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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玄幻小说《雷霆武士》作者:火枪手&杀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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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6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七章~

 

  “奥斯曼,接下来你准备作些什么?”回到皮亚路,米歇尔一边喝著茶一边问道,他们需要在这里躲避五年的时间。

  “还没想好,不过有几件事情是一定要作的。”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虽然扭吉特将皮亚路的一切都交了出来,甚至还包括他手中的两千名护教骑士,可是奥斯曼很清楚,自己不懂管理行政,至于那两千名骑士,虽然名义上会听从自己的命令,可真的到了战场上,他们的心里还是向著扭吉特家族的。

  所谓的护教骑士团,不过是个名称罢了,奥斯曼相信,那些人只是扭吉特家的私兵,他们才不会将自己手中的力量交给别人,无论自己是不是神之子,都是一样的。

  “你准备作什么?”米歇尔笑著问道,虽然还没有自己的府邸,但至少扭吉特家族──皮亚路的真正主人,已经完全接受了他们的存在。

  “首先,我想看看魔法窄剑、铁母精甲,以及投枪、骑枪的制作。”奥斯曼轻声说道。

  “呵呵,你不会准备改行当铁匠吧!听说你认识圣西斯堡的比尔大师,而且关系还相当不错。”米歇尔嘲笑道。

  工匠虽然地位不低,可是同贵族身分相比,又不可同日而语,除非能作到像比尔大师一样,否则没有哪个工匠会受到足够的尊重。

  “可惜比尔大师不在这里,否则我是不会去看那些东西的。”奥斯曼笑了笑说道,他明白米歇尔语中的嘲讽,不过他并不在意,对于奥斯曼而言,人类那无聊的等级观念,实在令他难以理解。

  菲格大帝虽然也算得上是一位强壮的战士,可是在人类之中,他只能算是个普通的武士,奥斯曼永远也想不通,一个并不强壮的人,是如何能够掌控菲格帝国这样大的国家。

  当然,他同样不明白,菲格大帝作为一个人类,他要那么多的土地、金钱,又有什么用呢?即使他每年可以收到几百万吨的粮食,可他自己能吃下去的又有多少?

  在迈克尔公爵和布郎公爵的教导之下,奥斯曼早已经明白,人类更善于使用一种被称作为智慧的东西,来战胜比自己更加强大的敌人。可是奥斯曼并不赞同这种观点,只要拥有足够的力量,就可以将智慧撕成碎片。

  “你想改良那些武器?”米歇尔的眼睛亮了起来,她知道,奥斯曼绝对不会将时间和精力花费在无用的地方上。

  “没错,正是如此。”奥斯曼点头说道,他的心里虽然一直无法忘记那个纯洁得令他不知所措的公主,可是同米歇尔在一起,却让奥斯曼感觉到一种自由和理解。

  “那么说,你是准备组织自己的武装?”米歇尔的眼睛更亮了。

  “当然,否则为什么要改良武器呢?”奥斯曼点了点头。

  “可是这里的居民,对于大自在神教是非常敌视的,而且扭吉特一家,对于一切的异教徒,手段更是残忍,只怕你很难在这里招到足够的人手。”米歇尔说道。

  “没错。”奥斯曼自然知道这一点,同扭吉特比较亲密的,都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想利用这些人,几乎没什么可能。

  就算凭自己神之子的身分,再加上扭吉特的承诺,他们也只是暂时跟随自己,关键的时候,天知道他们会帮谁,奥斯曼绝对不会将心思花在这些很可能并不忠诚的人身上。

  “那你准备怎么办?”米歇尔问道。

  “向华伦要人?”奥斯曼平静的说道,显然他早已经想好了。

  “要人?那些难民吗?”米歇尔马上反应过来了,可是这样一来,不是明白的告诉扭吉特一家,奥斯曼并不信任他们吗?他们可能会帮助奥斯曼吗?

  “嗯。”奥斯曼点了点头。

  “你不怕他们对你有别的想法?”米歇尔觉得不好直说,毕竟自己不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从这一点来说,自己才是外人。

  “怕什么,如果不行,就……”奥斯曼的眼睛一眯。

  米歇尔轻叹了一声,看来自己还真是对奥斯曼多心了,他还是老样子,根本不在乎什么大自在神,即使看到了神殿,看到了那么多的神器,同样不在意。

  “米歇尔,你去同华伦谈,从明天开始,我要进扭吉特的地下室,研究一下那些武器。”奥斯曼想了想说道,他知道,自己的确不适合与人交往,在这一点上,米歇尔这个不问世事的魔法师,也要比自己强上许多。

  “好吧!另外我们还要解决房子的问题,如果你要建立自己的部队,就要有后勤、驻地,问题还真不少呢!”米歇尔皱了皱眉头,这些事情,她虽然稍有了解,可是了解的同样不多。

  在皮亚路,除了奥斯曼和自己之外,谁都是不可以相信的,特别是扭吉特一家。米歇尔到现在也弄不清,扭吉特对奥斯曼的态度,为什么一下子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难道真的只因为奥斯曼是什么神之子吗?

  以米歇尔的眼光看来,如果可能的话,扭吉特只怕更希望他自己是神之子吧!如果仅仅是想得到神珠,凭扭吉特手下的两千武士,完全可以用武力来抢的。看来这神珠进入身体里之后,想要再拿出来是不可能的事情,而扭吉特又非常需要神珠的帮助,才会对奥斯曼这样吧!

  米歇尔虽然也不算很通世故,可她却是相当的聪明,见识又远比奥斯曼高,因此整件事情,倒被她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当然,米歇尔猜的有些并不对,比如说扭吉特对于权力、金钱的欲望,远不如考古更为热心,奥斯曼帮他打开了神殿的其他九层,已经让他感激不尽了。

  至于大自在神教的事情,他更不必担心,反正奥斯曼本人就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不但不会反对神教的存在,只要有可能,他绝对会对神教的扩张有所帮助,至少也会得到他的默许,这对于扭吉特来说,已经足够了。

  第二天一早,奥斯曼带著闪电豹,一头钻进了扭吉特的地下实验室。闪电豹对于进入地下室,很是不满,奥斯曼只好放它到上面去自己玩耍。

  地下室的面积相当大,里面的材料更是丰富,还有许多奥斯曼从未见过的工具,单独的一处熔炉。

  除了这些之外,奥斯曼最在意的是扭吉特交给他的一份手记。这份手记足足有半人高,里面记录著扭吉特从最开始到现在的所有实验记录。

  奥斯曼仔细的查看著,他知道,这些东西,可以令自己少走许多的弯路。虽然自己可以从神珠里提取一定的记忆,可是这些记忆都是断断续续的,而且也不能按自己的要求,想知道什么就知道什么。

  除了神珠里的记忆之外,奥斯曼还拥有几十位传承者的记忆,可惜这些记忆之中,战斗的技能比较多些,关于铁母和钻母的少得可怜,更不用说如何利用它们制造武器了。

  铁母是最好的精铁,不过从狼牙峰上拿到的铁母,却并不是都很纯净,大部分需要再次加工,将铁母中的杂质去除,得到纯净的铁母,这些铁母比最好的精钢还要坚硬,更重要的是它有著非常良好的可塑性和弹性,这却是其他精钢所无法相比的。

  单纯用铁母打制出来的武器,已经非常坚固锋利了,当然,同奥斯曼手中的黑刀比起来,还是要稍有不如的。

  钻母则无法单独利用,它的特性是硬而脆,当受到的打击力量超过它的极限的时候,就会分裂成数个不规则的小块,但想要按人的意想,将它分割开,却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制造魔法窄剑的时候,是使用铁母为剑体,将用铁母制成的剑坯,加热到紫红色的状态,再将碎裂的钻母,均匀平整的铺在剑坯上,不停的加热铺放,一直到将整个剑身铺满为止。

  之后,再将剑坯放置入熔炉里面,剑坯却不再怕熔炉里的高温,任炉内的温度怎么提升,也不会熔化,上面的钻母反而会慢慢的同铁母结合起来,成为最后的魔法窄剑。

  整个过程,需要大约两个月的时间,除了打造剑坯和摆放钻母,需要心灵手巧,还有要足够的耐心之外,其他的时间都是在熔炉里加温,因此虽然耗时,人类方面的需求却并不是很大,只比普通的武器稍稍长一些的时间就足够用了。

  至于铁母精申,制造起来需要的手工更加复杂,但只要向里加入一定质量的钻母,最后得出的铠甲,就可以起到另一种防御作用。

  当武器劈砍到铠甲上的时候,会产生一种爆裂现象,这股向外爆裂的力量,足以将一柄沉重的战斧震开,而不会伤到铠甲本身。

  不过由于里面的钻母数量并不是很多,量大了反而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因此每套铠甲,被重击过几十次后,这种爆裂现象就不复存在了,相应的,这套铠甲也必须重新打制。

  打造铠甲需要的人工更多一些,不过却不需要像制造魔法窄剑那样,只要手艺出众的铁匠,知道铠甲的样式之后,都可以打制,因此反倒比魔法窄剑制造起来更加容易一些。

  魔法窄剑的外形上,看起来同光剑有些相似,但由于扭吉特多次实验,也无法成功的仿制出来,因此除了外形之外,没有一点同光剑相同的地方。

  扭吉特除了在魔法窄剑上下了大功夫之外,更多的时间则放在重弩上面。看过记录之后,奥斯曼知道,扭吉特想要制造出来的,并不是重弩,而是传说中的神弩。

  根据大自在神留在神殿里的记载,扭吉特在上面花了很大的功夫,可是只有文件记录,因此制造出来的外形,同军用重弩非常相似。

  奥斯曼却有从神珠里得到的影像记忆,知道所谓的神弩,同重弩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东西,从它的外形来看,甚至根本不应该称它为弩。

  可惜奥斯曼得到的记忆都是断续的,想了几天,甚至连提出改进的意见也不能,扭吉特制造的魔法窄剑,事实上已经很完善了,只是同光剑走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路线罢了。

  扭吉特自从回来之后,只陪了奥斯曼一小段时间,带他熟悉了地下实验室之后,就忙他的事情去了。这次他准备带上足够的给养,长时间的留在神殿里面,希望能找到更多关于大自在神的秘密。

  出乎奥斯曼和米歇尔的预料,对于米歇尔提出的难民要求,华伦非常爽快的答应下来,也许这是扭吉特的意思,不过无论怎么说,人的问题是解决了,接下来就更容易一些了。

  奥斯曼的府邸准备在皮亚路北面的一处平地上建设,建造房屋的工匠,一半是扭吉特家的工匠,另一半则由护教骑士团的骑士们充当。

  除了奥斯曼自己的府邸外,根据他的要求,需要一处兵营,这对于华伦来说,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皮亚路的人口虽然早已经超出了皮亚路所能容纳的上线,可是这些人中,绝大部分常年在山上度过,就算是休息,也大多选择在雪线上。除了每三个月或者半年一次,到皮亚路上交铁母和钻母,以换取足够的生活用品和粮食外,很少会住在皮亚路,甚至连四周的村庄里,也很少见到年轻人。

  这样一来,小小的皮亚路,反倒显得特别的冷清,每天能看到的居民,都是上了年纪的人。

  而上狼牙峰找矿,的确是件危险的事情,而且不仅仅是危险,高山反应对人体造成了许多看不到的危害,虽然衣食不缺,却很少有人能活到六十岁,超过五十岁的人,已经算是长寿了。

  华伦果然神通广大,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又有三万多难民进入了皮亚路,被安置在奥斯曼早已经准备好的地方。

  这批难民里,八成都是十八岁以上,四十岁以下的壮汉,米歇尔实在难以想像,华伦是在哪里找到这些壮年难民。

  一般来说,就算是天灾,最容易活命的也是这些人,而且天灾过后,这些人的自救能力也是最强的,没想到华伦却有办法将这些人全部骗到皮亚路来,对于难民来说,这里的确不是个发展的好地方。

  奥斯曼站在一处小山坡上,下面密密的挤满了难民,一双双渴望的眼睛紧盯著山坡上的奥斯曼,米歇尔不知道华伦是如何对他们说的,奥斯曼则更不想知道,他只是需要一大批的新人加入。

  “我不管你们是从何处来的,也不想知道华伦是如何对你们说的,到了皮亚路,你们只有三条路可走。”奥斯曼的声音低沉有力,即使是站在后面的人,也可以清楚的听到。

  听到奥斯曼的话,人群马上骚动了起来,显然华伦对他们作过某种飘缈的承诺。

  “第一条路,逃出这里,你们可以放心,没人会追杀你们,但你们不会得到一滴水,不会得到一粒粮食,同时更重要的,你们不会有向导,也不会有人保护你们。”

  奥斯曼不理会下面的反应,继续说道。

  “这里是皮亚路,距离最近的城市加德,有一百二十公里远,距离虽然不算很远,而且山上有许多的水果,可是这一路上是否太平,相信你们在来的路上,已经领略过了。而且离开这里之后,你们到何处安身,只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虽然我不知道带你们来的人是如何作到的,可是你们在帝国的花名册上,已经永远的消失了。”

  “天啊……”下面传来一阵阵的哀鸣。

  从帝国的花名册上消失,表示他们再也无法分到一块土地,没有原籍,全部变成了流民,而帝国对于不在册的流民,是相当严厉的,大多数被押解到最坚苦,最危险的矿山,或者是去修苦。

  这两样工作,在任何一个国家里,都是死亡率最高的,通常都是用重刑罪和流民来作这些危险的工作。

  “第二条路是成为皮亚路的居民,就像这里以前的居民一样,到狼牙峰上去找寻铁母和钻母,只要找到足够的量,就可以保证一家人衣食无忧。”奥斯曼继续说道。

  下面马上安静了许多,既然已经成为了流民,只有安心的在这里生活下去了。奥斯曼现在才明白华伦的手段果然高明,只是他想不通,华伦如何能让几万人在帝国的花名册上除名的,显然扭吉特一家,在帝国之中,还有其他的势力存在。

  “狼牙峰上的铁母和钻母不少,生活上不必担心,但是由于高山反应长期对人体的危害,通常都无法活得太久。”

  奥斯曼完全是实话实说,下面又是一阵骚动。

  “第三条路是参军,我保证各位加入的是帝国的正规部队,是一支秘密部队,人数定为五千,只能选择你们中间最出色的人加入。”

  下面反应不一,交头接耳起来,菲格帝国民风剽悍,同天朝帝国不同,参军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而且帝国军队的待遇也要远高于平民。

  他们没想到,来到皮亚路这样的小地方,居然可以有参军的机会。其实第二条路,他们早已经知道了,华伦正是用满山的铁母和钻母,将这些人诱骗来的,只是他们不知道,长年在山上,居然会对身体有很大的伤害罢了。

  “尊敬的贵族老爷,您所说的,都是真的吗?我们真的有机会参军,而且还是帝国的正规部队?”一个壮汉从人群中挤到山坡前,抬头问道。

  “当然,我可以用我的名誉发誓。”奥斯曼正色道,虽然他看不起骑士的所谓荣誉,但对普通的百姓来说,骑士的名誉是非常尊贵和庄严的。

  “您是位骑士?”下面的壮汉有些疑惑的问道,因为奥斯曼身上并没有穿任何铠甲,只有一柄奇形的长刀。

  “是的,我不但拥有骑士的身分,同时也是位帝国伯爵。”奥斯曼点头说道,这些自己最看不起的东西,似乎对于平民来说,有著无上的诱惑力,奥斯曼倒不介意用这些来引诱他们参军。

  “天啊……”

  “居然是位伯爵大人,太好了……”

  下面传来了阵阵的私语声,奥斯曼的身分,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冲击,没想到在皮亚路这样的小地方,居然可以见到一位骑士,而且还是位伯爵。

  南方郡最南部的加德城里,也只有一位男爵,在比加德还要偏僻的地方,居然还可以看到一位伯爵,这令他们有些无法相信。

  可是他们知道,在菲格帝国里,冒充贵族,甚至私自提高自己的爵位,那绝对是死罪,没有任何一个贵族有这样的胆量挑战菲格大帝的尊严。

  “我加入……”壮汉向奥斯曼躬身一礼说道,能够加入到军队之中,对他们这样的难民来说,绝对是个天大的诱惑。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97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八章~

 

  即使在外面,即使是第二次蛮族战争之后,帝国需要大量的士兵,他们能够加入到军队里的机会也同样不多。

  首先是大批的贵族,这些贵族之中,低下的小贵族最多,他们非常愿意将自己的子弟送入军团里,即使是从最低的十长作起,也会有机会升到高位上去,毕竟在军队里升官,远要比在帝国里当一名文职人员要容易得多。而且这些贵族通常没有自己的封地,更没有继承权,而加入军队,只要有足够的军功,再加上是贵族出身,想要出头的确容易了许多。

  其次是西方郡和北方郡的青壮年,他们受到蛮族的破坏最深,菲格大帝下令,从这两个郡中,招收三十万新兵,而另外三个郡,则只有十万新兵的名额。即使西方郡和北方郡的名额要多出三倍来,可是要求从军的青壮年人数也有上百万人,除了那些小贵族之外,只有身体条件非常好的,才有机会加入到各军团中。

  在菲格帝国,四方军团只能算是地方武装,算不上是正规军,奥斯曼刚才的话中,已经明确的表示了,在这里参军,是加入帝国正规军团,待遇还要高过四方军团,这样的机会实在是难得。

  几乎所有的人都想要加入到奥斯曼的部队之中,不过奥斯曼暂时还养不起更多的部队,同时武器装备短时间内也无法供应更多的人。

  护教骑士团的装备,给了奥斯曼很大的启迪,人数虽然不多,可是精良的装备、良好的训练,绝对可以作到以一当五,如果面对的是像四方军团那样的地方部队,就算是以一当十,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只要好好的训练这五千人,再加上精良的装备,足可以挡得上半个四方军团的战斗力。能有这样的一支部队,奥斯曼已经非常满足了,毕竟他和米歇尔是空手到这里来的,根本没有能力养活一支五千人的部队。

  三万人中,有八成是青壮年,总人数有两万四五千人,想要从中挑出五千人来,只有五分之一的机率能够被挑中。

  因此,奥斯曼可以放心大胆的去挑选他心目中合格的士兵,对于如何挑选士兵、如何训练,奥斯曼绝对不是生手。虽然他在军队中的时间不长,而且手下都是经过训练的军人,可是只要与军队有关的事情,奥斯曼都有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到。除此之外,这方面的知识,奥斯曼还从书本兵法之中,看到过许多,并且印象深刻。所以,用了不长的时间,奥斯曼就准备出几道题目。

  对于这些平民,不能按士兵的要求,更不能按武士的要求。只要本身的身体素质好,力量和反应能力强,再加上一点点头脑,就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士兵。至于其他的能力,可以慢慢培养,一名优秀的战士,绝对不可能是天生的。

  这些难民似乎来自于平原,身体素质都还算不错,可是通常没有一技之长,这令奥斯曼有些恼火。

  一般来说,牧民更适合当骑兵、猎人更适合作弓箭手等等,而来自于平原的农民,就只适合作为步兵了,即使是作为步兵,他们的条件也不如山区或者是来自于矿场的工人。

  不过令奥斯曼满意的是,这些人的头脑都还算不错,后面的人,很快就学会如何取巧了,这绝对是件好事。

  挑选的工作只花了三天时间,每个人都是奥斯曼亲自把关的,虽然还不能令他完全满意,但已经相当不错了。

  第一个出头说话的壮汉名叫洛克.金,同其他人一样,来自于南方郡东部的平原地区,虽然身体素质不是最好的,但头脑比较灵活,而且比较有决断力,因此马上成为了奥斯曼的助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是奥斯曼最为忙碌的,虽然人员已经配齐了,可是这些人之中,没有人经过军事训练,一切只能靠奥斯曼一个人主持。

  小山谷中的训练场,每个月有半个月的时间,可以由奥斯曼来支配,其他时间归华伦的护教骑士团使用。

  米歇尔负责与华伦沟通,为部队准备足够的给养,至于武器装备方面,奥斯曼目前还没有想好应该使用哪些装备。

  因此目前只能使用木制武器,主要以练习队列、口令,以及负重跑为主。奥斯曼准备等部队稍有模样之后,再花时间在装备上,至少也不能比护教骑士团差。

  至于马匹,短时间内更是不用考虑,不但很难弄到,而且在没训练好之前,也不可能让他们学习马术。

  华伦倒是非常配合,无论奥斯曼需要什么,全部尽心尽力的支持,不过每当这些新兵和护教骑士团交接训练场的时候,都会被嘲笑一番。

  对此奥斯曼一点也不介意,反正这些人全是新丁,连最基本的训练都没有通过,被那些老兵嘲笑,是很自然的事情。

  护教骑士团不仅成立的时间长,经过严格的训练,而且在长期的同冒险者作战之中,也累积了足够多的实战经历,绝不是这些新丁菜鸟可以相比的。

  想将这些新丁变成战士,的确是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对于如何训练新兵,奥斯曼早已经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到了正确的方法,可是学会方法,同实际应用,完全是两回事。

  足足花了三个月的时间,这些新兵才有了起色,无论是队列还是最简单的军体操、破阵刀、列阵枪,以及军中最常见的一些兵器的使用方法。

  至于对弓、弩、床弩、抛石车则一窍不通,更不用说阵法、扎营、陷阱、拒马和攻城的器械的使用方法了。

  另一方面,皮亚路是个小地方,军中所用的器械,这里并不全,连护教骑士团,也没有那些装备,更不用说奥斯曼成立的新军了。

  不过奥斯曼倒是给这支新军起了一个相当神气的名字──霹雳纵队。米歇尔则常常讥笑奥斯曼,这些刚刚完成队列训练,连最简单的阵法都排不出来的新丁,居然敢叫这样的名字。

  其实奥斯曼并不在意这支部队叫什么名字,只是当时心血来潮,随便取的罢了,既没有任何的纪念意义,更不是所谓的期望。

  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奥斯曼依然没有想好,到底想将这支部队训练成一支什么样的队伍。不过奥斯曼只带过重骑兵部队,因此奥斯曼从心底里希望,带出一支骑兵纵队来。

  事实上,奥斯曼本人的骑术很一般,主要是他身体发出的气味,即使离开山林几年的时间了,依然有一股股的野兽气息。马是一种非常敏感的动物,不仅靠眼睛、耳朵,同样靠气味也能辨别其他的生物,在它们的眼里,奥斯曼就是一只地地道道的豹子,即使勉强驮著他走,也是四脚无力,心中害怕,更不用提让奥斯曼练习骑术了。

  以奥斯曼本身的条件来说,训练一支近战步兵更为合适一些,他本身拥有著超过雷霆武士的力量、速度和技巧。

  这些新兵在定魂引的作用下,体质在不断的改变著,学习武技来要容易得多,虽然无法达到雷霆武士那样的境界,但比起普通士兵来,可是强的太多,只要假以时日,就算达到高级骑士的水准,也不在话下。

  每次训练的时候,奥斯曼都会提前到石塔上面,将上面的外接能源系统阻断,再将一块蓝色的晶体放到定魂引中,这样的效果远要强于使用钻母,而且时间也长得太多了。

  三个月的时间里,这些新丁有一个半月的时间在这里训练,奥斯曼连一块蓝色的晶体也没用完,看它的样子,即使再过三个月,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可惜连扭吉特也不知道,定魂引到底少了什么部件,如果可能,奥斯曼还真的想自己创造出一批雷霆武士来。

  可是回头一想,即使定魂引真的有那样的能力,他也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创造雷霆武士。一名真正的雷霆武士,至少要经过五代的未来武士,才能形成,奥斯曼最多只能看到最初的未来武士。

  就算这些未来武士的个体战斗力,远强于眼前的这些新丁,可是以未来武士的骄傲,只怕是不可能成为自己手下的士兵的。

  其实,这一点上,奥斯曼想错了。因为雷霆会馆的地位不同,那些成为未来武士的人,在接受传承以前,已经知道自己的身分,自然不会降低身分,到部队中作一名普通的士兵,这里却没人知道的。

  五个千夫长已经选了出来,洛克成为了纵队长,在定魂引的作用下,他的体质飞快的改变著,同三个月前相比,基本上已经看不出是同一个人了。

  部队有了雏形,奥斯曼也放心了不少,除了每半个月到训练场里训练时,奥斯曼需要亲自来一趟,换上蓝色晶体之外,奥斯曼将全部的时间,花在了武器装备上面。

  扭吉特设计的铁母精甲很不错,是按照大自在神留下的记载中设计的,连奥斯曼也挑不出毛病来,只是里面添加的东西却完全不同。

  奥斯曼根据自己的记忆,将钻母换成了半块蓝色晶体,其效果完全两样,不仅防御的能力大大的提高了,连向外爆裂的次数也大大增加了很多。

  奥斯曼经过了几次的试验,已经知道,添加了蓝色晶体的铠甲,在自己使用战斧的情况下,接连砍坏了十几柄战斧,而且劈砍了五千余次,铠甲上的爆裂才消失。

  即使没有向外的爆裂防护,奥斯曼全力一击之下,也只能将这种铠甲劈砍得变形,却不能完全劈断。

  这样的防御强度,令奥斯曼非常满意,穿著这样的铠甲,即使自己使用黑刀,也没办法攻破对方的防御,除非使用光剑,只有光剑的超高热度,才会无视这样的防御,一剑刺穿铠甲。

  至于普通的弓箭,连铠甲本身的防御也无法攻破。同扭吉特设计出的铠甲完全不同,奥斯曼记忆中的铠甲,只有在铠甲本身无法防护的情况下,爆裂才会产生。

  因此,这样的铠甲,即使经过几次大规模的战斗,也不会失去它的防御效果。不过铁母本身的防御性,倒是相差不多,想要完全保护铠甲里的人,是不可能作到的。

  不用说奥斯曼拥有雷霆武士一样的力量和速度,就是重装骑兵手中的骑枪,再加上战马的冲击力,铁母精甲本身的防御力,也是无法成功的保护里面的士兵。

  从外表上,已经很容易区分出奥斯曼制造出的铠甲。扭吉特手下的骑士,铠甲呈暗红色,与他们手中的魔法窄剑颜色差不多,而奥斯曼的铠甲则是淡蓝色的,表面上似乎有著一层蓝光闪动。

  成功的制造出铠甲来,奥斯曼反倒有些担心了,如果士兵要造起反来,连他也很难对付,除非使用光剑,想用黑刀消灭对手,实在是太难了些。

  而且制造这样一件铠甲,著实不易,不但需要大量的铁母,还需要两千多块蓝色的晶体。好在给扭吉特送给养的士兵,回来的时候,又带回了大批的晶体,才满足了奥斯曼的需求。

  可是五千件铠甲,没有一年半的时间,是不可能制造完成的,霹雳军想要全部换装,也只能等到明年年底才行。

  好在皮亚路这里很平静,即使外面有战争,也不会烧到这里来,而且奥斯曼五年后才能离开这里,因此有足够的时间。

  在武器方面,奥斯曼却没有更好的办法,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光剑的制作方法来,只好继续的使用扭吉特发明出来的魔法窄剑,虽然那还不够好,但比起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军队,已经好得太多了,即使雷霆武士手中的雷霆刀,也无法削断。

  至于投枪,奥斯曼不准备使用,这东西太过沉重,虽然只有六根,却大大影响了战士的灵活程度,而扭吉特制造出来的重弩,也不能令奥斯曼满意。

  他将自己的手弩拿出来,让工匠仿制,虽然没有地行龙筋作弩弦,但已经可以令奥斯曼满意了,作为中层打击力量,已经够用了。

  至于重弩,奥斯曼完全舍去,霹雳军只是一个标准的纵队配置,奥斯曼绝对不会用五千人与数万大军正面对决的,即使霹雳纵队有这样的能力。

  安排工匠加紧生产,奥斯曼将全部的时间投入到霹雳纵队的训练之中,由他亲自教学,由单兵格斗,到战阵变化,以及行军扎营,甚至连军事指挥也不放过。

  定魂引果然是件不错的宝贝,半年时间里,霹雳纵队里最弱的士兵,也达到了下级骑士的水准。其中一些佼佼者,如洛克之流,已经达到了高级骑士的能力,再有一年的时间,绝对可以达到大地骑士的水准。

  而且像洛克这样的人,在霹雳纵队中,已经出现了十几个,其中至少有半数有能力成为大地骑士。

  就算是菲格帝国的第一军团里,也没有多少大地骑士存在。奥斯曼自信满满,五年之后,霹雳纵队里,最差的人,也能达到高级骑士的水准,毕竟他使用的能源,才是定魂引真正的能源。

  除了训练之外,奥斯曼还抓紧时间学习神语,虽然扭吉特不在,可是这里有几千名大自在神教的信徒,大多懂得一些神语,虽然水平远不如扭吉特,但作奥斯曼的老师却是足够了。

  神语同大陆上其他任何一种语言都不同,甚至连一点相似的地方也没有,的确非常难学。

  好在奥斯曼不是普通人,他学习语言的时间本就不是很长,没有太多的条条框框,学起神语来,居然不比菲格帝国通用语慢。

  可惜这些老师并不能令人满意,经常会有些不认识的字,奥斯曼只能将老师的队伍不断加大,找尽可能多的人学习。

  至于那位本应该是最好的老师──扭吉特,却再也不见踪影,每次问起扭吉特的事情,华伦只能苦笑几声表示,父亲大人半年回来一次,补充了足够的食物和水后,又一头钻进神殿里,对外面的事情,根本就是不闻不问,漠不关心。

  两年后……

  米歇尔走向训练场,她知道,奥斯曼此时一定还在那里,自从前些天,霹雳纵队全部换装完事之后,训练更加紧凑了。

  她实在想不明白,又没有战事,奥斯曼为何对霹雳纵队的训练如此关心,也许他本身就是个闲不住的人,提高那些人的武技,只是想找个令他满意的对手罢了。

  米歇尔经常看到奥斯曼同闪电豹对战,可是最近一段时间,连闪电豹也不愿意同奥斯曼这个怪物交手了。而换装完毕的霹雳纵队,虽然还远不能同奥斯曼相比,可是只要奥斯曼不出光剑,他们身上的霹雳甲,还是可以挡住奥斯曼的黑刀的。

  护教骑士团,早已经不敢再嘲笑他们了,两年前的新丁,同现在的霹雳纵队,有著天壤之别。纵队长洛克,以及另外四名战士,已经达到了大地骑士的水准,连华伦都感觉不可思议。

  同样使用定魂引,华伦用了十年的时间,才达到大地骑士的水准,而他手下的护教骑士团,却再也找不出一个大地骑士来。

  他实在想像不出来,奥斯曼是如何作到的。当然,华伦承认,霹雳纵队的训练,远要比护教骑士团严格,而奥斯曼的身分,也不是自己这个大地骑士可以相比的。

  可是他还是想不通,奥斯曼的部队里面,为何能有那么多的高级骑士。两年的时间里,那些地道的农民,已经成为了真正的骑士。

  五名大地骑士、八十一位高级骑士、两千两百位中级骑士,反倒是低级骑士最少,而这些低级骑士的实力,也马上要突破到中级骑士的水准了,只要一年之后,霹雳纵队中,将再也看不到低级骑士。

  护教骑士团,比奥斯曼的部队早成立差不多有十年的时间,已经换过一批士兵了,可是里面的中级军官却没有换过。高级骑士的数量虽然比霹雳纵队多些,可是多得也是有限。

  按目前的情况看,一年之后,华伦的手下能够多出两位大地骑士,而霹雳纵队至少还会多出十名大地骑士,至于高级骑士的数量,也将无法相比。

  这还是在霹雳纵队的刺激下,护教骑士团玩命的训练,才有了今天这样的成功。除了训练之外,护教骑士团的人数也上升到五千,与霹雳纵队保持一致。

  唯一令华伦平衡的是,奥斯曼手下的人,居然连一名信徒都没有,而自己手下的所有人,都是大自在神教的信徒。

  当然,这也仅仅是华伦的自我安慰罢了,虽然霹雳纵队的战士,不是大自在神的信徒,可是他们并不排斥大自在神教的存在,对于奥斯曼更是绝对的崇拜。

  上至纵队长,下至最低级的战士,都是奥斯曼一手调教出来的,可以说,那五千人,全部是奥斯曼的弟子,这份忠诚,并不比自己的护教骑士团差。

  米歇尔将这些看在眼里,只能暗暗偷笑,使用蓝色晶体的定魂引,是华伦绝对无法相比的,虽然感觉不出有何不同之处,可是看霹雳纵队的成长速度就知道了,蓝色晶体才是定魂引真正的能源。

  奥斯曼和他的霹雳军,在两年之内,的确有了很大的进步,可是米歇尔却并没有太大的进展,虽然这里距离狼牙峰顶不远,魔力要比其他的地方多出很多,可想要从高级魔法师晋升到魔导士,却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最令米歇尔丧气的是,根据扭吉特所说,由于天极器早已经在一千年前就关闭了,魔力只会越来越少,除了对魔力极度敏感的人,否则是很难成为魔法师的。而即使成为了魔法师,也会因为魔力太少,变得越来越难以提升等级。

  亲眼看到天极器的米歇尔,虽然不懂神语,却已经相信了九分,而这里的魔力又比别处充裕,这比看到天极器还要有说服力。

  当然,在皮亚路,米歇尔还是得到了一些好处的,比起以前的修行,由于魔力充足,相对也容易了许多,米歇尔相信,自己有机会比师傅更早成为魔导士。

  即使这样,她依然无法开心,在魔导士上面,还有魔导师这个级别,想要达到魔导师的程度,不知道要到何年何月呢!

  距离训练场还有一段距离,米歇尔已经听到了如潮般的呼喊声,里面似乎相当的热闹。米歇尔愣了一下,奥斯曼虽然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可是他训练起来,要求却是极严的,而且中规中矩,连华伦都赞叹不已,怎么会乱成这个样子?

  在自己的身上释放了一个加速魔法,米歇尔的身体几乎飘了起来,片刻之间已经进入了训练场中。

  五千霹雳军,分列成五个纵队,分别站在训练场的五个角落里,中央空了出来。此时场中,由洛克带领的一百名最精锐的战士,将闪电豹团团围住,而奥斯曼则站在高高的台上,冷眼观看著。

  这一百名战士之中,居然多数是高级武士,也就是说,奥斯曼手下的所有高级武士都已经上场了,而且还是全副武装。

  闪电豹低声咆哮著,它已经同这些战士打斗了好一会,除了奥斯曼和地行龙之外,它还从未见过如此难缠的对手。

  招手之间,几十道火蛇从剑尖喷出,闪电豹闪身让过,它知道,这仅仅是又一轮进攻的开始罢了,果然,背后又有几十道火蛇飞来。

  豹尾挥动,凭著本身具有的高魔法防御力,闪电豹将那些火蛇击飞,同时身体如闪电一般,化出几十道虚影,向左侧的二十人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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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8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九章~

 

  开始的时候,闪电豹的快速攻击,给洛克这些战士们带来了非常大的麻烦,最主要的就是闪电豹的速度,在这种速度之下,他们连看都看不清闪电豹的动作,更不用提如何防御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手,他们已经慢慢摸清了闪电豹的攻击方式,虽然依旧看不到闪电豹攻击时的路线,可是他们有一百人,使用战阵是最好的方法,因此很快就已经调整好了。

  根本不去理会到底哪条虚影才是闪电豹的真身,二十名高级武士,四人一组,剑尖对外,先挥出一道火蛇,接著组成了攻击杀阵,将自己前面的路全部封死。

  闪电豹果然不愧为四大凶兽之一,不仅动作快,而且力量足,更是迅猛无比,居然闪过了二十柄魔法剑,击中了一名高级武士的身体。

  一阵红光爆闪,闪电豹藉著爆裂的力量,飞身后退,闪过其他的魔力。被扑中的那名高级武士,连连后退,在霹雳甲的作用下,稳住了身形。

  “停。”奥斯曼大吼一声。

  所有的武士在洛克的带领下,缓慢后退,这也是奥斯曼的要求,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敌人,无论是敌是友,在对阵的时候,时刻保持著战斗的姿态。

  听到奥斯曼的吼声,闪电豹马上退到奥斯曼所在的高台之上,在奥斯曼的身边趴下来休息。连续不断的战斗,连它也感觉有些累了,这已经是第十批的战士了。

  洛克带队回到阵中,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凭著八十多位高级武士、四名大地骑士,加上霹雳甲、魔法剑,居然依然无法伤到闪电豹分毫。

  魔法剑拥有吸食魔法的作用,霹雳甲更有能力正面挡住闪电豹的全力一击,即使这样,连续换了十组一千人,居然对闪电豹依然没有办法,四大凶兽果然是厉害。

  在这样的轮番攻击之下,即使是雷霆武士,只怕早已经被斩于剑下了。洛克实在想不明白,这么强大的野兽,居然会臣服在伯爵大人的脚下。

  已经两年的时间了,从一名农民,成为真正的武士,可是洛克却从未见过奥斯曼出手,但他相信,奥斯曼有实力,只怕还要强于闪电豹,否则如此强大的生物,是不会甘心听从弱者的。

  “今天的训练到此为止,你们已经看到了,即使拥有最好的武器装备,你们这些人还是无法战胜闪电豹。必须不断的提高你们的能力,凭借武器装备,那不是你们真实的实力,一旦没有了这些装备,你们只是普通的战士。”奥斯曼环视著下面的士兵说道。

  洛克有些不服气,他们面对的是闪电豹,除了这强大的生物,霹雳纵队应该是没有敌手的。两年前还在嘲笑他们的护教骑士团,再也不敢小看他们了。

  几次联合演习,已经让他们认清了自己的实力,那些训练了许多年的骑士团,在同等人数的情况下,被洛克率领的霹雳纵队,杀得狼狈不堪。可是即使是这样,奥斯曼大人似乎还是不满意。

  “我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认为自己可以打赢护教骑士团,就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了,是吗?告诉你们,霹雳纵队只有五千人,今后可能也不会增加,你们将要面对的可能是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敌人,凭你们现在的能力,远远不够。”

  洛克看了看身边的几名大地骑士,自己不是正规军吗,怎么会要面对那么多的敌人?难道自己没友军?那算什么正规军?

  可是他却不敢问,奥斯曼一向话不多,除了训练之外,是不会与他们多说话的,不过他已经习惯了。

  从难民成为军人,现在又有了大地骑士的能力,这一切,都是奥斯曼给予的,无论奥斯曼说什么,他都是全心全意的去执行。

  “好了,洛克继续带队训练,一年之后,我不想看到还有下级骑士存在,如果谁没能达到,我将亲自将他踢出霹雳军。你们的老乡之中,有很多人等著你们的位置呢!无论谁不努力,我绝对不会客气。”奥斯曼说道,带著闪电豹走下高台。

  “用闪电豹练兵,你不觉得有些过分了吗?”米歇尔走到奥斯曼身前说道,向闪电豹挥了挥手。

  虽然与闪电豹已经很熟悉了,可是米歇尔还是不敢去摸闪电豹的头,除了奥斯曼和小公主之外,闪电豹对任何人,都同样怀著一份戒心。

  “不算过分,他们每次出一百人,而且霹雳甲的防御非常好,就算是我,不动用光剑的情况下,短时间内也没办法的。”奥斯曼摇了摇头,正所谓慈不带兵,义不养财。

  训练士兵,必须要有一份狠,才能够快速提高士兵的能力。这些难民的身体素质都还不错,只要给他们足够的食物,身体很快就恢复正常了。为了以后可能发生的战斗,奥斯曼对他们绝不手软。

  洛克这些人,除了当兵之外,只能像其他皮亚路的居民那样,上山寻矿,那不但危险,而且短命。当兵虽然很辛苦,可是不但生活有保证,而且那份荣誉,更令他们心动不已。

  “霹雳甲的制造方法,你是从神珠之中得到的吧!”一边走,米歇尔一边问道。

  “应该算是吧!到目前为止,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所谓的神珠。”奥斯曼点头应道,对于朋友,他一向不会隐瞒什么。

  “为什么不告诉扭吉特爵士,他对你的帮助很大。”米歇尔问道。

  “我不喜欢这个人。”

  奥斯曼只简单的说了一句,米歇尔知道,如果奥斯曼不喜欢一个人,那无论他作了什么,奥斯曼都不会认可他的,那是一种野兽的直觉。

  “那你是怎么看待他的呢?”米歇尔问道,她发现,无论认识奥斯曼多久,她还是无法看透奥斯曼的心。

  “扭吉特是个考古学家,一个疯狂的大自在神信徒。”奥斯曼想了想回答道。

  米歇尔点了点头,扭吉特的确是个疯狂的信徒,对于所有的异教徒,他的心比奥斯曼还要狠上几十倍,不但可以看著他们因饥饿而死,甚至可以亲自下手,杀死那些没有任何罪的平民。

  “你不放心他?”米歇尔转过身来,面对著奥斯曼问道。

  “当然,我不放心任何人。”奥斯曼优雅的笑了笑,看上去完全是一个合格的贵族青年。

  “包括我吗?”听到奥斯曼的话,米歇尔的心凉了一半,轻声问道。

  “你是我的朋友,我暂时信任你。”奥斯曼说道。

  “为什么是暂时的?”米歇尔知道,在面对自己的时候,奥斯曼是绝对不会说谎的,事实上,奥斯曼即使面对敌人的时候,也同样不会说谎。

  “因为你的父亲,我不喜欢他。”奥斯曼继续向前走去。

  “我的父亲……”米歇尔站在原地,看著远去的奥斯曼。

  她知道,就像奥斯曼不喜欢父亲一样,父亲更不喜欢奥斯曼。

  如果可能,父亲也许会毫不犹豫的致奥斯曼于死地吧!米歇尔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事实就是这样,她无力改变。

  对于父亲的许多作法,米歇尔是有所耳闻的,无论是在朝中,还是在民间,父亲的名声并不是很好,可是父亲的确是个非常有才干的人,这些年来,菲格帝国在父亲的努力之下,越来越强盛。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精明的菲格大帝,并不在意父亲在下面作的那些小动作,对父亲依然非常信任。

  奥斯曼不过是个小人物,即使他成为了屠龙英雄,但与父亲应该没有什么交情才对。至于死去的哥哥,早已经查明了,那并不是奥斯曼所为,米歇尔实在想不通,父亲还有什么理由敌视奥斯曼。

  如果不是自己亲眼所见,连她自己也无法相信,为了让奥斯曼死,父亲居然动用了所有的关系,将菲格大帝派出的救援队挡在菲格境内。

  不过米歇尔知道,不用说救援队,就算是自己没去救援,奥斯曼依然能够逃走,连魔导师和剑圣也无法阻拦下来的人,米歇尔实在想像不出来,还有谁有能力,对付奥斯曼。

  与奥斯曼为敌,是父亲一生中,作得最错的一件事情。同普通人不同,奥斯曼拥有强大的力量,却根本不遵守任何的律法,对于骑士守则更是嗤之以鼻。

  面对这样一个不守规矩的强大骑士,无论是敌是友,都相当的头疼。米歇尔知道,菲格大帝同样对奥斯曼有些无可奈何。

  如果危及到奥斯曼和他亲人的生命,即使是菲格大帝,奥斯曼同样不会手软。同一个敢向帝王下手的人作对,父亲是不是有些昏了头了?

  米歇尔快步跟上奥斯曼,回到了奥斯曼的府邸。

  这是一个不大的院落,院落后面靠著一片小山,院墙不高,别说是扭吉特家如同城堡一样的高墙,就算是普通人家的院墙,也要比这里高出许多。

  奥斯曼对于居住的环境要求不高,但闪电豹却不同,总是居住在院子里,对于它来说,是件相当烦闷的事情,因此,除了同奥斯曼在一起的时候,它总喜欢从后院围墙跳出去,到后面的山林里逍遥一段时光。

  自从奥斯曼在这里定居以后,后面的小山上,几乎看不到任何野兽,甚至连成群的云狼,也远遁百里之外,兽王的气势,的确不凡。

  当米歇尔走进大厅的时候,发现除了奥斯曼之外,华伦也在这里,看他的样子,已经在这里等奥斯曼有一段时间了。

  奥斯曼对于管理皮亚路,根本不上心,事实上,他也不会管理。除了向华伦要地盘、要粮食之外,奥斯曼很少会去找华伦。

  华伦自然也顺水推舟,继续当他的土皇帝。皮亚路这两年来,除了多出五千名霹雳军战士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来的时间长了,米歇尔对这里的了解也越来越多。皮亚路的大自在神教信徒现在有大约两万人,这些人的生活条件相对不错,除了有五千青壮年加入了护教骑士团外,其他人负责协助华伦。

  对外出售铁母、钻母,以及采购粮食和生活日用品,都是由这些信徒来作的,他们不必到狼牙峰上去寻矿,也可以得到最丰富的生活用品。

  除了这些信徒之外,还有七千多名工匠,他们负责将收集到的铁母回炉提炼、把钻母打碎筛选,生活条件也不错。虽然他们可以拿到不少的金币,可是在皮亚路这个地方,即使有钱,也没处花销。而想要离开这里,华伦却是绝对不会允许的。

  至于其他的那些居民,在华伦眼里,全部被称为异教徒,对于异教徒的死活,华伦是从来不会放在心上的。如果人手不足,他自然有办法从外面找到足够多的难民。

  这些难民可没有奥斯曼手下那些人那般幸运,交不上足够的铁母和钻母,是绝对没办法得到足够的生活用品和粮食的。

  “什么事?”奥斯曼坐进藤椅之中,拿起茶水喝了一口问道,他知道,如果没有什么事情,华伦是不会来找他的。至少名义上,奥斯曼还是皮亚路的领主,虽然不愿意管理,可并不代表他不能管,因此华伦尽可能的少见奥斯曼。

  “从加德传来消息,有一位贵族要来皮亚路。”华伦说道。

  “哦?贵族?到皮亚路来作什么?”奥斯曼奇道,这个地方,除了铁母和钻母之外,其实没有什么值得贵族注意的地方。而且这里的生活条件相对要差得多,也没有哪位贵族愿意到这里来。

  “从圣西斯堡传来的消息说,最近两年,菲格大帝不断的补充军队,对于铁母的用量大大增加了,因此派人来亲自督办。”华伦皱著眉头说道。

  “哦?还有这种事情?”奥斯曼有些意外,菲格大帝的为人相当精明,看中铁母也说得过去,可是为什么过了两年,才想起皮亚路这个小地方来?

  “是的,从外面传来的消息说,这两年的时间里,菲格大帝已经完成了部队的整编,恢复到原来的八十万大军。当然,这些军人同两年前的军人比起来,战斗力还相差许多。至于铁母的事情,是维丝特宰相大人向陛下进言的。”华伦说道。

  “又是他。”奥斯曼不满的看了米歇尔一眼,这个家伙,实在太会跟自己捣乱了。

  “是的,据说维丝特宰相大人,得到了一套全铁母打制的铠甲,献给陛下。经过实验之后,菲格大帝命令在两年之内,打造出五千套全铁母的铠甲,南方郡的通文已经下来了,要求皮亚路每年上交的铁母数量,已经翻了十倍。”华伦同样有些头痛。

  虽然护教骑士团和霹雳纵队的实力强悍,可他并不认为,单凭这一万人的部队,可以同整个菲格帝国的八十万大军对抗。

  “哦?真是麻烦啊!是否知道派来的贵族是谁?”奥斯曼问道。

  按理来说,这是为军队做事,派来的应该是一名将军,如果是第一军团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奥斯曼倒不是很在意这些铁母,可是霹雳纵队还没有训练完成,而且奥斯曼暂时也没有更好的去处。

  至少还需要三年的时间,自己才能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众人面前,不知道凌格他们过得如何了。

  “是一位新兴贵族,据说在第二次蛮族战争之中,立下了很大的功劳。而且,据说这位贵族与维丝特公爵有著很不错的关系,因此被封为子爵,并且进入近卫军团,成了一名团队长。”

  看来扭吉特家族在外面的情报机构还不小!奥斯曼点点头,在第二次蛮族战争之中,最出风头的自然是自己,可是除了自己之外,还有许多人借助战争而功成名就,想来这位新兴的贵族,也是这样的人。

  能够在战场上成为英雄的人,奥斯曼还是相当佩服的,即使他同维丝特公爵走得近著,奥斯曼也不会在意。

  “这位子爵大人叫作哈里斯,以前是一位佣兵团长,只是他的姓很古怪,我从没听说过。您听说过宁素这个姓氏吗?”华伦问道。

  “哈里斯.宁素?你说的是这个名字吗?原来是他啊!”奥斯曼点了点头,这个人他还记得,的确是位佣兵团长,奥斯曼甚至还记得,那个佣兵团叫作飞翔佣兵团。

  有著相当不错的实力,一个小小的佣兵团里,居然拥有两位魔法师。一想起这些,奥斯曼的眼前就出现了一个年轻带著几分羞涩的脸孔──云霓,一个见习魔法师。

  “您认识他?”华伦没想到,奥斯曼倒是交游广阔,当然,他早已经从外线的情报机构中,知道奥斯曼是什么人。

  不过,无论是两位大公爵的子弟,还是屠龙英雄,都不是他真心相待的理由──神之子的身分,对于扭吉特一家来说,远要比那些重要得多。

  “是的,见过几次,一个死板的人。”奥斯曼说道。

  “你说他姓什么?”米歇尔的脸色相当的难看。

  “宁素,米歇尔小姐知道这个姓氏吗?据说,这是一个古老的姓氏,已经很久没有听说有这个家族的人存在了。”华伦说道。

  “哦,没什么,只是感觉有些奇怪。”米歇尔淡淡的说道。

  “今天来这里,就是要告诉您这件事情的,这位哈里斯子爵大人,在一个月后,将到达皮亚路。”华伦说道。

  “好了,我知道了。”奥斯曼并不放在心上,不过是一位佣兵团长罢了,而且大家还认识,如果他老老实实的,一切都好说,奥斯曼并不介意将这里的铁母运送到菲格帝国的军部。无论怎么说,奥斯曼同军部的关系还是相当不错的。

  “你的脸色不是很好,有什么心事?”奥斯曼关切的问道,同米歇尔一起两年,奥斯曼知道,她对自己绝对是真心相待,对于朋友,奥斯曼不介意付出自己的热情。

  “奥斯曼,我知道你跟我父亲的关系不是很好,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你会因此而瞧不起我吗?”米歇尔轻声说道。

  “当然不会。”奥斯曼奇怪的看著米歇尔,在他的印象之中,米歇尔是个相当豪爽的女性,很少会有这样的表情。

  “我姓宁素。”米歇尔抬起头来,紧咬著下唇说道。

  “什么?你不是姓维丝特吗?”奥斯曼奇道,难道说,米歇尔不是宰相之女吗?

  “宁素是个古老的姓氏,早在一百多年前,已经不使用了,现在我们家族使用的都是维丝特这个姓氏。”米歇尔平静了许多。

  “你父亲也姓宁素?”奥斯曼有些明白了。

  “当然。”米歇尔苦笑著说道,难道还有别的可能吗?

  “这个哈里斯也姓宁素?这个姓氏除了你们家之外,还有其他人吗?”奥斯曼皱起了眉头,他已经明白米歇尔的表情为何这么差了。

  “没有,宁素是个古老的姓氏,除了我们家,再没有人姓这个姓氏了。”米歇尔肯定的说道。

  “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哈里斯应该是我的大哥,不过他并不被家族承认,他是个私生子。”米歇尔说道。

  “明白了,那有什么关系呢?我认识这个人,总的来说,这人还不错,只是同我的性格不合罢了。”奥斯曼无所谓的说道。

  从山林中生长起来的奥斯曼,自然不知道私生子意味著什么。不过他倒是知道,哈里斯之所以能够成为一名子爵,想来同宰相大人不无关系的。

  这也很容易理解,米歇尔的另一个哥哥,死在狼族之手,而宰相大人又没有其他的儿子,哈里斯这个私生子的地位,马上高了起来,这很容易理解。

  “也许是我多想了吧!我不希望同他见面,我想他应该是认识我的。”米歇尔说道。

  “这好办,你只要住在这里就行了。”奥斯曼毫不在乎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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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9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十章~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米歇尔还是越来越心神不宁,可是奥斯曼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似乎根本不在乎哈里斯的到来。

  同奥斯曼的毫不在意不同,华伦似乎相当的介意,帝都派来的这位贵族,主要的目的就是铁母,而且这还是帝国并不知道这里出产著大量的钻母,数量之多,是他们难以想像的。

  一个月的时间里,护教骑士团全部转进了山区中,整个训练场也迁移过去,奥斯曼的霹雳纵队,也不得不跟著进入山区。

  虽然奥斯曼对此很不解,可是华伦却相当的坚持,他很少有与奥斯曼意见不同的时候,对于奥斯曼的命令,他从不反驳,但这一次例外了。

  还好,奥斯曼对于这些小事,并不在意,不过是换个训练场、换一处营地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正好当作另一种训练方式,毕竟山区里面的条件,要比皮亚路还差。

  奥斯曼让洛克带队,随著护教骑士团进入了山区里的营地,而他自己则准备见见这位前飞翔佣兵团团长,他们一起战斗过,至少还算是战友,虽然他们并不是很熟悉。

  当然,奥斯曼的好奇心并不是如此强烈,见哈里斯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叙旧,而是想从他的嘴里,多了解一下目前圣西斯堡的事情。

  扭吉特家族拥有自己的情报系统,奥斯曼一直都不知道,因此关于外面的消息,奥斯曼已经有两年没有听到了。

  除了自己的家人之外,奥斯曼还很想知道,那个羞涩的见习魔法师云霓,目前过得如何,是否还在飞翔佣兵团中。

  奥斯曼站在正中央,左边站著华伦,右边是威廉,身后站著几十名护教骑士团的战士,身上的铠甲和手中的武器早已经换成了最常见的装备,无论是奥斯曼还是华伦,都不希望别人知道他们的秘密。

  “报。”一名探哨跑了过来,急速的喘息著,山路难行,即使是护教骑士团的战士,一路急奔之后,同样如此。

  “说。”华伦挥了挥手说道。

  “督军大人携夫人,以及五百名武士,距离这里还有十里远。”探哨说道。

  “知道了。”华伦挥了挥手,居然带了五百名武士,看来菲格大帝是希望这位督军拿到这里的管理权啊!

  皮亚路是个小地方,根本没有正规军,即使有大户人家,也不可能养得起这么多的人,可惜,他们不知道,皮亚路已经不是二十年前的皮亚路了。

  还好,这位督军大人似乎同奥斯曼认识,也许根本不必动武,就可以解决问题。华伦实在不愿意向这位督军大人下手,他身后代表的是菲格大帝,以及整个菲格帝国,那可不是小小的皮亚路可以相抗衡的。

  可是这里是大自在神教的基地,扭吉特家族必须借助这个基地,慢慢向外发展。再过上几年,护教骑士团的战斗力还会提升许多,而且还可以大量的储备铠甲、武器。

  虽然扭吉特家族从未想过向菲格帝国挑战,可是有了这些实力,就有了同菲格大帝谈判的本钱,只要菲格大帝承认大自在神教为护国神教,扭吉特一家并不在意为菲格帝国效力。

  只要不断的扩大神教的威信,有足够的信徒,用不了几十年,大自在神教将再次成为大陆上最为强大的势力。

  如果奥斯曼也对督军大人没有办法的话,华伦准备让督军大人出个意外,这里是偏僻的南部,总会有一些意外发生的。别说哈里斯督军只带来五百名武士,就算是再多上十倍,华伦也有办法,令这些人一个也回不去。

  “来了。”正自沉思之中,威廉轻轻的拉了华伦一下,向前示意。

  果然,不远处尘土飞扬,一队人马向这里走来。远远看去,这些本应该是骑兵的武士们,却只能牵著马步行。

  华伦的嘴角扬了扬,这些老爷们,哪里知道皮亚路地势的险恶,护教骑士团虽然每人都有两匹马,可是除了训练之外,在这里根本没用。自从奥斯曼的霹雳军成立之后,从他那里分出两千匹,但也只是作为训练之用,再也没有购买新的马匹,山区里实在不适合骑兵行动。

  奥斯曼远远的看去,他的眼力远要比华伦和威廉好得多,在尘土飞扬之中,他看到走在最前面的两人。其中一个正是当年有过一面之缘的哈里斯,在他身边是一个娇小的人影,一身黑色的魔法袍,奥斯曼一眼认出,正是云霓。

  “是你?”哈里斯一眼认出了奥斯曼。

  “奥斯曼,你怎么在这里?”云霓惊喜的叫道。

  “云霓,过得还好吗?”奥斯曼不理哈里斯,走到云霓面前问道。

  “还好,我已经结婚了。”云霓说完,看了身边的哈里斯一眼。

  “是哈里斯团长?”奥斯曼问道,心里却有些不舒服,倒不是他对云霓有什么想法,只是他并不喜欢哈里斯。

  绝对不是因为知道他是宰相的儿子,而是从第一眼看到哈里斯的时候,奥斯曼就不喜欢这个看起来中规中矩的佣兵团长,连奥斯曼自己也说不出这是为什么,只是凭著他的直觉。

  “没想到可以在这里看到您,尊敬的奥斯曼伯爵大人。”哈里斯依然像几年前一样,彬彬有礼,与他粗犷的外表,完全不同。

  “听说你已经成为贵族,而且是位子爵了。”奥斯曼上下打量著哈里斯问道,虽然已经过去几年了,可是哈里斯的外表还是没什么变化,依然是不苟言笑。

  身上披著全套的铠甲,背上背著阔剑,后面的马背上放著三节可以组装的骑枪,完全是一副骑士的打扮。同城里的贵族不同,这身装备,是以实战为目的的,同贵族用来炫耀的武器完全不同。

  “是的,伯爵大人。陛下因为飞翔佣兵团在西部战役中的出色表现,晋升在下为子爵,可是同您相比,根本不值一提的。”哈里斯平静的说道。

  是个厉害的角色!奥斯曼身后的华伦暗暗想道。他同奥斯曼不同,对人的了解更为深入,眼前这个粗犷而有礼的家伙,绝对不像表面上那样简单。

  “是菲格大帝派你来这里的?”奥斯曼问道。

  “是的,陛下命令在下到这里督军,将尽可能多的铁母送出山去,据说这里是铁母和钻母的原产地。”哈里斯像下级面对上级一样毕恭毕敬。

  “好吧!我们进镇里谈,你可以住在扭吉特府上。”奥斯曼说著,指了指华伦。

  华伦和威廉从小在皮亚路长大,很少有机会出去,为人虽然相当精明,可是对于如何与人相处,并不如何高明。

  除了云霓感到相当的意外,同时真心的欢喜之外,其他人之间的表情显得有些过于僵硬。

  在扭吉特府中入座之后,奥斯曼有些迫不及待的问了起来,两年的时间不算太长,也不算太短,但已经足够发生许多事情了。

  对于奥斯曼的问题,哈里斯倒是知无不言,而且讲的相当详细。

  没用多久的时间,奥斯曼已经大体知道自己逃亡后的事情了。就像他想像的那样,奥斯曼从天朝境内逃走,败魔导师卡尔文、斩杀剑圣亚伯拉罕,天朝皇帝无比的震怒,派出十万大军搜索,却一无所获,最后不得已,再次派出使团,向菲格帝国要人。

  菲格大帝自然将事情推到西奥多伯爵身上,表明人已经被带走,而且安全的出了菲格帝国的境内,一切与菲格帝国无关。

  天朝皇帝虽然不甘心,却也无奈,奥斯曼毕竟是在天朝境内逃走的,他只能不断的向菲格大帝施加压力,在菲格帝国的边境上,派出了两个军团,二十万人马。

  不过没有足够的理由,天朝帝国似乎并不愿意同菲格帝国开战,只是不停的向菲格大帝施压。菲格大帝也只能将手中最强的力量──第一军团,全部投到西方郡,再优先补充西方军团的兵力。

  至于圣西斯堡里,倒是没有太大的变化,全国上下,全力补充训练新兵,用了一年半的时间,补充到战前的八十万大军,只是这些部队的战斗力,却大大的下降了,不能同当年的军队相比。

  迈克尔公爵在南方郡的家,在战争中被狼族踏平了。同样的,布郎公爵在北方郡的家园,更是遭到聚甲人占领。

  两位老公爵商量之后,带著全部的仆人,跟随第一军团,进入了西方郡,虽然那里最有可能成为战场,可是有第一军团长琼尔在,他们的生活和安全,都不应该有太大的问题。

  事实上,如果菲格帝国战斗力最强的第一军团,也无法阻挡住天朝军队的话,无论住在哪里,同样是谈不上安全的。

  凌格在一年前,已经加入了第一军团,现在已经是一位子爵了,同时也是重骑兵团的队长,手下有四个纵队,两万人马。

  目前西方郡的情况很不好,天朝帝国不断的向那里增兵,现在已经有四十多万大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除了使用外交压力之外,并没有其他的行动,甚至连一些小的摩擦都没有发生过。

  菲格大帝虽然也很想向西方郡增兵,可是各军团的情况都不是很好,新兵占一半以上,这些人,没有两三年的时间,是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战士的。

  另外,这次蛮族战争,给菲格帝国带来的危害相当大,不但死伤了无数的平民,正规军人死伤了一半以上。

  粮食、矿山以及其他的物质,也严重缺乏。虽然在短时间内,已经征召到足够的兵力,可是铠甲、武器,以及后勤装备,却不是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再加上训练的问题,一时之间,菲格大帝还真的派不出援军。

  “奥斯曼大人,您应该很清楚,陛下是不得已,才将您交给天朝人的,既然您没事,我想应该派人向陛下告之。”等奥斯曼问完了想要问的事情,哈里斯说道。

  “不行,至少暂时还不行,我在这里的消息,不要告诉任何人。”奥斯曼想了想说道,他还记得菲格大帝的话,需要五年,至少还需要五年的时间。

  五年之后,奥斯曼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回到圣西斯堡,那时候就不必再害怕天朝帝国的威胁了。

  “那好吧!我和云霓可能要在这里住很长一段时间,而这里又是您的封地……”哈里斯问道。

  “无妨,你有皇命在身。不过,虽然我是这里的主人,但平时的政务却是由扭吉特家族帮忙打理的,你需要什么样的帮助,可以问他。”奥斯曼指著华伦说道。

  “愿为您效劳。”华伦躬身行礼说道。

  “给您添麻烦了。”哈里斯同样向奥斯曼深施一礼。

  “没关系,我就不陪你们了。云霓陪我去聊聊,没问题吧?”奥斯曼说道。

  “当然。”哈里斯笑了笑说道,这还是奥斯曼第一次看到他笑,奥斯曼与云霓的关系,他是早知道的,而且奥斯曼喜欢爱莉公主,在圣西斯堡人尽皆知,他根本不必担心自己的妻子。

  “督军大人,在下向您汇报一下皮亚路的情况,皮亚路共有居民八千人……”华伦开始滔滔不绝的汇报起来。

  奥斯曼摇了摇头,由他胡说去吧!这里的一切,的确不适合让外人知道,至于华伦如何骗过哈里斯,就不是奥斯曼想知道的事情了。

  “云霓,什么时候结婚的?过的如何?”奥斯曼问道。

  “半年前,你过得好吗?我们都很担心你。”云霓真诚的问道。

  “还可以,这里山清水秀,多得是山林,我和闪电豹过得很不错。”奥斯曼笑道,他对云霓倒是很信任,可是哈里斯,总是给他一种不是很好的感觉。

  然而,哈里斯的身分特殊,不但是云霓的丈夫,还是米歇尔的哥哥。如果他仅仅是菲格大帝派来的督军,出于自己那奇特的感觉,奥斯曼就会毫不犹豫的杀死他。

  “那太好了,我和哈里斯需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你正好可以带我四处转转,在圣西斯堡,可真是闷死人了。”云霓愉快的说道,虽然已经嫁人了,可她依然保持著一份少女的性情。

  “这没问题,这里是我的封地,就算是野兽,也归我管。”奥斯曼自信的说道。

  “可惜,你只能住在这里,虽然陛下好像很维护你,可是天朝帝国的使团,一直住在圣西斯堡,而且不断的向西方郡的边境增兵,说不好什么时候就真的打起来了。”云霓有些担心的说道。

  “应该不会再有战争,如果真的打起来,反倒更好,那样我就可以回去了。”奥斯曼满不在乎的说道。

  他也不明白,拥有绝对优势兵力的天朝帝国,为何忍而不发。虽然没有足够的证据,可是对于国家来说,证据并不是必须的,有一个不错的借口,就已经足够了。

  也许是害怕圣西斯堡的雷霆会馆吧!只要有雷霆会馆存在,任何国家也不敢轻易向菲格帝国发起战争。

  带著云霓转了一圈,皮亚路本就不大,只用了不到半天的时间就转遍了。奥斯曼将云霓送回扭吉特的府上,约好明日再带她出去。

  皮亚路虽然只是个小镇,可是它包围的面积却非常的大,就算转上几年,只怕也转不完。只是很多地方,猛兽丛生,即使是奥斯曼,也要小心行事,不过只要不去主动招惹那些成群的猛兽,相信也没有哪种不开眼的野兽,敢向奥斯曼下手。

  回到府中,奥斯曼将今天的经过同米歇尔说了一遍。同奥斯曼一样,米歇尔对于外面的世界同样关心,特别是关于她父亲的。

  可惜奥斯曼根本没有问过宰相大人的事情,哈里斯则只回答了奥斯曼的问题,并没有多事,只知道宰相大人目前生活的很好,只是忙碌了些。

  扭吉特府中,单独分出一个院落来,这是为来自圣西斯堡的督军哈里斯子爵提供的,好在扭吉特府相当的大,虽然只分出四分之一处院落,却已经足够哈里斯这五百人住了。

  “去把罗吉找来。”哈里斯低头看著手中的资料说道,这些资料,都是由华伦提供的,与帝国户部的资料有些出入,不过大体差不多,看来这里果然是个贫穷的地方。

  不一会,一个矮小的身影出现在灯光下,“子爵大人,您找我吗?”

  哈里斯抬头看了看自己的心腹爱将,罗吉的个头虽然不高,但非常壮实、武技出众,早已经达到了高级骑士的水准,不过一直跟在哈里斯身边,一直没有机会进阶。

  “有件重要的事情要你去办,你挑选二十名好手,三天后,将这封信送到圣西斯堡的宰相府去,直接面交宰相大人,除了他之外,不可交给其他人,明白了吗?”哈里斯将一封用火漆封好的牛皮信封交给罗吉。

  “如您所愿。”接过信封,罗吉没有多问一句,从建立佣兵团开始,他一直跟在哈里斯身边,从不多说多问,这也是哈里斯对他最为满意的地方。

  “记住,走的时候,不要让任何人发现你,最好不要走大路。”哈里斯皱著眉头说道,他自然知道,这里的山路有多难走。

  所谓的大路,最窄的地方,也只能过一人一马,最宽的地方,也不过能容十人并排,而且经常会遇到猛兽的袭击。

  这次到皮亚路,以五百人之众,在路上还是受到了两次攻击。还好,他带来的人,都是当年佣兵团中的好手,虽然伤了一些人,却没人因此送命。

  想到这里,哈里斯就感觉有些头痛,即使收集到足够的铁母,又有什么办法将这些铁母运到加德呢?

  修路显然是不现实的事情,不要说修路需要庞大的资金以及人手,单是从时间上看,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陛下给他的任务是,在一年的时间里,至少收集两万斤的铁母,这还是在他父亲不断的努力下降下来的要求。

  根据华伦的说法,目前皮亚路的铁母存量,不过只有两千斤,而且铁母必须要到狼牙峰两万八千尺以上,才能找到。

  皮亚路只是个小镇,总人口不过一万多人,这还要算上四周的几个小村子,即使发动全部人员上山,一年之内,也未必能找到这么多的铁母。

  铁母是什么东西,他自然相当清楚,在他的阔剑之中,也只加入了三分之一的铁母,那不是铁矿啊!

  越想越是头痛,不过一想起奥斯曼,哈里斯的心情就好了许多,真是没想到,居然可以在这里看到他──父亲最为在意的人。

  虽然对自己的实力很自信,可是看到过奥斯曼的身手,哈里斯并不认为自己加上五百名手下,有足够的把握对付奥斯曼。

  何况据哈里斯所知,在奥斯曼被带走之后,那只令人恐惧的闪电豹,也同时失踪了,想来它早已经回到了奥斯曼的身边。有那只凶兽存在,别说自己身边只有五百武士,就算是有几千战士,哈里斯也不敢向奥斯曼下手。

  奥斯曼来皮亚路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了,这里又是他的封地。而那个华伦至少有大地骑士的实力,与自己不相上下。那个威廉更是个魔法师,只怕等级也不会太低,就算云霓全力相助,只怕也未必是威廉的对手。再加上华伦的手下,虽然人数不多,但个个武技不凡,里面至少有八个高级骑士……

  哈里斯越想越是头疼,奥斯曼从哪儿弄来这么多的高级骑士?自己的飞翔佣兵团,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手下的高级骑士也不过二十几个人,一个小小的皮亚路,居然有这么多高手?

  这次来的目的,本就不是打架,自然没有带来太多的高手,哈里斯有些后悔了,看来只能利用一下菲格大帝了。在天朝帝国的强大压力之下,即使陛下想要维护奥斯曼,只怕也不可能呢!

  如果父亲再将这个消息告诉天朝的使节团……

  哈里斯的嘴角扬起了一丝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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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0楼 发表于: 2008-01-25
雷霆武士·11 霹雳兵团

~第一章~

 

  圣西斯堡,已经很难看出两年前的战乱痕迹,破败的城墙早已经修缮一新,焚毁的房屋变换成新的红墙绿瓦。

  皇宫曾经是破坏最厉害的地方,此时更是看不出一丝痕迹,新的内城墙比原来的高出两丈,宽出一丈。

  阻挡狼族时启用的万钧石被粉碎取出,取而代之是新的机关陷阱,除了少数得到菲格大帝信任的内臣,没人知道那到底是什么。

  两年前,圣西斯堡被偷袭的时候,菲格大帝正是凭借著皇家机密的机关,再加上奥斯曼以及雷霆武士的帮助,才得以渡过难关。精明的菲格大帝绝对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不仅将内城加固,换上新的机关,而且还有一万名最精锐的战士守卫在这里。

  宰相大人更是神通广大,居然说动了雷霆会馆和魔法公会,在皇城附近,分别有五十名雷霆武士和十位魔法师长期驻扎,即使再有大批的蛮族混进城内,想要攻入皇城,也不再是可能了。

  皇城内的后花园里,菲格大帝正紧皱著眉头,看著手中厚厚的公文,只有两年的时间,两鬓已见华发,这个皇帝显然当得并不轻松。

  两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三大主力军团和近卫军团,人员已经补充完毕,四方军团之中,西方军团由于处在最前沿,早在一年前,已经同三大主力一样,补充了所有人员。

  可是有了人,并不代表有足够的战力,同两年前相比,无论是装备,还是训练,都要差上许多。

  “利克,国库还有多少金币?”菲格大帝抬起头问道,在他十尺之外,另一张桌子后面,坐著的正是帝国财政大臣──利克.巴布公爵。

  “尊敬的陛下,这两年来,我国大量招收士兵,打造武器,再加上两年前的第二次蛮族战争,我国的国库已经很空虚了,除去即将开支的几笔款项,国库里能动用的资金不足一百万金币。”利克公爵放下手中的笔回答道。

  “只有这些了?”菲格大帝摇了摇头。

  这三年来,是菲格帝国最难过的三年。第二次蛮族战争之中,死伤平民无数,帝国精锐损失三分之二以上。

  战后的总结,却令菲格帝国很是意外,按典籍来看,这次蛮族战争,蛮族相对的弱小许多,比起第一次蛮族战争,人类的力量已经非常弱了,特别是魔法师,由于数量太少,根本无法用于正式的战场之中。

  几乎仅凭菲格帝国一国之力,将蛮族击败,虽然其他国家也有些损失,特别是天方帝国,差不多被全灭,可是这样的实力对比,同损失相较,似乎小了许多。

  战争之后,迈克尔公爵提出自己的看法:这些蛮族,只是第一次蛮族战争遗留下来的余孽,根本不能同第一次蛮族战争相比。

  这个看法被大部分的武将支持,甚至有许多文臣也认同迈克尔公爵的看法。从典籍上看,第一次蛮族战争之中,人类的力量空前强大。可是大部分的战力却损失殆尽,比起这次来,损失要大上几百倍,当然,如果那些典籍是正确的话,才会有这样的推断。

  目前菲格帝国面对的,已经不是蛮族的问题,而是西方强大的天朝帝国。虽然交出了奥斯曼,可是在进入天朝境内之后,奥斯曼安然逃脱,这笔帐,又算到了菲格帝国头上。

  好在奥斯曼逃得相当干净,没有给天朝帝国任何把柄,可是天朝帝国却依然不依不饶,不断向边境增派部队。

  从开始的一个军团十万人,现在已经增加到了五个军团,近五十万大军,虽然没有正式宣战,可小的摩擦却从未断过。

  边境上是大军压境,政治上也不放松,天朝的使团,干脆一直住在圣西斯堡,隔上几天,就要无理取闹一番,搞得菲格大帝头疼不已。

  好在圣西斯堡是雷霆会馆的圣地,雷霆武士可不会因为他们是天朝的使团,就对他们客气,被雷霆武士杀了几人后,他们便再也不敢到街上闹事了。

  可是天朝帝国的皇帝,却以此为由,开出天价,要求菲格大帝做出赔偿。而由于暂时没有足够的军力,菲格帝国不得不一再退让。

  这令菲格大帝非常恼火,三年前,菲格帝国是整个大陆上,军事力量最强的国家,即使天朝帝国再富足,也不敢如此对待菲格帝国的国君。

  “装备的情况如何?”菲格大帝揉著太阳穴,低头问道。

  “三大主力基本已经补齐了装备,近卫军正在补充之中,四方军团中,只有西方军团已经补充了一半,其他三个军团不足三分之一。”利克大公爵回答道。

  “太慢……太慢了。”菲格大帝抬起头说道,就算是菲格帝国最鼎盛的时候,也不敢向天朝发兵,虽然天朝的军队,是公认最弱的,可是他们拥有一百多万军队,再加上充足的补给、精良的武器。

  为了克制天朝军队的装备,菲格大帝不得不向南方郡伸手,提出极其苛刻的要求,供应大量的铁母,甚至为此还派出了特使督军。

  铁母是非常珍贵之物,平时每年上交的数量不过百斤,这次自己一次提出上万斤,的确有些强人所难了,可惜那地方实在偏僻,根本无法派出大量的民工去开采,而且听说,铁母也并非是靠开采得来的,而是天上落下的陨石。

  天上掉下来的东西又怎么会有许多呢?自己下的命令的确是强人所难了,可是现在必须想尽办法,以提高军队的作战能力。

  想想铁母这东西,也的确非常奇怪,比最好的精钢还要坚硬,并且富有极好的弹性,是最好的武器打制材料。

  整个大陆都可以看到它的影子,只是数量非常稀少,但南方郡的皮亚路,却是专门盛产此物。

  一想起皮亚路这个地方,菲格大帝的眼前,浮现出那个野性少年的身影,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如何?躲在什么地方?

  一个从小与野兽为伍的少年,想要找个地方活命,应该是毫无困难的。菲格大帝也说不清,自己是如何看待这个少年的,而且据说,自己的小女儿,似乎非常喜欢与他在一起。

  菲格大帝虽然出生在帝王之家,倒是一点也没有门户之见,自己手下的几位大公爵,倒有一半是白手起家的,只有要能力,自己是绝对不会亏待他们的。

  只是这小子似乎脑子还不太开窍,作起事来太过冲动,有些事情,并不是没有证据就可以乱来的。

  菲格大帝摇了摇头,想来要教会奥斯曼政治,绝对不是件轻松的事情。迈克尔公爵虽然是军人,可同时也是位出色的政治家,在他的教导之下,奥斯曼依然没有半点政治头脑,可见在这方面,奥斯曼是不适合的。

  也许作为一名军人,奥斯曼更合适一些,连雷霆武士大师也交口称赞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而且菲格大帝还亲自问过几名同奥斯曼一起并肩作战过的军官,从他们的嘴里,菲格大帝从另一个角度了解了奥斯曼。

  不仅仅有著超过雷霆武士的实力,奥斯曼对于战阵也不陌生,而且不是那种只知冲锋的军官,也许将他培养成新一代的战神,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等到手下的军队全部编制完毕,菲格大帝倒是很想与号称大陆第一强国的天朝帝国比试一番,不知道他们的军队是否真的如传说中的懦弱。如果不是看到斯帝亚王子所率领的军队,菲格大帝早已经发出战争指令了。

  “除了这些,今天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处理吗?”菲格大帝收回思绪,看著几位重臣问道。

  “回陛下,有件小事,也许您会有兴趣听听。”宰相维丝特站起身来说道。

  “哦?说说看。”对于这位宰相,菲格大帝还是相当欣赏的,除了有些小气之外,维丝特是位相当合格的宰相。

  “是关于奥斯曼的一些传闻。”维丝特小心的说道。

  “嗯?是他?他不是跑掉了吗?”菲格大帝皱了皱眉头,他并不想在这样的场合谈论奥斯曼,至少名义上,奥斯曼还是一名逃犯,无论是对天朝帝国,还是在菲格帝国里。

  “据说有人在南方郡见过奥斯曼,还有他那只闪电豹。您知道,认识奥斯曼的人并不多,可是闪电豹却不难认,即使是平民,也可以认出那只凶兽。”维丝特小心的说道,看来自己的怀疑并非空穴来风,还好自己没有把话说死。

  “是南方郡吗?范围似乎大了些,奥斯曼不是从小生长在北方郡吗?就算他逃回帝国,应该在北方郡见到他更为合理一些,不是吗?”菲格大帝悠然说道。

  “是的,只是臣记得,奥斯曼似乎有块封地,就在南方郡。”维丝特说道。

  “皮亚路吗?奥斯曼似乎从未到过那里。”菲格大帝暗骂维丝特不懂事,他自然很清楚两人之间的关系。

  自从维丝特的儿子切拉里死后,维丝特就迁怒于奥斯曼,甚至为此而阻止营救奥斯曼的行动,好在奥斯曼的战力非凡,自己从天朝帝国的军中逃走了。

  对此菲格大帝也非常佩服,对于天朝帝国的军队,菲格大帝的确有些看不起,可是锁神链这件神器,他还是有所耳闻的,菲格大帝实在想不通,奥斯曼是如何解开神器的。

  “奥斯曼具体在什么地方,臣无从知晓,不过据臣下推测,奥斯曼很有可能在皮亚路。陛下,天朝帝国的使团相当的麻烦,虽然他们不敢在城内闹事,可是对我国相当的不利,如果……”维丝特看著菲格大帝越来越阴沉的脸色,知趣的没有继续说下去。

  不过,他的心里却实在想不通,不过是一个野小子,即使是屠龙勇士,也不应该因为他一个人而放弃帝国的利益。

  将奥斯曼交给天朝帝国,绝对是最正确的选择,无论从哪方面讲,对于菲格帝国都是最有利的。当然,顺便也可以为自己出出气,即使切拉里不是那野小子杀死的,也同他有莫大的干系,如果不是因为他,切拉里又怎么会死呢?

  更可恶的是,他居然不知礼教,一个野兽养大的小子,竟然敢动美丽小公主的念头,在维丝特的心目中,小公主是儿媳妇最佳人选,可惜一切都成空了。

  “传我的命令,关于奥斯曼的事情,由近卫军负责,马上开始追查他的下落。但是绝对不可外传,特别是天朝帝国使团,相信各位都明白这其中的利害关系,此事不要再提了。”菲格大帝威严的说道。

  “混蛋!他根本就没准备查下去,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交给近卫军去查?”

  维丝特将官服随手抛在地上,狂躁不安的转著圈子。

  拿起桌上的信,再次看了起来,对于自己的私生子,他并没有多少好感,可是自己已经老了,最痛爱的小女儿,偏偏同奥斯曼走的极近。

  论才华,哈里斯远远不如切拉里,更不用谈政治敏感性,除了一手还过得去的剑法之外,在维丝特的眼中,哈里斯一无是处,可是现在他却只有这一个儿子了,哪怕他的母亲是一位低贱的女奴。

  “哈里斯这个小混蛋,别的没学会,在狠字上,倒是真的受到了遗传。”看著信中最后一段,维丝特喃喃自语道。

  或许这也是个不错的主意,可是这样作值得吗?奥斯曼的为人,实在不令他喜欢,而且以他的眼光看来,奥斯曼这个人,是相当难以收买的。

  对于一个从小在山林间长大,与野兽为伍的野小子,可能根本不知道金币是什么,更无法体会到权力的美妙。

  金钱和权势都无法打动的人,需要什么才能让他为己所用呢?即使不喜欢奥斯曼,可是屠龙勇士的头衔,以及可比雷霆武士的实力,的确令维丝特心动不已。

  “是亲情吗?”

  或许吧!奥斯曼为了布郎那个老混蛋,居然不远万里去北方郡救援,之后再次奔波去西方郡,帮助迈克尔那个老家伙击败了巨人族,对于奥斯曼的军事才华,维丝特不想否认。

  “米歇尔,你应该与他在一起吧?”

  可是对于自己最痛爱的小女儿,维丝特同样头疼。她并不像切拉里那样会以大局为重,拜在大魔导士的门下,虽然是自己的女儿,可是想要控制她,只怕比控制奥斯曼还要难些。

  想到这里,维丝特提起笔来,在灯下开始写信。一刻钟后,看著自己写完的信件,维丝特决定不写落款,自己使用的是另一种笔迹,除了哈里斯之外,只有米歇尔和切拉里认得,这应该是最好的签名了。

  这种信件,即使是落到别人手中,也不会联想到自己,就算真的能联想到自己,也无法在信中找出任何证据。

  几十年的官场生涯,让维丝特明白一个道理,你可以作任何想作的事情,即使再出格,再过分也不要紧,重要的是绝对不能让任何人抓住证据。

  再次确认了一番,想了想,拿起笔来,又写下另一封信,或许现在还用不到,但是有备才能无患,维丝特总是能够想的比别人更加长远一些。

  一个月的时间匆匆过去了,哈里斯越发觉得自己接下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何。他甚至亲自上了狼牙峰,即使拥有大地武士的能力,在山顶上,依然令他相当的难受,何况是普通人,想要在这里长期生存,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雪线上的临时草屋倒是不少,而且也经常可以看到来这里休息的平民,数量都不是很多,大多数是三两人一组,以家庭或者朋友为组合。

  他们能找到的铁母数量实在太少了,按目前的速度看来,即使有三年的时间,自己也未必能收集到足够的铁母。

  或许应该把手下的五百名武士也调动起来,一起上山寻找铁母,可是有奥斯曼在这里,而且那个扭吉特的两个儿子,也令他有些担心,没有足够的战力,哈里斯没有安全感。

  奥斯曼倒是相当的清闲,对于是否有人上交铁母,也是漠不关心,这一点他能够理解,一个野小子,哪里知道铁母的重要性?

  如果不是他好命,又怎么可能得到一把黑刀?那柄黑刀果然是好东西,比起全铁母打制的武器,还要锋利得多,不知道他是从何处弄到的陨石。

  除了铁母的事情令哈里斯头疼,米歇尔的出现则令他更加头疼,他实在想不出来,自己应该以什么样的身分面对她。米歇尔看自己的眼神,显然是知道自己的身分,却一直很客气的称呼自己为哈里斯先生,看来并不想认自己这个哥哥。

  至于那个华伦,哈里斯则是百思不得其解,他同自己一样,拥有著大地武士的战力,但他的手下居然有如此多的高级骑士,令哈里斯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

  高级骑士并不是谁都可以作的,即使经过刻苦的训练,没有高人指点和极高的悟性,同样没有机会成为高级骑士的。

  菲格帝国拥有八十万军队、二十多万的佣兵,这些人全部加在一起过百万,其中高级骑士的数量,也不足五千人。

  一个小小的皮亚路,人口不过万人,而且很贫穷,大部分人都是在生死线上挣扎,每天为了粮食而努力。扭吉特的庄园虽然相当大,可是里面的东西并不奢侈,显然也不是什么富裕的贵族,他拿什么来养活这些高级骑士呢?

  “罗吉,明天就放信鸽回去吧!”哈里斯思考再三,回头对心腹爱将说道。

  “团长,您不再考虑一下吗?您根本没同小姐谈过。”罗吉有些担心的看著自己的主子,米歇尔在维丝特心中的份量,应该还要比主人重些,如果米歇尔不是女儿之身,家主的位置、爵位以及财产,只怕轮不到主子头上。

  “照作。”哈里斯冷冷的说道。

  “遵命。”罗吉躬身一礼,后退著走出房间,轻声叹了口气。

  跟在哈里斯身边已经有近十年了,主子的确很有才能,将飞翔佣兵团这样的三流佣兵团,整合成帝国中的一流佣兵团。

  可是他使用的手段,却太过了一些,即使是自己这个心腹,也看得心惊胆颤。事实上,哈里斯一直作的很巧妙,如果自己不是他的心腹,只怕也不可能知道这些事情,可是知道的越多,罗吉越是为自己的前途担忧。

  老团长的死、成为新任团长、斗垮了几个老对头、得到帝国的爵位、云霓小姐下嫁,这每一件事情,都不是完全靠哈里斯的才干得来的,而自己知道的太多了,已经坐上了哈里斯这架马车,除非死亡,否则自己永远也没有机会从马上下来。

  这次倒霉的将是米歇尔小姐,虽然她是位大魔法师,罗吉知道,实力未必重要,哈里斯以前的对头里,不乏大魔法师、大地武士之类的高手,可是他们依然倒在了哈里斯的脚下。

  罗吉看得出来,主人对于那位屠龙勇士相当的在意,却迟迟不见他动手,这可不是哈里斯的习惯,不过看到华伦手下的那些高级骑士,罗吉已经大致明白主人在担心什么了。

  虽然对方的高级骑士数量多了些,可是他们的总人数却远远不如己方,实力未见得会越过自己一方,为什么还不见哈里斯动手?

  “玩得开心吗?”哈里斯宠嬖的看著云霓,眼里满是温柔。

  “非常开心,亲爱的,这里的风景好极了,你也应该多走走,只是四周的野兽太多了些,出去的时候,最好多带些人手。”云霓脸上红扑扑的,看起来可爱极了。

  “奥斯曼到这里多久了?”哈里斯低下头,眼里精光闪动。

  “他已经来了两年了,虽然这里闷了些,可是对于他来说,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你是知道的,奥斯曼从小生活在山林之中,甚至连话也不会说,真的好可怜,现在已经好了很多。”云霓兴奋的说道。

  “是吗?明天好好休息一天吧!你已经连著玩了半个月,要注意自己的身体,何况你现在还怀著孩子。”哈里斯温柔的说道。

  “好吧!真得好好休息一下了,好累哟!”云霓夸张的打了个哈欠,表示自己真的很累了。

  不过,她紧接著补充道:“对了,亲爱的,你不要为铁母的事情担心,奥斯曼说,也许他会有些办法帮你弄到足够多的铁母。他是我们的朋友,来的又早,也许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足够多的铁母。要知道,他的本事很了不起,连雷霆武士大师也很佩服他呢!”

  云霓说著,向卧房走去。

  “是吗?那太好了。”哈里斯心中一动,也许这里有许多事是自己不知道的,看来奥斯曼并不像自己想像般的白痴,除了武技之外,奥斯曼的心机也同样深沉。

  或许……或许这是米歇尔的主意,又或许是那个华伦的主意,他们看起来都相当的精明。哈里斯点了点头,对自己这个猜测还是相当的满意,奥斯曼只是个野蛮人,不比蛮族强多少,他绝对不是习惯使用大脑的家伙。

  可是他的武技过于强横,别说他在这里还有华伦这些人帮助,就是只有他一个人,带著闪电豹,没有五千人马,哈里斯也绝对不愿意同他撕破脸,何况即使有五千人,也未必能消灭掉他,必须想个万无一失的计策出来,这种事情,可是半点马虎不得,哈里斯绝对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的。

  当然,在哈里斯的心目中,由菲格大帝出面是最合适的,以一国之力追捕奥斯曼,任他有三头六臂,也同样无法抗横,菲格帝国再大,也将无他立身之地。

  可是这个想像似乎有些一厢情愿了,奥斯曼与小公主爱莉过往甚密,而且菲格那个老家伙,似乎对奥斯曼也很有好感,甚至为了他,不惜与天朝帝国交战,派出人手去救奥斯曼,想要指望他,只怕机会不大。

  但愿父亲按自己的办法去作,天朝帝国虽然无能,可是他们拥有剑圣亚伯拉罕、大魔导士卡尔文.柯立,再加上以强大的帝国为后盾,即使是在菲格帝国境内,相信奥斯曼的末日也将不远了。

  除去奥斯曼,不仅是在帮父亲大人完成心愿,同时自己也将少去一块绊脚石,有奥斯曼挡在自己的身前,哈里斯知道,自己是永远比不上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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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1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二章~

 

  圣西斯堡,洛克菲尔大街,天朝使团公馆内。

  “克隆,这封信是谁交给你的?”马丁.路德挥动手中的信封问道。

  “回大人的话,今天早上,仆役开大门的时候看到的,它就放在门前的石狮子头上,仆役们说,并没有看到人。”克隆恭敬的回答道,马丁虽然不是皇亲,却是继斯帝亚王子后,军中最重要的人物。

  “你认为……克隆骑士,你可以放松一些,你认为,这封信的真实性有多少?”马丁知道信的内容克隆早已经看过了,而且是在自己之前看到的,这是他的责任。

  作为天朝使团的侍卫长,克隆不但有这样的权利,也同样有这样的责任,检查任何值得怀疑的东西或者人。

  “写信的人,似乎没必要说谎,因为这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好处。”克隆想了想回答道,因为他知道,自己虽然拥有天空骑士的战力,可是计谋却不是自己的长项。

  “这很难说,克隆,至少有两种情况可能会出现。第一种,这信上写的全是真的,奥斯曼就在那个叫皮亚路的地方,第二种可能,是奥斯曼已经回到了圣西斯堡,而他想要转移我们的注意力,让我们将力量全部投到那个叫皮亚路的偏僻小山村里。”马丁冷静的分析著。

  “大人明断。”克隆是真心的佩服侯爵大人,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将对手的心思分析得如此透测。

  可惜天朝的军人远不如帝国的文人,否则小小的菲格帝国,绝对是不值一提的。天朝空有百万之兵,却只是个花架子,真正能上战场的军队数量相当少,除了斯帝亚王子所属的两个军团之外,只有马丁侯爵下属的一个军团还有些战斗力。

  可以说,整个天朝的军队,仅有三十万,其他的七个军团,虽然人数并不少,作为后勤还可以,真正上战场,还是不要的为好。

  近两年来,天朝也没有闲著,不断的向边境派出大量的军队,用以压制菲格帝国,其中主要的目的并不是开战,虽然现在是菲格帝国最弱的时候。

  天朝陛下为此已经相当的后悔了,可是民风却不是一时半会可以改变过来的。第二次蛮族战争唯一的好处,就是提醒了那些老爷们,这个世界并不太平,而天朝帝国也未必有能力保护他们。

  这些爵爷们,平日里赚钱的兴致极浓,对于作战和侵略却没有任何的兴趣,现在发现自己手中的金币随时有可能不保,这才想起军队来。

  虽说有些晚了,但总要比没有强,天朝的财力是无与伦比的,整个大陆其他所有的国家,全部总合,也比不上天朝的一半。

  这两年的时间里,天朝不但高强度的训练士兵,同时也开始用最好最先进的武器装备军队。可是菲格帝国的速度更快,他们不但补足了士兵的数量,同时后勤物资补给的也相当迅速。

  这更令人担忧,表面上看起来,菲格帝国对于天朝一让再让,可是连身为武人的他也看得出来,菲格大帝只不过是在拖,只要菲格帝国的军队恢复过来,他将不会再向天朝低头,甚至有可能向天朝宣战。

  在过去的两百年里,从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像天朝这样不断的威胁菲格帝国,所有敢于同菲格帝国抗争的小国家,都已经消失了,这还是在天朝的不断努力下,才得以保存下其他的小国家。

  菲格帝国有著先天的优势,那就是拥有雷霆会馆,大量的雷霆武士令所有的国家望而生畏,菲格帝国甚至敢起倾国之兵出战,而放心的将圣西斯堡交到雷霆会馆的手中。

  因此,即使拥有百万大军,克隆也不愿意面对雷霆武士,他们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些杀人的机器。第二次蛮族战争,克隆并没有参加,他是马丁侯爵的下属,可是从斯帝亚王子的下属那里,克隆已经听说了太多的雷霆武士的传说。

  “克隆,我们必须作两手准备,我们现在能动用的人手有多少?”马丁沉思一会问道。

  “回大人,大地骑士两名、高级骑士十五名、中级骑士五十五名、低级骑士三百二十名、见习骑士六百人,大约只能有这些了,至少要有两名大地骑士和十名高级骑士留守在这里,这里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克隆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你派一名大地骑士作领队,带五十人去皮亚路看看,记住,他们的任务是去侦察,相信你应该很清楚奥斯曼的实力。其他人让他们分成五人一组,在圣西斯堡多转转,或许会发现点什么。”马丁说道。

  “如您所愿。”克隆说道,看来大人是准备将重点放在圣西斯堡了,可是作为一名武人的直觉,他认为奥斯曼应该不会在这里才对。

  一想到奥斯曼的实力,克隆就有些头疼,在防守严密的押送队伍里面,戴著神器锁神链也可以逃得掉,更不用说,传说里的奥斯曼,拥有杀死地行龙,收服闪电豹的本事。

  自己虽然身为天空骑士,在天朝帝国里,绝对是第一流的武士,却绝对没有狂妄到去动四大凶兽的脑筋。

  一名大地骑士,加上五十名手下,这些人真的会有用吗?当他们发现奥斯曼的时候,奥斯曼以传说中的屠龙勇士的实力,又怎么可能发现不了他们,何况据说皮亚路是个很偏僻的地方。

  别说是屠龙者的能力,就是自己,也有把握在他们逃离之前,将他们杀得一个不留,马丁大人如此安排,实在是送那五十一人入虎口。如果奥斯曼真的在那里,自己将接不到任何的回报。

  马丁侯爵如此安排,给克隆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马丁侯爵并不热心于追捕奥斯曼,可是使团来菲格帝国的目的,不正是为了追捕他吗?

  “皮亚路?是这里吗?看起来是菲格帝国的最南面啊!为什么是这样呢?”看著地势,马丁喃喃自语道。

  “回大人,皮亚路是菲格帝国的最南方,也是整个大陆最靠近南海的地方,那里一年四季刮著恐怖的飓风,没有人能在这样的飓风中存活。”克隆回答道,作为一名武士,他的知识算是相当渊博的了,不过这在天朝帝国里并不稀奇。

  “那里有些什么特别的地方吗?”马丁问道,显然写信的人,不但希望自己注意奥斯曼,同时也希望自己注意皮亚路这个小地方,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是菲格帝国放出的烟雾,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据卑职所知,皮亚路盛产铁母和钻母。”克隆回答道。

  “铁母和钻母?”马丁的眉头皱了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

  “大人,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相信您很清楚铁母和钻母是如何难得,虽然那里是整个大陆出产铁母和钻母最多的地方,可是每年出产的数量依然有限得很,不可能大批的装备军队的。”克隆不愧为军人,马上猜到了马丁的想法。

  “马上派人去调查,这可能相当的重要。另外,帮我找几柄全铁母打制的武器来,最好能弄到钻母制作的魔法武器。重点调查铁母和钻母的产量,以及生产一柄武器需要的铁母、钻母数量。还有,要注意菲格帝国是否已经派人到了皮亚路。”马丁一口气说道。

  “是。”克隆应道。

  “马上去办。”马丁看著站在那里没动的克隆说道。

  四匹快马奔跑在西方郡的官道之上,由于西方郡有可能成为未来几年的战略重点,目前也已经成为了前线,因此菲格大帝在西方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官道修的比蛮族战争之前还要宽阔平坦。

  从进入西方郡到天朝帝国的边境,快马原来需要半个多月的时间,现在只需要八天就足够用了。

  西方郡除了补充完毕的八万西方军团之外,第一军团也全部进入西方郡境内,在与天朝帝国接壤的地方,已经驻扎了十二万大军,这个数量与天朝的五十万大军相比,相差的还是太多,但第一军团作为菲格帝国最强大的军队,还是可以给民众一些心里安慰的。

  虽然对峙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了,小的摩擦一直没有断过,第一军团的战力的确是整个大陆最强大的,从未吃过亏。

  第一军团甚至有过一支五十人巡逻队击溃天朝军五百人的记录,对此西方郡的民众是欢心鼓舞,可是作为第一军团的总指挥官,凯思侯爵却并不这样认为。

  南方郡的战役他虽然没有亲身参加,可是随奥斯曼战斗的是第一军团下属的重骑兵团队,从他们的口中,凯思已经大体了解了天朝帝国军队的战斗力,实在不应该如此软弱才对,对此凯思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现在重要的不是这些,而是如何稳固西线。在天朝边境上,凯思不但尽可能多的安排部队,同时在两年的时间里,建筑了十二座军事要塞,这些要塞相互呼应,如果真的有战争,它们将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凯思相信,让第一军团来防守这里,即使对方拥有五十万大军,在没有任何援军的情况下,自己也可以坚持至少三个月的时间,或者更久一些。

  对于国内的情况,凯思相当了解,短时间内,菲格帝国还无法恢复到战前的军备状态,也许在人员数量上是一样的,可是质量却要差很多。

  原来的三大主力军团,都是久经战火的军人,而现在倒是有一大半的新兵,虽然有足够的勇气,却没有足够的经验。

  除此之外,武器装备也是件令人头疼的事情,至少还需要两年的时间,帝国的八个军团才能够全部补充完武器装备。第一军团是最先接收武器装备和后勤补给的,可是到现在为止,也只补充了九成左右,这还是八个军团中最多的。

  西方军团也在优先补充之列,但他们的补给只完成了六成,也就是说,如果真的有战事发生,西方军团之中的士兵,只有六成的人拥有完整的武器和铠甲。

  “报告子爵大人,从圣西斯堡方向,有四匹快马向这边来了,再有一刻钟将到达这里。”侦骑回报道。

  此时凌格正带著一支纵队的轻骑兵在树林里休息,这里距离边境只有不足百里,重要的是这里还没来得及修建要塞,因此只能定时派出骑兵队巡逻。

  “官道是向北的吧!派出一支巡逻队,注意他们的动向。”凌格稳健的发出命令,他早已经不是初入军队的骑士了。

  现在的凌格不但是位高骑级士,并且马上将成为一名大地武士,而且还是一个老练的指挥官,手下拥有四支纵队的骑兵。

  “安德鲁,向南、北两个方向各派出十支侦察队,方圆十里内的一切人员,我都要清楚的知道。”看著离去的侦骑,凌格回头对自己手下的纵队长下达命令。

  “是,长官。”安德鲁马上派出侦察队,虽然还是在帝国境内百里,但也有可能与天朝军队相遇,这段时间,天朝军队的胆子似乎越来越大了。

  凌格看著远处的山脉,心里却想著这两年来的经历。西线虽然看是汹涌,却并没有那样可怕,只是气氛相当的紧张。

  大战从未有过,小的战事却从未断过。凌格指挥下的战斗,最大的一次,也只是面对天朝军的一支纵队,不过五千人。

  但令他担心的,却是天朝军队的战斗力,却似乎在不断的提高著。从第一次与他们战斗时的情况看来,现在天朝军队的战斗力至少提高了几级。

  军部就这种现象作过深入的分析,大部分人认为,那是因为天朝帝国不断的将真正精锐的部队投入到西线,可是作为一线的指挥官,凌格并不这样认为,与自己作战的团队中,有几支已经相当的熟悉了。

  不但自己熟悉他们,对方也同样熟悉自己。开始的时候,自己只带五十人的侦查队,就敢冲击对方五百人的队伍,可是现在,却不行了。

  如果对方出现一百名骑兵,凌格至少要派出六十名骑兵,才能保证战斗的胜利,这令他相当的担忧。

  菲格帝国的士兵素质相当良好,几乎训练几个月,就可以成军人了,虽然战斗力还没有达到最好的状态,却已经完全没有了农民的样子。自己手下的骑兵,同样在不断的战斗中成长起来,可是天朝军队的士兵,似乎成长的更快些。

  而且令凌格更加头疼的是天朝军人的武器装备,还好,最初战斗的时候,天朝帝国士兵的素质实在太差了,白白让自己得到了不少的武器装备和俘虏。

  现在自己手下有四支纵队两万人,其中倒有四分之一,已经换上了天朝军的标准武器装备。

  天朝军使用的武器,除了一支标准的骑枪外,还有一柄长柄大刀、一柄细长腰刀、一柄连环手弩,而且身上的轻甲只有帝国军铠甲的三分之一重,却拥有更好的防御能力。他们胯下的马匹,也要比菲格帝国的战马高大许多,据说这是天朝帝国西方草原的特产,不但冲刺速度快,耐力也要好得多。

  长柄大刀真是太可怕了,比帝国骑士手中的弯刀要长出两倍,刀口更是好得多,两刀相交的时候,只要力量不是相差太多,断掉的一定是弯刀。

  好在天朝骑兵的素质真的很差,特别是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方的骑兵,几乎都是在第一次冲撞时,就已经被挑落马下,根本没有使用长刀的机会。

  倒是他们的手弩,给自己的手下带来了相当大的麻烦,一开始出现的伤亡,几乎全是在对方的手弩下。天朝的手弩,不但体积小,可以连射十发,而且精准度高,射程比长弓还要远。

  每次看到天朝手弩,凌格就会想起奥斯曼手中的那把连弩,无论是制造工艺上,还是质量上,甚至都要好于奥斯曼的手弩,只是他们的弩弦使用的是钢弦,比起奥斯曼的手弩要差很多,因此力量和射程上,就要差些。

  但奥斯曼手中的手弩,在整个帝国,只怕也找不出第二柄来,天朝手弩却是人手一把,这种数量上的差距,却是无法弥补的,那代表的是整个国力,包括物质的,也包括技术上的差别。

  如果再过两年……两年之后,菲格帝国也许可以恢复到战前的军力,可是那时候,天朝军队的素质只怕也已经提高到第一军团这样的水准上。

  如果真的是那样,才是菲格帝国的灾难。拥有百万大军,拥有比帝国更强大的武器装备、充足的后勤,对于这样的战斗,凌格可是一点信心也没有。

  凌格的意见早已经上报了军团,同时也上报了军部。凯思长官对自己的意见很重视,可是那有什么用?军部绝对不会同意现在开启战端的。

  “报!”

  “讲。”凌格抬起头看著侦骑说道。

  “那四骑已经转向北方,看样子他们是想偷渡去天朝帝国,看来是天朝的探子无疑了。另外,方圆十里之内,还发现了另外三组骑兵。”

  “报!”安德鲁走到凌格面前说道。

  “说。”凌格点了点头,安德鲁指挥水准一般,可是为人相当的认真,这是他的优点。对于自己的命令,执行的不折不扣,缺点是不知道变通,因此只能将他放在自己身边。

  “天朝第四军团有了动静,看来是想接应那些骑士。”安德鲁说道。

  “第四军团出动了多少人?”凌格眉头一皱问道,天朝使团几乎每个月都会从圣西斯堡送信到天朝帝国,可是每次他们都是光明正大的从马其特要塞通过,这次却有很大的不同。

  “有两支骑兵纵队、两支步兵纵队,整整一个团队的兵力。”安德鲁脸色看起来不太好。

  “派人到马其特要塞,严密监视是否有天朝使团的信使,命令部队集合。”凌格下达命令。

  “是。”安德鲁坚决的说道,虽然敌人的兵力是自己的四倍,而且是最精锐的第四军团,可是军人就是以执行命令为天职,即使战死沙场,也在所不惜,何况在凌格子爵的指挥下,还从未输过呢!

  凌格的手下都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不到五分钟,队伍已经整齐的列好。虽然只是轻骑兵,可是他们全部是久经沙场的老兵,是帝国最精锐的第一军团战士。无论面对多么强大的敌人,即使是凶恶的蛮族,也从未退缩过。

  “第一到六小队,两小队一组,截杀对方骑士,其他人跟随我迎战天朝第四军团。”凌格振臂高呼道。

  “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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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02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三章~

 

  凌格想像中的战斗并没有发生,像以往一样,见到菲格帝国有备而来,天朝第四军团选择了退缩,虽然他们的兵力是凌格的四倍,可是他们似乎并不愿意正面冲突。

  或者是没有正式宣战,又或者是天朝将领不希望自己好不容易训练出来的精锐损失过大,因此,当看到远处飞奔而来的五千轻骑的时候,阵形变幻,稳健的后退著,没有留给凌格任何的机会。

  大队人马刚驻扎下来没多久,派出去截杀天朝三组士兵的六支骑兵小队回到了营中,可是结果却令凌格大吃一惊。

  “什么!我们死了四十人,伤八十九人?!”凌格听到回报的时候,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天朝帝国的军人虽然在不断的提高著,可是他们现在的实力,还远远不能同菲格帝国的军队相比,别说是第一军团的精锐战士,就算是西方军团的士兵,他们也比天朝军的废物强得多。

  何况这些人还是自己手下最强壮的战士,出动了三百人,而他们的敌人不过只有十几骑罢了。

  “对方至少是中级骑士,其中还有两名高级骑士。”安德鲁小声说道,自从凌格的团队进入西方郡的边境以来,伤亡从来都要比对方少得多。

  两年间不断的战斗,凌格的整个团队,死亡也不超过一百人,而这一战就死了四十个人,难怪凌格要疯狂了。

  “高级骑士?其他的全部是中级骑士?这不可能。”凌格一愣,下意识的说道,可是他马上明白过来,安德鲁是不可能骗自己的,而自己手下战士的眼光,也足以信任。

  “是的,将军大人,这件事情的确相当奇怪。天朝军中,高级骑士的数量相当的少,中级骑士也不是很多,像这样全部由中级以上骑士组成的队伍,实在是太少见了,不过他们看来是从圣西斯堡方向来的,而不是边境上的天朝军。”安德鲁提醒道。

  “没错,他们是天朝使团的人,据说天朝帝国非常的好面子,使团里有不少的好手,可是一下子失去这么多好手,也应该肉痛一段时间了。安德鲁,捉到几个活口?”凌格平静了一下说道,这是战争,只要是战争,总会死人的。

  当年面对巨人族的时候,死四十个人又算什么呢?几千上万的优秀士兵,倒在巨人族的战斧之下,为了胜利,那些都是值得的。

  “只捉到三个带伤的,另外还有几封信。”安德鲁说道,将几封相同火漆的牛皮信封交给凌格。

  随手打开两封信,只扫了一眼,凌格发现,这些信的内容是一样的,显然是怕有人被捉,因此分成几份,希望有一份能带回天朝帝国。

  这样的安排,只能说是谨慎,并不令人奇怪,可是看到信的内容,凌格的脸色却一变再变。

  “大人?”安德鲁看著凌格不断变幻的脸色,有些担忧起来,难道说天朝军队准备开战吗?应该不会,以凌格大人的为人,绝对不会惧怕战争,甚至几次提出应该在天朝军队成长起来之前主动开战,只是一直无法得到军部的认可。

  “这里的事情由你主持,三天后第二重骑兵纵队会来换防,我需要马上回依马尔一趟,这里就拜托你了。”

  凌格说完,也不解释,拿起所有的信,带著一百名亲兵、三名俘虏,疾驰而去。

  依马尔城是西方郡第二大城市,也是距离边境最近的城市。自从官道重新修缮完毕后,从这里到马其特要塞,只需要两天的时间,到边境也最多需要五天的时间,由于它的地理位置特殊,因此成了第一军团和西方军团的军部所在地。

  “伯父大人……”凌格快步跑进府内,布郎公爵的家园已经在蛮族战争中全部毁掉了,布郎公爵不想再回到那个伤心之地,因此随著老朋友迈克尔公爵来到了西方郡定居。

  虽然这里的情况并不比北方郡好,甚至还将成为未来几年中,最可能发生战事的地方,可是有老朋友迈克尔公爵在,有第一军团在,相对而言,更能令他放心些。

  “凌格?你不是出去巡逻了吗?”虽然不喜欢自己的弟弟,但这个侄儿却相当的对自己胃口,而且凌格凭自己的本事,成为一名高级骑士,成为第一军团的团级指挥官,这令布郎公爵相当的自豪。

  “是的,可是出了点意外,您看看这封信。”凌格说著将手中的信封交给伯父。

  “哦,我的天啊!快去请迈克尔过来,我们需要想想办法。”看完手中的信,布郎公爵激动的大叫起来。

  “你们怎么看这件事?”迈克尔公爵看完信后说道。

  在座的,除了凌格和布郎公爵外,还有第一军团长凯思,以及西方军团长默菲.百利。

  “应该不假,不过天朝使团长马丁似乎并不是太关心奥斯曼的事情。”默菲看完信中的内容说道。

  “他在请求国内派出大批高手,难道不是为了对付奥斯曼吗?”凌格问道。

  “凌格,你虽然成长的很快,也是一名优秀的骑士,可是政治并不是你想像的那样的。就算奥斯曼是杀死斯帝亚王子的真凶,那又如何呢?将奥斯曼抓回去、杀掉,这样是否能让斯帝亚王子活过来呢?”凯思摇了摇头说道。

  “当然不能,可是天朝皇帝不想报仇吗?”凌格冷静了一下问道,他知道,政治绝对不是自己的强项,而且自己也不准备在这方面发展。

  “当然想报仇,杀子之仇,怎么可能不报呢!只是现在天朝皇帝想报的,不仅仅是家仇吧!”凯思说道。

  “您的意思是,马丁并不是不在意奥斯曼,这根本就是天朝皇帝的意见?”凌格问道。

  “应该是这样的,你早已经发现了,天朝帝国的军队,战斗力在不断的增长著,看来我们都上当了。”迈克尔公爵叹了口气说道。

  “上当?”布郎公爵并非军事人员,因此有些听不懂。

  “伯父大人,我们应该是上当了,天朝军队的战斗力,不仅仅是像传说中那样软弱,甚至可能更软弱,只是我们被斯帝亚王子所率领的军队迷惑了。”凌格想了想说道,他已经大致理清了头绪。

  “没错,就是这样,当年斯帝亚王子所率领的二十万大军,应该是天朝帝国最精锐的部队,而且应该也只有那么多,在同蛮族作战的时候,被奥斯曼大部分歼灭掉了,事实上,天朝帝国向这里增兵,只是在欺骗我们。”凯思点头说道。

  “如何欺骗?”布郎公爵还是有些不明所以。

  “让我们误以为天朝帝国军力强大,给帝国以强大的压力,再藉奥斯曼的事情,半真半假的表示出强硬的态度,让我们只想到防守,而不想再进攻。他们作的相当成功,而且在战后,我们的军队的确损失太大,根本不敢想进攻的问题。”迈克尔公爵说道。

  “我们……你是说我们进攻天朝帝国吗?他们有一百万军队啊!我们在战后只有不足二十五万。”布郎公爵还是沉迷于数字之中,作为前财务大臣,布郎公爵最在行的就是数字。

  “战争不是用数字算出来的,一百万只的羊,也不可能吃掉一只老虎,这完全是两回事。”凌格说道。

  “可那一百万军队是羊吗?”布郎公爵还是无法相信。

  “我们完全可以将他们看作是羊的。”迈克尔公爵点头说道。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菲格陛下也无法作出这样的决定,那将决定整个帝国的命运,无论是谁也不敢轻易开启战端,而且是在我们战后最虚弱的时候,看来以前我们都被天朝这只纸老虎骗倒了。”凯思说道。

  “没错,不过那正是天朝帝国的强项,而且天朝帝国的国力非常雄厚,不是我们菲格帝国可比的,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打败他们,最后失败的将是我们,战士可以在战斗中锻炼出来,可是国力只会越打越弱。”默菲说道。

  众人点了点头,除了布郎公爵之外,在座的都是菲格帝国最杰出的军人,这个道理他们自然最明白了。

  “奥斯曼的事情怎么办?”布郎公爵有些急切的问道,战争的事情,应该由军人来负责,他不是军人,只关心自己的义子。

  “给他写封信,皮亚路已经是个是非之地了,最好让他来西方郡,现在西方郡是我们的地盘,不怕任何事情发生。我想,短时间内,天朝帝国只敢用政治压力,而不敢真的起兵。”迈克尔公爵说道。

  “没错,最好是这样,奥斯曼只有一人一豹,西方郡方圆万里,要藏个人实在太容易了,甚至就算我们不将他藏起来,天朝帝国也没办法。何况以我看来,菲格大帝并不是真的想对付奥斯曼,大家只不过都在找借口罢了。”凯思点头说道。

  “那好,我马上写信给他。”布郎公爵说道,让自己的义子回到自己的身边,这的确是再好不过的主意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到现在依然没有任何的动静?”哈里斯对著罗吉大声吼叫著。

  “回大人的话,信鸽已经带来了最新的消息,宰相大人早已经将奥斯曼的消息传给了天朝使团,而且据我们的探子回报,天朝使团的确已经派人回国了,只是在西方郡全部被截杀了,因此天朝帝国应该还没有收到奥斯曼的消息。另外,这是宰相大人给您的信。”罗吉说著将一卷纸条交给哈里斯。

  看完手中的纸卷,哈里斯沉著脸,将纸条烧掉。

  “抽调我们自己的人手,看来只能我们自己动手了。”哈里斯一咬牙说道。

  “大人,我们这边已经集合了七百名武士,这样的力量应该足够了。”罗吉有些不以为然的说道,不过是一个奥斯曼再加上几十名的高等级骑士罢了,自己召集这样的力量应该足够了,就是算没办法杀死闪电豹,对付一个奥斯曼应该是没问题的。

  “不够,绝对不够,抽调尽可能多的人手,只要能调动得了的,全部调过来,给父亲大人去信,让他将手里的天使团给我派来五百人。”哈里斯说道,罗吉并不了解奥斯曼的力量,可是他却是亲眼看到过奥斯曼的强横。

  “那不可能的,天使团一共只有一千人,那是宰相大人的最后力量,或者宰相大人可以派出他的家将团,虽然武技差了些,可是人数上足够用。”罗吉实在无法理解,一个小小的奥斯曼,值得让哈里斯这么紧张吗?

  可是自己跟在他身边十年了,几乎从未见过他出错,想来应该有他的道理吧!全部的人手?那至少有五千人,再加上宰相大人的天使团,那战力岂不十分强大?主人想作什么?这样的力量,就算政变都有可能了。

  “别问太多,就照我的话去办,天使团的人,能调来多少就调多少,如果实在不行,父亲大人的家将也可以,总之,我要尽可能多的人手,最好要有一万人以上。”哈里斯说道。

  “遵命。”罗吉轻轻摇了摇头,主人是不是疯了,对付几个人,居然要上万的人手,或许今晚,自己去试试那个奥斯曼。这个主意不错,只是主人绝对不会喜欢的,不听从主人命令的下属,通常都不会有好结果。

  罗吉走后,一个声音传来。

  “哈里斯……”

  “哦,我亲爱的云霓,你怎么在这里?”哈里斯虽然一脸的笑容,可是笑容却是死板而尴尬的。

  “你……你想对付奥斯曼?”云霓的眼里闪动著泪光。

  “没有的事情,我怎么会对付他呢?你还记得吗?在北方郡的时候,奥斯曼还曾经帮助过我们,何况在西方郡战役之中,奥斯曼可是出力最多的,西方郡是我们佣兵团的根基呢!”哈里斯平静的说道。

  “刚才你的话……我已经听到了。”云霓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了。

  “云霓,听我说,奥斯曼只是个野小子,无论发生任何事情,都不足以影响我们之们的感情,不是吗?而且你还怀有了孩子,我们的孩子。放轻松些,不要理会这些事情,你只要开开心心的就好了。”哈里斯说道。

  “可是……”云霓还想说什么。

  “不,没有可是,我亲爱的云霓,你可以开心的玩玩,这里的风景不错,我记得你最喜欢这里的水果了,这些水果只有在皮亚路才能吃得到呢!何况我还听说,这里的魔力非常浓厚,你不是一直想成为一名大魔法师吗?在这里用功,也是个不错的主意,当然了,你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身体。”哈里斯喋喋不休的说道,想方设法转移妻子的注意力。

  “哈里斯,听我说,亲爱的,奥斯曼是我们的朋友,他是绝对不会出卖我们的,我也应该帮助他,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如果有一天,你的朋友,在你最困难的时候,向你的背后插刀子,你会怎么样呢?”云霓轻轻的抚著哈里斯的脸庞,深情说道:“哈里斯,你是英雄,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虽然你没有奥斯曼那样强壮,也没有他那样强大武技,可是在云霓心中,你永远是最伟大的英雄。”

  “当然,我亲爱的,好吧!我会按你的意思去办的。”哈里斯将云霓深情的抱在怀中,眼里却闪现著滔天的妒火。

  放弃?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先不要说云霓对奥斯曼的好感令哈里斯疯狂,单只是父亲大人的要求,就已经不可能令他动摇了。

  维丝特的要求并不高,只要哈里斯在杀死奥斯曼的事情上全力支持他,自己将得到父亲的爵位,以及他死后的所有财富。

  到那时候,自己将不再是一个私生子,而是帝国最为尊贵的大公爵,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或许还能……

  狼牙峰雪线之上,两人一豹,悠闲的行来。

  狼牙峰虽然只是一峰,面积却相当的广阔,最近的两三个月来,云霓经常和奥斯曼两人,到狼牙峰上欣赏风景。

  南方的风光,具有著独特的魅力,偶尔还可以捡到一小块的铁母。与奥斯曼在一起,云霓当然不必在意这些小东西,可是自己捡到的铁母,有一种寻宝的乐趣,同时能帮助自己的丈夫,也算是不错的事情。而奥斯曼从未欺骗过自己,他既然答应自己要帮丈夫弄到足够的铁母,云霓相信他一定能够作到。

  只是从三天前开始,奥斯曼发现云霓似乎有些问题,她虽然依旧同自己上山看风景,却似乎心事重重的样子,总是开心不起来。

  “有什么事情吗?铁母的事情,我会想办法的,你不用为这件事伤脑筋。”奥斯曼说道,除了这件事情,他想不出云霓还有什么为难的事情。

  “奥斯曼,你的事情,我在想你的事情。”云霓犹豫著说道。

  “我?我在这里很好啊!这里是我的封地,而且扭吉特一家对我也很不错。”奥斯曼一愣,随口回答道。

  “可是你还是一名逃犯,无论是菲格帝国,还是天朝人,都在不停的找你,即使过去了两年,他们也从未放弃过的。”云霓不好直说,毕竟在这件事情上,自己的丈夫作的相当可耻。

  “那又如何?菲格大帝又不是真的想抓我,至于天朝人,量他们也没有抓到我的本事,就算在他们的国家里,我依然可以轻松的逃走,何况在我的地盘上。”奥斯曼自信的说道。

  对于这位老朋友,奥斯曼还是很放心的,可是华伦在这件事情上,相当的坚决。华伦认为,哈里斯代表的是菲格帝国的利益,即使奥斯曼对帝国没有反感,有些事情也不适合让哈里斯知道。

  对此,奥斯曼只是耸了耸肩,由他作主好了,反正自己也不是很喜欢哈里斯这个人。奥斯曼可以相信米歇尔,却无法完全信任哈里斯,即使他们同样是宰相维丝特的孩子。

  “奥斯曼,你相信我吗?”云霓低著头,四周的景色丝毫提不起她的兴致。

  “当然,我可以毫无保留的相信你。”奥斯曼停下脚步,他感觉云霓今天相当的诡异,出于野兽的直觉,奥斯曼感觉有事情发生了,只是自己还不清楚是什么事。

  “离开这里,菲格帝国已经开始注意这里了,铁母将是最重要的军事物资,我相信,天朝帝国也一定开始注意这里了。”云霓尽可能利用别人来影响奥斯曼的决定,她可不想奥斯曼怀疑到哈里斯身上。

  对于朋友,奥斯曼从来是毫无保留的,可是想要成为他的朋友,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即使哈里斯表示出再多的友好,奥斯曼也不会为此动心的。

  “那又如何?没关系的,我有办法应付他们。”奥斯曼依然不为所动,心里却有另一番想法。

  对于云霓,他可以完全信任,而云霓今天的表现太过奇怪了,对于自己的安全,云霓很在意,这他可以理解,可是一个劲的劝自己离开皮亚路,这就很有问题了。

  难道有人已经知道自己在这里了?首先这个可能性极小,扭吉特一家是不可能出卖自己的,只要神珠在自己身上,他们就会是自己最忠诚的伙伴。

  米歇尔更不必怀疑了,而云霓的人品应该是绝无问题的,那就只有哈里斯那个鸟人了。或者是他的手下?应该不是,哈里斯虽然不得自己的心,可是他的才能还算不错,不会连自己的手下都看不住的。

  这样分析起来,如果外面真的有人知道自己在这里,应该就是哈里斯作的手脚。来到皮亚路之后,自己可是连义父也没有联系的。

  “奥斯曼,听我的话,走吧!”云霓对丈夫的为人还是相当了解的,他一旦认定了某件事,一定会努力完成的,而且他的心机很沉,不是奥斯曼可比的。

  而且无论是奥斯曼,还是哈里斯,谁出了问题,都够自己伤心的了,最怕的就是他们正面冲突起来,以奥斯曼的性格,可能会忘了他是自己的丈夫,奥斯曼对于敌人的手段,云霓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即使面对的是天朝帝国的王子,奥斯曼一样会使用手段,虽然那样的手段看起来相当的可笑,可是他的勇气,是任何人也不敢怀疑的。

  连王子也不在乎的人,又哪里会将哈里斯这个小小的佣兵团长放在眼里?至于他的爵位,只怕奥斯曼更不会放在心上了,他连自己的伯爵也没当回事呢!

  “是哈里斯吗?”奥斯曼正视著云霓问道。

  “不……当然不是。”云霓感觉自己的脸很热,看来自己真的不适合说谎。奥斯曼的反应也出乎她的意料,居然片刻之间,已经想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

  “告诉他,如果真玩花样,我会亲手砍下他的头,这次看在你的面子上,我放过他。”奥斯曼冷哼一声,果然是这样,云霓当然不会骗自己,可是哈里斯却会,那个鸟人果然不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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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03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四章~

 

  “主人,战斗部的三千人已经上路了,最快十天后到达,可是皮亚路这里的山路比较难走,而且野兽太多,实在不适合大部队运动,除此之外,粮食也是个问题。”罗吉汇报道。

  “父亲大人那里如何了?”哈里斯问道。

  “宰相大人同意出动一百名天使团战士,另外派出了五千家将?!”罗吉看著手中的信件,有些不敢相信的说道。

  这对父子是不是都疯了,为了对付一个奥斯曼,不但真的同意出动天使团,而且一次派出了一半的家将助战。

  对于天使团,罗吉可是有亲身体会的,那些人根本不是天使,而是恶魔,他们的战力之强,比起自己这个高级骑士来,还要高出许多。

  他们不是正式的骑士,也根本不可能是骑士,他们只是杀戮的机械,只要能杀死敌人,无论什么样的手段,他们都可以使用出来。

  就算是正面同大地武士战斗,罗吉也会买天使团的人赢,那些人实在太可怕了。哈里斯居然要求五百名天使,这不得不令罗吉以为哈里斯疯了,他甚至根本不相信宰相大人会同意出动哪怕一名天使。

  可是宰相大人似乎也同样的疯狂,虽然没有派出五百人,只派出了一百名,可是家将却调动了五千名,难道是想要在皮亚路开启一场战争吗?对付一个人的战争?

  “五天后,招回全部的下属,让他们不必再上峰顶,准备好武器,利用现有的铁母,打制武器,准备战斗。”哈里斯冷酷的说道。

  “遵命,大人。”

  疯狂,真是疯狂啊!为了对付奥斯曼,哈里斯是无所不用之极,简直拿奥斯曼当成巨人族了。

  “奥斯曼,最近有些不对头?”已经是半夜时间,在霹雳营中,米歇尔看著奥斯曼说道。

  “有什么问题?”奥斯曼抬起头问道,自从那天同云霓交谈过后,奥斯曼也开始小心了起来。

  哈里斯到皮亚路已经有快四个月的时间了,依然没有动手的意思,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奥斯曼似乎嗅到了一股血腥味。

  华伦是最忙的一个,他为了欺骗哈里斯,几乎用尽了手段,毕竟现在的皮亚路,并不是只有一万人,而是有十几万,这些人只能长住山上了,暂不需要他们交铁母和钻母。

  这些不难作到,只要自己下达一条命令就足够了,可是想要满足十几万人在山上的食物,可真是让他绞尽了脑汁,要知道,哈里斯虽然算不上精明,却绝对不是个笨蛋,何况他手下还有五百人的卫队呢!

  因此华伦的手下是指不上了,奥斯曼只能出动自己的手下,这些人战斗自然是没问题,可是却从未受过侦查术的训练,霹雳军只能战斗,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们成军的时间实在太短了,而且奥斯曼的要求又是如此的高。

  “云狼群似乎经过一次大的战斗,我带闪电豹去看过,那里有上千具狼尸,而且还有很多血迹,只是去的晚了些,分辨不出是不是人血。”米歇尔担心的说道。

  “应该是了,这附近应该没有什么生物敢同大群的云狼战斗,除了闪电豹之外。”奥斯曼看了一眼趴在地上的闪电豹。

  自从到了这里之后,闪电豹就显得相当不安份,经常独自跑出去闲逛。奥斯曼自然放心它出去,四大凶兽中排名第二的闪电豹,在山野间几乎是没有敌手了,除非像上次那样遇到地行龙,不过奥斯曼相信,在皮亚路,是不可能看到地行龙的身影的。

  “你看看这个东西。”米歇尔取出一件奇形武器,交给奥斯曼说道。

  接过那件武器,奥斯曼仔细的看著,这东西看起来像刀,又像剑,上面还有许多钩子,说不清是什么东西,在帝国的军队中,绝对没有这样的武器。以奥斯曼了解的各国军队中,似乎也从未出现过这样古怪的武器。

  “这是什么?”奥斯曼疑惑的问道,他知道米歇尔的知识远比自己丰富得多。

  “你看这里。”米歇尔将武器翻转过来,在另一面的手柄上,刻著一个展翅的裸体小人,看起来相当的漂亮。

  奥斯曼从未听说过,有长著翅膀的人,无论是在大陆上,还是自己的神珠里面,似乎都没有这样的记载。

  “这东西被称作天使,这柄剑,叫作大天使之剑。”米歇尔郑重其事的说道。

  “大天使之剑?嗯,似乎有些意思,看起来使用大天使剑的人,应该是喜欢反倒的脚色,我喜欢。”奥斯曼是一位使用武器的大行家,只看了一会,就已经看出了这柄大天使之剑的用法。

  “这样的武器,只在一支军队里存在,外界是不会知道的。”米歇尔有些为难的说道。

  “哦?是什么样的军队?是哪个国家的?”奥斯曼从未听说过有这样一支军队存在。

  “我父亲的秘密部队。”米歇尔说道。

  “是吗?看来哈里斯想对我下手了。”奥斯曼淡淡的说道,似乎说的是别人的事情,故意不去看米歇尔的脸,他不想令米歇尔更加尴尬。她能将这件事情告诉自己,说明她还是站在自己这边的,甚至愿意为了自己而同父亲作对,奥斯曼心中满是感激。

  “天使团是我父亲手下最重要的力量,一共只有一千人,使用的就是大天使之剑。每个成员都是我父亲从小养大的,并且从小服下各种刺激性的药物,不但力大无穷,而且寻常刀剑很难伤到他们。”米歇尔如同说给自己听一般。

  奥斯曼点了点头,这样的调教方法,他以前听说过,只是这种方法太过阴毒,使用药物培养大的战士,大多数活不过三十五岁,而真正有战斗力的时间,只在十八岁到三十五岁之间,而且费用极高,不是普通人家能养活得起的。而且这些人都处在半疯狂状态,一旦控制不好,反抗旧主,将是件相当可怕的事情。

  因此,培养药物战士的主人,一般都会由魔法师来控制他们,而且还要在他们的身上种下一处弱点,这处弱点,只有主人和他们的教官魔法师知道。一旦反抗,魔法师就可以攻击他们的弱点,一击致命。不过,既然花了高价培养出来的战士,相信没有一个主人肯轻易杀死他们。

  维丝特果然不愧为帝国的宰相,身家丰厚之极,居然培养了一千名药物战士,这所需要的财力和精力,是令人无法相信的。

  “天使战斗力有多强?”奥斯曼想了想问道,他相信,维丝特那只老狐狸,绝对不可能将所有的宝都押在这里,因此来到皮亚路的天使,应该不会太多。

  “云狼群出没的地方,我只找到一柄大天使之剑,其他的武器却有三百多柄,按云狼的数量和战斗力算来,没有一百名天使,不可能如此轻松的偷渡过云狼的居住地。”米歇尔说道。

  “一百名吗?”

  “应该是,一百名相当于大地武士力量的狂人。”米歇尔说道。

  “你认为只会有这些人吗?”奥斯曼皱著眉头问道,同一百个狂人作战,奥斯曼实在没这样的兴趣,不过显然对方是冲著自己来的。

  “应该不会,哈里斯和我父亲,都是相当小心的人,绝对不会只派这些人来,而且这几天,我收到消息,哈里斯在山上的那些手下,都已经回到了皮亚路镇上,相信你已经明白了。”米歇尔说道。

  “没问题,我会想办法对付他们的。”奥斯曼沉思著点点头,维丝特到底派了多少人来呢?一百名大地武士力量的天使吗?还真是瞧得起自己呢!

  “这次我就不帮你了,你可以带著闪电豹和霹雳军去对付他们,我相信你的能力。”米歇尔低著头说道,一个是自己的父亲,一个是自己的哥哥,虽然米歇尔从未承认哈里斯是自己的哥哥。

  夹在中间,米歇尔感觉很难作。父亲对奥斯曼的确作得太过分了,可是他依然是自己的父亲,而且是一直非常疼爱自己的父亲。

  “我明白,其实你已经帮我很多了,非常多。”奥斯曼看著米歇尔,坚定的点了点头。

  对于亲情,奥斯曼是非常在意的,就像自己对布郎公爵一样。而米歇尔对于维丝特的感情,应该更好些,毕竟他们是亲父女。

  维丝特虽然令他讨厌,可是奥斯曼听说,维丝特对米歇尔可是非常宠爱的,几乎是有求必应,从未伤害过米歇尔一丝半毫。

  奥斯曼决定,即使将来要与维丝特正面为敌,自己也不会杀死他,因为那会令米歇尔非常伤心的。

  自从进入人类社会之中,对自己表示友好的人相当多,布郎公爵的慈爱、迈克尔公爵的教导、凌格和云霓等人的友谊,还有爱莉公主的情谊……

  不过,这些人之中,与自己相处时间最长的,倒是这个不打不相识的米歇尔,即使她父亲千方百计的阻挠,她依然没有放弃过自己,甚至以大魔法师,宰相女儿的身分,愿意随自己一起来皮亚路这个偏僻的小地方,一住就是两年,而且还帮助自己找寻大自在神教的秘密,同自己一起成立霹雳军,训练他们,让一群农民成为一支精锐的军队。

  从心底里讲,奥斯曼知道自己对米歇尔只有友谊,绝对没有超越友谊的任何情感,可是米歇尔对自己的心,奥斯曼还是明白的。无论如何,他也不愿意说出任何不好听的话,令米歇尔伤心。

  因此这两年来,两人一直是不远不近,不弃不离的样子,却再也没有更近一步。奥斯曼的心中,永远放著那位纯洁得令他不敢伸手的小公主爱莉。米歇尔也知道这一点,可是她从未表示过不满。

  “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至于哈里斯……你有什么想法吗?”奥斯曼虽然很想杀掉这个混蛋,可是由于米歇尔和云霓两人的关系,奥斯曼还真的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

  “留他一条命吧!交给我好了,云霓是个好女孩,虽然我永远也不会叫她一声嫂子,可是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的。”米歇尔想了想说道,她对这个私生子哥哥,倒是没有半分的感情,可是想到老父只有他一个儿子,再加上云霓的关系,似乎杀死他并不是个好主意。

  “没问题。”奥斯曼爽快的答应下来,一直以来,米歇尔都是无条件的在帮助自己,从未要求过回报。

  “准备的如何了?”哈里斯问道。

  “大人,一切已经准备完毕,只是来的路上有点小麻烦。”罗吉回答道。

  “哦?”对此哈里斯有些不以为然,一百名天使,加上五千名骑士,在皮亚路这样的地方,还会有什么麻烦?即使野兽再凶猛,相信也不会对这样一支部队有任何的影响,而且以哈里斯的眼光看来,任何野兽看到这样一支军队,都应该乖乖的让路。

  “是粮食吗?”哈里斯问道,这正是他最为担心的问题,八千多人,如果在平原上,只是个小数目,每天消耗的粮食也有限得紧,可是这里是皮亚路,是山区,想要带著大批粮食进来,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仅是环境不允许,那些疯狂的野兽也同样不会允许。当它们见到雪亮的钢刀时,会自动退避,但如果加上成车的粮食和肉类,就足以壮起它们贪婪的胆子来。

  “不,不是粮食的问题,虽然道路很难走,但是我们运来了足够一万人吃一个月的粮食,相信这些已经足够了。是野兽,那些令人讨厌的云狼。”罗吉急忙说道,他知道,自己这位主人,并没有太多的耐心,正是因此,他才非常奇怪,为何对奥斯曼的事情,主人居然可以一等四个月。

  “云狼?那些低等生物,它们会有什么作为?”哈里斯不解的问道,在来的路上,他已经领教过云狼的手段了,虽然要比普通的狼凶猛一些,可是并不难对付,自己手下的五百名骑士,在来的路上杀光了一群一千多匹的狼群。

  “由于人数太多,因此宰相大人的手下没敢走大路,而是从山间穿过来的,路相当的难走,而且其中有要经过云狼的领地,那里有几十万匹云狼。”罗吉无奈的说道,当他听到这个数量的时候,著实吓了一跳。

  “什么!几十万匹?消息准确吗?”哈里斯站起身来,有些焦急的问道。

  “非常确定,是宰相大人家的领队──奥古斯特大人传来的消息,阵亡五名天使、两百多名骑士,另有五百多人受到轻重不同的伤害。”罗吉小心的回报道,这样的消息,相信主人一定不愿意听到。

  “五名天使阵亡,这下父亲大人要心疼了。”哈里斯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满,反正那些人也不是自己的手下,天使是绝对不会听别人指挥的,即使自己是维丝特的儿子也不行。

  “计划进行的怎么样?”哈里斯问道。

  “一切已经安排好了,五天后行动,地点在东面的山谷里。”罗吉说道。

  哈里斯点了点头,他知道那个地方,只要在山头上安排少量的人手,即使是闪电豹,也休想逃生,这样自己就可以聚合足够的力量,一举杀死奥斯曼了,只要能拿到奥斯曼的人头,就可以得到父亲的承诺。

  “你下去吧!一切按计划行事,最近几天要盯紧奥斯曼。”哈里斯点了点头说道,对于罗吉的能力,他还是相当放心的。

  “是的,阁下。”罗吉后退著走出房间,哈里斯不喜欢有人在他面前使用转身这个动作。

  “哈里斯……”云霓的身影从屏风后转了出来,作为一名魔法师,她拥有收敛气息的能力,即使哈里斯达到了大地武士的水准,依然没有发现她何时躲在屏风后。

  “云霓……”看著妻子已经略显臃肿的身材,哈里斯的头越来越疼了,如果对手换作是别人,自己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放弃行动,可是那是奥斯曼,不但是自己最强的敌人,也是自己进阶的机会,绝对不可能放弃的。

  “哈里斯,放弃吧!你不可能成功的,你应该很清楚奥斯曼的能力,而且他是我的朋友,他帮助过我们,难道这些你都忘记了吗?”云霓眼中的泪水顺著两颊流了下来。

  “云霓,这件事情你就不要过问了,奥斯曼的事情必须解决,只有这样,我们才有机会。云霓,你希望我们的孩子将来能成为大人物吧?你不希望他过著像我一样的生活吧?那么,忘掉你刚才看到的一切,好吗?”哈里斯轻柔而坚定的说道。

  云霓转身向卧房走去,她知道,现在说什么也已经晚了,奥斯曼和哈里斯成为敌人,已经成了定局,谁也无法改变,自己也同样不行。

  “但愿你会忘记这一切,别让我失望,我亲爱的云霓。”哈里斯喃喃自语道。

  凌晨时分,一道身影从院子里溜了出来,四处看了看,向后院走去。这人的身分并没有瞒过两双敏锐的眼睛,从那臃肿的身材上,不难看出身影的主人。

  “怎么办?”罗吉轻声问道。

  “照作。”哈里斯一咬牙说道。

  “可是……可是她已经怀上了孩子,那是您的孩子。”虽然早已经知道今晚上的任务,可是罗吉还是无法相信,哈里斯真的能下这种黑手。

  “算了,还是我来吧!”看了一眼罗吉,哈里斯说道。

  罗吉的心思并不难猜,让他下手杀掉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他怕将来自己找他算帐,可是既然他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情,与是否由他下手,已经没有什么分别了,只是现在是用人之际,哈里斯还有太多地方用得上他。

  云霓的身形虽然臃肿,加持了风魔法后,速度却不慢。扭吉特府的后院是没有门的,可是再高的城墙,也无法阻挡魔法师的脚步,何况这里的墙虽然高一些,却绝对比不上真正的城墙。

  嘴里低声念动著咒语,两手熟练的画出魔咒,云霓的身体慢慢浮了起来。也许这才是最好的选择,请求奥斯曼离开这里,就算为了自己也好。

  云霓很清楚奥斯曼的为人,他不会惧怕任何人,包括菲格大帝在内,更不用说自己的丈夫了,可是为了朋友,他却可以舍弃很多东西。

  心口一痛,魔力缓缓的抽离出去,身体居然向下降了下来,云霓有些疑惑的看著自己的胸口,那里为什么会疼呢?也许是怀孕的关系?听女伴说,怀孕的女性,会出现涨奶的反应,可是那段闪亮的东西是什么……

  云霓至死也没看清,那段闪亮的东西是什么,头一歪,身体倒进了哈里斯的怀中。

  哈里斯面无表情,抱起云霓飞身向外跳去,扭吉特府邸的院墙虽然高,却难不倒一名大地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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