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8253阅读
  • 57回复

拆迁河北一集,打倒发对着,拉人们的后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32楼 发表于: 2013-06-01
补偿还是一平方4500吧 早听说了 所以才没人去

只看该作者 33楼 发表于: 2013-06-01
4500太少了,卖普通住宅比这都多。
只看该作者 34楼 发表于: 2013-06-01
怎么了,这是好还是不好。

只看该作者 35楼 发表于: 2013-06-02
其实我觉得开发商在等,等业主们着急了就好说了,而且也需要政府的支持。
只看该作者 36楼 发表于: 2013-06-02
18楼  发表于: 2013-06-02 , 编辑 u* #-7   
oyi7YRvwd  
#n6FQ$l8m  
hlABu)B'1  
_47j9m]f  
\i &vOH'  
f(@"[-[  
eSQzjR*  
A8A:@-e8A  
开发商开发货币补偿不可能第一次就要出最高的价钱将你的房子买掉,他会一步一步的,进行,先把4500元同意的一部分人打发掉,然后,在高出一点,再收一部分,一步一步的消弱,一步一步的吃掉,开发商不可能我2万元把你们的房子买掉,他先出小价格把接受小价格的那一部分弄在手里,然后,剩下的一小部分业主,再用新的价格 新的手段对付。 uIVTs9\  
  1万元一方,在前十年我房子的价格就能卖到1万元一平方,盖成了,在卖一万一平方,我傻啊,新的大型商场根据这地段一平方开发商最少卖3万一方,但是,也不抢不到啊。像谁说的让开放商定价收购,这样的做法,整个中国都没有,荒谬之谈。你们知道在一个县级市,如果最繁华的地段,盖一座商场的话,房主3万一平方,房主会卖吗?甭说河北一集的地段了,就是泰和的楼房,这种地段,人家泰和的老板,也就是房主,3万一平方也不会卖给他人的。泰和大楼原商业大楼,就是因为老化,商场里没有人,之所以改建,为什么人家不盖成独门独处一片子租出去啊,就是因为,各方面不如大型商场好,泰和大楼一年租金就几千万,如果要盖成独门独处的话,那就小巫见大巫了。人们的脑子不知是怎么回事啊,东门东面3小间屋,100多方,一年的租金就是13万左右,他的这种情况,你问他2万元一方他会卖给你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不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新的价格收购。按金水易学的说法,他算他当了皇帝,他这种方式也行不通的。因为是无稽之谈。 H| eD/6K  
.3S\Rrv  
     就跟东华路那边的万达房地产,先出1比1.2或者1比1.3的比例进行兑换,把大部分都吃掉,然后1比1.5,在吃掉一部分。最后剩下5家,你要多少,我要1比3,开发商说给你,但是,房主变卦,我要几百万块钱,光变,开发商最后请了石家庄的黑社会来,立即砸掉,最后,结局这五家也是按当初的比例兑换的,其中的一家的女人跑去被拆迁的另一家抱头大哭去了,还不如按1比3签的啊,到头来,一点也没有多要。这就是这世道,难道就因为你们区区几家来耽误大家吗?签订拆迁合同,都是有期限的,比如三年盖成,1年了,连房子都没有拆完呢。110来了,照了相,也没有说什么,就走了,管不了,也没法管。开发商有钱有地位有的是钱有的是人,认识大官的很多,难道就为了你们几家而耽误大家吗,延误工期,是要承担违约金的。现在的规定,大部分觉得少,可以改方案,但是小部分人,觉得少,有诉讼打官司去。赔偿到位,房主不拆迁的,申请法院强制拆迁。依据 -(%ar%~Z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mjkw&2  
第590号 W(]E04  
y \mut m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3=2.C0  
                        总 理  温家宝 i9f7=-[U_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YUP%K!k  
ZC9.R$}Kl  
UH1S_:6  
;r0|_mnf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q.u[g0h;  
\E ? iw.}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UIm[DYMS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qjAq@@N#q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L2hD$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Hl+iF4j<  
v"G%5pq*\  
          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77号  包括辛集市。 仔细看规定,你那易学的想法,就算你当了总统你也改变不了的。 m=("N  
只看该作者 37楼 发表于: 2013-06-02
从20003年,葛江河当市长的时候,就定了82件实事当中,管委会作为河北一集的管理部门,说白了,也就是一个多余的部门,至以后周国宁当了主任,就更放荡起来了。打着拆迁的旗号,招摇撞骗,第一,开发商要听他的,第二,开发商要给钱,第三,他说哪个开发商好就是好,第四,必须盖商场,最讨厌的做法是周国宁要想把好地方留给开发商,给回迁户不好的地方,说好地方让开发商当龙头,带着大家。周国宁找抽。还有盖成之后,开发商回租,大家的房铺让你回租,扯淡。原管商贸的杨副市长说,这是政府规定的。装蛋,政府哪有这样的规定,瞎扯,还有一点,有些想不开的人,说拆了,还不如现在呢,又是屁话。总有一些认不清的人在胡闹腾。耽误着拆迁。说白了 ,最重要的一点,商场公摊面积太大,基本百分之五十左右,这样的话。大家必须要一比二,不像易学说的1比1.2 。这么点够屁啊。

只看该作者 38楼 发表于: 2013-06-02
文件不错,你还是没看明白,这不是政府收购改造,而是改建还归于商户,要是政府征收你在说什么也没用,别在这咬文嚼字看文件了,你累不累呀。再说我说的补偿。是不包括公摊的使用面积,因为我们的房子本来就没公摊。你以为大家都傻呀。你说的管委会内部问题我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们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和开发商是否能接受尽快改造。
只看该作者 39楼 发表于: 2013-06-03
我要是看不明白,中国就没有法律了。征收房屋,土地使用权同时被收回,所有的房子都有公摊面积的,只不过或多或少,土地使用面积,分摊面积,跟人们说不着,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征收房屋 ,一个是产权调换,一个是货币补偿。我没有说代表你,我没有说代表大家,我更没有说我是其中的不为大家利益着想的代表。至于大家,怎么个想法,那是大家的权利,这里个才几个人发表意见了。人家银铭不干了,每天好几辆车在中门处,干吗呢,闲的没事干了,你绝的不合适,有的人觉得就合适,好多人就觉得合适。18个代表,17个代表进入实际当中都感觉合适了,你不是代表,你要是代表的话,你也会觉得是的。你看看吧,凡是好多人已经签订正式合同了,你甭觉的怎么样,你最终也会签合同的。要是每个拆迁的地方有你等人等,那可就麻烦 了。,有什么想法,你可跟开发商说去,光闭门造车,我凡是跟开发商说了,开发商不听那是他的事。你可说去啊,干什么是得要主动啊,光被动,没有意义的。等你主动的时候,人家就签订了3,4百户了。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复代表了您的形象。
 
上一个 下一个