜜莉亚推开,蜜莉亚在后退中正好碰到另一个卫兵,于是两个士兵都有了和公主接吻的经历(这辈子只可能有一次的经历,好有福气)。
  “你们听着,如果我现在大叫你们非礼我,你们会有什么后果,相信你们都很清楚,而你们唇上的口红就是抵赖不掉的证据。如果你们现在想擦掉口红的话,我就马上叫!”
  两个卫兵中那个较年长的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放弃了马上把口红擦掉的念头。
  “公主殿下,如果我们把你放走,我们的脑袋也会落地的。”
  “没有关系,你看,这样就行了!”公主从门里拿出早就放在那里的一张椅子——这把椅子雕刻有豪华的花纹但是却沉重结实。
  两个卫兵互相看了一眼,年长的那一个卫兵试图做最后一次努力:“好吧!在打昏我们之前先让我们把口红擦掉,免得出麻烦。”“不!”蜜莉亚看穿了这个陷阱,“等你们昏过去后,我会帮你们擦掉的!”
  两个可怜的卫兵只好接受现实,毕竟头上多一个包总比掉脑袋要好。
  第03节
  德兰特皇宫中,传出两声没有人注意到的沉闷的撞击声,然后是比撞击声稍微响一点的人体倒地声——当然,也没有人注意到。
  ……
  一队卫兵沿着固定的巡逻路线前进,他们是上半夜在这个区域最后一班的巡逻兵,就在他们的脚步声远去之后,一个人影从她躲藏的角落里走出来,向着一扇门跑去。蜜莉亚小时候躲过卫兵,偷偷的溜出皇宫的本事没有白练,她对离开皇宫的路径了如指掌。
  就是这里,蜜莉亚心里一阵的狂喜,这是她在小时侯发现的出宫之路,她曾多次爬上这棵树,然后从延伸的树枝跳到宫墙上,再滑到皇宫外面。这里和其他的时候一样,没有任何人在。
  在夜色的掩护下,蜜莉亚大摇大摆的走过一队正在宫墙外巡逻的卫兵(其实她的心里紧张的要死)身边,消失在德兰特城的大街中。
  五个人坐在德兰特城的某个普通的小酒馆里,小酒馆里很冷清。这里没有人在讨论比武大会的事情是有原因的,因为这里坐着一个曾在比武大会上被打败的人,一个被人一拳给打下擂台战败者。爱德华正在一口一口的喝闷酒,他的几个朋友都用关切的眼神看着他,但是他们也知道现在用任何的言语安慰他都是没有用的,也许酒才是他唯一的良药。
  说句老实话,爱德华的几个朋友真的害怕他会想不开。他们都是生死与共的好战友,实在不忍看着爱德华这个样子,但是他们能做什么呢?只能仔细的盯着爱德华,免的他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出来。
  砰的一声,酒馆的门被打开,开门声是如此的大,所有的人都忍不住回头看。从门外进来的是一个女人,一个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女人。虽然自己估计在天明之前是没有人会发现自己的逃亡的,但是蜜莉亚还是用最快的速度跑到这家酒馆(爱德华曾经告诉她自己就住在这里)。
  爱德华也转过头,两个情人的目光相对。
  蜜莉亚三步并作两步的冲过那些碍事的桌子椅子,来到爱德华的身边。后者作梦都没有想到蜜莉亚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他完全惊呆了,连手里端着的酒杯都忘了放下。
  “蜜……莉亚……”爱德华的嘴唇里只能挤出这几个字。
  看着爱德华一副潦倒的样子,蜜莉亚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她夺过酒杯,一把摔到了地上。——后面响起酒馆老板惋惜的声音,他为这个无辜的酒杯感到深深的惋惜,但是他知道客人会赔偿这个损失的。
  “对……对不起!”爱德华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道歉。
  “别对我说对不起,我喜欢的爱德华可不是这个样子的,他不是一个因为一次的失败就沮丧的男人!”
  “可是,可是,蜜莉亚……”
  “在擂台上被打败有什么了不起的,既然身为一名战士,被人打败是难免的啊!有什么值得道歉的?!”
  蜜莉亚的话勾起爱德华心里的伤痛,在擂台上的失败不仅仅让他觉得对不起蜜莉亚,也让他品尝到战败的苦涩——这种苦涩他已经很久没有品尝到了,自从他离开养父之后。
  “蜜莉亚,我没有能兑现我的承诺,我没有……没有脸见你了!也许我真的配不上你,你毕竟…….”
  “住口!!!”爱德华面前的女人看上去很生气,其实,如果她不是出生在帝皇之家,受过良好的礼貌教育的话,她恐怕已经暴跳如雷了。蜜莉亚血管里流的既有父亲的粗暴也有母亲的温柔,不过,父亲的那一部分在她一路跑产生的热量的推动下已经占据了主动地位。
  “看着我!”蜜莉亚贴近爱德华的身体。“看着我的眼睛!!!”她阻止爱德华想要后退的动作。
  “你是不是很喜欢我,很爱我?说呀!!”
  “对!蜜莉亚,我只爱你一个!”
  “你是不是为了能娶我,而站在擂台上同那些强大的战士较量?”
  “对……”
  “你是不是为了我已经全力以赴,已经竭尽所能的战斗了?”
  “……对……”
  “你是不是在击败三个强敌后才被对方用车轮战打败?”
  “……”
  “说呀!!”
  “……对……”爱德华虽然知道他在正常情况下也打不过魏,但是在此时此景,他这样说谁也不能责备他说谎。
  “那就行了,你对这次的战败没有必要负什么责任!如果要说责任的话,全部是那个订下这种该死比武规矩的家伙的错(近卫长官打了一个喷嚏”谁在说我坏话?”)。”
  “蜜莉亚!”爱德华明白了蜜莉亚的心意,他情不自禁的把蜜莉亚紧紧的抱在怀里,抱的蜜莉亚几乎喘不过气来。
  当爱德华回过神来,红着脸把蜜莉亚给放开,但是蜜莉亚却没有离开他的怀抱,她抬起头,把双唇贴到情人的嘴唇上。
  两个人再一次抱在一起,紧紧拥吻。
  爱德华的朋友早就很识相的离开,而且清除掉酒馆里所有的“电灯泡”。当两个人分开时,只有那个不知好歹的酒馆老板还站在柜台上洗盘子。他一脸司空见惯的样子,反而给两个人更多的尴尬。蜜莉亚的脸像红透的苹果,她现在开始为刚才的大胆害羞了。
  一声巨大的叫声打破了尴尬的局面,那声音大的让人几乎恨不得马上失去听觉。酒馆里的桌子椅子也被震的摇晃起来,两个人声音过去后趁机离开大门,避开酒馆老板的视线。
  金的一口气终于吐完了,大家都已经恢复了正常。
  除了没有被迷惑的魏和艾尔娜外,其他的人脸上都出现了迷茫的神色,包括贝贝在内。那种被突如其来的声音给吓到的特有的神色。
  “干吗叫这么大声!”列夫第一个发难。
  “就是,太大声了!歌不能这么唱的!”贝贝在一边附和。
  金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大家都没有刚才的记忆了,但是他已经没有时间去解释了,酒店外面的人正闯进来打算教训那个发出这么吵人叫声的家伙。溜之大吉是这几个人唯一的选择。
  …….
  回到旅馆里,金终于出了一口大气。他今天躲过了两个危机,贝贝的歌声中诱惑的魔力和愤怒的群众的拳头。其他人也都松了一口气。只有列夫在窃喜:他们趁着混乱逃走,连酒店的钱也没有付。
  “到底是谁在和我们过不去,操纵贝贝呢?”金的心里又多了一个疑问。
  此时,一对情侣正在一起,男的拿出一个钻石胸针。
  “对不起,虽然没有兑现胜利的诺言,但是至少我可以把这个还给你!”
  “傻瓜,我借给你这个并不是为了你的胜利,而是希望你安全的回到我身边。(以下省略一大段甜言蜜语)”
  第二天一大早,德兰特皇宫里就乱成一片,此刻,皇帝尼古拉正在审问两个倒霉的卫兵——他们被发现昏倒在地上,他们守卫的房间大门洞开,蜜莉亚公主不知去向。但
  是两个人为了自己的脑袋,是绝对不会说实话的,他们只说自己什么也不知道就莫名其妙的被人打昏。
  皇帝暴怒之下差一点就要发布全城戒严令,但是他马上就想到这可能是自己那个宝贝女儿的杰作,于是把满肚子的怒火给压下去。
  在皇帝正踱着步,考虑着要怎么把那个女儿给逮回来时——这次一定要在门口站上整整一个中队的卫兵——一个卫兵上来禀报,比武大会的获胜者已经在大殿里等候了。
  皇帝想起了这档,他本来就不想扮演今天这个不光彩的角色,现在正好给他一个台阶下,于是他指示卫兵这件事交给外务大臣来办。“那个狡猾的老家伙正适合这种事”
  在卫兵走后,皇帝这样喃喃自语。
  胜利的六人小队正在等候皇帝的来临,这时,一个卫兵过来向他们宣布,皇帝陛下由于政务缠身,分不出身来,现在改由由外务大臣给他们颁发奖品,地点就在旁边的偏殿。
  “这个老家伙一点也不像一个好人!”列夫看见外务大臣就下了这个判断。外务大臣已经六十多岁了,但是他一点也没有老年人的慈祥和稳重,相反,他凸出的光额头,瘦瘦的脸颊,尖尖的下巴还有一撇的山羊胡子,给人奸猾狡诈的感觉。事实上也是这样,外务大臣以他的厚脸皮和不讲信用而闻名全大陆,他最大的本事就是刚刚骂完一个人马上就掉转话题去赞美他,而且骂的时候用最恶毒的字眼赞美的时候用最令旁人作呕的话语。他长的很瘦,但是这和营养不良没有什么关系,可能是诸神也觉的这种人没有资格长胖。
  不过,外务大臣是尼古拉的心腹,因为这个老家伙可以帮他背负所有的骂名,诸如不讲信用,见利忘义等等,反正坏人由外务大臣当,好人由尼古拉三世自己作。这种最佳组合让这个老头的地位不可动摇。
  第04节
  列夫站直身体,两眼正好碰上外务大臣的眼光,他心里“咯噔”了一下,他见识过这种目光。列夫现在还能记得上一个有这种眼光的家伙,那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奸商,他把劣质的货品卖给列夫,害的列夫吃了大苦头,而且那个奸商还找到列夫不能反驳的借口,一不赔偿,二不退货。现在看到外务大臣也有这种眼光,列夫突然感到本来实实在在的奖品变的虚无缥缈起来。
  外务大臣用他狡猾的眼光扫描了每一个人,他的脸上出现了那种极其经典的虚伪笑容。
  “各位勇士,”外务大臣清了清嗓子,“很高兴能与你们见面,你们在比武大会上表现出了非凡的勇气和力量,足以配得上当这些珍贵的宝物的主人!(以下省略赞美言辞三百句)”
  “……各位勇士,现在整个迷失大陆上正危机四伏,你们一定很乐意为了整个人类的未来贡献出自己的那一份力量,眼前正好有这样一个机会,德兰特帝国需要像你们这样的勇士去完成一个艰巨的任务,这个任务关系到在迷失大陆上全部人类的命运。”
  外务大臣很得意的看到,六个人中已经有三个已经被他最后一句话打动了——贝汉、金和艾尔娜。
  “……德兰特帝国皇帝决定,如果你们能接受帝国的委托,将给予3000枚魔法水晶币的巨额报酬,……”现在那个一直对外务大臣反感的列夫也在这个数字下被动摇了。
  “而且,你们将会成为人人仰慕的英雄……”小女孩也沉不住气了。
  现在只有魏还没有被说服,不过他并没有表露出反对的意思,所以外务大臣觉得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你们可以先商量一下!”外务大臣在确定自己的目的达成后故作慷慨的向众人表示。
  “大家都同意接受帝国的委托吗?”贝汉向同伴说。
  “我看首先要知道这个任务的内容!”金提议,他实在是对这个老人的话存在几分的怀疑。大家交换了一下意见,最后作出了决定。
  “阁下,我想我们在答应这个委托之前,应该首先知道这个艰巨的任务的内容。”金开口对外务大臣说。
  “只要你们答应,自然会知道内容”老奸巨滑的外务大臣可不是轻易就会把事情全盘托出的人。
  金和大家交换了一下眼神,“好吧,如果这个任务真的像您说的那样与全人类的未来有关,我们就答应!”
  外务大臣露出得意的笑,他就等着这句话。
  “相信各位都知道,最近在我们国家上出现了好多的魔兽。最近的一段时间,冒险者工会里满是要求除掉魔兽的任务。而且,出现魔兽的地方并不只是偏远的地方。连那些已经有好几百年没有魔兽出没的地方都受到魔兽的骚扰。”
  金和列夫都想起那只死在他们手下的双足飞龙。
  “而且,这种现象并不是德兰特帝国的专利,据情报指出,现在整个迷失大陆上所有的城市和国家多少都受到魔兽的攻击。随着时间的推移,魔兽出现的越来越多,好象它们都是在地里长出来的一样,没有任何的先兆。杀了一头又会出现一头新的。”
  金想起蜥蜴人长老的话,那只双足飞龙也是在没有任何前兆的情况下突然出现的。
  “虽然我们知道魔兽的生命力和繁殖力都很强,但是像这样的大规模出现如果没有幕后力量的话,是不可能的。现在,各国都受到魔兽的影响,一些比较偏远的地方甚至连交通都被魔兽切断了。我们认为,这些魔兽的出现是因为有人使用转移魔法把这些魔兽送来的,而且一定是强力的无目的转移魔法。”
  大家都静静的听着,没有一个人打断外务大臣的话。
  “根据现在所有的情报,这种行为不可能是某一个国家干的,甚至绝对不会是人类干的,在迷失大陆上,只有一个种族既有足够的仇恨也有足够的力量来干这种事情。”
  外务大臣顿了一顿,说出大家已经心知肚明的一个名字,“一定是亡灵巫师族干的。自从亡灵战争中打败它们以后,这一百多年它们没有任何的举动,现在它们终于开始蠢蠢欲动了。我们帝国曾经派过几个精干的人通过诅咒沙漠,去调查亡灵岛附近一带的情况。他们传回了亡灵巫师们确实有异常举动的情报。我们认为,这个行动可能是一个先兆,亡灵巫师再次向人类进攻的先兆。”
  “那些侦察员后来怎么样了?”艾尔娜提出一个问题——一个冒失的问题。
  “他们说要到亡灵岛上进一步调查,然后就没有了消息!”
  “果然!”大家都知道这几个人的命运是什么了。
  金开始渐渐的明白这次会面对什么样的危险任务了。
  “……所以,尼古拉陛下举行了这次的比武大会,想要挑选出一批真正的勇士出来,去调查亡灵巫师的举动。”
  大家都沉默不语,因为谁都知道去亡灵岛意味着什么。只有列夫在一边咕哝:“去亡灵岛只给3000魔法水晶币实在是太不划算了,这可不是一般的危险啊。”
  “各位,这次去亡灵岛,除了能带回情报之外,你们最好——如果有可能的话——可以破坏亡灵巫师们的计划,让人类少受一次劫难。”
  “等一下,我们还没有答应去呢!!”列夫赶紧开口。
  “没有答应??”外务大臣露出他惯有的狡猾的笑容。“刚刚你们说只要同人类未来有关的任务就接受,难道这件事还不够格吗?”
  列夫语塞,他很后悔,因为他曾经发誓不再同露出这种眼光的人打交道了,可这一次还是栽在这种人手上了。
  突然,列夫脑海里灵光一动,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列夫的计划很简单,只要拿到宝物和钱,离开德兰特帝国,那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他们只用到亡灵岛周围一带(如果连这样也做不到就太对不起人了)仔细的探一下消息,然后把这些消息给传到德兰特城就可以了,不用到亡灵岛这么危险的地方,反正也没有人会确定他们是不是到过亡灵岛。主意以定,列夫的脸上露出笑容。
  “我们一定不负所托,一定完成任务!”列夫以大无畏的姿态说出这些话,惹的他的同伴都看着他,不知道他的肚子里卖的是什么药。
  外务大臣笑了起来,他已经知道自己(皇帝???)的计划成功了。
  “各位的勇气真是让人佩服,希望各位能安全的完成任务回来。”外务大臣说了这些典型的客套话,其实他也不相信单单六个人去亡灵岛还能全部安全的回来,不过,只要有一个能回来报信就行了。
  “对了,虽然我们很相信各位,但是这件事实在是太重要了,同时这件任务也太危险了,我认为,各位的宝物应该先暂时放在我这里,当你们安全回来时再交给你们比较好。带着这些宝物太容易引人注目了,很容易暴露行踪。”
  列夫恨不的打自己一个耳光,这个老奸巨滑的老东西!
  外务大臣指示卫兵把原来摆在一边的奖品拿进去。在一边的魏再也忍耐不住了,他一个箭步冲上前,挡住了拿着宝物的卫兵。魏绝对不能让就要到手的灭魔剑从手中溜掉。
  看着魏怒目圆睁,一副要动武的样子,老家伙吓的连连后退。
  “你……你要干什么?”老家伙也在比武大会中见识过魏的力量。
  虽然看到老头吓的脸色发白很开心,但是可不能在这里同这个混帐老头发生冲突,列夫上前把魏挡下来。魏向列夫连接比了好几个手势。
  列夫会意,转过头对外务大臣说:“对不起,阁下,但是我想有一件事情您弄错了。这把剑不会成为我们完成任务的阻碍,因为它会成为我们很好的战力。我想,我们应该带着它上路。”
  “那本魔法书也一样!”金马上就跟着说,现在看来想把全部的宝物都拿到手是不可能的了,多拿一件是一件。
  “等一下,这件魔法书不一样,你看不懂它的…….”外务大臣已经不想和魏争那把灭魔剑了,除了对方的理由冠冕堂皇外,害怕魏会当场动粗是主要的原因。
  “我看的懂!”金夺过魔法书翻开,反正无论他说他看到什么别人也无法反驳——别人也看不懂。
  “呜……”金发出了一声呻吟,他的眼睛看到魔法书的里面,施展在这本书上的魔法禁制发挥了功效,金看到的只是一片色彩斑斓的东西,魔法在金身上发挥了作用,在视线在书上停留了五、六秒后,金已经看不到四周的东西了,他的眼睛里只能看到魔法书里的混乱色彩。金闭上眼睛,但是魔法的力量开始干扰金的大脑,他闭上眼睛也没有用,那种混乱的色彩和字符依旧在金的脑海里盘旋,让金感到很痛苦。金无助的抱着头,魔法书掉在地面上。外务大臣胜利了。
  “年轻人真是冲动,”外务大臣捡起魔法书,他装出一副假惺惺的样子“没有关系,过上一个钟头就会好的。”
  金是在回旅馆的半路上才恢复的,当时贝汉正扶着他。
  “真不愧是传说中的大魔导师,仅仅是一个施展在书上的小魔法就有这样的威力。啊,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有这样的力量呢?哎,别妄想了,只要能像老师一样就该谢天谢地了”金一边和其他人一起痛骂那个无耻的老头一边想。
  第05节
  六个人回到旅馆,大家开始商量下一步的行动,外务大臣不愧为一个深受皇帝信赖的人,他为帝国节约了所有能节约的开支——三千枚魔法水晶币要等到他们回来的时候才能给他们——假如他们还能回来的话。
  说句老实话,亡灵岛这个名字是所有人类畏惧的对象,就像金这样的热血青年在听到要去亡灵岛的时候也会忍不住退缩。
  人类无法忘记亡灵巫师带给他们的可怕噩梦,那场几乎毁灭了人类的亡灵战争。人类所有的历史书都详细记载了这场浩劫。
  在大陆历865年,正是雷特帝国在大陆上势力最强盛的时候,雷特帝国占据了迷失大陆上接近一半的土地,很有继圣光王朝后再次一统大陆的势头。当时大陆上战争不断,其他所有国家联合起来,组成联盟来对抗雷特帝国的威胁。
  亡灵巫师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动了对人类的进攻,大陆历865年六月,一千四百多名亡灵巫师(亡灵巫师的数目并不多,但是他们都是强大的魔法师转变过来的)统帅一百五十万骷髅士兵(骷髅士兵是亡灵巫师用冥王的力量制造的,原料大多是人类的尸体。虽然实际上亡灵巫师制造的是死尸战士,但是由于血肉容易腐烂,所以它们往往只剩下骷髅。骷髅士兵的战斗能力并不强,任何一个见习剑士都可以轻松的摆平一个骷髅士兵,只有数量足够多才会构成威胁。它们实际上只是人偶,完全受亡灵巫师的控制)从亡灵岛出发,渡海进入雷特帝国国境。
  七月,亡灵巫师在海边同得到消息,匆匆赶来的雷特帝国军队交战,以绝对优势的兵力将人类军队包围,不知道敌人规模的两万帝国军全军覆没,那些尸体比较完整的都成了亡灵军团的新成员。然后,亡灵军团攻陷了附近的两个小城市,城中居民,无论男女老幼全部加入了亡灵军团,亡灵巫师连已经死去的人都不放过,它们大肆挖掘坟墓。骷髅士兵的数量迅速增加。
  九月,亡灵军团再次和赶来的帝国军交战,再次打败帝国军,但是有一些人类骑兵从包围圈中突围成功,把关于亡灵军团的情况带了回去。雷特帝国认识到了危机,十月份,雷特帝国集结了所有的机动部队,准备和亡灵军团一决胜负。拥有42万战士的帝国军在卡特尔城(南方的一座大城市,当然现在早就没了)城郊迎击挺进中的亡灵军团。战斗异常的激烈,人类在开始的时候占了上风,人类的战士用刀剑把一个个骷髅砍碎,魔法师用魔法把这些骨架打烂。虽然骷髅士兵损失很大,但是骷髅士兵不会害怕,不会后退,更不可能逃走,同伴的减少不会影响它们继续作战。战斗到了第三天,在人类的战士都已经疲劳,魔法师的魔力都用的差不多时——骷髅士兵也只剩下五分之一了——亡灵巫师才投入战场。他们一边把被打倒的骷髅士兵还完整的部分组合成新的骷髅兵,一边让战死的人类战士加入他们,当然,也用魔法攻击人类军队。
  人类陷入了混乱,刚刚倒下的战友转眼就用刀剑向自己砍来,让人类出现敌我难分的现象,甚至有人因为怀疑别人已经变成骷髅兵而攻击受伤的战友,这种现象让人类的士气受到很大的影响,人类战线开始向后退。战局开始转变,亡灵军团的数量越来越多,不停的有战死者加入。人类的士气越来越低落,终于,后退变成了溃逃。但是,已经疲惫不堪的人类是遭到追击(虽然骷髅兵的速度不快,可耐力无限),他们中的大多数注定难逃此劫,大部分的战士都被亡灵军团追上并杀死了。
  黑暗的日子到来了,雷特帝国南方完全失去了军队的保护,暴露在亡灵军团的面前。
  亡灵巫师攻陷了60余城,无论人类是反抗还是投降,都一视同仁的杀戮。他们杀掉了所能找到的所有人,再加上大量的挖掘坟墓,骷髅士兵的数量暴增到千余万。接着,亡灵们兵分几路,向迷失大陆的腹地进军。人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亡灵巫师满怀着对生灵的极度憎恨,他们要杀尽一切人类。
  悲壮的“焚城之战”开始了,人类进行绝望而英勇的抵抗,当亡灵军团兵临城下时,人类全民都走上城墙拼死防守,他们用火烧掉所有的尸体和重伤员,当城池将要沦陷时,绝望中的人类就点燃大火,把整座城连同他们自己一起化为灰烬,连祖先的尸体也挖出来一起烧掉,绝对不让亡灵巫师得到半点好处。亡灵巫师连续攻击了一百多个城市,但是都面对同样的结果,在绝望中的人类真的是放弃了一切希望,进行了决死战。亡灵巫师在愤怒中对这一带施展了诅咒,把这些土地变成沙漠。
  这种抵抗虽然没有能阻止亡灵军团,但是给人类提供了足够的时间集结军队,各个国家放弃了成见,全体人类团结一致,一起面对这死亡的威胁,这是在圣光王朝崩溃以来人类第一次全体团结起来。在生命女神逑卡的神殿所在地,被称为“逑卡的花园”的草原(在这里,六个死神的力量会被削弱到最小),以雷特帝国皇帝为总指挥的人类和亡灵巫师进行了决战。这场战斗的惨烈简直超过了解放战争时的“血湖之战”,虽然在逑卡的守护下,战死者不会变成骷髅兵,但是亡灵巫师依旧可以把被打倒的骷髅兵没有被破坏的部分组成新的骷髅兵。这样,原来三千七百万的骷髅兵实际上增加了一半,而人类却只有二百二十万,一望无际的尸骨的海洋,足可以让任何人都感到绝望。但是,在开战后不久龙族出现在天空上。雷特帝国的王子用“龙之契约”召集了龙族,及时赶到了战场。上千头巨龙出现在战场上,扭转了战局,巨龙用可怕的气息把没有对空能力的骷髅兵成片的化为灰烬,火、冻气、雷电、酸雾席卷了整个亡灵军团,龙族用他们可怕的魔法把一个又一个亡灵巫师彻底的送到冥王的怀抱。人类在龙族的帮助下终于获得最后的胜利,击败了由人类自身中产生出来的可怕恶魔。
  亡灵巫师在人类的追击下溃逃,在他们逃回亡灵岛时,他们的数量已经连两百都不到了。从此亡灵巫师一直老老实实的没有任何异动,但是人类在这场战争中失去了五分之一的人口,而在战争中受害最严重的雷特帝国也从此一蹶不振,失去了统一大陆的机会。
  回忆起这段历史,金突然感到自己也许太莽撞了,亡灵巫师可都是人类中力量强大的法师转变过去的,六个人怎么可能到亡灵岛再安全的回来呢?要是自己死了会不会也被变成骷髅兵呢?父母会为自己的光荣牺牲痛哭吗?万一大家都不能回来怎么办呢?
  艾尔娜开口,把金从胡思乱想中拉回现实。
  “列夫先生,金先生,这件任务很危险,我想,你们本来并不是比武大会的参赛者……”
  列夫打断了她的话,“怎么能这么说,我们现在是伙伴,正是因为危险,所以多一个人才多一份力量,我们怎么可以离开呢?你说是吧,金?”
  “对!我们是一起参赛的,当然也要一起分担这个任务!”一想到一个女人也要去亡灵岛,金不禁为刚才的想法感到羞愧。
  “贝贝怎么办?”贝汉提出一个问题,“我们总不能把她也带去吧?”
  “贝贝也要去!”小女孩大叫。“贝贝乖,亡灵岛是很危险的地方,贝贝不能去。”
  艾尔娜试图说服贝贝。
  “那贝贝要去哪里?”小女孩的眼里泪花都出来了,“贝贝不认的回家的路!,我不管,我一定要去。”
  艾尔娜抬头看看大家,确实,这个小女孩现在无处可去,要是硬把她抛下的话,一方面于心不忍,另一方面谁知道她会叫出什么魔兽,引起什么骚动。
  大家的脸上也表露着同样的意思,即不忍心把贝贝丢下不管,又不能带着她去可怕的亡灵岛。最后还是列夫的“拖”的意见被大家接受,“先带着她,一路上到处打听,一定可以找到她的家的。”
  主意一定,大家就开始讨论怎么到亡灵岛去。这一点,精通大陆情况的列夫早又准备,他拿出一份大陆地图,向大家介绍去亡灵岛的路。
  “直接向南前进,经过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然后在联盟最南方的龙之领补充物资,再翻越诅咒沙漠,然后到达沙漠南方的可里拉王国。从可里拉王国向东走就可以进入亡灵巫师的势力范围了。这条路近,但是危险,同时现在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边境很紧张,恐怕会有很多的麻烦。第二条路是向北方迪科王国前进,然后在迪科的北方的重要港口鲨鱼港坐船到可里拉王国,这条路虽然时间长,但是旅途应该不会有什么麻烦。我建议走这条路。”
  列夫的意见被通过了,大家决定向迪科王国出发。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12-17
第七章
 
 
  第01节
  魏用力劈出一剑,把一只巨蚁的上半部分砍成两半,巨蚁的身体分开,里面流出好多绿色的酸液。刚刚来的及解决一只,旁边又冲上来一只,魏侧身躲过巨蚁的利钳样的长牙,旁边贝汉趁着空隙冲上来,大地之剑一挥,巨蚁的头部连同左半边牙一起离开身体飞走了。
  趁着还没有其他的巨蚁冲过来,两个人赶紧向后退,同其他人汇合。几只巨蚁追上来,向两个人吐出大量的酸液。眼看躲不掉了,但是一股强风从后面吹过来,把酸液倒向巨蚁群吹回去,随着“滋滋”的声音,好几只巨蚁的身体被酸液碰上,坚硬的外壳被溶解,其中一只连整个脑袋都被溶掉了。
  列夫拉开短弓,准确的把箭射进一只正张开口打算吐酸液的巨蚁的嘴里,那只巨蚁受到了致命一击,六条腿软了下来,整个身体变成了一块不会动的黑色固体。剩下的十多只巨蚁毫不畏惧的继续一拥而上,向六个人发起新一轮的攻击。
  金又发出一个火球,正好命中当头的一只巨蚁,但是火焰没有能够阻止它的攻击,它继续向前进攻。贝汉再一次的把大地之剑插到地里,地下喷出的能量命中了五头巨蚁,它们被从最弱的细腰部分为两段。魏趁着巨蚁停止行动再次冲上去,手里的灭魔剑一挥,又有两只巨蚁送掉了性命。
  只剩下三只了,贝汉把剑从地上拔出,也冲了上去,金不失时机的用一个风刃支援,剩下的三只巨蚁也终于被做掉了。
  远方传来怒吼声,大家都脸色凝重,因为他们知道贝贝叫出来的魔兽已经被巨蚁消灭了。果然,马上,远方出现了黑压压的巨蚁群,向他们这边冲过来。
  “贝贝,马上再叫一个魔兽!”艾尔娜冲着小女孩大声说。
  “不行,有什么东西在干扰,我没有办法召唤它们!”小女孩也慌了神。
  怎么办,要知道在这种山岭里,巨蚁可比人跑的要快,顺路逃是没有希望的。就在大家停下来决定迎击巨蚁时,列夫发出了叫声。
  “往那里走,对,就是那里!”大家顺着列夫的手指,看到了一道天然形成的岩石洞,洞很宽,足够两个人并行的。
  众人终于在巨蚁赶到之前先一步到达岩石缝隙,魏守在最外面,挥剑把一个不分好歹扑上来的巨蚁送上西天。
  在狭窄的石洞中,巨蚁只能一只一只的进入,正好给冒险者们提供各个击破的不二良机。魏在杀掉第三十只巨蚁后,终于后退,他已经很疲劳了,但是贝汉马上就接替了他的位置。
  魏退到后面,金正用风魔法给贝汉提供保护,防止巨蚁的酸液,列夫则用他的小刀和弓箭抽空子把巨蚁一只一只的射死。艾尔娜走上来,她开始用治疗术给魏恢复体力。在留下七十多具尸体后,巨蚁终于开始退走,冒险者都可以透一口气了。
  “该死,”列夫恨恨的把自己短弓扔到地上,“说什么只有几十只巨蚁,这座山里最少有一千只这种爬虫。”
  ……
  两天以前,六个人穿过迪科王国的国境,进入迪科境内。由于他们的冒险者身份,迪科的边防军很客气的没有受他们的“过境手续费”而是要求他们带一封信到边境附近的一个较偏僻的村子里。那个村子本来负责给边防军提供苹果酒,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已经有一周没有送来了,虽然库存的苹果酒还有,但是军官觉得应该写封信去催一下了。
  大家接受了军官的委托(这样可以摆脱讨厌的入境手续),出发到那个村子里。一路上大家很紧张,因为这件事很可能同魔兽有关,但是路上却没有遇到任何的麻烦,顺利的到了甜酒村(就是村子的名字)。
  村里人看到冒险者的到来非常的高兴,正如大家所预料的一样,甜酒村正受到魔兽的威胁。就在一个月以前在附近的山里突然出现了巨蚁(巨蚁是魔兽的一种,它们的外型就和蚂蚁长的差不多,但是钳牙特别的长。巨蚁可以说是最可怕的魔兽了,这种肉食爬虫都是成群的生活——和蚂蚁的生活习性一样,巨蚁群的数量没有蚂蚁多,但最多也可以达到几千。巨蚁除了使用牙以外还能使用酸液,它们可以用腐蚀性极强的酸液攻击敌人,但是它们喷吐不能很远。巨蚁的外壳相当的结实,但是细细的腰是弱点。对冒险者来说,巨蚁是很难消灭的东西,因为刀剑砍入它们的身体后就会被它们体内的酸液腐蚀,一把普通的剑在杀掉一二只巨蚁后就差不多可以进垃圾堆了。成群的巨蚁很容易威胁到人类)。虽然目前没有人遇害,但是这个消息足以吓的村民人心惶惶,不敢离开村子,连到冒险者工会寻求帮助都去不了。他们只能希望迪科边防军会及时来帮助他们,现在看到一队冒险者,简直就是看到了救星。
  村里的长老在看了信后向他们解释村子现在面临的困境,他希望这六个冒险者可以去消灭那些巨蚁。
  “我们村子虽然不是很有钱,但是可以为了这件事拿出100宝石币!”长老这么说。“太少了,我们要对付的是巨蚁呀,单单武器就不知道会坏掉多少,才100宝石币太少了吧!”列夫知道这种出产优质苹果酒的地方绝对不会穷,村里都是漂亮房子就是明证。
  “这样吧,村里的铁匠会无条件的向你们提供武器,这样总行了吧!”列夫不出声了。
  “长老,这里大概有几只巨蚁?”金开口问,要是不知道敌人的数量就出发的话实在是太危险了。
  “你是队长吧?”那个老头打量了金一番,“虽然不知道具体的数目,但据看到巨蚁的人说,大概有几十头。”
  听到别人说他是队长,金觉得有一点奇怪,他们这个团队并没有队长,大家都是平等的。可是魏(他本来当队长很合适)是个哑巴,列夫和贝汉(他虽然当过雇佣兵,但是没有当冒险者的经验)都在围着艾尔娜明争暗斗,现在唯一能清醒的为大家利益考虑的只有金了。这次到这个村子里来也是金的主意,因为未来的船费一定是很高的,钱能省则省(金才具有经济头脑,列夫只是贪财)。
  “几十只吗……”金看了看自己的同伴,大家都用眼神表达了同一个意思,“好吧,我们答应去消灭巨蚁,告诉我们巨蚁经常出没的地方吧……”
  一开始还很顺利,金的魔法加上魏的长剑,其他人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三两下,十几只巨蚁就被处理掉了。冒险者们唯一损失的只有魏的剑,这把剑在受到暗风的“爱抚”后又和酸液有了接触,终于寿终正寝了,魏只好改用灭魔剑。
  但是,冒险者们到达巨蚁巢穴后遇到了危机,几百只巨蚁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包围了六个胆敢入侵它们领土的冒险者。这是一场苦战,如果不是金让大家摆出合适队型突围的话,恐怕大家都要死在这里了。魏用斗气和灭魔剑开路,列夫手持短剑随后,金和贝贝、艾尔娜居中,两个人护住了小女孩,贝汉则殿后。六人终于突出巨蚁的重重包围。这个时候大家真是感到留下贝贝是一个很英明的决定,要不是贝贝召唤出来的魔兽吸引了大部分巨蚁的注意力,六个人可就难逃这一劫了。
  ……
  大家在艾尔娜的治疗术下恢复了部分体力,开始讨论以后要怎么办,现在大家的状态很糟糕,魏的斗气已经用尽,贝汉的大地之剑也耗完了全部的力量,列夫只有五支箭和十七把小刀了,金的魔力也没有余下多少了,艾尔娜则是最累的一个(治疗师不能恢复自己的疲劳),贝贝不知道为什么无法召唤魔兽了。可以说,大家都无力再和巨蚁拼搏了。
  列夫走出岩洞,外面还有好几只巨蚁,它们看到敌人出来,立刻发出几声人类听不到的叫声,顿时,巨蚁从树林和灌木中纷纷涌出来,列夫只好退了回去。巨蚁也没有进攻,除了几只外,它们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列夫很不甘心,他再一次走出来,一箭命中一只巨蚁的细腰,这个倒霉的巨蚁在挣扎了一会儿后终于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但是这样起了反效果,在外面的巨蚁也都找个地方躲了起来,茂密的树木和灌木丛提供了很好的掩护,让盗贼不能确认它们的位置。
  列夫向大家说了外面的情况,大家都脸色凝重。天色已经越来越暗了,再有一会儿天就要黑了。看来巨蚁要把他们困死在这里。
  大家虽然有带水和干粮,但并不多(本来打算很快就回去的),只够吃一顿的。现在要怎么办呢?金坐在地上,大家都和他一样一言不发,贝贝表现的很勇敢,她没有哭闹,而是和其他人一样,在想逃出去的办法。
  第02节
  大家都围成一圈坐着,除了一个在岩洞口放哨外都在吃他们可怜的晚餐。今天晚上会很难熬,他们将要在没有篝火,没有被子的条件下过这一个晚上。甜酒村的长老提供给他们的错误情报让他们把几乎所有的行李都放到村里了,这真是一个最大的错误。金看着坐在对面的小女孩,他现在开始佩服这贝贝的爸爸了,他对自己的女儿教育很成功,贝贝也在啃硬硬的干面包,虽然大家要分给她较多的水,但是小女孩拒绝了,她认为大家都应该平等。刚才大家已经决定就在这儿过夜,这样在明天早上的时候,冒险者们的战斗力会恢复很多。
  在外面放哨的贝汉走了进来,第一个吃完的列夫已经替下了他的位置。在夜色降临之前,金已经在洞口放了一个光之球,大家可以不用害怕巨蚁的夜袭了。
  今天晚上,大家已经决定要分成五轮放哨(虽然贝贝也要和别人一样,但是大家拒绝了她的好意),没有轮到的人就在这个不是很大的岩洞内部坐着休息。
  虽然现在只是十月份,但是地处北方的迪科的夜已经相当的冷了,潮湿冰冷的岩洞更是增加了这份寒意。金注意到贝贝有点发抖,他把小姑娘抱过来,把她抱在自己的怀里,他注意到小姑娘在自己怀里很快就睡着了。金也抵挡不住睡意的攻击,两眼也慢慢闭上了。
  艾尔娜轻轻的拍着金的肩膀,让他从睡梦里清醒过来,现在轮到他值最后一班了。金把自己怀里还在睡的贝贝交给艾尔娜抱着,自己走到洞口。
  在光之球的照明下,周围的情况虽然不是看的很清楚,但是大致上还能了解,巨蚁并没有在夜里发动任何的攻击,四周没有任何的异动,没有任何特殊的声音传到耳朵里。原来以为巨蚁会在夜里发动进攻,但是看来是猜错了。
  突然间,金想到了一件事——巨蚁可能不是在夜里活动的魔兽。这个想法让他大喜,他马上就施展一个感知魔法来查看周围的动静。果然不出所料,四周没有一只活的巨蚁,甚至没有任何较大生物的生命反应。
  狂喜中,金冲进洞里,叫醒所有的同伴,把周围的情况向大家说明白。大家的想法和金一样,现在是逃走的最后机会。
  一行人就在夜色中穿过丛林,躲在黑暗里的山藤老是给冒险者们找麻烦,用它们讨厌的身体不时的把某个人拌一交,大大的减慢了大家的前进速度。但是,在天上露出第一抹鱼肚白时,大家已经走了很长的一段路了。
  前面远远的可以看到甜酒村里人们做早饭的炊烟,大家都以为终于离开了巨蚁的势力范围时,从身后传来一阵怪异的声音。大家都听出这是巨蚁群前进时发出的声音,大家都忍不住转过身。
  数百只巨蚁正沿着冒险者们走过的路向这里冲过来,那黑红色的身体组成了一股毁灭的浪潮。众人第一个念头就是在巨蚁没有到达之前就跑到村子的护墙内,魏一把抱起贝贝,大家用最快的速度向村子跑去。
  到了离村子最近的山坡,大家可以松一口气了,村子只有几百米了,但是离巨蚁追上他们还早哩,躲到村子的护墙内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了。但是金突然想到另一件事,他停止了奔跑。
  勤劳的村民大部分已经开始一天的劳动了,村外的草地上有好多正在挤牛奶的妇女,男人们都在苹果树林里护理苹果树,一片劳动的繁忙景象。如果在现在巨蚁们冲过来的话,那后果就实在太严重了,毫无准备的村子也许会被毁灭。而且,如果没有人的防守的话,那堵护墙根本就无法挡住巨蚁的攻击。
  大家也都停下脚步,用怀疑的眼神看着金,但是金用手一指那些丝毫没有感觉的村民,大家就明白了金的意思。
  但是有什么办法呢?即使在昨天的苦战,他们也只能杀掉大约两百只巨蚁,就凭现在的状态,是不可能挡住汹涌而来的巨蚁群的。
  金看着大家着急的样子,心里突然涌起一股豪情,那股豪情和过去不能保护诺尔村村长一家的羞愧混合成一起,给了金无比的勇气,他开口说:“我来拖住巨蚁,大家赶快跑下去通知村民。”
  “就你一个人?”列夫对金的力量很清楚,他知道这件事情远远超出金的能力以外。
  “别这样看我,虽然我无法把这些巨蚁全部消灭,但是要拖住它们还是做的到的,毕竟我是一个魔法师!”
  魏盯着金的脸,但是金努力让自己的脸上充满自信,“相信我,不会有事的。”金对大家说。
  “我和你一起!”魏用手语对金说,但是金拒绝了,“对不起,但是,魏,如果和你在一起的话,我的计划就无法实现了。”
  在大家向山坡下跑去时,金一个人留在山坡上,他转过身,面对远处可怕的巨蚁群。他深深的吸一口气,让魔力流遍全身。他要在山坡一带拖住巨蚁,让下面的甜酒村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
  在村子里传出报警的喇叭声,人们抛下手里的活向村子跑去时,巨蚁也抵达了金所在的山坡下。它们看到了在山坡上的金,立刻向他猛扑过来。
  金用早就准备好的飞行咒语飞到了天上。
  巨蚁们看着敌人在自己伤害不到的高度,它们发出了怒吼(当然,人类听不到),一起围在敌人的脚下。金的目的是要拖延足够的时间,他不能飞的太高,否则巨蚁就会对他失去兴趣,转而进攻甜酒村。他在巨蚁的注意力开始转移的时候,不失时机的降落下了一定的高度,一个足以让巨蚁可以伤害到他的高度。
  巨蚁们看到敌人降落下来了,它们都停止前进,开始围着金,其中正好在金脚下的几只巨蚁跳起来,试图用它们可怕的大钳牙咬住金,但是金很正提防着这一招,他上升了半米,让巨蚁只能在咬住空气,然后无奈的落回地面。在这样受到几次挑逗后,巨蚁开始不顾一切的向天上的敌人喷酸液。
  金现在在走一条很细的钢丝,他既要降低高度,吸引巨蚁的注意力,让它们可以跳起来咬自己,对自己喷酸液,同时也要保证自己的安全,他在这条钢丝上左右摇摆,但是还能站在钢丝上,没有向任何一个方向倒下去。
  巨蚁喷出来的酸液最终还是会落到它们的头上,但是巨蚁把受到的伤害都算到在天上的魔法师头上,它们在痛苦之余更疯狂的包围着金,用尽它们可以想出来的一切方法攻击他。
  金在这种情况下早就紧张的忘掉了时间,他一次又一次惊险的躲过巨蚁的利牙和酸液,又一股酸液喷过来,金向右侧移动,躲开这些可怕的酸液,一只正跳起来的巨蚁很不幸的填补上金的位置,它被酸液喷中,在掉到地面上之前,它的身体就少掉了三条腿。金早就没有办法关心下面的情况,他的所有的注意力都在提防不知道从哪个角度喷过来的酸液和咬过来的大钳牙。
  时间在巨蚁群的攻击中过去,在金不知道的地方,人们正在躲进村子的护墙,金为他们争取了足够的时间,他们甚至连奶牛都赶进了村子,所有的人都拿起了武器,现在是通知顺利完成任务的金回来的时候了。列夫和魏两个人一起向山坡上跑去。
  眼尖的列夫看到了魔法师一上一下的样子,他马上就明白了金为什么可以把巨蚁拖住这么长的时间,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可以把巨蚁全部消灭的办法。
  列夫拉着魏向回跑,他用最快的速度向大家说明了计划,村民们都赞同这个计划,每个人都跑到家里,拿出油脂,开始把油脂倒在村外的草地上。
  金还在和巨蚁们玩捉迷藏的游戏,巨蚁被他弄的七窍生烟,已经至少有三十只巨蚁死在天上掉下来的酸液之下了,但是巨蚁一点也没有放弃这个游戏的意思。
  金终于被击中了,在他躲过一股喷过来的酸液后,一只从后面跳起来的巨蚁用他的大钳牙咬住了金——幸好,只是咬住了魔法师袍。如果说巨蚁平时都在埋怨自己的牙不够锋利的话,现在它可要埋怨它的牙太锋利了,在它的利牙一咬下,魔法师袍被撕下了一块,它没有能把魔法师从天上扯下来。同样的,如果金平时都在希望自己魔法师袍能更结实一点,现在他可要庆幸自己的魔法师袍不够结实,不然的话,他可就要在巨蚁的嘴里结束他的生命了。
  在金一个人和一大群巨蚁在纠缠的时候,村民们已经完成了陷阱,村前整个草地上都浇上了油,堆上了干燥的柴,现在只等巨蚁过来了。
  第03节
  列夫和魏再一次的跑到山坡边,他们虽然没有走的很近,但是已经有几只巨蚁注意到他们,那几只巨蚁把自己的所有愤怒都向这两个不会飞的人发泄过去,它们向两个人猛扑过去。
  但是它们面对的是魏,在数量少于20只而且不喷酸液的情况下,魏根本就不把巨蚁放在心上,仅仅是两道剑风,地上就增加了两具巨蚁的尸体,然后是一个猛劈加一支冷箭,又有两个巨蚁被送上了西天。
  “金,往那边飞!往那边飞!”列夫用尽他所有的力量大声的叫。
  在天上的飞行诱饵听到了列夫的声音,他升到了一个安全的高度,看到了布好的陷阱,然后他马上就重新恢复了诱饵的功能,但这一次是有目的的行动,正如同在蚯蚓里已经加上了一个鱼钩。
  巨蚁顺着金的行动而行动,它们毫不忧郁的走进陷阱中。在确定巨蚁已经全部落入陷阱时,有人在护墙上扔出了火把。
  火焰腾起,加上油的干柴烧起来很快,没有多少的时间,巨蚁就被熊熊烈火包围了,金用尽他所有的力量,尽可能的飞高,躲开变成熏肉的命运。巨蚁受到火舌的洗礼,虽然它们的外壳有很好的防火效果,但是火势实在是太大了,高温让它们体内的酸液膨胀,一只,两只……一个个黑红的身体被膨胀的体液挤破,酸液喷溅出来,在侵蚀同伴的同时也助长了火焰,这种酸液的燃烧效果简直比油还好。巨蚁的末日到来了,在安全地方的人类发出一阵阵的欢呼。
  金在天上也受到升腾上来的热浪的熏烤,他在确定巨蚁不可能逃出火海的时候才向安全的地方转移,他飞到甜酒村的上空才开始下降,就在他下降一半时,他正好看到最后一只巨蚁的身体爆开,金终于松了一口气。金降落到村子里,同伴过来欢迎他,金这才感到自己全身早就被汗完全湿透了。
  在经过两天的休息后,冒险者们再次走上山,他们没有任何困难就杀掉了仅存的几只巨蚁,而且毁掉了巨蚁巢,巨蚁对甜酒村的威胁终于解除了。
  大家是坐着甜酒村给军队送苹果酒的车离开甜酒村的,他们带走的还有村民的感激和允诺给他们的100宝石币。
  就在金他们离开迪科边防军驻地,开始继续向北方出发时,在德兰特帝国的皇宫中,尼古拉皇帝正在大发雷霆。
  “废物,一群废物,到现在都没有把公主找到!你们是干什么吃的?”
  一个跪在地上的人小心翼翼的回话“陛下,可是如果不能挨家挨户的搜查要找到公主实在是太困难了。我们现在只能在路上寻找,只要公主躲在某一个房子里不出来,我们就没有办法找到她!”
  “住口,不要再用这些借口来解释了,什么样的借口都不能掩饰你们的无能。你们听着,一方面要继续严密把守城门,绝对不能让公主走出这个城,一方面要继续找,明白吗?”
  “是 !是!是!”
  “好了,现在给我滚,没有找到公主就不要回来见我!!”
  一群人赶忙离开了皇帝的怒气范围。
  “可恶!”皇帝在其他人离开后一拳打在桌子上“要是把你抓回来我马上就去找一个合适的人把你嫁出去!!!”
  迪科的首都叫克美尔,但是人们一般都会称呼它为“冰雪之城”。它之所以有这样一个名字倒不是因为它整年都在冰雪中,虽然这座城市在一年里有两个季节都覆盖着冰雪。这个名字的来源在于它整个城墙都是白色的石头堆砌成的,白色的如同冰一样的石头。冰雪之城是在圣光王朝初期建造的,但是直到如今它的城墙也没有必要整修,大家都在传说这是因为大魔导师圣光本人在城墙上施展了强大的防御魔法。现在,这个白色的城墙不但是这座城市最强大的防御工事,也是最吸引人的旅游风景点。
  六个人正在这被白色城墙包围的城市里漫步,就在今天上午,金等六个人到达了克美尔城,根据计划,他们必须在海域冰封前到达鲨鱼港,但是现在离海洋冰封最少还有两个月(鲨鱼港附近海域在一月到三月冰封),他们还有很充足的时间。同时,因为这件事实在是太危险了,一去就回不来了也说不定,所以要趁现在好好享受一下,大家都决定在这座城里好好的玩一下。
  “真漂亮”,金不由自主的赞叹,这座城市的城墙根本就不像是已经存在了几千年的文物,而是刚刚建造好的新品。其他的人也发出了相同的感叹。这座城里面好多的建筑物都是和它的城墙相同,它们都是和这座城同时造起来的。城里其他的建筑物虽然也想模仿它们的长辈,但是还是会被人一眼就认出来——风格相近,但是材料相差太远了。真不知道古代魔法师是从哪里弄来这些白色的石头的。
  六个人一边走一边欣赏,不知不觉间就到了冒险者工会门口,一个老人正被冒险者工会里的人给推出来。
  “滚开,糟老头子,别在这里添麻烦。”
  老人被推到门外,一个站立不稳就跌倒在台阶下面,在其他人没有行动之时,金和贝贝走过去,两个人扶起那个老人。
  这个老人看起来已经相当的老了,他有一头花白的头发和胡子,虽然还不能说他满脸皱纹,但是皱纹也已经在他的脸上占据了很大的一块空间,老人的脸上只有眼睛还很有点神采。这个老头的穿着也很寒酸,他头上戴着一顶不知道是谁扔掉的尖顶帽,身上穿着一件只能用“可怜”来形容的破旧的魔法师袍子,他的手上有一根木杖,但那也是不知道从哪个垃圾堆里捡过来的破烂货。
  “老爷爷,你没有事吧?”贝贝很有礼貌的说。
  “小心点,”那个把老头推出门的人大声对他们说,“别理这个老头,不然他会缠上你们骗吃骗喝。同情心不要放到这种老不修身上。”
  “你太过分了,怎么能这样对待一个老人呢!还要说这种话。”金有点气愤。
  冒险者工会里面的人冷笑一声,转过头就回里面去了。
  金帮老人扶正他的帽子(虽然有这个帽子和没有这个帽子也差不多),老人用手掸了掸衣服上的灰尘,在一边的列夫很怀疑这个动作的必要性——这件衣服并没有因为掉在地上而变的更脏,它已经不可能变的更脏了。
  老人打量了一下面前的年轻魔法师,开口说“谢谢你,富有同情心的年轻人,这种年头,像你这样的人可真不多见。”老人接着说“哎,老了,不中用了,没有人看得起我了!”
  正在金和贝贝想离开的时候,老人叫住了他“年轻人,我想,你会乐意给一位可怜的老人买一杯酒暖暖身子吧。”
  ……
  金坐在这个自称洛克的老人对面,他的同伴都坐在旁边的一张桌子。他看着这个老头喝下第五瓶酒,然后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他开始相信那个冒险者工会的人的话是正确的了。这个老头自称曾经是一个魔法师(金还是第一次听说魔法师还有“曾经”),但是在魔法学院里学习了一年就被开除了,但是为了纪念那段日子,他一直穿着魔法师袍(恐怕是方便他骗吃骗喝吧)。
  “再来一瓶酒!”洛克高声对酒馆的招待说。
  酒馆的女招待走过来,一言不发的在桌子上放下一瓶酒,自从一年前这个老头出现在这座城,她已经不记得这个糟老头第几次利用别人的同情心来这里喝酒了,她已经很厌烦这个老头了。
  当洛克带着酒意站起来的时候,在桌子上已经有了八个空酒瓶。金和伙伴们跟着老头走出这家小酒馆。正当他们要离开的时候,洛克又叫住了金。
  “年轻的魔法师,你真是一个好人”老洛克打了一个饱嗝,“不过,希望你能好人做到底,你看,我身上的衣服这样脏破,可不可以给我几个金币让我可以买件新衣服呢?”
  金从口袋里摸出十个金币,他现在只想早一点摆脱这个糟老头,他已经受到了教训,决定以后不再和这种人打交道了。
  看着老头用蹒跚的步伐离开,大家肚子里都知道这个酒鬼一定会用这十个金币去喝酒的,金突然觉得自己很傻,竟然被一个糟老头敲诈了一顿。
  “算了,别在意!”列夫看出了金的心事,走过来安慰他,“现在你又多见识了一种人,这些钱就当做学到一个教训的学费吧。”
  大家都回头想旅馆走去,被这个老头一搅和,连游玩的兴致都没有了。
  第04节
  第二天,在大家决定去城外的演武场去,因为那里是传说中圣光举行阅兵式的地方,虽然没有官方记载,但是在民间传说中,圣光*魔法在率军击溃半兽人后,曾经在那里举行盛大的阅兵式。虽然只是一个民间传说,但已经足够让那里变成一个旅游点了。
  金是唯一一个不肯去的人,因为他另外有事,说句老实话,到了冰雪之城的魔法师如果不去见一见有大陆第一魔法师称号的雷蒙*索尔多,那不是太傻了吗。
  在同伴们离开后,金就出发了。要找到雷蒙*索尔多的住址实在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随便问一个当地人都可以知道答案,金注意到当地人在说起这个魔法师的时候脸上露出的崇敬之情,很明显,这个大魔导师在迪科非常的受人尊重。
  “在皇城左侧的‘贵族大街’东边的第三间房子。”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在贵族大街上走,这里肯定是达官贵族的居住区,每间房子都是这么大,以至于整条大街的门屈指可数。“到了!”金马上就认出了雷蒙*索尔多的住宅,这扇大门实在是太与众不同了。
  虽然说这是一扇门,但是却是同墙壁联合的天衣无缝,根本就看不出来——如果它不是特意做成门的形状的话。如果不是早就知道这里住着一个大魔导师的话,谁都会误认为哪个吃饱了没事干的家伙在墙上刻了一个门形。门上流露出魔法的气息,强大的魔法气息,这一切都让金想起石之塔。
  金很确定这就是雷蒙*索尔多住宅的大门,他走上前,首先整理一下自己的衣服,然后开始敲门。
  “有人吗?”石头门敲上去发出很沉闷的声音,这声音绝对不会传出十步远,但是从这个房子的外部大小来讲,单是外面的庭院就要走百步了。
  在路边走过的人用一种很惊奇的眼光看这位魔法师——竟然有人在雷蒙*索尔多的房子外面敲门,真是太可笑了。
  金并没有发觉背后一双双带着嘲笑的眼光,他还在等待里面人的反应,直到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是你!”金转过身体,在他眼前的正是昨天那个老头洛克。这个老头身上已经换了一件旧魔法师袍,虽然不怎么样,但是比昨天的那件可好多了。老洛克脸上带着笑在看着他。
  “有什么事吗?”金心里实在对这个老头没有多少的好感,但是他还是相当的有礼貌“老人家,我现在正有事,以后再请你喝酒吧!”
  “你是想去拜访雷蒙*索尔多吧?”
  “对!”金回答。
  “那你为什么要敲门呢?”
  “……”
  老洛克看到金脸上不解的表情,笑了起来。“难道你从来没有听说过吗?”
  “听说过什么?”
  “雷蒙·索尔多因为讨厌陌生人上门拜访,所以制造了这扇魔法之门,想要进去的方法只有两个,一是知道开门的特殊魔咒,二是用魔法将这扇门移开。可是如果不是他亲近的人就不知道魔咒,没有大魔法师的水平根本就移不开这扇门。”
  “难道要我爬墙过去!”金自言自语,他说话的声音很轻,但是他没有想到这个老头的耳朵比年轻人还灵敏。
  “年轻人,不要有爬墙的打算,你要知道这可是大魔导师的家,谁知道这里面有些什么防御魔法。年轻人!”老洛克看了看金一身见习魔法师的打扮,“回去好好的练习魔法,等成为大魔法师后再来拜访雷蒙·索尔多吧。”
  “要怎样才能移开门呢?”金的好胜心冲了上来,毕竟他是一个对自己很有信心的年轻人,说什么也不能让眼前的老头看不起。
  老头用诧异的目光看着金。“用移动魔法把门向上抬,我看到过一个魔法师这样做把门打开的。不过,小伙子,就凭见习魔法师的力量是不可能成功的。”
  金转过身,喃喃的念起咒文“隐藏在天地万物中的力量,我在此将你们解放,归于我的制约之下。”金知道在这扇门上的禁制很强大,他用上了所有的力量。
  门开始有反应了,在金的魔法面前,它终于被征服了,开始一点一点的向上移动。
  在金身后的老洛克(既然他这么称自己,我们也这么称呼他吧)发出了惊叹,“好厉害,年轻人,你的水平绝对不是见习魔法师级的,如果你去参加魔法师的晋升考试一定可以通过的,不,大魔法师的晋升考试也可以通过的!”
  金没有回答,他是没有办法回答,单要维持这么大的魔力输出他就必须用上所有的注意力(金在这里使用的是一个很普通的技巧“魔力重叠”。要是一个魔法师需要使用单个咒语无法释放的力量时,他可以通过反复的念同一个咒文来达到他的目的。比如说,金现在要托起的门是不可能用一个移动术来托起的,因此他必须反复念咒文,同时施展多个移动术来达成他的目的。当然,多个咒文要消耗的魔力也会倍增)。
  门在慢慢的升高,已经可以让人弯下腰进入了,但是金不敢停止魔法,他怕好不容易打开的门会在他停止魔法后就掉下来。在他身后除了老洛克以外已经围上了好多人,能看到一个魔法师进入雷蒙·索尔多的房子可不是每天都有的事情。
  人群中传出“加油”声,他们都在鼓励这个年轻的魔法师,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人强行用魔法打开这扇门了,尤其是一个看上去还是一个见习魔法师的年轻人。
  金现在可感到欣慰了,在这几个月的冒险生活里,他的魔力提高了不少,以他刚从石之塔里出来的水平,他现在已经魔力耗尽了。
  在金的魔力就快支持不下去的时候,门终于整个被打开了,金松了一口气,停止了魔法。
  门没有掉下来,它将会保持这种状态好一会儿。金回过头,人群中满是惊叹他的年轻和力量的声音(谁听起来都会很受用的)。老洛克用惊异的目光看着他。
  “你……你有这样的力量为什么还只是一个见习魔法师呢?你难道不肯去参加魔法师的等级考试吗?(老洛克的惊奇是有道理的,魔法师等级的提高意味着地位的提高和学习新的魔法机会的增加,几乎没有魔法师会错过。而且以金的年龄拥有同大魔法师相同的力量很值得奇怪一下。)”
  金苦笑了一下,魔法师的等级考试可不是三天两头进行的活动,每隔五年才会在魔法师学院里有一次这样的考试。要是金想升级的话,他还得等两年才行。
  “进去吧!”人群中传来一个声音,接着更多的相同话语传来,“进去吧,进去吧!”每个人都这么说,连老洛克也一样。
  ……
  这个房子比外面看上去的还要大,金一边走一边想。这里果然有一个魔法师的家的样子。在建筑清净高雅之余,这里的地上和墙上还有许多的魔法符咒。有好多金都在石之塔里看过,但是也有好多的魔法图形金根本不认识。不过住在这里的人决对不会很多,金已经走了十分钟都没有碰都到一个活人,这很正常,做研究的魔法师都喜欢清净,不愿意被人打搅。
  金转过一条走廊,前面出现了一间充满了强大魔法能量的房间,金走过去,房间的门大开着,里面空无一物,只有地上的一个复杂的魔法阵图(除了直接用魔力来画魔法阵外,还可以用加入魔力的物品——比如说石头——来构成魔法阵)。金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样复杂的魔法阵,这个魔法阵是先在地面上刻上魔法阵,然后在凹槽内加入魔力水晶粉末构成的,无数让金说不出意义来的符号和文字似乎乱无章法的构筑在一个魔法五芒星上,但是上面传来的强大力量说明它们绝对不是胡乱摆设的。
  金仔细的看了这个魔法阵一会儿,他试图搞清楚这个魔法阵的意义,但是最后金还是放弃了,这种魔法阵没有一两年的时间去研究是绝对看不懂的,还是继续向前走为好。
  前面传来人的声音,虽然听不清楚,但是已经足够让快迷路的金指明方向。金快步向声音的来源处走去。
  随着距离的接近,声音也变的更加清晰可辨了。
  “老师,再让我试试,求求你!”
  “不行,我不能这么做,这个魔法我还没有研究透彻,不能让你冒险。”
  “那你上次为什么让我尝试这个魔法阵呢?”
  “那是因为我当时误以为我已经搞懂它了,但是后来我就发现我错了,这个魔法还是不完整的,你应该知道不完整的魔法有多么的危险,你上一次成功是多么的侥幸你知道吗?”
  “可是,老师……”
  “我知道你心里的想法,既然上一次这个魔法可以大大的加强你的魔力,这一次也会一样。千万要记住,这个魔法是很危险的,可以给你强大的魔力也可以把你送上西天。从我手中的残缺资料来看,即使在古代,“魔力增幅”也不是一个完全的魔法,当时的成功率是三分之二,那些失败的魔法师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更别说我连古代的研究水平都没有达到。”
  “可是……”
  “我知道你的心情,在擂台上被旧日的同学击败确实是很难堪的事情。不过,你要知道,他的魔法也是自己勤学苦练获得的。只要你用功练习,一定会胜过他的。不要想着用这个不完全的魔法了,这个魔法是以生命为代价换取魔力,你还年轻,不值得冒这个险,还是回去好好的练习吧。”
  金越听越觉的其中一个声音耳熟,他走到发出声音的房间的门口,里面的人正在向外走,两个人正好碰到了一起。
  不是冤家不聚头,眼前正是金最不想碰到的布来特。
  第05节
  布来特连连后退几步,金也一样,两个人都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面。
  “什么人!”金的耳里传来刚才那个苍老而有威严的声音,一个年老的魔法师出现在布来特的身边。他的身上穿着一件相当华贵的魔法师袍,全身散发着一股威压的感觉。老人伸手扶住布来特。
  “老师,他……他就是那个……那个……”
  金心里很清楚了,眼前的老魔法师就是拥有大陆第一魔法师称号的大魔导师雷蒙·索尔多,也是布来特的老师。
  无须布来特说完,雷蒙·索尔多就知道眼前的年轻人是谁了,他已经从徒弟们的口中知道这个年轻人的力量,如果是他打开了那扇门是一点也不值得奇怪的。没有想到这个年轻人这么快就来拜访他了。
  “你就是金吧?我的徒弟们向我提起过你,说你是年轻一辈魔法师中的佼佼者,一个很有前途的年轻人。”
  “对!”金回答,他有点后悔了(虽然听到雷蒙的夸奖很高兴),他没有想到布来特也在这里,如果早知道这一点,他就和伙伴们一起去演武场观光了。
  布来特站在雷蒙·索尔多的身边,他用怨恨的目光看着金,但是在老师面前,他不敢动手,而且,就算动手他也不一定可以击败金。“好了,你先回去吧!”雷蒙知道自己这个弟子和金之间有很多不愉快,他打发布来特离开。布来特离开的时候用凶狠的眼光瞪了一下金,当然,没有给他的老师看到。
  “欢迎你,年轻的魔法师,进来坐吧!”雷蒙在布来特走了以后对金做了一个很标准的欢迎礼。
  “谢谢,我……我这么没有礼貌的闯进来……我算是一个不速之客吧……”看到大魔导师这样的客气,金觉得手足无措起来,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哈哈,”雷蒙发出很爽朗的笑,“我欢迎每一个可以用自己的力量从大门进来的魔法师,这也是我制造那扇门的目的。很抱歉,我没有出来欢迎你,因为刚刚布来特找我有事,我听说,你和布来特是魔法学院的同学?”
  “对!”金舔了一下干燥的嘴唇,“不过,我们的关系并不好。”
  大魔导师一边让金走进房间一边说“布来特是个天赋不错的学生,但是心胸太狭窄了,很会记仇,不过虽然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品格,但是却可以为他的魔法修为提供动力,不说他了,你这次来拜访我有什么事吗?”
  “我……我……”说句老实话,在这样一个有威严感的老人面前,金已经把他原来要讨论的问题忘的一干二净了。“我只是想见一见大陆第一魔法师本人而已。”他终于想出了一个不是回答的回答。
  “什么大陆第一魔法师,这都是大家抬举我罢了。又不是整个迷失大陆的魔法师进行一次大比武得出的结论,这个称号其实我配不上。我只是一个喜欢做魔法研究的老头子而已。我也没有和别人不同,都只是一个人类。”
  “雷蒙先生!”金在坐下来后终于问出他心中最想知道的问题。“你是怎样成为大魔导师的呢?”他曾经多次问过修·克这个问题,但是他的老师总是相同的答案“不停的学习,努力的练习,坚持不懈的钻研,三分的天赋加上七分的苦练,最后就会成为大魔导师。”但是金不能对这个答案满意。
  大魔导师笑了一下,他突然反问“年轻人,你知道什么是大魔导师吗?”
  “这……大魔导师就是魔力最强大的魔法师!”金感到这个问题很奇怪,但是他还是照自己的理解回答了。
  “那大魔导师为什么可以有最强大的魔力呢?魔法师成为大魔法师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大魔法师成为祭司也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惟有大魔导师是短时间内成为的,大魔导师拥有的力量不是靠反复练习而缓慢提升的,我也是在被他人称为大魔导师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这样强大的魔力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金明白他就要知道他最想知道的答案了,他全神灌注的听雷蒙的话。
  “年轻人,我用一个比喻来形容,要是一个拉车的想要把车拉的快,那他要怎么做呢?很明显,就是多锻炼身体,让自己更有力气,这样才能拉的快。”雷蒙微笑的看着金一脸迷茫的样子,“但是,还有一个办法,就是给车套上一匹马,自己来赶车。现在你明白了吧,所谓的大魔导师就是让自己从拉车人变成赶车人的魔法师。”
  “那,要怎么做才能成为赶车人呢?”自己日思夜想的答案就在眼前,金激动的全身都发抖了。
  雷蒙大笑起来,“很简单,努力的锻炼身体,直到自己有能力抓住一匹马为止。年轻人,魔法是没有捷径可走的,只要自己的努力到了一定阶段时,你自然会知道怎么成为一个大魔导师。”
  “啊!”金感到大失所望,这个答案和修·克的答案没有本质区别。
  “对了,”金突然想到刚才布来特和雷蒙的对话,“我知道偷听别人的谈话不对,可是我刚才听到你说起过“魔力增幅”,这个魔法我好像从我的老师那里听说过。”
  “你说魔力增幅啊”大魔导师说,“那个大概是提升魔力唯一的捷径。我是在一个圣光王朝的遗址中发现关于这个魔法的资料的,这个魔法是古代的魔法师为了短时间内增强魔力而发明出来的,但是它从来就不是一个完整的魔法,虽然在理论上它可以给魔法师几十年才能获得的力量,但是因为种种不可知的原因,它的成功率只有三分之二,如果这个魔法失败的话,那个受术者会被吸走全身的血肉,变成干尸。这可是用自己的生命来赌博啊!”
  金沉默不语了。短时间内提高魔力对任何魔法师来说都是无法抵御的诱惑,发明出这个魔法的魔法师一定是一个天才。
  “对了,金,我这样称呼你可以吧?你刚才提起你的老师,有像你这样的学生的魔法师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我可以知道他的名字吗?”
  “我的老师是修·克,和您一样是一个大魔导师。”
  “修·克吗,果然,名师出高徒。我虽然没有和他见过面,但是我是很敬佩他的,能用魔法制造出一座塔实在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啊。也许大陆第一魔法师的称号对他更适合。别说其他的了,年轻人,想参观一下我的研究室吗?”
  “我……真的可以吗?”
  “跟我来吧。”雷蒙站起来,金跟在他的身后走出房间。
  绕了几个弯,金发现他已经站在头一会的那个房间前面,地上的那个复杂的魔法阵依旧散发出强大的力量。
  “这是……您的研究室?”
  “对,准确的说,是我的研究室的入口。”
  金看了看整个房间,除了地上的魔法阵,这个房间没有任何的东西,根本就没有门或窗通向其他的地方。
  雷蒙走到魔法阵的中心,对金说“别奇怪,年轻人,这个魔法阵就是我的研究室的入口,你走到这里就可以进入了。”
  在金也走入魔法阵的中心时,雷蒙·索尔多念了几句金听不清楚的话,然后一道强光包围了两个人,在强光的刺激下,金的眼睛根本句睁不开,当然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在金终于看清楚周围的情况时,他发现自己已经在一个很奇妙的地方了。他好象处于一片混沌中,整个视线的范围没有什么不同,头上和脚下都是一样的,偏偏脚上传来脚踏实地的感觉。如果不是那些桌子椅子,瓶子罐子都有序的摆放着,他简直分不清现在自己到底是头朝上还是头朝下了。
  耳边传来大魔导师的声音,“这里就是我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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