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方苞在《狱中杂记》中提到"极刑"。在古典小说中,往往亦可看到"处以极刑"的说法。所谓"极刑",就是指"陵迟",一般都写作"凌迟"。
陵迟,原指山陵的斜坡,有逐渐低下去的意思。转用于死刑,即是在执行时,把死囚身上的肉零刀碎割,使受刑者慢慢地死去,以加重其痛苦。这是我国古代酷刑的一种,俗称为"剐",民间也叫作"千刀万剐"。
凌迟始于何时,说法不一,通常认为始于五代。元、明、清均将凌迟列入正条。这种极为残忍的死刑,常用以处治"大逆"及"逆伦"等罪犯。《大明律·刑律》就明确规定:"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
古代极刑之“凌迟”
以前听人骂「杀千刀的!」那意思就是诅咒这个人给凌迟处死。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
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
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