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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玄幻小说《雷霆武士》作者:火枪手&杀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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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九章~

 

  一道道战报传来,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包括菲格大帝在内,谁也没有想到,居然有如此多的狼族进入了圣西斯堡。

  从目前的战报上看,狼族的军队至少有五万以上,其中还夹杂著飞鹰族的部队。飞鹰族虽然数量不多,而且战斗力也并不是太强,可他们拥有飞行的本领,在战斗中,可以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陛下,皇宫侍卫队五千人、近卫军团一支纵队,已经登上内城墙,请皇帝陛下宽心。”侍卫总领大卫天空骑士上前说道。

  天空骑士在整个菲格帝国的数量也极少,皇宫侍卫队虽然不适合野战,但他们的个人战斗力极强,全部由贵族担任,除了战斗力之外,还有对皇帝的绝对忠心。

  大卫的报告刚刚结束,外面的战斗已经开始了,无数的狼人,凭借著他们比狼还敏捷的动作和速度,很快接近了皇宫城墙。

  弩箭对他们的杀伤力很小,他们靠著灵活的动作、超快的速度,居然可以在箭雨之中闪躲,但皇宫的城墙给他们制造了很大的麻烦,狼人并不善于攀爬。

  “请陛下入宫,这里危险。”梅丁格尔说道。

  梅丁格尔一挥手,几名魔法师和几百名侍卫走了过来,在他们的保护下,将菲格大帝送入内宫,那里还有另一道防卫线,就算城墙失守,也可以坚持很长一段时间。

  两位大公爵和宰相,也随著菲格大帝一起向内宫走去,奥斯曼四人则留在外面,今天的事情已经很让奥斯奥恼火了,居然还有蛮族攻城,正好同两个豹朋友,嗜血一番,出出心中的恶气。

  狼族不善攀爬,皇宫侍卫个个武技高超,就算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他们也并不会吃亏,因此狼族的进攻一时被阻挡在宫墙之外。

  直到另一支部队的加入,情况开始发生了大的变化。一支不到一千人的部队,从天而降,那是飞鹰族,他们凭著飞行的本领,直接降落在皇宫的大门内,突然的袭击,让守护城门的几百名侍卫措手不及。

  皇宫的城门被强行打开,狼人如潮水般的攻了进来。在雷霆武士的带领下,一队队的侍卫和近卫军团的士兵,不断的投入到争夺城门的战斗之中。狼人不会爬墙,因此几乎所有的力量都投在了城门处。

  飞鹰族在损失了三百多名战士之后,成功的打开城门,马上退出了战斗。他们的数量太少,虽然战斗力强于狼人,但并不适合大规模作战。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空中指挥和奇袭,城门打开,他们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在狼人不要命的攻击下,城门口处,双方的尸体堆集如山。人数较少的皇宫侍卫队明显落在了下风,如果不是城门口狭窄,面积有限,又有魔法师的支援、雷霆武士的带领,只怕早已经顶不住了。

  就算是这样,皇宫失守也只是迟早的问题,后面越来越多的狼人拥进城门,而皇宫侍卫队的防线却越来越薄了。

  奥斯曼和两只豹子,却是最为开心,能够放开手脚去杀人,让他们嗜血的心,暂时得到了一份满足。

  死在奥斯曼黑刀下的狼族至少有一百多人,闪电豹的成绩则要更好些。黑豹的攻击力最差,但它却很聪明,一直紧跟在闪电豹的后面,有闪电豹为自己挡著,黑豹可以尽情的杀戮。

  但局部的胜利,并不能改变战斗的结果。皇宫侍卫在一步步后退著,近卫军团的一支纵队士兵,几乎死伤殆尽。皇宫侍卫也伤亡了三千多,余下的人手,已经不足以形成一条有效的防御战线了。

  越来越多的狼人冲进皇宫,如果不是雷霆武士挡在前面,他们早已经冲进皇宫里面了。二十名雷霆武士,牢牢的钉在一点上,一步不退,给狼族带来了大量的伤亡,同时也让他们的信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狼人也是拥有智慧的,虽然要比人类差些,但他们也知道害怕,也懂得死亡,攻势被暂时顶住了,但时间应该不会太久。

  两只豹子,在四处截杀著冲过防线的狼人,它们最为得意,任何一名狼族战士,都无法在闪电豹的打击下逃出性命,更何况闪电豹还可以不停的放出闪电魔法,远近齐攻,效果比雷霆武士还好。

  奥斯曼则同二十位雷霆武士站在一处,他让鲍伯和云霓回到内宫,保护菲格大帝和两位大公爵,他自己则放开手脚,大杀四方。

  一颗血红色的圆球,慢慢升到了空中,速度很慢,却很坚定,几位魔法师的魔法都无法挡住它升空。

  “大家小心,有血族混进来了。”一位魔法师大声叫道,心里著急,却没有任何办法。虽然他知道血族的一些资料,但对于血族的血魔法却知之甚少。

  血红色的圆球终于升到雷霆武士的上空,猛然间爆开,如同一团礼花一般,散成无数血红色的小点,落向雷霆武士的头顶。

  魔法师们不断在雷霆武士的头上释放著各种结界,却只能让红点落下的速度变慢,无法完全阻挡它们。

  没人知道它们到底有什么样的威力,但这样的东西,自然是不碰最好。可雷霆武士们必须紧守自己的岗位,在他们的面前,无数的狼族士兵正疯狂的进攻著。

  两位雷霆武士操控著风的能力,试图将头顶的红点吹散,效果却很差,最多让它们偏离开一点,红点的数量极多,还是笼罩著全部的雷霆武士。

  奥斯曼的眼睛最尖,一眼看到了狼族中一个特殊的家伙,他长得非常瘦,就像一根竹竿一样,两只三角眼,眼珠红如血,个头也比别人矮得多。刚才的魔法正是他放出来的,此时他正一步步的后退著,看来他就是所谓的血族。

  距离太远,奥斯曼也无法杀掉眼前全部的狼族。奥斯曼一抬手,左手臂上的手弩射出了一枝弩箭。自从拿到这把小手弩之后,他还一直没机会真正试一次它的威力,正好用这家伙来作个试验吧!

  几乎在奥斯曼抬手的同时,一枝纯钢弩箭已经出现在血族人的咽喉之上。血族人脆弱的身体,如何能挡住由蟒筋发出的钢箭,整枝弩箭,从他的喉咙上射了个对穿,同时还将他身后的一名狼人射死,才止住了劲力。

  红点终于落了下来,每个雷霆武士身上,至少落下了几十个红点,除了开始一点点的痒痛之外,他们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适。

  奥斯曼则根本没有感觉,那些红点落在身上,让他更加的嗜血了。看到红红的血水,奥斯曼狂怒的杀戮著,似乎要将全身的恼怒发泄出去,才会痛快。

  狼人依然不知疲倦的进攻著,在每个雷霆武士的面前,都倒著上百具狼人的尸体。皇宫侍卫们,在雷霆武士的空隙间,努力的阻挡著狼人的脚步。

  一刻钟之后,雷霆武士们的动作开始慢了起来,从不知道疲倦为何物的他们,居然感觉极度的劳累。以雷霆武士的身体来说,就算战斗一两天的时间,也不会如此的疲惫。

  随著他们的动作变缓,狼人的进攻更加疯狂了,一次进攻,就在面积狭小的城门处投入了上千名狼人。

  一名雷霆武士脚步慢了一下,四只狼爪在他的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爪痕,同切拉里身上的爪痕一模一样。紧接著,更多的狼爪伸了过来,一瞬间,那名雷霆武士被狼爪撕成粉碎。

  随著第一名雷霆武士倒下,越来越多的雷霆武士已经无力支持了,他们的身体,在血魔法的作用之下,越来越虚弱。如果给他们足够的时间,他们都有把握将身上的血魔法解除。可惜,他们没有时间,面对著如潮的狼人,他们甚至连呼吸的时间都没有。

  在接下来的一刻钟里,又有十一位雷霆武士倒在狼爪之下,没有一个能留下全尸的。疯狂的狼人,将雷霆武士的身体撕碎之后,还要再咬上几口,这二十名雷霆武士,已经造成了他们上千狼人的损失,比所有皇宫侍卫加起来的还多。

  远处的喊杀声更响了,从八座城门处,隐约可以听到攻城的声音,那应该是近卫军团的援军到了,可圣西斯堡的城墙雄伟而高大,就算狼人的防御人数不足,也可以挡住一段时间。更何况,前来支援的近卫军团,应该是不会带著攻城用具的。

  雷霆会馆那边的声音也同样响亮,而且从声音上可以判断出来,已经有雷霆武士接近皇宫了,但就在离皇宫几条街的地方,那里的喊杀声更加响亮,而且很长一段时间,没能更进一步,看来雷霆武士也受到了强烈的阻击。

  菲格大帝看到最后一名雷霆武士倒在狼族的包围之中,脸色一片惨淡,看著迈克尔公爵,因为他是军队的元老,对于战斗,比这里其他人更为熟悉。

  “陛下,下令放万斤闸,让侍卫们进来,只能这样了。”迈克尔公爵沉声说道,雷霆武士的战死,已经让胜利没有太多的可能了。只能放下万斤闸,才可能守到援军到来。

  皇宫内的近卫军团,一支纵队已经全部完蛋了,皇宫侍卫也只有不足两千人,魔法师差不多已经耗尽了魔力,雷霆武士又战死,皇宫内的护卫力量,已经被减到最低了。

  “放万斤闸。”菲格大帝咬著牙说道。

  万斤闸是皇宫内最后一道防线了,眼前的形势他看得很清楚,虽然皇宫内还有几道可以防御的地方,可人手不足,根本无法起到防御的效果。

  万斤闸是由每块两万斤的巨石组成的,在皇宫内一个特殊的地方,可以将四周、顶棚、全部封死,只留下一道两人宽的缝隙。

  开启万斤闸,表示著皇宫已经到了最后的关头。在这两人宽的缝隙里,狼人想要攻进来,是件非常难的事情了。

  而且,菲格大帝手下还有两千人的皇宫侍卫,足以守住这里。只是皇宫里的其他人,就完全暴露在狼人的攻击之下,此时菲格大帝已经无力保护他们的安全了。

  在血魔法的刺激之下,奥斯曼胸前的雷霆珠,热得发烫,只有不停的杀戮,才会让奥斯曼感觉好过一些。

  他不同于那些雷霆武士,身体上的力量不但没有减少,反倒更加强大了。心中似乎有一把火,在不停的燃烧著,驱使他不停的挥出手中的黑色长刀。

  左手臂上的弩箭,早已经射光了,奥斯曼根本没时间给它上箭,而且也不想使用弩箭了。它杀人的速度虽然很快,但上箭太麻烦了,虽然一次可以上十二枝弩箭,可还是不如使用黑刀杀得快。

  黑豹已经很累了,从万斤闸的缝隙里钻了进去,趴在凌格的脚边,吐著红红的舌头,不停的喘息著。闪电豹则同奥斯曼站在一处,一道道闪电,划过夜空,将一个个狼族战士化作飞灰。

  利爪之下,骨断筋折,闪电豹兴奋的两眼通红。这才是王者应该表现出的强大,无论是自己,还是奥斯曼。

  奥斯曼不知道自己杀了多久,在天边开始出现一丝亮光的时候,皇宫外面迎来了第一支增援部队,以及几百名的雷霆武士。在他们的身后,最先冲进来的居然是第一军团的一支纵队。虽然他们的驻地比较远,可远超近卫军团的战斗力,让他们成为第一支勤王之师。

  菲格大帝终于可以松口气了,虽然万斤闸的缝隙很小,只能容下两人,但他手边最后的两千名侍卫,也只余几百人了。

  这是圣西斯堡近千年来,第一次大规模的战争,也是第一次被侵入城内作战。虽然以胜利告终,却凄惨无比。

  雷霆会馆,用雷霆武士强大的战斗力,再次证明了雷霆武士是无敌的。魔法公会,也向世人证明了,在大自在神离去之后,神殿仍然拥有著大自在神所赐予的神奇力量。

  入侵到圣西斯堡的蛮族,共计有狼人六万、飞鹰族三千、血族十名。一万两千名狼人逃生,飞鹰族死伤一千五百名,血族六人送命。

  近卫军团付出了八支纵队,四万人的代价。第一军团死伤五千人,皇宫侍卫只活下来不足两百人。

  雷霆会馆同样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三百四十五位雷霆武士和一百二十位未来武士战死。这是雷霆会馆有史以来,损失最为巨大的一次,但他们用四百多人的代价,留下了两万名狼族战士、一千名飞鹰族战士,和五位血族法师。这样的战果,也足以让所有的帝国赞叹不已了。

  至于平民的伤亡,已经没人去理会了,被蛮族攻入城内,死上十万八万人都算是最平常的事情了。在北方、西方、东方三郡,被攻破的人类城市,往往会整个屠城,因此圣西斯堡平民的损失,根本不算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谁来告诉我,为什么蛮族居然可以混进圣西斯堡?!而且居然有六万多人,谁来告诉我?!”震怒中的菲格大帝,无人敢注视他的眼睛,菲格大帝的眼睛里在喷著火。

  “陛下,相信是前些天,圣西斯堡为庆祝西方战役的胜利举行狂欢舞会,他们才有机会混进京都的。”警备部长战战兢兢站出来说道。

  “是吗?六万人啊!整个圣西斯堡才有八十万人口、不足四万的军队,居然可以混进来六万蛮族?你这个警备部长是怎么当的?”菲格大帝的声音忽然平静了下来,谁都知道,陛下动了真火,只怕这位警备部长大人是大大的不妙了。

  “陛下……当时人潮太多了,从四周的城镇里,都有大批的人潮进入京都……”

  “当然,会有很多人来,那是当然了。西部战役是我们人类在第二次蛮族战争中,首次取得胜利,当然会有很多人。但你如何解释有六万狼人混进来?十二万只狼爪子,你们警备部的人全是瞎子吗?”菲格大帝怒吼道,手中的镇尺飞了出去,重重的砸在警备部长的头上,血顺著脑门流了下来。

  警备部长大人跪在地上,任由血水流下,不敢动弹分毫。这样的失职,就算他掉一百次脑袋,也不足以洗清他的罪刑。

  “我的宰相大人,警备部是由你负责的,你来给我解释一下吧!”菲格大帝有些疲惫的说道。

  “陛下,这完全是警备部长的问题,下官已经多次警告过他,在狂欢舞会期间,一定要小心严防。当然,下官也同样有罪,下官没有想到,蛮族居然可以越过战线,进入到中央郡来,更没有想到,他们居然如此大胆,竟敢混进圣西斯堡,请陛下责罚下官的失职。”维丝特公爵跪在地上说道。

  “先下去吧!让我好好想想。”菲格大帝两手紧紧的按著头说道。

  的确,这样的事情谁会想到呢?不要说宰相和警备部长,就算是他自己,也从没想到过,蛮族居然可以越过战线,混进圣西斯堡来。

  可他们是如何越过战线的呢?按迈克尔公爵的预测,巨人、聚甲和利爪三族,应该拥有相同数量的援军,可一个月过去了,援军并未出现。他一直怀疑迈克尔公爵的判断是错误的,可现在,却有六万多蛮族,居然进到圣西斯堡来。

  虽然这样的数量,同迈克尔公爵预测的援军数量还有些差距,但谁知道蛮族是否还有其他的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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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49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十章~

 

  鲍伯离开之后,奥斯曼的心情依旧很好。整夜的杀戮,将他心底所有的烦恼扫荡一空。

  此时,他正悠闲的坐在竹林里,同两个豹朋友聊天呢!

  虽然没能游览京都的圣景,但奥斯曼并不遗憾,他更喜欢山林的幽静,以及那充满危险的气息。京都里,最缺少的就是这些。听说自己的封地很不错,虽然面积不大,却有很多的山林,奥斯曼几乎等不及了。

  外面还很乱,虽然蛮族已经被杀退了,但到处都是尸体,有蛮族的,更多的却是人类的。不过奥斯曼并不在意这些,谁死谁活,同他的关系并不大,只要与他有关系的人没死就行了。适者生存,那本就是大自然的法则,奥斯曼对此深信不疑。

  这已经是战后的三天了,奥斯曼一直在思索著。自己到底算不算是雷霆武士呢?雷霆珠中读出来的信息告诉他,自己的确是一名雷霆武士,而且还是最原始的雷霆武士,一位不被雷霆会馆承认的雷霆武士。

  可奥斯曼总是感觉缺少了点什么,在雷霆珠中,每位接受雷霆珠的武士,都有自己非常详细的经历和经验流传下来,但唯独少了第一代传人──马格夸斯特的所有经历。无论奥斯曼如何努力去寻找,却总是无法找到其中的关键所在。

  奥斯曼知道,自从接受雷霆珠之后,经常会冒出一些连自己都听不懂的话来,那一定是代表著某种意义,可他却完全无法领悟。他也试著向几位学识渊博的人请教,他们更是目瞪口呆,不知所云。

  皇家藏书馆内,有很多的秘本,其中记载著鲜为人知的历史,也包括一些千奇百怪的东西。可同样,也无法为自己解惑。

  除此之外,奥斯曼还发现自己的另一项不同之处,他不怕魔法。不仅仅是闪电豹的闪电魔法,奥斯曼还请云霓试过许多其他的魔法。虽然云霓只是个见习魔法师,魔力还很弱,但她有一位很了不起的老师,因此她可以使用的魔法倒是不少。

  可无论哪种魔法,当打击到奥斯曼身上的时候,都会变成一股奇特的力量,增加到他的身体上,不但不会对他造成任何的伤害,反而会增添他的力量。当然,这种力量只是暂时的,当奥斯曼使用过之后,它就会慢慢的从他体内消失掉。

  无论如何,能够魔法免疫,总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奥斯曼对于这样的变化,还是满开心的,只是他心里还是没有把握,当魔法的强度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自己是否还能如此?如果不是,那对自己来说,就绝对不是件好事了。

  一个人,如果习惯了不惧怕魔法,当有伤害的魔法来临的时候,他同样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

  风稍稍的吹起,竹叶“沙沙”的摇动著,奥斯曼开始想家了,真正属于他和黑豹兄弟的家。

  人类的世界里,有著太多的诱惑,也同样有更多的血腥。

  人们总是习惯于鄙视野兽的血腥,事实上,人类本身,远比野兽要野蛮千万倍。蛮族战争也许可以说是件不得已的事情,可学习过历史的奥斯曼知道,就算没有蛮族战争,人类同样血腥。

  人类不但野蛮的对待所有的异类,同样也野蛮的对待同类。人类似乎永远也不知道满足,同人类相比,野兽太容易满足自己了,只要能吃饱,绝对不会多杀一只动物。

  蓦的,一只百灵鸟飞进院子之中,站在一株竹箭上面,歪著头看著奥斯曼,一副很神气的样子。漂亮的羽毛,在阳光下,闪耀著一层金光。

  奥斯曼同样看著百灵鸟,可以自由飞翔的动物,总会让地下爬行的动物羡慕。两只豹子也同样如此,闪电豹虽是豹中的王者,可同样无法飞翔。

  “你是奥斯曼?”百灵鸟突然张嘴说道。

  奥斯曼愣住片刻,会说人话的鸟?在奥斯曼的印象中,可从未听说过这种鸟。

  “你到底是不是奥斯曼?”百灵鸟似乎有些不耐烦,催促奥斯曼回答它的问题,像是高高在上的王者一般。

  “我是。你会说话?”奥斯曼傻傻的点点头,他发现自己的学识实在是太浅薄了,居然不知道有一种鸟是可以说人话的。

  “那就好,跟我来吧!有一个人想见你。”百灵鸟说道,似乎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你是特意来找我的?谁想见我?”奥斯曼奇道,一只鸟,居然是为了找自己,才来到这个院子里,真是太奇怪了。

  “见到就知道了,我有点累了,快走吧!”百灵鸟对奥斯曼的拖沓很是不满,它的声音娇柔,非常动听。

  “好的。”奥斯曼站了起来,无论是谁,能够拥有一只会说话的百灵鸟,都有足够的资格让自己跑一趟,见识一下这位奇人。

  “快点,我很累的。”百灵鸟说道。

  “没问题,你先走,我能跟得上。”

  奥斯曼紧了紧腰带,他对自己的速度还是很自负的,两只豹子朋友的速度则更快。不过,跟随一只鸟,这样的经验他还从未有过。

  奥斯曼跟在百灵鸟的后面,翻过院墙,穿过小巷,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出了圣西斯堡。

  眼前是一片树林,密密的松针树,散发著一阵阵松香,奥斯曼的心情更好了,每当他更接近大自然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

  两只豹子,也有些激动,特别是闪电豹,它已经有段时间没看到树林了。用著比奥斯曼更快的速度,它率先冲进了密林深处,仰首长啸,抒发著满心的喜悦。

  “就是这里吗?”奥斯曼停下脚步,看著不远处,站在松枝上的百灵鸟,此时显得有些委靡,真的像累极了。

  “没错,就是这里。”声音从另一个方向传来,如同百灵鸟一样轻柔。

  “魔法师?”奥斯曼看到了那个人,一个很年轻的少女,一身黑色的魔法师长袍,显示著她的身分。

  “是的。”少女魔法师点头应道,从树上飘了下来,奥斯曼甚至感觉不到她身边有风元素流动,显然,这位魔法师虽然年龄不大,但魔法造诣却相当的高深。

  “是你找我?不是它。”奥斯曼已经明白了,真正要找自己的,并不是什么百灵鸟,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会说人言的鸟存在,一切都是这个少女魔法师在搞鬼。

  “当然,它在魔法刺激下,太累了,只要休息一下就好了,请不必担心它。”少女魔法师轻轻皱了皱眉,他看出奥斯曼的不满。

  “那就好。”奥斯曼的表情明显放松了很多,看来他并不介意被骗到这里,看到两只豹子如此喜悦,已经值得走这一趟了。更何况,对于这样的环境,奥斯曼本人也相当的满意。

  “我叫米歇尔.维丝特,我老师是可利亚魔导士。”少女魔法师很平静的介绍著,两眼却紧盯著奥斯曼的脸,似乎想从他的脸上找到些什么。

  “哦,我叫奥斯曼.郝斯特,帝国伯爵。”奥斯曼礼貌的回应著,却没想想,人家既然将他找到这里,自然早已经清楚他的一切。更何况,奥斯曼似乎忘了她的姓氏。

  “你是个奇怪的人,如果不是蠢得无可救药,就是聪明过头了,你是哪一种呢?屠龙勇士先生。”米歇尔平静的问道,至于她在想些什么,就没人知道了。

  “我们是否第一次见面?”奥斯曼问道。

  “当然,绝对是第一次。”米歇尔点头应道。

  “但你对我似乎并不礼貌,我看得出来,米歇尔小姐出身于贵族家庭,相信应该清楚应有的礼仪的。”奥斯曼冷冷的说道。米歇尔无疑是一位漂亮的小姐,可这并不能作为她不礼貌的借口。

  “第一、我是帝国两大魔导士之一的可利亚魔导士的唯一弟子,就算你是屠龙勇士,我这样对你说话,也算不上不礼貌。第二、你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姓氏,维丝特这个姓氏,在帝国并不多见。”米歇尔也同样冷冷的说道。

  “魔导士很了不起吗?为什么我总能见到?真是奇怪。”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原来整个帝国只有两个魔导士啊!那天晚上,坐在菲格大帝身边的人,好像也是位魔导士。

  “帝国只有两位魔导士,你说他们是否很了不起呢?”米歇尔的眼睛里开始有些冒火了,同这个人说话,感觉太累了。

  “可屠龙勇士,在整个大陆只有我一个,我是否可以说,我更加了不起?”奥斯曼毫不谦虚的问道。

  “好吧!就算你很了不起,别忘了我的姓氏。”米歇尔沉默了一会说道,她发现自己同奥斯曼斗嘴居然输了,平时的伶牙俐齿,面对奥斯曼这个看起来什么都不懂的人,却一点也用不上,顿时生出一种有力无处使的感觉。

  “你已经提醒过了,我对你的姓氏没兴趣。”奥斯曼摇摇头,名字只是个记号,叫什么有关系吗?闪电豹身为豹中的王者,可它同样没有名字,无论是闪电豹本身还是奥斯曼,并不认为它没名字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你不会忘记切拉里.维丝特吧?”米歇尔气愤的说道,本想给奥斯曼一个下马威,没想到自己差点被他气死。

  “你是说宰相的儿子?我记得,他让狼人打死了。”奥斯曼点头说道。

  “如果不是你,他根本不会死。”

  米歇尔两眼通红,似乎还带著一丝泪光。她将两手同时抬起,十几道冰刃飞向奥斯曼。以她的骄傲,这还是第一次不打招呼就出手攻击敌人,奥斯曼实在是让她太生气了。

  奥斯曼没有躲闪,这种小型的魔法,除了给他增加些力量之外,还有不同的感受,每一种都很舒适,因此他很愿意接受这样的服务。毕竟魔法师的数量是有限的,并不是总能接受到闪电之外的魔法服务。

  十几道冰刃,几乎不分先后的击打在奥斯曼的身上,从这就可以看得出来,米歇尔的魔法造诣的确相当高深。

  魔力很强,冰刃这种低级魔法,从米歇尔手中发出,其魔力同云霓发出的中级魔法不相上下。奥斯曼半闭著双眼,体会著魔法进入身体后的那种快感。一股清爽传遍全身,冰刃的魔力,不但增加了奥斯曼的力量,而且还起到了相当好的镇定作用。

  “很不错,再来一点热辣的。”奥斯曼舒服的说道。

  “你……”米歇尔脸色一变,她从没有见过有如此化解魔法的,奥斯曼的身上一定拥有吸收魔法的物品,否则不会是这个样子。

  对于魔法知识,米歇尔了解的非常多,从小跟随在大魔导士可利亚的身边,学习魔法已经有十多年的时间了。

  如果奥斯曼身上有防御魔法的铠甲,魔法之间相撞,会发出不同的光线,来抵消自己发出的冰刃,可奥斯曼身上什么样的光线也没有,冰刃到了他的身上,是突然间消失的。

  那只有一种可能,奥斯曼身上带著高级魔法水晶之类的魔法吸收物品,并且他本人也非常精通魔法,才会如此化解自己的冰刃。

  能够作到这一点,不但要有好的魔法吸收物品,而且还要有高级魔法师以上的实力,看来父亲说的话有错误,而且还是极大的错误。

  刚刚见到奥斯曼的时候,米歇尔就感觉不对劲,只是当时她还处在愤怒之中,并没有想太多。此时,她却可以从奥斯曼的身上,感觉到强大的魔法波动,那股魔法波动是如此的强大,甚至可以同自己的老师可利亚魔导士相媲美了。

  对方居然是魔法师,而且还是魔武双修?这根本不可能,谁都知道,拥有魔法师的体质,就不会有人放弃成为一名魔法师,而魔法师的体质很弱,地行龙又有魔法免疫的能力,因此屠龙勇士绝对不可能是一名魔法师。

  地行龙是所有魔法师天生的克星,好在地行龙这种生物是极难见到的,否则魔法师差不多都可以去自杀了。就算是强如可利亚这样的魔导士,他那强大的魔法,也不会对地行龙起任何的作用。

  地行龙?屠龙勇士?一个念头在米歇尔的脑海里形成,不过那不太可能啊!历史早已经告诉人们,地行龙的鳞甲是坚硬无比的,任何方法,也不可能制作出一件龙鳞甲来。

  可奥斯曼如此从容的化解了自己的魔法,虽然仅仅是个低级魔法冰刃。如果他身上真的有一件龙鳞甲,自己想要给哥哥报仇的想法只怕要落空了。

  找这一片美丽的森林,就是让那只可恶的闪电豹暂时离开奥斯曼,这样自己才有机会下手。米歇尔对自己的魔法造诣,有足够的自信,连老师都承认,她是个难得的魔法天才,但她还没有狂妄到认为自己可以斗得赢闪电豹。

  在人类之中,从未听说过魔武双修这种事情,但在猛兽之中,却不是什么新鲜事。大陆上的四大凶兽,其中的魔狼和闪电豹,都拥有魔法天赋,虽然它们释放的魔法是单一的,却更快捷,不需要咒语,更不需要向大自在神虔诚的祈祷。

  “龙鳞甲?你身上有龙鳞甲?”米歇尔终于忍不住问道。

  “龙鳞甲?没有,那东西太硬了,我试过,我的黑刀根本切割不开,如果有更好的刀,我倒愿意弄一件来。”奥斯曼摇头晃脑的说道,他的确很喜欢地行龙的鳞甲,那东西刀枪不入,的确是制作铠甲的好材料。可惜没用,它实在是刀枪不入,甚至还水火不侵呢!根本没有任何办法,用龙鳞来制作一副铠甲。

  “哦,你是切拉里的姐姐还是妹妹?”奥斯曼猛然醒悟道,他们都姓维丝特,应该是亲威关系,原来是找自己麻烦的,可她不找狼人的麻烦,为何要找自己呢?杀死切拉里的,是狼人,这谁都知道啊!

  “他是我哥哥。”米歇尔说道,一大串火球从她的手中飞出,直扑奥斯曼,刚才的攻击虽然无效,但她并不准备放弃。

  “哦,你是他妹妹啊!狼人现在不知道跑到哪去了,需要我帮忙问问吗?”奥斯曼看到火球,马上半闭上双眼,等待著那种舒适的感觉来临,他根本没想过,如果自己不是如此的特殊,这串火球,还有刚才的冰刃,都足以杀死他许多回。

  “真舒服,最好再来点闪电,那种混合的魔法最让人舒服了。”奥斯曼喃喃自语道,全身尽量放松,让自己沐浴在魔法能量之中。

  “你……”米歇尔发现,这个人真的不怕魔法,而且看他的样子,完全是在享受,而不是在用魔法物品吸收魔法能量。

  为了试验奥斯曼到底是用什么手法来吸收走自己发出的魔法能量,米歇尔决定下重手,如果连这个都不行,那自己根本没有资格给哥哥报仇。

  “伟大的大自在神啊……烈炎流星雨……”米歇尔花了足足一刻钟的时间,终于完全了这个大型魔法,如果奥斯曼真是她的敌人,只怕她已经死去千百回了。

  自从米歇尔开始闭目念咒语开始,奥斯曼就忐忑不安起来。他知道,米歇尔一定在使用一个威力强大的魔法,他不知道应该怎么作。

  从心底讲,他非常想试试,自己是否可以承受这样大型的魔法。然而,理智却告诉他,小魔法虽然会让他感觉很舒服,但对于那些能量巨大的魔法,他不应该用自己的身体去作试验,那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奥斯曼一直犹豫了一刻钟,直到米歇尔的魔法全部完成,他也没有想好,自己是应该躲开,还是继续承受魔法带给他快感。

  一道流星从天而降,此时就算他想躲闪,也已经来不及了。一股灼热的能量,从头顶贯穿奥斯曼的全身。

  这比起火球来,不知道要巨大多少倍的能量,并没有给奥斯曼造成任何的伤害。不过奥斯曼也并不好过,同他想像的不同,这股能量,的确可以让他感觉自身力量的强大,却有些太过强大了。

  当第二、第三颗流星击中奥斯曼之后,他的身体似乎有些无法承受巨大的能量侵入,全身开始燥热难当。奥斯曼觉得自己需要发泄,痛快的发泄,才能让身体里巨大的能量散发出去。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他却知道,如果不能发泄出去,自己就会被活活的胀暴。

  挥动拳头,奥斯曼用肉眼几乎不可见的速度,在树林里来回游动著,挥手之间,一棵棵巨大的松针树,从中间被一拳打断。奥斯曼甚至感觉不到拳头打在树杆上的感觉,只知道,每挥出一拳,身体里的压力就会少上一分,他就会感觉更舒适一些。

  无论奥斯曼的身形有多快,流星雨依然准确的击中他的头顶,一颗接一颗,带著巨大的能量,充入奥斯曼的身体之中。

  发泄的速度,远远跟不上能量充入体内的速度,一会的功夫,奥斯曼满脸胀红,两眼外突,速度更快,拳头更重。

  在他快要支持不住的时候,胸口突然传来一股清凉,似乎突然出现了一个小口子,虽然口子不大,但身体内充斥的能量,却找到了一个新的出口,不停的向那里涌去。

  奥斯曼的脸色好了许多,他可以明显的感觉到,那是来自胸口处的雷霆珠,它自己开了一个口子,允许那些能量进入。或者说,根本就是它在吸引著那些能量,进入到它里面。

  口子虽然很小,但巨大的能量却可以顺利的通过。一会的功夫,身体内的魔法能量被雷霆珠完全吸收后,天上的流星雨已经稀落了很多,可雷霆珠似乎并不满足这点能量,甚至开始吞噬著奥斯曼本体的力量。

  仅仅几息之间,奥斯曼感觉自己要被雷霆珠吸干了,全身无力,甚至连站立都很困难。雷霆珠在他体内颤动了几下,似乎已经发觉奥斯曼的不妥,一股柔和的力量,从雷霆珠的开口处传了出来,不但马上补足了奥斯曼失去的力量,甚至还更多。

  “不错,挺刺激的,还有没有更厉害的魔法?”奥斯曼抬起头,感觉非常舒适,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变得更加强大了。

  “怪物……你是怪物……”米歇尔尖叫著,转身就跑,甚至忘记了,她是一魔法师,可以使用飞翔魔法,那样的速度远远快于奔跑。

  如果有人正面击败了米歇尔,她不会感觉到吃惊,虽然在大魔导士门下学了十多年,又被称为魔法天才,可她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高手,能战胜她的人,还大有人在。

  那根本不算什么,失败并不可耻。但眼前发生的一切,已经不能用常理来推断了,哪怕是自己的老师在,只怕也无法解释眼前发生的事情,那只能用怪异来形容。

  奥斯曼,那个所谓的屠龙勇士,居然将魔法吃掉了。那可是烈炎流星雨啊!就算是可利亚魔导士,也必须放出结界,再闪躲,才可以解决掉如此大型的魔法。

  但奥斯曼作了什么?他居然硬接了烈炎流星雨,而且还像发疯一样,将上百棵大树砸断,最后还像一个尝到甜头的小孩一样,让自己再放一个更大型的魔法?大自在神,是否可以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

  “怎么跑了?好奇怪啊!”奥斯曼看著米歇尔远去的背影,喃喃自语道。

  没有理会远去的米歇尔,奥斯曼看了看被自己击倒的大树,叹了口气,摇摇头,将所有的不快甩到一边。

  这样的树林,真是个不错的地方,不但两只豹子喜欢,奥斯曼也深深的喜欢上这里。

  在同两只豹快乐的玩耍之余,奥斯曼总感觉自己似乎有些不一样了。那不是肉体上的变化,也不是精神上的变化,总之就是有不一样的地方,可他一时之间却无法发现变化在哪里,这可真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

  好在奥斯曼很单纯,思想简单,对于那些他一时间无法明白的事情,绝对不会去死钻牛角尖。

  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明白一切,明白一切现在他不明白的东西。

  爱莉公主的光临,令所有的人都很意外,只有奥斯曼明白,自己三天没去皇家藏书馆,这位美丽而纯洁的小姐,已经开始想念闪电豹了。

  黑豹兄弟对这位小姐没什么看法,懒洋洋的躺在阳光下。看到爱莉公主的光临,闪电豹站了起来,友好的表示它的欢迎。

  奥斯曼也不得不站起身来,作为一名伯爵,他现在实在是不成样子。赤裸著上半身,同两只豹子一样,仰躺在竹林边晒太阳,实在是有失贵族的体统,虽然他并不在意这些。

  “奥斯曼,最近忙些什么?”爱莉公主抱著闪电豹的大头,一边抚摸著它身上如同缎子般的皮毛,一边看著奥斯曼问道。

  “尊贵的公主殿下,这些天懒得动弹,一直在晒太阳。”奥斯曼一边穿衣,一边回答道。他发现,爱莉公主似乎并不介意他的装扮,包括他赤裸的上身。她的眼睛依然清澈无瑕,也许一切在她的眼里,都是一样的纯真。

  “你在等著上前线是吗?我知道,男人都喜欢上前线。”爱莉公主故作老成的说道,可惜她的眼睛告诉所有的人,她依旧纯真。

  “是的,除了上前线,我还能做什么?”奥斯曼一点也不想隐藏自己的想法,他的确想上前线,尽快将那些可恶的蛮族打回老家去。对于他而言,让他无法回到封地的所有人,都是可恶的。

  “为何你喜欢上前线?你喜欢杀人吗?那样能让你得到快感?”爱莉公主一连串的发问,作为一名公主,无论是言行,都有一定的规范,只有在这里,她才可以问出一些作为公主不应该问的问题来。

  “不,我不喜欢上前线,我想回到我的封地去,或者去北方郡的山林之间,都是不错的选择。可有那些蛮族在,我回不去,我哪都回不去,因此我要杀光他们。”奥斯曼恶狠狠的说道。

  “原来这样,你真可怜,家被蛮族占领了。”

  爱莉公主的话,让奥斯曼有些泄气,自己可怜吗?为何他感觉不到?蛮族的确是占领了他的家,可那并不是阻止他回家的理由,如果他还同黑豹兄弟在一起,他才不会理这该死的蛮族战争。除了黑豹兄弟,他现在还有许多的朋友、亲人。

  “你上前线打仗,还要带著它们吗?”爱莉公主有些不舍的问道,她知道,闪电豹的能力,绝对比得上一个雷霆武士,有这么好的帮手,奥斯曼没理由不带著它们。

  “应该是吧!”奥斯曼点了点头。与爱莉公主所想的不同,奥斯曼并不指望它们帮自己打仗,因为在万马军中,一个或者数个雷霆武士,并不能起到决定胜负的作用。

  闪电豹不同于黑豹兄弟,它是豹中的王者,自然有一股王者般的傲气,虽然它同爱莉公主很要好,可它一旦发起怒来,爱莉公主绝对拦不住。

  闪电豹在四大凶兽里排名第二,也的确有它骄傲的本领。可在人类社会中,别说是闪电豹,就算是地行龙闯进来,也一样会被消灭掉──人类社会,是最容不下异类存在的。为了闪电豹的安全,奥斯曼不得不将它们带在身边,那样才更安全些。

  “不过你只怕没机会上前线了。”爱莉公主笑了起来,眼里闪烁著快乐的光芒。

  “为什么?”奥斯曼吃惊道,他一直在等待著出发的命令,早一刻打败蛮族,就能早一步带著豹子回到家乡。

  “战局发生了变化,第一军团的十支纵队在今天早上已经出发了,目的地是北方郡。”爱莉公主说道,这是今天早上,她在宫中得到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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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楼 发表于: 2008-01-25
雷霆武士·06 狼王之战


~第一章~

 

  “北方郡?那里不是有第三军团吗?第三军团已经全部开过去了,难道还无法阻止聚甲人的攻势?”奥斯曼奇道,虽然他的消息远不如爱莉公主来的灵通,大体上还是知道的。

  “在十天前,北方郡的聚甲人得到了支援,十万新的聚甲人出现,第三军团损失惨重,不得不将第一军团提前调上战场。”爱莉公主皱了皱鼻子说道,她不喜欢战争,战争代表著血和火,代表著死亡和灾难。

  “还好,不是还有十支纵队嘛!看来还是有机会的。”奥斯曼勉强笑了笑说道,第一军团十支纵队的支援行动,他居然一无所知。

  “不,第一军团其他纵队,都不会离开京都。”爱莉公主笑道,这回奥斯曼是走不了,只要他走不了,闪电豹自然也不会离开。

  “为什么?”奥斯曼一脸的不解,第一军团可是菲格帝国所有军团中最精锐的一支,怎么可能不用在关键的战场上。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前几天的京都事件,近卫军团损失惨重,已经没有足够的力量保护京都和皇室的安全了,只能由第一军团来担负起这个责任。”爱莉公主说道。

  奥斯曼低下了头,的确,京都事件中,近卫军团损失了八支纵队四万多人,几乎是半个军团损失掉了。而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狼族是如何进入到圣西斯堡的。

  当然,以狂欢舞会为借口,想混进城还勉强可以,但他们是如何绕过前线,通过整个中央郡的,这就值得仔细的研究了。如果再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凭近卫军团,已经不足以守卫京都了。有雷霆会馆在,京都最终还会被保留下来,可皇室的安全,以及几十万百姓的安危,则不是一两千雷霆武士可以保护得了的。

  “唉……”奥斯曼叹了口气,看来一时半会是休想离开京都了,这可真是一个坏消息,甚至比听到蛮族进攻还要糟糕,因为那些蛮族总是要进攻的。

  “奥斯曼,我又来了,可以见个面吗?”那只百灵鸟飞进竹林,看著奥斯曼问道。

  “咦?米歇尔,是你吗?”爱莉公主惊喜的问道。

  “爱莉公主?爱莉公主?你怎么在这里?”百灵鸟露出惊讶的表情。

  奥斯曼实在想不出,一只鸟居然可以有如此丰富的表情。当然,他知道,这只百灵鸟,只是米歇尔靠魔法作为媒介用的,事实上,这只鸟看到和听到的一切,就等同于米歇尔本人看到听到的一样。

  “是我,太好了,米歇尔,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为什么不来找我?”爱莉公主凶巴巴的问道,可她的眼里满是笑意,依然纯洁。

  “刚回来几天啊!本来打算今晚去找公主殿下的。”米歇尔说道。

  奥斯曼知道她在说谎,她已经回来一段日子了,至少她在找到自己之前,就已经回来一段时间了。

  “你认识奥斯曼吗?你的消息好快啊!”爱莉公主问道,她并没有怀疑米歇尔的话,事实上,她从不怀疑任何人说出的话。

  “见过一次。”米歇尔有些迟疑的说道,不过她知道,尽可能的不欺骗这位纯洁的公主,虽然身在皇宫,可天下间,没有任何人的心灵,比爱莉公主更为纯洁。

  “米歇尔,别用魔法说话了,你快进来,介绍你见见两位新朋友。”爱莉公主笑著说道,作为公主,从小到大,她的朋友极少,米歇尔正好是同龄人,也最谈得来。

  “好吧!我马上就来。”米歇尔说道。

  那只百灵鸟慢慢的飞走了,一会的功夫,米歇尔从空中飘了过来,这次她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位魔法师。

  “米歇尔,这是闪电豹,这是黑豹,看它们多漂亮,而且很友好哟!”爱莉公主献宝似的介绍道。

  两只豹子同时站了起来,凭借猛兽的灵性,它们明显感觉到米歇尔对奥斯曼的敌意。因此,它们也毫不客气的露出了威胁的目光。

  “不要这样嘛!她是我的朋友,你们不要欺负她哟!她可是魔法师,很厉害的。”心地纯良的爱莉公主,也感受到了两只豹子的敌意,虽然她不明白为什么,却不停的在劝解著。

  两只豹子盯著米歇尔看了好一会,才慢慢的趴在爱莉公主身边,可依然不时的扫视她。野兽是敏感的,米歇尔终于体会到了。

  “我在外面看到威廉王子的车了,他是同你一起来的吧?”米歇尔问道。

  “是啊!那小家伙,非要吵著来,我也没办法,只好带他来这里了。现在应该在前院,同两位大公爵聊天吧!”爱莉公主一谈起弟弟,就有些不满。

  “不会吧!他居然真的同传说中一样,就像个小老头吗?”米歇尔问道,关于这位威廉王子,在整个菲格帝国,也算是非常有名气的人物了。

  “没错,比传说中还要厉害些呢!”爱莉公主笑了笑说道,接著扭头对奥斯曼说道:“奥斯曼,威廉一会可能来这里看你,不用在意的,他就是那个样子,就把他当六十岁好了。”

  奥斯曼无所谓的点点头,对他而言,王子是六十岁还是十六岁,根本无关紧要。今天听到的消息实在不怎么样,看来自己想要出征,没什么机会了,这可真是件糟糕的事情。

  “两位尊贵的女士日安,奥斯曼伯爵,久闻你的大名了。”威廉王子说道,同时按最标准的皇家礼仪,坐在侍卫搬来的椅子上。

  奥斯曼仔细的打量了一下,威廉王子应该很年轻,至少爱莉公主叫他弟弟。可看他的样子,倒很像是爱莉公主的哥哥呢!

  再看他古板而标准的礼仪动作,奥斯曼已经完全明白,为何大家称他为老头了。

  “奥斯曼伯爵,很高兴能在这里见到你,还有幸见到闻名天下的闪电豹。”威廉王子用标准的皇族语气说道,一丝不苟,任谁也挑不出一点的毛病来。

  “威廉王子,您今年多大了?”

  奥斯曼问的有些不太礼貌,因此威廉王子皱了皱眉,似乎对此有些不满。

  “他十六了。”爱莉公主回答道,看著弟弟像个小老头一样说话,她实在感觉难受。还好自己是他的姐姐,如果是他妹妹,只怕得天天被他训斥。

  “我亲爱的二姐,爱莉公主殿下,我认为您应该多花些时间,学习一下如何去治理国家。”威廉王子说道。

  “算了,谁理你。”爱莉公主说完,又开始抱著闪电豹玩了起来,她可不想同弟弟吵,没人可以吵得赢他,别看他年轻小,可大道理实在太多了。

  “奥斯曼伯爵,本王很高兴帝国出了一位屠龙勇士,希望我们能够交个朋友。”

  威廉王子一副不耻下交的样子,奥斯曼看得直皱眉,他真的很不习惯同这样的人交往。

  “当然,如果您愿意的话。”奥斯曼随口应道。

  “本王今天带来了两个新消息,同两位大公爵已经谈过了,现在想听听我们屠龙勇士的看法。”威廉王子说道。

  “哦?什么新消息?”爱莉公主问道,她知道,别看自己的弟弟才十六岁,可他对帝国的关心,却不下于任何一位大臣,甚至不低于自己的父亲菲格大帝。

  “按蛮族战争的公约,天朝帝国的王子,斯帝亚.博格殿下,带著两个军团,已经到了中央郡。”威廉王子说道。

  三人同时点了点头,这是一个好消息,目前菲格帝国能调动的部队,差不多都已经开到前线了,目前中央郡虽然还有十万左右的军团,可必须保护圣西斯堡,已经无力再派出援军了。天朝帝国的军队,虽然在战斗力上,不如菲格帝国的军团,可两个军团二十万人马,也算是一个极大的助力了。

  “另一个消息是,狼族、飞鹰族、血族、驱兽族,四个蛮族同时在东方郡出现,并且冲破了南方军团的阻挡,进入了南方郡。”威廉王子一脸严肃的说道。

  “什么?他们有多少军队,目前的情况如何?”奥斯曼惊叫一声问道。迈克尔公爵,还有自己的封地,都处在南方郡。布郎公爵的封地已经被聚甲人占领,看来南方郡的情况也不太妙。

  “狼族十六万、飞鹰族一万、血族一千、驱兽族三千,目前情报上显示是这些,但这已经是五天前的情况了,也许明天还会接到新的情报。”威廉王子说道。

  奥斯曼发现,菲格帝国的情况真的很不妙,利爪族的进攻,已经让东方军团和第二军团的全部人马无法动弹,现在又出现了四个蛮族,而且数量有十多万人,凭南方军团,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挡住他们前进的脚步。

  天朝帝国的援军来的真是时候,可据奥斯曼所知,天朝帝国和菲格帝国的关系一向不是很好,两个帝国是大陆上最强大的帝国,虽然无法吃掉对方,可经常会发生一些小磨擦。

  这次蛮族战,却帮了天朝帝国的大忙。菲格帝国的八个军团,八十多万人马,全部被蛮族缠住了,而且损失相当大。虽然在蛮族战争期间,所有的国家都会遵照蛮族战争条约来行事,可战争之后呢?

  天朝帝国一共有十个军团,在数量上本就多于菲格帝国。虽然他们的战士不如菲格帝国精锐,可他们的武器装备、后勤保障能力,却要比菲格帝国强很多。

  两国接壤的面积很小,只有西方郡的几处山口,这样的地形对双方都有利,因此才保证了两个帝国的平安,否则早有一方打过去了。

  “父王有什么打算?”爱莉公主问道,虽然她并不关心国事,可像这样有可能亡国灭种的事情,她还是会问一下的。

  “父王准备将二姐嫁到天朝帝国,用和亲的手段,来保证斯帝亚王子真心帮助我们抵抗蛮族。”威廉王子说道。

  “让我嫁给斯帝亚王子?”爱莉公主的脸色马上变得一片惨白,两只美丽的大眼睛不停的看向奥斯曼,虽然她知道,奥斯曼作为一名伯爵,根本不可能帮上她什么。

  “虽然还没有定下来,但以本王来看,此事大有可能。和亲,本就是最常用的手段,更何况现在我们菲格帝国处在弱势,如果能用一位公主换得帝国的平安,实在是件很合算的事情。”威廉王子平静的说道,作为一名皇族,应该有这样的觉悟。

  “弟弟,帮二姐一把,我不想嫁到天朝去。”爱莉公主一把抓住威廉王子说道。

  “二姐,此时我也无能为力,要看父王的态度。”威廉王子脸色不变的说道,并非是他不关心爱莉公主,就像他说的那样,这一切,只能看菲格大帝如何决定了。

  满朝的文武,是一定会同意这个决定的,对他们而言,用一位公主换来暂时的帝国安全,绝对是件合算的事情,至于公主的死活,那不是他们所关心的事情。

  “走,我要马上回宫!米歇尔,你和我一起去。”爱莉公主急道,拉著米歇尔就向外走。

  “奥斯曼伯爵,看来,你也需要准备一下了,出征的日子已经不远了。目前帝国的战争形势不妙,你这位屠龙勇士,就算为了鼓舞士气,也一定会被派上战场的。”威廉王子看了一眼奥斯曼说道,也站起身来,随著爱莉公主的背影离开了。

  “要上战场了吗?这的确很不错。”奥斯曼喃喃自语道,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自己的心在一阵阵抽搐著,很疼。

  第二天中午时分,一道道皇命发出。

  菲格帝国爱莉公主,下嫁给天朝帝国王子斯帝亚.博格,在这场战役结束后完婚。

  奥斯曼受封侯爵,领少将军衔,从第一军团抽调两支骑兵纵队,成为奥斯曼的直属部队。并且,奥斯曼需于第二天,到天朝帝国的军营报到,随同天朝帝国的两个军团,一起出发去南方郡支援战斗。

  菲格帝国已经无法抽调出更多的兵力了,如果帝国还有一个军团存在,相信菲格大帝就不会做出如此决定。爱莉公主的纯洁,是所有见过她的人都了解的,让这样一位公主出嫁到敌对国家,相信无论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奥斯曼默然的收拾著行装,他的东西很少,除了黑豹长刀之外,就只有一把手弩、一盒纯钢弩箭,再无其他的东西了。两只豹子自然不需要装备行装,对它们而言,离开这个到处是人的城市,是件值得开心的事情。

  菲格大帝知道,这次援军,可能是自己派出的最后一次援军了,虽然蛮荒七族已经全部露面,但没人知道,他们是否还有援军,而自己则再也没有牌可出了。

  为了保证这次支援的顺利,向雷霆会馆请求了四百位雷霆武士,那已经是雷霆会馆可以出动的极限了,他们必须保证在京都有一千名的雷霆武士,保护雷霆会馆。

  魔法公会也出尽了全力,抽调出二十名魔法师,菲格大帝则从自己的宫廷魔法师团里,抽调出十名魔法师,一起加入到增援队伍之中。

  奥斯曼一直期待著上战场,可现在马上就要离开这里,到前线去了,他却一点也不痛快,心里总像是堵著东西。奥斯曼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就是无法高兴。

  凌格倒是满脸的笑意,成为骑士,战场杀敌,这是他从小的梦想,现在自然一定要跟著奥斯曼走。

  “看来她不会来了,我们也得走了。”奥斯曼轻声说道,自从前天爱莉公主离开之后,奥斯曼就再也没有收到一点关于她的消息,只从官方的通告中,知道她已经同斯帝亚王子定下了婚事。这一切,来得太快了,让奥斯曼有些无法接受。

  府外,第一军团的两位纵队长、十位大队长,正等待著自己。这次的增援行动,看来也会有很大的麻烦。两个军团都是天朝帝国的军队,而自己手头只有两支纵队,指挥官自然不是自己了,要听从那些异国人的指挥,这本身就让奥斯曼很不舒服。

  “我们走。”奥斯曼跨上战马,看也不看众人一眼,向军营前进,两只豹子紧紧的跟在后面,让那些战马的腿不停的颤抖著。

  “等等我。”一个声音从空中传来。

  奥斯曼抬头看去,米歇尔飘浮在半空中,向自己这里飞来,他心中一热,终于可以得到爱莉公主的消息了,那天她们是一起入宫去见菲格大帝的。

  “米歇尔,爱莉公主呢?她同意嫁给天朝王子了?”奥斯曼问道。

  “终于追上你了,边走边说,你有大麻烦了。”米歇尔说道,飘浮到奥斯曼的上空。

  “大麻烦?”奥斯曼诧异的问道,整个帝国都有大麻烦了,更何况是自己,米歇尔指的应该不是这个。

  “菲格大帝决定将爱莉公主嫁到天朝去,但爱莉公主不愿意,他们父女吵了一架,主要原因还在于你啊!奥斯曼,你真是个笨蛋。”米歇尔用法杖在奥斯曼的头上用力的敲了一下。

  “为了我?”奥斯曼喃喃说道。

  “当然,闪电豹是漂亮,可有哪个女孩会天天带著一只豹玩?爱莉公主喜欢你,你别说你不知道。”米歇尔怒道,这个笨蛋还真有可能不知道呢!

  “嗯,我也喜欢她。”奥斯曼坚定的点了点头,一想起爱莉公主那纯洁的眼神,奥斯曼就觉得全身火热。

  “那就好,爱莉公主总算没看错人。那天我们回宫,正好遇到了斯帝亚那个大麻烦,如果早知道会那样,我们就不回去了。”米歇尔说道。

  “接著说。”奥斯曼沉著脸说道,心里却想著,自己要如何作才能将爱莉公主抢到手呢?他才不在乎什么礼法之类的东西,喜欢的就要去努力抢过来。

  “斯帝亚一眼就看中了爱莉公主,向菲格大帝求婚。你知道,在这个时候,菲格大帝是无法拒绝他的要求的,因此就宣布了那道命令,并且将爱莉公主软禁在宫内。”米歇尔说道。

  “为什么要软禁她?”奥斯曼想不通,宣布婚事和软禁爱莉公主,有什么关系?

  “除了你这个笨蛋,谁都可以看得出,爱莉公主喜欢你,菲格大帝自然要将你们分隔开啊!你可真是笨死了。”米歇尔的法杖再次敲在奥斯曼的头上,发出“当当”的响声。她发现,现在奥斯曼有些发呆,对自己的下手没有任何反应,正是报复的好时候啊!

  “我带人去把爱莉公主抢回来吧!”奥斯曼说道,一举手,身后的军官全部勒马停了下来,不知道这位屠龙勇士要作什么。

  “笨蛋,你用第一军团的人去抢?先不说他们是否会跟你去抢人,就算去了也没用,两支纵队才一万人马,你想用这些人马来对抗两个帝国吗?还真不是普通的笨哟,真不明白,爱莉公主看中了你哪一点。”

  米歇尔再次伸出法杖,可这次奥斯曼似乎清楚了很多,随手将法杖抢了过来,不停的把玩著上面的魔力水晶。

  “你有好主意,对吧?快说,否则我弄碎这破烂!”奥斯曼忽然想起鲍伯的话,这好像叫作威胁吧!

  “当然,本小姐自然有好主意。你想想,爱莉公主要嫁谁啊!”米歇尔得意的说道。

  “当然是要嫁我。”奥斯曼很自然的说道。

  “放……笨蛋,现在是要嫁天朝的王子斯帝亚,不是你。”米歇尔差点骂出来,发觉不雅,马上停了下来,这个笨蛋还真是自信的可爱啊!

  “哦,是这样,但爱莉公主不可能嫁他的,她不喜欢他。”奥斯曼理所当然的说道。

  “是否喜欢并不重要,一切只看结果,不是吗?”米歇尔继续充当恶魔的角色,不断的诱惑著奥斯曼走上她的思路。

  “当然,吃到嘴里的肉才是自己的肉。”奥斯曼点头应道,这个道理,他在山林之间已经懂了。

  “如果那个王子死了,你说爱莉公主还能嫁给谁?”米歇尔问道。

  “虽然我没见过那个什么王子,但他能够领兵带队,想来身体应该不会太差,怎么可能就死了呢?”奥斯曼奇道。

  “笨蛋,你不会想办法让他死吗?”米歇尔趁奥斯曼发呆的时候,一把抢过法杖,在奥斯曼的头上再敲一次,这回她可是捞回了所有的本钱。

  “这个主意好,冲锋的时候,我在他背后砍一刀,把他砍成两段,看他怎么娶爱莉公主。”奥斯曼挥舞著黑刀,兴奋的说道。

  “笨蛋,笨蛋,笨蛋……”米歇尔不停的骂著,手中的法杖不停的挥舞,却不敢再敲奥斯曼了。看他兴奋的样子,米歇尔就知道,自己出手,一定会被他再次抢去法杖,那可是师傅送给自己的宝贝。

  “你也不想想,统率二十万大军的元帅,有可能冲锋吗?要多用脑子,明白吗?”米歇尔神秘的笑道。

  “嗯,这句话,迈克尔公爵经常说起。”奥斯曼点头应道,却不知道应该如何用脑子杀死斯帝亚王子。

  “到时候听我的就行了。”米歇尔得意的说道,她终于发现了奥斯曼的弱点,原来他是死脑筋,要想打赢他,必须动脑子,而不是动手。

  “好的,就听你的。”奥斯曼点头应道,只要能抢回爱莉公主,他并不介意听从一位小姐的指挥。

  “还要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米歇尔继续说道。

  “什么消息?”奥斯曼问道。

  “斯帝亚王子也知道你的存在,同时也知道爱莉公主喜欢你。无论是为了他的国家,还是因为你是他的情敌,他也一定会有同样的想法。作为二十万大军的统帅,他比你更有机会下手害死你。”米歇尔有些担心的说道,身分地位高,作起事情来,就要方便得多。

  “那没关系,我不怕他。”奥斯曼自信的说道,要说打架,自己除了雷霆武士之外,似乎没什么对手,更何况,还有闪电豹帮助自己呢!

  “多用脑子!你以为他会找你决斗吗?”米歇尔翻了翻白眼说道,奥斯曼看来还真的不适合人类社会。

  “哦,不用担心,会有办法对付他的。”奥斯曼依然自信满满,只要找到目标,他总会有办法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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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1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二章~

 

  这还是奥斯曼第一次真正住进军营之中,四周无数的帐篷、川流不息的巡逻队、一片片的训练场面、无数的武器粮草,让奥斯曼第一次感受到军队的生活。

  奥斯曼到达自己的帐篷时,已经有许多人在等著他了,其中不少是他的老朋友。

  “真高兴,奥斯曼,我们又要一起并肩作战了。”卡尼尔和担丁同时拥了上来,他们的确是老朋友了,不仅仅并肩作战,而且也一起在无名森林里,弄了不少的好东西回来。

  对于雷霆武士而言,物质上的需求并不多,但那些稀世之宝,他们同样喜欢。奥斯曼是个运气很好的主帅,也许他还不够聪明,知识也并不丰富,但一位好运气的将领,在战场上,就代表著更大的生存机率。

  他们可以不在意自己的安全,对于雷霆武士来说,真正的危险不是面对数量众多的敌人,而是那种一步不能退的困境。就像在皇宫中,那死去的二十位雷霆武士,为了身后的人,他们不得不将自己固定在一个位置上,死守不退。

  如果他们可以任意的活动自己,就算有血族在,他们也可能躲过血魔法的攻击。可他们死了,他们的运气实在太糟了。而菲格大帝的运气就极好,因为有奥斯曼和两只豹子在,因此他们守住了皇宫,一直坚持到援军的到来。

  在战场上,名将未必能百战百胜,可运气好的将军却总是可以死里逃生。奥斯曼就是有运气的将领,希望这些跟随他的第一军团将士,同样可以借助他的运气。

  在两位雷霆武士之后,鲍伯也走了过来。

  “奥斯曼,我刚才帮你整理了一下军务,你不会介意吧!”

  “当然,太好了,鲍伯,能见到你,真高兴。”奥斯曼上前拥抱了一下鲍伯说道。

  “这是调给你的魔法师,我特意要了他们过来。”鲍伯说道,将古结罗魔法师和云霓拉了过来。

  “太好了,都是老朋友了。”奥斯曼开心的笑道,有这些人在,他们会真心的帮助自己,这样杀死那个王子的机会就又大了许多。

  “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米歇尔.维丝特小姐,是一位魔法师。”奥斯曼指了指米歇尔说道。

  “你姓维丝特?”鲍伯的眉头皱了皱。

  “是的。”米歇尔挑衅的看著鲍伯,她知道,鲍伯是迈克尔公爵的公子,他在成为未来武士之前,学习过系统的指挥技艺,是位多才的青年才俊。

  “米歇尔小姐是否还拥有另一个姓氏──宁素?”鲍伯的表情更严肃了。

  “没错,鲍伯先生果然是知识渊博,这个古老的姓氏已经有上百年没有使用了。”米歇尔说道。

  奥斯曼歪著头,想著什么。宁素?这是一个很奇怪的姓氏,可自己好像在哪里听说过,一时之间,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了。自己一定听说过,只是很少接触,因此没什么深刻的印象。

  “果然没错,原来是宰相家里的二小姐,真是失敬了。据我所知,米歇尔小姐是位魔法天才,在四岁的时候,就被可利亚大魔导士带走了,现在看来,是学艺归来了。”鲍伯显然对这位米歇尔小姐很不友好。

  其实这也很正常,奥斯曼一行四人,逛街的时候同切拉里发生了冲突,虽然他的死,与奥斯曼没有任何的关系,可谁都知道,气量狭小的宰相大人,绝对不会对奥斯曼有任何的好感。

  “没错,本小姐回来的时间不长,这次也要为国出力,随奥斯曼侯爵一起出征,你们不会有意见吧!”米歇尔嚣张的看著众人说道。

  卡尼尔和担丁,自然是没什么意见,对他们而言,上阵杀敌,保护人类,是他们的责任。可鲍伯和云霓则不同,他们同维丝特家有冲突的,自然看著米歇尔不顺眼了。

  “当然,不过米歇尔小姐要小心了,要知道,闪电豹对一个人的人品如何,评价得比大多数人还要准确,如果小姐不小心一些,只怕它们会用爪子和牙齿好好评价一番的。”鲍伯说道。

  “放心好了,就像鲍伯先生所说的那样,它们自然可以分清谁对奥斯曼更有用的。”米歇尔毫不示弱的说道。

  回到家中,米歇尔就从父亲那里听到了关于奥斯曼这些人的事情,也知道哥哥的死同奥斯曼有很大的关系。

  到皇宫中,又与姐姐凯丝琳谈了一段时间,米歇尔知道,姐姐能够成为皇后,并不仅仅因为她的美貌,还有作宰相的父亲。姐姐是个非常聪慧的女人,同时还有著维丝特家族大多数人所没有的宽阔胸怀。

  凯丝琳并不认为弟弟的死与奥斯曼有太大的关系,如果没有狼族侵入京都,弟弟根本不会死的。虽然闪电豹伤了很多人,却未造成一人死亡,由此可以看出奥斯曼的宽厚。

  同姐姐谈过之后,米歇尔已经知道自己应该如何作了,她只想教训一下奥斯曼,可事实远远超出她的计划,本以为从大魔导士那里学到的东西,收拾一个毛头小子还不手到擒来,哪想到奥斯曼不但拥有屠龙勇士的尊贵头衔,他的魔法抵抗更是怪异无比。

  这让米歇尔对奥斯曼更加感兴趣了,她曾经想过无数办法,可奥斯曼灵活快速的动作、对抗魔法的古怪方法,还有闪电豹助阵,米歇尔一直想不出好办法来。

  等她知道爱莉公主同奥斯曼交好的消息的时候,却又开始生气起来,甚至连她自己也搞不懂,自己到底为何生气。

  爱莉公主要嫁给斯帝亚王子的时候,米歇尔更加生气,为了国家的利益,女孩子就完全没有了自己的自由,这样太不公平了。爱莉公主不仅是她的朋友,同样,她们的身分也有类似的地方,因此她一定要想办法救出公主来。

  最好的办法自然是从奥斯曼这里下手,当时,她还不知道要如何劝奥斯曼才好,让他一个小小的侯爵去对抗一位王子,米歇尔实在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劝动奥斯曼。

  可她完全没有想到,奥斯曼比她想像的还要胆大,居然马上想带人去抢公主出来。可见他不但对公主也同样心存爱意,而且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笨蛋,这下子自己可赚到了,要想骗骗单纯的奥斯曼,这可容易多了。

  更何况,她还知道奥斯曼目前最需要的是什么,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了。既然自己无法从正面击败奥斯曼,从别的方面下手,满足一下自己的心,还是完全可以作到的。

  “这些都是你的朋友吗?”米歇尔扭头问奥斯曼,她必须将眼前的形势告诉他们,但只能告诉奥斯曼真正的朋友。

  “是的。”奥斯曼认真的看了一眼说道。

  “很好,我需要告诉大家,我们目前的情况是这样的……”米歇尔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将目前的形势说了一遍,关于战争情况的,不需要她作过多的解释,这些人都是行家。可对于斯帝亚王子的事,他们就不是很清楚,因此必须要让他们知道,他们将面临的是什么样的情况,这对以后的战斗,至关重要。

  “好,我们就同天朝的王子斗斗,不过杀死他,只怕会有麻烦的。”一名纵队长说道,他自然清楚军团长同奥斯曼的关系,说起来,大家都是自己人,自然不会拐弯抹角的说话,而且他也看得出来,无论是奥斯曼还是米歇尔,都没把他们第一军团的军官当外人。

  “杀人有很多办法的,我们自然不能自己动手,但我们前面有十多万的蛮族,他们会帮助我们的。米歇尔小姐,你是这样想的吧!”鲍伯说道。

  “果然聪明。”米歇尔说道,迈克尔公爵的公子就是不同,比奥斯曼的反应快多了,自己只是稍微提了一下,他马上就明白自己的目的了,也许他本人也是想这么作的吧!

  “既然我们能这样想,天朝王子斯帝亚应该也不是个笨蛋,他应该也有同样的想法吧!不知道米歇尔小姐想过没有,他会用什么办法对付我们?要知道,他可是这次援军的统帅,行事要比我们方便许多的。”鲍伯说道。

  “是的,我想他的办法应该不出几种,或者让我们打前锋,却不支援我们,又或者是断我们的粮草,让我们不战自溃。”米歇尔说道,谈到兵法,她懂得不多,大部分的时候都用来学习魔法了,哪有时间研究这些男人们的玩意。

  “不会,那样作就太笨了,要知道,奥斯曼现在的身分也不同寻常,如果是个普通的侯爵,也许这样可以,但奥斯曼还有一个屠龙勇士的身分。斯帝亚如果这样作,就会落个口实给菲格帝国,那会引起两国战争的。”鲍伯说道,看著地图研究起来。

  “那你有什么看法?”米歇尔知道,指挥战争,可不是自己的强项,那个斯帝亚王子如何,她并不知道,但天朝敢让他率领两个军团支援,应该在指挥上很有一手才对。

  “目前还不好说,我们需要研究一下,你们可以忙自己的事情了,把几位军官留给我就可以了。”鲍伯说道,眼睛一直没离开地图,上面标有整个南方郡的地形,还包括东部山脉以及东方郡的部分地图。

  上面标满了各种标记,大部分是南方、东方军团,还有一部分是第二军团的部队。蛮族的情报还不是很多,因此有许多蛮族部队的位置还没有标上去。

  “米歇尔小姐,我需要你帮我个忙,将最近的情报搞到手。”鲍伯说道,他知道,以帝国宰相的地位,维丝特公爵手里有最新的战场情报。

  “好的,我会想办法的。”米歇尔说道,转身向外走去。

  如果奥斯曼不是如此的特殊,她相信,自己一定会对这个鲍伯产生好感。他学识丰富,而且脑筋转的又快,这些远不是那个呆瓜能比的。

  再想想爱莉公主,米歇尔叹了口气,自己这是何苦呢!女人心,真的很难搞得懂,不要说别人,连米歇尔自己都无法弄懂自己的心。

  在奥斯曼进入军营的当天下午,接到了帅帐传来的命令,第二天一早,部队出发,军情紧急,增援部队必须尽早赶到南方郡的西尔克多。

  早上、中午,帅帐连续接到了三道前线的战报,奥斯曼这里也收到了一份。南方军团已经开始溃退,损失四支纵队,目前正朝西尔克多方向败退中。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第一军团的两支纵队,作为先锋走在最前面。这再正常不过了,第一军团是本土军团,无论人和、地利,都远比天朝的军队有利,自然应该走在最前面。

  “奥斯曼,根据目前得到的情报看来,我们的情况只怕真的不太妙啊!”鲍伯两眼通红,看来昨晚他一夜没睡。

  奥斯曼向四周看了看,果然如此,不远处,两位纵队长也是如此,骑在马上,几乎快睡著了。

  “如何不妙?”米歇尔问道,虽然是第一次睡在军营中,到处都是男兵,米歇尔却睡得很好,她同云霓住在一个帐篷中。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我们作为前锋的机会比较大,面对的将是狼族的精锐部队,或者是驱兽族的兽军,这两种情况还算是最好的。”鲍伯说道。

  “哦?那坏的呢?”米歇尔问道,这两种可能已经都很差了。菲格帝国在这里的援军,只有两支纵队一万人,而且分到奥斯曼帐下的雷霆武士,少到可怜,只有十位,除了古结罗、云霓和米歇尔外,更是连一位魔法师都没分配。

  就凭这样的实力,能顶住一万狼兵已经相当不容易了,那还是因为这两支纵队全是重骑兵的原因。野外作战的狼兵,同在圣西斯堡中的狼兵,会有很大的不同。狼族最有名的精锐部队,称为狼骑兵,他们是有坐骑的,而且坐骑是他们那里特产的巨狼,体形高大,速度比战马还要快些。

  在野外遇到狼骑兵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因为他们的数量很多,因此要比巨人族战士还麻烦。

  “这次我们面对的蛮族,一共有四个种族,其中,狼族、血族和驱兽族,都是杂食性的生物,他们的数量也很多,特别是驱兽族,他们族人虽然很少,但驱动的野兽却很多,这就需要大量的后勤物资。”鲍伯说道。

  “现在知道他们的后勤基地在哪里吗?”米歇尔问道。

  “还不知道,但不用问,一定在密苏城,那是南方郡和东方郡的交界处。由于两郡之间,有东部山脉相隔,那里不但成了军事重地,同时也是最大的后勤基地。原来南方军团的物质,相信都已经落到蛮族手中了。”鲍伯两手轻轻揉著太阳穴说道。

  “是啊!南方军团的后勤是最好的,那里应该有足够十万大军吃一年的粮食,这回都便宜蛮族了。”米歇尔轻声说道,密苏落到蛮族的手中,这可真是个坏消息。

  米歇尔虽然不懂军事,可她实在想不明白,拥有八万大军的南方军团,防守一座中型城市,没守住也就罢了,居然连放火烧粮的时间都没有,将如此庞大的粮草送给了蛮族?

  “这可是一个不错的借口啊!”鲍伯轻声说道。

  “你的意思是说,斯帝亚会用这个作借口?”米歇尔马上反应过来鲍伯所指的是何事。

  “我想这才是最坏的事情,如果那个斯帝亚王子,真的有些军事才能的话,这个借口不但好用,而且也封死了我们的退路,我们能活著回去的机会,不到百分之一。”鲍伯说道,一夜之间,他几乎将东方、南方、中央三郡的地图,全印在脑海里了。

  “看来我们得先考虑一下退路了。”米歇尔说道。奥斯曼同斯帝亚斗,本身已经很吃亏了,人家是二十万大军的统帅,奥斯曼则只有一万人马,相差的实在太远了。

  “奥斯曼,你怎么看?”鲍伯问道。

  “问他有用吗?还是我们自己想办法比较好些。”米歇尔说道,她根本不相信奥斯曼也懂军事,奥斯曼在米歇尔的眼里,除了一身好武技,再加上奇怪的抗魔法手段之外,实在一无是处。

  “我需要看看地图才能确定。”奥斯曼说道,刚才两人的对话,他早已经听在耳中,只是一时之间,也想不出好的办法来。

  奥斯曼看著眼前的地图,沉思不语。东部山脉,从龙辛王朝跨越整个东方郡和南方郡的交界处,一直延伸到中央郡的腹部,只在两郡交接的地方,有一个百里宽的缺口。密苏城,正是建在这个缺口之上。

  “蛮族的兵力布署有吗?”奥斯曼问道。

  “有,正面是五万狼骑兵、三千飞鹰族。驱兽族和他们的野兽,从这里直接向南方郡扑去,在他们的后面还有两万狼骑兵支援,飞鹰族的数量不详。”鲍伯说道,这些都是从帅帐那里拿到的情报。

  奥斯曼想了好一会,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个古怪的笑容,似乎想到什么好笑的事情,在心里偷乐著一般。

  “有什么好主意?”鲍伯问道,他知道,奥斯曼指挥的本领,还在自己之上,而且他的鬼点子也特多,并且非常有效。

  “目前还说不上,不过去袭击密苏、烧粮食,还真是个不错的主意。我喜欢这个任务,但愿斯帝亚王子别把它交给别人才好。”奥斯曼说道。

  米歇尔和鲍伯对视一眼,两人都不知道奥斯曼在打什么主意。米歇尔看奥斯曼的眼光像是在注视白痴一般,而鲍伯则是一脸的迷惑。

  鲍伯的预计是正确的,当天晚上扎营的时候,奥斯曼得到了命令,他所在的第一军团两支纵队,以及所属的雷霆武士及魔法师,在第二天将从大队中分离出来,受命去占领密苏,并且焚毁所有的粮食物资。

  看来斯帝亚对奥斯曼一点好感也没有,他从未召过奥斯曼入帅帐商议军情,所有的命令,都是由传令官来完成的,更不会给奥斯曼拒绝的机会。

  对于物资方面,他倒没有刁难奥斯曼,也许在斯帝亚王子的眼中,这一万人马已经形同尸体了,因此无论他们需要什么,后勤纵队都会满足奥斯曼的要求。

  奥斯曼的要求并不过分,除了一万人,十五天的干粮外,只要求十万枝弩箭。听到这个要求的时候,斯帝亚王子曾经疑惑了好一会的功夫,不明白为何一万重骑兵会要弩箭。不过这已经无关紧要了,十万枝弩箭,对于天朝帝国这样物资丰富的国家来说,实在不算什么。

  在普通的军队里,重骑兵、轻骑兵、重步兵、长枪兵四个兵种才是军队的主力,弓箭的数量大约在军队的十分之一左右,而弩兵则更少。奥斯曼手里只有一万重骑兵,要求如此多的弩箭,的确是很令人费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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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2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三章~

 

  “你准备走东部山脉?”鲍伯看了奥斯曼一眼问道。

  “准确的讲,是东部山脉的脚下。”奥斯曼点了点头说道。

  “可那里根本没有路,这谁都知道,难道你想让重骑兵在森林里走吗?那根本行不通的。”米歇尔叫道。

  “有我们在,一切都不会有问题。”奥斯曼拍了拍闪电豹的大头说道,事实上,他的心里另有打算。第一军团的战斗力的确不错,可要用一万人去夺关,那根本是不可能的。目前,他最想试的是自己的运气。

  一连五天的行军,奥斯曼没有进行任何的说明,部队前进的速度,却越来越慢了。虽然离东部山脉还有五十多公里的距离,可这里的树林已经很浓密了。好在这里的野兽不是很多,毒虫更少,还不会对队伍造成危害。

  奥斯曼在森林里,选择了一片树林稀少的空地,下令安营。

  “我们暂时住在这里,可能要住一段时间。凌格,你下令,所有的人按大队编制,进入森林打猎,猎取尽可能多的食物。”奥斯曼说道。

  “你准备等多久?”鲍伯皱著眉头问道,他一直没有看出奥斯曼到底打的什么主意,米歇尔同样对此非常好奇。

  “现在到地方,我可以同大家解释一下。我们目前住在这里,有三个原因。”奥斯曼看了看大家说道:“第一、目前发现的蛮族数量不对,相信你们也算得出来,两支蛮族部队,只有七万狼兵,从我们得到的资料来看,狼族至少有十万,你们相信狼族会用三万人马守密苏吗?”

  鲍伯和米歇尔同时摇了摇头,自从第二次蛮族战争以来,蛮族人从来不会留下留守的部队。但密苏的位置很特殊,应该会有留守部队的。不过奥斯曼说的没错,目前东方郡和南方郡,大部分都已经落入了蛮族手中,密苏更在蛮族的两面保护之下,实在没有必要留下三万大军。

  “我们收到的情报也不是很准确,蛮族进入到南方郡的,到底有多少部队,我们目前还无法肯定,但从我们已经知道的数量来看,蛮族应该至少还有一支军队进入了南方郡,相信斯帝亚王子也知道这件事。”奥斯曼说道。

  “哦?”鲍伯和米歇尔疑惑道。

  “这支部队应该是经由密苏,向中央郡进发的,因此斯帝亚王子装作不知道。”奥斯曼笑著说道。

  “你是说,蛮族有一支部队正在进攻中央郡?那京都会不会有危险?”米歇尔急忙问道,忘了奥斯曼一直是她眼中的笨蛋。

  “蛮族也拥有智慧,而且其中血族的智慧最高,他们的兵法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将领还要高明许多的。”奥斯曼平静的说道,这些知识,是他在皇家藏书馆里找到的资料。

  接著,奥斯曼肯定的说道:“进入中央郡的蛮族部队,数量不会太多,中央郡目前仍然有十万大军,而且还有雷霆会馆的上千位雷霆武士,又有圣西斯堡的城墙,那些蛮族根本就不会进攻那里。”

  “那他们的目的,难道说是增援的二十万大军?”鲍伯看著地图,手指不停的动著。

  “没错,我认为,他们的目的就是将这二十万大军吃掉,只要吃掉他们,南方军团的残军,可以忽略不计了,那时候,他们即可以回到东方郡支援利爪族,也可以集结足够的军队进攻京都。”奥斯曼说道。

  “你能想到,斯帝亚应该也会想到的。”米歇尔说道。

  “或许吧!可那又如何呢?这支部队一定是狼骑兵,他们可以藉著比骑兵还快的速度,绕到天朝军队的后面。南方郡多水少山,但南方郡府的四周,却都是高山,如果斯帝亚王子选择在那里作战,他已经先输了一半了。”

  “奥斯曼,你认为斯帝亚王子会采取什么行动?他有能力指挥二十万大军,绝对不会是个笨蛋。”鲍伯说道。

  “他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对我们来说都是有利的,因此根本不必去考虑这一点。二十万人马的目标实在太大了,蛮族一定会向他们下手的。”奥斯曼说道。

  米歇尔想了好一会才抬起头问道:“我们在这里等吗?一直等到他们打出结果来?”

  “不,我们必须帮斯帝亚王子一把,虽然我想杀死他,但不是现在,如果他的二十万人马大败,这对菲格帝国来说,绝对不是好消息,我们已经没有足够的军队阻挡蛮族人前进了。”奥斯曼摇摇头说道,就算要他死,也得先将那些蛮族杀得差不多才行。

  “你下令在这里安营是什么意思?”鲍伯问道。

  “准备一些东西。要知道,凭我们一万人去攻击密苏,那无疑是送死,虽然那里的防守部队不可能有三万人那么多,但一万人总是有的,另外还有运输部队、伤兵之类的,人数也不会太少的。现在我们有两件事情必须马上去作。一、派人到天朝的军队里,那里有我们几百名的雷霆武士,告诉他们,如果战败,请他们朝密苏方向逃跑,我们会接应他们。二、派人到西尔克多联系南方军团,虽然他们损失了四支纵队,但还拥有五六万的军队,我们必须保持联系。”奥斯曼说道。

  “这个好办,我马上请两位雷霆武士去办,他们有能力安全的把情报送到。”鲍伯说道。

  “你就那么有把握拿下密苏吗?”米歇尔问道。

  “应该可以。”奥斯曼自信的说道。

  奥斯曼和凌格,带著两只豹子已经深入东部山脉近一百公里的地方。这里树高林密,同无名森林有些相像,因此闪电豹特别的兴奋。

  可奥斯曼知道,那是不同的,在无名森林里,到处都是陷阱和危险,东部山脉就差太多了,虽然这里也有一些危险的生物。

  “凌格,拿地图看看,从这里走到密苏是多远、按我们的速度需要走多久。”奥斯曼看了看头上的树梢说道,这里几乎看不到阳光,树木为了生长而需要阳光,只好拚命向上长。

  “一千一百六十公里,按我们俩前进的速度,至少要十天的时间。”凌格看了一会地图说道。

  奥斯曼皱皱眉,太慢了,一个来回就要二十天,他对这种速度根本无法接受。

  “为什么不在外面走?就算是顺著山脉走,骑兵一天至少可以走两三百公里的路程。”凌格问道。

  “飞鹰族,因为蛮族之中有飞鹰族存在,我们行军,不可能不被他们发现的。”奥斯曼说道。

  凌格点了点头,飞鹰族的战斗力普通,而且数量也不是很多,但他们拥有飞翔的能力,作为侦察兵,实在是没有比他们更合适的了。

  “我们来这里找什么?你想找能在森林里用的坐骑?是老虎,还是豹子?”凌格忽然明白了,有些兴奋的叫道。

  “都不是,老虎、豹子虽然跑得快,但它们的持续能力太差,另外,它们驯服起来也比较困难,那些士兵是不可能让它们听话的。”奥斯曼说道,他今天到这里,的确是为部队找坐骑的。

  “那用什么?”凌格低下头问道,看来他想像中的虎豹坐骑是不可能实现了。

  “我记得,在东部山脉的森林里,有一流很奇特的河流。”奥斯曼回头问道。

  “你说的是天望河!那不行,绝对不行!别说是我们,就算是飞鹰族,也无法顺著这条河走。”凌格的脑袋摇个不停,坚决反对奥斯曼的计划,他宁愿将这一万人全部拉进无名森林里,也不愿意走这条死亡之河。

  天望河是在五百年前,才被人们发现的,它流经整个东部山脉,整条河都处在森林之中。最宽处不足一公里,最窄处只有几十米,最浅的地方却至少也有十米深。

  河流两边生长著无数的食人树、醉丁香,河面是鳄鱼、水蟒、银蜢的天下,在下流又有各种各样的奇怪生物。

  当年发现天望河之后,人们也很快发现了这里的危险,因此,在接下来的一百多年中,除了少数的探险者,没人愿意接近这里。

  走进天望河的探险者,通常是再也不会出现了。直到有人传出消息,在天望河的河底,有一种迷蚌,迷蚌同海里的蚌不同,它的个头小很多,而且产出的不是珍珠,而是蓝宝石。

  财富总是能够吸引无数人,为之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在不长的时间里,天望河边聚积了几十万的人潮,蓝宝石作为魔法物品,不但拥有很神奇的魔力,更重要的是它很值钱。对于普通的百姓而言,只要足够值钱,对他们来讲就足够有吸引力了。

  一片片的食人树被砍倒,醉丁香被拔得干干净净,成千上万只的鳄鱼被杀死,水蟒成了人们口中的食物。天望河里的危险,只对少数的人有效,在几十万人的大潮中,可以将所有的危险淹没。

  到了水下,又是另一番争斗,成千上万的食人鱼被人们吸引来,却反被疯狂的人们所食,甚至连?毒的水蛇也无法阻止人们的欲望。

  当人们兴高采烈的采集迷蚌的时候,灾难终于发生了。从天望河的下游,被人们惊动的水兽出现了,它们三五成群,开始猎杀人类,无论是水中的,还是岸上的,都是它们捕食的对象。

  人们开始知道恐惧,知道害怕,可惜一切都已经太迟了。被砍倒的食人树,重新发芽,醉丁香的气味,传遍天望河两岸。七天的时间,三十五万人将生命留在天望河中。

  天望河从此成了禁地,再也没有人肯打它的主意了。因此,当奥斯曼一提到天望河,凌格马上表示反对。别说是一万重骑兵,就是十万、百万,也不行。

  “别紧张,我不是说全程走天望河的。你学过地理,应该知道,天望河有一大段的地方,水流非常的急,在那里,连鳄鱼都无法生存,我们只需要走那一段就行了。”奥斯曼笑著说道。

  “连鳄鱼都无法生存,我们怎么走?”凌格还是无法相信,奥斯曼简直是疯了。

  “使用连接的木筏,应该可以的。这段路程有近七百公里远,从水路走,我们只需要一天的时间就足够了,其他的路程只有两百公里远,只要两天就够了。”奥斯曼说道。

  “河边的那些生物,你能对付?”凌格知道,奥斯曼一定已经想了好久了。

  “当然,那些东西还另有用处呢!特别是醉丁香,可绝对是好东西。”奥斯曼笑了起来,醉丁香可以加工成一种迷药,效果非常的好。其实就算不加工,在花开的时候,散发出的香味,也可以让人像喝醉了一样,几天不醒。

  两人又前进了五十公里远,奥斯曼看到了天望河,果然,这里的水流相当的急。河边的醉丁香形成一片红色的海洋,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年没人来这里了,醉丁香长势茂盛无比。空气中,一种甜甜的酒香,让人嗅之欲醉。

  奥斯曼点了点头,这醉丁香果然有些门道,现在花还没开呢,居然酒香已经如此浓烈了。看来这东西的效果会比红蛇菌好得多,只是对于这种植物,奥斯曼了解的不多,还不知道应该如何利用比较好。

  “命令所有士兵,每人至少准备两根十丈长的山藤,如果有绳子更好,越多越好,我们可能要出发了。”奥斯曼回来之后,马上下令道,部队已经在这里休整三天时间了。

  “你真的要走天望河?”米歇尔问道。

  “当然,而且会很安全的。”奥斯曼说道。

  “安全?”鲍伯摇了摇头,那些水兽,到底是什么,到目前为止,还没人知道,奥斯曼居然还说安全?

  “放心,动物世界有自己的规则,我们只是借路,并不是破坏,因此它们根本不会理我们,我们要注意的就是不被急流打败就可以了。”奥斯曼说道。

  “七百公里,一日完成,水流相当的急啊!普通的木筏根本顶不住的。”鲍伯说道。

  “嗯,我准备制作一种连线木筏,这样会安全很多的。”奥斯曼说道。

  “什么叫连线木筏?”米歇尔问道,这个词,她也没听说过。

  “很简单,就是将无数个木筏连在一起。每十个士兵制作一个木筏,再将这些木筏首尾相连,可以连成几公里长,这样的木筏,就不容易被水冲烂了。”奥斯曼说道。

  “有点意思,如果横著连,会更结实些。”米歇尔一边想著木筏连成线的样子,一边说道。

  “那不成,天望河最窄的地方,只有几十米宽,会有危险的。”奥斯曼头也不抬的说道,眼睛看著地图。可惜,天望河在地图里,只有简单的标注,位置并不准确。

  战马,依然留在营地中,所有的帐篷也依旧,只是士兵已经进入了森林,在这里留下一片空军营。

  行军的速度比奥斯曼想像的还要慢一些,重骑兵离开了战马,即便是脱去沉重的铠甲,他们行进的速度依然很缓慢。

  奥斯曼和凌格只花了一天半的时间,这一万重骑兵却花了近三天,才来到天望河边。

  按照奥斯曼的命令,七千人开始制作木筏,另外三千人开始采集醉丁香。

  “米歇尔,你认为这种东西如何?能提炼加工一下吗?”奥斯曼手里拿著一枝醉丁香问道。

  “当然能,醉丁香本就是生产迷药用的,只是,我们手里没有设备,生产不出好的迷药来。”米歇尔说道,醉丁香的大名,她自然早听说过,面对如此大片的醉丁香,却是第一次。

  “好,你来指挥,我们大约还有一天的时间,能炼制多少就炼制多少,这是我们送给蛮族的礼物。”奥斯曼笑了笑说道。如果有足够的时间和人手,他还会给蛮族更多的礼物,对于森林的了解,这里没人比他更强。

  一艘艘木筏,被山藤或者绳索,紧紧的连在一起,一艘接一艘,很快排出了近十公里长的连线木筏。奥斯曼试了试木筏,还算可以,凭自己的手劲,居然无法将山藤拉开。

  米歇尔的工作也告一段落,三千人大约提炼出五千斤迷药,这已经够用了,虽然缺少设备,提炼出的迷药药效会差一些,但用药量足可以弥补品质的不足了。

  “出发!”奥斯曼环视了一下四周,大手一挥,第一个走上木筏,两只豹子也跟著跳了上去,接著是凌格、鲍伯等人,他们坐在第一艘木筏之上,为大家开路。

  奥斯曼再一次的领会到,大自然的力量是如此的伟大。出发前,奥斯曼非常仔细的检查了自己所做的木筏,可在天望河的急流之中,只过了半天的时间,木筏就开始松散了,用来制作木筏的圆木,在急流之中,被冲击得裂出无数的缝隙来。

  八个时辰,七百多公里的路程,只用了八个时辰,就已经走完了。当奥斯曼等人,疲惫的从木筏上爬下来的时候,离密苏,已经不足两百公里了。

  一万人上筏,安全到达的有八千多人,近五分之一的人,失踪了,在天望河中,失踪几乎等于死亡。

  “奥斯曼,最新的情报到了。”鲍伯趴在奥斯曼的身边轻声说道,他们已经到这里有两天的时间了,面前一公里外,就是密苏城。

  从两人所处的角度,可以清楚的看到密苏城里的一切,大约只有一万狼族军队。其他的各种后勤兵却有四万之多,这远远超出了奥斯曼的计划之外,密苏已经成了蛮族的最重要供给基地了。

  “怎么样?”奥斯曼轻声问道,狼的耳朵可是很好用的,虽然有一公里远,两人还是不得不小心一点。

  “斯帝亚王子的确有麻烦了,他面对的不是七万狼兵,是十二万狼兵,另外还有两万飞鹰族、五千驱兽族,他的麻烦大了,我们的麻烦也不小。”鲍伯叹了口气说道。

  以目前的情报看来,斯帝亚无疑是死定了,可自己这些人也好不到哪去,以不足八千的军力,想要攻破拥有五六万人的密苏,就算用迷药也不会有太大效果的。狼族的鼻子,可比巨人族的鼻子好用得多了。

  “东方郡和北方郡的情报有吗?”奥斯曼问道,仔细的将密苏城内的情况记在心底。

  “没有,我们已经完全失去了联系。不过天朝部队里的雷霆武士已经联系上了,另外西尔克多的南方军团也联系上了。”鲍伯说道。

  “嗯,知道了,我们回去想想。”

  奥斯曼慢慢的向后退去,翻过两座山,在一片峡谷中,回到了自己的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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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3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四章~

 

  斯帝亚王子的确不是笨蛋,不仅不是笨蛋,还可以称得上一位帅才。在他的指挥下,二十万天朝军队,在四百位雷霆武士的支援下,他先后三次同狼族战斗,歼灭狼骑兵三万人,自己损失不足三万。

  这一切,都是靠斯帝亚将狼骑兵引入南方郡的水网之中,那里不适合骑兵运作,骑兵最依赖的速度,在那里反倒成了致命的弱点。

  菲格帝国南方军团余下的六万人马,已经全部回到了西尔克多,在他们的身后,是四万狼骑兵,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只要看住南方军团就足够了。

  目前蛮族的主力部队已经集合在一处,有狼族十二万、飞鹰族两万、驱兽族五千、血族三百。蛮族要用如此强大的力量,一次性将斯帝亚王子的天朝部队全部消灭在南方郡,只要消灭了他们,菲格帝国将再无反抗的力量。

  很显然,斯帝亚王子并不准备给蛮族这样的机会,他一直将他的部队在南方的水网间不停的调动著,引诱狼骑兵来进攻,再找合适的机会,一回消灭掉一部分,一点点进行蚕食。

  “我们需要帮助蛮族一把,让他们前进得更有动力。”奥斯曼笑著说道。

  “一把火烧光密苏?”米歇尔问道,她当然知道,如果真的成功烧毁了密苏,蛮族就处在进退两难的处境。

  “对,但我们不使用迷药,给南方郡的蛮族多留下点实力,这样才好找斯帝亚决战。”奥斯曼说道。

  “可我们面前有差不多五万的蛮族,虽然正式的战士只有一万人,但我们大家都清楚,蛮族所有的人,都可以称为战士。”鲍伯说道。

  “是的,如果正面作战,我们一点机会也没有,但只是放放火,就容易得多了。”奥斯曼说道。

  “是的,我们只要将他们从密苏赶出去,赶向南方郡就足够了。至于其他的,就要看蛮族的统帅是否足够聪明了。”米歇尔也笑了笑,如果说只是点火烧城的话,不必那些士兵,只要他们三位魔法师就足够了。

  “米歇尔,放火的计划由你来制定和进行,我们都听你的。”奥斯曼笑了起来,他想起米歇尔的那个烈炎流星雨,米歇尔绝对是个放火的好手啊!

  “没问题,把十个雷霆武士交给我就够了,其他人还是在这里休息吧!他们去了也没用的。”米歇尔说道,同古结罗大师点了点头,由他们三位魔法师出手,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

  “等等,就你们这些人去,烧物资是没什么问题,可我们主要的目的,是将密苏城的五万蛮族赶向南方郡,就凭你们三个人,根本无法作到的。你们能让他们乱起来,却无法将他们赶往指定的方向去。”鲍伯说道,在成为未来武士之前,他从父亲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

  米歇尔呆了呆,看著奥斯曼和鲍伯。作为一名魔法师,她足够优秀,可作为一名指挥员,她并不适合。用魔法来烧物资,这对于她来说,应该没问题,她可以使用高等级的隐身魔法进入到密苏城内。

  其实,在整片大陆上,魔法师的地位虽然高贵无比,但他们的能力,却在不断的退步著,这是谁也没有办法的事情。

  自从大自在神离开这片土地以后,魔法师只能从魔法公会那里得到少得可怜的一点点魔力,其他的,只能靠自己去吸收。魔法师是借助于神力、自然之力的人,现在失去了大自在神这个后盾,魔法师的能力就差了许多。

  按传说,在很久以前,一名大魔导士,可以轻松的放出大面积的魔法,只要保护好自己,并且有充足的魔力,就算是一个人对付几万人,也是完全可能的事情。

  当大自在神离开之后,这就仅仅成了传说,别说一对数万,就算是一对几百,也必须要高等级的魔法师才能作到。而且魔法师的数量,一直在不断的减少著。

  魔法师,依然被人们和所有的国家所尊重,可他们在战场上,主要的作用还是辅助性的。一个国家,能拥有一两百名魔法师,已经是件了不起的事情了。就算他们真的可以以一当百,也不过能顶上一两万的骑士,那对于战争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作为辅助,魔法师倒是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像这次,如果由三位魔法师去放火,既安全,效果又好,他们放出的火焰,很难用水来灭掉,而且火势更大,燃烧起来也更容易。

  可如果想凭三位魔法师,将这密苏城里的五万蛮族赶走,就不是他们所能作到的事情了。

  “我们人手不够啊!只有一万重骑兵,再加上这几位雷霆武士,就算将三位魔法师算上,这点人手,根本无法将蛮族人吓走的。”鲍伯皱著眉头说道。

  “吓不走他们,可以骗走他们。”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骗走?”

  “是的,我们主要的目的是什么?从命令上来讲,我们必须将密苏城里的一切物资毁灭掉,只要我们成功的放火烧掉物资,也算是完成任务了。”奥斯曼说道。

  众人点了点头,在菲格帝国里,只要上了战场,就必须听从命令,哪怕这个命令再无理。任务失败,本身已经必须接受处罚了,如果不执行命令,那后果就更加严重。

  “我们可以将那一万名蛮族战士调出来,在密苏,只有他们才是最有战斗力的。”奥斯曼说道。

  “可还是不行啊!在密苏城里,那一万名蛮族是狼族人,他们同进入到京都里的狼族不同,他们是狼族里的狼骑兵,他们胯下的巨狼,从速度上讲,要比我们的马还快,当然,他们不擅长长途奔跑。”鲍伯摇了摇头说道。

  接著,鲍伯又道:“再说了,我们这次带来的一万人马,全是重骑兵,冲锋还可以,如果藉逃跑来引诱这些狼族,就必须变成轻骑兵才可以。关于这点,他们一下子是否能够适应,还说不好呢!要知道,部队的培养,可不是一天半天的事情。”

  “如果是这样的话,让我想想办法吧!两天后,就会知道结果了。”奥斯曼想了想说道,看他的神色,鲍伯和米歇尔都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天刚刚黑的时候,奥斯曼就一个人出发了,跟随他身后的,只有两只豹子,他们向山脉的深处进发了。

  “你说他去作什么?”鲍伯看了一眼身边的米歇尔问道。

  “不知道,谁知道他在想些什么,神神秘秘的。”米歇尔的小嘴一撅,不满意的说道。

  “不会又是去弄些古怪的东西来吧?”鲍伯轻声叹道。

  “会是什么?野蜂、兵蚁,还是红蛇菌这类东西?”米歇尔问道,对于奥斯曼的经历,她打听得一清二楚,知道奥斯曼最喜欢利用这些自然界中的东西来得到战争的胜利。

  “不知道。而且这些东西,一来不好弄,二来也不听话啊!特别是你说的兵蚁,根本不会听人的命令的。如果真的可以的话,弄只地行龙来,就算蛮族有五万人,也够他们瞧的了,那东西可是刀枪不入的。”鲍伯笑道。

  他自然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真的遇到了地行龙,奥斯曼可能也只有跑的份了。闪电豹虽然凶悍,可遇到地行龙的时候,依然一点办法也没有,地行龙不但刀枪不入,而且对魔法也免疫。

  “等两天不就都知道了吗?我很期待哟!”米歇尔轻声说道。

  第一次听到奥斯曼的名字,还是从父亲的嘴里。当她知道自己的哥哥是因奥斯曼而死的时候,真的非常痛恨奥斯曼。

  在自己家中,哥哥算是差一点的,但并非那种富家子弟般的无赖,甚至可以说,哥哥是个很聪明的人,只可惜没用到正地方上。

  姐姐嫁入皇室之后,家里的情况更好了,哥哥也更加嚣张了一些。当然,这些,她仅仅是从姐姐的来信中知道的,她从小就跟随师傅离开,去学习魔法,很少会回家的。

  本想教训一下奥斯曼,结果却被奥斯曼弄得下不了台。在此之后,米歇尔还发现,连最令人怜爱的爱莉公主,似乎对奥斯曼也有好感,这让她更加惊讶。

  认识奥斯曼的时间并不算很长,可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在自己的心中,占有了一个很重要的位置。

  树林越来越稀,这里同无名森林里不同,山脉上有些地方的树木并不多。

  “兄弟们,我们应该加速前进了,不知道在这里是否能找到我们要的东西。”奥斯曼轻声嘶吼著,用只有豹子才能听懂的语言交流著。

  两只豹子的速度更快了,对于它们而言,回到山林里,才是真正的回到家中。在这里,它们才是王者。

  黑豹四处嗅了嗅,轻声吼叫了几声,奥斯曼点了点头,他知道,这附近,已经有自己要找的东西了,可只有一只,太少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老虎这种动物,本就是独立生存的,除非是在交配期间,否则,你是很难看到两只老虎在一起的。

  对付狼,最好的动物就是老虎了。但对付狼群,一两只的老虎,就不会起什么作用了,如果有一群的老虎,事情就比较好办了。也许它们并不能真的对付得了一万只狼,却可以起到吓唬它们的目的。

  只要有一百只老虎就足够了,可上哪去找一百只老虎呢?奥斯曼这才发现,自己的想法有些一厢情愿了。对付老虎,他有足够的把握,更何况身边还有两只豹兄弟,它们对付老虎更有一手呢!

  想要那些老虎乖乖的听话,这并不难,可想要找齐一百只老虎,别说两天,就算是两个月,只怕也是件很难作到的事情,要知道,每只老虎的地盘都是相当大的,而且找起来也并不容易。

  “嗷……”前面不远处,传来一阵阵虎啸之声,却已经不再能引起奥斯曼的兴趣了,那不过是一只老虎罢了,一只老虎能起多大的作用?

  闪电豹一阵轻轻的嘶吼,抬起头,用它那绿油油的眼睛看著奥斯曼,似乎在说著什么。

  “真的?兄弟,你说的是真的?”奥斯曼也吼叫起来,一脸的兴奋。

  闪电豹摇头晃脑的,一阵阵嘶吼著,不满的白了奥斯曼一眼。它怎么可能吹牛呢!要知道,豹子是不会吹牛的。

  “太好了,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东西,我们三个加起来,应该有把握吧!”奥斯曼轻吼几声问道。

  闪电豹看了看奥斯曼,点了点头,再回头看了看黑豹,摇了摇头。看来,在它的眼里,黑豹实在是太差劲了,如果它不是豹子,不是奥斯曼的兄弟,只怕闪电豹连理都不愿意理会它呢!

  在野兽的世界里,强者为尊是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像奥斯曼,他虽然救了闪电豹两次,可那并不是让闪电豹臣服于他的原因。奥斯曼能杀掉地行龙,能打赢它,那才是让闪电豹认可他的原因。

  黑豹则不同,它的体形是相当的巨大,而且动作也很灵活,可那些只是相对于普通的豹子而言。同四大凶兽相比,它实在是太差劲了,根本不值一提的。

  “好吧!就我们两人去,黑豹兄弟留在这里。”奥斯曼看了看黑豹兄弟,点了点头吼道,他知道,这时候可顾不上黑豹的面子了,再说,黑豹对于面子这玩意,似乎也并不看重。

  “真是走运啊!”奥斯曼轻声说道,看著不远处的一片空地说道。

  闪电豹紧紧的闭著嘴,两只绿眼睛紧盯著前方,两只圆耳朵不停的轻轻动著,四周的任何一点声音,都无法逃过它的耳朵。

  至少有一百只魔狼、近千只的虎豹。奥斯曼知道,这次自己真的中大奖了,虎狼之争,由来已久,单体上,虎豹占有绝对的优势,但整体上,却并不占便宜。

  特别是体形相对小些的豹子,有时候,抓到猎物后,已经筋疲力尽了,经常会因为狼群的原因,而无法享受自己努力得来的食物。不仅仅是豹子,有时候,老虎也会处在同样的尴尬之中。

  看著更远的地方,那里足有几百只的狼尸,奥斯曼已经猜到事情的始末了。这种野兽间的争斗,奥斯曼最为清楚。

  在山林之间的时候,他和黑豹兄弟,也同样参加过类似的争斗,只是规模上要小得多,有十几只甚至几十只的虎豹、上百只的狼和野狗,已经算得上是大场面了。可同今天看到的相比,那实在是微不足道。

  这里是一条贯穿两个国家,两千多公里的山脉,这里拥有更多的山林、更多的地盘。自然,也拥有更多的虎豹和狼群。

  看来那些虎豹这次联合起来,将一支比较大的狼群消灭掉了。别看那只有几百只的狼群,如果一只老虎或者几只豹子面对它们的时候,那是相当的危险。虽然它们一般不会打虎豹本身的主意,但抢猎物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虎豹本就不是合群的动物,能够集结如此多数量的虎豹,的确是件很难的事。一旦集结在一起,只要几十只,就足以将这些狼吓走,如果有上百只,消灭它们也不是难事,而现在居然有近千只,可想而知,这支狼群,平日里没少得罪虎豹。

  偏生这里居然有一支魔狼群,魔狼在四大凶兽里面,是最弱的一个,却也是最强大的一个。

  单体的魔狼,一名高级骑士就可以战胜它,甚至一名强有力的普通骑士,面对它的时候,也不会惧怕。两三只的虎豹,就有足够的力量面对一只魔狼了。可一旦魔狼成群,它们的力量就不是按数量相加那样计算的。

  一只魔狼的风刃,可以逼得两三只虎豹无法近身,却也难以伤到它们。可一百多只的魔狼,同时使用风刃,一次可以将一百只虎豹割成碎片。

  成群的魔狼,一般是不会愿意面对闪电豹这样的凶兽,而剑齿虎远没有闪电豹那样威风,自然得退避一旁,无法与群狼争锋。

  奥斯曼灵机一动,在老虎群里扫视了几眼,果然,自己猜的没错。这些虎豹,可以说是一群乌合之众,它们根本没有组织性、纪律性,更不习惯集体生活。除非有谁在带头,而能让这些虎豹听话的,也只有剑齿虎了。

  剑齿虎除了体形比普通的老虎大上一倍之外,从外表上,是很难看出它们的不同。这一点鲍伯已经详细的说过了,奥斯曼知道,剑齿虎同普通老虎之间最大的分别,在于它们的两根剑齿长在嘴角的两侧,如果不注意,是很难发现的。

  奥斯曼凭著他野兽般的直觉,一眼从上千只的老虎之中,看到了那只与众不同的老虎。没错,它应该就是剑齿虎了。难怪这些虎豹没有乱成一锅粥,原来有这家伙在啊!

  奥斯曼的心跳得越来越厉害,一直以来,他都没有一只适合自己的坐骑。以他的身分,拥有过很多的良马,可那些马,都不能让奥斯曼满意。

  首先,任何一匹马,在接近奥斯曼的身体之后,马上就会起很大的反应,现在是好了一些,可依然会有,这种反应,已经让马匹无法发挥出自己真正的速度和能力了。

  再则,奥斯曼的体重算是很重了,再加上铠甲,普通的马已经有些吃力了,而黑刀的重量,又比一般的骑枪重上数倍,马载著奥斯曼,跑不多远,就已经开始通身是汗了,因此奥斯曼对于那些战马很是不满。

  如果真的能弄只剑齿虎骑骑,的确是个不错的主意。虽然认识闪电豹,是早在无名森林里,可奥斯曼从未想过,自己要用闪电豹来当坐骑,那是对它的不尊重。豹子,在奥斯曼的眼里,那是同类,老虎最多算是近亲罢了。从感情上讲,那是完全不同的。

  闪电豹轻轻的碰了碰奥斯曼的身体,奥斯曼从沉思中惊醒。净想著心事了,眼前的事情应该如何解决呢?

  一百多只魔狼,就算是闪电豹,也不愿意去招惹它们。另一边虽然只有一头剑齿虎,可在它的身后,有上千只的虎豹,很显然,这些虎豹已经臣服于它了。无论哪一边,都不是好惹的主,就凭奥斯曼和闪电豹哥俩,成为第三方势力,要想打赢其中任何一方,都不太可能。

  而且,对于奥斯曼而言,打架打赢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如果能将这些虎豹收为己有,才是比较重要的事情。

  至于魔狼,奥斯曼并不考虑,那东西既然被称为四大凶兽,它的凶性就已经表现无遗了。从鲍伯嘴里,奥斯曼早已经知道,四大凶兽是不可以驯养的。正因如此,这才显示出,奥斯曼拥有一只闪电豹,是多么的难得。

  “咦?”奥斯曼轻哼一声,不对头啊!如果四大凶兽真的根本无法驯养,那现在身边的闪电豹是怎么回事?看来只是方法不正确罢了。

  自己从未当闪电豹是宠物,更不会当它是自己驯养的动物。它是有完全自由的,自己给了它足够的尊重,也许这才是四大凶兽驯养的秘诀吧!

  如果能将这一百多只的魔狼收了,那可比一千只的虎豹还要厉害。可有什么办法呢?要想收服这些东西,可真的不容易呢!

  虎豹通常是独居,只要打败它们,并且让它们认可自己的身分,就足以征服它们的心。可狼不同,狼喜欢群居,打架也喜欢打群架,它们并不认为,自己一只狼的能力如何伟大,它们相信,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

  事实上,当狼结成群的时候,的确是很可怕的,就连虎豹也只能退避三舍了。否则,也不会出现今天这样的场面。

  “你对付剑齿虎,记得,别把它惊走了,我对付魔狼。”奥斯曼轻吼几声,马上做出了决定,他不能等双方打起来。对于奥斯曼而言,目前无论是虎豹还是狼群,都是他的希望呢!无论伤了哪一方,他都会心疼的。

  奥斯曼向闪电豹吩咐完,飞身跳了起来,闪电豹则更先一步,飞奔冲向剑齿虎。对于闪电豹的来劲,剑齿虎要差上一截呢!虽然它身后,有近千的小弟,可那又如何呢?那些虎豹,见到闪电豹的时候,只怕全都成软脚蟹了。

  奥斯曼飞身跃入场中,一步步,慢慢的走向魔狼群,虽然速度不快,却坚定无比,没有一丝的迟疑。

  魔狼群里传出一声吼叫,奥斯曼知道,那是魔狼王在发出命令。果然,那一声吼叫之后,马上有四只魔狼跳出来,向奥斯曼扑去。

  奥斯曼站稳脚根,手中的黑刀并未出鞘,他不想真的杀死魔狼。一来,这些魔狼,以后可能会成为自己的助手;二来,如果真的杀了魔狼,会激怒狼群,那是件很麻烦的事情。

  黑刀虽然没有出鞘,可它本身的重量已经不轻了,再加上它优美的线条,使用起来依然很顺手,如果被它打中一下,就算是魔狼,只怕也不会好过的。

  两只魔狼在前,猛的扑了过来,另外两只在后,从嘴里吐出成片的风刃。看来魔狼果然很聪明,即使对手只有奥斯曼一个人,而且显得并不如何强大,可它们依然很认真的看待对手,一点也没有轻视奥斯曼。

  奥斯曼没有动,风刃的速度远要比魔狼快,因此,风刃是一定会先到的。奥斯曼现在已经知道,魔法对于自己的作用很奇怪,不但不会伤害到自己,反而还会让他感觉很舒服。就算是米歇尔后来用的烈焰流星雨,奥斯曼也只是一开始时感觉有些吃不消,一会的功夫,不但能够适应,而且还觉得全身充满了活力。

  魔法攻击对于奥斯曼而言,不但是无害,而且是一种增加能量的方法。当然,米歇尔虽然知道他不怕魔法攻击,可并不知道,魔法攻击对奥斯曼实际上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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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54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五章~

 

  风刃没入奥斯曼的身体,果然像奥斯曼想像的一样。风刃不同于火系魔法,它是清凉的,让奥斯曼的精神为之一振,全身骨骼发出一阵阵响声,一股庞大的力量充满了他的四肢百骸。

  奥斯曼感觉,每次自己承受魔法打击的时候,都会有不同的感觉,一次比一次更加舒服。

  第一次在无名森林里,来自于闪电豹的闪电打击,他只是感觉很奇怪,奇怪自己居然没有被电到。第二次是同闪电豹比试的时候,虽然依然是闪电,却觉得舒服了许多。第三次是来自于米歇尔最正宗的魔法,不但舒服,而且还会有一种全身力量爆发,需要宣泄的感觉。这次更不一样,全身都充满了力量,而这种力量,是自己完全能够控制的。

  魔法攻击,现在对于奥斯曼来讲,就像是在给他补充能量一般。

  右手的黑刀没有动,奥斯曼左手轻轻挥动,平时这个动作,应该不比扑上来的魔狼慢,此时则更快上几分。一出手,奥斯曼已经感觉到与平日的不同。

  本来真正攻击应该来自于奥斯曼的右手黑刀,此时显然已经是多余的了。左手挥动间,奥斯曼已经抓住左边的魔狼,挥动著魔狼一百多公斤的身体,将右边的魔狼击飞。

  两只魔狼几乎是不分先后扑上来的,可奥斯曼还是在一瞬间分辨出它们的先后顺序,并且用一只魔狼的身体当作武器,将另一只击飞。这对于速度、眼力、技巧,都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考验了。

  如果是鲍伯在场,他一定会非常惊讶的发现,奥斯曼如此流畅的动作,已经完全可以同雷霆武士大师相媲美了。

  “嗷……”魔狼王被激怒了,在山脉之中,可以同魔狼战斗的野兽并不在少数,虽然魔狼被称为四大凶兽,事实上,还是有许多生物,可以挑战它们的权威。

  然而,同狼群战斗,如此轻松的击飞两只魔狼,并且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将风刃也收去了,这样的事情可并不多见的。就算是剑齿虎,自己的老对头,要对付四只魔狼,也需要一点时间的。

  当然,自己那个老对手,并不像普通的剑齿虎那样,它也很聪明,收了许多的手下小弟,那些家伙当然不能同自己的手下相比,但它们的数量相当的多,而且资质上也不是很差,它是这方圆百里,唯一一个能同自己抢地盘的家伙。

  今天本是它们决战的日子,这方圆百里的地盘,到底归谁所有,必须有一个结果。当然,那几百只普通的狼,死就死了,它才不会在乎呢!不过,那倒是一个挑起战斗的借口,虽然野兽抢地盘是不需要借口的。

  没想到,在开战之前,居然跑出这两个家伙来。魔狼王很聪明,眼力也相当的不错。扑向剑齿虎的那个家伙,一定是闪电豹。这种生物,它以前是见过的。那时候,它还是只普通的魔狼,看到闪电豹的时候,只知道夹著尾巴逃命,哪里还敢多看一眼。

  现在不同了,它已经是魔狼王了,必须在自己的手下面前,树立起自己的形象,虽然知道闪电豹的厉害,可它还是有些自信的,一百多只的魔狼,就算是面对地行龙,只怕也有一战之力。

  扑向这里的,是一种魔狼王从未见过的生物,而且样子显得有些奇怪。可它并没有小视奥斯曼,相对于剑齿虎,相信谁都看得出来,魔狼群应该更难对付一些的。

  不过魔狼王心里清楚,那可不是普通的剑齿虎,如果是一般的剑齿虎,也不可能同一群魔狼争斗了几年的时间。

  又是一声嗷叫,二十几只魔狼由狼群中冲了出来,对著奥斯曼嗷叫著,几乎同时放出成片的风刃。

  魔狼似乎天生就有释放风刃的本能,而且一放就是几十道风刃,虽然不能连续不停的放,但速度上,绝对要比魔法师要快许多。因此,魔狼和闪电豹,是所有魔法师最不愿意面对的野兽。

  在四大凶兽里,作为剑齿虎还好对付些,另外三种,相信没人愿意见到它们。魔狼的单体攻击力是最差的,可它们很少会单独出现的。如果你看到一只独魔狼,那它一定是最差的,被魔狼王从狼群中赶出来。当然,也可能它是最好的,想要自己建一支魔狼群。

  二十几只魔狼,放出的风刃比雨点还要密集,相信在这样的魔法打击下,就算是魔法师的保护结界也很难顶得住,除非拥有魔导士的实力。

  奥斯曼没有魔导士的实力,他甚至根本不是魔法师,却非常幸福的享受著这份魔法洗礼,无数的风刃,在他的身上一闪即没,似乎全都钻进了他的身体里面,却连他的衣服也没有划破一块。

  两眼半闭,全身的骨骼一阵阵脆响,不必动弹,奥斯曼感觉自己的身体,像是刚刚舒畅的做完运动之后那样,处在最颠峰的状态下。

  “嗷……”奥斯曼忍受不住这种舒适,仰天吼叫,声传十里,所有的生物都全身一颤,连魔狼王也不例外。

  同时接受二十多只魔狼的风刃进攻,不闪不躲,之后还发出如此的吼叫声,这是对魔狼公然的挑衅。所有的魔狼,在奥斯曼吼叫声中,一阵阵颤抖过后,也开始吼了起来,那是愤怒的吼叫声。

  作为四大凶兽之一,魔狼也有它们自己的尊严,不同于普通的狼,魔狼不但更加聪明,也更加自信、骄傲。

  能够成为魔狼的头领,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就算是面对比它们更加强大的剑齿虎,魔狼王也并不惧怕,可以战死,却不能被吓死。

  魔狼王站了起来,这个家伙在向整个魔狼群挑战,这实在太过分了,就算是对面的老对手剑齿虎,它也不敢如此。剑齿虎带领下的虎豹群,同自己所率领的魔狼群多次交手,自己总是胜多败少。

  数量并不等于品质,就算那些虎豹,都是剑齿虎挑选出来的,也同样不是魔狼的对手。多次战斗,它同剑齿虎本身的较量,各有胜负,在这一点上,所有的魔狼都是认可的,敢同强大的剑齿虎单挑,这本身已经是一种实力的证明了。

  魔狼王抬头看了一眼对面的剑齿虎,心中又是一惊。那边已经战成一团了,闪电豹的王者之威,果然远比奥斯曼更加厉害,剑齿虎手下的那些小弟们,一见到闪电豹,自动靠边站了,没一个敢站出来保护它们的剑齿虎老大。

  在自然界里,一切自有它的规则,强者为王,就是这条规则中最为至上的一条。同是虎豹类的,闪电豹拥有的威严,绝对不是那些普通的虎豹敢于反抗的。

  见到闪电豹的一刻,连剑齿虎也一阵害怕,可它不能退后,它必须战斗,在这里,它是王者,即使是闪电豹到来,它也不可能将自己的位置拱手让贤的。

  可真的动起手来,剑齿虎马上发现,自己真的差闪电豹很远。论体形,剑齿虎差不多有闪电豹的一倍左右,可论灵活度、论力量,闪电豹都强于剑齿虎。

  如果不是事先奥斯曼再三的叮嘱,闪电豹只要几个回合,就可以收拾掉眼前的剑齿虎。凭心而论,这只剑齿虎,的确在剑齿虎里,算得上是出类拔萃的。可奥斯曼的闪电豹朋友,在闪电豹之中,也算得上是一个王者了,并不是所有的闪电豹,都有面对地行龙的勇气。

  闪电豹现在只是想打服这只剑齿虎,因此连闪电都没有使用,如果它再使用闪电的话,只怕剑齿虎连近身的机会都没有。

  如果是在平时,剑齿虎绝对会转身就跑,让它面对比自己强大许多的闪电豹,它绝对是不敢玩命的。可今天没有,不但有上千的小弟在面前,而且还有自己的老对手魔狼王在看著自己呢!

  苦苦支撑的剑齿虎,它并不知道,此时魔狼王的处境,并不比它好多少。奥斯曼不怕风刃,这一点它已经看出来了,失去了魔法攻击的力量,连它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打赢奥斯曼。

  虽然只交手一次,可刚才从奥斯曼击飞两只魔狼的动作之中,它已经看得出来,奥斯曼的身手,应该只比它快,不比它慢的。这样的速度,可是不多见的,魔狼除了成片的风刃攻击外,速度灵活,也是它们的一项优势。

  奥斯曼动了,全身充满著力量,心中充满了自信。连奥斯曼自己也不知道,为何在受到这么多魔法攻击之后,他却会感觉如此的自信。

  脚下的步,按一种奇怪的方式迈动著,看似慢实则快,转瞬间,奥斯曼的人已经冲入魔狼群中,右手挥动间,一只只魔狼,被未出鞘的黑刀挑起,一百多公斤的身体,被奥斯曼轻轻的挑到半空中,再跌落下来。

  魔狼果然是坚强的生命,虽然被挑到半空中落下,大部分的魔狼,在落地之前,已经找好了平稳,居然像猫一样,平稳的落在地上,只是显得有些惊魂未定,看来是有些被吓到了。

  而那些被重重摔在地上的魔狼,显然问题也不大,这样程度的打击,对它们而言,根本不算什么的。落地后的它们,两眼通红,显然吃了这样的亏,让它们感觉非常的愤怒。

  几息之间,奥斯曼连续挑飞十几只魔狼,更多的魔狼,却逃出了他手中黑刀的范围。魔狼的反应相当迅速,果然不愧为四大凶兽之一

  “嗷……”奥斯曼看也不看那些被挑飞又落到地上的魔狼,也不理会那些有些惊讶看著自己的魔狼。他右手轻轻一挥,将黑刀的刀鞘指向不远处,对著站在巨石上的魔狼王发出挑战的吼叫声。那是豹子在同敌人作战的时候,自然会发出来的吼叫声,表示著自信、威严。

  奥斯曼在山林之间生活了许多年,对于狼的习性,他自然是非常了解的。魔狼虽然从本质上,已经不能算是狼了,却依然有很多狼的本性。

  挑战魔狼王,是件很有趣的事情。通常,面对豹子的时候,魔狼王是不会出面单挑的,那不公平,豹子本身要比狼强一些的,但当狼群受到豹子威胁的时候,就另当别论。当然,这样的事情是很少见的。

  虽然少见,总还是有例外的,当这种事情发生的时候,魔狼王就必须出头,带著它的几个得力心腹,共同去挑战豹子。

  野兽之间,如果不是为了食物,是很少会起争斗的。能够引起不同种类野兽争斗的,除了食物之外,就只有地盘这个问题了。

  肉食性的猛兽,一般都会有自己的地盘。不同的野兽之间,划分地盘的方式更是不同,其中的巧妙很多的。

  同样是豹子,两只豹子,一般各有地盘,相互之间还会有些缓冲地带。但这些地盘上,可能还会有别的野兽,如老虎、狼群等等。通常而言,这些猛兽之间,尽可能的互不侵犯,那对它们而言,没有任何的好处。

  可是当猛兽的数量在上升,而食物在减少的时候,地盘的问题就显得比较严重了。为了生存下去,无论是虎、豹、狼都会为了地盘,为了生存下去,为了以后的食物来源而战斗,这种战斗,一般来说,都是不死不休的。

  魔狼王同剑齿虎的争斗,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只是它们之间的争斗,时间已经相当长了,有几年的时间了。那时候,这里的资源还并不显得如何紧张,可现在不同了,这里的食物,已经少到威胁它们的生存。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魔狼王甚至不在乎那些被剑齿虎杀掉的狼群,能够减少生存的危机,无论怎么作,都是应该的。

  天望河是一条死亡地带,就算是魔狼,也不愿意到那里去生活。魔狼是四大凶兽之一没错,可四大凶兽,也并不代表著天下无敌,它们虽然很少有天敌,却还是有敌人存在的。

  除了天望河边的食人花、食人树、醉丁香,水中的食人鱼、短齿鳄,最为可怕的是,在天望河的上游,有水兽存在。水兽不算是四大凶兽,因为它们生活在水中,根本不被人们所了解。

  可魔狼王知道,水兽的实力之强,绝对要超过闪电豹,它才不会拿整个魔狼群的前途开玩笑。

  向山脉中央走,那里却在十几年前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让它们不敢再往山脉中央前进,那里已经被动物们视为死谷了。东部山脉是很危险的地方,人类很少会走到这里来,因此人们并不知道,在东部山脉的一个角落里,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魔狼王和剑齿虎,都知道这些事情,它们目前被困在这片土地上了。虽然这山脉有近千公里的面积,可对于它们而言,显然并不大。

  一般来说,一只老虎的地盘,至少应该有几平方公里大的面积,现在剑齿虎的手下,就有一千多只的虎豹,自然远远不够用。

  魔狼王紧盯著奥斯曼,足足看了五分钟,站在它身后的,是八只高出其他魔狼一头的魔狼护卫。奥斯曼的吼叫声,所有的魔狼都听到了,那是豹的声音。

  魔狼王奇怪的看著眼前的生物,它可以肯定,自己从未看到过这样的生物,它看起来不像是一只豹子。

  不过从奥斯曼的声音判断,他的确应该是一只豹子。再看看远处同剑齿虎已经战斗到尾声的闪电豹,魔狼王的心里开始打起鼓来,只怕这只特殊的豹子,更不好对付吧!相对而言,剑齿虎的个体能力虽然强于魔狼王,但群体作战的时候,剑齿虎绝对不如魔狼的攻击性更强。

  眼前是一只从未见过的豹子,而且拥有著强大的能力,甚至看起来像是魔狼天生的克星,它天生就不惧怕风刃。这个认知,让魔狼王有些胆怯了,可仍必须去战斗。

  八只魔狼护卫,飞快的跳入场中,将奥斯曼团团围住。无论是它们还是奥斯曼,都知道它们并非重点,它们主要的目的是在扰乱奥斯曼的视线,真正的危险,是来自于魔狼王的。

  狼永远不是王者,无论是普通的狼还是魔狼,在这一点上都没有分别。即使是魔狼王,在面对强敌的时候,也不会拒绝带著护卫一起进攻敌人。在这一点上,魔狼同闪电豹有著本质的分别,就算是面对地行龙,闪电豹也是自己冲上前去。当然,闪电豹也不像魔狼王那样,有许多的小弟可以帮忙。

  奥斯曼仰天嘶吼一声,感觉全身的热血开始沸腾了起来。被黑豹养大的奥斯曼,同样拥有著嗜血的性格,平日里,奥斯曼可以像贵族一样,迈著四方步,穿得衣冠楚楚,可当他面对战斗,面对血的时候,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血腥气,让他激动。

  手中的黑刀挥舞著,奥斯曼一改刚才的散步,变得主动攻击起来。这八只魔狼护卫,果然要比其他的魔狼强上许多,特别是在配合上,它们显得更为熟练。

  一股凉风,很弱,可奥斯曼还是发现了,是魔狼王。魔狼王果然有一手,普通的狼,在进攻的时候,会带起很强的风,奥斯曼可以轻松的提早发现,可魔狼王带起的风很小,而且几乎是无声的。

  如果还是在山林之间,奥斯曼知道,自己绝对躲不过魔狼王的致命一击,但现在的他已经不同了,拥有不弱于雷霆武士的力量和速度,更有无数的战斗经验,这足以保证奥斯曼在同魔狼王的战斗之中,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回手一带,“卡”的一声,魔狼王咬向奥斯曼脖子的利齿,紧紧的咬在奥斯曼手中的黑刀上。魔狼王的咬合力无比惊人,普通的钢条,也可以一口咬断。但奥斯曼手中的黑刀不同,它的材料很特殊,甚至有同神器一拚的能力。

  奥斯曼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在魔狼王一愣的半秒钟时间里,他做出了正确的反应,一脚狠狠的踢在魔狼王的肚子上,同时带著魔狼王转了一圈,将从四个方向扑上来的魔狼护卫逼退。

  魔狼王的身体,在奥斯曼强大的力量下,整个被踢飞出去,直飞出几十米远去。魔狼王的坚韧也出乎奥斯曼的意料之外,它居然只是抖了抖皮毛上的泥土,阴沉的看了一眼奥斯曼,仰头长啸。

  奥斯曼再次踢飞四只魔狼护卫,也仰头长啸起来,他如何会怕一只魔狼王呢?奥斯曼是豹子的后代,拥有豹子的王者之威,绝对不会向小小的狼低头,哪怕它是一只魔狼王也不行。

  八只魔狼护卫开始缓慢的后退,中间的场地上,留出一块五十米见方的空地来,那是为魔狼王和奥斯曼留下来的。看来,魔狼王动了真怒。

  奥斯曼笑了,全身上下,由风刃带来的舒适感,一直在他的身体里流动著,最后慢慢的流入心口处的雷霆珠。

  虽然他一直在怀疑,自己得到的到底是不是雷霆珠,自己算不算是一名雷霆武士,但从珠子里得到的一些信息,奥斯曼认为,它的确是一颗雷霆珠,只是有些特别,至于特别在哪里,他还说不上来。

  这段时间以来,奥斯曼常会有一些古怪的想法从脑子里冒出来,一些从未听说过的东西和词汇不停的涌现出来,这让奥斯曼有些苦恼,无论是谁,有这样的经历,都不会感觉到舒服的。

  吃掉这颗珠子,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那还是在北方郡的时候,同凌格一起“探险”时找到的。从经历魔法阵到现在,也有快一年的时间了,可脑子里开始冒出一些奇怪的想法,时间并不是太长,那还是始自在同巨人族战斗的时候,被一名巨人族将军扫中了前胸开始。

  接下来几次被魔法击中,更加速了这些奇怪念头的出现。奥斯曼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这些到底是什么,不过他知道,这一切,都同自己身体里面那颗奇怪的珠子有关。

  可惜奥斯曼一直没时间,在京都的时候,有机会能到皇家藏书馆里看书,这样的机会,他实在不想错过,除此之外,他一直没有时间,仔细去解读珠子中的所有信息,那里面的信息量实在是太多了。

  魔狼王吗?你真的想同我斗吗?奥斯曼感觉有些好笑,不知为何,眼前的魔狼王,现在在奥斯曼的眼里,似乎弱小的如同一条野狗。

  当年在山林之间,每次看到野狗的时候,奥斯曼就会露出这样的眼神来,有不屑,也有一丝的怜悯。

  右手中的黑刀,猛的交到左手,再向后一挥,黑刀化成点点流星,暗黑的刀刃,在阳光下,闪耀著奇异的光芒。

  奥斯曼并不想伤害魔狼王,至少现在不想,此时的奥斯曼,心中一片平和。自从离开山林之后,奥斯曼已经许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黑刀向?米外的一棵大树脱手飞出,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准备将这棵大树拦腰砍断,甚至没有发出一丝声音来。黑刀似乎没有受到任何的阻力,在空中划了半个圆,从另一侧飞向奥斯曼。

  奥斯曼左手轻扬,手中的刀鞘,准确的迎向黑刀。“铿”的一声,长刀入鞘,大树的上部才慢慢的倒在地上,发出一阵巨响。魔狼纷纷走避,以它们灵活的动作而言,想要躲过这样的危险,根本不算什么难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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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55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六章~

 

  奥斯曼得意的大笑起来,这些魔狼是绝对不会明白,奥斯曼为何会忽然发笑。其实,连奥斯曼自己也有些莫名其妙,从小到大,奥斯曼就不是一个张狂的人。

  同豹子一起生活的时候,一切都以达到目的为准则,其他的一切都没有意义的。到了人类社会,要复杂的多,可奥斯曼却看不惯那些无聊的行为,虽然他尽力让自己的行为作到最好,让两位关心自己的大公爵满意,可那一切,只是表面的现象。

  今天为何会如此嚣张的狂笑?笑了一会,奥斯曼的笑声戛然而止,自己一脸的惊异,实在搞不懂为何自己忽然间会变得如此。

  “又是那颗珠子在捣鬼吧!”奥斯曼轻轻说道,神色又恢复了平静。

  魔狼王看了看不远处断成两截的大树,以它的齿尖嘴利而言,这样程度的进攻,它也完全可以作得到,可听到刚才奥斯曼的狂笑之声,它却感觉到不寒而栗。

  魔狼王有过很多不为人知的经历,作为一只魔狼,已经不被山脉中的其他生物所认可。自出生一年,离开母亲开始,魔狼王就在所有生物的追杀下生存著。

  它不希望像父母一样,只能作只普通的魔狼,既然它同普通的狼不同,它相信自己一定可以作得更好。花了三年的时间,它终于成为了魔狼王。

  它知道的比普通的魔狼更多,拥有更加敏锐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眼前的奥斯曼,全身散发著一股无形的压力和危险,让它有些胆怯。自从成为魔狼王,它已经有相当长的时间,不知道恐惧为何物了。

  进攻还是逃跑?它在犹豫著,狼不同于虎豹,狼永远不会是王者,逃跑对于它而言,并非是一件可耻的事情。而且在狼群之中,即使是魔狼王,也拥有逃命的权力。在真正强大的力量面前,逃跑是一种聪明的表现,这绝对不是懦弱。

  可到目前为止,奥斯曼只是轻松的表现手中刀的尖利,并没有在自身上表现出太过强大的力量。那仅仅是魔狼王自己可以感觉到的罢了,在没有让狼群知道奥斯曼强大以前,如果自己逃跑,那将会对它的地位有很大的影响。

  能够成为魔狼王,真是九死一生,它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失去现在的地位。

  赌,它现在只有赌一下。看了看远处的大树,再看看被踢飞数次的八匹魔狼护卫,魔狼王的心动了,它似乎想到了什么,显得镇定了许多。

  看来的确应该赌一下,只是这次,它感觉自己不必用生命去赌了。

  两只前爪,在地上用力的刨了几下,只是几下,尖利的狼爪便将地上刨出了一个不小的坑来,这是示威。接著再轻吼几声,这是表示它的强大。

  魔狼王缓缓的向奥斯曼走去,没有使用偷袭,而是用它最拿手的跳跃进攻。这样既可以表示出它的镇定自若,又向奥斯曼透露出一个信息──自己并没有真的拿它当作敌人看待。

  它真的在赌,它在赌奥斯曼明白它的意思。它心里清楚的知道,眼前的生物是如此的强大,即使自己指挥所有的魔狼进攻,在失去风刃力量的情况下,一样会失败的很惨。

  奥斯曼冲魔狼王笑了笑,他很奇怪自己居然可以真切的感受到魔狼王的想法。这只魔狼王,还真不是普通的聪明,不但看出自己的厉害,而且还会谈判──一种无声的,用眼睛就可以完成的谈判。

  向魔狼王点了点头,奥斯曼将手中的黑刀插在背上,双手一拍,大声吼道,示意魔狼王可以进攻了。

  魔狼王心中一阵狂喜,奥斯曼的动作已经告诉了它,对面的生物已经明白它的意思,只要它老实的听话,今天会让它过关的。这样的信息居然进入了它的脑袋里,它想不明白,对方到底是狼还是豹?

  不同的野兽之间,拥有的语言是完全不同的,有时候可以猜到一点点,但那太少了,只有示威、害怕等几种最简单的表情。今天不同,今天魔狼王表达的意思实在太复杂了,至少对于狼和豹两种不同的生物来讲,实在过于复杂了。

  可眼前的生物,他不但明白了自己传达的意思,而且还可以传达回来,如此清楚的印在自己的脑海里。

  魔狼王在兴奋之余,开始感觉另一种恐惧,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物?

  奥斯曼和魔狼王,在场中斗了起来,这次又是不同。花样百出,各显神通,无论是力量、速度、跳跃能力,还是反应速度,奥斯曼明显都要高出魔狼王一筹。

  其实对于奥斯曼和魔狼王来说,这是一场表演,表演给四周的魔狼看。在真正强大的力量面前,魔狼是不介意屈服的,而此时,魔狼王求奥斯曼的事情,正是要他表现出这种强大的力量,又不要伤害到它。

  奥斯曼作到了,他轻松的将魔狼王耍的团团转。奥斯曼也弄不清,为何自己忽然之间对于魔狼有了无比的了解,它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处特点,自己似乎都熟悉无比,像对黑豹兄弟一样熟悉。

  奥斯曼的心中一动,看了看不远处的闪电豹,那边的战斗显然已经结束了。剑齿虎仰倒在地上,看来受了些伤,应该不是致命的,它还在那里不停的喘息著。四周上千的虎豹,全部臣服在闪电豹的脚下。

  闪电豹得意洋洋的看著自己的新小弟,仰头长啸一声,远处,传来了黑豹回应的啸声,一会的功夫,黑豹从远处奔来。

  看著眼前上千的虎豹,黑豹虽然凶悍,一时之间也愣在那里,黑豹从未见过如此多的同类。闪电豹得意的轻吼一声,所有的虎豹,无不小心翼翼,不知道这位新老大要玩什么花样。

  黑豹从闪电豹的吼叫声中,已经听出了得意,它自然知道闪电豹有多厉害,如果不是自己的兄弟在那里,闪电豹在自己面前绝对会摆出王者的风范,还好,一切有奥斯曼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罩著它。

  “嗷……”黑豹也嘶吼一声,虽然这些小弟不是它收服的,可也差不多,反正闪电豹同自己是一伙的。

  以黑豹的性格,本不是肯向其他豹子低头的,虽然闪电豹的确是豹中的王者,可有兄弟在,黑豹同样敢同闪电豹拚上一场。

  不过,有两个原因,让它很快接受了闪电豹。第一点,闪电豹是由奥斯曼带回来的,而且奥斯曼同样对它尊重;第二点则更为重要,闪电豹是只雌豹,而黑豹则是雄豹。

  如果是普通的豹子,黑豹早就不客气的收拾它了,可闪电豹不同。在闪电豹看来,黑豹不过是一只普通的豹子,根本不会放在它的眼里,如果不是奥斯曼的原因,它根本懒得理会黑豹的。

  两只豹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了,闪电豹虽然依旧看不起黑豹,但多少也算是熟人了,对它还算可以,不会太给黑豹脸色看。再说了,凭奥斯曼同黑豹的关系,闪电豹也不好太过于苛刻了,它可是聪明得很。

  在闪电豹的眼中,只有奥斯曼,才是真正的王者,他拥有著豹所不可比的力量、速度,更重要的是奥斯曼的头脑里,充满了智慧。闪电豹知道,真正的王者,必须充满著智慧和勇气。

  当然,也有让闪电豹不满意的地方,奥斯曼的体形在闪电豹的眼里,实在是不怎么样,如此丑陋,让它有些无法忍受。如果是其他生物,无论多丑,都不关闪电豹的事情,可奥斯曼不同,他不仅仅救了自己两次,更杀死了地行龙,是它心目中的英雄。

  看到那边的战斗已经结束了,魔狼王也很乖巧,马上停了下来,蹲在奥斯曼的脚前不远处,两只眼睛乱转著,轻轻发出“呜呜……”的叫声,以表示自己臣服在奥斯曼的脚下。

  以魔狼王的经历,它知道,自己绝对不可能是奥斯曼的对手,而且奥斯曼还有闪电豹助威,对于这种生物,它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只要有可能,它绝对不会去招惹这种可怕而强大的生物。

  在所有的生物之中,只有两种生物是会使用魔法的,那就是魔狼和闪电豹,而魔狼的风刃,同闪电豹的闪电相比较,实在是相差太多了。从物理攻击来说,魔狼无论是在体形、力量、速度上,都要差闪电豹许多的。

  奥斯曼环视了一下四周,虎豹全部臣服在闪电豹的面前,如果没有闪电豹帮助,想要让这些虎豹低头,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再看魔狼,虽然都不出声,一个个的眼神里却透露出一股股的狠意。奥斯曼知道,这些魔狼最不容易对付了,别看魔狼现在一副老实样,只要有机会,它们绝对不会介意在自己的喉咙上狠狠的咬上一口。

  这就是狼,狼是狡猾而多疑,又永远不会臣服于其他种族的生物。奥斯曼还真的很奇怪,狼族是如何将上万只的巨狼驯服的。据说,狼骑兵所骑的巨狼,与这里普通的野狼很是不同。这一点奥斯曼是可以理解的,普通的野狼,体形太小了。

  除非是眼前的魔狼,否则根本不能用来当坐骑。一名狼族战士,加上铠甲武器,也许还要带上一些粮食,至少有二百公斤的重量,普通的狼,别说背著二百公斤奔跑,只要这些重量压上去,它们已经吃不消了。

  看看魔狼的个头,奥斯轻轻点点头,这些家伙,一个个都只比普通的豹子小一圈,背上两百公斤,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只是想要这些家伙听话,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还好,在奥斯曼原本的计划之中,本就没有魔狼的事,这只是个意外。奥斯曼在沉思著,是否能利用这些魔狼呢?只要能用一次就好,这些家伙,想要让它们真的给士兵们当坐骑,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每个骑士都有雷霆武士的实力。

  雷霆武士?对啊!他们可以压制住这些魔狼的,至少在短时间内是没有问题的,再加上自己指挥著魔狼王,对付那一万狼骑兵,就多了一丝把握,至于那些虎豹,相对的就容易得多了,只要中等骑士,就可以对付它们的。

  鲍伯看著远处的森林,面色越来越难看,在他身边的米歇尔也好不到哪去,只有卡尼尔和担丁依然神色不变。

  距离还很远,一阵阵的虎啸狼嚎之声已经传了过来,整个营地都动了起来。在建设营地的时候,并没有准备在这里长住,因此营地的建设相当的简陋。

  所有的马匹,都骚动起来,腥风里裹著虎啸声,让这些久经杀场的战马,也感觉到不寒而栗。所有的重骑兵,已经站在自己的战马身边,不停的安抚著它们,同时紧握著武器。

  这里是东部山脉,在这里,有无数的野兽、陷阱。大家心里都清楚,就算是上万的军队,进入这里之后,危险性同样相当的大。几百年来,已经没有大队的人员走这条路了,至于从天望河顺流而下,来到这里,更是第一次。

  “弩箭准备!”两位纵队长,站在营地的最外围,看著远处的森林,大声命令道。

  作为骑士,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情况,都应该保持镇定,显然他们作到了。第一军团的骑士们,拥有最好的装备,同时更拥有整个菲格帝国最优秀的军人。重骑兵,更是第一军团的骄傲,将他们交给奥斯曼,是菲格大帝对奥斯曼的重视,同时也是第一军团长的意思。

  听过奥斯曼的经历,大家都知道,在同蛮族作战的时候,重弩拥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再加上奥斯曼对于军用重弩的偏爱,这次的一万重骑兵,每人都背著一把重弩、二十枝弩箭。

  无数的弩弓绞上弦,散发著寒光的弩箭指著远处的森林,三百步外的森林,已经完全处在弩箭的攻击之下。

  同野兽战斗,他们都没有这样的经历。重骑兵,一旦离开了自己的战马,其活动能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一名重骑兵,全身的铠甲就有七十公斤重,再加上二十公斤的武器,足有一百公斤重,虽然他们的身体都相当的强壮,可背著一百公斤的装备,又要步战,那根本就是开玩笑。

  此时他们却无从选择,在同野兽战斗的时候,想要骑马,那实在太愚蠢了,就算是一名普通的重骑兵也知道,此时只能靠自己的两条腿了,那些四条腿的朋友们,此时正在不停的发著抖,根本不可能帮上忙。

  “别放箭!”卡尼尔眼尖,看得最远,当他看到黑豹从森林里一头冲了出来,马上大声的叫道。

  紧张的重骑兵,在卡尼尔的大叫声中,将扳机上的手指松了松,看著远处的黑豹,稍稍松了口气。他们都知道,这次的主帅奥斯曼侯爵,有两只豹子,一只是体形巨大的黑豹,另一只是传说中的闪电豹。

  这只黑豹,大家都曾经见过,并不陌生,因此看到它的时候,都松了一口气。紧接著,众人又紧张起来,因为在黑豹的身后涌出无数的虎豹来,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一只巨大的剑齿虎。在它的身后,闪电豹不停的挥舞著利爪,吓得剑齿虎不停的乱跳乱叫。

  其他的虎豹倒是老实得很,乖乖的排著纷乱的队伍,从森林里跑出来,站到空地上,在黑豹的怒吼声中,老老实实的趴在地上。

  虎豹群后面,传来一阵阵的狼嚎之声,当先冲出来一头巨大魔狼,狼背上坐著一人,正是奥斯曼。跟在他身后的,是一百多只高大的魔狼。

  “天啊!他从哪弄来的这些家伙……”鲍伯和米歇尔几乎同时叹道。

  “看来他的运气不错啊!居然能遇到这么多的宝贝来。”卡尼尔也喃喃自语道,他已经明白奥斯曼的计划了,只是这些东西,有多少能骑著它们出去呢?这可太有难度了。

  “你想用这些东西对付狼骑兵的坐骑,对吧!”鲍伯说道。

  “是的。”奥斯曼吃了一口干粮说道,所有的肉食,全都拿出去给外面那些猛兽了,在没有后勤补给的情况下,想要让这么多的猛兽吃饱肚子,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所有的重骑兵,全都改行成了猎人,即使这样,也很难让那些家伙满意。

  不得已的情况下,奥斯曼只好挑挑捡捡,只留下五百只的虎豹,至于魔狼,它们的胃口并不大,只是口味有些特别罢了,这难不倒近万名的重骑兵猎人。

  “可没多少人能骑它们,这些家伙,可不是从小养大的宠物。”卡尼尔说道。

  “我知道,不过问题不大,那些魔狼,相信雷霆武士是可以对付它们的,我骑魔狼王,再加上十名雷霆武士,就足以指挥这些魔狼了。”奥斯曼说道,他知道,这些魔狼,普通人可是绝对无法指挥得了的。

  “嗯,魔狼倒不是很难对付,那些虎豹呢?让骑士去对付它们吗?”鲍伯点头说道。

  “是的,有黑豹和闪电豹看著它们,它们玩不出花样的,那只剑齿虎让闪电豹看著就好,只怕没人能骑得了的。”奥斯曼说道。

  “这个主意不错,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的计划也要改变一下。这次不但要将密苏一把火全烧掉,而且还要让这五万的蛮族拚命向南方郡跑,这样一来,那个斯帝亚王子就有难了。”米歇尔笑道。

  她发现,一到山林里,奥斯曼好像换了个人似的。在京都的时候,奥斯曼显得很有礼貌,同一名普通的贵族没什么分别,只是多了一丝丝的野性罢了。可到了这里,奥斯曼就完全不同了。

  他充满了活力、充满了热情,在这里,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那样的熟悉、那样的自然,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难倒他。

  “嗯,我是这样想的,花上三天的时间,我们大家熟悉一下这些野兽,选择自己使用起来最方便的野兽。让第一军团的骑士们,尽可能多的使用那些虎豹,我会让黑豹和闪电豹看著它们的。”奥斯曼说道。

  “是得花点时间,我们的人早已经出发了,分成两支部队,一队去了斯帝亚王子那里,另一队去了南方军团,这两天应该有消息了。”

  现在,这里的雷霆武士太少了,除了雷霆武士之外,那些魔狼根本没人能够骑它们。对付狼骑兵所骑的狼,相信这些魔狼起的作用,应该比那些虎豹还要大许多,如果这里的一百多只魔狼,能够全部发挥出它们应有的功效,那一万狼骑兵就得变成步兵。

  “三天后,米歇尔、郎、古结罗和云霓四位魔法师,去密苏城放火。首先要注意自己的安全,我们对于蛮族人了解的还不够多,不知道他们是否有办法查到你们的隐身魔法,如果有血族人的话,你们可能会遇到麻烦。如果真的有血族人,你们马上退出来,我们执行第二套方案,让部队佯攻,吸引密苏城里的部队的注意力,之后你们再潜入放火。”

  “血族人真的很麻烦吗?”米歇尔的眉毛扬了扬说道。

  “是很麻烦,在京都的时候,我们遇到过一次,当时他们的数量相当少,但已经给我们惹了很大的麻烦了。”卡尼尔的眉头也皱了起来,一想到那些见鬼的血族人,他的心情就不是很好。在京都之乱里,很多的雷霆武士,都是因血族人而阵亡的。

  “知道了,我们会小心的。”米歇尔说道,京都之乱的时候,米歇尔还没有回来,也没有见识过血族的厉害,只是从师傅说过的话中,米歇尔对血族人有一点点的了解。

  “按我们得到的情报,密苏城里应该是没有血族人存在的。米歇尔放完火之后,回到城外,将尽可能多的迷药吹向密苏城,那时候城里在起大火,相信蛮族人的注意力会转到大火上,迷药的作用会大一些,那些狼人的鼻子可好用得很呢!”奥斯曼继续说道,制作那些迷药,作用到底有多大,连奥斯曼也不知道。

  狼族不同于巨人族,他们虽然没有巨人族那样强悍的个体战斗能力,但他们像狼一样狡猾,同时也像狼一样善于群战。想要用对付巨人族的办法来对付他们,奥斯曼对那些迷药的信心就不是很足。

  “两位纵队长,你们带领三千重骑兵,在城外吸引狼骑兵的注意力,发现他们出城,马上往这个方向逃跑,我们会在这个位置上接应你们。”奥斯曼指著简易的地图说道,他们没有这里的详细地图,一切都是派人出去侦察得回来的结果。

  “卡尼尔大师,您带领雷霆武士,骑著魔狼在这里准备,我会在这个位置上,可以照顾两边。鲍伯,你带著闪电豹和黑豹,指挥所有能骑虎豹的骑士们在右边待命,发现狼骑兵的时候不必真的出击,你们的任务只要让狼骑兵变成步兵就可以了。”奥斯曼在地图上不停的指点著。

  “其他人,在这里准备好进攻,狼骑兵一旦失去了狼坐骑,其战斗力并不如何强大,这个在京都的时候,我们已经见识过了,他们绝对不是全副武装重骑兵的对手。”奥斯曼说道。

  “嗯,如果他们都跑了,怎么办?”卡尼尔问道,没想到,每次都是冲在最前面的雷霆武士,这次的任务只是恐吓那些巨狼。

  “米歇尔他们的位置就是在这中间,那些迷药的作用虽然不见得很大,但阻止他们回到密苏城,还是可以作得到的。”奥斯曼说道。

  看著地图,众人点了点头,这个计划很简单,不过是诱敌出城,吓跑坐骑,再冲杀一阵。只要将这一万狼骑兵干掉,甚至只是赶跑也可以,其他的蛮族问题就不大了。虽然蛮族人,可以说人人都是战士,不过战士的种类不同,相对的危险性也会差很多的。

  密苏城里大部分的蛮族,只是后勤人员,他们的战斗力应该并不如何强大。在蛮荒七族里,最具战斗力的是巨人族,最危险的是血族,狼族、聚甲、利爪三族的战斗力最为普通,只是数量多一些罢了。

  “好了,如果大家都没意见,马上开始熟悉这些新的坐骑,希望大家喜欢。”奥斯曼笑了起来,相信没人会喜欢这样的坐骑。

  “我要那头剑齿虎。”凌格跳了起来,第一个向外冲出去。

  “最好带上闪电豹,否则你只怕根本无法靠近那家伙呢!”奥斯曼轻声说道,可惜凌格没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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