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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村的村民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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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3-05-06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3-05-06
回 1楼(我是微博控) 的帖子
让村委会拿村民的利益换取自己的黑色利益就是有超前意识吗;我不敢苟同;时间会证明一切;买村求荣这不得好死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3-05-06
回 4楼(不吐不快) 的帖子
你这是不是回1楼的帖子啊 Sm-wH^~KA  
我的世界你永远不懂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3-05-06
回 23楼(我是微博控) 的帖子
看在你知道说话问问题用“请”字的份上,我就再多说两句。 ?!VIS>C(  
将来有很多不确定性,你所谓的此时的“识时务”以后会证明对错。 PX(p X>  
你总是劝人们“识时务”,那补偿你80W,补偿我们18W,我们也得“识时务”接受?? ?=;qK{)37  
我们不是不懂得变通,不是不支改建,只是在争取自己的利益。当自己的利益得到不公时,我们还要“识时务”?? aqU' T  
你在劝人们“识时务”的同时,是你在剥夺人们争取利益的权利。 -e u]:4  
我不知道你是何等身份?或许依靠你的“识时务”得到了一些利益或社会上的一些权力,但你也不能站在村民的对立面而阻止村民们争取自己应得的保障。。。。 <spZ! #o  
还有一点,我们不是英雄豪杰,不懂得什么叫“识时务”我们村里人只知道,居家过日子,只知道“谋生活”,当我们的生活环境受到改变时,我们事必会“谋划”一番,能让我们安心过日子的事情,我们接受,不能让我们老来所依的事情,我们自然就反对。 oU6y4yO  
这道理很浅显。。。
[ 此帖被口无遮拦、、在2013-05-06 12:4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3-05-06
回 8楼(迪风) 的帖子
peng123456是和村委会里有连挂的  他家有好处的    当然是和他们是一路货色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3-05-06
现在缺的是能代表大多数村民意愿的代表!出头组织村民和开发商谈判!!现在村委已经不能代表全体村民!!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3-05-06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13-05-06
希望更多抬头村民注册辛集社区会员!在这个平台为保护咱们农民仅有的根本财产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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