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16652阅读
  • 120回复

网络玄幻小说《雷霆武士》作者:火枪手&杀猫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56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七章~

 

  这三天,除了奥斯曼和十名雷霆武士之外,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特别是凌格,可真是吃足了苦头。

  从小到大,凌格一心想成为一名骑士,而拥有一匹好的坐骑,自然是他心中的愿望,若能够拥有一头剑齿虎当作坐骑,那可真是太棒了。

  可惜他似乎忘了一件事,四大凶兽,一直无法被人类所驯服,甚至想捉只活的也不容易,想要养活它们,就更加困难了。这次如果不是奥斯曼出面,这些家伙才不会跟著到这里来呢!就算是死,它们也不会愿意成为人类的坐骑。

  魔狼王很无奈的驮著奥斯曼,四处乱转著。在它的心目中,奥斯曼就是一头豹,一头很特殊的豹子,这才是它能够接受奥斯曼的原因。

  它一直在找机会,只要有一点机会,它会毫不犹豫的带上它的小弟们,逃回山脉深处。如果不是山脉里发生了巨变,它可能早已经逃跑了。可现在还不行,它必须要想好退路,它现在宁愿被奥斯曼欺负一时,也不愿意跑到山脉的深处,去面对那片古怪的,充满著死亡气息的地方。

  以雷霆武士的实力,想要打赢一匹魔狼,还是不成问题的。只是这些家伙的野性太强,想要让它们成为坐骑,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些魔狼都很怕奥斯曼,只要奥斯曼在场,它们自然会老老实实的让雷霆武士骑在它们的身上。可只要奥斯曼一转身,它们就开始拚命的乱跳乱叫,其他的同伴也会上来帮忙。对付一两只的魔狼,雷霆武士们自然不会放在眼里,可对付一群魔狼,就算是卡尼尔这样的大师,也感觉头痛无比。

  凌格在闪电豹的陪同下,同剑齿虎较上了劲,一次次被剑齿虎从身上甩了下来。剑齿虎不屑的看著这个小小的人类骑士,如果不是闪电豹在一边不停的张牙舞爪,它早一口将凌格咬成两截了。

  看著凌格的样子,连闪电豹都有些不屑于他的行为了,一切都应该靠实力说话,就凭凌格的身手,也想欺负剑齿虎,真是笑话,如果不是自己在这里看著,谁欺负谁,根本不用问也知道的。

  开始的时候,闪电豹还在不停的教训著剑齿虎,可看了一会凌格的表现,闪电豹趴在地上不动了,两只绿眼睛来回乱转著。很快,剑齿虎发现,只要自己不弄伤或者弄死凌格,闪电豹不会再理会自己了。

  剑齿虎大悦,要想玩弄这个小小的人类骑士,对它来讲,还是件相当轻松的事情。果然,一会的功夫,凌格就已经被甩得头晕脑涨,全身的骨头都快要散架了。

  看著剑齿虎,凌格甩了甩头,让自己清醒一些。他知道自己同剑齿虎之间的距离,除非自己具备天空骑士的能力,否则要想对付剑齿虎,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如果不是闪电豹在一边看著自己,只怕自己早已经成了剑齿虎的食物了。

  凌格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他知道,自己同奥斯曼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远了。当初奥斯曼到他家里的时候,虽然力量很大、速度很快,可凌格还是可以同奥斯曼比试一下的,现在看来,自己根本没这样的资格了。

  奥斯曼可以斗得赢闪电豹、杀死地行龙、空手打服魔狼王,而自己连只剑齿虎都对付不了。凌格第一次开始怀疑,骑士并不如自己想像中那样的强大。

  奥斯曼是什么?他现在也只是名见习骑士,可他的实力,连天空骑士也远远不如他。奥斯曼甚至有同雷霆武士一拚之力,他是如何作到的呢?凌格忽然发现,他对自己这个豹子养大的兄弟开始产生了兴趣。

  这三天的特殊训练之中,相对而言,最为容易的还是那些普通的骑士。五百头虎豹之中,居然有四百多头已经有骑士可以正常的驾御,同他们相比,连雷霆武士们的成绩也显得实在太差了些。

  经过三天不断的努力、闪电豹的看护,以及奥斯曼的帮助,凌格终于成功的爬上了剑齿虎的后背,可他自己心里清楚,剑齿虎怕的并非是自己,更不会真心的臣服于自己,只是在闪电豹和奥斯曼的双重压力之下,它不得不暂时听从自己的指挥罢了。

  奥斯曼当然也知道这一点,不过对他来说,只要这场战斗胜利,这一切都是值得的,至于这些猛兽,它们的家在山林里,而不是战场上。

  “奥斯曼,告诉你个好消息,已经联系上斯帝亚王子部队中的雷霆武士了,他们明天会到,大约五十人。”卡尼尔说道。

  “那好,我们明天行动,行动一旦开始,就不能停下来了。相信用不了两天,斯帝亚王子就会知道我们这边的情况了。”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我知道,如果不是怕他现在就有所准备,这次会多调些雷霆武士回来的。无论怎么说,雷霆武士还是菲格帝国的人,不会帮助天朝帝国的王子的。”卡尼尔点头说道。

  “我有些奇怪,你们是如何联系上他们的?从我们到这里开始算,到明天也不过只有七天的时间,一个来回根本不够用的。”奥斯曼看了一眼卡尼尔问道。

  密苏位于南方郡和东方郡的交接处,而此时斯帝亚王子的部队还在南方郡的南部,水网地带。如果是轻骑兵,至少需要走七天的时间,一个来回就需要半个月的时间。

  “我们雷霆武士,可以通过雷霆会馆里的雷霆力量,进行远距离的通信,这也是为什么各部队都要配一些雷霆武士的原因。有我们在,不但战斗力强了很多,而且通信更加方便了。”卡尼尔笑道,有些话他不能说得太多。

  无论从国家还是个人角度上讲,卡尼尔对于奥斯曼都不错,很喜欢这个率直的小伙子。比如现在,他就直接表示想要干掉斯帝亚王子。

  如果从菲格大帝的角度看,奥斯曼这样作,实在是有些无耻。但卡尼尔是一名雷霆武士大师,他认为奥斯曼这种先发制人的手段还是正确的,只是奥斯曼能作到什么程度,他就不敢肯定了。

  就算奥斯曼真的成功干掉了斯帝亚王子,也必须保证不被人发现,这可是件很难的事情。

  一旦被人发现,不但奥斯曼本身会很危险,就是整个菲格帝国,也会处在一个很尴尬的处境上。

  天已经黑下来了,乌云一层层的叠加在一起,越来越厚,只是这些云层居然是火红色的,显得非常的怪异。

  奥斯曼焦急的看著远处,密苏的上空已经布满了这样的红云,就算没有血族的人在,蛮族应该已经发现不对劲了。

  密苏城里,只有米歇尔他们四位魔法师,虽然使用了隐身的魔法,可奥斯曼还是感觉不太放心。一旦被发现,米歇尔四人,根本就没有逃出来的机会。

  天空中,一阵阵低沉而巨大的声音,从上至下压了下来。接著,那些红云化为一道道流星雨,从天而降,这正是米歇尔最强大的魔法──烈焰流星雨。

  “米歇尔在搞什么?他们只是去偷偷放火,怎么搞出这么大的动静来?”奥斯曼不满的说道,随手在魔狼王的头上拍了一巴掌。

  “看来她玩得很开心啊!你看,天上的流星更多了。”凌格全身披挂,坐在剑齿虎的身上。

  在奥斯曼的身边,剑齿虎老实了许多。今天,只要今天一天就足够了,奥斯曼可从未想过让这些猛兽真的成为坐骑,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愿她能逃得掉,那里面有五万蛮族人呢!”奥斯曼有些担心的说道。

  “放心好了,有闪电豹帮他们,不会有问题的。”凌格安慰道,他对于闪电豹,绝对是崇拜,他从未见闪电豹打输过,就算是那些雷霆武士看著闪电豹的时候,也会露出相当谨慎的表情来。

  “看那边,是狼骑兵。”凌格坐在剑齿虎的身上,要比奥斯曼高出许多,更何况,两人本就在山坡的最高处。

  “有多少?”奥斯曼随口问道,其实他也看到了。

  “应该有八千左右,看来这些狼族人,也不全是笨蛋啊!”凌格轻声说道,看来密苏城里的狼骑兵并没有被全部调出来。

  “已经够笨的了,八千,够用了,其他的两千不成问题的。”奥斯曼自信的点了点头,总要给斯帝亚王子多留点敌人才好。

  “狼骑兵的速度还真的比重骑兵要快许多啊!”凌格大声叹道,狼骑兵的队伍不是很整齐,但速度相当的快,看样子可以同人类的斥候相比了。

  如果用八千重骑兵同他们对战,这仗还真的没法打。要知道,所有的马匹,对于狼这样的野兽,都有一种天生的畏惧感,面对八千只的巨狼,它们除了掉头就跑之外,根本不可能还有其他的表现。

  “可以开始了。”奥斯曼用力的在魔狼王的头上拍了一把,轻声说道。

  “知道了。”凌格兴奋的叫道,这样的打仗,他还从未想到过。他在剑齿虎的头上重重一拍,一阵虎啸之声,传遍了方圆几十里。

  一阵阵虎啸豹嚎之声,从狼骑兵的左侧传来。驮著狼骑兵的巨狼,马上停住了脚步。在狂奔中,停下脚步,对它们来说,完全可以做得到。

  无数的虎豹,从左侧的山林里窜了出来。在虎豹的背上,各坐著一名身著重甲,手持骑枪的骑士。相对于他们的坐骑,手中的骑枪似乎短了一点点。

  一会的功夫,数百只的虎豹,在一只黑豹的率领下,出现在狼骑兵的左侧,虎啸豹嚎之声,此起彼伏。

  狼本就是多疑的生物,它们生性喜欢群攻,恃强凌弱。面对强大的虎豹,又是成群结队的,自然让它们感觉到一丝恐惧。可它们不是普通的狼,而是生活在狼族地区,一种特产的巨狼,同普通的狼比起来,至少要大上三圈。

  “行动!”奥斯曼的眉头皱了一下,结果没有想像中的好,那些巨狼虽然停下了脚步,可看它们的样子,似乎并不如何害怕那些虎豹,这同奥斯曼想像中的可完全不同。

  无论是在山林之间,还是在无名森林里,虎豹永远都是要强于狼的,只要可能,狼群绝对不愿意去招惹无论体形还是力量都远强于它们的老虎,有时候欺负一下豹子倒是有可能的。

  魔狼王似乎特别的兴奋,仰头长啸一声,紧接著,一百多只魔狼同时跟著长啸不止。紧接著,在一声豹子的咆哮声中,一百多只魔狼,在闪电豹的带领下,从狼骑兵的右侧冲了出来。

  大约有一半的魔狼背上坐著雷霆武士,这些是今天赶到的雷霆武士,以他们的实力,很容易就制服了魔狼。当然,想要这些魔狼真心的听从他们,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奥斯曼并不在意这些,只要今天能将那些狼都惊走,就足够用了。

  魔狼的出现,显然大出狼骑兵的意料之外。那些虎豹只让他们胯下的狼群骚动了一小会,可魔狼的出现就完全不同了。

  魔狼和那些巨狼,同样都是狼的一种,它们之间的语言相通,并且知道对方的实力。在狼族生活的地区里,同样有魔狼生存著,可无论他们用什么样的办法,也无法让那些魔狼成为狼骑兵的坐骑,因而只能使用这种体形比较大的巨狼。

  魔狼王兴奋的嚎叫著,四爪在地上不停的刨著,时不时的转头看一眼奥斯曼。

  奥斯曼看了看魔狼王的反应,再看看狼骑兵右侧的那些魔狼,他发现,这些魔狼果然都同样的兴奋,至于原因是什么,奥斯曼也弄不清楚,他对于豹子的生活和习性了解的更多一些。

  魔狼王似乎不受控制的暴跳起来,紧接著,那些魔狼,在雷霆武士强大的压力之下,依然一匹接一匹的冲了出去。

  奥斯曼一时间呆住了,这同原本定下的计划,已经完全两样了。本以为那些虎豹出场,狼骑兵的坐狼应该吓得不轻,哪知道反应很差,倒是这些魔狼,像吃了兴奋剂一样,乱跳乱嚎。

  那些后背上没有雷霆武士的魔狼,早已经冲向了狼骑兵,背上有人的魔狼,也乱跳不止,显然不想在原地看热闹了。

  “冲!”奥斯曼大吼一声,跨上魔狼王,魔狼王兴奋的嚎叫著,向山下冲去,剑齿虎则不明所以,也跟在奥斯曼的身后,向狼骑兵冲了过去。

  在几百米外,成片的风刃,向狼骑兵的阵中飞去。魔狼嚎叫著,兴奋得毛都竖了起来,奥斯曼实在是看不明白它们为何如此开心。

  反观那些巨狼,马上各自围成一团,一会的功夫,八千狼骑兵被硬分成了十几个小团伙,有些退到一边,有些则嚎叫著向魔狼冲了过去。

  巨狼背上的狼骑兵,已经完全无法控制这些发了狂的巨狼。

  狼本就是群体动物,就算是将它们驯化成坐骑,它们也自然而然的划分成一个个团伙,有自己的狼王。

  很明显,现在这十几个团伙,就是这些狼分出来的群体。其中大约有两个团伙,一千五百匹的巨狼,开始准备向魔狼反击,而其他的狼团伙,显然是准备看热闹了。

  狼骑兵的将领一看不好,马上大声的下达命令,狼骑兵纷纷从巨狼背上跳了下来。

  狼族人对于狼的习性还是相当了解的,现在已经不是蛮族同人类的战争了,而是这些巨狼同魔狼之间的战争。很显然,魔狼同其中两伙的巨狼群有仇,仇狼见面,也一样是分外的眼红啊!

  在野兽的世界里,最会记仇的动物就是狼了,就算过上十几年,它们依然能够一眼认得出过去的敌人。

  像这样团伙之间的仇恨,绝对是不死不休的,而且不允许任何其他外来者插手其中。此时,这些狼的本性已经完全被发挥出来,就算它们受过军事训练,此时也没半分用处了。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狼族的将军才下令放弃那些巨狼。

  这些已经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的巨狼,才不会想起如何同主人配合呢!在它们的心目中,只留下报仇了。

  奥斯曼也从魔狼王身上跳了下来,他是最先反应过来的人。对于狼的脾气,他了解的虽然不是很多,却也不下于狼族。

  本来准备战斗的双方,此时只能干瞪眼看热闹了,这个结果让奥斯曼也很吃惊。很显然,这些魔狼同狼骑兵的巨狼是有仇的,而且还是那种不死不休的刻骨仇恨,此时是没人可以分得开它们的。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57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八章~

 

  奥斯曼向四周看了看,魔狼同巨狼战斗的场地需要很大,眼前这一片空地是指望不上了。有狼群在的地方,想让战马冲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必须另找一条路。

  现在可以说是一个相当好的机会,狼族的个体作战能力,同巨人族相比,相差的实在太多。狼族的战士,同人类战士相比,就算稍强一些,也强得有限。而且,自己带来的,全是身著重铠的重骑兵。

  如果能让这支重骑兵发挥出冲击的力量,八千对八千,奥斯曼有足够的信心,在极少的代价下,拿下这批狼骑兵。

  在奥斯曼这边,不但拥有八千重骑兵,而且还有六十位雷霆武士。同巨人族战斗的时候,雷霆武士的力量,还无法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每一名巨人战士,至少有能力接下雷霆武士的全力一击,可狼族战士,却没这样的能力。

  “凌格,那边,准备冲锋!”奥斯曼回头大声叫道。他所指的地形并不好,需要越过一个小山坡,山坡下站满了从巨狼身上跳下来的狼族战士。

  对于重骑兵来说,速度是关键,可由于全身的重铠,让马匹的速度无法同轻骑相比,只能保持在足够冲击力量的速度之下,让重骑兵的马匹登上山坡再冲锋,的确有些为难它们了。

  不过奥斯曼此时别无选择,眼前是最好的战机。正面的战场上,已经成了魔狼和巨狼表演的舞台,战马根本无法通过。也许正是这个原因,那些从巨狼身上跳下来的狼族战士,并不惊慌,只是远远的看著狼群之间的决斗。

  “好吧!”凌格看了一眼地形,他知道,奥斯曼也是无奈。

  本来正面是最好的选择,那里一马平川,最适合重骑兵发挥力量。可此时,那里已经成了狼的战场,事情总是会出现一些意外的,只是这次的意外,连奥斯曼也感觉有些无奈,谁知道这些狼之间,还有仇呢!

  凌格命令身后的传令兵,开始挥动大旗,利用菲格帝国的旗语,进行远距离的下达命令。奥斯曼没有接受过正规骑士的学习,因此有些东西,他还不了解,只能由凌格帮助他完成。

  旗语刚刚结束,远处已经传来了“隆隆”的马蹄之声,八千重骑兵前进的马蹄声,让大地为之震撼。

  “冲锋!”带队的纵队长,将长长的骑枪斜指向前方的天空。

  在他的位置上,只能看到那座不高的小山坡,却看不到山坡后面的狼族战士。不过,这没什么,有奥斯曼,以及数十位的哨兵,为他们随时观察著狼族战士的动向。几十位雷霆武士,放弃了战马,已经等在半山坡的位置上,只要大队骑兵一到,他们将作为前锋,向狼族战士进攻。

  随著「隆隆”的马蹄声,重骑兵开始催动战马,将速度提升到最快。重骑兵不仅仅是士兵全身著重铠,连马匹也包著皮甲,马身的前半部分还装著铁甲,防御能力提升到最大。

  当然,这样的防御能力,在巨人族战士面前,作用并不是很大。巨人族战士的战斧、战锤重量都在四十公斤以上,在这样的重武器面前,只要被正面打中,即使有再厚的铁甲,也无法阻挡那股强大的冲击力。即使是重铠保持完整,里面的人和马,也无法承受那股大力,会被震得七孔流血,不死也残了。更何况,再好的重铠,也不可能在重武器下,保持完好的,重骑兵往往会被变形的铁甲硬生生的挤死在铁甲里面。

  可此时不同,面对的不是蛮族中最具战斗力的巨人族,而是相对比较弱的狼族。狼骑兵可以凭借著巨狼的威力,让重骑兵变成重步兵,再藉著巨狼的速度和灵活性,慢慢的屠杀这些落马的重骑兵。

  然而,现在却整个变换了角色,狼骑兵成了步兵,虽然他们的灵活性和速度,并不比在巨狼身上差,可他们的防御能力,根本无法同巨人族相比。

  一名状态完好的重骑兵,面对一名没有骑乘巨狼的狼族战士,丝毫不会落在下风,甚至还要占一点点的便宜。

  狼族战士一般使用的是长爪,有些也喜欢使用自己的爪子,虽然灵活性比较高,可杀伤力就小得多了。普通的皮甲,可以被他们抓破,但当他们面对重骑兵的重铠时,就显得无能为力了。

  一直到重骑兵的前锋冲上小山坡,山坡下的狼族才发现大事不妙。没有巨狼的狼骑兵,其作战能力降低了差不多一半,灵活性当然是更强了,可直线的跑动速度,却未必能比得上重骑兵。

  “杀……”骑枪高高举起,接著放平,紧紧的夹在腋下,带队的大队长,高呼著从小山坡上冲了下去。

  几十名雷霆武士,跑在队伍的最前面,他们从山坡上向下狂奔,速度比重骑兵还要快上少许。

  狼族战士愣了一瞬间,马上狂呼起来,手里的刀剑举起,后排的开始后退。狼族战士,本身就是骑兵,自然对于骑兵作战的方式有一定的了解。

  从东方郡进入南方郡,他们经过了近一个月的战斗,同人类的各个兵种都接触过。只是在他们的眼里,人类的骑兵战斗力极差,远不如步兵反抗的强度大。他们并不知道,在以前的战斗之中,是他们胯下的巨狼将骑兵的战马惊走,才会轻松的取胜。

  在人类军队之中,重骑兵是最具有攻击性的部队。即使是在西方郡,同巨人族作战之中,重骑兵也是主力。不过巨人族身后的力量、武器都足以保证他们,可以直接同冲锋的重骑兵作正面的冲撞。

  狼族则不同,他们的身体同人类差不多,根本无法同强壮的巨人族战士相比。失去了巨狼的支持,人类依靠战马的速度和全身重铠的重量所产生的强大冲击力,是狼族战士从未试过的。

  几乎没有任何的阻挡,前排的骑枪上,每柄都挂著至少一具狼族战士的尸体,有的甚至在骑枪上挂了一串的狼族战士,尸体的重量将骑枪的枪头直压到地面上,失去了骑枪的作用。

  站在山坡上的奥斯曼一皱眉,狼族战士的战斗力,比他想像中的实在差太多了。难怪斯帝亚王子,可以用一比一的代价,干掉了三万狼骑兵,如果失去了那些巨狼,狼骑兵的战斗力并不比重步兵强。

  “杀……”冲在最前面的重骑兵大队长,已经穿透了狼族战士的防线,绕到了他们的背后,划了一个弧线,从另一面再次突入狼族战士的队伍之中。

  一阵狼嚎传来,有个没有参战的狼群回应著,它们向人类的战场上张望著,又回头看了看魔狼同巨狼之间的战斗。

  魔狼的数量不多,只有一百多头,但它们有组织、有纪律,配合得当,个体战斗力强,同时拥有施放魔法的能力。虽然面对著近两千只的数个巨狼群,却丝毫不落下风。

  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场地上已经满是巨狼的尸体,魔狼除了有几只受伤外,整体几乎没有损失。以魔狼和巨狼之间的差别,奥斯曼实在想不通,它们之间如何会结下仇恨的。

  在豹子的世界里,普通的豹子绝对不会同闪电豹结仇的,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实力相差太大了。

  魔狼和巨狼之间也是如此,一只魔狼,可以轻松对付至少五只巨狼,而一百多只有组织的魔狼,就算对付几千只的巨狼,也是游刃有余。

  一次风刃齐射,至少可以射倒上百只的巨狼,无论在力量、速度、敏捷程度上,魔狼都占有绝对的优势。

  今天的情况有些特殊,那些巨狼是受过狼族训练的,它们之间的配合也相当不错,只是同魔狼比起来,要差很多。但数量上的差距,还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品质上的差距。

  本来,另外几个巨狼群,同魔狼并没有仇,它们只是站在一边看热闹。只一会的功夫,自己的同伴,已经有几百只倒在地上,眼看是活不成了,狼群开始骚动了起来,先后又有四个狼群投入了战斗,很快,越来越多的巨狼群加入到同魔狼的战斗之中。

  当所有的巨狼全部投入战斗之后,魔狼的日子就不好过了。狼虽然是群居的动物,但一群狼的数量,一般都是在几十只到几百只之间,上千只的狼群是很少见的。

  这次,居然聚集了八千只巨狼,如果不是因为狼族的原因,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奥斯曼看得出来,同魔狼王有仇的,只是其中的两个巨狼群,数量不过一千多只,再加上它们的朋友,也不过两千只左右。

  现在倒好,所有的巨狼全部参战了,虽然巨狼群之间,也有争斗,可它们还是一体的,看到情况不对,全部投入战斗,支援自己的同族。

  奥斯曼摇了摇头,数量的确可以弥补品质。魔狼在个体上,不知道要强于巨狼多少倍呢!可在八十倍的敌人面前,魔狼绝对讨不到好的。

  转眼之间,一百多只魔狼,已经淹没在巨狼群中,狼嚎之声连绵成片,对进攻中的重骑兵也有很大的影响,胯下的战马有些受惊了。

  好在距离还很远,而且正处在战斗之中,大部分的战马依然可以保持战斗状态。失去巨狼的狼骑兵,在重骑兵的几次冲刺之后,已经开始全线溃逃了。

  狼骑兵虽然失去了巨狼,可他们本身的速度居然也相当的快捷,一会的功夫,已经跑出两里之外,后面的重骑兵紧追不舍,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了。两名纵队长,根本不需要别人来指挥。

  第一军团里的指挥官,都是有著一定实战经验的军官,论指挥才能,比那些雷霆武士可要强上许多呢!这样的好机会,自然不会放过。

  “凌格,你带队去追杀狼骑兵,记住,不要让他们进密苏城,要向南方郡赶,可以不必杀光他们!”奥斯曼大声叫道。

  “没问题!”凌格一催胯下的剑齿虎,剑齿虎长啸一声,向逃命中的狼族战士追去,它的速度远要比战马快,而且有些奔驰中的战马一见到它,自动躲得远远的,有些较没胆量的,更是当场卧倒在地。

  “鲍伯、卡尼尔大师,我们杀狼!”奥斯曼大喊一声,抽出黑刀,接好刀鞘,向狼群中冲去。虽然魔狼并不真正的向奥斯曼服输,可奥斯曼还是准备帮它们一把。

  闪电豹和黑豹兴奋的嘶吼著,率先冲入狼群,引得巨狼群一阵骚乱。不过成群的巨狼,不同于独狼,即使是虎豹,也不会让它们退却。

  奥斯曼挥舞著黑刀,如同一道闪电一般,不停的在狼群中闪过。在他经过的地方,一片片巨狼尸体,碎片散落著。锋利的黑刀,划过之处,无论是划到巨狼的什么部位,结果全是一样。

  闪电豹长啸一声,一大片的连环闪电出现在空中,猛的落下来,几十只巨狼同时被闪电击中,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便一动不动了。

  奥斯曼也感觉热血沸腾起来,他同黑豹一直生活在山林之间,也同狼群打过交道,可从未有过如此大规模的战斗。

  血液里的好斗因子开始激烈的运动起来,奥斯曼感觉自己的眼珠又开始发红了,上一次是在京都的皇宫里,被血族人的魔法刺激后,他就有过那样的感觉。

  奥斯曼并不讨厌这样的感觉,他知道,无论是人还是兽,一旦进入这种状态,战斗力都要比平时高出许多来。

  雷霆武士的力量是强大的,魔狼是凶狠的,闪电豹更是兴奋的全身毛都竖了起来。巨狼相对于普通的狼,要大上许多,可同这些生物比起来,又显得弱小了许多。

  八千只巨狼,从数量上来讲,已经完全占据了优势,可在战斗力方面,就差得太多了。它们除了靠自身的力量、速度之外,不可能像人类那样,有更好的战斗方式。因此,它们的数量虽然多,雷霆武士们并未感觉到如何吃力。

  卡尼尔感觉很好笑,这个时候,他们应该作为重骑兵的引导者、主力,去攻击逃命中的狼骑兵,可现在,却在这里帮著魔狼打群架。

  看著远去的狼群,奥斯曼傻傻的笑了起来,黑豹同奥斯曼一样全身是血,已经有数处抓伤,可这对于他们来讲,已经不算新鲜事了,根本不必太在意。

  一百多匹魔狼,有十二匹永远的倒在地上。雷霆武士的样子也很难看,全身上下,被巨狼的血厚厚的裹了一层,根本看不出谁是谁来。

  所有的魔狼,包括魔狼王在内,都带著或多或少的伤痕。除了闪电豹之外,连雷霆武士都不能幸免。

  卡尼尔第一次感受到野兽的力量,八千只巨狼,攻击力之强,已经远远超出他的想像。巨狼不计伤亡,不知道惧怕,前仆后继,直到黄昏的时候,在这片空地上,已经留下了三千多具巨狼的尸体。

  闪电豹果然厉害,那些巨狼,似乎天生就对它有所恐惧,因此它受到的攻击是最少的。而它的连环闪电,攻击速度最快,杀伤面积也最大。闪电豹自己,杀伤了四百多只巨狼,是战果最好的一员。

  奥斯曼的成绩也不错,锋利的黑刀,在屠杀巨狼的过程中,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只要被黑刀沾上的巨狼,非死即伤。

  “我们该出发了,凌格已经派人送信过来,他们已经成功的将密苏城里的蛮族赶向了南方郡,相信几天后,蛮族大军就会收到密苏被烧的消息。”鲍伯走过来说道,奥斯曼手中的武器,成了辨识他身分的标志。

  “那些狼骑兵还有多少活著?”奥斯曼问道。

  “密苏城里一共有一万狼骑兵,这次出动了八千,活著回去的不足一千人,其余的两千狼骑兵,在剑齿虎的配合下,连反抗的机会也没有。在中午的时候,他们已经放弃了密苏城,在去东方郡的路口,同凌格率领的重骑兵打了一场硬仗。”鲍伯说道。

  “我们的伤亡如何?”奥斯曼吓了一跳,让八千重骑兵同四万多的蛮族正面冲突,那可是大大的不妙啊!

  “我们伤亡不大,大约在一千人左右。米歇尔干的很彻底,现在密苏的火还没有熄灭呢!”鲍伯笑了笑,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的反应同奥斯曼一样。

  “哦?凌格好大的本事啊!”奥斯曼奇道,难道这里的蛮族这么差?从西方郡回来后,奥斯曼一直对蛮族战争有些恐惧,巨人族战士那强悍的实力,给他留下太深的印象了。

  可在这里,连续两次战斗下来,让奥斯曼有些无法适应。狼骑兵的战斗力并不如何强大,去除了坐骑的因素,同等数量的重骑兵,完全可以占据上风。

  让奥斯曼一直头疼的就是如何对付那些巨狼,十二万的狼骑兵,拥有十二万匹巨狼,这些东西真的很难办。

  巨狼的战斗力,在奥斯曼和这些雷霆武士眼里,自然不算什么。可对于普通的骑士、战士,巨狼的威胁还是相当大的。而且有它们在,那些战马完全不起作用,骑兵的威力根本无法发挥出来。

  好在这样的问题,应该让斯帝亚王子去头痛,自己只要将这些蛮族全部赶向南方郡,并且让狼族知道他们目前的状况就可以了。

  “奥斯曼,你认为,蛮族会不会逃跑?”鲍伯泡在河水里,看著半闭著眼睛的奥斯曼问道。

  他们刚刚找到重骑兵部队,就让米歇尔赶了出来。全身沾满了厚厚的狼血,那股刺鼻的味道,实在让人想吐。米歇尔可受不了这种味道,因此包括奥斯曼在内,所有参加了狼战的人,全都被赶到了这里,其中也包括黑豹。

  奥斯曼半靠在黑豹的身上,两人享受著水流带来的清爽,一颗心已经飞到北方郡的山林之间。

  “应该不会的,他们有足够的兵力,只要在短时间内击败斯帝亚王子的部队就可以了。从数量上讲,这次蛮族占著上风。”奥斯曼说道,原来战斗力差这么多啊!

  难怪巨人战士只有几万人,聚甲、利爪和狼族都是十万甚至几十万,他们的个体战斗力并不如何强大,而战争手段比起人类来,差得太多了。

  第一次蛮族战争,大约是两千年以前的事情,在大自在神刚刚离开这片土地之后,蛮荒七族突然出现在人类的领地之中。

  两千年过去了,人类发展最快的就是战争,无论是武器、装备,还是战争的手段、方法,人类都是进步最快的。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在这次蛮族战争之中,只有刚开始的一个月,各军团在没有任何心理和物资准备的情况下,才被蛮族杀得无还手之力。

  当人们发现,蛮族并不如想像中强悍的时候,一切开始发生了变化。首先是北方郡,北方军团拥有十万人的军队,面对的是同等数量的聚甲人,在渡过最初的一个月后,北方军团在不多的支援下,已经完全能够站稳脚跟了。

  当第三军团支援部队到了北方郡的时候,曾经一度向聚甲族反攻,直到离开京都的时候,又得到新的消息,说是聚甲人同样也得到了十万人的援军,才不得不调动第一军团的一部分。

  北方郡的战斗,一直是以一比一的军事对比进行战斗的,在这种军事对比之下,人类军人虽然稍有不如,可相差的并不多。

  南方郡战事失利,主要原因在于狼族、血族、飞鹰族和驱兽族四族的加入,而且对狼族的狼骑兵,人类军队一时间还找不到对付他们的好办法。

  这次的密苏战,是蛮族战争以来,第一次出现了以少打多,并且取得胜利的战役。奥斯曼觉得,数量最多的狼骑兵,在失去巨狼的支持之后,其战斗力之弱,要远低于四方军团的战斗力。

  如果斯帝亚王子能想出对付巨狼的办法来,南方郡内的蛮族,还真的未必能打得赢拥有二十万大军的斯帝亚。更何况,从前一段的战事来看,斯帝亚的确是有些才能,指挥战斗绝对是把好手。

  这可不行,必须想个办法,将这家伙永远的留在南方郡!奥斯曼对于敌人,是绝对不会手软的。他知道,那个斯帝亚也同样没安好心,让自己带著一万重骑兵,穿过蛮族控制的千里范围,去攻击他们的后勤密苏城,那根本同送死没什么两样。

  这一千多公里的范围内,拥有蛮荒四族近十五万大军,想要通过,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斯帝亚王子,就是要让奥斯曼去送死。

  “逃跑应该不会,只是如何让他们打上一架,才是关键。”奥斯曼说道。

  “你有什么好主意?”鲍伯问道。

  “我们来这里的任务是什么?”奥斯曼问道。

  “攻下密苏,烧掉蛮族的所有物资。”鲍伯一边回答,一边若有所悟的点了点头,只是这个主意好像太缺德了一些,而且将来可能也会有麻烦的。

  “你真的准备那样作?”鲍伯扭头看著奥斯曼问道。

  “当然,如果我们能安全的到达西尔克多的话。”奥斯轻轻的点了点头,对付自己的敌人,用任何手段他都不会觉得可耻的。

  “从这里到西尔克多,有四万狼骑兵,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将他们调去对付斯帝亚。不过我还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作到这一点,如果不能调动他们,就必须将他们消灭,而靠我们目前的七千重骑兵,根本是作不到的。”奥斯曼轻声说道。

  奥斯曼现在才发现,学习指挥和真正指挥,这完全是两回事。自己必须为这七千多名将士的生命负责,除了他们,还有六十几位雷霆武士,虽然他们拥有强大的个人战斗力,可在战争之中,根本不会存在无敌的勇士。

  拥有巨狼的狼骑兵,从速度上讲,已经占尽了优势。同样是骑兵,拥有巨狼为坐骑,让人类的骑兵变成了步兵,使双方面的战斗力再一次拉大。

  看来暂时还不能让魔狼它们回到东部山脉,没有它们的帮助,骑兵根本发挥不出应有的效率。可再仔细想想,就算自己拥有魔狼真心的帮助,也未必就有把握对付巨狼。

  从个体上讲,魔狼无论是能力还是威势,都远强于巨狼,可当巨狼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这种差距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八千只巨狼,已经有足够的勇气挑战狼中之王了。而接下来面对的,将是四万只巨狼,是上次战斗的五倍。就算有自己和雷霆武士帮忙,只怕也不可能打赢那些巨狼的,更何况,在巨狼的身后,还有四万名狼族战士。

  这仗看来不太好打啊!奥斯曼感觉有些头疼,蛮族的确各有特色──巨人族超强的个体战斗能力、血族那诡秘的血魔法、飞鹰族空中奇袭的本领,狼族相对要弱一些,可他们有巨狼助战。

  另外几个种族,到目前为止,奥斯曼还没机会见识,相信他们也应该拥有自己的特殊能力。蛮荒七族,在智力上讲,除了血族之外,都远不如人类聪明,可他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却不是人类能够相比的。

  在书中记载的第一次蛮族战争之中,人类的数量同蛮族相差无几,包括平民,也包括军队。可蛮族几乎是全民皆兵,在这一点上,要远强于人类。

  不过,当时正是人类社会最为强盛的时候,大自在神虽然离开,全大陆的魔法师数量极多,而且拥有比现在强大得多的魔法能量。而在武士方面,多的是拥有强大武力的圣骑士和大批的天空骑士。

  正是因为有这么多高等级的骑士,以及几十万的魔法师,才能够取得第一次蛮族战争的胜利,只是人类为此付出的代价似乎太高了一些。

  经过了两千年的发展,人类的数量已经超过当年的几十倍,军队的数量也同样多了许多,但个体实力上,却已经远不如当年。

  不过人类可以利用自己的智慧,弥补个体战斗力上的不足,而且人类还拥有像雷霆武士这样能力不下于圣骑士的战士,可惜没有足够多的魔法师,否则第二次蛮族战争,将是件非常轻松的事情。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58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九章~

 

  “奥斯曼,你说狼怕什么?”鲍伯轻声问道,冰凉的水流让他同样感觉舒适。

  “火?”奥斯曼睁开双眼,醒悟道,看来自己一开始的想法就错了,动物天生怕火,为什么自己没想到?

  “别高兴得太早了。”鲍伯再次闭上眼睛,不理会奥斯曼。

  “嗯,有道理,我们能想到,南方军团也一定能够想到,斯帝亚那个混蛋也一定能想到,可战斗中,狼骑兵依然占上风,这说明我们想的有些不对头。”奥斯曼已经想到鲍伯的意思了。

  “或者这些巨狼不怕火,这并不难判断,只要抓几头巨狼回来就知道了。另一种可能,就是狼族早有对付火攻的办法。”鲍伯说道。

  “嗯,我看后者不太可能,放火可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而且南方军团也有魔法师,想放火更容易呢!”奥斯曼说道。

  “这些巨狼居然不怕火,那它们怕什么呢?”奥斯曼慢慢的滑进水中,水面上冒出一串串的水泡。

  小河的水不深,如果奥斯曼站直身体,最多只能到他腰间。水很清,河底铺著一层鹅卵石,脚踩在上面,感觉很舒服。

  虽然是南方郡,可现在的气温并不适合下水。不过对于奥斯曼和那些雷霆武士来说,这根本不是问题,连黑豹也很享受。

  奥斯曼在水中睁开眼睛,看著水底鹅卵石缝隙中,几条只有拇指长的小鱼钻来钻去,感觉很有趣,这样的游戏,以前在山林之间,他也玩过。

  一直到胸中的气已经全部耗尽,奥斯曼还是不愿意抬起头来。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奥斯曼准备上来换口气,能够暂时忘掉烦恼是件不错的事情。

  奥斯曼发现,自己真正无忧无虑,还是在山林之间,自从被义父带出山林之后,总会出现一些让他不愉快的事情。奥斯曼甚至在想,是否抛开现在的一切,回到山林之间,对自己才是最好的选择。

  可一想起两位老公爵的眼神,想想眉飞色舞的凌格,想起爱莉公主那纯洁无瑕的目光,奥斯曼感觉很不舍,他发现,自己开始有了牵挂,因此更加的烦恼。

  在奥斯曼的头即将升上水面的时候,他已经无法再忍受胸口的憋闷,他在水底,足足忍受了五分钟的时间,早已经超出他的忍受能力。

  奥斯曼已经准备好喝上一大口水,可一股清凉蓦地从胸口处传来,雷霆珠不停的跳动著。奥斯曼全身一窒,这种感觉他有过几次,不过都是在战斗之中发生的,因此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好好的体会。

  这次自己有这个时间,所以奥斯曼没有动。本已经憋得要涨开的肺,在那股清凉过后,感觉舒适了许多。

  一连串的记忆,从奥斯曼的脑海里闪过,纷杂凌乱,又清晰无比。一段段无法串起的记忆,在奥斯曼的脑海里掠过。

  奥斯曼的心头一热,这不正是自己一直无法找到的那份记忆吗?它来自那位叫作马格夸斯特的第一位雷霆武士,一直以来,奥斯曼始终无法得到他的记忆。

  身体猛的一颤,奥斯曼发现自己已经浮出了水面,鲍伯关心的看著奥斯曼的脸,神色马上平静了很多。

  “为什么拉我上来?”奥斯曼有些茫然的问道,刚才的记忆闪过的太快,而且太过凌乱,根本无法串在一起,他正想再继续从雷霆珠中找寻,却被鲍伯拉出水面。

  空气很清新,但奥斯曼却一阵懊恼,当他的鼻子恢复了正常的功能之后,脑海里,再也无法捕捉到任何一丝记忆了。

  “你没事吧?”鲍伯问道。

  “你看我像有事的样子吗?”奥斯曼反问道,他知道,鲍伯是为自己好。

  “目前看来不像,不过你应该看看四周。另外,告诉你,你已经在水下面待了半小时,你最好解释一下,你是如何作到的?”鲍伯笑了笑说道。

  “四周?”奥斯曼向四周一看,所有的雷霆武士早已经洗好了,并且穿好了衣服,蹲在岸边似笑非笑的看著自己。

  “我在水下待多久了?”奥斯曼奇道,在他的记忆之中,开始大约有五分钟左右,之后不过几秒钟的时间,怎么可能有半小时?

  “半小时,足足半小时,你看,黑豹都已经不愿意洗下去了。”鲍伯指了指不远处的黑豹说道。

  顺著鲍伯的手指方向,奥斯曼果然看到了黑豹,黑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水里爬上岸,并且仰躺在一块岩石上,正在晒太阳。从它身上毛皮干燥的程度,奥斯曼大约看得出,黑豹至少已经上岸有一刻钟的时间了。

  “我……我也不知道,我感觉只过了一会。”奥斯曼知道,鲍伯说的都是真话,可刚才自己到底怎么了?

  “你没事就好,我们应该走了。先去睡一小会,之后再出发。当然,你最好想出对付巨狼的办法来。”鲍伯笑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从小河里爬了出来,随便擦了两把,穿好衣服。

  “你们洗太久了。”米歇尔看著低著头的奥斯曼叫道。

  “嗯。”奥斯曼点头应道,脑子里还在不停的回忆著刚才看到的那些记忆片段,里面似乎有很多很熟悉的东西,可仔细一想,又陌生无比。

  奥斯曼可以肯定,自己从未在任何书中,也未从任何人的嘴里,听到过这些知识和经历,一切都是来自那颗奇怪的雷霆珠,可为何自己又有种熟悉的感觉?

  “你在搞什么?”米歇尔紧追几步,奥斯曼根本就是在敷衍她,米歇尔自然能看得出来,奥斯曼心中似乎有事。

  “米歇尔,别打扰我,我在想些事情,明天再告诉你好吗?”奥斯曼说道,他知道,米歇尔是那种不达目标,誓不罢休的性格。

  “好,就明天早上。”米歇尔歪著头,想了一下说道。

  “明天早上。”奥斯曼重重的点了点头,他相信,经过一晚上的整理,自己一定能想出个头绪来。

  奥斯曼右手拿著一枝笔,看著桌上的纸。

  黑豹和闪电豹趴在不远的地方,不时抬起头,看奥斯曼一眼,它们永远也不明白,奥斯曼在作些什么。

  看著纸上的字,奥斯曼的眉头又皱了起来。纸上写的,都是他刚才记起来的东西,很多,足足写了十几页,可看起来却是莫名其妙,奥斯曼不知道自己到底写了些什么东西,只是其中有一些感觉很熟悉。

  “对了,就是这个东西。”奥斯曼用笔将四页纸上的文字圈了起来,另拿过一张纸,将圈起来的文字抄了一遍,仔细的看了几次,才满意的点点头。

  再看看其他的东西,却陌生的很。自从被那名巨人将军的战斧扫过之后,奥斯曼的头脑里,经常会出现一些奇怪的东西来,连他自己也不知道那些是什么。

  刚才他抄下来的,正是其中一项,因此他感觉很熟悉。仔细的看了一次,他已经可以肯定,这次从雷霆珠记忆之中找到的,是比较全的记忆,至少对于这个叫作“手榴弹”的东西,应该是比较全的。

  “我想请教大家一些问题。”奥斯曼看著睡眼惺忪的众人说道,他已经等不及了,虽然现在已经过了午夜。

  “把我们半夜叫起来,只是为了请教问题?”凌格最为不满,而且他同奥斯曼很熟,自然不必客气。

  “嗯,我认为很重要。”奥斯曼点头说道。

  “好吧!你问好了。”米歇尔是所有人中,最清醒的一个,而且还打扮过,脸上可以看到一层淡淡的脂粉。

  “木炭我知道是什么,硫磺和硝石是什么,你们知道吗?”奥斯曼满怀期待的问道。

  “硫磺?是不是黄色的石头?”鲍伯皱著眉说道,眼睛看著卡尼尔大师,在这些人里,只有卡尼尔大师的经验最为丰富。

  “这个……也是,也不是。”奥斯曼挠挠头,不知道应该如何解释,事实上,他知道的也不多,除了知道名字之外,也只知道一些简单的特征。

  “说,它是干什么用的?”米歇尔眼睛亮了一下说道。

  “现在还说不上,不过应该有大用。”奥斯曼摇了摇头,虽然那些东西都是从雷霆珠里得到的记忆,可太过古怪,同以前他所学到的任何东西都不相同。

  “你说的硫磺,可是含有黄色,并且带有一股刺鼻味道的石头?”米歇尔追问道。

  “对,很特殊的味道。”奥斯曼点头应道,兴奋的看著米歇尔,看来还是有人知道的,只要有人知道,一切就好办了。

  “你说的东西我知道,不过它不叫硫磺,叫做赤黄石,是一种魔法物品,不过很便宜,因此很多地方都能找到。”米歇尔说道。

  古结罗魔法师也点了点头,的确,这种魔法物品,通常是用来当作炒炼魔法物品时的添加剂,本身没有太大的用处。

  “这里能找到吗?”奥斯曼问道。

  “应该不难,赤黄石一般产在高山上,有温泉的地方都会有这种东西,不值几个钱的。”米歇尔说道。

  “硝石是什么,有人知道吗?”奥斯曼点了点头,继续问道。

  “硝石?说说它的样子。”米歇尔说道,她发现奥斯曼问的东西,也许同自己知道的根本不是一个名字,因此,想通过名字来判断奥斯曼要找的东西,比较有难度。

  “灰色,白色透明晶体……这个,我也很难说清它的样子。”奥斯曼发现,自己想要描述出来,还真的很困难,可自己明明知道硝石是什么样子的。

  “到底是灰色、白色还是透明的啊?”凌格叹了口气说道,他实在想不明白,奥斯曼是从哪里听说的这些奇怪东西。

  “就像这个,对,这就是硝石,原来它在这里啊!”奥斯曼兴奋的叫道,他在地上的一块岩石上用力踩了一下,发现果然有一小块的硝石,帐篷可以挡住上面,挡住四周,却不会挡住地面。

  “这是土硝,用来作药的,只是需求很少。”卡尼尔接过那一小块硝石说道。

  “大家想想办法,我需要大量的木炭、赤黄石和土硝。”奥斯曼看著众人说道。

  “我带人去弄赤黄石吧!我知道在哪能找到这东西。”米歇尔说道,虽然她还不明白为何奥斯曼要找这些东西,不过她相信奥斯曼自有他的道理。奥斯曼的学识并不丰富,却最会利用自己学到的东西,这她早已经深有体会了。

  “我负责木炭,我见过仆人烧炭,那并不难。”凌格说道。

  “还是加上我吧!”鲍伯看了一眼凌格说道,他知道,凌格眼高手低,让他做事,还真不能让人放心呢!

  奥斯曼点了点头,对于凌格,他比这里的其他人都更为了解。凌格为人不错,而且好动、喜欢观察,可是个性比较浮躁。奥斯曼相信,凌格的确见过人烧炭,可一定是一知半解,如果让他去作,事情只怕办不成,还是让鲍伯去,比较安心些。

  “我来找土硝吧!那东西并不难找。奥斯曼,找这些东西,对我们很重要吗?”卡尼尔看著奥斯曼问道。

  “当然,我尊敬的卡尼尔大师,我相信这对我们非常的重要。”奥斯曼躬身说道,对于这位雷霆武士大师,奥斯曼还是怀著无比敬意的。

  “好的,你知道,雷霆武士对于如何指挥战斗并不在行,不过我们的时间不多。另外,我不想因为你和斯帝亚王子的私仇,而影响整个南方郡战役。”卡尼尔严肃的说道。

  “请放心,卡尼尔大师,我并非不知轻重的人,我要制作的东西的确很重要,也许它将成为我们战胜狼族的秘密武器。”奥斯曼说道。

  “好吧!明天一早,我们分头带人去寻找奥斯曼要找的东西,现在必须好好休息一下。”卡尼尔笑了笑说道,他知道,奥斯曼是个不会说谎的孩子,至少他现在还没有学会。

  奥斯曼带来的两支纵队重骑兵,因为是要执行特殊任务,因此没有后勤兵。奥斯曼看著自己亲手制作出来的东西,叹了口气,此时他真的很想比尔那个老头。

  “侯爵大人,您看这个可以吗?”一名中级骑士,将自己手中的东西放到奥斯曼的面前。奥斯曼看了一眼,显然这位中级骑士受过良好的教育,却同样不是做工匠的材料。

  “只要能做出来就行,让大家努力多做一些。”奥斯曼拿起木料,再次制作起来,没办法,这个主意可是自己想出来的,谁想到居然会这么难呢!

  最先完成任务的是鲍伯和凌格这一组,他们率领著一千名士兵,花了一天的时间,烧出了近千斤的木炭。

  木炭这东西,在平常的日子里,大家都经常可以看得到,甚至有几名士兵有过烧炭的经验,因此几乎没走任何的弯路,一次就成功的烧出合乎标准的木炭来。

  卡尼尔大师的速度也不慢,在入夜前,他率领的一千名士兵带著两百多公斤的土硝回到了营地,虽然在数量上远远少于木炭,却也足够用了。

  直到第二天天亮的时候,米歇尔才拖著疲惫的身躯,带著一千名士兵回到营地,他们走出差不多一百里地,才找到了赤黄石。虽然很累,但足以让人满意了,因为无论是赤黄石的数量,还是质地,足以让任何人满足了。

  “你作的这是什么东西?”米歇尔拿起一只看起来像土豆的东西问道,只是这个土豆是用木头制作的,外面还包了一层铁皮。

  地上散放著许多类似的东西,奇形怪状,至少有一半没包铁皮,看样子铁皮已经用光了。这次行军,他们不可能带太多的物资。虽然密苏城里有足够的东西,可在此之前,奥斯曼根本没想到过,自己居然需要大量的铁皮。

  “我不知道,它称作手榴弹,威力相当大。”奥斯曼看了看自己制作出来的东西,摇了摇头,这东西同自己脑海里的手榴弹,显然有很大的分别,甚至可以说,从里到外,几乎找不出任何相同的地方来。

  这一天的时间,奥斯曼并没有浪费掉,他派出一千名士兵去砍木材,其余的三千士兵,一起动手制作手榴弹,只是奥斯曼解释的有些不清楚,而他拿出来的样品,又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结果一天的时间,制作出了三万多枚奇形怪状的手榴弹来,在这三万多枚中,一个看著像真正手榴弹的也没有。

  “怎么用?直接用它打在狼骑兵的脑袋上?”米歇尔拿起一枚来,仔细的看了半天,发现里面是中空的,难怪这么轻,就凭这东西,有什么用处?

  “还没有制作完呢!我需要向里面装东西的。”奥斯曼向米歇尔翻了翻白眼,此时,他可是一点信心也没有了。那天得到的记忆里,手榴弹绝对是威力强大的东西,只是自己制作出来的,好像完全不同,也不知道这东西是否管用。

  将木炭、赤黄石和土硝,按一定的比例配在一起,奥斯曼仔细的想了一下,认为自己记忆的没有错。最后将磨好的粉末装在了三只奇形容器之中。由于铁皮的数量有限,大部分的手榴弹都没有在外面包上铁皮,这让奥斯曼很担心。

  在他的记忆之中,手榴弹的确有著非常大的威力,可它到底是如何发威的、是什么原理,这些奥斯曼通通不知道,只能依葫芦画瓢了。

  “这是三叶草吧!作什么用的?”米歇尔看奥斯曼将一片三叶草搓成细条,并将其中一头插入装满了粉末的容器之中,她不禁问道。

  “你知道三叶草的特性是什么?”奥斯曼笑了笑说道,这是从皇家藏书馆中看到的知识,没想到可以用在这里。

  “三叶草可以燃烧,除此之外就没什么了。”米歇尔说道,三叶草里含有一种液体,这种液体的含量极小,根本无法提炼出来,但这种液体却是很好的可燃物,对于魔法师来说,这些奇怪的物品,他们了解的最多了。

  “没错,三叶草是可燃的,而且就算用水去浇,也不会熄灭。”奥斯曼笑道,很多穷人家甚至拿三叶草当作燃料用,它比木柴的效果还要好。只是它燃烧的太快了,用它来做顿饭,需要的量实在太大了些。

  “你要用它来点燃这个东西?可里面的粉末能烧得起来吗?还有,我听说那些巨狼并不怕火的,你制作这东西有什么用?”米歇尔一口气问道。

  “我也不知道,只能试试再说了。”奥斯曼摇了摇头,他心里的确没底,制作这东西,完全是靠那天在小河里找出来的记忆,可现在手里的东西,同记忆里的东西,相差实在太远了,他根本不敢相信,这样的东西会是威力无穷的。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十章~

 

  三十米外,由几十块木板围成一个圈子,中间是空地。这是按奥斯曼的要求设计出来的临时靶场,用来试验这所谓的手榴弹到底如何威力惊人。

  奥斯曼拿过一枚手榴弹,在手中轻轻掂了掂,太轻了,虽然装满了粉末,却只有一两斤重。拿过火把,在三叶草搓成的引芯上点燃,奥斯曼右臂轻挥,在空中划了个弧线,手榴弹准确的飞进了木栅之中。

  过了几息,手榴弹“轰”的一声爆开。奥斯曼心中一喜,这同雷霆珠中记忆的一模一样,看来这东西外表不像,可里面的东西是没错了。

  “走过去看看。”奥斯曼兴奋的说道,似乎看到无数的狼骑兵在手榴弹的爆裂中,灰飞烟灭。

  “这味道好难闻,是赤黄石的味道,又不太像。”米歇尔说道,顺著风势,从木板后面飘来的味道的确不太好闻。

  “这很正常,看来成功了。”奥斯曼自信满满的说道,看来自己真的很聪明,只凭著半吊子的记忆,居然成功的制作出了手榴弹这种威力巨大的武器。如果让比尔那老头看到,不知道他又要如何吃惊了,奥斯曼喜滋滋的想道。

  然而,尚未走到木栅内,奥斯曼的心开始向下沉去,他已经感觉到事情好像同自己想像的有很大的出入。

  “这就是它的‘巨大’威力?”鲍伯似笑非笑的看著奥斯曼问道,米歇尔、卡尼尔、凌格等人,也投来了询问的目光。

  的确,这根本谈不上什么威力。奥斯曼投的很准,那个古怪的容器正好落在木栅的正中间,此时已经碎成无数块,早已经不知道飞到哪去了。

  在场地的正中央,地面上焦黑一片,看来正是手榴弹的落点。可四周的木板依然完好无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东西有杀伤力,连奥斯曼也看不出自己投出去的东西到底起了什么作用。奥斯曼愣了一下,这同他记忆中的那种被称为手榴弹的东西,好像完全不同。

  在他的记忆里面,如果自己将一枚手榴弹投在刚才的位置上,这里四周的木板,至少有一半会被击飞,其他的虽然可能会保存下来,上面也会插满碎铁皮。现在,这些木板不但完好无损的耸立在那里,而且上面连点灰都没有。

  奥斯曼还不死心,又试了两次,可结果完全一样。奥斯曼制作的这三枚容器,外面都包有铁皮,可那些铁皮在炸开的时候,早已经不知道飞到哪去了,就是没有像奥斯曼想像那样,有任何的威力。

  这样的东西,别说是对付凶狠的狼骑兵,就是用它来对付兔子,只怕也不会有任何作用。同它比起来,重骑兵所带的重弩有效得多了。

  面对狼骑兵的时候,战马已经没了指望。重弩的威力虽然很大,可它发射的速度实在太慢了些,而且重骑兵并没有接受过射箭的专门训练,准头要差很多。面对速度极快的狼骑兵,到底会起多大的作用,谁也说不准。

  “我们出发吧!别想太多了。”鲍伯轻轻的拍了拍奥斯曼的肩头,他知道,这次奥斯曼完全失败了。

  “等等,奥斯曼,你制作的这东西,是不是可以在一瞬间将里面的东西全炸开?”米歇尔问道。

  “是的,不过仅仅是这样是没有用处的,必须要将外面包著的东西,像箭一样炸得朝四周飞出才会有用,我们这里没有足够的铁皮,而且现在用的这些铁皮质量也不行,不够厚。”奥斯曼想了想说道,他发现,错误可能出现在外面这一层铁皮上。

  “不,我不需要那些东西。你知道,三叶草的特点,还有,我们用醉丁香提炼的迷药。你让我在放完火后向城里吹一些,不过在天望河边,我们制作的太多了,我只用了一点点,现在还有许多在这里。”米歇尔一口气说道,脸蛋红彤彤的,显得格外的可爱。

  “你的意思是?”奥斯曼的眉头一扬,他已经明白米歇尔的意思了。

  “对,就是这个意思。”米歇尔笑了笑说道,她是位魔法师,有很多奇妙的主意和魔法。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奥斯曼制作的这种奇怪容器,似乎在某些地方上,同魔法是相通的。

  奥斯曼和米歇尔对视一眼,两人跑向堆集如山的古怪容器。

  凌格看得莫名其妙,鲍伯和卡尼尔则是若有所思。

  人多力量大,用了不到半天的时间,二十枚样品就被制造出来了。这次制作出来的手榴弹,在外表上,看似没有任何的变化,可在内部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在最里面,是一个压得很结实的粉末球,三叶草制作的线绳,一直从里面的粉末球接到外面的粉末球,先是加了一层三叶草,在它的外面,则是一层醉丁香迷药,由于压的很实,因此重量上也稍稍沉了一点点。

  “我来投?”米歇尔兴奋的说道。

  “不,不是用投的。”奥斯曼笑了笑,这种东西,既然没有自己记忆中那样强大的威力,就绝对不能同狼骑兵近战,一旦接近,没有战马的重骑兵会受到相当大的损失,这可不是奥斯曼希望的事情。

  奥斯曼拿过一枝弩箭,将一只容器紧紧的绑在箭梢上。这种东西,用手投显得太轻了,用箭又太重了一点,好在用的是重弩,如果是弓箭,根本射不出多远的距离。

  “这个主意好,怪不得你用这么长的三叶草线,能射多远?”米歇尔指挥士兵,将其余的容器绑在箭梢上。

  “不好说,军用重弩的射程是八百步,这东西有一公斤重,五百步应该差不多吧!”奥斯曼说道,反正这次要求的既不是准确程度,也不是威力,只要能将容器射到地方,就足够用了。

  奥斯曼举起重弩,这次没有设定靶子,将重弩稍稍向上举高四十五度角,用这样的方法,可以试出加挂了容器的弩箭,最远可以射出多远。

  一扣弩机,弩箭带著容器,飞射而出,在空中晃了晃。奥斯曼看得出,加挂了容器的弩箭,根本没有准头可言,无论你瞄得多准,都没有用处。

  “侯爵大人,这枝弩箭飞出了六百步。”一名低级骑士将弩取回,向奥斯曼报告道。

  “够了,在六百步外,将那些活著的巨狼拴好。”奥斯曼说道。

  在前几天的狼战之中,打扫战场的时候,抓住了两百多只身受重伤的巨狼。奥斯曼当时想研究一下,这些巨狼到底怕什么,才没有杀死它们。但这些巨狼在几天之内,已经死的差不多了,它们不吃不喝,凶狠的扑咬一切敢于靠近它们的生物,到今天,只有五十多只还活著。

  一会的功夫,五十几只身受重伤,已经无法动弹的巨狼,被士兵抬到六百步外,根本不用绳子去拴,它们连站都站不起来。

  “一组准备,二组点火。”米歇尔高声叫道。

  一组士兵将重弩举高四十五度角,学著刚才奥斯曼的动作。另一组士兵则手持火把,等待米歇尔的命令,点燃容器上的三叶草线。

  “点火!”

  随著米歇尔的命令,二十名士兵将三叶草线点燃。

  “放!”米歇尔再次下令。

  二十枝弩箭齐射而出,第一军团的士兵本就是菲格帝国军中的精锐,而重骑兵的要求格外的严格。重弩的份量不轻,可在他们的手里,如同玩具一样轻便,即使加挂了一公斤重的容器,也不会对他们造成任何不便。

  转瞬间,二十枝弩箭已经飞射到巨狼的上空,其中九枝弩箭上的容器炸开了,奥斯曼计算的不够准确,三叶草线过短了,没等弩箭落地,容器已经炸开。随著一团粉状物四下散开,接著飘散开的是点燃的三叶草。三叶草里面的液体虽然很少,但燃烧起来却格外的猛烈。飞散的火星,只要沾到巨狼的身上,马上便剧烈的燃烧起来,巨狼的皮毛可经不起火烧。

  另外十一枝弩箭上的容器,在落地后才炸开,迷药四射,火星乱飞。

  奥斯曼仔细的观察著,他发现这两种情况,各有各的优点。

  在空中散开的,迷药飞得过高,用处不大,但从空中落下来的那些燃烧的三叶草,却给巨狼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在地上炸开的,迷药的作用要大得多,但火星飞得太低,造成的火伤害相对要小许多。

  奥斯曼和米歇尔对视一眼,两人都能在对方的眼里找到兴奋。奥斯曼想制作一种叫做手榴弹的东西,可惜没成功,不过在米歇尔的帮助下,却制造成了另一种极具攻击性的武器。

  “制作两种。”奥斯曼说道。

  “长的里面全装迷药,短的都用三叶草。”米歇尔接著说道,两人再次相视而笑,发觉确实有了一丝默契。

  “给这东西起个名字吧!你开始叫的什么手榴弹的,根本同这没关系。”米歇尔说道。

  “还是你起吧!你知道,我懂的东西太少了。”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他自己知道自己的缺点,他的常识太差。

  还记得在马其特要塞的时候,他想出用红蛇菌制烟的办法,却不知道应该如何具体操作。现在也一样,虽然从雷霆珠中找到了这种手榴弹的记忆,可制作起来完全不是那回事,如果不是米歇尔出的主意,自己已经放弃了。

  “我们一人起一个吧!反正有两种。”米歇尔笑道。

  “好吧!在空中的,我叫它烈焰流星,如何?”奥斯曼心中一动说道,他想起米歇尔使用的魔法,叫作烈焰流星雨,因此想出这样一个名字来。

  “不错,在地上的,就叫烟暴好了。”米歇尔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起个名字,自然是张嘴就来。

  “每样都制作一些比较好,你认为呢?”奥斯曼问道。

  “没问题。”米歇尔点了点头。

  奥斯曼满意的点了点头,虽然他想制作的东西并没有成功,不过现在这样的结果,已经足以让他满意了。烈焰流星和烟暴只要利用好,对于狼骑兵绝对是致命的东西。

  八千重骑兵,一下子全变成了工匠,只花了一上午的时间,两种最新的武器,每样一万五千枚已经制作完毕了。

  “凌格,出发吧!”奥斯曼对凌格点了点头说道。

  自从离开京都,凌格一直同重骑兵在一起,无论是平时吃住、行军,还是追杀狼骑兵,从未分开过。他虽然只是中级骑士,亲和力却很不错,两位纵队长都很喜欢他,因此奥斯曼尽量给他机会,让他同这些真正的军人在一起行动。

  从密苏到西尔克多,重骑兵如果全力赶路的话,大约需要八天的时间。不过奥斯曼并不准备马上去那里,按他们几人商量的结果,先追击从密苏城逃出来的蛮族军队,追赶三天。

  这不但给南方郡的蛮族大军制造更大的压力,同时也在此等待其余的雷霆武士。雷霆武士同普通的军人不同,他们甚至不必听从菲格大帝的命令,自然更不会在乎那个斯帝亚王子了。

  只花了一天的时间,奥斯曼就发现,原来追赶在敌人的屁股后面,是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在奥斯曼的面前,至少有四万多的蛮族部队,虽然他们只是些老弱之兵,可蛮族的单体作战能力,通常都是强于人类战士的,更何况他们在数量上,更要多上五倍不止。

  看来无论是人类,还是蛮族,在这一点上还是相同的,一旦失去了信心、丧失士气,除了逃命之外,什么也作不了。

  凌格追得并不紧,以防止蛮族被逼急了。这些蛮族之中,大部分是狼族的老弱之兵,他们既没有巨狼坐骑,又失去了补给,因此根本没想过要回头一战。米歇尔四人强大的魔法已经让他们感觉到害怕,外出的八千狼骑兵,又只回来不足两千人。

  他们不是真正的战士,他们只负责保证前方的供给,他们甚至没有保卫密苏的职责。自从蛮族开始进攻以来,所有的战线上,人类军队节节败退。六个小帝国,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几乎被蛮族彻底消灭掉了。

  整块大陆之上,最强大的国家只有两个,分别是天朝帝国和菲格帝国。蛮族集中了全部的力量,准备一举拿下菲格帝国。只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菲格帝国的抵抗非常强烈,不但顶住了第一次的进攻,甚至还在西方战役中,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巨人族的失败,完全超出蛮荒七族的预料。七族之中,血族的智力最高,人数最少。巨人族的战斗力最为强悍,三万人的部队,在正面对战的情况下,绝对不会输给十万以下的人类部队,除非这十万人全是重骑兵。

  巨人族的失败,已经给蛮荒七族带来了相当大的震撼,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他们也更加谨慎了。很显然,这种谨慎对他们来讲,是很有好处的。

  在东方郡的战斗中,蛮族投入了大量的兵力,五个种族一举将东方军团击溃,连菲格帝国派去支援的第二军团也在节节后退。

  趁著人类军队难以为继的时候,蛮族一个转身,向防御空虚的南方郡进攻。密苏城里本来有南方军团的十支纵队五万人,可这五万人,只挡了一天,就被全部击溃了,让蛮族部队长驱直入。

  如果不是天朝帝国派来了二十万的援军,菲格帝国很可能在一两个月内,全面被攻陷,至于圣西斯堡,是否还能保持它不倒的神话,将是件很难说的事情。

  追击到第三天的时候,奥斯曼已经感觉很无聊了,原来追击就是这么回事,不停的在跑,见到后面的就杀,如此而已,对于奥斯曼而言,一点挑战性也没有,他宁愿去面对西尔克多城下的四万狼骑兵,那应该更有趣一些。

  “看,前面就是西尔克多城了。”鲍伯指著远处的城池说道。

  众人所站的地方是一处高坡,天气又很好,一眼望去,西尔克多城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见了。不过奥斯曼知道,这里距离西尔克多,至少还有五十公里以上。

  四万狼骑兵、四万只巨狼,发出的嚎叫声和气味,可以传出十几里外,因此奥斯曼不得不小心一点。

  虽然距离还很远,可战马已经开始显得有些不安了。两只豹子,以及凌格胯下的剑齿虎,倒是越来越兴奋,看来它们比人类更早一步的发现了那些巨狼,这就是动物的一种本能,人类永远也无法同它们相比。

  魔狼王带著它的狼群早已经离开了,奥斯曼并没有为难它们。从小生活在山林间,奥斯曼对于这些野兽,有一种亲近的感觉,在以前,他身为豹子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而现在,身为人类,反倒越来越清楚的感觉到这一点了。

  剑齿虎以外的虎豹,奥斯曼也将它们全数放回了东部山脉,那里才是它们的家园。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和闪电豹,这些动物是宁死也不会屈服于人类的,这一点奥斯曼早已经感觉到了,为了能让它们更好的生存下去,奥斯曼才没有勉强它们。

  对于狼,奥斯曼虽然了解的不是很多,可总要比普通的人类知道的多。狼是狡猾而奸诈的动物,魔狼王虽然暂时被自己打服了,可只要一有机会,它绝对会将牙齿放到自己的喉咙上,这就是狼性。

  狼只接受自己的同族,魔狼甚至不会接受其他种族的狼。奥斯曼对魔狼而言只是一只豹子,一只强大的豹子,并非是狼的同类,因此它们是不可能长时间屈服于他的。

  奥斯曼知道,如果自己真的有一支魔狼组成的骑兵,在战场上起的作用将是非常大的,特别是在同蛮族的战斗之中。可那不现实,就算由雷霆武士来驾御,也不会成功。在这一点上,奥斯曼非常佩服那些狼族,他们是如何将上万匹的巨狼训练成坐骑的?

  “派人通知城里了吗?”奥斯曼回头问道。

  “已经去了,应该很快就有回音。”凌格回答道。

  “城里还有多少部队?”奥斯曼问道,在到此之前,早已经派人到西尔克多联系过了。

  “大约有十支整编纵队六万人,其他的都是被打散的部队,不过南方郡的骑兵部队几乎都保存下来了,目前还拥有三支成建制的骑兵队,一支重骑兵纵队、两支轻骑兵纵队。”凌格回答道。

  “这些混蛋怎么打仗的?居然有十支纵队完整的保存下来?他们到底有没有抵抗蛮族的进攻啊!”鲍伯不满的骂道。

  从蛮族战争开始,北方、东方和西方三个军团,损失惨重,从整体上看,大都损失过头了。可他们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成建制的部队几乎是找不到的,只有南方军团才会有这样的事情。

  “不过,对我们倒是有利。”奥斯曼说道,手下有足够的兵力,才能将所有的蛮族留在这里。而战略的第一步,自然是先让蛮族同斯帝亚拚个两败俱伤。以斯帝亚的指挥才能来看,这根本不成问题,甚至有可能将蛮族击败。

  不过,那并不是奥斯曼想看到的结果,因此奥斯曼必须想办法,在背后助蛮族一臂之力,让他们两家去斗。

  “我看未必,南方军团的指挥官格里高里.派克中将,是维丝特大人一系的人马,只怕我们指挥不动他们的。”鲍伯说道,虽然他现在是一名未来武士,可对于帝国里的各派系,还是了如指掌的。

  “这个好办。”米歇尔笑了笑说道。她从小跟随在可利亚魔导士身边学习魔法,但她的父亲是帝国宰相,对于帝国里的派系之争,她也是有一定了解的。

  菲格帝国里,派系之争并不如何严重,只有两大派系。一派是帝国宰相维丝特公爵为首,以三大公爵为主体的鹰派,主张对外扩张;另一派是利克.巴布亲王为首,以四大公爵为主体的保守派,他们认为应该让帝国的公民生活的?好些,公民们需要的是富裕安定的生活,而不是战争和更多的土地。

  菲格大帝则一直周旋在两派之间,两派之争,由来已久,而且都是为了帝国著想,因此菲格大帝并不准备倒向哪一方。

  保守派中,迈克尔公爵是军方的支柱,以他为核心,第一军团、第二军团、四方军团中的三个军团,都倾向于他,因此在军事力量上,维丝特一直处于下风。而且保守派还拥有负责经济的布郎公爵,直到他和迈克尔公爵退休后,维丝特才好过了许多。

  鹰派无论在军事,还是经济上,力量都要差保守派很多,因此,虽然维丝特这个宰相努力了许多年,却一直没有机会出兵,吞噬其他的小国。

  现在第二次蛮族战争一起,所有帝国的力量都被大幅度的削弱,菲格帝国无论是在军事上,还是公民人数上,都已经大大的减弱,看来短时间内,鹰派出兵的计划是不可能实现的。

  维丝特公爵大人,已经到了暮年,能够当政的时日已经不多了,看来想要在他有生之年看到菲格帝国的土地更加广阔,这样的机会已经消失了,相信他本人一定很郁闷,努力了一生,却没有任何的结果。

  “对啊!米歇尔,有你在,派克那家伙会全力支持我们的。”凌格跳了起来,作为布郎的侄子,他自然也知道一些内幕的,这些事情,只有奥斯曼才不清楚,他根本没时间去学习这些人类勾心斗角的事情。

  “米歇尔,最好你去一趟,让派克中将将所有的骑兵调出城来,同时作好出战的准备。看来我们想让这四万狼骑兵去消灭斯帝亚是不太可能了,只好就地将他们消灭掉。”奥斯曼说道。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0楼 发表于: 2008-01-25
雷霆武士·07 驱虎吞狼

~第一章~

 

  奥斯曼一行人抵达西尔克多城外五十公里处的一处高坡,商量对付斯帝亚王子以及四万狼骑兵的对策。奥斯曼希望米歇尔能够进城请南方军团的指挥官格里高里.派克中将把所有的骑兵调出城来,同时作好出战的准备。

  “嗯,这个好办,不过我们的烈焰流星和烟暴数量是不是太少了些。狼骑兵就有四万呢!我们两样加起来,才不足三万枚。”米歇尔有些担心的说道。

  正面对战,有巨狼帮助的狼骑兵,完全压制了人类的骑兵,如果用步兵对付狼骑兵,那太愚蠢了,即使是一直学习魔法的米歇尔,也懂得这一点。

  “嗯,在这段时间里,我们要再多制作一些。你看看西尔克多城里是否也有这些材料,最主要的是工匠,我们需要大量的工匠。”鲍伯说道,看著那些奇形怪状的东西,鲍伯直摇头,无论是奥斯曼,还是那些士兵,的确都不是当工匠的料。

  还好,无论是烈焰流星还是烟暴,它们需要的都不是准确率,否则,大小不一,轻重不等的这些玩意,到底会飞到哪去,根本没人知道。

  “好的,这次准备正面接战吗?”米歇尔问道,她从别人那里听到过奥斯曼战斗的经历,在她所听到的这些经历中,奥斯曼似乎从未正面战争过,总是喜欢偷袭或者暗算别人。

  米歇尔还真的搞不懂奥斯曼的为人,以他强悍的战斗力,甚至不怕魔法的攻击,为何总喜欢作些类似于强盗般的事情?

  “应该是的。”奥斯曼点了点头。

  不正面对战,看来是不行了,西尔克多城一马平川,这里是南方盆地,是南方郡地形最好的地方,才会在此建城,其他的地方,水网密布,想要建设一处大一点的城市,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菲格帝国的五个郡中,南方郡是地形最为复杂的一郡。在最靠近中央郡的北部,水网密布,不要说是骑兵,就是步兵行军的速度也会大大降低。再向南方走,则是南方盆地,这里一马平川,地形很好。继续向南,则大部分是山区,直到接近大海。

  “命令部队继续前进,在距离西尔克多城十五公里处安营。”奥斯曼说道。

  两名纵队长马上向下传达命令,第一军团是迈克尔公爵的老部下,现任的军团长琼尔又是迈克尔公爵的女婿,奥斯曼和鲍伯的身分,他们都很清楚,因此,在忠诚度上,没有任何的问题。

  而且奥斯曼在所有的军人心中,还有另一个身分,那就是屠龙勇士。军营是男子汉的天下,在这个地方,大家最崇拜的就是英雄,奥斯曼无疑是一位英雄中的英雄。

  从京都出来,这队人马吃了不少的苦头,进入东部山脉,从天望河一路向下千里,到达了密苏,非战斗减员达到了两成,如果不是对奥斯曼的信任,只怕军队早已经乱了。

  奥斯曼接下来的动作,却让他们所有的人大开了眼界,仅凭一人两豹,带回来一百多只魔狼、近千只虎豹,这样的能力,除了屠龙勇士,相信绝对不会有第二个人能够作到,即使是雷霆武士也不可能。

  利用魔狼和虎豹吓退巨狼的计划虽然没有成功,可后面的变化却是富有戏剧性的,狼群之间的争斗,给这两支重骑兵纵队绝好的机会,八千重骑像切西瓜般追杀八千狼族战士,这是从未有过的经历。

  接下来的三天里,七千人马,追著蛮族四万多人,一路几百里,杀敌数千,这样的功勋,足以满足他们身为军人的自豪了。

  现在,从两位纵队长的口中,他们知道了这次战斗将是面对面的正面决战,以两万多骑兵、四万多的步兵,正面对抗四万狼骑兵。而在此之前,四万狼骑兵追著八万多的南方军团,一路数百公里,直到西尔克多城下,并且在这一路上,将两万南方军团的士兵杀死,将六万南方军团的军队困在城中。

  一想到那些可以从空中下火的烈焰流星,再想想自己辛苦提炼的醉丁香制成的烟暴,所有的士兵都感觉无比的兴奋,一心想让这些蛮族人尝尝什么才是人类的智慧。

  很显然,狼骑兵已经发现了奥斯曼这支部队,并且派出了大量的探马,在奥斯曼部队四周打探著消息。

  在奥斯曼的命令下,所有部队正常行军,正常安营,一点也没有保密的意思,相信狼族很快就会知道这里的情报。

  一万重骑兵,整整齐齐的排在队伍的最前方,奥斯曼所属的部队,一共两万两千人马,排在西尔克多城的南面十公里处。

  战士们并没有坐在战马上,对面一公里外,狼骑兵已经作好了冲锋前的准备,无数的狼嚎之声响彻大地。

  虽然奥斯曼选择了上风头,让战马无法嗅到巨狼的气味,可那一阵阵裂人肺腹的狼嚎声,已经让战马不寒而栗了。

  狼骑兵的身后,于派克的率领下,在西尔克多,四万步兵已经列好了方阵。只是大家都知道,同狼骑兵作战,步兵的作用并不大。

  无论是狼族战士,还是他们胯下的巨狼,对于步兵的杀伤力都是相当大的,当他们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一名狼骑兵,可以借助巨狼的力量,轻松的对付四到五名的人类步兵。

  派克焦急的看著远处的骑兵,虽然他听从了米歇尔的话,将所有的骑兵调给了她,可他的心中还是焦急不安。

  在第一次同狼骑兵对战中,自己手下的一支重骑兵纵队,几乎没有任何抵抗之下,就被狼骑兵全部歼灭了。在那些巨狼面前,所有的骑兵都变成了步兵。

  派克也算是一名老军人了,他看得出来,事实上,狼骑兵的作战能力并不比人类的骑兵更强,甚至在某些方面,还要差很多。可一旦失去了战马的支持,人类的骑兵同步兵一样,只能等待著被屠杀的命运。得出这样的结论之后,他马上放弃了密苏城,并且一路逃到这里。

  很遗憾,南方军团只有四支骑兵,除去被消灭掉的一支重骑兵,他手下只有三支纵队的骑兵了。步兵的两条腿,是不可能跑得过狼骑兵的。因此,他付出了四支纵队,整整两万人的代价,才逃回了西尔克多。

  派克知道,无论这次战役的胜负,等待自己的将是绞刑架。在几十年来,菲格帝国一直没有大的战事,但小战斗却从未断过,特别是同天朝帝国之间。

  由于帝国的军规还是非常严格的,像自己这种只抵抗了不足一天,就丢掉了密苏这样重要的城市,而且还损失了近四万人的部队,除了走上绞刑架,他已经想不出有任何可能生还的机会了。

  的确,他是属于维丝特公爵一系的人,可即使是维丝特公爵想保自己,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只希望,在自己死之前,能够打一场漂亮的战斗,死得好看一些罢了。

  “维丝特小姐,这样行吗?骑兵面对狼骑兵的时候,他们的战马根本无法发挥出任何的作用。”派克看著远方已经动起来的狼骑兵,担忧的问道。

  “放心好了,你一会就会看到,让你永生无法忘记的东西。”米歇尔笑了笑说道,其实,她也很期待著上万枚烈焰流星齐现的场面。

  如果有一千名像自己一样的魔法师,同时使用烈焰流星雨,相信场面一定非常的壮观,同时威力也将是巨大的,可惜,根本不可能找出一千名魔法师,更别说要达到自己这样的等级了。

  烈焰流星则是一种变通的方法,只要有足够的人数和烈焰流星,相信制造出的场面,同一千名魔法师也不相上下的。

  狼嚎之声越来越烈,站在最前排的骑兵,已经拉不住自己身边的战马了。虽然处在上风头,可狼嚎的声音越来越近,看著无数的巨狼冲向它们,马匹的本能让它们感觉到害怕,希望能够逃走。

  一公里的距离,在巨狼的爪下,只要一小会就可以冲到,当它们的速度达到最快的时候,已经冲过了一半的距离。

  “咚咚咚……”一阵阵战鼓的声音传来。

  站在最前排的骑兵长长的松了口气,麻利的带著自己的战马,向后一步步退去,速度虽然不快,却井然有序,十几息之间,已经退后百步,将身后的士兵露了出来。

  在骑兵的后面,站著五千名的骑兵,只是此时他们已经没了坐骑,临时变成了重弩手。在他们的身边,另外五千名士兵,手持火把,紧盯著令旗。

  “维丝特小姐,这个主意是谁出的?这很危险,快点阻止他们,下官同狼族战斗过,我知道这些巨狼是不怕火的。”派克看到那些点燃的火把,已经有些急了。

  派克虽然在这次的战斗之中,指挥失利,可他本人还是位相当出色的军人,对于双方的优劣,看得一清二楚,他实在不希望这次也失败,特别是米歇尔还在这里。

  “放心吧!接著看。”米歇尔笑了笑,如果可能,她会尽力保住这位已经上了年纪的中将大叔。他对于父亲的忠心,对于帝国的诚意,米歇尔完全可以感受到。

  战鼓再次响起,令旗摇动,变成了绿色。弩手兴奋的将重弩举起来,指向半空中,成四十五度角。对于他们这些重骑兵来说,举起重弩,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令旗再变,由绿变黄,弩手身边手持火把的战士,上前一步,将火把放在三叶草线下面,两眼紧紧盯著令旗。

  五十面战鼓再变,令旗由黄变红,顺风飘摇。火把将三叶草线点燃,千弩齐发,弩箭上的烈焰流星摇摇晃晃,飞向扑来的狼骑兵。

  “第二波次,烟暴准备……点火……发射。”

  “第三波次,烈焰流星准备……”

  从第一波次的烈焰流星开始,下面的重弩手,以五百人的大队为单位,听令各自的指挥官,进行不间断的发射。

  烈焰流星和烟暴的数量不多,只有三万五千多枚,从安营开始,他们只来得及多制造了五千枚,这样的数量,平均每人只能分到七枚。由一名弩手协同一名持火把的助手发射,发射一箭只需要几息的时间。

  虽然狼骑兵的进攻速度很快,可从六百步开始发射,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将这三万五千枚特制的武器全部发射出去。

  当第一波次的烈焰流星在狼骑兵的头顶炸开的时候,派克的眼睛就有些发直了。其实用发射火箭的办法,他早已经试过了,效果并不是很好,那些巨狼根本不怕火箭上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火势。

  可这次不同,那些弩箭上,挂著一枚看起来沉甸甸的容器,当弩箭还没有落地的时候,已经在狼骑兵的头顶上空几尺到十几尺的地方炸开,无数的火星从中飞溅而出。

  开始的时候,无论是狼骑兵还是巨狼,根本不把这些火点当回事,以为就算落在身上,这样的热度,应该对他们也是无害的。

  可是他们完全想错了,燃烧著三叶草的火焰,不但温度高,而且极不容易熄灭,就算用手将火楣子紧紧捂住,它们依然在狼骑兵的手心里燃烧著。

  沾到巨狼的皮毛上,更是向肉里面烧。本来巨狼的皮毛是不容易被点燃的,因此巨狼并不是很在乎火焰。可这次完全不同了,三叶草引燃的火,让狼跳人叫,乱成了一团,进攻的速度马上降了下来,而后面的狼骑兵则还在继续冲锋之中。

  第二波次的弩箭则完全不同,在狼骑兵们正担心再次被火烧的时候,那些弩箭落在地上,轻轻的爆开,一团粉红色,甜甜带著酒香的味道,向四周散开。一枚烟暴,可以笼罩二十几平方公尺的范围。

  在第一军团阵地的前方六百米处,已经全部被这种粉红色的烟雾所笼罩。奥斯曼选择的是上风头,自然不会担心这些迷药对自己的士兵起作用。

  “让大家准备好毛巾。”米歇尔看著那些粉红色的烟雾说道。

  狼的鼻子不是好用吗?这次只怕更吃亏了,谁让它们的鼻子好用了。如果用一般的方法使用这些迷药,在迷药到达前,这些狼骑兵只怕准备好了,可这次不同,几乎是在一瞬间,近百公斤的迷药被平均的洒在数平方公里的面积之内,就算他们知道这些烟雾有问题,也没有任何的办法。

  “这些是什么烟雾?有毒的?”派克下达了命令,虽然他们所处的位置,并非是正下方,可米歇尔还是让他们事先作好了准备。

  风到底会吹向哪里,更不是人可以预测的,就算是像迈克尔公爵这样的老军人,也只能大体上算出几日内风向的大致走向,不可能是绝对准确的。

  “是迷药,派克中将一定听说过醉丁香这种植物。”米歇尔笑了笑说道,她发现,这位败军之将,是绝对值得自己尊敬的。

  从表面上看,在他的指挥下,丢掉了密苏,损失了四万军队,那是南方军团的一小半了。可反过来想,在蛮荒四族的进攻之下,他还保住了六成军队,看守住了西尔克多城,这样的结果,相信换了任何人来,也不会更好一些了。

  “醉丁香?你们去了东部山脉,天望河边?”派克一惊。

  “是的,我们是顺著天望河到的密苏,否则如何能躲过南方郡的蛮族大军?”米歇尔笑了笑回答道,她知道,这样的答应,应该足以让这位中将吃惊几天的了。

  “哦,我的大自在神啊!你们是如何作到的?”派克果然非常吃惊。

  “没什么,只要找对地方,就可以作到。”米歇尔笑了笑,没有奥斯曼这样对于山林非常了解的人,根本不可能利用天望河的,即使有他在,一万人的军队,也损失了两千人呢!这样的事情,以后尽可能别再去作了,损失太大了。

  “醉丁香……那得需要多少醉丁香啊……”派克呻吟一声,显然,他并没有听米歇尔在说什么,正看著那团粉红色的迷雾在发呆呢!

  米歇尔看了派克一眼,有些无法理解,为何他会有这样的反应。醉丁香可以制作成一种春药,可这种东西,需求量并不大,因此醉丁香也算不得值钱的东西。

  “米歇尔,我可以这样称呼您吗?其实您同我的女儿差不多大的。”派克轻声说道,语气里透著一丝无奈和不舍。

  “当然,派克叔叔,我知道您一直非常支持我父亲。”米歇尔也马上改变了口气,她知道,战争结束后,无论结果如何,派克都不会有活下去的机会。

  “我的女儿叫洁西亚,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可是我非常的爱她。”派克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战场,却似乎什么也没看到。

  米歇尔点了点头,她知道,派克是在托孤,希望自己能够照顾他的女儿。

  看到米歇尔点头,派克的神色好了许多。

  “洁西亚从小身体就不是很好,因此只能在家里玩些花花草草的东西,但她很聪明,因此制作出许多大家都喜欢的物品来。其中有一样大家最喜欢的东西,相信您也曾经听说过。”派克继续说道。

  “说说看。”米歇尔应道,她知道,现在派克说的这些话,其实是说给他自己听的,自己只要配合一下他就可以了。

  “玉脂丹。”派克轻轻说道,目光呆涩,他知道,自己真的完了。这次同米歇尔一起来的指挥官,据说不足二十岁,可他想出来对付狼骑兵的办法,自己永远也想不出来,到现在为止,他还是不明白那些烈焰流星是什么东西。

  “玉脂丹?嗯,听说过。”米歇尔点点头,神色不变的说道。事实上,她从未听说过这种东西,从小离开家里,一直跟随在师傅身边,米歇尔的人生之中,全部被魔法所充斥,同魔法无关的东西,她知道的并不多。

  “对不起,我忘了,小姐一直跟在可利亚魔导士身边,这些东西您可能从未听说过。不过不要紧的,下官只请求小姐,能够让洁西亚有口饭吃,不必被人逼迫,将来嫁一个她自己喜欢的男人,这就足够了。”派克点了点头说道。

  “您放心,我以我父亲的名义,保证洁西亚小姐的安全,以及她以后的生活,直到她找到一位满意的丈夫为止。”米歇尔郑重的做出承诺。

  “那我就放心了,这六万将士,在这段时间里,完全会听从小姐的吩咐。”派克笑了笑说道。

  对于维斯特公爵,他很了解,虽然他是有很大志向的人,可对于失败的下属,从不宽容的。

  自己并不怕面对他,更不怕走上绞刑架,那本就是自己应该得到的结果。可自己的女儿会怎么样,这才是他最为关心的。

  米歇尔是维丝特公爵的小女儿,很受公爵大人的喜爱,得到她的保证,派克很满意。而且,也只有她才会对自己做出这样的保证,他相信,维丝特公爵绝对不会向自己作出这样的保证的。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1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二章~

 

  率先逃跑的,不是狼族战士,而是那些巨狼。敏感的巨狼已经感受到危险,那从天而降,无法熄灭火雨,那一阵阵的烟雾,都让它们感觉到害怕。

  正像奥斯曼所想像的那样,此时,巨狼那敏感的嗅觉,变成了最糟糕的事情,醉丁香提炼出来的药,药力很强,远不是加热红蛇菌后的烟雾所能比的。

  只一会的功夫,处在迷雾正中央的一万多匹巨狼,已经倒在地上,跟随巨狼一起倒下的,还有一万多名狼骑兵。

  处在边缘的巨狼,则开始往四周狂奔,希望能找到安全的地方,此时它们已经不再理会背上的骑士,自己的安全才是最为重要的。

  巨狼虽然体形巨大,不弱于马匹,可它们的平稳性,却不知道要差马匹多少倍,也只有身手敏捷的狼族,才能稳稳的骑在它们的背上。

  可那是指平时,当这些巨狼开始发狂的时候,就算是狼骑兵,也无法稳住它们,甚至连坐在它们身上也不可能。

  前后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四万狼骑兵,已经有一万多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在醉丁香提炼出的强烈迷香之下,没有一天的时间,他们休想站起来。除了这一万狼骑兵外,另外三万狼骑兵的日子也不好过。

  那些狼骑兵,大部分已经失去了他们的伙伴。而巨狼成群结队的奔跑著,将背上的骑士抛落在地,自己向东部山脉的方向跑去。出于野兽的本能,它们感受到那里山林的气息,只有在那里,它们才会感觉到安全。

  鼓声再变,令旗开始挥动。战士跨上战马,扬起手中的骑枪。狼群疯狂的逃窜,虽然给这些战马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可相比乱成一团的狼骑兵来,已经好了很多。

  “杀……”

  凌格骑在剑齿虎的后背上,站在队伍的尖端,手中的骑枪比普通的骑士长出至少一米多,以保护他在剑齿虎的身上也可以刺穿敌人的身体。

  随著他的一声大吼,骑兵队伍动了起来,一万重骑兵,踢著缓慢的节奏,开始慢慢进行加速。六百步的速度,正好够重骑兵将速度加到最快。

  不过凌格没有选择正面,而是选择了那些已经从巨狼身上落下来的狼族。人类的敌人是蛮族,而不是那些无知的巨狼,它们不过是些帮凶罢了,而且是无意识的帮凶,凌格并不准备攻击它们。

  手中的骑枪,会让这些蛮族明白,人类是不可战胜的,无论是两千年前,还是现在,人类的军队,足以将所有的蛮族击退。

  重骑兵的战马,踢出“隆隆”的响声,当声音密集到听不出点数的时候,重骑兵已经将速度提到最高。

  失去了巨狼的支持,狼骑兵只是些优秀的步兵,在人类的骑兵面前,他们同样很吃亏,更何况,从数量上来看,他们已经少了四分之一。

  在骑兵冲锋的同时,四万步兵动了起来。刚才,他们亲眼看到烈焰流星和烟暴的厉害,那炫目如流星般的火雨,将巨狼惊得四处乱窜,而粉红色的迷雾,只用了几十息的时间,就将上万的狼骑兵迷倒在地。

  南方军团的战士,虽然远不如三个野战军团,可他们也是热血男儿,这里是他们的家乡,背后是他们的父老,谁愿意一退再退,谁愿意将家乡交给蛮族?

  虽然他们的战斗力要弱一些,虽然他们的装备要差一点,可是为了保卫家乡,他们的热情、他们的士气,绝对不会弱于第一军团的将士。

  “杀……”一声声呐喊之中,四万步兵,迈著有些凌乱的步子,向溃逃中的狼族战士冲去。

  最前排的是长枪兵,他们手中的长枪不如骑枪长,也不如骑枪更有力,却可以保证阻挡那些还拥有巨狼的狼族骑兵。

  紧跟在后面的是校刀手、重斧手,他们负责近战,利用手中沉重的短武器,给狼族战士致命的一击。

  如果在平时,他们这样的步兵,只能是去送死。现在可不一定,失去巨狼的狼族战士,已经失去了往日的信心,在人类骑兵面前,他们除了逃跑,已经没有选择了。此时再撞见士气高涨的步兵,更是损失惨重。

  西尔克多战役所花的时间很短,从两军列队开始,一直到狼骑兵的败北,前后只花了不足两个小时。

  战果很快就交到奥斯曼的手中。对战时,第一军团两支重骑兵纵队七千人马,南方军团三支骑兵纵队、九支步兵纵队共六万人,狼骑兵则是整整四万人的部队。

  对战后,人类军队损失一万三千多人,失去巨狼的狼族战士显然战斗力大打折扣,甚至当他们面对步兵的时候,也同样胆怯了。四万狼骑兵,两万被杀,不足一万逃跑,被迷药生擒了一万多人,还包括一万多匹巨狼。

  从战争开始,这还是第一次出现了蛮族的俘虏。蛮族战争之中,双方都是不需要俘虏的,他们除了浪费粮食之外,根本不会有任何的作用。由于语言不通,外表不同,可以利用的地方,实在是太少了。而且对于对方,都有著刻骨的仇恨,根本不会为对方出力,就算在刀剑之下,也不会为对方的阵线加一块砖瓦,想利用俘虏修城修路都不可能的。

  “奥斯曼,这些俘虏是否杀掉?”凌格问道,这是第一次抓到俘虏,而且居然抓了一万多狼族战士,凌格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如果只是几百个,他早下令就地解决了。

  奥斯曼看了看鲍伯和卡尼尔,他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如果是人类的俘虏,有很多的先例可循,但这些是蛮族战士。在第一次蛮族战争之中,也从未出现过上万的俘虏,奥斯曼再次开创了一个先例。

  “别看我们,我们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你自己想好了。”鲍伯笑道,他是未来武士,卡尼尔是雷霆武士,对于俘虏,他们更没有经验。

  “我想将他们放了。”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什么?放了他们?他们是蛮族,不可能被你感动的。”米歇尔叫道,她没想到,奥斯曼居然要将一万多狼骑兵放掉,不但是她,连鲍伯、凌格等人也全愣住了。

  “是的,我的确是想放了他们,而且还要把巨狼还给他们、将武器交给他们,甚至还想给他们一些粮食。”奥斯曼仔细的想了一会,坚定的说道。

  “为什么?告诉我,你的理由是什么?”卡尼尔问道,他看得出来,奥斯曼绝对不是在开玩笑。

  “理由有两个:第一、我要让他们帮助蛮族的大部队,去消灭斯帝亚王子的部队,以目前的情况看来,密苏失守后,南方郡内的蛮族部队已经很不妙了。而斯帝亚王子的指挥才能相当不错,甚至要比我们还高明许多,他手里有二十万的部队,虽然上次损失了几万人,可总体来说,是不伤筋骨的。”奥斯曼慢慢说道。

  “你想利用他们来对付斯帝亚?”卡尼尔惊道。

  他早就知道奥斯曼同斯帝亚王子,为了爱莉公主而结仇的事情,也知道这次接到命令去攻击密苏,完全是斯帝亚王子为了害死奥斯曼所设下的一个,很明显公报私仇的计策。

  可他还是没有想到,奥斯曼不声不响,可他的反应却是如此的激烈,居然想将到手的一万狼骑兵全部放掉,而且还要提供他们粮食,目的只是为了害死斯帝亚王子。

  “奥斯曼,你不觉得这样作,太过分了吗?蛮族战争之中,我们和斯帝亚王子还是同一阵线的。”卡尼尔说道。

  “卡尼尔大师,您说的,我都懂,只是我们做人的原则不同,在我的心中,敌人只有死掉,才会让我安心。”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

  这两年来,迈克尔公爵没少向奥斯曼灌输骑士精神,也没少提到贵族的传统,以及作一名高贵的人应该如何处理事情。可对于这些,奥斯曼早已经有了自己的看法,虽然不会直接反对老公爵所讲的话,可在他的内心里,早已经有了答案。

  “可是,奥斯曼,你应该很清楚,斯帝亚王子是为了支援我们,才到这里来的,而且还带来了二十万天朝帝国的将士,他们为了我们才在这里战斗的。虽然有蛮族战争条约,可他们能够真正来帮我们,这已经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我们不应该在这个时候,想到的只是私人的仇恨。”卡尼尔说道。

  鲍伯、凌格和米歇尔同时点头,表示支持卡尼尔大师所说的话。他们从小受到贵族的正规教育,认为卡尼尔大师所说,极有道理。

  “不,我并不这样认为。”奥斯曼摇了摇头,野兽的世界里,在大自然之中,一切只有利益冲突,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事情,最多是陌生,不可能主动帮忙。人类的社会里也应该是一样的,虽然人类远要比野兽更为复杂,可本质上,并没有分别。

  “哦?说说你的看法。”卡尼尔说道,他知道,别看奥斯曼平时好说话,可他如果倔强起来,是很难劝说得动的,除非真正让他心服口服。

  “天朝帝国,真的仅仅是因为蛮族战争条约,才派军队来的吗?我看绝对不是,一纸条约,绝对约束不了他们。”奥斯曼笑了笑说道,对于天朝帝国派来援军的事情,在京都的时候,奥斯曼已经开始研究了,是什么样的理由,让他们派出二十万的大军呢?

  当然,同天朝帝国的整个军力相比,二十万人是微不足道的,那只是他们五分之一的军力,可连天朝帝国的王子都来了,这已经可以证明他们支援菲格帝国的决心了。

  “你是如何想的?”米歇尔问道。

  “我还记得迈克尔公爵给我讲过的一句话,叫做唇亡齿寒,我想我们都很清楚,天朝帝国全力帮助我们,无非是怕蛮族击败我们之后,成为整个大陆的新主人。菲格帝国如果全面溃败,仅凭天朝帝国的实力,根本无法抵抗蛮荒七族。”奥斯曼肯定的说道。

  众人对视了几眼,他们知道,奥斯曼说的是对的。所有的帝国都不愿意失去自己的军队,在小心蛮族的同时,也在上心其他的帝国。正是因此,六个小帝国才会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灭亡掉。

  无论是天朝帝国还是菲格帝国,在本质上是没有分别了,为了自己国家的利益,他们一直在等。只不过结果对菲格帝国相当不利,因为蛮荒七族选择的是菲格帝国,而不是天朝帝国。

  如果菲格帝国有能力抵挡住蛮荒七族,那自然是最好的事情。就算菲格帝国击败了蛮荒七族,整个帝国的防御能力会被降到最低,甚至整个帝国已经毫无还手之力。如果这样的话,天朝帝国就会很轻松的拿下菲格帝国的全部领土。

  在这片大陆上,除去这两个大国之外,其他的小帝国、公国,根本不值得一提,只要能够将菲格帝国收为己有,用不了多少年,整个大陆,就只有一个国家了。

  在发现蛮族开始,双方都抱著同样的目的,不但天朝帝国没有按蛮族战争条约向那些小帝国支援,菲格帝国也同样如此。

  直到蛮族三面同时进攻菲格帝国开始,菲格帝国才不得不面对强横的蛮族。可即使到了这个时候,菲格大帝还一直保存著实力,不肯让第一军团和近卫军团全面支援。

  西方战役的胜利,举国欢庆,唯有菲格大帝一人在担心。以近一个军团的损失换来的胜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一旦杀退了蛮族,菲格帝国迎来的,不是胜利,而是天朝帝国的百万大军。

  自从菲格帝国出现了京都之乱、北方郡和东方郡同时传来了蛮族增兵的消息、密苏失守,这一系列的失败,让天朝帝国也坐不住了,如果蛮族取得了胜利,对于整个大陆上的所有帝国来说,都是一件最危险的事情。

  有实力支援菲格帝国的,也只有天朝帝国了,因此,二十万大军才会进入到菲格帝国国内,所派的指挥官,不但是一位战争天才,而且还贵为王子。

  “奥斯曼,你说的是对的。”米歇尔轻声说道,之后紧紧的闭上嘴唇,这些丑陋的政治,她最为讨厌,学习魔法,才是她的兴趣,可偏偏这些东西,她一听就懂。

  “即使是这样,我们也不应该这样作的。”卡尼尔说道。

  “为什么不能这样作?蛮族是我们的敌人,斯帝亚王子也是我们的敌人,让两个敌人去争斗,对我们绝对有好处。”奥斯曼坚决的说道。

  “我认为奥斯曼说的是对的,如果能大量消灭天朝帝国的军队,对我们菲格帝国来说,绝对有好处,不过最好斯帝亚不要死掉。”鲍伯想了想说道。

  奥斯曼愣了一下,他作这些的目的,本就是想害死斯帝亚王子。奥斯曼绝对不会认为鲍伯是在帮著斯帝亚王子,他说这话,一定是有原因的。

  稍稍想了一下,奥斯曼也马上明白了,点头说道:“鲍伯说的没错,如果只是损失了大量的部队,斯帝亚王子并没有死掉的话,天朝帝国还会派来更多的军队。让蛮族和天朝的军队争斗,对我们绝对是有利的。”

  “没错,我们应该趁这段时间征兵,这样才能保证足够多的军力。如果天朝军败了,我们继续收拾蛮族;如果蛮族败了,我们有机会收拾天朝帝国。”凌格大笑著说道,他已经明白过来了。

  “那我们现在作什么?”担丁问道,卡尼尔大师的脸色不是很好,他对奥斯曼的认识,又加深了一步。

  从西方郡认识奥斯曼开始,总是有新奇惊喜的事情等著他,例如:奥斯曼不弱于雷霆武士的战斗力、他的智慧,以及同野兽之间的亲密无间等等。

  奥斯曼为了救闪电豹,两次出手,却并不像普通人那样,将它据为己有,而是给它自由。

  在地行龙的地府里,他找到了青色的龙涎果、毒婴、幼年地行龙的鳞甲,这些被人们认为价值万金的东西,奥斯曼却根本不在乎,平均分给众人。

  奥斯曼对于两位公爵,恭顺有礼,平时对人待物,也非常温婉谦和,绝对是一名年轻贵族的典范。可现在,为了能够达到目的,他不择手段,既不在乎骑士的名誉,也不理会人们平时心中的道德。

  卡尼尔看得出,这才是真正的奥斯曼。

  奥斯曼并非下令征兵,虽然在西尔克多城里,目前只有五万将士。征兵并不难,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乡,并且看到奥斯曼成功的击败了四万狼骑兵,在西尔克多城里,人们参军的热情相当高涨。

  但奥斯曼并不这样想,一名普通的青年,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那是需要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进行训练的。数量同质量,这完全是两回事,奥斯曼不认为多上几万未经任何训练的士兵,整体的作战能力会有提高。

  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奥斯曼不但征用了西尔克多城里的所有工匠,而且连周边百里之内所有城镇的工匠也全都发动了起来。

  奥斯曼不介意工匠的出身,甚至连那些会雕刻土豆花的厨子也不放过。在三天的时间里,他集结了超过一千五百名工匠、五千多名学徒。加上原南方军团的后勤部队,以及一些手巧的士兵,在几天之内,组成了一支上万人的工匠大军。

  卡尼尔、米歇尔和鲍伯,分成三路,每人率领一万士兵,去收集所需要的材料,以保证一万名工匠所需。

  看著奥斯曼拿来的烈焰流星及烟暴的样品,所有的工匠都笑了,这东西居然有这么好听的名字,而且它们居然就是打败狼骑兵的主要武器,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就算是孩子们作的玩具,只怕也比眼前的东西好看得多。当然,作为一种武器,外表是否好看并不重要,它的威力才是关键所在。工匠们并没有因为它们的外表,而小看了它们的能力。

  西尔克多城外的战斗,他们之中大部分人并没有亲眼看到。但从南方军团的后勤工匠嘴里,他们已经听说了当时大致的情形。他们知道,眼前这些丑陋不堪,样子古怪的东西,就是让狼骑兵全线溃败的主要武器。

  “大人,您是想让我们制作这两样东西对吗?”后勤纵队长肖伯纳男爵看著地上的东西问道,他本人非常喜欢手工艺品,正是这个原因,即使他加入了军队,也愿意到后勤部队之中,可以制作一些武器,过过手瘾。

  “没错,只是这两样东西,目前我都不是很满意,我需要进行改进,并且大量制造。我们没有太多的时间,最多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你们不但要完成改进,而且还要生产出至少每样十万枚。”奥斯曼说道。

  “伯爵大人,这很难说,如果能够早日完成改进设计,定形之后,生产就容易得多了。”肖伯纳皱了皱眉头说道,在没有定形生产前,就决定生产的数量,而且要在一个月的时间之内全部完成,他一点把握也没有。

  “好吧!我给你三天的时间,在三天里,一定要完成改进任务。要求很简单,里面除了燃烧的火药之外,三叶草燃剂一斤。烟暴要求相同,除了火药外,里面还要能装下一斤的迷药。”奥斯曼想了想说道。

  “我认为,烟暴没必要制作太多,一斤迷药,至少可以对方圆二十平方公尺的面积起作用,另外,我们手里已经没有太多的迷药了。”米歇尔说道。

  “嗯,那就少作一些烟暴,加大烈焰流星的产量。”奥斯曼点头应道,这里可不是天望河边,想要找点醉丁香,是很难的事情。

  “数量方面好谈,伯爵大人,您的要求是什么?”肖伯纳问道。

  “很简单,要求只有三样。首先,装入一斤我需要的东西;其次,要求尽可能的让弩箭发射的远一些;最后,方便随身携带。”奥斯曼说道,他发现,自己在制作东西上,完全是个外行,说了半天也没说到重点上。

  眼前的贵族虽然只是个男爵,却拥有不错的手艺,这在贵族之中是很少见的事情。工匠在贵族眼里,都是些不入流的人,因此,像肖伯纳这样的人才就更显难得了。

  “伯爵大人如果只是这样的要求,一天,一天的时间就足够用了。”肖伯纳自信的说道。

  “很好,晚上我希望能看到样品,两种样品我都要看到。”奥斯曼点了点头说道,他知道,这类事情,还是交给专家比较适合。自己并不适合制作武器,那些奇形怪状的烈焰流星和烟暴,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没问题。”肖伯纳笑道,这位伯爵大人满有趣的,说话干脆,他喜欢这样的上司。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2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三章~

 

  “派克中将,有些事情,希望您能帮助我。您知道,虽然我在南方郡生活了两年的时间,可对于南方军团的运作,了解的并不多。”奥斯曼坐在大厅里,看著众人说道。

  自从蛮族战争开始以来,奥斯曼从迈克尔公爵身边离开,从率领十个人开始,一直到指挥六万多大军。回想这段时间以来的经历,奥斯曼发现,自己绝对不是一名合格的指挥官。

  在他指挥的这些战争里,全部取得了胜利,而且有些还是在损失极少的情况下取得胜利的。即使是这样,也不能让他高兴。原因很简单,这些胜利,取得的实在是侥幸。

  现在,他已经能够完全理解琼尔阻止他作第一军团副团长的心情了。军团的副团长,必须对第一军团十二万将士的生命与前途负责,显然自己并不合适。

  如果同蛮族堂堂正正的打一仗,奥斯曼认为自己能够胜利的机会极小。从马其特要塞开始,自己身边就不缺少武技高明的雷霆武士,攻击力和辅助能力强大的魔法师,可即使这样,自己还是使用毒药、毒烟、火雨之类的东西,才能取得胜利。

  迈克尔公爵倒是说过“兵不厌诈”,可是,除去了这些东西,奥斯曼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在战争中正式的作战。

  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到的东西,除了欺诈敌人之外,他从未用过所谓的战略、战术,一样也没有用过。

  当然,奥斯曼对于使用这些手段,并不内疚,也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对的,对于敌人,无论用什么样的手法,都是他可以接受的。只是他认为自己指挥的能力不足,没有真正的打过一场仗。

  “奥斯曼伯爵,虽然您是迈克尔公爵的教子,但同时,您也是米歇尔小姐的朋友,您有什么问题,尽管问吧!只要我能回答您。”派克欠了欠身体说道。

  “我想知道,斯帝亚王子的补给,都是从哪得到的。”奥斯曼问道,眼里精光一闪,对于这个来自于同盟的敌人,奥斯曼准备像对付蛮族一样对付他,绝对不给他留下一丝退路。

  “天朝帝国援军的补给,一共有三条通道。第一条是由天朝帝国,经由西方郡,进入南方郡的。这条补给路线相当长,需要大约一个半月的时间才能到达一次。不过天朝帝国物产丰富,又没有受到蛮族的进攻,因此这条补给路线从未断过,几乎一个月就有一批补给队伍到达。”派克毫不迟疑的回答道,虽然他是个败军之将,但对于南方郡的所有事情,他还是了如指掌的。

  顿了顿,他又继续说道:“第二条路是由中央郡发出的补给,是由菲格大帝亲自下令运输的,不过目前被蛮荒四族的军队阻挡,能够到达的已经很少了。第三条是由我们南方郡,也就是由我们西尔克多直接补给的。”

  “天朝帝国居然直接由国内进行补给?”奥斯曼诧异的问道,他完全没想到,天朝帝国居然有如此强大的实力。从天朝帝国到达南方郡,要经过天方帝国一小段路,到达西方郡,再到南方郡。从天朝帝国国界到南方郡的支援部队,至少有几千公里的路程,而且道路并不好走。

  “是的,天朝帝国,无论是在军事、经济和科技上,都是整个大陆上最为强大的国家。而且这次蛮族战争之中,他们没有受到一点损失,为一支二十万人的军队补给,他们有足够的能力。”鲍伯点了点头,虽然他也是刚刚知道这个消息的,却完全可以想像得出。

  奥斯曼点了点头,对于天朝帝国,奥斯曼也有一定的了解,从迈克尔公爵那里,也有的是从皇家藏书馆中。

  天朝帝国拥有整个大陆上最好的一片土地,在天朝帝国里,百分之八十的土地是平原,适合人类居住、种植,因此他们从不会出现粮食问题。在平原上,则交错分布著二十八条大河、几百条小河流,水源极为丰富。

  在北方和南方,分别有一条山脉,将埃罗公国的土匪强盗拒之门外,天方帝国的流民也同样无法进入。

  这两条山脉,不仅仅起到天然屏障的作用,同时,又有极为丰富的矿物,保证天朝帝国的发展。

  天朝帝国,从立国开始,就显得强盛之极,除了菲格帝国,没有任何国家敢于打它的主意。

  虽然拥有大陆上人数最多的军队、最好的武器装备,以及最完善的后勤补给,可天朝帝国并没有能够开疆拓土,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的人民。

  在天朝帝国,几乎看不到乞丐,良好的发展环境,加上帝国对于人民的关爱,让每个天朝人活得非常滋润,他们不愿意去战争。在拥有近亿人民的第一大帝国,军队甚至不得不采用义务兵制度,才能保证拥有足够的兵源。

  菲格帝国对于这个富有的国家极感兴趣,只是它的天然屏障,加上强大的经济后盾、人数众多的军队和精良的武器装备,让菲格帝国不敢随便动手。

  “天朝军队,他们主要的补给,依靠的是哪条路线?”奥斯曼想了想问道。

  “主要是从他们本国运来的,我们运送的物资,主要是奢侈品,按他们开出的单子,甚至包括乐器在内。”派克有些气愤的说道,在战争时期,补给是最为重要的一环,尽可能将最需要的物资交到部队手中,才是正确的。

  天朝帝国的军队,居然在战争时期,提出这些根本不应该提出的东西来,的确让菲格帝国的所有军人惊讶和气愤。

  “这么说,天朝帝国的补给,已经足够他们部队使用了,甚至连粮食也没有向南方郡要?”奥斯曼问道。

  “是的,而且他们的武器装备也非常的多,足够四十万大军用的了。天朝帝国很富裕,只是我们没想到,居然可以富裕到这个程度罢了。”派克说道。

  菲格帝国也算是相当富足的国家了,从三百年前,菲格帝国已经消除了乞丐,真正作到了居有所、行有车、身有衣、家有食。可同天朝帝国相比,菲格帝国就显得穷了些。菲格帝国可以提供给每名士兵充足的装备、足够的营养食物,却无法提供额外的东西。

  “以前我们也不了解这些,在天朝帝国部队提出的物资清单里,有些我们没有办法提供给他们,斯帝亚王子对此很不满意。”派克叹了口气说道。

  “我们无法提供的物资?”奥斯曼和鲍伯同时叫道,这不太可能吧!虽然说菲格帝国的经济实力远不如天朝帝国,可作为战略物资,却是非常充分的。这么多年来,菲格帝国的小战争从未停止过,又一再备战,希望能将天朝帝国纳入版图之内。

  “军妓五万名、马戏团一百个、高级厨师三千名。”派克悠悠说道,虽然他早已经知道这些,可还是无法接受。

  “什么?”众人齐声惊呼道。

  “他们是来干什么的?打仗还是旅游?”鲍伯气得笑了起来。

  作为军人的儿子,对于军队,鲍伯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可惜他成为了未来武士,永远也没有机会进入军队。

  看著奥斯曼指挥部队,他有时候很急,真的想亲自指挥一下。奥斯曼的指挥才能,实在有些不入流,可雷霆会馆有很多的规矩,让他不得不站在一旁,只能静静的听著,有时候,连出个主意也不可能。

  “据我们得到的情况来看,在他们的军队里,除了军妓之外,另两样的确也算得上是军用物资呢!”派克苦笑几声说道。

  从十六岁加入军队,今年已经四十六岁了,派克在军队中服役了三十年,这样的军用物资,还真是头一次听说呢!

  “就凭这样的军队,也可以打败狼骑兵?”鲍伯奇道,他实在无法想像,天朝帝国的军队是否还能称之为军队,这样的军队,居然也可以打胜仗?

  “能够打败蛮荒四族,最主要的原因是斯帝亚王子,别看他今年只有二十二岁。无论在天朝帝国,还是在整个大陆,他都是难得的军事天才,在军事指挥上,他的才能甚至超过迈克尔公爵。”派克说道。

  “不可能,迈克尔公爵是我们帝国的军神,在军事指挥上,没人比他更优秀。”米歇尔叫道,虽然她父亲同迈克尔公爵是对立的两系,可军神之名,在菲格帝国是至高无上的,是战争胜利的保证。

  “事实证明,他的能力也的确在迈克尔公爵之上。米歇尔,作为帝国的军人,我同样不希望有这样的人出现,可我们必须尊重事实。”派克看著米歇尔说道。

  “天朝帝国出了这样的人才,我们帝国不可能不知道吧!”鲍伯问道。

  “当然,在三年前,我们已经知道斯帝亚王子在军事上的天分,那一年他才十九岁。要知道,天朝帝国,一百多年来,从未有过战争。从情报上看,他们这一百年来出现的军事天才,有三十几人之多,可事实上,他们都是平静的过完了一生,没有任何突出的表现。”派克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他非常能够理解,天朝帝国和菲格帝国,作为大陆上最强大的两个帝国,相互之间总是在找寻著对方的弱点,只要有机会,谁也不愿意放过的。

  军事天才这玩意,在军事学园里,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一个或者几个,到了军队之中,其中还会有一部分人脱颖而出。不过这些都是假的,只有真正经历过战火的军人,才是真正的军人。

  那些所谓的军事天才,必须要经过战争的考验,才能证明他们是否真是天才。奥斯曼在战争以前,也被迈克尔公爵认为是军事天才,可事实证明,他的指挥才能很普通,甚至可以说很差劲。

  以目前的情报来看,斯帝亚王子称为军事天才,倒真是当之无愧。从京都进入南方郡,到目前为止,也不过半个多月的时间,他居然可以面对同等数量的蛮族,并且取得了一比一的战斗成果,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奥斯曼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成绩的。

  “派克中将,能为我们解说一下,斯帝亚王子是如何指挥作战的吗?我很好奇,他是如何在面对同等兵力下的蛮族,取得如此好的战果,相信其他人也对此同样好奇。”奥斯曼说道。

  “当然,因为斯帝亚王子的战绩非常出色,因此我们也详细的研究过他的指挥方式。他指挥的方式,的确让人很难捉摸。”

  派克详细的说了起来,奥斯曼看得出,他对于天朝帝国援军的动向还是非常关心的。

  从中央郡到达南方郡的边界,斯帝亚王子下达的第一道命令就是给奥斯曼的──将第一军团的一万重骑兵交给奥斯曼,可这些人根本不会听从他的命令。第一军团的重骑兵虽然在整个大陆有著非常不错的口碑,斯帝亚王子还是放弃了。

  除了奥斯曼亲随的几个朋友之外,斯帝亚王子连一名雷霆武士也没有分给他。如果不是卡尼尔大师,奥斯曼连一名雷霆武士的支援也无法得到。

  在奥斯曼的大队离开之后,三天之内,在斯帝亚王子指挥下,打响了进入南方郡的第一仗,以二十万大军的全部实力,硬拚一万狼骑兵,结果在损失两万骑兵的代价下,将这一万名狼骑兵全部消灭掉。

  经过这场战斗之后,斯帝亚王子对于蛮族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知道想要凭借骑兵的优势来取得战争的胜利,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狼骑兵的武器装备远逊于天朝帝国的武器,无论数量、质量上,都相差极多。可他们在巨狼的帮助下,先声夺人,让天朝帝国的骑兵成为步兵后,凭狼骑兵的冲击力、速度,以及灵活性轻易取胜。

  斯帝亚王子下达的第二道命令让所有的人莫名其妙,在蛮族大军距离他两百公里之外,下令全速逃跑,而逃跑的方向,是南方郡而不是中央郡。这条命令不但让他的下属难以理解,所有知道这个情况的人,都无法判断他的目的何在。

  不过很快大家就知道斯帝亚王子的目的了,天朝军队并没有跑多远,只花了两天的时间,他们进入了南方郡的水网地带,并且在这里修建了多处据点,却没有任何的防御设施。

  紧追在天朝军队身后的包括狼族十万、飞鹰族两万、驱兽族五千和五万猛兽,另外还有三百名血族人。

  进入水网之后,蛮族军队马上发现不对头。驱兽族和他们所驱赶的猛兽,完全失去了用武之地,虽然有些猛兽是会水的,可一旦下水之后,对于驱赶它们就成了问题,水让这些猛兽变得清楚了。

  狼骑兵的情况则更差,面对水网地区,这些不会水的巨狼,还需要狼族人去照顾它们,无论是行动的速度,还是战争力,都已经大打折扣。

  飞鹰族虽然好一些,凭借他们可以飞翔的能力,水网对于他们来说,不成问题,而且他们在这里也是最好的侦察兵。

  很快的,飞鹰族查到天朝帝国军队的动向,并且发现了多处据点。当狼族大队赶到的时候,天朝军队却已经无影无踪了,只留下一处据点,里面有少量的粮食。

  这时候蛮族军队才发现,他们的后勤补给成了问题。密苏虽然有足够的补给和粮食,可想在水网地区输送,却极为困难,他们没有相应的运输工具。

  在进入水网地区后的第四天里,蛮族大军开始断粮了。他们不得不持续的找寻天朝军队留下来的据点,抢夺里面少得可怜的粮食。

  南方郡人口只有五百万,相对于整个菲格帝国五千多万的人口,显得地广人稀,而水网地区,居民更少,想从人类嘴里抢夺食物,是件很难的事情。

  几次抢夺了据点里的粮食之后,蛮族发现,那里面的粮食最多只够一万蛮族士兵食用一天的。在水网地区,天朝军队建立了无数这样的补给据点。

  蛮族是否知道这是斯帝亚王子的计策,没人能知道,可最终的结果显示,失去补给的蛮族大军,不得不分兵抢占据点。

  从派克的分析来看,蛮族指挥官显然也考虑到这个问题,因此并没有分成一万人的小部队,每支部队最少也保持在三万人以上,给天朝军队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这种情况在斯帝亚王子得到从国内的第一批补给开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到这个时候,大家才发现,斯帝亚王子所作的一切,是早有预谋的。在第一批的补给物资之中,有大量的沙船。

  沙船都不大,最多只能装十名士兵,而且很轻薄,六名士兵可以轻松的扛著它行军。除了这些在水网地区,方便无比的沙船之外,天朝帝国的补给物资单里,还有大量煤油,使在水网地区放火成为可能。

  果然,在得到物资后的第四天里,天朝帝国的军队开始行动,以十万人的军队,将抢夺粮食的三万狼兵包围,却不进攻。

  当蛮族的援军迅速赶到的时候,发现他们需要过的一条河面上,飘满了煤油,而天朝帝国的部队,只留下一小队士兵看著他们哈哈大笑。

  飞鹰族战士马上起飞,希望能在天朝士兵点火之前消灭他们。飞鹰族战士刚刚起飞,这队士兵转身就跑。当五千名飞鹰族战士飞过河面,开始让狼兵渡河的时候,火从上游烧了下来。

  在蛮族军队慌乱成一团的时候,河的两岸同时发现天朝军队,在河中被烧死的狼兵其实并不多,甚至不足两千人,可被天朝军队突袭死去的蛮族,却多达一万多人。

  在此战之后,蛮族军队更加小心,可依然被斯帝亚王子再次偷袭得手,损失八千狼兵、两千飞鹰族战士。

  至此,进入南方郡的蛮族大队,已经大量的减员,狼骑兵从原有的十七万,减少到十万。当然,那要算上被奥斯曼解决掉的四万,这些损失,斯帝亚王子还不知道。

  进攻南方郡的,虽然是蛮荒四族,可真正的主力,只有狼族,他们动用了作战和后勤部队,一共二十万之多,而其他三族,全部加在一起,也不足四万人。

  听完派克所述,奥斯曼和鲍伯都叹了一口气,他们俩全都正式学习过如何指挥军队。如果这次战役让他们来指挥,绝对不可能像斯帝亚王子这样挥洒自如。

  看来,这位斯帝亚王子的确是位天生的军人。如果继续由他指挥这次战役,没有太大意外的发生,他完全有能力取得这场战役的胜利。

  第一战,为了消灭一万狼骑兵,他付出了两成骑兵的代价。可从此之后,他已经清楚的了解到狼骑兵的战斗实力,再也没有犯类似的错误。

  在此之后的战斗中,斯帝亚还是采取了集中优势兵力的方法,集中打击少数的蛮族军队,并且利用水网地区的特殊地形有效的将蛮族援军阻挡在外,甚至不必使用过多的兵力。

  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是使用了很多小手段,尽可能不让自己的士兵正面面对蛮族战士,凡是在正面战斗比较激烈的地方,他都将雷霆武士大量的放在最前线,以保护自己士兵的生命。

  没有意外的话,南方战役,最终将会是以斯帝亚王子的胜利告终。

  斯帝亚王子果然高明,目前在菲格帝国的将领里面,指挥能力最强的,自然要数第一军团长琼尔上将,他的第一军团已经多次同蛮族交过手。

  包括西方郡的巨人族、东方郡的利爪族和现在北方郡的聚甲族,无论在整个西部战役,还是那些小规模的战斗之中,第一军团大多取得了胜利,可付出的代价也是相当惨重的。

  在两个月的战斗之中,第一军团的减员也相当严重,从满员二十四支纵队十二万人,减少到十八支纵队九万人。

  从数字上看,似乎并不比斯帝亚王子的战绩差。可奥斯曼和鲍伯都很清楚,对于蛮族,琼尔上将的办法,远不如斯帝亚王子的更多、更有效。

  “派克中将,我想知道天朝帝国补给部队的行军路线,还有目前天朝军队的补给有多少,具体存放地在哪。”

  “行军路线比较好查,从进入西方郡开始,一路都有我们的军队在护送,至于目前他们的补给在什么地方,还需要再调查一下,那是由他们自己负责的。”派克诧异的看了一眼奥斯曼,还是很认真的回答道。

  “嗯,原来如此。能推算出他们目前的补给还有多少吗?”奥斯曼问道。虽然他是同斯帝亚王子一起出发的,可对于天朝军队的动向和了解,他远不如派克知道的多。

  “这个不是很难,我大致算过了,他们的补给消耗相当的大。天朝军队一名普通的士兵,平均日消耗是我军士兵的两至三倍。这些消耗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的。”派克看了一眼米歇尔。

  米歇尔对他点了点头,派克继续说道:“以十天前,他得到的补给计算,这些物资足够二十万大军使用六十天,武器装备则更多。另外,从西方郡也开始调派粮食供应给他们,斯帝亚王子向菲格大帝提出了新的补给计划。”派克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如果单单是天朝帝国两个军团的粮食,自己根本没办法可想,可斯帝亚王子的计策却给自己一个机会。

  在南方郡水网地区,斯帝亚王子至少建设了两百处的据点,在每处据点里,放了足够一万军队食用一天的粮食。这些粮食,足够他两个军团十天的消耗了。可正是因为他使用了这样的策略,才会向菲格帝国提出要粮食补给的。

  从这里,奥斯曼也看得出来,斯帝亚王子是个非常小心的人。他的补给至少还够五十天之用,从天朝帝国发出补给队伍,在三十多天后就可以到达,而且还是在同盟国内作战,可以说,他小心的有些过头了。

  “天朝军队的补给,请将军多费心了。”奥斯曼站起身来,行了个标准的贵族礼。

  派克无论如何也看不出,这个少年居然是由黑豹养大的。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3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四章~

 

  “奥斯曼,你这样作,是不是太明显了些?”鲍伯坐在奥斯曼的身边说道,在两人不远处,黑豹和闪电豹懒洋洋的躺在山坡上晒太阳。

  “那又如何?只要能将斯帝亚害死,还是值得的。”奥斯曼笑了笑说道,对于敌人,他从不曾手软过。

  在人类的社会里已经有三年多的时间了,奥斯曼发现,论阴谋,任何生物都无法同人类相比。不过,人类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心软。无论什么人,在某些方面,都会很心软。

  一个普通人,就算你给他一柄刀,让他杀死自己的仇人,也是件很难的事情。法律和规则将他们的心束缚了,在出刀的一瞬间,他们会想到很多事情,这让他们用力的强度、下刀的部位,都会差太多。

  政治家、军人,也许他们更强悍一些,他们的手更黑点,可即使这样,他们也喜欢犹豫不决,就算面对敌人的时候,也总是显得优柔寡断。这样的错误,奥斯曼是绝对不会犯的,对于敌人,一定要咬断他们的喉咙。

  “如果被天朝人知道了,他们会不择手段的对付你,到那个时候,只怕连菲格大帝也无法保护你的。事实上,你不可能不被他们知道。”鲍伯担心的说道。

  他知道奥斯曼和斯帝亚王子之间的过节,特别是被派到密苏,以一万对五万的时候,他更能体会到,斯帝亚王子完全就是想致奥斯曼于死地的。

  可现在天朝帝国的形势明显好于菲格帝国,拥有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后盾,斯帝亚王子即使作得再明显,奥斯曼也没有任何办法。

  只怕斯帝亚王子永远想不到,来自于奥斯曼的反击,居然如此强烈。打击补给,一向是两军对战的时候,对敌人最为严厉的手法。

  斯帝亚王子正是用这个方法来对付蛮族的,没想到,现在奥斯曼居然也要用同样的方法来对付他。

  “我不对付他,他还不是一样要致我于死地吗?其实都一样的,就看谁先死罢了。最多打回原形,我和黑豹再回到山林之间生活好了,天地间有这么广阔的空间,还怕没有我容身之地吗?”奥斯曼说道。

  这三年的时间里,奥斯曼经常会想起山林间的生活,那样无忧无虑,生活富足。现在对于奥斯曼而言,吃生肉也许会感觉有些难以下咽了,除此之外,他并不认为人类的生活比豹子的生活更好些。

  “你怎么能这样想?难道你没有为布郎公爵想过吗?还有我父亲,我们这些爱你的人。你别忘了,还有爱莉公主在等著你回去。”鲍伯大惊,他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对奥斯曼一点也不了解。

  “如果人死了,这一切不都没有任何意义了吗?”奥斯曼笑道,人真是奇怪的生物,面临著生死关头,却会想那些东西,那才是没有意义呢!

  “我们要为了爱我们的人和我们所爱的人,努力活下去,这是我们同野兽不同的地方。”鲍伯明白,奥斯曼表面上虽然已经完全是人类了,可他的内心深处,依然是一只豹子,凶狠的豹子。

  “也许吧!”奥斯曼摇摇头,躺在草地上,看著不远处的两只豹子,它们的生活永远都不会感觉无奈。

  如果它们不喜欢,马上就会离开,无论自己如何努力都没用的。如果不能按自己的意思去生活,那活下去也同样没有意义。

  肖伯纳的效率相当高,在当天的晚上,奥斯曼见到了烈焰流星和烟暴的样品。同奥斯曼想像的外表完全不同,却更加适合使用。

  其实,两种样品的外形一模一样,完全不必制作出两种来,反正目的相同,只要将它们用重弩发射出去就好。

  样品大约有半尺长、粗一寸、尖端稍细、尾部呈螺旋状、中间有一个箭杆粗细的孔洞。仅看外表,奥斯曼就很喜欢,只是同他想像中的手榴弹已经完全不同了。

  “说说看,为何制作成这个样子。”奥斯曼问道,他知道,专家的意见是绝对值得尊重的。在打制武器方面,自己懂得实在太少了,如果有比尔大师在,相信可以制作出更好的来。

  “大人请看,这枚烈焰流星的中间是空的,取下弩箭的箭头,就可以插在箭杆上,由于四周重量平衡,因此可以飞得更远、更稳定,准确度会提高很多,虽然远不如弩箭,可也不会像原来那样飞出六百步,会差出几十步远。”

  肖伯纳指著中间的插孔说道,一边说,一边拿过一把弩箭,当场试验给奥斯曼看。

  “使用这样的外形,在不减少装药量的前提下,可以让弩箭射得更远一些,卑职已经进行过多次试验,用这样的外形,同样的重量下,可以增加一百多步的射程。目前最大的射程,已经提高到九百步以外了。”肖伯纳说道。

  奥斯曼大为动容,能够加大射程,这对他来说可是太重要了。要知道,弩箭上弦比较费时,一般来说,弓箭射出三箭,弩箭才得以发射出一箭。但弩箭的射程、准确性,都要比弓箭好许多。

  九百步的距离,就算是面对最快的轻骑兵,奥斯曼也有把握可以至少射出四到五箭,在自己部队面前形成一片火雨,大大降低敌军进攻的速度。

  一旦距离小于两百步,弩箭的威力就会下降很多,低于一百步,连弓箭的作用也不会很大了。虽然只多出三百步的距离,当面对轻骑兵这种快速部队的时候,几乎可以多射出一倍的弩箭。

  “另外,引信部分,卑职将它藏在里面,需要的时候取出就可以了。在烈焰流星和烟暴的外面,卑职用桐油纸包裹,就算放到水里半小时,拿出来也可以正常使用。而且桐油纸也很容易燃烧,可以在炸开的时候,增加更多的火焰。”肖伯纳说道。

  “非常好,制作一个需要多久?”奥斯曼问道,他已经完全满意了,只是想要找到足够的材料,却不容易。

  西尔克多是南方郡的郡府,自己需要的三种材料不难找到。可三叶草却不是那么好找的东西。就像醉丁香一样,在东部山脉里,这种东西一钱不值,遍地都是,可在这里,想要找到一棵也不容易呢!

  没有三叶草,制作出来的东西,几乎没用,仅凭桐油纸点燃的火焰,对于狼骑兵来说,用处不大。

  “如果材料充足的话,一天可以生产出至少一万枚。”肖伯纳说道,制作这么简单的东西,对他而言,实在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而且,奥斯曼将所有能调动的工匠全部集中到一起,而且还调动了许多手巧的士兵。

  虽然他们能帮上的忙不多,可人多,速度就是快,平均一人一天制作一枚出来,那绝对是不成问题的。肖伯纳在后勤部门已经工作了许多年,知道不能把话说死,因此留了很大的余地出来。

  “材料……男爵先生,您认为除了三叶草之外,还有什么更好的东西代替吗?”奥斯曼问道,除了山林里的那些天然材料,奥斯曼懂得并不多。

  “大人,您的这个主意非常好,有了这个主意,我们有太多发挥的空间。三叶草虽然容易燃烧,而且不容易熄灭,可是比它更好的材料,还是有许多的。三叶草作为引信,是最好的,作为主要燃料则差一些。”肖伯纳说道。

  “哦?有什么好材料?”奥斯曼大喜,他最发愁的就是原料问题了。

  “有很多种材料都比三叶草好用,比如说天朝帝国的煤油,燃烧快、旺,用水也无法熄灭,燃烧时间也远比三叶草要长。另外,用蜂蜡也是不错的选择,而且这种材料,重量都要比压紧后的三叶草还轻。”肖伯纳回答道。

  “煤油,我听说过那种东西,据说可以在水面上燃烧是吗?”奥斯曼点头应道,刚才派克谈及斯帝亚王子的时候,就提到过这种东西。

  “是的,煤油是天朝帝国发明出来的东西,我们目前还无法制造,不过那东西不算是禁品,我们有大量的收购,用于民间照明用,比蜡烛要好用许多,而且还便宜。”肖伯纳说道。

  他不同于普通的贵族,对于民间的生活,还是了解很多的。他知道,像奥斯曼这样的伯爵大人,可能根本不知道煤油是什么东西,在公爵府里,也不可能用这种燃料。煤油虽然便宜,而且亮度也稍高些,可它的气味不好,因此贵族都不喜欢用它。

  “煤油?是不是像水一样的东西?如何放到烈焰流星里面?有它在,里面的火药会不会无法爆炸?”奥斯曼问道。

  “这不难,利用几层桐油纸就可以将它们分开,保证不会露出来的。”肖伯纳说道,这是最为便宜的方案,而且煤油很容易买得到。

  “蜂蜡我知道,这东西使用的效果如何?”奥斯曼继续问道。

  “蜂蜡的效果比煤油要好很多,因为是固体,制作起来也容易。它燃烧的时间比较长,而且沾到身上不容易掉落,只是造价太高了些。”肖伯纳回答道。

  “好,马上开始制作,两种都要,有什么材料就用什么材料,你能制造多少就制作多少。”奥斯曼大手一挥,不准备再问下去了,只要效果好就够了。

  “等一下,大人,卑职可以提个建议吗?”肖伯纳问道。

  “当然,亲爱的男爵先生,我非常乐意听听您的意见。”奥斯曼拿出一副标准的贵族嘴脸说道。

  本以为这样会让肖伯纳感觉好过一些,没想到却看到肖伯纳全身一颤,第一次见到奥斯曼,肖伯纳敏锐的觉察到,这位贵族少年,并不如表面上那样的绅士。

  通过两次谈话,他更加证实了这一点,而且奥斯曼设计出的两种飞行武器,实在太过阴毒了,这可比弓箭、弩箭、投枪,甚至发石车要厉害百倍,就是缺德了一点,不像个贵族所为。

  多年的后勤生活,在他研究了一个烈焰流星之后,马上发现它在战场上的实用价值。在菲格帝国的武器单上,也有一些火器存在,像火箭、火油包之类的东西,虽然射程比较远,可作用却不大。

  火箭除了对帐篷、粮食等后勤物资有些作用外,对于士兵来说,作用相当小,同无火的箭没有太大的分别,只是多了一点点的威慑力罢了。

  火油包是由发石车投出去的,一般大多在五十公斤上下,里面装满浸了桐油的木料,虽然声势吓人,可只要不被它直接击中,很少会出现伤亡,落到地上后,只要躲著它走就可以了,虽然燃烧的时间长,却没有太多的实际效果。

  烈焰流星则不同,肖伯纳可以想像得出,当上万枚的烈焰流星同时在敌方的头顶炸开的时候,那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点的火星,无论烧到哪里,都会紧紧的沾在人身上,直到烧出一个大洞为止。

  这样的场面,不仅仅是壮观了,而是恐惧,战场将变成火的地狱。肖伯纳知道,即使有一千名高级魔法师,也无法像烈焰流星这样恐怖。

  魔法师的魔力是有限的,而烈焰流星,只要不停的制造,就可以满足供应部队的需要,可以让这种火之地狱的效果无限的延续下去,直到敌人被消灭或者逃亡。

  至于烟暴这种东西,就更为阴损。毒药一般在战场上很少使用的,敌人不是傻子,不可能让你一个个喂他们吃毒药,就算使用迷药类的东西,也会很快被发现、处理、解决。因此,无论是毒药还是迷药,在战场之上,用处极小。

  当然,有些战例之中,也有使用毒药成功的,例如说在对方的食物或者水中下毒。但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有内应才能作到的。

  烟暴则不同,它可以在几息之间,将上百公斤的毒药,笼罩住上万平方公尺的面积,就算被敌方发现,也很难想出解决的办法来。

  只是无论哪种有效的毒药、迷药,都是很难大批量生产出来的,因此烟暴也很难作为制式武器存在下去。

  “卑职认为,可以制造一些小的烈焰流星,配合弓箭发射。大人您是知道的,弓箭的发射速度是弩箭的三至四倍,虽然距离近了一些,可速度上绝对比弩箭有优势。”肖伯纳说道。

  “嗯,好主意,远的地方,让弩箭先射,当距离近了,再用弓箭补上,这样一来,只怕没等冲到我们面前,敌人都死光了。”奥斯曼大喜,肖伯纳果然不愧为专家啊!

  “大人高明。”肖伯纳笑了笑说道,这样的马屁,他拍得实在不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一直是后勤纵队的纵队长,无法再升迁了。

  还好,肖伯纳本人比较喜欢制作东西,在后勤纵队里,正好一展所长,倒也没想过升迁的问题。

  “你试过了吗?”奥斯曼笑过之后,马上问道,他必须知道性能如何。

  “已经试过了,加药量是弩箭的一半,长弓手可以射出四百步远,而且速度可以保证。另外,给骑兵配上短弓,射程也可以达到两百步左右。”肖伯纳说道。

  “骑兵吗?不太好,骑兵的速度太快了,两百步转瞬即过,如果是冲锋,那些火雨会将自己烧到的,没办法更远一些吗?”奥斯曼问道。

  “很难,骑兵装备比较多,不太可能配弩,长弓则更不适合。”肖伯纳想也没想的回答道,他知道奥斯曼曾经下令两支纵队的重骑兵带了重弩,可那毕竟只是临时的手段,时间长了,这样的骑兵同弩兵差不多,失去了重骑兵的优势。

  “你看看这个东西,能不能仿制出来,要制作的大一些,最好像车一样可以让马拉著走的。”奥斯曼想了想,他知道,让骑兵带弩是件很可笑的事情。

  密苏之战是偷袭,才会成功,如果正面作战,将战斗力最强的重骑兵变成弩兵,那绝对是一种浪费。

  可他需要一种骑兵可以使用的武器,而且最好威力强大一些。他想到了手弩,那柄由比尔大师亲手打造出来的手弩,它可以连续发射十二枝弩箭,这解决了射速的问题,而且还可以制造得更大些,就像攻城用的发石车、守城用的床弩一样。

  “这个……请问,这是从哪订制的……哦……我的天啊!这一定是从比尔大师店里订做的……不……我敢肯定,这东西一定出自比尔大师之手。”肖伯纳接过手弩,只看了一眼,就激动得语无伦次了。

  “是的,这是比尔作的。”奥斯曼笑了笑说道,心里却惊讶于肖伯纳的眼力,居然可以一眼认出制作者来,他对于制造武器,还真不是普通的痴迷呢!

  “天……这是赤蟒筋?天啊……”

  “够了,告诉我,你能否仿制出这种手弩?”奥斯曼大叫一声,将肖伯纳从痴迷中叫醒。

  “不,不可能,没人可以仿制出来,这么小的手弩,就算是两层也已经很难了,这是十二层的连环手弩,别说是我,就算是比尔大师的四个徒弟,也打造不出来的。”肖伯纳大摇其头,如果谁都可以仿制出比尔大师的作品,那他也不能被称为大师了。

  “不是让你作这么小的,是作大的。”奥斯曼不知道自己应该生气还是高兴,这家伙一看到手弩,居然连自己是谁都忘了。

  “大的?多大?哦,我明白了,大人您是想放大了手弩,制作出连环弩炮,用来发射烈焰流星和烟暴?这个没问题。”肖伯纳马上反应过来。

  “很好,你开始工作吧!”奥斯曼笑道。

  “大人,需要制作多少?”

  “你先制作出一个样品给我看看,我再决定好了。”奥斯曼说道。

  “三天之后,大人可以看到样品。”肖伯纳想了一下说道。

  “必须按我的要求去作,仅仅将这把手弩放大还不行。第一、可以用马拖著走,行军时能跟上骑兵,至少要跟上重骑兵;第二、上弩箭的速度要足够快,不能像发石车那样,半天才能发射出去;第三、射程要远,至少要在千步以外,越远越好;第四、最好在冲锋或者撤退的时候,可于行动之中装添和发射。”奥斯曼一口气说道。

  “这个……大人,这可有些难度。”肖伯纳没想到,奥斯曼不但要求设计出连环弩炮,而且要求还这么多。

  菲格帝国的武器装备,虽然不如大陆上科技最为发达的天朝帝国,可也排第二位。目前战场上所用的武器,肖伯纳了如指掌。烈焰流星已经算是非常了不起的一项创新了,而这个连环弩炮的要求实在有些过分了。

  可仔细一想,如果真的可以制造出这样的东西来,部队的战斗力提高的,只怕不仅仅是一点点了。

  菲格帝国的军队,本来就很强大。拥有八个军团,八十多万军队,而且有四个拥有战斗力强大的正规军团。

  四方军团在菲格帝国里只算是守备军,可战斗力并不弱于天朝帝国的正规军团,甚至还要强一些。

  如果不是考虑到天朝帝国的地形,以及天朝帝国那强大的经济力量,菲格大帝早就下令进攻了。

  可即使拥有如此强大的军队,当面对蛮族的时候,菲格大帝还是感觉力不从心。东、北、西三面受敌,也同时三面受挫,菲格帝国的军队,在蛮族面前似乎不堪一击。

  西尔克多城外之战,肖伯纳亲眼所见,那些烈焰流星和烟暴,在他的眼里,绝对是劣制品。但它们在战场上的效果是毋庸置疑的,那是肖伯纳见过的最为绚丽、最为壮观,也最为卑鄙的武器。

  “是制作放大的手弩难,还是我提出的几个要求难?”奥斯曼认真的问道。

  “回大人的话,两者都不容易。”肖伯纳也同样认真的回答道。

  “好吧!你负责将手弩放大,并且研究出配套的弩箭。至于其他问题,我来解决好了,明天我告诉你解决的方法。”奥斯曼想起前段日子自己想到的东西,虽然很乱,可其中有一样,似乎正适合自己的想法。

  “卑职遵命。”肖伯纳看了奥斯曼一眼,想说什么,最后只躬身应道。

  武器制作可不像那些贵族想像那样简单,哪怕一个部件有问题,武器装置都不会正常运作的。但愿这位年轻的伯爵大人,不是异想天开,想些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东西出来。

  他本应当场说出这些话的,可想想还是忍住了,倒不是他害怕奥斯曼伯爵的爵位,而是心里想到,奥斯曼既然能够想出烈焰流星这样的东西来,也许真的会有更好的主意也说不定。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复代表了您的形象。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