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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小说] 网络玄幻小说《星空倒影》作者:弦歌雅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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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7
第一卷 雏鹰 第一章 我不想当兵

 

  “请问……第二小队的营地在哪?”我走遍了整个新兵营,每个小队都有新兵签到的报名站,唯有第二小队的招牌看不见,只好冒失地走进一个帐篷里询问。

  “第二小队……挺耳熟啊,我想想,啊,就在这里了,这就是第二小队的营地。”躺在床铺上的那个满脸胡茬的中年军官好像还没睡醒,连眼睛都没有睁开,打着呵欠糊里糊涂地回答我。

  “那……请问,我在哪里可以找到卡尔森小队长?我是来报道的新兵。”

  “啊,又来新兵了吗?卡尔森?这个名字挺熟啊。”他昏昏沉沉地嘟囔着,“雷利、弗莱德、杰夫里茨、达克拉、拉玛、罗尔……新兵名单上好象没有卡尔森这个名字,你走错地方了。”他侧过身去,挥了挥手,不知是在驱赶我还是在驱赶那个打扰他午睡的问题。

  “您弄错了,我找的不是新兵卡尔森,是第二小队的队长卡尔森。”我小心地追问着。

  “哦,小队长卡尔森……我想想……小队长……卡尔森,哦,我就是,什么事啊?呵……”如果不是亲眼看见,我真不相信这个世上还有睡觉把自己睡忘了的人。

  “杰夫里茨·基德向您报到,听从您的吩咐,长官!”我按照当过兵的老爸教我的新兵礼仪大喊。

  “哦,天呐,怎么又是这老掉牙的一套,知道了知道了,就不能让人睡个安稳觉吗?”我面前的长官把头深深埋藏在被子里,躲避着我的声音,“国王陛下,国王陛下!”被子里传出他的招呼声,声音有些闷。

  “到,长官。”帐篷外走进一个年轻的士兵,他身材比我略高,鼻梁高挑,虽然面色冷峻,但一双黑色的眸子散发着惑人的神采,最让人心动的是那一头黑亮的头发,光可鉴人。如果他不是正穿着一身墨绿色的军服,我简直要以为他是哪一家的名门贵族。事实上,即便是这样,他也是我见过的形象最高贵的人了,甚至比每个月到我家的酒馆收税的税吏大人还要高贵。

  “这也是个新来的,安排到你们的帐篷里去。”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正指向我,然后又缩了回去,“然后帮我把门边上的牌子挂上。” 说完,地铺上的被子蠕动了两下,看的出,我的上司正坚决捍卫着他的美梦。

  “是,长官。”黑发的年轻士兵把我领出了门,顺手在帐篷上挂了一个写着“猪在圈中,请勿打扰”字样、还画着一个闭着眼睛的猪头图案的招牌,极富创造性。看我一脸的诧异,他一付见怪不怪的表情,转脸就走了,我只能苦忍住笑意跟在他后面。我的军旅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我,杰夫里茨·基德,德兰麦亚王国里德城马蹄铁酒馆老板独腿老基德的次子。和我那个整天做骑士梦想当英雄的哥哥皮埃尔不同,我天生就是块酒馆老板的料子——不,是天才。刚出生三个月的时候,老基德曾错手把他的麦酒倒在了我的奶瓶里,当他发现自己的杯子里是牛奶的时候,我已经不动声色地把一瓶烈酒喝了个干净;五岁的时候,我已经具有相当高超的品酒技艺,能够熟练区分在整个大陆市面上能够找到的各种酒类;7岁的时候,我已经开始负责酒馆里最见工夫、最需要技巧的工作——兑水;10岁的时候,我就正式在前台招呼客人,并一举成为整个里德城最受欢迎的酒馆小厮;14岁的时候,我已经俨然是马蹄铁酒馆的老板,掌管一切账目,把老基德、基德太太和长我6岁的兄长皮埃尔指挥得团团转。在我苦心经营之下,马蹄铁已经由原先里德城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小酒馆,变成了具有极高知名度、日客流量超过500人的大型餐饮企业,并连续三年成为里德城纳税先进单位。如果不是每个18岁的成年男子都要起码服为期三年的兵役,我才不会离开那个每天热闹非凡的酒馆。毕竟,当一个酒馆老板,和一帮食客插科打诨,传播一些旅行者的新鲜见闻,看酒鬼们在门外的空地上打架,比做什么骑士、当什么英雄要快活多了,也安稳多了。

  我服役之前,已经和家里约好了,等三年后我回家,老基德就正式退休,马蹄铁酒馆将正式由我掌管。至于皮埃尔——对这个哥哥我也真没有好办法,服完了兵役不过瘾,居然又想去干什么佣兵,不知道跑到哪里修行去了。随他四处折腾去吧,家里有我,足够了。

  “他刚才怎么喊你国王?”我有些诧异地问我的新室友。

  “外号。”他的声音带着说不清的自豪感,似乎连一个字也不愿多说。

  “这样的外号挺少见,不过……”酒馆小厮的职业习惯让我不由自主地和人套近乎,“挺形象的,我是杰夫里茨·基德,你可以喊我杰夫,我以前是个酒馆小厮。”

  “弗莱德,弗莱德·古德里安。”

  “弗莱德·古德里安,我可以喊你弗莱德吗?”他点头默许了,“我刚来,对这里还不了解,你来了多久了?这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我们的长官怎么样?这附近有没有出色的饭店?或者酒馆也成。有没有漂亮姑娘?我喜欢大眼睛的,亮亮的那种,就像你的……哎,人呢?”我只顾着边说边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同行者的身影。

  “到了。” 弗莱德站在我身后大约10步远的地方,面无表情地说。

  “啊,谢谢。”我有些尴尬地小跑过来。

  走进帐篷,弗莱德指着我对帐篷里的其他三个人说了句“新来的”,就走到自己的铺位上看书去了。

  “我是杰夫里茨·基德,是刚报到的新兵,朋友们都喊我杰夫。”

  “我是达克拉,欢迎加入。”我被那个最高大的身影迎面抱了个结实,虽然如此隆重的欢迎礼节让我很感动,但对我瘦弱的身躯却是个不小的考验,“我是个石匠,家在瓦伦城,呵呵。”粗犷的声音昭示着说话者是个豪爽的男人。

  “石匠,好工作啊,我的邻居就是个石匠,喜欢弄雕花的石质栏杆,我家酒馆外面的栏杆就是他雕的,手艺好的不得了。不知道你主要经营什么项目。”我尝试着和他套近乎。

  “呵呵,我是刻墓碑的。”

  “呃……”

  “我的手艺,绝对一流,在瓦伦城都是有名的,要是有什么需要,你跟我说一声就好,都是自己人,我算你半价。”

  “啊……谢谢,谢谢,不用了,不用了。”我大汗。

  “说你笨你还真是笨啊,大石柱子。”一个矮小的身影闪出来,慢条斯里地说。

  “凭什么又说我笨啊!”达克拉大吼起。

  “有你那么说话的吗?杰夫那么年轻,那么急着给他送墓碑,这不是咒人家嘛。”

  “就是。”我心里暗想,“终于有人给我说句公道话了。”

  “就算是送,起码也要等两年再说啊。”……我更是无话可说了。

  “那可不一定,我们是在当兵啊,万一要打起仗来可保不准他能活多久……呃,杰夫,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很年轻,身体很好,可家里人就不一定了呢,万一你爸爸……”我已经分不清达克拉是真笨还是故意恶心我了。

  “哦,忘了介绍,我是雷利,家也在瓦伦城,是个杂耍艺人。”刚才那个慢条斯理地矮个子对我说,“刚才是开个玩笑,不要介意啊。”

  “啊,我知道,我不介意的。”我努力地装出一付笑脸。

  “另外,刚才忘了问你……”

  “什么?”

  “你喜欢什么花样的?”

  “什么什么花样?”

  “墓碑啊。”在我反应过来之前,雷利已经一脸奸笑地跳开了。

  “我是拉玛,我们家是开熟食店的。”从我一进门起就一直趴在床上嚼着东西胖子终于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跟我打了声招呼,“你也来点吗?”他把一只油乎乎的猪蹄伸到我面前,被我拒绝后摇着头叹了口气,说了句:“都不识货啊。”又趴回去继续享用了。

  我是和陌生人打交道惯了的,三言两语就和他们混熟了。从他们嘴里我了解到,新兵营的报到期限有三天,今天刚刚是第二天,他们也只是比我早来了一两天而已,对这附近的了解并不比我多。不过,他们已经收集了不少我们基层指挥官的不良风评:据说卡尔森小队长的绰号是“背影”,这是因为他在以前的作战中总是第一个溜号、只给敌人留下背影而得的称号。他们几个摇头大叹运气不好,遇到这样一个没出息的上司,出门少不得要受人白眼了。我到是无所谓上司有没有面子,只求太太平平地混完这三年,早点回去当我的小老板就好。

  次日,我们听到卡尔森歇斯底里的招呼声,然后冷峻的弗莱德又领进来一个新兵,照旧说了三个字:“新来的。”又闪到一边看书去了。

  “大家好,我……我是罗尔。”一个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的哼哼声从面前的少年口中发出来。

  又是一个热情如火的拥抱礼,外带适时的墓碑直销广告,接着一高一矮两个气死人的家伙就又唱起了对台戏。当吓傻了的新兵终于能喘口气的时候,一只硕大的烧猪头突然冒出在他的面前。

  “要不要来尝尝?”拉玛边抠着牙边问,“哎,你怎么晕了,这可是好东西啊。我见过晕车晕船的,还没见过晕肉的,真是不识货哟。”

  我和沉默的弗莱德对望了一眼,摇着头把这个被烧猪头吓晕了的新兵拖到自己的铺位上。

  终于全员到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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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02楼 发表于: 2007-12-29
故事外的故事 外传 约定,来世的等待

 

  热闹的市集,喧嚣的人群,远道而来的商人摆出希奇的货物,吸引着女人和孩子们的目光,杂耍艺人们在场地间作出种种不可思议的动作,引得围观的人群时而惊呼,时而大笑。

  一家三口正跟随着人群走动着,高大健壮、相貌堂堂的父亲慈爱地将儿子扛在肩头,温柔美丽的母亲走在他们身旁,不时提醒着孩子不要乱动,免得摔伤。

  “拉夫特先生早,太太您早。达瑞摩斯保佑您全家。”

  “才几天没见,小埃奇都那么大了。”

  “拉夫特太太,这个苹果送给您。不是我吹牛,我的苹果可是今天集市最新鲜的,小姐太太们吃了肯定会越来越漂亮,尤其是像您这样的美人儿……”

  ……

  市集上的许多人和这一家子打着招呼,他们中有商人,有果农,有家庭主妇,甚至还有在集市上乱窜的孩子。这是这个镇子上最受欢迎的家庭,如果你是个外乡人,问起这个家庭,肯定会有不只一个人向你介绍拉夫特一家,然后给你讲述自己和这个家庭的友谊多么深厚,再引起周围人群不服气的嘘声。

  高大英俊的拉夫特先生是个骑兵军官,他以自己的英勇为自己赢得了一个爵士头衔和一份虽不丰厚但也已经足够的年金。难得的是,他与他的夫人——一个显赫贵族的侍女——对任何人的态度都那么慷慨有礼,尽力帮助乡邻,从不以贵族头衔将自己与这些平民邻居们区分开来。用拉夫特先生的话来说,就是:

  “我就是好运气的大头兵,没什么值得尊敬的。”

  事实上,拉夫特先生几乎具有人们所知道的所有值得尊敬的品格,他公正、随和、开朗,热爱自己的妻子,关照自己的朋友。而拉夫特太太善良贤惠,待人热忱,也是主妇们的典范。他们的德行很快就博得了乡邻们的敬重,每个人都为能够结识这样友好朴实的家庭为荣。

  而今天,这个不甚富裕却十分幸福的家庭,迎来了自己儿子的十二岁生日。

  “埃奇威尔,看看你希望什么,我把它买下来作为你的生日礼物,好么?”父亲拍着儿子的屁股说。

  小埃奇看见那么多新鲜有趣的玩意,兴奋的直嚷,都不知道怎么挑选才好。那个能发出不个色光芒的小棍子看上去挺神气,而那个自己会走动的小铁皮鸭子也挺有趣,或许可以选择那个会喷火的面具,哦,不,妈妈一定不许玩火……

  “咴……”一声稚嫩的嘶叫吸引了孩子的目光,从父亲的肩头上,他可以看见集市最前面有人在贩卖马匹,一匹全身白的像雪亮的缎子的小马驹正被栓在槽头,不住地甩动着笼头,尝试着摆脱绳索的束缚。

  “往前走走,爸爸。”小埃奇说,“我想看看那匹马。”

  虽然这只是匹小马,但他的性子似乎比野马群中最暴烈的头马还要糟糕,它又蹬又咬,一刻也不愿停歇,连给他喂草料的商贩都被踢倒在地。

  小埃奇从父亲的脖子上下来,瞪大了眼睛看着面前的小马,脸上带着说不出的惊奇和喜爱。

  “爸爸,我可以要这匹马吗?”

  “埃奇,不能花那么多钱。”母亲责备又疼爱地看着儿子。

  “可是,爸爸说,这集市上卖的东西,我都可以挑。”儿子争辩着。

  “对,但不包括小马……”

  “不,儿子,别听你妈妈的,这是匹好马。不过如果你喜欢这匹马,就要自己把它牵下来。”父亲满脸笑容地看着儿子。

  “蒂姆……”拉夫特夫人责怪地看着丈夫,脸上带着担心。

  “放心吧,只是匹小马,我的儿子不会那么脆弱的。”拉夫特先生搂住妻子的肩膀安慰着,又转脸对孩子说:“你把它牵到我这里来,我就把它买下来送给你,回去还会给你修一个马厩。”

  孩子兴奋地点着头,一步步接近那匹踢踏不停的马驹。围观的人们越来越多,都想看看这个孩子能不能得到这件难以驯服的生日礼物。

  “扑通!”小马扬蹄踢向孩子,孩子慌张地闪躲,被踢在了小腿上,摔倒在地。担心的母亲惊呼一声,几乎想冲过去,却被丈夫紧紧拉住了。

  “不要紧的,那是我们的孩子,对他有点信心。”

  父亲满意地看着孩子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拍打着身上的泥土,回头尴尬地笑了笑,又举步向小马走去。

  “不要想那是你的礼物,要把马当成你的朋友。真正的好马是忠诚的朋友。”骑兵军官出身的父亲出声提醒。

  听了这话的小埃奇停住了脚步,站在原地看着小马驹一会,忽然转身跑向放马料的袋子边上,抓了一大把麦麸,又向小马驹跑回去。麦麸从他小小的手指间不住地撒出,在地上连成了一条线。

  这次孩子没有急于接近小马,而是站在他前面,伸出手,一步步慢慢地靠进,嘴里还念叨着:“别害怕,我是你的朋友,别怕……”

  有的人看着孩子与小马对话的场面,忍不住笑出声来。那小马并没有因为这样的说辞而停止挣扎,它甩动着脑袋,忽然将孩子的手顶到一边,将麦麸撒在地上。

  孩子并没有放弃他的方法,他再次跑去袋子边上,重新开始他的努力。一次、两次、三次……除了父亲仍在饶有性质地看着儿子的举动,其他人已经渐渐露出不耐烦的神情,甚至有人为孩子能不能得到他的礼物而打赌。

  已经不记得是第几次了,孩子靠近小马的时候马头仍然在不安地摆动,可靠到他手边的时候忽然停住了,然后小马舔过孩子的小手,吃下了手中的麦麸。

  眼看着有效,孩子高兴地跳起来,他再次回到袋子旁,脱下了他漂亮的新衣服,将麦麸倒在上面,捧到小马根前,趁着小马进食的时候,抚摸着它的鼻子、他的脖子……小马满意地摇晃着脑袋,甚至主动把头伸到小埃奇跟前,舔着他的手和脸……

  当孩子把缰绳放在父亲手中时,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连马贩都走上前祝贺拉夫特先生有个好儿子——当然,他更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收钱。拉夫特先生把自己的儿子高高举过头顶,骄傲地宣称:“这是我的儿子埃奇威尔,他比我强的多,在八岁的时候就驯服了自己的马,他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骑手!”

  “你应该给你的新朋友取一个名字。”眼见孩子做出了令人骄傲的行为,母亲只能和善地表示支持。至于今后三个月的晚饭怎么打理……既然是拉夫特先生的主意,终究是可以从他的酒钱里扣出来的。

  “山雪,我想叫它山雪……”小埃奇搂住新伙伴的脖子。

  ……

  “多亏了你啊,山雪。”年轻的骑兵埃奇威尔抚摸着自己的爱马。他们刚刚一同经历了一场剿灭盗贼的战斗,在战斗中,山雪和埃奇威尔最先冲破缺口,表现英勇。

  这已经是不知第多少次的战斗了,年轻士兵和战马的深厚情感经受了血与火的残酷考验,山雪一次次将负伤的埃奇威尔从众多的包围中解救出来,而埃奇威尔宁愿自己中刀,也要挡开袭向山雪的武器。

  “你是最好的战友,山雪。”埃奇威尔把缰绳扔在山雪脖子上。他从不栓马,即便是在军营中也绝不把山雪栓在槽头,从小便是如此。“马就是朋友”,这是老拉夫特先生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教给他的道理,但即便是他也没能作到把自己的马像一个完全平等的人来对待,或许是因为他从没见过像山雪那么聪明的马:不止一个人尝试着把没有栓好的山雪从他的马厩里悄悄牵走,他们中有的是恶意的马贼,有的只是熟人间的玩笑。山雪甚至能够分辨这两者的区别:来偷盗的马贼没有一个完好无损地从拉夫特家的院子里离开,而开玩笑的朋友们只是上衣被它扯碎了而已。连拉夫特先生和太太靠近喂食,他都懒散地不予理睬,只有看见埃奇威尔的时候它会才高兴地欢蹦乱跳。从小到大,埃奇威尔每天都要花很长时间来给山雪梳理喂食,还要和它说话,直到参军之后依然如此。对于他来说,再没有第二个朋友能够作到像山雪一样,每一个小动作,每一个眼神都带着特别的默契,甚至不需要他作出任何表示,山雪都会像猜透了他的心思一样,为他做出最好的选择。

  这样的行为自然会在战友眼中视作怪癖,但在几次战斗之后,埃奇威尔和他的山雪就变成了“神奇”和“幸运”的代名词。他们都认为是山雪为埃奇威尔带来的勇气和好运,让他成为了战功卓著的杰出战士。对此,埃奇威尔从不否认:

  “如果我的意见和山雪有冲突,我一定会听它的。它是我勇气和力量的来源,是我最信任的朋友。”

  所以,很少有人称山雪为“埃奇威尔的马”,私下里开玩笑时,在战友间倒是流传这这样的说法:埃奇威尔是“山雪的人”。

  “我们走吧,好伙计。”埃奇威尔转身想要离开这片没打扫完全的战场,刚走了两步,却被山雪咬住了袖子往后扯。

  “怎么了,好伙计?让我过去吗?”埃奇威尔问。

  山雪点了点头,嘶叫了一声,转身跑开,把嘴伸在一片草丛中撩拨,忽然含起一柄长长的战刀,叼到埃奇威尔面前,用眼神示意着埃奇威尔接过这把刀。

  “这是你藏起来的?”山雪昂了昂脖子,表示同意。

  埃奇威尔认得这把刀,使用这把刀的盗贼首领把他的马刀砍成了两截,但仍然被他用半截马刀斩于马下。战斗结束后,他也曾经到处寻找这件出众的武器,却没想到早就被自己的朋友藏了起来。

  “送给我了?”埃奇威尔接过刀,拔刀而出,整个刀刃并不是雪亮的颜色,而是一片墨黑,黑色中透出强烈的血腥气,而这也正是这把武器最出众的地方之一。

  “不,这不是我的刀,是你的。”埃奇威尔没有把刀挂到自己腰间,而是挂在了山雪的鞍钩上,“这是你刀,是属于你的战利品。只有和你一起战斗时候,我才会用这把刀。”

  山雪忽地跑开,飞奔着绕出一个大圈,欢快地嘶鸣着,仿佛是在炫耀着自己鞍鞯上新挂的武器。这大概是第一匹拥有属于自己的武器的战马,或许也是最后一个。它和它的驾驭者之间的关系已经不能完全用“主人”和“坐骑”来衡量了。他们是朋友,是一对并肩在战场上创造英勇业绩赢得别人尊敬的最佳搭档……

  ……

  横刀立马,这是一个骑士应有的战斗姿态。

  可如今,刀仍在手,马却再也无法站立。

  二十六岁的埃奇威尔跪在泥土中,眼泪不住地流淌,满心的悔恨。换一匹马,早在两年前就有人这样向他建议,可他无法接受。从儿时的嬉戏起,他就已经无法再接受没有山雪的日子。可毕竟,山雪已经十四岁了,对于一匹战马来说,它几乎已经像是个五、六十岁的老人,不能再负担一场场战斗的负荷了。

  可埃奇威尔无法下这个决心。对于他来说,山雪就像是他的手、他的脚,一个战士可以把他握刀的手放在家中,然后勇敢地冲上战场吗?

  一次次,埃奇威尔对自己,也对山雪说,打完这一仗,我就该换一匹战马了。可一次次的,当他把山雪留下,牵过另一条缰绳时,山雪都会默默地跟在他身后,不嘶叫,不挣扎,不踢咬,只是像影子一样跟在后面, 用一种奇怪而忧伤的眼神望着他,让他心酸,让他愧疚,让他终于忍不住赶走新的战马,重新回到山雪身边,成为同袍眼中不变的白马勇士。

  对人,对马,这都是一段无法割舍的情感。

  可这一次,山雪终于无法再站起来了。一柄长矛几乎穿透了它的前腿,殷红的血迹浸染在它缎子一样光滑美丽的皮肤上,触目惊心。

  刚倒地的时候,山雪还在不住地挣扎,试图重新站起身来,仰天长嘶,最后一次展现它神骏的姿态。可终于,当它发现所受的伤害远远超出它所能负担的极限,它已经永远失去了驰骋奔腾的力量,它终于不再挣扎,静静地躺在一边,沉默地注视着他的主人和朋友埃奇威尔在它的身边挥舞着属于它自己的战刀,护卫在它的身旁,直到战斗结束……

  “起来,山雪,起来,我们……我们回家……”埃奇威尔不住地抚摸、呼唤,守在山雪的旁边,祈求着奇迹的发生。可每个人都知道,当一匹战马倒地不起,它将永远都不再起来了。

  “它不行了……”队长拍打着埃奇威尔的肩膀,却被他触电一样地弹开了。

  “不行了?不行了是什么意思?它还没有死,它还活的好好的,它什么事都没有,没有……”埃奇威尔歇斯底里的大吼着,把他的上司远远地赶到一边,然后重新温柔地、慢声细语地安慰着山雪,神经质地微笑、哭泣,或是沉默。

  没有人敢接近他们,没有人敢打扰这对生死之交最后相聚的时刻。

  在一片悲痛中,山雪忽然重新挣扎起来,但它的目标不再是重新站立,而是尽力将马头伸入埃奇威尔的怀中。

  埃奇威尔慌忙地凑上去。

  山雪努力地伸着脖子,衔起了埃奇威尔腰间的佩刀,那把黑色的战刀。这把刀叫墨影,它的拥有者是一匹叫山雪的马。

  山雪将刀衔到埃奇威尔手中,眼中带着决绝的色彩。

  怎么会不懂?十几年的生死相伴,埃奇威尔怎么会不懂?无法再飞驰的骐骥,就像是折断了翅膀的雄鹰,失去了所有的骄傲和生存的意义。在挣扎残喘和从容地离去之间,山雪选择了后者,它也是个真正的勇者,一名无畏的战士。

  可他怎么下得了手?这是相伴了多年的朋友,是他的至交,是他的生死兄弟,他怎么下得了手?

  埃奇威尔放下刀,却又被山雪挣扎地衔起,重新放回到他的手中。

  非他不可,这是他的责任,他的义务。作为山雪的主人和朋友,这维护尊严的告别一刀必须由他来挥出。

  “好吧,如果这是你的心愿,我的朋友。”埃奇威尔无力地站起身,紧握住手中的战刀。

  风卷着草叶吹来,带来一阵沙沙地声响,仿佛是一个孩子的声音……

  “爸爸,我可以要这匹马吗……”

  刀锋擦着刀鞘缓缓地移动,摩擦着,声音悠长而动听……

  “别害怕,我是你的朋友,别怕……”

  战刀高举过头顶,刀尖仿佛划破了落日斜阳,将黄昏涂成一片血色……

  “山雪,我想叫它山雪……”

  等着我,我的朋友。或许有一天我们可以在另一个世界见面,我会重新在你的背上,迎风驰骋……

  刀锋划过,埃奇威尔感到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也已经随着锋利的触觉离开了自己。

  等着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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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01楼 发表于: 2007-12-29
故事外的故事 外传 亡友,最初的纪念

 

  每座城市都会有一个区域,在这里,道路狭窄黑暗,来往的行人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低矮破旧的老旧房子并肩而立,冬天的时候,无论糊上多少层废纸和树叶,这些房子总是在透风,让蜷缩在屋里的人们在凛冽的寒风中无处藏身;而一到夏天,这里就污水四溢,成为蚊虫繁殖的最佳场所。只有社会最底层的平民才会在这里生活,将一生中的绝大部分时光消耗在这里,生老病死,直到自己孤苦贫穷的生命走到尽头。

  这样的区域,叫做贫民窟。

  今天,这里迎来了一个幼小的访客。

  看起来,这是个十岁出头的孩子。他面目英俊,神色有些木然,乌黑发亮的头发从考究的衣饰上垂落,如同一匹冷艳的绸缎,在空中飘荡。尽管年纪幼小,可我们已经能够感受到他身上显现出的,与这卑贱环境格格不入的高贵和文雅了。

  不时地有身穿打着不知多少补丁的衣服的成年人向他曲身行礼,与他同龄的孩子们看见他都光着脚远远地跑开。仅有的常识告诉这些贫苦的住户,正向他们走来的这个孩子或许是个赌气离家出走的贵族子弟。虽然他还是个孩子,可对待他的态度稍有不敬就有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少爷……”那孩子沉默的脚步被一个怯生生的询问声打断了,一个比他稍微年长些的少年卑怯地躬身行礼,恭谨地站在一旁。

  “少爷,施舍点吃的吧……”那瘦弱黝黑的少年伸出手去,手上带着似乎永远也洗不掉的黑色油腻。

  看着那肮脏的手,衣着光鲜的孩子皱了皱眉头,摇着头走开了。自始至终,他的表情里都带着几分恍惚,仿佛正行走在这里的只是他的躯体,而他的灵魂早已不知道跑去了哪里。

  “少爷,求您了,施舍点吃的吧。小迈克,我弟弟他快饿死了……我叫汤米,我愿意为您做任何事,求您开开恩吧……”那少年跟在他身后,痛哭着哀求。这眼前的孩子或许是他唯一的希望了。

  “你弟弟?他在哪?”那华服孩子的眼睛闪动了一点怜悯的光芒。

  在一堆腐朽的木板和茅草搭成的窝棚中,另一个褴褛的孩子正在被当作床铺的干草堆中瑟瑟发抖。他的面色苍白,嘴唇干裂,两眼无神地睁着,口中发出细微的呻吟声。

  “求您了,少爷,救救他,求……”

  不等说完,华服的孩子一把跪在眼前的汤米推开,用手在自己的衣兜和袋子里掏摸着,半晌只摸出了半块饼干。他尝试着将饼干送到饥饿的小迈克嘴边,可那孩子几乎已经失去咀嚼的力气了。他只有把饼干放在那孩子的嘴里,希望他口中的涎水可以将饼干溶在嘴里咽下去。

  “等我,一定要等我!”对跪在一边感恩的兄长说完,那华服的孩子奔出贫民窟狭窄的街道,绕过一片拥挤的广场,从后门溜进一个高贵的府邸,穿过草坪,爬进厨房,趁着厨师没注意的时候,从厨房的案板上摸走一瓶牛奶和几块饼干。走出厨房,他把牛奶和糕点放进自己的口袋,转身冲出府邸,冲过广场,冲进贫民窟,冲进那破旧阴冷的窝棚。

  窝棚里,哥哥将弟弟搂抱在怀里,沉默地哭泣。

  “快,快……牛……牛奶。”他还没有发觉出了什么问题,极力调整着急促的气息,努力地将牛奶缓慢灌入弟弟青紫色的双唇。

  灌入口中的牛奶又从嘴里涌了出来,流到兄弟二人的衣衫上,流到地上散落的茅草中,最后消失不见。小迈克对他口中的食物再也没有任何反应。

  他已经死了。

  汤米轻轻将弟弟的尸体放回干草堆,然后跪倒在失神惊愕的华服孩子面前,带着哭泣的声音大声说:“谢谢您,少爷,达瑞摩斯保佑您全家!谢谢……”泪水顺着少年的脸滚落,滴在冰冷的地面上,脆弱地碎裂。

  “我不是少爷,我只是巴克夏少爷的替身。”那孩子看着弟弟的尸首,喃喃地说,“我叫弗莱德。”

  ……

  “汤米,说好了中午在这里见,我教你识字,你怎么又迟到了。”十三岁的弗莱德责备着他年长的伙伴。

  “对不起,我来晚了。”

  “等等,你的脸怎么了?”眼尖的弗莱德看见了汤米青肿的眼眶,“你又和人打架了,疼不疼?”

  “没什么,不要紧的。”汤米躲闪着避开弗莱德的目光,“乔比我更惨。”

  “为什么又和他打架?”

  “我才没和他打架,我是教训他。谁让他说……说……”汤米忽然吞吞吐吐,不愿把话全说出来。

  “他说什么了?”

  “他说,巴克夏伯爵是个吸血鬼,只知道加税,根本不管我们的死活。还说你……”

  “说我是他的帮凶、跟班还是狗腿子?”

  没有回答,汤米把头垂得更低了。

  “随便他们去说就是了,我又不会被他们说得少块肉。”弗莱德感激地看着汤米。

  “那可不行,谁也不能说我朋友的坏话。”汤米忽然昂起头,激愤地大声说道。听了这话,弗莱德幼小的身躯微微颤抖了一下。

  “汤米……”弗莱德小声说。

  “什么?”

  “我是……你的朋友吗?”弗莱德怯怯地问。

  “你是,弗莱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汤米肯定地点了点头,又问,“我呢?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吗?”

  “你不是,汤米。”弗莱德用力摇着头,“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汤米,从今天起,除了教我识字,再教我拳击和摔跤吧。你不是说你的老师什么都教么?你一定也学过这些了。”

  “学是学过,可为什么忽然想起这个呢?弄得全身是伤,挺难受的。”

  “因为要是还有人说你的坏话,我就可以狠狠地教训他们了。”说完这话,汤米又傻傻地笑了,指着自己黑青一圈的左眼说:“而且不用被他们打的那么难看。”

  面对着坦荡微笑的朋友,黑发的英俊少年眼圈红红的,拼命忍住不让泪水掉落下来,用力点头答应着。

  “好了,不是说好要教我识字的么?现在就开始吧。”汤米拍了拍弗莱德的头,提醒着他。

  “恩,我们现在就开始。你想先学什么?”

  “‘朋友’,你告诉我 ‘朋友’写出来是什么样子好吗?”

  学习识字的机会让十五岁的汤米跃跃欲试,他兴奋地抓起一根树枝,随着弗莱德的动作在泥地上写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单词。

  两个“朋友”肩并肩地排列在地上,一个优雅端正,另一个带着几分粗野的痕迹,正如站在一边写下它们的两个主人。

  “你的字写的真好看。”汤米看着弗莱德的笔迹赞叹着。

  “不用着急,时间长了你的字也会写得好看的。你还想学什么?”

  “等一下,我多练两遍。”汤米执拗地抓起树枝,重新在地上书写起来。不久,地面上就布满了“朋友”的字样,有的大,有的小,虽然笔迹仍然粗糙生硬,但确实看的出,汤米把这两个字一步步练得工整起来了。

  “汤米,要把这个词记在脑子里哦,下次我是会考你的。”弗莱德坐在一边,看着年长的朋友专心地练习,在一旁提醒地说。

  “记在脑子里是不够的,这两个字,我要好好练习,写在我的心里……”

  ……

  “汤米,跑,快跑!”弗莱德的叫喊声在悠远黑暗的小巷子里回荡着,他对着逐渐远去的汤米的背影喊完了一声之后,转身跑向了另外一侧的巷口。

  弗莱德的心里纷乱如麻,他边逃边为今天的冲动悔恨不已:如果他今天不冒险出来找汤米,如果他不为庆贺汤米的参军而偷拿了几份食物,如果他不执意要和汤米在河边庆祝,如果他能更警觉一点,不被小巴克夏和他的狐群狗党发现,那么或许现在什么事都没有。

  “抓住他,抓住这个小偷。”

  “打断他的脊梁,看他还敢不敢作贼!”

  唯一令弗莱德庆幸的是,小巴克夏引着众人都来追赶自己了。这样一来,汤米应该就安全了吧。明天他就要去报到,可不要在这时候出了什么岔子啊。

  “小杂种跑不了了,他钻进死胡同了。”嚣张的笑声从身后传来,弗莱德现在才发现,自己慌不择路,跑进了一条狭窄的死胡同。胡同最深处是堵高墙,恐怕就算两个人站在一起,也爬不过这样的高度。

  停下脚步,看着一马当先冲过来的小巴克夏,弗莱德忽然对这张熟悉的轻佻骄傲的面孔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厌恶。就是这张脸,从小在他面前晃悠,直到现在。每当有这张脸出现的时候,他总是要倒霉,趴在地上接受鞭打的责罚,同时还要忍受这张面孔残酷的嘲讽。

  为什么要有“替身”?为什么贵族的孩子犯了错误却要惩罚一个好孩子?十六年来,他第一次问起这个问题,而他所接受的一切教育都不能给出一个正确的答案。他刚刚发觉自己已经麻木沉默了十六年,这个发现令他惊奇:对这这样一张丑恶阴险的面孔,他是怎样熬过这十六年的?

  “好吧,现在就是你接受惩罚的时候了。”弗莱德面无惧色地迎着几乎二十个贵族少年冲了上去,在对手们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一拳砸在了小巴克夏的鼻子上。

  一阵像小狗受伤后的哀鸣从这个一向趾高气扬的少爷嘴里发出去,酸软的感觉让他止不住自己的眼泪。或许是生平第一次痛觉让他感到难以置信,他半天也没想起做任何动作。

  弗莱德迎着挥来的棍棒将小巴克夏摁倒在地上,一拳又一拳地打着他的鼻子。鲜血涂抹在他漂亮高挑的鼻梁上,他杀猪般地尖叫,高喊着“拖开他,拖开他。”

  一个空手的人毕竟抵不过雨点般的棍棒,很快,弗莱德就被一棍重重打在背后,从小巴克夏身上翻落下来。

  “打死他!”小巴克夏捂着鼻子吆喝着,“他袭击贵族,打死他!”

  很快,不计其数的重击就让弗莱德失去了痛觉,落在身上的棍棒仿佛是在直接挤压着他的生命,而不再刺激他的神经。虽然他极力保护着自己的头部,可仍旧渐渐地昏迷过去。

  “弗莱德!”汤米的声音从巷口传来。他在奔逃时发现身后失去了朋友的踪迹,生怕弗莱德遭受了什么不测,忙回过头来找他,却发现自己的朋友在木棍下奄奄一息。

  “不要啊……”汤米冲进人群,试图把这群高贵的冷血动物们拉开,挽救朋友的生命。

  “还有他,他也是个小偷!”发了狂的小巴克夏又把目光指向了汤米。小偷?他才不会管这种无聊的事情。他现在只是想尽可能地发泄,为自己伤在一个“替身”手下进行报复。

  一个人无法阻止一群手持武器的凶手,终于,汤米被打倒在地。他尽力扑倒在弗莱德的身上,用自己的身体保护着自己的友人,直到那群少爷们打得疲了累了、扬长而去,直到眼前的景象渐渐模糊,直到自己也失去意识……

  ……

  “弗莱德,你知道为什么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么?”汤米温和的声音回荡在弗莱德的耳边。

  “我不知道。”忽然被朋友这样问起,弗莱德不知怎么回答才好。

  “因为我欠你的。”

  “不,汤米,你一点都不欠我的,为你做的一切都是我愿意的。小巴克夏把我当玩具,平民们把我当帮凶,只有你愿意接近我,陪伴我,让我成为一个真正有感情的人。我的朋友,你什么都不欠我的。”

  “我欠你的,不是因为你教我识字,也不是因为你常常来给我送吃的,让我不至于饿死。对,我很感激你,真的,我永远感激你。可我最感激你的,是你给小迈克的那半块饼干。”

  “我……我没能救活他。”弗莱德沮丧地说。

  “可你让他看见了希望。你知道么?你走了之后,小迈克忽然说话了,他问我,那个人是谁?他的衣服那么漂亮,他是个国王吧。”

  “我说是的,一个国王要把所有孤苦的孤儿带走,给他们好多好吃的,让他们睡在绒毯上,还有漂亮的衣服穿。”

  “他问我,你去哪里了。我告诉他,你去拿吃的了,或许回来的时候还会带着一辆马车。迈克他见过马车,真正的国王的马车,四匹马拉着的那种。他总希望自己能坐一回这样的马车。”

  “他死的时候很开心,真的。他临终的笑容让人羡慕。我的朋友,你给我的一切我都能偿还你,可只有这半块饼干不能。你让小迈克带着幸福的期望离开了这个世界,我永远无法偿还你。”

  “好好活着哦,弗莱德,你是我们的大人物呢。要把我的那一份也好好的活出来。还记得吗?我可是要当个了不起的贵族,让穷苦的孩子们都能得到幸福的呢。这件事看来只能让你去办了。”

  “你要走了吗,汤米。”看着故友的影子在面前渐渐变淡,弗莱德慌张地喊着。

  “答应我,你要当个国王哦,当个了不起的国王。”温和的声音从影子消失的地方传来。

  “我会的,我答应你,我会是个国王,一个了不起的国王,那是我对你的承诺,汤米。”从梦中惊醒的弗莱德向自己的亡友保证着,泪水已经将他的枕巾湿透了。

  ……

  “你昨天晚上说梦话了。”雷利的小脸笑嘻嘻地凑过来,看着弗莱德说。

  “是吗?他说什么了?”达克拉听到了这个消息,咋呼着跑过来从热闹,“是不是梦到什么漂亮小姐了……”

  “梦到什么好吃的了吧。”拉玛啃着猪蹄头也不抬地说。

  “你说,你是个国王。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你是国王怎么会到这里来当小兵?”

  “国王?你居然作了个这么威风的梦啊。国王的府邸漂不漂亮?是不是门口还有几个石狮子之类的?”

  “那是我的外号,一个朋友起的。我梦到他了。”弗莱德沉着脸扭过头去,掩饰着自己湿润的眼角。

  “那是你给我的称呼,朋友。那就让我尽力把它变成现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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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0楼 发表于: 2007-12-29
第二十三卷 终章 第二百零二章 终章

 

  战争已经过去整整三十年了。三十年前,新生的德兰麦亚邦联合众王国终于从最后一抹战争的阴影中挣脱出来,迎接到了第一道和平的曙光。新王国的首都建在圣狐高地的中部,那里原本是我们初入圣狐高地时亲手建起的第一个军营。经过多年的建设,它已经成为了一座雄伟高大的都市,与法尔维大陆上任何一个国家的首都相比都丝毫也不逊色。银星河从城市中穿过,向扬向西北方更辽阔的疆土,一直汇入晨曦河,奔流入海。无数条道路从四面八方向这里涌来,再铺往更遥远的四面八方,直通往整个王国的每一个偏僻的角落。

  新首都的名字叫做弗雷斯希特,为了纪念王国的开国君主弗雷德里克·卡·古德里安而得名。尽管我知道这不是他的本名,但我觉得用这样的方式去悼念我那位可敬的朋友是非常合适的。

  在和平到来后不久,我也终于有机会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在这座城的中央广场东南角开了一家小酒馆,作起了我梦寐以求的酒馆老板。酒馆的名字叫做“炽热狂欢”,这是许多年以前,弗莱德为我和拉玛取的名字。对于我来说,这个名字意味着很多。每当闲暇的时候,我总喜欢搬一把椅子坐在门口,静静地看着那块酒馆招牌。那总能让我感觉我正和那些往昔的朋友们坐在一起。

  在广场中央正对着酒馆大门的方向,矗立着一座巨大的青铜雕像,雕刻着一个年轻的战士正骑在一匹高大的战马上。战马怒鬃倒竖,前蹄高高扬起,就像是要踏破雕像下的大理石基座一样。而马上的战士头戴王冠,左手拉住缰绳,右手豪迈地将战刀指向前方,神采激昂地转过头来,张大了嘴巴,仿佛正在向着身后的追随者们高声呼叫,率领着他们发起勇猛的冲锋。乌亮的金属把战士的英勇无畏展现得淋漓尽致,把这慷慨奋战的一刻凝成了永恒。

  这尊题为“国王指引我们前进”的雕像出自一个雕塑大师的手笔,取材于弗莱德战斗的事迹。这确是一件非常出色的作品,直到今天,每当我看见它时,仍然能在心头泛起一阵激荡的波澜,让我忍不住想起当年与我伟大的朋友并肩作战的激情岁月。可是说实话,这尊雕像和弗莱德本人完全不像。没错,他脸部的轮廓和身材确实和弗莱德很相似,挥刀立马的动作也很像。为了做到这一点,那位雕塑家的确认真揣摩了能够找到的弗莱德的所有画像。问题出在雕像的表情上:那是一张狂热而冷酷的脸,除了战斗的激情和对胜利的渴望,那张脸上再没有其他任何东西。雕像所刻画的是一个英雄、一个国王、甚至是一个无敌的战神,唯独不是一个人,一个有感情、重友谊,能够攀住我的肩头会哭会笑的友人。

  这或许就是世人眼中的弗莱德吧,一个无所不能、百战百胜的英雄王。对于他们来说,这就已经是全部了。而对于我们来说,这还远远不够。

  我们英勇的朋友终生不曾婚娶,更没有什么子嗣,我们遵循了他的遗命,拥戴依芙利娜成为了王国的女王。事实证明,弗莱德临终时的安排是正确的。在登基的同时,依芙利娜将伦布理族大祭司的职责传给了巨牛部落的酋长艾克丁。她登基后的第一道旨意就是拆除弗雷斯希特城的所有城墙——正像当初这座城市刚开始建设,还只是一座拥有几座木屋的兵营时,弗莱德向她描绘的那样,敞开胸怀容纳来自各方的人们。年轻的女王有足够的智慧和勇气率领自己的人民,而她的出身也决定了她会不遗余力地推行宗教信仰自由和种族、民族的平等。

  罗尔变成了亲王,这让他在与我们相处时显得有些尴尬。他同时还兼任着宫廷近卫军的总指挥,始终不渝地保卫和爱护着依芙利娜,这既是在履行对弗莱德最后的承诺,也是出于他对自己的妻子发自内心的忠诚。

  每当夜晚降临,酒馆里就会变得热闹起来。那些贪图美酒佳肴和爽朗开怀的人们总是三五成群地步入酒馆,在这里,他们可以畅饮整个法尔维大陆最醇厚的麦酒,也可以尽情享用美味诱人的烤肉。还有一样绝对不能错过的,那就是酒馆老板娘玛利安亲手烤制的面包和糕点。总会有一些仰慕英雄之名结伴来到这里的年轻旅行者,想要在这座以英雄为名的城市中痛醉一场。每当这时,我总喜欢安静地坐在柜台边上,听那些勇敢的孩子们讲述自己对弗莱德的崇敬和爱戴。我喜欢看着他们热忱的脸在争辩和讲述中逐渐变红,眸子从明亮变得暗淡,终于沉沉睡去的可爱样子。或许是人老了,眼花了,想的事情也多了,在他们身上,我似乎总能找到些我们年轻时的影子。

  达克拉和罗迪克正坐在门边对饮,他们当然不会告诉别人自己是王国军总帅和王国上将、第九兵团总指挥。即便是成了高级军官,达克拉争强好胜的脾气也没有丝毫改观。每当酒馆中有人夸耀自己的臂力,他总会按耐不住第一上前挑战,之后他就变成了被挑战者,接受好事酒徒的轮番挑战,直到把最后一个人的手死死按倒在桌面上。他曾经在这里创下过比赛握力连胜两千场的纪录,直到他五十五岁的时候这个纪录才被一次失败中断,而这次失败也是最让他骄傲的一件事情。

  击败他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儿子,年轻的王国军官达卡特。这个孩子和他父亲年轻时一样的强壮——甚至比他还要强壮,但那执拗暴躁的脾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年少的时候,他强健的身体和冒失的脾气让他很是闯了不少祸,二十岁那年,他因为一次冲突在大街上被一个叫做卡罗琳的姑娘打得鼻青脸肿,在后来的日子里,他又屡次不走运地被那个姑娘打得鼻青脸肿,又过了一阵子那姑娘成了他的妻子,从此他天天被打得鼻青脸肿。

  罗迪克与以前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他很早以前就开始谢顶并且发福,早已不复年轻时那勇武不凡的模样。不过他那一丝不苟有条不紊的脾气倒是一直没有多大变化。在战争结束后不久,他就与一个退役军官的女儿结了婚。他一直想要一个儿子延续家族世代参军的光荣传统,可偏偏只生了一个女儿。显然这一对出生于军人世家的夫妻并不知道如何培养一个贤德的淑女,他们是按照培养职业军人的方式把女儿养育成人的,直到女儿长大之后才开始后悔,不知道该如何把这个精通各种武器军械和战争谋略、但对贵族礼仪、女红、文学和音乐却一窍不通的暴力女郎嫁出家门。不过他们的苦恼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他们就找到了非常登对的如意郎君,对方的家世身份和社会地位都非常让人满意,而且两家的孩子感情也深厚到了“打成一片”的程度。

  他的女婿就是达卡特,他的亲密战友达克拉的儿子。而他的女儿卡罗琳就是那个因为驯服了一头怪力猛兽而在弗雷斯希特城享有盛誉的明星新娘。后来有一个剧作家还把这段啼笑皆非的姻缘写成了一部剧本,名字就叫做《我的野蛮女友》。后来这出戏剧变成了德兰麦亚长盛不衰的经典剧目。

  如果你现在往东边窗户的那张桌子看,会看见一个银白色头发的老头。他总是抱着一大杯麦酒坐在那里,一双贼光闪闪的小眼睛始终盯着在酒馆中出入的风骚女人们,当年轻的酒馆女招待从他身边走过时,还会趁着人家不注意偷偷捏一下屁股,惹得那些女孩子大声尖叫起来,然后红着脸跑来向我诉苦。如果让别人知道这个为老不尊的老东西就是那个最先将魔法大规模运用于战争、使得大陆各国家开始重视魔法研究、一手开创了现在这个魔法兴盛的时代、被人们尊称为“魔法的拯救者”、“死亡女神的世间之眼”、“亡者的道标”的天生的魔法使者、大魔法术士普瓦洛·乔纳斯的话,恐怕有不少热衷魔法、崇拜英雄的少年们会因为偶像破灭而痛不欲生吧。

  自从如愿成为在整个大陆享有盛誉的魔法术士之后,普瓦洛的日子并不像他希望的那么好过。每天都有成百上千的人守在他那间豪华的宅邸门前,他们中有的人纯粹是来拜见传说中的魔法英雄的、有的则是来求学拜师的年轻法师,还有不少人则是些徒慕虚名的挑战者,想要挑战他这个“大陆最强的亡灵术士”的。一开始他还能耐着性子去打发这些不速之客,到了后来就实在不胜其烦,于是带着埃里奥特一起从家里逃到我这里,让我在酒馆二楼的旅舍中分给他两间房间作起居室和实验室,对外宣称自己“外出修行”去了,每隔一两个月才能偷偷摸摸地回一趟家。

  有时候埃里奥特也会陪着他一起在酒馆里坐着,黑暗的精灵还是那么美艳动人,甚至比以前还显得丰满成熟。每当这个时候,普瓦洛表现的可比现在要老实许多,总是目不斜视地望着好像自己孙女一样的妻子,就像是一个真正德高望重的正人君子一样。

  在酒馆对面,新开了一家小杂货铺,里面专门卖一些针头线脑之类小的不能再小的小玩意,杂货铺的老板每天乐呵呵地站在门口招呼客人,每当有人进门他都格外热情,熟练又亲切地推荐着自己的商品。他的买卖很小,一天最多也就只有二、三十个铜子的进帐,可这个老板却干得很带劲。看他和客人讨价还价时的专注劲,仿佛正在做的不是几个铜子的小买卖,而是价值上万金币的大生意一样。

  如果有人告诉你,这个杂货铺老板是德兰麦亚乃至整个法尔维大陆的首富、恩里克商会的所有者、德兰麦亚王国一等公爵、前任首席财政大臣休恩·德·恩里克阁下的话,你大概会大吃一惊吧。

  在出任王国财政大臣期间,恩里克实施了一系列开放边境市场、扩大贸易顺差的政策,鼓励国民从事贸易活动,提高商人的地位,同时极大地调整了税率,对于那些能够从边境贸易中得利的商品减免税收。虽然战争几乎彻底毁灭了德兰麦亚王国的经济基础,但在他的筹划下,王国的经济恢复得很快,虽然还不能算是法尔维大陆最富裕的国家之一,但它崛起的速度却已经让人刮目相看了。

  一个月前,休恩正式从财政大臣的岗位上退休了。他把商会交给自己的一双能干的儿女去打理,自己则一个人优哉游哉地当起了杂货铺老板。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做了一辈子的买卖,直到现在才卸下了所有的负担,纯粹为了乐趣而经商,这真的是一种享受。

  弗莱德说得没错,休恩并不是贪财,他只是天生就喜欢经商,并且碰巧又很有这方面的才能罢了。

  我们都已经很久没见过红焰了,战争一结束,红焰就把月溪森林的所有事务都交给了艾斯特拉和菲西兰夫妇,自己则不负责任地跟着凯尔茜一起跑到彗星海当起了海盗。大概是去年的这个时候吧,他回来了一次,为了给凯尔茜举行葬礼——那是一场海啸造成的不幸。那时我们都很为红焰担心,害怕他再因为这场灾难而遭受痛苦的打击。不过,他看起来并不像我们所害怕的那么糟糕。

  他告诉我们,自从与凯尔茜相爱的那一天起,他们就都知道会有这样一天。他和凯尔茜有个约定,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绝不绝望、绝不哭泣,而是要继续自由、爽朗地活下去,让一个人的生命绽放出两个人的精彩。

  说这些话时,他的眼里含着泪水,嘴角却挂着温暖的笑容,仿佛凯尔茜就在眼前,从未离开。

  在葬礼上,红焰带回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年轻人。那个年轻人高大、沉静,颇有几分贵族风范,非常讨人喜欢。对于凯尔茜的死,他表现得比红焰还要伤心。

  他的名字叫做菲勒夫森尼亚·台·法赛利,也就是红焰那个曾经离家出走的学生小菲利。他们在十几年前相遇,化解了彼此的怨恨。不知是什么原因,红焰和凯尔茜始终没有孩子。小菲利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亲近。

  在离开的时候,红焰带走了刚刚进入少年期的小里格希斯。这个与凯尔茜感情深厚的精灵孩子坚持要求加入凯尔茜的海盗团,成为“像凯尔茜姐姐那样的人”。在三年前,他刚刚获得自己的称号,那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称号——“红巾”里格希斯。

  延着酒馆门口的这条道路一直向北走,是一座至高善神达瑞摩斯的神庙。这是圣狐高地上第一座达瑞摩斯的神庙,庙宇的规模很小,现在许多地方已经显露出破败的样子。

  而这里却是整个弗雷斯希特城最神圣的地方之一,德兰麦亚王国的教区圣女、有着“尊严的神容”和“医者之心”美称的虔诚信徒米茉娅·巴特斯菲亚女士管理着这里。这几十年来,米莉娅不仅在这里传播至高神的教义,还经常为患病的市民提供义务的诊治。她高超的医术甚至比她虔诚的心还要著名,经常有些身染重病的人不远千里赶来求她诊治,而她也总能将生的希望重新带给那些绝望的病人。

  在米莉娅正式就任教区圣女的时候,我们曾经劝阻过她,试图让她脱离这种孤独、枯燥、独自一人慢慢老去的痛苦生活,可是她拒绝了。她对我们说,达瑞摩斯神曾把这世间最甜蜜的感情播撒在她的心中,她的下半生将在这些美好的回忆和对神明虔诚的侍奉中度过。尽管已经无法再为自己心爱的人的生命祈祷,但她仍能为弗莱德理想中的那个美好的世界早日到来而祷告神明。这是一种更纯粹的幸福,也是一种更高尚的爱情。

  或许她是对的,这三十年来,米莉娅一直过得平静而满足。除了拯救病人,她还经常为年轻的情侣们主持婚礼,当新婚夫妻携手相握的时候,她总会露出由衷的笑容,毫不吝惜那些来自于神明的美好祝福。

  从酒馆刚刚开张的那一年起,每年春夏相交的时候,总会有一个形容俊美、满头金发如阳光般灿烂的吟游诗人来到我的酒馆,为酒客们显露他美妙的歌喉。大概过上三、四天之后,又会离开弗雷斯希特城。这位吟游诗人绝对是个让人迷惑的神秘存在,没有人知道他从什么地方来、离开这里之后又上了哪去,从来没有人见过他在其他的城市中出现,而他的歌声却是那么的悠扬深远、让人心醉神迷,足以让许多成名已久的著名歌唱家黯然失色。每当他到来的那几天里,我的酒馆中总是坐满了人。

  他唱得最多的曲目是那些歌颂德兰麦亚开国君主弗雷德里克一世的英雄赞歌,每当他的歌声响起,那位英年早逝的伟大君主就仿佛又从人们的记忆中走了出来,正站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亲眼得见一样。

  有时候有的人想听他唱与德兰麦亚国王齐名、同样以勇武、智慧和仁慈受人爱戴、让人崇拜的伟大君主、温斯顿帝国国王路易斯·弗拉维尔·德·赫诺尔陛下的赞歌时,这个游荡的金发歌者总是露出一丝轻蔑的笑容,告诉提出要求的那位客人,路易斯国王只不过是个懦弱、愚蠢、连自己的家人和兄弟都保护不了的笨蛋而已,没有什么了不起。而关于路易斯国王的一切英雄赞歌都不过是些二流诗人的夸大其词而已。

  最让我痛恨的是,在起初的那几年里,这个英俊潇洒神采不凡的吟游诗人从来也不掩饰对我老婆——酒馆老板娘和面包师玛利安——的尊敬和热情,每次他来的时候总不忘记给她带上一份珍贵精致的礼物作为他的“小小心意”,而这些“小小心意”即便作为法尔维大陆各各国家王室之间相互的馈赠也绝不会显得寒酸。那时候,每当我看见玛利安把这些礼物穿戴在身上,虽然口头什么也不说,可心里总觉得有些酸溜溜的。

  不过后来我们都上了年纪,这些让人尴尬的事情也就逐渐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了。

  他是谁?别白费心机了,无论你给我什么好处,我都不会把他的身份告诉你的。

  你说什么?为什么不把这个调戏我老婆的家伙好好教训一顿?

  嘘,不行,用擀面杖也不行。你希望看见我明天因为用擀面杖行刺温斯顿帝国皇帝路易斯二世陛下被送上绞刑架么?

  哦,对了,我刚收到一封我哥哥皮埃尔的信,信上说他的二女儿劳拉上个月刚生了个女儿,他现在已经是两个女孩的外祖父了。这还不够,最让人高兴的是,就在劳拉分娩的第二天,她的母亲、皮埃尔的妻子、我的嫂子珍妮也在同一张床上生下了一个女儿,这已经是他们的第七个女儿了。皮埃尔一直为没有一个名叫“杰夫里茨”的儿子而耿耿于怀——那是他曾经在三十年前答应过我的,看来这个约定他是很难完成了。

  我倒不因为没有一个和我同名的侄子而感到遗憾,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自己弥补了这方面的缺憾。我有一个儿子,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这个捣蛋鬼从小就让我失望,七岁那年,我盛了一小勺低纯度的麦酒去喂他,席勒姆多亚在上,那真的只是一小勺,连他的小嘴唇都不能全沾湿,结果他居然在床上躺了整整十五天,全身长满了红色的疹子,吓得我连忙请米莉娅来给他看病。在看了他的病之后,米莉娅又给我讲了许多我听不懂的话,说他是什么“酒精过敏体质”。就因为这件事,玛利安差点把一个酒瓶塞到我的胃里去。喝酒居然会“过敏”(我不太明白“过敏”是什么意思,大概就是酒量很差,一喝就醉的意思吧。恩,一定是这样的),这简直太让我伤心了。原本我还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一流的酒馆老板、和他在一张桌子上痛快对饮呢。

  最让我生气的是,在这个小混蛋十六岁那年,狂热的骑士小说和金发吟游诗人的英雄赞歌冲昏了他发育还不健全的头脑,让他说出了“男子汉的荣誉在剑锋上,不在酒杯里”这样明显逻辑混乱的话来。就在我用宽腰带和大巴掌让他记住了他爷爷传下来的“酒馆老板是世上最有前途的职业”这句祖训的第二天,他居然留下了一张纸条,一个人偷偷跑去参了军。

  在完成新兵训练、得到一个短暂的回乡假期的时候,他一个人在街头站了很久,一直不敢回家。要不是后来我把他领了回来,恐怕他会一直站到天黑。

  那时他看我的目光怯生生的,既羞愧又害怕,但掩饰不住的却是一个军人的自豪。他的脸黑了,身体也比以前壮实了很多,看上去不再是个男孩,而是一个男人了。

  在他回家的三天里,我一句话也没和他说,他也不敢理我。直到他离开家的时候我才终于忍不住拉下老脸对他说了一句:成不了英雄,也要做一个好军人。

  他搂着我哭了,像个男人一样掉下了眼泪。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他穿上铠甲手持短剑的样子英俊得让人着迷。

  现在,他已经是德兰麦亚王国军中最年轻的军团后勤调度官了。我知道他会干得很好,在这方面他是很有才能的。

  我有没有告诉你我的儿子名叫弗莱德,弗莱德·基德。我并不指望着他能成为和我心中的那个弗莱德同样了不起的大人物,我只希望他能成为一个好人,一个正直、勇敢、忠诚于友情和责任的好男人,希望他不要辱没了这个像金子般熠熠生辉的光荣的名字。

  哦,玛利安又在抱怨了,说我躲在柜台后面偷懒,让她一个人忙前跑后累得要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个女人变得越来越唠叨,脾气也越来越差。她在年轻时犹如百合花般纯洁无瑕的笑容已经被一张酒馆厨娘凶恶的大胖脸所取代,曾经纤细醉人的腰肢现在也变得粗大滚圆,就像是一只盛放麦酒的重磅酒桶。她现在总是絮絮叨叨地讲述自己的不幸,说什么她曾经有机会做一个皇后甚至女王的,不知当时她的心窍是被哪块蜂蜜还是糕糖迷住了,居然让她选了一个又丑又没出息的酒馆老板做丈夫。

  上一次说这话的时候,她正在整理储藏室,不知道从哪个旮旯里翻出了我年轻时穿过的铠甲。这个老婆娘不知发了哪门子的疯,拼命清洗擦拭着这套铠甲,还在上面抹了一层精亮的油脂,非要我穿上给她看不可。我拗不过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自己的大肚皮塞进了这件铠甲中,至于下半身的护具是无论如何也套不上去了,那样子丑怪得让我浑身不自在。

  可玛利安看见我这个样子两眼发亮,她那张长满皱纹和横肉的老脸居然泛起一层羞怯又兴奋的红晕来。就在我想要脱下这套捆得人难受的铠甲时,玛利安忽然扑上来狠狠地亲了我一口,然后揪了揪我的胡子,说了一句“老死鬼”,然后就走出了门去,害得我挣扎了半天才把那件该死的玩意从身上脱下来……

  一片欢呼声响起,酒馆里,一群爽朗又热情的年轻男人们大声欢笑着,用力将手中盛满麦酒的杯子碰在一起。琥珀色的麦酒泛起一层厚厚的泡沫,欢快地冒出杯沿,在灯光下泛起一层晶莹的光亮。

  这就是我,一个普通酒馆老板的生活。它简单而快乐,有我所希望的一切。

  我曾有幸和这片大陆上那些最勇敢最杰出的人们站在一起,在他们身边看着他们亲手缔造一段伟大的历史。

  但是,我从来也不属于他们中的一个。

  在历史的苍穹中,被选中的人会成为星辰,照亮整整一个时代,接受后世万代的景仰。

  我们称他们为“英雄”。

  我从来都不是英雄,我这一生中最荣耀的时刻,不过是在英雄的身侧,看他们亲手擦亮历史的夜空。

  或许我可以说,我是在那片星光闪烁的苍穹下,真实而微不足道的……

  一个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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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99楼 发表于: 2007-12-29
第二百零一章 大时代的休止

 

  “弗莱德,弗莱德·古德里安。”英俊的少年士兵面无表情地对我讲出他的名字。一头黑色的头发在额前随风飘散着,闪出两道闪烁着晶莹光泽的眼睛,犹如夜空中最明亮的星辰。

  那个年轻而骄傲的身影犹如一尊浮雕,永远拓上了我的心中。

  那是我们的初见。那时我一点也没有意识到这次见面对我都意味着些什么:它改变了我的一生,让我的生命中拥有了值得骄傲和回味的时刻;它带给了我一份最可珍贵的友情,并让我的生命因此而变得有价值;它在我面前铺开了一条通往崇高荣誉的道路,使我有机会与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人们为伍,有这个荣幸亲眼见证一个新时代的产生。

  但是,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抛弃这一切幸福和荣耀。

  我希望自己从来就是一个默默无名的酒馆老板,在自己的酒馆中醉生梦死,做这时代大潮中的一粒灰尘,被凡庸的琐事永远埋葬在历史的最底端。

  或者,我还可以是一个普通的士兵,一个愚蠢的、怯懦的无能军人。哪怕我的运气糟糕到了极点,在第一次踏上战场的时候被敌人砍成肉酱,以一个绝望的失败的形象永远告别这个世界,这也是个不错的结局。

  我不在乎,这一切我都不在乎。如果我有机会可以重新选择的话,就让我成为一个最鄙贱、最无知的庸人吧。我愿用我美好富足的一切事物去交换那刚刚过去的七年时光,把这段真实的历史变成一个幻象、一个梦,一段只存在于我的想像之中的、从未发生过的时间。

  否则,你要让我如何面对这悲伤,这椎心刺骨的、让人几欲发疯的绝望悲伤?

  ……

  谁也没有想到,病魔袭来得那么迅速、那么猛烈。在烈鬃城一战之后,我们高贵的朋友弗莱德一病不起,就仿佛那最后一场绚烂的胜利燃尽了他脆弱的身躯里蕴藏着的仅有的生命力。

  他发着高热,不住咳血,什么都吃不下去。疾病狠毒的触角一刻不停地缠绕着他,即便是在最深沉的夜晚也会用剧烈的咳嗽搅扰我朋友的安眠,让他无法平静入睡。即便是最雄健的身体也无法经受得起这样的折磨,他的身体以肉眼可辨的速度迅速地衰弱下去,甚至于下午的模样就比早晨更让人揪心,而到了晚上,疾病的影子在他的身体里就渗得更深了一分。

  在大部分的时间里,弗莱德还能保持清醒,但这只会增加他的痛苦。撕心裂肺的咳嗽随时都有可能打断他虚弱的呼吸,长时间的窒息使他的嘴唇变成了可怕的青紫色。刚开始时,米莉娅配制的止咳药水还能发挥一些作用,可是几天之后就再也看不见效果了。有几次咳嗽正好发作在弗莱德服药的时候,他的全身不住抽搐着,把混着血丝的黑褐色药汁喷得满身都是,看上去既狼狈又污秽。

  每当见到他这个样子时,我都痛苦得恨不得立刻死去。我宁愿那个躺在床上正承受着病魔永无止境的折磨的人是我自己。那怎么可能是弗莱德?他一直都是一个那么骄傲那么坚强的人,无论身处什么样的绝境、面对着什么样的敌人他都绝不会软弱屈服,难道他不是任何东西任何人都无法击败的无敌勇士么?而现在,他却被疾病轻易地击倒在床上,就连吞下一口药汁这样简单的事情对于他来说都变得艰难无比。

  原本我们还希望能立刻送弗莱德回到圣狐高地,可是当我们刚刚越过国境线、来到提特洛城时,弗莱德的身体就再也无法承受任何车马的颠簸。我们唯有将他安置在城堡中。

  病房的门被悄悄推开,又被悄悄掩上,从里面走出来的是满面倦容的米莉娅。她的眼中全是血丝,手里提着药箱,神情有些恍惚地向我们走来。

  在门外等候的我们立刻迎上前去。

  “他怎么样了?”达克拉急切地问道。

  米莉娅低垂着头,什么话也不说。

  “你到是说话啊,他到底怎么样了?”暴躁的脾气让重装步兵指挥官失去了理智。他双手抓住米莉娅的肩膀,用力地摇晃着,冲着她的脸大声吼道。

  “你疯了,达克拉!”红焰和罗尔连忙冲上前去把他粗暴的双手拉开,我一手接过米莉娅手中的药箱,一手护着她对达克拉大喊着:“你不能这么对待米莉娅!”

  是的,他没有权利这样对待米莉娅,没有人有权利责备她。自从弗莱德患病以来,善神美丽的信徒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了病房和她的实验室中。为了寻找能治好弗莱德的药方,她几乎翻碎了历代名医留下的医学案例,甚至向土著居民们求教,想在他们近乎巫术的治疗手段中寻求一些灵感。每天夜晚她都陪伴在弗莱德的身边,即便是病人最轻微的动静也会把她惊醒。许多次,她就那样握着弗莱德的手掌伏在他的床前沉沉睡去,我们甚至分不清她究竟是在睡眠还是因为过度的疲劳而昏迷不醒。

  最痛苦的并不是身体的疲惫,而是深爱的情侣身患重病,而自己身为一个医者却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一步步陷入死亡,这份精神上的摧残才是最残忍的惩罚。为此,米莉娅甚至抛弃了自己对于医学药理的执着,转而向她所信仰的至高神达瑞摩斯求助。每当弗莱德服用一种新药时,米莉娅就会跪倒在神像前虔诚地祷告。

  为了得到达瑞摩斯的保佑,她甚至试图通过拒绝进食来取悦她的神明。在这之前,她一直反对像这种把信仰和医学相混淆的举动,而现在无论我们如何劝说她都不愿放弃这样做。无力的绝望犹如一块巨石,彻底压垮了她的精神依靠,让她像一个无知村妇一样做出了许多荒唐事。我们几乎已经不能确认米莉娅的神志是否正常,现在的米莉娅,无论是什么荒诞无稽的事情,只要你告诉她这样对弗莱德的健康有好处,她都会毫不犹豫地去尝试。

  这一切让米莉娅的身体几乎和弗莱德同时衰弱下去,在短短几天时间里,年轻的信徒头顶已经泛出了一层灰白色的头发。她几乎是在成心伤害她自己,或许身体上的伤害会减轻她心中的痛苦。我们无法阻止她,也不知道如何阻止。或者说,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应不应该去阻止她。我们不确定究竟什么才是对的,在为她执拗的牺牲感到痛心和怜惜的同时,谁又能否认自己的心中也一直期盼着她所做的那些荒唐的尝试能够奏效呢?

  在死亡面前,原来我们都是如此的软弱,只能将希望寄托在那些虚无缥缈的事情上。

  我轻轻搂住米莉娅,抚摸着她的肩膀。她消瘦得连肩胛骨都让我觉得扎手。

  “别理达克拉,米莉娅……”我轻声安慰着她,“……他就是这个脾气。我们都很担心弗莱德,可这不是你的错……”

  米莉娅目光呆滞,依旧低垂着头,仿佛根本就没有听见、看见我们。她两眼惊悸地望着我手中的药箱,似乎全身都在微微颤抖。

  “米莉娅……”她的反应吓了我一跳,我忙放下药箱,用力摇晃着似乎陷入了疯癫中的医者,“米莉娅你怎么了?你醒醒!你别吓唬我们……”

  “我不知道!”蓄积了多日的绝望和痛苦在这一刹那彻底迸发出来,猛地,米莉娅双手紧抱着胸,蜷曲着身躯蹲下身来,用尽全身的力气声嘶力竭地哭喊着,“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病症!这都是我的错!我的错!那时候我以为他只是受伤的后遗症,如果我早一点察觉……我原本能救他的,是我害死了他,是我的错啊……”

  “你不要这样,米莉娅……弗莱德他……他会没事的,他肯定会好起来的,就像以前一样……还记得吗?他受过多少次伤?那么重的伤他都活过来了,这次不过是这样的一场小病……小病。来,笑一笑,笑一笑……他肯定会没事的……”普瓦洛急忙搀住米莉娅,想把她从地上拖起来。他的嘴里不住口地劝慰着,可却没有丝毫的说服力。他拼尽力气想要挤出一个开朗的笑容。可现在,做这样一个简单的表情对于亡灵术士来说似乎是一件比击败神明还要困难的事情。他脸上的肌肉难看地扭曲在一起,让人看不出这究竟是哭还是笑,可滂沱的泪雨已经滚滚涌落,他却浑然不觉。

  “看看我……我在笑呢,你看,我一点都不担心,他从来都不是个……不是个让人担心的家伙……”普瓦洛的声音悲切地扭曲着。

  我再也无法承受这巨大的悲伤,伤心的泪水夺眶而出。普瓦洛的话语完全起到了相反的效果,他的忧伤抽干了我们控制情绪的最后一丝力量,周围的朋友们纷纷撒下了眼泪,粗豪的达克拉甚至坐在地上大声号哭起来。

  “咳咳……”正在这时,一阵急促的咳嗽声从病房内传出来。

  号哭中的米莉娅立刻收住了悲声,连脸上的泪水也没有擦一擦就急忙推开房门冲入病房中。我们也纷纷止住了哭泣,跟在她身后拥近了病房。

  弗莱德刚被疾病从他难得的安眠中折磨着醒来,他右手抵着自己的咽喉,左手拼命地捶打自己的胸口,就像个即将溺死的落水者在水面上挣扎着。

  米莉娅连忙扶他坐起身来,一手轻抚着他的胸口,一手端过床头的药碗,把颜色浓郁的药剂灌进他的口中。过了半天,这些药剂终于起到了预期的效果,把弗莱德从折磨人的痛苦中暂时拯救了出来。

  米莉娅取过一块手帕在弗莱德的嘴边擦了擦,当手帕从他嘴边拿起时,上面染着刺目的红色印记。

  “你……又哭了……”半躺在米莉娅的怀中,弗莱德伸出枯瘦颤抖的手在爱人的眼角上轻抚着,带着无限的痛惜,“傻瓜……这……这不值得……”

  “我没有……”虔诚的女信徒连忙用手遮在眼上轻轻擦拭起来,口中遮掩道,“只是被迷了眼……你好好休息,不要胡思乱想……”

  弗莱德轻轻摇了摇头,两只手用力地撑住床面,虚弱地挣扎着。米莉娅连忙把他搀扶起来,让他能够靠着床沿坐起身。

  “我休息的……已经够多的了……”弗莱德声音暗哑地说道,仓促的气流被挤出他的口腔,发出凄惨的尖啸声。

  “我只想……我只想趁着我还清醒的时候,和我的朋友们告个别。”

  “你不要胡说了……”普瓦洛大声说道,抗拒着弗莱德的话语。他的泪水一刻不停地涌出眼眶,声音里带着强烈的啜泣,“你会好起来的,你一定会好起来……”

  弗莱德冲着他惨然一笑:“这没用的,我的朋友,看来……我很快就能到你的守护女神那里去了,我感觉得到。”

  “不会的,绝不会的!”我大声叫嚷着冲到朋友的病榻前,用力抓住他的胳膊,一边痛苦一边对他大喊着:“还记得你答应过我什么?你说要让我看见一个王国,一个没有战争也没有饥饿的国家。我答应过你会活着再见到你,我做到了,你也要说到做到……你不能骗我,你不能把我们每个人都欺骗到你那个美好的梦境中去,然后随随便便地就把它拿走了。”

  “对不起了,杰夫……”他稍稍用力捏了捏我的手指,有些惭愧地向我微笑着。他的微笑依旧是那么让人温暖,可他苍白的面容却让我痛彻心肺。

  “看来……我要偷懒了呢……”他将双眼投向窗外,仿佛能够透过院角的围墙看到整个世界一样,憧憬地望着蓝色的天际,“真想亲眼看一看啊,哪怕只有一眼也好,那样的……咳咳……那样的一个国家。那是汤米告诉过我的地方啊,只可惜……”

  忽然,他把目光转向我们,既期盼又恳切地说道:“不过,我没有骗你呢,杰夫,你们会看见那样的国家的,一定……一定会的。那样的……那样的国家不是我能够给你的,只有你们的双手才能创出一个这样的国家,我相信……只要你们还活着,就一定能……咳咳咳……”

  急促的咳嗽又一次打断了年轻王者的话语,米莉娅拼命忍住自己的泪水,想要为弗莱德铺好被子。

  “瞧你说的,你都在说些什么啊……听我的,只要你好好休息,就什么都不会发生,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弗莱德用力按住了米莉娅的双手。比起刚才,他此时的面色出奇的好,面庞红润,声音洪亮,就连手上的力气也比刚才大了许多。只有他的眼神,逐渐凌乱地涣散下去,里面的一朵生命的火光越烧越弱,逐渐失去了光泽。

  “罗尔,罗尔……”他大声呼唤着。

  “我在。”冷漠的战场杀手此时也忍不住泪如雨下。他轻轻跪倒在弗莱德的床头,双手抓住弗莱德的手臂,忠诚地等候着他最后的吩咐。

  “依芙利娜聪明、善良,也很……也很勇敢。她会成为一个好国王。你要好好地……咳咳……好好地保护她,帮助她……答应我,你们也都要答应我……”

  没有人会反对他的要求,任何要求。罗尔首先立下誓言,而后我们也纷纷都这样做了。就这样,远在圣狐森林的依芙利娜成了德兰麦亚王国的新任女王,而这时候,她还在期盼着我们回归的消息,对此一点也不知情。

  了结了这桩心事,弗莱德的目光终于彻底暗淡了下去。他低唤了一声:“真暗啊……我冷……我冷……”两只手在面前仓皇地抓着。米莉娅死死握住他的双手,用力把他搂在怀中。

  “是你吗?汤米?卡尔森队长,雷利,你们来接我了?你们都在这里,这真好……真……好……”

  “真……”

  永久的沉默犹如一块白色的绫布,覆上了弗莱德的身躯。

  当他终于离开我们、离开这个留下了他太多足迹的世界时,我正站在他身边不到一步的地方,看着他的呼吸一点一点的停息。

  这一刻,我连哭泣的机能都彻底失去了,只觉得自己的胸口一片麻木。我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脏在跳跃,感觉不到自己的血液在流动。这个世界似乎变暗了,除了弗莱德那张瘦弱衰败的面孔,我什么都看不见。

  我的生命似乎已经跟随着弗莱德的灵魂离去了,那完全的麻木让我失去了一切知觉和思维,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

  历史,犹如一首无尽的交响,自众神创世以来,就不曾停止过它嘹亮悠长的奏鸣。那高高在上远在世界之巅的那双万知万能的大手,挥动着时光的指挥棒,将源源不绝的时光长河划分成一篇又一篇时代的乐章。

  在这无尽的演奏之中,总有些伟大的人和伟大的事发出振聋发聩的声响,成为格外醒目的时代强音。

  弗莱德死了。

  历史随着他最后一口呼吸发出了哀婉的弦音,终于渐渐陷入了暗淡的沉静。

  那是一个时代令人哀痛思慕的最后休止……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98楼 发表于: 2007-12-29
第二百章 爱我,就战胜我

 

  圣·撒拉米宫位与烈鬃城的正中央。这里是温斯顿帝国的王廷,是这个强大帝国的主人居住和行使权力的地方。这座气势恢弘的王宫坐北朝南,内中融合了发源于帝国各处的多种建筑艺术元素,是数百年来无数伟大的建筑师呕心沥血旷世之作。在王宫的南侧,一座宽约两百步、四层高的高大宫殿横卧在贯穿王宫南北的中轴线上,宫殿的面前是一个长方形的水池,水池边缘由白腻润滑的大理石铺就,池中常年蓄满了由饮马河中引来的活水,池水清净澄澈,就连池底大理石板的纹路都看得一清二楚。水池的两边摆放着诸多精美的雕塑,其中的主体多半与英雄和战马密切相关。

  水池两边栽种着三层高大的常绿乔木,在宫廷园丁的刻意剪修下,这些树木的树冠都长成了同样的形状。树墙之外是大片的草坪和花园,一直延伸到院墙的脚下。左右两条道路在水池的顶端汇聚在一起,一直铺向宫殿的大门。

  无论是树木的间距还是雕塑摆设的位置都经过极其精确的测量,将偏差降低到了人力所能及的最低点。站在中轴线上,无论你往左边还是右边看去,所见的景色几乎完全相同,犹如一面镜子的里外两侧。“对称”的概念在这里被发挥到了极致,形成了一种庄严的美,象征着温斯顿帝国不可动摇的强大王权。看着眼前的景象,你完全可以想像得出这里平时的模样:这个国家中那些最有权势的人们聚集在这里,收起了平时的骄傲,谁也不敢大声喧哗。所有人的脚步都缓慢收敛,连呼吸都变得更加沉默。只有一个人有权利在这里大声说话,理所当然地接受着人们的敬畏,那就是这个国家的所有者,温斯顿帝国的君主。

  可是现在,这庄严的景象被一大片嘈杂的声响打破了。溃败的卫兵和无所适从的宫廷侍从们在原本庄重肃穆的宫殿间奔逃,发出绝望惊恐的尖叫声。在他们身后,一群与他们服色相似的士兵们正声势浩大地涌进宫门,他们高举着蓝色立马的王旗,跟随在金发蓝眼的年轻王者身后。起初,还有些顽强的士兵试图抵抗他们前进的脚步,可这些不过是垂死野兽徒劳的挣扎罢了。很快,我们面前就再也找不出一个顽抗者。绝大多数宫廷侍卫向路易斯陛下交出了武器,他们的生命得到了保障。还有一些人的理智显然被恐惧驱散了,他们已经连投降都想不起,只知道骚乱地在这座君主的殿堂中四处逃窜……

  在烈鬃城下彻底被击溃之后,我们的对手达伦第尔王子做出了一件令人费解的事情:

  原本,他完全有机会带领自己残余的追随者向北退却。尽管已经完全失去了与路易斯陛下争夺王位的力量,但辽阔的北方平原和山区足以让这位出众的阴谋家和军略家支撑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最起码暂时保住自己的性命是没有问题的。

  可是,他并没有这样做。

  在看到败局已定之后,达伦第尔王子居然撤回了城中,既没有作出反扑的态势,也没有积极地组织防御力量,而是退入了王宫之中。他的提前撤退使得这场战斗过早地结束了,失去了统帅的敌军很快就陷入了完全的崩溃之中,没有经过什么有效的抵抗就将城池送到了我们的手中。最奇怪的是,即便是在王宫大门处,敌人也没有凭借高大的宫墙给我们造成任何麻烦,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达伦第尔王子已经彻底失去了战斗的意志,任由自己的追随者们失去溃败投降,把他推入最后的绝境之中。

  “陛下,这个人说知道达伦第尔殿下在哪里。”冲入宫门没有多久,卡莱尔将军就将一个吓得面色苍白的宫廷侍从押到了路易斯陛下面前。

  听到这个消息,路易斯陛下的情绪似乎有些激动。他向前快走两步,示意两旁的士兵松开这名俘虏,竭力抑制住自己颤抖的声音问道:“你知道达伦第尔在哪?”

  国王激动的神态把这个可怜的俘虏吓得够呛,他一头栽倒在地上,一边亲吻着陛下的战靴一边语无伦次地说道:

  “我……我是达玛哥,是您最恭顺的仆人,陛下……我不敢欺骗您……我什么都告诉您……国王陛下……啊,不,是那个该死的叛逆,他胁迫我们,让我为他效命……我一点也不愿服从他,我发誓……求您饶恕我的性命,我发誓为您效忠,我卑微的生命都是为了效忠于陛下您而存在的。我……”

  我猜如果没有人阻止他,他可以花上整整一天的时间在这里向陛下宣誓效忠。而且最了不起的是,他或许有本事把这一个意思换一万种花样表达出来。这或许是任何一个国家宫廷内侍的基本功夫吧。可是现在,他显然把这门功夫用错了对象。

  “我问达伦第尔在哪里!”路易斯陛下无比厌烦地打断了他的丑行,左手扯住他的衣领几乎把他提了起来,右手拄着一把染血的宝剑。看得出,尽管获得了战斗的胜利,但陛下的心情并不愉快。他焦躁不安地冲着那怯懦的内侍大吼着,完全不复平日里温文的举动。

  “他就在王宫大殿的正厅我逃下楼的时候看见他一个人呆在那里他让我告诉您他在那儿等您我发誓他只有一个人求您别杀我陛下别杀我!”那个怯懦的内侍立刻口齿清晰而又异常迅速地大叫起来,连呼吸都被他省略了,声音尖锐得就像只被掐住了脖子的公鸡正在打鸣。他一边叫喊一边斜着眼睛恐惧地望着陛下剑尖上不住滴下的斑驳血迹,就仿佛那些血迹都是从他自己的体内流出来的一样。

  得到了他的回答,陛下立刻厌恶地把他推到一边,连看都没再看他一眼,率领着军队径直向大殿走去。

  大殿的正门紧闭着。路易斯陛下走到门口,刚想伸手推门,忽然皱了皱眉头,回过头来看了看紧跟在他身后的大队人马。

  “命令所有人退后,没有我的准许,谁也不许踏上台阶半步。”陛下对里贝拉伯爵命令道。

  “陛下……”伯爵迟疑地望着陛下,不愿接受这个命令,“……您不能一个人进去。”

  “我只是想和他安静地谈谈!”陛下烦躁地大声说道,试图以此迫使伯爵接受命令,“他只是一个人在里面,没什么可担心的!”

  “您的身份与往日不同了,陛下!”伯爵坚持地反对着,“您现在是一国之君,您的安全牵动着整个国家的安危。请您不要再像一个王子那样任性了!”

  路易斯陛下沉默不语,对着伯爵的双眼看了许久。顽固的伯爵一点也没有退缩,坦然地迎上了陛下的目光。两个人相互注视了许久,陛下终于放弃了自己的固执:

  “好吧,伯爵……”他轻叹了一口气,无奈地妥协道,“……您和卡莱尔随我一起进去。”随即又对我说道:“请您也来吧,基德先生。既然古德里安陛下不在这里,我想您是有资格代替他去看看达伦第尔的。”

  里贝拉伯爵皱了皱眉头,似乎对陛下的安全仍然感到不放心。但想必他也知道这已经是陛下最大的妥协了,而且有像卡莱尔将军这样剑术高手在身边也确实足以应付许多突发情况。

  很快,所有的士兵都退下了宫殿。这些忠诚的军人把宫殿团团包围了起来,一旦发现有什么情况,他们就会在第一时间出现在路易斯陛下身旁护卫他的安全。

  站在大殿门口,路易斯陛下不自然地整了整自己的铠甲。他看起来有些紧张,又有些激动,似乎不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那个几乎陷自己于死地的亲生手足。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双手放在巨大的宫门上,轻轻地一推……

  大殿中的光线很暗,只在两侧的墙上燃着几盏微弱的灯火。

  “你终于来了,我的哥哥。”一个温柔优雅的年轻男声从黑暗的大殿深处响起,就像是一朵慵懒的白云,轻轻飘入我们的耳中。

  大殿正中央,宽大的王座镶裹着闪亮的金质和宝石视频,椅面由来自遥远东方大陆的柔软金色丝绸铺就。即便是幽暗的灯光落在椅子上也会映射出一道道仿佛会流动的明亮光泽,看上去说不出的庄重奢华。

  出乎我预料之外的是,王座上没有人。

  在王座的下首,一个年轻人正坐在本应属于王子的座位上,全身包裹在一件华贵的紫罗兰色大氅中,悠然地翘起双腿,手中握着一只晶莹剔透的水晶酒杯,杯子里盛了半杯紫红色芳醇的液体。

  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这场战争真正的策划者、路易斯陛下的亲生弟弟、温斯顿前任国王赫诺尔四世的次子、阴谋篡夺王位的阴谋家、一度称王的温斯顿帝国伪君、达伦第尔·亚历山德罗·德·赫诺尔。

  那是一个极俊美的男子,这是我见到他时的唯一印象。

  尽管在面部的线条中不难找到同一血缘的痕迹,但达伦第尔王子的俊美与他兄长如阳光般明媚的光辉气概完全不同。他的美是魔性的,甚至于可以说带着浓浓的女性妖娆柔媚的特征。他的脸比路易斯陛下还要消瘦些,睫毛既细且长,眉梢略向上翘起,露出一对淡紫色的瞳子。同样是淡紫色的头发自然地卷曲着,其中一绺斜斜从左脸低垂下来,将半边面孔遮挡得若隐若现。无论是脸形还是五官,达伦第尔王子与他的兄长都极其相似,但倘若你仔细地观察,他们却又是如此不同。如果我们把路易斯陛下脸上一切刚毅坚强的特征全部取消,或许就能够得到一张达伦第尔王子俊美到了极点的脸。如果换一个适合的场合,这绝对是一张能让所有女人发疯的脸,甚至于就连许多男人也会为之倾倒神醉。

  此刻的达伦第尔一点也不像是一个走投无路的叛逆者,他的双眼清澈透澈,完全没有阴谋落空了的疯狂疲态。他轻啜了一口美酒,然后把酒杯在手中轻轻摇晃起来。紫红色的酒浆与他手上紫红色的宝石戒指交相辉映,一道华丽而病态的艳丽波澜随着他的晃动在幽暗的大殿之中荡漾开去。

  “我刚跟自己打了赌,赌的是在我喝完这杯酒之前,你就会进来。看来……我赢了。”达伦第尔王子微笑着对路易斯陛下说道。他的目光完全聚集在陛下的身上,仿佛看不见我们的存在。

  “你不想坐下来么,我亲爱的哥哥?”他指了指王座上首的一把椅子。

  路易斯陛下向前走了两步。里贝拉伯爵拉住了陛下的袖子,冲着他微微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和达伦第尔王子靠得太近。陛下坚定地从他手中抽出了衣袖,缓缓走上前去,坐在了那把椅子上。我们只有跟着他走过去,侍立在他身旁。

  “这一杯是敬你的,我的哥哥。敬温斯顿帝国最杰出的统帅又一次赢得了胜利,愿战神与你永世相伴。”待陛下坐定,达伦第尔王子高举着杯中的美酒,几乎是热情地为自己的兄长祝福着,随即把酒一饮而尽。他的神态和语气热情诚恳,这使得宫殿中的气氛越发诡异起来。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路易斯陛下缓缓地问道,他的声音随着激动的情绪一同颤抖着。

  “我真的不如你,哥哥……”仿佛没有听见兄长的问题,达伦第尔依旧自顾自地说道,“……我搅尽脑汁想要打赢这一仗,可是没有用。无论我怎么努力,终究还是要比你差了一点。那帮白痴还想劝我撤到北部山地积蓄力量东山再起。他们懂得什么?北部山地土地贫瘠、人口稀少,根本没有再与你战斗的资本,最多只是花几年时间让我再输一次而已。既然已经注定失败了,那就没有必要再争下去了。像现在这样,多好啊……我们已经好久没有像这样坐在一起了吧,已经几年了?哦,七年了,那时候父王还在,他就坐在这里……”他指了指宽大的王座,“他总是对我们说……”

  “我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路易斯陛下激动地站了起来,对着达伦第尔王子大声喝道。他的眼眶红红的,大颗的泪珠从眼角滴落,流成一片悲伤的溪流。

  “为什么?”达伦第尔王子微笑着侧过来看着自己的兄长,“这很重要吗?反正现在结果已经很明显了,你赢了,哥哥,我输了,输得一塌糊涂。不过说起来,你觉得我今天表现得怎么样?一开始你吓了一大跳吧。我一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你两侧的防线会作出不同的反应……不过管它呢,后来还是你赢了……”今天的战斗在达伦第尔王子的口中轻松得就像是一场马球比赛,始终让他回味无穷。奇怪的是,尽管他彻底输掉了这场战争,并且注定将会为之付出代价,但他看起来仍然感到心满意足。

  “回答我的问题!”路易斯陛下忍不住一把抓起自己的弟弟,对着他的脸大声吼叫着。那个一贯以优雅高贵的仪态面对别人的温斯顿王储在自己的兄弟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现在的陛下纯粹就是个暴躁绝望的兄长,在不听话的弟弟面前无能为力。

  “一个国王,一把镶着黄金的椅子对你就真的那么重要吗?”陛下嘶声吼叫着,“你知道你害了多少人?让多少无辜的人枉死在这场毫无意义的战争中?你讨厌我,恨我,我知道!你想让我离开、让我死、想得到父亲的宠爱和国王的宝座,这都随便你!可是无论是什么事情,你只要冲着我来就好,冲着我一个人就好!你想要当国王就来告诉我啊,我会让给你!你要什么我都让给你!可是你凭什么要把那么多无关的人牵扯进来,你究竟想要得到什么!?”

  “我就是为了不要你再让着我!”忽然间,达伦第尔王子一把将路易斯陛下推开,指着他的鼻梁大喊起来。他雍容华贵的仪容在顷刻间崩溃成屈辱的碎片,随着他愤怒的目光一块块剥离下来。

  “你凭什么一定要让着我!从小,从我懂事的时候起你就是这样。只要我想要,最好的糕点你会让给我,最好的衣饰你会让给我,最好的配剑你会让给我,最好的战马你会让给我,就连王位、连这个国家你都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地要让给我,就像打发一个乞丐一样打发我。谁给你的权利这样做?在你这样做之前有没有想过我的感觉……”

  “你根本就不知道我想要些什么!”

  “知道吗,路易斯,你这是在侮辱我,侮辱我你懂吗?就算是一条狗,它咬你的时候你也会踢他一脚,可是无论我对你做过些什么你都不会正眼瞧我。我就那么卑贱吗?就这么让你瞧不起?就连你的好胜心和虚荣心都挑不起来?”

  “不止是你,就连母后和父王也这么看待我。母后临终时说,她一点也不担心我,因为只要有你在,就一定会好好保护我。她不知道我恨死了这种说法。我不需要任何人来保护我,尤其是你!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发誓要让你重视我,看得起我,就算是为此犯下滔天罪行、成为你的敌人、让你痛恨唾弃也要让你不再让着我。”

  “为了这一天,我准备了整整七年。我找到迪安索斯挑起战争,把你派遣到德兰麦亚,像一个野心家一样四处安插亲信。只要你在那时反对我,和我争夺,我就会立刻放弃这一切。可是你没有,就连一点不快的意思也没有向我表达过。无论我怎么逼你,你都微笑着退让开去,就像是在哄一个婴儿。”

  “父王知道我所做的一切,他甚至想直接把王位传给我,因为他知道你肯定会让给我。这是对我最大的羞辱!我在他临终前让他留下了传位给你的敕令,我不想当国王,我就是想当叛逆,想做一个恶人,一个能让你怨恨的大坏蛋!”

  “是,你是很聪明,很了不起,从很小的时候就是这样。无论是什么课程,你只要听一遍就会明白,而我却根本不知道那些宫廷教师在说些什么。骑马、射箭、剑术、战术……无论什么你都比我强。你十四岁的时候就和父王一同出征西部丛林,十六岁时就独自统兵平息北方的盗匪。你说得不对,我不恨你,一点都不恨你,甚至都不嫉妒你。你所得的一切都是因为的优秀,那是你应得的荣誉。你是我的偶像,我只是崇拜你而已。当你骑在马上和父王站在一起、威风凛凛地率领着大军出征的时候,我崇拜你崇拜得发疯,甚至想去吻你踏过的土地。”

  “可你不能因为这样就瞧不起我。我是你的亲生弟弟,是血管里流淌着和你一样血液的人!我想你像对待一个男人一样对待我,这难道很过分吗?我不要你让着我,我要你和我争,认认真真地和我争一把输赢。我知道或许我这一辈子都比不过你,可是我只希望你能抬起眼来看看我,把我当成一个值得认真对待的对手!我根本不在乎什么狗屁王位,也不在乎会把多少人牵扯进来,我只想逼你再和我争一次,不留余地、一心求胜地和我争一次。哪怕我必输无疑,我也只希望你能和我争一次而已!”

  “而现在……”说到这里,达伦第尔王子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他重新站到路易斯陛下的身前,骄傲地挺起胸膛,“……我的目的达到了,哥哥,你终于认认真真地看着我了。就是这样的目光,当你与别人争斗时认真的眼神。这是你最让人崇拜的时候,我做梦都在希望你用这样的目光看我一眼。”

  路易斯陛下震惊地望着眼前与自己血脉相连的男人,不止是他,里贝拉伯爵、卡莱尔将军、还有我,都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在这一刻,我不知道究竟应该如何评价达伦第尔王子的行为:他的神志无疑是清醒的,而且比绝大多数人都要清醒、都要明智,可他的所作所为却又疯狂到了极点,甚至不惜发动一场战争来博取兄长的正视。

  “对不起……”路易斯陛下满怀着内疚和悔恨,不住地喃喃自语,“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会这样想。我只想听母亲的话,好好照顾你……对不起……我……我对不起你……”

  人类的情感,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它究竟是一种怎样的东西。有时候,爱与恨这两种完全相反的感情所表现出来的形象居然是那么相似,而同样是对亲人的爱意,有的人表现的如此深沉,而有的人则会表现得那么极端。

  对于达伦第尔王子,我不知是该同情还是该钦佩。但是隐约间,我因为他挑起这场战争的罪孽而对他的恨意,莫名其妙地淡薄了许多。

  “好了,我已经做完这辈子最重要的一件事了,现在,我该去面对我最后的时刻了。”说着,达伦第尔王子微笑着拍了拍路易斯陛下的脸,转身向大门处走去。

  “达伦第尔!”陛下惊呼着拉住亲生兄弟的手,紧紧地攥着不放。

  “你这样很难看哎,哥哥。”达伦第尔王子伸出手,擦了擦路易斯陛下眼角的泪珠,“从一开始,我就做好这样的准备了。没什么可担心的,我这辈子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要知道,能像我这样心情愉快地面对这一刻的人可实在不多呢。”

  “你不能死,我要你活着……”路易斯陛下乞求地望着自己的兄弟。

  “然后呢?把我放到北部山地去,做一辈子想要推翻你的叛逆?算了,这样的失败有一次就够了。或者,再把王位让给我?那还不如杀了我。再不然,像历史上那些争夺王位的失败者那样,在我的头上套一个铁铸的面具,一辈子关在囚牢中,不许说话,也不许写字?”达伦第尔王子用力将陛下的手从自己的胳膊上扯开,微笑着坚定摇头道,“不要让感情蒙蔽了你傲人的智慧,哥哥,我已经没有任何道理继续活下去了。而且,我想在你和迪安索斯签订的协议中肯定有我的命这一条吧。”

  达伦第尔王子的话让路易斯陛下全身一僵。确实,尽管在协议书上并没有把达伦第尔王子的死亡写入条款,可在签订协议的时候,迪安索斯王子那含蓄而明确的暗示却是我们有目共睹的。

  王子转过身,迈着缓慢的步子一步步走向大门。他的脚步很从容,那不是一个失败者的脚步。

  很快,他走到了门前,轻轻推开厚重高大的门板。

  一道斜阳从打开的门缝中射入宫殿,把王子的影子直拖到路易斯陛下的身前。

  大门一点点地合拢,发出沉闷干涩的声响。阳光和影子变得越来越窄、越来越窄……

  “咣当!”宫殿的大门再次闭合在一起。达伦第尔王子的身影和阳光一齐消失在宫门处。

  黑暗平静的沉默,再次降临到这座宫殿之中。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97楼 发表于: 2007-12-29
第一百九十九章 决胜之刻

 

  弗莱德说他要看见血,他真的看见了,而且看见的比他希望的还要多。抵死的搏命让五千“亡灵匕首”蒙受了过半的损失,但他们得到的要比这多的多。不仅仅是杀敌数量的寡众,最重要的是,他们把畏惧的种子播撒到了敌人心中,让他们产生了动摇。而对于战场上的德兰麦亚军人来说,“亡灵匕首”几乎就是死神的代名词。能够与死神并肩作战使得这些几欲崩溃的战士重新拾回了战斗的自信。

  达伦第尔王子想要混乱,他也得到了,而且同样得到的比他希望的还多。原本,我们的敌人希望在混乱中寻找战机,以期待一举把我们击破。但现在,混乱已经变成了一个不分你我的巨大涡流,不仅把我们、也把他们一同拖入了战斗的泥沼。他们亲手养大了一个恐怖的魔鬼,最终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控制住这只魔鬼的力量,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一点一点被魔鬼吞噬。

  很快,经过整休的掷矛手们也披上了厚重的铠甲,以重装步兵的姿态重新加入了战团。土著勇士们的体内本身就流淌着狂野冲动的血液,尽管在训练中学会了如何服从命令,但当他们身处毫无秩序可言的战斗乱流中时,高地蛮族的血脉就不可遏制地重新沸腾起来。在弗莱德的命令下,这些强壮的男人野蛮地大声呼喊着,像一群野兽一样涌向自己的敌人,完全舍弃了纪律和阵形,将自己的身躯尽数托付给战斗的本能。

  在阻拦重装骑兵的冲锋时,许多人都受了伤,在经过简单的处理之后,那些受伤不重的战士们执意要求回到战场。他们渴望着用敌人的鲜血洗刷刚才溃败的耻辱,这份急切的心情很快就转变成了温斯顿人的恶梦。

  在土著勇士们整休的这段时间里,一直支撑着战场、为使战况不至全面崩溃立下汗马功劳的,是达克拉他和他的重装步兵们。与温斯顿和克里特的重装步兵不同,达克拉麾下的战士们并没有十分厚重的铠甲。因为精灵射手、掷矛手和星空骑士的存在,他们并不像其他国家的重装步兵那样要时时准备着抵御敌军骑兵侵袭的重任。这些军中最魁梧的汉子们身穿镶嵌着金属鳞片的硬皮铠甲,手中则多是像大锤阔斧这样威力巨大的重武器。和温斯顿手持双手重剑的铁甲战士和温斯顿左盾右矛的重铠士兵相比,这些粗豪的战士并不以防御见长。但他们奔行迅速、出手有力,在杀伤力和破坏力上远远强于别国同样兵种的战士们。他们是步战的强者,是粉碎敌人生命的沉重铁拳。

  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我们才可以在混乱的战场上支持这么久。他们就像是一具巨大的磨盘,将一拨又一拨塞入战场上的敌人磨得粉身碎骨。每一次接战,达克拉都会出现在战况最为激烈的地方。他硕大的战锤就像是一面旗帜,一次又一次点燃战士们战斗的豪情。现在,他的身上已经伤痕累累,几乎每一样武器都在他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可这个孔武的汉子竟像是一个铁铸的战神化身,那些足以让人失去战斗力的可怕创伤丝毫也没有阻碍他的战斗。如果说这些伤口产生了什么作用的话,那就是激起了我们重装步兵指挥官更野蛮凶残的战斗意念,让他愈加沉重地打击着对手。

  渐渐地,我们弥补起了战斗刚开始时因为大意而造成的被动局面,开始一点点积累起战场上的优势。整个战场就像是一锅正在炉子上翻滚的人血骨头汤,达伦第尔王子一刻不停地将一支支新的军队投入到这锅泛着血花和尸臭味的汤锅里。弗莱德也在做着同样的事,只是他的频率比对手要缓慢得多。嘈杂的战团越滚越大,每一次喘息都有数以百计的人倒在血泊中。

  同样是杰出的用兵家,在面对达伦第尔王子打破常规的策略时,路易斯陛下和弗莱德采取了完全相反的道路。陛下的对策是保持稳定,以无可挑剔的正规战法战斗,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始终保持着自己的战斗节奏,使敌军无计可施。

  而弗莱德做得却十分极端。他并没有着意扭转混乱的局面,而是完全融入其中,先适应了达伦第尔王子的战斗节奏,而后用更大变化去应对变化,以更大的混乱去取代原先的混乱,最终使敌人的脚步随着自己的指挥棒蹒跚旋转。

  尽管这样的战术安排是在战场当时的局面、麾下军官的素质以及其他多方面因素共同制约下作出的,但这并不能阻止两位统帅让战局向着自己所希望的一面发展,那就是达伦第尔王子的失败。

  这时候,路易斯陛下已经完全击溃了他正面的敌人,里贝拉伯爵立刻率领着他的军团扑向混战中的战场,从战场东南方开始向敌人发起了致命的挤压。这支强大稳固的力量就像是一只大号的番茄榨汁机,不断地将鲜红的液体从敌人的阵列中压榨出来。如泼似溅的鲜血几乎将整个天空都染成了绚烂的红,在这天将正午的时刻让我们提前看见了黄昏的颜色。

  或许嗜血的狂热蒙蔽了身处战团之中的敌人的双眼,让他们无法看清现在的局势,但立在高坡之上注视着战场局势的我们却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敌军的颓势。在我们这一侧,一直顶在站团最前端的重装步兵们开始有秩序地向后退却,而临时变为步兵的掷矛手们则从左翼向前推进,弥补了因为重装步兵后撤而产生的空白。在右侧,罗尔的“亡灵匕首”已经很好地完成了他们的使命,正在撤出阵地。而两个刚进入战场的步兵方阵正挡在他们与敌军之间,为他们提供着安全的保护。

  而在战团的东南角,里贝拉伯爵的军队正绕过战场边缘,坚决地向我们靠拢。尽管他们前进的速度十分缓慢,但他们每前进一步,面前的敌人就会后退一步,使属于他们的原本就已经太嫌拥塞的战场空间变得更加狭窄。在他们身后,起码还有两个长枪手大队和一个轻装步兵队正在迅速地接近战场。

  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与路易斯陛下的军队连成了一体,形成了一个面向敌军、略微向内凹陷的碗状包围圈。敌军拼命地在这个包围圈里蠕动挣扎,一次次试图冲破这道并不算周密的防线,可他们本身的混乱大大削弱了自己的冲击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能够自由行动的范围越来越小。尽管他们的数量比我们要多出不少,可在两军相接触的地方,却是我们在数量上占据着优势。眼前的事实证明,在绝世名将的手中,数量较少的军队同样可以通过正确的策略和适当的阵形对数量占优的敌人实施包围,而且这一奇迹是发生在平原地带。

  达伦第尔王子的麻烦还不止如此,即便是在混乱的战团中,已经与敌人纠缠在一起的德兰麦亚战士们也已经适应了对方毫无章法的战斗。在挺过最初的慌乱之后,长期严格训练锻炼出的战斗素质在他们身上体现了出来。最初,大概只有几个最清醒的下层军官想起了自己的责任,他们将自己的部属集中在自己身边,自发地以一些简单的阵形进行战斗。渐渐地,这样做的人多了起来,原本散落在敌军之中的单个士兵逐渐汇聚成一些小队。当两个小队在战斗中相遇时,就自然而然地融合到一起,变成了更具规模的一支战斗力量。这样的事情不断地重复发生着,当聚集在一起的士兵达到数百人的时候,就成为了一支乱军中难以阻挡的力量。

  现在在我眼中,数量庞大的敌军阵线就如同一只硕大无朋的战争巨兽的胃囊,正在不住的收缩抽搐,试图通过用力的搅拌将其中的德兰麦亚将士们消化干净。可惜,这一团团由优秀的士兵聚集起来的战斗队伍实在太过坚硬,非但没有在敌军的挤压下被消融一空,反而如同石头和金属一样在敌人的阵地中制造着麻烦,让这只巨胃患上了致命的消化不良。

  “我们会赢!”弗莱德无比肯定地对我说,口吻中带着巨大的激动和喜悦。他的脸绯红如醉,目光晶莹得像是两只太阳,一只手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和他的面颊一样,他的手也变得干枯瘦弱,但却又烫得吓人,甚至让我觉得都要握不住它了。

  “传令给红焰……”黑发的王者望着处处显露出惨败迹象的敌军阵地,声冷冷地对自己的传令兵说道:“……立刻出击,攻击敌军左翼!”

  得到弗莱德的命令,经过的短暂休息的星空骑士们再次出现在了战场上。尽管只是身着温斯顿轻骑的服色,但你绝不会将这两支军队混淆。那层绚烂夺目的光辉附着在看起来毫不起眼的铠甲上,犹如战神亲手为无敌的勇士打上的标记。

  与此同时,在战场的另一侧,还有一个人同样捕捉到了这难得的战机。在一阵短促的鼓声之后,从路易斯陛下的后阵中同样冲出了一支环绕着胜利光环的骑士。他们穿着重装骑兵的铠甲,却在干着重装骑兵永远也干不出的事。一瞬间,只在一瞬间这支可怕的骑兵就将速度提升到了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这绝高的速度甚至能欺骗你的眼睛,以至于当他们自你眼前飞驰而过的时候,你会在刹那间感觉他们的影子还留在原地,正做出奔腾飞跃的动作。

  连自己的影子都被甩脱了,这就是这些骑兵让人惊叹的速度。

  两支魔法骑兵的出现,犹如两柄致命的尖刀,深深刺入了敌军的阵地中。如果说连番的战斗已经让达伦第尔王子的追随者们显露出明显的败绩的话,那么魔法骑兵的加入则将敌军崩溃的进程提到了最高速。

  在“以血为证,不胜无归”的呼叫声中,星空骑士们从左翼斜插近了敌军的战团之中。在混乱中奔走呼号的温斯顿人根本无法组织起抵抗这些强大骑士的有效力量,被这些骑士的锋芒指向的士兵们都疯狂地像两侧躲避着,以期逃脱死神的垂青。即便如此,仍然有为数众多的温斯顿人成了这些强大骑士刀下的战利品。

  而在另一侧,路易斯陛下的魔法重骑兵们也在干着同样的事情。脱胎于温斯顿铁甲重骑的魔法骑士们将继承了原先战斗时一贯的风格,无论是在冲锋还是在砍杀时,他们都绝不开口呼喊,仿佛是要在死亡到来之前先将永恒的沉默带给可悲的对手。

  领导他们的是陛下的爱将、剑技卓越的卡莱尔将军。此刻他正手持自己珍爱的宝剑,在战场上刮起一阵腥红的旋风。一支长枪当胸向他刺来,这凶狠的一枪既准且快,简直让人避无可避。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卡莱尔将军反手将长枪架住,顺势平躺下来,躲过了这知名的一击。在他仍平躺在马背上的时候,右手长剑行云流水般向一旁扫平展开去,抹过了施袭者的咽喉。

  或许是因为将军的勇名在温斯顿早已经家喻户晓,每当他出现的地方,总会引来一道危险的金属壁障。亲手杀死一个剑豪将军,这份巨大荣誉带来的诱惑和对危险的恐惧感一样让人难以遏制。不敢面对卡莱尔将军的对手一早就已经闪到了一边,而留下来的则都是有着相当实力的战场强者。

  战刀、短剑、巨斧、弓弩……你很少有机会见到花样如此繁多的攻击迎面扑向同一个人。整个战场仿佛都阻拦在卡莱尔将军面前,他眼中所能看见的除了敌人,还是敌人。

  可是,这没有用。

  谁也不知道卡莱尔将军怎么能够闪过这许多的攻击,我们唯一知道的是,他全都闪过了。有时候,他就好像一块沿着山坡滚落的巨大岩石,硬生生将面前的阻碍尽数撞翻在一边;有时候,他又好像一瓶倾泻在地上的水银,刚一接触土壤就顺着泥土的缝隙渗透开去,流畅得就像是一首动听的歌曲。无论是强攻还是巧躲,每当将军掠过,总会有人用濒死时凄惨的叫声为他送行。随着他的战马不断向前方奔行,一条湿润的红色走廊也被他铺得越来越远。沿着这条走廊,紧跟在他身后战斗着的魔法骑士们找到了自己冲锋的方向。

  就像是两条矫娆的巨蟒,两支同样强大的魔法骑兵在敌军的阵地中央来回穿插、翻腾,轻而易举地将敌军的阵地划分成大小不等的几块。这惊人的破坏工作对于这些强大得超越了人类极限的马上战士来说,就像是用锋利的餐刀切割黄油一样简单。每当一部分敌军被“切”出敌阵外侧,总会有一群善战的士兵会立刻填补上这个骑兵创造的缺口,而后包围起那些倒霉的对手,直至将他们杀戮殆尽。这个过程一再重复着,为数众多的敌人就这样从自己的阵地中被分离出去,成为了敌人刀下惨死的魂灵。

  这样的战斗已经没有必要再持续下去了,即使是最顽强的敌人,此时也唯有承认自己的失败。一些听命于达伦第尔王子的战士开始向阵地外逃逸,敌人的强大已经彻底粉碎了他们战斗的意志。更多的人在向后退却、退却……就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要退向何方。他们只本能地想要远离面前这些强大的对手,而无论他们如何退缩,总也逃不脱我们追袭的步伐。

  “决胜的时刻已经道了!”此时,弗莱德拔出战刀,遥遥指向敌军溃退的方向,向着我们身后剩余的士兵大声嘶吼道,“让我们用刀剑和鲜血来告诉我们的敌人,谁才是战场上最强的勇士,谁会以胜利者的姿态迎接下一个黎明!杀!”

  他的呐喊声暗哑得可怕,仿佛把所有的空气都从他的胸腔中挤压了出来一样。在喊完之后,弗莱德的呼吸变得愈加急促,灰白色的蒸汽大口大口地从他的口中喷出,随即又飘散在北地初冬萧索的寒风里。他面颊愈加鲜红了起来,嘴唇却泛出深深的青紫色。

  并没有多少战士发现统帅的异状,最后的总攻立刻依照他的命令展开了。除了三千名国王的亲卫队,所有的士兵都投入到了这次攻击中。整个扬风平原仿佛都在这一刻沸腾起来,残忍洪亮的喊杀声随风直飘向很远的地方。

  即便是创世的神祉此刻也无法阻止敌军的溃败了,无所适从的敌人发疯似的涌向烈鬃城堡,原先宽敞的城门此时拥塞不堪,吊桥的门廊里堆满了落胆的士兵。城墙上的守军门焦急地大喊大叫,甚至用弓箭和弩炮来对待自己溃败的战友。可是这根本没有用,每当一群士兵死于守军的弓弩,更多的溃退的军人就会抢上前来占据他们原先的位置。在这片空旷的平原上,向任何方向逃跑都不能给逃窜的军人带来足够的安全感,他们唯一还能够凭籍的,就是烈鬃城高大厚实的城墙了。

  可是倘若大门无法关闭,城墙又有什么用呢?

  在溃败的敌军裹挟之中,我们的战士也并不费力地冲入了城内。在这比土豆泥还要混乱的时刻,已经没有多少人再去费力分辨谁是敌人、谁是战友了,对生的渴望彻底剥夺了敌军的勇气,让他们只顾着向城里涌动,根本不敢回头再看一眼。

  率先冲入城内的联军士兵们没有再去理会溃败的军队,而是直接将杀手伸向了城头的守军。他们迅速地攀上城墙,将把守大门的敌军掀下城去,而后砍断了拉起吊桥的绳索,把更多的战友放入了城中。随着力量的增强,我们占领的城墙部分也越来越多。终于,有人把象征着达伦第尔王权的紫色旗帜扔下了城墙,而把象征着路易斯陛下的湛蓝色立马战旗插上了城头。

  这座城市的主人在这一刻发生了改变。

  原先还妄图再负隅顽抗的敌人终于彻底放弃了抵抗,他们有的逃走了,但更多的选择了投降。如果你看见这样的景象已经会觉得很讽刺:数万人同时扔掉武器伏倒在地,向强大的敌人乞求生存,这居然也是一件颇为壮观的事。

  “我们胜利啦!”我欢快地大叫着,用力摇晃着弗莱德的手臂,“你看,弗莱德,我们胜利啦!”

  他的手握起来软绵绵的,感觉不到一丝力量。

  “对……我们……胜利了……”我转过头,看见他疲惫的面庞。战斗时凌厉狂热的神采此时已经从他的瞳仁中消失了,现在他的目光模糊迷离,疲惫得几乎懒得睁开。

  “终于……胜利……咳咳咳咳……”猛地,他再次咳嗽起来。这一次他咳得那么厉害,甚至于整个身体都紧伏在马背上。倘若不是我用力搀扶着他,我想他一定已经掉下马去了。

  “扑……”忽然,我看见一道浓浓的血雾从他的口中喷出,把自己的面颊都染成了凄艳的红色。一大口血痰随着他艰难的呼吸吐到了地上,而更多的血迹则顺着他的嘴角缓缓滑落在马背上。

  “弗莱德,你怎么了弗莱德?”我吓坏了,慌手慌脚地滚下马背,小心地将他抱下马,一边将水壶从到他的口边一边问道。我害怕得要命,连水壶都拿不稳了。许多水撒在弗莱德的脸上和怀中,却没有洗净他嘴角不断涌出的血迹。

  他努力地睁开眼看着我。片刻之前,他的脸还红得吓人,可在喷出那口鲜血之后,他的面色立刻苍白得像纸一样。他拼尽全身的力气努起嘴巴,在我耳边颤巍巍地轻声说道:

  “让米莉娅来,要快……”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96楼 发表于: 2007-12-29
第一百九十八章 秩序与混乱

 

  如果说精灵射手的及时赶到保护了我们年轻统帅的安全,那么星空骑士的到达则宣告了温斯顿重装骑兵的末日。

  无论什么时候,红焰表达感情的方式都是热烈激奋的,对朋友如此,对敌人也是一样。

  当我们左侧的阵列终于让开一条可以让骑兵通过的道路时,红焰率领着他的魔法骑兵们冲杀了过来。独眼的双刀武士将对友人热切的关怀变成了挥向敌人的无情钢刀,让一度在我们的阵地中大肆破坏的敌人付出了血的代价。在违背精灵优雅传统的高贵咏者面前,原本值得赞许的勇气变成了一件愚蠢的东西,任何试图一力抵抗他的温斯顿勇士们在他面前一一倒下,他们得到了此生最后的荣耀:在远比他们伟大得多的战士面前慷慨无悔地战死沙场。

  为魔法的兴盛开创了一个时代的亡灵术士普瓦洛紧跟在他身后,将来自冥者之界的诅咒力量撒向前方的敌人。或许铁甲骑兵的勇气足以战胜自己心中的畏惧,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灵魂中没有“畏惧”这种感情。而普瓦洛所擅长的就是直接从他们的灵魂深处把这种负面的情绪挖掘出来,把它的力量放到最大,让我们的敌人失去抵抗的勇气和对荣誉的追求,让他们彻底在我们面前彻底屈服。

  任何一个有灵魂的生物都不可能逃脱这种法力的约束,那些最坚强的战士们或许能够把这种魔法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但他们与平时相比仍然会软弱许多。作为他们的对手,这正是我们所希望见到的。

  人们常说,婚姻会改变一个人,尤其是女人。而且对于男人来说特别糟糕的是,婚姻总是把那些柔弱可爱的女人变成脾气暴躁的暴君。

  我想这一不幸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其他种族的女性,比如说:黑暗精灵。

  初识埃里奥特的时候,她是那么温柔娴静的一个女孩,平时和我们交谈时声音又低又轻,在被我们开玩笑时还时常害羞地躲到普瓦洛身后,红着面孔低着头,眨着她那双美丽的紫色眼睛。那时的她,就像是一朵安静盛开的紫罗兰。每次战场厮杀对于她来说都是痛苦的,曾经为了一个人类女孩而背叛了种族的她是那么地珍惜生命,即便是敌人的生命也不愿残害。她战斗的唯一理由就是要保护她心爱的男子,那个有勇气、有智慧却独独缺乏力量的亡灵术士普瓦洛。

  那时的埃里奥特是在战斗结束后会哭泣呕吐的黑暗精灵。

  然而,这一切都在她结婚之后悄然改变了。看看现在的黑暗精灵吧,地底种族邪恶的本性似乎姗姗来迟,直到现在才在她的心中绽开花朵,让她热衷于亲手制造死亡的工作。绚烂妖娆的铠甲不但是优良的战斗防护工具,同样也勾勒出她惹火动人的女性曲线。在铠甲之外的,是一层灰黑色的恐怖火焰——这种黑暗精灵与生俱来的魔法本能并没有任何伤害性,却让面对她的敌人心生畏惧。与之相类似的还有一种黑暗结界的魔法:每当一团密不透光的黑暗笼罩住一个倒霉的温斯顿人时,你就知道这个家伙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两只特大号的链锤如同一对流星在埃里奥特手中上下翻飞,那强大的攻击力使对手的任何防护措施都失去了意义。一个重装骑兵的脑袋在两只链锤的左右撞击下炸裂开来,那些红色和乳白色的浆汁四散迸射,其中有一些飞溅在她的面颊上,使她黝黑俊俏的面庞立刻迸发出邪异的美艳。

  哦,天呐,她真的干了!她居然伸出细润的舌尖将这些血腥的东西舔进嘴里,还意犹未尽地咋了咋舌头,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容。陡然间,她得以地畅笑起来,那尖锐的笑声所包含的除了嗜血的狂热,就是让人胆寒的邪恶。

  “啊哈哈哈哈哈……”

  这笑声让我莫名其妙地想到了一些与这场战斗全不相关的事情:难怪普瓦洛最近瘦了很多。不过我一直搞不清楚的是,为什么最近他的手腕上总有些捆绑的印记?他的解释是:这是某些魔法试验的必要步骤,可我总觉得他的话不尽不实……

  很快,两支军队中最强战士间的对决分出了胜负,温斯顿重装骑兵毫无悬念地被远比他们更强大战士压倒了。原本他们应该还可以再多坚持一段时间的,可精灵射手与魔法骑士之间密切无间的配合大大加速了他们的崩溃。

  不过,重装骑兵的崩溃并不意味着敌人的败亡,恰恰相反,从更高的角度上来说,达伦第尔王子现在的优势比刚才还要明显。在身披黑色铠甲的铁甲骑士们溃散之前,他们已经给我们制造了超过了远远他们数量的巨大杀伤。更要命的,他们疾风迅雷般的攻势彻底打碎了我们前阵的阵脚,让我们大约四分之一的军队陷入了绝望的混乱之中。而在这个时候,后续而来的敌军主力军团已经和我们正面相撞,他们都是些身经百战的出色斗士,在我们发生混乱的时候绝不会错失制造杀伤的绝佳机会。

  前阵已经陷入了绝望的混乱,这这道难以挽救的波流正层层向外延伸开去,将更多的士兵拉入到混乱的旋涡之中。如果说击溃了重装骑士算是解决了直接威胁到统帅生命的燃眉之急的话,那么从现在开始就真正进入到了决定这场战争胜负的时候了。

  忽然,我想起了我们的友军、正身处我们东首的路易斯陛下的军队。刚才混乱的战局让我暂时忘记了他们的存在。我有些为这位高贵的统帅担心:在出现在这战场上的三支军队中,以他们的兵力最为弱小。刚才的乱局不知道给陛下造成了什么样的麻烦。

  可当我把目光投向那边时才发现,那里的战况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陛下的处境远比我料想的要乐观得多。与我们现在十分被动的情形不同,陛下的军队在战场上正占据着明显的主动权。他们的阵地并没有受到重装骑兵的冲击,一方面这或许是因为我们兵力比较充裕、吸引了敌军绝大部分力量的缘故;而另一方面,这样的情形也是那边的战况决定的。

  在战斗开始的阶段,我们的敌人同样向路易斯陛下的阵地投放了相当数量的贵族私兵方阵。

  同样不知道对手的意图何在,但陛下所采取的谨慎措施与弗莱德完全不同。

  迎击敌军的是陛下所尊崇的爱将、他年轻时的军略教师里贝拉伯爵。

  在坎普纳维亚城下,在森图里亚平原会战中,我们曾数次与这位年长的贵族军官交手,他严谨周密的用兵方式给我们留下了深厚的印象。无怪乎他会成为陛下的军略教师,尽管那教科书般审慎、甚至有些略显古板的用兵无法使伯爵成为如自己的学生一样名震天下的杰出统帅,但却完全有能力给初识军略的年轻人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在里贝拉伯爵的指挥下绝不会出现流光溢彩的战场奇迹,以弱胜强、颠倒乾坤这样的事情很难发生在他手中。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他的指挥绝不会出现致命的纰漏,对于那些应该获得的胜利他一定不会错失,而面对那些必败的局面他也能够将损失降到最低。

  敌军对里贝拉伯爵同样做了那些曾经对我们做过的事情,在那声号角之后,正与伯爵交战的贵族私兵们变成了混乱的一团,他们也想将伯爵的兵团一同拉入混乱之中。事实证明,这种狂乱的策略是能够起到一定效果的:当对手弱于自己、并且已经陷入混乱中时,狂热的温斯顿战士可以彻底放开阵形的束缚,凭借勇力更快地击溃对手;而当对手与自己战力相当时,这种突如其来的疯狂变化也能够彻底打乱敌军的战略,将对手一起拉入杂乱无章的混战中,趁着敌人尚未适应的时机占据一定的优势——当然,这样的优势是需要付出昂贵代价的,并且当敌人缓过劲来之后,他们就必须面对一场苦战了。

  必须承认,这种自杀式的混战有它的可取之处,可惜这次,他们找错了对手。

  无论敌军如何挣扎着蠕动、扭曲、缠绞、翻腾,伯爵的兵团都没有丝毫的动摇。在这位严谨将领的约束下,陛下的军队犹如矗立在岸边的高山巨岩,任凭海浪拍打侵蚀,依旧巍然挺拔。

  而在不久之后,当敌人战斗的狂热逐渐冷却、战斗的热情和力量都逐渐衰退时,里贝拉伯爵承受的压力立刻减轻了不少。他的耐心得到了回报,终于等来了反击的时机,开始收获胜利的果实。

  一个坚硬如铁的方阵在柔软混杂的敌军阵列中来回冲撞着,将死亡的信息传递给了面前的敌人,犹如一只甲板坚实的大船在海面上乘风破浪。

  路易斯陛下选择让里贝拉伯爵率先出战的决定无疑是正确的,这个决定意味着无论战场上发生了什么事,陛下的军队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崩溃下来。即便遇到了难以战胜的强大对手,里贝拉伯爵也有能力为陛下赢得足够的时间,让他做出明智的反应。

  这样的局面一直坚持到现在,达伦第尔王子将绝大部分经历投诸在我们这一侧,没有作出任何拯救这些贵族私兵的动作,似乎并不太重视这支杂牌军的死活。但是,他仍然留出了相当数量的重装步兵与自己的兄长对峙。

  并不是他不想去救援,而是他知道没有人能够援助他们。路易斯陛下还握有一支魔法重骑兵,在他们面前,任何试图挽救这支杂乱部队的尝试都没有任何意义,只会让更多的军队陷入绝境。

  正如我们这一侧的败局不能完全归咎于弗莱德,在那一侧的失利也不完全是达伦第尔王子的责任。原本,在这瞬息万变而信息传递速度又极其缓慢的战场上,用一个信号同时指挥两支部队的行动确实非常勉强,而谁也不会一早就预料到两个贵族军团遇到的对手居然会有如此之大的差别。

  看着眼前混乱的战局,弗莱德不由得发出一声轻微的感慨:“如果罗迪克在这里就好了……”

  诚如他所说的那样,如果罗迪克在这里的话,我们必不会遭受如此之大的重创。

  其实概括地来说,达伦第尔王子的策略非常简单,就是“乱中取胜”。与我所料想的不同,这位素未谋面的的温斯顿王族并非只是擅长诡计陷害的阴谋家,同样也是一个具有相当水准的军略家。他显然明白这样一个事实:尽管在军队数量上占据一定的优势,但他麾下士兵的质量完全无法与曾经号称温斯顿“军神”的路易斯陛下相比。他所做的一切就是把战场彻底搅浑,让我们和路易斯陛下的军队质量优势无法体现出来,而使自己的数量优势发挥到最大。

  他的策略在我们这里取得了成功,但在路易斯陛下那一侧却遭遇了失败。没有其他的原因,只是因为陛下有一个用兵如钢铁一般稳固的将军。只要有里贝拉伯爵的存在,整个战场就不会陷入无法逆转的混乱。如果说达伦第尔王子的用兵像是一条可以任意拉伸的果冻怪物史莱姆的话,那里贝拉伯爵就是钉在史莱姆身上的一柄长剑,任你如何挣扎变形,最终的局面终究能够得以控制。

  和里贝拉伯爵相同,我们的朋友罗迪克也是一个将纪律和阵形铭刻在反射神经上的军人。他们代表着将领的一个极端,虽然缺少灵活的变化,但却在统帅军队时将一个“稳”字发挥到了极致。如果说里贝拉伯爵的“稳”就像巍峨的高山一样牢不可破,那么罗迪克的“稳”就是山顶的青松,虽然会在风雨中飘摇,但却更加坚韧、也更富有攻击性和充满朝气的生命力。

  不用更大的阵容,若是现在罗迪克和他为之骄傲的部队——由五千长枪手组成的“思恋之牙”——能够出现在这杂乱无章的战场上,必定会如中流砥柱般分割开敌军的乱流,将稳固的秩序重新带回到我们的阵地。

  可他现在并不在这里,而是在千里之外的圣狐高地,代替弗莱德行使着组织王国军务的责任。在我们之中,除了弗莱德之外他确实是最具指挥才能的一个。只有把他留在圣狐高地守护家园我们才能够安心出征。

  “传令下去……”思考了片刻,弗莱德终于拿定了主意。他哑着声音对传令兵吩咐道,“……将掷矛手编队撤回整休。让罗尔立刻投入战斗,从旁协助达克拉。把星空骑士调到阵地前沿,随时准备战斗。”说到这里,他顿了一顿,而后狠狠地补充道:“告诉罗尔,就说是我的原话,我要看见血!”

  年轻王者一向冷静的双眸中笼上了一层略带狂热的凶光。他有些阴翳地凝视着混乱的战场,既像是对我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地说道:“好吧,既然你想要混乱,那就让你见识一下真正的混乱!”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识过罗尔和他的“亡灵匕首”在战场上的表现了。尽管他是我的朋友,但是说实话,我一点也不怀念他战斗时的样子。如果有可能的话,我甚至希望永远都不要记起他在战场上的模样。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你绝不会相信在一场多达十几万人的战斗中,一支不足五千人的步兵队会使它产生如此巨大的改变。

  一群杀手倏然出现在战场的边缘,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存在。这都是些身材略显瘦弱、目光有些呆滞的士兵,他们看起来并不强大,手中的武器也是似乎没有什么杀伤力的短剑。

  混战中,一群温斯顿士兵向着这群衣甲昏暗的德兰麦亚人扑了过去。连番的混战已经让他们杀红了眼,只想把面前所有与自己服色不同的人砍杀殆尽。他们迫不及待地涌上前去,想用这些对手的头颅增添自己的荣耀。

  片刻之后,他们被肢解了。

  一点都不夸张,他们是被“肢解”了。我发誓在那一小块战场上你绝找不到一具完整的尸体,在那里你甚至找不到一块稍微像一点样子的人类躯干。

  事情发生得很快,如果你不留神观察的话,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一旦这些战场杀手的武器开始品尝道了敌人的鲜血,就上了瘾一样不愿再停止。就像是受到了某种魔力的照耀,鲜血并没有抹去短剑的光辉,恰恰相反,似乎只有在殷红血迹的包裹之中,这些危险的兵器才会闪现出慑人的光芒。在一刹那间,你会产生这样的错觉:这些轻装战士手中紧握的并非是锐利的短剑,而是某种魔兽的牙齿。当这些牙齿开始咬合、吞噬的时候,那些脆弱的人体就变成了易于消化的碎片,洒落在北地的冻土上。

  你一定注意到了那个幽魂般的身影,他瘦小、敏捷、眼里带着阴枭的神采、全身散发着黑暗的气息。他右手的短剑并没有沾染上太多的血迹,反而是左手的匕首被鲜血淹没了。岂止是匕首,他的整个左臂都挂满了淋漓的红色。就像是奇妙的魔法,每当这个身影接近一个敌人时,总能用最快捷的方式将左手的匕首刺进对方最痛苦的地方。那会是极深的一刺,几乎连手腕都会没入那道可怕的伤口。然后那把匕首会在敌人的身体里迅速地搅动一下,然后向旁边一撕……

  如果你还能坚持看下去的话,就会增加许多关于人体结构的医学知识。不过大多数人在说出“哦,原来人内脏是这样排列的”这句话之前,就已经无法思考了。

  那个人当然不会是别人,他只能是罗尔,那个唯一的让敌人对他的恐惧凌驾于对死神的恐惧之上的“亡灵匕首”。他要的不仅仅是屠戮敌人的生命,更是剥夺他们的勇气,扼杀他们战斗的意志。我觉得有时候他甚至做得太过分了,以至于连友军的斗志都随着他的活跃而瓦解。

  这支军队正在悄然改变着战场的气氛。你完全可以想像,当两军混战在一起的时候,忽然有一个连面部肌肉都已经僵死了的战士突然把短剑穿入你的胸膛,亲手剥开你的身体,将你的胃囊或是肠子拖出你的身体,并且毫不避讳地咬上一口,再冲着你冷然一笑的时候,你会怎么样?

  哦,当然,那时候你什么样都不会了,因为你已经死了。就算这样的伤口还不足以立刻致命,你也绝不愿在这个世上多活哪怕一瞬间,因为你宁愿去直面死神的双眼也不敢在面对这些仿佛是从冥界归来的亡者之师。

  而你的战友,那些亲眼看着你的尸体被粉碎的人们,还能不能再像刚才那样肆无忌惮地挥剑战斗,带着必胜的自信?他们的下一个对手会不会就是这样一个不知道是活着像死了一样还是死了又活转过来的恶魔?

  在战斗中,一个温斯顿士兵杀死了面前一个凶悍的敌人。他的运气很好,短剑直接穿透了对手的喉咙,让他彻底断绝了临死反击的可能。德兰麦亚人的尸体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按理说,这场战斗应该就此结束了。

  可是不,那个温斯顿人惊恐地望着倒在地上的对手,他既不叫喊也不移动,只是双手笨拙地紧握着短剑,目光僵直地望着死去的敌人。短剑在他的手中瑟瑟发抖,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掉落。

  终于,他再也承受不住这样的恐惧,大吼着扑上前去,对着地上的尸体又是刺又是砍,口中癫狂地大叫着:你再也不会活过来!你再也不会活过来!这凄厉的声音甚至一度盖过了战场上的嘈杂,伴随着他歇斯底里的狂笑声。

  这个人真的把对手当成了复活的亡尸,而此时在我们的敌人中,像这样认为的并非只有他一个人。

  看着坐在稀烂的尸体上又哭又笑的战士,你已经分不清楚究竟是谁败给了谁。生者摧毁了死者的生命,而死者扼杀了生者的灵魂。

  终于,那个温斯顿人还是被杀死了。直到死亡降临的一刻他的眼睛还惊恐地圆睁着,看着身下的尸体,就像是害怕他突然站起身来继续战斗似的。

  在绝望的混乱中,纪律败给了勇气,勇气败给了野蛮,野蛮败给了疯狂,而现在,疯狂在死的恐惧面前俯首帖耳,于是,混乱被推上了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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