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4月1日石家庄市政府公告: )@bQu~Y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 办 发【2013】17号),今年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大力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房价基本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除了对石市2013年房价涨幅目标有所设定外,公告中并未涉及各界广泛关注的国五条实施的细则。) 8DaL,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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