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该规定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此帖被55667788在2013-01-16 10:49重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