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条”细则出台,最受争议的是出售房产按转让所得的20%征税,这个征收比例也许会让一大批投机性购房者收敛脚步,但“一刀切”的做法却让广大民众内心忐忑。 |vf /M|
尽管落地细则尚在酝酿,但大批二手房业主和购房者已在迅速行动,网上更有人晒出各种避税方法。那么,近日网上疯传的“避税秘笈”靠谱吗? BdYl
sYp
GTBT0$9g.
1、“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 u4,b%h.
.!`v2_
2、“第一步,上家离婚,准备出售的房产归于上家男;第二步,下家离婚,房产归于下家男(如果有房产的话);第三步,上家男携房产和下家女结婚,房产共有;第四步,上家男和下家女离婚,房产归下家女;第五步,各自复婚!” @"$rR+r'
eF%IX
3、“将打算卖出的房产归到夫妻一方名下,然后夫妻离婚,拥有该套房产的一方以家庭唯一住房出售(还需满5年才能避税),卖掉后双方复婚。” +/Vi"
j[q$;uSD
■说法 [-*8S1
@ZFU< e$!
招招有风险 J6m(\o
:1(UC}v
广州越秀区法院民三庭资深法官程秀建:
)9mUE*[
7iM;X2=7}
根据我国民法关于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要求,民事活动应基于维持公序、保持善良风俗的基础之上进行。如果为规避一项税费而不惜离婚、再娶、再离、再婚,且不论这一行为本身对于基本道德伦理的违反,其影响的将是两个家庭的幸福生活。且离婚也不是原告要求离婚法院就会判离的,而是以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丧失了婚姻存续的基础为判断标准。再比如,假借贷的风险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比较大。一旦法院经过审查认定双方的借款行为不真实或为规避税费而为,那么很可能会判决合同无效。那么,买方已付的购房款就处于卖方控制之下,能否要得回来就是个问题了。而且新《民事诉讼法》对于恶意诉讼的强制措施的规定比较严格。这样的风险不值得冒。 `ek On@T0
8C
4=f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 F?!
O,A}p:Pgs
通过假离婚和伪造欠款避税的方式都存在一定风险。离婚虽然是通过正规法律程序,但是过程复杂,风险也比较大。他建议,落地细则考虑到这一漏洞,通过对离婚复婚时间采取一定限制措施等手段来加以遏制。而通过伪造欠款的方式避税存在更大风险。通过假协议、假合同等手段进行虚假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是偷税行为,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数额巨大、次数较多的可能构成犯罪,甚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他建议,广大市民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